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后感大全(16篇)

时间:2023-12-03 14:17:46 作者:念青松

读后感是我们对于文学作品的再创作,通过阅读和思考,我们可以把自己的感受和思考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表达出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读后感范文,读者们在不同层面上都给予了作品自己的理解和评价。

我喜欢的人物读后感

我家有好几个大书橱,里面全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有教科书,有大小词典,还有小说,历史书人物传记等等。这些都是爷爷学习,阅读和收藏的。他长对我说,要多看书,看好书,从书中可以学习到知识,可以明白做人的道理,书对人们的成长尤其是少年儿童的成长进步很有帮助。过去自己还小,贪玩,不爱读书。有时看一会就乏困,总也提不起兴趣。今年暑假,天气特别热,一天做完暑假作业后,无意中在书房找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顺手翻看起来。

······”

为什么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图形?

为什么说镜子里的影像左右相反?

为什么影子会一直跟着我们?

为什么不倒翁不会倒?

苹果为什么会落在地上?······。

好多好多个为什么,大都是我们平常所遇见到而没有细想或琢磨的现象,看了之后得到科学正确解释,使我对过去一些不明白不懂得的事物、现象等顿时醒悟,明白其中的道理,真是越看越想看,真是爱不释手。虽然暑假中看了《十万个为什么》其中一部分,但书中那浅显易读易懂的解说勾起了我对科学知识的认识和探索,大大提高了我的学习兴趣,对我今后人生成长道路也有很大启发。

读了部分《十万个为什么》使我认识到:宇宙世界千变万化,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千奇百怪,但它们都有各自独有的规律。人们要想了解宇宙,了解自然,必须要多读书,多学习,多钻研,多问几个为什么,这样才能增长知识,增长才干,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我喜欢读后感

可以说,每一种文体都能够给人们带来不同的写作体验,所以每个人才会有不同的写作喜好。比如说我就一直很喜欢散文,因为它自由的形式。而最近我又喜欢上了写读后感,起因是因为一次读书交流分享会,这次读书分享会是我发起的希望能够在班级中展开的一次活动,我给了班上同学两周时间,要求他们两周后每个人都要站出来分享自己读过的一篇好的文章或者小说。

在这次读书交流会中,我注意到有些同学是在分享很久之前读过的一些文章,她们的表述主要是围绕书的大致内容,而有些同学是重在分享一种读书后的体验。最终轮到我上台总结的时候,我拿出了很久之前写的一篇读后感,并且给同学们朗读了一遍,我这样说道:“当我隔了很久时间再读我写过的读后感时,我发现我记录的那些内容在头脑里依然清晰,而我依然能感知我当时读完书后的情绪。我想这就是读后感的魅力。”我所说的都是我的真实体验,我们所记录的东西并不是无用的.纸张而是有一天会被我们利用的东西,所以我们要学会去记录并且反思。

从那次读书交流会后我就开始保持着一本书一篇读后感的频率,有时候上课我也会分享我最近写的读书心得或者请同学们说说自己最近看了什么书,我觉得这是有益于锻炼表达和思想的方式,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喜欢写读后感的原因。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

一个棕色头发、鼻子上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的男孩。他手持魔杖,可以轻松带你进入魔法世界,让你永远对他的魔力惊喜不已。他有一把魔法扫帚,当他骑着它的时候,他可以在空中自由飞翔。他是谁?他就是那个神奇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七本书里,虚幻的东西变成了现实。有巫师,有妖怪,有精灵,有恶魔。分别代表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以这个小巫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出孩子、学生和老师之间真挚的感情。更有甚者,孩子在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以机智战胜邪恶,用自己有限的力量一次次逃避困难。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描述了哈利波特和他在这个神秘魔法学校的朋友们。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有许多老巫婆和小巫婆,猫头鹰成了她们的信使。书信期刊:可以自己大声朗读,扫帚是交通工具,和天上的鸟一样多。象棋会思考。当主人告诉它怎么走时,他服从命令,命令f自动移动到它的位置。肖像中的人活着,微笑着,眨着眼睛,当他们有空的时候互相拜访。其他的都很神奇。难怪哈利波特能成为世界闻名的巫师。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丰富!这七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的勇敢。他们总有这样一种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家,总有危险的时刻,但只要你相信自己,勇敢地面对困难,哪怕是恶魔,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即使你会陷入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你把在学校里学过的魔法运用得当,一定会赢。”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看到这惊心动魄的时刻,我都被他们的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着神奇经历的孩子感到了汗水。毕竟恶是不会善终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神奇的国家。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读书的同时,我也陷入了一个神奇的时空。

