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安全法心得体会(模板16篇)

时间:2023-12-11 05:53:07 作者:梦幻泡

写心得体会是对自身成长和提高的一种自我激励和自我评价手段。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读一读下面这些心得体会范文,或许能够让我们对学习和工作有更深入的认识。

安全法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社会治安日益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为了适应社会变化,我国最新修订的安全法正式实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对最新安全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体会。在此,我将从“加强国家安全观念”、“落实安全责任”、“提高执法能力”、“加强防范措施”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五个方面,谈谈我对最新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国家安全观念是最新安全法的重要内容。作为一名公民,我们要时刻保持国家安全观念的高度警觉。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岗位上,都应该时刻关注国家的安全问题,从自己做起,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维护中。国家安全是全体公民共同关心的大事,只有每一个人都养成了这种意识,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加安全稳定。

其次,落实安全责任是实现国家安全的基础。最新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要求他们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政府工作人员而言,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警觉,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责任。

第三,提高执法能力是落实最新安全法的重要举措。最新安全法要求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等执法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这就需要执法人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执法技能,增强执法能力。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执法人员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第四,加强防范措施是实现社会安全的重要手段。最新安全法要求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公民应该了解各种安全事故的成因和预防方法,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此外,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应该加强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

最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最新安全法的最终目标。国家安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只有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发展。最新安全法的实施,将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建设中,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社会的安宁和进步做出贡献。

总之,最新安全法的出台和实施是我国社会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最新安全法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切体会到了国家安全对每个人来说的重要性。只有每个公民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安全责任,并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维护中,我们的国家才能保持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我相信,在最新安全法的引领下,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安全和繁荣。

安全法心得体会

自从安全法在2015年颁布之后,作为全国人民的一份重要法律法规,逐步走进人们的视野。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将安全法所规范的内容当作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对安全法的心得体会,以期提高我们社会公众对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认知和责任感。

第一段:安全法的意义。

安全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秩序的基础。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仅仅提高了国家安全的水平,也提高了我国全体公民的安全感。同时,安全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财富保护等方面也起到了促进作用,是我国需要的一部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法律法规。

第二段:责任担当。

在安全法的背景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初心,并做出切实可行的行动。作为学生,在学校与在家中,应该将保护自己、保护同学、保护家人的意识贯穿始终。当然,在街头巷尾,应该负起保护他人、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这时候,我们可以主动扶起摔倒的老奶奶,或是向举报不法行为的门店举报犯罪行为。

第三段:安全意识。

安全法的推行,让我们懂得了“安全应当放在首位”。要学会预见潜在的危险,科学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要尽量避免暴力场所或者恶劣的天气条件,以及避免接受与自己肌肤不符或来源不可知的食物。在运动锻炼等方面,要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制定合理的计划和步骤。总之,生活中的每个细节都应该关注到安全问题。

第四段:法律知识。

安全法作为一项法律法规,其内容涉及到许多日常生活方面。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安全法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解和掌握。如何防范犯罪、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维护自己权益等,都需要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储备。只有了解安全法,我们才能够具备保护自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当然,要做到我们所知道的所有知识转化为日常行为的一部分。

第五段:人人有责。

安全是一项全社会的事业,需要每个公民共同努力。在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和对安全法的了解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呼吁身边的亲朋好友做同样的工作。鼓励身边的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如果发现犯罪行为,及时通过电话报警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才能成就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众人拾柴火焰高,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建和谐、稳定、安全的幸福家园!

结论:

通过安全法的学习,我们认识到保障安全的重要性。只有做到安全第一,才能够让我们每个个体都能够达成自己的人生价值。我们需要了解安全法、遵守安全法、挖掘出更多的安全意识并且贯穿到自己的生活当中,然后身体力行地传递给身边周围的人。维护社会安全需要全民参与,让我们众志成城,从我做起,共创一个更加稳定、和谐的美好社会!

