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管理制度(汇总20篇)

时间:2023-12-04 21:13:10 作者:JQ文豪

规章制度的改革和更新是时代发展的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现有的制度。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石,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医院聘用管理制度工作总结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医学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人事科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技术档案管理等事项,作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条用人科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报部门主管审核后,上报院领导审批,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五条求职人员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聘用人员基本条件者,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报名。应聘学科带头人的应同时说明学科发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开展计划。

(二)面试考核:由人事科牵头组织院务会成员、医务科或护理部、用人部门主任对应聘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和基本理论考试,政治思想、业务理论和基本技能考核。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发展前景。

(三)对拟聘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等)安排,原则上试用一月,试用期间发给本人生活费。

(四)在试用期满后,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中的“自评部分”。

(五)试用科室、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德、勤、能、绩如实地进行考核,公正地评分并写出考核评语,报分管院长作出同意聘用,或不拟聘用的意见,提交院办公会审定。

(六)体检、由门诊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放射人员应经市疾控中心岗前体检合格。

第六条报到当日,人事科应向新职员介绍医院的情况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事科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四份,一份交由人事科存档,一分交财务科完善各类保险、一份聘用员工自留。同时签订《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告知书》。

第七条聘用人员将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呈报审核表交由人事科审核后,通知财务科执行。

第八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出提前结束试用期的建议,由院领导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聘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部。

门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法进行,考核内容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60分以上的,按期聘用;

2、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十条人员聘用。聘用期满,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科室做出聘用期满考核和续聘意见,由主管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审定,人事科办理续聘手续。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30天书面申请由用人科室、主管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人事科办理解聘手续。

第十一条。

(五)鼓励与支持聘用人员学习业务理论和技术,参加院内继续医学教育,并按规定修满任期内最低学分。

第十二条赔偿条款:聘用人员外出进修、培训、脱产学习后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申请离开的,退回进修、培训和脱产学习期间医院支付的费用(包括财政拨款外的工资、岗位津贴、年终奖、单项奖、住宿费、差旅费)及各种保险的医院承担部分,并赔偿因离开影响医院人才计划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进修期间的培训费,按培训结束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收取。

一、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

(一)自觉服从医院和所在科室的管理,遵章守制,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二)保质保量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三)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劳动等集体活动;

(四)医院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人事科存档,并作为晋级、晋职、奖惩、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二、聘用人员的行政管理:

(一)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热爱医院;

(二)在工作和生活中,仪表和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

(四)爱护公物,自觉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五)实行挂牌上岗制度,自觉接受职能科室、科室和患者及家属的监督。

(六)聘用人员的奖惩与本院职工相同。

三、聘用人员的医德医风管理:

(一)严格遵守医院医德医风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十四条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医院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和法定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临床、医技科室实行轮班工作制。

(二)年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本人申请,科室根据工作情况,在当年内安排完休假、不跨年。

(三)事假: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须先书面“事假申请”,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科室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办公室备案。事假期间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科室,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书执行。

(四)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出具由医院保健医生开具并由防保科审核的医院病情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科室批准,1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主任、院领导批准。病假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科室,并于上班后补请假证明。

第十五条待遇。聘用人员享有与本院职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党、团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和省、市以及医院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度的工资分配方案或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实行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由人才交流中心确定;未实行人事代理的,遵照省、市人事工资政策核定;签定合同的按照合同确定的执行。

(三)绩效工资:每月及年终按照《医院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四)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十六条人员调动。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各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事科存档。

第十七条解聘。

(一)职员要求离开本医院,应提前30天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解聘申请,部门主管主任、分管院领导同意,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医院根据职员的表现或工作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的职员。

(三)聘用人员合同期满,经所在科室和医院批准后,办理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由所在科室写出解聘的情况报告报主管部门、分管院长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解聘文件,经分管院长、院长签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收受红包,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医德医风差者;

3、玩忽职守,造成工作重大损失或严重医疗事故者;

4、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能完成医疗、预防保健及院外任务,给医疗卫生工作造成损失者;

5、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者;

6、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继。

教学。

分者;

7、工作不称职者;

8、未经医院同意在外单位从事医疗活动者;

9、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医院依法制度的规章制度者;

10、严重违规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11、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五)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医院另行安排工作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解聘。

(六)符合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其它条件的。

(七)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事科领取《移交工作清单》,在离开医院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放射人员应经市疾控中心进行离岗体检。

