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收获与体会(热门14篇)

时间:2023-12-17 21:51:15 作者:文轩

通过读书心得的写作,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内容,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精选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体会

汤姆的诚实、正直、善良为什么能够经受住一切的考验?他难道就没有自己的欲念吗?他难道就不知道那些把他视作奴隶的人的罪恶吗?他应该爱那些同为奴隶的黑人,因为他们伸手苦难;他能够爱谢比尔先生以及他的家人,因为他们同样善良;他可以爱那些同样爱着他的人,可是他有什么理由对那些残忍、贪婪、十恶不赦的奴隶主同样充满关爱?汤姆说,耶稣爱着每一个人,是的,他信仰耶稣,耶稣就是上帝,可是他不知道,他也是上帝,因为他同耶稣一样满怀爱心。

或许,小说里最感人的不是汤姆,而是小小的伊娃,那个被当做天使的小姑娘。她出生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带给大家欢乐和爱,也许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将爱植入每一个人的心灵,她以极大的热忱爱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不分彼此,部分敌我。善良的父亲、可怜的汤姆、无理的母亲、艰苦的奶娘。在她旅程结束前的那一刻,她说:“我看见了爱——欢乐——宁静——平安。”她的爱,从生命萌芽的伊始到结束的刹那——却得到永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体会

熟话说:“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汤姆叔叔的小屋》来说,也是一样。这本三十多万字的书,浓缩了美国内战爆发前的社会现状,揭示了南北战争爆发的社会根源,它包罗万象:宗教信仰、风俗、服饰、建筑、生活方式、思想以及整个社会约定俗成的密约等等。这本书的发行,甚至直接成了美国南北战争的一个重要导火索。这是人类历史、文化的瑰宝。因此,这本书被无数次翻拍成电影,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经典。

当初我在书店的时候,一排的外国名著,我就相中了这本书,因为我觉得《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个温暖的名字。

这本书在我国最早被翻译为《黑人吁天录》,我想这并不准确。这样的名字单纯的只表达出小说里每个黑人的悲惨生活,他们的无声呐喊与祈祷,但是在某一方面来说,他们又比打压他们的奴隶主更加富有。

而《汤姆叔叔的小屋》正如我第一次感觉到的那样,这是一个温暖名字,我们能从黑人的悲惨遭遇之外,感受到很多很多的温暖,尤其是从汤姆叔叔身上。引用乔治少爷的一段话:“朋友们,正是在他墓前我对上帝发誓决心绝不再拥有一个黑奴,只要有可能就要解放他们;再也不会有任何人由于我而妻离子散,像汤姆那样死在一个偏僻的种植园里。所以,在你们欢庆自由的时候,你们要想到应该感谢那个好心的人,善待他留下的妻子儿女来报答他。每一次当你们看见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想一想你们所获得的自由,让这所小屋成为一个纪念碑,使你们时时想到要学习他,做一个和他一样正直、忠实的。”这就是那温暖的小屋,建造在悲惨人们冰冷内心的小屋,他可以融化冷酷地心灵,繁盛荒芜的土地。

再就书中人物的肖像描写来说,那也堪称一绝。书中对于每个人物的肖像描写都细致入微,栩栩如生,能让人脑海里一下子就浮现出被描写的人的样子。他们的形象是那样鲜活,每个人都可以独立成为一个故事的主人公。然而他们交汇的命运,谱写了同一个感人的故事。