我喜欢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有一次,己经是怏九点的肘候了。这是我睡觉的时间,但是,我却不敢上楼睡觉。因为我怕黑。当我走上楼梯囗时,我绝定上到楼梯的第一步我就想走下一步当我走到中间的间隔以后,我就看到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这时我的心开始乱了。但是我只要想起这一句话,没有黑暗的地方就没有光明。还想起了孙悟空,他什么都不怕。我为什么会怕呢?我一边想一边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我自已的房间。我终于上床睡觉了。

我领悟到,只要勇往直前,不怕困难。你走到哪里都昰光明的。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

我喜欢的书是木偶奇遇记,里面的主要人物是皮诺曹,他是个小木偶,他的父亲是盖比希。

我最喜欢的是皮诺曹救父,他的父亲被鲸鱼吞了,皮诺曹不顾一切来到了鲸鱼的肚子里,找到了他的父亲。

后来,他又见到了一条比目鱼,这条鱼背着他和他的父亲一起逃了出去。故事非常感人。

一年级:苏不争。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

z・色――《水仙已乘鲤鱼去》张悦然12月26日,桃李街3号那熊熊烈火烧尽了z对这昔日古宅无尽的思念,带走了z心田中深楚的爱,埋葬了z那个或是单纯或是复杂的童年。z是灰色的。这根究于她灰色的童年。z的出生便注定了一场浩劫,她的妈妈――曼,并不喜欢z,这个她咒骂了整整10个月的小生命。z满怀憧憬地来到人世,可迎接她的却不是喜悦和激动,而是一场捶打和谋杀。曼要将她揉碎,要把她捏烂。好似已经驻扎在她心中,正在萌发着仇恨的种子。随着岁月的消逝,只增不减。这个家庭如同曼小腹上的那条丑陋的伤痕,也早已名存实亡了。z是蓝色的。起初她的世界不到10平米。在她几乎空白的记忆中只有奶奶和善的面容和那命运多舛的脚,它让年幼的z像是一个被丢弃的孩子,正错愕地抬起头来寻找失散的亲人。她恐慌而颤抖,却忘记了哭泣,奶死在了z的记忆里。后来她跟随着曼来到桃李街3号,一位澄澈几乎透明的男子倒映在了z的眼帘。那男子的姓名叫陆逸寒,他喜欢蓝色,z呼他作“爸爸”。z是透明的',像一颗水晶一般那么耀人,那么高高在上。所以她是令人难以捉摸的。与曼的抗争,与小卓的情谊,与陆逸寒那模糊的情感让z出奇般的冷静,亦或是不冷静。她是那么诙谐而又复杂啊!直到冗和的出现让z烦躁不安的生活有了规律,她渐渐褪变成了粉红色。像一朵稚嫩的水仙花沉淀生根在他的心中。z可以感受到他温暖安全的气息。他呵护着z,呵护着他一生的挚爱。于是冗和葬身于那场火灾,似乎与z开了玩笑,将自己藏匿在火光中,让她的视野里从此没了他的身影。而z,她的手里紧紧地攥着自己身上的那件冗和的夹克,决定“重新开始”。也许这是一个不堪一击的借口,但这便足以让z光滑而平整地上路了。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

我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和答案。有些是关于太空的知识和动物的问题及答案。比如说:蚂蚁为什么要般家?因为蚂蚁生活习性要求蚁窝里有一定的温度,但如果太潮湿了,也呆不下去,就要般家。所以蚂蚁般家多半在将有大暴雨来临的时候。因为下大雨之前,空气里的湿度是很大的。这本书帮我解决了很多问题。自从我有了这本书,我喜欢看书了。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希望大家都来看书吧。

