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8篇)

时间:2023-11-10 14:00:01 作者:念青松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样重要,它可以帮助成员充分理解规章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的规章制度示例,可以为我们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焊接设备应有完整的保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外应有防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铜、铝、传、锡、铅等有色金属时,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4)接地线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不得接在管道、机订设备、建筑的金属构架和轨道上,接地线和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

(5)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需检验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拉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6)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块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7)作业后应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和锁好闸箱。

2、交流电焊机

(1)不可接错初、次级线。

(2)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3)移动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3、直流电焊机

(1)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

(2)数台焊机同时工作时,应逐台启动,并使二相载荷平衡。

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条件,并不得积水。

2、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洁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3、固定式搅拌机的`操作台应操作人员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标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作台应执上橡胶或干燥木板车。

4、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5、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合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6、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控制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出料。

7、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键条扣牢。

8、向搅拌筒内功口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栓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返转出料者除外。

9、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砼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0、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11、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插销扣牢。

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接送料台应和切下部保持水平。

2、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3、不得剪切直径和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

4、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5、剪切低合金钢筋时,应换用高硬度切刀。

6、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应保持150mm以上,手所至端头小于400mm时,应使用套管或夫具。

7、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片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非操作人员不得在负筋摆动范围和切刀附近停留。

8、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修理。

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乍后面,防齿0.10至0.15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棋刀。锯片的.轴主半径,应与轴径相同。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0.20m,裂缝未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0.01~0.02米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n。

4、启动后,待转这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0.5m。接近端送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放置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在0.6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在保证领导指挥生产用车的`前提下,项目部及其所属各作业队长途用车,需在前一天下班前填写“派车单”一式两份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视情况派车。工地用车,由使用人当日提出,调度统筹安排用车。

2、不同部门同一时间、同一路径用车不重复派车。

3、用车部门及司机应严格按“派车单”规定的路径、时间出车和使用,不得擅自变更路径及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办公室同意。

4、“派车单”是司机出车、用油、领取出车费的依据,无“派车单”不得擅自出车。

5、司机在驻在地区出车不支付出车费,离开驻在地区按公司文件规定支付出车费。

6、司机要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随时保证车内外清洁,做到文明出车。

7、司机不得擅自将所保管的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8、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非长途用车不报销加油费。

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冷拉钢筋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和夹具。

2、卷扬机的设置位置距冷拉中线不小于5m,操作人员能看到全部冷拉场地。

3、冷拉场地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和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

4、卷扬机操作人员看到指挥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m以上,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

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平直。

2、芯轴的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3、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和机械转速,作业中严禁进行更换芯轴、销子和交换角度、调这等作业,亦不得加油和清扫。

4、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本项目保长城杯,为强化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本项目规定,凡进入本项目的各种机械,必须由项目工程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为此特别拟定管理规定:

1.进入现场的各种机械,必须是经过新购或大修的,技术性能可靠,安全装置可靠齐全,各种手续、标牌、使用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等齐备,机械设备统一编号。

2.现场机械布置摆放,必须按项目要求摆放,不得随意摆放,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资料报安全部,工程部备案。

3.高大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备案。

4.必须实际定机定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掌握机械安全使用性能。

5.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有明显标记。

6.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设备并有详细记录,不得出现因修理不及时影响项目正常施工。

7.项目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落实到人。

8.不得使用带病和报停机械设备。

9.各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不得违章使用。

10.大型机械设备运货和安装要符合相应资质要求。

11.进入机修加工棚必须戴好安全帽。

12.使用机械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和电动机的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使用前必须经过试运转,合格后方准作业。

13.砂轮机不准设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通道。

14.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两人不准使用一个砂轮。

15.砂轮不圆、有裂纹或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cm的,不准使用手提电动机砂轮,电源线不准破皮漏电,使用时戴好绝缘手套,先启动后再接触试件。套丝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戴手套,严禁留长发,手持电钻电线完好,使用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16.操作时应先启动后工作,软件垫平垫实,钻孔时要防滑钻。

17.操作时应用木工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机械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4.3.6.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3.6.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设备带压不拆;

4.3.7.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4.3.7.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4.4.6.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4.4.6.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4.6.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4.6.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

