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经营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时间:2023-12-16 21:37:46 作者:影墨

在经营中,我们需要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以吸引更多的客户。拥有良好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是企业成功的基石,下面是一些成功企业的文化建设经验。

机械厂车间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械厂车间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确保生产秩序,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仪表车间、红冲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四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五条: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七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群众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个性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员工领取物料务必透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剩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职责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六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务必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务必做到礼貌生产,用心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务必分清楚,务必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务必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务必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五条:员工有职责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务必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掉。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状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资料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职责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潜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职责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潜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x月1日起实施。

生产车间管理是公司经营计划实施的主体,管理过程的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方针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我们公司新区车间的优势在于拥有一只高素质、年轻化的员工队伍,厂房、设施也是全公司最新最好的',头孢氨苄产品的工艺技术也是最成熟的,车间已经具备了很好的人力和设施、技术资源,而劣势则在于人员和设备尚处于磨合期,车间管理的许多方面还不到位。因此,在新区车间管理团队成立以后,所面临的首要任务是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管理,早日实现正常运转。在此认识指导下,新区车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制定实施新的管理制度。我们逐步建立完善了车间的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出员工的行为规范,起草文件注重可操作性,尽量使每一项行动都有明确的规定,并根据使用反馈状况及时更新,变无规定可依为有规定可依,从各个方面规范员工的行为。并透过日常的检查督促,逐步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习惯,鼓励员工自觉按规程去做,固化良好行为,改正错误行为,为车间管理的正规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动性。对此,车间遵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公平分配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措施,每月评选岗位标兵,鼓励先进,大大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主动性。譬如针对离心时间长的“瓶颈”问题,采取离心时间单项考核,实现了每班离心一批产品的目标;针对干燥水分控制波动较大,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实行固定操作人员,干燥水分单项考核,很快使水分控制维持在较好水平。此刻车间又实行树立岗位生产骨干的措施,使员工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工作用心性和主动性大大提高,产品质量逐步趋于稳定,无效劳动的减少,带来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因此,虽然此刻新区车间产量逐月增加,实际劳动量逐步加大,但员工却感觉劳动强度减小了,工作起来反而比以前简单了。

3、管理人员明确分工,准确定位。车间管理团队成员来自公司不同部门,具有不同的专业特长,明确其职责之后,车间各项工作都有了专业管理人员分工负责。车间管理结构清晰,各司其职,分层次进行,使得车间面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这些都体现出团队合作的强大作用。同时,还给管理人员的进行准确定位,使其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意识,处处为员工着想,及时为他们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做员工的贴心人。例如,针对生产过程中的一些不合理的环节和增加无效劳动的关键部位进行改善,尽量为员工创造一个简单舒适的工作环境,譬如擦地机的安装,洗衣机的购置,真空输料器的使用,一些小料车、小工具的定做等。这样,许多工作的目标明确,开展起来有了针对性,就能得到员工的用心配合,整个车间的工作也就做好了,管理的目的也就到达了。

4、加强内部沟通,倡导以“真诚合作”为主要资料的文化理念。车间管理团队作为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桥梁,应准确把公司的管理意图传到达车间的每一个员工,真正落实到车间的日常生产工作中去。同时,透过深入生产现场、持续与员工的沟通交流、鼓励员工根据工作中的细致观察和思考提出合理化推荐等多种方式,把员工的推荐和需求信息收集起来,并及时采取措施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好服务工作。此刻,新区车间管理团队坚持每一天召开车间生产例会,把上个工作日的工作进行总结,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把当天的工作安排进行部署,借此机会管理团队成员之间加强沟通,做到每个人都心中有数。透过从管理团队自身做起,加强沟通交流,搞好团结协作,逐步在全车间构成一种“人人都把事情做好,我为他人创造条件”的良好工作氛围,充分激发出了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用心性。

机械厂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议,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

2、建立建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确保安全生产“组织、制度、管理”三落实和“责任制、管理网络、防范措施、安全设施”四到位。

4、亲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文化素质。

6、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救,并按照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减少经营过程中的盲目性,公司应编制综合全面的经营计划。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经营计划工作。在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统筹经营计划的各项具体目标,编制出切合实际的经营规划草案,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草案审批后成为可实施的正式计划,对批准的正式计划,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反馈,并对计划实行滚动调整。

