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库房管理制度(热门12篇)

时间:2023-11-26 12:59:26 作者:笔舞

规章制度的违反会对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导致严重后果。以下是一些组织制定规章制度的经验和教训,供大家思考和借鉴。

库房管理制度

规范仓库的管理,为正常的物业服务和后勤保障及时提供合格物品。

适用于物业服务及xx集团公司所需采购的物品储存的管理。

3.1库房保管员负责物品的储存控制。

3.2总工办或各使用部门负责所需物品的进货检验。

4.1出入库手续。

c)对入库物品、库管员应填写《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

f)对有储存期要求的物品要保证先入先出,防止过期、变质;。

g)维修用料及保修期内住户、公共设施施工用料凭《维修派工单》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超过保修住户用料凭物业公司财务室开具的收据办理领用手续。

4.2物品码放要求。

a)库内物品要分区、分类码放整齐,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b)库存物品应尽量上架,上轻、下重,保持货架稳定、易取;。

c)怕潮湿的物品,如需放在地上,应采取防潮措施(如铺垫防潮层);。

d)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严格按《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储存。

4.3库房环境要求。

a)室内应防暴晒和风雨侵袭,屋顶不得漏雨,墙面不得渗水,室内保持干燥通风;。

b)不准使用电炉等明火或大功率发热设备,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4.4每半年对库物品进行一次盘点,保持帐、卡、物一致。

zgb-008《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入库单。

领物(料)单。

物品标识卡。

医院库房管理制度

1、凡医院被服、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均有库房保管,并适用本制度。

1、库存物品要建账建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账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做到逐日清点。

2、各种物资按类存放,顺序编号建卡。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登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3、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验收人员须清点数字、验收质量后,方可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4、库内不得代存其它物品(除极特殊情况,经院领导特批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5、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用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分发各类物品,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特殊领用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7、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谨烟火。

1、物资领用时必须持有院领导签批的领用申请单,库管员见单方能出货;

2、物资出库前应先填写出库单,领用人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签字清晰完整;

1、闲杂人员及领料者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2、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不得以任何理由秉烛入库。

3、库房严谨私拉乱接电源及电器。

4、库管员应爱护好库房内外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

5、库房门窗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坏,库房门应随开随关。

6、库管员下班离库前必须巡库一次,清查问题隐患。

医院库房管理制度

医院仓库管理系统为保证医院各级各类物资的妥善保管、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系统。

1、存货项目应检查验收,检查发证,并及时登记账目,确保存货项目数量准确。账户、卡片、项目一致,应进行日常盘点。

2、各种材料按类别存放,且顺序编号建卡。所有报告为有缺陷和账外项目的已批准项目应明确登记,不得与其他项目混合储存。

3、严格检查和验收货物,并将其入库。验收数量、验收质量后,验收人员才能签字入库。

4、仓库内不允许存放其他物品(除了经医院领导特别批准的极其特殊的情况)。所有其他物品都拒绝储存。

5、保管人应了解和掌握各种物品的性能和用途、使用方法,根据收货清单中定义的'产品名称、数量的单价分配各种物品,实现计划供应、满足需求、防止浪费。

6、各种材料不得供应或用于私人用途。特殊接收条件必须经医院领导批准。

7、仓库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格燃放烟花爆竹。

1、材料领用时,必须持有医院(部门)领导签字认可的领用申请单,库管员可以单方发货。

2、材料发放前应填写发放单。收件人应在签发文件上签名,签名应清晰完整。

3、仓管员在收货入库前应仔细核对采购清单。如果数量差异、名称差异、质量明显不合格的项目将被拒收,并及时联系买方进行更换或退货。

1、其他人员和材料收集者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2、仓库内严禁烟火,仓库内严禁吸烟,蜡烛不得以任何理由入库。

3、仓库内电源和电器的严格私人拉接和乱接。

4、仓库保管员应爱护仓库内外的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

5、应定期检查仓库门窗是否损坏,仓库门打开时应关闭。

6、库管员下班后离开仓库前必须巡视仓库,检查隐患。

人民医院病区库房管理要求。

为提高医院各级各项物资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到正确使用、合理储备、帐物相符等科学管理要求,特规范护理部库房管理如下。

1、库房布局、设计合理,分类放置,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温度及相对湿度达标,无菌物品放置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2、库存物品要建账,做到月入库、出库有记录。保证库存物品数量合理,帐物相符。贵重耗材登记精确至个位。