3.工作程序

3.1本厂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部门有:生产技术部、机修班、生产班组。

3.1.1检修计划由主管副总批准。

3.1.2设备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中修项目图纸、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3.1.3生产调度负责协调安排检修时间,保证检修按计划进行。

3.1.4安保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3.1.5大、中修项目由公司维修班负责,车间配合完成。小修项目由车间自行组织安排时间,维修班协助完成。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车间主管设备主任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生产技术部设备科。

3.2.2生产技术部设备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

3.2.3主管副总落实检修负责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

3.2.4任务单位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

3.2.5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组织备品、备件、工具、器材、安排检修时间。上报主管副总审批。

3.3检修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3.3.1大、中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需会同主管部门、安保、生产技术部、车间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部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

3.3.2小修项目由车间安全员,维修工、操作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作业。做好安全检修记录。

3.3.3车间负责人是本单位检修第一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3.3.4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检维修的所有工用具,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记录交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3.3.5检修项目车间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3.4检修类别和时间

3.4.1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时间,由车间组织实施进行。内容包括:

3.4.1.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4.1.3更换部分润滑油和油脂,调整串动和间隙尺寸。

3.4.1.4对电机进行吹灰和干燥。

3.4.1.5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3.4.2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内容包括小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2.1更换成套部件。

3.4.2.2清洗复杂部位零件。

3.4.2.3更换部分磨损过限的轴承和轴瓦。

3.4.2.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

3.4.3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运转和达到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解体检修。内容包括中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3.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绕电机线圈。

3.4.3.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3.5检修时间一般根据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进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具体情况随时随地进行。

3.6检修规定和原则:

在整个检修过程中坚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乱用、三不见天、三条线。

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不乱拆,乱拉乱顶;不乱动其他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拆其他设备的部件。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拆的设备、管口不见天。

三条线:设备的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物资摆放一条线;工具机具摆放一条线。

3.7在整个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按步骤进行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检修质量。

3.8检修项目完成后,检査人员应会同检修任务单位、车间设备员和操作工人共同检查。进行载荷试验,达到检修质量标准。作好检查记录。

3.9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清理干净检修现场。做好检修记录备案。

3.10在检修过程中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老设备。

3.11验收:

3.11.1大、中修检修项目完成后,由生产技术部主持有生产、设备、安全、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组织实施验收。主要设备由主管副总主持,一般设备由设备科主持。

3.11.2验收人员应有岗位操作工、检修单位(维修工)、主管技术员和安全检查员。

3.11.3验收时应对设备做空、负载试验,并记入交工验收记录。检修单位要做好检修记录,将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交工资料交设备科存档备查。

3.11.4检修项目未达到工艺要求和质量技术标准不予验收。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机械现场安装质量、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检测要求,主要有二个方面:建设机械文件资料审查和建设机械现场安装、拆卸及使用吊装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

一、建筑施工机械种类

起重类设备:塔机、履带吊、汽车吊、龙门式起重机、桅杆式屋面吊;

升降类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钢丝绳式货梯;

其他类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桩工机械、挖掘机;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泵车、混凝土布料机、地下连续墙成槽机械;

一、起重机械涉及的标准、规范、文件

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zbj80012《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三、关于塔机、升降机中间检测

根据市安监站最近提出的对塔机、升降机应进行中间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塔机、升降机安装使用超过三个月,必须再次进行检测;

2.塔机、升降机若附墙,必须提前五天申报后才能进行附墙撑杆的安装,申报资料必须附附墙安装方案,如附墙尺寸及安装方法与原生产厂的产品安装要求不符的,必须附设计计算书及安装方案。现场附墙撑杆安装必须与安装方案一致。

四、关于老旧设备检测评估

根据市建管办07年45号文的规定,塔机、升降机无设计使用年限的,超过10年应每年一次检测评估、超过20年每年二次检测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设备安装前由设备单位向机械检测机构提出申请;

2.设备安全评估主要对结构件的变形、锈蚀、焊缝、销轴孔磨损或塑性变形进行检测;

3.设备的主要结构件应处于拆卸状态并便于检测;

4.对主要结构件的检测结果如超过国家规定报废标准不可修复的,必须报废;

5.对主要机构机构检测如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

五、关于建设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根据建设机械大型设备检测验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设备的安拆装所需的文件资料按要求填写验收资料汇总表。验收资料齐全后,由总承包、分包及安装三方单位负责人应签名、盖章。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原始资料

