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管理规章制度(实用18篇)

时间:2023-11-21 05:23:42 作者:雨中梧

规章制度的执行是组织管理的基础,它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这些规章制度范文是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制定的。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

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

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__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__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

6、维修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

1、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须清晰明了的进行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维修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维修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及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进行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部分有权质疑。对于维修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维修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实施,企管部跟进。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各供电所(局)设立24小时专职值班人员,负责对客户报修的电力故障进行处理。

1、正常工作时间由客户服务中心或各供电所受理报修电话。

2、非正常工作时间由调度接听报修电话。

3、接到不属抢修范围内容的客户报修电话或其他人员接到客户请求报修电话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4、接到故障报告电话或接待来人报告故障时必须问清事故地点、性质、程度和联系电话或联系人姓名,从而便于确定抢修组织规模、工具、设备与器材。

5、接报后,应在《故障报修记录簿》记录备查,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

6、组织抢修。

1)接到抢修通知后应立即判断是否属于抢修范围,如果属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力量处理故障,不得延误,当力量不足时可上级部门申请抽调临时力量。如果不是处理范围,应立即通知相应的部门。

2)如接到群众报告的高压线路故障,应直接报告当值调度员。

7、交通与通讯工具配置。

交通工具由故障发生所在的供电所(局)负责安排。特殊情况下可安排社会车辆,确保抢修人员快速行动,尽快到达事故现场。

参与故障维修或事故抢修的人员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以便于及时与客户或单位联系。

8、记录。

接到报修后,应填写《故障报修记录簿》,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处理完毕后请报修客户在《修理票》上签字,返回交给值班员存档。

9、值班纪律。

必须有人坚守岗位(局组织活动时应留人值班),铃响5声之内必须摘机。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间饮酒,不得脱岗。

10、抢修纪律。

1)为客户抢修电气设备故障,必须按规程进行。

2)在可以满足安全用电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临时供电措施,但应向客户书面交待安全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结束。

3)应当收费的项目必须按标准收费,严格保护企业利益(为孤寡老人、伤残人抢修故障免费权属局)不受损害。

4)严格遵守服务纪律,不得收受客户礼品和礼金,不得故意刁难客户。

11、违纪处理。

1)电话铃响5声之内未摘机通话的,作过失一次处罚,扣50元奖金。超过1分钟无人摘机扣200元。

2)接报后不安排抢修,又不报告相关部门作待岗处理。

3)因离岗影响正常安排超过15分钟的扣100元。超过半个小时的作待岗处理。

4)因饮酒造成延误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待岗。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指挥的受话人、责任人一律待岗。

6)抢修中推诿塞职、检修质量达不到规定、违反安全规程或违反服务纪律等按有关规定处理。

7)以上规定中如有未尽事宜,以本局相关规定为准。

维修工具管理规章制度

1、工具是手的延伸,确保工具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是尊重劳动和热爱工作的具体体现。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工具领用、使用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工具消耗报废等内容。适用于本公司在用工具的管理。

3、设备保全处是机电维修工具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领用工具的领用审批、周期检定检查及工具的报废管理等。

4、各使用单位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维护保养,参与工具周期检定。

5、各工段工具实行个人实名登记保管制度,新领时须填写工具领料单,经设备保全处签字后到物资供应仓库办理领用手续。同时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建立个人领用工具档案。

6、工具管理过程中执行以旧换新制度,损坏的工具须经设备保全处鉴定,确定报废后,方可领用新工具。

7、仓库管理部门对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在退旧工具同时提供设备保全处签字的领用单后发放。

9、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由工具管理部门责其在15天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

10、操作者使用工具前,应检查所有工具与其对应产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反映。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有质量问题,及时向工具管理部门反馈。

11、各操作工建立在用工具帐目,每季度与工具管理部门核对一次。工具管理部门对工具台帐、实物相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12、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工具性能维护保养,以防锈蚀、潮湿、变形。所有的工具应保证正确的使用用途,避免不正常的损耗。

13、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用工具进行检查管理,对其使用、维护保养、帐物管理、现场工具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检,并予记录。

14、部门间相互借用工具,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具管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实施。公司外单位借用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决定。

16、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工具丢失,应予以记录,按工具消耗规定办法处理。

17、各岗位应确保工具的正常使用,确保不丢失,不发生机械性损坏,应努力控制在正常的工具消耗指标范围内。

18、机电维修工人每月消耗定额为8元,可以累加。每季度对工具进行一次消耗定额内的补充。工具消耗年终核算超过定额的,按超过价值除以20元折合成考核分数在百分制工资中扣减。

