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模板18篇)

时间:2023-12-08 14:47:46 作者:文轩

在写读后感时,要注重情感的表达与思想的深度,通过自我拓展与思考,增强作品的内涵与感染力。以下是一些读者们对于一些文学名著的读后感体会,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参考和思考。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

在邓布利多的号召下,卢平、斯内普、小天狼星等人组成了凤凰社,去与伏地魔对抗,保护哈利·波特。哈利的伤痕总是不停地疼,他对此感到困惑,想去找邓布利多谈谈,可邓布利多却总不愿意见他。与此同时,伏地魔也发现了自己与哈利之间的神秘联系,并利用这种联系把哈利带到了危险之中。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是因为这本书里面表现亲情比较多,读来觉得很温馨。很多人都很关心哈利,小天狼星甚至为了保护哈利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而越靠后的那几部,情节大都是跟伏地魔斗来斗去,缺少了亲情的味道,也就缺少了很多令人感动的地方。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是小天狼星。他全心全意对哈利好,胜似哈利的父亲。因为哈利从小没有父母,能有小天狼星这样来关心他,我真替哈利感到开心、兴奋。故事的最后,哈利和他的朋友们被骗了,小天狼星和凤凰社的成员来救他们,小天狼星当时正义感爆棚,超级勇敢,虽然他有时也会自大、鲁莽、不听人劝,但我仍然为哈利有一个这么好的教父而自豪。

书中还有一个让我爱恨交织的人物——斯内普。最初,我真的恨透了他,他总是以各种理由给格兰芬多扣分,以各种理由给波特加作业。但是后来我觉得他也还不错,正是他向邓布利多说了,哈利去了禁林就没再出来这一情况,邓布利多以及凤凰社的成员们才能去救哈利。总之,对斯内普就是一半爱,一半恨吧。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范文

《哈利。波特》是乔安。凯瑟琳。罗琳女士的经典名著,一共有7册,我利用这一个暑假的时间读完了第5册《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下面我就和大家来谈谈我的读后感吧!

爱超越了一切的界线,小天狼星对哈利的爱超越了所有人,他为哈利付出了生命,这就是爱的力量!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

5月我读了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书《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孤独的男孩哈利波特的故事。主人公哈利是一个从小就没有父母的男巫师,他的家人并不关心他,只有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校长和他在学校的朋友罗恩、赫敏关心他。

在他去年参加三强争霸赛的时候,拿到的钥匙飞到了一个伏地魔的藏身之地,看到了神秘人复活,并且神秘人杀死了他的一个同学,于是他回到学校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大家,校长虽然很支持他,但是大家都不相信他说的这件事。

还是有相信神秘人回来了的巫师组建了凤凰社准备消灭神秘人。哈利虽然很想加入,但是凤凰社为了他的安全并没同意。哈利开学回到了霍格沃兹学校,和相信神秘人复活的同学组建的一个黑魔法防御术小组。他发现了自己的一项新技能,可以通过自己的大脑看到神秘人的思想,还能感知到神秘人的情绪,所以给凤凰社的人提供了很多情报。哈利的努力没有白费,人们最终相信了他的话。

我觉得哈利很勇敢,是因为在这本书中,哈利无数次面对大家的质疑,同学的冷嘲热讽,owl考试即将来临的烦恼和战斗来临的恐慌。但是他都没有被困难吓住,依然坚持告诉大家真相,并且想到很多办法带领大家消灭神秘人。

我觉得哈利很聪明,他发现自己的大脑能够感知到神秘人的办法给凤凰社通风报信。

读完这本书,哈利给我的印象是一个非常聪明,勇敢,正直的男孩子,坚持做正确的事儿,最终说服大家相信真相。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一书,心中充满了无穷的力量,于是马不停蹄地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本书主要围绕着哈利波特与伏地魔的战斗来展开想象。本书的主角,也就是哈利波特,他为人正直、聪明、勇敢、与伙伴们团结一心,最重要的是他有一颗执着的心,他是正义的代表。本书的坏蛋,也就是伏地魔(原名汤姆里德尔),他召集了成千上万的不良分子,组成了一个军团。从此以后,那些参加军团的`人都被称为食死徒。