1)购销合同

2)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安装使用说明书

6)备案证明

(二)设备运行资料

1)定期检验报告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5)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6)累计运转记录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a.安装前零部件检查记录

b.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c.中间(两次)检测自检验收记录

d.顶升加节、附墙自检验收记录

e.拆卸前检查记录

f.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卡及设备编号铜牌;

六、关于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委托

根据市建管办07年45号文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设备检测委托。设备安装前必须按要求填写验收资料汇总表,验收资料齐全后,总承包、分包及安装三方单位负责人应签名、盖章。。设备验收资料有:

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

2.设备租赁、安装合同书或任务书;

3.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技术交底;

4.中间加节附墙方案(附墙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由原生产制造厂的产品);

5.安装人员上岗证;

6.安全协议书;

7.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8.设备制造许可证;

9.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安装前零部件验收记录;

11.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12.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记录;

卡及设备编号铜牌;

14.安装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

七、机械设备租赁、委托安装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对所租赁的设备注意事项

1.审核租赁企业的诚信度及管理能力;

2.审核所租赁设备的完好度及维修保养状况;

3.对个人出租的设备应拒绝租赁;

(2)施工单位对委托安装注意事项

1.应选择具有安装经验、无安拆装事故记录的安装单位;

2.对安装单位在现场安装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3.拒绝挂靠设备安装,减小安全风险成本;

4.严格审核安装资质,防止假冒资质;

八、建设机械现场安装、使用及拆卸过程的安全管理

(1)建设机械安装过程的安全控制

1.现场安装人员的资格审查,严禁无安装上岗证的人员参与安装工作;

2.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及安装方案的技术交底;

3.设备安装临时改变安装方案应由安装单位负责人签名认可;

4.检查安装人员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5.现场吊装用的起重设备如汽车吊应有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

6.设备现场应划定安拆装范围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7.现场必须安排安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控;

8.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对设备主要结构件、零部件和安全装置的检查;

9.设备安装完必须对安全装置进行调试,自检合格后,必须做载荷试验;

10.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安全监理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三方联合进行检查验收;

11.设备拆卸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拆卸;

12.设备安装或拆卸,应持设备ic卡在检测机构进行网上设备或注销。

13.风力超过四级严禁安装或拆卸。

15.对设备混凝土基础周围有开挖的,应加强对设备垂直度定期测量观察;

(2)建设机械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

2.严禁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无证上岗操作;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管理、维修人员和安全员;

8.塔机不附墙使用超过3个月应进行中间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可以继续使用;

9.设备维修时,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升降机维修时,另一台设备必须停机;

10.对塔机混凝土基础周围有开挖的,应加强对设备垂直度定期测量观察;

11.设备严禁超载使用,超过六级风禁止使用;

12.多台塔机同一工地施工,必须做好防碰撞安全措施。

13.起重机械作业时,严禁违章超载、超员。

(3)建设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控制

1.设备拆卸应有拆卸方案;

2.设备拆卸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拆卸;

2.设备拆卸的其他要求与安装要求相同。

3.设备拆卸后,应持设备ic卡在检测机构予以拆卸注销。

九.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十不吊”

“十不准”

1.无证不准操作

2.酒后不准操作

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

5.吊钩不准过人头

6.作业时不准上下车

7.吊物时不准长时间空中停留

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

9.升降、变幅、回转不准同时操作

10.工作时不准维修、调整机器

“十不吊”

1.吊物斜拉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钩下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不吊

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不吊

十、建设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要求

1.现场施机械的保养要求

定期保养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养作业的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机构责任制,做好定机、定人、定岗的三定工作,要求机操人员、机修人员和机管人员认真执行保养规程、规定,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2.现场施机械的保养分类

施工机械的保养有二种分类方式:四级保养制和月度保养制

四级保养制:每班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

每班保养:每日进行;以清洁、检查为主;

一级保养:间隔时间为200工作小时;以润滑、紧固为主;

二级保养:1000工作小时;以检验、调整为主;

三级保养:为计划保养;以消除隐患为主;

根据四级保养制度要求:每班保养必须执行,一、二级保养为强制执行,而三级保养按计划执行。

施工企业的项目可以根据施工机械现场使用的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对保养制度进行月度保养制度。

