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消防管理制度(热门13篇)

时间:2023-12-13 18:40:39 作者:薇儿

规章制度是一种管理组织内部行为的重要手段,它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接下来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样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液化气消防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本站、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

4、液化气站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液化气站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液化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设备仪器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检验等管理工作,使设备仪器保持完好状态,特指定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2、设备仪器实行站级管理和岗位管理。设备技术人员负责全站设备仪器的更新、修理、检验和资料档案的管理,操作人员负责所使用设备仪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3、站内压缩机、烃泵、自动灌装秤、锅炉、储罐及其它压力容器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使用和停车,并按时规定做好设备润滑加油、防锈工作,认真落实巡回检查制度,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5、操作人员对本岗位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装置的操作管理实行责任制,要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冒、滴、漏并购做好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工作。维护人员要对设备的修理质量负责,保证检修后设备的完好使用。设备技术员会同安全员每周对设备按“完好、不完好、修理、停用”4个档次进行一次检查评定,每月将4次检查结果作为对设备的评定依据挂牌公示。

6、全站生产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每月进行一次小修。设备技术员要预先提出设备仪器的检修内容和备品配件计划,指定合理的检修定额,严格控制修理费用。

7、设备技术员要按规定做好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的安排和落实。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进行一次检验,3级的每3年进行一次检验。安全阀每年至少效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要效验一次;接地装置每年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

8、设备仪器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仪器的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监制证书、装箱清单等资料。

(2)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检测验收资料文件。

(3)修理、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4)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压力表、安全阀、接地电阻等安全附件的效验、修理、更换记录和资料。

(6)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以及报废报告资料。

9、外购设备、仪器(包括备品配件)先由需用班组提出申请,经设备技术员审核、分析,并提出购置的型号参数和数量等具体计划,报站长审批。购置计划经批准后,由有关专业人员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购。所购进的设备、仪器必须是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的相应产品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还需附监检证书。设备仪器到货后,由设备技术员、使用班组、购置经办人和财务人员共同开箱验收,对质量、数量和技术文件不符合要求的,由经办人负责落实。

10、由于人为过失造成的设备仪器(包括零部件)丢失、报废,按有光规定给予责任者处罚。对需报废和淘汰的设备仪器,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站长批准后,在设备档案和财务固定资产台帐上注销。

液化气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试验线项目使用的液化气及液化气罐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液化气罐属于压力容器,内装的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只能做为食堂生活用。不得用作工程,替代乙炔使用。

2.项目部食堂及外协队伍用液化气罐防火安全工作统一由项目部安质部管理,对防火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液化气罐应供应商应有合格的资质,并应提供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确认。液化气使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收集其资料存档,并上报项目部。应与供应商签订的供销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4.供货方需有液化气罐的检验合格证(签),钢瓶及充灌的液化气压力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禁止来历不明的液化气罐流入使用。

5.50kg液化气罐应存放在专用的砖砌库房内,与人员密集区域应有有效安全距离,库房应与用火区须有有效隔离,库房应设置门、锁。

6.液化气罐库内禁止放置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用火。除运送人员和炊事员外他人不得随意开锁入内。气罐库应有防晒、防雨、通风设施。

7.15kg液化罐应与炉灶保持1.5米的有效安全距离。放于室外的液化气罐必须防晒、防雨、通风。

8.连接罐体的减压阀必须为合格品,连接炉灶的软管连接必须使用耐压、耐油管,管头使用专用卡扣紧固,禁止使用铁线绞固。超过1.5米距离的应采用硬管(镀锌铁管)连接过渡。穿墙管必须加硬管做防护。

9.液化气罐使用单位应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在食堂的炊事人员中,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防漏气的安全检查。

10.炊事人员在使用前应进行《液化气罐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未参加培训考核或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考核成绩存入人员管理档案。

11.项目部及外协队伍单位应贯彻落实、遵守本制度和《液化气罐防火、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12.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违反本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安质部将根据情节和严重性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罚款处理,对违反规定引发的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液化气管理制度

1、钢瓶瓶体泄漏的。

2、钢瓶充装过程中发现变形的'。

3、铜瓶瓶阀、阀杆等漏气的。

4、充装衡器发生故障的。

5、瓶阀和充装压力影响进气的。

6、充装压力突变,充装卡具漏气的。

7、充装过程中发现错标造成超重。

8、充装时发现瓶内有异常响声。

9、充装管路阀门,充装卡具,导管等发生漏气时。

1、充装后的钢瓶要进行重量复核,凡超过国家标准的一律处理后方可出站。

2、充装后钢瓶逐只进行检漏,要求不漏气(特别是阀口、阀根、阀杆),漏气钢瓶不准出站。

液化气消防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保护财产和公民的安全。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特指定消防安全制度。

2、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站长(经理)为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各车间、班组负责人为相应部门、岗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消防员协助站长做好全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3、安全消防员和从事液化石油气操作的人员要经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安全消防员应结合本站具体情况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每年对全站人员进行4次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并将考核情况记入职工个人技术档案。