新安全法心得体会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新安全法心得体会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解读:这条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必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示警戒和教育的作用。依照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解读:本条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与原法相比增加了主要负责人承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职责,修改的目的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同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这里讲的“主要负责人”,一般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中起决策作用的领导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日常活动的决策人,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也包括其全面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总经理,以及非法人单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领导,如厂长、经理等。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解读:本条是新增加的一条法律规定,主要目的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做到“三定”,即定岗位、定人员、定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包括五个方面主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管理人员,在完成生产或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生产安全负责;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负责;三是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对其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四是所有从业人员应在自己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到安全生产;五是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以及奖惩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人事、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领导机构,协调处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中的问题。

安全法规心得体会

在几个小时的学习《消防安全法》的培训中,使我受到了启迪,开拓了思维,获益匪浅。下面,我就参加本次演习训练谈谈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认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任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火魔无情,当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时,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我们能利用地形或身边的物体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就可以让自己的命运由“被动”转化为“主动”,为生命赢得更多的“生机”。火场逃生不能只能希望于“急中生智”,只有靠平时对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储备。危机关头,才能应付自如,从容逃离险境。所以我们一定要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火场逃生,人员疏散及自身自救的方法。

他人。反之,就会出现不辩方向,慌不择路,致使失去有利的逃生机会。

经过这次消防培训,使我对消防有了更进一步了解认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对消防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可以及时纠正;当真正火灾到来时,我们一定要记住以下的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少”这是人们在同火灾做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一条宝贵的经验。

2、“边报警,边扑救”在报警的同时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灭火”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应首先切断可燃物的来源,然后争取灭火一次成功。

4、“先救人,后救物”在发生火灾时,如果人员受到火灾的威胁,人和物相比,人是主要的,我们应贯彻执行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先救人后疏散物资。

5、“听指挥,莫惊慌”发生火灾时不能随便动用周围的物质进行灭火,因为慌乱中可能会把可燃物质当作灭火的水来使用,反面会造成火势迅速扩大;发生火灾时一定要保持镇静,采取迅速正确的措施扑灭初起火。这就要求大家平时加强防火灭火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制定周密的灭火计划,才能做到一旦发生火灾时不会惊慌失措。

如何更好地传承优良的传统文化。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早在20xx多年前,就产生了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说和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学说,以及其他许多也在中国思想史上有地位的学说流派,这就是有名的”诸子百家“。从孔夫子到孙中山,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有它的许多珍贵品,许多人民性和民主性的好东西。比如,强调仁爱,强调群体,强调和而不同,强调天下为公。特别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操,”民为邦本“”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待人之道,吃苦耐劳、勤俭持家、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世代相传。所有这些,对家庭、国家和社会起到了巨大的维系与调节作用。

首先,对于文化艺术而言,“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特别是在当今全球化越演越重,经济一体化浪潮越发汹涌之际,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变迁、创新与调适成为民族研究与工作中的重大课题。对传统文化的重视程度,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能够体现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演进的自觉水平。文化作为民族凝聚力的根本要素,对国家经济、政治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力和影响力。文化资源、人文环境和民族素质,又是一个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保护、弘扬和利用,将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不竭的智力支持和丰富的经济生长资源,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没有包括传统文化在内的文化作为支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就没有后劲,我们就无法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对于传统文化实施科学有效的保护,也是实现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全面富强民主现代国家的现实需要。

其次,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开发与利用、中央与地方、全局与局部、当前与今后的关系。确保中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首先得到及时抢救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按照自身的规律得到深刻的继承和持续的发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看似属于纯然的公益事业性文化建设投入,实则蕴涵着非常巨大的潜在效益和长远利益。不仅对实施保护的工作方针和工作原则在具体的运用中要严格掌握,避免急功近利走样变味的所谓“保护”,成为违反规律的草率操作与竭泽而渔的过度开发,以免动机良好措施不当的“保护”反倒成为毁坏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罪魁祸首;而且要从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高度,深刻认识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全局与局部、当前与今后几种关系的极端重要性,凡是涉及上述关系的,都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和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

最后,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必须上升到一个全民族的高度,因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身份标志,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创造的集体记忆与精神寄托。国学大师文怀沙说,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就是“精神的氧气”,毕竟“树的影子拉得再长,也离不开树根;我走得再远,也走不出妈妈的心。”

新安全法心得体会

(一)新工培训煤矿企业要有计划的定岗定员,对于定岗定员新招的工人,煤矿企业要定培训计划,组织三大科室专业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者录用,安排区队做好以老带新工作;通过培训,新工对该矿井井上下有一个全方位认识,并熟悉入井须知和本岗位工作职责,对煤矿三大规程有细致了解,通过在工作中的以老带新,井下的实际操作,进一步对煤矿三大规程有更加深入的体会和学习,为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开好班前会。作为煤矿生产企业每天都有职工上下班,开好班前会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议程,通过开班前会每个区队总结上一个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以及落实上一班工作中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对一些新工作操作技术进行学习,主持人要认真观察每个工人的思想情绪和神态,如有异常作好思想工作。

