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模板19篇)

时间:2023-11-26 17:05:39 作者:笔尘

安全工作计划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设备维护、员工培训、应急预案等方面。看看下面的安全工作计划范文,或许能给您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工作计划建筑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政府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刚才,**同志就我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非常赞成;会议还下发了这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乡镇、园区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希望大家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第一、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从体制、机制、规划、投入等方面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在瑞廷同志刚才的动员报告中已经作了通报。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办公厅于5月12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这是根据温家宝总理5月6日对山西临汾蒲邓煤矿事故的批示精神作出的。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这是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此,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带有明显的指向意义。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加强整改,落实监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国办通知下发后,省、市政府已先后作出了迅速部署,我们也要积极做好贯彻落实。

第二、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促进我县安全生产整体状况稳定好转的需要。近年来,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所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是潜伏危机重。今年1-5月份,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90起,造成18人死亡、28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6万元;发生火灾事故5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3万元,事故的起数、伤亡人数和损失程度同比虽有不同程度下降,但事故总量依然居高不下;工矿商贸建设领域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3起,特别是5月30日桃花镇境内发生的一起道路施工坍塌重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教训惨痛,给了我们深刻警醒,足以表明我县重点行业和领域潜伏的危机依然严重。二是隐患存量大。我县原有企业大多规模小、技术层次低、安全投入欠账较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除高危行业外,大多没有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规定,存在先天隐患,隐患整改的任务非常艰巨。三是高危企业多。全县从事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单位点多、面广,其中不少处于人员密集区,安全距离不足,设施条件不完备,安全隐患较多。为此,我们必须防止和纠正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放任自流等不良思想倾向,居安思危、警示高悬、警钟长鸣、言危思进。通过认真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第三、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推动“落实年”、“攻坚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的需要。今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也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攻坚年”。年初,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县安委会对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已经作出部署。根据安排,有关部门业已相继开展了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火灾隐患普查专项整治行动和“决战春运”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稳定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像这一次大范围、大规模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全国尚属首次。可见党和国家对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下了很大决心。因此,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深刻领会国办《通知》精神,强化安全发展、和谐社会理念,切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为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任务奠定扎实基础。

二、狠抓落实,确保这次专项行动收到预期效果。

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本次会议已经作了全面部署,下一步的关键是抓好落实。具体讲,就是要做到“三个到位”。

个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不漏查一个岗位,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要亲自过问,作出安排部署,带领生产、安全和技术人员,深入车间、班组,从每道工序、每个工段入手,全方位覆盖,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漏查一个隐患,要深入、细致、全面,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排查,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绝不能留下半点隐患。另外,如果排查中发现重大险情,要迅速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

二是督促检查要到位。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是否落实了排查治理责任、是否保证了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所需资金、以及排查出的隐患是否立即进行了治理整改、一时难以治理的是否采取了监控防范措施并制定了限期整改计划等情况,进行逐户检查,逐项落实,强力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县政府将由分管县长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将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园区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对照检查,存在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

三是整改措施要到位。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在整改上狠下功夫。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三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可以立即整改的,要不等不靠,迅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抓紧组织实施;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需要外部支持、协调的,责任单位要提出书面报告,制订应急预案,逐级上报。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专家做好安全隐患的鉴别分类,对认定为重大隐患的应当登记、建档,并报县主管部门和县安监局备案,由县安委会研究具体整改措施。