19、损坏工具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及时以旧换新。如因工具损坏、丢失影响工作的,工资百分制考核中扣0,5分,并通报批评。

20、通用的起重工具、拆装工具、机加工工具、电磨工具、非常用的工具分别存放在两个电仪维修工段,由工段长开领料单出库并负责保管。设备保全处人员根据需要领用工具自行保管。

21、使用期限规定:卡簧钳、内六角扳手3年;锉刀、钢丝钳、铁锤、呆扳手、梅花扳手、钢角尺、钢板尺2年;工具包、活动扳手、电工用表1年;木柄螺丝刀、卷尺6个月,其他详见工具清单。

22、本制度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从业人员应身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2、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3、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4、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5、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2、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3、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4、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5、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1、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2、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3、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5、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1、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2、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3、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4、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5、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维修工具管理规章制度

1.1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2机械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

1.3各班组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分管专工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

1.4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报本部门专工。

1.5保养人员和保养部门应做到"三检一交(自检、互检、专职检查和一次交接合格)",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1.6资产管理部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机械保养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保养质量,并进行奖优罚劣。

2、保养作业的实施和监督。

2.1机械保养坚持推广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十字"作业法,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

2.2例行保养是在机械运行的前后及过程中进行的清洁和检查,主要检查要害、易损零部件(如机械安全装置)的情况,冷却液、润滑剂、燃油量、仪表指示等。例行保养由操作人员自行完成,并认真填写"机械例行保养记录"。

2.3一级保养:普遍进行清洁、紧固和润滑作业,并部分地进行调整作业,维护机械完好技术状况。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根据保养计划开具《机械设备保养、润滑通知单》并下达到操作班组,由操作者本人完成,操作班班长检查、监督。

2.4二级保养:包括一级保养的所有内容,以检查、调整为中心,保持机械各总成、机构、零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开具"机械设备保养、润滑通知单"并下达到操作班组,主要由操作者本人完成,操作者本人完成有困难时,可委托修理部门进行,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操作班班长检查、监督。

2.5其他保养。

2.5.1换季保养:主要内容是更换适用季节的润滑油、燃油,采取防冻措施,增加防冻设施等。由使用部门组织安排,操作班长检查、监督。

2.5.2走合期保养:新机及大修竣工机械走合期结束后必须进行走合期保养,主要内容是清洗、紧固、调整及更换润滑油,由使用部门完成,资产管理员检查,资产管理部监督。

2.5.3转移保养:机械转移工地前应进行转移保养,作业内容可根据机械的技术状况进行保养,必要时可进行防腐。转移保养由机械移出单位组织安排实施,项目部、资产管理员检查,资产管理部监督。

2.5.4停放保养:停用及封存机械应进行保养,主要是清洁、防腐、防潮等。库存机械由资产管理部委托保养,其余机械由使用部门保养。

2.6保养计划完成后要经过认真检查和验收,并编写有关资料,做到记录齐全、真实。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工具间实行专人治理,每月月底对工具仔细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工器具应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拿乱放。

其次条工具要妥当保管,保持枯燥清洁,完整无损。对已损坏的工具必需报废,撤消失场,制止使用。

第三条高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可用于低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低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严禁在高压设备上使用,验电笔只能在同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

第四条使用工具时要爱惜,要检查。交接班时要检查工具是否缺失、损坏,存放是否整齐。

第五条对新增工具应做好登记。已报废或不合格、有缺陷的工具,必需准时进展登记,根据设备缺陷治理制度汇报、联系处理。做好对各种标示牌、警告牌、语言警告牌、网状遮栏的归类整理,登记工作。

第六条安全工器具要定期试验,把试验状况、试验数据,存在问题,准时向本单位运行部报告。建立安全工器具送检、使用状况台帐,记录校验时间和有效周期。安全工器具要统计、登记并填写好试验周期表,一式两份,工具间墙壁贴一份,另一份连同试验报告存入档案。