(三)安全学习。矿委和区队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学习,学习上级部门的文件和有关政策,让工人了解当前煤矿形式的严峻性,并根据政策监督煤矿企业;组织学习三大规程,使工人不断的加深了解,同时开展抓“三违”的活动高-潮,推动我矿形成一个你追我赶的良好的安全学习氛围。

(四)落实制度。好的企业就有一整套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全企业的各项有关制度是当前式必可行的,好的制度有待于职工的认真落实,是从落实制度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中提取的,没有制度的企业只是一团乱麻,要用制度来约束工人,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五)现场管理。对于一个区队工作面的安全、质量、生产的好坏关键在于要有一名好的班组长,好的班组长就能用好的办法和正确的思想来指挥一线,他是煤矿企业最靠前的现场指挥员和战斗员,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这样是职工有了一个安全后盾,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职工也就能团结一心搞好工作,因此好的班组长是抓好现场管理的前提,是创造安全、质量、生产一流的必要条件。

(六)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要搞好一个企业首先干部职工要团结一心,这就要求干部要经常深入职工,贴切职工生活,听取正确意见;了解职工的家庭环境、生活环境以及每天上班时的思想动态,随时作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使职工深感到矿如到家,这样才能让职工有一个好的心情,好的心情高的素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职工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没有好的心情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保证,因此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是我们搞好企业的前提。

对煤矿企业的基层工作产生了一些心得体会,已以文字书面形式提交矿委,好的企业不但要有好的基层工作者,更应该有好的矿委领导及好的决策层,以及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同时还得有好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下面将我自己的心得体会表白如下:

一、好的企业要有好的矿委领导及好的决策层。矿长和业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总责,作为煤矿企业的决策层和直接受益者,必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责,做到“执行上级安全规定不打折,完善煤矿安全制度不走样,狠抓全员培训不放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欠账,排查安全隐患、追究安全责任不手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决定;负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奖惩兑现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业主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安全思想认识到位。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要给煤矿安全工作人员讲安全生产课,要定期不定期地到煤矿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安全制度措施要到位。不准随意更换矿长,不准为安全副矿长分配安全生产以外的任务,不准下达超产指令;三是安全生产投入要到位。保证矿井现场管理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先投入。

二、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是国务院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煤矿企业内部围绕现场管理,实行三级责任、落实十项措施的工作制度,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自己负责的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不断推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以及劳动组织用工培训管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事宜:一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

安全法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全球形势的变化和国家安全形势的复杂化,中国政府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国家安全。而最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诞生的。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对最新安全法进行分析和评价,以期对其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

首先,最新安全法的核心思想是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没有安全就没有现代化。最新安全法明确了保持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和军事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国家安全的范畴和内容,有利于指导政府和各个部门在国家安全工作方面的工作,增强国家安全保障的能力。

其次,最新安全法强调了全民共建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最新安全法通过加强公民的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完善国家安全教育体系,为国家安全事业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这将使国家安全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全民参与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第三,最新安全法做到了安全和自由的平衡。最新安全法的出台受到了一些人的担忧,担心国家安全法会侵犯公民的权益和自由。然而,最新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在维护自己安全的同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新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不能干涉公民合法权益和自由,并对违法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和自由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惩罚。这一点有助于消除人们对最新安全法的疑虑,使人们更加相信最新安全法将会平衡好安全和自由的关系。

第四,最新安全法对国家安全工作的机制进行了完善。最新安全法规定了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明确了国家安全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将有助于形成协调一致的国家安全工作机制,提高国家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最新安全法增加了国家安全监督和评估的方式,加强了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国家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家安全工作的顺利推进。

最后,最新安全法对国家安全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指导。国家安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没有国际合作就没有国家安全。最新安全法规定,中国将积极参与国际安全合作,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维护全球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全。这有利于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积极和建设性的作用,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维护全球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最新安全法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对于中国的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最新安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为最新安全法的守法公民,以实际行动为国家安全事业做出贡献。

