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管理制度建议(精选17篇)

时间:2023-11-26 20:23:06 作者:琉璃

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施工工序的协调和配合,确保各个工序的衔接和顺利进行。接下来是一些施工技巧的分享,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示。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

5:施工现场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部门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纪录上报。

11: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施工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3: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们大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技术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业的技术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保证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二)图纸会审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一般由公司工种部经理主持,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图纸会审时决定的问题,由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洽商单。图纸会审记录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会审记录填写要详细、准确,并注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

(四)必须提高图纸会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图纸会审应着重解决的问题,掌握设计意图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了解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贯彻国家规范标准情况;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有无改进方面;工程结构是否安全可靠,装饰装修施工有无困难;设计图纸内容有无错误,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等。

(五)图纸会审记录一式八份,分别如技术部、财务部、预算部等。

二、技术交底制度。

(二)技术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经理主持,公司总工程师向有关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可以总工程师签发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发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各专业施工员及班组长进行交底。

(三)交底内容:总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项;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机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配合;技术安全措施,规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术措施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按总工程师技术交底的内容办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的尺寸、标高、轴线、预留洞、预埋件等详细情况;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序措接;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上级领导对某些技术问题的批示和技术决定;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四)技术交底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统一的技术交底表格,并应由交底人、审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签字。

(五)技术交底资料是施工技术资料的重要内容,各专业技术交底材料分别由单位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编成册,妥为保管。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的设计以指导施工的全过程,处理好人、物、空间、时间、施工工艺、质量与数量、专业与协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朴素间的关系,以获取好的经济效益。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按服务对象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群体工种复杂的重要工种为对象,是全局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略)。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单位工程为对象,是单位工程施工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两种形式:

(2)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难度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分项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条件下的单项工程,均需编制施工方案,这种方案则是施工技术实施性专题设计,其内容必须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论证结果;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的投入计划;作业程序、条件、标准;经济技术指导的测算,质量等级和安全性能和预期评价,对不利影响因素的分析预测和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等。上述内容力求全面、详尽、具体,并同时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种保证体系建制。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审批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专题设计型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部、室、项目经理部参加,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汇编,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审批。

(三)施工组织的编制时间要求。

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与接制到图纸后15天内提出;施工设计概要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提出;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按期提交,原则不影响送标时间。

1、所有工程都必须施工设计或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2、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视为无效;。

5、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实施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凡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组调整(或补充)方案”,报原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6、工程完成时,必须及时原施工组织编制内容做出技术总结,并上报原审批人,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评价和对编制人、实施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考评(略)。

四、材料检验制度。

材料检验制度是对施工用材料、构件、配件和设备等,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试验、检验,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整和试运转,以便正确、合理地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规定,必须按照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从而逐环节地保证工程质量,详见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技术状况、质量状况等有关技术文件、图片、图纸、光盘等,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工种交付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时使用,并对工种历史资料进行保存和积累。

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

2、各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单位工程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无误。

3、档案的收集整理严格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4、工程竣工验收的统一交回公司存档。

七、技术责任制度。

是各级技术领导、技术管理机构、技术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术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这项制度有利于加强技术领导,明确职责,从而保证配合有力,功过分明,充分调动有关人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一)技术管理机构。

公司经理。

总工程师。

工程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

专业施工员。

工人班组。

(二)各级技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为顺利进行施工创造条件;。

4、检查各级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贯彻有关技术规定、制度、规程的情况;。

(三)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企业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贯彻企业的年度技术措施纲要和四项费用计划,组织总结年度技术工作;。

7、领导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8、领导进行技术总结;。

9、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级、奖罚等方面提出意见;。

10、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2、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工作,主要有:

(2)参加施工组织审批;。

(3)负责项目工种技术交底工作;。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轴线、标高等预栓、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6)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设立预检,参加竣工验收;。

(7)组织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9)协助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0)领导材料检验工作;。

(11)负责技术革新、环保计划的实施;。

(12)领导技术档案的整理、原始资料的积累,组织绘制竣工图,并定期移交和归档;。

(13)参加技术会议,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和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八、技术复核及审批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重要的且影响工程的技术对象进行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种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复核的内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标高和轴线、基础、设备基础、模板、钢筋砖、砖砌体、大梯图、主要管道、电镀,审批内容为合理化建议、技术措施、技术革新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其它工种内容按质量标准规定,进行有计划的复查和检查,该制度实施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完成。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根据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内保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贯穿到市场整个工作中去,落到实处,确保本市场万无一失。

一、经营者上、下班一律按规定的门户出入,由市场值班人员开、关大门。打烊前,应对店内的财产、物资、商品、防火安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打烊后,不能入内,确因特殊情况需经经济护卫队同意,方可进入。

二、不得随意在公共场所乱占用公用场地,确保通道、楼梯、门户的畅通。

三、经营户如发现物资、商品、现金等被盗,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报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市场内一律禁止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棒、电茶壶、暖烘机等电器设备。

五、凡属市场设置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任何人不准变更、移动和撤销,一旦损坏,照价赔偿。对确需变更,报请市场保卫科及公安消防部门审批。

六、如遇重大事故,各进场经营户必须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条不紊地疏散顾客和人员。

七、严禁在市场上赌博、测字等迷信活动以及危害社会治安或影响市场秩序的行为。

八、自行车、摩托车、轿车、三轮车一律按划定的地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市场、弄内(避免弄内交通阻塞),保持市场、通道畅通。

