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服管理制度(汇总17篇)

时间:2023-11-17 08:19:12 作者:BW笔侠

9.规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变化。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实际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管理制度

(1)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和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联络。

(2)遇有工作部署应立即行动,并做到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

(3)工作中不扯闲话、不要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

(4)长时间离开岗位时,可能会有电话或客人,事先应拜托给同事。椅子全部推入,以示主人外出。

(5)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6)在办公室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7)办公用品和文件须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位置。

(8)文件保管不能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

(9)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根据公司文件管理制度归档。

(10)下班时,文件、文具、用纸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归位。

(11)关好门窗,检查处理火和电等安全事宜。

二、形象规范。

1、着装。

(1)服装正规、整洁、协调、无污渍,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2)鞋、袜保持干净,鞋面洁净,在工作场所不赤脚,不穿拖鞋。

2、仪容。

(1)头发梳理整齐,不戴夸张的饰物。

(2)男员工修饰得当,头发不掩耳,不留长胡须。

(3)女员工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且与年龄、身份相符。

(4)保持口腔清洁,工作前忌食葱、蒜等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3举止。

(1)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

(2)保持微笑,目光平和,不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3)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两肩平衡放松,后背与椅背保持一定间隙,不用手托腮。

(4)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椅子过低时,女员工双膝并拢侧向一边。

(5)避免在他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抠鼻孔、挖耳朵等。

(6)不能在他人面前双手抱胸,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

(7)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

三、语言规范。

1、提倡讲普通话。

2、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

3、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4、用谦虚态度倾听、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

5、严禁说脏话、忌语。

6、使用“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语。

四、社交规范。

1、接待来访。

(1)接待来访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2)迎送来访应主动问好或话别,设置有专门接待地点的,接待来宾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3)来访办理的事情不论是否对口,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来访者提供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或引导到要去的部门。

2、访问他人。

(1)遵守访问时间,比预约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

(2)如果因故迟到,提前用电话与对方联络,并致谦。

(3)访问领导,进入办公室要敲门,得到允许方可入内。

(4)用电话访问,铃声响三次未接,过一段时间再打。

3、使用电话。

(1)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品搜科技”。

(2)使用电话应简洁明了。

(3)不要用电话聊天。

4、交换名片。

(1)名片代表客人,用双手递接名片。

(2)看名片时要确定姓名。

(3)拿名片的手不要放在腰以下。

(4)不要忘记简单的寒暄。

五、会议规范。

1、事先阅读会议通知或做好准备,针对会议议题汇报工作或发表自己的意见。

2、按会议通知要求,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进场。

3、开会期间关掉手机或设成振动,不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4、发言简洁明了,条理清晰。

5、认真听别人的发言并记录,不得随意打断他人的发言。

6、公司内部会议,按秩序就座。

7、不要随意辩解,不要发牢骚,保持会场肃静。

六、安全卫生环境。

1、工作时既要注意自身安全,又要保护同伴的安全。

2、提高安全知识,培养具备发生事故和意外时的紧急管理能力。

3、爱护公司公物,注重所用设备、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及易耗品。

4、有维护良好卫生环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办公室内不得吸烟。

6、如在公共场所发现纸屑、杂物等,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保护公司的清洁。

7、定期清理办公场所和个人卫生。将本人工作场所物品区分为有必要与没有必要的,有必要的物品按规定管理,没有必要的清除掉。

七、上网规定。

1、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公司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规定的以及不健康的信息。

4、不得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5、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八、人际关系。

1、同事关系:懂得“理解与尊重”

尊重人比什么都重要”,营造“同欢乐,共追求”的氛围。

2、尊重他人:肯定、赞扬他人的长处和业绩,对他人短处和不足,进行忠告、鼓励。

3、相互合作:在意见和主张不一致时,应理解相互的立场,寻找能共同合作的方案。

4、禁止派别:不允许在工作岗位上以地缘等形式拉帮结派。

九、心灵沟通。

1、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

2、不要感情用事。

3、真诚对待他人。对他人有意见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场合当面说清,不要背后乱发议论。

