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感悟(优秀17篇)

时间:2023-12-04 17:20:23 作者:字海

在写读书心得时,我们可以提炼出书中的重点和亮点,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和见解。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分享了一些精彩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读书心得感悟

读经典,品人生。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在书中我们可以获得许多先哲们对人生的思考,对生活的感悟。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在书中我们可以汲取到许多优秀人物身上所富有的正能量,被他们的事迹所感动着、也感染着,就让我们在经典阅读中与主人公一同呼吸、一同感悟,从而引起与笔者的一场共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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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感悟

第一次听说洋葱阅读法是20xx年8月,一位战友点评龚少的作业时提到的。一个月后,我向龚少请教这本书的内容,听了龚少的介绍立即在jd下单,对龚少的信任那是绝对的,谁让龚少是我易效能时间管理的领路人呢?收到书后立即把手上在读的其他书先搁一边,花了一个周末看完了两遍,看完立即趁热打铁输出读书笔记。

这本书告诉我“读书笔记的真正目的是把书中的最精华的东西提炼出来,进行理解和应用”,对照着这句,我之前的7篇读书笔记都不合格,以前只侧重理解,对后续的应用很少关注,从这篇读书笔记起改进。

另外这本书还告诉我“分享的时候要想着怎么把读到的内容解释给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听,让别人能明白”,我试试。

彭小六在两年的时间里,小六凭着对阅读的热爱,实现了从一个程序员到青年畅销书作家的跨界和转变。一开始,他坚持每周读一本书,在“简书”上不断写书评,把个人的阅读书目做输出分享,最后成为大家公认的“简书一哥”,他写出数篇爆款文章,一跃成为热门的畅销书作家。

以前我一般不看畅销书,但近年来似乎有改变。

故事发生在洋葱岛,你是洋葱岛上的一个很有志向、对世界充满好奇的人。在这里,你会看到,原来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精彩:人们每天都能读那么多书,每个人的能力值都非常高,这个世界上还流传着很多传说,那些最厉害的人也可以靠阅读去帮助更多的人。

那么,你能不能做到呢?

带着这种欣喜雀跃和小小的不满足感,开启我们阅读的探索之旅吧。

这本书的结构就是指引你找到一些小伙伴,学习一些技能,组建一支海盗团,然后去新的航海世界里探险。

你会遇到哪些人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我们学习一般有四种途径:人、网、事、书。“书”就是阅读,阅读比其他几种方式都更简单、成本更低,而且阅读的系统化程度很高,随便拿起一本书,作者一定会比较系统地告诉你一些东西,这是书本天生就具备的特性。阅读的本质是在可以利用的时间里,以你自己能理解的程度去学习。

在冒险的第一关,你会遇到你的军师——鹉哥。

问题:

(1)我知道阅读很重要,但是就是不想读。

(2)没有时间阅读。

(3)没有合适的阅读环境。

(4)书本太厚、字太多。

(5)不知道如何挑选适合自己的书。

(6)不知道读书的用途。

(7)读不懂。

(8)记不住。

(9)没法集中注意力。

第一关攻略:

第一,在阅读的时候,时刻关注大脑的偏好:简洁化、结构性强、图像化、奖励自己;

第二,在精力充沛的时间段阅读;

第三,集中注意力,带着目的和问题去阅读;(我会用笔和折页做记号,但还没用过荧光笔,以后可以试试)。

第四,提升专注力,比如阅读的时候使用番茄钟,冥想、跑步等的练习也可以锻炼专注力;

第六,读书要从入门级的书开始,让自己的能力能应对当前的压力,如果觉得《西方哲学史》太难,那就先看《苏菲的世界》;(我想说的是,我当初看《苏菲的世界》就没看懂,那看哪本呢?一下子暴露了自己。)。

第七,养成阅读习惯,如果每天阅读5分钟,1秒钟读10个字,一本书平均7万字,大概23天读完,1年大概可以读16本。(哇!是不是阅读数量还蛮客观的,每天只要5分钟哦。我已经坚持阅读十载,不脸地说自己已经养成习惯。)。

看完了鹉哥给我们的七个建议,接下来,我们进入第二个关卡——章鱼哥。

问题:

(1)每天要学的东西好多、好杂。

(2)公众号很久没有点开了。

(3)囤了很多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听完。

(4)开始不想学习了,太乱了……。

“碎片阅读”实际上就是在碎片化的时间里,以自己碎片化理解的方式去学习碎片化的内容。碎片化阅读的方法可以概括为三个步骤,分别是:提炼、链接和融合。

提炼:就是在练习的时候,选择对我们自己来说觉得重要、有趣、有价值的部分,把它们提炼出来。

链接:就是要跟自己的经验相关联。

融合:通过拆解提炼后的内容,创造属于自己的内容。

看完了章鱼哥讲解的碎片阅读,接下来我们要挑战的是第三个关卡——剑士。

剑士的脾气很火爆,他没有太多的时间,但是他会帮我们快速从一本书中得到想要的东西。如果你想一天读完一本书、一个小时读完一本书,甚至30分钟读完一本书,那么跟着他,我们一起出发吧!

快速阅读的整个流程:

第二步预习,从目录和序言中,让作者这个导游告诉我们这本书是怎么写的,我们应该怎么读。

第三步扫读,快速翻阅,标记重点关键片段。

第四步是重点去找和自己的问题有关联的部分,用九宫格来提取概念。

最后一步复习。

练习快速阅读:先从简单的开始,不能刚上来就挑一本非常专业的书来做练习,而是应该挑一些可以轻松入门的文章或者是一些通用类的书,循序渐进。

提升速度的前提是先把快速阅读的每步都做好,保证从一本书中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以前没练习过快速阅读,本来自以为看书速度已经很快了,有时候一天就能看完一本书,可看完了也就看完了,就像流水一样。关于阅读,多年前看过全球公认的经典《如何阅读一本书》,去年看了拆书帮赵周的《这样读书就够了》,可能书跟其他也类似,就要在合适的时间读合适的书,收获才最大。这本书对我阅读影响最大,这个九宫格对我来说太震撼了,最有用的部分是:“接下来要做”,总结得实在太好了,没有行动,其他啥都是幻想。)。

