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16篇)

时间:2023-12-10 17:23:28 作者:纸韵

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调整应该经过合理的程序和民主的讨论。规章制度不仅能够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还可以培养他们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一)住宿要求:。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生管老师报告.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二)卫生要求:。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不带一次性餐具进宿舍。

2.负责“卫生值日”的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周星期五大清洁一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三)作息要求:。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四)安全要求:。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不得在宿舍里使用台灯、充电器、变压器等电器,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修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5.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6.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生管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开阔组内教师工作视野,积极吸收先进教育理念,学习优秀管理经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的实效性,从而指导本组教师下阶段的教学工作。根据xx学年学校教研组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特组织组内教师外出考察学习。

xx年10月21日——22日。第八周星期四和星期五两天。

xx职业高中。

采用“走出去”的方式,以听课、座谈为主要方式。

带队领导:饶道锋其他人员:德育组全体教师8人。

组长负责外出考察的全面工作;负责本年级的具体工作,确保考察工作安全、有序,以达预期目标。

10月21日下午4:30分在学校钟楼集合,坐车出发去永康。

10月22日下午在xx出发返校。

1、各位教师抱着学习与吸收的态度进行交流探讨,重点探讨学科的教法和教研组建设。

2、注重交流德育新教材的教育教学的方法,吸收先进教育理念、方向等内容。

3、注重交流教学材料,注重交流、互相学习校本教研的研究方向和成果。

4、各为老师要事先准备好相关的问题,做到在交流中有所侧重,有针对性,提高本次交流活动的效率。

1、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非常难得,请教师们务必参加。

2、出门在外,各位教师一定要注意安全,以活跃身心、提升能力为主,不参与有损学校形象的活动。

3、老师们要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的贵重物品(钱包、照相机)以防丢失。

1、后勤负责安排校车一辆,可供8人乘坐。

2、后勤负责礼品若干份,并事先做好有关住宿、餐饮等事宜。

3、本方案一式三份,分送校长室和教育局。

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临时住宿登记表》上的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客人住宿登记、验证的规定,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齐全、有效,证件必须经过认真的辨别工作;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发现协查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应稳住当事人,协同保安部上报公安机关。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接待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自我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修正。

三、每日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四、查验证件要做到六核对: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只能在学校安排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也不得擅自住校外。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管理人员要按时清点学生人数,对不假外出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视其情况给与批评教育或适当的纪律处分。

3.要爱护公物和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脏水,严禁向外扔杂物。

4.严禁在食宿饮酒、吸烟、赌博、斗殴。不看黄色的书刊、淫秽录像,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

5.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意拆卸、更换插头、插座、灯泡等电器设备。

6.不准在寝室点蜡烛、油灯、蚊香,不烧电炉,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寝室,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7.不准在宿舍内打闹、追逐、剧烈运动或做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8.防挤压。关门窗时应该小心,以防造成伤害。

9.防坠落。不得将身体伸出阳台或窗户外面,谨防不慎,发生坠落危险。

10.防意外伤害。不得将小刀、剪刀、棍棒等带入寝室。

11.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寝室,不得私自留宿,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寝室。

12.离开寝室或晚上睡觉时,必须关好门窗,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副组长:xx。

组员:全体行政人员、班主任、医护人员、保安人员。

为了严格控制各种传染病的播散,预防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根据不同传染病病原体的排出方式与传播途径,采用不同的隔离措施。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并善于应用有关的各项隔离技术。一经发现有发烧、咳嗽、呕吐等症状的学生、教职员工立刻采取隔离措施。

1.隔离室放置口罩、帽子、手套和隔离衣等必须用品。2.专用洗手设备消毒液、洗手液。3.配备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桶。

1.进入隔离室均要戴口罩、帽子、手套、穿隔离衣、换鞋,登记好详细信息。

2.物品一经进隔离室即视为被污染,均应严格消毒处理。

3.污染的敷料、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物和生活用品要立即装在双层有警示标识的感染性废物垃圾桶封闭,按规定运送处理。

4.病人的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等要用5:1份含氯消毒液混匀消毒处理后再倒入下水道或厕所,经密闭管道到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5.接触病人的体液、血液、分泌物、排泄物或污染的敷料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要洗手。