九、对违反上述管理制度的,由市场办公室给予批评、教育,工商部门给予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理;违反治安消防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消防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十、本管理制度同样适用于市场工作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本制度由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财务部负责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3劳动、劳务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3.2申请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部门即合同申请单位,其职责为:

1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誉和履约能力等情况;。

3参与合同的草拟、会签、修改、保证合同的可行性;。

3.3负责执行合同的单位即为合同执行部门,其职责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时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4.合同签订程序。

4.1在具体合同管理过程中执行合同经办人负责制,由合同经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申请、谈判、变更、解除等具体事宜。经办人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主要负责合同条款谈判、协商的负责人。

4.1.1合同经办人在申请办理合同过程中,应在合同审查表上签署个人意见。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经办人应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最大化地保护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4.1.2对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尽职守、勤勉认真、并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的或挽回经济损失的经办人;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奖励。

4.1.3对于因经办人的故意、过失、疏忽等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追究。

4.2申请单位或经办人将合同草案送合同专业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审查;。

4.4审查通过后,报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

4.6分公司、项目部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对于违反程序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将按照本制度奖励与处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7合同专业审查。

4.7.1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报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审查:

1经济性。

--项目技术是否真实、全面、可靠;。

--技术措施是否完备、可行;。

--技术标准、参数是否先进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安全性。

2合同文本数量一般为:我方合同文本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4.11奖励与处罚。

1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500元-10000元):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欺诈、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及公司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未经授权或越权对外签订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将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标准的。

--先行为后补办合同审查或合同授权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或其他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

--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或把整体合同分解以规避书面合同或以其他单据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经办人或合同参与人签约时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包括招标、议标、选择合作方时)泄露标底和商业秘密的。

--在经济往来中收纳贿赂、回扣,影响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违反公司规定擅自为他方提供担保保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结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规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验收中履行其职责,把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对方违约不追究违约责任或擅自处理,损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变更审查中,玩忽职守或未尽到合理谨慎义务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损害的。

--其他各种违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为。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近年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底。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机械倾覆等,酿成人员伤亡,造成了经济和财产等较大的损失。纵观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弱化,尤其是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常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

事故一旦发生,其后果就无法挽回,防患于未然,把预防措施落到实处,从思想上给予重视,从物质上给予有力保障,在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安全教育、提高防范、监督管理以及劳动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各方面都对事故预防措施予以充分重视,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企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重要步骤,也是企业素质和形象的外在体现,与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是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1、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所谓“安全生产”,字面理解就是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意味着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可以理解为“先安全、再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而且有些企业的领导人只知忙自己的事务,对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标准安全生产文件没有及时的传达并让施工人员明确,只是一味的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付走过场,应付向建设公司交差,忽视安全红线。

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并且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3、安全教育不能够落实到人。

在安全教育上落实不及时、施工人员的素质有的较低并不能够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他们大部分没有进行过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应付情况严重,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性。即使是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的,也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并未真正意义上意识到安全生产责任。

4、信贷调控效果显现,资金来源进一步呈现多元化。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下。

5、安全经费问题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设施用品配备不到位。

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或不能够到位出现垫资,不正当分包或转包等因素,以及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所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应付,有名无实;在安全设施用品上也出现了没有任何脚手架或者是安全网等设施,安全管理混乱,大多不符合规范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树立起“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

2、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

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

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3、对工作及施工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排施工体制。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a、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真正做到管生产管安全。

b、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c、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d、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4、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二)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三)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技术资料。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第三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审查存档,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要极及配合公司人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本制度由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财务部负责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3劳动、劳务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2标的(指货物、劳务、服务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4价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时间、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10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性质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备条款。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4.9合同数量、合同归档。

4.9.1合同文本数量。

2合同文本数量一般为:我方合同文本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一份,同时一份副本报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4.10合同履行、变更。

4.10.1合同交底合同签订后,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会同业务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单位进行合同交底。

4.10.3合同变更合同的变更:凡合同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项发生变化均属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由缔约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程序与签订正式合同相同,且应由原审批部门或人员签字后生效。

4.10.4合同终止。

4.10.

4.1合同的终止。

1签约各方按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终止;。

3按照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

施工建议范文

摘要:文章以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作为分析对象,对当前建筑绿色施工的基本状况进行了分析和阐述,提出了推进绿色施工问题的相关建议,希望这些建议可以实现建筑施工的绿色化、节能化的发展需求。

关键词:绿色施工;建筑工程;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日益加快,资源的高能源也日益严重,我国的自然资源越来越匮乏,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明显,粗放的建筑产业的传统发展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未来的发展需求,建立绿色的、环境友好型的建筑发展方式成为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建筑行业本身是高能耗的产业,在建筑业实行绿色施工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推动建筑行业的绿色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首先树立绿色发展的新理念,绿色施工对于更好的进行资源的利用以及环境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绿色施工的理念以及内涵。