传说中的死亡圣器,也就是老魔杖、复活石、隐形衣。老魔杖是一根拥有无穷力量的圣器,想获得它,就必须要打败它的现任主人,如果它的主人正常死亡,那么它的力量就会毁灭;复活石,虽然表面上是一块普通的石头,但却拥有使人死而复生的力量,只要把它拿在手中摇三圈,就能复活你想复活的人。只不过复活的人只能和你对话,你却接触不到他;隐形衣这件圣器是哈利波特一早就拥有了的,它不像普通的人人都能买的普通隐形衣,普通的隐形衣披戴在身上一段时间后就会失去效果,而它是永久隐形。

其实,哈利波特的实力并不敌伏地魔,在故事的大结局,伏地魔是被自己的咒语反弹回来杀死的。最后一切太平了。这正是正义与邪恶之战,邪恶终究要被妥协。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范文

读了jk罗琳的《《哈利波特与密室》后,我被书中的魔法世界深深地吸引住了。特别是哈利波特在经历了种种危险后用智慧和勇气克服磨难,最后解开一个又一个谜团的故事,让我兴奋不已。

这本书最精彩的是学校里出现了怪事,学生接二连三地变成石头,而且还出现了一个密室,最后哈利波特打开了密室,与蛇怪进行搏斗,那条巨大的蛇怪,通体绿莹莹的,泛着毒蛇特有的艳丽光芒,哈利在等待毒牙扎进自己身体的时候,凤凰福克斯帮助他把蛇怪的眼睛啄瞎了,就在蛇怪胡乱找哈利时把分院帽扫到了哈利怀里。哈利在抵抗时意外发现帽子下面的`利剑,当他用剑斩断了蛇怪的毒牙时,毒牙也已深深地陷进胳膊,在生死关头,凤凰的眼泪又一次救了哈利,他俩一起战胜了伏地魔!

书中描述的哈利是个特别有智慧而且特别仔细的人,当分院帽无意中被扣在头上躲避蛇怪时,他发现有个硬邦邦的东西,原来一把银剑,这把剑成为最后战胜蛇怪的必要的武器,说明任何时候哈利都临危不乱;而且他总有朋友在关键时刻帮助他,比如凤凰和教授们;再有他有一颗正直的心,所以正义总是能战胜邪恶!最让我佩服的还有哈利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以及探索的勇气,有的时候我都特别想知道一些问题的答案,比如尼斯湖怪存在吗?外星人到底离我们有远?我要是也有魔法棒和隐形披风就好了!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了一年之后,暑假就开始了。他在姨父姨妈家里熬过了痛苦的假期。正当他准备回去霍格沃茨的时候,家养小精灵多比来警告他:如果返回霍格沃茨,将会灾难临头。

但他义无返回到了霍格沃茨,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生舆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小女生金妮向他投来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追星式的跟踪常常使他落荒而逃。

就因为上面所说的,有一位叫金妮的低年级同学被一本日记吸收了灵魂,那就是第一个魂器了,他是五十年前的小汤姆里德尔写的,也就是说伏地魔小时候写的(也就是说五十年前的伏地魔写的),是哈利救了金妮,是他毁坏了伏地魔小时候的日记,是他救了金妮的灵魂。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不知道谁把伏地魔的日记本放到了金妮的一个东西里面(我忘了那个叫什么了)。金妮发现了以后,就把她的心事统统写在上面了,说哈利什么什么什么(我忘记了)过了不久,灵魂就被吸走了,连自己本人都被带到了一个地方密室,这就是所谓的《哈利波特与密室》了。后来,是哈利舍身为人(就是愿意把自己的生命给别人的意思)把金妮救出来了,还把一条蛇怪(是藏在密室里面的,只要看过电影或者书的都会知道)给杀了,最后还把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毁坏了,就成功的把金妮救出来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光明白了友谊是很珍贵的,而且又明白母爱也是很珍贵的,还明白了做事也要动脑筋。

最近,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哈利在魔法学校上了二年级,他、罗恩和赫敏知道了霍格活茨有一间密室,那是斯莱特林留下来的。当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三个学院的学生都被石化了几个人,而斯莱特林学院的学生却没被石化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这个恶作剧是斯莱特林的学生搞的。有人认为斯莱特林的学生打开了密室。之后,又有一个关于密室的坏消息传来了:罗恩的妹妹金妮被伏地魔抓到密室里了,快要死了。哈利和罗恩听了,十分着急,金妮快死了,赫敏被石化了,只有把密室打开,把伏地魔打死,才可以救她们。哈利和罗恩决定去救金妮。哈利和伏地魔在密室里展开了一场生死博斗,罗恩在密室口等他。哈利凭着智慧和勇气打败了伏地魔,顺利地救出金妮。

