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无常读后感(模板16篇)

时间:2023-11-20 07:08:01 作者:梦幻泡

读后感是对所读内容的思考和理解的表达,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吸收书中的知识。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精彩的读后感范文,看看别人对同一本书的不同理解和感悟。

鲁迅无常的读后感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能够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务必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十分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

早已习惯了每日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鲁迅的散文集,每日有书本陪伴的娴静下午。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无常》这篇文章很好地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了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是当时的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在这篇文章中突出我所见到的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还通过回忆无常,时不时加几句对现实中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可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失望!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

《无常》一文事描述鲁迅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了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作者把对往事的回忆和对时弊的议论结合的自然恰当,天衣无缝,揶揄嘲讽的语言,生动的比喻,正话反说,犀利风趣,耐人寻味。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的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

作者撷取那些令人难忘的生活片段,加以生动地描述,选择富有个性的情节和细节描画人物的性格,给人以深刻的印象。特别事作者善于描摹人物的神情心态,把人物写的栩栩如生。如《阿长与〈山海经〉》中写除夕夜长妈妈教少年的鲁迅如何讲吉利话和元旦清晨等待鲁迅“恭喜”的情景,把这个农村妇女的渴望幸福,期待祝福的急切心情和惊喜神态表现的活灵活现。又例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老先生大声朗读文章时,“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扬起,向后拗过去”寥寥几笔,把老先生那种痴迷入神的神态表现的惟妙惟肖,充满了浓厚的生活气息。

这些作品在写作手法上把叙述,描写,议论,抒情合在一起,充满诗情画意,如写百草园的景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云雀从草间直窜向云霄,油蛉在低唱,蟋蟀在弹琴??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儿童乐园。

鲁迅无常读后感

何为无常,即勾摄生魂者也。相传无常分为两种,为白无常和黑无常。黑无常是全身通黑,白无常自然是通体煞白。据《玉历纱传》记载,无常惯穿斩衰凶服,腰间束根草绳,脚着草鞋,项上挂着纸锭,手持破芭蕉、铁索以及算盘。无常整日耸着肩膀,披着头发,眉眼的外梢都向下像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如此看来无常长得真不怎么讨人喜欢,大人小孩看到必定是吓得先没了半条命。不过这都是人们口耳相传,迅哥儿可是见过活无常呢。

然而迅哥儿所见的无常与咱们所了解或所幻想的无常可大不一样。在他的心目中,在阴森鬼众中,就是无常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无常可以比较亲近。由此可见,迅哥儿对无常的好感绝非是一星半点。在后来的演剧中的`无常更是受到迅哥儿的热爱。虽然外表可怖,但是内心却可爱的无常已在迅哥儿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到最后竟然大呼: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不过这是好的无常,坏无常也未曾绝迹。他们视人命为草芥,生杀不过在一念之间,若是心情好,便让你与家人道个别,可若是心情不好,便就让你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带你去了地狱,不让你有一丝的求饶或是辩解。如此蛮狠!如此凶残!

人类社会不也如此?善良人们之外,有诸多内心邪恶之徒。他们光明的衣冠下蓄养着饕餮,以他人血肉为食来满足自己内心欲望。更有甚者,那些掌持生死命运决定之权的人,会因金钱人情而漠然对待他人生命。比如,在手术室这样的生死之地,无良医者会索要财物,未能上供的患者只能自求多福。

如此看来,虚伪光明反而不如真诚的黑暗。人造的强光会伤害善良的眼睛,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想必鲁迅喜欢的是无常的纯粹与真实吧。

我亦如此。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我愿意秉持内心光明,即使成为无常判官,我也不会追索无罪冤魂。

文档为doc格式。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写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这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鲁迅文学作品《无常》读后感

《无常》是《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之一,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文本里来看,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无常还戴着二尺来高的帽子,帽子上写字,白无常写着“一见有喜”,黑无常写着“一见发财”。很简单的八个字却体现了人的普遍愿望——生活幸福,腰缠万贯。可惜见到的时候已经死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于人生和死亡的双重嘲弄,反正很有趣。鲁迅还说在一些图本中,白无常帽子上写的是“你也来了”,黑无常则比较凶恶地写着“正在捉你”。

