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电信诈骗范文(14篇)

时间:2023-11-29 23:03:45 作者:书香墨

优秀作文可以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提供新的思考角度和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优秀作文范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

电信诈骗简报

为增强辖区居民防范诈骗常识,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辖区居民的切身利益,6月9日上午,咸阳西兰路街道滨河西路社区在辖区开展了“反诈骗、防诈骗”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将防诈骗宣传单发给社区居民并大力宣传各类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提醒群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注意防范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电话、网络等诱骗群众进行银行卡转账,骗取钱财;告知群众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密码等重要内容,引导群众辨识骗局,提高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警觉性和识骗防骗能力;指导居民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犯罪线索,发现可疑情况要与社区民警反映和拔打110报警,让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无处藏身。

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广大居民对法制、安全防范等知识的`知晓率,更提高了居民群众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共同构筑起防范电信诈骗的自身防线。

电信诈骗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师幼、家长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近日,汉阴县第三幼儿园多形式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系列活动。

该园相关负责人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并通过一个个真实的诈骗案例帮助全体教职工深入了解电信诈骗知识,提高了大家对电信诈骗的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会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反诈防诈”承诺书,大家共同承诺、互相监督,争做反诈防诈的排头兵。

各班教师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通过一张张生动的图片、一个个朗朗上口的儿歌引导幼儿初步了解电信诈骗的形式、手段和危害,孩子们也用绘画、情景视频的形式将反诈表现出来,让孩子们知道不能相信陌生人说的话,不能随便爸爸妈妈的手机、不转账,才能不上当受骗。

该园通过安全宣传栏、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国旗下讲话、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园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防诈骗宣传氛围,增强全体师幼、家长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意识,力求做到人人都能识骗、防骗、拒骗。

该园向家长发放了《全民反诈骗告知书》,帮助家长理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细节,明确电信诈骗的形式、手段、防范措施。还与家长们签订了“反诈防诈”承诺书。

通过开展防诈骗教育活动,引导了教职工及幼儿、家长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防止上当受骗,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形成大手拉小手,家园共同防范电信诈骗的协作机制,提升防范合力,确保家庭财产安全,共建“无诈校园”。

电信诈骗总结

近年来,大学生校园诈骗案件花样不断,案件不断增大,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阅历浅、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等弱点对大学生进行电信网络诈骗。为帮助我院全体学生提高警惕,学院广泛动员、学生干部认真组织、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积极响应、全力配合,用实际行动推动反电诈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一、组织学院学生干部学习反电诈为响应学校反电诈的号召,院团委书记向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开会,经过讨论决定组建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信电红反电诈自愿者团队并由院新媒体成员负责带领,深入广大学生中去做好反诈专题宣传活动。

院团委书记还介绍了反电诈的相关知识,例如:什么是电信诈骗、常见的诈骗手法和诈骗措施、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等。并多次强调要谨防电信网络诈骗,要求学生干部把相关知识传达给每一位学生,做到信电学院的每一位学生都掌握并牢记反电诈的相关知识。

app的下载流程,有效提升大一新生的防范电信诈骗意识,筑牢校园反诈宣传阵地,共建无诈校园。

三、开展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流程的科普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将通知下达给各班的团支部书记,再由团支部书记通知到班级的每一位同学,要求班级同学下载并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要求班级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科普国家反诈中心app的下载流程和电信诈骗的相关知识。全体学生积极响应号召,按照学院的要求,迅速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完善信息,开通来电预警,做好自身防护。积极参与认真学习,提高预防电信诈骗意识。

四、开展防范于心,反诈同行主题团课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于11月15日至11月18日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反诈主题团课。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抒己见。通过参与小游戏、观看记录短片、诗朗诵等方式,班级同学都将反电诈的相关知识熟记于心。通过开展反诈团课,同学们了解到了电信诈骗的方式,提高了警惕性和戒备性,增强了防范意识,激发了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情,为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开展线上反电诈知识讨论各班线上进行以防诈骗知识及如何提高自身防诈能力为主题的讨论会。同学们畅所欲言,深刻认识到日益更新的诈骗手段带来的危害,提高了防范意识。通过此次讨论,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防诈骗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六、星火学思社举办反电诈宣讲会星火学思社于11月19日在信电学院院办302举办了反电诈宣讲会。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星火学思社指导老师于明月老师出席此次宣讲会。宣讲的同学指出不法分子利用学生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将罪恶的黑手伸向了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在高等院校发展迅猛、危害严重并呼吁同学们提高警惕意识。

