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临床试验合作协议范文(16篇)

时间:2023-10-26 18:34:15 作者:笔尘 精选临床试验合作协议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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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合作协议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1、合作概况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临床研究批件第号)进行临床研究,现甲方邀请乙方作为参加单位,进行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gc和国家新药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对临床研究中涉及的主要条款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为确保临床研究工作顺利进行和双方的权益,甲乙双方签署本临床研究协议书。

2、合作程序在与乙方签订协议之后,临床研究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的物品或文件。

(1)提供相关的临床前研究资料与文献资料,供乙方在临床研究时参考。

(2)提供合格的临床试验用药及试验用药的药检报告。

(3)提供临床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和知情同意书;由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和药品性质确定正式的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和知情同意书。

在与甲方签订协议之后,乙方将开始着手该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安排相应的科室和研究人员参加临床研究并向甲方提供以下物品或文件。

(1)按gc要求提供研究开始前必备的相关文件(研究人员简历、研究职责表、研究人员签名样张、有关实验室资格证书、有关实验室检测方法及质控证明、有关实验室检查项目正常值范围等);临床研究过程中,如需补充提供任何与试验相关的文件,乙方应尽量协助解决。

(2)在研究结束后出具符合新药审评要求的签章的本中心小结报告及总结报告、经研究者签字的cf表、验单等原始资料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将所有临床研究原始资料按新药临床研究相关法规要求保存备查。

3、双方的权益与义务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甲方的权益和义务(1)组织临床研究会议,并承担参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相关费用。

(2)委派监查员履行gc规定的相应职责,在临床研究全过程中,对与本试验有关的全部临床研究资料(如原始病历记录、病例报告表、化验报告及其它检查报告、病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等),进行监查与审核。

并回收研究剩余药物。

(3)承担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的由试验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治疗处理费用和受试者的相关赔偿,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

(4)临床研究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若要公开或发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的权益和义务(1)负责在个月时间内(从收到甲方的研究药品和有关费用后,开始计算工作时间)完成约定数量并符合试验方案要求的病例。

(2)所有参加研究人员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方法、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临床研究,并将观察所得数据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于病例报告表中。

(3)按试验方案和gc要求管理试验用药品,研究过程中有责任配合甲方委派的监查员的监督、检查,并向上述监查员提供全部药品管理资料(如剩余药品和药品发放记录等)和与本试验有关的全部临床研究资料,以确保临床研究的质量。

试验结束后,乙方须将剩余药品交还甲方。

(4)负责对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进行治疗及必要的救护,在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应在小时内立即向甲方和相关部门报告。

(5)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有义务,对药品审评中心提出的发补意见,及时解答、补充和完善。

(6)乙方有义务对研究结果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研究结果。

4、研究费用和支付方式

(一)研究费用甲方应按每个合格病例人民币元整的标准,向乙方提供临床研究费用。

本次研究乙方拟完成该类合格病例例,研究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

(二)支付方式(1)整个临床研究费用由甲方以汇票方式分二期支付,临床研究开始时支付%,计元整,临床研究结束提交临床总结报告后支付%,计元整。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每笔研究费用后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同等面值正式发票。

5、其它

(一)协议未尽事宜,均按gc及新药研究相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开始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终止协议。

(三)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临床试验协议书

第五十九条临床试验机构在接受临床试验前,应当根据试验用医疗器械的特性,对相关资源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接受该临床试验。

第六十条临床试验机构应当按照与申办者的约定妥善保存临床试验记录和基本文件。

第六十一条负责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有试验用医疗器械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必要时应当经过有关培训;。

(三)熟悉申办者要求和其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文献;。

(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范。

第六十二条临床试验前,临床试验机构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应当配合申办者向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相关文件。

第六十三条研究者应当确保参与试验的有关工作人员熟悉试验用医疗器械的原理、适用范围、产品性能、操作方法、安装要求以及技术指标,了解该试验用医疗器械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和安全性资料,掌握临床试验可能产生风险的防范以及紧急处理方法。