还有一点值得推敲的是,无常一般都吐着长舌头,我们知道吐长舌头的鬼是吊死鬼,所以很可能一开始无常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鬼,而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很可能是阎王爷通过内部招聘选拔出来的。

原来鬼也有情啊。喜从中来,怒从中来,都是一瞬间。无常鬼时刻在缠着我们,附了身。

人生不过如此,在无数次喜怒迭转中,出生,生存,生活,升华,“涅磐”,参禅悟道是个很好解脱方式。

但人不能总在红尘外,有的人,在凡世,不管喜乐怒哀,都作为积极的生活方式去积极的对待。有的人,在凡世,不能挣脱怒与哀带来的情绪,消极对待。

你是否学会了什么时候平和?什么时候激昂?什么时候沉默?

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读完《无常》之后,我对于“无常”的形象有了重新的定义。文中描述的“无常”“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深受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殊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一定则有鬼。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

读完《无常》之后,我对于“无常”的形象有了重新的定义。文中描述的“无常”“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深受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述中我们还能够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此刻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那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

我还记得自己坐在这一种戏台下的船上的情形,看客的心情和普通是两样的。平常愈夜深愈懒散,这时却愈起劲。他所戴的纸糊的高帽子,本来是挂在台角上的,这时预先拿进去了;一种特别乐器,也准备使劲地吹。这乐器好象喇叭,细而长,可有七八尺,大约是鬼物所爱听的罢,和鬼无关的时候就不用;吹起来,nhatu,nhatu,nhatututuu地响,所以我们叫它“目连瞎头”。

“…………。

大王出了牌票,叫我去拿隔壁的癞子。

问了起来呢,原来是我堂房的阿侄。

生的是什么病?伤寒,还带痢疾。

看的是什么郎中?下方桥的陈念义la儿子。

开的是怎样的药方?附子、肉桂,外加牛膝。

第一煎吃下去,冷汗发出;。

第二煎吃下去,两脚笔直。

我道nga阿嫂哭得悲伤,暂放他还阳半刻。

大王道我是得钱买放,就将我捆打四十!”

这叙述里的“子”字都读作入声。陈念义是越中的名医,俞仲华曾将他写入《荡寇志》里,拟为神仙;可是一到他的令郎,似乎便不大高明了。la者“的”也;“儿”读若“倪”,倒是古音罢;nga者,“我的”或“我们的”之意也。

他口里的阎罗天子仿佛也不大高明,竟会误解他的人格,——不,鬼格。但连“还阳半刻”都知道,究竟还不失其“聪明正直之谓神”。不过这惩罚,却给了我们的活无常以不可磨灭的冤苦的印象,一提起,就使他更加蹙紧双眉,捏定破芭蕉扇,脸向着地,鸭子浮水似的跳舞起来。

“难是弗放者个!

那怕你,铜墙铁壁!

那怕你,皇亲国戚!

…………”

“难”者,“今”也;“者个”者“的了”之意,词之决也。“虽有忮心,不怨飘瓦”,他现在毫不留情了,然而这是受了阎罗老子的督责之故,不得已也。一切鬼众中,就是他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他可以比较的相亲近。

迎神时候的无常,可和演剧上的又有些不同了。他只有动作,没有言语,跟定了一个捧着一盘饭菜的小丑似的脚色走,他要去吃;他却不给他。另外还加添了两名脚色,就是“正人君子”之所谓“老婆儿女”。凡“下等人”,都有一种通病:常喜欢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虽是对于鬼,也不肯给他孤寂,凡有鬼神,大概总要给他们一对一对地配起来。无常也不在例外。所以,一个是漂亮的女人,只是很有些村妇样,大家都称她无常嫂;这样看来,无常是和我们平辈的,无怪他不摆教授先生的架子。一个是小孩子,小高帽,小白衣;虽然小,两肩却已经耸起了,眉目的外梢也向下。这分明是无常少爷了,大家却叫他阿领,对于他似乎都不很表敬意;猜起来,仿佛是无常嫂的前夫之子似的。但不知何以相貌又和无常有这么象?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只得姑且置之弗论。至于无常何以没有亲儿女,到今年可很容易解释了;鬼神能前知,他怕儿女一多,爱说闲话的就要旁敲侧击地锻成他拿卢布,所以不但研究,还早已实行了“节育”了。