4、不要看他人的笑话,在公众场合出现他人有碍体面,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善意地提醒。

5、对领导的决策要坚决执行。有保留意见的,可择机反映,但在领导改变决策之前,不能消极应付。

6、不要胡乱评议领导、同事或下级,更不能恶语伤人。

7、公司内部定期发布公司动态、规章制度等信息,可对此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本规范为试行,不妥或不全面地方待修改或补充。

管理制度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二、消防巡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四、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单位要把防火检查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计划、组织、人员、内容、措施五落实。

三、单位要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字。

四、除防火巡查内容处,防火检查的内容还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有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的单位还要进行专门检查。

一、单位和下属机构要积极参与并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单位和下属机构要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班会、讲座、演出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

三、消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技能演练。

四、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一)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二)特殊工种人员。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单位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火场逃生演习。

一、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

二、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三、严禁部门、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

四、公共场所和建筑物的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

五、严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门口停放自行车和其它物品。

六、严禁在单位建筑物内内燃烧废纸、垃圾和树叶等杂物。

一、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是在保卫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应做好学校内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理扑救初期火灾,并负责保护火灾现场。

三、发生火灾后,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的工作。

四、义务消防队员应熟悉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和重点防火部位情况。

五、义务消防队应在保卫处的指导下,积极参加灭火战术、技术的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能力。

一、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学校保卫处存档。

二、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七)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八)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九)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十)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十一)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十二)火灾情况记录。

(十三)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十四)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单位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一、凡具备下列备件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使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著者;。

3、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显著成绩者;。

4、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成绩者;。

5、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成绩者;。

二、凡具备下列情形者,视情节轻重及后果,给予处罚直至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者;。

2、违规用火、用电者;。

3、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抵制火灾隐患整改者;。

4、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乱搭、乱建棚房,造成不良后果者;。

5、慌报、隐瞒不报或故意延误报告火灾情况者;。

6、造成火灾事故责任者;。

7、其它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者;。

销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员的业务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3、权责单位: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总经理负。

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工作。

二、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应职守下列工作职责:

1、部门主管。

(1)、负责推动完成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办的各种事项。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控制产品销售的应收账款。

(5)、控制销售部门的经费和预算。

(6)、随时审核销售人员各项报表、单据。

(7)、按时向上级呈报:产品销售报告、收款报告、销售日报告、考勤报表。

(8)、定期拜访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销售效果及信用状况。

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理解客户的招待,不得于工作时间内酗酒。

d、不得有挪用公-款的行为。

e、遵守公司规定,有经验销售人员帮忙和指导新销售人员完成日常工作。

(2)销售事项。

a、向客户描述公司产品功能、优势特点、价格的说明。

b、客户抱怨的处理,催收货款。

c、定期拜访客户,收集并记录下列信息:对产品的反应,对价格的反应,客户需求,客户对竞争产品的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d、整理各项销售资料,即时填写《客户拜访记录表》和《客户资料登记卡》。

(3)、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一样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产品不贴合客户需求能够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三、工作规定。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的《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主管核准后实施。

3、客户管理。

销售人员即时填写《客户资料登记卡》,将客户资料详细录入客户管理系统。

4、销售工作日报表。

(1)、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资料,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和《客户拜访资料登记表》。

(2)、《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交于主管查看。

5、月收款实绩表。

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报主管核实,作为绩效评核,账款收取审核与对策的依据。

(1)、产品销售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的规定办理。

(1)、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网络销售、催收货款等工作。

(2)、销售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考核的职责。

(3)、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产品本身存在技术问题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7、收款管理。

(1)、销售人员收款,必须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的职责。

8、货款回收:销售人员应货款回收事宜负责,回收货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受理合同签订或提出方案和报价时,应与对方谈妥付款条件。