(八)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办公室组织人员慰问。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医院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市场部负责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人力资源部及计划物流部仓库保管员负责领用核签及员工个人档案,安全管理部负责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工作时间着装及面貌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1、工作服使用年限:(春秋装及夏天装)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2、仓库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及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由个人申请更换。

3、市场采购员负责工作服订购时,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人力资源部及仓库库管组织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入库登记保管。

4、人力资源部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仓库领取,仓管员协助人力资源部人员按具体的通知单要求如数发放。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春秋装和夏天装,检验员和其它员工以不同颜色区分。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春秋装、夏天装各两套。工作服使用年限为两年,员工工作时间超过一年的,由所在部门主管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根据季节申请夏,秋工作服每年各一套。人力资源部查实后向仓库下发工作服发放通知单,仓库接到通知单后向员工发放工作服。

3、根据季节一次性发放当前季节所需的两套工作服。秋、夏工作服交替更换时间为(5月1日后换夏季工作服,10月1日后换春秋季工作服)。

1、员工的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

2、员工6个月以内(包括6个月)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6—12个月的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超过两年自动离职的应当上交最新发放的工作服,旧工作服不收回。(新工作服无法提供的则在工资中扣除最新工作服的相应费用)。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仓管员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人员监管,以便下次奖励工作期限超过2年的一线优秀操作工。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可由本人向所在部门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报备,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单后至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因工作损坏的由本人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后领取一套旧工作服。

5、折旧标准:

工作服折旧分类工作6个月内(含)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工作6—9个月折旧费为50%,9—12个月折旧费为20%。一年以上无折旧费。

第六条、着装的要求。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6、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

7、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赔偿;

医院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目的:保持整个医院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辅助控制病源传播速度工作,为临床提供情报一流的医疗环境。

2.清洁部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工作,医院员工有义务保持环境的清洁。清洁部工作的内

容主要包括;

2.1 清除肉眼可见的积灰、斑点、污垢、油渍、垃圾等,用消毒剂对部分所清洁的物品进行消毒。

2.2 在清洁工作的同时,发现室内建筑、家具、设施有所损坏,影响使用或有碍观瞻,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3 根据不同要求,处理生物垃圾、污染垃圾及其它垃圾。

3.清洁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3.1 清洁员负责清洁工作,不负责医疗卫生用品及办公文件的整理,使用者应及时将医疗用品及办公文件,办公用品等叠放整齐。清洁员负责家具表面的清洁,抽屉及柜橱内由使用者自行清洁。

3.2 医疗仪器由使用人员及临床工程部人员负责清洁保养。

3.3 消防器材由消防人员负责检查、清洁。

3.4 运送病人的工具(不含救护车)由清洁员负责清洗。

3.5各医疗科室的专业用具由供应室负责清洗消毒,其它公共卫生由清洁部负责。

3.6 电话机表面的清洁工作由清洁部负责,部件拆洗工作由总机室负责。

4.清洁工作注意事项:

4.1 拖地、地板打腊、清洁公用卫生间时,应放上“正在清扫小心地滑”的牌子。

4.2 清洁员在工作时不要将工具任意堆放,以至影响其他人员工作或引起道路堵塞。

4.3 清洁员在工作中不得任意拨去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室的电源插头。

4.4 清洁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时,应先敲门明确是否有人,尽量在不使用的情况下清扫;如有人正在使用,应先征得同意后再行清扫。

4.5 更换窗帘、沙发套时,注意不要将灰尘扬起;不要甩抹布、拖把。

4.6 清洁员工作时,不要动用桌上的文件及医疗用品。

4.7 各种清洁剂、消毒剂必须妥善保管。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及使用说明,根据规定要求进行稀释;由院感染控制委员会指定消毒剂种类并经常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不同种类的清洁剂或消毒剂不得混合使用。

4.8 清洁工作完毕,应及时锁门。

4.9 清洁工具须保持干净,每天清洗。医疗用房使用的工具须每天消毒。

5.各部门负责人需和清洁部共同承担起监督本部门环境卫生的责任,包括:

5.1 将观察到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反馈给清洁部。

5.2 进一步检查清洁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改善或纠正。

1、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各项保洁工作,达到质量合格,符合贯标标准;

2、按时巡视,对不合格项及时处理;

3、努力钻研业务,爱护车辆,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5、服从调动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公司及作业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6、注意仪容仪表、礼貌用语,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7、配合其他员工做好公共设施的清扫保洁工作;