《我喜欢》读后感

很多时候,我们只顾着急匆的努力向前奔跑,却在途中忘记了为了什么而去奔跑,所谓初心已忘。之前经常在网上看到“勿忘初心,方得始终”的句子,只觉得写得好却体会不到其中的深意。

关于亲情,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终人。几年前看到感人至深的描写亲情的文章总是落泪,格外思念亲人,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多陪伴他们,而不是摆玩电子产品,日子川流不息,转眼大学三年将过,泪点越来越低,不知道是理智了还是冷血了。寒暑假的陪伴更是寥寥无几,我想陪伴的意义不在于在一起待着彼此沉默,而在于让让彼此感到舒适温暖,比如唠唠家常、谈谈心、做做饭都挺好,但是我没有做到。越长大越发现,对于家人自己不擅长也羞涩于表达爱意和关心,这大抵与自身性格以及家庭生长环境有关。

关于友情,关系较好经常联系的本不多,如果问我说真正的友情呢?我不知道,因为尚不曾遇到可以患难见真情的事情,不知这属幸运还是不幸。确有许多疲于维持的时候,依旧认为这是个双方的问题,还是尊重他人,亲疏随缘吧。我们一路上会遇到很多人,有些点头致意后匆匆离去,有些却可以常伴生命,你知道他门们一直都在,无需多一两人足矣,有些安心的感觉。思及此,忽想起确实有人与我说过“我一直都在,不求前路皆知已,但求落落与君好!”细细品来还是很欣喜,唯回以,定不负卿。

关于爱情,希望我们在彼此面前都是更好的更开心的最真实的自己。无论你的爱情是否完美,你都要记住你是一个独立的灵魂。你无法确保你的爱情幸运,但你始终可以努力让你的灵魂优秀。水至清无鱼,苛求绝对诚实反而会酿成不信任的氛围,甚至逼出欺骗和伪善。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人人都是孤儿,所以人人都渴望有人爱,都想要有人疼。爱与被爱都是相互的,而爱的幸福便在于给予之中,比如父母对孩子的爱。性的诱惑足以使人颠倒一时,人的魅力方能使人长久倾心。而对的相遇,便是一生最大的幸运。

希望自己以后常思索,坚守初心,不失赤子之心!

《我喜欢》读后感

从教多年的我,依然会有这样的疑问:什么样的老师才会深受学生的喜欢呢?每个人的答案各有不同。有人觉得为师者应博学多才,又或幽默风趣,更要公平公正,还要和蔼可亲?于永正老师的《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中是这样说的:教师想让学生喜欢,首先要喜欢学生,只有老师喜欢学生,学生才会加倍地喜欢老师。其实每个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喜欢。于老师在总结为师之道时,有两点是让我记忆犹新。

第一,他用中药中的甘草来归纳。甘草的特性是:性温、味甘。温在孔子的温、良、恭、俭、让,五大美德中居首位。温和是好人的首要标志。所谓的温即温和,而且是温中有善。这对老师尤为重要,性温让你在脾气上来的时候,可以懂得控制,学会要冷处理;还让你知道作为老师一定要与学生为善,对孩子的错误一定要原谅。光温还不行,还要懂得调和。要做到温而厉威而不猛,更要注意对学生因材施教和心理调和。于老师说到,以欣赏的眼光看别人,看到的都是优点;以挑剔的眼光看别人,看到的都是缺点。这也让我再次想到,教师的任务首先是先育人,如果一个学生都没有优秀的品质和素养,如何成人。更何谈成才?而这一点也是日常工作中,一线教师最容易失控的部分,也是需要日久去磨练的一项专业素养。

第二,于老师谈到的关键词是:修养。这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读书同时读自己。于老师的阅读面之广是我们无比敬佩的,可以牵一发动全身。在信息时代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些传统的方法显得犹为可贵。如果我们每天抽出一点时间,翻翻书籍,闻闻书中散发出的墨香,体验不同作家笔下的风格,那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二是以人为镜。也就是以优秀品质的伟人为榜样。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敬佩之人,我们以这些人之豪杰为镜,会让我们更加优秀。三是不断反思。这也是每位老师必须要做到的。每天记录下自己的小小教学感悟、与学生之间的趣事等等,不在于多,只在于写。