施工是建筑得以完工的建设过程,在建筑的建设过程当中需要对于各类与建筑相关的技术进行综合性的应用,对于绿色建筑来说,则具有更高的需求,在整个建筑建设施工的过程当中都要始终贯彻落实绿色施工理念,从而达到绿色建筑的基本目标。所谓的绿色施工指的是,通过有效的管理机制的实施,在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以及安全的前提之下,最大限度的减少建筑施工的过程当中产生的对环境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相关环节,减少对于建筑材料的消耗,从而更好的实现建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绿色施工的理念是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在施工过程当中各种节能技术的综合应用。在施工的过程当中绿色施工理念不是独立的,我们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及发展方式应用于工程的管理技术,同时绿色施工是可持续展战略在建筑行业的的应用。绿色施工的内涵主要包括: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节约建筑资源和能源;采用合理手段提升施工机械以及施工材料的绿色清洁度;对环境污染进行严格控制并且提升施工过程的清洁度。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实用性。

2绿色施工的基本现状。

2.1施工材料以及机械未达到绿色施工要求。

截至目前,绿色施工理念在我国建筑行业的推进还处于初级阶段,阻力很大。要想更好地实行建筑的绿色施工首先要保证建筑材料的绿色环保并且保证整个施工过程要在绿色化以及合理化的基础之上。但是由于绿色建筑施工的理念刚刚开始实行,我国对于绿色的建筑耗材的要求并不严格,因此在实际的建筑施工当中仍然采用传统的、粗放的建材使用方式,我国缺乏相关的建筑材料环保规范,施工企业选择时没有政策依据,从而导致建材达不到环保、绿色的要求。另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机械种类较多,但是对于建筑机械的环保标准以及相关评价制度也不够成熟,碳元素排放量超标的.现象非常普遍。

2.2施工工艺还不能满足绿色施工的基本要求。

当前多数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时仍然延续传统的施工工艺,所以常会出现施工工艺过程以及工序选择上的不合理、不科学现象。传统的施工工艺通常是为满足成本、质量以及进度三大目标,施工过程中缺少了节约材料、节能以及节水等要求,管理人员以及现场的施工人员缺乏绿色施工的意识,致使很难将绿色施工的理念应用于施工每个环节当中。

2.3缺乏绿色施工激励机制,人员的职能划分不明确。

绿色施工的推广不仅仅局限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各方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都需要树立绿色施工的理念,要综合考虑施工设计方案是否节能绿色,监理单位是否在施工现场坚持绿色施工的原则,另外建材生产单位以及政府的相关激励政策是否健全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对于施工目标的实现产生一定的影响,绿色施工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但是当前,由于绿色施工的理念尚处于理论阶段,各个主体之间的职能也不够明确,施工单位、开发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乃至政府之间都没有形成明确的责任以及分工。由于缺乏相关绿色施工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激励制度,对于绿色施工的推进会产生一定的阻碍。

2.4施工的信息化以及工业化水平还比较低下。

未来我国建筑产业主要朝信息化、工业化及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同时这也是绿色施工的基本发展方向之一。随着工业化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在整个建筑施工的过程当中进行了许多绿色施工的尝试,通过构件预制化以及提高施工效率来达到节约能耗的效果,但是在信息化的过程当中由于人员之间的交流、施工信息、工业化水平等问题,严重的阻碍了建筑业绿色施工理念的推进。

3.1建立有效的绿色施工制度。

作为施工企业,要根据企业和工程的实际情况来推行绿色环保,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要求和iso14001质量标准体系的要求组织施工,从建材、施工工序、施工工艺等各个环节都秉承绿色环保的理念,在整个施工的过程当中应该综合的考量环境的安全、成本以及质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建立推进相关的绿色施工考核激励制度,从而更好的推进绿色施工理念的落实和发展。

3.2编制绿色施工的基本方案。

在各类工程施工方案里面,绿色施工的方案应该进行单独的设置,绿色施工方案要不违背总的施工方案,对绿色施工的细节进行精细的划分,为了达到绿色施工的目标,要通过数据论证的方式来检验施工效果,如材料的消耗量、资源的节约量、材料的节约率及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控制水平等。

3.3加强绿色施工培训和交流机制。

要想让绿色施工的观念深入人心对于相关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是置管重要的,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绿色施工的基本观念,使之加强对于绿色施工理念的重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当中首先要针对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加强对于他们的培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绿色施工的理念,让他们更好的了解绿色施工的重要性,并且通过不断的实践操作来加强对于绿色施工的操作原则以及操作方法,不断的加强他们对于绿色施工的责任感以及使命感从而更好的提高他们进行绿色施工的效率。

4小结。

在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当中,绿色件数施工是必然的趋势,同时也是我们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利用资源以及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当前全球环境危机的大背景之下,全世界都在倡导建立低碳、环保的经济发展新局面。我国政府近年来也在一直致力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在当前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大肆发展的大背景之下,绿色施工模式也就成了当前形势之下的大趋势。无疑在推进绿色施工模式的过程当中必然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障碍,但是我们更要克服目前发展过程当中的问题,顺着绿色建筑发展的趋势继续前进。逐步的确立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整个绿色建筑发展过程当中所应该起到的指导性的地位,并且对于绿色施工的理念要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处。

作者:阙汉伟单位: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施工建议范文

基建工作即“基础建设工作”,一般是指一个化工建设项目从零开始起步、构建整体建设框架的过程。化工工程的基础建设往往涉及较多的因素,这样是由化工工程基础建设的特点决定的。以石油化工为例,本身作为一种化石能源其成分较为复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考虑承载负荷的变化,同时突变型因素较多;基础建设中包括多种高空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毒害车间作业,要防止化工生产中出现爆炸、泄露等事故。同时,基础建设的好坏,决定了后期化工工程耐高温高压的水平。由此可见,化工基建工程与一般的建设项目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加强警惕,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2高新技术不断涌现更替。

