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老年人体检报告范文(17篇)

时间:2023-10-26 17:39:48 作者:XY字客 专业老年人体检报告范文(17篇)

报告范文可以被广泛运用于各个领域,包括科学研究、市场调查、项目管理等等。下面是一些精心挑选的报告范文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可以借鉴和参考的内容。

老年人体检总结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为切实履行好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公共卫生职责,做好老年人的保障工作,按照齐齐哈尔市卫生局下发的《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的积极配合宣传下,于1月15日前完成了本中心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任务,体检工作总结如下:

1.筛查出高血压患者372人,占总检查人数37%。

2.筛查出糖尿病患者67人,占总检查人数7%。

3.筛查出冠心病患者202人,占总检查人数21%。

4.筛查出慢阻肺患者103人占总检查人数11%5.筛查出心脑血管病4人,占总检查人数0.4%6.筛查出脂肪肝患者183人,占总检查人数19%7.其他疾病:肝囊肿80人.胆结石39人,胆囊炎68人胆囊息肉10人,肾囊肿62人,肾结石38人,肺炎93人,气管、支气管炎83人,泌尿系感染47人。

三、这次体检本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预定人数检查。在接到体检通知后,院长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此次活动,并由魏副院长牵头组织社区中心、护理部、医务科等各个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探讨,制定周密的体检方案,全程监督,指导保障此次体检工作的顺利完成。我院在体检流程上安排得非常人性化,不仅在进门处设立了醒目的标志牌、引导牌,还在大厅的电子大屏幕上全天滚动式播出体检的项目、程序、位置,以及一些常见病、慢性病的预防保健方法。考虑到65岁以上老人的身体状况,我院还专门划分出体检专用区,将所有体检项目整合在一楼处,采取专人导医,专人带队全程陪检、一站式体检的方式,工作环节认真、细化,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为老年朋友带来最悉心的照顾最体贴入微的关怀。严格按照体检内容认真做好每一项检查任务,保证每一项检查结果客观、准确,严禁随意增加和删减体检内容。体检的各项检查结果得出后,第一时间交由各科室手中,由科主任、专家认真详尽的做出诊断,确保对每一位上报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作出科学的评价。在完成了929份/人的体检结果后,即时将诊断结果反馈给社区居委会,并附有健康维护建议书面通知书、健康处方,让每个受检者清楚本人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及期如何维护自身健康的知识与方法。并将每位老年朋友的体检结果全部放入中心建立的家庭健康档案中,前期未建立档案的也进行了详尽的补建工作,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做好辅助工作。

四、我市老年人占人口比重逐渐增大,已逐步步入到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健康问题不仅关系到老年人本身的身体健康、生活幸福,而且也关系到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由于体检前的宣传工作和体检中、体检后的服务工作较为扎实,深受广大社区居民的拥护和赞誉。此次受检的65岁以上老年人中,绝大多数是生平第一次享受健康体检,而且是免费健康体检,第一次比较全面地了解到自身的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生存质量主要存在的问题。通过体检结论反馈、健康维护通知书和健康咨询,提高了对健康的意义的认识,学到了一些维护自身健康的知识。很多老年人表示要深深感谢党和政府、市卫生局举办的此项活动,关心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免费老年体检是实实在在惠民举措。

龙南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工作现已结束,我们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此次体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我们将在来年的体检工作、健康教育工作中不断地完善“六位一体”的工作职能,全面体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民、便民服务的性质。

老年人调查报告

进入21世纪,我国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如何让老年人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已经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而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多,维权护老俨然成为了新世纪的一个广泛性的社会问题。

当下,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也日趋严重,在庞大的老年群体中,农村人口约占到老年人口总数的80%。由于社会历史等原因,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

(一)调查缘由。

我国是一个具有优秀传统美德的社会主义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互相帮助等为民族传统。其中的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条件。

当今社会,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已经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层面上的义务,它更是一种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无论是儿子或是女儿,都有同等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不仅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而且还会受到法律上的制裁。

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曾经对1990年以来的102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过调查分析,发现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已经不容乐观,尤其是关于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条件的改善更是寸步难行。

鉴于我国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为了更充分地认识我国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现状,调研者特做本次社会调查。

(二)调查目的。

从本次调查的地点和调查的对象上看,出于目前对本次社会调查的认知和理解,本次调查的目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3、农村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现状;

4、农村老年人与家人子女间的关系情况;

5、农村老年人对我国目前在老年人生活保障措施方面的了解。

(三)调查经过。

本次社会调查主要是在7月20—7月21日进行。7月20日主要是对本次调查课题在乡里以知识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7月21日主要是对乡里的群众以问答的方式进行调查,其间也有问卷调查。

采用问询群众和问卷调查的方式,总结整理各种信息,得出研究结论。

郝宇甲。

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专业:法学专业09-1班。

学号:310912010120。

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最多的国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一个国家60岁及以上人群即为老年人,联合国将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定义为“老龄化社会”,依此标准,20xx年全国人口普查时,中国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20xx年老龄化比例为7.0%,20xx年达到7.69%(老龄人口为10055万),虽然20xx人口普查中关于人口的年龄比例还没有具体确定,但是根据前几次的结果来看,形势不容乐观(民政部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95亿,占总人口的10%以上)。在国家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如何赡养老龄人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95亿左右,老龄人口增加,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成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也给经济社会带来许多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导致家庭、社会矛盾,对改革、发展、稳定产生不良作用。老有所养解决的尚好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离退休老年人,企业退休职工的供养依据经济效益而定,有些企业较好,而有些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医疗费也保证不了。

至于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许多农村集体经济也给予老年人适当的生活补助,有些地方还建有敬老院和老年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这些地方的老年人多能欢度晚年,但是这些比较有代表性的农村毕竟只是少数,很多农村老年人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走访了一些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参观了村里的一些老年人的活动,并对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作了一些粗略调查。我国在这1.95亿老年人中,就有近亿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必须重视和加强农村老龄工作,促进各方面关注贫困老年人,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全乡农村老年人的赡养状况,笔者对卓水乡农村老年人赡养问题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抽样调查对象主要对50户人口进行调查。

以下即是本次社会调查的结果:

(一)调查人口情况。

1、调查人口年龄:

20岁以下2人。

60岁以上5人。

2、家中是否有老人:

80%左右家里有老人,只有不到20%家中没有老人或者老人已经过世。

(二)老年人家庭赡养情况。

1、与老人是否一起居住:

90%表示一起居住,10%则不在一起。

2、是否乐意与老人居住:

乐意的有45人,出于义务的有2人,怕麻烦的有3人。

3、是否吵架:

40人表示和睦相处,5人表示偶尔吵架,经常因小事吵架有2人,无感情只是履行义务的有3人。

1、物质生活状况:

80%的人表示生活非常好(a、b),20%表示一般。

2、精神生活状况:

100%的人表示衣食无忧;100%的人表示有娱乐活动,但是大多数只局限于家人聚会或与邻居老人的聊天;没有人为老人买保险;100%的人表示与家中老人间有情感交流;其他情况则没有。

(四)农村对我国老年人家庭赡养措施的现状了解。

1、只有5名老人领取退休金;

3、17人认为我国的老年人赡养措施一般,20人认为不实际,13人认为不好。

以上就是本次社会调查从调查问卷上得来的基础信息。

调查数据的显示结果还是比较理想的,但是我不得不对此表示怀疑。通过对街坊邻里的调查得知,这50户家庭中有5户家中老人独自生活,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更不用提什么衣食无忧了,所以,参照此次调查数据,又通过网上的各种信息,我得出了自己的关于我国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观点与看法。

虽然仅仅是针对广大农村群体进行了一次小额的抽样,但是通过对本次调查结果的分析,再加上网上信息的各种汇总,还是可以看出很多问题,不仅仅是局部不发达地区的农村现状,这在全社会的农村都是普遍存在的。下面将主要分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村很多老人的晚年呈现出不同于城镇老年人的生活特点。

1、生活条件较差,生活方式单调。

农村老人的生活方式主要有四种,即三世同堂型、不分不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三世同堂型即老人与子孙共同生活,生产生活中的事物主要由子女、儿媳决定,老人除干点家务活帮助照看孩子外,别无其他生活,生活比较单调;不分不离型是指老人与子女虽没有分家,但是不与子女一起居住,生活费用由子女供应,这种类型的老人在子女少的家庭中占有着相当大的比例;分担赡养型主要集中在多子女的老人家庭中,子女按比例分担老人生活所必需的粮食及日用品,老人也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独自生活型是指单身老人或老年夫妇单独生活,生活费用由自己承担,责任田里的重体力活由亲朋好友或子女帮助,这种类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或单子女的老人。许多不分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的老人大多居住在村庄周围低矮破旧的房子里,在有的地方,村庄周围甚至出现了老年人聚居的“老年村”,其生活条件普遍较差。

2、老人生活要求低,渴望但不苛求精神赡养。

与城镇老人呼吁精神赡养不同,农村老人虽然也希望儿女精神赡养,但相当一部分老人是只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饿受冻就很满足了,而不太注重营养保健、参加娱乐活动等。

3、生活来源单一,完全依赖子女。

农村老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极少,他们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只能依赖子女,没有其他出路,这是农村老人与城镇老人的一个显著区别。

(二)造成农村老人生活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子女间非正常攀比,使老人生活无着落。

从调查的情况和网上查询的一些资料看,多子女家庭互相推卸赡养责任的纠纷案件占全部赡养纠纷案的80%以上。

2、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

绝大部分老人至今仍靠子女扶养,他们年轻时扶养子女,为子女上学、结婚耗尽了全部积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让给了子女。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体制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到年老时在经济上便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有的子女特别是个别儿媳视老人为负担,老人在家里经常受气。

3、部分子女道德伦丧,只知向老人索取,却不愿回报老人。

有的儿媳视娘家人为自己人,公公、婆婆为外人,“内外”差别大,不赡养甚至虐待公婆,有的儿子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使父母饱受委屈。

(三)农村养老问题严重干扰了农村的正常生活秩序,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因此必须正视这一问题:

1、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倡农村青年为自己和老人参加养老保险,使农村老人减轻对子女的物质依赖程度。从长远的观点看,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使老人安度晚年,将是解决农村养老的一个重要途径。

2、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全社会提倡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建立团结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当前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农村,子女仍将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必须将敬老爱老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渗透到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3、依法养老。目前,关于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立法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则等法规中都有专门的条款,国家还专门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可以视情况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从而为农村老人依法养老打下了法制基础。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让全社会了解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性。

4、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老龄工作。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财富,他们在革命和建设中作出过巨大贡献,是历史的功臣。农村老年人既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又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物质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关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决定》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敬老、养老、助老以及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指出要“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5、坚持家庭赡养为主,积极办好敬老院。尊敬和赡养老年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我们要从农村老年人众多、经济不够发达的国情出发,实行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四者共同赡养,并以家庭赡养为主的办法,使老年人继续生活在自己熟悉的住所和环境里,保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同时要积极创建和办好敬老院、托老所,对老年人做到经济上赡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安慰,让老年人欢欢乐乐安度晚年。

6、加快农村医疗卫生组织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的缺医少药问题。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相对落后,老年人看病难,就连吃药、打针和患病护理都有困难。我们要加快农村医疗卫生组织建设,积极创建和办好医疗、保健室,努力做到良好的预防、医疗、康复,这是保证老年人健康长寿的基本条件。

7、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办好老年活动中心。农村老年人既需要物质方面的赡养照顾,又需要精神方面的关怀安慰。生命在于运动,老年人到活动中心,走走跳跳,说说唱唱,看看书报,讲讲故事,既交流了思想,又丰富生活,还能强身健体。

8、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农村老年人在社会中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比较容易受到侵害,加之许多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我们要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调查对于笔者本人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不仅仅是在学习方面的社会经验的累加,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更清醒的认识到国家发展现状,这对于大学生尤其是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说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老年人调查报告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一大趋势,预计在二十一世纪三、四十年代将达到高潮。目前,这一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北京市在80年代末就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90年代以来,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人口老化形势日益严峻,老年人口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总人口中的比重都在不断提高。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老龄问题即老年人的需求问题和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日益突出,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解决北京市的老龄问题,北京市统计局最近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老年人生活现状及需求的抽样调查。

从老年人的居住方式看,70%的老年人与子女居住在一起;近三分之二的老年人享受离退休待遇;老年人的就业比例较低;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离退休金;80%以上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老年人公费医疗的比例达到60%;老年人的娱乐活动较为单一。

老年人大多愿意与子妇住在一起;三分之一的老年人对自己的经济状况表示满意;绝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半数以上的老年人赞同再婚;大多数老年人没有学习的兴趣;60%的老年人肯定自己的社会价值。

