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模板8篇)

时间:2023-09-21 17:23:17 作者:琉璃 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模板8篇)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一

我公司在收到******局《关于*****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于当日下午即组织了公司管理人员及*****进行了学习,并对文件内容及精神各自发表了意见及建议。

在会议结束后,领导对继续学习文件精神的工作及对***和****自查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班组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再学习,并对发表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记录,在文件上签字确认。要求各部门在两天内对自己所管辖的*****进行自查,对自查结果上报。

对于文件上叙述的两起事故,说明个别单位及个别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管理有漏洞、有欠缺,安全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安全检查力度不够,安全教育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鉴于“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我司一向对安全生产下大力度进行管理,认真吸取各种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四级教育,结合各种施工特点,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

我公司*****人员相对较多,对于安全生产方面,公司上下从总经理到普通的施工人员我们都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自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并通过不断地学习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每年特别组织两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有人必须参加,领导带头。班组每周都进行安全培训,进场前由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通过考试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从而减少了事故隐患。针对此次学习,公司领导要求公司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检查,对抽查对此次事故发生原因是否清楚,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责任书重新整理,对新来未签人员及时签定,并进行四级教育,使他们从一进公司就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

我司由主管副总亲自带队,对公司在施*****进行了自查,共自查了***台电梯,其中查出隐患**台,消除隐患**台,未消除隐患**台。对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问题也一并进行了检查,对有问题的电梯要求立即整改。

我司已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整理,结合安全常识,急救常识,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等待编制成册,分发到每个人手中。由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了抽查,对抽查内容施工人员能较清楚地解答。各班组施工日志上也对安全教育进行了记录。并严格员工操作证,对到期人员及时进行证件复审,要求施工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我公司将针对此类事故及其他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长期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

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二

历来把安全问题做为日常工作关注和重视点之一,也是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按年初与总部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相关要求,我们结合人员情况,重新落实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了消防工作,明确了工作责任,重新学习了消防安全制度。同时,我们成立了以安全领导小组为骨干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火灾隐患普查应对小组”,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现就我部安全自查情况书面报告于下: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召开了全体人员的安全工作会议。会上首先传达了总部的消防精神,并且结合我部的实际讲了我们当前安全工作要注意的问题和提出了严格安全工作要求,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困难,做到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到岗尽责,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在检查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普查、整改治标的基础上,突出治本,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加大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边检查、边宣传、边教育,使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二、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安全工作小组由任组长,负责全面工作;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四楼安全工作,负责2,3楼消防安全工作。成员有其他教务人员。

此外,每周1次的部门例会召开值班、值日负责人安全工作会议,工作要点的第一点就是部门安全工作,让全体员工明确“质量固然重要,但师生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及时排查,及时预防:

根据宝安分部火灾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重点普查了:

1、设施方面:

重点普查我分部消防设施和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缺少、损坏、停用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问题。

2、建筑方面:

普查整治办公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问题。

3、区域方面:

主要普查了是否存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四、找查问题,狠抓整改

检查过程中,我们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为中心,认真找查问题和隐患,狠抓整改。

1、作好消防器材的配备和完善。

2、督促所有人开展自检自查,落实检查措施,落实检查人员,落实检查期限。按照《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3、专门把四楼的后门和办公室做了重新装修,使其符合消防要求。

4、组织所有员工进行了防火安全大演习,使每个员工都具备了火灾防范和处置的基本常识。

通过检查,全分部上下的消防安全意识明显的提高,分部的安全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进一步排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清工作疏漏,继续深入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使宝安分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三

结合我镇实际安全情况,由我镇党政办、综治办、食安办及兴业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专项安全检查组于20__年12月11—12日对镇机关单位进行安全专项单检查整治。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在这次对镇机关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各科室的消防、安全用电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每个科室进行挨个排查整治。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从专项检查情况发现,我镇机关各科室存在以下安全问题:

1、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玻璃窗户松动,存在随时破损砸到来往人员的重大安全隐患,需及时排查并妥善解决。