第六十四条研究者应当保证所有临床试验参与人员充分了解临床试验方案、相关规定、试验用医疗器械特性以及与临床试验相关的职责,并确保有足够数量并符合临床试验方案入选标准的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在协议约定的试验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安全地实施和完成临床试验。

第六十五条研究者应当保证将试验用医疗器械只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十六条研究者应当严格遵循临床试验方案,未经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的同意,或者未按照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不得偏离方案或者实质性改变方案。但在受试者面临直接危险等需要立即消除的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事后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六十七条研究者负责招募受试者、与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谈话。研究者有责任向受试者说明试验用医疗器械以及临床试验有关的详细情况,告知受试者可能的受益和已知的、可以预见的风险,并取得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签字和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

第六十八条研究者或者参与试验的其他人员,不应当强迫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诱使受试者参加试验。

第六十九条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发现试验用医疗器械预期以外的不良事件时,应当和申办者共同对知情同意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报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受影响的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对修改后的知情同意书进行重新签名确认。

第七十条研究者负责作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在发生与临床试验相关的不良事件时,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应当保证为受试者提供足够、及时的治疗和处理。当受试者出现并发疾病需要治疗和处理时,研究者应当及时告知受试者。

第七十一条在临床试验中出现严重不良事件的,研究者应当立即对受试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同时书面报告所属的临床试验机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并经其书面通知申办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相应的伦理委员会以及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对于死亡事件,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应当向伦理委员会和申办者提供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第七十二条研究者应当记录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不良事件和发现的器械缺陷,并与申办者共同分析事件原因,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提出继续、暂停或者终止试验的意见,经临床试验机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报伦理委员会审查。

第七十三条研究者应当保证将临床试验数据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地载入病例报告表。病例报告表由研究者签署姓名,任何数据的更改均应当由研究者签名并标注日期,同时保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应当清晰可辨识。

第七十四条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应当确保临床试验所形成数据、文件和记录的真实、准确、清晰、安全。

第七十五条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应当接受申办者的监查、核查以及伦理委员会的监督,并提供所需的与试验有关的全部记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派检查员开展检查的,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七十六条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发现风险超过可能的受益,或者已经得出足以判断试验用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结果等,需要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时,应当通知受试者,并保证受试者得到适当治疗和随访,同时按照规定报告,提供详细书面解释。必要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研究者接到申办者或者伦理委员会需要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的通知时,应当及时通知受试者,并保证受试者得到适当治疗和随访。

第七十七条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对申办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要求改变试验数据、结论的,应当向申办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第七十八条临床试验结束时,研究者应当确保完成各项记录、报告。同时,研究者还应当确保收到的试验用医疗器械与所使用的、废弃的或者返还的数量相符合,确保剩余的试验用医疗器械妥善处理并记录存档。

第七十九条研究者可以根据临床试验的.需要,授权相应人员进行受试者招募、与受试者持续沟通、临床试验数据记录、试验用医疗器械管理等。研究者应当对其授权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形成相应的文件。

临床试验合作协议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1、合作概况

__________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临床研究批件第_______号)进行临床研究,现甲方邀请乙方作为参加单位,进行_______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gcp和国家新药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对临床研究中涉及的主要条款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为确保临床研究工作顺利进行和双方的权益,甲乙双方签署本临床研究协议书。

2、合作程序

在与乙方签订协议之后,临床研究前,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以下的物品或文件。

(1)提供相关的临床前研究资料与文献资料,供乙方在临床研究时参考。

(2)提供合格的临床试验用药及试验用药的药检报告。

(3)提供临床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和知情同意书;

由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和药品性质确定正式的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和知情同意书。

在与甲方签订协议之后,乙方将开始着手该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安排相应的科室和研究人员参加临床研究并向甲方提供以下物品或文件。

临床研究过程中,如需补充提供任何与试验相关的文件,乙方应尽量协助解决。

(2)在研究结束后出具符合新药审评要求的签章的本中心小结报告及总结报告、经研究者签字的crf表、验单等原始资料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将所有临床研究原始资料按新药临床研究相关法规要求保存备查。

3、双方的权益与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1)组织临床研究会议,并承担参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相关费用。