听完了剑士讲解的快速阅读,接下来我们要挑战的第四个关卡——导航员。

今天我们要跟他学习的是如何做读书卡片和如何写读书笔记。

核心框架是标记——收集——整理——建立图书馆——输出——应用的过程。

这一章对我触动最大的是建立个人“图书馆”和读书笔记的真正目的是把书中最精华的东西提炼出来,进行理解和应用。

在整理和建立自己的图书馆时,要问自己,当下关注了哪些领域?根据这些建立相应的目录。就像建立了一座新的图书馆,每个书架要放什么、贴什么分类的标签,根据这些标签,我们就可以知道一本书应该把它放在哪里。我今年的年度计划中有一项是把家中所有的书建好标签,过去大半年了这个工作还没开始做,得抓紧时间了。我也终于知道印象笔记除了流水的每天晨间日记外还有很多功能,接下来好好把印象笔记用起来。

听完了导航员讲解的碎片阅读,接下来我们要挑战的是第五个关卡——机械师。

快速阅读和碎片阅读的“武器”是刀和剑,那么主题阅读则是机关枪加火箭炮。机械师教给我的主题阅读有三种方式——“碎弹”、“爆破弹”和“核弹”。

第一种“碎弹”——碎片化主题阅读,主要用即刻和云笔记来完成。

第二种“爆破弹”,更多的是对书进行主题阅读,从最开始书单创建之前建立一个简单的认知,到建立书单、快速阅读、扫读、建立框架,到最后基于框架去寻找答案,一套完整的流程。

第三种“核弹”,基于一个主题做长期的计划,进行长期的研究。用你能接触到的所有方法慢慢地一点一点往前推进。

我以前跟很多朋友一样,经常会问朋友:“亲,你给我开一个书单吧。”“亲你给我推荐一些书吧。”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别人推荐的书是基于别人目前的经验和认知下觉得好的书,并不一定适合我,可能太难了。机械师建议我们尝试自己来建立书单,求人不如求己,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如何建立书单?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

1.通过豆瓣读书阅读一些书评,一般来说8分以上的图示内容基本上不会太差;

3.大神自己的平台,如站、公众号和微博等;

4.书的内部链接。例如查理芒格的《穷查理宝典》里就给我们列了很长的书单,告诉我们要建立全方位的知识体系。

我之前没有做过主题阅读,这让我有点豁然开朗的感觉。

听完了机械师讲解的主题阅读,接下来我们要挑战的是第六个关卡——掘金匠人。

快速阅读可以提高阅读的速度,主题阅读可以提升阅读的广度,深度阅读就是要升级我们的视角和看问题的能力。某个知识点被我们不断地应用,不断地掌握,不断地去做分享,这种反复的过程就会让我们对这个知识理解得越来越透彻,掌握得越来越牢固。

深度阅读的前提是至少对某个知识有足够的了解。

深度阅读的误区:深度阅读不是把一本书从头读到尾,也不是要记住所有的东西,更不是所有的经典都适合深度阅读——深度阅读的内核在于理解。(是不是可以加一个以及理解后的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应用?我至今未进行过深度阅读,更谈不上充分应用,这点要大大加强。)。

阅读变现,就是把一本书变成一节课,或者把一本书变成工作、生活中可以实际运用的能力,既提高了我们学以致用的能力,而且学会之后还可以教给其他人。我觉得叶武滨老师就是一个把时间管理主题深度阅读后,不仅自己能够学以致用,还教给了海内外千千万万的人摆脱忙茫盲的最好典范。

没有人会告诉你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只有自己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人无数,名师指路,自己开悟,你才有机会知道答案。

飘读书心得感悟

该叫时就好好叫出来,不要去掩饰,一个人固守着一些规矩,显得做作。纷乱的年代,那么坚强、勇敢的心。如果以前拥有过无限美好的一切,当一切化为曾经,要去接受事实。一个人每天来来回回、日日夜夜碌碌无为,无精打采。只会把你继续抛在一边。为了得到生活的眷顾,把心换个环境,从此去继续为像以前那样无忧无虑的生活去搏,慢慢靠近幸福。

当周围需要照顾时,不要胆怯,主动挑起担子,当家的主人。大家需要你,也许你什么都不知道,但是要冷静去安排。只有自己勇敢、坚强,才能让大家感到依靠。

依恋赤脚在清澈的湖水中摆动、依恋喷香的丰盛、依恋被捧的骄傲……当一切成为奢侈品时,要主动去承担,别人都看着你,希望从你那里得到安慰。

有时希望一个强有力的肩膀来帮忙承担一下,但是有时只得自己去面对。单调为一件事去搏,看着一天天好转,眼前的一切不怎么昏暗。出现另外的景象。

读书感悟心得

离开部门领导岗位后,没了没完没了的材料,没了没黑没白的操劳,没了事与愿违的烦恼,每天也不用再按时按点奔波在“两点一线”(家庭-单位)之间,时间成了奢侈品,可以随手拈来,还能自由支配。于是呼:无官一身轻的感觉真好。

未到退休先下岗,剩下时光咋打发?学点知识吧,还有啥用?工作了几十年,在部队当过秘书,写过材料,受过嘉奖,立过三等功;在地方编过刊物,当过宣传部长,吹拉弹唱,打球照相,样样都会,还不是照样要退下来吗?不读点书吧,大脑就会生锈,我这架50年代出厂的老机器还怎么转动?不能每天总是骂娘,厌世不公,怨天忧人,把不如意的事情全部归咎于客观。这样性情就会孤僻,失去朋友,得老年痴呆症,走进与世隔绝的死胡同。在这人生的岔路口上,最终还是读书帮我解除了困惑,找到了路标。

书是解除困惑的灵丹妙药,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因为书中有知识,有做人的道理,有精彩的故事,有大自然的奥秘,有生活中的趣事,有强身健体的常识,还有幽默、笑话、漫画、脑筋急转弯,等等。每当看到这些,我总是爱不释手,废寝忘食。尤其是近年来时间充裕后,读书的兴趣反倒更浓了。于是,我时常与书为伴,广览博采,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见书就读,边读边悟,大大丰富了自己的知识量;天天早上读晨报,每天晚上看新闻,这一习惯性动作不仅使自己的耳目更加聪慧了,而且进一步佐证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道理。读书使人聪明,厌学使人愚昧。多读书,通古今,读好书,通四方,好读书,精神爽,不读书,肚子涨,尤其是在信息灵通的当今社会,有些事情甚至是可以未卜先知的。这是我最深的读书感悟。