月度保养制度规定:大、中型施工机械实行以月度保养为主的每班保养、月度保养和转移工地保养的多级保养,结构简单的小型施工机械实行每班保养的单级保养制度。

每班保养(例保):

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由机操人员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进行,内容为根据技术保养规程检查各零部件状态,清洗机械外表和按规定进行润滑。

月度保养:

以检查、紧固、调整为中心。由机械技术人员,机修工和机操工一起进行。

除执行每班保养内容外,对各部间隙和工作情况进行检验、调整以及紧固内外的紧固件,配齐短缺件。

转移保养:

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主要由机修工承担此项工作,作业内容除执行月度保养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拆洗和解体检修,对超过磨损和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应于更换,确保机械安全和技术性能,并对整机进行除锈、防腐作业。

特殊保养:

除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保养外,还要进行几项特殊保养作业。

走合期保养:

新机械或经大修后首次使用的机械应按机械走合期的规定,由操作人员进行。

换季保养:

机械在人冬或人夏前进行的季节性保养,可按换季保养规定并结合月度保养进行。

停放保养:

机械停用一个月以上,在使用前必须按月度保养内容进行。

十一、建设机械常见事故隐患

(1)塔机、升降机、安装、拆卸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进行安装、拆卸或吊装;

2)设备安装、拆卸或吊运与施工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

3)设备安装位置不当与周围设施或建筑物干涉;

4)地基基础沉降导致设备倾斜;

5)障碍物对操作人员的视觉影响;

6)现场无安全警戒区域;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塔机不安全状态

1)设备安装用的吊装设备无安全使用合格证;

2)设备老化、钢结构严重锈蚀、变形或母材、焊缝疲劳开裂;

3)标准节与加强节颠倒安装;

4)外套架与回转平台未连接;

5)钢丝绳磨损、断丝严重造成断绳;

6)臂架销轴固定焊接挡板脱焊或固定套严重锈蚀;

7)塔机标准节、锚脚、预埋标准节自制开裂;

8)钢丝绳防跳保护损坏或挡绳间隙不符合标准要求;

9)老旧设备标准节混用安装;

10)混凝土基础任意减小,计算书中对桩的强度及锚固钢筋强度未作验算;

12)顶升加节时,顶升横梁未完全支撑在标准节踏步内或脱落;

13)违反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14)结构件连接固定漏装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15)起重吊具、吊索损坏;

16)基础节预埋不符合规定要求;

17)附墙撑杆水平、垂直间距及固定框架安装及附墙支座连接不符合规定要求;

18)标准节连接螺栓预紧力不一致;

19)塔机安装、拆卸时,塔身独立高度超过规定标;

20)塔身垂直度严重超标;

21)销轴开口销未装,螺栓连接无防松措施;

22)钢丝绳绳端固定不符合规定要求。

(2)施工升降机不安全状态

1)升降机高度限位、极限限位失灵,限位档块位置设置不当;

2)传动板固定松动,缓冲橡胶垫严重老化;

3)齿轮齿条啮合磨损严重;

4)齿轮齿条背轮脱落;

5)平衡重导轨对接处不平整;

7)吊笼门框变形,底板严重锈蚀;

8)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9)升降机对重未装或对重导轨接头未对齐;

10)通讯装置损坏;

11)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12)导轨架、吊笼及驾驶室底部严重磨损或锈蚀;

13)对重防松绳限位失效;

14)吊笼安全钩设置位置错误;

15)制动器安全罩未装;

16)标准节导轨架垂直度超标;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无证参与安装、拆卸;

2)安装、拆卸前无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2)起重指挥失误与司机配合不当;

3)违反安装、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4)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5)设备安装前、后未进行检查验收及维修保养;

6)设备安装拆、卸现场无安全人员监督;

7)重要零部件的连接漏装开口销、螺栓未紧固或未采取防松措施;

8)对损坏的零部件、安全装置不及时修理或更换;

(2)塔机、升降机使用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进行安装、拆卸或吊运;

2)操作人员视觉障碍影响;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塔机不安全状态

1)钢丝绳从滑轮或卷筒跳出,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

2)吊钩防脱绳保险损坏;

3)安全装置(力矩、重量保护装置,起升、变幅、回转、行走限位)失效;