(2)委派监查员履行gcp规定的相应职责,在临床研究全过程中,对与本试验有关的全部临床研究资料(如原始病历记录、病例报告表、化验报告及其它检查报告、病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等),进行监查与审核。

并回收研究剩余药物。

(3)承担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的由试验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治疗处理费用和受试者的相关赔偿,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

(4)临床研究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若要公开或发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的权益和义务

(1)负责在_______个月时间内(从收到甲方的研究药品和有关费用后,开始计算工作时间)完成约定数量并符合试验方案要求的病例。

(2)所有参加研究人员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方法、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临床研究,并将观察所得数据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于病例报告表中。

(3)按试验方案和gcp要求管理试验用药品,研究过程中有责任配合甲方委派的监查员的监督、检查,并向上述监查员提供全部药品管理资料(如剩余药品和药品发放记录等)和与本试验有关的全部临床研究资料,以确保临床研究的质量。

试验结束后,乙方须将剩余药品交还甲方。

(4)负责对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进行治疗及必要的救护,在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应在_______小时内立即向甲方和相关部门报告。

(5)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有义务,对药品审评中心提出的发补意见,及时解答、补充和完善。

(6)乙方有义务对研究结果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研究结果。

4、研究费用和支付方式

(一)研究费用

甲方应按每个合格病例人民币_______元整的标准,向乙方提供临床研究费用。

本次研究乙方拟完成该类合格病例_______例,研究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二)支付方式

(1)整个临床研究费用由甲方以汇票方式分二期支付,临床研究开始时支付_______%,计_______元整,临床研究结束提交临床总结报告后支付_______%,计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每笔研究费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同等面值正式发票。

5、其它

(一)协议未尽事宜,均按gcp及新药研究相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开始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终止协议。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临床试验协议书

第三十八条申办者负责发起、申请、组织、监查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申办者通常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办者为境外机构的,应当按规定在我国境内指定代理人。

第三十九条申办者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研究者手册、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负责组织开展临床试验所必需的培训。

第四十条申办者应当根据试验用医疗器械的特性,在经资质认定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中选择试验机构及其研究者。申办者在与临床试验机构签署临床试验协议前,应当向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提供最新的研究者手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以供其决定是否可以承担该项临床试验。

第四十一条研究者手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申办者、研究者基本信息;。

(二)试验用医疗器械的概要说明;。

(三)支持试验用医疗器械预期用途和临床试验设计理由的概要和评价;。

(四)试验用医疗器械的制造符合适用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声明。

第四十二条申办者在组织临床试验方案的制定中不得夸大宣传试验用医疗器械的机理和疗效。

第四十三条在临床试验过程中,申办者得到影响临床试验的重要信息时,应当及时对研究者手册以及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临床试验机构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申办者应当与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就下列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临床试验方案实施临床试验,并接受监查、核查和检查;。

(二)遵循数据记录和报告程序;。

(六)申办者应当制定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如试验用医疗器械的运输、接收、储存、分发、处理、回收等,供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遵循。

第四十五条申办者对试验用医疗器械在临床试验中的安全性负责。当发现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或者试验实施可能改变伦理委员会对继续试验的批准情况时,申办者应当立即通知所有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十六条申办者决定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的,应当在5日内通知所有临床试验机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并书面说明理由。临床试验机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相应的研究者、伦理委员会。对暂停的临床试验,未经伦理委员会同意,不得恢复。临床试验结束后,申办者应当书面告知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七条申办者应当保证实施临床试验的所有研究者严格遵循临床试验方案,发现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不遵从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和临床试验方案的,应当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如情况严重或者持续不改,应当终止试验,并向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第四十八条申办者应当为发生与临床试验相关的伤害或者死亡的受试者承担治疗的费用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但在诊疗活动中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损害除外。

第四十九条申办者应当对临床试验承担监查责任,并选择符合要求的监查员履行监查职责。

监查员人数以及监查的次数取决于临床试验的复杂程度和参与试验的临床试验机构数目。

第五十条监查员应当有相应的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统计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并经过必要的培训,熟悉有关法规和本规范,熟悉有关试验用医疗器械的非临床和同类产品临床方面的信息、临床试验方案及其相关的文件。

