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论文(热门17篇)

时间:2023-11-30 09:22:43 作者:MJ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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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论文

自叙利亚内战以来,大量的难民涌入欧洲地区,使得欧洲面临自冷二战以来最大的一次难民潮的洗礼。但由于欧洲各国对于此次难民危机的处理各持己见,从而导致欧盟在处理这一问题上的举步维艰。大量的难民滞留在欧洲国家边境,其生存以及人权状况堪忧。本文从难民保护的角度出发,探讨难民权利保护的困境并提出完善建议,以期解决现存的问题。

自以来,西亚以及北非动荡的局势以及国家内部的战乱频仍使得大量的难民流向欧洲,使欧洲经历了自二战以来的最大一次的难民潮。处于欧洲边境的希腊、意大利等国家在此次难民危机中首当其冲,国内的经济、社会治安遭受了严重挑战。时至今日,欧洲部分国家通过收紧边境政策,加大边境的管控限制难民的进入本国的数量,使得大量的难民难以得到安置。如何保证难民的基本的生存权以及生命健康权也成为处理此次难民危机的一大难题。此次难民危机同样反映出了目前国际难民保护的弊端和不足。

一、难民的定义。

关于难民的定义,学者一般将其分为狭义上的难民和广义上的难民,狭义上的难民仅仅是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日内瓦公约》以及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中所规定的难民,即所谓的公约难民。根据上述公约及议定书的规定,难民是指: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而遭迫害)的原因留在其本国之外,并且由于此项畏惧而不能或不愿受该国保护的人,或者不具有国籍并且由于上述事情留在他以前经常居住国家以外而现在不能或者由于上述畏惧不愿返回该国之人。而广义上的难民不仅仅包括上述的受政治迫害者,甚至还包括了因逃离外来侵略、占领、外国统治或者严重扰乱原住国或国籍所属国秩序的事件的人豍以及因普遍暴力、国内冲突、大规模侵犯人权的行为而逃离本国的人豎,此外《欧盟难民保护指令》甚至将迫害源自国家机构扩展到控制国家或者国家大部分领域的政党或组织,以及非国家政党、组织或个人,将迫害是由于种族、宗教等原因扩展到性别豏,从而扩大了难民的内涵,从而也成为难民保护法规的重要补充。但《关于难民地位公约》第一条第3、4、5款也对难民的范围作出了限制。同时,联合国难民署于发布了《关于国际保护的指导方针》进一步解释了上述两公约的难民身份排除条款,对于难民的范围作出了限制。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由于国际难民法对于难民保护的依据仅仅是《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以及《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这两个核心文件,并且由于其他具有拘束力的国际公约的缺失,导致了在难民保护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一)难民保护原则与国家主权原则的冲突。

根据国际公约以及地区性组织的条约中关于难民保护的原则主要可以分为“国际协作的原则”、“不推回原则”以及“不歧视原则”等。安置难民作为一项人道主义救助措施,其实施的主体还是国家,当一个国家的利益由于难民的涌入而遭受损失时,该国是否有权利拒绝难民的进入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此次难民危机中,位于欧洲边缘的希腊、土耳其等国家由于难民的大量涌入,导致了其本国国内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治安出现了大量的问题。不仅如此,主动接受难民的德国,也由于难民数量的巨大而逐渐收紧了边境政策。有的国家如英国一开始甚至拒绝难民进入本国。如果大规模的难民同时进入一个国家,那么对接受国而言,其国内环境以及秩序将遭受严重的威胁和破坏。但同时,作为公约的缔约国,该国又得承担公约中规定的不推回的义务,从而产生了难民保护原则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在多数情形之下,国家往往会选择“第三条道路”,通过各种政策将难民拒之国门之外,同时又解释自己并未违反国际法的义务。在此次难民危机之中,不少欧洲国家拒绝接受难民进入本国境内。即使是接受难民的国家也拒绝欧盟对于难民名额的摊派。时至今日,“巴尔干通道”的关闭,使得大量难民无法前往西欧国家而滞留在边境,其生存状况堪忧。

(二)公约关于难民的定义过于狭窄。

《公约》和《议定书》关于可以认定为难民的前提限制在了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这五种因素。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难民的新形态不断出现,环境难民以及国内流离失所者已经逐渐成为难民的主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关于难民的定义却一直处于原来的范围,传统意义上的难民的概念已经无法适应新情况的出现。荒漠化、自然灾害、全球气温升高导致的环境的恶化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环境难民。但是,环境难民并不属于现有的难民保护体系。由于其不满足《公约》和《议定书》关于难民的定义,因环境问题导致无法再本国生存而离开本国前前往他国,很可能由于未经他国的允许进入他国境内而被当作非法移民。其权利非但不能受到保护反而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环境难民的接受与否完全取决于主权国家的自由裁量,这也不利于环境难民的保护。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内部的武装冲突,越来越多的国内流离失所者成为需要保护的对象。国内流离失所者是指被强迫或不得不逃离或离开习惯居住地的个人或群体,他们离开居住地是迫于或为了逃避武装冲突、普遍的暴力情势、侵犯人权的行为或天灾人祸,但他们并未越过国际承认的边界。豐根据联合国难民署的全球报告,截止到底,全球大约有3200万的国内流离失所者。根据内部位移监测中(idmc)的数据显示,20全球新增了278万国内流离失所者。这些国内流离失所者与《公约》所规定的难民在实质上都需要救助,但是其由于没有越过边境无法满足国际法上对于难民至少具备的两个条件而无法受到《公约》的保护。

(三)难民甄别制度和程序的不完善。

《公约》和《议定书》中对于难民甄别的程序没有做具体的规定,而是将这些具体的措施交由缔约国根据本国的宪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确定。虽然联合国难民事物高级专员办事处发布了《甄别难民地位的程序与标准手册》并结合难民署的实践建议各国在制定相关国内法的过程中予以考虑,或在实践中予以执行。但上述的手册并不具备与公约与议定书相同的拘束力。因此在各国的实践从很难得到切实的执行。难民问题是由政治因素(国际格局或产生国政治局势)所造成的人道主义问题,而难民政策则是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从国际政治或本国外交政策出发,为解决这一人道主义问题而采取的政治性措施。豑国际政治的形势往往会对一国的难民政策产生重大影响。难民的甄别程序也是如此,许多国家会根据本国的政治外交的策略和特点进而制定本国对于难民甄别程序上的具体措施,从而使难民的身份认定演变成政治斗争。虽然不少国家在国内立法中加强了对难民的保护,墨西哥的法律将性别视为迫害理由;阿根廷已开始向可能有其他国际保护需求的、未受承认的难民提供临时保护,还向自然灾害受灾者发放人道主义签证;韩国的将难民审批程序的时间从一年限制到6个月之内。但是,难民甄别制度仍然存在着缺陷:决策质量低;相对于难民个人特点类似而上诉成功率高的其他国家,难民确认率过低;经常缺乏正当保障使用加急程序;自动适用与加急程序有关的拘留;无暂停效应的上诉;缺乏获得法律咨询的机会;大量案件积压。豒此外,《公约》第1条第6款以及第32条第2款中关于不推回原则的例外情况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而给予了缔约国巨大的自由裁量权。对于难民是否足以危害所在国的安全,则完全交由难民居住地的国家决定。

(四)缺乏强有力的执行力和资金支持。

目前承担难民保护的主要职责是联合国难民署,作为联合国的机构其本身并不具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力,因此也无法通过强制力来要求主权国家承担难民保护的责任,并且离开了国家的配合,其保护难民的职能就无法发挥。由于缺乏强制力,难民署在实际的难民保护工作中主要是通过倡议和协调各主权国家对难民进行救助、安置和遣返。一旦遇到公约缔约国拒绝接收难民,拒绝履行公约的义务,甚至侵犯难民的基本权利时,难民署所能够采取的措施极为有限,无法通过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力机构要求国家强制履行其义务。此外,难民署执行机构职能的经费预算仅有2%是来自于联合国的拨款,其他剩余的预算主要来源是各国以及私人的捐赠。其经费严重不足已经影响到其正常的救助工作。就此次难民危机而言,难民庇护行动所需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目前正在破坏应对自二战以来规模最大的全球流离失所危机的救助行动。国际难民署保护难民的相关行动支出在高达7亿2400万美元,但目前的到位资金仅有1亿5800万美元。资金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着巨大缺口使得难民署的工作举步维艰。

三、对于加强难民保护的思考。

首先,扩大难民的内涵范围。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化、地区和国内武装冲突的频繁发生、极端主义、宗教主义、恐怖主义的滋生以及全球气候的影响,导致难民的种类和数量剧增。如前所述,新型难民的出现使得《公约》和《议定书》原有关于难民的定义已经无法涵盖所有的难民范围,也不利于难民人权的保护。虽然一些区域性组织与欧盟、非洲统一组织等通过了区域性的国际文件扩展了难民的内涵。但这些文件的拘束力仅限于区域性组织内部,对其他国家没有拘束力。因此,有必要对于《公约》和《议定书》加以修改,扩大难民的范围,以更好地对环境难民以及国内流离失所者提供保护。

其次,加强国际社会的合作。国际社会所开展的救助工作对于难民问题的缓解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从此次难民危机之中所暴露出来的欧洲各国之间相互推诿,甚至不愿承担保护难民义务的问题也反映出了目前国际上各国之间为了自身的政治或经济的利益而其侵犯难民的基本权利。对于难民的保护,不仅需要联合国难民署的努力,同样也需要其他国际组织,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粮农组织等的帮助,也同样需要各个主权国家切实履行相关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义务。共同应对这一个全球性问题。

最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国际社会包括各种国际组织对于难民的救助只是在问题出现之后的一种补救措施,并不会从根源上解决难民产生的问题。联合国难民署虽然已经尽到最大努力去安置难民,但是难民的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安置的速度,使得难民问题越来越严重。而这也对国际社会应对类似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难民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同样也需要从根本上解决贫穷、武装冲突以及环境恶化的问题。

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旨在从法理学的高度来探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以法律规范的和谐统一作为科学地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逻辑点,通过对法的调整机制和内在特质所具有的普遍性进行分析,提出了关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法律规范协调说”。

21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新世纪,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大发展、大融合,必然导致国内法的国际化和国际法的国内化水平与日俱增,并趋于前所未有的高度。如何认识和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相互关系,不仅是国际法学中最重要一个论题,而且也应引起整个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广泛关注。一百多年来,尽管西方法学理论界作出了种种设想和求证,但迄今为止尚未达成共识。尤其是对以新兴发展中国家居多的亚洲地区来说,更是一个相当薄弱的理论研究领域,也是国家法律体系中规范不足甚至模糊不清的问题,严重地制约着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生存与发展。为此,深入探讨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法律规范的和谐统一是科学地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逻辑起点。