他们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了我:哈利和罗恩冒着生命危险去救金妮和赫敏。而不像有些人,朋友之间发生一点小事就吵架,这样下去会失去很多的朋友的,不久就会成为一个没有朋友、很孤单的人。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

太厚了,所以这部电影我完全看不懂了,直接导致我后面几部电影没看,电影应该在这部就分两部的。整套书的基调从最开始的欢乐有趣到这一部明显转变为黑暗压抑。描写哈利在学校遭受的残酷对待占据了这本大部头的大量篇幅,我觉得有点太多了。

看到最后纳威也是预言候选之一,我灵机一动,如果能像《安德的影子》那样写一部以纳威为主角的《哈利的影子》那一定非常精彩。

哈利和张秋真是叫人服气,两个人本来没有“正式”在一起过,彼此都没有表白过。而且他们互不了解,也没有尝试过互相理解,所以只能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我好喜欢赫敏啊,哈利为什么和赫敏就是擦不出火花呢?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就是赫敏太出色了。不过等等,如果选择了赫敏,那么也许意味着每次约会都要在图书馆里度过?嗯……确实要考虑考虑。第26章中赫敏对谈恋爱的教导真叫人叹为观止,不愧是全方位的学霸。哈利毕竟是个年轻的没谈过恋爱的小男生。

最后,他明知斯内普和哈利的恶劣关系,还不加解释地让哈利跟他学大脑封闭术。小天狼星的死他要负主要责任。不过,如果小天狼星早点告诉哈利纸包里是双面镜,也不会发生这种事了。

这一部里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的战斗,看来这不是作者的强项,远没有同类小说的战斗场面精彩。而且有一点我不明白,阿瓦达索命应该是最强的咒语,但是会的人好像很多。一般巫师不能使用,食死徒可没这顾忌,为什么战斗时不是不停地只用这一招呢?是太费蓝?有cd?还是怎么着。

全套最厚的一本不是最后一本,这不科学。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

哈利波特这本书写得是在一个虚幻的魔法世界里发生的一个亲情和友情的故事。写一篇哈利波特读后感能够记录自己在阅读中的感悟,块和我们分享一下。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邪恶的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盲人”,“失聪者”,“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最后,我也希望我们的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这是一个魔法的世界……。

我们都希望拥有一顶巫师的帽子,一根神奇的魔杖,轻轻一点,便可以使一样东西飞起来或者消失。可是想去这魔法的世界得需要足够的幸运,而哈利就是这么一个幸运儿,他的天赋使魔法大门为他打开。清秀、文气的哈利给人以脆弱的感觉,可是事实并非如。自小就是个孤儿的他受尽了屈辱,可是他却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奋发向上。一天,幸运降临在他头上,源源不断的信涵邀请他到魔法世界去,他顺利的成为了魔法学院的一员。虽说幸运降临,可是噩梦也随之而来,额头上的刀疤,让哈利和一个让人提起就恐惧的魔鬼牵扯到了一起,那个魔鬼就是——伏地魔。

不光哈利是英雄,他的伙伴也是功臣:如果没有赫敏的照料,哈里放心的下罗恩吗?如果不是罗恩在“巨型棋”的紧要关头,舍己为人,哈里能冲出重围吗?如果没有邓不利多的相助,哈里还躺在石阶上昏迷不醒呢!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带我们遨游魔法的世界……。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我在网上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看完后我拉着妈妈就去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妈妈一头雾水。

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

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全球闻名的一本书,谢老师也向我推荐过这本书。今天,我终于翻开了它那令我朝思暮想的扉页。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琳。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了父母,被姨父姨母家收养,在那里饱受欺凌。但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从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哈利•波特无意中知道了一块力量巨大的魔法石,将被伏地魔夺走,最终,哈利•波特不但让魔法石爆炸,而且为母校争得了荣誉。

我重重地关上书的最后一页,心里还浮现着哈利•波特那朴实的笑容,我感到哈利•波特善良、勇敢、冷静、谦虚、宽容、灵敏、好奇、害羞、大方、正义,马尔福自私、幸灾乐祸、欺负弱小,真讨厌!姨父姨妈凶狠恶毒,对儿子达力太娇惯了,伏地魔更是神秘、邪恶,奇洛教授也不怎么样,海格很老实,达力呢,又娇生惯养又粗暴,不尊敬父母,还不肯学习,不肯吃一点亏。