2、食堂二楼六会议室内无消防栓,会议室人员聚集比较频繁并且人数众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3、镇机关前门门卫室因自来水管排水造成门卫室下沉严重,需尽快移除排水通道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4、镇机关一、二、三楼无干粉灭火器,四楼干粉灭火器已失效,需新增灭火器并更换已失效灭火器。

5、机关科室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关心消防知识,需加强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措施及建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有安全隐患的科室立即进行整改排查安全隐患,为机关单位各科室正常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保障,现提出以下建议:

1、尽快对各科室及便民服务中心存在安全隐患的门窗、桌椅进行维修加固以及更换。

2、加强对各科室用电管理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备并完善消防器材,主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灭火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形成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和谐的局面。

3、加强对各科室及机关干部职工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生产职责的责任科室及个人追究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创造和谐安定的工作环境。

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资食安办[20xx]3号)文件要求,我镇认真安排部署“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并切实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确保了“五一”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各部门的检查、监督职能职责,务必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到位,保证“五一”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二、明确检查时间

确定了从20xx年4月26日到20xx年5月3日为全镇食品安全检查整治阶段。

三、明确了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抓住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农家乐、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场所,检查了各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加大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管理和控制,防止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大了对农村流动厨师的管理和群体性聚餐的现场指导,强化了群体性聚餐的申报备案工作。

四、严格工作要求和措施

1、部署到位、责任到位,镇政府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对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切实加强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扎实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行为,检查组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对餐饮消费环节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均按要求上报,并协助调查处理。

3、做好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值班工作,切实抓好了餐饮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均按程序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4、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期间严格要求各部门和各村社一旦有情况发生,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并加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五

电梯机房设备等做到全面细致地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二.做好电梯维保的下一年计划

做好保养计划,做好日巡视,周,月,季的保养工作;加强节假日前的保养检修工作;加强节假日的值班和巡视工作;针对各梯做到针对性的检修。

三.真抓实干抓好安全生产

电器用具使用等实例进行近似实战要求培训,做到安全第一思想不放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杜绝发生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

四.发扬团队精神配合帮助其他部门

有着自己的项目特点,就是有着诸如清扫、卫生、搬运杂物等工作,紧密配合帮助其他部门完成繁重的相关工作。

五.掌握现代资讯培训提高维修人员技术素质

知识并应用到实际维修工作中。根据相关培训计划,组织知识、技能竟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六.抓好员工“爱岗敬业”教育宣扬企业文化

围,增加团队凝聚力。组织学习公司的优秀员工事迹,明确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的形象是光彩照人的。提高新员工对公司的认知,注重企业文化中软要素的作用,以人为中心,尊重人,依靠人,公正的待人,提高新老员工的自尊心,在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调动工作积极性。

七.精心组织认真布置安排年终设备检修工作

临近年底,制定应急方案,组织安排人员对对电梯机房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障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八.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来年展望

电梯维保专业人员新人较多,流动性大,技术素质参差不齐,在执行力,学习力方面存在差距,如何调动员工积极性,在工作中不断磨合,发挥每个人的工作效能。

在新的一年里,相信在各级领导的有效管理下,一定能克服不足之处,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____年对我们公司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希望的一年。____年我公司对电梯安装、维保工作还要加大力度,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深挖潜力。

今年公司在____年安装工作的基础上,还要安装朝辉首府二期、朝辉东方城、汇城上东二期、国际华城三期等楼盘,以及正在洽谈的楼盘电梯,同时维保工作也有跟上进行维护保养。

只有这样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才有更大的进步和成绩。相信我们会以更好的能力,迎接____年新的挑战。

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金安委会发〔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积极配合,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排查治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认真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我区圣诞、元旦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有效制止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安排,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排查治理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消防安全。

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教育和自我学习,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城市家庭防火与自救逃生常识》等相关文件资料的学习,强化对消防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普及安全、消防知识,形成防控火灾和应急处理能力,从而推进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开展。

