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员工纪律管理制度(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0 15:52:27 作者:影墨

规章制度是组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了组织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规章制度不仅是约束和限制,更是促进个人和组织成长的机制,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受益。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1.个人卫生规范:

1.1健康规范:

1.1.1凡生产人员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许可证方可上岗。

1.1.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产品的生产工作。

1.1.3凡受伤(主要是手部)人员不能从事接触到食品容器、原料等产品的加工工作。

1.2着装规范:

1.2.1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鞋、帽。

1.2.2工作服纽扣要齐全,夏季时工作服纽扣允许解开领口扣,其余纽扣必须扣上,衣服上不应有其他饰物。

1.2.3工作人员要有可替换的工作服,保证按规定时间更换或在工作期间因意外污染时的及时更换。更换下工作服必须及时清洗干净以备替换。

1.2.4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戴好工作帽,女员工应将长发盘起,不应散露在外,工作鞋应保持清洁干净。

1.2.5工作服不得随意穿出工作区域。

1.2.6安全防护用具:凡从事接触到腐蚀性物品的工作时要使用安全防护具,工作完成后存放在指定地点。

1.3装饰规范:1.3.1不允许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假指甲。

1.3.2不允许化浓妆、使用粉质化妆品及浓烈气味的化妆品。

1.3.3不允许佩戴手表、首饰及各种饰物。

1.4行为规范:

1.4.1每次上班开始工作时,如更衣、进餐、去卫生间时均应洗手。

1.4.2每次做完不卫生的工作后,如清扫垃圾、处理废料、清理设备等,均应洗手,工作中应随时保持双手干净卫生。

1.4.3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掩住口鼻,并洗手。

1.4.4不允许在工作区域内做修指甲、梳理头发、挖耳朵、挖鼻孔等不卫生的动作。

1.4.5禁止携带食物和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1.4.6每位员工都应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4.7不允许在生产区域内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1.4.8非本车间人员不允许随意进入生产区域,参观人员须有公司内人员陪同。

车间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生产车间的规范化管理,促进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稳定地提高产品质量,不断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员工无论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1个月或由公司决定其离开时间。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旷工按当班工资的两倍/天处罚,1月内累计旷工三天以上,除相应的处罚外,做停工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请假、代(换)班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事假、代(换)班1个月内不能超过三次,否则作为旷工处理。

4、班前、班中不能饮酒,一经发现,处于50元/次/人罚款,班组不予以安排上岗,一月内累计两次以上,做停工处理。

6、上班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无故串岗、脱岗、睡岗、闲聊、打闹、看书报杂志和干私活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处罚20-50元/次;若造成事故由当班人员全部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机关处理。

9、公司内禁烟场所严禁吸烟,违者处罚30元/次,同时不听从劝告者,做停工处理。

10、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裙子、短裤、赤膊(除干燥工段特殊情况外)上岗,上班不得带小孩,违者处罚30元/次/人罚款。

11、严格执行各工段(交接-班制度)和按工艺操作以及严格执行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违者罚款50元或按相关管理制度实施。

12、机电人员在检修、抢修设备时,职工必须全力配合,若置之不理者,每次罚款50元,各工段每天交-班前,必须把本岗位的卫生打扫干净,所属设备打扫干净。

13、爱岗敬业,团结同事,不得拉帮结派,否则作停工处理。

14、不得损坏公司财物,一经发现,加倍赔偿。

15、凡属各班组管理人员,其所在班组有以上违章违纪者,均负连带责任,若不坚持正义,甚至以各种借口包庇违章违纪人员或代替开脱责任者,一律停职或停工,直至开除。

目的:为了加强本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章可循,使车间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车间全体同仁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积极配合,为公司发展,个人利益尽职尽责。

对象:车间全体人员

一、全体人员要学习、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认同公司的发展理念,牢记和理解公司倡导的企业文化。

1、早上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车间,由公司统一组织早操和早会,宣导劳动纪律和生产事项。

2、上班时间必须穿工服、劳保鞋,严禁穿拖鞋、短裤、背心等;严禁赤膊上阵,在非吸烟区吸烟,以上以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一次,若再犯者给予乐捐。

3、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等。有事提前请假,填写假条,并找相关主管签字,请假返回时进行销假。

4、上班期间严禁带食物到生产现场或吃零食;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违章事宜,一经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罚。

5、本车间员工要服从车间管理人员的合理按排,认真及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员工和管理人员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互相监督,以公司、生产利益为重。车间要建立和形成公正、透明的体制,全体人员都有提出合理意见的权力和义务。

6、员工在工作期间要做好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生产现场要规范的排放整齐,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摆放,并加以标识。

7、下班前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废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混放,并且关闭好相关电源、门窗。

8、车间人员要认真学习公司制定的设备管理制度,执行设备保养全员参与。每天下班前十五分钟认真维护和擦理自己保养的设备和其他事项,并填写当日的保养卡记录,不得少写或超日填写。若发现保养未做到位或未做,先口头警告,次犯给予乐捐。

9、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10、所有人员对车间物料控制负责,确保材料充分利用,减少浪费,对交货期负责,对车间安排的任务按期定量完成。

11、所有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做好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质合格率。

12、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原则。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

13、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负责,心中时刻拥有我要安全之理念。尽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加强自卫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4、全体人员应遵循并切实做好公司倡导的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生产秩序。

备注:以上所有条约,如有违者,视情节之严重性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对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希望各位同仁能以主人翁精神挑战工作,将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统一,增强团队凝聚力与战斗力,为公司早日实现第一品牌的梦想而共同努力!

为了保障车间生产能正常顺利进行、设备安全运行和员工人身安全。现对车间生产劳动纪律规定如下,希望车间领导督促其员工遵守制度,共同把车间生产搞好。

一、特别强调要求上班期间不准去冲凉,一定要等下班才能去冲凉,如果发现未下班去冲凉或未交好班去冲凉,每次罚款100元。

二、上班期间不准跑岗离岗,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因跑岗离岗造成设备事故或安全事故将受到重罚;因跑岗离岗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将会按照《安全生产法》追究责任。

三、上班不准迟到早退,迟到每次罚款50元,早退每次罚款100元。

四、上班不准睡觉,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五、上班不准穿拖鞋,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上班不准做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不准在车间、岗位或电房内晾晒衣服,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八、不准在车间或岗位煮东西,违者每次罚款50元。

九、不准在车间或岗位用电炉煮东西、取暖或烧开水,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十、为保障每天有足够人员上班,车间人员的月假要合理安排休假,休假一天由车间主任审批,连续休假两天或两天以上由公司管生产领导审批。不经过审批不上班者每次罚款100元。

十一、岗位操作要按照公司和车间的要求操作,日常设备保养一定按规程操作,不能弄虚作假,不能将本班的工作推到下一个班做。

罚车间主任100元。

为了加强车间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根据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考勤制度

2.考勤要真实,公开逐日登记,不得涂改,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执行的,对考勤员一次罚款50元。

二、 请假制度

(一) 事假

2.车间管理人员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备注:

(1)员工请假应在一个月之内,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人力资

源部审批,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否则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员工事假无工资,事假期间发生病假按事假处理。

(二)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务受伤必须治疗及修养、门诊医疗,需持有具

有资格的医院的诊断书,病休证明,在当日或次日由员工或委托他人 办理申请病假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按事假处理。

(三) 婚丧、产假

员工需请婚、丧、产假,按公司和厂的有关规定执行。

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等各类请假都必须有书面的请假手续,按规定月末随考勤一起报车间,请假无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带薪年休