以上的所有活动增强了全院学生反电诈意识,切实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安全防火墙。下一步,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将继续加强反电诈宣传,组织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信电红反电诈自愿者团队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反诈专题宣传活动,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为常态化工作。在做好学院反电诈工作的同时,也将持续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电信诈骗总结

根据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工作的通知》和《全市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市民政局20xx年度反电信诈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及时传达会议精神。20xx年11月19日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召开后,市民政局第一时间对反电诈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在11月23日第59次局长办公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金全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传达了全市联席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建要求,要立足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增强警惕性,切实将各项宣传防范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20xx年11月25日,市民政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六安市民政局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全市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印发了《六安市民政局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广泛开展反电诈宣传。市民政局充分认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反电诈宣传。一方面,运用市民政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知识问答、图解、动画等形式,开展灵活生动的网络宣传;另一方面结合“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推动反电诈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民政服务机构。市联席会后,市民政局机关已组织3次宣传活动,覆盖约1000人次。

二是深入落实反电诈宣传“三个一”要求。按照《全市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六安市民政局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市民政局印发反电诈宣传资料300余份,并将相关电子宣传资料发给各县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明确要求全市各类社会团体、各级养老机构、婚姻登记场所等落实反电诈“三个一”:一份宣传海报、一份二维码、一套宣传资料,确保宣传覆盖率。

三是切实加强工作落实督导。市民政局坚持将反电信诈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经常性针对低保户、特困供养群体等服务对象和民政福利机构开展防骗宣传。在督查走访调研中,做到了反电诈宣传提醒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了民政服务对象的反电诈意识。

反电信诈骗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市民政局将坚持毛毛雨常下、婆婆嘴常讲、防范警钟常敲,做到“三个继续”:一是继续提高反电诈宣传的'覆盖面,努力做到民政领域反电诈宣传无盲点无死角;二是继续提升反电诈宣传的影响力,争取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宣传,实现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显著提高;三是继续加大工作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以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确保反电信宣传防范工作形成常态、取得长效。

电信诈骗简报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增强辖区群众防范电信诈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电信诈骗案件发生。近日,高要分局反诈中心联合金渡派出所、高要联通公司,在金渡镇腰岗社区以及水边社区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在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中,民警通过派发宣传单以及精美小礼品的方式,向过往的群众耐心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惯用手法以及防范常识等知识。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注重自我隐私保护,防止信息泄露。不轻信可疑电话、短信,及时核实信息真伪,不随意给陌生人转账、汇款、泄露银行密码。特别提醒广大群众遇到在电话中威胁恐吓不要惊慌,一旦遭遇电信诈骗,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联系电话,对方账户,转账凭证等,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工作人员指导群众现场下载和如何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切实提高了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识别能力,保护了群众的“钱袋子”,为广大群众筑起了一道安全”防护网“。

电信诈骗简报

电信诈骗造成了人民群众巨大的经济损失,可谓危害巨大。市公安局博望分局多措并举,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的同时,让反电诈宣传走进社区,走进群众身边,取得了群众的`广泛欢迎和支持,极大地提升了广大群众的识骗、拒骗、防骗意识和能力。

为确保反诈宣传取得实效,博望公安分局筑牢社区基层阵地,组建由社区民警、江淮义警、村委会、网格员等组成的反诈防范宣传志愿者队伍,彻底打通反诈宣传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区共组织各类现场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单页、海报、倡议书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册)。

博望公安分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内校园、银行等重点列管单位,并针对老人、在校学生、财会人员、宝妈等高危人群,着力提升反诈宣传密度、广度、知晓度。

今年6月以来,该分局多次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讲座,通过“小手拉大手”,将防范意识传导给家长,取得校园安全宣传辐射的“最大面”;联合镇妇女联合会开展“谨防电信诈骗,‘她’群体防范指南”主题宣讲会,借助各村妇女干部力量,采取点对点、点带面全方位宣传模式,提高妇女、宝妈的防范意识;联合新华村镇银行邀请辖区企业代表开展交流活动,就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进行宣传,形成了反诈防范宣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辖区居民的反诈防诈意识。