(2).产品售出或实施完成后立即提出清款单,付款日向客户提出催款通知。

(3).经常与客户坚持密切联络,不断设法使对方如期付款。

9、无法收款时的赔偿:当货款发生无法兑现,判定已无收款可能时,负责人员须由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此货款的30%额度,作为赔偿。

10、不良债权的处理:交货后六个月内,对方仍赊欠货款时,一般视为不良账款,应由负责人员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该款项的15%金额,赔偿给公司。可是,前项规定实施后的两个月以内,如果该货款的总额已获回收,则赔偿金的23应退还给负责人员。

11、事前调查: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本事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我公司的研发是否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该业务。

12、严格遵守产品价格及交货期。在销售产品时,除了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付实施外,也应确实遵守: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13、合同签订: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客户需求书、报价单、实施方案、及。

合同等资料,一齐提出给所属的主管。

14、免费追加产品:产品销售和实施后,若基于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情景的需要,必须免费追加产品或功能的情景,必须事前提出附有说明的相关资料给总经理,取得其裁决。

15、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表须随身携带,但不可借给或流传到第三者手中。经过公司许可借出的资料,也应迅速设法收回。

16、宣传资料:产品配套的宣传册和彩页等必要资料,必须慎选对象后发放。

17、回扣的范围:客户回扣必须以签约或交货方为主,发票金额内的回扣须扣。

除增值税,客户尾款结清后结算回扣,转账到客户方经过手机信息或qq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国营机构和政府公务人员回扣不予认可。

以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19、产品售后的折扣:如产品卖出或实施后,货款被打折,应将对方的相关资料连同合同,订单等提交给所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负责人都应从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折扣金额的款项给公司,作为赔偿。

20、实施技术人员的派遣:关于派遣技术人员到其他公司服务时,须事先向所属主管请示,取得许可,并填写派遣委托书方可派遣。

四、工作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1、销售单位主管。

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计划性和有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内部各部门所有的收付款,制度所指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周资金计划。

三、计划原则:量入为出、整体平衡,按时编制、严格执行,实事求是、不虚报。

四、计划执行:

1、各部门是资金计划的执行部门,每月末25日前各部门将下月资金收支计划报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有权依据公司整体预算及资金情况对各部门资金计划进行增减调整,经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商讨签批后执行。

2、执行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上报资金计划,年度计划在年末12月10日前上报,月度计划在月末25日前上报,周计划在每周四前上报。

3、各部门资金计划应建立在对部门工作合理预计的`基础上进行编报,资金计划需按付(收)款先后顺序、付(收)款项目依次填报。

4、资金计划的调整: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各部门资金计划经总经理签发后一般不允许随意变更调整。

5、资金付款的执行:资金付款计划按周执行,月度资金计划需填写本月第几周支付,月度内当周未执行的付款可以递延到下周支付,但具体付款安排财务依据情况而定,当月未执行的付款不再递延下月执行,各部门需在填报下月资金计划时重新提交签批,财务部根据付款计划及时调度资金,资金付款申请单需注明资金计划编号和项目名称,财务部依据签发执行的资金计划执行付款,无计划的资金付款财务不予支付。紧急情况下需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依次经财务总监、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执行。

五、资金计划表填列格式详见附表,本制度自签发之日执行。

签发人:

管理制度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3.冬季取暖期间,保证取暖器的安全。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6..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携带各种饰物。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保育员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4.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五、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

3.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六、防止触电。

1.录音机、电视、影碟机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3.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管理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和在食堂用餐的全体员工,由工会监督、实施。

3工作餐供应管理。

3.1食堂为公司员工供应午餐,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供应,保热、保鲜,以使员工在岗位上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2食堂拟定每周餐谱,要保证一周内每日饭菜不重样,饭菜要讲究色、味。