老年人提及最多的问题是“生活有人照料”,其次是“有宽敞的住房”,第三是“经济上有人帮助”和“看病就医方便”,另外,还有一定比例的.老年人提出要“增加服务社区”,而提到其它问题的老年人较少。老年人所提出的问题存在着地区差异、年龄差异和文化差异。地区差异:城近郊区的老年人对目前生活状况的满意度要低于远郊区县,城近郊区老年人提及最多的问题是“有宽敞的住房”,位于第二位的是“看病就医方便”和“增加服务社区”,位于第三位的是“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而远郊区县老年人提及最多的问题是“生活有人照料”,其次是“经济上有人帮助”,第三是“看病就医方便”。年龄差异:60-69岁老年人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主要涉及六个方面,根据老年人提及的多少来排序,这六个方面依次是:“生活有人照料”、“有宽敞的住房”、“看病就医方便”、“增加服务社区”、“经济上有人帮助”和“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而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所提的问题比较集中,主要是一个,即“生活有人照料”,而对其它问题提及的较少。文化差异: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越高,没有问题的人数比例越低。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老年人提及最多的问题是“生活有人照料”,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和高中的老年人提及最多的问题是“有宽敞的住房”,而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老年人提及最多的问题则是“增加服务社区”。

大多数中青人愿意与老年人住在一起;近60%的中青年人不赞同老年人就业,主要原因是老人年龄偏高、身体不好以及老人应该享受生活;中青年人中90%以上在生活中都帮助老年人;中青年人认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是很丰富;在养老方面,中青年人的看法与老年人一致,87%的人选择家庭作为老年人的养老场所;将近70%的中青年人赞同老年人再婚;中青年人认为老年人是社会的一笔宝贵财富,不是家庭的社会的负担。

1、加强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制定符合北京市情的养老政策。养老问题是老龄问题中最重要的问题,它包括两项基本内容,即养老期间的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关于经济保障,由于我市的老年人口以离退休人员为主,他们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离退休金,因此,在发放离退休金时,一方面要保证离退休人员按时领到离退休金,另一方面要随着就业人员工资水平以及物价指数的变化,及时调整离退休金的金额,以保证老年人的实际生活水平。与此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北京市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使我市的养老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关于服务保障,目前北京市的养老方式主要是居家养老,这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调查发现,无论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都倾向于这种养老方式,但是由于现在的家庭结构、规模正在发生变化,家庭的养老功能已趋于弱化,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因此,应该把居家养老和规范化的社区服务相结合,把社区服务引入家庭,以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只有做到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有机结合,才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2、发展老年教育,提高老年人口素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真正做到老有所乐;拓宽老年人的就业渠道,实现老年人的社会价值。

3、搞好社区建设,发挥社区的助老服务功能社区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减弱,老年人对社区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因此,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对老年人的服务功能是解决老龄问题的重要途径。目前,北京市的社区建设比较薄弱,不能适应老年人的各种需求,因此,在进行社区建设时,首先要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业的投入,通过多方位、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资力度。其次,增加社区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医疗保健、家政服务、健康娱乐、学习教育、法律咨询等服务项目。

4,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社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提高社区为老年人的服务质量,不仅让老年人享受到有关的照顾资源,还要让老年人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

老年人调查报告

乡村债务的形成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由来已久,情况复杂,矛盾众多,已成为制约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xx县作为中部地区典型的农业县和人口县,乡村负债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5000万元以上的3个,上亿元的1个,即观音寺1.21亿元。全县853个行政村,零负债的村仅有2个,负债上100万元的95个,其中200万元以上的11个。二是欠个人的债务多。全县乡镇一级的债务中,欠个人债务达到3.42亿元,占乡镇债务总额的38.6%,涉及2.93万户;村级债务中,欠个人债务达到3.19亿元,占村级负债总额的74%,涉及5.03万户。

2、公益事业成债。从债务的支出用途来看,乡村两级用于农村学校建设、道路水利建设、计卫优抚等方面的公益性支出,占债务总额的头,乡村合计3.8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29.8%。特别是前些年各种考核达标项目过多,乡村配套压力十分沉重,自身又没有建设资金来源,不得不举债完成配套任务。

3、垫缴税费成债。1996年前,国家实行单一粮食收购渠道,户卖村结,粮款代扣,农民欠缴税费的情况较少。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粮食价格幅下跌,严重挫伤了农民上交的积极性,导致税费尾欠急剧上升。同时,乡镇税费任务还包括国地两税,因此,在农业税拖欠、国地税源不足的情况下,乡村两级不得不借款完成税费任务,这样共形成债务1.43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0%。

5、财力不足成债。农村税费前,该县每年乡统村提收入有1.08亿元,其中乡统筹收入3368万元、村级提留收入3428万元,此外,还有诸如乡村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等各种不规范收费4000多万元,国家取消乡统村提后,乡村两级基本失去收入来源,全部靠县级财政和转移支复保障运行,特别是村级经费一块,就比税改前减少1500多万元,维持基本运转尚且十分困难。1995年以来,乡村两级为保运转负债1.56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2%。加之近几年新农村建设、综治维稳、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很多时候不得不举债运行,此项债务规模有继续扩的趋势。

乡村债务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重的社会问题,更是严峻的问题。尤其是农村税费后,化债难度日益增,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制约了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要化解庞的债务包袱,仅靠乡村自身的能力很不现实,必需在上级的统筹安排下,整体推进,逐步实施。我们认为要化解乡村债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负债,税改前历年税费尾欠,建议以村为单位组织群众公开评议,确无偿还能力的对象,可以挂账或减免,确有偿还能力的,立足现实,做出规划,逐年偿还;税改后的农业税,建议采取依法依规清收。四是对兴办企业形成的负债,建议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进行处理,属于企业的债务从乡村行政组织剥离,并依法实施破产、改制。另外,对人为新增债务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坚决杜绝人为新增债务。

3、提高乡村转移支付规模。农税后,尽管上级财政对乡村给予了一定转移支付,但很程度上需要县级财政给予补助,使本来就较为困难的县级财政更加不堪重负。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村级组织维持基本运转,每年约需5.8万元的经费保障,目前实施的2.56万元补助标准还远远不够。对此,建议国家在每年新增的支农资金中拿出部分比例,提高对乡村的转移支付,保证乡村基本运转,不发生新债。特别是计划生育、综治维稳、民政优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农村经管等社会事业,国家应出台专门补助政策,彻底解决资金无来源的问题。

4、积极推进财政体制。加快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系,科学、公平、合理地划分配套范围。属于公益性、政策新项目,如农村交通、水利、能源建设、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等,建议减少或免除县级配套部分。社会保障项目,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等,建议提高统筹级次,由省一级统筹。

5、力培植工业税源。目前,财政困难地区的县乡财政趋于一体,村级经费绝部分也是由县级财政保障。从长源看,化解乡村债务,归根结底还是要发展县域经济,壮县乡财力。从xx的实际情况看,归根结底还是要加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工业发展步伐。为此,我省可参照江西等省的做法,对工业用地的出让金可实行减免,增强投资吸引力,扩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优势。

老年人调查报告

摘要: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这一群体组织不能不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其中存在的老年人的赡养现象更是越来越多的闯进现代人的思考中,特别是在经济相对落后主要以“家庭赡养”为主的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随着他们的年老体衰,逐渐失去了依靠体力劳动为主的原有的家庭经济地位,已不能自给自足,同时他们大多数既没有社保也没有低保,仅仅依靠传统的“养儿防老”来度过晚年。而当面对经济落后,家庭贫穷,道德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时,他们往往连这仅有的依靠都得不到保证,由此导致了赡养问题已成了农村的一种社会问题。本文从赣南农村群众的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现状切入,深入地从子女、社会和老年人自身三个维度透析了当地群众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最后从道德法律制度层面提出了赡养老年人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赣南农村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

老年人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同时也是一个相对容易忽视的社会群体。尽管社会在进步,但是,我们看到,无论在物质领域还是在精神领域,他们似乎都还是一个被社会边缘化的群体。老年人赡养已经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凸显出来。赡养好老人,这不仅是为当代老年人造福,也是为自己的未来铺路。

通过调研,当前农村群众依法赡养老年人的法律素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三是法盲型。

(一)、法律通型。在调研的几个村的部分村两委成员和普通群众共80人,有17%的干部群众属法律通型的,他们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阅读报纸、书籍,县、乡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组成的“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课来学习关于老年人赡养的法律知识。他们往往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法律通型的干部群众较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中还有5%的老年人会用法,与子女签订老人赡养协议。

(二)、似懂非懂型。在调研的120人中,有大约57%的属于这一类型。他们对老年人赡养的法律往往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别人说和评论。他们往往不轻易犯法,但不能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

(三)、法盲型。法盲型的干部群众对法律一点都不知道,这种人占26%。这种类型的人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只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

(一)子女的问题。

1.子女经济紧张致使老年人赡养折扣。

对于以务农为生的子女来说,由于目前农村劳动生产率低下,多数农民收入不高,很多家庭难以承受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的双重压力。在现代家庭中老年人已经失去支配地位的情况下,家庭赡养老人的质量大打折扣,这些人有的还在贫困线上挣扎,有的自己生活都成问题,也根本无能力赡养自己的父母。

2.子女道德缺失造成老年人赡养丢弃。

随着老年人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降低、经济收入的下降,直接影响到他们在家中的地位。由于农村传统的“分家”习俗,有的子女就以分家不公为由拒绝赡养义务,甚至将履行赡养义务与分得家产挂钩,强调“多分多赡养,少分少赡养,不分不赡养”;有的认为自己没有继承享用过“祖业”而不愿赡养父母;有的认为自己已成家立业,无需再依靠父母,因此对老人不闻不问,更谈不上赡养老人;有的外出打工长年不归,根本不管在家老人的事,老人又不知道子女的确切地址,即使打上官司,也只能使法院要么无法立案,要么判决后难以执行;甚至有的认为父母体弱多病,实属累赘负担,不仅不从物质、精神方面给予关照,而且还进行虐、遗弃,致使老人有家难归。

3.子女责任不明产生老年人赡养推卸。

有的家庭子女多,经常为父母赡养问题相互扯皮,推卸责任。他们对老人实行“轮班坐庄”的赡养方式,老人像皮球似的被子女“踢来踢去”,老人的生活都成问题,精神赡养就更谈不上。有的子女不顾老人的意愿,为显示“公平”,将二老拆散,一个儿子负担—个老人的生老死葬。一方面,“老来伴”却被自己的子女判了“离婚”,二老不仅生活上被子女当作累赘,精神上也相当孤独苦闷;另一方面,一方老人先死亡,另一方老人长寿,于是该子女觉得负担太大,吃了亏,就要求由两方共同供养,于是兄弟姐妹间闹意见,老人遭了殃,两方都不赡养。因而无法靠自己解决晚年的生活保障问题。以致“养儿无法防老”、“三个和尚没水喝”成为普遍现象。

(二)社会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

绝大部分农村老人年轻时为了供子女上学、结婚、盖房,费尽了心血,没有为自己攒下任何养老的积蓄。而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又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只有靠子女赡养,在经济上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老人常常要看子女的脸色过日子。

2.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

宣传不够深入,边远地区和许多单位还有死角;此外,对宣传贯彻该法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再则,对在宣传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尚未进一步研究解决。这样,依法赡养老年人的意识必然不能深入的被人们理解和接受。

3.农村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欠缺.

这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需求,一方面,法律对于违反该条款的行为的惩戒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尺度,特别是对不履行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行为,很难用法律予以惩戒。另一方面,法律保护不到位,对老年人的特有权利法律规定不明确,导致遗弃、虐老人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三)老人自身的问题。

有的老年人法制观念淡薄,观念陈旧。有的老年人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更不懂得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数老年人不愿意诉诸法律,怕家丑外扬而忍气吞声。

2.分家不公酿成赡养苦果。

在子女成家后分家问题上,一些老人不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将家产全部分割给子女,自己今后的生活则完全由子女供养。有一些老人在处理诸如分家产、帮忙料理家务等事务中,或重子轻女,或重女轻子;或重小轻大,或重大轻小,从而导致子女对父母产生偏见,并把所得好处与赡养老人对等起来,形成多得好处多养老,少得好处少养老,不得好处不养老的格局。

1.要层层树立赡养老人的道德风尚。

必须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列为普法工作的重点,使这部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解决农村老人赡养纠纷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切勿草率处理,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赡养共识,以减少社会治安隐患;要在社会上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让子女们认识到赡养老人的重要性,自觉自愿的对老年人进行赡养。同时,教育老人和子女之间相互理解和支持,对赡养老人做的好的要大张旗鼓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赡养老人做的不好的`要进行谴责,甚至处罚。通过广泛开展的创建文明乡村、文明家庭、争当文明村民活动,增强全民的敬老养老意识,让村民真正树立起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2.要逐步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只要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合理,农村完全能够从家庭养老过渡到合理的家庭与体制并重的养老。农村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有利于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农村人口享有更多更为平等的社会权利。但是农民普惠式养老政策,仍需要相关法律的保驾护航。还必须加大农村养老事业的投入。通过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整合现有资源、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农村养老服务事业。通过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落实老有所医;通过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服务,使农村老人获得就近就便的社会服务。