正如东西方的美术画派一样的区别,东方以线条造型,书法入画,讲究笔墨融化物我,创制意境;而西方以明暗造型,尤其以油画为例,他以素描为基础,要求写实,具象绘画,有着完备的科学性和丰富的艺术性。这些东西,在文学作品中的人物的描写上表现出来的感觉也是一样,东西分明。例如,《史记》中的人物列传,几乎没有多少人物外形的描写,多从人物的事迹上发展体现此人的志向、性格、气节等。而《汤姆叔叔的小屋》里对出现的每个人物都有具体的外貌描写,他们独有特色,读者仅从这些外貌描写中就能看出这个人的性格,为人处世的方式,不禁让人拍手叫绝。例如书中对黑奴贩子黒利的描写:他的个子不高,身材粗壮,五官粗俗平凡,带着出身低下又拼命想在社会上往上爬的人所特有的一副自鸣得意、装腔作势之态。他的穿着打扮过分考究,一件好多种颜色的俗不可耐的背心,一条带鲜艳的黄点子的蓝围巾,一条十分耀眼的领带,这些倒是很切合此人的总的气派。他粗大的手上带着许多戒指,身上带着一条沉甸甸的金表链,表链上有一串大得吓人的五光十色的印章……这丑陋形象呼之欲出,让人打从心里讨厌这个自以为是的小人。例子不胜枚举,我也只能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最后再来谈谈这本书题材的选取。斯陀夫人通过自己亲眼所见或是朋友的所见所闻为原型,写下了黑奴的悲惨生活。虽然这离我们的时代早已远去,但是深远的意义与智慧能永久地启迪我们的心灵。正如斯陀夫人向我们传达的一样,那些受苦受难的黑奴并不需要我们的同情与施舍,相反地,我们要同情可怜的是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白人和那些道貌岸然的。

比起锦衣玉食和享不尽的财富,黑奴拥有的是精神上的超脱,他们的灵魂更接近上帝,他们能倾心诉说,诚心祈祷,告诉上帝自己已经拥有的美好一切(虽然他们拥有的微乎其微),上帝与他们同在。而那些可怜的人,他们在贩卖、鞭打黑奴的时候,他们的内心也在受着无比残酷的煎熬,而且永远不会受到自己的宽恕。正如奄奄一息的汤姆对残暴的黑奴主雷格里说的那段话一样:“啊,老爷!别让你的灵魂背上这个罪孽吧!它对你的伤害将大于对我的伤害!你就尽你所能折磨我吧,我的苦难就要到头了;但是如果你不忏悔,你的苦难永远没有头!”这信仰的力量是强大的,它贯穿全书的始终,让身处黑暗的人们不再煎熬,给白人指引,清楚地看见他们的使命,也让我突然感受到了信仰的力量。

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汤姆叔叔的小屋则象征了黑人的世界——贫穷、落魄,但是却充满着人间的温暖与真爱。小说诠释了对于家庭的爱护,对责任的忠诚。这些美好的品质黑人都具有,甚至更强烈。

谢尔比先生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道主义者,反对买卖黑奴制度,却因为债务问题不得不将汤姆和哈利卖掉。这违反了谢尔贝先生仁慈博爱的人生准则,这给他带来极大的痛苦,感到十分愧疚。黑利是个满身铜臭味的黑奴贩子,却口口声声地高唱着“人道主义”进行肮脏的奴隶交易。在奴隶贩子眼中这些黑人已经失去了做人的价值,已经成了商品。

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混血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的丈夫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逃亡到自由的加拿大。伊丽莎历经艰险也成功地抵达加拿大,与丈夫汇合。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想着一旦自己逃走,主人就会遭殃,就选择留了下来。于是他成了奴隶贩子黑利的奴隶。

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黑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可是没想到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为满足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竟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而圣·克莱的妻子却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

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依旧没有表现出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

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接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他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读了一本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读完它后,我不仅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同时我也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我小小的心灵不禁发出强烈呼吁: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

我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明白了文明的资本主义背后,是对黑奴无情的敲骨吸髓的剥削;美国今天的繁荣,是紧紧地和黑奴制的罪恶联系在一起的。但至今,仍还有一些美国人歧视黑人。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斯托夫人并不是一位职业作家,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之后也未曾见过新作,然而仅此一本书就足以让她赢得终身荣耀并载入史册。林肯总统的评价是这样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直接导制了南北战争。虽然有些夸张,但并非虚言。这部小说流传广泛,极大鼓舞了南方奴隶的反抗情绪,也坚定了北方领导人的信心。它的影响已不只停留在纯文学方面,而是更多的涉及到人文主义,涉及到政治时局。

或许她的初衷就并不是写文字,当作家消遣,或者谋生。因为她并不擅长文字表达,一切源自于她伟大的同情心。当她亲历了南方奴隶种植园后,便毅然拿起纸笔,将所见所闻用小说故事在报纸上连载。