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观点,最典型的是一元论和二元论。其中,一元论又分为国内法优先说和国际法优先说(注:对此,各派权威学者均作为了较系统归纳,兹不赘述,详见[奥]阿。菲德罗斯等:《国际法》(上),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0~153页;[英]劳特派特修订:《奥本海国际法》(上),第一分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4-32页;周鲠生:《国际法》(上),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6-27页;等等。),而二元论似乎是现代国际法学界的主流观点。(注:二元论几乎成为较为流行、较有权威的观点。如劳特派特修订的《奥本海国际法》就指出“本书作者极同意这种见解。”虽然二元论还有不完善之处,但总的说来,它关于国际法和国内法的重大区别的观点是比较接近客观现实的。正因为如此,许多从事司法实践的`法官,特别是国际法院法官主要是基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在法律渊源和适用范围方面的区别,也支持二元论的观点“(余先予:《国际法律大辞典》,湖南出版社1992年版,第9页)。”二元论比较符合现实,它既承认国家主权,又承认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程晓霞主编:《国际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第25页)还有学者通过对二元论的扬弃,提出”自然调整说“(注:周鲠生:《国际法》(上),商务书馆1976年版,第20页。在此作者指出”从法律和政策的一致性的观点说,只要国家自己认真履行国际义务,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总是可以自然调整的。“与此观点一脉相承,今天有学者在批判以往各派观点的基础上,直接提出了国际法与国内关系的自然调整”这一命题(程晓霞主编:《国际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版,第25页)。)。

[1] [2] [3]。

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论文

摘要:乡镇与村庄之间具有三重关系:一是乡镇党委与村党支部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二是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在村民自治事务范围内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三是乡镇政府与农民在政府依法行政事务上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第一重关系体现党的领导原则,第二重关系体现村民自治原则,第三重关系体现依法行政原则。乡村三重关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以其中任何一个关系、一个原则来否定其他两个关系、两个原则,都会造成乡村关系的失调。从我国乡村治理的现实需要出发,为建设良性互动的乡村关系,关键在于融三重关系为一体,有机配合,互相促进。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使我国的乡村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就是,从过去单一的政府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向多重关系并存的结构转型。那么,这种结构性的多重关系,究竟包括那些内容?如何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来认识和把握这些关系及其内在的联系?这些就是本文所要探索的基本问题。10-12月,“中国农村权力结构研究”课题组在广东部分市县(区)就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调研,共调查了8个镇,12个村,内容涉及到镇村关系、村支两委关系、村级经济与村级组织的关系等方面1。在调查中,课题组成员广泛接触了市县(区)有关领导、乡镇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村委会主任及村委成员、村民等。本文的经验材料主要来自这次调查,同时还参考了相关部门的调研报告。本文提出的实际问题均来自基层,特别是镇村两级干部,亟待理论工作者和党政有关部门深入研究。

一、 基层视野中的乡村关系问题。

乡村关系有丰富的内涵。本文所要分析的`“乡村关系”,主要是指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所形成的地方治理结构。所谓地方治理(localgovernance),就是地方多元主体协同公共管理的过程,而治理结构主要是指治理主体之间的制度性关系。基层视野中的乡村关系问题,主要是基层干部就村民自治新形势下乡村关系所提出的疑问或“怎么办”。基层反映的问题不少,比较突出的是如下几个方面。

1、政策落实的组织路线难保证,政令贯彻的渠道出现淤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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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在现代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论文

摘要: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技术已经深入到生活的各个角落,教育也不例外。现代技术为课堂教学注入了新的活力,给教育带来了深入的变革。现代教育技术能够把不灵活的教育方式和抽象的教学内容变得更加生动和形象。基于此,文章探讨了现代教育技术在小学科学课程教学中如何恰当使用以提高教学效率。

关键词:现代技术;小学科学;优化课堂。

传统的教学手段使课堂教学变得枯燥无味。现代教育技术更新教师教育观念,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和活力,小学科学课教学更是如此[1]。下面,笔者将谈谈现代教育技术对小学科学课程的良好推动作用。

一、运用现代技术,辅助教学实验,优化课堂结构。

在小学科学教学中,实验是学生获取知识、认知事物的重要手段。课堂实验可以激发学生对科学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然而,在实验中,总是有些实验效果不太明显,从而影响了小学科学课程的教学效果。运用现代技术辅助教学实验,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如在讲解“水是怎样溶解物质的”,笔者为了能让每一个学生都能看清实验的过程,于是在教学之前,就用手机先将实验过程录制了下来。当在课堂上进行展示时,学生们根据观看的实验过程再进行具体的实验操作,很快就解决了这一堂课的知识难点。又如,讲解“电”这一单元“简单电路”一课时,要让学生学会组装简单电路,如果教师只是自己动手操作而让学生在讲台下边看,学生不仅看不清楚,而且也会影响整堂课的教学质量。笔者运用现代技术,把干电池、开关、小灯座、导线、小灯泡、电池盒等材料放在实物展示台上进行操作示范,学生看的清晰多了。教师把讲授转化为演示,既优化了课堂教学结构,又提高了教学效果。

二、运用现代技术,化静态为动态,丰富感性认识。

小学生好动,对动态的事物比较感兴趣,能够保持长时间的注意力。因此,作为科学教师,就要想方设法让静止的教材活起来,抓住学生的'注意力,运用现代技术,把静态的教学手段与动态的音像教学相结合,使学生由被动听讲变为主动参与课堂教学,并结合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智能训练,提高教学效率。如在教学“凝结”一课时,凝结现象对于小学生而言是看不到摸不着的静态变化,要形成概念十分困难。因此,笔者制作了一个关于蒸发的课件,让玻璃杯内的小水珠长上翅膀飞到冰冷的玻璃杯盖上,从而凝结出一滴滴的小水珠。这比起仅靠观察插图来说显得更加生动、有趣。

三、运用现代技术,化抽象为具体,解决教学难点。

在教学过程中,有些科学知识比较抽象,小学生不容易直接感知。如果空洞地以分析、说教的方式进行教学,学生往往提不起兴致来。此时,如果将现代技术应用到小学科学教学中,就能让学生快乐地、轻松地学习。比如,在讲解“叶的光合作用”一课时,光合作用现象是学生学习的难点,教师就可以借助视频,使叶的光合作用形象化、具体化,让学生直观了解光合作用。在视频中,先展示光合作用过程,突出表现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植物叶中的叶绿体把从根部吸收上来的水和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加工成养料和氧气,并利用动画的形式来演示“叶绿体工厂”的加工过程。这样,学生学起来既轻松又有趣。

四、运用现代技术,化宏观为直观,提高观察效果。

适时地选用多媒体来辅助教学,不仅可以活跃学生的学习兴趣,还有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小学科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如,在讲解“食物的消化”一课时,教师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一些视频或者动画资料,让学生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消化过程,从而有效提高教学效果。

五、运用现代技术,增加课外知识。

小学科学教材中,有些知识学生很感兴趣,希望能够继续“挖掘”。如在讲解有关化石的内容时,学生很想了解更多有关化石的内容。为此,笔者就在原教材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增加了课时量。学生根据“化石”这一大主题,确定自己小组想要研究的小专题,来到学校电脑室上网查寻资料,然后将搜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在信息技术教师的帮助下制作成演示文稿在班级里进行交流。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致,同时也增长了学生的课外知识。

六、运用现代技术,能将知识点系统化、整体化。

学习完一个单元后,笔者都会对整个单元的科学概念进行梳理和总结。教学时,教师可以从简单到复杂地进行梳理,从现象到本质地进行梳理,也可以设计一些有层次的问题进行整理。这时候,运用现代技术辅助教学,再合适不过了。总之,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既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又能有效提高小学科学课程的教学效果。不过,在使用现代教学技术进行辅助教学时,万不可喧宾夺主。教学中现代技术辅助教学,应把握“适时、适度、适当”的原则,如此才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小学科学课程的教学质量,改进小学科学教学的固有面貌。

参考文献:

[1]刘力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小学科学课堂[j].北京教育(普教版),2009(5):61.

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论文

国际法方学说及学派与国际法研究方法紧密相连,一定程度可以说方法是学说、学派之因,学说、学派则是方法之果。自然法学派和实在法学派是国际法的主流学派,与其相对应的国际法研究方法便是价值分析研究方法和实证分析法方法,这两种方法对于国际法的发展和完善起到了重要的“构建”作用。

一、国际法研究方法概述。

近些年来,我国国际法学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涌现出大量的学术著述,但在研究方法上并无显著变化。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只是在一些教科书中有简要陈述,而在实际研究领域较少有人谈及。德国法学方法论大师卡尔·拉伦茨在其名著《法学方法论》中指出:法学之所以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其固有之方法。判定一门学科成熟到何种程度,一个很重要的学术标示就是看其有无特定的研究方法。[1]国际法作为法学门类的一门独立学科,自然要适用法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同时应有自身特殊的研究方法或者至少在法学一般研究方法中有所偏重。

国际法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学说和学派,这些学说及学派和研究方法紧密相连,一定程度可以说方法是学说、学派之因,学说、学派则是方法之果。[2]20世纪之前,自然法学派和实在法学派是国际法的主流学派,自然法学派主张国际法是自然法的一部分,自然法则是从自然现象中抽象出来的一些概念,如人类良知、理性、共同法律意识等。实在法学派则认为国家意志是国际法效力的根据,否认从自然法抽出来的抽象概念作为国际法效力根据。与自然法学派和实在法学派相对应的国际法研究方法——价值分析研究方法和实证分析法方法,实证分析采用事实分析、判断和评价的方法,而价值分析则多采用价值判断和评价的方法。前者要解决的问题为“实际是什么”,而后者要解决的问题在于回答“应该是什么”。[3]就国际法而言,实证分析方法要解决的是国际法“实际是什么”的问题,价值分析方法要回答的是“国际法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这两种方法对于国际法的发展和完善起到了重要的“构建”作用。

二、价值分析方法。

价值分析方法是一种从应当如何的角度分析、判断和评价法律问题的研究方法,它实际上是对法律进行一种超越其规则形态的价值判断和终极关怀。[4]价值分析的方法一般被法学家用来研究、分析既有法律规则的优点与不足,侧重于对法律漏洞的分析,以期对未来立法及法律适用有所贡献。法律及法律活动之所以不是价值无涉或价值中立的,是因为法律不是自然物,不属于自然界,而是人造物,与人类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而人不仅仅是生物地存在者,而且是能够追问意义和追寻价值的存在者。价值分析研究方法对于认识国际法的本质和价值取向,改革和完善现有国际法制度,推动国际法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价值主义的拥护者认为:“首先,‘事实’的丰富性或者说现实世界人们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迫使研究者或立法者不得不选择一些关系进行研究或规范,而选择总是与选择者的价值取向有关;其次,观察者和等待解释的客观事实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因为人们能够观察到什么东西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他所接受和拥有的理论结构。”[5]因此,通过价值主义方法研究国际法时,就同一法律制度,不同学者往往会站在不同的立场进行分析,如对wto体系的理解和评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学者因立场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会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除了分析现行的国际法外,价值分析还着眼于对当下的国际法进行反思,提出批评和改进的建议,促进国际法的发展及完善。