第五十一条监查员应当遵循由申办者制定的试验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查标准操作规程,督促临床试验按照方案实施。具体职责包括:

(一)在试验前确认临床试验机构已具有适当的条件,包括人员配备与培训符合要求,实验室设备齐全、工作情况良好,预期有足够数量的受试者,参与研究人员熟悉试验要求。

(二)在试验前、中、后期监查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是否遵循有关法规、本规范和临床试验方案。

(三)确认每位受试者在参与临床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受试者的入选情况以及试验的进展状况;对研究者未能做到的随访、未进行的试验、未做的检查,以及是否对错误、遗漏做出纠正等,应当清楚、如实记录;对修订的知情同意书,确认未结束临床试验流程并受影响的受试者重新签署。

(四)确认所有病例报告表填写正确,并与原始资料一致;所有错误或者遗漏均已改正或者注明,经研究者签名并注明日期;每一试验的病种、病例总数和病例的性别、年龄、治疗效果等均应当确认并记录。

(五)确认受试者退出临床试验或者不依从知情同意书规定要求的情况记录在案,并与研究者讨论此种情况。

(六)确认所有不良事件、并发症和其他器械缺陷均记录在案,严重不良事件和可能导致严重不良事件的器械缺陷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报告并记录在案。

(七)监查试验用医疗器械样品的供给、使用、维护以及运输、接收、储存、分发、处理与回收。

(八)监督临床试验过程中相关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校准。

(九)确保研究者收到的所有临床试验相关文件为最新版本。

(十)每次监查后应当书面报告申办者,报告应当包括监查员姓名、监查日期、监查时间、监查地点、监查内容、研究者姓名、项目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结论以及对错误、遗漏做出的纠正等。

第五十二条申办者为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可以组织独立于临床试验、并具有相应培训和经验的核查员对临床试验开展情况进行核查,评估临床试验是否符合试验方案的要求。

核查可以作为申办者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常规工作的一部分,也可以用于评估监查活动的有效性,或者针对严重的或者反复的临床试验方案偏离、涉嫌造假等情况开展核查。

第五十三条核查员应当根据临床试验的重要性、受试者数量、临床试验的类型以及复杂性、受试者风险水平等制定核查方案和核查程序。

第五十四条对于严重不良事件和可能导致严重不良事件的器械缺陷,申办者应当在获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应当向参与试验的其他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通报,并经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及时通知该临床试验机构的伦理委员会。

第五十五条申办者若采用电子临床数据库或者远程电子临床数据系统,应当确保临床数据的受控、真实,并形成完整的验证文件。

第五十六条对于多中心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当保证在临床试验前已制定文件,明确协调研究者和其他研究者的职责分工。

第五十七条对于多中心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当按照临床试验方案组织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并组织对参与试验的所有研究者进行临床试验方案和试验用医疗器械使用和维护的培训,确保在临床试验方案执行、试验用医疗器械使用方面的一致性。

第五十八条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申办者应当保证病例报告表的设计严谨合理,能够使协调研究者获得各分中心临床试验机构的所有数据。

临床试验协议书

岗位描述:

2、外文注册资料翻译和整理;

3、跟踪项目研发及申报进度,解决研究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协助部门经理处理省市药监局、质监局、药检所等上级部门相关事务;

6、协助部门经理制定临床研究方案,并协调相关资源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研究,,

任职资格:

1、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1-3年以上药品注册申报工作经验;

3、熟悉药品相关法规及药品注册流程;

4、具备一定的英语阅读能力;

5、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吃苦耐劳;

6、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临床试验协议书

第二十六条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当按照试验用医疗器械的类别、风险、预期用途等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临床试验方案。

第二十七条未在境内外批准上市的新产品,安全性以及性能尚未经医学证实的,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时应当先进行小样本可行性试验,待初步确认其安全性后,再根据统计学要求确定样本量开展后续临床试验。