8、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各清洁岗位职责

一. 门诊保洁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专门负责门诊及辅助科室的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就诊,检查环境。

工作职责:

1. 负责各科室和检查科室的桌、椅和床的清洁消毒。

2.做好电话、电脑及其他电器、仪器的表面清洁消毒工作。

3.打扫门诊楼梯、走廊、扶手及门窗、墙面、地面的卫生。

4.负责护士台的桌、椅和血压器等清洁卫生。

5. 协助护士更换床单位,一般一周一换,有脏污时及时更换。

6.及时清洁门诊公共卫生间、洗手间,并严格消毒。

7.及时消除病人的呕吐物、分泌物等。

8.及时清理诊室的污物、垃圾。按照消毒隔离要求处理,在下班前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打包清理,负责污物车的清洗和保管。

9. 为医护人员衣物清点外送清点领用,被服清洗外送清点并归放整齐,建立被服和工作服登记本,每日清点。

10. 下雨天协助保安负责病人雨具保管,发放包袋,负责地面整洁干爽。

二.急诊保洁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及时全面地做好急诊区域的清洁卫生,为急诊医疗提供一个整洁的环境。

工作职责:

1.每日数次用消毒水擦洗抢救室、治疗室、观察室的床、桌椅及器械柜外表等。

2.用消毒水及时清洁急诊区域的地面、墙面的血迹和呕吐液等。

3.负责清洁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和值班室的桌椅、吊柜及书架等,并按照医护人员要求,及时理无用的标本,纸张及病人遗物等。

4.保持电话、电脑等医用电器和其他医疗辅助仪器的外表清洁。

5.加强对桌椅、门、扶手及卫生间的重点消毒。

6.及时更换急诊区域的垃圾袋。

7.完成临时指派和各项任务。

工作概要:专门负责病区及医护人员的办公室,为病房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的环境。

工作职责:

1.清洁病房内床、桌、椅、柜、灯、设备带及门、窗、墙、地。

2.做好“二盆一镜”

(洗脸盆、坐便盆和镜子)的清洁卫生。

3.保持病区走廊、门、窗、墙面、地面、扶拦及楼梯、电梯门和示意牌等洁净。

4.保持护士站的桌、椅、吊柜、冰箱、水池及周边环境的整洁。

5.负责医生办公室、值班室、换药室和治疗室的门窗、桌椅和墙面、地面和卫生间的清洁。

6.拖把做好红、黄、蓝、白标记,分开操作(红色拖卫生间、黄色拖走廊治疗室、蓝色拖病房、白色拖值班室、休息室)。

7.擦床抹布一床一布,按抹布标记进行操作,完毕后一床一巾用消毒亮剂浸泡

30

分钟,捞起晾干。

8.每日晨病房饮用水的供应。

9.对开水间、污物间及垃圾桶进行清洁、消毒。

10.为医护人员衣物清点外送清点领用,被服清洗外送清点并归放整齐,建立被服和工作服登记本,每日清点。

四. 手术室保洁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专门负责手术区域的清洁卫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手术环境。

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手术科室规定操作,上班前必须更换手术室工作衣、裤、帽、口罩和手套。

2.认真做好手术台、桌椅、墙面、地面和器械柜外等清洁消毒工作。

3.充分做好术前准备室和术后复苏室的床、桌、椅、柜和玻璃门窗的清洁消毒工作。

4.保持护士台、值班室、更-衣室和卫生间等处的清洁卫生。

5.及时处理手术室的垃圾,并按规定装入相应颜色的垃圾袋。

6.统一堆放穿过的手术衣、裤,并集中装入指定布袋内。

7.保持走廊地面、墙面、门窗、电梯门厅、楼梯等处的清洁。

8.严禁带戒指、手表等装饰品操作,以防交叉感染。

医院放射科管理制度医院放射科管理工作总结

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职责,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

2、设备维修组负责防护措施中硬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堆积的落实。

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资料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

二、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三、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3.2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贴合要求方能使用。

一、拍片务必进行登记,填写片套、卡片,并负责安排拍片检查室。

二、根据拍片单要求划价,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门诊病人到门诊收款处交款,住院病人。

当日报账。

三、对急症外伤无款者,需经院值班室或医务科签字(先安排照片)。

四、负责各种特殊预约、登记,并做好检查前的解释工作。

五、负责检查报告诊断的登记。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党建工作汇报

党总支在市委、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研究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及时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参与讨论决定医院改革、管理、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领导工会、共青团、女工委员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考察、任免工作。