化工产业本身属于高新技术范畴,在发展的过程中,大量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新设备频频出现,而这些在应用到生产中之前,需要基础建设给予一定的建设应用空间。一方面,高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更替为化工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另一方面,高新技术涌现更替速度过快,也造成了基础建设的不兼容性。例如在有限地厂区建设空间中,如果无法充分考虑到高新技术的发展速度,就会导致在工程建设和调试中的可移植性较差,甚至缺乏必要的可扩展性。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的化工行业形成了大量自主研发技术和工艺,这些内容的出现,与引进的整体性存在明显差异。自主技术和工艺需要相应的配套设施,而这些在已经成为定局的基础建设环境中很难进一步发挥功能。

1.3投资大、周期长、人员多。

化工基础建设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项目,与一般的建筑项目相比较,不仅在整体规划、地基、水电、废物处理等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同时将建设领域扩展到了立体范围。对空中的布局要尽量避免交叉、接触,这就意味着更复杂、更困难的建设,导致建设周期过长。近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化工产业的发展(主要是石油产业的竞争),各国都在投入大量资金用来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提高,这已经形成了一个全球性趋势;同时,基础建设需要大量的施工人员,这一点与一般的大型建筑工程项目存在相同点。但不同的在于,人员需要相应的化工基础建设知识,所以要求更高更严格。

1.4专业性、难度大、要求高。

化工基础建设涉及的专业性高、难度大、要求高,一般包括土木工程、钢结构工程、混凝土工程、设备安装、管道安装、仪器仪表、自动化生产线、防腐措施、废物处理等。而在施工过程中,这些不同的部分几乎是同时展开的,在建设过程中甚至需要不同的部分之间进行联动,以检验工程的质量,因此,在管理方面难度更大。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适用。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第八条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情况。

水利部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用于水利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申请受理、培训考试、岗位登记、考核审查、信息查询和系统管理等。水利部负责考核的'企业须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参照水利部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管理系统”,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申请、证书延期与变更等事项由施工企业统一组织申报,具有管辖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接受个人申请。施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施工企业申请考核,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信息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申请函;

(二)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个人考核申请表及考核申请汇总表(见附录1、附录2);

(四)企业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五)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并附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第十一条能力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二)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三)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

第十二条对于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申报企业予以补充。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知识考试由有考核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具体组织。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十四条申请人知识考试合格,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按照考核管理权限在20日内核发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五条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后,可申请2次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3年。施工企业应于有效期截止日前5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有效期满而未申请延期的考核合格证书自动失效。

考核合格证书失效或已经过2次延期的,需重新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在考核合格证书的每一个有效期内,应当至少参加一次由原发证机关组织的、不低于8个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发证机关应及时对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建档、备案。

第十七条申请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由施工企业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延期申请函;

(二)个人延期申请表及延期申请汇总表(见附录3、附录4);

(四)原考核合格证书;

(五)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报告或者处罚、通报文件等。

第十八条在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期:。

(三)项目负责人年满65周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满60周岁的。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因所在施工企业名称、施工企业资质、个人信息改变等原因需要更换证书或补办证书的,应由所在企业向发证机关提出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

因施工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5);

3、企业新的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4、原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5);

2、施工企业资质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三)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5);

2、变更信息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四)个人工作单位调动。

个人工作单位调动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新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5、附录6);

2、原企业解聘证明文件、新企业聘用或者任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五)考核合格证书污损。

考核合格证书污损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污损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5);

2、原考核合格证书。

(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

考核合格证书遗失需要补办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遗失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5);

2、水利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应由申请人所在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在水利安全监督网上登载遗失作废声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申请人应在省级媒体上登载遗失作废声明。

第二十条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及专用钢印。

第二十一条考核合格证书采用统一的编号规则。

水利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为:水安+管理类别代号+证书颁发年份+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水安+管理类别代号+证书颁发年份+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其中,管理类别代号分为a(企业主要负责人)、b(项目负责人)、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

第二十二条经审核准予延期的,由原发证机关在考核合格证书上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因信息变更和证书污损换发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不变,证书编号不变,原证书收回。因遗失补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更新,其他信息不变。

第二十四条施工企业应当加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登记和离岗核销管理。

对由水利部负责考核的施工企业,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在“管理系统”中将参与工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上岗登记。工程结束后或上述两类人员离岗时,应在“管理系统”中进行评价并核销。从业记录将作为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岗位登记情况以及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信息管理和公开工作。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及时收回证书并重新考核:。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在施工各项活动中伪造、仿冒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吊销安全生产合格证书,2年内不得重考,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情况等。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水建管[20xx]168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xx]77号)同时废止。

文明施工的建议书

全市开发建设和施工单位:

为使城市环境秩序更加整洁有序,实现全市人民同建“整洁家园”的共同心愿,市地铁集团代表全市路桥、路改等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棚改建设单位、城投公司开发建设单位、群力和哈西开发建设单位等国家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部门,向全市开发建设和施工单位发出“文明施工遵章守纪”倡议:

一、要争当“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的宣传者,广大开发建设和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城市是我家,整洁靠大家”的思想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动员和倡导大家争当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宣传员,使“城市是我家,整洁靠大家”成为广大开发建设和施工单位共同的自觉行动!