第七条工具间必需要保持空气枯燥,每周检查一次,同时对工具进展清扫,保持干净。

第八条不允许将工具借给外来人员,特别状况下需要借用时,应汇报本单位运行部负责人,并要做好记录。

第九条工具借用须填写《工器具登记薄》,工具名称、规格、数量、借用时间、借用人等要填写清晰。归还工具时,依据借出记录对工具进展核实并登记入库。

第十条领出的工具由借用人负责保管,在归还工具时,须放回工具规定位置,严禁工具带垢入库和任凭乱放的`状况。

第十一条当日借出的工具,要求当日19:00之前必需归还。

第十二条全部工具必需正确使用(特殊是电开工具),发觉问题必需马上停顿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第十三条在归还工具时,如有损坏、丧失现象,须在《工器具登记薄》的备注中注明并填写工具报废(遗失)申请单。由于个人缘由丧失的工具,在一周时间内须购置同样品牌、规格型号的工具还给工具间,不然予以两倍以上罚款。

第十四条假如在借用过程中,工具有损坏、丧失的状况,在填写工具报废(遗失)申请单后,须由电力运行负责人签字确认,然后将申请单交与工具治理员保管。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1、工具是手的延长,确保工具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是敬重劳动和喜爱工作的详细表达。为保证工作顺当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工具领用、使用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工具消耗报废等内容。适用于本公司在用工具的治理。

3、设备保全处是机电修理工具的归口治理。详细负责领用工具的领用审批、周期检定检查及工具的报废治理等。

4、各使用单位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维护保养,参加工具周期检定。

5、各工段工具实行个人实名登记保管制度,新领时须填写工具领料单,经设备保全处签字后到物资供给仓库办理领用手续。同时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建立个人领用工具档案。

6、工具治理过程中执行以旧换新制度,损坏的工具须经设备保全处鉴定,确定报废后,方可领用新工具。

7、仓库治理部门对执行照旧换新的工具,在退旧工具同时供应设备保全处签字的领用单后发放。

9、如发觉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状况,由工具治理部门责其在15天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

10、操使用工具前,应检查全部工具与其对应产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准时反映。在使用过程中发觉工具有质量问题,准时向工具治理部门反应。

11、各操作工建立在用工具帐目,每季度与工具治理部门核对一次。工具治理部门对工具台帐、实物相符合状况进展检查。

12、工具使用部门依据工具性能维护保养,以防锈蚀、潮湿、变形。全部的工具应保证正确的使用用途,避开不正常的损耗。

13、工具治理部门负责对在用工具进展检查治理,对其使用、维护保养、帐物治理、现场工具治理等状况进展抽检,并予记录。

14、部门间相互借用工具,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具治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实施。公司外单位借用工具,由工具治理部门审批打算。

16、检查过程中,如发觉工具丧失,应予以记录,按工具消耗规定方法处理。

17、各岗位应确保工具的`正常使用,确保不丧失,不发生气械性损坏,应努力掌握在正常的工具消耗指标范围内。

18、机电修理工人每月消耗定额为8元,可以累加。每季度对工具进展一次消耗定额内的补充。工具消耗年终核算超过定额的,按超过价值除以20元折合成考核分数在百分制工资中扣减。

19、损坏工具必需准时申请报废,准时以旧换新。如因工具损坏、丧失影响工作的,工资百分制考核中扣0,5分,并通报批判。

20、通用的起重工具、拆装工具、机加工工具、电磨工具、特别用的工具分别存放在两个电仪修理工段,由工段长开领料单出库并负责保管。设备保全处人员依据需要领用工具自行保管。

21、使用期限规定:卡簧钳、内六角扳手3年;锉刀、钢丝钳、铁锤、呆扳手、梅花扳手、钢角尺、钢板尺2年;工具包、活动扳手、电工用表1年;木柄螺丝刀、卷尺6个月,其他详见工具清单。

22、本制度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维修工具管理规章制度

1、本部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及工资人民币100元至300元,凡因此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并同时扣罚当月工资300元人民币。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须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办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领班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领班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工程部借还物品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当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公司设备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检维修管理,保障作业安全。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sh3505《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3gb2894《安全标志》。

4.1检维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1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执行。

5.2公司生产管理部监督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全程监控管理,包括设备检维修前的设备倒空、置换、委托分析、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检维修过程安全监护等。

5.4检维修作业单位负责制定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核查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

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b)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

c)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d)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监护人员职责。

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设备检维修作业监护人由申请单位指派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的人担任。

5.4.3现场hse责任人。

负责检维修作业现场hse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当发现违章行为和意外情况,应及时制止作业。

现场hse责任人由申请单位指派,一般是班组兼职安全员,涉及风险性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时,应由本单位hse工程师或主管担任。

5.4.4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安全措施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4.5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5.4.6申请单位批准人。