三、实证分析方法。

尽管存在对实证分析方法的一些批评,但实证分析方法在国际法领域的主导地位未曾动摇过。这一方面是由于对实证分析方法的批判无力推翻实在法学派赖以建立的基础——广泛的国际法规则;另一方面,基于批判实证分析方法而产生的各种研究方法反过来对改革完善实证分析方法发挥了重大作用,从而使实证分析方法抛弃或减弱了传统的严格形式主义色彩,转向现代的、更实用、更务实的做法。

四、国际法研究应当结合价值分析与实证分析研究方法。

通过前述研究比较可见,价值分析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虽然存在着一些本质差异,但是在应用上并不互相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一方面,人的价值判断要以事实认知、实证分析为基础,另一方面,人的任何实践活动都不是盲目的,总是受着一定的价值目标的导引,法律实践更是如此。国际法学家运用价值分析方法进行法律的价值分析,大多是在现有国际条约、习惯、国际法院判例等基础上进行,只有对当前国际法规范及实践有所理解才能对其进行评判,进而提出在法律价值上更进一步的国际法规则。同样,实证分析也不仅只囿于现有的法律规范及实践,在更深层面是兼顾到法律背后体现的人类社会普遍价值。

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一旦研究方法单一化,其后果是不容乐观的:对于国际法本身,容易使分析对象始终停留在“静止的”文本状态,对于与之相关的其他方面,包括法律的起源、背景、运行空间等“社会学”方面的内容,却处于忽略状态。这样的研究方法,容易使研究成果脱离“现实土壤”,其生命力和对实践的影响力将大打折扣。[8]因此,国际法学者在研究分析解决国际法律问题时,既要坚持实证分析方法,以条约、习惯法、一般法律原则为准绳,对国际法院等司法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进行综合、全面地衡量,又不能弃价值分析方法于不顾,一味遵循当前的国际法律制度,而不去思考法律背后牵涉的国家利益、人类价值理念等是否符合公平正义。无论是规范分析还是实证分析,都是法律认识和实践必要环节,二者不可偏颇,它们贯穿于整个法律实践过程,正是它们的统一使得对国际法的认识和实践不断向前发展,有二者结合才能让国际法研究更加深入、细致并且更符合长远发展的需要。

结合国际关系学研究国际法的缘起论文

国际法的产生、演变以及发展,与有关的社会背景、国际格局、国际关系等方面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对国际法的研究不能够割裂或排除影响国际法的因素。国际法的本质并没有改变,一直以来都是一种调整国际关系的工具,但是在实际环境当中问题会变得更加复杂,这是此领域的性质带来的必然特征。国际法的本质未变,但是国际法的很多方面都发生着变化,国际法地位是不断上升的,很多方面是社会背景和国际关系力量使然。

国际法源远流长,与国际关系和外交关系一样,有国家便有了国际法。国际法从来就不是独立存在的,它要受国际社会和国内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科学技术或地理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国际法是国际关系中的法律关系,在国际社会历史和文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费尔德曼的《国际法史》从多个维度和领域对国际法的产生、形成和成熟等阶段展开论述,能够给予其他国际法学者一些启示。不论是从宏观视角出发,还是从微观性的角度考察,实际上更要强调的是拓广研究的范围,国际法问题的研究应该突破传统的学科界限(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可在法学领域内部统合(法理学、民商法、经济法、宪法行政法等),也可以结合其他学科(跨学科),比如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甚至是语言学、心理学等等,要有所突破才能有所成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学者们打破一些惯常的思维定式和既有的不合理的安排,以追求真理为终极目标。

历史上,国际政治、国际法和外交研究之间并无严格的区分。只是在近几十年,过分细化的学科分野和设置,逐渐把国际政治和国际法拉开距离,甚至造成互不通气、缺乏了解的局面。实际上,研究当代的国际政治和安全,不可能不看到各种国际制度和法律的作用,离开对后者的分析,很可能导致分析的空泛乏力;同理,没有对国际关系多样性复杂性的认知,国际法的研究可能会变得过分保守但化。

历史上国际政治、国际法和外交研究之间没有严格区分,是与当时的现实情况紧密相关的。当研究展开之后体系变得过于庞大,常规的研究方式难以适应,且不能产生有效的成果,于是往往会将这个庞大的体系切割为比较合适的几个领域,分别予以研究。但是相关的领域割裂不合理或割裂的时间太长,也会产生负面效果,于是人们需要寻求平衡,但是具体运作上困难重重。

就我国学界情况看来,国际关系和国际法不易结合研究的障碍大致可归纳为四项:一是学科划分上和教学模式上的不合理之处,两个体系之间长期“各自发展”缺少联系;二是我国在这两个学科的研究上水平还不够,基础性研究较缺乏,所以在结合两个体系时会面临很多问题;三是二者之间的芥蒂较深,都比较封闭,接触上存在障碍,这也是长期“独自”发展的后果;四是学者本身的知识局限性。虽然可以针对这些问题来试图寻找解决方法,但是也要看到这些障碍都是不易解决的,每一方面都是根深蒂固的问题。在当代社会,因文明、社会的演进和发展,许多方面的事务的处理都变得相当棘手,面对亦旧亦新的.问题和挑战,我们需拥有更高明的智慧。

在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中形成了众多学派。比如理想主义、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建构主义、批判理论、规范理论、后现代主义、历史社会学等等,千差万别,因为它们的许多方面的差异(视角、阐述、方法等)也导致了结论上的巨大差异。按照一般情况,学者们认为国际关系学中影响较大的学派有三个:强调国家和国家权力斗争的现实主义;强调多元化的行为体、跨国互动行为以及国际制度及规范的自由主义;强调观念性内容的构建以及文化领域的影响的建构主义。

学者们普遍认为自由主义的兴起为国际法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动力,国际法的地位在这个过程当中有所上升。作为调整国际关系,试图构筑和维护国际秩序的重要环节的国际法,确实在凡尔赛体系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比起一战以前的国际法而言其地位已大幅提升,可是最终这样的国际法体系所支撑的国际秩序仍然崩溃了。实际上,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国际法本身的问题,只是国际法所服务的体系和秩序本就是不合理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国际法构建得再完善也是无济于事。国际法并非维持国际秩序的唯一环节,还有许多其他的力量支撑着国际秩序,推动国际社会有序发展,但是国际法确实是其中重要的一股力量。

在学界,对于国际法的产生问题是有争论的。有的学者认为古代国际法是存在的,还有的将国际法的发展阶段划分为“古代和中世纪(中古)国际法”(萌芽状态的国际法)、“近代国际法”(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标志)、“现代国际法”(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为标志)。多数学者却认为不存在古代国际法一说,国际法的产生应源于16、17世纪的欧洲地区,它几乎是与民族国家一同产生的。在古代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各诸侯国之间,以及古代希腊、罗马的城邦国之间,都订有有关的规则去规范它们的相互活动,这些现象都与国际法非常相似,而且这些规范的相关条件似乎均满足一般认为的国际法的概念。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之后,秦国统一了各诸侯国并建成中央帝国,于是类似国际法的机制不复存在。之后各个具有政治实体相并列存在的时期(比如三国时期)或因为存在的时间过短而状态不稳定,且各个政治实体均认为其状态是非正常的而渴望统一,而缺少相持并存的共识甚至想法。总之,难以再形成类似国际法的机制。国际法机制的起源与形成确实需要有相关的条件(其中可能还与科学技术以及生产力、生产关系等因素有关)以及“良好”的环境,需要结合时代背景,社会环境,世界格局等等因素来考察。实际上对古代国际法存在与否这个问题的回答,还有一个关键之处,就是对于国家的诠释,可能会影响学者们的判断,所以这个问题先要由学者们去解决。近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与在这之前的所谓国家丨比如古希腊、古罗马的城邦国家)相比有着很大的差别,近现代意义的国际法是以近现代国家(近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主权原则为基准的,这是近现代国际法的一个核心标志,也是区分古代国际法的重要标志。

无论在古代西方,还是在古代东方都存在过类似于但又不同于近代国际法的社会现象。其主要区别首先在于古代的国家和近代国家之间的差别,其次就是古代的国家法现象没有形成独立于宗教法规或国内法的完整体系。如果以前一种差别为根据断定古代没有国际法完全正确,但如果以后一种不同作为否定古代国际法存在的理由就显得不够公允。不能笼统地说古代有或没有国际法,只能说古代没有近代意义的国际法,但是存在国际法的现象。

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论文

〔摘要〕抗日战争期间,中日两国政府都曾对“宣战”问题进行过多次研究,但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中日两国政府都选择了“不明确宣战”的策略,本文通过对与“宣战”有关的国际法问题的阐述,从而为分析日本“不宣而战”和国民政府“战而不宣”的原因做一个基本铺垫。

〔关键词〕宣战交战意向战时中立法。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对中国进行了长达十四、五年的侵略战争。为此,中国也进行了至少长达八年的艰苦卓绝的抗战,但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不管是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还是进行抗战的中国,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不明确宣战”的策略。要搞清日本“不宣而战”和国民政府“战而不宣”的原因,首先就必须弄清楚与“宣战”有关的国际法问题,本文着重阐述了何谓国际法上的战争;怎样才算进入国际法上的战争状态;进入国际法上的战争状态以后,交战双方的关系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交战双方与第三国的关系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最后本文还根据日本外务省的原始档案,介绍了日本国际法学者对这个问题的基本看法。我们知道,在中日关系中,历史认识问题一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追究日本战争责任,除了有充足的事实依据外,有关国际法的规定和当时日本对国际法的认识同样十分重要,本文写作的目的,便是想补充这方面的不足。

关系进入法律上的战争状态,也无济于事。正因为如此,抗战初期的国民党政府,不仅自己尽力避免交战意向的明确表示,而且非常担心日本对中国明确宣战,即日本单方面交战意向的明确表示。抗战初期国民党最高决策层在研究或讨论宣战问题时,更多地不是自己是否对日宣战及宣战的利弊,而是讨论日本是否对中国宣战以及中国的应对措施。比如,1938年3月7日,军委会参事室会议讨论宣战问题,王世杰就主要分析制约日本对华宣战的国际因素,特别是英国的态度和欧洲的政治形势。蒋介石也主要考虑英美海军对日本的制约作用。另外,第二历史档案馆所藏的有关宣战问题的文书,其中两件就专门针对日本对华宣战问题,其中一件是《谨就政府关于日本对华宣战应有之准备条陈意见》、一件是《关于日本对华宣战可能性的估计意见》,而与此相对照,日本外务省记录中虽收录有大量关于宣战问题的材料,但关于中国对日宣战的材料却一份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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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论文

引言。

当今的社会发展离不开各个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同时和平也是这个世界追求的目标,维护和平,实现共同发展是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现如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这又为世界经济带来了有力的机遇。但是现如今的国际中,还存在着不合理的经济制度,还没有及时的进行改变和创新,影响着世界的和平发展进步,国家之间的关系也面临着挑战,如何有效、合理的运用国际法,保障国家之间的友好往来和和平共处就成为了关键性的问题,同时也是国际法的根本作用和价值。

