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务委托代办合同(实用18篇)

时间:2023-11-27 07:28:04 作者:GZ才子

合同协议的签署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协议编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邮编:

住址:

联系电话:

为改善邮政服务,方便群众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邮政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原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邮政业务委托代办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业务经营权属邮政企业。甲方委托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期限为壹年,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9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续签申请。未提续签申请,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第二条、经营场地

1、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县) 区(乡、镇、村) 路(街) 号设立邮政业务代办点(以下简称代办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点地址和名称。如因地理环境变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代办点位置,乙方就提前30天申请甲方审批。

2、代办点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在协议期为不得缩减营业场地面积,开设店中店的,经营项目以不影响邮政企业形象为原则。签订协议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其中使用期限不能短于本协议期限。

3、代办点应按甲方指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装修,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使用“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和带有“中国邮政”标识的物品。

(1)、代办点大门正止方统一装设“中国邮政”主体标误解标准化店招,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根据网点门面最长长度视实际情况确定为1:3、1:6或1:9,门楣上只允许出现一组居中排列的横式标准组合。横式标准组合位于标准化店招中部3/5区域内,上下均留标准化店招的1/5,统一采用绿色底(pantone342c)、黄色字体和邮徽(pantone116c)。店招材料采用喷绘。

(2)面对大门,左侧为名称牌(“xx邮政业务代办点”),右侧为营业时间牌(每天不少于8小时,原愚昧上为夏季8:30-17:30、冬季8:30-17:00,半营半投的可按当地作息习惯确定营业时间)。名称牌和营业时间牌大小为63cm(长度) ×43cm(宽度),黄底黑字,距地面高度为170cm左右。

(3)在代办点门前选择适当位置设置信箱(筒),标明开取频次和时间。

(4)营业台席上方采用金属链条悬挂“邮政营业”标识牌。标识牌采用0.8钢板冲孔喷塑、不干胶贴定,尺寸规格:原则上1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厅为60cm×25cm×1cm,100m平方米以下的营业厅为50cm×22cm×1cm;小孔直径0.6cm; 中心距3cm;牌面业绿色底,使用黄色中宋字体,字高10cm;标识牌下沿距地面不低于200cm。

(5)在营业柜台后面的墙壁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中四邮政”标识。标识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制作尺寸按长高3:2比例,颜色字体同网点店招,绿色底,黄色字体和邮徽。

(6)营业厅内必须张贴服务公约、邮件资费表、禁寄和限寄物品规定、业务单据书写样式、服务监督电话、包装箱价格表等定宣传画,要求做到尺寸、定体、大小、底色和标识统一,统一采用大小两种规格,即75.4cm×50.7cm(大)、53cm×36.4cm(小)。宣传画应张贴在柜台外,宣传画下沿位置不应低于160-180cm。各局自行制作的各类喷绘宣传画,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规格采用120cm×80cm规各。阶段性、临时性宣传资料(画)、公告等,应在宣传架内进行规范张贴或摆放。

(7)应建立《客户意见簿》(营05)、《进口查单登记簿》(营07)、《进口验单登记簿》(营08)、《出口查单登记簿》(营09)、《日戳打印簿》(营10)、《信箱(筒)开取邮件登记簿》、《收入台账登记簿》(县局印制)等基础资料 。

第三条 经营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 项邮政业务:

1、 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及邮政系统制作的其他物品;

2、 收寄国内、国际函件;

3、 收寄国内包裹;

4、 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 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6、 收订报刊;

7、 其它业务: 。

第四条 经营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区域内代办上述邮政业务 标明街道名称、单位名称、信报箱号段,或乡、镇、村、组名称)。

第五条、结算标准

年业务收入达到 万元,甲方付给乙方年代办费 元。超额部份,乙方按 %提成。未达到上述业务收标准的,每差业务收入1%扣减代办费1%。

甲方每月按月均代办费标准,考核业务收入,并在扣减违约责任(详见第九条)扣款后,按实际支付给乙方。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结算情况报甲方审核后开具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条 营业规范化服务

1、邮件轻拿轻放,不摔、不拖、不拉。

2、严格执行邮件收寄验视规定。

3、个人物品存放在室内指定位置,日戳、墨盘、章证、单册、夹钳、笔、柢、绳、剪、锤等各种用品摆放整齐。

4、各种登记簿册、台帐、单据、文件入柜管理,摆放有序。

5、营业厅内放置胶水,老花眼镜、书写用笔、业务单式、针线、封装用品、邮政编码簿、意见簿等服务用品用具。

6、营业柜台内应悬挂工商营业执照、时钟、日历等,悬挂位置原则上应正对大门。

7、营业人员必须佩带工号牌上岗,或将工号牌摆入在营业窗口内的右下角。

8、营业厅内应做“四净四无”,即地面净、桌面净、墙面净、无灰尘、无纸屑、无杂物、无异味,保持现场卫生、整洁、明亮。

9、营业人员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周到、微笑自然,精神饱满,彬彬有礼。做到“四个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付款有唱声)“六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热情,情绪好坏一样和蔼,业务心忙闲一样耐心,金额大小一样欢迎,表扬批评一样诚恳,检查不检查一样认真)。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 在开业前及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可以接受乙方委托,向其聘用的从业人员(简称乙方从业从业人员)传授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范,进行邮政业务指导。