必须到现场了解设备检维修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申请单位批准人由申请单位指定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对安全生产与安全作业具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担任。

6.1管理原则。

6.1.1外来检维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维修施工业务。

6.1.2在签订设备检维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1.3当设备检维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其他危险作业前,须按规定先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6.1.4《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作业期限由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情况下需与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应经申请单位审核。检维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维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6.2检维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检维修前,申请单位应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b)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2.2检维修现场应根据gb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2.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维修方案交底。

6.2.4检维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维修组织落实、检维修人员落实和检维修安全措施落实。

6.2.5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6.2.7申请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6.2.8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申请单位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维修安全要求。

6.2.9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对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6.2.11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6.2.12对检维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6.2.13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6.2.14对检维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6.2.15应将检维修现场影响检维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6.2.16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6.2.17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6.2.18检维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6.3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3.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3.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维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6.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维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维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6.3.6夜间检维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维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维修人员安全时,申请单位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维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4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4.1因检维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4.2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4.3检维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本细则由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

《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保存期为1年)。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1、本部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局部,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全部工具保管人必需仔细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需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需仔细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4、全体员工必需爱惜工具,必需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惜工具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及工资人民币100元至300元,凡因此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并同时扣罚当月工资300元人民币。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需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方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缘由,需再连续使用时,必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马上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6、专业自用工具必需由领班进展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殊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领班和使用人共同进展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工程部借还物品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当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8、全部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状况特别,必需经主管批准前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厉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全部工具要疼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维修工具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部门的工具申购、采购、保管、领用、维修保养,报废。杜绝人为的损坏和丢失,延长工具的使用时间,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1、公司各个部门应按照本部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人员的增加,加工制造工艺的要求以及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前提下,制定出工具申购计划,在得到上级领导文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2、供应部是公司工具采购和保管的部门,按照采购计划及时的进行工具的购买。供应部在工具购买选型中要满足加工制造、测量要求及便于维修保养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购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工具,以便于工具的统一管理和方便的维修保养。并且以日常工具、工具配件采购的频率、领用和报废的数量为依据,可以适量做出库存计划,这样能缩短工具购买周期,满足各部门因生产任务不可预知临时性变化的实际需求。

1、工具的保管单位由四部分组成:库房、各个部门、各个生产车间、及个人。要求库房建立《工具汇总台账》公司各个部门建立本部门的《工具总台账》生产车间建立本车间的《工具台账》并指定专人对工具台账进行管理,以保证账物相符。

2、库房《工具汇总台账》要严格按照库房管理制度对现有工具的库存状态、及新入库的工具做好严格细致的登记,《工具汇总台账》。

登记的信息包括:工具的种类数量、工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购买人、入库时间、购买价格、(领、退、借、报废)的时间、部门、领出人等。用以对各部门所使用的工具状态做出科学系统的分析、监管、以及工具购买和库存计划的制定。

3、部门《工具总台账》要指定专人对工具台账进行管理,以保证与下属各个车间账物相符。部门《工具总台账》登记的信息包括:各个车间工具的种类数量、部门内工具编号、工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领、退、借、报废)的时间、车间、领用人、维修信息、维修状态等信息。

4、车间建立《工具台账》并指定专人对工具台账进行管理,以保证账物相符。车间内的《工具台账》中要建立个人工具领用保管登记和公用工具领用登记和借出工具登记。

1、个人工具要自己妥善保管和保养,公用工具由车间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在工具使用和保养中要严格按照工具的使用说明,和相关的作业指导技术文件进行操作,所有使用工具的人必须爱惜工具,遵守谁损坏丢失谁赔偿的原则,由车间指定专人负责监督。为保证人身安全和工具的安全,工具出现故障个人无权进行拆卸和维修必须要转到设备维修部门进行维修,在报修中要严格遵守设备报修制度。维修部门要及时对故障工具进行详细登记和维修,在保证工具使用安全和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

尽可能的修复,维修部门无法修理的要及时与供应部联系返厂维修或送外维修。

1、工具常规性磨损折旧,日久不能使用的,经过相关部门的判定可申请换取新的工具,但必须提供旧件,并按规定由工具领用部门进行退库报废。库房、工具使用部门、工具使用车间做好各自的工具台账的变更。领取新工具前先确认工具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新工具必须入帐。

2、对报修的工具损坏严重维修部门无法修理或修理的费用要远远高于购买的价格和已无修复和使用的价值,对人身安全和产品的质量已经构成潜在的隐患,维修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工具留下可以再利用的配件并且填写详细的工具报废通知单。