第三条各职能部门将经营计划作为管理活动的纲领,努力完成计划中关于本部门的各项计划指标。在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综合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调研资料,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对于具有特殊内容的计划指标,相关部门可先拟出草案,综合办公室汇总编制。例如对于合同(购货计划)的特殊规定,物资设备部负责提交;因质量体系不能完全描述的内容,则由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交。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由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经营计划的组织、审核、督导等方面的领导工作。根据各类计划(长期、中期、短期)的期限,及时地组织编制工作,并开展必要的论证分析,确保核准的各项计划内容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对计划的执行过程应加大督察力度,促使计划任务按预期要求完成。

第三章计划期限的划分

第五条中长期计划、年计划、月计划。计划形式有单项和综合。

第四章作用

第六条通过综合平?,统筹安排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企业经营的各要素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以取得最大经济效益。

第五章经营计划的内容

第七条长期经营计划的制订,应充分体现科技、经济与公司发展相结合,经济发展与培养人才相结合,技术改造与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其中提高经济效益是制订长期计划的核心。

第八条年度经营计划是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的具体细分。它是综合各项专业计划形成的年度总体经营计划,故又称年度综合计划。它是企业全体员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其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计划。利润是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包括计划期内的利润目标、税后利润的分配和使用等。

(2)生产计划。它规定公司在计划年度内完成工程的产量、产值、质量和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等。

(3)质量计划。包括产品质量指标和工作质量指标应达到的水平,产品分类升级计划以及创建名牌计划等。

(4)科研和新技术开发计划。包括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项目计划等。

(5)设备维修计划。规定公司在计划期内,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的种类(如大修、中修等)、期限、工作量等。

(6)劳动工资计划。包括劳动生产率计划、职工人数计划和工资计划等。

(7)物资供应计划。规定公司为完成生产计划,需要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动力、外购件、设备、工具等的供应数量、供应期限、合理储量等。

(8)技术改造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包括技术改造计划,设备更新和购置计划,自制专用设备计划,改进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的各项措施计划。

(9)成本计划。规定公司为完成生产经营所要支出的全部生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种物资的计划成本和降低成本的要求。

(10)资金计划。包括固定资金计划、流动资金计划、专用基金计划等。它规定计划期内的财务收入和支出,规定流动资金计划占用额和周转速度。

第六章经营计划编制方法

第九条经营计划的编制步骤

经营计划要根据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决策的要求编制。

(1)进一步调查研究。要深入弄清市场为企业提供的机会和风险,以及企业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特别是要掌握计划的限制性条件,例如能源、物资供应、资金、设备、技术条件不能实现,或对其他目标构成不利的作用,则应考虑修正。

(2)提出各项具体目标。各部门及项目部根据公司提出综合整体目标对自己各项经营活动提出具体的单项目标。

(3)统筹安排确定目标。如果某一目标受制于某种条件不能实现,或对其他目标构成不利的作用,则应考虑修正。

(4)编制不同计划方案。完成任何一个目标,往往可以采取几种不同的方法,形成几个不同的计划方案,这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

(5)选择最佳方案。通过分析对比,选出能够实现经营目标的最佳方案。

(6)做出全面规划。主要是将综合的经营计划和单项的经营计划,编制成正式的文本,报总经理批示后,便于实施。

第十条经营计划的编制依据。

(1)编制中、长期经营计划的依据。编制中、长期经营计划的依据:公司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需求,公司的生产技术条件,技术的改进、引进和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

(2)编制年度经营计划的依据。编制年度经营计划的依据: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及指导性计划,工程签订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公司历史统计资料,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3)编制计划的有关要求。中、长期经营计划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首先由综合办公室拟定计划草案,各业务归口部门按计划草案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后进行综合平?提出总体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的制定,同样应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编制专业计划,综合办公室负责拟定编制计划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于年前一个月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各部门执行。

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编制计划草案时应认真听取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和编制人签章后方可呈报。

编制计划过程中需要的各种资料,各部门应主动提供,积极配合,任何部门都不得拒绝,应以全局利益为重。

第七章经营计划的贯彻实施

第十一条指标管理。

(1)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表示的。计划指标就是公司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公司的技术经营活动,必须相应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公司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2)计划指标按平均先进水平