6.隔离室实行定时消毒和随时消毒制度,每日定时消毒两次。地面及距地面二米以下的墙壁、家具等用消毒液每日擦洗(喷洒)两次。人员出入后立即消毒。

中学教师年度诚信考核制度。

指导思想。

学校全体教师职工。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间不扣分),以此累计。

3、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随意停课,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

4、请假超出一定天数者,除扣完本项以外,其余按教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师德(10分)。

1、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5分。

3、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

4、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6、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常规考核(10分)。

1、备课、上课、改作、家访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3、实验课开设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到校时间、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项各条酌情扣分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四)教育教学能力(60分)。

1、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分计算方案》执行。按总分折40分的方法,计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师获各级先进、荣誉称号的,区级记3分,市级记5分,省级记7分,国家级记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为准。

3、教职工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同意的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4、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按如下加分。

5、文娱会演和运动会等团体奖名次参照教师个人获奖计分(1—4为一等奖;5—8为二等奖;9—12名为三等奖;13—16名为鼓励奖)。

6、业务论文在正规教育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且有署名“xx乡中心小学”的记2分。

7、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按个人获奖4倍计分(执笔人占50,其余教师共占50,由课题组长平均分配)。

8、一个年度内一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7项)加分封顶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计算方案》执行,该方案未制定出来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计10分。

五、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相冲突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旗集中办学目标的实现,苏木学校全部撤并到镇区,住宿生数逐步增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学生在校外住宿。由于学生年龄小、生活自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加之有些房东责任意识不到位,学校无法对学生在校外时间进行管理。因此,校外住宿生存在交通、住宿、餐饮、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校外住宿生的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旗教育、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从创建“平安学校”、“平安新右旗”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和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

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尽量住校。学校宿舍确实已住满或因其他原因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学校进行登记备案。辖区派出所与租房户、学生家长与学校分别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每学期开学时学校必须准确掌握本校校外住宿生的基本情况和人数进行重新登记核实备案。同时,要了解和掌握学生校外活动情况、食宿情况及租房户的居室安全、环境卫生、生活设施等具体情况。对食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强行更换住宿地点或搬到学校住宿。

三、不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力度。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要求各学校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住宿安全和交通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旗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学校要相应成立校长负总责、1名副校长专门负责的校外住宿生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生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校外住宿生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建立校外住宿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同时,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一)人民政府职责。

要督促公安派出所、消防、文化、卫生防疫、工商等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纳入日程,依法进行管理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停止营业,以达到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教育局、文体广电局职责。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中小学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保障学生安全。

(三)卫生局职责。

加强对校外住宿生住所、周边饮食店的卫生监督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以确保防疫、食品卫生安全。

(四)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

对以赢利为目的的校外住宿生房户进行工商登记,依法实施管理,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应依法取缔。

(五)公安局职责。

加强对校外住宿生住所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将校外住宿生纳入暂住人口进行管理,及时排查消防、治安隐患,严密防范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

(六)学校职责。

学校要安排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校校外住宿生档案,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班主任协调,与当地派出所、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在校外食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学习和活动,注意安全。定期对校外住宿生的食宿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协调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确保校外住宿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七)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要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对住房情况、户主姓名、位置、门牌号、就餐以及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了解,注意与学生住户做好沟通工作,督促其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建立有效联系,并象家访走途生一样进行专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八)住户职责。

学生住户要切实树立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主动到当地公安部门为住宿学生办理登记手续。

总之,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本着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创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和儿童学习生活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新右旗做出贡献。

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生管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不带一次性餐具进宿舍。

2.负责“卫生值日”的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周星期五大清洁一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不得在宿舍里使用台灯、充电器、变压器等电器,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修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5.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6.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生管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住宿管理制度

各宿管员、各包片教师、各住宿生:

现将xx县门土初级中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办法:

一、所有校外住宿生必须服从房东、包片教师的管理,舍长、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查找汇报,本宿舍内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宿管员、包片教师、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校外住宿生的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学生并及时逐级汇报。

二、每天晚上10:30舍长和安全预案要检查各社员回宿情况,11:00所有住宿生必须全部就寝。对不按时回宿舍,留宿他人,或11:00后仍干其他事情的同学,安全员和舍长必须如实向班主任、包片教师、房东等人汇报。