4、单位建立由站长和安全消防员同任正、副队长,全站40岁以下男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安全消防员要针对本单位特点,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要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两次消防灭火演练。

5、站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装置,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并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器材和设置,装置再便于使用的指定位置。值班巡查员再每日安全巡查中,应将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防火检查作为一项主要的内容。

6、安全消防员要会同有关人员定期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检验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灭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

7、站内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进站须知”、“严禁烟火”和“危险场所,闲人免进”等消防安全标志。严禁携带明火或穿戴化纤衣物和带钉鞋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明火的作业时,要事先按规定程序办理动火许可申批手续,并严格履行科学的隔离、置换和分析化验方法,做好动火准备工作。动火现场要有监护人,动火作业结束后要及时将动火设备撤离生产区。

8、当站内出现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中最高职务者要担负起领导责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疏散无关人员、车辆和气瓶,任何人都有拨打“119”电话报告火警的义务。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液化气消防管理制度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设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专门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

2、液化石油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教育,实行岗位定责,持证上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各项工作流程,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5、要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和车辆配套、完好,同时要具备各项设备的工艺操作规程。

6、要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做到帐、册齐全。

7、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图纸、档案。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煤气事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经营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或用户。

第三条液化石油气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各级领导必须充分重视液化石油气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要以科学技术为基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

为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对液化石油气的经营管理,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逐步做到由城建系统统一管理。

第四条本暂行规定以是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规定为依据,结合我国技术管理水平而制定的基本要求。在执行本规定遇到困难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一章储存。

第五条储配站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设备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六条必须制定和执行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安全防火制和巡回检查制等;建立完整的运行原始记录(包括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建立设备档案;定期执行设备的技术检验和维修制度,以保证各类设备和监测仪表的完好工作状态。

第七条储罐必须设有安全阀。大于100立方米的储罐宜设有两个处于工作状态的弹簧式安全阀。凡在安全阀与罐体间设置的阀门必须处于开启状态,并应有铅封。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安全阀应每年检验一次。

第八条储罐必须设有直观的液面计(如平板玻璃液面计),并应标有最高液面充装量的红线标尺。每次充装完毕,必须检查液面计的准确性。当液面计损坏或液面不准确时,应查明原因并经修复后再使用。

储罐上的压力表、温度计应随时注意检查,如有失灵现象,应及时更换,并应每半年检验一次。

各类阀门应加强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阀门严密不漏,开关灵活。

第九条赌罐和容器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内含氧量小于4%。首次充装液化石油气时,可首先开启气相阀门,待两罐压力平衡后,缓慢进行充装。

第十条贮存灌装区要采取如下措施,杜绝一切火源:

1、设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等警戒牌;

2、不得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穿带钉鞋进入;

5、储配站内各生产设备应有防静电措施。操作人员工作服衣料不应采用化学纤维;

6、操作和维修应采用不发火工具。如需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制定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储罐的喷淋水装置应加强定期检查和维修,随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气瓶的存放应有遮阳装置。

第十二条残液必须密闭回收,严禁向江、河、地沟或下水道内任意排放,如排放时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储罐应定期排水和排污,排放设施应有防冻和安全措施。检修时,罐内余气或置换气的排放,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清除的污泥物应妥善处理,不得任意倾倒。

第十四条凡总贮存量较大的单位,可挖掘条件建立储灌的检测队伍,负责和承担贮罐的检查、维修工作,保证贮灌的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消防要求:

2、应考虑事故状态断电时,保证具有一定压力的消防水量的充分供应;

3、总控制水阀应设置在远离罐区的安全地区;

4、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备和排险工具,要求每半年检查一次;

6、在站区周围的一定范围内,应在公安消防部门的组织下,建立紧急熄火联络网。发生事故,立即发出警报。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确保站区安全。

a、防止明火:

一、为了防止明火,液化石油气站外围除设有围墙外,门口应设有“严禁烟火”警界牌,及站内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等进入防火警区,经同意入站车辆必须配带合格的防火罩,否则不得入内,拖拉机、电瓶车和畜力车一律不准进行站内。

二、严禁在防火警区内乱架、乱设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隔)爆型的,其等级为2—2级。禁止使用不合格或等级达不到要求的电气设备代替使用。如特殊情况必须设置临时配电线路或电气设备,应报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消防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通电使用。

三、防火警界区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支架、金属电线管或其他可能通电的金属部分,均应做有效的保持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确定安全可靠。

四、分装间、空重瓶仓库的地面应局部采用撞击磨擦不起火花的材料辅设,金属之间不得相互撞击,如用普通工具击打,必须垫木板。

b、防雷电:

1、站区所有防雷设施应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中有关防雷设施的要求执行,严禁利用贮罐和高电位转移来代替避雷(网)针。避雷(网)针的接地极应具有充分的导电性能和良好的机械强度,总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雷雨季节前,应对避雷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其可靠性。

