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进口的购销合同(案例17篇)

时间:2023-11-01 10:35:17 作者:雁落霞 实用进口的购销合同(案例17篇)

动态的市场环境要求企业保持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及时调整购销策略。我们收集了一些成功的购销案例,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进口家具购销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本着“诚实守信、公平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_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作为合同准则,依法受其规定约束,确认合同双方按下列条款成交。

第一条:采购项目内容及配套安装地点:

1、采购项目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和安装购买的家具。

2、配套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安装在办公新址。

第二条:采购总价及付款方式:

1、甲方承付给乙方该采购家具总价款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2、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即向乙方预付家具采购首期款,即家具总货款的70%,人民币(大写)(小写)。

2)、待乙方安装验收合格后2日内,无重大质量问题发生,甲方即向乙方交付家具二期款,即采购家具总货款的%,人民币(大写)(小写)。

3)若甲方延时支付货款,由此产生的交货期顺延,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甲方未付清合同全款之前,合同货品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第三条采购家具质量及安装工期。

1)、经甲、乙方商定: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采购家具首期款后,根据甲、乙双方商定餐饮业家具的款式、规格、尺寸、材质、颜色等(详见下表)进行生产。

第二条: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暴)乙方可不执行合同指定日期内安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必须友好协商解决,否则一切按合同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双方确认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

第四条:交货地点: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甲方应付合同商定总额的%给乙方作为定金,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未运到指定地点之前,如甲方出现变故,甲方定金恕不退还。

第六条:交货方式: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乙方于年月日之前把所有产品全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于年月日之前安装完毕。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应负责任:

a:保证乙方产品运到前提供整洁的施工场地供乙方安装,当乙方按期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而甲方不能提供合适的施工场地时,甲方应提供产品放置区并妥善保管,由此造成的损毁或要延期施工由甲方自行负责一切责任,均与乙方无关。

b:全部货品安装完毕及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将以每天全部货款5‰收取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后仍未能收取余款,乙方有权将所有家私收回,甲方所付定金恕不退还。

(2)乙方应负责任:

本合同与报价单同时使用,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及自行修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家具的购销合同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_民法典》、《_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付款方式:签定合同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_______%)的定金,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三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四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家具购销合同

为维护消费者,经者双方合法权益,根据《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商品名称,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及其它。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小写合计。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厂方负责修理(),更换()。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确定以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货款.

a,一次性付款:即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货款__________元.

五,定做商品图纸由买方提供卖方按图加工制造.

买方自定规格的商品,买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卖方,卖方审定认可以后,签名(盖章)后,将共中一份交还买方保留(此类定货无严重质量问题不退不换).

销售合同范本家电销售合同煤炭销售合同。

房产销售合同批发商合同图书销售合同。

产品代理协议中英文销售合同垫底销售合同。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如买方中途解除合同的,应赔付卖方违约金,此违约金视工程的具体进度20%-60%不等.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相悖,应服从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甲方:。

乙方姓名(章):单位名称(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合同为经营者与消费者买卖合同,一式两份.

进口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欲购买乙方生产的型数量台,购买价格元。

运输方式。

2、甲方确认产品无误后,方能将购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太平洋卡上,乙方开户行:

帐号:

银行太平洋卡号:持卡人:

农行卡号:持卡人:

3、乙方应该将检验合格的产品及时、准确地提交给甲方,并遵守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该条款详见《质量保证书》),甲方应及时将所需货款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4、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诺不将该产品用于非法的盗版活动。

5、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6、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顺利实施,如出现问题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食品购销合同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合同货物: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

合同价格: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装船时间:当日_________: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________装船。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立方吨。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证人(签字)_________证人(签字)_________。

进口家具购销合同

依据《_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_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

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帐号:帐号:

进口合同

采购合同是商务性的契约文件,其内容条款一般应包括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电报、电传等;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以及采购的数量;价格和交货期;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当另订有质量协议时,则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见“质量协议”违约的责任。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系环保部门批准允许进口废旧物资的企业,乙方长期从事废旧金属的拆解工作,有良好的业务渠道,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废旧金属以进行拆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优先向乙方出售其进口的废旧金属,销售价格为甲方进口价的_________%,且最高不应超过市场均价。具体价格由双方在每票货物进口前商定。

