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肺结核病日活动总结(汇总16篇)

时间:2023-12-05 09:54:32 作者:紫衣梦

撰写活动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清活动中的亮点和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接下来是一些精选的活动总结案例,大家可以借鉴和参考一下。

防治结核病活动总结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xx”。为做好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推进落实结核病防治规划,实现南岗区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的目标,区结防所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制定并落实了“3.24”宣传,并上报卫生局后下发给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村卫生所、大中专院校卫生院布置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同时我所还印制了3万份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并在《家报》上进行整版宣传。

3月24日活动当天南岗区结核病防治所按照市结核病防治所统一部署,由所长亲自带队组织4名医务人员前往中央大街进行结核病现场活动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同时,辖区各单位共设立宣传咨询站36个,悬挂标语28条,发放宣传品30000份,宣传条幅30条,网络宣传15次,并广泛发动招募结核病防治宣传志愿者。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区的结核病控制政策以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并关注结核病控制工作。

防治结核病活动总结

x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自建校开始就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探索出一条学校结核病防治的道路,使“遏制结核,为健康和谐校园保驾护航”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x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共有教职员工三百余名,在校学生4000多名,每年入学新生平均1200名,其中住校生占80%。学校是人群集中场所,是特殊的结核病高危人群。近年来,国内外报道学校结核病爆发时有发生。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结核病知识知晓率,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防止结核病在学校内的传播和集中发病,我校严格遵循上级部署,以x省卫生厅为领导,南岗区结核病防治所为监督者,学校卫生所为具体落实人,发起了“构建无结核病的和谐校园”为主要内容,为避免结核病的暴发流行,做了一下的健康教育工作:

一、我校紧紧围绕了324宣传“结核流行广泛、控制从我做起”的主题,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大力宣传结核病的防治知识,让每位学生认识结核病,了解结核病的流行现状,结核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正确认识结核病的传染性,让全体师生了解国家对传染性肺结核实行的免费政策。我校制作了许多宣传板,在校园内悬挂粘贴,发放宣传资料,如报纸,宣传小册子等。

二、为了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事件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我们积极动的做好我校师生的结核病检查工作。在新生入学体检中,全体新生进行的胸透检查,从根本杜绝了结核病在我校的发生。

三、在学校结核病的预防工作中,学校领导深刻认识到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根据本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都落到了使出,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的健康。学校也建立了学生健康查体制度,做好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我们印制了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准确的登记学生的病情,以便发现、预防传染病。学院卫生所的卫生保健人员积极参加了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了解了肺结核病的症状,以便及时发现并向结核病防治机构报告可疑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严防结核病在人群中的感染和暴发流行。在学校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要求教室和学生宿舍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了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是学生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一个主要任务,通过我们不懈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校师生从思想上提高了防治结核病的意识,我们将为打造健康、文明、平安的和谐校园而努力。

防治结核病活动总结

今年3月24日是第x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主题是“xx”。

为了让结核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动员全社会参与和依法防控结核病工作,在第20个“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来临之际。按照卫计局健教科要求和统一部署,为加强结核病防控工作,促进防控工作的落实,营造全社会共同防控结核病的氛围,20xx年3月23日我元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在我院辖区西泉主要街道和中小学门口开展一次盛大的宣传活动,使结核病防控知识进入了千家万户,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结防知识普及率。

在我辖区西泉村街道,开展了大型结核病防控宣传、咨询、义诊服务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精心准备发放了结核病防治知识小画册五十多份,接受结核病知识咨询五十人次,我院医生接受慢性病人义诊30余人次,宣传单100多张,横幅1个,相关知识宣传品100多份,宣传车一辆,届时我院疾控科人员为村结核病人进行健康访视,当日下午疾控科在建福中学个别班举办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让居民群众了解了有关结核病的一些防治知识,加强了卫生保健意识,也强调了结核病控制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动员全社会参与和关注结核病的防控工作。为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的实施起到了有力的'推进作用,也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整体健康水平,达到了预期的宣传目的,圆满完成了这次宣传活动任务。

防治结核病活动总结

2013年3月24日是第十七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结核病防治知识,做到有病早医,无病早防,县疾控中心与县健康教育所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有序的开展宣传活动。

为了做好今年的“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制定并下发了《三原县卫生局关于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党委利用墙体广告、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针对我县结核病发病情况,发放了宣传海报300多张,制作并发放了结防宣传手提袋1000多个,制作并发放了宣传单5000多张,制作宣传板5个。