因为书中有黄金,有经商门道,有指路灯塔,有进步阶梯,有你需要的一切东西,只要喜欢就可以去淘。在我看来,书柜就是银行,藏书就是储蓄,读书就是存钱。它不仅仅是保存几本书籍而已,完全是知识的储备。不管在什么时候,无论你需要什么或者需要多少,都可以随时从中提取。我的一位朋友,研究生学历,93年弃医经商,现在资产过亿,除了自身天赋外,就是因为他读书多,通天下,能说会道,有丰富的知识和会经营的秘诀,才使他把蛋糕越做越大。我没有经商的天赋,也不喜欢经商,但我喜欢保存书籍,不管精装、简装、线装,散文、诗歌、故事,只要是读物,哪怕一本小册子,都喜欢收集。这些都为我写作能力的提高提供了难得的帮助。总之,只要与书为师,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学以致用,就能获得物质与精神的双丰收。

因为书中有文章,有遣词造句,有写作常识,有说话技巧,有名篇警句,它不仅能教你怎样写文章,还能够告诉你怎样写好文章。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能吟。书读得多了自然就能写出文章来,从古到今,比比皆是。有些人没有上过大学,却能写出很好的文章,就是因为他读书多、练笔多。同样是读书之人,有的没进过学堂,就靠自学,最后却无师自通,成了笔杆子;有的起早贪黑,没少受罪,结果还是个生葫芦。会读读门道,不会读读热闹,说得就是这个道理。我喜欢琢磨,一篇好的文章,不只是对它的内容感兴趣,重要的是要研究它写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写?我喜欢评论,经常对一篇文章说长道短,指手画脚,挑点毛病。我喜欢摘抄,凡是妙笔之处,都要记录下来,随时做好备份。我喜欢聊天,经常于文人墨客在一起谈天说地,以从中受到教益。我喜欢舞文弄墨,经常在茶余饭后弄个豆腐块,写个小文章等等,这些都为我写作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好记性不如懒笔头”,“学知识就是为了用”。这是我的口头禅,也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因为书中有礼仪,有文明标准,有道德要求,有法律规定,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是文明之国,礼仪之邦,老祖宗早就立下了许多规矩,这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必须知道和遵守的行为准则。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高低,不在于统治者制定了多少条条框框,关键看它的教育是否成功,民众是否知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书怎能达理,不知道怎么执行,只有懂法才能守法。上下五千年,《道德经》、《三字经》、《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许许多多道德规范的制定与发展,《孔融让梨》、《劈山救母》等许许多多孝老爱亲的动人事迹,还有那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风气,启迪了一代又一代人中国人的心智,激励着中华民族的每个公民,从而使得我们的民风更加淳朴,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安居乐业。打记事以来,我一直按照老祖宗“学而时习之”的遗训,经常温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位卑未敢忘忧国,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责任,百善孝为先,万事和为贵,不断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努力为中华民族的美德而读书,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读书,力争使其融会贯通,与时俱进。

因为书中有健康,有体育锻炼的要领,有心理疾病的咨询,有美味佳肴的制作,还有吃喝拉撒睡的注意事项等等,可以说是应有尽有。这两年,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以往不知道的现在不仅知道而且学会了,感觉自己一下聪明了许多,真的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了。比如做饭,过去知之不多,如今不敢说做得多好,蒸煮煎炒起码都会,大部分是看着书比葫芦画瓢的,时间久了,就能生出巧来;又如患了疾病,怎么求医,怎么治疗,怎样护理,应该注意什么,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跌打损伤、头痛脑热的治疗方法,都是从书本里学到的。再就是体育锻炼,从书中得知它是人生的基本功、必修课,再忙都要坚持。如今我主要锻炼项目是爬山,基本做到了每周一次雷打不动,刮风下雨雷打不动。

除此之外,读书还能修身养性,活跃思维,使人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找到好工作,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等等。

读书无限好,吾已到黄昏;劝君多读书,等于储黄金。

读书心得感悟

我这段时间很闲,上班浑浑噩噩无所事事,所以打游戏打得凶,读书也读得很凶。昨天半夜洗完澡,套件卫衣光着脚在厨房里读一本《伍迪艾伦谈话录》。冬天铝合金窗框的密封不好,于是这座城市里著名的风就在那狭小的缝隙中穿梭,吱吱作响。我把窗户往一起推了推,街对面的屋檐上还有残留的雪,红白相间,像还没开煎的五花肉,看起来很舒服。这本书是翔宇送我的,很沉,我不得不把它放在膝盖上,然后腿蜷曲起来搁在餐椅上,冻得瑟瑟发斗殴。

我喜欢在寒冷的环境里阅读,因为它能让我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从而肆无忌惮地把注意力集中在文字上。如果靠在床头,躺在昏暗的灯光下,十分钟后一定会恍惚睡去。这是一个很尴尬的现实,大学的时候我可以通宵看小说不睡觉,可三十虚岁往后初老的表现忽然变得特别明显。比如有时候读书读到一半的时候我会忽然神飞天外,想一些毫无相干且无意义的事情,半分钟之后又恢复正常,于是翻回到前一页重看。或者在读一段精彩段落的时候毫无征兆地睡过去。

最可怕的是在有些午后和夜里,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老年痴呆患者一样,毫无睡意但却神志不清。

这本《伍迪艾伦谈话录》每天晚上我都会读几页。伍迪艾伦是我最喜欢的美国导演之一,我看过他二十一世纪后拍的大部分电影,特别喜欢欧洲三部曲和《赛末点》。有时候我觉得这本书需要硬着头皮看下去,因为他们谈的很多电影我都没有看过,而我又懒得去恶补这些片子,何况大多数网上也没有资源,有资源也不清楚。

我一直觉得,读书就是一种简单的消遣。所以这样的阅读让我稍稍觉得有点不适。

当然这本书也有许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伍迪艾伦谈他寻找思路的方法;对电影剧本和电影演员的看法;对于创作的态度;对哲学的认识;以及在酒店的便笺上写段子的趣事等等。这些读起来都很有意思,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他在和采访者谈话的时候飞快的语速和跳动的眉毛。他的谈话最大的好处是简单不晦涩。作为一个风格如此突出的导演,他并没有那种欧美导演习惯性的长篇大论、深不可测或者不知所云,取而代之的是自然和率性。当然,这可能也是这本书比较畅销的原因,现在的人们都喜欢接地气的东西,哪怕是看上去高深莫测的文化访谈录。

所以伍迪艾伦本身就是一个类型化的存在。包括电影的风格、说话的风格等等,喜欢他的人读了会更喜欢,路人读了没准会转粉,至于不喜欢的人读了我就不知道了。

等等。真的会有人不喜欢人畜无害的伍迪艾伦么?