这捧着饭菜的一幕,就是“送无常”。因为他是勾魂使者,所以民间凡有一个人死掉之后,就得用酒饭恭送他。至于不给他吃,那是赛会时候的开玩笑,实际上并不然。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有人说,他是生人走阴,就是原是人,梦中却入冥去当差的,所以很有些人情。我还记得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小屋子里的一个男人,便自称是“走无常”,门外常常燃着香烛。但我看他脸上的鬼气反而多。莫非入冥做了鬼,倒会增加人气的么?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鲁迅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对文章中的爸爸和伯父帮助黄包车车夫这件事,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大意是爸爸妈妈和作者去她的伯父鲁迅家,作者的爸爸在鲁迅先生家门口看见了一位受伤的车夫,并经过询问,知道车夫受伤的原因。作者的爸爸叫来伯父一起来帮车夫包扎好伤口,并给了他钱,让他安心养伤。

鲁迅先生的行为使我对他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我亲眼目睹过一件跟文中恰恰相反的事:一个小男孩踩到香蕉滑倒了,他大哭起来。很多人都冷眼相看,有的人还袖手旁观地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甚至还有人在议论他的狼狈。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惭愧,鲁迅先生的心境和品格我们是无法达到的:假如我是一只发着微光的萤火虫,那么鲁迅先生则是发着耀眼强光的太阳:假如我是一株长在山间的小草,那么鲁迅先生就是一棵长在山顶的伟岸的青松。

鲁迅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药》后,我才知道新中国的道路上是多么的坎坷曲折。

《药》讲的是华老栓为了给小栓治肺结核,向刽子手买人血馒头。从茶馆里的客人们的口中得知,这是用革命者夏瑜的血做的。夏瑜在狱中还不忘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叹息牢头不知道革命的真正意义,还被大家说是“疯了”,最后被处死。

“吃了人血馒头就能治好肺结核”如果是现在,有人这么说的话,一定会被人嘲笑,不相信科学,去相信这种无厘头的传言,实在是令人耻笑。可是在旧中国,人们对此深信不疑,甚至有人拼命工作花大价钱去买这一点用也没有的东西,愚昧至极。

而为了人民的革命者夏瑜却被他想拯救的人民给害死,他们丝毫没有愧疚,还幸灾乐祸,可以说旧中国病了,人民病了,社会病了。有的人知道自己病了,他喝下逃离迂腐的药,喝下了清理害虫“封建思想”的药。可有的人却不知道自己病了,还将良药看成毒药不愿喝它。这良药中最有效的一味便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让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慢慢地将人民迂腐的心理转换来,社会才会健康。

人民对革命者的冷眼旁观,才是革命者最大的悲哀。

**鲁迅读后感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去怪卷子没印清楚,怪老师批的太严,怪这怪那,后来想想,其实是我的作业写字写的太潦草,上课没有认真听。

九斤老太,她有一句口头禅,就是“一代不如一代”。我想我们可不能真被九斤老太说中了哦!社会要进步,我们就要一代更比一代强!