3.3食堂工作人员要热情、礼貌的接待员工就餐,对特殊口味的员工,食堂要尽力满足要求。

3.4食堂负责为每位员工提供餐具,用餐完毕由员工本人送到指定地点,由食堂工作人员刷洗、消毒。

4食堂环境卫生管理。

4.1食堂要每日清扫,保持环境卫生。

4.2用餐后的剩饭剩菜要有专用污物桶存放,并要加盖,专人处理,做到垃圾污物日产日清。

4.3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配餐室。

4.4要每周对餐厅进行大清理,使桌椅、设备、设施等整洁、有序。

4.5餐饮公司负责提供清扫餐厅所需洁具和消毒用品。

5餐饮公司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管理。

5.1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

5.2不得染指甲,工作时不戴戒指、手镯、耳环等。

5.3工作时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打菜人员要戴口罩,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

6.1公司员工进入食堂就餐一律凭餐票打饭。

6.2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别人打饭。

6.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的食量盛汤和主食,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6.4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6.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

6.6就餐人员不准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据为己有。

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均须有登记、有账目。

8.1每月制作、发放单身员工用餐票,当月餐票当月有效,隔月作废。

8.2人力资源部要定期核对公司单身员工名单,确保不多人、不遗漏人。

8.3总经理办公室每三个月对餐饮公司给予结算。

9防盗安全管理。

9.1严禁随便带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9.2食堂保洁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9.3食堂负责人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10.1工会是职工食堂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理餐饮公司或用餐员工反映的各种问题。

10.2设立职工食堂员工意见簿,工会要做好员工意见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11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职工餐厅管理岗位职责。

1检查和维持就餐秩序;。

6负责职工餐厅工作人员的业务监督、指导;。

7:按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及时对合理建议进行处理;。

8完成上级主管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销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个部门事务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更好地提升全体员工工作职责心,提高团体协作本事,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政考勤管理。

2部门人员工作时间要求:

早会时间:上午9:00-9:30。

各部门小组早会时间:9:30-9:40。

3考勤。

4请假。

1请假无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无申请或申请不经过的不允许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事假当日无薪;

5培训总结。

二、行为规范。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精神面貌,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

1.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管理与组织。

2.1本规范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监督执行。

2.2各部门经理有对本部门员工行为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能。3基本规定。

3.3接打电话。

3.3.1接打电话是我们与用户交往的重要途径;个人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员工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要给对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3.3.2基本要求。

3.3.2.1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

3.3.2.2接打电话,先说声“您好”,并主动报出部门、姓名。

3.3.2.3通话言简意赅,时间不宜过长。

3.3.2.4邻座没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并及时转告。

3.3.2.5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信息台电话。

3.4言语行为。

3.4.1言语、行为、举止礼貌、礼貌。

3.4.2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互相吵骂。

3.4.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表示致意,同事以姓名或职务称呼;客户以先生小姐称呼,并使用普通话。

3.4.4站姿要挺拔,坐姿要端正,走路要平稳不得拖拉散漫。

3.4.5公司内职员与领导或同事相遇,应主动让行,以示礼貌。

3.4.6握手时应主动热情,不卑不亢。

3.4.7进入办公室应轻轻敲门后再进,进门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

3.4.8同事之间或部门内部如有业务问题进行讨论时,应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3.4.9请不要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奔跑、大声叫喊、高谈阔论。

3.4.10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请靠右行走,互相礼让,不要抢行。

3.4.11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4.12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闲聊(含上qq)、串岗、看无关书刊、玩游戏、逛商店等),上班时间不得接待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区(经理同意除外),工作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区吃非饮料类食物。

3.4.13外出人员须填写外出公干记录表,客户路程较远的情景除外其余情景一律不准提前填写工干纸。

3.4.14请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不得公私不分。

3.4.15厉行节俭,减少浪费。

3.4.16不得在公司打超过5分钟(含)以上的私人电话,休息时间除外。

3.4.17会议培训,参加人员必须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震动,无重要事情一般不允许接听电话,需听电话时要长话短说,尽快结束通话。