1、县疾控中心与县健康教育所紧密配合,与社会媒体充分沟通,利用广播电台展开结核病防治宣传,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了结核病防治知识专栏、专题节目。

2、3月24日在卫生局地组织下由县疾控中心牵头,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了“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卫生局副局长张宁超、疾控中心主任吴兆亮及工会主席陈弘峰等参加了当天的宣传活动,县电台进行了主题报道。

通过这次活动的成功开展,普及和提高了我县人民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为我县结核病人的发现、治疗及病人的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防治结核病活动总结

今年的3月24日是第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一位患者”。为做好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推进落实结核病防治规划,实现南岗区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的目标,区结防所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制定并落实了“3.24”宣传活动方案,并上报卫生局后下发给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村卫生所、大中专院校卫生院布置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同时我所还印制了3万份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并在《家报》上进行整版宣传。

3月24日活动当天南岗区结核病防治所按照市结核病防治所统一部署,由所长亲自带队组织4名医务人员前往中央大街进行结核病现场活动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同时,辖区各单位共设立宣传咨询站36个,悬挂标语28条,发放宣传品30000份,宣传条幅30条,网络宣传15次,并广泛发动招募结核病防治宣传志愿者。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区的结核病控制政策以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并关注结核病控制工作。

防治结核病活动总结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一位患者”。为做好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推进落实结核病防治规划,实现南岗区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的目标,区结防所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制定并落实了“3。24”宣传,并上报卫生局后下发给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村卫生所、大中专院校卫生院布置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同时我所还印制了3万份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并在《家报》上进行整版宣传。

3月24日活动当天南岗区结核病防治所按照市结核病防治所统一部署,由所长亲自带队组织4名医务人员前往中央大街进行结核病现场活动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同时,辖区各单位共设立宣传咨询站36个,悬挂标语28条,发放宣传品30000份,宣传条幅30条,网络宣传15次,并广泛发动招募结核病防治宣传志愿者。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区的结核病控制政策以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并关注结核病控制工作。

防治结核病活动总结

根据《xx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x重川办发〔2017〕x号)文件要求,县疾控中心积极组织在全县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在第二十一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到来之际,县结核项目办于3月24走进汶川县水磨中学学校,联合县中医药、水磨镇中学卫生院、针对学校结核病发病特点举办了“社会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为主题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3月25日在卫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县疾控中心牵头组织结核病防治多部门成员在疾控中心前举行了“社会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结核病健康咨询、发放结核病宣传资料、讲解传染病防治法、举办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结核病义诊为主开展宣传。

本次活动通过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向全县人民宣传结核病的防治知识及国家的免费政策,提高了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了营遭全社会共同关注结核病防治的氛围、减少结核病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危害,为汶川县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据统计,参加本次知识讲座的学生约900余人,现场咨询义诊100余人次,发放结核病防治宣传单8000余份、宣传折页2000余份、结核病宣传宣传手袋200个。

防治结核病活动总结

20xx年3月24日是第x个世界结核病防治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控制结核,人人有责”。为做好20xx年“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结核病防治知识及政府关于对结核病控制项目的政策及措施,xx市举办了大型的宣传活动。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本着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为目的,与目标、重点人群相结合的宗旨,由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市结防所牵头,与xx防疫站在xx市博物馆前开展了以“控制结核,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

3月24日上午xx结核病纺治所及xx市区的防痨工作者身着鲜颜红色绶带在x博物馆门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控制结核病宣传活动,当日上午自治区卫生厅及市卫生局有关领导亲临现场对“3.24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进行了视察了解和询问,市结核病防治所张天明所长亲临现场参加义诊宣传活动并就当前xx市结核病疫情接受了记者采访。内蒙及xx市两级新闻煤体及报社对本次宣传活动进行了多方面的采访并在当日的广播、电视新闻、报刊进行了报道和刊登。活动期间,市结核病防治所及市四区防疫站(结防科)制作了大型主题横幅及多种形式的图版,五农区也在相应的繁华闹市地段开展了多个宣传场点,现场发放了国家关于结核病免费治疗、免费检查的政策宣传资料及结核病控制项目的防治措施、策略及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86500份。

本次“3.24结核病健康教育”大型宣传活动历时1周,时间长,声势大、范围广,参加人数众多。

全市参加宣传活动的防痨工作人员累计达160多人,制作3.24活动主题横幅39条,多种形式展画图版160块,制作发放各种结核病知识宣传资料135700份,广播电视269次,报刊24次。现场接待咨询人数5000余人,受教育人数达10余万人。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充分体现了国家及各级政府对结核病控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健康的极大关怀,从而对我市结核病疫情的早期控制起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也对我市今后结核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进一步开展起到了应有的推动作用,对提高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结核病知晓率,有效控制结核病起到了重要的意义。

防治肺结核病日活动总结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2019年3月24日,是第24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活动主题是“开展终结结核病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让我们共同了解如下:

(一)什么是肺结核?

