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轿车租赁合同书范文(15篇)

时间:2023-12-06 07:00:49 作者:薇儿

租赁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保护租赁双方的权益,避免潜在的纠纷发生。下面是一些对于租赁合同的解读和案例分析,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轿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交通厅、省计经委、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经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赁货物运输车辆一批。租车地点为甲方公司经营场地,用途矿山货运,行驶范围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用车辆的押金为________万元/辆,在租车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缴付给甲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4.续租方式: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续租,一般情况下可用电话等口头方式签订续租合同,但应当加付押金,当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时,应主动向甲方加付相应押金后才能续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交通税费等费用缴纳约定如下:

差路费、车船税、保险费、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他行驶费用由乙方给付。

6.租赁车辆保养、维护责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后,须对所租用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其保养项目为:出车前的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的保养)。定程保养及大修:由乙方根据里程和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确定有必要定程保养或大修时,乙方应将车辆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保养及大修。

1.甲方负责出租给乙方车况良好、设备齐全(见租赁车辆交接单)、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等规费交讫证、保险证等牌证齐全有效的车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认真的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随车配置的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未经批准不能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租赁期间,乙方所租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发生各类机械故、事故后的修理,须按双方约定条款办理。

6.租赁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出险原因及有关材料,会同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款额归乙方所有。由于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殊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车辆,还车时必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整洁、设备齐全,并无任何刮碰现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车辆的钥匙。若造成钥匙灭失、损坏等情况亦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修配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头的费用。

10、乙方承租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停电费等费用自理。还车时,若存油低于出场时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费;高于出场时存油的,甲方应退带多出的燃料费。

11.租赁期内,因乙方不慎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因违章(包括电子警察)未及时处理,致使甲方造成验审、过户、扣分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因车辆无牌照和各类证件而停驶的实际损失。

12.乙方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事故或租赁期间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修理费和车辆损失费,及由此造成的车辆停驶经济损失,金额为停车天数的总租金。同时还应赔偿车辆加速折旧费。

13.乙方所租车辆若发生破坏铅封,私调里程表的,按总租金的______%加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剩余合同期内总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1.承租车辆过轮渡时,乙方驾驶人员未随车照看造成的损失。

2.承租车辆轮胎爆裂的损失。

3.由于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4.造成承租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继续使用造成扩大的损失。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扣押、罚没、抵押、出卖、赠与、投资等的损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驶搁车的损失(搁车停驶经济损失,按停车天数的总租金)。

6.由于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以及调换约定驾驶员造成的损失。

8.由于乙方利用承租车辆参加竞赛、测试造成的损失。

9.由于乙方用承租车辆带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拖带承租车辆造成的损失。

10、由于乙方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11.乙方因伪造证件、隐瞒事实、制造假案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12.因乙方违约,引起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如需续租该车辆,必须在合同到期会同担保人与甲方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以超时做出处理。

2.车辆租金超过押金满三天内,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办理退租或续租手续,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依法向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双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适当调整。

4.如遇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或依据《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条款执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决。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轿车租赁合同书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签名盖章)。

经办人: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数量:

1、名称:2、型号:

3、数量:

二、进出场费、租金及交纳期限:

1、进出场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机械进场安装调试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按月结算当月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定价不作调整。

3、租赁费付款方法:从安装调试正常运转之日算起。租赁费按月结算,依此类推,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逾期10日以上甲方有权停机待款。停机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所有费用均不含税。机械报停付清租金后拆除退场。

4、春节放假,按月租金的50%收取台班。

三、乙方责任: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制作。塔吊配合安装、卸车。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将电源引入设备配电箱内。

3、积极配合升降机的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场地道路通畅,负责夜间施工照明。

4、提供设备料具用房,确保设备配件免遭丢失或损坏。

5、承租方需给司机人员解决食宿,伙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

1、机械出租司机由甲方配备,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随机上岗。(提供一份复印件给乙方)。

2、配备两名操作人员,实行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机长负责制。

3、积极努力配合乙方施工,提供优质服务,单笼做到24小时工作,对工作不认真或服务态度差的操作人员,乙方有权提出更换。

4、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地基处理要求和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拆除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安验合同,出具一切随机资料,乙方现场配合。

五、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1、甲方操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因违规操作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并参与创建文明工地的活动。