一、国际法的概念和意义。

国际法是各个国家之间的法律规定,国际法同时也是国际之间的法律总规范,它的作用主要是采用法律的成文手段来公平合理的解决国家之间的纠纷以及冲突,或者是用来促进国家之间的合作发展,它的管辖范围在整个国际。国际法针对的对象是国家,它不同于国内法,国际法的制定主要由国家之间签订协议来进行的,并依靠国际组织进行维护,保证协议的顺利实施,同时国际法还规定了国家的权利以及义务,它具有强制性,一些国际条约中都明确了国际法的地位和效力,国际法的出现在一定的程度上帮助了国际贸易的顺利展开,促进了国家间的合作与发展。国际法强调的是和平发展,在当今的世界的发展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国际法在国际当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是国家之间的行为规范总则。国际法可以约束国家的行为,避免了产生纠纷无法可依,在国际社会中应该进行相应的宣传,认识到国际法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国际法的存在,在各个国家的交往和贸易往来方面要时刻遵循国际法的规定,使国际法自身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值,同时也实现世界的共同进步发展。

现如今,国际法已经发展了将近三百五十年,在发展的过程中有许多的挫折,其中善意原则是指切都在法律的规章制度当中,并且被人们认为是国际法的基础根据现有的国际法规定,国际中的有效条约对于国家有着约束的作用,必须这个国家必须善意的履行,条约针对的国家不可以以国内的法律为由而不履行条约,对于善意履行的义务最大的冲击力量是美国,因为在美国,条约也是国内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存在着自动执行条约和非自动执行的区别,在二者发生分歧和冲突时,会比较容易产生法律倾向的情况,为了自身的利益,容易在条约上玩文字游戏,对于条约的有效性没有得到有效以及合理的实施,影响了签定条约时的初衷,同时对于成形的国际法律也是一个重大的冲击,不利于国际法的顺利实施,也在国际上对国际法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同时尊重国家的主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主权平等是国家的基本权利。但是一些国家推行强权制度,成为了阻碍世界发展的因素之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之后,利用人权作为主要的突破口,推行人权观念。企图将本土的价值观念推动到整个人类的价值观念上,实际上是使用人权政策作为包装,意在推行强权政治,并向其他的国家施加影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主权平等,同时干涉内政的现象还存在着,普遍的影响着国际中的关系,这些因素也阻碍了国际法的顺利实施,影响了世界各个国家之间的合作发展和各个国家的共同进步。

三、国际法在现代国际关系中的作用。

构建一个文明的和谐世界环境,增强各国的善意履行义务的思想,同时促进国际关系的民主化,这也是适应当前世界发展方向的新型构想,同时这一思想也反应出了国际中各个国家的共同愿望。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促进各国之间的共同发展,成立互信互利的价值观念,以及平等协作的发展战略,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之间发生的纠纷或者冲突等,强调互利合作的重要性,努力实现国际中的繁荣昌盛,帮助世界人民打造和平共处的社会环境,并有效的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同时倡导人类文明的包容精神,在竞争当中要良好的规避自身的缺点,发挥优点,构建一个和谐与文明共存的世界环境。努力实现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民主化,民主化的思想也符合了大多数国家的基本利益,同时实现民主化的发展战略也是国家之间关系友好发展的重要保障,国际中的各个国家应该团结一心,坚决抵制强权制度,并且维护国际法的权威,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处过程当中,要做到相互尊重,对待每个国家都要一视同仁,努力实现国际中的和平共处,并促进国际贸易,实现互利共赢,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

(二)实f主权平等、互利共赢。

在国际法的实施过程当中,十分重视主权平等,并坚持国家之间的互利合作,促进整个世界的繁荣发展,使整个世界都可以共同的发展和进步,实现世界的协调发展目标。一个和谐的世界环境可以促进国际法的有效和正确的实施,并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世界安全的保障,如果世界没有实现共同繁荣,那么各国之间产生纠纷的概率也会增长,现如今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经济全球化的出现使每个国家都感受到了经济利益在不断的增长,其中发展中国家的感受最为明显,但是这种情况也容易造成贫富差距的加大,所以国际法的出现可以很好的解决这种问题,有成文的规定可以解决国际中发生的纠纷,利于世界建立一个公平并且合理的管理秩序。国际法在社会经济领域发挥了自身的优势,推动了国家的发展,并且实现了发展中国家的大进步,我们要重视主权平等,在主权平等的基础上,积极的推动进出口贸易,同时不断的完善国际上的金融体制,努力构建一个适用于经济发展和主权平等的社会环境,发挥国际法的自身优势,努力实现全面发展,避免出现贫富差距过大的现象,在保证主权平等的前提下,实现平等化并促进国际社会实现民主化和法制化,使世界得到更大的发展和进步。

四、结论。

国际法是一种国际中的法律,身为国际的一员,每个国家都应该认真的对待国际法,并认可国际法,在国际法实施以来,虽然过程中有许多的困难,但是经过不懈的努力和发展进步,国际法正在不断的完善自己。实施国际法要在国家主权平等的前提下进行,在现如今的国际关系当中,国际法更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抵制强权政治,实现和平平等,发挥自身的作用,实现世界上国家的共同进步和发展,努力使世界上的人民群众都可以在和平的社会环境中生活,远离战争和饥饿,努力构建一个和谐、和平的国际环境。

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论文

摘要: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公共关系与市场营销是两种非常重要的管理职能,被称为“代表企业与外界往来的两扇大门”,二者之间关系紧密,共同为实现企业的目标而服务。在实际市场经济运作中,公关与营销多体现为一种合作的交叉关系,主要表现为营销公关和关系营销。虽然公关与营销在发展中的某些部分是逐渐走向融合、重叠的,但它们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概括来说,公关与营销的关系是谁也离不开谁,谁也取代不了谁,谁也包含不了谁。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就要以“君子和而不同”的理念去处理营销和公关的关系,将二者综合有效地加以运用。

关键词:营销公关;关系营销;和而不同。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企业的生命力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为了树立良好形象,加大企业生存几率,企业的对外宣传方式逐渐从单纯的营销手段转为市场营销与公共关系的结合体,营销公关和关系营销正是二者结合的集中体现。公关与营销之间的紧密联系使二者总是以“双管齐下”的方式一起运用于企业管理之中,而二者间的明显区别又决定了它们之间“和而不同”的微妙关系。

1营销公关――营销与公关嫁接、合成后的有力武器。

“营销公关”的新概念是通过把公共关系与市场营销两大功能整合运作而得来的,是指把公关应用到营销领域的一种手段。它既是对公共关系所提供的营销作用的进一步肯定,又是将市场营销与公共关系嫁接、合成后产生的健康的第一代。营销公关能有效帮助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商品品牌形象,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和推动商品销售。营销学领域的权威专家科特勒曾经说过:“营销公关的源头一为营销,二为公关,它对企业而言代表了一个重新发声的机会。”营销公关在具体操作中的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公关宣传――树立企业基本形象。

公关宣传是营销公关的重要内容,主要是提供有关企业的各种正面信息,其目的是实现企业营销需要,并提高自身的形象。公关宣传一般选取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由于公关宣传以新闻报道形式出现,因此媒介在对这些事件进行报道时并不收取任何刊播费用,但这也决定了媒介并不保证这些事件一定得到报道。

1.2传媒炒作――集中制造热点事件。

为了吸引关注度,很多企业在营销公关中会着力于策划一些经过精心安排的事件,这种方法被称作“传媒炒作”,是公关宣传手法更加集中、更为高超的一种使用方式。传媒炒作是立体地动态地对某一具体事件进行详尽而全面的集合式报道,它通常可以避免一般公关宣传的缺陷,即短暂、缺少重复,因此也不容易受到高度关注。

1.3危机公关――有效应对问题、威胁。

营销公关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危机管理,称之为危机公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对企业与社会以及相关利益者之间的良好关系造成影响,对企业的市场或形象造成直接或者间接威胁,这一点不论何种企业都不例外。在危机管理中公关不仅要搜集信息、提供建议和参与决策,更重要的是其本身担负着执行的角色,尤其是在具体公关活动的策划推广和协调沟通上更是责无旁贷。危机公关处理的关键是在企业利益和社会及公众利益之间把握一个适当的尺度,并且进行有效地传播沟通,以达到相互间的认同和谅解。

1.4社会参与――架构广泛对话桥梁。

运用社会参与也是营销公关的一个主要任务,其目的是在企业与社会之间架起对话桥梁,这种活动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公众形象,而且很多情况下对企业营销也具有直接帮助。由此可见,营销公关是企业商战中的有力武器,二者融合在一起,可助企业叱咤风云、逐鹿商场!

2关系营销――公关服务于营销。

所谓关系营销,是把营销活动看成一个企业与消费者、供应商、分销商、竞争者、政府机构及其他公众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其核心是建立和发展与这些公众的良好关系。关系营销作为新的聚合点,它以市场为导向,把服务与质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关系营销与传统营销观念不同,它的着眼点已经由一个转变为两个,将赢得客户与拥有客户看得同样重要。过去市场营销往往将“重头戏”放在怎样“赢得”客户,对如何长期“拥有”客户却关注不够;而关系营销的目的.正是对这种情况的改变,使服务、质量和营销这三者环环相扣,将赢得客户与保有客户这两方面相互呼应,有力扣合起来。关系营销通过与客户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使企业与合作伙伴共享资源,不断培育和加强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更深入地阐述关系营销。马莎百货集团(marks&spencer,简称m&s)是英国最大的跨国零售集团,《今日管理》的总编罗伯特海勒曾评论说:“从没有企业能像马莎百货那样,令顾客供应商及竞争对手都心悦诚服。在英国和美国都难找到一种商品牌子像‘圣米高(stmichael)’如此家喻户晓,备受推崇。”在近十年以前,马莎百货集团在以英国本土为主的全面关系营销战略可以说极为成功,这句话正是一个生动的写照。马莎从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并在上海开设了第一家门店。其后8年间,在内地陆续有10家门店开张。然而,在11月,马莎宣布,将退出包括中国在内的10个亏损的国际市场,此次涉及的国际市场关店数量将达到53间,包括中国内地的10家和法国的7家,以及匈牙利、立陶宛等8个国家的所有商铺。同时马莎还将在英国本土关闭60家门店,裁员人数高达2100人。马莎在中国内地乃至海外市场的全线溃败,证明了关系营销的失败将会给企业带来多么重大的打击。马莎百货在华近十年,一直被行业内视为零售业企业在华拓展的“反面教材”。