第二十八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一般信息;。

(五)安全性评价方法;。

(六)有效性评价方法;。

(七)统计学考虑;。

(九)对不良事件和器械缺陷报告的规定;。

(十)直接访问源数据、文件;。

(十一)临床试验涉及的伦理问题和说明以及知情同意书文本;。

(十二)数据处理与记录保存;。

(十三)财务和保险;。

(十四)试验结果发表约定。

上述部分内容可以包括在方案的其他相关文件如研究者手册中。临床试验机构的具体信息、试验结果发表约定、财务和保险可以在试验方案中表述,也可以另行制定协议加以规定。

第二十九条多中心临床试验由多位研究者按照同一试验方案在不同的临床试验机构中同期进行。其试验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三)各临床试验机构原则上应当同期开展和结束临床试验;。

(四)各临床试验机构试验样本量以及分配、符合统计分析要求的理由;。

(五)申办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对试验培训的计划与培训记录要求;。

(七)多中心临床试验结束后,各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应当分别出具临床试验小结,连同病历报告表按规定经审核后交由协调研究者汇总完成总结报告。

临床试验协议书

第三十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应当至少由5名委员组成,包括医学专业人员、非医学专业人员,其中应当有不同性别的委员。非医学专业委员中至少有一名为法律工作者,一名为该临床试验机构以外的人员。伦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评估和评价该项临床试验的科学、医学和伦理学等方面的资格或者经验。所有委员应当熟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伦理准则和相关规定,并遵守伦理委员会的章程。

第三十一条医疗器械伦理委员会应当遵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伦理准则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并形成文件,按照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伦理委员会中独立于研究者和申办者的委员有权发表意见并参与有关试验的表决。

第三十二条伦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应当事先通知,参加评审和表决人数不能少于5人,作出任何决定应当由伦理委员会组成成员半数以上通过。

研究者可以提供有关试验的任何方面的信息,但不应当参与评审、投票或者发表意见。

伦理委员会在审查某些特殊试验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加。

第三十三条伦理委员会应当从保障受试者权益的角度严格审议试验方案以及相关文件,并应当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研究者的资格、经验以及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参加该临床试验。

(二)临床试验机构的人员配备以及设备条件等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三)受试者可能遭受的风险程度与试验预期的受益相比是否合适。

(四)试验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伦理原则,是否符合科学性,包括研究目的是否适当、受试者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其他人员可能遭受风险的保护以及受试者入选的方法是否科学。

(五)受试者入选方法,向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提供的有关本试验的信息资料是否完整、受试者是否可以理解,获取知情同意书的方法是否适当;必要时,伦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受试人群代表对资料的可理解程度进行测试,评估知情同意是否适当,评估结果应当书面记录并保存至临床试验结束后。

(六)受试者若发生与临床试验相关的伤害或者死亡,给予的治疗和保险措施是否充分。

(七)对试验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是否可以接受。

(八)是否能够在临床试验进行中定期分析评估对受试者的可能危害。

(九)对试验方案的偏离可能影响受试者权益、安全和健康,或者影响试验的科学性、完整性,是否可以接受。

第三十四条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应当由牵头单位伦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协作审查工作程序,保证审查工作的一致性和及时性。

各临床试验机构试验开始前应当由牵头单位伦理委员会负责审查试验方案的伦理合理性和科学性,参加试验的其他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在接受牵头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会议审查或者文件审查的方式,审查该项试验在本临床试验机构的可行性,包括研究者的资格与经验、设备与条件等,一般情况下不再对试验方案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但是有权不批准在其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试验。

第三十五条伦理委员会接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申请后应当召开会议,审阅讨论,签发书面意见、盖章,并附出席会议的人员名单、专业以及本人签名。伦理委员会的意见可以是:

(一)同意;。

(二)作必要的修改后同意;。

(三)不同意;。

(四)暂停或者终止已批准的试验。

第三十六条伦理委员会应当对本临床试验机构的临床试验进行跟踪监督,发现受试者权益不能得到保障等情形,可以在任何时间书面要求暂停或者终止该项临床试验。

被暂停的临床试验,未经伦理委员会同意,不得恢复。

第三十七条伦理委员会应当保留全部有关记录至临床试验完成后至少10年。

临床试验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2.乙方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有a、b股票的承销、交易和推荐异地公司在_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资格。

