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简(实用14篇)

时间:2023-12-14 06:01:56 作者:琴心月

承揽是一种风险管理手段,通过接受委托来分散风险并保护自身利益。我们为大家精选了一些承揽方案的实例,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灵感。

承揽合同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定作人与承揽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如定作物为工程类,可另行表述或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一)。

1.1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正式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1.2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

1.3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1.4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2.1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2.2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必须要写全称)。

3.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用承揽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标准提供:(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定作人于年月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体化)。

4.4承揽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定作人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人未答复,承揽人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

5.3定作人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人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6.1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进行验收)。

6.2验收方法:(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6.3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具体时间年、月、日)。

6.4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

6.5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人有权要求退换,并视为质量不符合约定。

6.7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写明检验机构)对定作物质量的认定为准。

第七条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双方约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自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7.1.2自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不可省略)。

7.2双方约定由承揽人送交定作物。

7.2.1送交定作物的时间:(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2.2送交定作物的地点:(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8.2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定作物的运输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9.2运输费用由(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

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

10.1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10.2在保修期内承揽人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定金及预付款。

11.1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2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1.3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4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2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3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12.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12.5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12.6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12.7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2.8未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12.9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2.10承揽人未按定作人的技术保密要求采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术泄漏,或被窃取的,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承担违约金元。

12.11因承揽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权责任和损失,由承揽人承担。

12.12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3.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揽人有权在催告满30天后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应当顺延外,定作人还应当支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13.4超过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人应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3.5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且未通知承揽人协商宽限期事宜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承揽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时止。

13.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8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14.2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发生的,承揽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定作人执份,承揽人执份。

第十八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2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户:————账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价款————或酬金————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单价总金额————。

合计————。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户:————账户————。

———年————月———日。

承揽合同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

计量。

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元。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承揽合同

电话:电话:

联络人:部门:联络人: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银行账户:户名:

银行名称:账号:

6.2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即人民币.

6.3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3%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11.4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3、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贰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乙方应依法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付保险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该保险的保险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查。另关于本工程的保险约定如下: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9.1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9.1.1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9.1.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19.1.3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19.1.5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19.2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19.3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20.1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乙方对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权利,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予第三者:

20.2.1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23.1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3.2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23.3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乙方: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2

甲乙双方因加工款纠纷,有案件于x人民法院处理,案号为号。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磋商,协议如下:

一同意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x元以了结号案件纠纷。

三、自乙方履行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全部付款义务之日起,双方有关的号案件中的所有权利义务终结,双方互不追究本案及与本案有关或引起的任何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

承揽合同

甲乙双方就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上诉一案(_____年______民 终字第____号)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确认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下半年未发生_______加工业务,该业务系________、__________擅自以乙方名义与甲方达成的加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不是乙方的员工,业务过程中未得到乙方的委托授权,事后乙方已出具声明对无权代理行为拒绝追认。

2、甲方决定对该案撤回上诉,为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同意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发票。

3、双方无其它经济纠纷。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合同

发建房主方(甲):

承揽建筑方(乙):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农村居民房四间四层,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筑甲方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过程中坚持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原则,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全部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人员需要参加生命财产、机械设备、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为督促乙方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甲方愿意支付部分购买施工人意外保险的费用(每人50元),若乙方没有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工头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

4、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做到文明施工。非因甲方原因而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乙方承担。承揽人应安全施工,违规作业,造成事故损失应承揽人自行负责。

二、施工要求。

1、甲方将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建筑。

3、乙方尽量避免在下雨天、雪天、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施工,以免影响房子质量。

4、室内外有线电视接口、墙壁接线盒、自来水管、下水管道等安装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负责。

5、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架板、架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施工范围房屋整体框架结构,落成后,里外墙面粉刷完毕,前面瓷砖贴工整,房屋结构由甲方提供。

7、架木必须牢固可靠,钉、铁丝由甲方供应。

三、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督查。检查中提出的质量问题按甲方规定期限整改完成。

2、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使用湿润好的砖头,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个一”砌筑法,即(一块砖、一铲灰、一挤揉)。

3、为确保房屋的漏水问题,乙方在做楼顶,厨房,卫生间时必须提供做防水措施(要做油)。

4、如果乙方因为自身水平原因达不到工程合格条件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或重弄。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使用条件的,乙方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5、房屋建成后,因为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担修理返工或重弄的责任,并由乙方承担所需的费用,一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6、质量要求建筑尺寸均匀整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标准施工,如需改变结构或作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施工。