我上班有大把空闲时间。于是这段时间我读完了茨威格的《昨日的世界》。

我以前大概是没有读过茨威格的。又或许是高中时候读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总之完全没有印象。《昨日的世界》这本书刚开始读的时候很艰辛,毕竟逐一了解哪怕是简单知晓他所推崇的那些不为人熟知的德语系作家,是一件非常令人头疼的事。但读进去之后,我就入迷了。在我的阅读经历中,我认为茨威格是一个非常正统的创作者,不像毛姆或者菲茨杰拉德那样取巧。我从未见过一个作家能够如此态度诚恳地把文字上的拘谨同感情上的热忱结合得天衣无缝。那种文字里沉蕴内敛的贵族气实在是令人陶醉。他不仅对罗曼罗兰、霍夫曼斯塔尔这些等他欣赏的作家丝毫不吝使用最华丽的言辞赞美,而对那些持保留意见的作家,他也抱着极其宽容的态度予以肯定。

我特别讨厌现在所有的畅销书作家,写小说的,写散文的、写评论的,都在文字上急不可耐地表现出一种掩藏不住的功利心,用争吵、魔幻、夸张写法和敏感题材来迎合这个时代的浮躁。而他的文字干净、洗练、谦逊、自省,有的时候甚至让人觉得跳上了《午夜巴黎》里的马车,迷失在维也纳的古朴的街道上和彬彬有礼的剧院里。然而,这种代入却又丝毫不让人感到喧嚣。他沉静而四平八稳地讲述,把一个作家视野下的世界如同羊皮纸卷轴一样缓缓展开。在其中,即使是最残酷的战争,也能让我们沉下心来慢慢阅读。不得不说,《昨日的世界》字里行间都能够看出茨威格对于文学和戏剧的如痴热爱,这种热爱是纯乎自然的,是不可逆转的,是深入骨髓的。茨威格确实是一个可以用文字影响读者的人,是世界文学史上秀丽的一道峰峦。而至于是不是能间接影响世界或者政治,抱歉,我对这个没有兴趣。

前段时间我包里还一直装着一本《民国太太的厨房》。去年夏天在北京买的,春节假期结束之前我就读完了。挺有意思的一本书。我有个糟糕的好习惯,就是特别喜欢在吃饭的时候读那些写美食或者狩猎、宴饮、名人轶事之类的文章,而这本书我是连着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一起看的,大多数时候都是一手执书,一手捏食物,翻开食欲大振,合上怅然若失。

春节期间我又重新读了一遍《雪国》。确定了它并不是很对我的口味,不过它的第一句是我读过的最精彩的'小说开头,没有之一。

“穿过界县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夜空下一片白茫茫。火车在信号所前停了下来。”

读书心得感悟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好书伴我成长”。

面前打开了一扇窗,让我看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题记。

童年时朝气蓬勃的季节,稚嫩的心总会编织最纯真的梦。而书籍,便是梦的翅膀。或许是家庭环境的影响吧——妈妈是幼儿教师,总会给我一些插图故事书看。精美的图画,活泼的语言,仿佛是一股魔力,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每天都眼巴巴的盼望妈妈给我带回书来看,一拿到书我就像饥饿的人看到美味的食物一样猛扑上去“品尝”一番。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书也越发的渴望,不断地让妈妈购买儿童读物,《白雪公主》中的白雪公主让我惊羡,《小美人鱼》中的小美人鱼让我感动,《丑小鸭》中那坚强的小鸭子又让我肃然起敬。读书时,我就是书中的主人公,随着他们一起笑,一起哭,品味生活的酸甜苦辣。

到了小学,学校的图书室让我找到了宝藏,中外名着让我大开眼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难忘,保尔那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使我发愤图强,成绩一路上升。是保尔,让我如此自信;是保尔,让我如此顽强;是保尔,让我积极向上。

尤其到了初中,我更是陷在书海中不可自拔。在家里,房间的床头柜摆满了书,书桌上堆满了数,床上的书都建成“埃菲尔铁塔”呢!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精神世界,更是让我充满了自豪感。

记得有一次,老师问全班同学,有没有人读过《爱的教育》并且能复述下来,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小声嘀咕,在他们惊诧的目光中,我骄傲的举起了手,讲完之后,老师的目光充满了赞赏,这让毫不起眼的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儿。看的书多,自然写起文章来行云流水,每每自己的作文被当作例文在全班诵读的时候,心里就会涌起一股无法言喻的自豪感来。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没错,读一本好书可以使我们从智者的叮咛中顿悟人生的真谛,从伟人的记录中感悟高尚的情怀,从英雄的事迹中找到无穷的力量,我们无法丈量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拓宽生命的宽度,而读书,就是拓宽的好方法!

读书,让我健康成长;读书,使我更加成熟,因而我的生活因读书变得更加的绚丽多彩!

书山有路书香使人醉,学海无涯读书更志明。让我们一起畅游书海,陶冶情操,与书同行,共同铸就精彩人生!

谢谢大家!

读书心得感悟

在《演讲中最重要的事》一书中,第一章的部分是“说的艺术”。主要讲解了如何完善你的演讲稿,以及在演讲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第二部分的内容,是关于图表——如何有效地设计ppt。

第二部分:图标。

1.“把ppt文档设计成只有标题的一页,让听众瞟一眼就可以理解。”

(这部分作者认为“少即是多”,当你做一页ppt在屏幕上播放的时候,观众的关注点一定会在ppt上,图片信息量越大,吸引观众的时间越长。应该用最简单的标题,让观众一目了然,将注意力尽快转移到演讲者本身。)。

2.“图片可不是随意安排的!根据展示内容的不同,并依据享有的移动通常产生正面感知的规律仔细设计,充实,放置你的演讲图表。”

(作者说,“向左滑动”,或是“从右侧滑出”这种效果,在当你想传递一个负面,否定性信息,比如竞品的不足之时,可以使用这种效果。)。

3.“每当单击鼠标时,一定要去看看你的屏幕。”

(这部分作者先提到了一个“误导”——有人认为,如果你在演讲中去看演示文稿,好像显得你准备不足或者自信不足。其实不然。

本书的译者在备注里提到,如果你一直看观众,但观众又有ppt需要看,那么更多情况下,观众会很自然地选择只看ppt。

因此在每一次翻页的时候,回头看看你的ppt,使得你和观众之间达到很多同步,引导你的观众什么时候该去看,什么时候不去看,这才是驾驭ppt最好的方法。)。

4.“让人生厌的ppt越少越好。”

(在本书中,作者提示——不要认为ppt的功能跟word一样,更不要提前在ppt里面剧透你讲话的内容。你演讲的内容应该是通过口述表达出来的,读书笔记而不是靠文字写出来的。一旦ppt的功能被放大,就会让人筋疲力尽,说白了就是看不过来,让人生厌。可以利用“项目符号”与“条形图”来优化图表设计风格。也能让观众们的眼球省力一些。)。

5.“站着说几遍你自己创作的演讲内容,这样在真正重要的演讲时刻,你才会得心应手,而不用期待着听众们给予包容了!”