据此,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作为其社会公众持有的人民币普通股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推荐人。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严格履行股票上市推荐人的各项职责及提供以下服务:

1.组织有关人员实地了解甲方的全面基本情况,包括甲方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资产状况、历次股票和债券发行及分红派息状况、公司股权结构、人事组织结构、各项制度等。同时,必须委派专门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工作,经常了解甲方的上市准备工作情况,协助甲方解决有关上市工作的问题。

2.协助甲方编写和准备上市申请及上市所需的其它文件和资料;主持编制符合主管部门和_________证券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推荐书和公告书。

3.负责沟通、协调甲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的工作联系,及时听取他们对甲方所报材料的意见和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4.协助甲方选择适当的上市时机,使甲方股票在证券交易所适时上市。

5.在甲方股票上市前,为甲方制定上市宣传策划。

6.从甲方股票获准上市之日起的1年内,继续为甲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1)不定期安排专人向甲方介绍近期上海证券市场动态情况,包括近期走势、重大事件等。

(2)随时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股市的咨询,并尽可能提供甲方所需的资料。

(3)向甲方提供有关甲方股票的专题分析报告,包括股票在市场上的表现、走势等。

(4)协助甲方选择适当的时机和方式发布必须披露的消息和经营业绩报告。

(5)如果证券市场有重大事件发生,例如新政策法规、新动向、新股上市、股价剧变等,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三、甲方在其股票上市推荐工作中,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其股票上市所需的资料和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指定专门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保证自最近的审计评估审核报告基准日至完成上市工作的期间内,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机构的资产财务、资信状况不发生重大不利于上市工作的影响和变化。

4.保证在重大的诉讼或仲裁方面,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机构在近期内无发生不利于上市工作的重大不利影响和变化。

四、甲、乙双方均应保证,不得向外界和无关人员泄露和散布不利于甲方股票上市的信息。

五、本次上市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市推荐费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存甲方备查。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后即生效。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另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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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调查业务: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

1)负责调查规划、问卷设计、问卷试访、问卷发放与收集、有效问卷筛雪问卷统计与分析、调查报告的撰写。

2)乙方的调查规划、问卷设计与调查方式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3)乙方承诺以科学的方法开展工作。

2、甲方。

1)应明确调查的目标需求。

2)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二、调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付款:于乙方提交调查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完调查费用。

四、保密:除问卷经甲方同意后公开外,对于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乙方所做的调查数据均不得外泄。

五、违约责任:如发现一方违约,经今日创业同盟查实后,违约一方同意被列为今日创业同盟社区黑牌会员,并公布于_______________网站上,供外界免费查询,因此而带来的后果完全由违约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邮件方式或传真方式均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市场营运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促进产业销售市场的发展壮大,充分利用各合作人资源优势和各合作人相关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化组合,共同完成多赢的局面。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淘宝网店,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四条、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各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__元。

2、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__元。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六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合作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全体合作人参与清算,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____份,自合作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协议

一、本协议之制定目的在于保护基于完全自愿而签订该协议的签约双方之利益。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适当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表演时间、表演时长、表演造型、艺员配合等项目。

2.在甲方认为有适当必要的情形下需要乙方进行事先彩排或预演,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配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服装、道具、车马使用、餐饮;有另行议定者不在此限。

4.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的正当权益。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达成甲方要求的表演目标后,有权获得本协议商定的报酬。

2.乙方有权援引适当法律及法规条文拒绝不适当的表演内容,且该拒绝事项不在违约之列。

3.乙方应不得耽误甲方所制定的与乙方相关的工作进度并应积极配合。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作、力度、协调音准、音高等具体内容和感情处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内容。

四、争议处理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就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诉诸签约所在地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或诉诸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金额之双倍作为违约金金额。

五、附加条款: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合作协议

感谢您对6团的信任和支持,选择在6团投放您的产品,本合作协议旨在明确合作期间双方的权益。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  产品投放到乙方网站进行全国团购活动。