2.1未能做到围绕“满足顾客真正需要”建立企业与顾客的稳固关系品牌。

关系营销倡导在企业与顾客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固的相互信任关系,这实际上是企业长期不断地满足顾客需要,实现顾客满意的结果。马莎在英国的成功,很大程度取决于它精准的市场定位和对客户需求的有效迎合。而在中国内地市场,马莎只是把自己在英国的模式直接照搬过来,中国真正知道马莎百货的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它的目标客户群也正是这些较年轻的女性,而店里的服装却更适合四十岁以上的人来穿,导致其目标客户人群中几乎无人会在店里消费,其市场定位与实际消费者群体之间发生了明显错位。同时,马莎在门店设计、商品摆放等方面也未能充分考虑中国消费者的需求,它的自有品牌从款式上直接沿用了英国市场的流行款式,没有将产品本地化,也没有根据亚洲人的体型而设计产品,在中国市场严重缺乏创新。而且门店内品类分区全部使用英文标识,没有对应中文,这一情况直到开业的所谓“二代店”仍未改观。衣服尺码也没有变通为中国消费者熟悉的s、m、l这种字母分类,而是坚持用阿拉伯数字的欧码标签,给消费者带来很多不便。种种“不走心”的品牌营销,使得马莎直到退出内地市场,都未能形成真正稳固的客户群体。

2.2通过规模经济盈利的商业模式在全球化时代反成负累。

马莎以往的发展模式是通过与若干规模较大的供应商签下长期独占合约,通过发展规模经济来降低生产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提高商业利润,从而实现互利共赢。它销售的货品高达80%属于自创品牌“圣米高”,在面料采购、产品研发设计乃至生产、销售过程中的众多环节都是自己上手,实行“从制造商直接进货”的政策。但是原本意在控制成本的这一供应模式,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冲击下受到了极大影响,反而成了市场反应速度的拖累者。马莎在中国内地市场涉及供应链的问题一直没有被完全理顺:从海外运来的服装出现因为通关时间过长而导致缺货的现象,电商渠道也有送错货的情况,保质期短的食品类产品所受的影响最大,只要通关时间一长,送到店内就已经临近保质期限,只能低价处理。马莎在华期间几乎一直未曾披露销售业绩,其原因可想而知。马莎百货集团的案例告诉我们:(1)实施关系营销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企业与顾客的关系是关系营销的核心。我们只有以满足顾客的真正需要为基础,才能实现企业与顾客建立长期稳固关系这一最终目标。(2)要与关联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既要从互惠互利的角度出发,同时还要做到与时俱进,与关联企业在所追求的目标和认识上取得一致,这样才能确保长期稳定的“双赢”局面,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3公共关系与市场营销的“和而不同”

3.1公关与营销的联系――“和”

在长期发展中,公关和营销始终是相辅相成的,公关与营销有着很多联系,我们可以从历史、动态发展、实践整合角度来理解公关和营销的联系。(1)从历史角度而言。公关和营销的起源都是哲学。公关最早诞生于政治和战争,而后进入经济领域,成为4p观念中的一部分,所以公关是属于营销的一部分。(2)从动态发展角度而言。我们可以看到4p发展成为4c,后又发展成为4r、6p、6c、5r。在动态发展的漫长过程中,公关与营销的某些部分走向融合、交叉、重叠。公关支持营销,但并不是营销的从属部分。(3)从实践整合的角度而言。它们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有共同的产生条件,即商品生产的高度发展;有共同的指导思想,即用户第一,社会效益第一;它们还有相似的传播媒介,即大众传媒。此外,还有关系营销、营销公关、消费者关系等二者的交叉部分体现了营销与公关之间的紧密联系。

3.2公关与营销的区别――“不同”

(1)范围不同。市场营销一般仅限于企业生产流通领域,基本局限在经济领域内;而公共关系所涉及的则可以是社会上任何一种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关系,除企业以外,它还涉及政府、学校、医院等各种组织,这远远超过了经济领域的范围;公共关系所具有的社会性比市场营销更加广泛,学科应用范围也更加广阔。(2)目的不同。市场营销的直接目的是销售产品,从而进一步扩大赢利,产生企业效益;公共关系的目的则是树立起组织的形象,形成良好的公众信誉,从而使组织获得长足发展。(3)手段不同。市场营销所采用的手段主要包括价格、推销、广告、包装、商标、产品设计、分销等,这些手段都与产品销售这一目的紧密相关;而公共关系所采用的手段主要是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举办各种专题活动,如记者招待会、社会赞助、典礼仪式等。(4)目标不同。市场营销的基本责任是建立和维护一个组织的产品或服务市场,在长期基础上吸引和满足顾客,以便赢得一个组织的经济目标;公共关系的基本责任则是建立和维护组织与公众之间的互惠互利的关系,力求通过长期的努力,建立起组织的良好形象,而并非仅仅追求经济利益以及社会利益。(5)聚焦不同。市场营销主要聚焦于顾客的交换关系,其基本过程是通过交换既满足顾客需要,又赢得经济利益;而公共关系的聚焦则广泛许多,它可以涉及各类公众,包括顾客公众和非顾客公众,如雇员、投资者、政府和特殊利益集团等。

4结语。

总的来说,公关解决的是组织与受众之间的信任关系,而营销解决的则是企业的产品与服务如何被公众所接受的问题。没有市场营销,企业就失去了生存发展的基础,其公关形象也全然无从谈起;然而没有公共关系,企业的发展又缺少持久的生命力。有效的公共关系可以维护和谐的社会关系和政治环境,从而促进市场营销工作顺利开展;而成功的市场营销会对建立和维护组织与公众之间的良好关系发挥有效助力。把握两者之间“和而不同”的关系,将营销与公关完美的结合在一起,这对于企业优质高效地完成略目标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钟育赣.营销公关:一种扩大视野的理解[j].重庆商学院学报,(5).

[2]陈英毅.企业间营销关系:关系、互动和价值[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3]熊和平.关系营销实战操典[m].广东经济出版社,.

国际关系学科的基础课程设置分析的论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深化,社会对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培养既懂土木工程技术又懂建筑经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正成为高等学校土木工程教育的主导方向。如何在土木工程专业中设置建筑经济管理类课程,则是土木工程教育界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

一、现状。

建国以来,我国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几经调整,曾一度出现专业划分过细、专业范围过窄的现象,很多建筑类院校相继设立了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代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和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社会对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的要求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于计算机技术在工程结构设计中的广泛应用,设计单位对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的需求量越来越少,大多数学生毕业后都很有可能到工程建设现场工作,或到建设单位作建设单位的代表(业主代表)或到施工单位作技术、管理人员,或到监理单位从事监理工作,而所有这些和施工现场直接相关的工作都离不开建筑经济与管理知识。即使那些到设计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也有可能从事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等经济管理工作。因此,系统地学习建筑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对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显得越来越必要。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也明确说明土木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研究开发、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隧道、道路、桥梁、矿井等的设计、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资、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这说明土木(建筑)工程中的经济问题己受到了充分重视,但是如何在土木工程专业中设置建筑经济管理类课程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和研究。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土木工程专业中已经设置了“建筑经济管理”(或称为“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建筑工程经济与企业管理”等)、“建设项目管理”(或称为“工程项目管理“建设监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管理”等课程。但由于种种原因,许多院校的建筑经济管理类课程的设置不尽合理,缺乏系统性和目的性,往往使学生既得不到系统的理论知识,也得不到可操作的实际能力,因此急需改进和完善。

二、分析。

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经济管理问题大致分为两大类: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问题和建设项目营造问题。投资决策问题是研究如何使拟建项目的预期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的问题,而建设项目营造问题是研究如何使项目最有效实施的问题。本质上讲,前者属于“投资学”范畴,而后者属于“工程学”范畴,二者是本质不同而又紧密相关的两个问题。然而,人们往往搞不清它们的关系,从而也使建筑经济管理类课程的设置相当混乱。事实上,建筑经济管理类课程应包括哪些内容是长期以来没有定论的问题。从逻辑顺序上可知,项目投资决策问题和项目营造问题分别是项目设计的上游和下游问题。因此,对于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来讲,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则意味着知识链向上和向下延伸。

从国外的教育实践看,土木类学生的知识链主要是向下延伸,即他们主要学习的是项目营造中的经济与管理知识,这是因为土木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工程师,而非“经济师”。另外,项目营造与项目设计的关系比项目投资决策与项目设计的关系更为紧密,知识上也更为关联。从fidic模式里,我们也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fidic中的engineer?(工程师)虽然有时也为业主提供可行性研究等投资决策的咨询,但大多数情况下主要是替业主管理项目的营造,即替业主进行工程招标或工程建设的控制、管理和协调。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土木工程的学生应该更多地学习有关建设项目的经济管理知识,尤其是在现在的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大部分都从事工程施工工作的情况下。但是,适当地学习一些投资决策问题也是必要的,最起码可以増加知识的连贯性、系统性。下面对上述几门建筑经济管理类课程进行分析。

“建筑经济管理”课程如前所述:内容比较混乱,不成体系,往往使学生不知所云、难以把握。传统的“建筑经济管理”教材把其内容分为四部分,即建筑经济学、建筑工程经济学、施工组织学、建筑企业管理学,其自成体系可见一斑。其中“建筑经济学”研究建筑行业的经济现象,是属于部门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的范畴;建筑工程经济学”研究某特定的建筑工程的经济现象,属于微观经济学的范畴;施工组织学”研究工程的施工组织,严格地说应该属于“建筑施工”的范畴;建筑企业管理学”研究建筑企业的管理,严格来讲应该属于企业管理学科的范畴。事实上,上述四部分虽然有密切的`关系,但严格来讲应属于四种不同的学科,如果把它们安排在同一个课程内,就会使此课程失去明显的学科特性,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最终变成“大杂烩”,导致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造成学生学习目标的迷乱,从而把握不住此课程的主线及重点。

狭义的“建设项目管理”课程是研究建设项目营造问题的。即分别从业主(建设单位)、承包商(施工单位)的角度对建设项目的营造进行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和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使建设项目能按质、按期并以最小的费用得到竣工。广义的“建设项目管理”课程则包括两部分内容:“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和“项目营造管理”。其中“项目营造管理”就是上边所谈的狭义的“建设项目管理”,而“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则属于产业投资学的范畴,主要研究建设项目的“前评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评估)即从经济(包括国民经济和财务两方面)、技术、社会影响等角度来分析论证一个拟建项目(方案)的可行性。

“建设监理”课程严格来讲应是“建设项目管理”课程的组成部分,因为建设监理即是监理单位为业主提供的建设项目管理,亦即业主方的建设项目管理,它是建筑业社会化分工协作的产物。我国《建设监理》杂志的英译名就是“projectman?agement”即“项目管理”。

“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管理”等课程是属于房地产类的课程,虽和土木工程专业紧密相关,但主要是研究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问题的,其中的“房地产开发”是研究房地产项目营造的。事实上,房地产开发(狭义)和其他类型项目的营造并无本质区别,应属于建设项目管理的范畴。

三、建议。

由于土木工程的专业性质和总学时的有限性,不可能开设太多的经济管理类课程,所以如何有效地安排建筑经济管理类课程的教学就显得非常重要。如果按照目前许多院校的作法,将上述课程都安排给学生,显然容易造成课程内容的重叠,既浪费课时,又缺乏系统性,还使得该深入讲授的内容缺乏足够的课时。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建设项目管理”课程较其他几种课程更适宜于土木工程专业,因此应大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教学。“建筑经济管理”和“建设监理”可以适当压缩,甚至可以考虑整合到“建设项目管理”中去。而‘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管理”等房地产类课程应设为选修课,不要求每个学生都学。只有这样,才能在学时有限的情况下,使学生掌握真正系统的、实用的知识,为他们以后的工作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国际关系学科的基础课程设置分析的论文