3.5.18公司人员外出工作后,需回公司汇报当天工作情景及做出第二天工作计划安排,如有特殊情景需向部门经理申请。

3.5个人环境。

3.5.1请坚持个人办公位整洁,办公桌椅、计算机表面不能有灰尘,物品要摆放整齐,办公区请不要随便张贴。

3.5.2请不要在办公区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

3.5.3有事离开或下班离开办公位时,请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3.5.4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掉机器电源(包括电脑),收好所有资料和文件,最终离开者请关掉电灯、门、窗、空调等。

3.6公共环境。

3.6.1除指定地点外(行政部确定并明示),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卫生间)都禁止吸烟。

3.6.2无特殊事由请不要带家人、亲属、朋友到公司办公场所。(特殊情景需运营总监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3.6.3员工外衣等物品请统一摆放在指定地方(如衣架等),不要随意摆放。

3.6.4请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

3.6.5请把废纸、废物放入指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不要用饮用水冲洗杯子。

3.6.6请不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有来客请带至会客室或洽谈区。

3.6.7请不要让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走动。

3.6.8车辆请停至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3.6.9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3.6.10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及其他设备,随手关灯。

3.6.11员工个人资料不准随处乱放,异常是涉及到客户信息的资料必须要注意保管。

3.6.11一切有碍观瞻,有损形象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杂务。

4奖惩措施。

4.1行政部将不定期对本规范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员工遵守此规范的程度将作为受聘的依据。

4.2对检查出的不贴合规范的行为,要求予以纠正或整改。

4.3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警告、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3.1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4.3.2在公司内互相恶语吵骂,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4.3.3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三次(含)以上对职责人予以辞退。

4.3.4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3.5其他违规情景第一次违反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除警告外,填写过失单,予以经济处罚20元;第三次违反,予以经济处罚1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同时对主管领导予以经济处罚50元。

4.3.6对三次以上违反规范的、屡教不改者,可根据情节予以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4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

4.5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总经理审批后使用。

4.6公司如果另外的奖惩制度将会另行书面通知,并贴在公告栏位置。

管理制度

(一)证件必须经人事部门确认新进人员核准聘雇应依下之规定向公司人事部办妥下列手续方能入职:

1.个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张.

2.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持临时身份证者应在有效期内补交正本).

3.近期个人身体健康证(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

4.个人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入职人员必须填写入职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

(二)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人事部的培训,熟悉公司相关制度。

1.新入职员工报到后,人事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之事项进行入厂培训.

2.人事资料建档:员工之人事资料由人事部门于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建妥人事资料并存档保存(包括电脑档案).

3.新员工之工作分配:员工报到后依上级主管之指派分发工作,由人事部将新员工介绍给所属部门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进行上岗前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变更)。

(三)晋升:公司全体员工晋升机会均等。

(四)试用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至3个月(特殊岗位例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表现突出者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期。

(一)如果在试用期内无法适应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随时终止劳务关系。

(二)试用期满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领导核准后交接完毕方可离职。

(三)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交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由人事部转交公司领导审核并存档.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人员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证明其所有工作事项、物品移交完毕)后在门卫处等待,由财务部核实交接表无误后领取工资。

(五)所有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内食宿。

(六)特殊情况的离职人员,做特殊处理。

奖励:对改善管理、提高品质质量有重大贡献者.严格控制成本、

对节约开支有显著贡献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卓有成效者.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检举违纪违规人员、揭发行为者.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业绩突出者,对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由各部门主管提报,经公司领导评估后,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物质奖励、特别加薪或者晋升等不同形式的奖励。

处罚:对违反公司制度,将依据违纪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合并处分,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凡违反劳动纪律、住宿规定、就餐规定、门禁制度、安全卫生守则、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及有无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处以上款所列相应之一处罚。

公司任何员工都享有投诉的权利,投诉的方式为:

1.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处理或上交。

2.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至公司领导。

2.公司依据《劳动法》之规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班计时,作息时间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后为开始加班时间。

3.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依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