3、专人管理,护士长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常规流量,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4、耗材使用采取先入先出的原则,并有标识提示。

5、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应登记明确,及时处置。特殊储存要求的耗材以产品说明书及医院相关规定为执行标准。

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护士长每月25日与主管老师双人盘库,做到科室常用耗材流水量心中有数。

7、病房备液基数管理与药房核对有登记,定期清点。

8、无特殊情况库内不得代存其它物品。

9、所有耗材流通需经医院物资部门知晓、批准,不能以任何科室及个人形式与厂家进行耗材的交换、借用等。

护理部2013-4制。

医院库房管理制度

一、为了合理的布置医疗器械产品库房,保证出器械出、入库的有效性,确保帐物相符制定库房管理制度及养护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常温库房的管理。

三、库管员负责库房的`管理及库房养护,库房卫生的清洁、防潮、防鼠、温湿度控制、防火管理。

四、医疗器械产品需存放在公司医疗器械仓库,不得在办公区堆放,新采购产品要放入待检区检验,由质检员验收登记,根据验收结果分区,分批摆放。

五、公司库房管理员要保证库房的洁净、卫生、通风、避光、防火、照明。库房地面要干燥、无尘、无洞、平整,库房地面、墙壁及房顶应注意打扫、清洁、维修。同时防止鼠虫叮咬破坏,并放置货架、地拍、温湿度计、防鼠、防虫设备,配备2个5kg感应灭火器备用以保证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

六、库房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分区存放原则,产品应存放在包装箱内,不同批次的产品应标示清楚,库区分为:待检产品存放区、退货区(黄色标识)、合格产品区、发货区(绿色标识并区分批次及规格品种)、不合格产品存放区、效期管理区(用红色标识)、过期产品存放在不合格区。保持整齐、有序,特殊要求医疗器械产品应按产品要求存放,避免因存放不当而造成损坏、失效。

七、库管员在接到质量检验员签字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对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办理入库手续,准确清点、核对入库产品的数量、型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并按相应存放区分类存放,同时详细填写产品入库登记表。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摆放要离地不低于10cm,高度不高于2.2米,垛距不低于20cm,墙距不低于10cm。库房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

八、加强效期产品和不合格产品、残次产品的分类管理,对过期产品及不合格等产品及时登记并上报主管领导,以及时清理库存。

九、效期产品的管理:在产品效期前三个月预警,通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临近效期产品和过期产品要妥善处理,根据合同约定退回厂家或做不合格品处理。

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好医疗器械产品出、入库登记复核清点工作,按照规定对产品的数量、质量、批号、注册证、进行复核,并填写出入库单,建好管理台帐,确保帐、物相符。

十一、库管员应每月底(最后一周)准时填报月进、出货统计单,统计现存库房的产品批次、数量等情况,并及时将库存商品状况通报主管领导,每三个月配合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库房清查一次。

十二、库房管理要严格控制库房的温度、湿度,定期做好库房设备的养护、做好温度、湿度记录,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医院库房管理制度

通过制定库房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库房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库房的所用工作人员。

库房管理人员每月查看库房中物资,协调科室需求,将缺少的物资报给采购员,采购员将采购申请给予领导签字批准,即可采购。

库房管理人员负责物料的收料、入库、发料、储存、单据追查、保管、入帐、盘点、防护工作。

1、货品收货及入库。

需严格按照“收货入库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采购员将“客户送货单”给到库房后,库房负责清点完货物的货品名称、数量。

库房收货时需要求采购人员给到“客户送货单”,没有时需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库房人员有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库房人员与采购共同确认送货单的数量和实物,如不符由采购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并由采购人员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库房人员对已验收的货品,开出“物料入库单”,标明货品种类,并签字确认。将入库货品按照类别分类存放。

2、货品出库。

每周各科室按照实际科室需求上报需领物资。

库房管理人员按照科室上报物资取出货品,并按照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填好“物料领料单”后,由科室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由领料科室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方可让货品出库。

库房任何人员都无权给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货品出库。

3、货品报废。

严格执行“报废单”进行操作。

发现库房库存物料不良时及时处理或通知上级领导处理。

经过领导确认后,填写报废单,写清报废物品名称及报废原因,由各级领导签字确认,才可以提交报废单至上级主管部门。

货物的品质维护:物料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过程中遵守安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晒等安全措施。