与此同时,该分局还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结合身边的真实诈骗案例编发警情通报,同时发布电诈典型案例示警,并将村民微信大群纳入宣传渠道,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防范的浓厚氛围,全力压降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全力打造“无诈社区”、“无诈网格”。

电信诈骗简报

五月以来,按照人民银行、上级党委及县行党委关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要求,西平农商银行辖内各网点纷纷开展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扩大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防骗意识和防骗能力,5月20日,西平农商银行在柏城大道组织开展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营业网点门口摆放宣传台,放置各类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小扇子等方式,对办理业务的客户和路上行人耐心细致讲解电信网络防诈骗小知识。与此同时,我行流动银行车播放宣传小视频及宣传音频,全力配合本次宣传。为达到宣传效果,加强对不同文化程度及年龄群体的宣传教育,重点针对学生、老年人等易受骗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结合多种类型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分析总结典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揭露虚假信息诈骗的`伎俩及危害,持续向公众普及相关应对措施,重点向客户讲解“六不、三主动、一及时”,即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汇款、不扫码、不点击链接、不接听转接电话;主动问警察、主动问银行、主动问当事人;及时报警等,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常识,提高群众防诈意识和本领。

通过本次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能力,营造了“不敢卖卡、不愿卖卡、不能卖卡”和全民反诈防诈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全社会反诈新格局贡献了农商力量。据统计,本次宣传制作横幅2条,展板4个,发放宣传页1000余份,发放宣传册1500余份,受众人数达3000余人。

电信诈骗简报

9月29日,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朝阳社区开展各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向群众普及防电信诈骗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安全防护技能,共筑反诈防护墙。

“天上不会掉馅饼,小便宜贪不得,要警惕‘杀猪盘’、刷单诈骗等陷阱”“千万不要把电话卡、银行卡出借给其他人”……活动现场,宣传工作人员以近期发生的真实诈骗案件为例,依次对诈骗手段、分类、形式等进行了介绍,为在场的'居民详细介绍了当前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段和案件特点,普及了各类诈骗的应对方式和防范措施,给居民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反诈课”。

活动中,党员干部和志愿者帮助居民下载、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提醒其开通预警功能。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显著位置悬挂条幅等方式宣传反电诈知识。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反电诈宣传资料、养老诈骗宣传册150余份,答惑解疑10余次,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

电信诈骗范文

电信诈骗案的受害者,无论是传统意义上被认为防范意识较弱的学生、工人,还是被认为防范意识较强的群体,如媒体记者、企业老板、国企高管、高校教授等,分布在多个年龄层。

在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案中,一大特征是,犯罪分子熟练运用心理“战术”,让被害人心怀恐惧,慌乱之中一失“手”成千古恨,被犯罪分子玩弄于股掌之间,将巨额款项拱手送人。

电信诈骗案高发,与个人信息泄露、通讯安全无保障等息息相关,在预防电信诈骗案时,除了堵住前述漏洞,公民个人提高防范意识,亦属重要。

长期布局。

一些诈骗持续长达几天甚至超过一个月。

早前多宗曝光的电信诈骗案中,一些诈骗持续长达几天甚至超过一个月。如10月9日上午,一个显示为“110”的号码拨通陈女士(化名)电话,对方自称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向她核对身份信息后表示其卷入刑事案,福州公安局正在调查,并将电话直接转入“福州市公安局”。

自称是福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民警通过电话告知陈女士,一个用她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账号大量转款,怀疑洗黑钱,该案主要嫌疑人已经落网,希望她也投案自首。

陈女士解释未涉案,可能存在误会,对方称相信她无辜涉案,可能是身份证遗失被犯罪分子捡到,办卡犯罪,但案件尚在调查,需要保证金,以防止其逃跑。

为了摆脱此事,陈女士向对方指定账户存款7200元。对方每天与她联系,拨打其手机报告案情称案件有进展,可能与她无关,但又查到新案,可能与她有关,并要求其缴纳相应保证金。

由此,月9日到10月23日,长达15天里,陈女士分16次向多个账户存款共计123.78万元,这笔款项悉数被骗走。

另一宗发生在9月19日的案件,深圳一市民张女士接到电话号码显示为11185,自称是北京邮政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其在北京东市支行贷款3万元且有张罚单,并告知其拨打010-58423624的电话联系“曾警官”报警。