2、 按规定班期送交需乙方投交的邮件。

3、 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4、 为乙方配置办理业务所需的代办点名称牌、信箱(筒)、业务戳记、计量工具、微机、打印设备、捆扎机、油墨、业务单据、单式及其它生产用品(以上设备、用品用具属邮政企业所有,签订协议时,应将未配置的用品用具划销)。

5、 负责及时核报代办费,结算业务收入分成,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收入分成按月考核、预付,年终结算。

6、负责对乙方履行协议、业务经营、服务质量、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者实施处罚。

7、负责对乙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八条 乙方职责

1、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区域、范围、标准和规范化服务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通信秘密,认真负责代办点的日常经营管理,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服务质量。

3、应按邮政业务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限、质量、规格要求办理邮政业务,不得擅自停办和拒办应办的邮政业务。代办点正常营业时间为: ,节假日营业时间按甲方通知执行。

4、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甲方相关文件通知为准),不得强迫用户使用某种业务。在协议规定的经营区域内办理规定的业务,严禁跨界揽收业务。

5、应妥善保管邮政设备、用品用具,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不准私刻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

6、乙方收寄的邮件应按规定频次封发给甲方指定的邮政支局所处理,不得倒卖邮件。在邮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确保各类邮件安全准确地传递、投交,确保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损毁。

7、乙方应自筹现金到属地邮政支局所请领邮票、邮品、信封、包装箱、明信片、电信卡等,每次购买总金额不超过800元。并按面额或规定售价出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售价,不得擅自接办业务或另开进货渠道。

8、营业收入(含代收货款、特快送汇收入)现金达到500元时,应于次日内通过农村信用社或手工汇兑缴至指定的账户或部门。

9、应每日编制营业日报表报所属邮政支局所,妥善保管营业日报表及其它业务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邮件交接路单、邮件内件清单、包裹、特快详情单存根,领取包裹通知单、取款通知单、邮件投递清单等原始凭证分类顺号摆放整齐,按月装订成册,次月上旬内上缴邮政局档案保管部门保管。

10、乙方负责代办点所有成本费用支出,如:人工成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水电费、业务材料费、修理费、安全技防费和卫生费等;负责其聘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以及相关税费(含所得税)。

1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乙方应负责提供发票。发票项目包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代办费、水电费、修理费、物管费(卫生费)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担保,并交纳保证金 元。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法律、行政法规、省及国家邮政部门要求终止协议的除外),或造成本协议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时,须向无过错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最高不超过 元。但双方均不向对方承诺遇有法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担。

3、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独自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从业人员违约、违规、违法,由乙方负责。

4、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予以扣罚代办费的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多次整改均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未按规定登记各类基础管理资或登记不全的,每种扣款5元;

(3)乙方从业人员上班时,未佩带或摆放工号牌,每人每次扣5元;

(8)各类邮件、报刊未按规定的频次、时限进行封发和交接,每次扣款30元;

(11)各类邮件错收资费,包裹及特快邮件实际重量与详情单上不符,每件扣款20元;

(13)未按规定及时上划业务收入和业务资金的,每次扣款50元,且按应缴款金额每天0.3%的比例在代办费中扣罚。

(15)现场发现无关人员查询、翻阅邮件,每次扣款200元;

(16)未编制(打印)各类报表、上报的营业日(月)表及其它文件不真实、资金未锁入保险柜以及邮件、日戳、夹钳等未上锁保管的每项每次扣款50元。

5、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不予退还保证金。

(1)违反邮政部门的规章制度、通信纪律或跨界揽收、超范围经营或擅自接办夹投业务;

(2)拖欠各项业务资金、货款超过15天没有结清;

(3)私自更改代办点名称、经营地点、经营范围或缩减代办点经营场地面积;

(4)单独或内外勾结,利用邮政局招牌、收据或单式揽收业务,然后将其倒卖;

(6)骗取代办费、业务收入分成、资费优惠政策等,损害甲方利益;

(7)营业资不及时存行(上缴),隐瞒、挪用业务收入(资金);

(8)有意多收、截留、贪污邮资,损毁、盗窃邮件等;