多数人未曾见过黑奴,对黑奴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口口相传和自己的想象中)突然黑奴的故事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人们给予的已不仅仅是关注,同情。

其实这部小说从故事情节上讲并没有多么扣人心弦,换个角度,如果这本书放在今天出版,其影响力说不定连红火一时的网络小说都不如,正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敏感题推出,产生了裂变效应。说到这里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气。铁肩担道义,敢于站出来为千里之外的黑人同胞们讲话,据传闻讲,她也曾被跟踪或者是密谋暗杀。上帝总是垂青于为人类做好事的人,斯托夫人安然无恙。

总之,这本小说逢时而盛,却不能将功劳归于时运,还是那句话,一切源自于她伟大的同情心。

靠在书架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散发着淡淡的书香,书香中蕴含着黑人追求自由的执着,母爱的力量,愚忠的悲剧下场……黑人,白人,黄种人都是人,都是平等的,无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有追求自由的权利,关键是自己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汤姆叔叔原是好心的希比尔先生买回来的黑人,但因希比尔先生没有足够的钱还债,无可奈何地要将汤姆叔叔,还有伊莱扎唯一的儿子哈里当钱一样,把他们贩卖给赫利。汤姆叔叔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贩卖,受了很多苦,但还是没有从坏人的手中逃脱。后来,他认识了种植厂里的两个女仆,她们都有着向往自由的追求,在一次机会里趁机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汤姆却坚持原则留下来,最后忠实换取的代价是死亡。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

想要得到的东西,不但需要辛苦的付出汗水,有时还要抱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那份决心才可以达到目的。我们不能只等着天上掉馅饼,而是勇于追求才可以获得成功!

虽然自由很重要,但是一个人的忠诚比自由更加可贵!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体会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刚看到这个书名,我觉得书名一点儿也不稀奇,以为是写汤姆叔叔一家人的幸福生活,可读完这本书,才发现书里原来写的是黑奴未解放前的悲惨生活,我感到无比的心痛。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在黑奴制度下,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关系。故事中,恶毒的奴隶主有:赫利、雷格里……他们让奴隶做很多的苦工,还经常用鞭子抽打奴隶们,在他们的眼里黑奴只是一个会干活的“牲口”,不让他们吃饱穿暖,还把那些身体健壮的奴隶卖掉,赚很多的钱。心肠好的奴隶主有:圣克莱尔父女、希比尔夫妇,他们十分善待黑奴,给黑奴新衣服穿,送他们好吃的,不抽打他们,把他们当作人一样友好地对待。而那些命运悲惨的黑奴则要给奴隶主做很多苦工,在种植园里工作,要把房间打扫的一尘不染,一刻也不能休息……他们的命运掌握在主人的手里,随时会被卖掉,没有一个温暖的家,他们的悲惨生活都是黑奴制度造成的`。

汤姆和伊莱扎,俩人同为黑人奴隶,但是最后的命运却是不同的。汤姆是一个忠厚老实、善良可爱的人,他们很忠诚地为主人效劳,百依百顺。而他的主人希比尔先生因为生意失败了,只好卖掉汤姆和伊莱扎的儿子哈里,汤姆十分顺从的跟了新的主人,因为汤姆认为自己出生于黑人,就应该为白人服务,听白人的话。而他这种想法则使他死在了雷格里的手下。伊莱扎则是一位勇于反抗的人,用伟大的母爱,保护儿子的命运,最终逃到加拿大和丈夫乔治过起了自由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美好的家庭里,受爸爸妈妈的呵护,丰衣足食,不用怕挨饿受冻。受亲朋好友的喜爱,也不用怕像商品一样被卖来卖去,惨遭痛苦。所以,同学们不要抱怨自己的生活,让我们一起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吧!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读书心得体会

书是春雨,能滋润干枯之心;书是桥梁,能搭起胜利之通途;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书是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深深打动着我,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汤姆叔叔是一个性格温顺的人,因为黑色的皮肤,他被雇去当工人,他很不幸,但又很幸运。他的主人是个善良的小姑娘,可是她却因病逝去,汤姆悲痛拒绝,可现实是残酷的,他又有了一个新主人格雷利。格雷列心狠手辣,为了正义,汤姆惨死在了格雷列的鞭下。