我觉得自己和哈利•波特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上,我是家里的小公主,天天都很幸福,简直和达力一样,而哈利•波特呢,每天都要挨达力的打和姨妈姨父的白眼,还只能睡在碗柜里,时时胆战心惊,受人嘲笑,衣服也是旧的,还无缘无故挨批评,但是成绩不错。我还整天抱怨这抱怨那,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我特别想进那个神奇的魔法学校,和哈利•波特成为好朋友,那我一定可以打败伏地魔!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

到处洋溢着欢乐的笑声,个个学生们都一脸的`坚定,手中挥舞着神奇的魔杖,变出一个个奇形怪状的神兽。那一只只神兽在空中欢快地跳跃着,像一条条缤纷五彩的锦缎,在空中飘舞,欢快的音乐旋律围绕着他们,罗恩拽紧了拳头,口中念着咒语,那些咒语像一只只小精灵,多快乐呀!

变出神兽的孩子们,手中握紧魔杖,似乎像握着一块糖,心中充满了糖一般的甜蜜。忽然,当孩子们还在不亦乐乎地变着魔法时,头顶上的吊灯猛地撞击着,似乎有人关上了电源,突然间,整个房屋顿时暗淡起来!四周黑乎乎的,一切陷入恐怖的气氛。“轰、轰”,这时,从一堵墙中传来了一阵雷鸣般的轰响!哈利和同学们都吓呆了,脚步战战兢兢地移动着。哈利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堵墙,心中充满了恐慌。“砰”,墙上玻璃在一刹那破碎了,玻璃碎片在四周飞舞着,这又让他们更害怕了。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整个暑假,我深深地被富有正气的哈利・波特折服了。

这本书讲述了哈利来到霍格沃茨后,受不了专横拔扈的乌姆里奇对学校各项事物的横加干涉,与她起了冲突。他勇敢地和乌姆里奇,和魔法部,和邪恶作斗争。后来,哈利与邓布利多等人又和伏地魔以及他的食死徒们展开了一场较量。

哈利是个充满正义感的少年,他敢于和邪恶作斗争。他能大胆地向乌姆里奇提出抗议,也能无所畏惧地说出黑魔头的名字,甚至敢于为了保住秘密而牺牲自己的性命。他似乎从来不知道世上有“胆怯”二字,也似乎从来没听说过“退缩”一词。

哈利的正义感,让我想到了我国宋代的包公。古往今来,人们之所以一直颂扬包公,就是因为包公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扶弱济贫、除暴安良、不畏权贵、为民除害的正义的化身。寻常百姓犯法,他严惩不怠;皇亲国戚草菅人命,他搬出了虎头铡;敬爱的舅舅犯法,被他带进官府,当众责打;疼爱的侄儿贪赃,被他押赴刑场,开刀问斩。正是这股正义感,使他赢得“包青天”的美誉,名垂青史。在生活中,像包公这样充满正义感的人数不胜数:直言敢谏的魏徵、刚正不阿的海瑞、浩然正气的文天祥……他们性格刚直,作风正派;他们不怕诱惑,不畏权威;他们见义勇为,行侠仗义。

革命家李大钊先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要为人间留正气。”我希望邪恶在世界上消失,我更希望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一颗正义的心。我们相信: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有感

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时,它在我的书堆中是那么显眼,宛如一个身材魁梧的将军屹立在人群中,我不禁崇拜起将这本书创作出来的作家了,她就是将大英帝国勋章、法国荣誉军团勋章以及安徒生文学奖通通收入囊中的杰出女作家j.k.罗琳。

这是一个惊险又刺激的故事,它的开始是在一个夏天,主人公哈利跟凤凰社的成员去了一个凤凰社组织的主要会所――小天狼星的祖宅。在学校,哈利.波特与他的伙伴们又要面对魔法部派来操控学校的乌姆里奇教授。在一场与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的对决中,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被杀死了,故事便落下了帷幕。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哈利的好朋友赫敏,她有充足的勇气,无穷的智慧,还富有同情心,总是在哈利无助的时候帮助哈利,当然,哈利也是我喜欢的人物,他很有勇气,心地也不坏,还有对于魔法的天分,还有罗恩、金妮、乔治、弗雷德、麦格教授……在j.k.罗琳的笔下,一个个人物都是那么的生动有趣,活灵活现,它的剧情一波三折,故事紧扣心悬,他还让我体会到了深厚的友谊,无限的忠诚,以及难以承受的牺牲。

不知不觉,我已经把整本书都看完了,感觉就像是看一场来去匆匆的电影,现在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它厚了,它的剧情是那么精彩。这本书是雷老师推荐给我们的,现在我也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好好珍藏它!