3、乙方违章指挥时,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乙方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

4、乙方必须通知各施工队不得随意打开平台安全门,随手关门,不得违反,如在电梯周围作业需进入电梯运行场地,手工对要通知电梯司机停机,方可安全工作。电梯周围或场地内发生意外,甲方无任何责任。

六、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故障排除:

1、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并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2、故障排除:出租方应使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出租方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赴现场排除。

3、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时处理故障,做到一般故障4小时内排除,大故障24小时排除,每月累计修理不超过3天。

七、违约责任:

1、承租方若不能按期足额付清月租,出租房有权停机待款,停机待款期间租金按正常租金全额结算。

2、因承租方造成停工的,15天内按正常费用结算,若超过15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3、承租方于报停前15天书面形式通知停机时间。机械使用完毕,承租方结清租费后15天内退场。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所有条件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签章)代表签字:联系方式:年月日代表签字:联系方式:年月(签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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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租赁合同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牌汽车(牌照号码: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个月。

1、租金数额为每月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____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____________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_____________%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日期:________

轿车租赁合同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轿车租赁合同书。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合同范本《轿车租赁合同书》。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轿车租赁合同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辆开至______供乙方用于______使用,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开回公司。

2、车辆司机、油料费用甲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要保证车辆一切设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点使用车辆,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车途中的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车出租费用元,乙方先预付定金元,其他款项须出车前______小时交起,否则甲方不予以出车且不退还定金,乙方付定金后,甲方须保证乙方用车,如发生自然灾害,车辆突发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乙方车辆使用,甲方退还全部租金,不负其它任何责任。

5、本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日。

轿车租赁合同书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轿车租赁合同

因甲方工程施工的需要,租用乙方设备使用,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设备租用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租赁设备名称及数量。

二、使用地点及用途。

设备用途及作业范围:____________内工程施工所需土石运输工程。

三、设备的调遣与费用。

乙方承担设备进离场调遣费用及运输保险费。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经双方协商,所租土石方运输车的租金为_________元/方,付款方式为每计量一次结算工程量的80%。

五、甲方的责任。

1、设备所需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用从结算中扣除。

2、在设备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或抵押及变卖,需转移施工地点时,须征得乙方同意。

六、乙方责任。

1、出租设备保证技术状况良好,做到勤保养勤检修,准时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场和施工。由于机械设备故障或其它乙方人为原因影响甲方承建工程工期,其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尽量安排在施工间隙和公休时间进行,乙方要提前向甲方通报,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维修。

4、乙方必须保证设备所有运营手续齐全,否则由此引起的罚款,乙方自行承担。

5、由于操作人员不服从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经济损失及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期。

6、由于乙方原因与地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

7、乙方负责车辆安全停放、看管,车辆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适当的间接损失。经双方协商无效后,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轿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小轿车租赁合同范本。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合同范本《小轿车租赁合同范本》。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三、其他事项:

1、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为甲、乙方双方验收、审定交接车辆时的唯一凭据,该车辆交接单,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与合同等效。

2、提前退租及续租:一天以上租车者,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接车后按一定的比例退还乙方的租金。如不办理续租手续而私自延期使用,甲方将视为乙具有欺诈倾向并在12小时后报警,报警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自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除交纳延期使用车辆的租金外,还应交纳延期使用租金的一倍金额的违约金。

3、租用期间车辆发生故障,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属乙方驾驶不当,其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处理,给甲方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担。

4、乙方在租用车辆时应自觉遵守我国的交通法规,必须安全行驶,安全停放,妥善保管,报从___的指挥。

5、租用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按正常程序处置,报警的同时通知甲方。积极配合___部门、保险公司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等事项。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所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事故处理完毕,甲方依据___、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处理结果以及损失的大小、停运的时间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除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承担总修理费用的10%做为车辆损失折旧费。

6、在租用期间车辆发生盗失、损坏,乙方保证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和公安部门、保险公司立案侦察,处理有关理赔。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结案后甲方依据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和甲方在此期间的损失大小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

7、长期租车者,必须在每月的25号—30号将车辆驶回甲方住所以便安排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如遇车辆的审验年检时,乙方必须无条件交还所租车辆,甲方为其减去相应的租金。

8、长期租车者,应与甲方保持经常联系,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住所、注册名称、传真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9、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至诉讼。