3.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员工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员工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各班组有年休员工的要提前一个月给车间打招呼,以便车间有计划安排年休;

5.年休假在当年集中安排或者分段安排,却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当

年年休的,可延期到下一年一并安排年休;

7.员工在同一个年度内,如同时享有探亲假和年休假,须先年休假。

8.病假、事假等请假人员所扣的工资奖励给替班人员,如无人替班则奖励给当班班组。

三 、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

3.在工作岗位上干私活、娱乐、串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惩罚50元;

4.发现睡岗,脱岗的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退回综合办;

6.车间原则上不允许替岗或换岗,特殊情况经车间领导批准后可

9.严禁将小孩带入厂区或岗位上,违者罚款100元;

10.员工严禁在装置区聚众聊天。追逐打闹,发现一次每人罚款20元;

11.厂区内严禁吸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退回厂里;

12.员工有违纪行为,班组负责人连带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1)当班长扣罚50%;

(2)违纪行为进行累计,年终进行总结评比时作为一项考核指标;

13.精制车间内严禁骑摩托车及在泵房停放摩托车自行车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精制车间 2015年3月

为使我公司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树立良好的厂风、厂纪,特制定生产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 员工应提前10分钟进入车间做好准备工作,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扣除半天工资,旷工3天以内按实际天数扣除3倍工资,旷工3天以上予以辞退。

2. 请假必须提前报批,并写请假条,一天以内可由当班班长批准,两天或两天以上须由车间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未上班者视为旷工。

3. 工作时间中不准随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经主管人员批准始得离开,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视情节严重性加重处罚或开除厂籍。

4. 各岗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章操作,违者重罚。

5. 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未穿戴整齐者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10元,重犯罚款50元。外来人员未执行本条规定,追究负责人责任,罚款按10*人数之积计算。

6. 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吃零食、聊天、嬉戏、打闹等),不准在车间内抽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再次罚50元,屡教不改者予与开除厂籍。

7. 车间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班长因工作需要有权调动班组员工到其他岗位工作,员工必须服从,但事后应向相关领导汇报,不服从安排、谩骂者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处理。

8. 加强现场管理,各岗位必须在下班前打扫本岗位的卫生方可下班,对所使用的工具要进行清洁保养、摆放整齐,按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并进行简易维修,使其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转、工作,违者罚款2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司从重处罚。

9. 员工间应团结互敬,不得吵架漫骂、打架斗殴以及煽动不良风气,违者罚款100,重则开除厂籍。

10. 工作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影响生产产量及质量的罚款50元,

屡教不改者开除厂籍。

11.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12. 车间员工会议纪律要保持良好,严重影响会场秩序,或者无故不到会者处以1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13. 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随叫随到,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处予20元罚款。

14. 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处理;对造成公司财物(如质检器具等)外观破损,但其使用功能正常的,赔偿相关器具原价的十分之一,丢失部件或造成其不能正常工作的除要求其全额赔偿外,且追加原价的10%罚款。

15.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在操作同时应作相应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从重处以50元罚款。

16. 车间员工严格按照生产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违者罚款20元。

17. 车间如遇原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技术质量部和生产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作出相应处罚。

18.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起立适当问候或必要的陪同,作业人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19. 车间人员违反车间劳动管理制度当月罚款100元以上,其所辖领导处150%的罚款。

注:此管理制度监督员为李友生,于2011年6月1日正式实施,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贴出之日至生效前提出。

大同县升泰纸箱加工厂

2011年6月1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员工行为,杜绝各种违纪现象,确保车间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车间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车间员工提前十分钟到岗并做好开工前的所有准备,迟到早退1至10分钟扣20元,11至60分钟扣30元,迟到60分钟以上直接按旷工处理。

3、上班中途员工外出必须向车间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刷好正确登记出入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

4、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亲自提前提出,病假无病假条,二是要处理,不得事后请假或他人代缴,否则是假按旷工处理,病假按事假处理。

5、事假一天扣30元并要须凭正规医院诊断书,不记工日,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时间按旷工处理,每月病假超过,三天以上者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因病住院治疗者除外。

6、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7、无故旷工一天扣50元,当月旷工累计五日,全年旷工累计十五日提请公司予以辞退。

8、本车间请假核准权:两天以内由车间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必须有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当月连续请假累计天数违反上述规定办理。

9、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或临时通知员工上班,不得无故推脱,无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10、上下班亲自刷卡,不得托人刷卡,否则每人每次扣十元。

11、下班前妥善处理当日生产的产品,并清扫责任区,没有擦机台,清扫责任区者扣十元。

12、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没有关闭动力设备,照明电源,下班后没关车间窗户者扣十元。

13、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进入车间,违者扣50元。

14、工作时间不得听音乐玩手机,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五分钟,通话时不得大声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扣20元。

1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需会客时,应经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16、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背心、短裤、裙子上班,违者罚款20元。

17、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违者罚款50元。

18、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生产现场岗位禁止闲聊、嬉戏、打闹、吃食物,所以吐痰、吸烟、喝酒等,违者罚款50元。

19、禁止带小孩或场外人员在生产车间玩耍或乱动设备,给予罚款5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自行承担。

50元罚款,对于人身攻击者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处理。

21、不得带蛊惑煽动他人不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罚款100元,不听劝告者予以辞退。

22、车间员工无论何种理由提出辞职,致提出起,仍需在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或由公司决定其离岗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23、有偷盗行为或擅自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200元或开除处分。

24、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消防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

25、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或生产质量问题设备损坏以及原料浪费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至100元。

26、因个人原因没完成定额,影响生产进度,影响发货者扣款200元 。

27、废品废料为存放于指定区域,

28、对违纪者出具扣款通知单,由财务部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29、本制度与公司规定发生冲突时,以公司规定为准。

30、本制度于2015年5月20日起执行 。

公司

2015年5月10日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班线长,文员,员工。

1、每天上班开早会前,班长要认真如实做好《员工出勤表》。并于8:00钟开早会前交到办公室,由文员汇总。

3、班长要认真,仔细做好员工《员工出勤记录表》记录表要求如下:

4、员工出勤表每天公开张贴于各班组指的的位置上,公开接受员工的监督。

5、出勤最终考核的依据以打卡记录和出勤表综合判定。

6、文员在计算考勤时,要扣出请假,旷工甚至缺勤的天数,不能拿加班小时去补冲。

8、出勤记录是员工计算薪资的唯一标准.相应人员不可以循私舞弊,粗心大意,一定要保持公平,公正正确性。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间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套有序的、规范的车间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员工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互相团结,听从指挥,服从分配,严以自律,忠于职守。

第二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请假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时进餐,按时就寝。

1、上班时间开始后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2、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xx元。

第三条、员工有事有病不到班必须亲自请假,不得找人代假,请假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离岗视为旷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特殊情况未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者,事后补假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经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7天以内以旷工论处,超过7天以上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1、故迟到、早退连续3次且劝说教育无效者。

2、怠工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懒散,上班时睡觉或消极怠工者。

4、不按工作程序操作,乱扔工具,浪费材料,影响工作进度者。

5、上班时干私事,无故离岗、窜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6、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半天以上者。

7、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产品工作质量低劣者。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物质奖励。

1、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起表率作用者。

2、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连续3个月以上出全勤者。

3、主动打扫卫生,保持车间内环境清洁卫生表现突出者。

本条款如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冲突,请以公司制度为准。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1)每月对各岗位员工进行考绩,表现较好的给予增加浮动系数(详见《铸造分厂考绩制度》)。