党总支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由总支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

二、总支会议要半数以上总支委员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总支委员到会。会议召开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开的以外,一般要提前通知。总支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

三、总支委员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应充分发扬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时,要进行表决。其中,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等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四、对总支会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或工作中出现新情况,可在总支会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总支会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五、党委成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总支会的内容,除经总支会决定可在党内传达、公开发表,或因工作需要交办的以外,与会人员均按规定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漏。

六、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总支会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或总支成员可临时处理,事后应及时向总支会报告。

党总支学习制度。

党总支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总支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学习内容和材料由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负责准备。要求党政班子成员本着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的要求,积极参加党总支学习。通过统一学习和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总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由总支书记或委托总支副书记主持,具体准备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参加对象是: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及相关支部委员。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下阶段工作。

支部书记联席会制度。

为了加强总支对支部工作的领导,了解和掌握基层组织活动情况,规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联席会。主要议题是:总结、交流、推广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明确下步工作任务。由各支部书记汇报本季度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总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围绕各个时期党的工作重点,对各支部进行工作安排和业务性指导。支部书记联席会由总支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具体准备工作由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负责。

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每月由总支和行风办下发政治学习材料,由各科室组织职工学习。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及时了解国内外形势,掌握党在各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干部的改革开放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四项制度,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把“入口关”,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严格对非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发展党员必须由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形成决议。总支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党员材料,必须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对发展党员材料必须认真审阅,同时作好考察谈话,总支会研究时,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逐个进行表决。

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医院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总支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指定的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总支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总支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由总支书记主持。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

(三)检查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落实中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2(四)检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情况;(五)解决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以及落实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等。

三、每次会议之前,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应结合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并事先采取各种形式,征求全院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把会议的日期和议题,提前一星期通知与会人员和报告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争取上级派人指导。与会人员应事先拟好提纲,做好充分准备。总支纪委委员要定期检查、督促总支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并将检查情况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附会议记录复印件。

四、民主生活会应是一个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实现相互监督、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的会议。每一个到会人员都应该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做到胸襟开阔、出于公心、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实现互相监督的关键在于总支主要负责同志严以律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坚持原则,树立正气。总支主要领导还应提高解决班子内部矛盾的能力,使班子成为“团结、高效、勤政、廉洁”的富有凝聚力的坚强领导核心。对于会上检查的问题,要制订明确的整改措施,责成有关人员具体负责监督和落实,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院级主要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无条件地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以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党总支挂包支部制度。

每个总支委员联系挂包一个党支部。要求总支委员每季度最少一次深入支部了解工作情况,每年上党课一次以上,及时了解所联系的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支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支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它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三会”,即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课”,即按时上好党课。

一、党小组会是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党小组会的内容: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

(二)研究如何贯彻上级党委和支部的决议,分配党员工作,具体地组织和监督党员执行党的决议。

(三)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以及贯彻支部决议和完成分配工作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五)针对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小组会应讲究实效,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会议内容由支部负责确定。

二、支部党员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支部的经常性工作。支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次数可增加,支委会研究讨论的内容有:

3(一)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向支部党员大会和院党总支的工作报告。(二)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和支部自身建设等问题。(三)贯彻执行院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四)发展党员,推荐党的干部,对党员的定格、奖惩、处置问题。(五)工会、共青团、女工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问题。

(六)根据上级指示需要经支委会研究的其它问题。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做出决定,能够到会的支委又不超过五分之四,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三、支部党员大会,按党章规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任务的需要,适当增加活动的次数。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根据院党总支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制定和通过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三)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四)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置。(五)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

(六)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书记指定的副书记或支委主持。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会议所作的决议方为有效,出席人数未超过上述要求,不得通过决议。对需要做出决议的问题,要发扬民主,需给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不要匆忙表决。

四、上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的一种重要制度。党组织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为基本教材,结合其它的重要文件的学习和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情况和党内思想实际,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教育。党员电化教育是上党课的一种形式,由党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

五、“三会一课”由各支部根据各自工作特点自行安排。

六、为了便于检查和总结工作,“三会一课”应认真做好记录。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院级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三会一课”,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因故不能参加党内活动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三会一课”制度列入支部和党员教育管理考核的内容之一,支部要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每季度由党总支抽查一次。

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的组织工作在党总支领导下统一规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二、党员考察与组织发展。

(一)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各党支部要指派专人负责培养,提出要求,并将培养考察的情况记录完整,材料由党支部统一保管。