3、工具持有人在接到报废通知单和对应的报废工具后到本车间工具负责人处进行工具台账的变更和领取新工具。车间工具台账负责人要及时把报废工具通知单和工具转到所属部门工具台账负责人处进行工具台账的变更和领取新工具。

4、部门工具台账负责人及时和库房取得联系,库房在接到报废工具和通知单后要在《工具汇总台账》做出变更,同时把报废工具入库管理。

5、库房对报废的工具进行整理、分类、登记后分批按照公司报废流程进行处理。

维修工具管理规章制度

加强公司工具管理,保证工具得到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提倡自制专用工具和先进工具的使用,最终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4.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工具的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工具帐、卡及具体工具管理工作。

4.2公司设备动力处负责审批上报工具的领用和换新工作及检查考核各单位对工具的使用、保养和管理情况。

5.1个人工具由个人管理和使用的工具。

5.2公用工具由集体保管和使用的工具。

5.3自制专用工具是特用于某种或某类工作的工具。

6.1所有工具必须建帐。

6.1.1设备动力处应建立“公司工具汇总台帐”,各单位建立“单位工具汇总台帐”、“公用工具登记台帐”、“个人工具登记台帐”及“自制专用工具登记台帐”。

6.1.2各单位对使用的工具建立“公用工具领用记录”并派专人对工具进行管理,保证帐物相符。

6.2工具的保养与维修。

6.2.1个人工具由使用人员负责进行保管、保养,公用工具由所属班组或单位进行保养,禁止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工具而造成工具损坏,做好工具的润滑、防腐、卫生及电气部分的维护,始终保持工具良好状态。

6.2.2工具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保持工具的完好,在本单位无力修理的工具由设备动力处负责上报审批进行外委修理。

6.3工具的申报、换新和领用。

6.3.1因增加定员需领新工具时,领用工具单位应到人事处办理证明,按“个人工具配备标准”上报申请和工具计划经设备动力处审批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3.2因工作实际需要领用新工具时,领用工具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申请和工具计划,经设备动力处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3.3每季度第三个月1日前,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具情况,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报废工具报出以旧换新工具计划,并附中国范例带报废证明,报废的工具入仓储处废品库统一处置,设备动力处将按照工具使用年限要求对计划进行审核,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未达到使用年限报废工具,公司原则上不予购买,如单位确实急需的,可由设备动力处核实情况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购买,工具使用单位必须承担一定的购买费用。

6.3.4各单位领工具时,须持领料单到设备动力处审核确认,后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对以旧换新工具领用单位应持仓储处报废工具入库单领用。对领用工具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到设备动力处。

6.3.5工具随岗不随人,人员调动时,将本人工具或本单位公用工具向原单位进行转交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否则因人员调动引起的工具丢失,由原单位承担损失。

维修规章制度

2、工具软件:各队自选。

清华同方:c6/1.3g。

1、能够使用一种编程工具及计算机编程语言编写windows应用程序。

(1)能够建立应用程序的基本框架。

(2)能够进行模块的详细设计并编程实现。

(3)程序界面清晰、美观、操作方便,可参考windows操作系统界面。

2、能够实现数据库的编程,确保数据库中数据的完整性。

(1)能够根据应用程序要求分析、设计、创建数据库。

(2)能够定义相应的约束规则或用程序代码保证数据库数据的正确性及一致性。

(3)数据的维护(增加、修改、删除)、输出(查询),设计合理。

3、能够设计基于应用程序要求的测试程序,并使用编程工具中的调试工具或其他调试工具对应用程序中的单个模块及相关模块进行调试。

4、采用措施保证应用程序的安全性。

应用程序设计,根据要求设计、编写、调试程序,完成相应功能。

竞赛采用上机操作的方法,每人一机。

比赛时间:程序编制与调试:3个小时。

要求程序设计逻辑合理、功能齐全、操作方便、界面友好;程序具有较有较强的稳定性、可移植性和较好的执行效率。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

2、比赛前,由各领队参加抽签确定机位,比赛提供半小时选手熟悉设备的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应用软件,经评判委员会合议后可预先安装。

3、选手须提前10分钟入场,入场时须出示参赛证和身份征,入场后对号入座,参赛证和身份证置于台桌左上角备查。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及时存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比赛。