(2)对铸件成品率超过97%以上的给予奖励(详见《铸造分厂奖惩制度》)。

(3)对提出合理建议或工艺改进、降低成本的员工,按照经济效益的10%进行奖励。

(4)对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年终评为优秀员工,提升岗位工资系数。

2、处罚。

(2)造型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1)、(2)、(3)、(4)、(8)、(9)条款的一次罚款30元,对于造成铸件废品或次品的根据《铸造分厂奖惩制度》处罚。

(3)配砂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2)、(3)条款的一次处罚30元,对于造成铸型报废和次品的依据成本折合计算,按比例处罚。

(4)大炉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的一次罚款50元,对出现事故影响生产的根据《铸造分厂奖惩制度》处罚。

(6)行车工、过砂工、机修工、清砂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的一次罚款30元。

(7)对无视岗位责任制要求的,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降低岗位工资系数,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员工资格。

(8)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上述管理和奖惩制度依据巨鲸公司二分厂的生产状况制订,如有不详或与《巨鲸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不符的情况都以员工手册为准。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加强纪律管理,强化工作作风,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农业局直属各站(股、室、所、中心)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第三条 考勤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上级通知执行。

第四条 考勤方式。

(一)考勤表由办公室统一制定发到各站(股、室),由各站(股、室)自行考勤,每日签到2次,上午签到时间:8:30-9:00,下午签退:17:10-18:00。上午9:01-9:30分签到算迟到、9:31分后签到算旷工,下午17:10前签离算早退。凡未签到,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二)考勤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站(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实名签到,不准代签、补签。如站(股、室)负责人外出,必须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站(股、室)考勤。

(三)凡出差(外出学习、开会等)、下乡、病假、事假、其它假及周末、节假日临时安排加班等情况,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于考勤表上注明清楚,并将相关通知、假条等附在考勤表后作附件备查。

(四)职工缺勤,其所在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隐瞒、包庇,一经查实,按照职工受罚标准,对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等处罚。

第五条 考勤报送时间 。各站(股、室)考勤每周统计一次,由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分管领导复核签署意见,于每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考勤表,事前又没有向办公室说明原因的,视为该站(股、室)本周集体缺勤。

第六条 考勤公示。每月考勤由办公室进行一次汇总统计,考勤结果于下月第一周进行公示(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职工对考勤统计结果有异议的(如统计错漏),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到局办公室进行核实,逾期不核实视为认可。

第七条 督查。

(一)由局班子成员任督查组组长,按值周排班,组成人员为3-5人,由办公室指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局职工考勤进行督查,每周至少督查1次,督查工作必须有记录,每周督查情况于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

(二)督查时人员出勤情况与考勤登记情况不符的,尤其是发现弄虚作假的,由该站(股、室)负责人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并以督查结果为准执行考勤纪律。

(三)督查组不认真督查或不按时报送督查情况的,视为失职,本周督查组成员集体算旷工2天。

第八条 领导出勤告知。局领导公出(含非班子成员的副科级以上实职干部开会、出差等),需于每日上午9:00前告知办公室登记(告知电话:8933239),临时外出临时告知,不告知者视为在岗,被督查组或领导发现不在单位办公活动区域的按旷工计算。

第九条 请假、销假。

(一)职工请假:职工外出30分钟以上必须请假,1天以内的,由站(股、室)负责人审批; 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站(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安排好请假人工作接交后,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二)站(股、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 3天以上(含3天)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三)分管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请假一周以上报县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主要领导请假报县委、县政府政府领导审批。

(五)请假一律以审批后假条为准,如因特殊情况,事后3天内必须补交审批假条,无审批假条的霸王假一律以旷工计算。

(六)请假结束必须向考勤人员销假,如确需延假,须先征得审批人口头同意,事后3天内补交审批后延期假条。

(七)请病假3天以上2个月以内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2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单位领导在批假时必须注明请假期限,超过时间未到单位上班,又无批准的延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八)请假条一律用信笺拟写,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作为考勤统计主要依据;复印一份作为考勤表附件备查。

第十条 奖惩。为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对考勤结果实行奖惩制。

(一)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工资50元,早退或旷工半天扣发工资100元、旷工1天扣发工资200元。

(二)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3次以上(含3次),每累计3次算1天旷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天的扣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10%);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10天以下(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30%),累计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不含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一个月连续旷工达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者,取消当年目标考核奖。

(三)特殊情况,连续事假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连续事假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50%;连续事假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40%;连续事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工资。

(四)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22天以上不满44天的,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44天以上的,除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及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外,超出部分以22天折算一个月为标准,加扣月总工资的50%,个人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五)连续病假二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除因公负伤、特种病人(癌症、麻风、精神病)经批准的以外,连续病假超过二个月不到六个月的,第三至六个月期间,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工资的90%,工龄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总工资的60%,工龄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70%,工龄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80%,工龄30年以上的发给总工资的90%。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5%发放。连续病假达到扣工资人员,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六)零星病假全年累计不足44天的,工资照发;累计病假44天以上的,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七)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事假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进行年度考核、不兑现年度有关奖励。

(八)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连续超过15天,报组织人事部门辞退。

第十一条 私自损毁、涂改考勤记录或考勤设备的,报县监察局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被记大过处分,按国家相关规定,对照个人年终考核、缓调工资等处理。

第十二条 每月考勤统计结果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初审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执行。年度考勤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奖、个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奖励和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不得在办公场所化妆。

第十四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工作交流讨论除外)。

第十五条 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或电脑游戏、上网看电影、炒股票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 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十七条 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状态。

第十八条 严禁在工作中以慢、拖等方式吃拿卡要;严禁借工作之机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要求服务对象用车辆接送、参与娱乐活动;严禁参与赌博。

第十九条 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规定。

(一)被局督查组或领导查到违反纪律的,旷工一次扣发工资400元、早退一次扣发工资200元、迟到一次扣发工资100元。同时,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处理、职工大会公开检查处理;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待岗、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处理。累次违反纪律,经教育不改的,作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二)被上级作风检查组查到并在全县通报,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正常工作,发1200元基本生活费。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待岗期满后,视待岗期间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恢复工资或加重处罚(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车间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实际生产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安全生产实行全员责任制。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所有员工。

1、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主持全车间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第七条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常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第九条领导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对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实施;

第十三条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要会同安全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打通工艺流程后,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有章可循。

2、车间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并为考核、评优、晋升提供量化依据,真正实现自觉与不自觉不一样,多干与少干不一样;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升学校精致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上午:无住宿生的班级,班主任7:00之前到校;有住宿生的班级,按年级组要求执行(不得迟于7:20);有早自习值班任务的'教师在早自习前到校,其他教职员工7:30之前到校;没有最后一节课的教师11:10分后可去食堂就餐。

下午:全体教职员工在第一节课前十分钟到校;无大课间活动值班的教师5:30离校。

学校工作会议(教职工大会、行政会议、处室会议、年级教师会议、班主任会议、学科组、备课组会议等)、升旗仪式、大型教育教学活动,按学校要求准时参加。

升旗仪式和校级综合性大会及活动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专题会议分别由召集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学科主任、备课组长负责考勤,分管职能处室按月汇总考勤情况,上报校长办公室。