(10)故意造成档案混乱,甚至销毁档案及有关资料,导致无据可查,妨碍检查;

(11)乙方存在重大债务纠纷,影响邮政业务的正常进行;

(12)乙方擅自出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以代办点设立担保权;

(13)乙方受到刑事处罚;

(14)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超过30天仍未开业,或擅自中途歇业、停业。

6、乙方停办或变更经营范围,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15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手续。乙方未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年审、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等手续,被工商部门取消营业资格,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损害甲方权益的,早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7、协议终止后,乙方没有立即归还甲方所有的物品(含设备、邮政用品用具、戳记、各类收据、单式等),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没有在5天内主动撤除“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撤凭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涉及有关邮政业务处理规章制度的事项,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国际及港澳邮件处理规则》及邮政企业相关文件内容执行。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丙方各一份,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办。

甲方(盖章)

代表签定: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担保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邮政企业):

单位全称:中国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负责人姓名:

住所:省市县(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

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县(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为提高邮政服务水平,方便用户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邮政业务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代办邮政业务招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网点地址、名称、营业时间、投递时间及频次。

代办网点的名称、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立。

营业时间:

第三条代办邮政业务的项目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邮政业务:

1.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

2.收寄国内、国际平常、给据函件;

3.收寄国内包裹、办理汇兑业务;

4.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收订报刊;

6.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7.邮政分销业务;

8.代收代缴类业务:移动、电信、联通话费、电费、水费、数字电视等区域性业务。

9.代售类业务:机票、彩票、火车票、邮资票品、速递揽收、集邮预定、报刊收订等邮政代办的第三方业务。

10.其它业务:

乙方开办上述业务,由甲方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甲方授权乙方办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和取送款;

3.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报刊;

4.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标准、相关规定发生变动时提前告知乙方;

5.对乙方代办的邮政业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接受乙方的业务咨询;

7.在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办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委托经营的业务再委托或转让他人经营;

13.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14.依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限、频次、标准、封发交接邮件报刊;

15.依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见合同附件2)做好邮件报刊的投递服务;

17.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代办担保人,如:在昆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或昆明市邮政局在岗正式职工等做担保人,方可签订代办合同。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网点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违者由邮政管理局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邮件安全相关规定

1.邮政代办所要对外公示邮件禁限寄规定。用户交寄邮件时,营业员应告之用户有关禁限寄内容,对包裹、特快专递类邮件,应提示用户认真阅读详情单背面的“用邮须知”,并在详情单寄件人处签字确认。

2.收寄各类物品类邮件,代办人员必须与用户当面眼同无缝隙验视内件,防止出现夹带问题。要核实内件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核对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对无法辨别内件性质的物品,应请用户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3.收寄各类信件类邮件,应注意内件是否有违章夹寄,如发现非纸质性物品,应验视内件,但不得验视信件内容。对用户拒绝验视的,一律不得收寄。

4.任何邮政代办所不得与用户签订自封免验协议,所有邮件必须进行验视后方可收寄。

5.邮政代办所一律不得收寄化工类产品,应引导用户到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指定营业网点收寄,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严禁收寄,对无法确定安全的粉末状及液体类物品也不得收寄。

6.验视后的邮件,要使用带有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标识的胶带牢固捆扎,封装好的邮件不得再交给用户,并必须在邮件实物及各类详情单的明显位置加盖“邮件验视章戳”,注明重量和验视人名。

7.邮政代办人员在接收邮件(袋)签收后,必须妥善保管,安全携带,否则;造成的邮件在存储、运输、投递途中丢失、损毁、延误、水湿、油污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代办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营收款的结算和交纳方式

乙方应依照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报表,上交全部营收款。少收或欠费部分由乙方自己补齐,解缴款的频次和时限规定为当日。

第八条代办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按件计酬标准”:

(1)国内函件、包件按收入的5%支付;国际港澳台函件按收入的10%支付;

(2)特快专递按收入的10%支付;

(3)汇款按汇费收入的10%支付;

(4)报刊收订按当月流转额的3%支付。

(5)代收移动、联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0.7%支付,代收电信话费按代收金额1.75%支付,代收铁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2.1%支付。

(6)电费按0.35元/笔支付、水费按0.13元/笔支付。

(7)代售昆广网络续费卡按销售金额的1%支付;

(8)代售体育彩票按销售金额的4%支付;

(9)公交充值按销售金额的0.25%;

(10)机票按窗口出票数量核发代办费:2元/张;

(11)集邮:邮品销售按销售金额的5%支付。

20xx年市公司对电商业务的支撑政策发生变化,以市公司新政策为准。

二、未经审批,代理手续费标准不得变更;