读《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有感

花了一周的时间,我总算把《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看完了。这是哈利・波特系列中最厚的一本,有68.6万字,比大结局的第七本还厚。我一点一点看完后有一种成就感。

哈5讲了哈利・波特与邓布利多组织的秘密团队――凤凰社的故事,具体情节就不多说了,因为故事太长,要写完成的话不知猴年马月,但有一点要说――六年级的哈利又和伏地魔展开了殊死搏斗。在邓布利多的帮助下,他又一次打败了伏地魔(可惜伏地魔跑了,不过如果死了就没法写下集,还是不死的好)。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是结尾,本来邪恶的高级调查官抓住了哈利和他的5个好朋友,但赫敏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他们逃进了禁林。哈利得知小天狼星遇难并前去搭救,没想到那是伏地魔的一个阴谋。于是,代表正义和邪恶的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各种各样的魔咒、打斗,看得我惊心动魄,大气都不敢喘。

这本书有一个令人悲伤的地方――小天狼星布莱克被他投奔伏地魔的堂姐杀害了。我和哈利一样,十分悲痛,但我认为他那正义的形象一直留在了我们的心中。

哈利波特凤凰社读书心得

今天,我心血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却杀不死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哈利波特凤凰社读书心得

人们都奇怪,为什么一岁的小婴儿哈利波特能从那个最险恶的黑巫师伏地魔手下逃生。是的,多少伟大的巫师都死在了伏地魔的手下,包括哈利的父母,可唯独哈利保全了性命,而且还使伏地魔魔力大失。

这个原因,邓布利多告诉了哈利,答案就是母爱。哈利的母亲在自己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舍弃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哈利的生命,所以母亲强烈的爱,就在哈利身上留下了记忆。对,是记忆,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如果我们被一个人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亡,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爱的护身符。

正因为此,哈利被母亲的爱救了下来,成为在伏地魔想要杀害的人中逃生的第一个人。而且母亲的爱,使他在和奇洛教授争夺魔法石的斗争中,也成为阻挡奇洛的有力武器:奇洛裸露的皮肤不能碰到哈利,不然就会痛苦不堪,因为他的心中充满了野心贪婪和仇恨,所以碰了一个身上胡幸存爱的烙印的人,就会感到痛苦的无法忍受。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给自己所爱的人留下这样的护身符呢?回答应该是:我能!爱,永远是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得以存在并发展的唯一的理由。对一个充满了爱、周身洋溢着爱的人来说,他看到的就是光明,就是美好;而一个充满了爱的人,也正在给我们这个世界带来美好和光明,带来希望。

不要否认爱,我们的身上,其实也都有着爱的烙印。也许,有的烙印已在尘世的浮华中如同那块通灵宝玉一般蒙上了尘埃,但拭去灰尘,相信那爱的护身符仍然存在,仍然有着伏地魔们无法抵挡的魔力。失去了爱,才是我们人类最无法忍受的事情。去爱吧,爱我们的亲人,爱我们的朋友,爱这个世界,只是不要去爱我们的敌人。

读《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有感

这本书主要写了哈利在暑假期间对凤凰社的事情一无所知,并且所有人都不愿意透露感到十分气愤,在茫然与愤怒中来到了霍格沃茨,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邓布利多竟然不愿意见他。哈利・波特感觉就像有一条蛇附在他的身体里,简直无法控制自己。

本书作者就是具有超凡想象力的英国的j.k罗琳,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写作能力,把哈利・波特写的栩栩如生,让我们读者觉得好像真的有哈利・波特这个人似的!真的有霍格沃茨这个魔法学院一样!真的有阿不思・邓布利多这个善解人意、和蔼可亲的校长似的!