4)螺栓、销轴连接固定松动或损坏;

5)力矩保护人为解除或失效;

(2)升降机不安全状态

1)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2)升降机对重未装;

3)通讯装置损坏;

4)升降机高度限位设置不当或失灵,造成吊笼冒顶坠落;

5)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人员、起重工、指挥无证上岗;

2)违章超载或斜拉吊运;

3)塔机工作时起重力矩限位装置失灵或人为解除起重力拒限位;

4)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5)吊重捆绑不妥致使吊重坠落伤人;

6)升降机吊笼人员超载;

8)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修理;

9)设备无定期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计划;

10)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11)安装完无自检验收和专业检测机构检测验收提前投入使用;

12)专职驾驶员离岗未关闭操作电源,造成他人擅自操作发生意外事故;

13)限速防坠安全器超期使用或未按规定每三个月做坠落试验;

(3)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常见事故隐患

1.架体的安装与拆除

1)井架架体安装拆除前未制定装拆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2)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井架安装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装时无安全措施造成人员高空坠落;

4)井架架体架设、基础处理、架体缆风绳及附墙撑杆设置不当;

5)安全装置不齐全;

6)结构件严重变形、焊缝开裂;

2.使用管理不当

1)人员违章乘坐吊篮上下,严重超载使用;

2)防坠、停靠装置失灵;

3)无通讯联络装置;

4)层楼门、吊篮门、进口出安全门损坏或缺失;

5)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

十二、建设机械安全管理与有效规避风险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对公司内部或分包单位或租赁安装单位的设备安全管理,以有效规避安全风险是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同样必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基层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整改、落实,再检查及持续改进的方法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1.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建设机械的现场安装、使用、拆卸整个过程的监管力度;

2.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身对建设机械安全管理能力;

3.安全管理人员对涉及建设机械的安全知识熟悉和理解;

4.对无强制检测要求的建设机械(井架、桩机)可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6.加强对设备安装、拆卸、操作、指挥、起重人员的资格审查;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重要机械作业的过程安全控制——重要吊装、关键安拆过程、负荷试验等。

(一)任务要点。

1、机械准入-重点是起重机械。本企业的,外租的,外包队、民工队自带的(包括分包队伍自己的);整机进厂检查、散装机械进厂要两次检查。

烟囱、水塔等专用起重机械的校核证明。(张牵设备问题)。

2、人员准入-重点是七种人员:按技术监督局规定起重机作业人员包括司机、安装、维修、检验、司索、指挥、起重机管理人员统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都需有许可资格)。

几个注意的问题:特殊工种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区别,证件不能相互代替;汽机行车和烟囱水塔起重机械的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件;(检验人员和管理人员及张牵设备人员的证件问题)(有效期二年);队伍和人员也包括分包、民工队、租赁和制造厂家。(关键在于核实)。

机械台账栏目明细:。

人员台账栏目明细:。

3、作业指导书审查-起重机械安拆、重大吊装、超负荷和双机抬吊、负荷试验、起重机改造、较大的维修、重要运输等。

几个注意的问题:方案中拟定人员和实际作业时的变更;安拆手段和方法的临时变更;各审查意见的反馈(如修改、或补充、或说明);包括外包队、民工队自己安拆等方案措施。

4、机械检查-施工项目部机械安全管理为五种检查形式(巡检、旁站监督、专项检查、定期[月])检查、机械安全性评价)。

进行检查应和奖罚考核细则相结合;月检应先在机械使用单位或分公司月检之后;月检应为长效制度;全面检查评价应半年或一年一次,最好和评比活动结合;机械月检应单独组织,不要和施工安全检查混在一起,由于专业特性的原因容易走马观花,保证不了检查时间。

宋体5、机械使用队伍自身的管理-指一般使用单位和专业单位应有机械安全目标、应设置机械员(或兼职)、各级机械安全责任制、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机械维修保养制度、机械安全检查制度、机械人员培训制度、考核奖罚制度、资料管理制度等;机械员不能更换频繁。

机械专业队伍除了有一般机械使用单位的必要制度外,还应有相应专业的针对性的制度,起重机械应有安拆队伍的管理制度等。

一般机械使用队伍和机械专业队伍应规范项目上的机械安全管理,在各项目上的'派出负责人应熟悉规范化的制度,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考核。