张女士联系上“曾警官”,却得知一个震慑住她的消息,她涉及一宗国际性的巨大洗钱案件,且在“曾警官”发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上,有包含她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身份证头像信息的“通缉令”。这个逼真的网站和确切的个人信息让张女士蒙了。

紧接着“曾警官”让张女士去银行开户并办理网银,将自己的钱款转入这个安全账户中,又在骗子的恐吓下,张女士照指示打开qq的远程操作,在她不明真相时,电脑中了木马病毒并被骗子掌控。

在随后的一周内,骗子多次与张女士通话,持续了一个星期,张女士向亲友借钱,总共将805万元分多次转入骗子账户。

另一单发生在深圳的案例,深圳宝安一名企业工程师被骗1127万元人民币,这一诈骗时间从月21日至2月1日,持续长达40天的时间。犯罪分子同样是冒充青岛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机关,以其涉嫌洗黑钱为由,对事主实施诈骗。

腾讯第二季度反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显示,冒充公检法诈骗金额庞大,占比达到23%。这一类电信诈骗案,犯罪分子通过冒充公检法,制造紧张气氛,然后以电话遥控当事人,作案时间充分,往往竭尽其能将当事人钱财榨干,甚至要求当事人借债来支付有关款项。

制造恐慌。

获得被害人信任的同时,犯罪分子也极力制造紧张氛围。

为何一通电话,市民就乖乖予以转账?

前述案例中,被诈骗805万元的张女士向警方报案时,就表示被诈骗过程中,像着了魔一样,每天都要偷偷避开家人,与诈骗分子进行通话。

“着了魔”也正是该类诈骗案中受害人出现的`显著特点,他们对犯罪分子言听计从,除了将身家和盘托出之外,更是不惜与家人争吵,举债满足犯罪分子的要求。

如前述被诈骗123万元款项的陈女士,其中大部分款项是向朋友借来的。受害者陈女士30多岁,从事销售行业,她在被骗之前,也曾听说过该类电信诈骗案。但她真正卷入其中时,就失去了辨别能力。

一方面犯罪分子由于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犯罪分子通过已经掌握到的陈女士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来获得陈女士的信任。与此同时,犯罪分子演技极佳,与她通话过程中还放下电话与旁边的人“谈论案情”,“给人的感觉好像是真在办案”。

除此之外,犯罪分子还利用改号的软件,将来电号码改成当地公安局的号码。陈女士就告诉南都记者,实际上,这一过程中,她也不是没有怀疑,也曾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来电号码,发现确实是当地公安部门的电话,因而更加信任。

被诈骗805万元的张女士,则是被犯罪分子假造的通缉令给震慑住。该类通过伪造通缉令的做法流行一时。犯罪分子引导当事人登录假造的国家机关网站,在网站上查询出假通缉令,而假通缉令上的个人照片以及信息均为真实。由于不少公民对于通缉令并不熟悉,也不知道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有关程序,这一纸假通缉令,让不少公民陷入恐慌。

获得被害人信任的同时,犯罪分子也在极力制造紧张的氛围。该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虚张声势,声称是洗钱大案,将情况描述得极为严重。一番盘查之后,又指出这可能是个人信息被冒用,他们会查清事实。借此给被害人以心理暗示,只要配合调查,就能洗脱嫌疑。

陈女士就表示,她当时听说被卷入洗钱案之后,非常急于撇清罪责。而从一开始,犯罪分子就要求她严格保密,否则对她不利,接听电话只能到僻静处。存款过程中,对方与她一直保持电话联系,要求她随时报告位置及银行工作人员的性别,并提醒她注意被跟踪,让她笼罩在巨大的恐惧当中。

“好像只有听他们的,才会没事”。陈女士描述,在与对方多次的电话沟通中,她对犯罪分子已极为信任,直到钱被骗光,对方拒接电话,她才如梦初醒。

一份由从事犯罪心理研究的高校教师江明君、深圳南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欣之等人,对深圳某派出所处理的近300宗电信诈骗案被害人进行的心理研究显示,受害人会因为受到编造的虚假恐吓信息受到精神刺激,出现急性应急心理反应,表现为出现焦虑、害怕、紧张不安的情绪,试图尽快解决事件以缓和情绪。