1.临时请假在1小时之内的,教职工向值导人员请假。

2.凡请假在半天的,向分管校长请假,并到校长办公室填写请假单;请一天以上的,先到校长办公室填写请假单,并报请校长签署意见。

3.事假或非突发性病假,原则上不接受电话请假,应超前请假。

4.请假期间的课务,本人协调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课。

5.凡未请假而缺勤的,则以旷职论处。

1.办公期间不高声喧哗,不嬉笑打骂,不安排大批学生进办公室,注意保持办公场所安静,以免干扰他人工作。

2.工作期间非联系工作不串岗,未经同意不随便拖用别人的办公用品和椅子,不乱翻他人的办公桌。

3.在办公室内尽量用普通话与学生交流。严禁锁门与异性学生在办公室内单独交流或者开玩笑等。

4.禁止抽烟,禁止有学生在场时吃零食。

5.不随意移动办公室内的设施、设备,公用物品使用后及时放回原处。

6.办公期间严禁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票、玩游戏、听音乐、访问与教学无关的网站、看小说等。

7.办公期间不准干私活,不准锁上门办公。

8.要注意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在办公桌上堆放零食,不随地丢纸屑、果壳,不乱堆放书籍、资料和学生作业,保持桌面整齐、有序。

9.注意安全和节约,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人员,请随手关门、关灯、关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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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1、早会时间为每周一三五早晨7:20~30之间,特殊情况需调整的由车间主管临时通知。

2、员工在开会时需要求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讲话,不得大声喧哗、相互谈笑并做一些与早会无关之事。

3、早会目的是为了统一员工思想,加强安全生产意识,贯彻公司发展方向,便于发现问题,并改善问题,达到公司要求及标准。

1、上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要亲自处理的,应由主管开具民出门证,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可出门,否则后果自负。

2、如遇特殊事情须亲自处理或事情做完请假的,1天以上必须上报主管,违者给予5元/次的处罚;对没有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未上班的给予20元/次的处罚;对没有请假3天以上未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给予50元/天的处罚。

(1)3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2)3天必须由分管厂长批准并上报人事部。如遇特殊事情须亲自处理或事情做完请假的,1天以上必须上报主管,违者给予5元/次的处罚;对没有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未上班的给予20元/次的处罚;对没有请假3天以上未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给予50元/天的处罚。

1、吸烟到指定的区域,违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

2、不随便在车间内涂写、张贴,违者将给予10元/次的罚款。

3、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每(组)人按照划分的区域负责自己区域内的卫生,没有打扫或打扫的不干净,违者一次给予10元罚款,二次给予20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50元/次的罚款。

4、卫生洁具、工具、叉车、托盘、产品、私人物品等用完后须放在指定的区域,不得乱丢,违者一次给予提醒,二次给予10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20元/次的罚款。。

5、每月车间内部进行一次评比,评选出1组且得分在85分以上的机台当选车间5s标兵,在车间看板公布并给予50元的奖励,并参加公司的5s周、月、季度、年度之星评选活动及优秀员工评选。

6、当月所有罚款全部奖励给优秀员工。(5s表现良好员工)。

1、除特殊情况外,所有员工必须穿厂服上班,违者一次给予提醒,二次给予10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20元/次的罚款。

2、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在工作区域内吃东西,违者一次给予提醒,二次给予10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20元/次的罚款。

3、临时需要加工的产品,车间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对因服从安排出错的,由主管承担责任,不听从安排的除承担原本责任外,另处罚20元/次处罚。

4、叉车工须及时把产品运输到车间,产品不能出现占用通道、压线、摆放异常凌乱的现象,并严格按照《流程卡填写流程》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后方可流入下一道工序,违者一次给予提醒,二次给予5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10元/次的罚款。

5、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操作,违者一次给予提醒,二次给予5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10元/次的罚款。

8、员工领取的工具不得遗失,违者照原价赔偿。

8、中午休息时在食堂或吸烟室内休息,不得躺在产品或车间地面上睡觉,违者罚款20元/次。

9、每道工序需严格按照流程信息加工操作,对有特殊情况的拿捏不准时需问清楚后再进行操作(如打磨面数,打磨尺寸,切割尺寸等),加工产品时如遇批量性品质问题要及时上报(20%以上),违者按实际情况给予损失价值5%——50%的处罚,对发现重大品质问题及时上报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10、对车间内偷盗者立一经查实,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一经查处给予不低于20元/次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按价值的10%给予处罚,对举报者保密,经调查属实后给予适当奖励。

13、任何会议和培训,除特殊原因请假外,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的现象,违者一次给予提醒,二次给予10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20元/次的罚款。

1、车间里,产品、物料等摆放应整齐有序,留出人行道和运输通道;产品堆放应避免超高,超斜、以免出现倒塌危险。产品摆放时不得压碾电源线。

2、照明灯如出现破裂要及时上报主管进行更换。电源开关、接线盒、保险盒等供电设施出现破损,要暂停使用,上报主管进行更换。

3、不得穿拖鞋或赤脚进入车间。

4、严禁在车间内嬉戏打闹,做危险游戏;工作区域内不得吸烟,严禁酒后进入车间工作。

5、加工产品时根据需要戴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

6、人离开或下班后关闭所有自己操作设备。

7、消防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检查或更换;消防通道通畅;员工须掌握器材使用办法。

8、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早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9、在无人指导或无人在场时,非本工种人员、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10、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

11、所有进厂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内容: 1.0早会制度1.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操场开早会,如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罚,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分3分,二次以上者将罚款10元,旷会者罚款20元。

1.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大声喧哗、相互扯谈、谈笑、讲小话等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否则10元/次的罚款。

1.3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操场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如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罚,每周一次者将扣3分的绩效分,每周超过一次者将扣6分/次的绩效分。

1.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公司或上级的最新指示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否则将扣3分的绩效分。

1.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2.0请假制度2.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2 除生病及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其他任何情况不得请假。

2.3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如有违反处以10元以上罚款。

2.4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2.5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    4小时内由组长批准;

(2)    三天以内由车间主任批准;

(3)    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计划部经理批准;

(4)    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3.0清洁卫生制度3.1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

3.2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星期三、星期天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

3.3车间的垃圾与废纸箱须倒到指定的垃圾区域,不得四处乱倒,违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

3.4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3.5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3.6车间要保持干净亮丽,不随地吐痰、丢纸屑、烟蒂等其它杂物,违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3.7 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违者扣绩效分5分。

3.8不随便在车间内涂写、张贴,如发现一次将处以20元/次的罚款。

3.9不得在洗手间内乱丢垃圾、乱倒茶水、胡乱涂划;热水炉须每天擦拭;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4.0 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4.1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厂牌上班,无特殊情况必须穿厂服上班,违者扣绩效分3分。

4.2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带任何食品到车间内吃,如违反者将处以10元/次的罚款。

4.3上班时,不得说和作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5-30元/次的处罚,态度恶劣者,开除处理。

4.4 上班时,组长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离岗必须经得主管的同意。

4.5 上班时,组长应对每道岗位的员工耐心指导,不得向员工乱发脾气,更不准置员工不理不睬;违者扣10分以上的绩效分。

4.6 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4.7 上下班时,车间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办公管理制度与车间管理制度,违者按相关条款处罚。

4.8上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做完一道工序后,要马上要求组长再安排工作,否则将扣绩效分3分/次。

4.9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80-10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安装时须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4.11工具专人专用不得遗失,违者照价赔偿,不经当事人同意,乱拿者罚款10元。

4.12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电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罚款5-10元。

4.14车间内物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放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对不听安排者,处以5元罚款。

4.15车间内员工必须在规定作业区域操作,通道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否则每发现一次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

4.16上下班随时留意,岗位有无偷盗现象,对车间内偷盗者立即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1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或造成玻璃半成品、成品破损,违者按原价赔偿。

4.18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闲杂人员不得靠近、攀谈,影响其工作,违者一次罚款10元。

4.19员工不经允许不得随意靠近办公台、坐办公椅、拿办公用品、翻看文件、使用电话,违者一次罚款10元。

4.20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21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设,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4.22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对举报者查经属实给予适当奖励。