每天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

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由仓管负责,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货物的单据、报表、盘点表由库房管理人员把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同交到财务。每月的单据、报表、盘点表需由采购员、库房管理员、库房采购分管领导及一把手领导签字确认。

库房货物盘点由财务、库房以及主管部门每月拟定盘点计划时间表和盘点流程。

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所有的盘点数据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库房每天都对库房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坏的东西,并将库房内的物料整理到提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

对库房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

库房卫生可以在库房空闲的时间进行。

上下班关闭窗户及锁上库房门。

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库房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库房工作人员要求做事细心,认真,负责,诚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道德。

对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库房要定期清扫,保持库房、货架清洁卫生,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兴鑫幼儿园。

20xx年8月。

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工作,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的贮存管理。

1、仓库重地,严禁非仓库工作人员随意出入;有事须进库房时,必须有库房人员陪同。

2、仓库应以“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堆码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物品码放应距墙面20厘米以上,必要时,采取上苫下垫措施。

3、仓库内温度应控制在5-38℃,湿度在30-80%之间。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填写《温湿度记录表》。温湿度异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采取措施。

4、仓库应保持光线充足,保持通风透气,避免阳光直射,不积水,不积尘,不结蜘蛛网,阴雨天气及时关窗。

5、仓库内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6、仓库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质管人员确认和处理,将有问题的产品放入不合格区存放,待查明原因后,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处理结果应有记录。

7、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打扫,保持库房环境清洁,配置消防、安全防鼠、防虫、防尘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工作。

8、对各类养护仪器及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

9、酒精等化学品必须进行隔离存放,搬运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烟火,做好防护措施。

9.1化学品管理职责:采购部负责公司化学品采购。原材料库负责对库存化学品进行管理。

9.2化学品管理规定细则:原材料库对库存化学品进行隔离存放,库区内严禁烟火。库存化学品台帐,标识卡片等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以生产日期为准,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出库。化学品存放地点应避免高温线照射,温度过高应采取通风降温措施。

10、物品入库/出库管理:

10.1所有原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由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料卡片,原材料和配件要填写该批料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填写仓库物料标示卡。10.2成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库管员根据成品进仓单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填写有关帐、卡。

10.3库存物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发放的物料必须是检验合格的物料。

10.4原材料、包装材料出库时,由领用部门填写领用单,到库房领用,库管员根据审核后的领用单进行发货。

10.5成品出库时,库管员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出库单》进行发货,详细记录发货数量,编号及货物流向。

10.6所有存货每季度盘点一次,及时填写有关帐,卡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10.7发生盘盈(亏)时,库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查明原因,责任人须提交说明报告,如数额巨大,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10.8对于退回的不合格品,库管员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隔离存放,同时做好不合格状态标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10.9仓库内无人时必须关灯,断电,并关好门窗做好防盗措施。

库房管理制度

1、产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产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产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产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6、产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产品有明显标志。

7、贮存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定期通风换气。

10、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11、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离或退休,需办理移交手续。

2、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库房进行检查,锁好门窗,保证安全

3、食堂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按食品性质分类并要求存放。

4、做好《四防》工作,防尘、防潮、防鼠、防蟑螂工作。

5、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要做好食品的收支记录,定期盘存,及时向采购人员提供需购食品清单。

6、 后勤主任监督检查库房管理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1、食堂库房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离或退休,需办理移交手续。

2、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库房进行检查,锁好门窗,保证安全。

3、食堂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按食品性质分类并要求存放。

4、做好《四防》工作,防尘、防潮、防鼠、防蟑螂工作。

5、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要做好食品的收支记录,定期盘存,及时向采购人员提供需购食品清单。

6、后勤主任监督检查库房管理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矿供电质量,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1、地面所有用电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增减,须到机电管理部填写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并由机电管理部安排按指定地点、位置接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凡未申请自行增减用电负荷或未经检查验收擅自送电的单位,一经查出,根据增减负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5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加扣50元累计。

2、用电申请单位必须写明设备容量、电压等级、电缆型号、规格、长度、使用地点等。机电管理部负责审批供电系统图,并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接入负荷,机电管理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并计量。

