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刊范文(18篇)

时间:2023-12-18 18:14:59 作者:影墨

优秀作文能够通过言辞精练、情感真挚的表达,给读者带来思考和启示。下面是一些优秀作文的片段摘录,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借鉴其中的写作技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初一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普通话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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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作文初一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后来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可以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

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起,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幸福、拥有快乐,我真心希望我能永远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

普通话我喜欢的书刊

我最喜爱的书刊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小说,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

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

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普通话我喜欢的书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作者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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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范文

我喜欢在汨罗江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他那纵身一跃,化作一个时代永远的彩虹;我喜欢在花间月下“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李白,他绣口一吐,便吟出半个盛唐;我喜欢在金銮殿上励精图治,孜孜不倦的康熙,他一生经营,使大清帝国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他们或许有力挽狂澜之力。或许有经天纬地之才,或许有定国安邦之治,但我更喜欢文韬武略的汉武帝。

他在十六岁即位之初,就立志北击匈奴,踏平草原。于是他人用霍去病、卫青等骁勇悍将。在四十多年的漫漫征程中,谈们君臣合力,一步步向北,一点点扩大了西域版图,夺回河套和河西走廊地区,保障了中原经济的发展,带领着汉朝冲向了巅峰。

在毛泽东的《沁园春雪》中说:“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我却不这样认为。

汉武帝对从不缺乏文化的治理和对文化事业发展所作的贡献。他唯才是举,不拘一格。你看他刚登上皇位,就采取一代大儒董仲舒的文化治国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还在各地兴建“乡学”、在中央设立“太学”,设立了选贤制度。这一切使中国形成了独特的文官制度。他还特别喜欢“赋”这种文体,所以才有了陈阿娇弃千金求司马相如《长门赋》,以求汉武帝回心转意。在汉武帝的带领下,全国上下纷纷崇尚写赋。于是有了“汉赋”。

后人多对汉武帝评价生活不检点……可他在耄耋之年,曾下《罪己诏》以检讨自己。

汉武帝,他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竟有如此的气魄,可以放下姿态,检讨自己,不得不让人敬佩。

你看他文治武功,使汉朝走向鼎盛。在他的领导下,中华民族逐渐融合,国家逐渐富强。他为中华五千年悠悠的历史,书写了浓墨重彩的篇章!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人海伦·凯勒所写。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的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有的人一生就是这样,一路坎坷。但只要有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因此,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初一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某个清晨,当我轻轻地走进教学楼,目光立刻被那边框闪着金光的版图吸引住了。“这是……”我停住了脚步,凑上前去,凝神看着,这块版图是讲述了两个奇妙的现象,配有风趣诙谐的图画。

踏着一级级阶梯向上走着,我的眼眸中闪烁的光愈来愈强烈,一幅又一幅活泼有趣的版画,贴在走廊的墙壁上,大小不一,内容更是包罗万象,五花八门。天哪,只一夜之间,这些个曾单调乏味的墙壁,竟贴满了如此美妙的版图!我嘴角隐隐笑意,兴趣盎然地看着:阿凡提的故事,数学故事,名作家的介绍,还有调节心情的小妙方。我伸出手指,试图去触摸版画,还未触到,便惊得缩了回来,生怕碰坏这些心爱的物件儿!

微机课的时候,难得到西楼去一次,在曾经穿梭来往的地方,走着,仿佛是踩踏在过往的记忆。随即,我被同学们的惊呼声叫醒,从回忆中叫醒,我抬起头,便看见了有着宫崎骏大师漫画作品介绍的版画。我简直说不出话来——在印象里,学校是很排斥动漫,但此时,却可以开放自主地把它置于我们学生面前,给予我们更丰富的生活。我喜悦而感激,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又看到了许多童年歌曲的版画,看着那歌词,仿佛又回到当初纯真烂漫的年代,坐在小板凳上,哼唱着属于我们的歌曲。

这些个版画,像是一本本张贴在楼梯上的书刊,张开的书页,让我们怀着欢乐、怀着幸福去阅读。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有人说:“大自然是一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喜爱的书刊就是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在工作之余,我经常一个人,带上几本杂志,去大自然这本书刊中,寻找自己快乐。

迎着阳光,伴着微风,漫步来到,我家对面的小山。从山脚下,慢慢的往上走。一路上可以看见,很多花草树木。我往往会蹲下身子,仔细去观看花草的样子。把它和自己学到的知识,形成对比。这样就加深了,我对它们的了解。一棵棵路边的小树,在微风中发出,轻轻的呼唤,好像在欢迎人们的到来。我往往会伸手,去摸摸它的叶子和枝干,希望它快点长高,能为人们遮风挡雨。一路上,看着花草树木,不知不觉就到了山顶。当我感到有点儿累时,就在山顶的大树下休息。拿出自己随身带的杂志,慢慢的观看。在杂志中,我可以找到另外的风景。当我看累时,我可以靠着大树,闭目养神;或者放目远望。然后,继续观看杂志里的风景,这也是人生的一种享受啊!