四、工期延误。

无正当理由,乙方不能延误施工。由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因停电或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拒的自然力,如地震、洪水、冰雹等;。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五、工程造价。

1、房屋共层(第一层的门面空间只按一层计算),房屋建成按实量面积计价,托出部分按前后相加的一半,东西相加的一半计算。

2、砖匠工按每平方米为元计算。

3、上楼板时,甲方只负责按每人15元/次的标准补给乙方。

六、建房工期:自20xx年农历8月11日开始施工算起,到20xx年未下雪之前完成主体工程,粉刷等可来年农历4月前完工。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将预付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工程款,以后将按如下进度标准分期分次付款。

1、各层楼板上板完工,初验通过后7天内支付壹万伍千元;。

2、主体完工结顶,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完工人基本工资(不超过工程款60%);。

3、所有粉刷工程完工,初验通过后7天内支付壹万伍千元;。

4、留取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期限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满后,经双方复验,确无质量问题且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在7天内全额付给乙方。

5、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毕后,7天内支付清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工程款。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返工或重弄;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钱,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钱完毕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十、其他。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

定作方(甲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揽项目,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1乙方带料。

执行。

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月。

4、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4、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4、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5、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5、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5、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年月日至年月日。

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总价款的95%,余款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8、1乙方违约责任。

8、1、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8、1、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1、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8、1、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0、3%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8、1、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8、1、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8、1、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1、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1、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8、1、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8、1、11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场地,设备设施上进行工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不允许毁坏甲方的设施设备,对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2甲方违约责任。

8、2、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2、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10%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5%违约金。

8、2、3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以下1种方式解决:

1、向东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提交内部法律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处理。

双方严格按照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廉洁从业义务。

12、1乙方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完成主要工作。乙方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承揽合同

鉴于乙方多年一直为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高级管理人员,对_____________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2.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______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承包期限、用途。

1.该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条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酒店每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后________几天内付清,第一次应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时止,需交_______元。

b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内全部缴清。

第五条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或担保),乙方的抵押(担保)额为________元。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2.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酒店。

3.甲方出售该酒店,在__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_______元。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酒店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承揽合同

第一条承揽项目(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计量单位。

数量或工作量。

报酬。

单价。

总价。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七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承揽人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定作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元。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定作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承揽人。

承揽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人):

乙方(承揽人):

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2.工作标准(见附件)。

乙方承揽合同中所规定的保洁服务,并负责承揽保洁服务所需各种设备、材料、工具等相关费用。

1.合同期保洁承揽费用总额为元。其中,月度保洁费用为元。

2.保洁承揽费用包括保洁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及乙方管理服务费用。

乙方按照承揽合同要求完成当月度保洁服务工作后,甲方于次月日前,扣除考核扣款后将上月度的保洁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为乙方提供进入甲方场所开展服务工作的必备条件,确保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进行服务工作的合法性。

2.向乙方提供工作中所需的水、电供应。

3.向乙方提供适合存放工具、设备、材料及更衣的库房。

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按照保洁服务范围和标准组织实施,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未完成的,甲方根据具体情况,按月从乙方的承揽费中扣除相关费用。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员工从事与保洁服务范围和标准无关的其他工作;否则,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选派态度和素质良好、已实行岗前体检的服务人员进驻甲方服务场所,并应着装整齐,配戴胸卡。凡不符合保洁服务及其相关岗位要求的人员,乙方不得派给甲方。

2.乙方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3.乙方应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承揽服务范围与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与指导,以及甲乙双方的工作协调。

4.乙方因服务不当造成甲方物品损坏或丢失的,在甲、乙双方共同查实情况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照价赔偿。

5.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有盗窃及违法行为的,经双方查实,乙方除照价赔偿外,应立即将其开除;严重违法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与保洁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自行承担员工的人身安全责任、劳资纠纷责任,以及由此发生各种费用。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可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另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应制订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日常职工安全教育工作。

2.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承担一切安全风险责任。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工作范围及工作标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承揽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公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播出要求。

第二条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2.1广告费。

2.2支付方法及时间:

2.3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__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________%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3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四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附则。

6.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终止。

委托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户: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广告业务员证号:

开户银行:

帐户:

承揽合同

认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2.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总价款为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在加工量达到%,定作方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预留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30-50%幅度)违约金.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一、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xx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

定作方: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6.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或酬金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___%的违约金。

8.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9.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11.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2.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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