安全法心得体会

最新安全法是我国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的一部新法律,旨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该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国家安全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于我们每个公民来说,也意味着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更加注重安全问题。近期,我仔细研读了这部法律,并产生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最新安全法强调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担负起守卫国家安全的责任。这不仅仅是指在国家面临危机时能够勇敢地站出来,更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主动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例如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关注军事安全和网络安全等。只有每个人都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才能够构建起坚不可摧的国家安全防线。

第三段: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网和数字化,而信息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最新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网络安全的保护,提出了重要的措施和要求。作为公民,我们应当积极守护个人信息,注意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不随意点击垃圾邮件,并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只有在我们每个人都注重信息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够更好地保护国家的信息安全。

第四段:强化公民国家安全教育。

最新安全法强调了加强公民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作为一个公民,了解国家安全法律的重要内容,了解国家安全形势以及国家安全政策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仅是为了我们个人的安全,更是为了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只有明晰国家安全法律的底线,我们才能够更好地遵守法律的规定,做到不违法、不渎职。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自己对国家安全的了解和学习,通过主动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增强自己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认知。

第五段:培养社会安全责任感。

最新安全法的颁布对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培养社会安全责任感,关注社会安全问题,主动举报犯罪行为并提供帮助。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应该以身作则,积极参与社会安全保卫工作,共同构建和谐而安全的社会环境。

结尾段:总结。

通过研读最新安全法,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和意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强公民国家安全教育,培养社会安全责任感。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才能够确保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我相信,随着最新安全法的实施,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繁荣昌盛。

安全法度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50字)。

安全是每个人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之一,而法度则是保障人们安全的重要手段。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刻都要遵守法度,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近期,我参加了一次关于安全法度的培训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案例,我深刻体会到了安全法度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下面,我将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总结一些关于安全法度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法律法规(250字)。

法律法规是社会运行的基础,也是确保安全的重要保障。在培训班中,我了解到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详细规定了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的定义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使人们在社会中有了明确的行为规范。通过了解法律法规,我认识到自律和遵纪守法是每个人的基本义务和责任,只有如此才能保障我们的安全。

第三段:案例启示(300字)。

通过学习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我深刻感受到了安全法度的重要性。比如,近年来频频发生的诈骗案件,让我们认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又如,交通事故中的违规行为,让我们意识到车辆管理法规的必要性。这些案例让我深切体会到,只有遵守法度,自觉维护安全,才能防范风险,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300字)。

安全法度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每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在培训班中,我们也了解到了一些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如举报有违法犯罪行为、参与社区矫治工作等。通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我们能够发挥自己的作用,促进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要主动了解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同时也要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为社会的安全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段:总结(200字)。

通过参加安全法度培训班,我对于安全法度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安全法度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每个人享受幸福生活的保障。我们要了解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们要从案例中汲取经验,明确安全法度的重要性;我们还要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为社会的安全与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维护安全法度,才能实现一个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

生物安全法心得体会

在当今社会科技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生物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国家层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的实施对于保护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防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诸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分享我对生物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生物安全法明确了生物资源的保护。生物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保护生物资源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环节。生物安全法对于保护国家珍稀濒危物种、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生物遗传资源具有明确的规定,从立法层面为保护这些宝贵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和威慑效果,有效防止了非法猎捕、贩卖和虐待动物的行为。

其次,生物安全法重视了生态平衡的维护。生物种群和环境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联,生态平衡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的重要保证。生物安全法明确提出了生物入侵物种、转基因物种等问题的监测和防控措施,防止了外来物种带来的生态破坏,保护了国内生态系统的稳定。同时,生物安全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提出了环境教育和宣传的任务,促使人们树立起生物安全意识和环保观念,共同保障了生态平衡的维持。

最后,生物安全法强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生物安全问题与公共卫生问题紧密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因为疾病、疫情等问题影响人类的生命安全。生物安全法规定了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此外,生物安全法还规定了生物实验室等场所的管理要求,确保生物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控制。通过法律的约束和制度的建立,我国的生物安全能力将得到更好的提升。

综上所述,生物安全法的出台对于保护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防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关注和执行生物安全法,在日常生活中弘扬生物安全的理念,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物资源的保护工作。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应对生物安全问题,确保我们的生活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改善。让我们共同为了生物安全法的落地实施做出自己的努力,共同构建美丽的家园。