第二条考虑到甲方资金不足,且甲方承诺优先供货给乙方,乙方同意如甲方需要,乙方可先行代甲方向外方支付进口费用。甲方应出具书面委托手续,委托乙方代为付款,乙方应及时支付。如甲方未出具书面委托书,乙方无须代为付款。乙方应及时支付余款。

第三条甲方承诺如进口货物系委托乙方代为付款,甲方在货物到岸后未依约出售给乙方的,甲方应按每吨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如乙方在一段时间内不愿购买某批货物或不愿为甲方代付,必须在甲方该批货物进口合同签订之前或作出付款委托书之前向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而拒绝购买的,甲方可要求实际履行或要求乙方按每吨_________元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如乙方欲进口的货物因故未成交的,乙方根据《付款委托书》交纳的款项应全额退还。

第六条在必要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进口过程中的部分事项。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及时对货款进行结算。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遵循国家对废旧物品行业的管理规定。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满可协议延长。

第十条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口合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代理乙方进口以下商品:

1、商品名称:2、规格及数量:总数量:3、产地:4、价格:总金额:5、包装:以上条款最终以甲方对外欠约合同为准。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外签署合同并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开证保证金后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3、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但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需索赔,在收到乙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及索赔费用后及时代理乙方按甲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5、如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自行处理货物,以及向甲方索赔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6、及时向乙方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以便乙方及时做好接货准备。

7、收到国外正本单据审核无误后,及时向乙方结算。汇率以甲方实际对外付汇日汇率为准。

(二)乙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额%的代理手续费。

2、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作为开证保证金。

3、接受甲方采用的货物进口标准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甲方代表乙方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买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4、收到甲方交来的对外进口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同协议要求有不符点时,应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甲方。否则,即视为乙方已承担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5、货到目的港后,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办理货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须在货到后天内向甲方交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报关费、商检费、港杂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及全部货款,以便甲方放货。

6、如果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发生迟交货或不交货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追索,甲方协助。

三、索赔处理:

(一)甲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凡属于船方或保险责任的,应会同甲方在港口的货运代理向有关责任方面索要货损、货差证明,通过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凡属于国外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品质索赔,及时申请商检,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终了前15天将商检证书送到甲方,以便甲方审核及时对外提赔。

(二)甲方必须积极办理属于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甲方不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但有义务代表乙方向国外发货人提赔,并须据理力争督促国外发货人尽速理赔。甲方须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索赔进展情况,并对此索赔案负责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结案为止。

五、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适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进口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标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单品总额:

5、总金额:

1、本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整。

2、上述合同总价已包括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出售合同项目的一切费用,主要包括合同货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技术资料等费用。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乙方应交付合同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及培训,可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2、合同交货地点:______方指定地点。

1、本合同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合同款项:______元。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全款:______。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开具本合同全额的______%增值税发票并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按因乙方未出具增值税发票而导致甲方承担付款税金的______倍。

3、乙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是签订合同单位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担因发票原因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乙方须按进口通用标准包装全部货物,包装应适合运输要求,并能防湿、防潮、防震、防锈、防碰撞等,货物包装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害,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1、乙方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该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统一的、与提供的合同货物相符。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将技术资料与合同货物一起按时运输并交付甲方。

2、如甲方对合同货物做出变更,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货物验收不合格而必须对合同货物做出变更的,乙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合同货物做出变更,并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该资料应是完整、正确、清晰、统一,并完全符合该合同货物变更后甲方认可的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3、乙方在交货时,应随机交付下列相关的技术物品及资料:

(1)原产地证明。

(2)使用说明书、设备操作及维护手册。

(3)由制造商签发的质量证明书两份。

(4)送货清单,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含易损件、备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成本价、产地等)。

4、应本合同项目需要应由乙方自行编写或提供给甲方使用的有关涉及知识产权的文件或资料,乙方应确保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保证他人不会对甲方所使用上述的文件或资料主张任何权利。若与第三方发生有关成果归属或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的措施维护甲方利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5、产品技术资料作为甲方所购产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乙方应使用标准包装袋装好免费提供给甲方。若乙方没有按时将合同约定的资料提供给甲方,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1、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进行,甲方给予协调。乙方保证安装调试达到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安装调试最终由甲方验收认可,并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

2、如因现场需要对合同货物作出变更,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安装调试、试运行不合格,乙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免费对合同货物作出变更或对合同项目中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或修改。