4.23流水线必须随时保证传送带的干净,不可将杂物放于传送带上。同时,每天上线前必须用抹布对传送带擦拭一次。

4.24功能障碍的工具、设备不得使用,必须由其负责人填写《检修申请单》,申请检修,并作好《暂停使用》标识,检修后要有《检修报告》。

4.25上班所必须的五金配件(较大的)必须用小胶框盛放,按规定的位置摆,放于工作现场(横放于工位左边,不得超出黄线)。

4.26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不良品可以混放),所有的小盒子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4.27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扣绩效分5分/次。

4.28在工作期间,部门主任离岗时,指定代理负责人,要求部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代理负责人必须尽力完成赋予的工作任务。

4.29任何会议和培训,出现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扣考核分5分/次,对每次考试经复考不及格者,将进行降级或辞退处理。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 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  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  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  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 .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7、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8、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9、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部门严格遵守,实时监督,并对各级领导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当从重给予处分。

3、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执行。

5、办公行政人员(包含总经办、总工办、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中心,各经理办公室)除副总以上级别外,其他人员需全部打卡考勤,没有考勤卡的人员到人资孔德振办理考勤打卡手续车间没有录入考勤人员同样补办考勤录入手续。没有考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公司制度的管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效规范每个员工的劳动行为,使其尽到劳动责任,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车间在职员工和实习期员工。

1. 生产车间主任是全厂车间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各工序组长的劳动纪律。

2. 组长是本组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组职工的劳动纪律。

3. 各组长应加强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违反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车间主任核实真实性并及时上报到人事部。

4. 各工序组长要及时关注车间机器运转状况、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车间主任反映。

1. 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组长或车间主任等管理人员安排,有争议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对拒不执行管理人员安排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出相应处罚;屡犯不改的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处理。

2. 公司员工一律不准参与和支持闹事;一律不准组织、煽动、参与未经批准的罢工、游行;一律不准参与和支持一切非法组织的非法活动,违者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处理。

3. 生产员工要做好“品质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时时刻刻注意,对任何一点小事都不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品质缺陷。

4. 生产员工要将生产后的半成品放置相应的区域,并整齐摆放好,贴好产品标识卡(注明产品名称、数量和生产日期)。

5. 打包后的成品填写入库单并让车间主任签名确认后方可入库,放入相应的成品区域摆放整齐,贴好产品标识卡。无产品入库单坚决不能入库。

6. 非设备操作人员,在未经允许或有监控人员在场指导情况下,严禁私自操作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7. 公司现配备有电铃,员工上班、吃饭、下班时间严格按铃声响起后执行,发现有上班铃声响起还未到岗的或下班铃声未响已经离开岗位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8. 下班时整理作业现场,关闭所有设备电源开关,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上好门锁,各工序组长和车间主任负责监督检查。

1. 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统一配戴在左边胸前,未按规定佩戴上岗证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若上岗证残旧、破损、污染,凭旧上岗证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上岗证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 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每天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各一次,未按规定打卡严格按照员工管理制度中的考勤管理执行对应处罚。

3. 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车间主任签字说明。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 严禁代打卡现象,违反者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中的打卡制度执行对应处罚。

5. 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失卡期间的在岗证明。

6. 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1. 生产车间组长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使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设入使用。

2. 员工在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仔细阅读机器说明书,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要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 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班长或车间主任报告。

5. 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负责作业。

6. 车间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然险物品进入。

1. 携带公司物品出厂一经发现,赔尝该物品市场价格双倍处罚,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 在班时间统一着装公司配发的工作服,衣着不整(如穿拖鞋、短裤、光膀子等),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的,扣10元/次。

3. 凡配有摩托车或自行车上下班的员工上下班注意安全。骑摩托车者出入大门上下班期间须戴头盔,否则,扣5元/次,不听劝告者后果自负。

5. 禁止在厂区、餐厅、仓库、车间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需抽烟必须到厂区外。

8. 对公司领导或外来客户行为或语言不尊者,视情罚款30元/次,为企业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9. 违反会议或培训纪律(迟到、无故不到者、大声喧闹影响他人、手机铃响、扰乱会议秩序),给予员工每次30元罚款。

11. 其他违规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均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严重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以上所有制度在公布之日起严格执行,在下一新制度出来之前作废。各部门必须极力配合!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共同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质量、程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劳动纪律是提高劳动效率的重要保证,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根据我国宪法对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的要求和《劳动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劳务派遣工。

第四条劳动纪律管理按公司设置的行政机构进行划分,层层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各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经理和人事干事负责;工段(班组)、项目经理部的劳动纪律管理由工长(班组长)、项目经理负责。

第五条工作时间。

一、按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时间规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部分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凡是当班员工应提前到达生产(工作)岗位,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二、按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经医院证明,每天工作七小时,直至分娩;婴儿未满一周岁时,每天可喂奶两次,每次半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串岗脱岗,不干私活,不酒后上班,不无理取闹,不带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电视等。

第七条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听从指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爱护设备和工具,做到增产节约。

第九条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应上墙公开,实行当班点名考勤。

二、正确使用考勤符号,各种假条应与考勤一致,按月记录后妥善保存。

三、考勤表应有考勤员和工段(班组)长、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作为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

四、考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第十条请假制度。

一、事假:

(二)实习生和学徒工请事假从严掌握,遇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时,须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病假: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长休病假的,严格按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期执行。

三、工伤假:

(二)因工外出受伤,需要就地治疗的员工,履行报告程序后,凭诊断证明才能算伤假;

(三)休息伤假时间,严格执行《鄂州市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即鄂州市劳社〔2005〕7号。

四、探亲假:

符合国家规定探亲的对象及假期,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五、婚丧假:

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死亡,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可请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产假、计划生育假:

符合国家规定休产假、计划生育假的对象及假期,凭医院诊断证明,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产假期满,需要请哺乳假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假期。

八、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一般情况下安排在生产(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忙季休假的,须经本人申请,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

第十一条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员工必须坚持先批准后使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新招(聘)员工必须经过入厂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新招(聘)员工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特种作业岗位应具备特种作业资格。

四、内部借用人员或者返聘内退人员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五、使用劳务工必须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供方中输入。

第十二条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岗位调整时,要严格按所从事的工作内容进行完整交接,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并形成交接记录。

二、轮换班时要进行前后工序交接,并形成交接记录。

三、操作设备交接应讲清设备运转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交接记录。

第十三条保密制度。

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业务(技术)、营销措施、企业管理制度等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避免给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实行劳动纪律检查制度。

一、劳动纪律实行公司、二级单位和工段(班组)项目三级检查制度。全公司的劳动纪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总经理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工会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二级单位及相关工段(班组)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抽查;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由各二级单位主管人事领导牵头,组织人事干事、工会主席和安全员等职能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的工段(班组)、项目每个月检查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抽查;工段(班组)项目的劳动纪律,由工段(班组)项目负责人每天检查。

二、不同层次的劳动纪律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对违纪行为做好登记,为劳动纪律考核提供原始数据。

第十五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等级划分。

一、一般违纪:

(一)上班迟到、早退的;

(二)上班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电视或收听广播的;

(三)上班时打瞌睡或睡觉的;

(四)上班时上网聊天或玩电脑游戏的;

(五)上班时外出办事不向领导报告去向的;

(六)带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时串岗、脱岗的;

(八)不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工序交接记录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二、严重违纪:

(一)操作人员酒后上班的;

(二)上班时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时干私活的;

(四)年度连续旷工七天以内的(含七天);