汤姆叔叔善良,乐观,温和,但很悲惨。在他的一生中,他就是一个永远要服侍别人的下人,这不公平。我不明白,我们拥有着同样的眼睛,同样的鼻子,同样的嘴巴,可就是因为不同颜色的皮肤黑,人就要被区别对待吗?从古至今黑人从来没有被平常对待,直到现在这类事也在频频发生,这本书应该是作者对和平的呼吁吧。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无法阻止这些国家大事,让我们可以从自身做起,尽出自己的微薄之力,爱护身边的动物,做起动物也是人类的朋友,这是无法与我们交流罢了,动物也需要被平等对待。

这本书语言生动,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评和平的呼唤,对歧视种族的讽刺,令人回味无穷,值得去阅读。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体会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我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更多的是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

书中主人公汤姆——却让我敬佩,从汤姆叔叔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善良、吃苦耐劳,精明能干的品质,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都让我敬佩。

我不由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是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黑奴的命运令人愤恨,他们为了生活,忍受着非人的待遇,哪怕去偷去抢,也要填饱自己的肚子。恶魔般的奴隶主残酷、刻薄,残忍奸诈,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满口仁义道德,但最终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想,斯托夫人在写《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时,应该是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吧!“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这应该是作者想发出的强烈呼吁:

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这本书是讲述一个善良的黑奴的悲惨经历,汤姆是上游庄园的一位老黑奴,从小生活在那个庄园中,上游的奴隶主相对友善一些,他们允许黑人之间结婚,甚至学习,汤姆才有机会接触《圣经》,成为一名虔诚的。他信仰上帝,为人善良、忠诚,深的主人信任,可是主人生意失败了,要么卖了其他所有奴隶,要么卖掉最值钱的汤姆,最后汤姆被卖到下游种植园,那个名副其实的地狱。在被卖到下游的过程中,他还被卖到一位议员家中陪小主人,可是仅过了两年安逸的生活,小主人夭折,汤姆再次难逃被卖的命运。最后卖到下游种植园里,汤姆不屈服主人的凶恶,帮助两名女性黑奴逃跑之后被毒打。最后,上游庄园的小主人谢尔比来迟,汤姆死在种植园。两次当汤姆快要活的向往已久的自由文书时,被主人卖掉,在汤姆被卖到下游种植园的同时,另外一位被主人妒忌而被卖掉的黑人小伙子却选择了反抗逃离,经过艰苦的逃亡,他和妻儿逃到加拿大,最后与失散的姐姐相遇,妻子也与母亲重逢,最终大团圆。值得一提的是先前汤姆帮助的那两位正是那位姐姐和母亲。这样的结局似乎在暗示读者:黑奴只有通过反抗才能真正的活的自由。

这本书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欺压的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

读完这本书,我在同情汤姆叔叔的悲惨遭遇、痛恨罪恶的奴隶制社会的同时,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在这里,无论谁都不能买卖人口,但也有一些“人贩子”,置法律于不顾,私自xx妇女儿童。

这本书面世百有余年,被译为多种文字,林肯总统评价本书作者:斯托夫人,“一个用一本书挑起一场战争的小女人”,可见这本书确实是本经典文学。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收获与体会

生活如同一杯醇香的咖啡,你会被它那浓香所吸引,但当你品尝的时候,却会有一丝的苦涩,苦中夹杂着浓香,确实这样,所以,我们要懂得且行且珍惜。

看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更加明白了世间万物的多姿变化,那里有酸、甜、苦、辣,多种情感相交织在一起,让生活更加丰富。我们要怀有一颗珍惜生活、珍惜生命之心去生活。

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让它成为你以后的遗憾。故事中的汤姆叔叔和卡西太太都是烈格雷的奴隶,卡西太太受不了烈格雷的折磨最终被逃脱,然而汤姆叔叔并没有,他选择继续留在这里,一次次地被烈格雷暴打却一声不吭。叹一口气,想想自己,不觉得有些难过。我们每天都过着幸福的生活,虽然有时会有挫折,但是我们不至于每天我们像汤姆那样由于工作不能完成忍受饥饿、挨打,他们这些奴隶是没有人权的,更不用说什么自由和平等了。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有自己所想要的东西和崇尚的自由,所以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眼下的生活,好好过好每一天,保持一顶积极向上之心。