(二)对违纪党员协同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教育处理意见,及时向总支汇报。(三)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年送市委党校培训,由支部负责培养与考察。

三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认真做好院管干部的推荐、考察、任免工作。

四、党费的收缴和管理。

(一)党员按照党章和上级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五、总支组织委员负责接待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每年进行一次党员统计工作。

六、每年年终对组织工作进行总结,每年6月下旬开展评先评优和表彰等工作。

七、定期听取和了解老龄工作,并主动关心离退休干部。

宣传工作制度。

一、宣传报道工作在院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院分管宣传领导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

二、为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建立宣传工作档案,做好宣传资料登记和保管。

三、加强学习管理,做好学习资料的订阅及有关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印刷;做好各种院内外宣传报道撰写、新闻稿件的审查,医院宣传橱窗的分配和管理;成立院报编辑部,每月一期办好院报;对医院网站进行正确有序的管理、更新。

四、禁止各种黄色书刊、杂志、淫秽录音、录像和一切非法宣传品流人医院,禁止在院内张贴各种大小字报,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在院内张贴各种宣传广告。

五、建立宣传工作奖励制度。

宣传报道管理规定。

一、加强医院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医院的新技术、新项目以及良好的医德医风,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服务于医院的改革与发展。

二、新闻稿件(包括文章、图片、录相、录音等,下同)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医院改革发展的成果,宣传医务人员的好人好事和正面典型。不允许在新闻媒体上发表与党、政府指示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三、新闻稿件中所反映的人和事,必须是真实的,严禁凭空捏造、无中生有,杜绝新闻稿件失实现象的发生。

四、除一般的求医问药的采访外,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任何新闻单位或个人来医院进行采访、摄影、录音、摄像。凡来院进行采访、创作等活动,应征得院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的同意。

五、新闻稿件中涉及患者及其家属时,应注意保护患者及其家属的隐私,采访或拍摄前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采访目的,征得同意。

六、实行新闻稿件审核制度。在新闻稿件发稿前,必须与当事人核实无误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凡涉及科室工作的,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涉及医疗或医院重大题材的须呈送院领导审批。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医院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全院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调动全院职工参与医院建设的积极性,努力把我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医院。

二、全院干部职工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建立以总支和各基层党支部为主体,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及各科室行政负责人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四、每月安排一次政治学习,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医疗卫生改革政策以及医德规范、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注意紧密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效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五、总支负责安排布置全院政治学习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检查。各科室行政负责人或党支部书记具体组织实施,保证学习时间、人员落实,并做好记录。党办定期进行检查,学习情况纳入医院综合管理质量考核内容。

六、加强科室领导以上干部及党务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七、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分析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及时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八、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院报、网站、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健全宣传网络,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

九、坚持总支学习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发挥领导干部在理论学习中的表率和带头作用。

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良好的思想政治氛围,促进医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三级谈心制度。

建立院、科(支部)、职工(党员)三级谈心制度。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沟通活动,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有针对性地帮助党员和职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责任意识,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建立院党总支、院行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制度。院总支书记、院长和班子成员之间个别进行不定期的谈心交心,及时消除相互之间在工作中产生的隔阂和误解,增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

二、建立院总支书记与党支部书记之间、院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之间的谈心制度。党委书记每季度一次约谈党支部书记,院分管领导每季度一次约谈科室负责人,针对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建立党支部书记与普通党员之间、科室负责人与职工之间的谈心制度。党支部书记不定期约谈普通党员,科室负责人不定期约谈职工,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对潜在的不利工作的因素和苗头,及时做好思想工作。

工会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定期组织开展工会小组活动。

(二)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每3~5年进行一次职代会、工代会换届选举。

(三)每年年终进行工会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先进。

三、建立和完善会员会籍管理,及时办理会员转办手续,做到档案齐全,资料完备,心中有数。

四、工会器材物资专人保管,定期清理、登记、执行使用借出登记制度。

五、做好来信、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六、积极组织安排重要节日活动,定期开展劳动竞赛、读书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6。

七、协助党总支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经验交流。

八、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工作,重要工作及时汇报,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

九、建立健全各种文件、资料登记归档制度,严格手续,明确责任,防止差错。

十、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障医院广大职工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医院改革,加快医院发展,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医院民主管理工作的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医院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制度。它的主要任务是:

(一)参与医院重大决策;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医院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职代会接受院党总支的思想政治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院长尊重并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第六条。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并审议医院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基本建设方案、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以及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二)讨论审议岗位责任制、奖惩办法、劳动保护措施、工资调整方案及资金分配方案等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职工福利费使用、以及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的原则和办法。