(这一部分内容,本书的翻译在备注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建议——“多做练习,哪怕没有人听,也要真正大声地讲出来。当你能够做到把空气当听众的时候,你自然可以把听众当空气。”)。

6.”最简洁的设计也要配合着演讲者清晰和连贯的叙述。”

(作者说ppt要充满活力,不能全是数据。可以通过图表,拓展标题,引导,释义等方式来使内容简洁。

但不管怎么简洁,重要的都是演讲者的思路和叙述风格,不要总是用“现在我要说说”这种传统又生硬的过渡,译者更是在备注里注明,类似于“接下来我们看下一张ppt”这类的过渡,属于严重依赖ppt,是三流演讲者的标志。)。

至于如何生动地过渡,以及给听众传递信息,我们在第三部分——“传递的技巧”中继续挖掘作者给我们的提示。

你的演讲准备的如何啦?

读书心得及感悟

最初听到这个书名,会让人觉得是科幻小说,但其实并不是。大量的论据证明,作者书写的未来离我们其实并不遥远,科技已经拥有足够的力量,使得改变未来走向具有可能性。尽管作者描述的就是现实,但听起来可能非常刺耳,令人无法面对这一切,但实际上那些科技巨头正在做的事情正如描述。这本书的风格与《人类简史》一脉相承,实际上是可以说对《人类简史》的延续,但是读完这本书,才可以说是体会了赫拉利的思想和愿望(诉求)。天才的作者总是能够从一种极致宏观的角度对最复杂的问题抽丝剥茧,宏观、宏观、再宏观,不单要见树木,还要见森林。(颠覆你的思考方式)。

赫拉利通过将人类与动物比较,证明人并不那么神圣,要心存敬畏,体现了赫拉利一种博爱的境界,实际上他并不止爱动物,他更爱人类。全书有对现实与未来本质的揭露,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无法想象,但其中更有对人类发展进程的深刻反思,对现代人类深深的关爱,对人类命运、前途、未来的思考与担忧,内含一种批判哲学。梭罗的《瓦尔登湖》也带给人相似的体验和感觉,但梭罗的年代背景吃亏,所以梭罗只能去追求回到相对原始的生活方式,尽管他们的批判有着类似之处。但生活在现代的赫拉利显然更接地气,更接近现实,也拥有更多的材料可以引用。(感)。

科技不断追求更先进的医疗技术、去探索人类的基因,无非想让人类活的更健康、生命延续更长,说人类追求长生不死也不为过;人类通过不断地经济增长来满足人不断增长的欲望和需求,满足人的欲望和需求是为了让人幸福快乐也不为过;人类通过科技获得不断改进的自己的身体和智力,通过生物科技、交通工具、通信技术、互联网、人工智能不断的获取强大的力量,实际上已经获取了以前神才拥有的力量,而且科技的脚步并未停下,人类甚至可以获得比“神”更强大的力量,说是化身为神,获取如神一般的力量其实也不为过。(人类新议题)。

现代人其过得很辛苦,每个人都背负压力,但是可能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明白压力来自何处,但这本书给出了答案,那就是这个时代的趋势,从目前为止,并未看到这个趋势有被逆转的可能。其实每个人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早已签订一份“现代”契约,所有人都身处洪流之中(想要不被淘汰只有一条路:一辈子不断学习,不断打造全新的自己)。只要经济增长,就可以满足更多的欲望和需求,就需要更加细致的分工,需要更多的人才,需要更先进的科技,需要每一个人去充当促进这个世界加速运转的“芯片”,借此来促进经济增长。(现代契约)。

科技公司太过强大,拥有强大的资本力量,拥有最强大的科研团队,看起来异想天开,但那些曾经我们以为的“异想天开”一步一步走进现实,令我们不得不去相信科技改变未来的现实。人类的未来究竟会被人工智能(算法)统治;还是说一小部分人进化为“超人(智神)”,这一小部分人不仅从物质、精神上超越普通人,竟然从生物上(更长的生命、更健康的身体、更高的智商)开始大幅度拉开和普通人的距离,人类从生物上开始划分阶层,智人被“智神”统治;又或者权力到最后直接交给数据主义,人只不过是数据的生产者或者人仅仅是个数据;也有可能这都不会发生,所有的可能性都是可能性,但是当它发生也不要太惊讶,人类同样也有很多方式来避免失去控制权。(智人失去控制权)。

读书心得及感悟

第一次听说洋葱阅读法是20xx年8月,一位战友点评龚少的作业时提到的。一个月后,我向龚少请教这本书的内容,听了龚少的介绍立即在jd下单,对龚少的信任那是绝对的,谁让龚少是我易效能时间管理的领路人呢?收到书后立即把手上在读的其他书先搁一边,花了一个周末看完了两遍,看完立即趁热打铁输出读书笔记。

这本书告诉我“读书笔记的真正目的是把书中的最精华的东西提炼出来,进行理解和应用”,对照着这句,我之前的7篇读书笔记都不合格,以前只侧重理解,对后续的应用很少关注,从这篇读书笔记起改进。

另外这本书还告诉我“分享的时候要想着怎么把读到的内容解释给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听,让别人能明白”,我试试。

彭小六在两年的时间里,小六凭着对阅读的热爱,实现了从一个程序员到青年畅销书作家的跨界和转变。一开始,他坚持每周读一本书,在“简书”上不断写书评,把个人的阅读书目做输出分享,最后成为大家公认的“简书一哥”,他写出数篇爆款文章,一跃成为热门的畅销书作家。

以前我一般不看畅销书,但近年来似乎有改变。

故事发生在洋葱岛,你是洋葱岛上的一个很有志向、对世界充满好奇的人。在这里,你会看到,原来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精彩:人们每天都能读那么多书,每个人的能力值都非常高,这个世界上还流传着很多传说,那些最厉害的人也可以靠阅读去帮助更多的人。

那么,你能不能做到呢?

