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优秀16篇)

时间:2023-12-19 05:00:24 作者:纸韵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得到组织和员工的共同努力,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编写和实施经验分享。

消防管理制度

1.1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及时增加灭火器。

1.2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1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

2.2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

2.3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3.1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存放、储存易燃材料;。

3.2各种易燃材料的储存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吸烟及明火操作;。

3.3易燃物品的堆垛不宜过高;垛与垛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3.4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

4.1各种电器设备装修必须按供电局规定办理;。

4.2临时用电线路,应根据使用环境,如潮湿、高温等,选择不同类型导线,必要时要穿套管,导线之间,导线与墙壁,金属物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管保护。

4.3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正确使用相应截面的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以防止超负荷。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导线与导线、导线与设备之间的接头必须接牢;。

4.7化绝缘油及使用喷灯、电炉等明火操作必须事先报经消防部门批准;。

4.9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构件、可燃物品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保护;。

4.10露天电闸箱必须有防雨设备。

5.1油料库要通风、干燥,不得用易燃物支搭;。

5.2油漆库不得混存其他物品,包装用品要及时清除;。

5.3油料桶要码放整齐,品种分清,库内要留通道,库门不得堵塞;。

5.4库内温度不能超过摄氏35度;。

5.5库房内外严禁吸烟;。

5.6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严禁在库房内配料操作,配足消防器材。

6.1办公室内吸烟应设立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6.2不得在办公室内放置大量纸张等易燃物,办公用废纸应置于纸篓内;。

6.4不准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

6.5下班后拉闸断电,严禁在室内私拉电线。

7.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

7.2宿舍内照明电线严禁乱用或私拉电线;。

7.3在宿舍内吸烟要设置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严禁随地乱扔烟头;严禁卧床吸烟;。

7.4宿舍内取暖炉具应距离可燃物质不小于1米,并远离电线等易燃物;。

7.5取暖炉具应指派专人看管,宿舍内无人时必须拔掉电暖器的电源。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

1、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并根据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准因病、有事不能上班或上班后外出办事必须请假。批准权限为:半天以内的'由各组负责人批,一天以上的由筹建办主任批准。

3、服从组长指挥调度和筹建办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找任何理由和借口。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提高效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各组尤其是基建组要把每天的工作情况以日志形式记录下来。

5、紧密团结、搞好配合,工作上认真负责,及时沟通。

6、讲文明,懂礼貌,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7、认真做好安全及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保持室内外整齐、清洁、卫生。

8、认真学习、掌握知识,适应工地建设的需要。

9、管理好公共财物,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失。

10、不准在施工现场进行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1、明确职责分工。宿迁粮食物流中心筹建办公室下设三个组,即综合及设备组、基建组和财务组。综合及设备组负责粮食物流中心总体规划,技术统揽把关、审查、指导,省市相关部门各种手续报批和关系协调,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收支存管理及与土建水电工程的技术衔接;基建组负责工地现场全面管理,包括质量技术把关,与设计、监理、质量检测与监督、施工单位关系协调及管理,与宿城区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等;财务组负责资金概算,资金筹集与管理,与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协调衔接。

2、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组职责范围内工作由组长统一安排、处理并承担责任。对自身难以处理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筹建办主任协调和处理。筹建办主任难以处理的,再报党组研究解决。如自身难以处理、又未及时报告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和后果均由各组组长负责。

3、加强协调配合。各组之间联系工作和要求对方配合的工作一律以联系单方式,由组长签字后送相关组,相关组组长必须签收并对联系单中要求办理或配合的工作给予积极、迅速办理。凡因推诿拖拉或处置不力影响整个工作的进展、质量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组长的责任直至纪律处分。

为了加强粮食物流中心建设期间财务的管理,保障建设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合法有效,根据会计法和相关规定,结合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建设工程及大宗设备采购实行招投标制度。