4.上班时间起至三分钟内(含)打卡视为正常出勤,超过三分钟则以迟到论处,迟到半小时内给予扣款10元处理,迟到半个小时以上以旷工处理,每月迟到四次,第五次起即视为旷工半日,以矿工半日处理.旷工一日扣除三天工资处罚。

5.有事请假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示并经主管批准将请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未经请假或主管未批准就擅自不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有突发急病或者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但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主管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补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

6.各部门主管每日必须将人员出勤异常情况及时报备至人事部,不得包庇或袒护,否则一律负连带责任从重处罚。

7.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每次以旷工半日处理。

8.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四天者以自动离职处理(未按离职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厂者也视为自动离职),不发薪资及补偿金,自动离职者需承担违约责任,因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代打工卡或托人代打卡者、弄虚作假、私自涂改考勤卡者一经查获予以除名处理。

10.如果因卡机故障未打卡者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卡,否则做未出勤处理.

11.人事部将不定期对工卡进行查核,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管理制度

为指导和规范通用组合安全测试仪的安全使用。

仅适用于本公司通用组合安全测试仪。

1.该测试仪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干燥、无灰尘、无强电磁干扰。

2.安全性能综合测试仪所输出的电压和电流在错误操作触电时,足以造成人员伤害,甚至是生命危险,必须由训练合格的人员使用和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各种操作规则的重要性,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衣着规定,操作人员不可穿有金属装饰或佩带金属的手饰和手表等,这些金属饰很容易造成意外的触电,而且后果会更加严重。

5.医学规定,该测试仪绝对不能让有心脏病或配戴心率调整器、心脏起博器的人员操作。

6.非训练合格的操作人员和不相关的人员应远离测试区。

7.随时保持测试区在安全和有关秩序的状态。

8.在测试中绝对禁止碰触测试物件或任何与待测物有连接的物件。

9.该测试仪连接地线一定按照规定有良好接地,测试仪的电源必须有单独的开关。

10.测试仪若长时间不使用应定期通电,通常每月通电一次,通电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1.测试仪长时间工作后(24小时)应关电10分钟以上,以保持仪表良好的工作状态。

12.接线盒、测试夹长期使用后可能会出现接触不良或断路现象,应定期检查。

13.使用非导电材质的工作台,测试场所必须随时保持整齐、干净、不得杂乱无章,测试站及其周边之空气中不能含有可燃气体及腐蚀性气体。

14.醒目标志“测试工作站”在测试时必须标明“危险!测试执行中,非工作人员请勿靠近!”。

15.让所有的人都能辨别哪是测试站的电源开关,一旦有紧急事故发生时,可以立即关闭电源。

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物业保洁员的各项工作行为管理,提高物业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给大家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服从督办人员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2、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大厦(休闲区)、小楼(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暖气片等)卫生。其中玻璃、暖气片、百叶窗,每月擦拭两次。

3、休息日为周六(每月休二天)。

4、物业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1、物业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2、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如电脑、电话等)。

3、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室、前台、走廊(挂画),小楼卫生。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

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物业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管理制度

1、通用技术教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基本的通用技术操作水平和保养能力。非通用技术专业毕业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与处理意见。

3、通用技术教室使用必须经管理人员的允许和登记,使用前后及时进行检查。外单位人员使用一律经学校分管领导的批准,方可使用。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以登记。师生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除作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外单位人员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5、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学校派人监督,既要清单,又要检查质量。

6、指导教师应在通用技术教室开放前办好领取钥匙手续,使用过程中应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禁止学生使用教师主机,用完通用技术教室要正常关闭电脑和投影机,将钥匙送交到电教网管中心,办好归还钥匙手续。

7、要做好系统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要严控外来磁盘和光盘的使用,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重要文件和软件要有备份。妥善保存好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单等有关档案材料。