(四)审议人员出国学习、进修重要规定。第七条。

院长要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经常听取意见,认真研究职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职代会行使职权。

第八条。

职代会尊重和支持院领导及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教育和引导职工正确认识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责任感努力工作。

第九条职代会与行政领导对于重大决策问题的讨论遇到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应充分酝酿协商解决,同时报告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十条。

职代会的代表以科室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院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8%左右,代表由医护人员、工人、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医护(医技)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行政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不超过20%,其他人员占代表总数的20%。专家教授、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应是职工代表,名额可分配到科室通过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选出的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本届两会委员是下届当然代表。

职工代表因调动工作离开原选举单位、离休、退休、停薪留职,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举单位补选。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受选举单位职工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撤换、更换职工代表。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方案;有权对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有权对职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询问;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职工代表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压制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应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带头遵守职代会的决议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地参加职代会的活动,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本单位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主动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六条。

职代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一定影响或代表性的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人数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20%。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七条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不能如期召开大会,应向职工代表说明原因,并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

遇有重大事项,经党总支、行政负责人、工会主席或三分之一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八条。

每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进行选举和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任何人无权修改。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按照两会合一的办法,专门工作委员会由当选新一届两会委员负责。

第二十一条。

职代会根据需要,设立民主监督委员会、职工提案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职代会负责,受两会委员会领导。专门委员会实行任期制,任期同职代会届期。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职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8。

(二)征集整理分工范围内的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三)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代会决议和处理职工提案;

(四)办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召开职代会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一)主席团成员应是本届职工代表。

(二)主席团成员包括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和党、政、工、团、妇主要领导。

(三)主席团名单由代表团和党、政、工、团、妇协商提名,提交预备会讨论通过。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二)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三)听取工作机构的工作汇报和各代表小组对议案审议的意见;

(四)草拟大会决议草案,处理大会期间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职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医院的中心工作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拟定,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二十四条。

凡是交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在大会前10~15天印发书面材料交给职工代表组征求意见,以便有充分时间广泛征求意见,做好调查研究和有关准备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有关方面要认真执行职代会决议,并向下次大会报告执行情况。职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及时向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可以由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和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对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的协商处理结果,应提请下次大会予以确认。

第二十七条。

职代会闭会后,各部门(科室)应及时组织传达职代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计划,动员职工完成职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工会应适时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其它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八条。

医院工会委员会承担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党组织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提出职工代表选举方案,经党总支批准后,组织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大会方案的建议。

(三)组织各职工代表小组和专门小组活动。必要时,可以召集临时代表会议和有关联席会议。

(四)督促、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和有关提案的落实。

(五)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代表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才干。

(六)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

(七)处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离退休职工工作制度。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离退休职工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承办院党委及离退休职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共同做好离退休职工工作。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及时上报统计报表与材料,转发有关文件,组织参加重要活动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建设,协助总支做好离退休职工思想组织工作,积极组织离退休职工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四、定期向老同志通报工作情况的组织工作,了解掌握离退休职工政治生活待遇的有关问题。做好信访工作,办理老干部有关证件。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职工的体检、健康休养和医疗保健工作。组织离休职工参观学习和有关活动。

六、管理离退休职工活动室,并组织开展有益老同志身心健康的各项文体活动,使之成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阵地。

七、及时慰问和探视因病住院的离退休职工,做好节日慰问和困难补助工作,协助离退休职工病故后的丧事处理。

八、加强离退休职工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增强老同志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老同志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做好老同志各项服务工作。

九、安排老干部参加会议、学习、就医等用车。

十、完成党总支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总支工作制度。

1、服务于医院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团员青年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作用。

2、严格组织管理,督促团员履行义务,保证团员行使权力,做好团员证的管理和团组织情况统计工作;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加强团纪教育,检查团纪执行情况,做好团内奖惩工作。办理离团、退团及处分团员手续。

3、认真开展“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培养团员青年参与医院管理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业务素质。

4、抓好团的宣传工作,做好团刊的征订、发行和学习工作,搞好医院的“一报一网”的宣传阵地的建设。

5、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知识、学技术、学管理、提高综合素质,为青年施展才华创造条件。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及评优评先工作。

6、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等活动,活跃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团员青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7、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服务社会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8、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团员青年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9、通过多种途径培训团的干部,提高团干部素质,严格考核和重点培养,积极向组织输送后备人才。