(五)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负责人争吵谩骂或无理取闹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三、特别严重违纪:

(一)请假在外从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时打架斗殴负主要责任的;

(三)年度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员工一般违纪的,扣款50~100元;屡教不改的,可以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员工严重违纪的,扣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三、员工特别严重违纪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者撤职处分直至辞退。

四、对员工个人违纪的扣款,属公司有关部门检查考核的,由公司财务收缴,属二级单位检查考核的,由各二级单位财务收缴,分别列入公司和二级单位奖励基金。

车间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结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准则,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管理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努力工作;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保处(部)的日常劳动纪律考核,并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所属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保处(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办理。

第五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班组长为本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力度,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岗位应有针对性的劳动纪律管理措施,并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备案。各单位应如实上报员工考勤状况,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保处(部)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依据本单位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和措施所考核的结果可用于绩效考核和二次分配,不得违规对员工收入进行扣减。

违规处罚员工的行为由人力资源社保处(部)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保处(部)主要以日常考核结果和各单位上报的考勤资料为依据,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作出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对构成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的员工以公司内网通报执行并书面告知。执行组织处理期间,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就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公司决议在内网中通报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告知。

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在处理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同时,发现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程序将相关材料移交公司监察部门处理。

第八条单位及班组管理人员应履行管理职责,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应进行谈话及教育,并将情况记录、建档。单位有被留岗观察的员工,应进行跟踪考核记录。

第九条公司各级工会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员工认为公司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

第十条公司执行考勤表、考勤机和动态考勤登记相结合的考勤管理制度。考勤表作为各单位每月上报考勤的原始依据,核算员或考勤员每月应严格核对考勤人员名单及人数,通过“考勤管理系统”上报缺勤情况,确保考勤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审核后纳入工资计发和绩效考核,同时作为其他津、补贴和福利发放的依据。

公司下属的独立劳动人事的单位(子公司、分厂)应建立健全考勤制度,考勤表应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纳入指纹考勤管理的单位,严格遵守指纹考勤或动态考勤登记(签到)管理制度。各单位因异常情况不能履行指纹考勤或临时离开本岗位的情况,由本单位考勤员填写《动态考勤登记表》,经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核。

第十二条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公司员工根据从事岗位的性质及特点,工作时间分别执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岗位作息时间,履行岗位作息时间内的工作职责。严禁擅自改动本单位的作息时间,员工个人严禁私自调班和请人代顶班。

执行“四班三运转”等排班制度的岗位,单位应采取每月或每季度上报排班表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

第十三条各单位的考勤员、责任领导及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考勤负主要责任,应对本单位考勤加强管理并如实上报。

各单位考勤员真实记录员工的出勤状况,做到当日记录、及时准确、严禁涂改。上班前请假事实明确的,考勤员应在上班后一小时内将请假情况填入考勤表;出勤员工的考勤,考勤员应在下班时根据事实填写考勤表;有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及时反映在考勤表中。

第十四条员工因调动、退休、辞职、死亡等原因应在原单位注销的,考勤员应根据公司及所在单位提供的信息在当月考勤中注明。员工辞职或死亡的,员工所在单位应在知晓辞职或死亡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因考勤责任人未作出注明、未及时提供员工辞职或死亡信息而给公司产生不必要经济支出的,考勤责任人应负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员工脱产培训或参加会议期间,视为工作出勤时间。脱产培训或参加会议期间有违反劳动纪律情形的,按本办法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因违法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所在单位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备查。已解除强制措施的,从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由员工本人、家属或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并接受调查处理,不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或解除强制措施后不按时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惩处期间因病或其他原因请假、不能正常上班或缺勤,导致工作表现的考核和评价受到影响的,惩处期顺延。

第四章请、销假制度。

第十八条员工因故未出勤的,应履行相应请假手续。未按规定履行请、批假手续而缺勤或提供虚假请假材料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须事先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严禁事后补假。如因特殊突发情况不能正常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先告知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经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核实后,按实际情况处理。

第十九条事假:员工请事假应提供相应的《请假条》,经班组及以上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方能有效。事假审批权限为:班组(科室)一天;车间(处室)三天;三天以上、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下,由班组(科室)和车间(处室)负责人分别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公司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批;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病假:员工非因工患病需请病假的,应提供相应的《请假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及门诊收费依据。三天以内的病假,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认可。三天以上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批,一般性疾病每次批假期限不超过一个月。经确认为病重不能行动或患特殊疾病的(如癌症、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每次可批假三个月。

员工非因工患病住院治疗的,应在住院当日告知所在单位,并于住院后一周内提供所住医院的住院证明或入院记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随考勤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核。员工出院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和收费依据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复核。

员工出院后还需续假的,应在出院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医院开具的出院小结(出院记录)、收费依据和相应的《请假条》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履行续假手续。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诊断书,需保胎治疗或本人因身体、工作因素请假的,视同为病假,其请假时间不受医疗期限制。

员工请病假的医疗期依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及相关规定确定。员工病重不能行动或患特殊疾病的(如癌症、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等)在规定医疗期满后尚不能痊愈的,视病情结合相关规定可适当延长医疗期,需提供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检查治疗依据,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批准。

医疗期满后不能上岗工作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规定办理病退、退职、内退、休养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手续。

第二十一条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公、婆婆)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所在车间(处室)负责人批准,准予三天丧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员工需延长假期料理丧事的,延长期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探亲假:凡是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探亲假。员工请探亲假须持相应《请假条》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并提供探亲对象的工作证明或所在地居住证明由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批。

员工配偶或父母的居住地在员工工作地400公里以外,且在公休假日内员工不能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员工父母双方任意一人与员工居住在一起的,不享受探亲假。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二十天的探亲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两年享受一次四十五天的探亲假;已婚员工(含离异)探望父母的每四年可享受一次二十天的探亲假;探望配偶的每年可享受三十天的探亲假。可视路途情况另给予路程假。

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公婆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第二十三条婚假:请婚假凭《结婚证》原件、妇检本及单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请假条交公司计生部门批假。

第二十四条产假:需持生育证、妇检本及单位、员工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请假条交公司计生部门批假,续产假需提供疾病证明书(剖腹产或难产)交计生部门续假。

第二十五条节育手术假: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办理的,提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专用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在医疗保健机构办理的,必须提交施术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并附b超等医学检查报告、病例报告、出院小结等材料。凭员工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的请假条和以上规定的证明材料交公司计生部门批假。

第二十六条产假护理假:需持生育证、出生证明、员工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请假条交公司计生部门批假。

第二十七条请批婚假、产假、节育手术假、产假护理假的具体天数以公司计生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员工非因工伤病护理假:公司员工非因工伤病,在手术或病危期间确需护理的对象属本公司员工的,须提供相应《请假条》和注明有护理对象需要护理医嘱的疾病证明书,经护理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批。

第二十九条见**助理及以上的中级管理人员请事假、病假、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补休须按审批权限报上一级领导审批,组织部备案后随考勤表交人力资源社保处(部)。

第三十条班组(科室)、车间(处室)、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应作批假登记记录备查。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双休日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加班情况应记录在考勤表中作为安排补休的依据,同时填写加班、补休记录备查。

第三十一条员工带薪年休假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情况填写在《年休假休假情况登记表》中。除带薪年休假以外的各类假期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第三十二条员工在休假期间需提前上岗工作的,应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五章组织处理及经济处罚。

第三十三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执行留岗观察:

(一)私自调班的,执行留岗观察三个月;

(二)私自请人代顶班的,执行留岗观察六个月;

(四)自愿戒毒的,视情况调整岗位并执行留岗观察六个月;