机械检查形式-。

形式目的执行频次。

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部组织必要。

定期检查法定检查项目部组织每月。

安全性评价全面考核项目部组织阶段。

(二)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根据实际经验来看,火电独立承担10万千瓦及以上主体工程就应该设立独立科室,10~30万应不少于2人;50~100万不少于3人;10万千瓦以下(或非主体单项工程)可以不设独立科室,有10台及以上施工机械或有一台大型起重机械应设最少1名机械专管人员。送变电分公司或施工处应设独立机械管理科室应不少于2人;220千伏及以上线路不应少于1人,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可以由分公司或施工处机械管理人员兼任或另聘。承担水电项目的施工企业,由于起重机械较多一般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

国家电网公司此次颁发的措施中要求:。

电源建设项目: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建设项目应主要根据起重机械数量和起重机安全管理需求,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专责人员。凡工程项目吊装中使用起重机械5台及以上的或工程合同价达到5千万及以上的施工项目部都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

输变电建设项目:分公司或施工处应设机械安全管理专责人员。

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的人员或机械管理专责人员由企业机械管理部门委派,工作上受施工项目部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企业机械管理部门的指导、培训和考核。

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1、制定施工项目部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网络、目标、岗位责任制、相关制度;。

5、掌握现场机械数量、所在位置、当前安全技术状况;。

7、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的危害辨识和机械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8、负责机械资料的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工作;。

9、其他工作(根据施工项目部的管理权限和机制可能还有机械租赁、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部分中小型机械采购、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联系事宜等等工作,其他工作多了的话应该增设人员)。

施工项目部机械安全管理权限-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情况;机械费用结算签字;对机械使用单位的奖罚、考评;对违章、违规或严重影响安全的停止等。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应低于项目部同级人员待遇。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中转站机械的正常运转,以下杂物不得进入中转站。

1、建筑垃圾、砖头瓦块;

2、装璜垃圾、废旧铁器;

3、树枝、木棒等;

4、有毒、有害污染物品;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或因管理不严,造成机械事故或损坏的,后果由当班管理员自己承担。

垃圾中转站管理工作质量标准考核办法

1、中转站未按规定时间开放,每次扣罚当班人20元。

2、擅自脱岗的,每次扣罚当班人20元;因脱岗造成中转站内物品被盗或遗失的,按价赔偿,造成设备损坏的,予以待岗处理。

3、未维护好垃圾倾倒秩序的,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4、未搞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的,由责任人立即整改到位,并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5、交班前未清理、冲洗地槽沟的,一次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6、台帐记录不会、不实的,一次扣罚当班人10元。

中转站安全管理制度

1、非操作人员严禁进行机械操作。

2、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压缩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压台悬空时,下面严禁站人。

4、中转站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5、因操作不当造成后果的,从重处罚。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2.2钢筋加工机械。

2.3安装装修机械。

2.4木工机械。

2.5焊接机械。

3.可能的危险因素。

3.1电缆线老化、破损,金属外壳带电、漏电保护器失灵或无漏电保护引起触电事故。

3.2设备安装不牢固、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设备防护装置不齐全、操作人员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导致机具伤害事故。

4.职责。

4.1材料设备部负责施工现场各类中小型机械的安装、验收;。

4.2分公司安全部及材料设备部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督促制度的落实。

4.3现场安全员和操作人所属班组班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

4.4机械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并填写维修记录。

5.工作程序。

5.1安装、验收:。

5.1.1材料设备部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各类机械的安装位置;。

5.1.2机械在安装后,材料设备部组织项目部安全员、机操人员对安装好的机械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具体验收内容见验收表。验收时执行一机一表,验收表结果要能真实反映机械的状况,验收后参加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表中签字,写明验收意见。

5.2检查。

5.2.1机操人员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设备状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2.3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机械防护装置脱落、破损或失灵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过班组长或直接要求检修人员给予及时维修。

5.3使用。

各类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操作规程。

5.3.1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基本要求。

(1)作业场地应有平整坚实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现场在用机械应搭设坚固的机械棚,机械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盗、防冻设施,并不得有积水。