二、要争当“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的实践者,广大开发建设和施工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加强责任落实,认真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文明施工各项规定,做到工地围档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铺装,车体不净不出现场,拉运残土不超高不超载,运输途中不超速、不撒落。

三、要争当“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的志愿者,积木成林,积水成流。

广大在哈开发建设和施工兄弟单位,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实际行动为我们的家乡增添光彩,在全市开展的“百日会战‘文明施工遵章守纪’”活动中争做表率!

文明施工的建议书

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中国这样一个文明礼仪之邦,修身作为最根本最基础的一环,它的重要性是勿庸置疑的。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无数历史事实表明道德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每一个社会公民的命运,更左右着一个民族的兴亡盛衰。然而,在我们美丽的校园里,却发现有些行为和现象不尽如人意。例如宿舍内外还不够美观;公共场合“穿拖鞋”现象屡禁不止;男女生交往不够得体;上课迟到现象依旧普遍;大学生诚信问题依然存在……。结合时代特点和我校学生群体的思想、学习、生活现状,为推进我院学生素质教育,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激励广大同学奋发有为,自觉成才。为此我们倡议:

一、加强基础文明修养、争创文明个人、文明集体,响应学校号召,共建文明校园。我们是学校的主人,是国家的未来,在文明修身行动中,我们责无旁贷要听从学校号召,统一行动,加强基础文明修养、规范自己的言行、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培养高尚的人格、树立良好的精神面貌。自觉实践高校行为规范要求,积极自觉修身,为创建文明大学校园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不乱泼乱扔、不随地吐痰、不乱攀乱折、不乱刻乱画、不起哄闹事、不损坏公物、不浪费粮食水电、不踩草坪、不吸烟酗酒、不赌博、不说脏话、不打架斗殴。我们应做到宿舍干净整洁、美观大方;班级学风优良、纪律严明。

二、培养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我们应该多参加集体活动,多参加社会实践,多找适当的机会到社会上去锻炼自己,在实践中学会与人相处,将个人目标与团队目标相融合,这样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无往而不胜。

三、培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来自于我们认真严肃地对待学习生活中的每一件事,珍惜时间是对生命的责任;勤奋学习是对家庭和国家的责任;节约用水用电和节约粮食是对后代子孙的责任;不破坏环境是对自己更是对他人的责任。

四、培养坚定的理想和信念。作为走在时代最前列的当代大学生是祖国和人民的希望,是新世纪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历史重任,应该把握当前形势,认清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和责任,自觉树立奉献正确的职业理想和信念,不断弘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华民族优良的道德传统,立志奋发成才,为祖国和人民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让我们投身到“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中来,从基础文明、团队精神、社会责任感、理想信念等不同层面入手,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

倡议人:___。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第六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原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洪建发(**)257号文《关于加强外省、外地进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天。

2、每周日下午3点的监理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装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迟到5分钟以上的每人次处以50元违约金。监理、甲方组织的协调会、验收会会议纪律参照以上要求进行。

3、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在重要、关键部位开始施工前14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不能按要求时间编报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4、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后必须认真落实,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技术交底制度和三检制度要贯彻到每道工序中,所有检验批报监理验收前必须有各专业工长和专职质检员亲笔签字,无签字的监理可以拒绝验收;施工单位上述管理人员若质量意识淡薄、把关不严、应付监理,经监理实体检查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的(三个以上问题),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监理第二次验收不合格处罚5000元/次。并由甲方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

5、不经报验或经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6、原材料进场必须先见证取样然后使用,见证取样时施工单位要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及材料进场验收单等资料,没有提供上述资料监理不予见证取样;原材料不见证取样就擅自使用的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并在一天内退场,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

7、现场拌制或商品砼施工必须按检验批留置试块并经监理见证现场制作,不按检验批现场见证制作留置砼试块或送检试块、试件不是监理见证取样的原件(弄虚作假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

9、使用商品混凝土须经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三方实地考察供应方后方能使用,私自使用未经业主、监理认可的商品混凝土,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

10、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员(质检员)必须跟班监督,监理在旁站时发现现场无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值班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元。

11、混凝土养护时间必须遵守规范要求,无专人负责、养护天数不够、每天养护遍数不够的(在规定时间内混凝土表面应处于湿润状态),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2、混凝土结构拆模后,必须报监理验收,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由监理和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对存在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要有书面的处理记录资料,严禁不报验擅自处理,否则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存在较多(三处以上)一般缺陷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处;存在严重缺陷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处,并进行返工处理。

13、钢筋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的.、混凝土拆模后没有出现质量缺陷,观感质量较好,外观尺寸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分别对钢筋、混凝土、木工工班各奖励200元/次。

14、资料应与施工同步,整理不到位、不完善、内容错误,经监理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同样问题发生三次以上的、监理通知单未在要求时间内(二天内)回复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5、施工日记必须认真记录,内容真实、完整,不按时记录或内容空虚,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经监理指出后仍不及时改正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次元。

1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确定的变更内容必须及时标注在相应的图纸上,如不标注,乙方应支付500元违约金。

二、进度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六报送本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报送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2、经监理审核确认后的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确需更改应书面报监理批准,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以监理审核批准的工程延期批准表顺延施工进度计划。