(五)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的`,视情况调整岗位并执行留岗观察一年;

(八)因违反有关规定,经公司相关部门认定,视情节轻重,应执行留岗观察的,期限为三至六个月。

第三十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执行待岗:

(二)因违反相关规定,公司相关部门认定应待岗的。

第三十五条执行留岗观察、待岗的期限及程序:

(六)待岗员工复岗前须执行留岗观察三个月。

第三十六条员工自愿戒毒前应当提供戒毒机构出具的戒毒证明或自愿戒毒协议书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登记,从自愿戒毒之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自愿戒毒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办理留岗观察手续。

员工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社区戒毒证明书》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登记办理留岗观察手续。

第三十七条员工在组织处理期间因病或其他原因请假、不能正常上岗工作的,组织处理期顺延;组织处理期间自愿戒毒或社区戒毒的,对其延长或累加组织处理期限。

第三十八条受到留岗观察、待岗处理的员工,自收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下达书面通知之日起开始执行,且处理期满后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务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受到留岗观察、待岗处理的员工,拒不签收执行人力资源社保处(部)下达的书面通知,也不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九条执行留岗观察和待岗期间的相关待遇:

(一)留岗观察只计发岗位工资,停发其他工资和各种津(补)贴;

(二)待岗停发工资,只计发生活费(标准按《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员工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不能上岗工作的,停发一切待遇。公司相关单位对员工作出停职调查意见的,应书面通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员工因违纪违规接受公司调查期间,由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上岗工作。调查期间未安排上岗工作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罚岗位绩效工资:

(一)员工旷工半天的,扣罚岗位绩效工资2000元;

(八)上班期间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罚岗位绩效工资500元;

(十四)员工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和职业病体检的,扣罚岗位绩效工资500元;经通知后仍不参加补检的,执行留岗观察三个月;执行留岗观察后仍不参加补检的,给予待岗处理。

第四十二条公司对各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劳动纪律专项指标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四十三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的;

(五)未履行本职工作,一个生产年度两次私自请人代班的;

(六)无故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无故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

(七)一年内,迟到、早退、脱岗时间累计达到十天以上(含十天)的;

(八)待岗、留岗观察期间不服从管理,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十一)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应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公司相关部门、主管部门或员工所在单位发现员工(含公司派驻子公司、分厂人员)违反劳动纪律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核实。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在对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中发现员工有违反劳动纪律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或公司相关部门、主管部门、员工所在单位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经核实后的,由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征求公司工会、法律知保处(部)、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由公司行文作出处理决定。员工涉及除劳动纪律以外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解除劳动合同的,经监察部门按程序作出处理决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由公司工会及时向职代会团长联席会通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并将处理情况及相关材料及时报公司监察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员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由本人亲自交人力资源社保处(部)人力资源科审核办理。不按规定履行辞职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四十六条员工被行政、司法、刑事拘留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中止与其劳动合同;员工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终止与其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员工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或刑事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无法与员工及其家人取得联系的,应在合同到期前送达《劳动合同到期意见书》。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轻微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为:迟到、早退、脱岗、未签到、未佩戴上岗证、上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未参加升旗、未按规定统一着装等。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为:私自调班、请人代顶班、旷工、考勤不真实、上报考勤不及时、未履行岗位职责、长期不履行考勤机考勤等。

第四十九条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应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核,并经单位职代会或员工大会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备案。

第五十条对需诫勉谈话的情形,由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提请公司纪委或党委组织部实施。

第五十一条制酒、制曲车间主动上报员工迟到、早退、脱岗的,扣罚的岗位绩效工资返还于员工所在车间。

第五十二条对员工做出处理决定后,员工对处理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处理决定后十五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书面申请调解;也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处理决定后的一年内,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在仲裁机构未作出改变原处理决定前,仍按原处理决定执行。对仲裁机构的仲裁结果不服的,可提起诉讼。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积极受理员工劳动争议诉求,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受理并作出调解。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社保处(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公司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按照《劳务派遣协议》要求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2010版《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附:术语解释:

1、私自调班:员工本人不履行岗位职责,私自与本岗位同一排班表上的人员对调上班的行为。(泛指“四班三运转”及同类型排班倒班的工作岗位)。

2、请人代顶班:员工本人不履行岗位职责,私自请其他岗位(班组、单位)员工或非本公司人员代为上岗的行为。

3、旷工:制度工作时间内,员工不请假或请假未经领导批准而缺勤的行为。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二、进入车间工作前须做到:

1、首先在来公司的路上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整理好自己的厂服,带好厂牌做好工作。

2、看生产安排看板中的生产任务或听从主管安排生产,并做好生产准备进行生产。

3、清楚工作台和身边影响工作的物品,做到工作顺畅利索。

4、到仓库找仓管领用生产所需的物料,并做好数据统计。

5、检查生产工具和生产设施是否能正常生产,如果不能正常生产立即上报给主管,由主管到办公室给予解决;如果正常,就开始生产。

三、在工作中应做到:

1、对每道工序都不能马虎,确保工艺质量的优良,尽一切可能做到“零次品”。

2、组装中能用的螺丝钉、螺丝帽、垫片、扎线、套片、压线帽、海绵条等部件不能作为废品乱扔,每位员工都应有节少成本意识,要有把一个能用的螺丝垫片都要检起来用在产品上的作风。

3、在贴产品标签时应帖端正,看上去比较美观正规。

4、各工序应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防违规操作,确保品质优良。

5、在领安装部件时应填写领料单,然后将领料单交给仓管签字,仓管签字后跟随仓管一起到仓库领料。

四、下班后应做到:

1、生产工具和零部件(如: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定位摆放,保持整齐有序。

2、检查风批气管是否漏气和电器线路、开关是否有隐患;如有漏气现象发生应及时报告给主管,并及时解决。

3、按照主管划分的清扫区域来清扫车间,保持车间清洁整齐;并分清用与不用的掉在地上元件,特别是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放入各定位的地方,不能乱扔或丢在垃圾里。

4、关电、关水、关电器、关窗户,以防车间安全;火灾、水灾、偷盗、损失。

5、整齐有序地到打卡机前打卡下班。

五、规章制度:

1、以上二、三、四项不管是谁如果不按规定操作或违规,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果三次违规除处罚外给予辞退。

2、员工要服从主管安排,分配到每个人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做好做完,不得拖三拉四完成不了任务和质量要求,否则给予重罚。

3、车间工作中不能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更不能吵架、打架斗殴;违者: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者每次罚10元,吵架、打架斗殴者,不管是谁,也不管是什么原因罚50元,并给于辞退。

4、不能带陌生人进厂,如有违者每次罚款30元。

5、不能在车间内抽烟和玩打火机,违者罚款200元。

6、装车不能托托拉拉,应听从发货员的安排进行装车;如有不服从者每次罚款20元。

7、退货回来的拆机配件和装机零部件不能丢在垃圾里,违者罚款50元;如果查明不了违反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8、如那个车间将垃圾没有丢在垃圾棚里而丢在外面,罚所丢者20元;如查明不了所丢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六、质量操作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工序质量流程进行作业生产,不得任意妄为。

2、员工不能为了省事而偷工减料,不能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定要按工艺流程严格做到自检、互检,不合格产品不要流到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员工要对上到工序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发现上道工序质量问题应要求上道工序返工,不听者扣罚30元;如果员工在每月中有三次返工现象发生扣罚100元;主管负责对质量的监督和抽检工作。

3、如因质量问题得到客户投诉的,查明那道工序出问题,其此工序员工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查明不了那个组、那道工序、那个人的过失,车间集体承担一切损失。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障生产车间各项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刷卡记录。