3、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造成事故的责任以及由此发生的费用。

1、乙方提供本合同货物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符合甲方认可的技术标准以及国家有关的最新标准。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由制造商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采用进口部件的还应提供原产地证明材料),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但该质量检验不能代替合同货物运抵甲方工厂现场的检验,亦不能免除乙方的有关保证责任。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项目,按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______日内由双方共同组织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4、甲方检验人员若发现合同货物存在质量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有权要求乙方自费采取措施排除缺陷或者乙方自费负责调换,并重新进行验收。

5、若已到合同货物验收期限而乙方未能交付验收,或验收未能完全通过,但并不影响合同货物投入使用的,一旦甲方需要投入使用时,乙方应给予交付,否则甲方有权使用合同货物。对甲方已使用未全部验收合格的合同货物乙方仍负有重新交付验收的责任。

1、乙方保证合同货物为______原装进口产品并系用上等的材料和头等工艺制成,全新未曾用过,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合同货物实行产品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具体为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个月。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货物其拥有第三方不可争议合法性的权利,保证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对合同货物享有终生的使用权且不存在对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的侵犯,否则由此引发的争议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3、质保期内乙方所提供的维修及技术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含运输、关税、材料、人工、差旅等费用及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为设备更换备品备件),并不得使用甲方向乙方购买的备品备件,如已使用,应无偿补齐。因合同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修理或更换部分的质保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排除故障时限要求:无论合同货物质保期是否届满,如合同货物出现故障时,乙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小时做出响应,______小时内免费给予技术支持或到达现场维修排除故障。

5、备品备件供应:

(1)除甲方已购买的备品备件外,乙方必须免费向甲方提供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保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2)在合同货物交付及使用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包括甲方向乙方购买的备品备件及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保证期内保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存在遗漏(如品种或数量不足以保证合同设备质保期内正常运行等不如实提供的问题),届时乙方应无偿、及时的补足备品备件、并连带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质保期满后,乙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招标人供应备品备件,且届时定价原则以合同签订时的价格为标准,就低不就高。

6、在初运行阶段,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甲方处进行免费培训,内容包括合同货物的操作技能、工作原理、日常维护、故障检修和安全事项等,确保培训结束后甲方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操作、维修。

7、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即不高于成本价及对其他客户的供应价格)向甲方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及其它选加附件、易损耗件,以保障合同货物正常运行,否则甲方有权按自己核定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8、如乙方不提供或未在限定期限内提供的本条规定的故障排除服务或更换问题货物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修理,费用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

9、质保期届满后,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不得高于乙方给其他厂家、商家提供服务所收取费用的最低标准。在合同货物合理使用期限内,因合同货物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的,乙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合同货物的质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发现合同货物使用不良的原料或乙方原因引起的缺陷,甲方有权根据检验报告向乙方索赔。

2、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如在______天内不答复,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一切索赔。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与对方合作期间所得到对方的业务情况、商业信息、技术资料等泄露给第三人,不得向第三人出示、提供或转让合作期间所形成与合同产品有关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

2、对保管或可能得到前款所述保密信息的任何一方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以及经前款规定的对方书面同意后接受该出示、提供或转让的第三人及其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不论其在职期间或退职以后,双方必须以自己的责任,令其履行本合同保密条款的义务。

3、本合同终止后本保密条款规定对双方均继续有效______年。

1、除不可抗拒事故之外,乙方延迟交货应支付甲方违约金,每延迟______日按合同总价的______%计,延迟超过______日,按合同总价的______%计。如果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______日后未能交货,甲方有权撤销合同,并且乙方仍须及时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迟付款时,比照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者除外。

2、如果合同货物有质量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在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负责维修、调换或退货,调换货物的质量,按本合同质量保证规定,质保期______个月。如果合同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并不影响货物的使用性能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将货物贬值处理。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对合同货物进行修理、更换或修改,并负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4、一方违反有关合同知识产权及保密规定时,守约方有权限期进行纠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按______万元的倍数合理确定罚金,直至违约方完全落实纠正措施,消除影响为止。

违约方对守约方的损失赔偿应包括守约方因一个或数个第三方从违约方获得本合同知识产权或保密性信息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害。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进口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进口业务的唯一代理人并达成如下协议:

产品名称:

英文名称:

二.合作方式及责任义务。

(一)合作方式。

1、甲方自行与出口方(外方)协商确定甲方所需进口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期以及违约责任等问题。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签订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相关资料及甲方认可的贸易条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方签订进口合同。