3.针对老年人是疾病多发群体,并且是医疗消费的最困难人群,应该在合作医疗制度中设置倾斜性资金。

针对老人“大病等死”的窘境,建立专项的“大病扶助基金”,规定家庭和国家不同的出资比例,最大限度地实施人道主义,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尊严。当然,国家普惠式养老金只是提供了一个最基本的保障部分,仅靠这个还远不够,重要的还是将惠及农民的社会保障建立健全起来,制度性养老才是根本问题,才能让农村老人幸福地安度晚年。

4.要依法养老。

我国法律有着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应该是相互和谐的一对关系,它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而提高。对屡教不改、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可以视情节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并可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讲法的形式使农村青年知晓赡养老人是自己的义务,从而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履行敬老养老义务的自觉性。

老年人调查报告

七月份,我们按照省老龄办的工作部署,采取开会座谈、基层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优待老年人和老有所为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在致力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同时,把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当成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来抓,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1998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优待规定》),并根据省优待规定,分别于2001年9月和2005年6月,两次对《优待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逐步扩大优待范围,提高优待标准。同时将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财政按辖区内每位老年人1元的标准设立老年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发展老年事业;将老年人优待工作作为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落实到位,监督到位。在此基础上,各级老龄部门和涉老优待职能部门相继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为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人优待工作的积极性,我们一方面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优待规定》,通过电台节目“桑榆茶馆”、晚报专版“夕阳红”等大力宣扬优待老年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与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电视台配合制作了一期关爱老年人的公益广告;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通过“老年法下乡”、“老年文艺汇演”等形式以及开展敬老模范村居、模范家庭,敬老好儿女、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出关爱优待老年人和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主要做法。

1.发展养老事业,不断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一是加快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劳动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征缴力度,切实保障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共7478个,参保职工32.5万人,参保率达90%以上,其中,退休职工4.7万人;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共1713个,参保职工7.7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2.18万人,全部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金。农村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始实行,2005年全市共收农村养老保险费4100万元,比2004年增长10.2%,共支出547万元,增长33.7%。二是在全市农村坚持开展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活动。目前,签订率已达到86%以上,兑现率达到95%以上,家庭养老的主导作用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另外,全市80%以上的村(居)将敬老养老纳入了村规民约,制定了具体的敬老措施和赡养老人的标准,规范了村民的敬老养老行为。三是实行了农民退休和养老补贴制度。全市共有900多个行政村实行了此项制度,少的每人每年100元,多的达5000元,近两年共为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1000多万元。各级还大力支持发展农村养老基地,把一些荒山、荒滩和荒地无偿交给老年人开发经营,集体给予一定形式的帮助,收入归老年人所有。乳山市南黄镇南黄村2000年建成养老基地,老年人自愿参加“老头队”,经营50多亩土地和150多亩速生林及育苗基地,每位老人年收入3000元左右。目前,全市已建农村养老基地320多处,有近万名老年人受益。四是建立了以市、县、镇三级财政供养为主的农村五保供养新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五保供养经费筹集难题。今年全市共有五保对象9736人,需五保供养经费1507.4万元,已全部纳入三级财政预算。五是大力发展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从2002年开始,全市大力实施“星光计划”,投资1亿多元完成“星光老年之家”项目65个,总建筑面积达7万多平方米。从2005年开始,市政府加大了敬老院建设力度,市级投资1500万元,各市区配套1000万元,对64处敬老院全部进行改、扩、新建,目前已有29处完工,新增床位5000张,预计11月底前将全部完成改扩建,基本满足五保对象愿进全进的需求。从2005年7月开始,我市开展了市属单位联系农村敬老院工作,64个市属单位分别联系1处敬老院。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联系基层、服务社会、关爱老人、改进作风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共走访慰问敬老院260余次,到敬老院开展志愿服务、义务劳动100多次,为敬老院提供帮扶资金约70万元,各种慰问品折款约40万元,极大地促进了农村敬老院的发展。另外,市级财政为10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长寿补贴金,乳山市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加发50元。荣成市、文登市等市区还为100周岁以下的高龄老年人提供了不同程度的优待和补助。

2.实施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制度,努力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2005年,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共6668个,参保职工40.7万人,其中退休职工5.4万人。从2003年6月起,我市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6年又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把参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50元,比国家、省标准均高出10元,目前全市农村参保人数共122万人,参保率达94.56%,全省最高,其中有21万农村老年人参保,全市9700多名五保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此外,各市区还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大病救助制度,将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城乡贫困老年人纳入其中,进一步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文登市2005年为城乡老年人补助大病医疗费用30多万元;环翠区将391名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并为36人提供了大病医疗救助。另外,全市镇以上医院还普遍设立了老年门诊和老年人家庭病床,县以上医院对前来就医的老年人普遍免收挂号费,对彩超、b超、ct、脑电图、心电图、化验等检查项目以及住院费、诊疗费、治疗费均实行了不同程度的减免。各级卫生部门还组织医护人员为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3.狠抓优待规定贯彻落实,倡导全社会关爱优待老年人。省、市优待规定出台后,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区、开发区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各项优待内容。在候车(船、飞机)室设置老年人专用座椅;老年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进站、检票、上下车(船、飞机);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半价乘坐公共汽车,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独立居住的,有线电视初装费享受半价优惠;老年人免费使用收费公厕等。乳山市对持老年证乘坐出租车的老年人实行优惠: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2公里基本里程以内免费。全市所有收费公园对老年人免费开放,收费的体育健身场所以及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和文化宫、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场所一律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同时,我们还鼓励支持全市各类服务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从去年3月份开始,我们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商家关爱优待老年人活动,倡导商家对老年人实行优惠或免费服务,今年又为每个参与商家统一制作了“关爱老年人定点优惠服务单位”牌子,截至目前,参与此项活动的商家已超过百家,行业涉及钟表、眼镜、服装、干洗、布艺、摄影、理发、医疗、法律服务等各个方面,使全市老年人更多、更好地享受到了关爱和照顾。

4.做好老年维权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01年以来,市和各市区人大、政协先后两次对老年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视察。各级司法部门把《老年法》和《条例》列入普法计划,普遍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老年法律咨询服务站、维护老年人权益小组、涉老纠纷调解小组等老年法律服务组织。我们与司法部门联合为部分老年人发放了“法律援助卡”。各级法院(庭)对涉老案件都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原则,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几年来,我市涉老案件和赡养纠纷结案及调处率均达到96%以上。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老龄问题和老龄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应有的关注。有的单位和基层领导对老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关爱优待老年人的自觉性不高。二是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存有死角。一些公益窗口单位受经济利益驱使,执行优待规定打折扣,如老年人进入旅游景点应减免门票费用的待遇在有的地方还没有完全得到落实,个别公厕不执行有关老年人免费入厕的规定,一些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在水电暖等方面还没有或没有完全享受到优惠政策。

建议:一是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尊老敬老宣传教育活动,用法制和道德的力量营造贯彻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的良好环境。继续把贯彻落实老年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宣传计划,把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教育纳入党校教育、中小学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公民道德建设之中;结合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扬敬老爱老先进典型;在报纸、电台、电视和刊物上办好老年人节目和老龄工作宣传栏目,做到刊物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形象,广播上有声音。二是建立健全党政主导、老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定期召开有关涉老优待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强化行政的、社会的和舆论的监督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不断加强管理,规范服务,确保各优待服务场所、设施和窗口按照《优待规定》的要求,设置优待标识,落实优待内容。三是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老年事业投入机制,可以通过政府划拨一部分、福利彩票或其它方式资助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的方式逐步增加对老年人优待工作的经费支持,大力开展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基本情况。

在我市41万老年人口中,约有70%都是低龄健康老人。随着全市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养老观发生了明显变化,他们中许多人有知识、有经验、有潜力、有热情,也有很好的劳动习惯,不愿意赋闲在家,渴望发挥余热,多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老有所为”已成为他们晚年生活的需要。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珍惜老年人“壮心不已”的精神,制定了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坚持“党政主导,老龄牵头,社会参与,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鼓励各市区从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本企业、本居住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新形式,充实新内容,为老年人创造宽松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把老年人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时空优势和年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目前共有老年知识分子1.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9%;有各类老年人才组织和团体216个;老年人常年参加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科技开发、教育、医疗、社会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的人数约27500人。这些老年人通过自发成立老年群众性组织、接受原单位和社会的聘用或者在涉老部门的组织指导下,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不仅使晚年生活更充实、更有意义,提高了社会对老年人重要作用的认知度,而且推动了老龄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主要做法。

(1)发挥老年人政治优势,引导参与中心工作。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的需要,真正体现党政领导“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精神,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强和改进“老有所为”工作,各级老龄组织和涉老职能部门都把“老有所为”纳入日常工作范畴,组织和动员广大老年人,在关心下一代、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治安、宣传政策法规、技术经验传帮带等方面发挥作用。市委、市政府为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英模的政治优势,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从2002年开始,对市区、乡镇领导班子进行年终考核时,在每个考核组里都配备了一位退休或退居二线的担任过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老同志,赋予他们充足的权力,鼓励老同志参政督查、建言献策,取得了良好效果。2005年进行《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第二次修订时,市政府通过基层老龄组织在近4万老年人中开展了大型征求意见活动,使修订后的优待规定范围进一步扩大,标准进一步提高,更好地维护了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权益。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我们充分发挥基层老党员的政治优势,在社区分别选派有文化、威信高、肯负责、有能力的老党员担任支部成员,参与社区工作,并定期组织辖区居民召开组织生活会、思想工作汇报会、民主评议等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万多名老党员参与了村(居)组织的学习教育、发展党员、民意收集、卫生监督、社区服务、再就业、参政议政等活动,成为影响和带动村(居)服务工作发展的中坚力量。

(2)鼓励老年人投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建设。我们在大力提倡尊老、敬老、爱老,不断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同时,坚持从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上为老年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支持鼓励有专长、有技能、有热情的老年人,退而不休,接受原工作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聘任,为企业充当顾问,提供咨询服务,让老经验服务于新发展。部分市区的工商部门为鼓励老年人自我创业,专门制定优惠政策,为持老年证创办、领办经济实体的老年人免去当年的工商管理费,大大增强了老年人参与经济发展的自觉意识。2005年,我们发动全市企业和商家在老年人中开展了“四个一”活动,鼓励老年人争做政策宣传员、决策参议员、致富信息员、民情联络员,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提供一条有价值的民情信息,挖掘一条争资立项的线索,引荐一个外地投资意向。一年中,来自各行各业的退休老人共引进外地投资意向28个,提供合理化建议500多条,其中有80%已进行了成果转化,直接或间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了宝贵财富。不少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科技工作者还自发组成宣讲团,采取入户座谈、文艺说唱等形式,走村入户宣传党的政策、科技知识和致富经验。

(3)支持老年人服务公益事业,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我们在各市区、各镇(办)以及青少年较多的村(居)老龄工作部门普遍成立了关工委组织,定期组织老年人为青少年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科普知识培训、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我们还与市老干部局、老年体协、老年大学等涉老部门积极配合,大力加强“五老”骨干队伍建设,组织老科技工作者、老医学专家、老教育工作者、老艺术家们开展科技下乡、健康义诊、助学助教、文化下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了和谐社区和新农村建设。今年,我市按照全国、省老龄办关于开展“银龄行动”的工作意见,在全市首次启动了“银龄行动”,坚持就近、方便、可行、实效、自愿的原则,广泛动员老年知识分子在关心下一代、净化社会风气、技术经验传帮带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着手筹建老年人才数据库,为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银龄行动”储备和集中人才。此外,还有不少老年人自发成立群众性组织,发挥优势和专长,分别成立了老年治安巡逻队、老年劝导队、老年便民服务中心、社区老年志愿者服务队等各种老年组织约280多个,活跃在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医疗机构、居民社区等地方,为城市建设做着力所能及的工作。乳山市老年志愿者队伍,2005年5月成立以来,参与人数已迅速增至800人,他们通过开展维护社区治安、倡导公民遵守社会道德、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活动,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4)建立“老有所为”激励机制,扩大宣传和影响。为充分调动广大老年人发挥余热,关注城市建设,奉献公益事业,积极建言献策,我们在工作中注重发现、培育、宣传典型,并通过每年举行一次全市模范老人评选活动,大力表彰一批在“老有所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充分发挥好他们在“老有所为”活动中的示范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去年我们同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表彰了100名模范老人,今年计划再评选表彰“十大模范老人”。同时我们定期组织召开全市“老有所为经验交流会”,借助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去年老人节期间,我们与市人事局、市人才服务中心联合举办了一次离退休人才专场交流会,为离退休人才和社会企事业单位搭建一个人才供需的信息平台,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良好愿望与缺乏参与平台的矛盾比较突出。调研显示,我市80%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渴望晚年发挥余热,但付诸实践的不足30%。二是城乡差别大。城市老年人的“老有所为”活动无论是在参与积极性、参与机会方面还是在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效果上都明显好于农村。三是老年人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比如医疗、卫生、法律等行业的退休者、工厂的退休技术工人以及政府部门的退休干部由于知识水平较高,专业技能较强,社会关系较广,老有所为的机会明显大于其他老年人。社区中不少热情的“大爷”、“大妈”普遍存在着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理论功底薄弱、工作经验少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老有所为作用的完全发挥。