三、全体校外住宿生必须高度关注自身安全,及时汇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必须认清做好值日生轮流,确保宿舍干净卫生。

四、勤晒被褥,勤开窗通风换气,努力加强体育锻炼,发现传染病者,立即隔离治疗。同学之间不互用毛巾、脸盆等,以防传染病的交叉感染。

五、宿舍内部不得私拉乱接,不得使用“热得快”,蜂窝煤烧水,不得在裸露电线、细线和活动线上使用电磁炉,煤气灶必须离床1.2米以上。

六、所有女生一是要洁身自好,慎重交友。不得男女合租一院,不得男女混住。夜晚一律不得单独外出,不得约男生到自己宿舍来玩,更不得到男生宿舍或室外和异性闲逛,所有女生一定要相互监督及时举报。夜晚睡觉关死门窗,发现可疑坏人骚扰要及时举报或大声求救。

七、同学之间要宽容相待,发生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内找老师协调处理,严禁在校内外打架或邀请被人打群架,以防触犯刑律造成终身悔恨。所有同学要及时劝架,及时报告老师,对于能及时阻止恶性打架或及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的学生,按照学校《优秀生助学奖励基金奖励办法》予以重奖。

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关于校园安全问题有关指示精神,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和教学秩序的稳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和值日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按时作息,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等。

2、负责“卫生值日”的住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和mp3等。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严禁把火种带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器、变压器、充电器等电器用品和在宿舍内吸烟。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蜡烛等,严禁在宿舍或教室内焚烧废纸、杂物、打火机、点蜡烛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严禁在床上打闹、乱蹦乱跳,拆解,改变床的结构。

5、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6、不准随便串宿舍,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8、不准在校外就餐,购买零食,饮料等。

9、不准搬弄是非、造谣惑众、引起恐慌。

住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成立xxx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第九条学生毕业或退、休学时,要到物业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校。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严格按每房定员安排床位,对因未报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及时加以调整,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禁止留宿客人。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须填写借用公物登记卡,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由寝室长签名验收,毕业时如数移交。学生个人借用家具有本人办理借用手续,毕业时如数交还。室内公物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有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三条公寓内公用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十四条全体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自觉节约水电资源。要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灭。

第十五条学生寝室内不可使用电炉、电热褥、电热杯、电饭锅、电烙铁、电热水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可擅自加接电线。因违章用电造成事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的水电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配给(每生每月5度电、2.5吨水,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超过使用标准的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超额水电量按民用收费标准计费。学生应主动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按月交清超用的水电费。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设施的大、中型维修由物业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进行。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公共场所的小型维修由管理员负责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十九条学生寝室内灯、水龙头、门、窗、家具等维修由学生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二十条在报修基础上,公寓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查清损坏性质,属正常损耗,及时免费维修;如属人为损坏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罚款后予以维修,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寝室内务,保持室内整洁、美观。遵守学生公寓垃圾袋装化的管理规定,每日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将垃圾装袋投入垃圾桶内。

第二十二条自觉维护公寓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从窗口乱丢废弃物、乱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二十三条保持室外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护绿化景点和公共设施。不污染环境,不践踏草坪。

第二十四条负责安全值班的人员,必须挂工作牌或佩戴值班章,认真值勤,忠于职守,不脱岗、溜岗。值班员认真执行出入、会客、留宿、携带物品登记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自觉维护舍区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生应按时作息。公寓早上开门时间为6:00时,晚上关门时间为11:00时,熄灯时间为11:30时。按规定时间熄灯后,不起哄。晚归的学生应自觉填写晚归登记单,出示有关证件并说明晚归原因。对无故晚归或不服从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员报请所在院(系)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每个学生配给一把房间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转借他人,丢失时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不准自行配制钥匙。毕业离校或宿舍调整时,应将钥匙主动交还管理室。

第二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管理员、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不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三十条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调换。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烧纸张和杂物、不能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不点蜡烛。