3、进口商品到货后,乙方负责办理清关的各种手续。经乙方授权,甲方也可以乙方的名义自行办理上述手续。

4、甲方自行提货。

5、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在货物进口之前应将必要的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

(2)甲方应在进口商品到货后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提单,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检验检疫等相关报关文件,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3)甲方负责所进口商品的品种,质量和数量的核查验收。

(4)甲方承担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通关费用。

(5)甲方承担银行手续费,产生乙方代为支付的费用,甲方亦应承担。

(6)甲方须在进口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进口所需付的全部货款,银行手续费等款项划入乙方账户。

(7)甲方应在进口货物通关之前将所需的各种通关费用划入乙方账户,以备办理通关之用。

(8)货物通关后,甲方应及时提货。如发生滞港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方应自觉遵守海关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货物品名、数量、价值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生海关对货物归类和申报价值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担,即使货物通关放行后,如海关事后发现缺证、少证或漏征税收等情况,海关依法补征税收或补证,甲方仍须依法补税或补证。

2.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准确的与外方签订货物进口合同,并将合同副本给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货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在接到进口通关所需全套单据后应及时办理通关手续。

(3)进口商品属于法定商检、检疫产品的,乙方应及时向商检、检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不得延误。

(4)甲方将通关所需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应及时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项费用。

(5)如需开具银行信用证,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准确的办理开证事宜。

(6)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合法、有效。

三.甲乙双方的结算。

(1)甲方应随货款同时向乙方支付进口总货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费,代理费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计。

(2)支付货款金额依照实际支付当日的银行汇率牌价核算。

四.其它约定条款。

1.进口合同一经签订,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进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也不能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进口合同。

2.凡甲方同意的进口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3.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应承担代理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4.因外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当外商违约时,如甲方提出索赔,应在索赔期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据,承担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6.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你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7.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8.甲乙双方若发生单方违反本协议或产生争议和分歧,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制定补充协议。

11.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委托人):乙方(受委托人):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进口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买方)。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

3.价格:______________。

4.支付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

6.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

7.交货: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单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9.检验: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技术规格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条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a)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b)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如果卖方不能履行由于向买方出售上述货物而承担的义务,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卖方均应向买方赔偿。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a)有关货物,包括已运抵买方的货物,不论财产权是否转移,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者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b)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买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7.仲裁。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进口合同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口交 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帐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 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帐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帐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开户名称:北京新连锁商业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sgs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 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帐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附件(略)

卖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进口合同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

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话、传真: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

进口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进口合同

鉴于:乙方欲从中国境外进口货物,需委托甲方代理乙方进口。现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代理乙方进口__________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1.1甲乙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办理:

1.1.1根据海关报关单的栏目,经营单位为甲方,收货单位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货物的进口报关及(何地)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何地)的运输手续。进口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2根据海关报关单的栏目,经营单位为甲方,收货单位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货物的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代理乙方对外商付汇。

1.3就进口货物与外商的接洽和协商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以自己名义与外商签订货物进口合同,进口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进口合同或进口合同的条款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4甲方代理进口货物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1货款及汇率: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进口货物总货款汇入甲方的帐户,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由甲方按报关单的货款值以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按乙方书面指定的外商和外商帐户代乙方支付境外外商的货款。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银行手续费的方式为:。

2.2进口运杂费用:甲方代理货物进口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报关费、商检费、码头仓储费、查验费、过磅费、运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产生滞柜费,责任属甲方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属乙方的则由乙方承担。

2.3进口代理费:甲乙双方选择第___项。

2.3.1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进口货物总货款的______%收取代理费。甲方完成进口货物的所有进口手续后将货物运至本合同约定地点的当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进口代理费及甲方垫付的上述2.2之各项费用。

2.3.2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进口货物总货款的______%收取代理费。甲方完成进口货物的所有进口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的当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进口代理费及甲方垫付的上述2.2之各项费用。

2.4如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日期内向甲方支付各款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进口货物总货款合计(人民币大写):

4.1乙方须保证委托进口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商品标准,不得进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海关相关政策规定的货物。

4.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如实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进口货物的详细资料及进口合同的条款内容,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进口合同条款内容的准确无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3货物到港后______日内,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提供货物的提单提货单运单,及发票、装箱单等资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进口合同条款内容后,按此资料和进口合同条款内容向海关进行进口申报。如海关对所申报的内容、单据或价格提出异议,需对进口货物进行商检或估价征税时,乙方则须向甲方提供海关所要求的全套有关单证,并与甲方共同对海关的查验及估价工作进行配合。如因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所反映内容有瑕疵而致货物不能进关,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4税款:乙方凭海关签发的关税单及代征增值税单缴纳税款。