2、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

3、甲方负责商品快递到客户手中,并承担快递费用。

4、甲方在不违反“协议规定的约束和限制”条款的前提下,乙方将长期合作。

1、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无违法和虚假信息。

2、在乙方团购活动结束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之内将客户购买产品寄出并承担费用。

3、甲方在商品售后承担售后咨询服务。

4、如遇到商品质量问题,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如有客户需要发票,该发票由甲方提供。

6、甲方如果在产品价格上有所变动,需要提前3天通知乙方。

1、乙方代理甲方产品为:产品名称。

2、甲方给与乙方的合作价格为xxx元rmb(大写:xxxx)。

3、乙方的销售价格由乙方自主决定。

4、返利在乙方进货时从货款中扣除。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

(2)按时快递客户的商品并承担费用。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

(2)乙方负责团购网站的推广。

(3)乙方负责把正确的团购订单回报甲方。

(4)乙方负责编辑修改甲方提供的信息到乙方网站,确保网站信息和甲方提供信息一致。

活动结束后,在淘宝上下单,有客服调价格、备案。配货中心发货后把发货单号再发给乙方,等客户都收到货后再来淘宝确认付款。

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甲方负责人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负责人

日期:20xx年7月2日 日期:20xx年7月2日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合作协议书合同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是商业合作关系,甲方系专业咨询经纪公司,因乙方拥有商业信息,但须以甲方之名义对外签订代理协议。

二、双方以甲方名义对外之代理协议签订后,由甲方负责具体操作,乙方只负责将客户介绍给第三方(即总代理商),由第三方与甲方协商具体操作步骤。

三、房产销售或预售合同签订后,乙方只负责应得佣金到达甲方账户,若佣金到帐后,则甲方须在到帐之次日起七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应得佣金(佣金具体分配比例为甲方10% [含营业税],乙方90%)。

四、本协议仅为乙方提供对外业务开展之便利条件。【公司法】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 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 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互联网用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版权所属网站:-----------------------与乙方版权所属网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协议规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费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职业信息,乙方完善频道建设,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站点,人才职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人才、人力资源、就业、培训方面的新闻;

有关职业选择、职业发展、人际关系、职业评测等方面的特写等文章;

有关行业比较、企业文化、企业用人哲学、人事经理访谈等方面的文章;

有关出国发展方面的文章;有关培训计划、培训须知方面的文章;

有关人才、职业方面的网友争论及原创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在本协议规定范畴内使用;

4.甲方在首页 " 合作伙伴 " 中加入 " " 的文字链接。

5.提供甲方的旗帜( banner )广告,大小为 468×60 象素的图象文件,具体发布事宜由双方商定,按协议附件规定执行。

6.上述所有图形 logo 均由乙方自行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

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三条: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如果由于网站版面更新或改动。原来的链接位置不再存在,双方必须将新的链接摆放位置调整至保证与原本效果相当的位置。

6.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相互免费。

第五条: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推广和销售乙方的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1 乙方负责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营销制度制定工作。

1.2 甲方由乙方授权,负责范围内产品的销售、宣传以及库存管理工作。

1.3 在范围内的所有客户与潜在客户(包含灯具城客户、外贸公司、装饰公司等客户)开发权归甲方所有。如果范围内有客户与乙方洽谈合作,乙方须转介于甲方,由甲方进行跟进。如果客户坚持直接与乙方商谈合作,乙方须先在甲方处备案,形成的销售业绩归于甲方。如果乙方违背此条款,须一次性给甲方补偿10万元人民币。

1.4 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在无锡范围内代理产品的同时,不得代理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如果甲方违背此条例,需要一次性给乙方补偿10万元人民币。

2.1 乙方负责制定产品供应价格。

2.2 供应价格为不含税价,含税在原基础上增加8%。

2.3 甲方自行制定系列产品销售价格,确保x地区经销店的价格统一。乙方给予指导建议。

2.4 乙方如果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

4.1 对于产品实行订单发货制度,甲方填写《订货合同》(大额商品须预付30%订金)并传至乙方,乙方回复交期,并根据订货合同进行生产,交货。

4.3 甲方在接受乙方货物之前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或拆封。如发现产质量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便及时处理(不得超过7日),否则由此产生问题由甲方承担。