到了午饭时间,我会到山顶的小庙里,寻找自己的中饭。庙里的主人会很友好的接待你。吃完中饭,喝上一杯淡茶,会让您感到清淡中的那份宁静。然后,看一看烧香的人们,你会发现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虔诚。也许他们在寻找,一份心灵的寄托与自我安慰吧!告别庙里的主人,我沿着另外一条山路走去??一路上,是一片片碧绿的茶树。一群采茶的妇女们,正忙着采摘茶叶,有说有笑。一片片茶叶,在她们手里欢快的跳跃。在她们的脸上,似乎写着收获的喜悦。看到这情景,会让你感受到劳动的快乐。

在大自然的胸怀里,它能宽容的接受一切。你能感受到它的美丽,也能感受到自己的渺小。我喜爱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会经常阅读你。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杀人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后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美丑对比。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杀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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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我的心爱的书刊,它就是《爱的教育》。

这本书陪伴我度过了两个春夏秋冬,我一遍一遍地翻开它,抚摸它,它的"外衣"有些破旧了,但我还是爱不释手。

这部书语言异常朴实,流畅,描写生动,实际,仿佛自己就是文中主人公。它很耐人寻味。每个故事都能让人体会到人间真情,在平凡的小事中也能感受到心灵的崇高。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人们的心扉。或许是这个缘故,这部作品的名字在意大利文中就叫《心》。

《爱的教育》真的用爱的力量打开了我的心扉,它让我懂得了感恩,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它让我变得不再像以往那样任性,不懂事,连爸爸妈妈都说我像变了个人一样,我一定会回报在我身边的每一个爱我的人身上。是《爱的教育》改变了我,我十分感谢它。

我会把它当做我的朋友,天天和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我爱《爱的教育》。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初一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

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

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

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

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关文学的、历史的、科学的、动植物的……最近迷上了杨红樱老师的童话系列《笑猫日记》,而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是《笑猫日记》最近新出的一本—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胖头胖脑的猫,在春天来临时发觉自己一点用也没有。爸爸是一只会很多种笑的猫,妈妈是第一只爬到塔顶的猫,而二丫妹妹会给植物人唱歌,三宝弟弟是只导盲猫会给盲人带路。它们恨不得三头六臂,一天到晚有忙不完的事。而胖头却只会吃喝玩乐,于是自暴自弃,越来越没自信。直到接受了培训,在刻苦学习钢琴的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胖头走近这个小男孩,共同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暧的成长之旅。

胖头因为它的认真和专注,克服了天生资质不好,学会了弹钢琴,也学会了猫爸爸的绝技“笑”,从而创造了奇迹—将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从孤独自闭的世界里拯救了出来,让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小指挥家,赢得了鲜花和掌声。

这个童话让我知道了:不要自暴自弃,只要认真和执着的人,就一定可以发挥自己的光辉。世界上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但更不可能只有缺点而没有优点的人。像胖头虽然资质不行,但它认真且执着专注,在父母与老师的陪伴鼓励下最终学会了弹钢琴和父亲的绝技“笑”,而从心里流淌出来的笑是那么有吸引力的,让一个自闭的孩子渐渐远离了银杏林,远离了墙壁,远离了孤独……从而让一个奇迹创造了另一个奇迹。相信自己,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并为之付出努力和恒心。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

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特别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

对“逍遥游”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很有道理。是啊,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各种类型的书籍,,其中有古代的唐诗、宋词、元曲,也有现代的小说、诗歌和散文,然而对我来说一直情有独钟的当属《读者》了。

每当我打开读者,我都会爱不释手,读了再读,看了再看,字斟句酌,唯恐漏掉其中的一页、一篇、一句、一字。

话说前一段时间,我在《读者》上读了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其名为《天使的翅膀》,文中讲的实女主人公的哥哥阿立的故事,阿立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一次意外夺走了父亲的生命,父亲死后,本来品学兼优的阿立,突然辍学堕落成一个地痞流氓,并且一直用拳头逼迫妹妹好好学习,而他自己却瞒着母亲和妹妹做了一名高风险、高收入的.保镖。他用自己的收入养活着母亲和妹妹,知道阿立被人杀害后,妹妹才知道。妹妹当然痛不如生,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被深深地撕裂着,我哭了。什么叫“大爱无疆”这便是最好的诠释。平日里,我们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爱着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但却无声无息。更有很多不会表达的人,他们羞于口头说出爱,而是默默的关心着他人,这种爱隐藏在他人身边,几乎无处不在。

我喜欢读者,还有诸多的原因:她驱走我内心的浮躁之气,让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安静一清爽;她理气中和,为我舒解胸中纠结之气;她明目安神,为我打开一扇心窗,让我仰望星空,让我嗅到鸟语花香,让我看到春花秋月,让体味夏日荧光、阴雨绵绵。她的从容之美,仁爱之贵,荡涤着我的灵魂,让我拥有一颗平和淡定、宽容善良的心境,从中回味什么叫“淡泊明志”什么叫“宁静致远”。她让我学会放弃,因为有意的放弃也是一种美!

现如今,在时代艺术的风潮中,我钟情的的《读者》,经受着历史的冲刷和无情的暴晒,然而这面旗帜依旧在我的心中耸立着、飘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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