(2)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

(4)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机械,按施工进度分期组织进场。

本工程为怀来理想上城住宅小区5#楼,建筑面积6136.18m2。建筑高度为18.25米。建筑景观效果优美。本工程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地上六层。本工程建筑等级二级,建筑物抗震设防裂度为8度。

1、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必须由工地工程技术人员向专业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口头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及被交底签字手续,作业前由班组长向工人做好班前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机械用电系统安装必须由专职电工来完成)。

2、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检修时要拉闸断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各工种使用的机具设备要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4、机械设备的基础要高于自然地坪,搭设机械操作棚,做好操作棚防雨措施。

5、制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上岗,机械在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7、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工地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参加人员:工长、技术员、专业组长、专职安全员、机械使用负责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交验记录入档。

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机械,按施工进度分期组织进场。

1.机械设备进场后由技术、生产、机械及有关部门组织正确安装调试及验收,要经常性保养,保持施工机械完好状态。

2.对机械设备使用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每台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严格执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制度)制度。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所操作机械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4.对大型机械特别是塔吊、垂直提升机械,外用电梯等设备各种限位装置必须灵敏、齐全可靠。

5.每台塔吊至少要有两名持证上岗的信号指挥员,非信号员不得指挥塔吊。信号应清晰准确,各工种应配合一致,协调工作。严禁超负荷起吊、斜吊或斜拉挂钩,五级以上大风或下大雨严禁作业,超吊重物大臂下和超吊运行方向下方,尽量减少人员作业和活动。

6.中小型机械应有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三防:防雨、防杂、防湿。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8、大型设备安拆施工方案;

要求:要有编制人、审批人、审批表、审批部门意见和签字盖章

9、群塔作业安全方案;

要求:要有编制人、审批人、审批表、审批部门意见和签字盖章

10、塔吊安装、顶升、拆除、验收记录(八张表);

11、外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六张表);

12、电动吊蓝的验收表;

13、中小型设备进场验收表或记录;

14、现场设备台账;

15、各类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6、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要求: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交底日期等

17、机械操作人员及起重吊装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

18、自检及月检记录和设备运转履历书;

19、职工应知应会考核情况和样卷。

要求:参加受培训人员名册(姓名、性别、单位工种成绩)、试卷用红笔批改、扣分依据和所分数。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部大型机械能够安全使用并确保机械使用零事故,项目部特制定此制度:

3、安装完成后,应向有关大型施工机械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6、大型施工机械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是为大型施工机械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与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大型施工机械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按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1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进场的大型机械必须有设备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禁止不合格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3、作业场地必须有明显的安全警戒线和安全警示牌,相应设备悬挂其安全操作规程;

8、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工长、安全员、技术员进行跟班作业。

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机械操作人员作业管理,科学指导机械生产过程,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与机械生产过程相关的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作业指导以及相关制度均应以此为基本制度执行。

1.凡属危险操作、有技术难度之机械,必须由经培训合格之专业人员才能操作。

2.每台机器必须指定人员操作,不得随意调换到其它机台,如需调换的必须报部门经理和安全主任批核。

3.所有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由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主任主办的机械性能(原理)、日常保养、机械安全操作事项、消防安全等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机操作。

4.考试合格者由工厂安全生产小组颁发《上岗证》,《上岗证》有效期为一年。

5.考试不合格者一周后进行补考,补考合格者颁发《上岗证》;补考不合格者在1个月后进行补考,在这一个月当中不合格者将继续接受培训,培训期间不得上机操作并且只能拿原工资的80%。

6.不合格者经过一个月的培训后参加补考,补考合格者补发《上岗证》并恢复原有的工资待遇;如补考不合格者作辞退处理不补偿任何违约金。

7.已领《上岗证》的机械操作人员如在操作期间因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当调消《上岗证》,按第3、4、5、6条处理。

8.附1为《上岗证》。

9.工程技术人员每天对机器的电源、掣动、压力、转动部位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记录在案,每日检查结果必须由机器使用部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该检查表每日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开机前开机人员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完好无故障,启动机器后空转并由现场管理人员亲自查验有无异常。如检查无误的由现场管理人员及开机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开机生产。