3、地面所有线路(35kv、10kv、1140v、660v、380v)变电所及配电点均应分片到单位,责任到人。

4、地面所有变压器(不含箱变)点均必须有合格的栅栏及围墙,一处没有扣责任单位200元,防护不起作用扣责任单位100元/处,并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不成者加倍处罚并停止供电。

5、所有配电点的配电箱(柜)及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均须上锁,配电箱、变电所的门、窗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无锁(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100元,配电箱及门窗损坏扣款50—100元。

6、地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一处不完好扣款50元,一处明接头扣款100元。

7、机电管理部每月定期组织对地面供电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问题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复查时重复发生的问题每条扣款100—500元。

8、35kv、10kv线路每月至少检查一次,1140/660v、380v线路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变电所、配电点每月至少检查三次,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簿,发现一次不检查扣款100元,不记录一次扣款50元,记录簿记录不全一处扣款50元,无记录簿扣单位领导100元,并罚单位500元。

9、所有高压配电柜、开关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10、地面主要用电单位、主要电气设备及施工单位均应安装电度表,每月计量考核。

11、所有220v用电设备、用电场所及临时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按期进行漏电试验。

12、机电管理部负责各用电单位的验收、移交,并落实用电单位的职责。

(一)职责划分。

1、机电管理部负责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的供用电设计计算;高压线路负荷的整定计算工作;对井下供电的负荷增减审核工作;对井下主付接地极、轨道绝缘、杂散电流的测试进行监督考核;对每周瓦斯断电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低压系统计算整定(包括本单位移动变电站和干变),并将整定结果报机电管理部资料员处存档,并负责各种漏电保护试验和每周的风电闭锁试验,并将结果于每周报机电管理部。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的低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的整定计算、试验、测试工作。

4、试验单位每周负责将瓦斯断电试验、风电闭锁试验结果报通风管理部。

(二)电气试验管理。

1、各单位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每月做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队组处理,测试结果存档备案。

2、机电队每年要对主付接地极至少检查测试一遍,每天对所属井下变电所的检漏继电器,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存档备案。

3、各队组每班机电工要对其维护范围内的接地系统检查一遍,检查试验要有记录。

4、各队组要对所属的检漏、选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三)电气管理。

1、用电申请管理。

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和其它10kv设备,机电管理部要绘制出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开拓、普掘工作面要由本单位技术员绘制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图中要有设备型号、容量、电缆型号、截面、长度、整定计算,短路计算等),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需接火时由安装单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机电管理部核定,方可进行接火。

2、正常生产中新增设备的用电申请。

正常生产中新增负荷,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申请单中标明使用地点,新增容量、设备型号、电缆截面、长度、型号等,经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施工。

3、拆除设备的减荷申请。

拆除设备或施工完毕,拆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减荷申请中要注明拆除设备的容量、型号,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拆除。

需移交的设备,移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接收单位要填写增荷申请。

4、各单位填写增减负荷申请后,机电管理部电气管理员要根据实际供电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相关线路上各种保护做相应的整定计算,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整定值并备案。

(四)考核办法。

各单位出现有违《供用电管理办法》的事件时,严格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无申请计划随意增减电力负荷,每次扣责任单位或责任者100元。

2、电力线路、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每台(条)扣责任单位100元。

3、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各级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扣责任者100元/次。

4、处理供电事故不执行指令,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不按规定组织电气试验(无试验报告单或测验记录)或不按期报结果,均视同无试验,扣责任人100元/次处。

6、对电气试验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者,每处扣责任单位100元,每一处保护失灵者,扣责任单位200元,甩掉各种电气保护者每台扣责任单位500元。

(一)所有施工单位、各生活办公场所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矿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场所除可以使用饮水机、空调外,一律不允许使用超过300瓦以上的大功率的取暖、做饭、烧水等电器。

(三)办公场所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取暖、烧水电器时,必须拿申请和安全措施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将使用许可证及安全措施张贴到电器使用处醒目位置,使用前还必须经机电管理部、保卫科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审批程序如下:

2、使用单位到保卫科凭签字后的申请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公寓在无人的情况下要及时关闭照明灯、电视机,同时矿区供电范围未经许可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磁灶、电炉等用电设备,一经发现没收用电设备,并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六)办公室、接班室晚上无人后要将照明灯、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及时关闭,白天在能达到可见度的情况下不得开照明灯。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单位,对单位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 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 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 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 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米。

第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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