第三十二条住宿学生要保持公寓安静,不在公寓内打闹、喧哗、奔跑、踢球,晚自习时间及就寝后,不大声谈话、弹唱,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条严禁小商小贩进学生公寓兜售商品,学生亦不能在公寓内搞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生在公寓内不得有酗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吸毒、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女生宿舍楼禁止男性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楼的班主任、学生干部,须出示有关的证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女生家长来校探亲,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将证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进入女生宿舍,离开时取走证件。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二、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示,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做到日产日清。

四、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收购单位(人)、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住宿管理制度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公寓,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

四、公寓大门钥锁由生活老师保管,按时开关,钥锁不得乱传,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配钥锁。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

六、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应由室长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住宿。

七、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和蜡烛读书。

八、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

九、住宿学生每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紧急疏散。

十、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翻墙到室外,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十一、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十二、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

十三、外出必须向宿舍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告。

十五、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

十六、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锁好门,关好窗,关好电源。

十七、严禁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

十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九、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针对目前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种种弊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具体组织负责,长期与本班学生家长对学生住处进行检查,对住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存在各个方面安全隐患的,要求强行搬出。

2、由班主任统一协调,充分征求家长与学生的意见,将本班校外住宿生尽可能地归到一处或几处集中住宿,便于管理。

3、由班主任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政教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4、班主任将不定期的对学生住所进行检查。

5、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责令班级限期整改。

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纪律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定。

2、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3、对学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管教结合、事实求是、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管理、教育三条线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遵守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2、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宿舍选出宿舍长一人,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落实房内各种措施,定期向社区部门汇报本宿舍情况。

3、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不良影响书刊。

4、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房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楼管人员,病情较重者,由楼管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7、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8、房内整洁做到:叠被统一格式,鞋屐摆整齐,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9、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0、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带入宿舍,现金随身带或存学校附近银行。

11、各房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12、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3、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4、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5、严禁爬门窗,扒护栏。

16、单车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楼梯下面或楼道内。

17、不得在宿舍区打球,宿舍严禁敲打。

18、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宿舍直接责任人:各寝室宿舍长。

宿舍总负责人:公寓辅导员,楼管,材料工程系社区管理部。

1、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寝室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公寓辅导员定期组织公寓防火演讲。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火险、火灾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以上处分。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修。擅自处理不当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8、一旦发生火险、火灾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9、对违反宿舍防火安全相关制度的,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条例执行。

1、严格遵守门卫制度,男、女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晚间外出须要请假,寒暑假期间,未经辅导员、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学生宿舍内大型、贵重物品要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带出。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教学系和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私自调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调换寝室造成钥匙管理混乱和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较坏影响或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寝室因更换室员、门锁损坏、钥匙丢失、曾经被盗等因有失盗隐患存在时,应及时更换房门门锁。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因疏忽、过失、违规造成寝室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维修门窗,门锁应及时报修,报修后相关部门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完成维修工作。

7、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寒暑假及小长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密码不宜对任何人泄露,取钱时应提防他人偷窥密码。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责任自负。

8、探亲访友者,学校和外来管理检查人员需进入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负责保管学生钥匙,不得外借。

1、公寓辅导员和学生班主任做为学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公寓辅导员必须每周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学生处,发现问题及时和公寓科沟通。

2、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管制刀具等带入学生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物品,送保卫处依法处理外,视其情节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公寓内禁止从事邪教传播邪教的行为,严禁传播、复制、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起哄,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5、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6、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乱扔物品引起骚乱的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引起人身伤害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禁止小商小贩擅自进入楼内推销物品,禁止租赁、代售、直销等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类营利性服务活动。

8、宿舍门开关时间统一规定,学生应按时归宿,晚归者必须出示证件,并作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

9、严禁学生从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0、严禁学生擅自去动宿舍配电装置,严禁学生擅自触摸、调试、破坏电表等用电设备,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违规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担。

11、学生宿舍内若遇突发性治安事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辅导员和舍务老师、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12、学生如有违反条例,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制度执行处理。

学生住宿保证书。

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1、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具体时间由生指导老师制定),熄灯后不准讲话,不得听收录机(耳机),不得打手电,点蜡烛;不得洗衣服或离开寝室干其它事情。