带着这种欣喜雀跃和小小的不满足感,开启我们阅读的探索之旅吧。

这本书的结构就是指引你找到一些小伙伴,学习一些技能,组建一支海盗团,然后去新的航海世界里探险。

你会遇到哪些人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读书心得及感悟

即将回家,挑灯夜读《浮生梦》,完了《浮生梦》。而我听到所有的关于公务员的好处,核心就是:徇私。

阅读是一种手段,可以接触到文化。读书的导向作用,人物角色的切换作用,往往能提供多方面的思考方式,帮助建立起同理心,生活要通过时间教会你的东西,便可通过阅读解决。

当别人的思想通过纸上的汉字化解在你脑子里的时候,传播就已经完成。完成了类似一代人的繁衍。当然,这种传播只是一种形式,还有其他的很多形式。

所以每一个时代才会有相同的人,相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人。

这时候的人除了是动物。就是知识的结合体。那些知识也会从你的言行举止或者文章中流到别人的脑中去,你充当了传教士的角色,完成了一次文化复制。

而经典作品,就是这种待传播文化的源头。源头的东西太过原始,所以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林黛玉,而重点在于都是林黛玉而非别人。只是每个人看到了林黛玉的不一样的面而已。知识的储备,就是你的脑海有多少知识的殖民地,显然,殖民地越多,你越聪明。

这本书来自去年七月份的跳蚤市场,封皮写的是爱情,所以久久没有阅读,你知道吧,单身狗总是会避免接触到这类东西。不过该来的总是会来,所以四天前的下午,我打开了包装。

外国作家的作品读来总有相似的环境,一开篇的村镇描写,和脑子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环境颇为相似,如果我是导演要拍这两部电影,可能会在同一个地方取景。还有那可以忽略的众多复杂关系,谁是谁的教父,谁又收养了谁。

前文饱满的铺垫使得后面的转变来的容易,就像梦一样,可以称得上神奇。像是没有读懂这本书,还有书里的人。不过显然,因为他爱她,他变成了一个愚蠢又聪明的人。

我不相信人物,我只相信故事,还有故事里面的爱情。我没有怀疑过菲利普和瑞秋的爱情,也没有怀疑安布卢斯和瑞秋的爱情,我怀疑的是爱情本身。读后感·故事情节跌宕,从16章开始转折,只是转折的还不明显,从一开始你就知道剧情会反转,而每一次的描写你都感觉要转折了,就是没转。作者可真是好耐心,甚至有点拖拉,但是转起来却不拖泥带水,把读者扔到一个无助的境地。

环境的描写也凸显着情节的发展,阳光明媚,狂风大作,风平浪静。就像古代诗人们总喜欢借景抒情。一开始我并不想将这本书推荐给女孩子,可是作者本身就是女孩子呀。

飘读书心得感悟

摘不到的星星总是最亮的,溜掉的小鱼总是最可爱的,错过的电影总是最好看的,失去的情人是最深爱的。我们总是在失去与追回中循环往复,总是天真的以为丢失的东西会找回来,离开的人会回头。

最近,新型冠状肺炎阻挡了我们走亲访友的道路,阻碍了我们欣赏大自然的视野,但是“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于是,我又重新读了一遍我高一曾经读过的书《飘》。

一位乱世佳人的传奇人生历程,一部美国内战时期的史诗著作。小说以佐治亚洲农场主之女斯嘉丽为核心人物,通过几个家族的兴衰遍变化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各州的社会现实。小说洋洋洒洒,气势恢宏,可谓一幅大气磅礴又不失浪漫温情的历史和社会画卷。

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是一位美国现代著名女作家,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南北战争,那场长达四年的惨烈内战让她产生了强烈的创作激情,最终于1926年写就了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飘》。

书中的主人公斯嘉丽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对于她我是多少有点讨厌的,但又很佩服她的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但又讨厌她对待爱情时的态度,她的一生中总共出现了两个男人,而她都不了解这两个男人。她以前喜欢的是她认为的艾希礼,为了追求那个她不了解的艾希礼,伤害了她的丈夫瑞德,她的“闺蜜”梅兰,让他们四个人处于一种尴尬的地步,在斯嘉丽的执迷不悟中,她无形中将她的丈夫越推越远,而斯嘉丽的爱面子,她的执着,她的坚强也给了瑞德了一个错误的信息,所以在后来斯嘉丽发现自己深爱着她的丈夫瑞德时,瑞德已经兴味索然,已经疲惫不堪。

我觉得斯嘉丽就是一个单纯而又天真的孩子,她对她所爱的东西异常的执着,她就像一个手拿棒棒糖的孩子一旦拿到手就不肯松开,但是她又对那些爱她的人异常的冷酷,正如瑞德在文章最后说到:“你对你爱的人太冷酷了,你把鞭子无情的甩到爱你的人身上。”“斯嘉丽你一给我机会,我就会好好爱你,用尽一切办法爱你。但我不能让你把我对你的爱当作折磨我的工具。”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谁又不是矛盾体呢·在她的一生中,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难而上,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当,可当她面对爱时,起初,她选择逃避现实,当她终于认清自己的内心,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文章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我们应该像斯嘉丽一样,在面对困难时不要放弃,不要灰心,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读书心得及感悟

书香君近期拜读了《海洋与文明》这部历史著作。本书从海洋的视角出发,重新讲述世界历史,揭示人们如何通过海洋、河流与湖泊进行交流与互动,以及交换和传播商品、物产与文化。本书旨在揭示,各个人群、民族、国家与文明通过全球范围内的水路通道,在塑造自身文明的同时也在塑造着历史。作者展现了文明的兴衰与海洋之间的联系,引人入胜地叙述了人类航海事业的发展历程,谱写出一部关于航海者的史诗。

《海洋与文明》,揭开了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从刳木为舟到巍峨战船,从鼓帆助推到钢铁巨轮,船的历史在改变,人类迈向海洋的脚步也在不断加快。航海远征,造船为先。作为一部69万字的煌煌大作,《海洋与文明》必然要展示造船术的发展,但这部分内容并不是作为专题呈现的,而是打散了分布在各个时代的历史进程之中,伴随欧洲的军事步伐和政治版图的扩张,《海洋与文明》的主题仍然是与海洋有关的历史风云。佩恩的海洋史观是美式思维的,浸润在《文明与海洋》里的中心思想,是来自马汉的“海权论”。