5.1甲乙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____办理:

5.1.1乙方缴纳关税、增值税后由甲方办理货物的海关放行及提货手续,并将货物运到乙方指定的(何地)____________________仓库。

5.1.2乙方缴纳关税、增值税后由甲方办理货物的海关放行手续,乙方凭海关放行单自行提货。

6.1如因乙方延付或未付甲方各进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银行费用、代理费及其它进口运杂费用),甲方不能按期向外商付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银行费用、代理费及各项运杂费用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2如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进口货物资料及乙方与外商所签进口合同条款内容不准确导致货物不能进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已代理乙方将进口货物货款付给外商,则不论本合同有效还是无效,甲方均不向乙方承担返还或退还货款或赔偿货款的任何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海关留存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进口合同

电话:xxx。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xx年1月1日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定义条款。

1、“受托人业务”

为本协议目的,“受托人业务”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以受托人的身份为乙方或“客户”办理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及相关的货运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乙方或“客户”名义或以甲方自身名义为乙方或“客户”向承运人订舱、办理报关、报验、制单、安排短途陆路运输、代理货物交接、代为结算、垫付运杂费用等。

2、“承运人业务”

为本协议目的,“承运人业务”是指甲方以契约承运人的身份为乙方或“客户”提供航空货物国际运输服务及/或以本公司拥有的车辆、设备为乙方或“客户”提供与航空运输相关的短途陆路运输业务服务。

3、“费用”

为本协议目的,“费用”包括乙方根据本协议及附件一《运价表》应当支付给甲方的空运费、陆运费、报关费、报验费等各项费用。

4、“客户”

为本协议目的,“客户”指与乙方建立委托关系或运输关系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从事“受托人业务”时,应当严格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为乙方办理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受托业务;在因故不能完成受托业务时,应当及时将不能完成的情形通知乙方,征求乙方的指示。

2、甲方在从事“承运人业务”时,应当按照明确约定的时间或在没有明确约定。

时,在合理的时间内安全地将乙方或“客户”的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或其他有权接收该货物的人。

3、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代表乙方或“客户”填写、签署航空货运单。

4、在因不能免责的过失不能完成“受托人业务”或“承运人业务”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或“客户”承担赔偿责任。

5、在办理前述业务过程中因第三方责任给乙方或“客户”造成损害时,协助或代理乙方或“客户”向该责任方进行索赔。

三、乙方的义务。

不论乙方委托甲方的业务属于“受托人业务”还是“承运人业务”,乙方应与“客户”根据本协议连带承担以下义务:

1、制作《货物运输委托书》,注明出口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体积或者尺寸、目的地、收货人名称及地址、拟出运日期及航班、货物价值、运费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并送交或传真给甲方。

如果乙方或“客户”提供的委托书缺少前述一项或几项内容,除非乙方或“客户”另行书面确认,否则视为授权甲方补记。此项默示授权包括甲方代表乙方或“客户”在航空货运单上的补记。

乙方和“客户”应当连带保证其提供的前述货物资料及说明或声明的正确性,因所提供的前述货物资料及说明、声明不正确而给甲方或甲方对之负责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客户”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当加盖乙方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并由乙方业务经办人签字确认。没有加盖乙方印章并经乙方业务经办人签字的委托书,甲方有权拒收。

虽有前述规定,甲方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证明所办理的货运业务来自于乙方的委托的,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3、前述委托书必须在货物出运48小时以前送交或传真给甲方。乙方自行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商检和报关手续时,前述委托书必须在货物出运24小时之前送交或传真给甲方。

4、在提供出运货物的同时,应提供办理货物出境所需要的有关文件,根据贸易性质的不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证: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发票、装箱单、报验委托书、核销单、合同书、配额、许可证、海关手册、进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批文等。

5、乙方所出运的货物属于中国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有关国家准许运输和出、入境的证明文件。

6、以适当的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掌管情况下的安全运输。乙方所提供的每一包装件上均应清晰和耐久地标明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及详细地址。

7、在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已经订妥舱位时撤销委托、不再出运的,承担由此而给甲方或甲方对之负责的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8、按照本协议第十二、十三条及《价格表》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各项费用。