5.1 对于订单发货产品,乙方采取订金(30%定金)+70%出货前结算制度。

5.2 对于铺货产品,甲方每月月尾对上个月铺货商品进行结算,前提是销售额达10万人民币以上。

5.3 甲方在接收乙方货物时须在送货单据上面签收(现款结算则签付清,铺货则签未付款)。

5.4 具体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财务另行协商。

6.1 甲方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时,乙方以销售额为基数,对甲方进行1%的宣传奖励,以支持甲方在x地区开发市场。

6.2 甲方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时,乙方以销售额为基数,对甲方进行2%的宣传奖励,以支持甲方在无锡地区开发市场。

6.3 销售额以乙方回收货款为依据,奖励于年底结算。

7.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的简介、产品目录和宣传资料等营销材料支持。

8.1 主要产品及电器的保质期:系列产品保用期为2年,生产日期以灯具上面的记录为准,超过保修期不予保修,有任何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交回乙方,乙方提供更换产品。

8.2 甲方向客户承诺保质期时应根据上述规定执行。

8.3 甲方对于特定工程所供应的,可以单独签订其他售后服务特约协议,并将书面提交乙方,经审批后执行。未经乙方审批的特约协议无效。

8.4 有以下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不予保修:擅自打开镇流器壳盖,导致使壳体开裂、零部件受损等。由于客户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无任何保护措施,在雨淋潮湿环境下使用。违背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而造成的损坏。超过产品性能限度如高温、高压或低压等非公司责任而引起的元器件损坏。

8.5 产品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由于用户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本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9.2 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遵守保守甲方的无形资产、产品技术、产品价格和经营理念等商业秘密的承诺;不得仿冒、仿造系列产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有“______”“______”“______”字样商标的产品或制作其它广告投向市场,否则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乙方方的经济损失。

9.3 甲方须遵从乙方有关项目申报的相关规定。

9.4 甲方在进行经营权转让前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告知债务转移方式,如无通知,则债务默认仍由乙方承担。

9.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合作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5年。

9.6 本协议的更改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口头承诺均无效。本协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9.7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10.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10.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合作、共同发展、积极交流、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可作为乙方的培训基地,为乙方培养和储备乙方所需要的人员,在乙方需要的时候,为乙方优先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供乙方选拔和录用。

二、乙方可作为甲方的就业(实习)基地,在有用工需求时,如甲方学生符合招聘条件,乙方可优先录用甲方学生。

三、乙方应确保本单位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四、甲方学生应严格遵守乙方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甲方学生作为乙方的员工,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政策进行管理。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管理。

五、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协议

经甲方:与乙方:(身份证号:)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以下培训项目合作协议。

一、合作培训项目内容为广州市秘书学研究会教育培训中心拥有的《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考证班》、《速记技术培训》、《信息化商务秘书》等,其他现有或以后推广的项目经双方同意也可列入本次协议内。

二、甲方为乙方的管理机构,负责提供相关的项目资料和必要的协助。乙方为甲方的培训顾问,负责按照双方商定的项目内容开展推广工作,招收学员。

三、双方仅为项目合作关系,不存在员工与企业的性质。甲方仅按照协议要求支付乙方合作项目的提成,其他费用乙方自负。

四、合作期从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合作期满,除非经双方商定再续,否则合作关系自行中止。

五、合作项目提成如下:

1、(提成%)。

2、(提成%)。

3、(提成%)。

4、(提成%)。

5、(提成%)。

六、提成办法。甲方在完成招生手续,收取学员所有费用后,以双方商定的形式支付乙方提成。提成额以学员收费的总额为基础计算。

七、乙方在利用甲方名义进行招生的过程中,需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不得将由合作项目招收的学员转移到第三方。

八、甲方在合作的过程中会介入了解调查乙方开展招生的情况,若发现乙方有违反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的合作。若乙方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若双方出现不可调解的矛盾,提交仲裁机构予以裁决。若本合作项目出现不可抵抗的因素需暂停或结束,双方应本着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单位(学校):

代表:乙方:

执照号: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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