三、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领导。

这次专项行动,既是一次突击性任务,也是一次了解和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底数、全面强化各行各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利契机。有关各方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一要抓紧研究部署,作出周密安排。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园区)要迅速行动起来,首先要将这次会议和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尽快传达贯彻到基层、到企事业单位,讲清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创造条件。其次,要根据国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与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到一级比一级具体,一级比一级实在,一级比一级更具可操作性。第三,要广泛宣传发动,抓紧组织实施,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努力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对这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已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08]46号),并将成立若干个督查指导组,对各乡镇、园区和各部门进行跟踪督查指导。同时,在专项行动过程中,还将及时召开安委会,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各乡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尤其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力亲为,举局而为;必要时,要从相关科研院所、中介机构邀请技术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把这次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这次专项行动任务重,要求高,是一项硬碰硬的工作。各乡镇、园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这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位副县长、各部门行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分管工作的同时,把分管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并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全面负起领导责任,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充分给予保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凡因工作不落实、排查有遗漏、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消除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同志们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尽快抓好落实。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摸清全县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家底”,建立分级管理的安全隐患台帐和企业安全资料台帐,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努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为加快我县“创争”进程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保障。

《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讲话》来源于本网会员分享,欢迎阅读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讲话。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xx省档案局:。

5月27日至29日,市档案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家单位受检.检查发现,各受检单位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较健全,档案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较规范,但仍存在馆库硬件、安全管护、消防隐患等方面的问题.为大力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档案安全各项工作,根据省档案局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市档案局高度重视此次档案安全整改工作,市委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安排,要求受检单位务必对照省检查组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市档案局督促各受检单位立即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及专、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针对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上报整改方案.x月x日,市档案局审核通过x家单位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上报省档案局.

x家单位陆续启动整改工作,在电话指导过程中,我们发现各单位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是硬件配置不标准,如未安装防光窗帘、未安装防盗窗、未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线路隐患较大等;二是管理制度不到位,如档案安全工作制度不完善、未签订《档案安全岗位责任书》、未制定应急预案等;三是档案用房不达标,如档案用房不符合设计要求、未实现档案用房“三分开”等;四是档案整理不规范,如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不完整、档案保管期限划分混乱、档案数字化建设滞后等.解决方案:一是督促各单位及时将所需硬件设备、设施按要求配置;二是指导各单位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签订相关责任书;三是与相关整改单位共同研究如何重新划分档案办公区域,保障档案用房使用达标;四是组织各单位对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和分类整理.市档案局在电话指导的同时,拟在x月下旬对x家单位的实际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整改工作不走样,整改措施有实效,整改时限不拖延.

根据受检单位上报的整改时限,拟在x月底前对此批整改单位进行核查验收,对照检查组反馈的问题,逐一签单销号.对于档案馆(室)用房建筑标准不达标等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整改单位提供临时替代方案,并将解决方案列入单位工作计划.验收完毕后,市档案局将验收情况上报省档案局.

市档案局将以此次省档案局抽查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档案检查工作,对全市档案馆(室)档案安全情况进行抽查,以检查组反馈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进行查改,要求各县、区档案馆(室)在健全档案安全制度、加强硬件保障和做好人员培训等方面下功夫,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档案安全制度执行到位.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xx省档案局:。

5月27日至29日,市档案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家单位受检.检查发现,各受检单位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较健全,档案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较规范,但仍存在馆库硬件、安全管护、消防隐患等方面的问题.为大力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档案安全各项工作,根据省档案局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市档案局高度重视此次档案安全整改工作,市委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安排,要求受检单位务必对照省检查组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市档案局督促各受检单位立即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及专、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针对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上报整改方案.x月x日,市档案局审核通过x家单位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上报省档案局.

x家单位陆续启动整改工作,在电话指导过程中,我们发现各单位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是硬件配置不标准,如未安装防光窗帘、未安装防盗窗、未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线路隐患较大等;二是管理制度不到位,如档案安全工作制度不完善、未签订《档案安全岗位责任书》、未制定应急预案等;三是档案用房不达标,如档案用房不符合设计要求、未实现档案用房“三分开”等;四是档案整理不规范,如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不完整、档案保管期限划分混乱、档案数字化建设滞后等.解决方案:一是督促各单位及时将所需硬件设备、设施按要求配置;二是指导各单位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签订相关责任书;三是与相关整改单位共同研究如何重新划分档案办公区域,保障档案用房使用达标;四是组织各单位对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和分类整理.市档案局在电话指导的同时,拟在x月下旬对x家单位的实际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整改工作不走样,整改措施有实效,整改时限不拖延.