10、完成医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十一、传达、门卫制度。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姓名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伴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伴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者,需经省、市卫生厅、局介绍,并事先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安排入院。不符合上述手续的,一般不予接待。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十四、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员,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七、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门诊病号,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历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二十、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医学专用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十二、治疗室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七十五度。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二十三、换药室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6.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休养生活。合理地组织病员参加文娱活动。

11.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需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供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规定

1.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亡家属或单位。如家属或单位人员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亡病员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度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管理制度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范畴内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

办公室:年度内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人事科:年度内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重纠纷。

宣传科:年度内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经管科暨行政监察审计室:年度内无经济运行管理和经济考核方面的责任心严重差错事故,无行政监察失察、审计失真、失职、失误、监察不到位导致发生的责任性监察审计差错事故和严重问题。

纪检监察科:年度内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失察而发生的责任心案件及严重问题。

司机班:年度内无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等级车辆事故、车辆机械事故以及违反交通法规的规定、制度的严重问题,无领导和工作用车方面的严重责任问题。

财价科:年度内无现金、资产、帐务管理方面的责任心差错事故,无财务工作人员监守自盗、贪污挪用、私报公款、收支差错导致医院或患者利益严重受损等严重问题,无乱立项目、乱设价格、乱收费用因而导致发生经济责任事故和严重经济纠纷问题,无违反财务法律、法规、制度导致发生的经济案件。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依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三、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由护士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士应凭结账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四、病员出院前,经管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等各方面的意见。

五、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在短期医嘱上注明“自动出院”,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可在“自动出院”栏处签名)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病危抢救例外)。

二、挂号室逐步实行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三、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尽量为病人指明就诊地点。

四、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须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五、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六、专科门诊应公布医生职称。

七、作好各类挂号的统计工作。挂号费、病历费应钱、物、帐相符。

一、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二、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三、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四、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付,当面点清。?

五、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出纳。

七、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九、出纳审核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十、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

医院放射科管理制度医院放射科管理工作总结

一、院内各种提出会诊,由各专业组组长或主治医师参加(见院内、外会诊分工)会诊,医师做好准备,详细了解病人的临床资料和影像检查经过及报告,疑难病例应主动征徇上级医师意见。

二、全院性会诊由科主任或派副主任医师以上参加。

三、由医务科组织的,有外院专家来参加的会诊,由科主任或指派副主任医师参加。

四、患者或家属带外院片要求会诊,先经过医务科办会诊手续交纳专家会诊费,由放射科主任医师以上专家阅片和出具报告。

医院聘用管理制度工作总结

1、聘用人员包括本科、大中专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副系列工程技术人员试用期内工资待遇均按国家相应学历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内不享受其他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的相关待遇为:

(一)新应聘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享受聘用人员的出勤奖及30%医院月绩效奖。通过国家执业考试分数线到执业证注册之前,享受科室50%月绩效奖及聘用人员年终奖。取得执业证后享受科室100%月绩效奖。

(二)新应聘的有执业医师证书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并能独立承担工作者,可享受聘用人员出勤奖和科室100%月绩效奖及聘用人员年终奖。

(三)新聘用的中级以上职称医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并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者,享受科室100%月绩效奖及聘用人员年终奖。

(四)新聘用的非统招临床本科毕业生不能单独工作者,工作满两年后,享受聘用人员的出勤奖,通过国家执业考试分数线到执业医师证注册之前,享受科室50%月绩效奖及聘用人员年终奖。取得执业医师证后享受科室100%月绩效奖。

(五)除医疗以外新聘用的大中专技术人员及其他副系列工程技术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工作满一年后享受聘用人员出勤奖,月绩效奖满一年后按100%发放。享受聘用人员年终奖。

(六)医学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并能独立承担工作者,享受出勤奖、100%绩效奖、医院年终奖。

(七)所有聘用人员正式录用工作满一年后享受“五金”(养老、医保、生育、工伤、大病)、取暖补助等。工会福利待遇一年内(不含试用期)按50%发放,一年以上按全额发放。

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医院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研究、协调本单位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督促本单位内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科室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向院委会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对事故隐患处理意见及建议。

二、督促检查本单位各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院务会及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按规定组织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将调查结果及应采取的措施,向医院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其它安全生产活动。

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分析、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六、完成院务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它工作。