外交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研究的创新,都需要国际关系学科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归结到教学方面,则需要在设置本科生的基础课程时,兼顾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需要。在这一问题上,我们的邻国俄罗斯有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1.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世界政治系的基础课程特点。

4月,莫斯科大学世界政治系颁行了新的国际关系专业教学计划,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将本科的学制由此前的5年缩短为4年,相应的课程设置也进行了调整。这一调整不仅有助于同国际接轨的需要,也反映了其不断更新的培养思路。

新版的四年制教学计划主要分为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整体上看,相较之前的教学计划,新版教学计划在课程分类方面依然保持了原有的类别和大致比例,但在具体课程设置上有所压缩和调整,从而保持并呈现出3个方面的特点。

(1)包含多个学科的基础课程。国际关系学科属于社会科学,但在必修课程中依然安排了三分之一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课程。其中“人文、社会与经济”部分包括俄国史(5学分)、世界史(7学分)、哲学(2学分)、俄语与语言文化(4学分)、外语(9学分)、法学(4学分)、经济学(4学分)等7门课程;“数学和自然科学”部分包括信息学与信息技术(4学分)、高等数学基础(2学分)、现代自然科学(8学分)等3门课程。相较于旧版,新版教学计划将部分课程如文化学、政治族群社会学、世界经济、世界宗教、经济地理学等放在选修课中,部分课程如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生态学/逻辑学等被删减。尽管不如旧版全面,但重新整合的课程仍然保证学生能够学到多个学科的专业基础课,涵盖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助于为学生打下扎实的综合性基础。

(2)高度重视外语的学习和训练。外语能力是开展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和从事外交实践的重要基础,有助于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平衡与统一。莫斯科大学世界政治系历来高度重视外语的'学习与训练。新旧两版教学计划中,本科生都必须修习第二外语。第一外语语种通常为英语,第二外语语种则有包括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汉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等。语种的多元化是国际关系专业外语教学的特色之一。

而新版教学计划更加强了外语的教学。除了基础必修课中包含9学分的外语课外,在98学分的专业基础课中,有57学分为外语课程,其中27学分为专业外语,30学分为第二外语。这就意味着本科生在必修课程的147学分中,共计66学分为外语课程。这有助于促进理论与实践的平衡。旧版教学计划中,外语部分分为“外语基础”与“第二外语”两门课程,与之不同的是新版教学计划突出了专业外语的学习。

(3)在理论学习的同时强调俄罗斯特色。新版教学计划对专业课进行了大力度的整合和调整,部分课程如“新世界秩序中的俄罗斯现代外交政策”、“世界经济与国际经济关系”、“外交与领事服务”等并入了其他课程中。目前开设的专业基础必修课包括生命安全(2学分)、政治学与政治理论(3学分)、外国宪法(3学分)、国际关系史(8学分)、现代国际关系(2学分)、世界政治(4学分)、国际关系理论(3学分)、21世纪的国际冲突(3学分)、国际安全基础(2学分)、独联体地区的经济和政治进程(3学分)、全球政治中的俄罗斯(5学分)、外交学理论与实践(3学分)等。专业选修课包括国际法(2学分)、政治地理学(3学分)、信息社会(2学分)、国际组织(3学分)、国际关系的地区方面——“西方”(3学分)、国际关系的地区方面——“东方”(3学分)等。这些课程涵盖国际关系史、国际关系理论、外交学等学科基础理论,其教学内容也与很多国家的国际关系学科教学相类似,阅读书目也大都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名著。但还有一些课程明显强调俄罗斯的特点,引导学生学习和思考俄罗斯在世界政治中的地位和影响、俄罗斯的周边关系(独联体)以及俄罗斯如何看待世界(东方与西方的分野)等问题。

相较于其他社会科学门类,国际关系是一门比较年轻的学科,西方理论和话语长期占据着主导性地位,这在俄罗斯的课程设置中得到鲜明的反映,这一问题在我国也同样存在。并且我们当前的基础课程设置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不仅影响了理论研究的创新步伐,也不利于培养外交实践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1)课程类别较单一,多样性欠缺。国际问题涉及一个国家对外交往的方方面面,很多时候需要跨学科的知识,同时,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也离不开对其他学科研究方法的借鉴。因此,掌握多门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研究方法对国关人才的培养非常重要。

但整体上看,我国高校国际关系学科的基础课程类别设置比较单一,多集中于法学、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领域。为弥补不足,很多学生采取辅修或双修第二专业的方式增强自身的知识储备和素质能力;很多导师也有意在硕、博士阶段招录跨专业的学生;一些学校在选修课方面增加了高等数学基础、传播学、社会学、信息管理等课程。上述做法都有助于改变多样性欠缺的问题,但依然存在不足。我们可以学习俄罗斯的经验,采取部分选修课改为必修课的措施,促使学生得到相应的基础训练;在课程设置上,增加逻辑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跨学科的课程。针对学生基础参差不齐和难以尽快完成应试教育向专业教育转换的问题,需要增加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等课程,这些基础训练不能忽视,否则专业教师经常遇到的学生弄不清论文和作文的差别、写出来的东西语病连篇等问题将长期存在。

(2)外语课程单一,外语与专业之间存在水平差距。国际关系学科需要培养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人才,这是适应外交实践的需要;与此同时,我们输送人才也应该具备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理论水平。两者不可偏废。

然而,受母语影响和时代条件的限制,很多国关人才精通一门英语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更不要说第二外语了。做理论研究的专业人士在外语实践能力方面存在不足,外交部等实践部门又时常被斥责为“翻译部”,这显示出过往的人才培养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不平衡发展的情况。当然,也必须看到,近年来,很多学校加强了英语教学特别是专业英语的学习和训练,同时由于英语在国际关系学科中的主导性地位,使得英语专业与国际关系专业培养出的学生在后续发展过程中能够较快弥合专业与外语水平之间的差距,实现复合型发展的目标。但对非通用语种或小语种来说,这种差距仍然明显存在,不仅国际关系学科,包括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学科,都存在导师招不到既懂外语又懂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而中国的国际关系学科,无论是在实践层面还是理论层面,可以预见的是将更加需要掌握两门外语、同时具备理论知识和专业研究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我们目前国际关系专业的第二外语学习,仅在部分高校的博士培养阶段才是必修课程,很多专业研究者直到为了研究需要或实际的出国需要才开始进行第二外语的学习。这对开阔研究视野、更好地了解研究对象国,都是不利因素。由此,借鉴俄罗斯的做法,我国高校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国际关系学的本科生开设第二外语课程,允许有精力的学生双修或辅修第二外语的专业课程,这将有助于促进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3)不了解中国,只盯着世界。尽管国际关系学科涉及面广,但无论在理论上建构中国学派,还是为外交实践服务,该学科所培养的人才都需要立足于中国。但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偏重于给学生介绍世界,引进西方的新理论和新方法,却忽视了对中国自身的理解,相当一些学校的基础课程中没有与中国有关的课程。这使我们的学生只盯着世界而不了解中国。

无论是学科发展还是外交实践,我们只有更了解自身,理解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探寻中国在历史长河和现实世界中的发展逻辑,才能更有自信地推动中国国际关系学科的进步。因此,在我们给学生开设西方政治制度史、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同时,也应该开设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政治思想史等课程,即增加更多的有助于学生理解中国的课程。而对中国理解的加深,将有助于推动国际关系学科呈现更加明显的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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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美国留学的过程中,推荐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美国留学推荐信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

留学推荐信包含的主要题材。

1.与申请者的关系。

表达清楚何种方式认识。譬如说是老师、指导教授,老板等。说明交往多久,如果是教授学生关系,对教授的科目做一个简短的说明,如果推荐信者是你的老板,请详细说明你的工作职责。

2.推荐者对申请人人格个性特征的印象。

比如学习精神、工作态度、与同事(同学)相处的情形、组织领导能力、学术专长、研究能力、有无工作经验与否,并加注评语。

3.推荐者对你能否顺利完成学位的看法。

比如说,描述你对特别分配职务上的表现,以表现你的应变能力。又如,申请者是否有其它潜力未发挥如果申请者的成绩未尽理想,评述你对申请者的看法。解释申请者虽然形式上的成绩未尽理想,却有极深厚的潜力尚未发挥。如果申请者转系,也可以强调申请者有强烈的学习动机,根据推荐者的观察,相信以申请者的表现,一定可以成功完成学业。

4.推荐者对申请人人格个性特征的印象。

比如学习精神、工作态度、与同事(同学)相处的情形、组织领导能力、学术专长、研究能力、有无工作经验与否,并加注评语。

5.重述推荐者对申请人的支持及能力的确认,以再次肯定对申请人的支持与推荐。

留学推荐信的结构。

推荐信的结构形式是比较统一的,尤其是开头和结尾两段大概表现的意思基本上是一样的。

第一段首先应该介绍一下推荐人与申请人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认识,相识多久;并且应该明确在第一段中表现出推荐人非常愿意推荐申请人到这个学校就读。

第二段就是推荐人对申请人的评估情况,也可以表现一下推荐人为何对申请人印象深刻,然后举例证实一下推荐人对于申请人的评估结构。如果所表达的东西比较多,这一部分也可以分为两段来写。

第三段内容主要是对申请人特质的一些概括,或者是推荐人认为申请人在这个专业以后的发展潜力做一下描述,还可写一些对学校评审委员的感谢之类的话。

国际关系论文

当前阶段,大数据已经成为了人们经常谈论的课题,它不仅仅在计算机领域中占领着主导地位,也深入渗透进了各行各业、不同领域,国际关系也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产生了很大变化。尤其近年来一系列的国际僵持事件把国际关系研究中对大数据的研究推上重要位置,大数据也因此成为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一个必要课题。

一、大数据时代的诞生与内含。

(一)大数据时代的诞生。

大数据时代的诞生有着特殊的时代环境和技术背景。

從时代环境方面来看,在大数据诞生和发展的这些年间,社会环境在各方面都是处在高速发展中的,说是日新月异也不为过,在这种环境下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对自身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做出决定前就要广泛的参考各种各样的信息数据来保证决定的准确性,对数据的依赖随之加深。

从技术背景方面来看,早在上世纪初,电话、电报等新型信息流通方式的出现就大规模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促生出了大量的数据,随着时间的更迭,移动信息设备广泛普及,数据存储变得日常和廉价,云计算技术也得到了发展,大数据时代来临的各种必要技术条件都已备齐,大数据时代也就应势到来了。

(二)大数据的内含。

大数据的具体内含至今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大数据首先是一种数据,一种独特的信息资产,它不仅仅是以枯燥的数字形态出现,还包括着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态的信息。“大”是其区别于其他信息的重要特点,这个“大”有着多重含义,首先,也是最浅显的一层含义,就是其数据储存量大、数据种类多、数据计算量也大;其次,从深层含义上来理解,大数据所代表的如此庞大的数据信息并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相互关联存在的,数据之间有着独特的“关系网”,利用这些密切的关系网,我们可以从数据中分析出想要得到的信息,这也就是所说的大数据处理,大数据处理是大数据时代一种重要的能力,也是发掘数据背后价值的至关重要的一个步骤。