四、担保人:

乙方为确保上述事宜的可靠性,向甲方提供同等责任担保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此,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均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联系。

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生效。在车辆归还甲方,各项手续结算完毕(包括各类事故、故障、纠纷处理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二oo年月日

轿车租赁合同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书。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合同范本《书》。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轿车售后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全力协作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1、宗旨。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民法典》、《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三包规定》:坚决执行甲方的“谁销售、谁负责、谁安装、谁维修”的售后服务方针。双方平等互利、精诚合作,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2.1具有法人资格,有完善的工商税务注册和登记手续。

2.2具有齐全的安装、维修设备和满足精度要求的检测仪器及手段。具有便携式维修设备及工具,可进行大、中、小上门维修服务。

2.3有必要的交通工具,能够满足迅速、及时的上门服务的要求。

2.4有足够的鉴定、检测、维修等工作场所。

2.5有固定编制的安装、维修、调试人员、信息接待员、配件管理员,所有安装维修调试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持有甲方或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证书。

2.6建立客户信息管理档案,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7设有专门的电话台帐、安装及维修台帐、配件使用台帐。

2.8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风尚,能够遵守甲方服务规范,保证用户满意。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义务:

3.1.1为乙方培训安装维修人员,培训的时间、地点由甲方决定,举办技术会议,交流维修经验。

3.1.2及时提供维修技术资料,将产品设计改进和采用新技术的信息通知乙方。

3.1.3及时提供合格的维修配件。

3.1.4对乙方无能力解决处理的问题积极协助解决或提供解决方案。

3.1.5不定期走访乙方,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对乙方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迅速处理。

3.1.6如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尚有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经申请,甲方可以派人前往解决。

3.2权利:

3.2.1有权根据甲方的售后服务政策及本协议,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2.2及时向乙方了解产品质量以及用户需求等方面的建议。

3.2.3有权对售后体系和售后服务政策根据需要做出相应调整。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义务:

4.1.1积极宣传甲方产品,承担所在地区的甲方所有产品的服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实现甲方对用户的服务承诺。

4.1.2有义务为任何一位使用甲方产品的用户提供咨询、安装、调试及维修服务。

4.1.3坚持“谁销售、谁负责”的服务原则,即负责前任经销商所售出的甲方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特殊情况,可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亦可销售与服务分离。积极主动地处理好每一位用户的服务要求,不能以任何理由将用户拒之门外,不得随意将矛盾转移甲方。

4.1.4必须维护甲方的声誉,积极宣传甲方的星级服务,不说有损甲方声誉的话,不做有损甲方声誉的事。

4.1.5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要求及甲方规定的标准,迅速、及时、优质、周到的为用户服务,消除用户的后顾之忧,保证用户满意。

4.1.6指导用户对产品正确使用,介绍日常维护、保养常识。

4.1.7工作认真负责,产品修复后要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其保用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件质量保修除外)。

4.1.8安装、维修服务中使用甲方统一规定的零配件及元器件。

4.1.9自行承担因安装、维修工作过程中失误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4.1.10因乙方自购零配件及元器件造成用户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甲、乙双方解除此协议后,此款仍然有效。

4.1.11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产品跟踪及产品信息反馈,严格按甲方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安装档案及维修档案,并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返回甲方,以便甲方了解掌握产品的整体状况及时改进。

4.12乙方必须承担超过保修期的甲方产品的维修业务,不得拒绝维修,但可按非保修范围服务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工本费。

4.1.1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

4.1.1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的资格评审活动。

4.1.15乙方应按要求建立各种台帐。

4.1.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该地区搞好各种促销活动、技术咨询活动及3?15活动。

4.1.1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服务规范。

4.1.18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退回甲方维修,则由乙方为用户解决临时替代机,并由乙方支付往返运输费及维修费。

4.2权利:

4.2.1有权对售后服务处及其当地分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将意见向总部反馈。

4.2.2有权要求甲方对其进行技术培训和提供技术支持。

4.2.3有权向甲方索取与安装、维修有直接关系的技术资料。

4.2.4有权对甲方的产品设计、质量、功能等提出改进建议。

5、违约责任。

5.1在甲方提供足够配件具备安装、维修条件下,人为造成维修不及时或违反甲方规定的服务规范造成用户不满引起投诉甚至退货,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2甲方随时派技术人员及售后服务管理人员走访全国各地用户,听取意见,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违约服务单位及时调查,并限期整改,如在限期内有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5.3甲方在对用户进行回访、听取意见时,若发现乙方严重违背协议精神或弄虚作假,甲方将终止协议,追究乙方责任。