根据受检单位上报的整改时限,拟在x月底前对此批整改单位进行核查验收,对照检查组反馈的问题,逐一签单销号.对于档案馆(室)用房建筑标准不达标等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整改单位提供临时替代方案,并将解决方案列入单位工作计划.验收完毕后,市档案局将验收情况上报省档案局.

市档案局将以此次省档案局抽查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档案检查工作,对全市档案馆(室)档案安全情况进行抽查,以检查组反馈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进行查改,要求各县、区档案馆(室)在健全档案安全制度、加强硬件保障和做好人员培训等方面下功夫,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档案安全制度执行到位.

xx市档案局。

2019年x月xx日。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吸取事故和我区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市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建设战线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推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成立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xxx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建设局质安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及各街道建办(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质安笠,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一)主要内容。

以重点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及地下工程为重点,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内容为:

2、质量安全受监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是否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否依法纳入监管程序。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整治措施。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区档案馆、全区各立档单位:

近期,市档案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将于5月中旬到各区对档案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此外,去年9月巴西国家博物馆毁于大火,最近法国巴黎圣母院发生重大火灾,今年以来国内也先后多次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一次又一次给档案安全敲响了警钟。

为贯彻落实市档案局通知要求,同时深刻吸取国内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筑牢档案安全防线,为庆祝新中国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下发此通知,请各立档单位按通知要求抓好整治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档案局关于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标准、重实效”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摸清档案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对各类档案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全方位夯实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硬件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毫不松懈抓好档案安全工作。

2019年5月17日至5月25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档案馆、设立档案室或其他类型档案机构的各立档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档案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制度机制,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问题整改,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档案馆主要负责人、各立档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是档案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档案安全工作要亲自抓、亲自管。

(二)开展摸底排查。

要对照近年来颁布的档案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特别是2018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档案安全的通知》和《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本单位档案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摸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处风险隐患。

(三)重点整治内容。

1.档案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建设方面。重点检查档案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是否为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确定专门科室及人员具体负责档案安全。

2.档案安全工作应急机制建立方面。是否建立档案安全工作应急机制,档案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与应急、公安、保密等部门是否建立了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是否进行了演练;是否建立档案排查整治台账。

3.档案实体安全管理方面。档案实体清查工作是否定期开展并建立台账;档案鉴定销毁工作是否开展;各门类档案是否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归档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存在档案底数不清情况;是否发生档案丢失损毁现象;保管的档案是否有破损、霉变、字迹褪变、虫蛀等现象;档案原件确需出库时,登记档案卷件数量、卷件号、事由、时间、利用人等情况是否详细。

4.档案库房及设备建设方面。要把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泄密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检查档案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了落实;消防设施、监控报警系统是否齐备,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电气线路、水暖管道、机电设备是否安全,检修维护是否及时。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的管理是否规范,各项措施是否到位;档案库房是否有出租、出借改作他用的情况,是否存有危及档案安全的物品;档案库房及其设备的建设、改造、维修、装修等管理是否严格,安全风险是否已经完全杜绝。

(四)及时督促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认真研究,逐一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要明确任务分工,将问题的整改落实到岗位,指定人员,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督办。要设定整改时限,抓好督促落实,对账销号。

(五)强化教育培训。

要深入开展档案安全警示教育,筑牢档案安全的思想防线。要加强档案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覆盖全体工作人员。要根据《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和《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等相关要求,抓紧对有关火灾、爆炸、信息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加以修改完善,尚无预案的要抓紧制订。要与应急、公安、保密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中最大限度保护档案安全。

1.高度重视。区档案馆、全区各立档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严格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认真制定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突出重点。要紧盯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库房核心区、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水暖管道等重点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根据需要邀请消防等有关方面的专业力量参与,切实把影响档案安全的风险隐患找准找全,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3.加强培训。区档案馆近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使用、应急处置流程和疏散逃生路径,熟练掌握报警、救火、逃生等基本技能。