3、每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按量完成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基础、主体、竣工节点工期按合同要求完成的,退还周进度违约金,否则不予退还。周进度计划能够按时、按量完成的,每次奖励1000元。

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认为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解决,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未能采取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实际工程进度继续滞后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1、专职安全员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午、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专职安全员应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做好安全日记记录,发现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制止或通知施工负责人安排整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次。

2、安全警示牌、设备机具标牌、料场标牌悬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保持清晰、完整,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少一处乙方应支付100元违约金。

3、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禁止光背,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元/人次。

4、临边防护栏杆搭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建筑物周边的栏杆还应悬挂密目式安全立网,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施工通道口要搭设防护棚,两侧沿栏杆用密目网封闭,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6、预留洞口要有可靠的封盖措施,并应定期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7、脚手架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定期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线路按三相五线制,现场保护零线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现场及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临时配电箱要有支架,固定配电箱要有防护罩且加锁,专人管理;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9、防火设施必须到位,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0、工人宿舍与生产区必须分开,宿舍内不准使用通铺,室内通风、采光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灶、电炉等,否则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1、材料堆场、场区道路每天安排专人清扫、整理,办公室、工人宿舍、厕所要干净整洁,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2、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3、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厕所,安排专人定期清扫,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

14、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生活区应配备开水炉。

15、工人集体食堂要满足相应卫生要求,炊事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16、最高气温在35℃以上要有相应防暑措施,并合理调整作业时间。

四、定期检查制度:

施工单位每月应自行组织1~2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向甲方和监理汇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没有组织检查或没有检查结论汇报材料或事故隐患整改没有做到“三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二)每周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每周日下午例会结束后由监理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进度、质量、安全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

2、检查标准:按照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结合上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进行。

3、检查方法: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在周日监理例会上进行评述,施工单位应定点、定时、定量完成整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三)不定期检查制度。

1、甲方管理部门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抽)查,对于该工程中发生的质量、进度、安全问题以及不听从管理部门指示的,可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2000~50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2、建立值班制度,检查时发现现场无施工管理人员值班到岗,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五、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1、此制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以业主、监理依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签字发出的罚款通知单为准,罚款通知单无需乙方签字即有效。

2、不足之处,在以后的监理例会上逐步完善和调整,监理例会决议的事项及奖惩办法等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业主、监理依据各方签字后的《监理例会纪要》开出的罚款通知单同样无需乙方签字即有效。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以质量树信誉,借信誉拓市场,靠市场增效益,缘效益求发展”,在激烈竞争的市场角逐中,企业才会立于不败之地。把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把名优工程当作市场竞争的法宝,把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内抓现场质量领先,外扩市场名优取胜”,走质量效益型经营战略的道路。抓工程质量必须从施工项目抓起。抓工程质量要实行所有的工程项目覆盖和每一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覆盖。抓项目质量管理包含两个层次:一是企业层次,二是项目层次。

工程质量形成于施工项目,每个施工项目质量的总和代表企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优质名牌工程是企业市场竞争取胜的法宝。也是企业形象的金字招牌,劣质工程损害企业形象,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对企业信誉的影响可以说是“十誉不足,毁一有余”。抓工程质量坚持工程大小一个样,工业民用一个样,重点非重点一个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项目经理是企业在项目上的全权代理人,是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和质量形成过程的总指挥,除应有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外,还应要求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有真正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努力抓好质量管理、创建名牌工程、为企业形象“贴金”。项目班子是履行质量职能的骨干力量,又是执行质量计划实行全过程控制的实际工作者,选配项目班子要注重总体功能。

工程质量的形成受到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技术干部、操作人员、服务人员共同作用,是形成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观点,施工人员应当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预控为主的观念、为用户服务的观念、用数据说话的观念以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质量、成本、工期相结合)综合效益观念。其次是人的技术素质。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应有较强的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的能力;生产人员应有精湛的技术技能、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法制观念;服务人员则应做好技术和生活服务,以出色的工作质量,间接地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容易产生质量问题。通过经常监督检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手段,对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及其所有质量活动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和改进措施,监管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在施工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三检制”和隐蔽验收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都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使施工现场事事、处处、时时、人人都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规程办事,确保质量体系覆盖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才能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质量控制目标是质量控制预期应达到的结果,以及应达到的程度和水平,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实施目标管理可以激发施工人员质量控制积极性、主动性,使关键问题迅速得到解决。质量控制的目标管理应抓住目标制定,目标展开和目标实现三个环节。施工质量目标的制订,应根据企业的质量目标及控制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没有经验的新施工产品、以及用户的意见和特殊的要求等,其中同类工程质量通病是最主要的质量控制目标;目标展开就是目标的分解与落实;目标的实施,中心环节是落实目标责任和实施目标责任。

严格控制建材、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打好工程建设物质基础。要把住“四关”,即采购关、检测关、运输保险关和使用关。挑选那些有一定专业知识,忠于事业、守信的人任采保人员。