如果说生命的过程是一次轮回,也许人类的文明史也将走向相同的宿命。水域孕育人类的先祖,从某种角度讲,这些孕育人类文明的水域是海洋的一种延伸,走向海洋是人类宿命般的必然。只是这种必然在今天回望,充满着一种沧桑与感慨,因为在人类的发展历史中,海洋仿佛陆地中心论旁一直静默的那抹蔚蓝,人们并未对其有着足够高度的认识,虽然这一路走来,海洋对于人类有着异乎寻常的意义,虽然人类在不知不觉中曾经创造过和正在创造着伟大的海洋文明。

《海洋与文明》是林肯?佩恩第一次明确地从一直以来的海洋史研究迈向了海洋文明史构建的新维度。林肯?佩恩作为美国著名的海洋史学者,其海洋史研究的着眼点是在海洋文明方面,“海洋史研究的前提,是通过研究发生在海上或与海洋相关的事件,为研究人类事物提供一种独特的视角”。而这些“相关的事件”则是一个融合着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科技、战争、艺术等多个维度的综合体,即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文明综合体”。

《海洋与文明》从船舶制造、海上贸易、海洋探险、人类迁徙、海军战争等诸多主题切入,用一种涵盖着历史、科学、政治、经济、社会、艺术、宗教、语言、法律等学科的“上帝视角”阐明这样一个简单却一直被忽略的事实:海洋史是世界史的一个分支,海洋史从本质上说就是海洋文明史。这显然是带有着林肯?佩恩特点的撰写方式,因为《海洋与文明》的构想,形成于写作《世界船舶》之际。

读书心得及感悟

:对诗词的鉴赏方面,我是一个很放诞纵情的人,所以很喜欢李白多于杜甫。喜欢太白诗中磅礴的仙气,纵心任情的姿态,意境高远而不冷僻,远非晚唐贾岛孟郊之类的苦吟诗人可以企及。太白是盛唐的风光绝盛,杜甫也高绝,奈何盛境以后的人,再雄浑也透着·凌乱后萧条。

就为这个,我特地爬回书堆里看了孟浩然的诗。对他的诗本就有印象,他的诗那样亲切,原就本不是生疏冷疏的。此番有了名师的点拨,再加上此时心境已不同少年时。再看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之类的句子,真是别有感触。

这几个平淡无奇的句子,描摹细致,意境深远。字字惊心动魄,又是那样的直白轻率。

:作者对古代文人名诗有一定研究,喜爱李白多于杜甫,说明作者是喜爱仙人气息,磅礴意境的。杜甫成就也是极大的,是被称为诗史,作者觉得世人大可学社工部的沉郁工整,李太白的神韵是学不来的。

李白喜欢孟浩然,亲切地称其为“孟夫子”,对孟浩然有仰慕之意,作者也称赏孟夫子,让作者想起了他的风仪,不自觉地进入书海去看他的诗,还真有点感触。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的诗有风景,孟浩然诗中有气象,李白学了孟夫子,比其诗更高妙些,李白又见老夫子,又不由自主地变得更尊敬,又为其·折服,又谦逊起来,孟夫子少好节义,喜欢振人患难,因此而又更尊敬些。李白酒喝的多,杜甫酒少,作者觉得与这有关,所以李白更胜杜甫一成,又会觉得李白不同于常人,是名副其实的诗仙啊!

飘读书心得感悟

"tomorrowisanotherday。"第一次看到这句经典英文不知是何时,只记得它一下子攫住了我的心。此后,每当我感到绝望无助的时候,我都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这句话,助我走过了许多坎坷道路,可是自己却一直不知它的出处。不经意间看到了《乱世佳人》的片段,影片的最后思嘉倚着门,绝望而无助,但是痛定思痛之后她用倔强而又坚毅的表情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出于对经典的好奇,一口气看完了《飘》。

很厚的一本书,分为上下两册,刚开始看的时候都怀疑自己是否能看到最后,但是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吸引着我。

我想,没有多少人会喜欢思嘉,我自己也不那么喜欢这个人物,但是却不得不打心底里佩服这个倔强坚毅的女子。当思嘉还是个大小姐的时候,所思所想是如何让自己更具魅力,如何让自己在男性中更受欢迎,与一般的大小姐唯一不同的就是她做的很成功。但是战争的爆发以及家庭的变故却使她不得不去面对一系列远远超出一个女人能承担的灾难。我记得思嘉为了坚守自己的财产开枪打死了一个北佬后的镇定,也记得逃亡路上白瑞德离去时她的那一巴掌有多么响亮;我能想象在塔拉为了维持生计她亲自去地里摘棉花时太阳的毒辣,也能想象什么都不会的她给媚兰接生时的困难重重……面对困境,面对她无法接受的残酷现实,她都告诉自己:我现在不去想这些。思嘉不去想处境有多么多么的艰难,面对困境,她只去想自己能做的事情和自己应该去做的事情,然后抓住每一次翻身的机会,拼命地向光明的方向爬去。纵然脚下是悬崖万丈,但还是走过了那条窄窄的独木桥。

思嘉是自信的,虽然她并不是城里长得最美的,但因为她的自信却是追随者最多的。面对困难,她表现出来的是惊人的勇气。我眼中的思嘉,无所畏惧,一心只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

也许思嘉过于现实。本来就是一个自私的人,加上战争的摧残,使本来就自私的她更加热衷于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战争年代,思嘉撑起了已经破碎不堪的家。她日夜操劳,却食不果腹,常常在夜里被饿醒。尝尽了饥饿的滋味,她发誓不让自己再挨饿。之后的所作所为,包括抢走她妹妹的情人等难以让人接受的做法,都是为了达到她的目的。生在和平的年代,我不知道战争在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但是我理解一个人为了生存不择手段。人毕竟也是动物,也是生活在充满竞争的世界里的动物,一旦食不果腹,必定饥不择食,不择手段。

我不能理解思嘉的爱情,毕竟我经历的感情不多,毕竟感情是很难说清楚的。只能说人总是从不成熟走向成熟,而只有成熟之后才能明白自己的感情。白瑞德最终还是离开思嘉了,不是不爱,而是对爱已经彻底绝望了。也许思嘉过于倔强,终使她本该幸福美满的婚姻因充满了误会而支离破碎。思嘉就是思嘉,即使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她也坚信自己一定能把他“搞回来”。

我常常想,为什么很多读者都不喜欢思嘉?也许是因为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思嘉的影子,每个人本质上都是像思嘉那样自私贪婪爱慕虚荣的,但是我们却没有勇气去实现自己的自私贪婪和爱慕虚荣。思嘉却是无所畏惧,倔强坚毅地活着。我们有她所有的缺点,但是却没有她的丝毫优点。这样的一个人与我们的反差太大,这样的一个人是镜子,总是照出自己不好的一面。

思嘉的结局是很让她自己心碎的,但我坚信她还会倔强地活着。

我想,不一定要那样放纵自己的本质,但是可以学着去领会"tomorrowisanotherday"精神,学着不管面临多大的困境都要倔强地活着!