结核病是由一种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

结核病可以发生在人体的各个部位,90%左右侵犯肺脏,称为肺结核病。肺结核是呼吸道传染病,很容易发生传播。肺结核病人通过咳嗽、咳痰、打喷嚏将结核菌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受到感染。

1、全身症状:发热、伴有疲乏、盗汗、食欲减退、体重减轻等。

2、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咳痰(咯血和血痰)胸痛等。

(三)学校如何预防结核病。

第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教室、寝室等场所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第二:师生要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应用手纸巾捂住口鼻,避免结核病菌通过飞沫传给其他人。

第三,要加强体育锻炼,生活要有规律,注意饮食营养和睡眠充足,保持健康心理,增强机体抵抗力。

第四,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尽早就诊,避免造成学生间传染。90%以上的病人都是可以治愈。

第五,一旦发现学生或教职工得了传染性肺结核,一定要休学或者休假在家隔离治疗,避免传染其他人员。待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证明才能复学、上岗。

结核病防治活动总结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以及时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防治策略。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构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第四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拟订本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辖区内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资源,对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

(三)组织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

(五)组织开展结核病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防治工作;。

(六)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对辖区内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

(七)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培训,提供防治技术指导;。

第八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

(二)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

(四)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第九条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定内设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结核病疫情的报告;。

(二)负责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的转诊工作;。

第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督导管理;。

(二)负责转诊、追踪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三)对辖区内居民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第三章预防。

第十一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对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宣传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宣传。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易患结核病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开展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在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和预防性健康检查时,应当重点做好以下人群的肺结核筛查工作:

(二)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从业人员;。

(四)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校入学新生;。

(五)接触粉尘或者有害气体的人员;。

(六)乳牛饲养业从业人员;。

(七)其他易使肺结核扩散的人员。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结核病感染预防与控制计划,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结核病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工作,落实各项结核病感染防控措施,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传播。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重点采取以下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结核病门诊、病房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环境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注意环境通风;。

(四)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者肺结核患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发生。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个人防护的基本原则,接触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科研等单位的结核病实验室和实验活动,应当符合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医疗机构实验室的结核病检测工作,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肺结核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按照有关预案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一)依法做好疫情信息报告和风险评估;。

(二)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

(三)将发现的肺结核患者纳入规范化治疗管理;。

(五)开展疫情风险沟通和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处置情况。

第四章肺结核患者发现、报告与登记。

第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确诊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并将其转诊到患者居住地或者就诊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进行结核病筛查和确诊。

第二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已进行疫情报告但未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督促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第二十一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并对其中的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结核病筛查。

承担耐多药肺结核防治任务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进行痰分枝杆菌培养检查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

第二十二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管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诊断、治疗及管理等相关信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治疗管理等情况,及时更新患者管理登记内容。

第二十三条结核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肺结核患者治疗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和督导管理。

第二十五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肺结核患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提供规范化的治疗服务。

设区的市级以上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实验室检测结果,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并规范提供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危、急、重症肺结核患者负有救治的责任,应当及时对患者进行医学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得因就诊的患者是结核病病人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第二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的相关信息,督促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居家治疗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定期访视、督导服药等管理。

第二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对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进行抗结核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疗、随访复查和管理。

第三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对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实行属地化管理,提供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服务。

转出地和转入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交换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信息,确保落实患者的治疗和管理措施。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管职责:

(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进行改进,依法查处;。

(三)负责预防与控制结核病的其他监管事项。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相关单位以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管:

(一)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管理和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追踪、患者督导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实施监管职责时,根据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对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在执行公务中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漏患者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等。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阻挠。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肺结核疫情报告职责,或者瞒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导致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肺结核传播的;。