我今天的收获可真多啊!我真要好好感谢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

读《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有感

只要你相信它是对的,坚定自己的立场,不论别人怎么嘲笑,否定你,坚持自己的原则,总有一天人们会知道的。

正如书中的哈利波特,当他目睹并宣布最厉害的黑巫师回来后,引来了报纸、魔法部和一些学校同学的嘲笑,但他并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坚持自己所看到的,忍受了一切。正是因为他的坚持,最终人们终于认识到他是对的。

相信自己,坚持自己,不要跟着大众走,才能走出自我,走出精彩。

我也有类似的经历。一次英语课外班的作业,交流一题的答案:“选a的同学举手。”全班只有五六个同学稀稀拉拉地举手――我是其中之一。别的同学十分夸张地质疑着,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一个同学,刚举起手,看到人不多,又偷偷地放下了。我们其他同学都坚定地举着,片刻之后,老师宣布:“a是正确的`。”我们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是呀,坚定自己的立场,不要被别人给“带跑”,你总会得到回报的。

哈利波特凤凰社读书心得

读书是精神上的粮食,阅读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获取信息、掌握文章的内容,更是为了对文章有更深的理解。比如,从书中学习到的真理和思想,从书中的内容中得到启发的思想。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哈利波特凤凰社读书心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读书往往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其中有一本书让我印象十分深刻,那就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书中的主角哈利是一个天生命运便对他不公的小男孩。在魔法学校,屡屡被“大反派”伏地魔攻击,在付出了无数血与汗后,食死徒们仍胜利。眼看失败的小哈利用它弱小的力量与顽强不屈的精神最终打败了食死徒六军,将伏地魔推向了死亡。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命运不会让你的一生一向一帆风顺。它会经常折磨你,而你把它当作一种考验时你的意志就开始变得坚毅。或许在那么多次风雨面前你会害怕,可是你必须要挺过去,最终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正如苏轼所言:“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毅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是啊,没有才华不是主要的,仅有坚忍不拔加上努力才可能获得成功。事实胜于雄辩,夏洛蒂三姐妹到处应试,渴望成为作家,她们受到的却是嘲笑与藐视。可她们硬是用钢铁般的毅志力用笔调敲开了文学圣殿的大门。

风雨之后总能进彩虹,正是这样,只要用钢铁毅志全力以赴,不愁不会成功!

说句实话,作为一个学生,的确很惭愧,对中国的四大名著很不熟悉,只有一点小小的认识,名著也看很少,所以说要写读书笔记,真的有点难,到如今,我真正看过的是jk·罗林的《哈利波特》,而且是从头根到尾,从1至6部,都看过两三次,它紧张的节奏,感人的情节,和那些激励人前进的句子,都让我“无法自拔”。《哈利波特》,是很畅销的一本小说。

故事中有欢笑有悲伤,不但让我们看到是非善恶,更让我们体会到勇气和友谊的力量。哈利、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是三个重要的人物,每一本书大体上叙述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生活一年期间发生的故事。他在这所学校学习魔法、制造魔药,哈利也学会了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魔法上的、社会上的、感情上的。书中也有很多有关道德方面的内容,随着正义和邪恶的对抗不断激烈和明显化,一些人物面临着重要的选择,人性的阴影也被展现出来。

在哈利的身上我看见面对事情的勇气。那种执著的精神让人敬佩!虽然他自己的成长经历很坎坷。但他并没有因此意志消沉。反而更加努力!我很佩服他!!在第六部中,受人尊敬爱戴的邓不列多校长离开了,被卑鄙的斯内甫所杀,他为了世界的正义和秩序,毫不犹豫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很震惊,无法想象他走后哈里以后的生活学习会变得怎么样,原本在第四部时哈里教父布莱克的斯已经让我很难过,为什么好人总不能答应那些邪恶的黑魔头呢?小天狼星的死让哈失去了他唯一的亲人,而邓不利多的死,则让他失去了整片天空啊!

前几个月,爸爸给我买了一套名叫《哈利波特》的书,这可是一本名著。我爱不释手地翻阅起来,立马就被它里面神奇的故事给吸引住了。

“吃饭了,吃饭了!”妈妈叫了好几遍,我都没有听到。怎么就吃饭了?我肚子还没饿呢。吃完饭,几个好朋友叫我去踢球,因为牵挂哈利波特的命运,所以我忍痛割爱,谢绝了他们,其实我是最喜欢踢球的。“已经十点多了,该关灯睡觉了!”“待会待会,等我看完这一章,就剩几面了。”唉,如果天不会黑的话该多好呀,我就可以一次看个够了。

《哈利波特》这套书主要讲:哈利波特与杀父仇人——黑魔法师伏地魔为魔法世界的和平,为了正义,展开了一场生死决斗,最终哈利波特靠机智勇敢、永不放弃的精神,赢得了这场战斗的故事。

我爱《哈利波特》,我想成为神奇魔法师,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说到《哈利波特》,其实一开始我挺反感它的。好像我对所有别人热捧的电影或明星,总是有一股很强的排斥心理。对于哈利波特也不例外。