深信不疑。

骗到深处,被害人甚至只相信骗子,对周围人的劝阻都置若罔闻。

骗到深处,被害人甚至只相信骗子,而对周围人包括银行柜台员工、银行保安,甚至身穿制服的民警的劝阻,都置若罔闻,执意要转款。

203月,发生在深圳的一宗电信诈骗案中,一名60岁的老太在接到诈骗电话获悉卷入刑事案件后,将老伴赶出门,在骗子的指引下,到银行开户,将定期存款转为活期,再取现转走。

这一过程中老太太曾多次在银行外哭泣,举动反常,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确实曾发现她的行为反常,予以劝阻,但是对方仍然执意要求转账。

龙岗警方也证实,曾接老太家属求助,反映老太可能受骗,警方到场后,老太却不相信民警,不肯透露详情。

今年7月21日下午6点左右发生在农业银行福田口岸支行的案例则更为典型。当时,一对神色慌张的老夫妻赶到银行要转账。

首先是银行保安队长发现不对劲,“当时我看老两口站在自动柜员机前,神情很紧张,手都在发抖。”期间老人家还在不停打电话。

经过了解,这对老夫妇为居住在深圳的香港人,几天前老人接到一个自称“上海浦东派出所”的电话,对方称老人的儿子利用老人的身份信息办理了银行卡,涉嫌诈骗,数额达280万元,需要老人赶紧把钱补上。

对方在电话中要求老人打款280万元给他们提供的安全账号后,把钱还给被诈骗人员就可以不追究他们的责任。老人一听便急了,救子心切,马上跑到自动柜员机试图转账给对方。

保安队长瞿亮亮意识到这对老人受骗了,马上进行劝阻并耐心对其讲明原因。然而,老人家一直执意要转账,甚至表示“不需要其他人管”。

无奈之下,瞿亮亮将情况报告给行长,由行长出面。“当时老人还非常生气,一直情绪激动,一直说你别管我。我们在atm机上拦着,不让他操作。”半个小时过去了,行长好说歹说老人还是执迷不悟要转账,只好通知派出所民警到场。

民警到场之后,接过电话,与犯罪分子对质。电话那端骗子还嚣张地说,“他是我爸爸,我要我爸给我转200万怎么了!”

而骗子意识到有人阻碍老人转账,立刻电话遥控老人要他换个地方,老人竟然言听计从拿着电话走出银行,执意要去另外一家银行转账。

经过反复劝说和反诈骗知识普及,在场人员最后终于做通老人的工作,成功拦截下这一宗200万元的诈骗。

这一案例中,从银行保安到行长再到民警,轮番上阵,才终于获得老人的信任,成功阻止案件的发生。

前述研究报告指出,这一类无法劝阻的转账行为,表明受害者认知行为模式已经发生改变,受害人在接受精神刺激后,所得内容无法按照既往模式进行正确认知,坚定认为自己需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指示才能避险,即使有他人干预也难以中断。

心理较量。

针对职场以及官场,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上下级信息不对称等微妙的心理来实施诈骗。

除了这一类制造恐惧的手法之外,针对职场以及官场,犯罪分子往往又是另一套玩法,利用上下级信息不对称等微妙的心理来实施诈骗。

譬如发生在年12月10日深圳能源集团的3505万元被骗一案中,深圳能源财务管理人员李某先是被拉入所谓的公司高层qq群,收到公司高层领导的qq信息称,公司招投标急需一笔担保金,要求李某在1小时内将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由于李某当时在香港,且是公司高层领导的指示,李某未经核实就将3505万元资金转到指定账户。第二天,李某回到位于深圳福田的公司后,找到领导核实情况才发现被骗,遂报警,此时距离案发已经24小时。

类似电信诈骗案中,资金一旦被骗,往往被快速打散,呈天女散花式,分散到诸多小账户,然后被取现,一些取现甚至是在境外。追赃难度极大。现实是很多电信诈骗案,警方能够侦破,抓获一部分犯罪嫌疑人,但是赃款却难以被追回。

不过,此案虽然报案距离案发已过去24个小时,幸运的是,在深圳市警方专案组的努力下,李某报案后的十余个小时内,办案民警连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在8家银行开设的73个账户,共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4800余万元。