来确定,一般应高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

(3)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管理,总指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业务科室负责归口管理。各部门指标的实行(分指标)以部长为首,组织有关职能人员负责管理。工程指标的实行以项目经理为首,组织管理。

(4)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什么指标。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路线进行反馈。

第十二条反馈控制。

经营计划强调严肃性,一经确定,就应全力组织实施,这就需要加强督导控制,要及时掌握各个指标的完成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者应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计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控制、解决。统计工作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计划指标的调整。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公司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因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请示总经理后,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十四条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1)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2)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3)考核计划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公司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

第八章附 则

机械厂管理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4、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分析、监督、检查、布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6、及时购置发放职工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7、发生安全事故,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奔赴现场救助,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立即上报。

机械厂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一项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的重工性。为了灌输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促使群众不断认识和掌握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和伤亡事故规定,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效生产,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制订如下制度:

1、坚持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举办不少于2期,每期不少于20学时的教育培训,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和厂长、经理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安全员进行培训学习,主要对他们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卫生管理知识、安全文化及有关事故应处理措施内容的教育培训。

2、坚持开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常年坚持三级教育,对新职工(含转岗、下岗复工)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生产厂部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3、坚持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根据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考核管理细则》,采取委托镇有关部门培训或参加市有关部门培训班的方法。

4、开展“四新”教育,各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教材时,必须事先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和措施,由使用单位的工程师、技术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在未掌握基本性能和安全知识前不准单独操作,并积极做好离岗和调岗职工的安全教育。

4、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督促和检查各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讲座、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岗位教育;利用班前班后开展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加强各岗位的现场管理和巡回检查,对职工进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教育,使企业的安全教育形象化、生动化、多样化、具体化。

6、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交流会、汇报会等各种会议,对干部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着力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安全教育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构建安全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格局,促使安全生产教育社会化、公众化、公益化。

机械厂消防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2)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车间的消防器材由本车间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 1

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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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 概述

本操作规程对所有从事机械加工的操作人员,做出具体的详细说明,以保证各机加件的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对机械加工人员(包括车、铣、钻、刨、磨、剪等)在工作时的具体操作进行详细说明。

3 总则

机械加工在从事各机件加工过程中,必须按本规程实施。

4 实施步骤

4.1 凡从事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 操作前

4.2.1 工作前按规定严格使用防护用品,扎好袖口,不准围围巾、戴手套,女工发辩应挽在帽子内。操作人员必须站有脚踏板上。

4.2.2 应对各部位螺栓、行程限位,信号,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及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各润滑点进行严格检查,确定可靠后,方可启动。

4.2.3 各类机床照明应用安全电压、电压不得大于36伏。

4.3 操作中

4.3.1 工、夹、刀具及工件必须装夹牢固。各类机床,开车后应先进行低速空转,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作业。

4.3.2 机床道轨面上、工作台上禁止放工具和其他东西。不准用手清除铁屑,应使用专门工具清扫。

4.3.3 机床开动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铁屑飞溅。

4.3.4 各类机床运转中,不准调节变速机构或行程,不得用手触摸传动部分、运动中的工件、刀具等在加工中的工作表面,不准在运转中测量任何尺寸,禁止隔着机床传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4.3.5 发现有异常响动时,应立即停车检修,不得强行或带病运转,机床不准超负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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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各机件在加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工艺纪律,看清图纸,看清各部分控制点、粗糙度和有关部位的技术要求,并确定好制作件加工工序。

4.3.7 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和刀具,以及擦拭机床时都要停车进行。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4.4 操作后

4.4.1 将待加工的原料及加工完的成品、半成品及废料,必须堆放在指定地点,各种工具及刀具必须保持完整、良好。

4.4.2 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卸下刀具,将各部手柄放在空档位置,锁好电闸箱。

4.4.3 清扫设备卫生,打扫好铁屑,导轨注好润滑油,以防锈蚀。

4

剪板机安全操作须知

剪板机是工业生产中应用比较广泛的一种剪切设备,它能剪切各种厚度的钢板材料。常用的剪板机分为平剪、滚剪及震动剪3种类型。平剪床是使用最多的。剪切厚度小于10mm的剪板机多为机械传动,大于10mm的为液压动传动。一般用脚踏或按钮操纵进行单次或连续剪切金属。操作剪板机时,应注意:

1、 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剪板机各部正常,电器设备是否完好,润滑系统是否畅通,台面及周围是否放置有工具、量具等杂物以及边角废料等,若有应及时清除。待一切检查完毕,确认可工作后,开始润滑、试车,然后正式使用剪板机。

2、 操作剪板机时,最好不要独自1人操作,应由2~3人协调进行送料、控制尺寸精度及取料等,并确定1个人统一指挥,避免混乱而造成事故。要选派专人负责控制开关,现场其他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去碰开关。开机后不得随意加油或调整机床。

3、 各种剪板机要根据规定的剪板厚度,适当调整剪刀间隙,要区别使用。不准同时剪切两种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板料,也不得叠料剪切。被剪切的板料不应超过机器的能力,且不应剪切淬火钢,否则会引起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剪切的板料要求表面平整,不准剪切无法压紧的较窄板料。

4、 剪板机的胶带、飞轮、齿轮以及轴等运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无防护罩的,操作工人有权拒绝操作。对于原安装有防护罩但已损坏的,应及时修复后使用。

5、 剪板机操作者工作时应集中精力,送料的手指不得离剪刀口太近,应保持最少200mm以外的距离,并且还须离开压紧装置。为了防止送料时手指被剪刀割伤,最安全的办法是在剪刀前安置固定的或活动的可调式防护栅栏,这样可保证操作者的手不能进入危险区。值得注意的是,安置的防护栅栏不能挡住眼睛使人看不到裁切的部位。还须提出的是,剪板机由于剪切方法不同,会产生相当数量的废料,而这些废料有棱有角,操作者在取料时稍不注意就会被刺伤、割伤,因此也须注意。另外,还要防止剪落的钢板砸伤人员,工作时严禁在剪床下拾料。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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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焊接作业十不焊

一、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安监管人字[2002] 第1 24号) 文件明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所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重要场所和禁火区"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又未落实安全措施不焊 重要场所是指人!财!物较为集中的地方,如商场、饭店、娱乐场所、居民楼、银行、仓库等。大量的焊接事故案例表明,在重要场所和禁火区造成的火灾!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最大"教训最深刻。所以在上述场所实施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同时办理" 危险作业申请书""消防!技术安全部门到现场检查"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措施。

三、作业区周围存有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有效措施不焊

一般要求"平地作业点周围1 0 米之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高空作业下方,应考虑火花、熔渣等炽热颗粒的走向和着落点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对达不到一般要求的情况,要采取对易燃易爆物品实施隔离和严密覆盖的措施" 特殊情况还要有专人监护并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四、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焊

焊接作业现场情况复杂多样" 有时与其它作业同时进行。但须特别注意的是当现场有不允许明火出现的作业时,应暂停焊接作业,以防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待焊接作业对其它作业不存在任何事故隐患的时候,方可焊接。

五、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容器,未彻底置换清洗不焊

软化溶解而除去。采用何种方法清洗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盛装过气体类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焊接前必须先置换后清洗。先置换就是在焊补前用水或安全气体置换容器中的危险气体,使危险气体的含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后清洗就是彻底去除容器内外表面积存的有害物质"确保焊接安全。

六、锅炉、容器和管道等设备内作业,无人监护且无防护措施不焊

金属容器内作业主要有三大危险因素,一是触电,二是焊接烟尘,三是有毒气体。为防触电必须采用专门防护,如采用绝缘橡胶衬垫、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以保障焊工身体与带电体绝缘。特别是在夏天炎热天气由于身体出汗后衣服潮湿"不得靠在金属容器上。为防焊接烟尘和有毒气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排烟措施。为确保安全"在锅炉!容器和管道等设备内作业,要有人监护。

七、作业周围情况或焊体性质不明不焊

焊接作业流动性大,到陌生的场地作业是常有的事情。作业前应该了解并熟悉现场情况,观察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存在!高压和低压线路布置、作业空间大小等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陌生焊件要了解它的材质!来源和用途,是否接触或盛装过有害物品等,不可盲目操作。