局一把手亲自带队,在圣诞、元旦节前节后对局办公区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灭火器、疏散通道、安全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检查,对档案室、仓库、实验室等存在火灾隐患的重点部位进行清理、排查,检查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药品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办公室的电源插口、电路是否老化,有无裸露的情况。提醒干部职工下班后关闭电源,检查门窗,节假日出行注意安全等。请专业维修人员对全局空调进行了检查,清除了消防安全隐患。

圣诞、元旦节假日期间,我局坚守xx时值班制度,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的要求,每天汇总最新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我局干部职工思想进一步统一,认识进一步提高,办公辖区内未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局办公区域内未发生一起消防安全事故。

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七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规范船舶安全检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和航行、停泊和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检查活动。

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检查”,系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进行的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检验机构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有效执行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或者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第三条 船舶安全检查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船舶安全检查分为港口国监督检查和船旗国监督检查。

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指对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船旗国监督检查是指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

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签发《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签发《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

第六条 船舶安全检查,一般应由两名及以上安全检查人员于船舶停泊或作业期间实施。检查人员登轮后应当向船方出示有效证件,并表明来意。

第七条 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船舶配员;

(二)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三)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四)载重线要求;

(五)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

(六)船舶保安相关内容;

(八)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

(九)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际公约要求的其它检查内容。

第八条 从事船舶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等级的船舶安全检查资格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合格的船舶安全检查人员和必要的装备、资料等,以满足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需要。

第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检查信息公开、通报和查询制度,并接受咨询和监督。

第十条 船舶安全检查不免除船舶、船员及相关方在船舶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方面应当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船舶有权对海事管理机构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提出的缺陷以及处理意见当场进行陈述和申辩。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听取船方意见。

本规则所称“缺陷”,系指任何不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则、强制性规范和国际公约要求的情况。

第十二条 海事管理机构在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中发现船舶存在的缺陷与船舶检验机构有关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船舶检验机构开展调查和处理。

第十三条 对船舶存在的可能影响水上人命、财产安全或者国家主权以及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缺陷和隐患,船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举报。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守保密。

第三章 船舶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的选船标准或者国际公约和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对等、便利公开、重点突出的原则,合理选择船舶实施安全检查。

经海事管理机构检查的中国籍船舶或经《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成员当局检查的外国籍船舶在六个月内一般不再进行检查,但下列船舶除外:

(一)客船、油船、液化气船、散装化学品船;

(二)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污染事故的船舶;

(三)被举报低于标准要求的船舶;

(四)新发现存在若干缺陷的船舶;

(五)依选船标准核算具有较高安全风险指数的船舶;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需要检查的船舶。

第十五条 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先进行初步检查,对船舶进行巡视,核查船舶证书、文书和船员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人员应当对船舶实施详细检查,并告知船方进行详细检查的原因:

(二)被举报低于规定标准的;

(三)二年内未进行详细检查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要求进行详细检查的。

第十六条 检查人员实施详细检查时,船长应当指派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如实回答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并按照检查人员的要求测试和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第十七条 检查人员应当运用专业知识对船舶存在的缺陷作出判断,并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际公约和《港口国监督程序》及其修正案的规定,作出下列一种或几种处理意见,避免对船舶造成不适当延误:

(一)开航前纠正缺陷;

(二)在限定的期限内纠正缺陷;

(三)滞留;

(四)禁止船舶进港;

(五)限制船舶操作;

(六)责令船舶驶向指定区域;

(七)驱逐船舶出港;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应在检查结束后签发相应的检查报告,标明缺陷及处理意见,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

对于缺陷处理意见为滞留的,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报告中注明理由。

第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采取本规则第十七条第(三)、(四)

(七)项所列处理措施之一的,对于中国籍船舶应当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对于外国籍船舶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报其船旗国政府、国际海事组织。

第二十条 导致滞留的缺陷如与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或者认可组织有关的,还应通报相关的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或者认可组织。