5.4如乙方干扰甲方人员正常行使管理权,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5.5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必要时双方通过法律程序在甲方住所所在地法院解决。

5.6因乙方安装不当,不使用甲方的配件或甲方指定的配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产品保修制度。

6.1甲方生产的空气能产品,从总经销、经销商售出之日起,凭有效发票和《产品保修卡》、机器条形码为用户保修家用系列主要配件36个月、整机24月,商用系列经济型主要配件12个月、整机12月,豪华型主要配件24个月、整机24月,如无上述三个条件之一,本公司将不予保修(主要配件:压缩机、四通阀、蒸发器、换热器)。

6.2保修的确认。

以下内容不属于保修政策范围:

6.2.1用户不能提供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票、产品用户指南或产品条形码),或超过产品保修期限的,但可实行收费修理。

6.2.2因安装不良或不按本公司的产品安装要求安装造成的故障,应由原安装单位负责维修和承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厂家只对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

6.2.4因室外换热器、水系统脏,不定时清洗换热器、过滤网的;。

6.2.5冷水补水管、主机进水管没有安装过滤器的或没有按我公司要求安装的;。

6.2.6因用户没有按操作造成产品故障的;。

6.2.7用户自行拆移或维修造成故障的,不属免费保修范围。

7、退、换机管理制度。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因机器本身质量原因而导致的严重性能故障不能在当地维修的,可办理退机手续。

7.1退机条件。

新装机7天之内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用户坚持退机的,经本公司当地区域经理核实,报本公司批准的,可参照以下条件办理退机:

7.1.1压缩机烧坏,套管、水箱盘管、冷凝器内漏的;。

7.1.2用户开箱安装时发现整机上有严重划痕或变形的;。

7.1.4对不符合退机条件,而用户坚持要退机时,经本公司批准,自购机之日起,按机器售出价格每天收取1%折旧费后予以退机。

7.2换机条件。

新装机15天之内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办理换机:

7.2.1压缩机烧坏的;。

7.2.2套管、水箱盘管、冷凝器内漏或内堵的;。

7.3退、换机程序。

当用户要求退、换机时,维修站应事先通知区域经理,取得本公司售后服务部同意后,填写有关资料,并将资料随同机器一起返回本公司,经售后服务部确认后,才能调换同型号的产品,否则不予办理。

7.3.1维修站填写《三包产品退、换机鉴定书》(见附表),连同产品《用户指南》和原产品购买发票一同传真到本公司售后服务部审核,经批准回传后方可办理退、换机手续。

7.3.2经本公司批准退机的,将一次退清货款;。

7.3.3经本公司批准换机的,维修站更换调试完毕后必须将更换后的产品条形码记录在《维修记录凭证》a联(结算联)上,保修专用联条形码贴在《产品保用证》a联上(不能遮盖旧条形码),并由用户写上意见和签名:如果用户是单位,则由单位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4退、换机注意事项。

7.4.1维修站按时提供清晰、完整、真实的《三包产品更换鉴定书》才能办理;。

7.4.3维修站要求与本公司退换机,或销售商要求与代理商退换机,均须将《三包产品更换鉴定书》复印件和《维修记录凭证》b联复印件贴在旧机上一并返回本公司,《三包产品更换书》原件也随同有关资料寄回本公司才能办理更换手续。

7.4.4如属维修站鉴定错误,则所有费用由维修站承担。

7.5其它:

分销商须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当地代理商或维修站办理退机,同时经本公司同意,否则不予办理。

8、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8.1质量信息反馈管理办法。

维修站根据“甲方产品的质量情况在每月10日前向本公司提交上月《月度质量信息反馈表》(见附表)。

8.2质量信息反馈要求。

8.2.1按时、清晰、完整、真实地填写《月度质量信息反馈表》并传真给本公司。

8.2.2及时反馈重大质量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9、零配件供应规定。

件1%的支持、维修费保证金1%的支持。

额比例拿配件超出了返点的1.5%,乙方必须以现金补齐超出部分差价,公司售后才给予发配件。

9.2配件损坏后,乙方填写配件更换申请表(见附表)。与损坏配件一同寄回甲方,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将新配件寄给乙方。