八、设备未断电!容器未卸压或密闭器具未采取措施不焊

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以防触电,同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禁止合闸”等明显标志。带压容器要卸除压力后方可焊接,以防容器内高压物质喷出伤人。密闭器具要了解其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和有害物质,如有则不能焊接,如无则须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再进行工作。

九、雨天露天或场地潮湿"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

雨天露天或场地潮湿,会大大增加人体触电的危险性。因为潮湿降低了绝缘材料的绝缘性能,减小了人体电阻,焊工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在潮湿环境下会失去正常的保护作用。所以雨天露天或场地潮湿"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

十、焊接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

焊接设备安全附件包括绝缘体!保护接地( 接零) 装置、接线柱、隔离防护罩等。安全附件齐全有效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设备安全是本质安全的三大要素之一,所以要定期检查焊接设备的完好情况,排除不安全因素。

机加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行加工工件时,必须扎紧袖口,束紧衣襟。严禁戴手套、围巾或敞开衣服操作旋转机床。

2.检查设备上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和关闭。保险、连锁、信号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否则不准开动。

3.工件、夹具、工具、刀具必须装卡牢固。

4.开车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有妨碍运转、传动的物件要先清除,加工点附近不准有人站立。机床开动后,操作者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切屑飞溅。

5.机床停止前,不准接触运动工件、刀具和传动部件。严禁隔着机床旋转、传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6.调整机床行程、限位,装夹拆卸工件、刀具,测量工件,擦拭机床都必须停车进行。

7.机床导轨面、工作台上不得放工具或其它物品。

8.不准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应采用专门工具清理。

9.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机台工作时,必须有一人负责统一指挥。

10.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

11.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去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12.正确使用工具,要使用符合规格的扳手,不准加垫块和任意用套管。

13.使用起吊工具时,必须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工件堆放不得超高。

机械厂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除董事、监察人外,自总经理以下各级业务执行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

第四条 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 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 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 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 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第二章 任 聘

第一条 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 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 具有博士学位者。

2.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 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2. 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

格者。

4. 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 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 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 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 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

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 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 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 保 证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

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 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章 职务派免

第一条 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 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 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

第四条 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第六章 迁 调

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 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第七章 解 职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

“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退伍后15天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三)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四)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

第八条 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 违反本公司规章,经本公司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决议免职或解雇者即予免职或解雇。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第八章 服务守则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7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

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

超过21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外,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 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 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第九章 交卸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的财物及事务。

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公司员工派往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其交卸亦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章 给假与出差

第一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 元旦

2. 圣诞节

3. 感恩节

4. 妇女节(限女性)

5. 劳动节

(二)每星期六、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 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娩假:

1. 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 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 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民-意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 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

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发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得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数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第十八条 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时可支领旅费,其支给办法另定。

第十一章 值 勤

第一条 本公司于休假日及每日办公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职守内各负全责外,可另派员工值勤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警卫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险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勤,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翌日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

更)。

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翌晨上班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勤轮值表由各分支机构编订,于上月底公布及通知值勤人员按时值勤,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勤员工姓名悬示于明显处所。

第四条 值勤员工应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处所连续执行职务,不得中途间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事务所或工厂内所指定处所膳宿。

第五条 值勤员工遇有事故发生时可先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办理。

第六条 值勤员工收到急要文电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者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者,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主管。

第七条 值勤员工应将轮值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部门转呈核阅,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 值勤员工如遇临时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可由服务单位主管报请核奖,并于每年度终了时,考核其值勤成绩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第九条 值勤员工在规定值勤时间内,擅离职守者应于记大过处分,如因情节重大误及公务者得从重论处。至于处理紧急事件如有失当,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条 值勤员工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自行觅妥代理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勤可支领值勤津贴,其标准另定。

第十二章 考 绩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

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 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 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分数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定。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成遗误。

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 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 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 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 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 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 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两星期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 记过一次者减发20%。

3. 记大过一次者减发60%。

4. 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第十三章 奖 惩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 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 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 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 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 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 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 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 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 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 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 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 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 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 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 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 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 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 浪费物料者。

5.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 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惩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五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周知。