4.及时报告。区档案馆、全区各立档单位在5月25日上午12:00前将自检自查小结通过oa办公平台重要通知反馈至区委办公室督查室邢娟平台处,列明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区档案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档案安全抽查,抽查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更好的抓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特成立安全领导组,组长:殷惠建,副组长:殷慧军,成员:顾建良、於建峰、张文明,并明确小组职责。

所有在建建筑施工工地。

1、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及从业人员的劳保用品配戴及工伤,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

2、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高空、高温作业等高危项目登记建档、监控管理情况,事故隐患排查及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落实情况。

第一:对xx年度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清理,进一步整改落实到位。

第二:

1、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实行定人、定时、定措施、定目标地完成整治任务。

2、对个别治理难度大,资金投入多和技术要求高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实行挂牌督办,认真研究对策,集中力量功关治理。

第三:督促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工作长效机制,并总结和查找薄弱环节,从而形成长效监管体系。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求各部门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特别是落实负责人负总责的安全负责制,并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资金。

2、加大宣传,通过各方面安全知识宣传,使安全知识真正落到实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1、对班级硬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各项设施设备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处理或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认真按照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及时做好班级的各项消毒工作,和幼儿的一些疾病处理,特别是要加强班级药品管理及喂药制度,记录要全面细致。

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

4、开展安全自查和安全督促工作,教师每周安全全面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具体落实《班级交接班记录》、《安全工作记录》及《幼儿接送制度》等各项工作,并责任到人,从根本上杜绝一切的不安全隐患。

1、每一个班级教师,都负有对幼儿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义务,都要自觉承担起保护幼儿安全的责任。结合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明确班主任为班级安全工作负责人,其他老师为班级安全工作责任人,班级所有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2、班主任对班级的各项安全工作要做到合理部属,协调统一,对于一些安全事项要及时办理并抓好落实。

3、要求班级所有老师都要明确各自的的安全责任要求,熟悉和遵守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制度。

4、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学习相关的报道和相关的文件,及时提高教师的安全警惕性,把安全工作的根深深地扎入了每一位教师的心中。

1、根据幼儿的一日活动安排,进行一些具体的安全指导,一定都必须保证孩子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活动。

2、结合幼儿的一些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如在自我保护意识方面:不跟陌生人走、不做危险动作、上下楼梯注意事项、在家不玩火等等。

3、丰富安全教育内容,采用各种生动有趣的形式,让幼儿感受情境,增强安全意识。比如:看《幼儿画报》动画版光盘中的自我保护故事;进行消防演习;在走出幼儿园大门的集体活动中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等等。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况;

6、保证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一)事故隐患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检查人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书上应有:隐患单位、检查时间、隐患情况、整改期限、检查人、被检查人。

2、被检查人接收“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证明文件、资料,交由检查人存档备查。

3、检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证明文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4、检查人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附上《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证明文件、资料等,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保安部存档备查。

检查人员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被检查人进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并及时反馈整改的信息,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责。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景;

(一)事故隐患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检查人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书上应有:隐患单位、检查时间、隐患情景、整改期限、检查人、被检查人。

2、被检查人接收“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证明文件、资料,交由检查人存档备查。

3、检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证明文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4、检查人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附上《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证明文件、资料等,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保安部存档备查。

三、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检查、反馈。

检查人员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被检查人进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善度,并及时反馈整改的信息,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三abc级。

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a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b的隐患。

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c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ab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集团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

第1。

二、适用范围。

三、定义。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异常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四、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性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公司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公司安全办公室;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全公司性隐患整改情景的验收。

2、车间主任负责各自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班组长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隐患整改情景验收。

3、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安全办公室;公司安全办公室对隐患整改情景验收。

4、公司安全办公室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5、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6、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一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景,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景,对发现的重要情景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办公室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2、重点部位“十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二是工艺技术管理、仪表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景必查;