四、连带责任。

1、乙方同意,“客户”基于本协议对甲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视为乙方对甲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乙方保证与客户一道向甲方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2、甲方行使对客户的追索权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五、转委托。

1、乙方保证,其已经取得“客户”的同意和认可,有权将“客户”的业务转托给甲方办理。

2、无论事实上乙方是否就转委托取得了“客户”的同意和认可,乙方都不减轻或免除根据本协议应当向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六、特殊货物。

1、乙方不得向甲方托运或委托甲方代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包括不明化学物质的化学物品)以及活体动物、尸体、骨灰、贵重物品等特种货物。

2、如果乙方确有必要出运前述货物,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遵守航空公司关于运输前述货物的特殊规定,包括提供必要的资料,缴纳额外的费用等。

七、代理出单或出具分单。

1、根据乙方委托业务的具体情况,甲方有权根据航空公司的授权以代理人的名义向乙方出具航空货运单(主单),或者径行以承运人的名义直接向乙方出具航空货运单(分单)。

2、甲方在前款中的业务操作,不影响甲方在从事为乙方办理报关、报验、安排陆路短途运输等受托业务时的受托人的法律地位。

八、特别声明。

除非甲乙双方有书面的特别约定,否则无论是从事“承运人业务”还是“受托人业务”,甲方提供的班期时刻表上的或甲方在其他场所公布或提供的时间为预计时间,不构成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或甲方作为承运人或受托人的承诺,也不能作为货物运输开始、完成或货物交付的时间。

九、责任限制和免责。

1、甲方在从事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包括“受托人业务”和“承运人业务”)时,对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以乙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为现,责任限额依据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和《修改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月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海牙议定书)的规定执行。

2、前述规定不影响乙方在向甲方托运或委托甲方代运时按照规定声明价值并支付价值附加费情况下,向甲方或甲方对之负责的第三方主张全额赔偿的权利。

乙方在《货物运输委托书》中未声明价值并同意支付声明价值附加费的,视为放弃按声明价值条件运输货物。

3、前述规定不影响甲方依据本协议适用的国际公约、货物起运地、目的地或经停地国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惯例等享有的各项免责抗辩的权利。

十、个别条款无效。

本协议个别条款被认定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一、本协议与航空货运单之间的关系。

在甲方出具航空货运单(分单)、承担承运人责任时,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影响甲方根据其出具的航空货运单(分单)所享有的`各项权利。

十二、“运价”

1、甲方根据《运价表》或经双方约定的“运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空运费、陆运费、报关费、报验费等各项费用。

2、甲方可以根据航运市场的变化向乙方提出修改《运价表》的建议并提供修改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新的“运价”标准。

3、双方经协商不能就新的“运价”标准达成一致时,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乙方新的委托或托运业务,但不影响拒绝以前已经承接或完成的业务及其结算标准。

十三、结算。

1、乙方出运货物在航空公司飞机起飞后付清全部运费,甲方收钱后付乙方提货单提货。

2、如果乙方经审核对部分费用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传真的对帐清单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已经确认甲方提供的对帐清单。

3、对于有异议部分的费用,乙方应当提供异议的根据,并及时与甲方协商处理方法。对于无异议部分的费用,乙方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期限与甲方进行结算。

4、甲方为乙方业务垫付的业务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万圆,当乙方应付甲方运费达到壹拾万圆时,甲方将不再为乙方业务垫付款项,乙方应立即付清相关款项后,双方才可继续开始合作。

1、本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2、甲方因故意或因严重不负责任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得享有本协议及相关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所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保护。

3、乙方迟延或拒绝按照本协议及《运价表》的约定向甲方结算费用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迟延结算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结清应当支付的全部款项之日止。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在双方不能友好协商解决时,均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十六、协议的生效/份数。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没有前款所述双方授权代表的签字或者没有加盖双方的公章,但有证据证明双方已经形成本协议规定的业务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适用本协议的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协议期限及延展。

1、本协议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2、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得以签署《续约备忘录》形式延展本协议的有效期,并约定延展的条件。

十八、协议的修改。

1、本协议得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予以修改。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甲方:青岛世纪恒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进口合同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唛头。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装运期限: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装运口岸:

第五条目的口岸:

第六条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_____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_____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_____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_____天内,根据____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_____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_____天按货款总额的_____%。不足_____天者按_____天计算。罚款自第_____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_____%。

第十四条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方: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

卖方: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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