第六条 本章所称嘉奖、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七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十四章 待 遇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待遇分为1. 薪资;2. 职务加给;3. 特别津贴;4. 酬劳金。

第二条 各级员工薪水核定标准,依实际需要另定。

第三条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与临时员工的待遇,视实际需要以聘约或合同予以规定。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职务加给应按所任主管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分别规定。其标准另定。

第五条 本公司年终决算有盈余时,可按照章程的规定提拨奖励金发给编制内的员工。其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福 利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起见,可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其组织及办法另定。

第十六章 退休与抚恤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超过规定的年龄或因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职务者,可予退休。其办法另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亡或在职死亡者,给予抚恤。其办法另定。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

第二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机械厂各项生产管理制度

1、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符合规定,理解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情况及治安动向,防患于未然。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过程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制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执行。

5、参与制定、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员工学习,并检查、督促执行。

6、明确本单位这点要害部位,明确重点要害部位的职责和责任人。

7、组织车间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整改不了的要及时报告。与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

8、负责对本车间职工安全意识和尊章守纪教育,纠正处理违章违纪行为。

9、组织召开车间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研究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10、协助、参加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11、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督促班组开好班前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和造成事故者,提出奖励和处罚分意见。

各工段、班组安全负责人职责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和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斌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

6、发现员工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值班长。遇到紧急情况,有权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交班时应将本

班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存在的问题向下班交代清楚,不得隐瞒。

8、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员工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严重情况立即报告班组长。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具。

经营管理制度

工厂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达到工效果,每年必须明确制定企业的经营决策、纲领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在每年初,由工厂各分管厂长、工程师提出下年度工厂目标设想,厂务会集讨论,形成工厂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厂长下达指令。

第七条部门分头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形成各部方针目标计划。

第八条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修订。

第十一条工厂方针要按系统图法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各车间、科室方针目标执行一般有分管责任人、部门方针、目标项目、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

第二十条要建立方针目标管理卡,建立方针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方针目标管理标准化。

第二十二条厂长组织方针诊断是保证工厂方针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在厂长主持下归口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厂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诊断,并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问题及时进协调、整改。

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条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

1、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

3、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4、有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

5、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条厂部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四条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厂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操作规程等。

机械厂各项生产管理制度

1、在执行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开展工作,是执行总经理、生产经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报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并组织和做好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5、总结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推广现代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和协助有关科室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贯彻执行。

7、制定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8、负责编制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9、对安全要害部位及岗位、重大危险源,制定监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点加强管理。

10、组织有关科室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1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数据库的工作,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发放情况。

12、组织有关科室督促检查承包工程(项目)安全工作,做好职业中毒和预防职业病的措施。

机械厂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三条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机械厂各项生产管理制度

为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政治思想、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及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厂、车间、班组)

对全体员工的经常性教育。

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对换岗、调岗、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总交易时间不得少于个小时。

教育内容: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运用安全技术,有关安全技术,有关事故案例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由生产经理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本厂安全、生产状况、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主要危险岗位安全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实施。

机械厂各项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会议专题会议、安全科工作会议、车间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其他会议。

每半召开一次,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公司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参加。主要任务是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作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和规定等。

每周下午两点在安全科办公室召开。由安全科长召集和主持,安全科全体员工和专职(兼职)安全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本周安全工作。

每周召开一次,由各车间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工段长、班组长参加,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本周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协调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

部署紧急安全工作、班前班后等会议。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安全科、车间、科室可根据实际和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机械厂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三条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经营管理制度

为保证农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1、进货检查和检验。

农资进货时将产品与其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对所购产品有质量疑问,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销售的农资保证质量,不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销售无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资。

3、过期农药处理。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县农业局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4、质量事故报告。

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凡因农资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机械厂各项生产管理制度

1、在生产经理、安全科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示、规定和决定,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2、负责组织新职工、调换人员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节能型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考核。做好安全生产教育记录。

3、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解决。发现重大隐患,威胁员工生命的,有权责令人员撤离,立即向领导报告。

4、协助领导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5、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督促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6、有权制止和拒绝厂、车间、班组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作业指令并监督、纠正各部门、工段长、班组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

7、做到预防为主,经常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组织职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8、组织实施各种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9、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违章的统计报告。

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协助企业负责人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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