那时会选择去看《哈利波特》完全是外界环境的影响。因为这本书太火了,很多人都在讲,不看就显得我out了。

不过看过后,我觉得,这本书风靡全球不是偶然的因素,里面有他独特的魅力所在。关于读后感,我个人比较偏向于从人物的角度去写。哈利波特这个人物,一想到这个人物,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勇敢,没错,勇敢,遇到的很多事情他并没有畏怯和退缩,虽然跌遇险境,不过总是能够化险为夷。细节就不多说了,一本书,如果自己看到真的很有感觉,那么,关于里面的细节,总是轻易就能回忆起来的。

年轻人需要勇敢,充满爱和激情,又会忍,就像哈利一样。生活,浓缩起来就是一部戏,把全部最精彩的画面刻录下来,我们每个人既是导演又是演员,什么事情,只来源于我们当时的信念。既然选择了或是被选择了,那就勇往直前吧,年轻经不起等待,一路上披荆斩棘,哪怕伤痕累累,那也算走过了,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过去,而那过去的,都将成为亲切的怀念。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平静和悠闲地生活的,那样每天都以充满激情和热情的姿态来度过其实不是我向往的,不过是我所喜欢的,就是偶尔来那么个小插曲,为生活的乐章增添一小段激昂的曲调,哈利波特的生活每一天都像是过得五颜六色,比较少有协调柔和的乐章,或许这就是年轻人吧,只是大家的故事不同,结局不同而已。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哈利在不会魔法的普通世界里,总是被人欺负,而他终究还忍下去,那份忍的精神,是我所佩服的,因为不是他能力不足以反抗,那一份忍的精神确实值得让我去思考,因为要是我,可能早就按捺不住情绪了。

我想说的还有一个,就是他和罗恩还有赫敏的友情。学校里的友情最是深刻,因为简单,纯粹,没有杂质,虽然偶尔会有一些不和谐的小插曲,不过那只是对友情的一次次考验。友情就是那样透明,但是中间有点瑕疵。学会珍惜,因为有些东西是奢求不到,金钱也买不来的。很多时候,自己追求的东西,其实不在远处,它就是你自己正在走的路,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发现,就像是呼吸,我们时刻都在呼吸着,但是我们没有感觉到。书中这几个人物的友情似火,真挚而牢不可破,想想人生之中能有几个这样的朋友存在,不多不多。

遇见了就是缘分,佛家有言,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感谢缘分,感谢生活,感谢今生的遇见。其实人生难得有一知己,看到哈利波特他们那份友谊,我不由的想到了我那几个闺蜜,从幼稚园,到小学,到初中,然后就是高中,虽然很遗憾高中没有在同个学校成长,但是距离不能成为我们阻碍我们友谊的发展。此时此刻,已经大学了,而我们也发散到广东省的各个角落,但是谁也阻挡不了我们,你知道吗?我现在是坐在其中一个她的床头将这篇读后感写完的。

我是这一学期才看《哈利波特》的,我看这个系列的书的顺序是哈3,哈6,哈5,1,2(哈2未看完,哈4还没有看)。当初看哈时的理由很简单,一是看到同班同学中有人很喜欢,于是想看看,二是看到罗琳因为《哈》而出名的,我也想看看这部畅销书,三是当时在电视上看过《哈3》的一部分,看完《哈3》,觉得她的文章写的挺有意思的,就看了《哈6》,句的写的很像真的似的。但是《哈6》中,小天狼星死了(书的开头介绍的是哈利在拿小天狼星的遗产)。而且斯内普居然杀死了邓不利多。虽然哈利说是斯内普害死小天狼星的。但是我并不相信小天狼星死了(因为邓不利多死时,哈利说小天狼星死时连尸骨都找不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找不到尸骨那就不能说小天狼星死了)第二,我不相信斯内普是坏人。(电影《哈1》中,哈利他们就错怪了斯内普,以为他是偷魔法石的人。斯内普说了一句:“在不合适宜的时间和地点,到处闲逛。很难不让人怀疑的。”后来,发现洛奇才是偷魔法石的人。之后,我就觉得斯内普不是坏人。)于是我又赶紧看了《哈5》,一看斯内普在凤凰社,就觉得没什么问题了。而射中小天狼星的是一束红光,而非绿光,也就是阿瓦达咒语。所以在《哈7》中,斯内普是一定充当好人的角色(站在哈利这边的),小天狼星一定会在出现的(因为他没死),可能还会用到移形换影(因为是才学的)。