二、大数据对于国际关系研究的意义。

(一)国家数据主权方面。

国际关系多种多样,总归来说离不开竞争与合作,国家的实力是国际竞争与合作所要考虑重要条件。在如今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国家的竞争力往往与这个国家拥有的数据量及数据的来源途径的多少和处理数据的能力的大小密切相关,因此,国家的数据主权必须要予以重视和维护。事实上,在如今的大国竞争中,大数据的博弈已经白热化。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大数据对于国家数据主权的意义。首先,大数据承载着信息,是数据主权的基础,利用大数据可以分析出一个国家和地区最新的经济、军事、社会动态,是维护国家主权必不可少的功课;其次,大数据作为一种信息权利在主权国家的国际关系维护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主权国家的社会权利的重要来源之一就是承载着信息的各种数据,大数据发展实力强劲的国家可以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将自国的信息数据扩散出去,增强本国的影响力,从而在国际关系中保有更大的权利;最后,只有做好了大数据控制才能合法维护国家的主权,控制才能了解,了解才有权威,有权威才能进行引导,大数据控制是了解国内外各种信息的不二渠道,了解是维持权威性的重要手段,因此,大数据是国家维护其主权合法性的重要支柱。

(二)国家安全维护方面。

维护国家安全是社会和每个国民的责任,在大数据时代,利用数据信息来维护国家安全是一种强有力的手段,新时期,利用大数据对国家安全维护进行创新发展必将使国家的综合实力上升到一个新高度。

其次,利用大数据还可以对未来国内外各种领域的走势进行预测,通过现有的以及可获得的数据信息来推敲出本国或者他国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社会动态、军事变化、科技发展情况、经济走势等情况,就可以为国家争取到更多的时间来安排应对措施,为国家的安全增添了新的保障。

(三)经济实力提升方面。

在提升国家经济实力方面,大数据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它的商业价值方面。在当今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商业交易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实体商品与财产的交换,更多的是有关的数据信息等虚拟商品的交易,这种交易使数据的经济效益增加,商业价值变大。在过去,已经用过的企业的相关产业信息成为了废弃物品,不仅保存不便,还占用空间,十分浪费,但是在大数据新时期,这些数据信息可以重新成为商品,直接变现,为企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除此之外,大数据对经济的贡献还体现在催生除新的商业模式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方面,通过大数据处理和云计算技术,企业可以快速找到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方法,用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使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社会经济也会因大数据而发生较大改变,所幸,它会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大数据时代国际关系面临的挑战。

在国际关系的不断改变中,人们始终期盼的是维持平等的关系,但是,大数据时代在一切得到发展的同时却催生出更多的“不平等”。数据鸿沟的出现使得这些不平等的情况明朗化,对于数字鸿沟,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待它。首先,在数据获得方面,数据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通过各种各样的人类活动的整合分析得出的,因此,并不是所有主体都能够得到这些数据,在国际中,比较强的国家并加以利用,强者更强,差距更大;其次,在数据的分析利用方面,数据处理是一种能力,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能力的,有些人得到数据可以准确快速地对其进行分析处理,利用该数据获得发展,而没有能力处理数据的人即使得到了数据也无法利用,之能够白白浪费;最后,数字鸿沟还体现在学习机会的获得方面,对于强国来说,公民有着各种各样的机会学习大数据处理的相关知识,然而对于大数据技术本来就弱的国家来说,却难以得到比较好的学习机会。总而言之,大数据时代下,难以跨越的数据鸿沟严重阻碍了国际关系的平等发展。

(二)新型数据霸权的出现。

說道霸权主义大家都不陌生,我们一直致力于建设民主的国际关系,但是霸权主义一直阻碍着国际关系民主性的发展,在大数据发展的新时期,霸权主义也不仅仅是我们以往了解的形式,而是更多的以数据霸权的.形式出现。二战以来,美国与西欧等发达国家的科技一直走在世界前沿,且美国作为世界龙头一直推行着霸权主义,阻碍他国的发展,大数据处理也是美国首先推行的,之后,美国开始大力发展大数据事业,除强硬的技术支持外,还通过政策手段把大数据的发展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试图迅速在大数据技术方面扩大与他国差距,占据世界主导地位。美国的表现就是典型的数据霸权主义,上文中的数据鸿沟是因为客观原因拉大了强者与弱者的差距,那么数据霸权就是主观意图的拉大差距,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破坏国际关系的民主性。

(三)国际合作的安全威胁增大。

竞争与合作是国际关系的主要模式,上文提到的两种挑战主要是出现在国际竞争中的,但实际上大数据时代,国际合作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安全威胁的增大是最常见的。对于大数据来说,数据的量越大,涉及到范围越广,数据分析处理的水平越高,那么这些数据能够发挥出的价值就越大,因此,在大数据方面,两个或多个国家进行合作能将大数据带来的效益发挥到最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御数据鸿沟和数据霸权。然而,由于不同国家的政策不同且合作中的国家都想成为最大的利益获得者,使得国际合作的安全威胁增大。

在大数据方面进行国际合作就离不开对数据的存储和运输,在数据存储和运输过程中都存在着安全威胁,更重要的是,不同国家对于数据管理的法律和观念不同,数据在合作国家间传输时,就会受到不同的法律管理,风险是非常大的。

四、我国如何应对大数据时代国际关系变化。

(一)政府给予重视、出台相关政策。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诞生,我国已经意识到了大数据给国际关系带来的变化,在未来,政府要更加重视大数据的发展,利用各种政策条件推动我国大数据发展进程。目前,我国政府还没有出台关于发展大数据的相关政策,但是已经在部分规划中对加快发展信息处理技术做出了明确规定,随着大数据发展的愈演愈烈,我国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政府要大力培养人才,利用政策制定出最适宜的发展战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加以创新,走向大数据发展的前沿。

(二)建设数据平台、重视数据的整合与利用。

随着大数据发展的推进,数据的总量会越来越大,数据的分类处理也会越来越复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更好的发展大数据,应对大数据带来的国际关系的调整,我国应该建设数据平台,对数据进行整合,使数据利用更加方便。为了迎接国际关系中的大数据变革,我们要努力超越其他国家,走在大数据发展前列,在全球大力发展大数据技术的背景下,想要超越他国,建设平台,整合资源,有序发展是不二法门。

(三)结合社会实际情况应用大数据。

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社会发展状态,在应用大数据技术谋求发展和精进大数据技术时,我们不能脱离社会实际去把发展模式过度理想化,结合自身社会的实际情况来发展,稳扎稳打,才能发挥出大数据的实际效果。国际关系是纷繁复杂的利用大数据处理国际关系时,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国际关系、不同的涉及领域,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大数据,切忌千篇一律。

五、结语。

在全新的大数据时代,国际关系风起云涌,产生着新的变化,大数据在特殊的时代环境和技术背景下诞生,有着其独特的内含,对国际关系也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维护我国的数据主权、国家安全,提升我国经济实力,解决大数据时代面临的难以维持国际关系平等、数据霸权主义出现、国际合作安全受到威胁等挑战,我国要从利用政策、建设平台、结合实际来大力发展大数据。

【参考文献】。

[1]试论科技进步对当代国际关系的影响[j].王逸舟.欧洲.1994(01)。

[2]中国互联网“时势造英雄”[j].田溯宁.互联网天地.(08)。

[3]大数据时代的数据主权和国家数据战略[j].沈国麟.南京社会科学.(06)。

国际关系论文

摘要:随着国际变化风起云涌,国际关系成为了众多专家学者研究重要课题。而作为国际关系研究边缘地位的北欧,就安全、和平、福利、区域认同等各个研究领域,已经发展出了鲜明特色的研究方法和视觉,在国际上的影响快速扩张,为国际关系多元化研究做出了贡献。但是从现状来看,北欧的国际关系研究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之处。本文分析了北欧的国际关系特征,阐述了北欧国际关系的重要议题。

一、前言。

一直以来,丹麦、瑞典、芬兰以及挪威等国家共同组成的北欧,其发展特征以及议题都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问题。时至今日,北欧国际关系研究仍然处于世界国际关系落后地位,但是各种专家学者对北欧各国安全、和平以及区域认同等已具备独特的研究方法与视角,并且以开放式姿态参与到国际学术交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逐渐增大。

虽然北欧的国际关系学者将美国主流学合作看的比较重,但是他们也并不甘愿成为其附属,努力的保持当地地区个性,通过自身特色发展给国际关系研究带来多元化。因此,北欧的国际关系具有其独特特征,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权利不对称与多边主义。

对于北欧的国际关系研究,大都是将次国的行为体当做了研究对象,然而美国的国际关系研究且不同,它主要是强调权力与双边的对称关系,其研究的对象还是国家。北欧一些研究者甚至还研究地方政府的政党制度化、微观外交以及政党外交。让国际关系研究更具有广泛性。

(二)研究主体不同。

美国研究国际关系的是国际关系专家,但是北欧的国际关键研究主体却是政治学家。其根源就在于北欧研究国际关系局限于政治学科框架之中,虽然有一些国家构建了国际政治研究,但是大学之中却没有建立国际政治体系,必将导致研究者项目、数量及硕士生、本科数量均在稳步提升。

但是相比而言,美国的国际关系研究者往往没看中国内的政治,而是将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分离开,研究政治体系的学者也不会关注外交政策,研究国际关系学者就不了解外交政治。对于政治学科广泛及多样性形成的综合影响,北欧走在美国前。

(三)学者关注重点不同。

在北欧研究国际关系多是国际政策以及社会上的观察者,这一点和美国的国际关系有较大区别,美国的国际关系研究者比较关注当前,以咨询者、建议者的身份靠近决策的核心。有一些国家还直接影响到外交政策。除北欧除芬兰之外,大都数国际关系研究者并没在外交策略中,因此所研究的课题和国家的外交政策没有关系。

(四)人才培养方向。

北欧与美国国际关系人才培养方向上有明显的差异,美国的国际关系学重点在于造就专才,北欧的国际关系研究上侧重于培养通才。这些学者大都是不同的研究角度去挖掘新观点,具备较强的综合性,各种学科都是为研究提供发展基础,就能够培养出全能型人才,但是研究太杂太多,就没有专业性了。

(五)关注的理论上差异。

美国的国际关系研究者重点在于宏观理论方法,而北欧国际关系学者且重点在于从检验中去观理论。北欧的国际关系研究者认为,中小型国家应该关注战略的环境,战略环境必然会影响国家行为,威胁到国家行为在国际体系中的制约程度。

这种理论重点落在了研究冲突管理、研究决策、一体化以及谈判,而不是全球模式。这种理论对目前国际问题且具有更现实意义。

(六)对象差异。

北欧的国际关系学者大都是以本地或者欧洲范围中的国际关系为对象,极少涉及到全球性的国际关系。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现实之中,北欧的国际实力以及其中立国际形象。总体来看,北欧的国际关系学者研究上大都侧重于具体性、使用性以及经验性,对于估计问题具有超然态度,体现出人文关怀。