几点建议:“老有所为”是六个老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积极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必须常抓不懈。一是要大力宣扬“老有所为”的重要意义,创造老年人参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增强社会开发老年资源和老年人自我开发的意识。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量力的原则,为老年人搭建施展才能的平台,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的支持和帮助,将“老有所为”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和引导老年人从事教育传授、社会公益事业、社区服务和自我服务等活动。二是要以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为重点,把“老有所为”落实到基层。基层是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要把“老有所为”作为基层老龄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使其成为基层老龄工作的一个新亮点。城市社区要建立老年人才档案,为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农村基层要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三是要将“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学”有机结合,以老年学校、老年学习班、老年活动基地等为载体,组织老年人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并定期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养,促使老年人老有所学,学有所为。

老年人调查报告

现年82岁家住上海北京西路1565弄的顾久震是个电脑迷,1998年,花9100元捧回奔腾100电脑,又添置了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等,1999年将原有电脑更换成奔腾3,并增加了硬盘和内存。他担任上海老年大学静安分校电脑提高班班长,一个礼拜老年大学要去好几次。

顾久震只是静安区老年人中的一个影子。静安区户籍总人口为309762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2247人,占总人口的23.32%,静安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排名全上海第一。近日,在交通大学的支持下,静安区老龄委办公室开展了有关“静安区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大型问卷调查,对xx年的千名接受过调查的老年人进行跟踪调查。

本次调查对象有偶的人数比例占近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的老人为单身。在无偶的354名老年人中,女性占80.6%,男性占19.4%,其中只有3人表示想结婚,占所有无偶老人总人数的0.8%。

◎真正用于文化娱乐的只有每月30.57元/人。

在950名退(离)休人员中,退休金在1000元以下的有509人,占53.6%。除退休金外的其它收入水平。退休后继续工作的老年人有34人,占调查总人数的3.4%。老年人其他收入的来源:104位老年人的其他经济收入来源最多的为“子女、亲属补贴”,其次是“再工作报酬”和“投资收入”。

被调查老人的平均每月消费支出为970.33元。饮食仍然是日常生活中消费比重最高的部分。被调查老人家庭所拥有的电视机、冰箱、电话的拥有率都超过了90%。

调查显示,1000位被调查老人的平均每月消费支出主要用于饮食、医疗和公用事业费,难以积蓄。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以恩格尔系数判定生活发展阶段的一般标准:60%以上为贫困,50%-60%为温饱,40%-50%为小康,40%以下为富裕。调查中计算出1000名老人每月消费支出之和为964656元,饮食消费之和为438858元,两者相除得到恩格尔系数为45.5%,据此,静安区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处于小康标准,但是这样的计算方法具有较大的缺陷,由于恩格尔系数没有把医疗费用计算进,所以就算在表面上看来老年人的生活已达到小康水平,但是实际上老年人除了饮食以外的其他支出也是主要花费在医疗保健和公用事业费等方面,真正用于文化娱乐的只有每月30.57元/人,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并不高。

本次调查的老年人大多数在上个世纪70、80年代退休,退休金较少,虽然近年来上海市多次为退休职工加工资,但是由于退休金基数太小,加退休金并没有显示出明显改善他们生活的优点,只是起到一个拉平退休金的作用,老年人的收入相对于全社会来说仍然处于中低阶层。

调查中,纯老人家庭的老人对目前生活中最大困难是什么进行了选择?选择“寂寞”32人,选择“看病”119人,选择“购物”42人,选择“烧饭”63人,选择“洗衣服”69人,选择“打扫卫生”164人,选择“维修”110人,选择“收入少”49人,选择“邻里不和睦”6人。

调查中,知道街道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生活护理服务社的老年人占大多数达到63.7%。在回答是否需要得到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生活护理服务社的帮助时,仅有50.4%的老年人回答希望。

在397名希望得到小时工性质的家庭服务员入户服务的老年人中,其中希望得到吃饭服务的有88人,洗衣服服务的264人,打扫卫生服务的348人,护理服务的85人,洗澡服务的73人,陪送看病服务的106人,购物服务的64人,聊天、读书报服务的30人,其他服务的35人。大部分老年人每天需要的服务时间在1-2小时之间,占到需要帮助老年人总数的80.1%。能承受每小时6元的占69.3%,每小时8元的占4.3%,每小时10元的占2.2%。有24.2%希望得到服务的人没有经济承受能力。

在297名希望得到社区站点形式的日间照料服务的老年人中,其中希望得到吃饭服务的有192人,洗衣服服务的178人,洗澡服务的127人,理发服务的166人,购物服务的71人,维修服务的201人,聊天、读书报服务的80人,文化娱乐活动服务的60人,日托服务的43人,其他服务的33人。在经济承受能力方面,有56名老年人表示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接受有偿服务,占18.8%,196名老年人表示希望按成本价格接受低偿服务,占66%,45名老年人没有能力,希望无偿服务,占15.2%。

在207名希望得到邻里志愿性质服务的老年人中,需要安装求助电铃19人,需要聊天、读书报的106人,需要定期上门探望的74人,需要代购物品的43人,需要陪送看病的69人,需要其他服务的64人。

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仅有158名老年人即占到本次调查15.8%的老年人接受了社区提供的服务,而其他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能够享受到社区提供的服务。本次调查的1000位老年人中,仅有17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补贴,2人享受百岁老人补贴,4人享受95岁以上长寿补贴,总体来说接受补贴的老年人比例很低,补贴面非常狭窄。

负责这次问卷上门访谈的人员在他们的上门访谈过程中,遇到一些事例证明有相当部分的老年人由于生大病等原因实际生活非常困难,但是他们的退休金收入超过了政府规定的范围,就无法享受到政府的补贴,使他们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其中一个较为典型的事例是:四平居委会有一对夫妇,没有子女,男主人60多岁,患有癌症,女主人50多岁,先天性心脏病,他们两个退休工资加起来超过xx元,不符合政府的补贴条件。但是由于女主人整日要卧床,一动都不能动,所以必须要请全天的保姆。这样一来,他们的退休金收入其实是远远不够的,此类不符合补贴条件但是又实实在在存在困难的空巢家庭或孤老在静安区并不鲜见。

这次调查显示,空巢户老人占四成。随着住宅建设的发展,这种趋势还将继续发展。这些老人的日常生活无法得到家庭成员的帮助,特别是高龄老人和健康状况欠佳的老人,生活将陷入困境。

调查显示,千名老人中有201人愿意进养老机构养老,其中家中无人照料是愿意进养老机构养老的主要原因。

愿意进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经济上能承受的水平在600元以下的占9.5%,600-799元的占20.9%,800-999元的占38.8%,1000元以上的占30.8%。

在不愿意进养老机构养老的251名中,有18.7%是因为经济负担不了。此外,有7.9%老年人认为不适应集体生活,32.6%老年人认为家里养老能更享受天伦之乐,26.6%老年人不愿意离开熟悉的环境,还有其他原因的13.9%。

对“以房养老”认同度。在关于老年人是否愿意通过房屋倒按揭或出租的形式来以房养老的调查中发现,仅有7.7%的老年人愿意采用这种方式,18.1%的老年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而绝大多数占74.2%的老年人表示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说明这种新型的观念没有得到很多老年人的认同,而老年人对此的熟悉度也相当低。

在354名拥有住房产权的老年人中,有9%的老年人愿意“以房养老”,可见是否拥有住房产权对于老年人选择“以房养老”会有一定的影响,老年人不愿意采用“以房养老”的原因较为多样,其中最多的原因是没有个人产权证和家里有人照顾。

全区愿意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超过一万五千人,这对静安区机构养老服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目前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全区床位数不足老年人的1%。而地处市中心的静安区,地价房价居高不下,也很难大面积的发展养老机构。

调查显示,参加医保的占90.3%,没有参加医保的占9.7%。1000名老年人中有876人参加了退休职工互助医保,占总人数的`87.6%,另外124人没有参加,占总人数的12.4%。没有参加医保的原因是:不是退(离)休职工50.5%,外地单位40.2%,其他9.3%。

千名老年人中有36%的老年人感到医疗费用支出有困难。一年个人医疗费用支出500元以下的32.1%,500-999元的14.4%,1000-1499元的18.0%,1500-1999元的7.5%,xx-2499元的9.1%,2500-7000元的16.2%,7000元以上2.7%。xx年一年人均个人医疗费支出为1708.8元。最高个人承担数额为60000元。

调查中老年人普遍反映无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一年人均个人医疗费支出为1708.8元。有36.0%的老年人感到医疗费用支出有困难。在座谈中大家也谈到,由于医保规定的报销费用过低,很多老年人都需要自己支付相当部分的医药费,加上现在医院将许多药都被归为自费药,使得老年人更感到负担有困难。很多实际的事例反映出来的问题是,一些老年人收入处于中等,不够政府的补助条件,因此怕生大病,所以平时也不敢在其他方面多花钱,都要留着负担医疗的开支。特别是一些从外地退休回来的老年人,在医疗费用支出和医疗报销方面的困难明显。

三里坊居委有一位从外地退休回来的孤老,由于退休前是教师,所以退休金在外地相对来说算比较高,超过1000元,不符合上海市和静安区规定的补贴标准,但是该老人由于身体不好,所以确实存在钱不够用的情况,并且由于老人没有上海的医保,生了病要去外地报销,报销周期长报销金额又少,更为老人造成了经济上的压力和生活上的不便。调查中老人普遍呼吁能够得到政府社会的更多帮助和照顾,在医疗费用方面再给予更多的优惠措施。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老年人都有兴趣爱好。兴趣爱好前五位的项目是,看电视电影、看书看报、闲聊、体育运动、戏曲。

除睡眠休息和吃饭时间外,老年人每天时间分配首位是看电视,其次是做家务。各类活动时间安排与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基本一致,每天花在看电视上的时间最多。

参加老年大学状况。调查显示,17%的老人参加老年大学的学习。参加老年大学的学员在性别、年龄、文化上有一定差异,女性高于男性,女性为63.5%,男性为36.5%;文化程度高的多于文化程度低的,大专及以上参加的为49.1%,文盲参加的为8.1%;年龄越低参加的人越多,70岁以下的为47.4%,71-80岁的为35.7%,81-89岁的为10.2%。

老年人调查报告

为认真的贯彻中消协“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深入了解老年人消费维权的现状,进一步提高老年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根据省消协《关于开展“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调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xx市消费者协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联合xx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调查问卷”活动。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当前随着老年人生活条件的稳步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消费需求日益旺盛。但老年消费者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相对于其他消费者或商品经营者,老年人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受意识、知识、信息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仍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其合法权益更易受到侵害。此次调查问卷主要了解老年消费者的主要消费需求、消费行为习惯、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消费者权益受损状况以及维权支持体系等情况。本次共有29名老年人参与问卷调查,其中男性占31%;女性占69%;60岁以下老人占38%;60岁-69岁老人占48.3%;70岁-79岁占10.3%;80岁以上占3.4%;从文化结构来看高中、中专占51.7%;大专占27.6%;本科占3.4%;初中及以下占17.3%。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9份,回收29份,回收率100%。

(一)基本消费、消费意愿及消费习惯情况。

1、日常消费比较集中,与往常无太大变化。调查结果显示,在29份调查问卷中,在被问到“你用于自身的日常消费支出主要集中在那些方面”时限选三项,被调查者在十三项选择中前三项分别是食品占89.6%、医疗占51.7%、服装占44.8%。在被问到“你近一年内用于自身的一次性支出较大消费项目有哪些”时限选三项,被调查者在十三项选择中前三项分别是食品占82.7%、医疗占51.7%、服装占37.9%。这表明我市老年人日常消费和近一年内用于自身的一次性支出较大的消费项目主要集中在食品、医疗、和服装。

2、食品、医疗仍是关注热点,对商业宣传信任度较低。在被问到“你平常比较关注哪些方面的消费信息”时限选三项,被调查者在十三项选择中前三项分别是食品占82.7%、医疗占51.7%、营养保健占34.4%。在调查“你对商业广告的信任度如何”时,不信任占51.7%、一般占41.3%、非常不信任占6.8%。非常信任和信任为0。调查你是否知道应当有“国药准字”时,结果显示有86.3%表示知道,13.7%表示不知道。调查结果充分反映了老年消费者平常关注度最高的仍是食品、医疗、药品,同时也反映出个别商家的商业广告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已经产生不良影响,老年消费者对商业宣传信任度比较低。这同时也警示商家及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在规范商家广告宣传行为方面仍须规范和加强监管。

3、对旅游产品、保健品和上门推销产品持抵制态度,比以往警惕性有所提高。从调查结果显示看老年消费者对“旅游中购买商品后的感觉”,44.8%表示没买或很少买、34.5%的老年消费者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只有3.4%的老年消费者表示感觉还可以。在被问道“保健品能否治病时”,65.5%的老年消费者表示不能,认为可以辅助治疗的有31%,而认为能的只有3.4%。在受访的老年消费者中75.8%的人表示遇到过上门推销的情况但没有买产品,17.2%的老年消费者表示遇到过买了但是感觉受骗了,东西并不好用,而且比外面的贵。有3.4%的老年人表示没遇到过,而遇到过买了感觉推销的产品还行的也只有3.4%。调查结果充分说明了,旅游产品、保健品和上门推销产品这些在平时投诉就高居不下的新生行业。虽然大部分老年人对此持强烈抵制态度,警惕性和自我保护能力比以往也有所提高,但仍有17.2%的老年消费者购买了并感觉上当受骗了。这也说明我们老年消费者自我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仍有待加强,并应引起社会的重视。