安全法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安全法的出台也成为了必然的趋势。近年来,我国安全法的实施与推动,有力保障了国家的安全,同时也推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一名普通人,我也遵守着安全法,并从中感受到了很多。

第二段:法律意识的觉醒。

从安全法的实施中,我感觉最深刻的改变就是自己法律意识的觉醒。安全法宣传告诉我,家庭是安全的堡垒,要加强对家人的安全教育;在公共场合不要随意放置个人物品,尤其是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用正确的方式使用电器具,不随意碰触电线和电器设备。通过安全法的教育,我们从中了解到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要注意哪些事项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安全。

第三段:行为方式的改变。

安全法的宣传告诉我,在日常生活中,要明确合法行为规范,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我们要改变不文明不规范的行为,尊重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做不良行为的参与者和推广者,自觉地进行宣传,培养社会和谐意识。因此在我的生活中,开始积极拒绝走在马路中央、不跨过路障等不文明行为,开始尊重社会秩序。

第四段:社会责任的担当。

公民的安全责任是基本原则,也是我们接受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在实际行动中,身为一名普通人,我能做的不少。每当遇到交通意外等突发事件时,我会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并按照需求进行紧急处理。我还会积极传递安全知识,让更多人从中受益。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能担当起社会责任,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安全顺畅。

第五段:结语。

总的来说,安全法的实施让我们对安全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让我们更好地明白了安全法的意义和作用。从我们个人的角度出发,要从细节入手,提高安全意识,尊崇法律规定,更好地为社会维护和平稳定注入我们自己的力量。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要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用自己的行动守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生物安全法心得体会

生物安全法是保障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物安全的法律制度,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自2002年实施生物安全法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面临一系列挑战。在参与生物安全法实施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准确理解和遵守生物安全法对维护全球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实施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在实施生物安全法的过程中,第一眼映入我眼帘的就是法律法规保护了生物资源的多样性。生物资源是地球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而生物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目的就是要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资源。通过生物安全法的规定,可以避免违法的自然资源开发、生物入侵和基因破坏等问题,减少了对生物资源的破坏和过度开发。生物安全法的实施,使得我们走上了正确的生物资源保护之路。

除了保护生物资源多样性外,生物安全法还对生物科技研究和应用进行了规范。生物科技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科学潜力,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潜在的风险。通过生物安全法的规定,对生物科技研究和应用进行了监管和规范,确保其符合伦理道德和社会公正的要求。生物安全法的实施,强调了生物科技研究和应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推动了我国生物科技的健康发展。

生物安全法实施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首先是法律的宣传和普及。由于生物安全法属于较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很多人对于其中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并不了解。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生物安全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于生物安全法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其次是法律的执行和监督。生物安全法的执行和监督是保障生物安全的关键环节,但由于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等因素的不完善,使得法律执行和监督存在一定难度。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法律执行和监督的力度。

在实施生物安全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准确理解和遵守生物安全法对维护全球生物安全的重要性。生物安全法是保障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物安全的法律制度,仅仅依赖政府或相关机构的行为是不够的,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生物安全法的实施中。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平衡的维护。

总之,生物安全法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法律制度,是保障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物安全的重要保障。在生物安全法的实施中,我们应准确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和普及工作,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法律执行和监督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生物安全社会。

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

我校对《国-家-安-全法》进行了学习,今年2月22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14周年纪念日。为了在中学生中全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他从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与中学生有什么关系?中学生怎样树立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律意识以及明确爱国主义与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生动、具体、发人深思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

在《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中,中学生中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的目的,旨在使广大中学生从小树立“国-家-安-全”、“国家荣誉”、“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国-家-安-全是中学生必备的知识、必备的素质。青少年是21世纪的主人,将在新世纪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重任,要求同学们从现在起就要树立国家观念、国防观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为中华民族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学习,学习,再学习。

通过学习我深有体会,要使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1、在全校普遍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特点和教学计划安排,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把国防教育、爱国教育、爱校教育同国-家-安-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2、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国-家-安-全基本知识》教材为主线,利用《国-家-安-全警示录》,让学生“看一看”,达到教育的目的。