医院管理制度

为规范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二、电梯保养、维修应由有资质的电梯专业公司进行。

三、电梯日常维护、检查、由持证电梯管理人员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签名。

四、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电梯运行正常。

五、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

六、电梯必须定期进行年审年检,合格才能运行。

七、电梯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

八、电梯维保公司维保工作结束后,电梯管理人员需对维保工作做出评价、记录并经双方签名确认。

医院管理制度

1、每天收集各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并及时分析、核对,每月总结汇总一次。

2、每月15—20日组织各科室监控人员进行重点区域、物品及消毒液的细菌培养检测,并总结汇总一次。

3、每月一次对全院各科室进行医院感染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总结并反馈。

4、每季度一次对全院院内感染率、环境微生物监及细菌药敏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以院内感染通报的形式进行反馈。

5、至少每年二次对全院各诊疗组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调查,并进行总结反馈。

6、每年组织全院医生、护士、工勤人员、新职工和进修实习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

7、经常督促检查医院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废物及消毒药械的进购、储存、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工作。

8、每年召开全院监控人员会议,布置监控计划,加强业务培训。

9、随时关注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迹象,及时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医院管理制度

大家知道吗?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管理制度模板,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医院工作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为己任,热爱本业,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二、准时到岗,不擅自离岗。不在上班时问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三、着装规范、整洁,仪表端庄,佩戴胸卡。

四、接待患者热情,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态度诚恳,一视同仁。对患者有问必答,有呼必到,帮助患者排忧解难,急患者所急。

五、刻苦钻研,虚心好学,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六、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支持,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对待兄弟科室、兄弟医院要谦虚谨慎,互帮互学。

七、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对工作精益求精,对患者高度负责。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八、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加强修养,自尊自重。不以工作之便谋私,不勒索患者钱财。谢绝患者宴请、馈赠,拒收“回扣”和“红包”。

九、文明用语:同志、您好,请进,请坐,请安静,请拿好,请放心,请稍等,请先回,您慢走,对不起,需要我帮您吗?不客气,谢谢,再见。

十、服务忌语:不知道!办不了!着什么急!没准儿!等着吧!麻烦!别嚷了!找领导去!出去!你管不着!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带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进行前戴口罩。工作服及口罩要定期清洗、更换,保持清洁。

2、诊疗,护理操作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手消毒,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4、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后备用。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

5、患者的安置原则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可消毒。

7、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

8、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9、治疗室、换药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凉干,定期消毒。

10、对感染性疾病患者及其用物按感染性疾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随意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就诊。

12、护理部、院感科、各科院感控制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提交院感委员会研究解决。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建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等。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考核。

5、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及时召开。

医院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员会在院长或业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建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等。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考核。

5、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事项,遇有紧急问题及时召开。

医院管理制度

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杜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据《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就位,各司其职,不准聚集聊天或打电话聊天,不准披头散发、化浓妆、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员除外)、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大声喧哗、谈笑风生、看与医疗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看电视、听收音机、打游戏机、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更不准在诊室、导诊台、仓库、药房、药库、收费处会客。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

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内工资,3—7天扣发假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3、迟到、早退、脱岗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

注:凡加班者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一)、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

3、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制度服务标准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挂号、交费、检查、取药等,指导患者办理各种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率,降低患者的时间和精神成本。

2、首问负责制: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咨询时,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一室的就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康复情况,对其进行康复指导。提高治愈率及康复速度。

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1、院例会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五下午,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职工会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职工参加。总结上月工作,同时布置下月工作。

全年每月经济基本任务为23万元(毛收入,其中含中西科12000元),完成基础任务数,发给员工基本工资,超额完成部分按毛收入的2:8比例提成(医院得80%;全院员工得20%),参与分配待年终进行核算,人员以算进不算出的办法,即12月份在工作岗位者,可以参与分配提成,年初参与上班,但年终未在单位上班者,自然得不到提成,所有参与人员以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提成(效益工资),提成以次年10月前计算发放。所有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况进行提成。

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医院管理制度

1、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贵重药品管理范围。

2、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3、凡属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处理。

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用医保结算的现象发生。

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报损单,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理院长签字方能报损。报损单为二联,其中一联报院财务销帐。

7、药库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将药品差价填写调价单,上报财务科。

8、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调配无误,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损失由调配人员自费赔偿补足。

9、属医疗保险的患者,应按医疗保险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用量现象。

10、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

11、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

1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假、劣药混入。

13、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并认真填写明细表,人员交接时应双签字。

医院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

6.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8.要关注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防烫伤、消防通道等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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