(二)维权情况及维权建议。

1、近八成老年人遇到过消费权益损害。调查结果显示,在29份有效问卷中,有23位老年消费者在近两年遇到过消费权益受损,占被调查者的79.3%,仅有6位老年消费者在调查中表示在近两年未遇到过消费权益受损,占被调查者的20.7%。可见,老年人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侵害的情况还是非常严重的。在被问到“你对维权结果是否满意”时,65.5%的老年消费者表示一般、不满意的占13.7%、比较满意的占6.89%、非常不满意的占3.4%。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一方面老年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侵害的情况不仅普遍而且非常严重,而另一方面65.5%的老年消费者对维权的结果表示一般、不满意的占13.7%。这充分说明在老年消费者维权方面的矛盾所在,我们仍需做深、做细消费维权工作。

2、政府部门需在多方面加强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方面的工作。在回答“在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方面,你认为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哪些方面”时,被调查者占93.1%的老年人回答“加大惩治不法商家的力度”。86.2%的老年消费者表示要“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82.7%的老年消费者表示要“加强宣传,提高老年人辨别防范能力”,有79.3%的老年消费者回答“要严格审查违法、违规广告”。调查结果说明不法商家的违法行为已引起老年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同时也警示政府部门对不法商家的惩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由于年龄、生活、环境等种种原因导致其辨别和防范能力相对较弱,也就给不法商家和违法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但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老年消费者已经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对政府部门提出了加大宣传和打击的力度的要求。

针对本次调查反映的问题及成因,结合被调查者反映的老年人消费维权意见和建议,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

由于老年人年龄大、行动不便、导致生活环境相对封闭,加上同情心强、渴求健康等原因很容易轻信虚假宣传,听信一些口头承诺而掉入消费陷阱。因此,首先应当加强老年人安全防范知识和基本消费知识的宣传,多对老年人进行消费产品真假鉴别的技巧培训,杜绝欺诈老年消费者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明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与维权意识。最后,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开设老年人专栏节目等形式,进行保障老年人消费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谴责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严格监管,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实施全方位、动态监管,严格审查违法违规广告,加大惩治不法经营者的力度,使违法行为无机可乘。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杜绝无照经营、无资质经营者进入市场;对商品服务中出现的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强制服务、以次充好等不良经营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二是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制度,对老年人消费的主要市场食品及日用品从生产、进货、销售、售后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检查,有关执法部门应组织专门的稽查队伍,经常对商场的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进行巡查。三是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加强监管;文化监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电视广播广告宣传,严厉打击不实广告,特别是药品、保健品的广告必须经其批准才可以刊登。

(三)健全法律,规范对老年消费群体的特殊保护制度。

老年人作为社会成员中的特殊群体,可以说是弱势群体,法律对其合法权益的保障必须要有特殊的规定,当老年人遇到消费纠纷时应受到法律的重点保护。据了解,当前的消费纠纷中,一般都是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侵权行为进行举证,但老年人受到年龄、健康、知识面等各方面的限制,在举证上显得十分困难,尤其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老年人即使被蒙骗也很难举出有效证据指出经营者的过错。对此建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明确规定,老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与经营者产生纠纷,应当由经营者进行举证,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使老年人遭遇消费侵权时难以就经营者的过错进行有效举证问题。当前除了现行的《老年人权益保护障法》之外,应建立相应的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的绿色通道。如设立老年人消费维权专用电话,或者设立专门的老年人消费维权投诉点。再是与法律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利用法律援助制度,无偿为符合条件的老年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xx市消费者协会已于20xx年成立xx市消费者法律援助联络站,主要是针对弱势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社会反映良好。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快速老龄化,老年人消费群体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关注老年人的消费需求,维护老年人的消费权益,正确引导老年人科学、合理消费,是提升消费维权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此次通过开展老年消费者消费维权问卷调查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推动依法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向纵深发展。

老年人调查报告

为了真实地掌握全区老年人在基本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养老方式、社会活动、文体娱乐、家庭亲情等方面的需求情况,以便为政府更加关注与改善老年民生,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区老龄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了河口区老年人生活需求问卷调查活动,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此次问卷调查活动自20xx年10月20日起组织筹备,具体制定工作方案、印制调查问卷、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11月15日进入调查实施阶段,调查人员发放问卷开始调查工作;截止12月20日基本调查与问卷回收工作全面结束;12月25日起实施整理、统计、分析、汇总、总结等工作。此次问卷调查的范围,包括新户、义和、孤岛、仙河、河口、六合等6个镇(街),辖区内胜利河口采油厂、河口社区管理中心、渤海钻井总公司及济军生产基地等单位。问卷共设置问题30个、选项142项,调查了解的主要内容体现在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障、医疗保险、中意的养老方式与养老机构、社会活动、家庭亲情需求等方面。问卷调查的重点人群为80岁以下的老年人。这次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1300份,收回1210份,收回率93%.

此次问卷调查活动,采取了入户调查与到公共场所集中调查、召开座谈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方法,调查工作始终坚持严细认真、实事求是、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防止调查工作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浪费人力物力。设置问卷问题与选项以及安排调查工作时,充分考虑问卷调查对象受教育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原从事职业、居住地、是否空巢或独居等综合因素,力争做到调查结果客观翔实、科学合理,能够真实反映广大老年人的需求,尤其是日常生活、养老服务等方面的需求。通过开展老年人需求调查,使我们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老年人,今后的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更能够立足于老年人所急所盼,着眼于老年人所想所需,进而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从调查统计数据来看,问卷调查对象中,80岁以下的老年人占91.5%;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2%,小学文化程度与文盲及半文盲的占58%;原职业为农民的占40%,城镇非离退休人员占10%,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占48.2%,其他人员为1.8%;只有1个子女的占14.5%,2个以上子女的占84.5%;需赡养1个老人的占29.2%,赡养2个老人的占23.8%,赡养3个以上老人占12.2%,只有34.8%的问卷调查对象无赡养义务。通过分析日常生活需求及愿望情况,可以看出广大老年人对现实生活状况以及政府制定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比较满意,切实感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给自己生活带来的实惠和好处,但同时对今后和未来仍充满着期待,热切关注某些社会热点问题,思想上存有较大的担心和疑虑。

(一)赞成政府惠老政策,满意目前生活状况。调查情况与数据显示,94.1%的老年人对现在的生活状况感到满意或比较满意,仅满意的就达总人数的61.8%,只有6%的不满意或不好说;对政府制定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感到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90.8%,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只占9.2%,不满意的仅占总人数的1.5%.能有这样高比率的老年人对当前生活状况满意,对政府的惠老政策充分认可和肯定,绝非偶然,而是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得到极大改善,广大群众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的缘故。近几年来,国家、省、市、区不断制定出台惠老为老政策,老龄事业投入逐步加大,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成绩有目共睹。()对于那些历经过交公粮、出工程、"三提五统"困扰,饱尝过经济落后、物质贫乏、生活难以为继滋味,甚至是旧社会苦难的老年人来说,那些经过和记忆刻骨铭心,而对现在生活的幸福、经济的繁荣、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他们体会的更深,感受的更透。就河口而言,不仅国家、省、市一系列惠老政策都得到了认真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还从本区实际出发,制定出台了加快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办法,将切实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来抓,把关注和改善老年民生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老年人保障和救助不断"提标扩面",为民为老实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真。全区老年人合作医疗、基本养老、生活救助等方面的保障水平列全市全省前茅,"银铃安康"工程、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头。

(二)选择养老服务怀有较重政府情结。这次问卷调查专门设置了养老服务需求和愿望调查题目,着重突出了"举办养老机构是政府责任吗"、"您乐意入住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还是民营养老机构"、"您对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和民营养老机构的印象如何"、"政府在社区举办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是不是您最中意的养老方式"等选题及选项。据统计,调查中认为举办养老机构是政府责任的老年人比率为83.1%;有90.5%的老年人选择乐意入住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对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整体印象较好的老年人比率为34.8%,整体印象较差的比率为3.2%,不了解的为25.8%;对民营养老机构整体印象较好的比率为22.1%,整体印象较差的比率为13.3%,不了解的为38.3%;对"政府在社区举办的`居家养老机构是不是您中意的养老方式"选项中选择"是"的为885人次(此题为多选题),选择"不是"的为325人次;在"为什么选择入住养老机构"选项中,选择"自己身体多病或不能完全自理时入住养老机构"的人明显多于其他选项的人。通过这几组数据的比对,不难得出在养老服务需求和愿望选择上,老年人有着较重的政府情结。这一情形可以说明,老年人对于养老寄厚望于政府,政府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上,还有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和使命。当然,正确引导和鼓励个人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大力促进和发展民营养老服务业,也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从客观上讲,政府举办的各类养老机构不可能完全满足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民营养老机构可作为公办养老机构的有益补充,承担起部分社会养老任务,有效地解决社会需求问题。

(三)医养结合的机构养老模式具有推广前景。调查统计显示,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选择在自己有病或不能完全自理时入住养老机构,这样选择明显多于因其他原因才入住养老机构的人,这一情况在前面已有分析。再如,一选题为"您会在什么情况下选择入住养老机构",选项分别为"高龄适"、"生活不能自理后"、"只有自己一人时"、"子女无法照顾时"、"什么时候都不去",选择生活不能自理时入住养老机构的占29.4%,选择其他的依次为22%、15.6%、21%、12%.在"您最看中养老机构的哪些方面"选题中,27.7%的调查问卷对象选择了最看中养老机构"医疗"这一选项,选择率明显高于其他选项。由此看来,不少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对其是否具备医疗条件还有一定的考量,同时也说明医养结合是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医养结合模式具有一定的推广前景,医养结合有着一定的市场。

(四)老有所乐是老年人社会活动的重要选择。广大老年人尤其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年朋友,如何愉快地度过幸福的老年生活时光,这既是老年人自身关心的一件大事,又是子女、家庭和全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因此,做好这方面的调查了解,较为准确地了解把握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需求,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精神生活氛围和环境,是我们的重要责任。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您参与的社会活动类别是什么"一题,其结果是,44.5%的人选择了"文体娱乐";29.8%的人选择了"社会公益活动"、10.7%的人选择了"科技服务"、10.5%的人选择了"关怀教育"、4.5%的人选择了"参政议政".在"您平时最主要的业余生活是什么"的选题中,选择最多的是"体育锻炼"选项,比率为36%,远高于选择比率相对较高的"养动植物"、"读书看报"等选项。调查统计说明,人到老年,自以前的劳动工作中解脱出来,衣食无忧、清闲惬意,特别是现在经济飞速发展、物质极大丰富,百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多数老年朋友的生活需求也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他们在物质生活得到保障和满足的同时,将进一步丰富精神生活摆上了重要位置,通过积极参加参与文化娱乐、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等系列活动,愉悦身心、健康快乐、颐养天年,已成为当今多数老年人的重要追求。

(五)在生活上既有期待也有忧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为老惠老政策的相继出台,老年民生不断改善,老年人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尽管如此,但关注关心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不容忽视,反而要切实抓好。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是做好这方面工作的重要前提。通过此次问卷调查发现,老年人在家庭亲情、身体健康、老年产品、老龄事业投入、尊老敬老等日常生活需求方面仍有不少期待,同时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有着忧虑和担心。如,针对"最希望子女怎样孝敬您"、"您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的问题时,希望子女常回家看看与交流、希望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分别是41.4%、51.9%,远远高于希望子女经济上帮助、生活上照料、自己收入增加、老有所为等选项的比率。调查显示,老年人在社会对其关注及政府的老龄事业投入上仍有较高希望与期待,81.6%的问卷调查对象认为政府还应增加老龄资金投入,老年民生进一步改善,生活更加美好;29.9%、22.1%、12.7%和18%的问卷调查对象认为,最急需的老年产品分别是老年书报等文化产品、老年食品、老年旅游产品和其它。老年人期待政府增加老龄资金投入的人数多、比率高、愿望强烈,而对老年产品的需求除书报文化产品外分布较为均衡。在回答"您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时,29.1%的老年人选择了"生病时没钱医治"、27.5%的选择了"物价上涨"、22.7%的选择了"需要时没人照料"、12.3%的选择了"社会不安定"、8.4%的选择了"没有生活来源".由此看出,仍有不少的老年人在面对医疗、物价上涨、生活照料、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问题时表现出了担心和忧虑。