2、所有工程资金支出均应经党组研究决定,党组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核批。

3、筹建经费管理。

3.1 筹建办所需办公用品由各组根据需要,排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购置。

3.2 差旅费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返回后三天内结清帐目。

3.3 业务招待费由筹建办主任统一扎口管理。各组因公确须公务招待的,必须先请示后办理手续。考虑到三个组情况不同,综合及设备组、财务组公务接待在请示同意后到筹建办主任处办理公务接待审批单。基建组公务接待先电话请示筹建办主任,由筹建办主任明确接待档次和标准后记录到工作日志中,并自行填制公务接待审批单,然后不定期报筹建办主任审核并补办批准手续。

3.4 其他费用开支必须经筹建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4、工程进度款和设备材料款均采用非现金结算。

1、采购人员要时时处处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器材设备采购要根据工程进度,提前拿出采购清单。

3、备招投标工作小组,由筹建办主任任组长,筹建办相关人员为组员。

4、器材设备采购要按规定的工作流程组织实施。

5、器材设备到货后,要按合同及清单认真组织验收。检查产品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证、准用证、使用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拒收。

6、器材设备采购活动中如涉及供应商的任何“折扣”、“让利”等,均应在实际采购合同中以“让利”形式体现。

7、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准确、全方位做好预埋件预留孔洞的施工及检查工作;了解掌握材料设备的使用、运转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理。

8、器材设备管理人员要做好工程器材设备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做好各项采购活动的记录,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图书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产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的不动火作业。

2.周围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作业。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未干燥的不动火作业。

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的不动火作业。

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响应的防护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7.未配有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作业。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时不动火作业。

9.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加强观察,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10.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11.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2.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

13.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和燃烧废料废品。

明火使用:

1.工业楼宇内正常使用明火的设计及工艺必须符合消防法规定,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要有足够的应变措施。

2.正常使用明火燃料要严格按规定储存、发放和使用。对油管、煤气罐、仪表、接头、阀门等关键部位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对用火环境、用火装置及工艺设备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失火隐患。

报备审核:

1.凡在工业园区内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和承担作业的单位、个人,必须向管理人(物业部、保安部、工程部)申报审核。大型动火作业须经消防支队防火科同意。

2.凡使用燃料能源进行机械设备驱动、加工、生产的企业单位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核许可。

监管与追责:

工业园区门卫和消防专员对作业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

动火和使用明火的单位和个人,凡违反本规定的,管理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处以罚款,情节严惩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

1.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2.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3.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4.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5.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6.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7.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8.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

9.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10.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11.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12.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13.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4.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5.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6.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请主动上交办公室,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17.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

规范消防泵房管理工作,确保各类系统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适用于消防泵房管理。

1、消防泵房、地下消防水池、控制系统、消防水系统、设备等,由工程部负责维护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作好日常运行的巡查、点检、抄表及状态监控,并做记录。

2、消防泵房内机电设备由工程部专业电工人员负责维护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消防水泵房。

3、消防泵在正常运转下,选择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

4、消防水泵每周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接触器主开关每月检查一次。

5、消防泵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切换操作检查。每季度对电动机进行一次绝缘摇测。

6、消防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检查、清洁一次,并进行润滑、紧固、调整。

7、严禁非火灾情况使用消防用水。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

2.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督促、指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强化员工消防法制意识,提高员工消防技能。

4.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及时组织灭火成员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6.协助主管部门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7.制定详细符合公司实用的消防演练预案,每年定期举行一次中型消防演练。

8.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与工作、学习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9.组织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对在消防工作中涌现的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10.熟悉辖区的地形与环境,消防设施的分布,不得损坏消防设施。

11.每月定时巡查园区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水喉、是否过期、完好),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12.会同工程部检查水泵供电系统及控制系统,如电压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的水压是否正常。

13.检查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如:在安全出口或在紧急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14.检查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消防广播等设施的完好度,是否处于有效工作状态。

15.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禁止在有火灾、爆炸等危险隐患的场所动用明火。

16.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软件工作,建立规范的消防工作档案,积极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

二、所有的消防设施设备均为公司及小区应急时使用,在未经得管理处经理同意之下,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设备。

三、配备的消防器材由保安部消防中心专人管理,每月要定期对小区及中心会所、停车场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将器材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保安部主管,以便领导及时了解器材、设备的使用情况。

四、严格作好器材进出的'登记情况,如有外单位或部门借用的消防器材,必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借用,并注明器材的归还时间和其它事项,如有丢失或损坏,借用部门和个人按原价进行赔偿。