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是神圣而宝贵的,因为它只一次,但是同时它也是脆弱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中,伊娃是一个天真而富有爱的孩子,她总会和汤姆叔叔一起玩,正是因为有她的存在,汤姆的生活才有些许的充实和美好。但是生命是脆弱的,上天很不公平,伊娃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最后离开了人世。是的,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每天享受不一样的一天,总会有不同的收获。现在,我们要倍加珍惜我们的生命,如果你一旦损失了它,那么以后的一切将都是什么空谈之话。我不喜欢那些拿生命开玩笑的人,因为那些人根本不知道生命的价值有多么高,好好珍惜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吧,不要让它这么白白流走。

正是有了珍惜,人和物将会被改变,留和弃两者并存,它们是相对的,我们珍惜眼前的生活、生命,更要珍惜未来的,道路很漫长,需要你独自走下去,学会珍惜,学会爱自己。

保罗说过:“人生就像一本书,傻瓜们走马看花似地随手翻阅它,聪明的人用心地阅读它。因为他知道这本书只能读一次。”所以,好好珍惜吧!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体会

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他们的主人谢尔比先生因为负债被迫要把汤姆叔叔和乔治夫妇的儿子小哈利卖给奴隶贩子黑利。小哈利的母亲伊丽莎及时得到消息,他们一家决定逃跑并告知了汤姆叔叔,汤姆叔叔出于对主人的忠心而不愿逃跑。从此,伊丽莎和乔治就踏上了艰苦的旅途。半路上,伊丽莎为了逃避黑利挺而走险,跳过有大块浮冰的俄亥俄河。就在同一时刻,汤姆叔叔被卖到了圣克莱家,圣克莱善良的女儿伊娃决定在她死后让汤姆获得自由。有一天,伊娃真的死了,圣克莱也依照伊娃的心愿准备给汤姆办自由证书,就在证书快要办好的时候圣克莱也死了。圣克莱的妻子玛丽不希望让汤姆获得自由,于是就把汤姆卖到南方的种植园里,汤姆在那里被活活地打死了。第二天,谢比尔家的少爷乔治来到种植园想把汤姆赎走,可是汤姆已经死了。为此乔治少爷为汤姆立了个纪念碑,并给家里所有的奴隶颁发了自由证书。此时,在加拿大伊丽莎和乔治夫妇已是自由人了,就在家里他们接待了伊丽莎的母亲和乔治的姐姐,还有伊丽莎的哥哥,就此,他们决定回到非洲。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奴隶制使得愚昧的黑人更加地愚昧,最无人道的就是他们不把黑人当人看,拆散他们的家庭。假如白人也是奴隶,他们会怎么想呢?他们信奉的上帝,不是口口声声教导他们人人平等,不能恶意对待每一个人吗?他们不是说要善待每一个人,甚至包括自己的敌人吗?但是他们违犯了,他们违背良心,违背了公道,可是却没有人受到报应。不过,可喜可贺的是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后来被打破了,林肯总统领导美国人民废除了奴隶制,这可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进步啊!

可是,奴隶制度的后遗症却十分严重,那就是种族歧视。不过,我希望未来是一个人人平等、没有战争的世界。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体会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

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赛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莉莎的儿子霍雷,当莉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往加拿大逃奔。她的丈夫乔治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成功地抵达加拿大。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莉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哈力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吉林?克利亚的命,孩子的父亲尚德、克利亚从哈力手中将汤姆买过来。

当了家仆,而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尚德、克利亚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尚德、克利亚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尚德、克利亚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西蒙手中。西蒙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在这种植场有两个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西蒙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

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赛尔比的儿子裘奇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裘奇就地埋葬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裘奇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清楚的让我了解美国两百年前的黑奴制度。其中描写人性的部分特别深入,不管是白人黑人都一样有感情、有思想,也有善良或邪恶。作者用心刻画出忠诚的黑奴汤姆,表现出他不屈服威胁,坚持自己良知和信仰的精神。故事中对于黑奴在拍卖站所受的,以及遭受种种不人道的对待,都描述得极为生动。黑人和黑人之间的相互扶持,也显现出人性的光辉。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