通过综合分析问卷调查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主要意见和建议。

(一)未雨绸缪,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建设规划。截止20xx年底,我区社会老龄化程度一达18.5%%,高于全市水平,养老的紧迫性、重要性越发凸显,应对任务更加重大和艰巨。目前,全区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家(区中心幸福敬老院)、民营的2家,总床位不足300张,距发展规划的要求相差甚远。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剧,加之人们养老和选择养老方式观念上的转变,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会逐步增加,因此对养老床位的需求也会不断扩大。如果养老机构的规划建设严重滞后于社会需求的话,届时供需矛盾将十分突出。基于此,我们应及早规划,合理布局,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二)加大财政投入,促进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从目前我区实际来看,不但现有养老服务机构难以满足老年人未来养老需求,并且文化娱乐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也相对滞后,历史欠账较多,与广大老年人的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实际出发,使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为老服务"油、地、军"融合机制,整合资源共享共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舒适的休闲娱乐场所和环境。

(三)加大政策扶持,促进民营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尽管公办养老服务业尤其养老机构更受老年人青睐,但民营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中仍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它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有益补充功能应对得到政府及社会的重视。当前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设发展还受不少因素的制约,归纳起来主要瓶颈在于用地、融资、从业人员短缺等几个方面,除此,自身推介欠缺、舆论宣传不够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只要正确引导,加强政策推动,切实帮助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及服务业必定有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前景。

(四)重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随着养老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各类服务需求会趋于旺盛,服务人员会大量增加,甚至能形成一个颇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但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观念认识、社会偏见、服务报酬等多方面的原因,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从事养老服务业,而导致从业人员短缺,需求矛盾突出,对整个养老服务业带来不利影响。这种局面如若得不到改观甚至持续下去,今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将更加短缺,矛盾更加突出,养老服务业面对的问题和困难更加严重。为及早做好应对,有效防止以上问题的发生,保障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纳入全区职业培训计划,作好人才储备,将来让更多的人通过职业培训走上养老服务岗位。

(五)着力解决老年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调查发现,为数不少的老年人对医疗、社会稳定、物价上涨、尊老敬老风气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比较关注。为了减少老年人的担忧和困惑,让广大老年人生活的更踏实、更安心、更幸福,各级政府及部门要从解决看病贵看病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采取有效措施平抑物价、大力倡树尊老敬老之风等工作入手,着力解决老年人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老年人体检工作总结

20xx年寺前镇醍醐辖区六十五岁以上农村居民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是一项在我们全镇具有十分重大意义的“民心工程”。该项工作自今年九月开始筹划以来,在卫生局、镇政府和辖区各村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与关怀下,在辖区老年朋友的热心参与和紧密配合下,经过我们医院全体职工近1个月的辛勤努力,到10月底止,已圆满完成。现将这项工作的主要情况作如下简要总结:

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的免费体检工作,是我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具体体现,是一件真正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达到广大人民群众心里的大事。为切实搞好这次体检工作,从卫生局到镇委镇政府、醍醐辖区的各村委员会乃至我们醍醐卫生院等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中心卫生院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的体检工作专题工作会议;我们醍醐卫生院更是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和落实这次体检工作的具体细节,对整个体检工作力求做到认真、细致、完美。医院对这次体检工作还进行了精心组织,成立了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有:资料组、体检组、服务组、后勤保障组,各组都安排了专人负责。

提高认识在卫生局的直接领导下,我卫生院对这次体检工作十分重视。筹划准备期间,我们多次组织人员到各村进行宣传、鼓动和教育,大讲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宣传与动员的力度,鼓励社区符合体检要求的老年人积极参与到这次体检工作中来。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动员,不论是医院工作人员,还是辖区老年朋友,思想认识得到了很大提高,参与体检工作的积极性普遍高涨,很多老同志多自觉地帮助村委会深入到老年人家庭去动员老年人来我们医院接受体检。

老年人的'体检工作,必须要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的特点,切实做到热情、细心、周到。这次体检工作一开始,我们就要求我们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做到这一点。体检工作进行中,对老年人我们都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对年老体弱者,我们帮助搀扶、精心照顾。通过我们的热情、周到的服务,在这次体检工作中,没有发生一次意外事故,保证了体检工作的顺利完成。

体检后老年人患病统计与分析:

这次老年人体检,主要体检了老年人的血脂、血糖、生化指标、b超肝、胆、肾、心电图、五官一般检查等。通过对所有老年人的体检结果的统计和分析,我们能够得出的结论是:

3、老年人的健康、卫生意识和医疗保健知识教欠缺,个人卫生行为较差,不良的生活习惯在一些老年人中还比较严重。

老年人调研报告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深刻的社会转型,城镇化加速、劳动力迁移流动频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给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带来影响。从变化趋势看,中国丧偶老年人的独居比例持续上升,与已婚子女同住比例逐步降低。1990年、20xx年和xxxx年普查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城市丧偶老年人独居比例分别为18.3%、24.7%和37.6%;农村这一比例也分别达到18.2%、17.4%和28.9%;xxxx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数据显示,中国65岁及以上年龄丧偶老年人独居比例已达41.7%。作为决定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的重要因素,丧偶老年人居住方式的研究对于其养老有着重要意义。

从文化影响论看,家庭社会学者认为儒家传统文化对中国及其他几个亚洲国家的亲子同住安排具有重要影响。在儒家文化体系之中,子女将孝敬父母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子女不孝不仅会受到强烈的道德谴责,还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惩罚。已婚子女与父母共居从情感和实际行动上体现了对父母恩情的回报,也被视为“养儿防老”愿望的最终实现。当前,传统孝道已经发生变化。针对华北农村代际关系变迁调查的研究发现,传统代际交换关系的维系力量和存在的基础已经完全改变,农村传统孝道已经衰弱。父权制虽然没有彻底让位,但已渐渐被淡化;子女对父母的孝顺敬重已经丧失优先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对于新的夫妻关系与年轻人文化的倚重。因此,传统伦理衰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亲子分居。与此同时,老年人自身的偏好也在发生变化。城市老年人更倾向于独立居住或入住养老机构,xxxx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中,约1/3的农村老年人表示不愿意和子女长期在一起生活。即使是失能老年人,也有超过1/4的失能老年人青睐独居或仅与配偶居住。从现实需求论看,很多研究表明,父母的生活照料需求,例如患病或身体功能受限以及丧偶等因素与亲子同住具有正向相关关系。对于老年人来说,亲子同住可以获得日常照料,生病或出现紧急情况时更容易获得帮助。也有学者认为已婚子女与父母同住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女的需求。简而言之,亲子同住可视为长期代际交换的一部分,老年父母与子女相互满足对方的需求。从家庭资源论看,经济状况改善使得老年人更有可能独居,父母拥有的资源越多,独居的可能性越大。也有学者从子女角度解释老年人的独居问题,认为子女数量减少或迁移导致的亲属资源缺乏是老年人独居比例上升的主要原因。此外,学者指出住房对代际同住有影响,住房短缺是导致大家庭得以维系的一个原因。后续的一些研究则认为住房对代际同住具有双向影响,它既可能促使子女婚后与老年人同住,亦可能使之分离。子女因住房短缺对父母形成依赖,是导致成年子女与父母同住的重要原因。若亲代有多套住房,其已婚子女更有可能和有条件独立生活,自己独住概率因此上升。

本文使用xxxx年由全国老龄办组织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以下简称“第四次调查”)。该调查是中国迄今为止开展的最大规模的老年人口调查,调查范围首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样本覆盖466个县(市、区)、1864个乡镇(街道)及7456个社区(村居)。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60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公民。抽样方法采用分层抽样、多阶段抽样、pps抽样等方法,所得样本近似自加权,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样本规模为22.368万份,抽样比为1‰,调查实际回收样本22.27万份,有效样本为22.017万份,样本有效率达到98.8%。本文的分析样本是56411位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丧偶老年人。

通过对数据和变量进行专业分析,得出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从宏观(社会变迁)和微观(父母—子女)层次探讨了同住或分居的形成机制,从而为判断丧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变迁轨迹提供依据。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笔者认为当代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主要受亲子需求、家庭资源和个人偏好的影响。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三个研究假设,并使用xxxx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进行了相关的实证分析,得出结果如下。

(1)与子女、孙子女同住仍是当前中国丧偶老年人的主要居住方式。分城乡、分性别看,超过半数丧偶老年人与子女、孙子女同住,但是独居比例已经高达41.7%。

(2)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受到亲子之间需求的影响。亲代和子代之间的需求越小,亲子间独立居住的可能性越大。在本研究中表现为老年亲代自理能力越强、经济状况越好,则独居的可能性越大。

(3)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还受到家庭资源的约束,拥有住房、住房适老性高,则独居可能性更大。

(4)儿子数量对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有显着影响,多个儿子意味着丧偶老年人更有可能独居。女儿数量对丧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影响仅在农村地区显着。有别于儿子,拥有多个女儿的丧偶老年人独居可能性更小。

(5)从年龄维度看,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呈现倒u形轨迹,独居的可能性随年龄而增加,并在85岁左右达到顶峰,随后趋于下降,意味着重返子女家庭或入住养老机构。

(6)在生命后期,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拥有自主权的丧偶老年人倾向于独居以避免同住带来的家庭冲突,自主权力越大,丧偶老年人独居的可能性越大。

(二)政策建议。

健康老龄化意味着创造条件和机会让人们认识到自己的潜能,并按照自己的需求、愿望和能力去生活。

一是为能够自理的、无住房的丧偶老年人提供福利房或廉租房,解决“有地住”的问题。

二是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当前独居丧偶老年人的房屋进行适老性改造,让行动不便的丧偶老年人能够走出家门、融入社区,减轻他们的孤独感和隔离感。

三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注重社区养老服务的供需对接,保障丧偶老年人能够在他们的意愿居住方式下度过晚年生活,缓解日益严重的老龄化与少子化矛盾。

老年人调研报告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53亿,占我国总人口的11%,为亚洲老年人口的一半。20xx年,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约有1600万人,占全部老年人口的11%,而到本世纪中叶将接近1亿人,高龄老年人占全部老年人比例将达到22%。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发展和老年人口的日益高龄化,老年人的生活自理及长期照料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

庞大的农村老年人群体和迅速发展的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问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的数量更大,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更快。有学者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青壮年涌入城市,从而可能导致农村老年人口比例的大幅上升。而由于农村的卫生医疗条件有限,以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尤其是生活自理能力和长期照料问题变得尤为突出。他们在晚年生活中是健康度过、还是由于不能自理在病床上度过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也必将会对他们的家庭产生影响。如果丧失了自理能力,就不可能再参加生产劳动以得到劳动收入,而绝大多数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他们在经济上更依赖于子女或亲属的供给;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需要长期照料,对他人特别是配偶或子女的照料有较强需求;在医疗方面,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往往是各种疾病特别是慢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增多往往也伴随着医疗保险费用和家庭医疗费用支出的增大。

我国目前面临的各种农村老年人问题往往集中反映在这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及其家庭中。在北京市老年人居家养老调查中发现在北京农村某县,一家三口,儿子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都是80多岁,父亲卧床不起,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母亲身体也不好。儿子60多岁了,基本没有什么收入,也没有子女,他们靠村里的救济生活。一旦儿子外出,母亲没有办法照料父亲,大小便失禁的父亲就只能便溺在被子里,等儿子回来换,生活十分窘迫凄凉。

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备受各国政府和学者关注。早在上世纪60年代,国外学者就开发出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adl),通过对几项基本生活活动的自理程度来衡量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这些活动通常包括进餐、穿脱衣、洗澡、入厕、上下床等,其中任何一项活动如果老年人自己不能独立完成,都意味着他(她)需要依赖别人的照料。如果有一至两项不能独立完成通常可定义为中度依赖,三项以上为重度依赖。生活自理能力的丧失,既反映出老年人的躯体健康问题,也突出反映了配偶与子女的照料压力问题。

20xx年,国家统计局的全国人口抽样调查中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为我们提供了全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的较新数据。与十年前国家统计局进行的全国人口抽样凋查中关于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调查数据进行对比,便可看出我国农村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的变化。

我国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在城乡之间有明显差别,城市93.1%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不能自理的只占6.9%;而农村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占89.2%,不能自理的达到10.8%(参见表1)。换言之,在我国农村中,每10个老年人就有1个生活不能自理;而在城市是这一比例是1/14。农村男性老年人和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都比城市高。

通过20xx年的调查数据还发现,虽然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都高于男性。但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最高,达到12.4%,是老年人中在生活自理能力方面最弱势的群体,或者说农村女性老年人是对他人的照料帮助需求较大的群体。