(三)未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第三十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肺结核疫情监测、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发现肺结核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未履行对辖区实验室质量控制、培训等防治职责的。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报告肺结核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确诊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五)故意泄露涉及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第三十七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一)未履行对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督导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转诊、追踪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第三十八条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肺结核传播或者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咳嗽、咯痰2周以上以及咯血或者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疑似肺结核患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1)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者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2)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

传染性肺结核:指痰涂片检测阳性的肺结核。

密切接触者:指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直接接触的人员,包括患者的家庭成员、同事和同学等。

耐多药肺结核:肺结核患者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体外被证实至少同时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

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肺结核,或者结核病患者感染艾滋病病毒。

转诊: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发现的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转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追踪: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未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和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访,使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13年3月24日起施行。1991年9月12日卫生部公布的《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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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结核病活动总结

20xx年3月24日是第x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xx”。为了让结核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提高人民群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动员全社会参与和关注结核病控制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我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呼吸科及门诊部在我院门诊大厅开展宣传活动,具体总结如下:

肺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肺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传染病,主要通过病人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说话时喷出的飞沫传播给他人,并不是所有的肺结核病人都具有传染性。只有在带菌人痰中能够查出结核杆菌的肺结核病人才有传染性。一般来说,被结核菌感染并不一定发病,只有当身体抵抗力非常低下时,才容易发病,发展成肺结核病人。肺结核病的主要症状是咳嗽、咳痰、或者痰中带有血丝。

3月23日9:00在我院门诊大厅进行义诊,本次邀请呼吸内科高治庆主任及金毅娜护士长和呼吸内科医生、护士对来院人员介绍结核病防治知识,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和心中困惑。向过往人群发放宣传资料,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本次活动充分利用多媒体屏幕、宣传单、免费测血压、免费发放纸抽、湿巾、购物袋200余份等宣传活动。

预防结核病传播最主要的措施,能够及时发现并治愈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开展此次宣传活动目的让广大群众了解结核病防治知识,控制结核病的发病率。在新生儿时期,打卡介苗能够有效地预防结核病的发生,成年人则主要以预防和治疗为主,为提高结核病知识知晓率,降低结核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

防治艾滋病活动总结

健康教育是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直接影响学生个人发展和学校合格人才的培养。中小学生是个人身心发生飞快性变化的关键年龄阶段,教师、家长的正确引导,可以帮助中学生摆脱青春期的困惑,摆脱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艾滋病已成为我国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我国已步入艾滋病的快速增长期,据专家估计,我国有hiv感染者达84万人。目前仍无治愈艾滋病的药物,也无有效的疫苗,对艾滋病的控制措施主要是预防,因此宣传教育至关重要。为了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学校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把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与禁毒教育、青春期教育等教学活动结合起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对于我校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有专门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校领导亲自挂帅,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

1、参与性教学培训青年骨干,教会学生基本生活技能。(开设骨干培训班)

2、开展同伴教育活动:

(1)举办橱窗展览;黑板报宣传。

(2)通过学校电视开展健康教育。

(3)组织学生征文活动。

3、全校性讲座。

1、为了有目的、有教育意义、科学地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全校18个教学班,由政教处配合教导处统一安排课程,先由健康教育教师对班主任进行培训,然后讲明班主任本学年需要完成健康教育的部分。每周安排0.5课时为健康教育课。

2、为了提高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有关艾滋病基本知识水平,增强学生自我防护能力,进行有关知识讲座,内容包括:

(1)艾滋病流行态势及对人类危害的普遍性、长期性及毁灭性。

(2)艾滋病的基本知识:着重介绍了艾滋病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一种叫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艾滋病的传播途径;艾滋病与hiv感染者区别;艾滋病临床表现;艾滋病毒的体外消毒方法。

防治结核病活动总结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到了。今年的活动主题是:“xx”。3月23日上午,中心联合市健康教育所在凤凰街道百信超市门口开展了“全国结核病日”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各种宣传品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朋友们宣传结核病防治的重要性。他们精心制作了宣传展版,生动形象地展示了结核病防治常识、政府减免优惠政策等相关信息,部分群众还就结核病的相关疑问咨询了现场医生。不仅如此,工作人员们还为市民朋友们提供了免费测血压、开展防病知识宣教等服务。市民张大爷说“没想到结核病的传播这么厉害,以后可要注意卫生了,感谢中心的宣传,让健康知识更加走近大家的`生活”。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折页180余份,宣传纪念品60余份。