今日我写完日记闲着没事干就翻起了书来,书的名子叫《汤姆叔叔的小屋》。挺趣味的,给我的感触挺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黑人奴隶汤姆的杯具人生。善良而忠诚的汤姆叔叔,被破产的主人无奈地卖给了奴隶贩子,在跟随奴隶贩子一路南下的过程中,目睹了奴隶交易的种种丑恶。汤姆先是遇到了一个好心的主人和天使般的小女孩伊娃,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然而,在主人不幸去世之后,汤姆被卖给了一个凶残的主人。在那里,他热心地帮忙那些可怜的黑奴们自我却忠于信仰,不肯逃走,最终被奴隶主折磨而死。

书里还讲述了女奴伊丽莎的故事,为了保护自我的孩子,她和丈夫乔治历尽艰险逃往了自由之国—加拿大。在那里,他们开始了自由、幸福的新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感触很深,我们要学习汤姆叔叔的善良和诚实,更要学习乔治夫妇敢于反抗的勇气。要明白,仅有勇于奋斗,才能改变自我的命运,从而赢取完美幸福的人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我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悲痛,更多的是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日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

书中主人公汤姆——却让我敬佩,从汤姆叔叔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善良、吃苦耐劳,精明能干的品质,能够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都让我敬佩。

我不由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忙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仅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坚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以往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是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我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并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必须低下,出身高贵不必须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黑奴的命运令人愤恨,他们为了生活,忍受着非人的待遇,哪怕去偷去抢,也要填饱自我的肚子。恶魔般的奴隶主残酷、刻薄,残忍奸诈,为了自我的利益,还满口仁义道德,但最终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想,斯托夫人在写《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时,应当是期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期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吧!“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这应当是作者想发出的强烈呼吁:

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书中的主人公是汤姆叔叔,他善良忠诚。当他得知自己要被主人卖掉的时候,他没有逃走,因为他要是逃走了的话,主人的事业就完蛋了,他愿意牺牲自己。没过几天他被人贩子黑利买走,接着又被卖到了一个叫克里亚先生的家里,克里亚先生对他非常好,不幸的是克里亚先生在劝架时被人用刀刺伤了。他又被卖到了另一个地方,那个人对汤姆非常恶毒凶残,有一次,汤姆做错了一件事,被恶毒的雷克活活地打死了。故事里的黑奴们就像小狗小猫一样,被奴隶主们随意杀害或卖掉。

《汤姆叔叔的小屋》告诉我们奴隶社会奴隶主的惨无人道,黑奴们对自由生活的向往,这些黑奴们经历了种种磨难,克服了重重难关,最终获得了自由。所以,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像他们那样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昨日,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海利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很令我感动,因为它描述出了旧社会奴隶制下的奴隶的悲惨命运。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都十分乐于助人,并且汤姆叔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还任劳任怨地替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我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买掉,只好连夜逃走。为了儿子,她天天都要担心受吓,并且一路上被奴隶主追捕,伊丽莎本来就是胆小怕事,所以伊丽莎为了儿子将母爱发挥到了极点。还有最值得一提的是汤姆叔叔的好朋友伊娃,她善良、天真,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甚至是黑奴。

在书中,有些人物的所作所为确实令人愤怒无比。例如雷格里,他十分残忍。他是庄园的负责人,可是他常常打黑奴。最可恨的是,他还将善良的汤姆叔叔折磨至死。他简直是一个恶魔。书中最可怜的就是汤姆叔叔和克莱尔先生,因为他们十分善良,却那么早就离开了世界,多可惜啊!但那些恶人却迟迟才得到报应。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和能干,同时我也看到了世界上的恶人有多么可恨!