2、床铺美观整洁,棉被折叠整齐,床上无杂乱衣物。日用品摆放井然有序,无脏鞋、臭袜。按照学校要求,作好个人卫生。

3、寝室墙壁整洁,不在墙上打钉挂物、乱涂乱画,不粘贴明星画像;门窗及墙面整洁无尘,无脚印、球印及其它印痕;角落无蜘蛛网。保持原教师的面貌,不得私自改变原来的教师布置。

4、住宿生除周末外,不得随便外出,如需外出应向生指老师请假,征得同意后报教导处。严禁住宿生夜间外出,严禁将外人带入寝室,严禁擅自留宿别人。

5、不得在寝室放现金,有现金可交生指老师代管;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寝室内;箱子必须加锁,严防失窃,如有失窃应及时向生指老师、教导处报告。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便动用他人用品,否则以偷窃论处。

6、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注意防盗、防火、防触电等。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动用灯管、插座等。

7、爱护寝室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8、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禁在寝室内玩牌;不得在寝室外、走廊踢球,不得在寝室内就餐;禁止在走廊、楼梯口打闹追逐。

9、寝室卫生及楼道卫生由各寝室负责打扫,禁止用水冲地。垃圾入袋,严禁向窗外扔瓜皮果壳、纸屑及倒水、倒垃圾。

10、必须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保持好自己所在区域的卫生。不得随意将课桌椅搬回寝室,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学校同意。

11、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室员要服从寝室长管理,不无理顶撞,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生活上相互关心照顾。寝室长忠于职责,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12、学生在指导的地点洗脸、洗脚,节约用水。除了学校提供保温桶外,每四位学生准备一个暖壶。

13、由学校教导处负责住宿学生管理工作,生指老师主持日常事务工作。

学生宿舍内务标准

1、整体布局:整洁、美观、空气新鲜;

2、地面:干净明亮,无污迹,无杂物;

3、床上:被子叠放整齐,枕巾整洁,无床帘;被毯叠放整齐,并放在统一位置;床铺整洁无杂物、无悬挂物。

4、床下:物品摆放整齐,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及纸箱等;鞋子整洁干净,统一鞋跟向内整齐排放床头下。

5、门窗:门窗玻璃明亮,门窗框干净;

6、墙壁:干净,无张贴,无刻画;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惩戒教育。

住宿管理制度

1、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管理人员,政工主任负责住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由舍务教师具体负责各寝室的管理,各寝室由舍长负责管理本寝人员,舍务教师要按《舍务教师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住宿师生要按时就寝,上自习,不得随意离校园,无论何种原因决不允许擅自夜不归宿,如经与家长核实确实有事,须政工主任准假后并将准假条给舍务老师方可离校。

3、按时归寝、就寝、按时熄灯,保持宿舍肃静,不得大声说话、打闹熄灯后不准聊天,按时起床。

4、宿舍内禁止搞玩扑克、打麻将、饮酒等一切娱乐性活动,不得在寝室就餐。

5、住宿人员不得把校内非住宿人员和亲属家人、朋友等外来人带入宿舍或留宿,不得串舍就寝,不得配制寝室钥匙,违者给予行政处分,进行经济处罚,取消住宿资格,造成后果追究责任。

6、住宿人员不得动用走廊电线盒,不得私自接电,不得使用任何电器,以免发生危险,违者立即取消住宿资格。

7、住宿人员要团结协作,爱护公物,保管自己的钱物,以防丢失。

1、住宿人员按舍长安排及时、认真值日,保持寝室干净。

2、寝室内,被子要叠整齐,按要求摆放,床铺平整,使用统一床单,规范管理。

3、脸盆要放在墙下靠墙角处,毛巾皂盒放在脸盆里,鞋要放在床下,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扔。

4、室内不得乱钉乱挂,严禁室内拉线挂衣服,不穿的衣服放到合适的位置。

5、要在卫生间洗漱,夜间用完厕所要及时冲洗,以防污染空气,有害健康。

6、值日生要及时搞好卫生间的卫生,保持地面、墙壁、水池、便池的清洁,及时清除垃圾。

7、楼内不得乱写乱画,楼道卫生由值日生负责,及时清扫。

8、楼道不得存放任何物品,楼梯扶手不得放衣物。

1、住宿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制度的各条款,违反制度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取消住宿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2、宿舍管理实行考评制度,住宿人员的日常表现与集体和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或师德考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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