读书心得及感悟

对于“君子中庸”,确实存在一个认识的过程,搁在30岁以前,我是绝对不会认可这一种思维方法的。我会觉得,人生就在于“轰轰烈烈”,怎么可能“温温吞吞”呢?那时候的对“中庸”的看法,颇为不屑,在倡导个性的年代,“中庸”是个陈旧迂腐冥顽不顾的老头形象,甚至有些腹黑,这肯定不是我所想要的。

这一切,和这几十年来我们的社会语境有很大关联,余秋雨说,“现代社会有一个重大误会,常常以为中庸是平庸,激烈是高尚。进一步,又把中庸者看成是小人,把激烈者看成是君子,但是,伟大的古代哲人们告诉我们,事情正好相反。”我在接触到余秋雨这本《君子之道》后,开始为30岁后的觉醒找回了源头。

30岁以后,我终于知道了我疲惫的原因:人虽未老,但是血却不热了!

那些历史深处的英雄人物,自所以让人着迷,就在于作为我们普罗大众,无法完成他们的牛逼剧本,只能一日复一日的机械生存,电影里台词说这种状态:这不叫活着,这是没死。

难道我们不想当英雄?披光芒万丈,被万人敬仰?就连紫霞仙子中意的人,也是踩着七彩祥云的大英雄,但是“英雄”的孙悟空却不能成全她的爱情,城头上的定情一吻依旧是个平庸的凡人——只是,平凡的他接受了那个看上去“像狗一样的”神吹一气,继而鼓起勇气,走向紫霞。

后来我明白了,即使作为凡人,也不能阻挡我们的灵魂,思想,精神,追求卓越。换句话说,30岁以后,我接受命运的先天安排,但在内心,我不能让自己甘于平庸。我们追求内心的强大,就在于我们不想被继续安排,而是要探寻人生的真理,让自己真正成熟起来。

知乎上说人的成熟有三个特征,不需要靠一切阿谀外界的行为来获得安全感;不需要靠一切贬损外界的行为来获得优越感;不需要靠外界的一切褒扬来获得存在感;安静公平的面对一切。

血不热了,并不是让人担心的事。凉到冰冷,才让人绝望。所谓“中庸”,大抵如此。

飘读书心得感悟

《飘》的背景是美国的南北战争,我很喜欢这部书的书名,直译是“随风而逝”,南方输掉了这场战争,随之而来的是南方整个文明的崩溃!

在这场灾难降临之后,所有的南方上等人都遇到了从未有过的困难,每个人都在生活面前妥协着、逃避着。在这些人当中,有几个人是不同的,一个是白瑞德,他被上流社会抛弃却游刃有余地解决面对的所有问题。他好像一个神,轻松地逃脱在艰难生活之外。所以,我们就容易地被另两人人感动—斯加丽和媚兰。在面对生活困难和其他一些更棘手的问题时,她们所表现出的勇敢是那么真实,尽管她们的勇敢有些不同。

斯佳丽,爱伦疼爱的活泼可爱的长女,杰拉尔德货真价实的女儿,嬷嬷会振作精神去帮助的心肝宝贝,媚兰一生都盲目信任的视为亲姐妹的嫂子,包括艾希礼在内的县内大多数小伙子爱慕的对象,白瑞德深爱的那个生气时会摔花瓶、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美丽且精明的女人……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认为她并不是一个上等女人,她从未真正热爱过那个南方上等人为之骄傲的社会公制,也从未真心去遵循那与自己格格不入的道德规范。

如果说社会公制和道德规范也是一种信仰,那么,我们就可以想象斯佳丽的内心深处从未承认过这一信仰。所以,当她怀着震惊的心情眼见旧文明崩溃而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时,她采取了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去解决。她只从实际出发看问题而不用什么道德来掩饰,她是个不怕事的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她可以置亲友的议论于不顾,忍着极端的厌恶接近那些北方佬!在她看清楚旧时代已一去不复返时,她鼓起勇气面对了,这要比艾布礼逃离现实,保存名节可取得多,所以斯佳丽是勇敢的。

而媚兰,她是一个极少的真正的上等人。她的生命中只有仁慈和爱,从未见识恶人恶事,也很难相信它们的存在,所以她从未怀疑过斯佳丽和艾希礼之间的感情。她因为斯佳丽在战时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终生盲目地守护着她。媚兰从小生活在深闺之中,说话慢声细语,从不发脾气,可是她却是斯佳丽多年来一直依靠的力量,即使是斯佳丽失去了媚兰这样一个柔弱文雅而仁慈善良的人陪伴后也是无法生活的。

省下自己的粮食帮助士兵;。

为敌人清理坟墓;不惜与朋友决裂来庇护斯佳丽……这些绝不是可以轻松做到的。如果没恶非凡的勇气,她不可能以病躯去支援斯佳丽,不可能宽恕那些北方佬,不可能一生坚持南方联盟主义。媚兰是勇敢的,对于自己所爱的,不管人或事物,都会不惜一切去庇护,这样的勇气,同样值得称道。

斯佳丽和媚兰同样出身名门,一样地背负着最惨痛的战争的创伤,并且同样的勇敢,只是她们的勇敢在形式上是不同的,从方式和目的上看甚至存在着矛盾,但这并不妨碍她们成为令人尊敬的勇敢之人。我觉得她们的勇敢在形式上的不同,恰恰反映出一个文明破灭后人们持有的两种态度之间的摩擦,彻底的保守和果断的进取之间的碰撞。

而这种碰撞也正是本书的一大亮点。

飘读书心得感悟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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