与1994年相比较,我国农村和城市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比例10年间都有所上升。城市老年人不能自理比例从1994年的5.3%提高到20xx年的6.9%,农村老年人从8.7%提高到10.80%。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比例都高于男性(参见表2)。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我国从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口规模也日益壮大,流入城市的绝大多数为青壮年,由此便产生了因子女外出而留在农村的留守老人问题。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对农村留守老人的调查发现:总的来说,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他们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评价一般的比例为24.5%,较差的为35.8%,非常差的达6.9%,只有9.3%的老人认为自己的身体“非常好”,23.6%的老人认为“较好”。也就是说,有67.2%老人自评身体健康状况处于一般及以下。调查发现,子女外出后,有28.6%的留守老人得过大病,而其中得了大病后身边没有子女照顾的老人的比例高达62.4%。虽然在吃饭、穿衣、上厕所、上下床、洗澡这几项表明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内容中,90%以上的老人表示没有困难,但是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逐渐衰弱,患病率逐渐上升。对于患大病后的照料问题,12%的留守老人是自己照顾自己,配偶照顾的为15.9%,同住子女和当地子女照料的比例在48.2%,外出子女回来照料的只有13%。因此,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虽然现在表现得不十分明显,但是在未来必将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我国农村高龄老人的自理能力及照料问题同样日益显著。20xx年“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高龄老人随着年龄增长,自理能力逐渐下降,约有三成的高龄老人不能完全自理(参见表3),而因为高龄老人在生活自理方面的困难和经济上的依赖性,绝大多数的老人都和家庭成员一起居住。部分自理或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比例更是高达90%以上。这对于老年人的家庭来说,无疑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针对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状况以及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我们需要从政府、家庭、社区和机构以及个人等方面积极应对。

首先,丧失自理能力往往是由于健康状况衰退造成的,进入老年期之前的生活方式,包括饮食起居的习惯,等等;与老年期的健康状况一般是因与果的关系。对于农村来说,想把患病、丧失自理能力的年龄推迟,就要及早预防,大力宣传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养对健康的重视和预防的意识,防患未然,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具有最大的效率。所以,政府应当深化医疗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医疗事业,加强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健与照料服务。制定相关的农村公共卫生项目,完善针对农村的科学普及和宣传体制,鼓励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预防和延缓各种慢性疾病的发生。针对农村的常见慢性病,进行定期检查,做到早检查、早诊断、早治疗。

其次,针对我国农村的情况,加强农村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成立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等,以村委会为依托,大力兴建社区老年服务体系,对于已经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应对其生活重点关注,了解其生活情况。除了单纯的家庭照料之外,还应该鼓励邻里之间的互助,农村老年人之间的互助等。针对农村生活环境相对开放的特点,可以因地制宜,建立活动中心,不一定要有太多的活动内容,而是有一个农村老年人可以去、愿意去的地方,让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愉悦,可以更好地促进健康。

此外,更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思想,农村现阶段仍以家庭养老为主,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与其子女对待老人的态度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村规,形成良好的养老氛围以及舆论环境,对于孝顺的子女进行宣传或给予一定的补助,不孝顺的子女施加舆论压力或加以惩罚,改善老年人的养老环境。与此同时,针对农村的留守老人,应当宣传社区养老的益处,帮助他们改变既有的观念,不再有进养老院是因为子女不养父母的顾虑。使经济状况相对较好,但是苦于无人照料的农村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真正得到良好的生活照料。

老年人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自己生活质量问题。

日本《追求》双周刊20xx年6月24日文章称,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个步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超级大国,加之现在多为独生子女家庭,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国际上将65岁以上的人确定为老年人,而我国界定60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

却因为工作太忙难以抽身而不能照顾到自己,而自己又不能要求子女能够放下工作,陪伴自己,因为都还要赚钱生活,并且,自己的这份痛苦又不能向外人倾诉,因为这对自己的子女的名声不好,会让外人觉得子女们不孝,毕竟这是家丑,又怎能外扬。所以老年人们基本上把自己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地承受。这也成为了当今社会老年人生活的严峻问题。

老龄化不仅是社会问题,也影响经济政治的发展。在经济上,养老保障负担日益沉重,老年人医疗卫生消费支出压力越来越大,为老年人社会服务的需求迅速膨胀等。所以,对老年人的生活状况进行调研是切实可行的。

(二)目的。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针对一下几个方面:老年人的经济生活、老年人的生活条件、老年人的生活满参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与生活照料、老年人的养老意愿、老年人对政府的期望等。通过到老年人院走访调研,到居民小区调查以及采访在校大学生等的活动形式,就此展开,调研老年人对自己养老的希望及看法以及在他人眼中的老年人生活是否幸福,对待老年人的态度等。

通过此次活动,让社会更多的人了解老年人的生活状况,理解老年人们的不易,让他们加入到帮助老年人的行列中。

通过此次活动,得到老年人的生活方面的一些信息,在以后帮助老年人活动中,能够吸取一些经验,能更多、更好地给老年人提供帮助。

通过此次活动,走进老年人的生活,让老年人得到更多的帮助,体会到社会的温暖,生活的温暖。

通过此次活动,希望看到一些社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真正做到帮助老年人。

通过此次活动,做一些切实可行的事,帮助老年人,回报社会。通过本次调研活动,了解我国社会老龄化的状况,有助于研究社会老龄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前期准备。

1.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第11周-13周。

经过讨论选定主题后,首先由队长赵宇带领其它组员商量出活动的具体安排。

2.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第14周-15周。

由赵宇和谭金洪根据主题及需要,做好问卷调查(共三份:针对养老院、大学生和小区老年人)。

3.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4周。

由赵宇负责与老年人院取得联系,胡驰负责与小区工作人员做好沟通。

老年人调研报告

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xx区在20xx年左右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到20xx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1.01%。近年来,xx区从改善民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加大投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老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xx区老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迅速增长,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一是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能供养老年人入住的床位数仅为老年人总数的0。49%,低于全国1。59%的平均水平。二是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不够。全区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只有1家,提供半护理和全护理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服务业场地小,设施差,医护等专业人员缺乏,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在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仍运转困难,发展缓慢。

xx区约有65%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基础薄弱。一是农村大量外出务工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日趋增多。农村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赡养纠纷等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已在xx区全面实施,但保障水平还比较低。

(三)老龄事业财政投入不足。

20xx年1月起,xx区对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20元;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240元,高龄津贴标准较低。

(一)推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积极应对老龄化,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当前xx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程。要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步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二)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老年人最为关注的核心利益问题,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要继续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同时,加快推行和不断完善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五保供养制度等。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进一步完善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逐年提高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要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的特殊情况和需求,保障好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保障好老年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

(三)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要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服务。一是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一批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健全服务网络。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家政服务,在用地、融资、税费、水电气等方面加大优惠扶持力度。三是加快为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训工作,鼓励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参与为老服务。

(四)进一步推动老龄产业发展。

要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创建老龄产业,大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休闲、健康、养生、文化等服务市场和老年特殊用品市场,开发建设功能配套的高端养老休闲示范社区,发展多种特色的养老服务,推动老龄产业向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要利用社区宣传栏加强《老年法》的宣传力度,强化维护老年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在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网点,公布法律咨询电话,形成较为完善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同时开展老年维权月活动,举办老年维权大集、法律讲座、送法律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把贴近老年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送到老年人手中,进一步在全市形成关爱老年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组织编写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保护的案例,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加大对虐待、遗弃、殴打、伤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老年人有屈能诉,有冤可申。还可联系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开辟老年法庭和维权绿色通道,实施诉讼费缓减免制度,让更多的老年群众享受到无偿的法律服务。

老年人调研报告

1、调查目的:为了了解老年人现在的生活状况,包括经济层面和精神层面,从而使更多的人重视和关心身边的老年人,让他们拥有一个优越的环境来安享晚年。

2、调查方式:走访社区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发放50份),收集后整理信息。

3、调查范围:南宁市西乡塘区各社区居住的老年人。

(一)前言:

为了对现在城市的老年群体的生活进行详细的了解,我通过制作一个简单的调查问卷,在南宁西乡塘区的几个大的社区进行了走访和问卷发放,收集了很多老年人群体晚年生活的信息。调查问卷一共有14个问题,从老年人基本信息,老年人经济收入和来源,老年人社会交往和老年人精神娱乐方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向接受调查的老年人收集资料并整理成此调查报告。

(二)主要内容:

2、从回收的问卷来看,65%的老人对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选择了一般,17%的老人选择了较好,只有8%的老人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很好,对自己的健康很有信心。

3、对于现在老人的居住状况,因为调查地点都是大的社区,得到的结果有42%的老人是和儿女居住的,40%的老人是仅与老伴一起居住,只有13%的老人是独居的孤寡空巢老人。

4、关于目前老年人的收入情况。大多数老人的收入还是可观的。多来源于退休金和儿女给的赡养费,收入数目在1000元以下和1000----20xx元的人数居多。高收入的老年人在调查中很少。

5、在对老年人平日生活的兴趣爱好的收集中,绝大部分的老年天选择了扑克、麻将和太极、晨跑。也有少部分老年人选择旅游、度假。看得出来,老年人的生活还是十分的丰富多彩的,很多老年人都会享受生活,在对生活现状的调查中,有大部分的老年人对现在的生活是持满意的态度的。只有个别的老年人觉得现在的生活是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也许是身体健康方面不是很理想,也许是生活方面的精神娱乐不充足造成。但大多数人的满意态度也从侧面体现出了现在老年人的幸福感还是很高的。

6、对于老年人的社会交往,因为在一个大的社区内,同类群体还是很多的,所以调查出的结果也是大部分的老年人与其他老年人经常往来、互相帮助或一起活动。也有个别老年人表示自己和其他的老年人关系疏远或不往来。

7、在生活期望上,很多老年人都表示希望社区多多提供或改善医疗护理、娱乐休闲等服务。这也从侧面体现了大多数老年人对于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期待。在调查问卷填写和聊天中,很多人都表示希望能活的健康,开心。

8、在未来的养老方式上,很多老年人还是倾向于家庭养老的模式。期望能在家里和儿女或。

不和儿女住着安享晚年。期望去养老院或旅游胜地养老的人很少。但很多老年人也有在旅游胜地短时间休养的愿望,但都表示,条件再好或是环境再好,还是希望在家里养老,才能感受到家人的温暖和热闹。

(三)调查结果分析。

1、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健康问题,尤其是老年人,老年人是疾病多发的群体,很多老年人为了身体的健康,在日常生活中都非常注意饮食的安全与卫生,并有定期的进行身体体检,最重要的是要有适度的锻炼和乐观快乐的生活态度。很多调查的老年人对于自己的健康状况都选择一般,这也说明作为亲人,儿女,要更加关爱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让他们用有硬朗的身体去享受晚年的安乐。

2、“孤单感,冷清”是老年人常常可以感受到的情绪,尤其是对于那些儿女不在身边甚至是自己一个人独居的空巢老人,更是经常会有这种情绪。这种情绪的存在是不利于老年人晚年的健康生活的。虽然从调查结果来看,空巢老人的数目还是相对少的,大多数的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都有儿女或老伴的陪伴,但我们也不能忽视了那些空巢老人的生活,作为社区的负责人,应该定期去慰问,或组织社区活动,让那些空巢老人加入到社区的大家庭来,从而来减弱他们的孤单感,感受到人多带来的温暖。作为儿女,更应该时常回家去照料和慰问老人,这才是最有效的减轻老人孤单感的方式,不要只顾着自己热闹而忽略了最需要热闹的家人,父母。

3、老年人的生活开支其实是挺小的,只要身体健康,日常也没有多余的开支。从调查的结果看,老年人靠自己的积蓄,退休金和儿女的赡养费来过生活的是占大多数的。孝顺父母虽然不能只看到给予的金钱,但让老人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是做儿女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4、对于老年人平常的日常活动,我在假期期间的一个早晨去过人民公园,那里有很多老年人在晨练。唱歌的,跳舞的,舞剑的,甚至是散步聊天的,人非常的多。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场所,人民公园给老年人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平台,让他们能在那里自由的发挥施展技能和才华,愉悦身心,放松心情,一日之计在于晨,美好的一天就需要这样一个美好的开始。同样的,在社区调查的问卷中,也有很多的老人在兴趣爱好中选择了太极和晨跑,这种早锻炼的习惯让那些老年人都看上去很精神,很硬朗。当然也有很多老年人的娱乐方式是扑克和麻将。这同样也是一种放松心情的娱乐,在社区中常常看到一群老人围在树脚下象棋,打扑克,或在社区专门的棋牌室打麻将,这种群体娱乐很好的满足了老年人们爱热闹的心情,让他们忘掉孤独感等消极情绪,这些在社区中都有很好的体现,看到会觉得其实老年人们比年轻人还会找乐子。

就很容易熟络起来,渐渐的可以家常里短,说说生活,说说儿女,确实,老人们也是很需要朋友的。在社区里调查出得结果很乐观,很多老人都不是独来独往的,都有几个可以聊天可以唠嗑的朋友,在茶间饭后,打发时间,消遣日子。如果社区组织老年活动,他们还可以一起参加,增进感情,何乐不为。这也是从无形中减轻了那些不在儿女身边的老人的孤单感,有了自己的兴趣可做,有了朋友的陪伴,生活中多了欢乐,就会少了孤单。所以我觉得造就这样的圈子和氛围,对老年人们非常重要。

6、在中国,老年人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都倾向于家庭养老。儿女承欢膝下是最大的愿望。

当然,现在大多数的老人应该是和老伴居住,儿女定时探望,有些孤寡老人也会选择敬老院,养老院之类的地方养老。从调查的结果看,敬老院养老院都不会是老人们养老的第一选择,事实也证明大多数的老年人都是在家安享晚年的。

1.您的姓名:

2.您的性别:

3.您的年龄:

4.您以前从事的工作:

5.您的受教育程度:_______a、小学b、初中c、高中d、大学e、其他_______(填写具体内容)。

6.您目前的健康状况:____________。

a、很好b、较好c、一般d、较差。

7.您现在的居住状况:

a独居b仅与老伴一起住c与老伴、子女一起住d仅与子女一起住。

8.您目前的收入的主要来源:_________(多选题)。

a、国家补贴b、退休金c、现工作收入d、儿女赡养费。

9.您目前的每月的个人收入大概是多少呢?