为了更好的做好结核病防治宣传,中心将继续联合市教育部门在全市各学校广泛发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晨会课给学生传授关于结核病防治相关知识并观看相关的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在乐余居委及乐余村开展结核病筛查;指导各镇在活动日当天开展设摊宣传。

艾滋病防治活动总结

12月1是第____个“世界艾滋病日”,为了更好的加强我镇艾滋病防治工作,提高全民防范意识,消除恐慌和歧视,共建和谐文明社会。根据市政府要求,我镇加大了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力度,推动艾滋病防治措施全面深入落实,反对社会歧视,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会氛围。现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协调。

艾滋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疾病。镇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的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依靠全社会力量战胜病魔。在艾滋病宣传月期间,镇政府、卫生院、计生办、派出所等单位采取设立艾滋病宣传点、发放艾滋病宣传单、进入农村社区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活动,进一步号召全社会积极投身于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部门配合,共同宣传。

12月2日上午,____镇政府和青花中心卫生院共同组织,在____镇“五一”广场开展了“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主要内容为“共抗艾滋,共同责任,共享未来”,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政策宣讲、防治指导等方式为主要内容,全面预防,积极创建和谐社会。在活动现场,____镇领导和医院领导亲临现场参与了咨询和政策宣传,与工作人员一起向群众宣传国家艾滋病防治策略、免费政策以及相关艾滋病防治知识,并详细地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和心中困惑。会场中摆放着“艾滋病防治知识”、“尊重生命尊重爱”等图文并茂的展板,不时有群众前往观看,咨询台前围满了健康咨询的男女老少,工作人员热情地为群众解答问题,宣传如何预防艾滋病。本次活动向人群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折页、宣传单、防治安全套500余份,现场咨询100人次,此次宣传达到和超出了预期的效果,深受群众喜爱和接受。

在今后的工作中,____镇将加大对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能力。

职业病防治活动总结

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意识,进一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17]20号)和全面推广《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开展了以“工作、健康、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宣传周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镇领导对本次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高度重视,把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此次活动成立了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林华

副组长:王前才 关成姣 丁安耀

成 员:危 胜 邹孝国 章大华

并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做到各种准备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机构到位,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采取多种形势开展宣传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我镇工作人员深入到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检查督导,共写出检查现场笔录5份,提出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要求各用人单位在宣传周期间,在工厂大门口、车间门口悬挂宣传横幅,树宣传牌,办宣传职业病防治有关的科普知识的板报及宣传栏,充分发挥利用宣传标语及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使宣传工作达到了良好效果。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30份,深入企业宣传15次;现场咨询10次,接受咨询人数1000人,举办培训班1次,接受培训56人,出动宣传人员60人次,悬挂横幅2条。

三、组织培训交流座谈

在9月初,召开了全镇企业负责人培训交流座谈会,并以会代训,组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治防护相关知识,在会上大家畅所欲言,相互交流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经验,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要性。

四、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尽管本次宣传周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求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着力于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及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中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统筹安排,精心准备

此次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受到中心及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召开了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部署会,以“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为主题,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确定采用“现场宣传+微博互动”的形式高效快捷的进行职业病宣传。

二、结合实际,现场宣传

4月30日我中心在双流县棠湖公园激情广场开展了职业病防治现场宣传活动。中心副主任毛素玲、职辐所所长谭利民、门诊部主任陈闯及职辐所、门诊部、健教所等相关部门专家在现场对群众讲解和宣传职业病的相关知识。主要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此次现场宣传共布置13个宣传展板,发放职业病知识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500余人次。

三、微博互动,高效便捷

此次职业病防治宣传,为更好的宣传职业病知识,结合当今社会实际情况,中心副主任xx-x、职辐所所长xx-x等人在微博上与广大网友开展了职业病知识宣传互动,对广大网友提出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详实的解答。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让我们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的需求,同时也更深刻的意识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性。这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的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更充分的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职业病知识宣传,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传染病防治活动总结

传染病防治工作是防疫工作中的重点内容之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主部门的要求,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预防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从而保障我镇人民的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更好地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传染病在我镇的蔓延与扩散。于2014年1月22日组织院内职工及辖区群众开展传染病报告知识及常见传染病健康知识讲座工作,现将讲座工作总结如下:。

院长亲自主持会议,健康教育专职人员负责,对全院及辖区群众共58人进行集中传染病相关知识学习。

通过此次健康知识讲座,提高了辖区群众对春季传染病的认识和重视,增加了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了参会人员健康素质.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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