11.操作表单见附2《机械安全操作确认表》,附3《机器设备每日安全检查表》。

12.学徒不可随便上机操作,需经部门主管级人员核定该学徒有上机能力的方可。

13.学徒上机期间必须对机速进行限定。

14.上机前的准备工作按第9、10项处理。

15.有发烧、头晕症奖的。

16.酗酒的,开机前4个小时有吃安眠成份药物的。

17.开机过程中有打瞌睡的(该类的应立即让其下机,等清醒后方可上机)。

18.未经培训的或培训不合格的。

19.非该机台规定的操作人员。

20.安全主任为全厂安全生产第一监督人、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主管(经理)为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一监督人;

各小组组长为该小组第一责任人、第一监督人;

机长为该机台第一责任人、第一监督人。

21.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70%责任。

22.部门员工发生安全事故的,将对部门直接管理人员处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处分级别按安全事故严重性论。

23.普通机器(无危险性类)如出现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机长、部门直接管理人员责任。发生一起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如皮壳机、压书本机等。

24.当月发生二起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主管及现场直接管理人员作撤职处理。

25.严格按照《机器作业指导书》操作。

26.整个生产过程必须遵守〈工厂安全守则〉。

27.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必须时刻树立安全生产、安全第一的思想。

28.遵守工厂其他关乎安全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29.本管理办法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近年来,各施工企业陆续购置了一批大型起重机械,这些机械对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艺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为了加强管理,减少和杜绝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现颁发《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并提出三点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电管局,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电建局、要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对机械的安全进行全过程管理,按《规定》要求,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人,限期解决。

二、能源部施工机械检测中心为我部施工机械安全检测的专业部门,挂靠在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检测中心应加强与各施工企业的联系,互相配合,搞好检测工作。

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机械操作证》、《起重机械检验员证》方可操作和出具检验报告。

请各有关单位将贯彻执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及时告能源部。

第一条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大型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3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铁路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1.各施工企业新购和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2.新购的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外文资料须及时译成中文)以及国标起重机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针对本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并组织学习贯彻,在此之前不得使用。

第四条各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机械管理部门对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各工地、站、队单位的领导和操作人员,要接受检查,对机械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要在限期内认真解决。

第六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大型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七条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八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省电力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定机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九条操作大型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另一司机负责监护。

5.操作室应有操作规程、润滑图表、操作保养责任制及机长、值班司机挂牌,操作室内其他人员不准进入。

6.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7.起重机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8.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9.实行多班作业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系列起重机和起重量在100t及以上的(针对进口的特大型起重机械)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针对本机性能的专门培训。

11.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12.高架型式的起重机必须严格执行本机的有关防风措施和规定。

第十条专业单位的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交机械管理部门归档。

1.班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班前、班后进行,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使用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滑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定期检查:使用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机械员、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参加,每年必须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并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情况向机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报告。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还要对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此项工作由能源部认可的检测部门承担。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4)经过暴风、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第十二条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知识和起重机常识的培训,应具有网、省局,电建局,总公司颁发的技术证件,指挥时应带有明显标志并保证起重机行走通道没有障碍物。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五条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十六条起重机的超负荷作业要严格管理,以确保安全。

1.必须超负荷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10%),由使用单位提供可靠的计算依据,制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和出现险情时的抢救方案),办理超负荷工作票,经公司总工批准,由安全、机械、施工部门共同监督实施,各负其责。

2.超负荷作业前,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机况良好,方可作业,起重机如有故障,不得作业。

3.超负荷作业后,使用单位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并将超负荷作业和检查情况记入本机档案。

第十七条两机以上联动作业,由使用单位提出作业方案,经公司总工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新购、大修后或移装的起重机,在安装前由安装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技术检查,对由于运输不当或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变形,开焊等缺陷,要认真进行检修、校正,做好记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安装。

第十九条所有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第二十条大型起重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工艺规程(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经机械、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总工审查批准,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第二十一条大型起重机安装毕后,要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要进行可靠性试验,对整机进行负荷试验。安装、调试、负荷试验记录等交机械管理部门归档保存。验收工作由安装单位组织,机械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可向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必须改装时应提出计算资料、施工图纸和改装方案,在不改变原机构性能时,由机械管理部门同意,公司总工批准。改变性能时应经公司总工审核报主管局批准后执行,改装后的系统必须经过试验由机械管理部门按规定经过六个月试运后办理验收,改装的资料归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械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二十四条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技术保养规程》,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并将保养执行情况报机械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及奖罚办法。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