他说,没有艺术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科学求真,艺术求新,艺术的表达没有最好,只用更好。身为教师,让我们与书为伴,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文化人,这样我们距离学生喜欢的教师就会更近些。

教师亦被称为先生、园丁、春雨、孺子牛……既然我们选择了教师作为职业,那就用我们的方式去做好孩子们灵魂的工程师,用我们的爱心去温暖学生,用我们的知识去改变学生,用我们的魅力去引领学生,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

《我喜欢》读后感

刚刚换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很为难。因为打开绘本,每页除了一副图画外再就是简短的一句话。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该怎么来给牟牟讲解这本图书。

在第一天的时候,我就按部就班的讲着,我能感觉到牟牟听的也不是很感兴趣。到了第二天,正看到小猴和一个鸡蛋在一起看书的这一页,我无奈的对牟牟说,你给妈妈讲一讲吧,妈妈也想听故事。没想到的是牟牟说的跟我讲的竟是成全不同的版本——一个鸡蛋男孩和小猴在一起讲故事,鸡蛋男孩的书被小猴抢走了,鸡蛋男孩很伤心,鸡蛋男孩想抢回他的书来。小猴说:“你不会看,还是我来给你讲吧!”然后他们就一起开开心心的看书了。他们讲的是一本关于鸡蛋的书,上面有煎鸡蛋,还有煮鸡蛋……我惊奇的发现,原来在孩子的眼睛里,有着许多我们大人们并不知道的精彩奇特的世界。

接下来,我按着牟牟的思维逻辑找个了头绪。绘本再讲下也就精彩了许多。小猴在太空里寻找爱读书的小朋友,起飞找爱读书外星人,有地球,彩红球,月球,在太空中飞翔,还穿着太空鞋……。还有小红帽的书,小猴变成了小红帽,带上了好看的书做礼物要去外婆家。可怕的是在半路上遇到了大灰狼……。还有恐怖的书,小猴很害怕,它害怕它的影子,它怕它的影子会吃掉他。还有小丑的书,还有海盗的书,还有怪兽的书,还有数字的书,还有字母的书,还有胖的书,还有瘦的书……。我和牟牟一起去探索和发现图书里面的奇幻世界。大多数的时候牟牟讲的比我讲的还要多,我很惊叹他的想像力。更甚至有时,我们能把一页图画精彩的讲一个晚上。我们在每一次的反复阅读中都能发现不一样的精彩和乐趣。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注意的以前陪孩子阅读时太侧重于文字的阅读,只着重文字上的思考,而不曾想到观赏图画时也需要思考,忽略了“图像阅读”。同时这本图书还能引导和培养孩子们的读图的能力和视觉和观察力。从中懂得图书还能有很多种的分类及热爱读书的好习惯。

这是本值得推荐的好书!它运用丰富生动的图画引发了孩子们的阅读兴趣,并带领孩子们进入书的世界。

《我喜欢》读后感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每天活得特别的忙碌,没有时间停下来去感受身边的美好。我们总是抱怨生活的种种,可是,谁有曾明白,我们所过的一切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我们应该学会去接受,学会理解生活带给我们的种种。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抱怨生活中的烦恼、琐事,感觉自己过的生活没有一点意义,不明白自己每天做这些事情是为了什么,而又得到了什么。可是,在《我就喜欢捉弄你》这本书里面,我们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讲的是什么吧!在书里面,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可爱的人,我们通过图画来看看他们的美好时光。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云先生,其他的人就是和他有关,或者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

白云先生,有着一张呆呆的脸,应该就是因为他的脸爱你,所以,他就叫白云先生吧。他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其实为人热心,也很关心朋友,他的脸上总是一副放空的表情,但他坚持说自己是在思考重要的事情他最常穿着纯白色条纹的衣服,喜欢喝着咖啡,望着天空发呆。白云先生有丰富的想象力,对事物有独特的看法,他喜欢自由自在的漫游,随心所欲的思考,不受拘束的享受着世界的一切。我相信,很多人都想活成白云先生这样吧!可是却又很难。