接到通报的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或者认可组织应当核实和调查有关缺陷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发出通知的海事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 船舶、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或者认可组织对海事管理机构采取的滞留、禁止进港、驱逐出港等措施有异议时,可以在上述措施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核。

经复核,海事管理机构采取的滞留、禁止进港、驱逐出港等措施不当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撤销相应的处理措施和相关记录。

第二十二条 船舶以及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检查报告的要求,对存在的缺陷进行纠正。

中国籍船舶的船长或者履行船长职责的船员应对缺陷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并在航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 船舶在纠正导致海事管理机构采取本规则第十七条第(三)、(四)、(五)、(七)项所列处理措施之一的的缺陷后,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查。除前述缺陷以外的其它缺陷纠正后,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可以自愿申请复查。

海事管理机构接到自愿复查申请,决定不予复查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四条 对已纠正的缺陷,经复查或者跟踪检查合格后,检查人员应当在船舶安全检查报告中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复查合格章,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解除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五条 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未盖复查合格章的缺陷纠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中国籍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应当将船舶接受港口国检查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一)超过二年未返回国内港口,且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检查的;

(二)在境外发生水上交通或污染事故的;

(三)在境外被滞留或禁止进港(入境)、驱逐出港(境)的。

有前款

(一)项所列情形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可到船舶所在地港口对船舶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

有前款

(三)项所列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可依据缺陷的性质以及客观条件,指定有关船舶检验机构对其实施临时检验。

第四章 船舶安全检查报告

第二十七条 中国籍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

《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由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核发、补发、换发。

《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使用完毕或者污损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换发,并交验前一本《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因遗失或者灭失申请补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提供最近一次对其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的海事管理机构名称。

第二十八条《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应当连续使用,保持完整,不得缺页、擅自涂改或者故意毁损。

《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以及使用完毕的《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应当妥善保管,至少在船上保存二年。

第二十九条 中国籍船舶在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手续或进出港签证时应出示《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外国籍船舶在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手续时应出示最近一次的《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第三十条 除海事管理机构外,任何单位、人员不得扣留、收缴船舶安全检查报告,也不得在船舶安全检查报告上签注。

第三十一条 船舶不得伪造、变造、租借、冒用、骗取船舶安全检查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或者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人员处以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拒绝或阻挠检查人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的;

(二)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的;

(三)未按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的;

(四)未按规定对缺陷纠正情况进行核查的;

(五)未将船舶接受港口国检查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

(六)涂改或故意损毁检查报告的;

(七)伪造、变造、租借、冒用、骗取检查报告的。

第三十三条 中国籍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并对违法船舶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 检查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船舶申请复查的,应按规定交纳复查费用并负担相应的交通费用。

第三十六条 《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和《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自200 年 月 日起施行,1997年11月5日交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交通部令1997年第1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修订说明

一、修订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交通运输部令1997年第15号)自1998年3月1日生效实施以来,将船舶安全检查作为海事现场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打击低标准船舶,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海事监管的环境和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船舶安全检查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国际公约也发生了变化,现行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在制度建设的理念和内容等方面已不能有效适应海事监管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尤其是在船舶安全检查的定位,对有关国际公约和法律、行政法规新内容的落实,与船员发证等相关业务的衔接、配合等问题上亟需作出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了规则的框架结构

修订后的规则由原来的五章二十四条变为六章三十七条,增加了“一般规定”的章节,明确了海事管理机构及检查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以体现平等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增加了“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的章节,以规范《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的核发、补发、换发程序和明确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的保存和使用要求,以增加规则的可操作性;合并了“检查”、“处理”两章为“船舶安全检查”一章,以使船舶安全检查的程序更为完整和清晰。