五、员工要爱惜器材,在训练中,应熟练掌握器材的正确操作方法,防止不当操作而导致器材和设备的损坏。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园区企业员工生命、企业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使生产经营等活动顺利进行,预防火灾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安全用电,所有供电导线、接头、开关、配电箱等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满足用电负荷需要,避免过载产生发热引起导线失火。用电设备、电器等工作停止时或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关闭电源,以免用电气设备及线路故障导致失火。

2.使用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必须注意使用安全和环境安全,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购置、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

3.园区企业所需的易燃物料、原料(如布质、木质、纸质、塑料膜等)应按国家仓储标准储存和安全使用,杜绝周边火种,并根据其燃烧性质每30平方米范围配置一个针对性(如abc干粉)灭火器。

4.园区企业应按生产经营特点和行业特点在所属范围内配备充足齐备的、质量合格的消防器材。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选用质量合格、符合相关标准的不燃、阻燃、难燃装饰装修材料。

6.动火和明火要遵守《工业园区用火管理规定》。

7.确保消防通道通畅,安全疏散路线图、标识指示要清晰明显,应急照明设备应保证功能正常。

8.非火警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公共部位的灭火器材、设施以及动用消防水。否则按重新购置、安装所需费用赔偿。

9.厂房、仓库、宿舍等要按其设计功能使用,严禁与居住功能混合使用。

10.擅自改变消防设施或改变其专用助能,最高罚款壹万元。

二、园区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具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进行常规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和学习,并定期做全面的检查。对所属范围内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养护、试运行和更换。

三、园区内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接受街道安监办与辖区消防大队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为贯彻消防责任的落实,与管理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违反各项规定的,已列明罚则的按相应罚则执行。未列罚则的,责令整改,消除隐患,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惩处。

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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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前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严防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全区百姓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9月21日,苏州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梁军带队深入辖区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节前大检查,苏州工业园区消防大队政委陈忠意、副大队长钟移峰参加检查。检查人员每到一处都对该场所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从业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重点查看了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制度定等情况,还亲自考核并指导各场所员工怎么样使用灭火器、如何报警、逃生自救等内容。

检查过程中,大队监督人员要求各场所的负责人要克服松懈麻痹侥幸心理,切实落实好消防安全制度,不断强化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增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有效,认真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完善各项应急措施,根除火灾隐患。

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要求场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强调:一要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人、事、物的管理,尤其在节日期间用电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应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用电情况;三是加强检查巡查制度,时刻保持对火灾隐患的高度警惕,做到防患于未然。

消防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准确的设备技术档案,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2、设备、设施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维保。管理实行“四定三包一挂”。加气站负责管理,不准擅自拆卸。

4、加气机要经常检查、维护、杜绝泻漏,保持清洁,防止锈蚀。

5、要经常对储气罐及附件、卸气管线、排气阀等部位进行检查,防止泻漏,保持完好。

6、定期检测,检查静电接地装置,确保连接可靠,导通完好,并做好记录。

7、加气站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建立台帐并作好记录。

8、消防器材要按时检查、保养、更新,确保消防器材有效性,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消防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林宗才主任负责领导,院消防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五、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库房、手术室、药房、病房、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

六、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七、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八、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二、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三、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5)宾馆饭店的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检查是否切断电源及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检查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火源是否妥善处理等情况;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可燃包装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每2小时不少于一次,出租门店每日进行不少于3次(其中夜间2次)。

1、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1、防火检查由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

2、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9)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1)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3)宾馆对厨房、灶间烟道每季度清洗情况进行检查;室外应检查是否违章在高压线下两侧5m以内设点,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归入单位消防档案;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一、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四、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五、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六、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七、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1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3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4.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5.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6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7.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三条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五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七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6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八条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及职业健康,规范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安全,以下统称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外来进入企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参考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

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安监总局20xx年第3号令,63号令修改)。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xx年第30号令)。

3.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xx年第44号令,63号令修改)。

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xx年第140号令)。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20xx年修正)。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xx年主席令第4号)。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20xx年主席令第6号)。