2、雷雨天气,应停止槽车装卸和灌瓶作业。

c、防静电:

一、液化石油气贮罐、容器、设备、管道、槽车装卸台及分装间阀门、灌瓶用秤等都应设置可靠的`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二、在进行装卸或灌瓶作业时,液态液化石油气的流速应不超过3米,以减少静电电荷的产生量。

三、在灌瓶时,要严格控制自喷向室内喷出液化石油气的数量,严禁为加快灌瓶速度将钢瓶内残液任意放散。

四、要经常在机房泵转动皮带内侧涂异电性能较高的涂料或防静电蜡,外侧罩金属网(罩)以隔断静电荷,抑制放电。

五、严禁穿化纤服装、针子鞋进入防火警界区或从事各类工作。

d、用电管理:

一、生活、生产用电必须专人管理;

二、严禁私拉乱搭线路;

三、杜绝保险合硬接,必须按照负荷大小装配相适应的保险丝;

四、生活区内严禁线路外露、外接;

五、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

六、工作区内严禁安装非防爆电器;

七、值班室内必须装置电源开关,并设置消防专用电源开关。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1、空瓶、重瓶要按指定的.区域分别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2、15kg钢瓶应单层码放整齐,并留有通道。

3、钢瓶不准堆压在消火栓上,也不准阻挡消防通道。

4、钢瓶要周转使用,重瓶不易存放过多。

5、漏气瓶和超重瓶、待修瓶不得和其它钢瓶混放。

6、待修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必须排空后才能存放,待修瓶不得乱扔,集中后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

7、存放的钢瓶要有专人负责,定时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4、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

5、室内外的消火栓,灭火器严禁埋、压、圈、占。

6、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保管,定时检查保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冬天要做好灭火器材的防冻保暖工作,灵敏有效。

7、各场站配置的灭火器材,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检查记录表上。一年进行一次更新换药。

8、擅自取消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损坏要照价赔偿,影响灭火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9、如遇特殊情况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后必须进行统一登记,在交接班记录上注明使用用途、使用数量,并及时报站长联系充装。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安全教育,使气站人员要做到:

1. 人人熟悉消防知识;

2. 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3. 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做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充装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充装站进出口、充装台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充装台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八、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

液化气使用管理制度

液化气使用单位必须与供气单位签订供气协议,将供气单位的各项资质证书存档备查。

二、液化气系统使用的管道、软管、管道附件、调压阀、调压器、用气器具、密封圈等要有出厂证明、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液化气瓶使用要求:

1.使用液化气前必须仔细检查液化气瓶连接的所有管路、、接头、阀门等是否完好,防止胶管老化,接口脱落等现象,严防液化气泄漏。

2.液化器具使用橡胶软管规定每半年强制更换一次,铁管按照国家管理部门要求期限更换,做好日常安全检查,随时处理隐患。减压器、密封圈等在使用期限内老化腐蚀的,要立即更换。

3.钢瓶与用气器具或供气系统严禁采用软管连接,要用硬管连接。

4.食堂灶台及液化气使用结束后,必须检查确认液化气钢瓶角阀及总管阀门关闭。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5.装减压阀前要检查密封橡皮圈,有无变形和缺损。装减压阀手轮要对正阀口,逆时针旋转拧紧。

6.禁止用任何方式强行开关液化气钢瓶角阀。

四、液化气瓶必须定期检验及进行压力试验,不符合条件者必须强制报废。

五、液化气存储和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安全培训,要掌握液化气的特性及安全使用基本知识,其他人员禁止擅自使用。

六、液化气操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手段加热或摔、砸、倒卧液化气钢瓶;不得自行倒灌液化气、排放残液、拆修瓶阀等附件;不得自行改换检验标记或瓶体漆色。

七、液化气罐储存房周围二十米内不准有明火存在。储气房内存放气瓶,地上应铺绝缘垫板,重瓶堆放不准超过两层,空瓶应堆放稳固。

八、储气房内应通风良好,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温度过高和长期淋雨现象。搬运装卸气瓶时,应防止坠落或撞击。

九、储气房必须在防火安全间距内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及其它相关安全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拆除和涂改有关标志。

十、储气房内应配足灭火器、消防沙箱、灭火毯和消防水箱等相应的消防设施。储气房管理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严禁使用过期失效灭火器材。

十一、储气房由专人负责开、关,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工作人员在库内工作,严禁吸烟。储气房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存放动态,保持清洁卫生。如发现险情,应及时组织处理,同时报告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

十二、储气房内如需动电、动火、焊接作业时,应向本单位安全负责人上报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经安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将气瓶搬至安全地点后,方可动工,而且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监管。

十三、应经常检查储气房内有无泄漏现象,发现气瓶漏气,应及时安排检修并隔离存放。

十四、每天使用完毕后,相关人员要检查并关闭所有阀门。

液化气站管理制度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安全教育,使气站人员要做到:

1.人人熟悉消防知识;

2.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3.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做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充装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充装站进出口、充装台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充装台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八、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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