3、通过“看一看”、“想一想”,认真组织“如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主题班会,让学生自己“议一议”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是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基本法律,对于依法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国-家-安-全法治,建立国-家-安-全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通过学习《国-家-安-全法》是我对国家总体安全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制定国-家-安-全法的重要意义,依法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面临内外双重压力,各种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制定一部应对国-家-安-全各种威胁和风险,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法律,是维护国-家-安-全紧迫的现实需要。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了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这是在正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的基础上,对新时期国-家-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对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提出明确要求。为有效推进国-家-安-全战略,建立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明确和规范国家机关、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任务和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国-家-安-全法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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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_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全国人大会年x月x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李志宪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我就是明天!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稳定和谐。

可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

因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所致的大头娃娃事件,婴儿呈现头大、嘴小、浮肿、低热等特点。本来如鲜花般娇嫩的幼小生命,刚来到世间几个月就枯萎,凋谢。罪魁祸首竟是本该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奶粉!这种结果令人心痛!“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的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促使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自1995年《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施行起,就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20xx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后表决通过。这一举动更加体现了社会各层人士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8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的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者和设备,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平。

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但愿生产者不再为食品安全脸红;国人不再为食品安全担心;国家不再为食品安全丢脸;我们的思考不再为食品安全沉痛!国家通过修订《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上升了一个层面,尽可能避免再次出现苏丹红,地沟油事件。有些食品厂家以“金钱第一,利润最多”的观念为出发点,全然不顾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会对群众有什么样的影响。法律是强制性的,即使如此,也有许多厂家投机取巧,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屑一顾,一味追求利益。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使食品安全的标准更为严格。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让我们更加关注食品安全。这次的最严《食品安全法》,将会有效遏制一大批不良商家,让他们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食品安全法》在为那些商家敲响警钟的同时也会制裁他们,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食品安全状况一定会有很好的改善!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始于2004年7月召开的xx第59次常务会议,那次会议通过了《xx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在决定中提出了修订《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这部法律可以说五年磨一剑。从07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至今三年四审,堪称精雕细琢。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它全方位构筑了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直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2005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2007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2004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2007年12月,温家宝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取代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的“修修补补”。法律名称和法律规范范围果断改变的背后,是国家食品管理理念的提升。

(三)为什么制定食品安全法用了5年时间?

从2004年到2007年(立法阶段),xx法制办进行了5次调研,举办了中美《食品安全法(草案)》论坛会,6次向各部委、地方政府征求意见。06年修订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07年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

从2007年到2009年(审议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4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进行了7次审议。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共征求到1万多条意见和建议,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立法走向科学化、民主化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按xx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的说法:《食品安全法》立法不容易!

它难就在立法的5个难点上:

1是体制“僵局”问题,争论集中在分段管理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在4次常委会审议和7次全国人大法律委逐条审议中一直延续。

草案一审稿中并未规定卫生部牵头监管,仅规定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各级疾控中心负责事故调查。

草案二审稿中,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给予了明确,但是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虽然明确由卫生部牵头监管,但各部门责任交叉依然比较突出,且行政级别相同,协调难度大。有的常委直言:“现行监管体制不改,食品的安全状况很难有大的改观”,一些常委提出,食品安全必须实行或者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另一些常委则建议,成立一个跨部门的机构来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xx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建议推迟原定的审议计划,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论证。最终食品安全法明确,xx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指导监管工作。

农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分歧较大,特别是有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以及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等方面由谁主导上,一直争论不休。

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也存在明显的分歧,特别是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上,以及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上。

4是食品添加剂问题,有的提议废止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的则提倡,各抒已见。

5是保健食品的问题:有的认为它不是常规食品,不应纳入本法,直到4审稿才纳进来。

1、不能在体制“僵局”上纠缠不休。

为了突破“僵局”,4审稿中增加了“xx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xx规定”和“国院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规定,为将来进一步理顺体制留下伏笔。

2、必须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执法有据的问题。

3、指导地方政府实施体制改革。

4、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召开前通过食品安全法,有利于统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有利于正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精神,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

食品安全法共分十章、一百零四条,其涵盖的内容大大超过食品卫生法九章、五十七条。

1、实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体制。”

分工负责:即授权xx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xx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统一协调:即xx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这六大职能,起到统一规范“分段监管”的作用。

2、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垂直的条条管理”服从于“地方的块块管理”。

3、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实行“无缝衔接”。

4、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xx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xx规定。

5、食品安全法授权xx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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