白人通过拯救黑人达到拯救自己灵魂的目的,一切都是白人努力地结果,不变的是黑人的劣等性,被支配的命运,是白人的高贵以及优越的宗教———引领着社会的进步,这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给我们讲述的故事。阅读这样小说的借鉴意义是可以窥见西方民主的主人—白人是如何看待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其借鉴意义是可看到中国人面临的艰苦的生存环境。

我力图言简意赅的叙述,但是我需要考虑到可能的读者,所以要把事情尽可能的说清。奴隶主和天下的其他白人没有区别,好人是绝大多数的,作恶的是只是少数人。这个论断很重要,只要奴隶主是善良的,那么生活在这个奴隶庄园的奴隶往往就是幸福的,作者要控诉的是买卖黑奴的制度,并不是说白人本身出了问题,因此虽然这本小说的作者斯陀夫人被林肯称为“写了一本引起一场伟大战争的书的小妇人”,但是现在我们知道美国的南北战争的目的并不是解放黑奴,而是一场国家的统一战争,随后黑人的命运也没有因为战争的结束而得到彻底的改变,而是又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努力才达到了现在的样子,就是一个黑人当上了美国的总统。且不管其象征意义有多大,一个不能改变的的现实就是:在美国歧视黑人,歧视有色人种是一种普遍存在。

小说没有反思白人的本性,也没有探索美国蓄奴制度的根源,而是反对蓄奴制度。一方面肯定和统一了美国的大多数,保存了白人至上的血统;另一方面揭示了蓄奴制度的残酷,奴隶的命运在买卖中飘忽不定,妻离子散。现在看来这种思想被很好的保存了下来,并用来继续改造世界,也就形成了我们生存的环境。

看看黑人的行动表现吧!多数人安于奴隶庄园的生活,因为多数奴隶主是好人,即使是在个别“无知”白人的统治下也会认命。个别奴隶无法忍受虐待走上了逃亡之路,如乔治。哈里斯和他的妻子伊莱扎,必定受到其他白人的大力帮助。还有汤姆,就是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个完全接受——的虔诚的教徒,本质上是一个比白人还要白人的……他容忍一切而又坚守基_的教义,只是长着黑色的皮肤而已,小说通过汤姆的死再次唤起了基_的复活,换来了白人的共识,那是白人的自我救赎!

如果说当年美国由于制度的安排进入了奴隶制时代,那么今天我们则通过“一切向钱看”进入了新的奴隶时代。当一切都需要通过钱的多少来表示时,我们失去了信仰,就像美国的奴隶是可以买卖的一样,我们又有什么不可以买卖呢?一切的肮脏都可以说成是创造就业,一切的交易都可以说是市场需要。

《汤姆叔叔的小屋》看到这个题目,你可能会想,这篇课文肯定是介绍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会写小屋的形状、颜色,里面都有什么家具……其实,你想错了,不信,听我来改日你讲讲。

它讲述的是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度的压迫下艰难的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他就是汤姆叔叔,他诚实、善良、稳重又能吃苦,是个虔诚的—。有一次,奴隶主雷格里为了打听两个女佣的下落时,把汤姆打得昏厥过去了,而那个奴隶主在旁边看了他一眼,然后得意洋洋的走了,仿佛他干了一件天大的好事。

可怜的汤姆叔叔还在诚心诚意地宽恕那邪恶的雷格里。想想我们的今天,多么幸福、快乐啊!再想想汤姆叔叔的生活,整天无缘无故的就被毒打了一顿,还得从白天拼命地干到黑夜,睡在堆满了费棉絮的一个苍蝇众多的屋子里。多么可怜,我好恨那些邪恶的奴隶主啊!

开学的后两个星期,我看了一本书叫:《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还被亨利·华兹华斯·朗费罗称该书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呢!

我在书中读到了这一句话“大家不要急,慢慢想,办法是镇定的想出来的,我们一定会想到办法的,不能急!”这句话说明了汤姆叔叔是个聪明的人。当人家在走来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坐在凳子上,没有说话。然而,其他人都在说“怎么办呐,让他们给逃走了。”最终还是汤姆叔叔想出的办法。

伊莉莎有一个儿子,他也叫汤姆。他是一个可爱的孩子,他凭着他天生的可爱,打动了大家的心。

我也是个可爱的孩子哟,到外面去玩,大家都说:“这个小姑娘好漂亮哦!”每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总有一股暖流!再吃新年饭的时候,有一些远方的亲戚老说我越长大越漂亮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