从北欧的国际关系研究特征可以看出来,因为北欧所处的环境和国际地位决定了北欧国际关系研究的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研究和平。

一直以来,北欧国际关系上都将和平研究放在重要地位,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其研究地位和国际关系的学科势均力敌,北欧的一些国家还开设和平研究体系,并成为了一门独立学科。这就致使北欧的国际关系具备了传统与优势,构建出了鲜明区域特色。研究和平其根源在于:1、北欧各个国家所处战略环境与地理位置较为优越,极少面对武力的威胁,致使和平成为北欧研究主题;2、北欧的国家大都比较富足,政府也比较重视国家关系学科的发展,并且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国际关系研究合作与交流,虽然涉及到多个学科但是基础仍是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取向仍在理论、国际以及价值上。

(二)先进的安全观。

北欧的安全观主要体现在哥本哈根学派。该学派成立与1985年,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之后,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观成为了北欧的国际关系研究重要议题。该学派主要吸收构建主义、新现实主义以及和平研究等等各种理论方法,采用新视角开拓北欧国际安全研究新领域,展现出欧洲独特特色。哥本哈格学派从理论上阐述了安全观的重要性,并且从欧洲现状入手将理论付诸于实践,特别成为了欧洲冷战之后地区的安全动因转变的因素,为一体化未来构建信心。

(三)研究北欧的认同。

北欧的国际关系研究一直将北欧认同作为重要内容,根源就在与欧洲认同与一体化大背景之下,保留着北欧独特历史传统与语言文化、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模式。北欧认同体现出保持北欧的地区特色和热性原则,融进欧盟大环境的同时,还要需找适合自身发展的安全位置。

四、结束语。

北欧国际关系研究具备其自身独特优势,从其特征看出来无论是在安全、和平以及区域认同还是国家福利模式上,都具有鲜明特色研究方法与视角,并且这些特色不断的影响着国际关系研究。

参考文献:

[1]石贤泽.美国知识霸权压力下的欧洲国际关系学dd欧洲国际关系学的多元选择及其绩效差异[j].欧洲研究,(06).

[2]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3]吴志成,杨娜.北欧的国际关系研究评析[j].教学与研究,(10)。

国际关系论文

个人相片。

姓名:

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性别:

民族:

汉族。

1965年2月4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已婚。

身高:

170cm。

体重:

65kg。

户籍:

四川成都。

现所在地:

四川成都。

毕业学校:

成都大学。

学历:

本科。

专业名称:

毕业年份:

1987年。

工作年限:

二十年以上。

职称:

初级职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高级管理。

职位名称:

工作地区:

成都市;。

待遇要求:

0元/月可面议;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三天内。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其他语言;普通话标准。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工作经历。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从事多年公司和企业管理,有丰富市场营销经验和公共关系融通能力,曾在国有上市企业长征电器工作多年,在成都有一定行业关系。思维敏捷,品行正派,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和独立的市场开拓能力,自带驾驶证c1。愿与有识有缘之士同进退,共发展。

发展方向:

随遇而安共同发展。

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国际关系论文的规定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撰写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掌握本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技能的基础上进行科研训练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的一个总结,是对教与学所取得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必要途径。

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是使学生把已经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总结和综合运用,培养学生阅读和钻研中外专业文献、资料,以及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受到初步的科研训练,并加深和拓宽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毕业论文质量的优劣,是检验学生思维、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师资水平、规范化过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1、每年10月中旬,由各系部向所有毕业班学生发放《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以下简称《论文手册》),并组织学生学习毕业论文撰写的各种要求。论文撰写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均应记录在《论文手册》中。在学生完成论文撰写和答辩的全过程后,《论文手册》和论文定稿一起,上交学生所在系作为教学资料保存。保存期限5年。

4、各系根据学生选报的志愿,在尽量满足第一志愿的前提下,按照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6名学生的要求,分派指导任务,并经过师生双方协商,于11月下旬向本系师生公布毕业论文指导分配表。如本系指导教师人数不够,可从院内或院外其他部门聘请有资格担任指导教师的人员代为指导。承担指导任务的教师,应该填写《论文手册》中指导教师基本信息表。

6、各系应根据当年毕业生的人数,组成若干个开题报告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由三名指导教师组成,委员会主席应具有副教师或教授职称。每个委员会负责不多于20位学生的开题报告。各系应根据本系学生毕业实习时间安排的情况,于第七学期结束前(12月底或1月初)或第八学期开学后的3周内(2月底或3月初)自行组织开题报告会。各系组成的开题报告委员会名单和开题报告会时间地点,应该提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以便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

11、毕业论文一般应该执行三稿定稿的程序,即有初稿、修改稿和定稿三个版本;。

13、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到6月上旬举行。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专业三名指导教师组成,委员会主席应具有副教授或教授职称。各系可以根据毕业生人数组成若干个论文答辩委员会,原则上每个答辩委员会负责答辩的学生人数不超过20人。本科生论文答辩一般不聘请学院以外的教师参加。指导教师本人可参加所指导学生论文答辩旁听,但不得参加该学生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各委员会对应的答辩学生名单、答辩时间地点,由各系安排后在答辩开始前一周向全体毕业生公布,并组织本科三年级学生旁听。各系组成的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时间地点,应该提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以便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

16、本科论文答辩一般持续20分钟左右,优秀论文的答辩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外语专业的毕业生应该用所学语言进行论文答辩。学生参加答辩应着校服。

17、答辩程序规定如下:

1)学生用约5分钟时间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动机、背景和主要内容;。

2)答辩委员会用约15分钟时间就论文内容与学生进行现场交流;。

3)学生离开答辩场所;。

封面(样本见《论文手册》,也可丛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诚信说明、版权授权页(样本见《论文手册》);。

鸣谢页:对指导教师和所有帮助论文写作的人员表示感谢;。

目录,包括章和节的目录;。

论文正文;。

封底。

以上所有部分,每部分开头都应该从新的页面开始。

用汉、日文撰写大约8,000—10,000字左右,用英、法文撰写大约5,000单词左右。如果学生选择翻译作为毕业论文,外译汉,外语原文应达到10,000词左右,汉译外,汉语原文应达到8,000字左右,译文后应外加用所学外语撰写的1500单词/字左右的短评。选择纯翻译作为毕业论文的(翻译研究论文除外),不参加优秀论文评选。外语专业应特别注意外译汉论文的比例。原则上英、日、法语专业毕业生用外文撰写论文,非外语专业用中、外文撰写均可。

本科论文的评分标准从“选题、文献资料掌握及运用程度、引用文献的可靠性、基本观点、创新性、写作规范、学术专业功底、总体评价”等几方面来衡量与评定。论文成绩分四等:优秀(原则上占毕业生人数的15%左右)、良好、合格、不合格。每个专业的论文评定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论文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加强学风教育,对论文写作中的学术诚信要从严要求,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发现学生有抄袭、剽窃行为的,应在指导过程中及时批评指正,使学生有足够的时间修正问题,写出合格的论文。如制止无效,则不得批准学生参加答辩。

如答辩委员会成员在准备答辩过程中发现抄袭、剽窃现象,有责任向该论文的指导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系领导反映情况。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系领导经过核实,可责令有关学生重新撰写或修改论文。论文修改完毕并再次通过审核之前不得参加答辩。

如在答辩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抄袭、剽窃现象,答辩委员会应该进行合议,确认存在抄袭、剽窃现象者,论文不予通过,并报系学术委员会批准。有关学生应重新撰写论文,通过审核后,再由所在系组织答辩。

因学术诚信问题,需要修改或重新撰写论文,造成不能按时答辩,无法按时取得学位者,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抄袭、剽窃现象,是指下列情况:

2、即使注明原文出处,但使用他人原文超过作者所作论文篇幅三分之一者;。

4、经所在系或学院组织三位(含)以上教师进行调查核实后认定有抄袭行为者。

1、论文内容不偏离选题;。

2、论文以本学科正确理论为指导;。

3、论点明确,且全文能够自圆其说;。

4、论据(资料)真实,有分析,有助于说明论点;。

5、结构基本合理,完整,层次比较清楚;。

6、注释规范,标点正确;。

8、中英文摘要、关键词齐全、《论文手册》内容合乎要求。

l、完全满足本科毕业论文标准;。

2、论文选题具有较重要的现实或理论意义;。

3、论点新颖,有独到之处;。

4、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5、语言流畅、精练。

6、注释规范,标点正确;。

8、论文打印、装订规范,中英文摘要、关键词齐全,《论文手册》内容完整真实。

1、根据本人研究方向与研究成果,按本系要求提交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方向);。

2、指导学生准备开题报告等有关事宜;。

3、参加所在系开题报告委员会的工作;。

4、向学生推荐中英文参考资料并指导搜集整理有关资料;。

5、审查论文提纲;。

6、在撰写过程中进行答疑和辅导;。

8、参加所在系组织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

10、认真填写《论文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本规定经20x年10月向各系征求意见后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竟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国际关系论文

美国留学国际关系专业详解。美国大学的专业非常多,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下美国国际关系专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课程介绍:

国际关系专业的重要方向之一是比较政治。旨在培养学生用比较的眼光去理解和研究政治现象,并给学生介绍研究政治的一些方法及这些方法在政治分析(politicalanalysis)中的运用。

美国的国际关系硕士课程通常包括国际关系理论、国际安全与历史、国际政治经济及发展、国际贸易、国际法、国际环境及国际技术和外交政策等。这些重要课程也是国际及公众事务(internationalandpublicaffairs)和国际事务(internationalaffairs)专业的重要课程,因此美国大学里的上述三个专业是种互通的关系,学生可以同时申请。

在美国,国际关系专业设有四种学位:文科学士、文科硕士、理科硕士和博士学位。但不是每个大学都同时就该专业设有这四种学位。比如斯坦福大学就没有设立单独的国际关系硕士学位。学生在完成一年的硕士课程后必须继续攻读博士,就是通常所说的硕博连读。还有一些学校只设立该专业的学士学位,如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等。大多数美国大学给国际关系专业的学生授予文科硕士,但也有一些学校,如佐治亚理工学院(git),为该专业授予的是理科硕士。这两种学位涉及的主要课程大致相同。区别在于理科硕士比文科更强调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git还十分重视课程设计的'个性化,通过让学生跨学科选课这种方式来满足每个学生个人的学习需求。国际关系专业博士课程与硕士课程相比,所学内容更加深化,广度上因此有所减小。

就业前景:

随着我国和各国交往的紧密,中国地位的上升。国内需要大量的能够处理国际事务,能够对外交往,能够进行跨国合作的人才。像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的交往,还有一些国际法律、商务、文化的交流,各种各样的机构、组织、跨国性质的非常之多。所以,这方面对于国际关系、国际政治有一定的需求。这样的专门人才,应该说在市场上还是非常有竞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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