《哈1》的特点是结构完整,有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但是内容不够充实,语言有些生涩(也许是翻译有问题吧)。前面的几段有些多余,直接从哈利倍受姨妈姨夫的欺负,结果总有奇迹发生开始是最好的了。

《哈2》未看完,就不做评论了。

《哈3》中,塑造的人物“小天狼星”就非常的成功。

《哈4》中,(我只看了几页)发现不同的人物在说不同话语。哈利想到自己伤疤痛时,罗恩和赫敏说的话(虽然更多的是一些人性的真实,包括一些小动作,我都是深有同感的。

《哈6》中,作者的语言比起《哈1》已经称得上是炉火纯青了。但是故事的誓言和邓不利多的死亡去掉,就不能是算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了。充其量算是《哈7》的前传。但是我想这也预示着《哈7》会更好。而且我认为她对伏地魔的把握也如小天狼星的到位。

读《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有感

哈利波特已是家喻户晓的名字了,我相信读过《哈利波特》的同学一定知道这个名字。今年寒假,我阅读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读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主要讲了哈利从麻瓜世界来到魔法世界后,他越来越频繁地梦到走到走廊尽头的。一扇门这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地是“友谊”两字。说起友谊,哈利与赫敏、小天狼星的友谊是深厚的,也是真诚的。在多洛雷斯乌姆里奇的强迫下,被逼无奈的赫敏与哈利只好走进森林,在那里,赫敏为了救哈利,在一大群对人类充满敌意的马人面前,忍辱低声下气地求饶。赫敏这种为了朋友,忍辱含垢的精神多么让人感动啊!友谊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情,而哈利与赫敏之间不单单是一种普通的友谊,而是一种力量,一种能使赫敏为之做出牺牲的力量。当然也不能忽视那位小狼星与哈利、赫敏之间的友谊。小狼星是一位知识渊博的先生,他几乎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知道的魔法知识、凤凰社高级机密通过各种途径告诉哈利,并时时让哈利感受到他的'关心与爱。例如:在最后与伏地魔的食死徒决斗中,虽然当时情况十分危急,小天狼星自己也十分不安,但他仍微笑着鼓励哈利,让哈利重新振作起来,继续与食死徒战斗。

说到友谊,我不禁想到许多与之相类似的事情。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之间的友谊可谓是纯洁的友谊,在马克思遇到困难时,恩格斯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帮助他,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是竭尽所能。正是在帮助,才使马克思完成了《资本论》的写作,两人才成为志同道合的好朋友。除此之外,还有我国古代的管仲与鲍叔牙等。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仅仅需要亲情,也需要友情,真正的友谊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它能催人奋进,它能使人产生战胜困难的力量勇气,因此我们要珍惜身边的友谊。

读《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有感

在我想买的东西当中,我最想买的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可惜老妈不让我买,说只用到书城里看上一两遍就行了,买回来太占位子了,书架放不下。

暑假前的几天里,我三天两头往书城跑,偶尔也去了一下三楼,发现在一个书架上有《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便随便地拿起一本翻了翻。没想到这里面的故事还真不错,可惜我在这里的时间太短了,没看几页就被老爸拉走了,真气人。

隔了一天,我又催着老爸带我来看书,为的是将这本书看完,或者将它买下带回家看。一到书城,我便往三楼跑,心里不断得念叨着:“但愿这本书不要卖光!但愿这本书不要卖光……”我到了三楼,急忙跑到一个书架前,抓起一本《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然后找了个空位子,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里面的故事情节比电影里的故事情节好看多了,再说我现在正在编一部小说,正需要这种书给我激发一下灵感,会让我写得更好。

时间过得真快,老爸老妈找到我,催我回家,我看了看书后面的价格,我的天哪,要56元哪!依照我现在的“经济水平”,我一下子实在是买不起啊!当我向他们推荐这本我看了二百分之一的书时,他们竟说不买。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竟用老妈平时训我的那一番话又训了我一次,“我的天哪,为什么我的书架会放不下?为什么这本书会这么贵!真是害死人了!”我在心里悲哀地想。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把这本书放了回去,很不开心地回家了。

当我后来攒够了书钱再去书城时,发现《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已经全不见了,原来的书架上面放着一些新书。我顿时呆住了,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心想:“早知道应该在上一次来的时候就把它买下来的,现在该怎么办?”我可真想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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