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赛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莉莎的儿子霍雷,当莉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往加拿大逃奔。她的丈夫乔治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成功地抵达加拿大。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莉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_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哈力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吉林?克利亚的命,孩子的父亲尚德、克利亚从哈力手中将汤姆买过来。

当了家仆,而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尚德、克利亚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尚德、克利亚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尚德、克利亚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西蒙手中。西蒙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在这种植场有两个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西蒙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

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赛尔比的儿子裘奇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裘奇就地埋葬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裘奇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清楚的让我了解美国两百年前的黑奴制度。其中描写人性的部分特别深入,不管是白人黑人都一样有感情、有思想,也有善良或邪恶。作者用心刻画出忠诚的黑奴汤姆,表现出他不屈服威胁,坚持自己良知和信仰的精神。故事中对于黑奴在拍卖站所受的,以及遭受种种不人道的对待,都描述得极为生动。黑人和黑人之间的相互扶持,也显现出人性的光辉。

这本书一共有四十章,里面有很多人物,有聪明好学、有勇有谋的混血黑奴乔治,有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有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列格雷,其中主人公是汤姆叔叔,他是一位心地善良,忠厚能干的黑人奴隶。汤姆叔叔出生在一个非洲国家,他被卖了好几次,最初的主人是谢尔比夫妇,她们家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乔治,每一天晚上小乔治都要教汤姆写字,而汤姆也会很认真的学习,他还得到了主人的信任,谢尔比把最重要的事都交给了汤姆来办。最终汤姆被之后的主人折磨死了,看的我直掉泪,那样的'奴隶社会太可怕了。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有一个小女孩――伊娃,她美丽又善良,对黑奴都很好,因而大家都叫她小天使,她经常和汤姆一齐玩,还给汤姆念圣经听,在她离开人世间的那一晚上,大家哭成一团,因为失去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太可惜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深刻的的理解了黑人奴隶生活的悲惨,我们应当平等的对待他们,不能因为他们是黑皮肤的人就歧视他们,更不能把他们当做牲口一样的买来买去。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自爱人人喜欢的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的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猾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

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们安全了。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读书心得《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2019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赛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莉莎的儿子霍雷,当莉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往加拿大逃奔。她的丈夫乔治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成功地抵达加拿大。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莉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哈力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吉林?克利亚的命,孩子的父亲尚德、克利亚从哈力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而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尚德、克利亚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尚德、克利亚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尚德、克利亚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西蒙手中。西蒙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在这种植场有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西蒙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赛尔比的儿子裘奇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裘奇就地埋葬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裘奇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清楚的让我了解美国两百年前的黑奴制度。其中描写人性的部分特别深入,不管是白人黑人都一样有感情、有思想,也有善良或邪恶。作者用心刻画出忠诚的黑奴汤姆,表现出他不屈服威胁,坚持自己良知和信仰的精神。故事中对于黑奴在拍卖站所受的凌辱,以及遭受种种不人道的对待,都描述得极为生动。黑人和黑人之间的相互扶持,也显现出人性的光辉。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的著作,美国学者詹姆斯评价《汤姆叔叔的小屋》搅动了美国表面的艺术,顿时引起一场骚动,并宣告一个特殊时辰来临。据说就连总统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也说:“构成那次巨大战争(南北战争)导火线的,想不到竟是这位身材矮小的可爱的夫人!”可见《汤姆叔叔的小屋》不论是从文学作品还是社会意义的角度讲都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我很同情奴隶制下那群被贩卖、被剥削、被鞭打的可怜的人们。汤姆叔叔可以算是一位幸运的黑奴,他曾有过两位好心的主人,以及天真善良的小主人;他也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而主人们更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分子,因此,对於一些恶毒的主人,他也从不愿恨他们,因为,他善良,经过了那麼多个家庭和主人,他相信人性是善良的。他也读过很多书,是个很有知识的奴隶。

我喜欢汤姆叔叔,喜欢他的正直、善良、忠诚,可是我好想他具备一点反抗精神,不是一味的忠诚听从主人的话,如果反抗和逃走的话,最后可能有那么一丝希望回到他日日牵挂的小屋。

朝着自己梦中的小屋,不断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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