这本书的形式很独特,这本书全书都只有画面,文字部分很少。文字仅限于每一幅图画的标题,让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图画拼凑起来到底是想要讲一个怎么样的故事。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不会受文字繁重的影响,你会特别的放松,甚至还会感觉到自己就像个小孩儿一样无忧无虑。

在书里面还有其他比较可爱的人物,比如彩虹妹妹。彩虹妹妹是白云先生的妹妹。她的特征是它那彩虹色的连衣裙和那萌萌的笑容,彩虹妹妹纯真开朗,也有很高的艺术天分,她的创作经常为同伴带来惊喜,喜欢小动物的她也很多小动物的爱戴。她的身边永远有鸡仔陪伴,那是她的监护人玩伴及贴身保镖。内向善良的彩虹妹妹,个性温和包容,但有时也会受不了捣蛋兔的吵闹。

在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简简单单的画面,拼凑起来一个小小的故事。虽然这些都很普通,在生活中也很常见,但是当你看到这些用画面表达出来的故事是,你会觉得特别的温馨。

《我喜欢》读后感

我读过的书很多,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小王子》《最有智慧的人》,《吹牛大王历险记》等。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每天在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用愉悦的心情品味这本书,虽然这本书说的不是那么现实,有些事物甚至很夸张,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书中有很多有趣的事。它居然说小兔子有八条腿,鸟儿在水里游来游去,有趣极了。每当我读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就会看到这本书的最下面会有一个问题,我读完一遍在看一遍就不会那么难了,只是觉得很简单不过的问题了。每当这个问题我回答上来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很高兴。还有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有趣,而且有好多好词好句,用不同的颜色的波浪线给我们画下来,使我们看了就会把这些好词好句记下来。

这本书夸张似的讲了吹牛大王去冒险,做了许多与别人与众不同的事情,他居然能爬到月亮上去,能骑着蚂蚁飞上天空等。但他爬到月亮上又进行了一次冒险,他说他把房子也给背上了月亮里,月亮里的西瓜长在大树上,比一头大象都大,西瓜皮是黑的。他一天除了吹牛就是睡大觉。他有趣的事还真不少,吹起牛来还真有趣啊。

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吸引力,我写作业的数度变的更快了,字迹更工整了,准确率更高了,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快的完成作业来欣赏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妈妈连叫了我几遍我都没有听见,我看的太入迷了,把整个人都投入到书中里去了,最后我感觉到是吹牛大王拍了我两下脑袋,回头一看我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在拍我的脑袋,我嘻嘻笑了一下,我和妈妈说“我以为是吹牛大王来到地球上了呢"。妈妈看我看的太认真,就没有批评我,还表扬了我说“读书和做事情是一样的,要认真不能三心二意”!我放下手中的书,高兴的和妈妈去吃饭去了。

这本书太有吸引力了,每天给我的生活带来无尽的快乐,看完了这本书可以放松一天的心情,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让我对课外书增加了极大的兴趣,以后我会多多看课外书,来增长我的知识!这本书真的是太好了!

《我喜欢》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白茶的插画及风趣的文字注解吸引住了,一张图一个小故事,记录着他们一家三口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很暖心,很有爱,“吾皇”又萌又贱,时而霸气侧漏、时而犯傻卖呆、加之对自己主人的吐槽,使整本书都充满了笑点,让你有一种看完都不过瘾的感觉,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哟。

白茶说:每只猫都是“吾皇”,每只狗都是“巴扎黑”,跟品种毛色没有关系。就像我们人类一样,大同小异,但你一定要善于观察才能感觉到最与众不同的地方。

关于两只萌宠的名字,白茶说,“吾皇”是网友起的,最初在微博上连载的时候,“吾皇”霸气的性格惹得读者笑声连连,故起名为“吾皇”,显得霸气,“巴扎黑”是偶尔听到广场舞大妈在播放《北京的金山上》那首曲子,歌曲结尾的“巴扎黑”有种莫名的喜感,就放在狗狗身上了,看完这段话的时候,一边觉得这俩名字不错的同时,忽然很想知道当初二柔为啥给他儿子起名叫南瓜。