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景必查;

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景必查;

六是企业防雷、防汛、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景必查;

八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情景必查;

企业建立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景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安全办公室;企业每月25日前要向乡镇(街道)报送隐患自查自改情景表,企业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景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六、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二、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职责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职责: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景;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职责人员。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景;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景;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景;

8、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景;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景。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班上岗操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操作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当班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

(三)出现下列情景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发布或者修改;

(2)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

(3)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险情;

(4)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

(5)其他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的情景。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对无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能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相关违法行为的,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组织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级别和监控保障措施,并及时报送风险评估结果、治理方案和复查验收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以及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发现上报的隐患,要和被检查部门职责人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登记。

(三)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整改职责区划、职责范围向职责人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职责单位或职责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上报整改完成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的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景下,必须采取撤人、避险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应进行整改情景检查验收,构成检查验收报告。对重大隐患整改情景应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复查验收,编制复查验收报告。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检查验收和复查验收报告应分别由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应进行销号登记;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再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八)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或者职业病危害现场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九)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十)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后,应当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自然灾害时,应当及时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措施。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景。

(十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建立信息档案,每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档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体包括下列资料: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报告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经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所在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工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除有保密规定的外,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能够公开查阅,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公开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十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3、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人员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职责的提议;

5、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十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3、定期分析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并承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

4、按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作好记录,并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1、能够立即消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

2、对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3、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对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时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进行复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销号,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决定。

6、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依法封存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经停产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掉。

(十九)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重点和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实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二十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监管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登记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时,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自收到挂牌督办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时,应当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和金融机构。

(二十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已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职责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资料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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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计划

按照文件精神和校长批示,进一步抓好落实整改、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我们首先进行了宣传教育,学校政教处、安全保卫科利用升旗仪式、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让广大师生掌握安全防范知识,自觉做好“防火、防滑、防拥挤踩踏、防触电、防盗、防溺水、防煤气中毒”等工作。

在升旗仪式上,要求各班安全委员协调班级安全员(寝室室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学生“恶作剧”行为的发生。

二、安全检查小组集中对校园各处学生集中的地方进行了彻底检查,看有无老化用电线路,学校内的各种用电设施,消防安全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清晰,楼梯间照明灯是否齐全有效等。制订了10多种安全应急预案及活动方案,选择其中的2项进行了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自护的能力。

三、强化了交通安全措施。我校在校门口划了斑马线,设置了明显的警告标志,提醒司机和同学增强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了解和掌握交通安全常识,严防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每次周五下午放学时学校教务处总是提醒同学注意交通安全和乘车安全。

四、检查了总务后勤管理,落实了灶务管理责任。

五、强化了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健全了规章制度,加强了危险药品的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严格保存和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从不让学生参与危险性活动。

六、进一步做好了学校安全保卫值班工作。

校园安全,校门口是第一关,非常关键。我们认真落实门卫巡逻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特别对微机室、财务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重点防范,领导干部带班,严格了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能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问题能及时处理,每天都有一名教师和保安值夜班,并不间断的巡查校园每个角落。

七、学校派了宿舍专管人员,到学生宿舍值夜班,并把夜间掌握的情况,在第二天早晨公布,这样有利于班主任掌握学生在夜间的情况。

八、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学校安全检查小组在此之前进行了两次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杜绝了各种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1、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侥幸事故,出现事故按公司2号文件进行考核。

2、出现轻伤和微伤,三天不上班者(包括休班)对责任人罚50-20元,分管大班长组长连责20元-5元。

3、对造成侥幸事故和损坏设备,视情况和造成损失进行考核。

二、劳动纪律。

1、早点名7:20晚来1次罚1元,来晚超过15分钟罚2元。中午11:30下班,2:00上班,5:30下班。上班点名散会后20分钟必须到岗位,不到岗罚1元,以上罚款依次累加、考核。