(二)明确了船舶安全检查的定义

修订草案第二条第二款对船舶安全检查作出了界定,明确了船舶安全检查的检查主体、对象、功能和内容,进一步突出了船舶安全检查的“督促”作用,并将船舶检验机构实施的法定检验明确为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所督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三)扩大了船舶安全检查的范围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适用于中国籍2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海船、50总吨或36.8千瓦以上内河船舶,以及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的一切外国籍船舶的安全检查。修订草案取消了上述限制,有关规定体现在第二条。

(四)将船旗国、港口国检查作出了明确界定

修订草案明确了船旗国和港口国两种检查类型。一是第五条将船旗国检查界定为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第十九条、二十六条设计了相关检查程序,对长期不回国内的中国籍船舶要求其将在国外接受检查的情况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情况可以实行境外检查或委托认可组织进行附加检验等。二是第五条将港口国检查界定为对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同时,在第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上将港口国检查范围从港口扩展到了内水和领海。

(五)丰富了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规定的船舶安全检查内容基础上增加了“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船舶保安”和“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以满足实施《船员条例》、ism、nsm、isps的要求,也为下一步实施海事劳工公约做准备。

(六)优化了安全检查的程序

一是修订草案改变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对船舶不分重点,全面检查的制度,第十四条明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选船标准,有选择地进行船舶检查。在先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在安全、防污染、保安等方面明显存在缺陷等情形的,再实施详细检查。简化了检查程序,以便集中资源对重点船舶进行检查,减少对技术状况好又诚信守法的船舶干扰,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效率。二是对船舶缺陷的纠正,第二十三条规定,除导致滞留、禁止进港、限制操作或驱逐出港之一的缺陷后纠正后,船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查外,其他缺陷的纠正海事管理机构不再强制复查,而将核查缺陷纠正的义务落实给船长,海事管理机构则可采取跟踪检查的方式来监督缺陷的纠正情况。进一步强化了船舶纠正缺陷的义务,尽量避免因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造成的不当延误,与国际的通行做法相接轨。三是第十一条增加规定了船舶陈述申辩的权利。

(七)加强了与船检、船员发证机构、审核发证机构的联系

针对实践中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大包大揽”,弱化了源头管理,尤其是船舶安全检查正逐渐演变为第二船检,弱化了船舶检验源头管理作用的情况,修订草案在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检验、船员发证、体系审核等环节联系方面加强了规定,促进各环节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形成管理合力。主要体现在,发现的缺陷与船检、船员发证、审核发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应通知上述相关方,并要求相关方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检查机构;海事管理机构在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中发现船舶存在的缺陷与船舶检验机构有关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船舶检验机构开展调查和处理等。上述内容在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等条文中作出了相关规定。

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八

民政消防安全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各个业务股室以及下属敬老院的生命安全。对于这项工作,我们从来不敢有丝毫懈怠与麻痹大意。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确保民政工作不受影响。

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安全行为才有保障。这是我们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之一。为此,我们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上半年,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这项工作。

首先,局里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专门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分管日常消防事务。领导小组坚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局领导对包括敬老院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各个股室和个人将安全牢记在心。

其次,组织单位全体人员观看消防画报,宣传消防知识,增

强逃生技能。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局限于拉几条横幅、贴几张标语、过于单调和表面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确保搞好以上活动的同时,采取以广大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且在实际工作中“通过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经常开展图片、火灾纪实、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干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从众多的火灾事故来看,完善消防设施是减轻火灾损失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本着“一分消防投入,十分安全回报”的理念,在积极工作、完善业务技能的同时,十分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消防硬件投入。上半年度局里拨出专门资金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新,保证各个楼层消防灭火器配置到位。在各乡镇敬老院内规定专门的消防安全制度,制作成文字版面宣传栏,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保证各个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其次加强全体人员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开展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活动,通过培训和演练,有效地提高职工的防患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的能力。

方针,结合局内实际,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在局里建立了应急小分队,全力构筑“网络化”的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为保障局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得到认真贯彻和落实, 确保局里管理工作目标的安全实现,单位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各股室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整治消防隐患,不断增添消防设施,完善了消防责任制,努力确保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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