事后,深圳能源称,该公司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但该名财务管理人员受骗后未遵守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违规直接向下属下达付款指令,是造成本次案件的主要原因。并且,深圳能源已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资金支付的制度管理,明确资金支付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加强资金支付的监控,提高财务人员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这一案件中,犯罪分子盗取该公司高层信息,虚设所谓的高层qq群,通过qq群下达指令。而财务人员李某明知这样的转账程序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流程,仍予以转账。

这一类案件,专门针对企业财务人员,钻的既是企业的财务制度不规范的漏洞,同时也是充分利用下级员工不敢违抗上级领导的心理。

而针对官场,目前流行的诈骗方式则有,犯罪分子冒充官员,先行发送一条短信给被害人,自报家门,称已更换号码。此后再利用这一号码与被害人进行联系,宣称要办急事,要求被害人打款。如果被害人拨打电话进行确认,对方往往也以在外不方便为由,只同意进行短信联络。

这一类手法试图利用的也正是官场之中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筑牢防线。

完善诈骗案件受害人心理研究,以便更好地认识诈骗犯罪,筑牢防诈骗“心理防线”

前述对电信诈骗案被害人心理进行研究的报告,根据受害者在被骗过程中心理表现的突出特征,将案件种类分为6种。

这包括“突陷困境后积极避难”类,即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受害人牵涉到严重的违法案件或巨大生活灾难中,以此引起受害人的恐惧和慌乱,接着安排所谓的工作人员以帮助解决困难的身份出现,引导受害人积极“避难”,通过“验证资产”等所谓帮助解决困难的手法引导受害人将个人财产转移。以及“信任假冒公检法人员”类,利用普通群众对于警察等职业权威感的服从进行诈骗活动。而实际上社会也普遍有服从权威、相信权威的心理。

还有“期望好运气”类,这主要是涉及“中奖”、“低价购好物”、“高回报投资”、“高工资低要求工作”等可归纳为“天上掉馅饼”类案件。统计显示,青年人更愿意相信这类“好运气”。

除此之外,“希望挽回既有损失”类案件,表现为受害人由于各种原因已有部分钱款被诈骗,而犯罪嫌疑人利用受害人希望挽回现有损失的心理,指示受害人反复多次汇出钱款。

统计还显示,受骗不是低学历人群专有,受害人群的学历分布在各个层次中,其中占比最多的是大专和本科,占到36.7%,硕士学历占到3.9%。受骗的也不仅仅是老人和妇女,从年龄分布来看,17到35岁的青年人,占比74.2%。

电信诈骗案,更新迭代速度快,手法翻新,防不胜防。

最近,随着多宗电信诈骗案引发的人命悲剧,如何预防打击电信诈骗案,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眼下需要堵住的漏洞很多,这包括个人信息的大面积泄露,伪基站以及来电号码被随意更改等通信安全问题。

前述对电信诈骗案被害人心理进行研究的报告则指出,需要完善诈骗案件受害人心理研究,以便更好地认识诈骗犯罪,筑牢防诈骗“心理防线”。

数据。

受骗不是低学历人群专有,受害人群的学历分布在各个层次中,其中占比最多的是大专和本科,占到36.7%,硕士学历占到3.9%。受骗的也不仅仅是老人和妇女,从年龄分布来看,17到35岁的青年人,占比74.2%。

防骗。

据警方透露,电信诈骗中的被骗人主要有四种心理:信息闭塞、关注度不够,好奇;恰好有骗子描述的相关经历,存恐慌心理;朋友义气、亲情关切,误信陌生人;领奖心切、占便宜心理。

面对无缝不入的电信诈骗,警方提示切记防骗九字诀:不轻信、不转账、不上当。一旦发现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电信诈骗通报

20xx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伙同赖伟城(已判刑)先后出境前往印度尼西亚,于20xx年9月16日至9月26日期间,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一别墅内,分别作为一线、二线、三线人员,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用向中国居民拨打电话的方法,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诈骗48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62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405万余元,被告人杨剑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03万余元。14名被告人于20xx年9月26日被抓获。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14名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其中,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共同负责对别墅内人员的诈骗活动进行管理,且作为三线话务员直接骗取被害人钱款,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14名被告人五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三)典型意义。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诈骗金额、被害人人数、诈骗次数、诈骗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都会影响被告人的量刑。本案中,14名被告人在境外集中居住于别墅内,共同参与电信诈骗活动,且分工明确,有一定的组织性,已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每名被告人参与的诈骗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且案发后赃款并未追回,给48名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东城法院最终对14名被告人全部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重刑,两名主犯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对于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形成了极大的震慑。