第二条 员工生产现场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鞋,正确佩戴上岗证。

第三条 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第四条 员工责任区内的物品必须按规定摆放在定位线内,实行定置管理。

第五条 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第六条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将消防器材转移或挪为它用。

第七条 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第八条 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严禁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第九条 现场人员必须专心作业,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个别岗

位经批准除外)、看小说、看报纸、聊天、听音乐、不准玩手机,不得嬉笑打闹,偷

闲怠工。

第十条 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拒绝上级

主管或工作分配。

反对一切坏现象。

第十二条 操作设备的工作人员不得佩戴手表、戒指等有碍生产安全的物品。需要计时岗位

上的员工,应将手表等计时器具置于工作台上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成品、半成品投放

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第十四条 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油、气(汽)浪费现象。

做好工作衔接,方可离岗。

人因工作需要进入电房除外)

第十七条 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宣传板上乱涂乱画。 第十八条 作业时间严禁带小孩进入生产现场,不得在生产现场会见亲友。

第十九条 在车间遇到上级领导或客户参观检查指导工作时,员工要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

望、交头接耳。

第二十条 团结协作,在生产现场严禁大吵大闹,打架斗殴,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1 目的:

为了加强车间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持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车间内部劳动纪律及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合成氨车间劳动纪律、员工行为规范、考勤及请销假细则。仅适用于合成氨车间全体员工。

3、管理细则

一、全体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必须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严格按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消极怠工或拒绝接受生产、工作任务,违者罚款100元。对不配合工作,无理顶撞领导的罚款200元。经教育无效仍然坚持错误的,送交企管部解除劳动合同。

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必须在正常上班时间前20分钟到岗,进行岗位交接,下班最早在公司规定交接-班时间。每迟到一次罚款30元,一个月内发现第二次迟到者罚款50元。每早退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发现第二次早退者罚款200元。无故旷工一天者罚款200元,一个月内发现无故旷工两天者(48小时),交企管部处理。并依据公司考核细则扣个人综合分数。

三、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请销假制度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或捎假,违者罚款50元。

四、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

作无关或有碍生产、工作的事情。如发现在工作时间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发现脱岗、串岗两次者交企管部处理。如在岗位上干私活、洗衣服、打毛衣、吃零食(公司节日慰问除外)、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玩手机、玩游戏等一切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发现两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发现三次者,交企管部处理。查出在工作时间睡岗一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查出两次罚款200元,一个月内查出三次者,交企管部处理。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严禁打牌、下棋、赌博,或手机上网聊天、游戏,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发现两次交企管部处理。

六、班前班中严禁喝酒,违者不准上岗并按旷工处理,罚款200元。如因工作需要接待客人,在午休或工作时间内喝酒,酒后严禁到生产现场。

七、员工严禁在工作岗位上打架斗殴,违者对责任人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交企管部处理并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车间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着装要整洁,佩带上岗证及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

九、车间员工严禁带小孩或亲朋好友进入生产区或操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生意外一切后果自负。

十、员工不经车间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找人顶岗,或连续为别人替岗。否则,双方各罚款100元。替岗必须是同职责同岗位的员工,一月内不得有三次替岗情况,否则,罚款100元。

十一、岗位人员必须按时按路线巡检,挂巡检牌,不得延误或弄

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扣巡检人员和班组综合评比分。

十二、岗位报表、记录不按时填写、事情不详、有遗漏、记录不实,罚款50元,并扣操作人员和班组综合评比分。

十三、岗位报表、记录要保持整洁,不得随意乱画。

十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准从事自家经商活动,违者罚款200元,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交企管部处理。

十二、员工在车间岗位内不得大声喧哗,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不得酗酒闹-事,发现一次直接交到企管部处理。

十三、公司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按规定履行公司辞职手续,退还公司发放的工作服、胸牌、操作规程等有关物品、资料。

十四、考试一次不及格者扣30元,两次不及格者扣100元,三次不及格者调换工作岗位或送交企管部。

十五、为增强车间工段长、班组长的管理责任,凡本工段、班组内员工违反公司各项管理标准或制度、车间管理制度,工段长、班组长承担连带责任,按罚款数额的50%、30%接受处罚。凡半年内连续发现三次本工段员工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解除其工段长或班组长职务。如在半年内均未发现本工段员工未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奖励工段长现金300元。如在半年内均未发现本班组员工未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班组长现金200元。

十六、凡违反劳动纪律者被公司查到并下通报罚款的,车间内部加罚相应款数。凡在公司考核中岗位有扣分现象,车间内部根据公司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标准对班组或岗位人员加倍扣除相应分数。

十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查到违纪情况,将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标准执行。车间将根据车间劳动管理制度,再做相应处理。

十八、被罚款者必须在当天24小时内交清,不按时交者,加倍处罚。

十九、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车间采纳后,根据其建议给车间节约能耗、简化工艺操作、减少安全隐患等方面有积极成效,视其重要性给予一定奖励。

二十、被公司通报表扬或给车间赢得荣誉者,根据影响面奖励50~200元。

二十一、车间员工的写作作品(技术类)刊登公司月报的奖励30元/篇,刊登县级的100元/篇,依次类推。

二十二、以上纪律考核为车间内部考核,如公司查出违反劳动纪律者,一律按公司规定处罚。

二十三、本制度将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

合成氨车间

2011年8月18日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不讲脏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间。

安排或由车间申请,生产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

方可能离开。

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管申请方能离岗。

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西望。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报刊、聊天、听mp3、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

备、仪器,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必须关闭电源。

之物品进入车间。

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对一切坏现象。

3、生产管理。

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3.5、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

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3.6、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3.9、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3.11、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3.15、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质量管理。

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4.5、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5.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不得投入生产。

主可用于生产。

于生产。

5.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5.8、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6、定置管理。

6.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观完好。

6.3、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6.4、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6.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7、设备管理。

7.2、严格执行《设施及环境控制程序》,认真执行设备保养计划,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7.4、设备卡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7.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7.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24小时天内,重大事故30分钟内报生产部经理或公司领导。

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

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机、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7.10、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7.11、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7.12、现场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

7.13、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8.2、各种工具、量具、工装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8.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8.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8.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9、计量管理。

9.1、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定。

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9.4、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中心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9.5、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9.7、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赔偿或予以罚款。

9.8、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中心审核。

9.9、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10、能源管理。

10.1、积极履行节能职责,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间,杜绝空车运行。

10.3、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10.4、下班前应检查关闭水、电、气、设备等。

11、文明生产。

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11.2、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工装、工具、卫生、安全等。

11.3、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下班前应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11.4、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11.5、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11.8、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冒、滴、漏。

11.9、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有序。

11.11、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11.12、员工责任区内物品必须按定置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11.14、生产作业过程中计划内不用的原物料应及时清理整顿,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保管。11.15、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废品、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清除。

11.16、车间内设备、管道、墙壁不允许随意贴胶带。

11.17、超出时间效期的公告、通告、标语应及时清理。

12、安全生产。

12.1、车间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12.2、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12.4、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12.5、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12.6、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文件。

12.7、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12.8、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

无紧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12.9、学徒工、实习生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失。

12.11、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12.12、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12.13、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12.14、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路线。

12.15、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12.16、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基地消防委员会批准。

12.17、工作时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压伤、扎伤、烫伤等伤害。

12.18、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12.19、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12.20、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13、员工考核。

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促进奖优罚劣,,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13.2、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考核、分配公开、公正。

准。

13.4、考核内容包括:

13.4.1、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13.4.2、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

13.4.3、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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