4、如确实机器发生故障,造成比赛中断,必须经评委确认后方可更换机位。故障中断时间不计。

5、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发现问题,应由领队在当天向组委会陈述。领队、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竞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6、本次竞赛严格资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其它未尽事宜,将在比赛前向各参赛队做进一步说明。

维修部规章制度

为能够保证及时地排除隐患,处理险情,维修损坏物品,同时分清各环节的责任者,特制定如下报告制度:

一、总务处负责并承担全校各种公用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工作(部分专业物品除外,如电脑等)。

二、各教室、办公室、专业教师及库房等使用和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所用处所的情况,如发现险情、隐患和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三、情况报告要采用书面形式,填写《报告单》一式两份,交到总务处有关人员,由接受人签字,报告人存留一份。

四、情况报告后,报告人有权在一定时间内监督、检查和询问总务处,对该情况处理的时间、方式和结果。

五、对异常情况没能及时报告而出现了意外和事故,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六、总务处接到报告后,根据情况的缓急轻重,要及时或限时处理。情况报告后而出现的意外和事故,要由总务处负责。

七、总务处要妥善保管《报告单》,适时存档,同时要有情况处理记录,以备查对。

八、本制度发自学年组长、班主任、专业教室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电力维修规章制度

是为了向全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各界对用电可靠率的追求,真正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的各项承诺,减少客户停电时间,为客户提供24小时优质快捷的服务而制定的。下面是电力维修规章条例,欢迎参阅。

1、公布电力事故抢修电话。

2、当值班员接到电力事故抢修电话或通知,立即通知供电所所长,由所长按照电力紧急抢修流程图,填写好电力紧急抢修工作单,安排有关抢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抢修班人员保证通讯畅通。

3、线路、设备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报告班长后,由班长安排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找线路、设备事故点和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长。

4、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限要执行供电服务承诺的时限(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城区45分钟,农村90分钟,特殊边远山区适当延长。

5、处理事故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事故抢修可不办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前要按规定进行验电、挂接地线,按现场指挥人员和工作负责人的统一协调指挥进行处理工作,严禁盲目蛮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6、维护事故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范围。

7、突发事故而造成停电,当用户查询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8、做好处理事故具体记录。

一、机构设置。

各供电所(局)设立24小时专职值班人员,负责对客户报修的电力故障进行处理。

二、业务受理。

1、正常工作时间由客户服务中心或各供电所受理报修电话。

2、非正常工作时间由调度接听报修电话。

3、接到不属抢修范围内容的客户报修电话或其他人员接到客户请求报修电话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4、接到故障报告电话或接待来人报告故障时必须问清事故地点、性质、程度和联系电话或联系人姓名,从而便于确定抢修组织规模、工具、设备与器材。

5、接报后,应在《故障报修记录簿》记录备查,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

6、组织抢修。

1)接到抢修通知后应立即判断是否属于抢修范围,如果属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力量处理故障,不得延误,当力量不足时可上级部门申请抽调临时力量。如果不是处理范围,应立即通知相应的部门。

2)如接到群众报告的高压线路故障,应直接报告当值调度员。

7、交通与通讯工具配置。

交通工具由故障发生所在的供电所(局)负责安排。特殊情况下可安排社会车辆,确保抢修人员快速行动,尽快到达事故现场。

参与故障维修或事故抢修的人员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以便于及时与客户或单位联系。

8、记录。

接到报修后,应填写《故障报修记录簿》,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处理完毕后请报修客户在《修理票》上签字,返回交给值班员存档。

9、值班纪律。

必须有人坚守岗位(局组织活动时应留人值班),铃响5声之内必须摘机。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间饮酒,不得脱岗。

10、抢修纪律。

1)为客户抢修电气设备故障,必须按规程进行。

2)在可以满足安全用电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临时供电措施,但应向客户书面交待安全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结束。

3)应当收费的项目必须按标准收费,严格保护企业利益(为孤寡老人、伤残人抢修故障免费权属局)不受损害。

4)严格遵守服务纪律,不得收受客户礼品和礼金,不得故意刁难客户。

11、违纪处理。

1)电话铃响5声之内未摘机通话的,作过失一次处罚,扣50元奖金。超过1分钟无人摘机扣200元。

2)接报后不安排抢修,又不报告相关部门作待岗处理。

3)因离岗影响正常安排超过15分钟的扣100元。超过半个小时的作待岗处理。

4)因饮酒造成延误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待岗。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指挥的受话人、责任人一律待岗。