10.您平常有什么兴趣爱好:

a、扑克、麻将b、太极、晨跑c、琴棋书画d、炒股、炒楼。

e、旅游、度假f其他_______(填写)。

11.您对现在的生活状况满意吗:a很满意b感觉一般c不太满意d很不满意e其他。

12.您平时与其他老年人往来的情况。

a经常往来,互相帮助或一起活动。

b关系疏远,不太往来,只有节日才登门拜访。

c很少或不往来。

13.您现在最希望社区提供什么服务:(多选)。

a心理服务b医疗护理c饮食保健d娱乐休闲e代做家务f其他。

14.如果可以选择,您更愿意在哪里安享生活?

a家里和儿女b家里(不和儿女)c养老院或疗养院d旅游胜地。

老年人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人口老龄化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也就是国际社会统称的老龄问题。其实质就是保障老年人的各种权益问题和老龄化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问题。

在我国,人们习惯上还是认为养老是家庭的私事,公众对社会养老的淡漠使得发展社会养老缺乏动力,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开展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使人们不仅树立尊老敬老的风气,同时培养全社会的对人口老龄化的危机感和责任感。

所以,制定修订和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其目的就是以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保障老年人的各种权益为总目标,解决好老龄问题,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尽力减小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老年保障是包括对老年人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和生活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等的一系列措施,即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所以在修订和实行老年权益保障条例时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多层次、多渠道解决老年保障问题的原则。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处在国家经济还不够发达情况下的,而且老龄人口数量之大,完全依靠社会养老、依靠政府投资还有相当的困难。而家庭养老也因现代家庭子女锐减、子女就业率提高、子女外地就业、打工等造成家庭养老功能削弱。所以必须尽可能地动员广大社会力量来共同参与,提倡政府、企业、民间相结合的原则,使老年养老保障的设施投资及保障服务等得以实现。

2.普遍性与个别性相结合的原则。所谓普遍性,即指《条例》的各条款的实施范围包括所有老年人,而个别性则指对诸如有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残废军人、特别困难的老年人、以及身患残疾老年人等的特别条款,从而既保障所有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其中特别群体的特殊权益。

3.考虑城乡地域差别的原则。城市和农村由于其经济结构等的不同,其有关保障条款不能雷同,更不能彼此含糊不清,要根据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各有所强调地制定条款。

4.鼓励强调自我保障的原则。自我保障是指通过包括自我资金积累、劳务储蓄等办法来主动参与养老保障的方式。自我保障一方面可以减轻国家、社会、家庭的负担,另一方面实现了自我参与社会的权益。所以,《条例》应要求或鼓励老年人主动参与社会,尤其是参与老年保障事业。

1.依据法律,根据市情,不断丰富老年社会福利设施政府应该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利用行政的、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将各种社会资源组织起来,和发展儿童事业一样,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在社会和社区内建立老人园、老年学校、老年会馆等,建立公立、私立多种形式的与老年保障、老年服务相关的职业培训中心或学校,培养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专门人才,提高老年服务的水准和档次。使得老年人既有颐养天年的社会环境,又有参与社会发展的机会,从而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精神的和物质的需求。

(1)把老年人所需配套设施的建立纳入政府的城市发展规划中去。

市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壮大的老年人口队伍,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问题,比如在城市的住宅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合理设计老人的起居及活动活动、公共场所,考虑无障碍问题,保证老年人各种方便。

(2)建立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水准的专门老年医院,选择老年人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建立专门的老年医院。建医院的投资可由多渠道方式来筹集,政府通过法律途长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利益,并根据医院不完全以盈利为目的或不能盈利为目的,予以一定额度的减免税。而且,可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其中的服务工作,并可在其中建立老年"劳务储蓄"、"义工"等制度,为实现老年人的老有所为、以为补养创造机会和条件。

(3)鼓励建立私立老年大学、及老年大学师资培训中心等。

人口老龄化使得人口的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老年人口将是社会成员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群体。所以老年大学不能仅有的、个别的,而应象重视幼儿教育事业那样,尽可能地扩大老龄教育的范畴,面向并尽力吸收、吸引更多老龄人参与,一方面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一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群体素质,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很充实。政府对办老年大学也要有明文规定,对办学投资、办学宗旨、办学方式等都要有所要求,使得老年大学趋于正规化。

(4)创办老年大学师资培训中心,培养老年教育专业师资队伍,以提高老年大学的办学水准,并使老年教育趋于正规化、专业化。师资培训对象,可为愿意献身老年教育事业的所有公民。

(5)建立老年联合会、老年会馆等机构,开展老年人横向交流等活动,充分活跃老年文化生活。

以上各老年机构及设施的创办与投资,均同建老年专业医院一样,鼓励私营企业及个人等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并根据投资者的投资目的,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权利义务等。

2.无论农村和城市,家庭保障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仍将是老年保障的重要内容。

家庭养老是中国老年保障的`突出特点。尽管随着人口形式的变化,传统家庭规模在缩小,使得传统的养老功能被削弱。而且家庭人口经济收入形式也发生着变化,家庭人员参与社会程度和思想观念也大不同以往,使得家庭养老的形式、赡养人的关系范畴及赡养的内容等都发生着很大的变化。所以我们除仍提倡和实行子女与老人签定以强化家庭养老的赡养协议书,把子女对老人应尽的供养乃至生活辅助和精神慰藉的义务明确规定下来,并经过司法公证,使之具有法律效力之处,还应提倡社会各阶层有经济或服务实力的非子女、非血缘亲属的人士参与"家庭"养老,同被赡养者签定养老协议,并予以司法公证,政府应对这种养老方式予以鼓励,如对从事经营活动的,给予一定范围的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3.制定政策,采取适当形式鼓励老年人进行自我养老保障。

所谓自我养老保障是指,中年期为老年期的积蓄。也包括老年期继续参与社会经济生活,并获得一定的收入,从而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均有收益。其实,老年人被动地赡养并不是老有所乐的全部含义,老年人用自身的力量来帮助抵消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极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也是体现人的生存价值和实现老年人自身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建议有关机构帮助老年人开展"劳务储蓄"自动活动,使相对年轻的老年人在其身体健康状况较好时,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帮助,但不领取现金报酬,而是将所付出的时间储存起来,当自己年老有困难需得到帮助时,可提取所存时间换取所需的服务。这是一种劳务延期支付的方法,十分适合我国老年人有时间没有钱的特点,以法律的形式和手段将这种劳务储蓄固定实施下来,对改善社会风气、实现老年人自身价值都有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

4.制定鼓励性条款,以促进老年社会保障事业的蓬勃发展。

对于赡养老人的家庭成员,可以规定在一定额度内的减免其经营税或所得税。对于签定抚养协议的其他公民或积极投资兴建老年服务设施的团体、公民也应在一定额度内给予减免税的规定。

5.制定带有监督性的条款,以保障《条例》的实施,由于老龄化将是长时期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大事,老年的养老保障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和稳定,必须以战略的意识高度重视,不得轻视、得草率。必须以加强法律保护和社会监督,以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护。为了便于条例内容的监督实施,建议增加一些有关监督内容的条款。

6.注意立法、执法分离,增加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建议修改该条款,将该《条例》的解释权归为市人大常委会。为了便于该《条例》的实施,也使该《条例》更有操作性,某些条款更具体化,建议《条例》当中可以授权市政府制定该《条例》实施的具体细则。增加并完善法律责任、舆论监督等制度。

老年人调研报告

空巢老人24人占老龄人口的2.24%特困空巢老人6人占空巢老人总数的25%。根据凯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展开城镇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的通知》(_办发【_】1号)精神及西门街道的相关要求_社区居委认真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居住在本社区的空巢家庭老年人。

调查了解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总结帮扶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对策办法,加强城镇空巢家庭艰巨老年人的帮扶工作,给上级党委研究老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对辖区空巢家庭老年人进行了问卷和入户调查。

(1)空巢老人中女性多于男性,70岁以上的占多数。本次调查对象24人,男性9人,占被调查对象的37.5%,女性15人,占被调查对象的62.5%;60-69岁7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9.2%,70岁以上17人,占被调查对象的70.8%,其中80岁以上的6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5%。

(2)大部分是有工作单位的,生活来源靠退休金的占多数。在被调查的空巢老人中,有工作单位的20人,占83.3%,无工作单位的4人,占16.7%;以领取退休金为生活来源的20人,占83.3%,靠社会救助的2人,占8.3%,靠其它生活来源的2人,占8.3%。无一人靠子女资助。

(3)小学及肿恣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在被调查中,文盲1人,仅占4.2%,小学11人,占45.8%,初中6人,占25%,高中5人,占20.8%,大专1人,占4.2%。

(5)子女状况及导致老人空巢的原因:子女状况不好的5人,占20.8%,一般的7人,占29.2%,精良的10人,占41.7%。无子女的2人,占8.3%。在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子女住在别处的17人,占70.8%,其它的5人,占20.8%。可见,“空巢”老人家庭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子女学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老人或子女长期在外地。

(6)空巢老人的愿望:

1、日常生活的帮助:在被问及空巢老人中,79.2%的老人认为无急需解决的问题,有20.8%的老人,急需解决生活、就医等各种问题。

2、出于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等方面的考虑,在被及的空巢老人中有80%的不愿与儿女同住,82%的表示愿意到敬老院过集体生活。

五、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

空巢老人缺乏照料是本次调查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这种照料应该来自两方面。一是家庭成员照料,二是组织照料。调查中,有17人的子女不在身边,加上有5人的子女因其它原因没有与老人住在一起,在有子女的老人中,几乎都没有得到本人子女的照料;另一方面,由于组织机构、设施、人员等因素,导致关照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组织照料还做得不够。如何通过轨制化的安排,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不只是空巢老人的热切期盼,也是许多老龄工作者和城镇基层工作者深入思考、积极探索的问题。

六、对策建议。

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人们价值观改变的成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及其带来的社会问题让人忧心,亟待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保障机制。首先应建立健全城镇居民zui低生活保障轨制。其次,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在调查中,有6位空巢老人的生活、身体特别不好,他们没有生活来源,只靠低保维持生活,且身体不好,视力差,他们非常期望政府、社会组织的关怀,所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保障机制可以适度缓解了老年人生活和就医压力。

(二)处理好居家养老及社会养老的关系。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养老方式是现在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特有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几千年文化习俗的影响,目前我们应该推崇以居家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方式。要加强“孝道”文化宣传,提高民众家庭养老意识。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之风,弘扬传统美德,赞誉敬老养老先进,谴责不尽孝道行为,让“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理念深入人心,使子女应承担的赡养和照料老人的义务落到实处。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如建房时首先要考虑安排好老人的住房,给照料老年父母的子女每年增添休假期等。在社会养老方面,除了政府加强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加大硬件设施建设的力度外,还要做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构建空巢老人关爱服务体系。一是建立空巢老人数据库。将社区60岁以上空巢老人建立信息齐全、资料齐备、一人一档的数据库。二是建筑空巢老人关爱服务网络。通过组建空巢老人关爱服务队、展开“空巢老人关爱结对”活动,互助服务活动、抓好日常生活服务工作等,矫捷展开关爱服务工作。三是完善帮困救助体系。整合各种帮困资源,为生活艰巨的空巢老人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帮助,坚持做到“重大节日面上帮、特困对象重点帮、突发事件及时帮”。四是健全应急预案机制。建立健全空巢老人结对关爱管理制度、上门察看制度、电话慰问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以保尽早发现和及时处理老年人的特殊困难,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在街道、社区各级党政领导支持下,调整充实社区老年组织机构,采取就地、小型、分散的原则,组织老年人展开娱乐、健身、读报、看电视、上老年电大、短途旅游等内容的各项活动,特别要鼓励、引导“空巢老人”走出家门,参加室内外各种活动。充分发挥老年活动中心的作用。改变过去单一搓麻将现象,设置电视、聊天、健身、棋牌等多种活动项目,组织老年人学习政治时事,开展各种趣味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吸引“空巢老人”融入其中,参与社会活动,消除孤独寂寞感。

(四)加强家庭监护,确保“空巢老人”安全。“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现,常使老人处于无人照顾,突发疾病抢救不及时,生命受到威逼状况,这是“空巢老人”面临的安全问题。社区要分工专人负责“空巢老人”家庭管理,调查摸清辖区内“空巢老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并建立家庭档案。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定点、定人为“空巢老人”提供买菜煮饭、购物、打扫卫生等低偿家政服务;组织志愿者、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等成立爱心互助队伍,采取结对帮扶办法,对高龄、体弱动作不便且经济拮据的“空巢老人”提供无偿服务,解决“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