3.9新员工:指从报到至试用期结束前。

3.10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4.1人资部:是安全生产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培训需求的收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培训计划并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具体落实实施工作。

4.2安全员(兼职):协助人资部进行企业内部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联络外部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证书的培训工作。配合人资部做好员工的入职安全生产培训。

4.3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负责车间(部门)级和班组(岗位)级培训,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安全生产培训的实施工作。

4.4主要负责人:批准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的实施等工作。

5.1培训需求的识别。

5.1.1各职能部门通过与班组长、职工交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不同形式建立于职工之间的.信息交流,了解职工对安全生产培训的需求,再每年年末形成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需求提报给人资部做汇总。

5.1.2安全员(兼职)通过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控制要求,对每年的安全绩效、一年来的安全工作总结、发生的事故事件案例防范分析、公司内部发生的人员、设备、工艺等的变化,风险评价评价结果反映出的要求,应急演练与响应结果反映出的要求等进行总结,掌握下一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容和对象。

5.1.3安全员(兼职)通过对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的变化、政策的动向以及新技术、新理论等,进一步识别新年度的培训需求。

5.1.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5.1.5各种人员的培训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1.6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1.7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2安全教育的培训内容。

人资部负责建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档案,保存相关资质证书和培训资料,明确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和再培训日期及时与安监局取得联系对证书进行复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发证,培训内容按培训机构的安排实施。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的教育培训由人资部联络当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实施。

5.2.2企业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5.2.2.1新进企业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企业级)安全教育。

(1)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职业卫生有关知识。

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任本工种三年以上的老员工)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如作业岗位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模式;事故防范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的领导负责。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5.2.2.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2.2.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2.3特种作业的人员培训管理要求。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需要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局考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同样是企业岗位的操作人员,同样需要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人资部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安排证书到期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发证。

5.2.4由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需要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同样是企业岗位的操作人员,同样需要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人资部负责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安排证书到期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发证。

5.2.5消防人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人资部负责建立消防人员的管理档案。

5.2.6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2.6.1义务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5.2.6.2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5.2.6.3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教育或告知内容如下:本企业业务经营特点、入场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

5.3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5.3.1人资部根据培训需求识别情况,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和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年度培训需求,于年底在风险评价识别之后制定出下一年度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并报送安全员(兼职)审查、经总经理批准。

5.3.2年度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内部培训还是外部受训)、培训方法(授课、实际操作演练、事故案例分析、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等)、受训对象工种及人员、培训教师、培训课时、考核方式、培训经费等内容。专职安全员(兼职)负责联络专职或兼职安全培训教师,或与培训机构建立业务联系。

5.3.3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人资部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发放到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安全员(兼职)及培训活动相关部门。

5.4培训的实施、考核。

5.4.2培训教师负责培训材料的编制、考核内容的编写及考核的实施;

5.4.3每次培训的培训教师、受训人员必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5.4.4所有参加受训人员必须参加考核并合格,如不合格人员不予上岗,需经进一步受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4.5安全员(兼职)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应对本次培训进修效果评价,依据培训目的、培训材料及考核结果出具评价报告。

5.4.6每次培训结束,人资部负责建立培训档案,所有培训记录(培训资料、签到表、考核试题或相关资料等)均需入档保存备查。

6.4签到表借用表单。

6.6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借用表单。

消防管理制度

绞车房、压风机房属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正常运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内。

2、在绞车房、压风机房外悬挂消防重点警示牌。

3、绞车房、压风机房内严禁吸烟。

4、禁止人员接近高压设备,必须用隔离板把高压设备隔离开。并在隔离板上悬挂防火、注意安全等告示牌。

5、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绝缘安全手套。

6、定期检查线路绝缘外皮、开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绞车房、压风机房内灭火器材齐全,至少有两瓶以上灭火器,0、2m3砂箱,部分砂子用易碎的砂袋装好。

8、经常观察房内设备及电阻箱,温度升高时应注意通风,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异常情况。

9、外来人员进入绞车房、压风机房内须在项目部领导的陪同下进入,并在记录本上签字,闲杂人等严禁进入绞车房内。

10、绞车房、压风机房内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做好交接班任务,做到正常施工时绞车房、压风机房内时时有人。

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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