三、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诈骗案。

20xx年3月28日至4月16日,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从陈某华、张某鑫(均另案处理)处拿来数十张银行卡,相互配合,共同保管、使用涉案银行卡,在福建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将27名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取出,收取相应提成后,汇入诈骗人员提供的账户,涉案金额人民币637721元。20xx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被告人陈黄华伙同陈某华、张某鑫,明知是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仍驾驶车辆前往江西等地多次取款,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8888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明知他人进行电信诈骗,仍结伙对涉案诈骗款项实施取款并转移,致使被害人被骗款项无法追回,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诈骗数额应当按照共同取款数额计算。三名被告人所实施的提取并转移被骗款项的行为,是诈骗集团成功控制诈骗款的最后一个环节,三人在整个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中仅有分工不同,并无主次之分。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陈观湖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礼华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黄华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网络电信诈骗日益猖獗,此类犯罪行为形成的产业链也呈现出专业化、跨区域性、集团化之趋势,涵盖了购买设备、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假冒身份虚构事实、骗取钱款、转账取款等行为过程。为了逃避侦查,电信诈骗犯罪中的取款、转移赃款等行为往往由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外的多个地方的专门取款人完成。本案中的三名被告人,虽未参与前一阶段对被害人的具体诈骗行为,但其明知所取款项是诈骗犯罪所得,而与前阶段诈骗犯罪人员相互配合,辗转各地为诈骗犯罪团伙转取款,其行为是整个骗局得逞、诈骗分子获得钱款的重要环节,应以诈骗犯罪共犯定罪量刑。

电信诈骗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频繁利用手机、电话和互联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给群众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让银行员工提高警惕性,所以我们进行了防电信诈骗的情景演练。通过情景演练揭露了几种常见的犯罪手段。

1、冒充法院及相关执法部门,电话通知市民要出庭应诉。是称当事人有执行案件在法院,涉嫌经济犯罪,名下账户将被冻结,以此为由进行恐吓,最后以提供“公共账户”为由,要求当事人将名下存款转入其提供的诈骗账户。

2、冒充电信局、公安局工作人员。由一名自称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称当事人名下登记的电话和银行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确保不受损失,需将本人存款转移至一个“安全账户”,并且频频催促当事人赶紧通过电话或就近转账,不然损失更大。

3、冒充充税务、财政、车管所工作人员。称“国家已经下调购房契税、购车附加税率,要退还税金”,让当事人提供银行卡号直接通过银行atm机转账获取税款。

4、冒充亲朋熟人诈骗。编造其家人或自己遇到车祸摔伤等谎言让当事人汇钱到指定帐户。

诈骗方式层出不穷,片中还给我们介绍了办理贷款诈骗、婚介、招聘诈骗、低价购物诈骗、敲诈信诈骗、钓鱼网站诈骗、重金求子等等。看了这个情景演练以后,我觉得这种既令人恐慌,又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的眼前。如果我们放松一丁点儿警惕,就会给予嫌犯多一分的机会来进行犯罪活动。在各种诈骗犯罪中骗子的目的是骗钱,而最终将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所以无论犯罪分子如何花言巧语、危言恐吓,我们只要记住“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如有疑问直接拨打110进行咨询或报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确保客户的财产安全!

我希望大家能提高警惕,擦亮自己的眼睛,明辨是非。更希望我们的犯罪分子能改邪归正,自食其力,还人们、社会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

电信诈骗范文

2011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伙同赖伟城(已判刑)先后出境前往印度尼西亚,于2011年9月16日至9月26日期间,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一别墅内,分别作为一线、二线、三线人员,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用向中国居民拨打电话的方法,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诈骗48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62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405万余元,被告人杨剑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03万余元。14名被告人于2011年9月26日被抓获。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14名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其中,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共同负责对别墅内人员的诈骗活动进行管理,且作为三线话务员直接骗取被害人钱款,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14名被告人五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三)典型意义。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诈骗金额、被害人人数、诈骗次数、诈骗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都会影响被告人的量刑。本案中,14名被告人在境外集中居住于别墅内,共同参与电信诈骗活动,且分工明确,有一定的组织性,已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每名被告人参与的诈骗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且案发后赃款并未追回,给48名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东城法院最终对14名被告人全部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重刑,两名主犯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对于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形成了极大的震慑。