其实整本书“吾皇”占的分量肯定是比较大的,一个人充当了门面、吐槽、搞笑,但是偶真的很喜欢巴扎黑,时不时说出来的一句话,总是能戳中笑点,蠢萌蠢萌的,看似总被“吾皇”欺负,但是那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的劲头是闹哪样,白茶说:“我的创作核心是‘走心’,作品是基于生活感受的。历史上多数感动人的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绘画作品,仔细品味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感受。总之走了心的作品一定不会太差。

《我喜欢》读后感

原谅我的孤陋寡闻,是在看到这本《我就喜欢捉弄你》之后才知道fluffyhouse这个可爱的大家庭,至此认识了白云先生、彩虹妹妹、捣蛋兔、尿布熊、鸡仔这些卡哇伊爆棚的形象,这一认识不要紧,如今做梦都能能到和大家一起冒险生活,这些卡通人物就是有这样让人一见倾心的魔力,实在是太呼哇呼哇软萌温馨了~别看我只是一朵云,但我却让整片天空变得更蓝!

绘本故事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与回味~不是很厚的一本书,没有为了凑页数而硬套一些看够了的网络段子搞笑梗,而是根据每个人物的性格展开故事,很多点让人由衷会心一笑一暖。像是鸡仔在夏天实在是热到不行,热心聪明的彩虹妹妹就用去瓤的半个大西瓜给小鸡仔做了一个纳凉泳池;像是一阵冷风吹来,白云先生被冻到流了鼻涕,善良的小雨滴立刻把自己的围巾与之分享,简单的小故事,传递的最真挚美好的感情与家族爱。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而且还是这样萌萌哒的一家人,我敢打保票,无论是小孩子还是成年人都无法抵御他们的温暖魅力!

能把天气塑造成这样这样有爱的卡通形象,带给观者快乐与温暖,真的很感谢fluffyhouse的创始人,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一定要去fluffyhouse的实体店去买买买,如今就只能先靠着本书解解馋续续命了~还是要感叹一句:太可爱了吧!!!

好想买一个白云先生的帆布袋啊~。

《我喜欢》读后感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习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近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读后感

梦里,一声似有似无的低喃,一抹一晃即逝的倩影,一隅淡然若素的居所。这大概就是张晓风的向往,亦是我心之所向。

初读时,目光淡淡略过开头:“我喜欢活着。”简单明了,在我心里泛起淡淡的波纹,像若有若无的风,吹过心湖后,波纹漾开,心里不再平静。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张晓风如是说。每每读此,心里总会产生一阵悸动,在心花繁多的心湖里,掠夺般涌过。我想,我心之所向,是她文字中的淡之若素吧。

在偌大的繁华红尘里,茫茫人海中穿行着,耳边响起的,是稚子打闹的嬉笑声;震耳欲聋的,是路上的车马之声;旁边经过的,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我看见城市的刺眼灯火;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我嗅着,行人身上的汗水味和廉价的香水味。我目光所及的,无论白领,无论学生,无论打工仔,他们无一不带着倦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脸色苍白。

回归最初,回归自然,回归朴素,这是张晓风所喜爱的,这也是我所向往的。表面的灯火璀璨,表面的光鲜亮丽,表面的繁华热闹,可有几人在乎过你?人人都是千千万万的尘埃中的之一,短短接头,又匆匆而去,没有人能够真正聆听你的初心,有人在呼唤着你。在喧哗中,我们都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们都将迷失。所以,寻找宁静淡然,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淡之若素。

当你在春天来临时带上一份惬意,在山涧里寻找新生的。而在你为找到一个又一个新生命而快乐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夏日的黄昏里,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嗅着干燥的带着青草味的夏风,欣赏着洗净了的天空与柔和的晚星而愉悦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秋风里,看着满山芦苇凄然地白着,在临风之时,吟一口诗,为这意境美好而欢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冬阳把晨雾驱散时,晒着暖暖的阳光而欣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的眼里蓄满了清澈,当你的嘴角开始上扬,当你的灵魂感受快乐,你已找到了,你心之所向的——淡之若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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