6)抢修中推诿塞职、检修质量达不到规定、违反安全规程或违反服务纪律等按有关规定处理。

7)以上规定中如有未尽事宜,以本局相关规定为准。

一、所里成立以所长为组长、以安全员为副组长、以配网运检班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应急抢修小组”,实行统一指挥。

二、配网运检专责等相关人员发现事故情况必须及时向所里汇报,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和破坏事故现场私自处理。

三、成立事故抢修小组由所长统一指挥,配网运检人员应加强线路巡视和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线路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四、事故抢修,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8895598)。

五、线路、设备发生事故时,抢修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面积扩大。

六、按照供用电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对接到的应急抢修任务进行抢修、无法及时处理的事故,及时报告公司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并积极配合事故抢修。

七、供电设施计划检修时,在7天前向社会公告停电区域和停电起止时间,特殊重要客户特别通知,临时处理供电设施故障停电时,及时通知客户。

八、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公司和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

九、事故抢修小组成员在接到事故抢修应急电话后,应尽快赶到抢修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统一指挥实施。

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检维修作业管理。

3施工管理

3.1施工前的准备

3.1.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主管总工程师批准。

3.1.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3.1.3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具体执行《承包商及其他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3.2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危害识别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3.3施工现场管理

3.3.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3.3.2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3.3.3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3.3.4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3.3.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3.3.6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3.3.7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和危害识别,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3.3.8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

3.3.9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按规定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3.3.10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3.3.11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

3.3.12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3.13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泄漏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迅速撤离现场。

3.3.14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3.15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时,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3.3.16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或消防器材,并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3.3.17在公司内断路作业,必须执行原化工部《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3.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3.4.1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3.4.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3.4.3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3.4.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3.4.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3.4.6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3.4.7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3.5施工完工后处理

3.5.1施工完工后,撤除安全标志,恢复安全设施。

3.5.2场地清理干净,保证道路畅通。

4检维修管理制度

4.1检维修前准备

4.1.1所有检维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审批手续。

4.1.2检维修项目应指定项目负责人。

4.1.3检维修设备、管道等的清洗置换工作由其所在岗位负责,分析检验取样工作由所在车间化验班负责。检维修项目的具体实施由维修班负责。

4.1.4重大检维修项目计划由车间制定,生产设备部审批后组织实施。检维修计划要求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4.1.5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并对维修人员交代清楚任务、注意事项;落实安全措施。

4.1.6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及监护人检维修前要根据作业工种、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的不同对检维修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性、适用性进行确认,确保作业人员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1.7维修人员应在检维修前,做到检修机具齐备,并对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1.8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维修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

4.1.9对需外协人员检维修的项目,应经所在工段班组工艺处理完毕、分析合格后方可移交,并加强监护。

4.2检维修安全规定

4.2.1检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2票证齐全:按照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

4.2.3检维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的设施、管道连通时,必须隔绝。

4.2.4检维修易燃易爆设备时,必须使用防爆器具,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2.5在检维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4.2.6在检维修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周围和生产情况,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4.2.7检维修传动设备时,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4.2.8在检维修过程中应备有必须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

4.3检维修完工后处理

4.3.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4.3.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堵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留存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试漏、试车,并做好记录备查。

4.3.3由维修人员清理现场,作好检修设备的维护保养。

4.3.4检维修后的设备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经设备所在工段班组确认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5施工与检维修的监护要求

5.1在每一个施工与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监护。

5.2监护人要熟悉现场,明确安全防护措施;能冷静分析并果断处理作业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会熟练使用各种救护器材,熟识一般救护常识。

5.3作业前,监护人必须会同作业人确认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4作业过程中,监护人有权且必须制止违章作业。

5.5监护人员要监守岗位,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情况,并注意自身安全。

5.6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监护任务时,要根据情况增加监护人员。

5.7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必须对现场作最后的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4.3.6.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3.6.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设备带压不拆;

4.3.7.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4.3.7.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4.4.6.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4.4.6.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4.6.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4.6.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维修规章制度

为积极响应和参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塑造武汉清洁、文明、诚信的城市面貌,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构筑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良好窗口服务形象。我厂(公司)决定推行诚信服务责任制,承诺严格履行以“讲诚实、讲信用、讲公道、讲规范”为主要内容,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的诚信服务公约,接受全社会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积极维护汽车维修市场经营秩序。