三、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诈骗案。

2015年3月28日至4月16日,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从陈某华、张某鑫(均另案处理)处拿来数十张银行卡,相互配合,共同保管、使用涉案银行卡,在福建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将27名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取出,收取相应提成后,汇入诈骗人员提供的账户,涉案金额人民币637721元。2015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被告人陈黄华伙同陈某华、张某鑫,明知是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仍驾驶车辆前往江西等地多次取款,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8888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明知他人进行电信诈骗,仍结伙对涉案诈骗款项实施取款并转移,致使被害人被骗款项无法追回,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诈骗数额应当按照共同取款数额计算。三名被告人所实施的提取并转移被骗款项的行为,是诈骗集团成功控制诈骗款的最后一个环节,三人在整个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中仅有分工不同,并无主次之分。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陈观湖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礼华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黄华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网络电信诈骗日益猖獗,此类犯罪行为形成的产业链也呈现出专业化、跨区域性、集团化之趋势,涵盖了购买设备、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假冒身份虚构事实、骗取钱款、转账取款等行为过程。为了逃避侦查,电信诈骗犯罪中的取款、转移赃款等行为往往由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外的多个地方的专门取款人完成。本案中的三名被告人,虽未参与前一阶段对被害人的具体诈骗行为,但其明知所取款项是诈骗犯罪所得,而与前阶段诈骗犯罪人员相互配合,辗转各地为诈骗犯罪团伙转取款,其行为是整个骗局得逞、诈骗分子获得钱款的重要环节,应以诈骗犯罪共犯定罪量刑。

电信诈骗通报

20xx年10月18日至21日,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和杨东昊(另案处理)经事先共谋,由杨东昊提供伪基站并事先编辑好诈骗短信,指使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闽侯县上街镇等地使用伪基站,屏蔽干扰以该伪基站为中心一定范围内的通讯运营商信号,搜取屏蔽范围内用户手机卡信息,冒充“95533、10086、95588”等相关客服号码向手机用户发送虚假短信30801条,企图骗取手机用户的信任,点击短信中的钓鱼网站、填写相关银行账户信息,以达到骗取手机用户钱款的目的。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炎、胡明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发送虚假短信,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对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三)典型意义。

近两年来,利用伪基站实施电信诈骗的手段翻新、案件频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规定:对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即可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林炎、胡明浪通过伪基站,向不特定多数人发送冒充银行或移动运营商客服电话的虚假短信三万余条,诱骗手机用户点击短信中的钓鱼网站、填写相关银行账户信息以达到骗取手机用户钱款的目的。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告人的犯罪目的未能最终得逞,但其犯罪行为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公民个人若未及时察觉,其财产便会处于一种极不安全的状况。

电信诈骗通告

各位同学:

近年来,国内电信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和电信、银行、邮政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境内外设立窝点,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进行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8月21日,刚接到南京邮电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徐玉玉被诈骗电话骗走9900元学费后,心脏骤停,不治身亡。教训惨痛。

为避免广大同学财产遭受损失,特提醒广大同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各种莫名其妙的电话、短信信息,凡涉及到向陌生人账户转账汇款时要跟家长、老师或同学交流,鉴别真伪,避免自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

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点,作为小常识,供同学们参考。1、冒充电信、公检法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帐户”。2、冒充通信部门或警方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3、冒充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财务人员汇钱到某某账户。4、你的银行卡被他人恶意刷卡消费、透支或从事贩毒等其他犯罪。5、邮寄给你的包裹中有毒品,法院有传票要邮寄给你。6、冒用亲友的qq视频叫你借钱汇款。7、发短信“款汇了吗”,叫你将款汇到某某银行卡上。8、你购买了汽车、摩托车退税的,你中奖了,要交公证费、个人所得税(非常6+1等)。9、虚构你的亲友被绑架、出车祸、突发疾病住院或因违法要被罚款。10、其他可疑情形。

如果大家接到上述可疑电话及信息,请注意:1、保持镇定,挂断电话,及时核实情况。2、不要将金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帐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上。3、不要将个人和家庭身份信息告诉对方。4、不要按对方的提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5、遇有可疑电话、短信,请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

学生处保卫处。

二〇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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