三、在乙方向甲方解缴全部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代办费于次月25日前支付,从第二月起的代办费于当月28日前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支付代办费的,应从延迟支付之日起,按每月支付代办手续费金额承担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代办费的1.5%。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业务营收款项;少收、漏收部份由自已补齐,甲方不予核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缴纳营收款,乙方应按时延迟缴纳部份天数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扣减乙方的代办保证金,扣减代办业务,如仍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代办人员贪污挪用票款的、故意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邮件;

3、乙方不执行本协议确定的代办邮政业务范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超范围经营的;

8、乙方不履行协议,未提前告之甲方,临时终止邮政营投服务的,可扣减代办保证金或代办手续费,直至解除合同终止协议。

9、出现上述八种情形中两种情形以上的,可以合并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上述违约情况单方解除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三)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或者迟延支付代办费用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2.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3.发生国家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出台的新政策红头文件,方能行使本单方解除权。

4.如无上述原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须在选定接办单位(人)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前乙方应继续做好邮政服务工作,不得中断。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费及食宿交通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制定的与代办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定,在通知并送达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主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1、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

b、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2、业务合作方面。

a、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c、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

b、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g、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牌;

h、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取得代办费的权利,但需提供相应的取得代办费的发票;

b、有代理甲方电信业务受理、收费及其它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c、作为集团用户享有使用联通电信业务优惠条件的权利;

h、甲方无故不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时,乙方有权止付甲方的费用。

1、乙方代理费标准。

卡类业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全省同期最优惠酬金政策。

a、ip卡业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b、193长话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c、165上网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d、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开户受理类业务:

a、130业务:乙方享受甲方当地最优惠分销商政策,并在甲方号源充足的条件下,优先向乙方提供整段号源:乙方按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随意升高或降低价格,甲方按照乙方所发展130移动用户的实收话费总额(话费总额包括月租费、通话费、基本增值业务费)给乙方提取分成(隔月记提),每年按_________%提,直至第_________年,乙方对每年所发展的130用户的话费实收提满_________年后将不再计提。

b、寻呼业务:销售寻呼机代理费按照汉字机_________元/部,数字机_________元/部提取。

2、在甲方促销期间以上各项业务的代理费标准如有变化时,由双方另行协商。

3、结算方式。

a、甲方开立收入专项账户,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限将各项业务收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b、乙方收取的各项营业款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划拨,甲方也应及时向乙方划转代理费用,相互结算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

2、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未尽事宜需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双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合作中的有关情况,进行随时磋商,对协商新增的合作项目等事宜,可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b、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异议,自动延期两年。如一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内容,需在合同到期前60日通知对方。

2、如果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变成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时,该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不受其影响。

3、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均不得出让或转让其在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并对本合同赋有保密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邮政业务代办合同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设置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_____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7、其它邮政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4、按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投递工作,至迟于邮班到达后_____天内将邮件报刊投交给收件人(单位或个人)或订户。

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指派第三人代办邮政业务工作。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__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

本合同自_____起生效。

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特快专递(ems、中速tnt)是当前邮政部门为客户提供的一项传递速度最快的邮递类业务,可以满足客户对邮件传递时限的需求,为大宗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资费,极大地提高客户的工作效率。按照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全年交寄特快邮费达到万元(大写:)以上,国内给予统一资费标准的%的优惠,国际给予统一资费标准的%的优惠,文件型的邮件每件按元(大写:)收取、物品型的每件按元(大写:)收取。

二、甲方上门揽收服务。乙方交寄特快时需要提供上门揽收服务,请拨打揽收电话:或特服电话:,甲方将及时派人上门收寄。

三、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查询服务,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答复。

四、乙方交寄的特快邮件内不得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五、甲方从事特快专递业务,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擅自中断、终止正常的特快专递经营业务;。

(二)收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三)收寄国家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四)超量收寄国家规定限制寄递的物品;。

(五)私拆、隐匿、毁弃寄递物品或者从寄送物品中盗窃财物、信息资料。

六、邮费结算:甲方凭乙方清单按时开具欠费收据,于每月日结算一次。乙方在每月日前付清邮费(现金或支票)。如乙方逾期拖欠,甲方将按日向乙方收取%的滞纳金。

七、甲方在寄递处理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过程中,发生丢失、短少、损毁或者延误的,应当依照邮政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在寄递处理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过程中应当保障乙方的通信秘密,确保邮件的安全、迅速、准确传递。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乙双方在互信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若甲方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此协议,并同时取消全年乙方作为甲方大宗用户所享受到的资费优惠及上门服务。

十、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名: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设置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____区(村)____路(街)(组)____巷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详见附件)。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4、按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投递工作,至迟于邮班到达后___天内将邮件报刊投交给收件人(单位或个人)或订户。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于次月_____日前支付。

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有效期限至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负_责_人):______(负_责_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协议编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邮编:

住址:

联系电话:

为改善邮政服务,方便群众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邮政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原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邮政业务委托代办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业务经营权属邮政企业。甲方委托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期限为壹年,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9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续签申请。未提续签申请,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第二条、经营场地。

1、甲方同意乙方在市(县)区(乡、镇、村)路(街)号设立邮政业务代办点(以下简称代办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点地址和名称。如因地理环境变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代办点位置,乙方就提前30天申请甲方审批。

2、代办点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在协议期为不得缩减营业场地面积,开设店中店的,经营项目以不影响邮政企业形象为原则。签订协议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其中使用期限不能短于本协议期限。

3、代办点应按甲方指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装修,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使用“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和带有“中国邮政”标识的物品。

(1)、代办点大门正止方统一装设“中国邮政”主体标误解标准化店招,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根据网点门面最长长度视实际情况确定为1:3、1:6或1:9,门楣上只允许出现一组居中排列的横式标准组合。横式标准组合位于标准化店招中部3/5区域内,上下均留标准化店招的1/5,统一采用绿色底(pantone342c)、黄色字体和邮徽(pantone116c)。店招材料采用喷绘。

(2)面对大门,左侧为名称牌(“xx邮政业务代办点”),右侧为营业时间牌(每天不少于8小时,原愚昧上为夏季8:30-17:30、冬季8:30-17:00,半营半投的可按当地作息习惯确定营业时间)。名称牌和营业时间牌大小为63cm(长度)×43cm(宽度),黄底黑字,距地面高度为170cm左右。

(3)在代办点门前选择适当位置设置信箱(筒),标明开取频次和时间。

(4)营业台席上方采用金属链条悬挂“邮政营业”标识牌。标识牌采用0.8钢板冲孔喷塑、不干胶贴定,尺寸规格:原则上1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厅为60cm×25cm×1cm,100m平方米以下的营业厅为50cm×22cm×1cm; 小孔直径0.6cm;中心距3cm;牌面业绿色底,使用黄色中宋字体,字高10cm;标识牌下沿距地面不低于200cm。

(5)在营业柜台后面的墙壁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中四邮政”标识。标识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制作尺寸按长高3:2比例,颜色字体同网点店招,绿色底,黄色字体和邮徽。

(6)营业厅内必须张贴服务公约、邮件资费表、禁寄和限寄物品规定、业务单据书写样式、服务监督电话、包装箱价格表等定宣传画,要求做到尺寸、定体、大小、底色和标识统一,统一采用大小两种规格,即75.4cm×50.7cm(大)、53cm×36.4cm(小)。宣传画应张贴在柜台外,宣传画下沿位置不应低于160-180cm。各局自行制作的各类喷绘宣传画,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规格采用120cm×80cm规各。阶段性、临时性宣传资料(画)、公告等,应在宣传架内进行规范张贴或摆放。

(7)应建立《客户意见簿》(营05)、《进口查单登记簿》(营07)、《进口验单登记簿》(营08)、《出口查单登记簿》(营09)、《日戳打印簿》(营10)、《信箱(筒)开取邮件登记簿》、《收入台账登记簿》(县局印制)等基础资料。

第三条经营范围。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及邮政系统制作的其他物品;

2、收寄国内、国际函件;

3、收寄国内包裹;

4、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6、收订报刊;

7、其它业务:。

第四条经营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区域内代办上述邮政业务标明街道名称、单位名称、信报箱号段,或乡、镇、村、组名称)。

第五条、结算标准。

年业务收入达到万元,甲方付给乙方年代办费元。超额部份,乙方按%提成。未达到上述业务收标准的,每差业务收入1%扣减代办费1%。

甲方每月按月均代办费标准,考核业务收入,并在扣减违约责任(详见第九条)扣款后,按实际支付给乙方。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结算情况报甲方审核后开具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条营业规范化服务。

1、邮件轻拿轻放,不摔、不拖、不拉。

2、严格执行邮件收寄验视规定。

3、个人物品存放在室内指定位置,日戳、墨盘、章证、单册、夹钳、笔、柢、绳、剪、锤等各种用品摆放整齐。

4、各种登记簿册、台帐、单据、文件入柜管理,摆放有序。

5、营业厅内放置胶水,老花眼镜、书写用笔、业务单式、针线、封装用品、邮政编码簿、意见簿等服务用品用具。

6、营业柜台内应悬挂工商营业执照、时钟、日历等,悬挂位置原则上应正对大门。

7、营业人员必须佩带工号牌上岗,或将工号牌摆入在营业窗口内的右下角。

8、营业厅内应做“四净四无”,即地面净、桌面净、墙面净、无灰尘、无纸屑、无杂物、无异味,保持现场卫生、整洁、明亮。

9、营业人员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周到、微笑自然,精神饱满,彬彬有礼。做到“四个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付款有唱声)“六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热情,情绪好坏一样和蔼,业务心忙闲一样耐心,金额大小一样欢迎,表扬批评一样诚恳,检查不检查一样认真)。