9.3保修期满后配件损坏,乙方需按代理价购买。

9.4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合同,乙方必须将剩余配件退还甲方,由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才能将押金(或剩余押金)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退押金。

10、期限。

本协议时间期限暂定为一年。

起止时间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1、附则。

本协议签订地址:。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各存一份。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期:年月日时期:年月日。

轿车售后服务合同书

本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经营理念,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____________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____________产品时,必须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____________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及执行当地职务的有关规定。

2.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向乙方及时准确地提供新产品维修技术资料。

4.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必须设立___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维修人员、设备及服务场地。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为所辖区域内的____________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4.不得擅自改变产品原设计和擅自改变__________,若有因擅自改造所引起的产品故障和事故,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若出现产品重大故障和发生事故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调查和技术鉴定。

6.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每月的维修质量信息反馈单于________日前送回或传真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7.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8.乙方维修点积极展开用户回访活动,回访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____%。

第三条保修范围。

2.对保修期内的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和事故,乙方按甲方规定费用标准收取工本费。

3.在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有关_____标准_____。

4.其他事宜,均按当地服务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_____,做到市区叫修后________小时提供上门维修,郊县叫修后________小时提供上门维修。

2.乙方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统一填写维修单,维修完毕后由用户签名。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维修费用的标准。

1.所有__________产品均按年销售_____产品实际结算金额的____%返回,作为维修费用。

2.__________产品(包括电热水器)每台在保修期内,无论大、中小均按______________元计,如为用户提供_____,无论远近均按______________元计。

第六条产品维修配件的铺底与发放。

1.灶具配件都必须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以旧换新。

2.热水器、烟机维修配件按该经销商____个月销量的____%铺底,以后所需都必须以旧换新,无旧配件返回,由乙方按成本价购买。

3.__________配件以旧换新。

轿车售后服务合同书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甲方所代理汽车品牌(荣威、mg、陆风)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乙方进行管理、服务。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维修所需的场地,用于建设维修车间,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费用由双方负责,。

2.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保养所需的原厂配件,维修配件由双方共同承担进货、备货成本。

3.售后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乙方负责聘用、管理、以及薪酬发放,人员劳动保护由乙方负责。

4.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因技师技术原因,工作责任心,态度等与客户发生纠纷或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甲乙双方合作期届满后,如不能续签协议,双方在合作期内购置原厂完好的配件由甲方按原进价收回。

三、售后相关费用收取的规定:

1.甲方按厂家指导价格设定配件费、工时费,并按照保养手册下单收费,费用单据由客户及甲乙双方各持一联。

2.双方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工时及配件费用的收取,严格按照各厂家的收取标准执行。

3.双方根据单据结算利润,利润双方五五分成,由双方财务人员核对后按月进行结算。

4.除去配件进货成本、水电费外所收所有费用(工时、配件差价、索赔)皆为利润。

四、特别规定: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厂家均以甲方出面,涉及行业检查、管理均以乙方出面。

2、新补充的业务分成内容在本协议框架内形成补充协议。

五、合同期限:壹年。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高档轿车租赁协议书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3、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4、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5、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6、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规定区域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规定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______倍处以罚款。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事故修理:

1、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______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3、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7.甲方公司车辆特殊,需由乙方公司承担购买当天车辆保险。

八、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小轿车短期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合租注意事项。

以上概述均对合租双方有效;。

合租双方应共同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不能修复的,应由损坏者承担赔偿责任;。

合租双方自行选定签约人进行签约;。

合租双方中如有一方中途退出,应由另一方承担全房租;。

合租双方当中如有一方利益受另一方损害时应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附属文件。

1.本协议附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轿车租赁协议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协议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书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轿车租赁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

第二条租赁期:

在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若甲方有继续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等必须费用,并且须给甲方按照每月一百二十元人民币的租赁费用,共六个月,合计七百二十元人民币,于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租赁物件在租赁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当时市场价格,赔偿甲方。

第七条违反合同的处理

1.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中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叠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正式交与乙方使用前(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解决。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当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并获得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认同。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签名/章)乙方:___________(签名/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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