8、通用技术教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雷、防尘、防爆、防污、防高温、防强光、防静电设施,具备必要的通用技术维护、保养工具和软件,管理员负责室内设备的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发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或总务处进行维修,确保财产安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9、通用技术教室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要建立通用技术档案,记载通用技术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等情况。按要求做好课前准备,要督促学生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要求学生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离室时,要检查设备,填写使用记录;学生离室后,要做好设备和资料的整理工作。

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制度》,对配戴安全帽作业、禁止吸烟酗酒,高空安全作业等条款进行重点检查,违者惩罚。

2.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3.进场施工前必须持有《工地安全许可证审批表》及《分项工程安全措施交底单》。

4.在吊篮上施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5.每一位工人必须购买保险。

6.安全员对工地的安全施工负有直接责任,负责落实上述各项措施。

7.机械调治人员每天必须将《机械设备》报给项目经理。

管理制度

三、工器具分类。

根据矿存的实际情况,将各常用工器具区分为个人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三类,具体为:

四、工器具的购置。

3、专用工器具由各区队(厂)、使用单位向矿上提出申请统一购置;

五、工器具的使用。

1、个人工器具。

1.1、个人出资购置的个人工器具为个人所有,其保管、使用权归属出资人;

3、公用工器具。

3.1、公用工器具采用集中使用、定点(区)使用、按需使用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

4、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

4.1、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

六、工器具的保管。

12、工器具的存放。

12.1、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

12.2、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

12.3、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12.4、标志齐全、清晰醒目;

12.7、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七、工器具的报废。

1、参照《砚北煤矿生产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执行工器具管理的报废事宜;

八、工器具的赔偿。

1、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其它工器具的赔偿金额可参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赔偿系数,具体如下:

使用年限不满1年:系数为1。

使用1-2年:系数为0.8。

使用2-3年:系数为0.6。

使用3-4年:系数为0.4。

使用4-5年:系数为0.2。

2、发现工器具异常而继续使用,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3、野蛮使用工器具的,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管理制度

1.对符合国家标准或公司订标准、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生产公司,经审查后可作为主要供应单位。

2.供应单位一经选定,尽可能减少变更,需变更时,经本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经常了解供应单位的产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1.原辅料初检、编号、请检。

1.1原辅料进公司,由仓库保管员按购物凭证或合同协议核对后,检查包装是否破损,标签是否完好,与货物是否一致等,凡不符合要求,应予拒收。

1.2进公司原辅料,在仓库先统一编号。按要求放置指定区,并挂置待检标识牌。

1.3仓库保管员按原辅料进公司顺序,填写进公司原辅料总帐。

2、原辅料检验。

2.1工程部接到原辅料请验单后,派专人按抽样方法取样。

2.2根据检验结果,工程部向仓库送交检验报告单,并根据检验结果发放合格证或不合格证。

3.原辅料入库:。

3.1仓库保管员根据检验结果,取下待验牌,在货物处逐件贴上合格证或不合格证,按区域放置,以防混用。

3.2不合格原辅料要隔离存放,按不合格原辅料处理程序交采购业务部处理,并建立台帐记录。

3.3原辅料存放区应保持整洁。

3.4原辅料堆放要货行间必须留有一定距离,并执行先进先出的发料顺序。

4.原辅料发放。

4.1生产车间投料员按生产需要填写领料单交仓库备料。

4.2仓库送料员按规定要求称量计量,并填写称量记录。

4.3仓库送料员与仓库保管员核对实物后,把原辅料送到车间指定地点,码放整齐,由车间投料员点收。发料、送料、领料人均应在出仓单上签名。

4.4每次发送料后,仓库保管员要在库存货位卡和台帐上填写货物去向、结存情况。

4.5不合格原辅料不得发放使用,易变质的原辅料及贮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原辅料,必须抽样复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平线网吧实际,制定本制度。

1、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3、网吧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网吧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管理制度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员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第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十五条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

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记录等。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二十四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式样见附件3)。

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六条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并编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

第三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章记录直接记入诚信管理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六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第三十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三十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九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和从业资格证件工本费由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6日公布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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