第七条甲方职责。

1、在开业前及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可以接受乙方委托,向其聘用的从业人员(简称乙方从业从业人员)传授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范,进行邮政业务指导。

2、按规定班期送交需乙方投交的邮件。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4、为乙方配置办理业务所需的代办点名称牌、信箱(筒)、业务戳记、计量工具、微机、打印设备、捆扎机、油墨、业务单据、单式及其它生产用品(以上设备、用品用具属邮政企业所有,签订协议时,应将未配置的用品用具划销)。

5、负责及时核报代办费,结算业务收入分成,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收入分成按月考核、预付,年终结算。

6、负责对乙方履行协议、业务经营、服务质量、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者实施处罚。

7、负责对乙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八条乙方职责。

1、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区域、范围、标准和规范化服务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通信秘密,认真负责代办点的日常经营管理,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服务质量。

3、应按邮政业务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限、质量、规格要求办理邮政业务,不得擅自停办和拒办应办的邮政业务。代办点正常营业时间为:,节假日营业时间按甲方通知执行。

4、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甲方相关文件通知为准),不得强迫用户使用某种业务。在协议规定的经营区域内办理规定的业务,严禁跨界揽收业务。

5、应妥善保管邮政设备、用品用具,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不准私刻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

6、乙方收寄的邮件应按规定频次封发给甲方指定的邮政支局所处理,不得倒卖邮件。在邮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确保各类邮件安全准确地传递、投交,确保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损毁。

7、乙方应自筹现金到属地邮政支局所请领邮票、邮品、信封、包装箱、明信片、电信卡等,每次购买总金额不超过800元。并按面额或规定售价出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售价,不得擅自接办业务或另开进货渠道。

8、营业收入(含代收货款、特快送汇收入)现金达到500元时,应于次日内通过农村信用社或手工汇兑缴至指定的账户或部门。

9、应每日编制营业日报表报所属邮政支局所,妥善保管营业日报表及其它业务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邮件交接路单、邮件内件清单、包裹、特快详情单存根,领取包裹通知单、取款通知单、邮件投递清单等原始凭证分类顺号摆放整齐,按月装订成册,次月上旬内上缴邮政局档案保管部门保管。

10、乙方负责代办点所有成本费用支出,如:人工成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水电费、业务材料费、修理费、安全技防费和卫生费等;负责其聘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以及相关税费(含所得税)。

1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乙方应负责提供发票。发票项目包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代办费、水电费、修理费、物管费(卫生费)等。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担保,并交纳保证金元。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法律、行政法规、省及国家邮政部门要求终止协议的除外),或造成本协议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时,须向无过错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最高不超过元。但双方均不向对方承诺遇有法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担。

3、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独自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从业人员违约、违规、违法,由乙方负责。

4、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予以扣罚代办费的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多次整改均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未按规定登记各类基础管理资或登记不全的,每种扣款5元;

(3)乙方从业人员上班时,未佩带或摆放工号牌,每人每次扣5元;

(8)各类邮件、报刊未按规定的频次、时限进行封发和交接,每次扣款30元;

(13)未按规定及时上划业务收入和业务资金的,每次扣款50元,且按应缴款金额每天0.3%的比例在代办费中扣罚。

(15)现场发现无关人员查询、翻阅邮件,每次扣款200元;

(16)未编制(打印)各类报表、上报的营业日(月)表及其它文件不真实、资金未锁入保险柜以及邮件、日戳、夹钳等未上锁保管的每项每次扣款50元。

5、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不予退还保证金。

(2)拖欠各项业务资金、货款超过15天没有结清;

(3)私自更改代办点名称、经营地点、经营范围或缩减代办点经营场地面积;

(4)单独或内外勾结,利用邮政局招牌、收据或单式揽收业务,然后将其倒卖;

(6)骗取代办费、业务收入分成、资费优惠政策等,损害甲方利益;

(7)营业资不及时存行(上缴),隐瞒、挪用业务收入(资金);

(8)有意多收、截留、贪污邮资,损毁、盗窃邮件等;

(10)故意造成档案混乱,甚至销毁档案及有关资料,导致无据可查,妨碍检查;

(11)乙方存在重大债务纠纷,影响邮政业务的正常进行;

(12)乙方擅自出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以代办点设立担保权;

(13)乙方受到刑事处罚;