在袁世凯要当皇帝的时候,七斤因为没有了辫子(袁世凯当皇帝的时候需要辫子没辫子可能要被砍头的),他自己也没有什么文化知识,被略有文化的赵七爷白白恐吓了一翻。担惊受怕了好几个月,所以我们一定要多学知识,才可以不被别人欺负。

读了鲁迅写的文章,让我感想很多,建议大家去看一看。

2/2。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鲁迅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文学之魂——鲁迅》这本传记,一位伟大人物的事迹马上把我给吸引住了。

这本传记叙述了鲁迅的一生。鲁迅的骨头最硬,对形形色色的敌人看得清,恨得深,斗争得最坚决;他甘当人民大众的牛,在帮助和培养文艺青少年方面,更是无私地付出了毕生的心血。但我最敬佩的是他那种珍惜时间的品质。

时间是宝贵的,所以历来就有人把时间比作金子,可时间又是买不回来的,只有做时间的主人,才能把握好时间,充分利用时间。“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学习上的。”鲁迅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给我们留下了不朽的文学财富。其实,掐掐指头算一算,哪一位伟人不是惜时如金呢?画家达。芬奇废寝忘食地作画,每天平均只睡4小时15分;欧立希夜以继日地做实验,困的时候就在办公室里打个盹……如果谁再抱怨时间不够用,就请他再次聆听鲁迅的教诲吧——“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上帝是公平的,他给每个人每天都是24小时,可宝贵的时间,从我们的指甲缝里流去了多少?就说我吧,还记得五年级上学期,“珍惜时间”和我是一点儿也没沾上边,反而“浪费时间”在我的身上倒是充分地体现了出来:作业一写完,就看电视,看漫画书;周末的早晨,舒适的小床是我的归宿,“赖床”便成了我的“家常便饭”。不知不觉中,我浪费了宝贵的时间,成绩如瀑布般“飞流直下三千尺”。而我却依然麻木不仁,直到我垂头丧气地走出考场时,我才得到了教训:不能浪费时间,应该把时间用在做有意义的事上。后来,在我的词典里又多了四个字——珍惜时间。我给自己订了学习计划,把全天时间都安排得紧紧的,甚至连上厕所我都带本书看看。这一切,还不都是为了把成绩搞上去?果然在下一次的考试中,我的成绩明显地提高了。

“时间对我来说是很宝贵的,用经济学的眼光看是一种财富。”好好地利用时间去学习,才能得到丰硕的果实。亲爱的同学们,做时间的主人吧,只有时间才能换取知识,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

鲁迅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封建社会的无知和一些所谓的礼教是致人于死地的原因,鲁迅觉得真正医好的药,不是什么人血馒头,是人们需要有抗争的精神。

**鲁迅读后感

一、学习要点:

了解背景。

把握作者的写作意图。

分析人物形象。

运用对话和细节刻画人物。

二、出处。

本文最初发表于1920年九月《新青年》月刊第八套第1号,收入《呐喊》。

三、背景:

本文描写一九一七年,张勋复辟在江南水乡引起的一场**。张勋北洋军阀之一,原是清朝军官,辛亥革命后,他和部下官兵仍留着辫子,以示效忠清王朝,因称辫子统帅,1917年,他利用与北洋军阀政府内部矛盾(黎元洪为政府总统,段其瑞为国务总理,围绕是否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问题,北洋军阀内部发生了“府院之争”,国务总理段其瑞在日本怂踊下主张参战,总统黎元洪在美国支持下反对参战,当段黎矛盾不可开交时,徐军督军,辫子军统帅张勋进京调停,乘机复辟了帝制,在北京扶持清废帝薄仪复辟,在举国上下一片声讨中,这场复辟只延续十二天,就以失败告终。

当时鲁迅正在北京教育部任职,为了抗议张勋的倒行逆施,他于七月三日愤然离职,事件结束令他才回到教育部。

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下;愚昧落后,冷漠保守,缺乏民主。

主义觉悟。作者的写作意图是:“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

这“痛苦”包括农民的不觉悟;封建复辟的可能性;辛亥革命的不彻。

底性。以此告诫革命者:只有真正唤醒民众,才能进行彻底的革。

命。出于这种动机,鲁迅写了《**》。

三、层次剖析。

本文中“辫子事件”是贯穿始终的结构主线和叙述中心。

全文可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描写了辫子危机的起因和开端。

这段文字采用了场面描写或环境描写,写出江南农村宁静平和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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