优选送货厂家。掌握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国家认证许可、有一定技术和资金保证的供货厂家,选购有产品合格证,有社会信誉的产品,这样既可控制材料质量,又可降低材料成本。针对建材市场产品质量混杂情况,还要对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施工项目所有主材严格按设计要求,应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质保书,对进场材料,除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测外,质保书项目不全的产品,应进行分析、检测、鉴定。不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并且追踪其出处。严格执行建材检测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以确保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确定项目质量目标。一是要满足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二是要满足企业质量计划的要求。首先按照“分项保分部、分部保单位工程”的原则,把质量,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定出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然后针对每个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的难易程度,结合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确定质量管理和监控重点。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写出详细的书面交底和质量保证措施,召集施工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和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做到人人目标明确、职责清楚。针对难点,组织攻关,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施工经验不足的分项工程,还应事先对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试验或做样板确定施工工艺。对质量控制的难点,组织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进行攻关。在施工管理中还要坚持“样板引路”。在样板通过验收确认能达到质量目标和操作工艺要求时,组织施工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使各施工班组不仅有直观的质量标准,而且可以通过“样板示范”,总结操作经验,进一步向班组做较深层次的技术交底,对搞好按照样板质量标准进行跟踪检查验收,严格把关,从而达到质量预控,少走弯路,一次成优。

项目施工高峰期往往是多工种、全方位交叉作业,管理难度。合理安排交叉作业,一是要合理安排工序,解决好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施工质量;二是要合理安排时间和空间,保证各分项工程必要的技术间歇;三是要合理安排人力以保证工期并防止窝工。

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是最终质量的关键。这些部位都是影响观感质量的重要部位,体现施工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的关键部位,做好了能够对整个工程质量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

抓好细部处理,一是要抓好预防预控,即把问题想在前矛盾解决在前。俗话说“编筐织篓全在收口”,最后的交活工序既要保证本工序质量,又要弥补前面工序的不足或缺陷,起到“收口”的作用。

成品保护在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尤为重要,要在一开始就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做好有利于成品保护的交叉作业安排,防止相互破坏或污染,减少翻修或返工损失,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体现了施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上。为了工程质量,应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管理也是生产力”,管理因素在质量控制中举足轻重。建筑工程项目应建立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责任。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全面实施到位管理。在实施全过程管理中首先要根据施工队伍自身情况和工程的特点及质量通病,确定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再结合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攻关措施,明确实施内容、方法和效果。

在实施质量计划和攻关措施中加强质量检查,其结果要定量分析,得出结论。“经验”则加以总结并转化成今后保证质量的“标准”和“制度”,形成新的质保措施;“问题”则要作为以后质量管理的预控目标。

文明施工的建议书

近两年来,城市建设开始进入收获期,一批重大城建项目陆续建成投入使用。我们施工企业,是城市的建设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工程在施工结束后,清场不彻底,给车辆通行带来安全隐患,给市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作为施工企业代表,今天,我们郑重承诺,并向所有施工企业发出倡议:

一、文明施工,从我做起。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进行施工,建筑垃圾专人及时清理,保证施工现场整洁。

二、工完场清,专人检验。工程收尾拆除围挡后,做好清理工作,保证做到不留下一枚钉子,不留下一点垃圾。

三、建立扫地式巡查制。工程结束后,进行精细化扫地式检查,完善工程每一个细节。

细节之中见文明。我们坚信,施工企业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让我们携起手来,让文明施工之花,盛开在每一个工地,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有丰富安全施工管理经验的专职安全员,强化安全施工管理。

3、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冷却塔施工防火制度、等高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管理制度等,指导施工生产按要求进行。并经常性地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电焊工、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均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均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现场所有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安全带。

6、施工现场要设立各种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

7、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经检修保养合格,严禁带故障和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对吊装机具须经安全检查认可后方能投入使用。

8、所有机械设备设专人管理,按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并定期维护检修。传动部位和危险部位须防护装置,各种安全装置必须安全完好。

9、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在多人作业场所或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

10、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施工中严禁吸烟。

11、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严格按批准后临时施工方案进行,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

12、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评比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1.不要随便乱动甲方车间内的电气设备。

2、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现了故障,不能带故障运行,应立即请电工检修,不得私自修理。

3.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4.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排)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时导线要收好,不得在地面上拖动,以免磨损。如果导线被物体压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5.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临时线。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临时线应按安全规定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使用完后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6.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线杆、铁塔、避雷针的周围,以免雷击时电流入地产生跨步电压触电。

7、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时,导线断落点周围10米以内禁止人员入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此时已有人在10米之内,为防跨步电压触电,应用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8.在打扫卫生严禁用水去冲洗电气设施,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施。

1、严格遵守动火证审批制度,必须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2、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不是正式焊工、不准动火操作。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每台塔内必须有水压足够的常备消防水带1条。夜场施工有照明设备。

4、施焊前要做好消防措施。并设专人看护。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消除应采取设接火盘、遮隔浇湿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作业时,要清理或避开空中及地面的可燃物。

5、施焊前,必须先检查机具的安全可靠。如电缆、焊钳的绝缘,电焊机外壳接零等良好。

6、进行高处施焊作业、除应做好脚步手板,防护网等安全措施外,还必须要有监护人或轮换施焊。

7、动火终结时、在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检查是否遗留有火种,电源线是否已拉闸断电,氧气瓶、已炔瓶是否已按规定关闭气阀,并分别存放处理等。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队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待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用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角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未采取有效的施工之前,不准焊、割。

1、患有职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较差、精神不振、酒后等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准登高。

2、作业时衣着要尽量灵便,穿着硬底、带钉、易滑鞋或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3、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无登高作业证不准登高。