(14)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超过30天仍未开业,或擅自中途歇业、停业。

6、乙方停办或变更经营范围,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15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手续。乙方未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年审、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等手续,被工商部门取消营业资格,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损害甲方权益的,早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7、协议终止后,乙方没有立即归还甲方所有的物品(含设备、邮政用品用具、戳记、各类收据、单式等),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没有在5天内主动撤除“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撤凭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补充条款。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涉及有关邮政业务处理规章制度的事项,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国际及港澳邮件处理规则》及邮政企业相关文件内容执行。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丙方各一份,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办。

甲方(盖章)。

代表签定: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丙方(担保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乙方: 签订地点: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置。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区(村)路(街)(组)巷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7、其它邮政业务: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详见附件)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4、按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投递工作,至迟于邮班到达后 天内将邮件报刊投交给收件人(单位或个人)或订户。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代办邮政业务工作,其隶属关系不变。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 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

本合同自起生效。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委托代办案件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第_____项事项:

乘客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乘客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机票价格:_____元/张,共_____张;合计金额:_____元。

2.代订住宿宾馆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标准:_____数量:_____间;入住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退房时间:_____年月日共_____晚。

单价:__________元/间,合计金额:__________元。

3.代送签证(签注)目的地国家(地区):_______;代送服务费:_____元/人,共_____人;合计金额:_____元。

4.其他委托事项单价:__________元,合计金额:__________元。

第二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费用。

2.甲方以下列_____方式缴纳费用:(1)现金缴纳方式;(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帐号为:_____;(3)其他方式:__。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的,应承担需支付金额5%的违约金。

如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成代办事项,或代办事项的完成不符约定,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支付全部金额5%的违约金。

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因甲方提供的乘坐飞机、入住宾馆、进行签证签注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其他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代办事项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性质。

1.本合同是委托合同,不属于旅游组团合同,不适用《旅行社条例》中有关《旅游合同》的规定,应适用的相关规定。

2.相应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选择确定,乙方不存在选择或推荐的义务。

因委托事项下的承运人、宾馆、签证(签注)部门等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给委托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直接与上述单位交涉,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办合同

代理人:

被代理人: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经过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被代理人按照 (双方约定的条件),在_______期限内,支付代理费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被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办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孩子上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内处理甲方孩子上学事宜,甲方预先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______。

1、甲方有权询问乙方委托事项办理情况,并可以适时给出具体要求;乙方应当及时答复甲方办理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委托事项。

2、若乙方擅自转委托或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适当履行委托事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3、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提供有关资料给乙方以协助乙方办理委托事项。

4、乙方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若乙方迟延完成,应向甲方全额退款。

1、在乙方已经部分完成或全部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全额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或是乙方未实际履行义务的,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商的可向______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委托代办入户合同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因(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工伤认定事宜;代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事宜;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办合同

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南京金鹰公关企划顾问有限公司(受托方)。

甲方:(委托方)乙方:南京金鹰公关企划顾问有限公司(受托方)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甲方需要,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

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委托公关策划代理项目,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系正当合法业务。

二、聘请乙方为公关企划顾问单位,授权乙方先生(女士)作为委托项目的代理人,并与乙方签订公关顾问单位协议书,出具授权委托。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中途如有情况变化及时通报乙方。

四、项目所需时间:

五、乙方承担委托代理项目,要指定专人办理,按月或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以便甲方配合。

六、为了有利于开展项目代理工作,甲方同意乙方所派的承办人员以甲方身份开展工作(必要时提供有关证件、名片)。

七、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如实向甲方通报实际情况,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代理费用:

九、费用支付时间:

十、如乙方代理的项目如期保质完成,甲方应对乙方承办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

十一、由于乙方的原因拖延时间或未达到预期效果(金额),甲方将适当扣除代理费用。

十二、如乙方项目代理不成,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费用,退还甲方定金。除甲方同意支出的必要的差旅费、材料费、公关费由甲方负责,未经甲方认可的开支由乙方自负。

十三、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四、其它约定:

十五、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造成项目无法进行时,可以终止协议,各自承担自己已支付的费用。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协议有效期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十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签章)日(签章)。

委托专利代办合同

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________。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3)(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8、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9、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

委托专利代办合同

编号: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许可乙方在生产的产品中使用甲方商标。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乙方负责生产,甲方负责销售。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十四、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十五、其他违约情形。

违约责任。

十六、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乙方不得擅自销售。

适用法律。

十九、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如果发生争议,仍以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许可人(甲方):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邮政业务代办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置。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区(村)路(街)(组)巷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代办邮政业务工作,其隶属关系不变。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

本合同自起生效。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开户银行:

账号: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办案件合同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事项:甲方出资购房人____使用受托人____的名字购买房产及办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登记在受托人____的名下,但该房产实际所有权属归甲方出资人____所有,甲方有使用、占有、出租、处分该房产等权利。乙方受托人在该房产的权属登记只是甲方出资购房人有偿(或无偿)借用其名字进行房产登记的行为,乙方受托人对该房产无所有权。