2、严格请假制度,对请半天假取消当天出勤,请假1小时扣2元,不请假者罚10元。

3、对违反劳动纪律,早洗澡、早走、脱岗、玩岗者、每次罚5元。

4、机动休班按厂规定休班,要经班长同意,给大班长请假,同意后方可休班,未经同意私自休班罚10元/次。

5、确有需加班工作,必须由大班长和组长商议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加班,否则不与考勤。

6、大班长和组长如不严格按厂规定执行,徇私一次对其追究责任,严格考核。

三、生产定额。

1、按公司原制度制定的劳动定额执行,由班长验收工作量后予以记分,未完成劳动定额的罚10元。并不记工作量,对组长安排工作未及时完成的罚责任人5元。

2、各组必须及时完成厂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并保证各种设备及备品配件及时供应,并有备用。

3、各组星期天必须安排1人值班,组员轮流值班,组长对星期天出勤人员安排好工作量。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景;

(一)事故隐患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检查人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书上应有:隐患单位、检查时间、隐患情景、整改期限、检查人、被检查人。

2、被检查人接收“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证明文件、资料,交由检查人存档备查。

3、检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证明文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4、检查人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附上《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证明文件、资料等,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保安部存档备查。

检查人员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被检查人进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善度,并及时反馈整改的信息,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计划

通过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安全底细,掌握新形势下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律,对生产一线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制定解决生产一线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促进本质安全水平的提高。

组长:沈大同。

副组长:吴晓。

成员: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负责人。

搅拌楼、原料堆场、配电房、厂区、机修车间、汽修车间。

1、安全管理;

3、设备管理;

4、文明卫生。

排查治理方式:现场检查为主,安全记录检查为辅,采取检测、查看、提问、座谈和听汇报等形式进行检查。

1、各车间要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车间自查后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自查应于3月5日前进行完毕,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2、检查组在检查中要严格、认真、全面、细致,对生产车间的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如实反映,切不可遮掩。检查中要认真记录,客观情况。检查后要形成书面检查资料,统一归档。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跟踪督促整改。

检查日安排表。

检查时间。

检查对象。

检查人员。

负责人。

搅拌楼、原料堆场、配电房、厂区、机修车间、汽修车间。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总经理。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校舍发生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做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学安全工作,维护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小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安全员对校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对小学食堂、小卖部、小吃店、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八、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九、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宪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或分厂);凡车间(分厂)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5、建立隐患整改督办验收制度。安全员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6、对车间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车间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报安全员审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门无力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的,应报安全科,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9、各专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验收人对安全隐患的整除结果承担验收责任。

10、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计划。

11、物资供应部门应对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物资、器材的及时供应和产品质量负责,严禁购进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

12、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3、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协调整改到位后,书面申请下达整改指令的部门组织验收。

1、设立“两本台帐”即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填写、上报和存档备案工作。

2、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主管负责人接报告后应根据隐患等级作出立即整改决定或报告请示主要负责人。

4、一般隐患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在隐患治理台帐上记录并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申请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验收销号。

5、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销号。

6、局面复查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隐患类别,隐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资金,整改到位情况以及整改责任人。

7、对排查出的隐患以及隐患整改消除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总报告,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1、隐患排查责任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重要内容,单位内部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分解落实任务目标。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3、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4、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安全措施,一般隐患当场整改到位,重大隐患立即上报主管负责人。

5、主管负责人日常安全巡查,对专(兼)职安全员上报或巡查时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及验收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

6、主要负责人负责定期组织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隐患,落实整改资金,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兑现奖惩,对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签字把关,并负责组织人员对上级有关部门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负责分解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和期限整改到位。

7、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其绩效大小,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而避免事故发生、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事故隐患排查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4、及时制止违章和误解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经济罚款、调离或辞退处理。

1、排查开展不力或不开展隐患排查者。

2、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期完成或拒不整改的。

3、发现各类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者。

4、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经劝阻不整改的。

5、不按规程运行安全设备、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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