4、脚手架、平台、梯子、安全带、安全网、防护板等安全设施不可靠时、不准登高。为了避免意外发生,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5、梯子不准垫高使用。

6、梯子接长使用时,无可靠的连接措施不准登高。

7、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

8、在周边临空、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悬空作业,必须建立牢靠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否则不准施工。

9、梯子无防滑措施不准登高。

10、楼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否则不准登高。

11、高压线旁无特殊情况不准登高。

12、不准采用起重机吊运、攀爬脚手架、攀爬设备等方式登高。

13、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14、不准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15、登高作业时,不准随意向下抛投杂物,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16、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应挂好再作业,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17、遇有六级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准露天登高。

1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19、脚手架上不准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20、登高作业时,传递物件不准抛投。

21、洞口作业时,没有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的不准作业。

22、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不准登高。

2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24、夜间照明不足、无警示灯不准登高。

25、石棉瓦和玻璃钢瓦片上无牢固跳板不准登高。

26、不准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一、电焊机操作安全规程。

1、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4、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5、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二、乙炔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乙炔气瓶在搬运和使用中应严格避免撞击,瓶上必须装有防震橡胶圈。

2、使用乙炔瓶时,不能将瓶内的乙炔气全部用完,以免产生负压,造成空气进入瓶内,最后应剩下不少于1个大气压的乙炔气,并将气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气瓶的瓶阀必须连接可靠,严禁在漏气的状况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触及明火发生爆炸事故。

4、乙炔气瓶在夏季应防止曝晒,使瓶体的表面温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内气体压力急剧增高。气瓶离开焊炬,炉子和其它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气瓶必须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动而倒下引起气瓶爆炸。竖放时,应用铁箍或链条固定好;卧放时,应用垫木垫好,防止滚动。

三、氧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

2、必须可靠连接减压器,皮管及割炬,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注意压力表的读数。

3、开启瓶阀时,人应站在侧面缓慢开启,以防丝扣滑脱而冲击伤人和产生静电火花。

4、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大于98pa)并关紧紧瓶阀,以防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

5、冬季瓶阀、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明火或赤热金属烘干,不准敲打或撞击。可以用热水、蒸气来解冻。

6、若氧气瓶着火,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待火自行熄灭。如邻近其他可燃物起火,应尽快将氧气瓶搬到空旷地点,以防高热影响而爆炸。

7、氧气瓶要禁止敲击、碰撞和沾染油污,瓶体上两只防漏阀应齐、完好。

8、应经常检查减压器的性能是否正常,如发现有漏气或失灵时,应及时更换。

9、瓶帽必须完整无损,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充装完毕后,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均应戴上瓶帽。

10、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与明火的距离不小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晒。

11、氧气瓶应直接使用。

12、氧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烟火。

四、电、气焊工操作规程。

1.焊接及切割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和工作中的有关规定。

2.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3.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焊、割机具的性能和有关电气、防火安全知识以及触电急救常识。

4.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5.作业前必须对焊、割机具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检查,严禁盲目施工。

6.电焊机、电焊变压器的外壳以及开关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7.焊钳(把)及导线的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损坏现象。

8.在金属容器或大口径管道内焊接或切割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除尘的装置,严禁向容器和管道内输入氧气;并做好监护和防触电措施。

9.焊割后的灼热工件不准堆放在电焊(钳)线、焊枪软管旁,也不准将电焊钳、线与焊枪软管绞在一起,以免发生事故。

10.乙炔等燃气和氧气等助燃气体使用中与火源的距离应大于10米。

11.工作中断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先关闭乙炔开关,后关闭氧气开关。

12.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焊、割。

13.工作后应切断电源和气源,清扫工作场地,做到工完场清。

五、手拉葫芦操作安全规程。

1、操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各个部件及零件,包括各个链条的每个链环,情况良好时方可使用。

2、使用时不得超载。

3、起重链条要求垂直悬挂重物。链条各个链环间不得有错钮。

4、拉动手链时,必须使拉链方向与手拉链轮处于同一平面。

5、严禁斜拉,以防卡链。

6、拉动时必须用力平稳,以免跳链或卡链。当发现拉动困难时,要及时检查原因,不要硬拉,更不许增加人力,以免拉断链条或销子。

7、使用三脚架时,三角必须保持相对间距,两脚间应用绳索联系,当联系绳索置于地面时,要注意防止将作业人员绊倒。

8、起重高度不得超过标准值,以防链条拉断销子,造成事故。

六、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规程。

1、手持电动工具不许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2、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经专职电工检验接线是否正确,防止零线与相线接错造成事故。

3、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

4、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

5、使用单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6、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先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7、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不得接长使用,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闸箱。

8、手持电动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当原有插头损坏后,严禁直接将金属丝插入插座。

9、发现手持电动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10、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

11、手持电动工具的旋转部件应有防护装置。

12、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3、手持电动工具严禁超载使用,注意异响和温度过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七、手电钻、冲击钻安全规程。

1、钻卡头应在设备插口上固定牢固,插上电源前应取下钻卡头钥匙。

2、钻孔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止工具过载;突然停止转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3、安装钻头时,不许用锤子或其他金属制品物件敲击,手拿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要一边拉软导线,一边搬动工具,要防止软导线擦破、割破和被轧坏等。

4、较小的工件被钻孔前必须先固定牢固,使工件在钻孔时不随钻头旋转,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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