二、甲方实际出资人使用乙方受托人的名字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套的各项事宜: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_套,总面积在____平方米;由甲方出资购房人____使用及居住。

2.商品房的购入价为____元/每平方米,购买总价为____元,由甲方出资购房人____完全出资购买,通过____方式一次性付款。

3.商品房所在位置位于____。房地产开发商为____,预售证号为____,购房合同号为____。

4.甲方出资人____使用受托人____的名字办理房屋产权证及缴交相关费用。

5、该房产从购买之日起,年满五年或符合产权过户条件后,乙方受托人____应无条件协助甲方购房出资人____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购房出资人支付。

6、其他。

三、委托报酬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甲方出资购房人给付报酬_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_元。

四、完成上述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由甲方实际出资人支付。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之内,先付____%;其余在完成该协议事宜后一次支付。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在房屋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可作为房屋购买合同的附件。甲方出资购房人自房屋购买合同签订后即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有权使用、占有、出租、处分等权利。如在该房屋产权登记未变更为甲方时,乙方受托人因其他原因所发生的债务纠纷,该房产应由甲方享有完全的优先受偿权;如因乙方受托人的原因引起该房产继承纠纷的,甲方享有该房屋的唯一继承权,是该房屋的唯一继承人。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甲方;甲方出资购房人将出资购买的房产权属登记在受托人的名下,但受托人并无真正的权属所有权,受托人只是出资人借名进行权属登记。受托人无权使用、占有、出租或处分该房产。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办案件合同

甲方:________(委托单位)。

乙方:________(受托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业务范围(在后空方格内打“v”)。

1.建账:办理税种鉴定、建立账簿、报表格式、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2.会计核算(含整理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装订会计凭证/账薄);。

3.纳税申报:包括国税、地税纳税申报,

4.增值税进项税发票认证;。

5.涉税业务事项的行政许可;。

6.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7.发票的购买与开具;。

8.其他:

二、委托代理记账期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______年______月到______年______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三、代理记账业务委托方式(本协议采用第_____种方式):

1.委托方人员将会计资料送到受托方,在受托方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2.受托方人员到委托方取回会计资料,在受托方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四、服务流程:

1.接收原始单证。甲方次月2日前提供原始单据,原始单证的移交确认采用书面的形式,由乙方出具单据移交清单,列明单据的类别、单据号及票面金额,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以明确责任。

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应于每月28日前提供给乙方。

2.进行账务处理。乙方会计人员依据甲方采用的会计核算制度,根据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经过凭证审核、登记账簿、结账、编制会计报表等账务处理程序。

资金帐、往来帐、库存帐应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交甲方及时核对,以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3.纳税申报。乙方根据甲方应交纳的税种(税务部门核定的),准备纳税申报资料,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纳税资料,进行纳税申报,并督促甲方及时缴清税款。

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认证工作。

4.资料移交及下期工作安排。每月纳税申报结束后,乙方将甲方的凭证、报表及纳税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移交甲方,要求甲方签收。同时将会计核算及税收管理方面的情况与甲方负责人进行交流,明确下月要开展的工作事项。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次月2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支票、销售发票、购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乙方对甲方的提供会计资料存在疑问的,甲方应予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的业务资料及凭据予以证明。

2.配备出纳会计,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安排专人负责库存商品保管,商品出入库应开具出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库存商品保管帐,保证库存商品帐实相符。

4.配合乙方做好资金帐、往来帐、库存帐的核对工作。

5.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及时准确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7.在收到乙方的申报纳税通知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8.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财政、会计、税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制订相应的会计核算及管理制度。

3.对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予以审核,存在疑问的,要求甲方给予解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虚假的,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乙方有权不予接受;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要求甲方立即纠正。

4.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资料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5.及时、规范地进行帐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

6.及时进行纳税申报、资料上报,保证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7.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

8.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9.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乙方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10.保证会计核算与税收管理的质量,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交流,并及时解决。

七、费用及付费方式。

1.合同期内服务费用总额元,每3个月支付一次,费用为预付,合同签订之日起付元。以后服务费用到期30日前支付费用。

2.乙方代理记账过程中发生的凭证、账簿、报表费用按每年_______元计,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费用每年______元,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乙方,以后年度在1月30日前支付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公司证照年检手续,则甲方另行支付代办手续费_________元/年:年检的证照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工商、税务、外经、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的年检。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按《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超过付费期30日仍未付服务费的,甲方应按所拖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甲方愈期未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不进行纳税申报,直到甲方付费为止,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超过付费期60日仍未付服务费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4.若甲方违反六(3)条款规定,乙方可以提出终止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或核算申报错误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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