二、美化厂区环境,保持厂容、厂貌清洁、有序。全体职工着装整洁,文明服务。

三、按照国家以及交通部、汽车制造厂制定的技术标准进行维修作业,严格质量检查,确保维修质量。

四、严格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对保证期内因质量原因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一律免费返修。

五、杜绝使用伪劣零配件,决不以次充优,欺瞒车主。

六、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与物价管理部门联合制定的《维修工时和收费标准》收取维修费,明码标价,决不浮收滥要。实修实收,决不虚报维修项目。

七、主动向车主提供材料和工时费清单,便于车主随时查询。

八、严格按规定与车主签定维修合同,对修竣车辆签发《出厂合格证》,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便于车主随时监督。

九、积极支持和组织维修人员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以上条款,我厂(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以实际行动履行诚信服务承诺。如有违反,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厂作出相应处罚;我厂将进一步对主要责任人员按厂规、厂纪作出严肃处置。

责任单位:_______。

责任人:______。

维修规章制度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1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2.2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2.3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2.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1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4.2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4.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4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5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1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5.2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5.3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1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6.2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6.3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4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6.5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6.6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6.7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6.8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9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7.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7.2事故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定期维护记录》中完成。

7.4年度预防性检修,主设备和与主设备同步进行的辅助设备检修报告,应在工作结束后七日内由设备主管工程师完成,专业工程师审核,主任工程师总结,十日内提交整体检修技术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

7.5主设备大修报告在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外委单位完成,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根据白溪水电厂部门职能划分,检修作业管理是维护部的主要职能。维护部主要承担电厂设备消缺、定期维护、检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检修维护质量,按规定工期完成检修任务,控制检修成本。

详见电厂维护管理制度之《检修现场管理制度》。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目的。

保证器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完好的状态,以满足临床对器械设备的各种需要。

二、任务。

对无故障的器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或计量检定工作,对不能正常运转的器械设备要想方设法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三、机构和人员。

设备管理部门一般应有专业维修室或专职维修人员,通过科学合理的分工及各人员间有机组合,作为完成器械设备维护、维修任务的组织保证。

四、措施。

1.调动维修人员的积极性,做好设备维修工作。

(1)在医疗机构中,应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参加考核和晋升。有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晋升。

(2)应重视和加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和再教育,使学校学得的综合理论知识变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技能,并通过知识的更新来不断适应临床医学工程新技术的发展。要经常参加本单位已装备仪器的维修培训班和学术研讨会,从中吸取较直接的维修知识。

(3)研究设备故障规律,变被动维修为主动维修。设备故障规律是设备在寿命周期内故障的发展变化规律。设备故障率的发展变化形状很像一个澡盆的断面,因此也叫“澡盆理论”,针对不同的时期的故障,要取相应的对策。

(4)建立维修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对其平时的工作的态度、维修工作量、技术革新成果、论文等记入个人档案,以提高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来保证日常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1)人员的合理分工与组合。

医院的仪器设备多与维修人员少是一对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首先要对维修人员进行分工,使他们有自己的岗位职责,有自己重点主攻的专业方向,使每一个维修人有其维修某一类设备的特长。所谓组合是每一维修人员承担的维修任务、维修仪器的类别有一部分是交叉重复的,这样对交叉重复的这一类仪器的维修可以采取协作的形式,可以发挥集体的智慧,也可避免在有人缺席时出现无人管维修的现象。

(2)建立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接修要登记,取件要销账,维修要写维修报告和个人工作量记录,要做好零配件的计划,在工作中要及时请示和汇报,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对个人分工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设备完好率考核等等。

(3)零配件的供应。

专人采购与维修人员采购相结合,器械仓库要备足通用的维修零件,如各类光源的灯泡、血压计的各种零件、氧气吸入器的各种配件等。对维修中出现过故障的零配件要考虑作好备份。

对于容易产生机械磨损、螺丝松动的重点设备如手术无影灯、手术床、高压灭菌柜等实施定期预防性维修。

(5)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对重点设备的安全性,如用电安全及周围环境的安全进行检查,以确保医疗设备使用中的安全。

(6)建立计量管理制度。

确定专人对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登记造册、建档、周期性鉴定,以确保计量器具的精度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3.协作维修。

(1)建议开展区域性的协作维修活动,以充分利用外单位的技术优势为我服务。

(2)对大型医用设备或某些贵重仪器设备通过与厂商订立维修合同,以确保其开机率。

4.维修费用的保证。

在医院资金安排中,应保证一定数额的设备维修费用,其提取比例应按照国家的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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