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消毒液管理制度(通用18篇)

时间:2023-12-12 05:17:19 作者:雁落霞

领导机关和员工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的工作。为了更好地规范员工行为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疫情期间师生管理制度

一、积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重仪表,举止文明。

二、积极遵守《小学生守则》,自觉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做到团结友爱礼貌待人,严禁打架骂人。

三、学生入校须遵规守纪,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校内追逐、打闹和高声喧哗,保持校园肃静。

四、学生入校须遵守《卫生制度》和爱护花草树木,按时将自己负责的卫生区清扫干净,作到一日两清扫,花草树木管理要及时,定期浇水除草。并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攀折花木和破坏美化绿化设施。

五、学生入校须遵守《校舍公物管理规定》自觉爱护公物,不在课桌及墙壁乱刻乱划,损坏公物要赔偿,敢于制止违反校园制度的人和事。

六、学生入校须遵守《安全公约》,做到严以律己。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为确保课堂教学规范化地进行,使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管理,提高课堂教学素质,特定教师课堂常规如下,望每位教师遵照执行。

1、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课堂,示意值日生喊“起立”,老师迅速检查学生起立致敬情况,要求学生向教师行注目礼,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然后再向学生说:“同学们好”。学生齐答:“老师好”后,教师向学生鞠躬致谢。

2、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课堂规范,引导学生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集中精力学习,有良好的课堂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教与学的效率。

3、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学生站姿,坐姿,看书写字姿势。要求学生站直坐正。

4、上课时,教师要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5、教师必须既管教又管导,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的提醒,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

6、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语言、职业语言、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教育学生时可以严格,但不得打骂学生,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在课堂上发泄个人怨气。

7、下课铃响后,教师应结束授课说:“下课”。值日生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齐说“谢谢老师”,教师向学生行鞠躬礼后离开教室。如校内或外地人员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听课人先离开教室,必要时鼓掌欢送。

8、.教师必须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随便离开。如安排有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在各个功能室授课时,教师必须教育学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爱护各功能室的仪器,认真指导学生掌握实验操作,切实搞好组织工作。

9、教师在课堂上不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应落落大方。教师不得坐着讲课,不得吸烟,手机调至整荡状态。

10、教师必须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的提醒,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每个同学的站姿、坐姿、看书姿势和听讲状态,根据情况要及时纠正。

11、教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不得私自将音、体、美、思、社等课改上其它课。上课时间不得离开课堂。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教案规定时间、内容、方法讲课。

(3)注意调动学生注意力,妥善处理课中出现的意外干扰,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4)教师要注重仪容教态,力求朴素端庄、从容大言、精神饱满。板书工整、字体大小适中,布置合理。

(5)结束课后负责写该班班务日志,注明学生出勤、纪律情况及教效果。语言力求准确、清晰、简练、生动、通俗、逻辑性强、速度适中、语调应有抑扬顿挫。

(6)作好课后教学反思,及时总结本课得失并写入教案。

(7)教务处在上课期间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巡视,并及时做好登记,对违反教师上课纪律的行为根据管理制度作出严肃处理。

疫情期间消毒液管理制度

医用酒精、新洁尔灭、石碳酸、来苏儿、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戊二醛。

2.1消毒液由指定的一名检验员进行配制,每三个月更换一个品种,以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性。

2.2消毒液的配制应使用灭菌水,新配制的消毒液应放置半小时候之后方可使用。

2.3检验员配制消毒液要填写《消毒液配制记录》。

3.1酒精溶液:75%,30分钟。

3.2新洁尔灭溶液:0.1%,10分钟。

3.3石碳酸溶液:5%,30分钟。

3.4来苏儿溶液:5%,30分钟。

3.5过氧乙酸溶液:

浸泡、擦拭:0.05%(芽孢用1%)过氧乙酸5分钟。

喷洒:一般表面用0.2%~0.4%过氧乙酸喷洒30~60分钟。

喷雾:2%过氧乙酸8ml/m3,30分钟。

熏蒸:15%过氧乙酸7ml/m3,30分钟。

4.1用于皮肤消毒。

75%酒精或2%来苏儿溶液或0.1%新洁尔灭溶液或0.2%过氧乙酸溶液。

4.2地面的消毒。

实验室地面需消毒时,可用0.1%过氧乙酸拖地;或0.2%~0.5%过氧乙酸喷洒;或用有效氯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拖地,消毒液的用量不得少于100毫升/平方米。

4.3物体表面消毒。

实验台、桌、椅、凳、床头柜、门把手等可用0.2%~0.5%过氧乙酸或有效氯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作用10~15min。对易腐蚀表面,应及时用清水擦洗以除去残留消毒液。

4.4被生物因子污染的消毒。

4.4.1当菌液或带菌的培养物外溅或容器打碎,洒落于物体表面,操作者不应离开现场,应由他人立即用0.2%~0.5%过氧乙酸或有效氯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覆盖污染表面,使消毒液浸没污染物,保持30~60min,同时,使实验人员体表可能污染部位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4.4.2仪器设备类(显微镜、离心机、冰箱、培养箱等)局部轻度污染时,可用75%医用酒精擦拭,受污染性强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用戊二醛消毒处理。

4.5各种消毒剂的作用机制及适用范围见表.

小区疫情期间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以及分区分级管理、卡口管理、复工复产等新要求,健全人防、技防、制度防“三防合一”防控网络,更精准落实“五个100%”“十个一律”“四个重点”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强化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对围合区域面积较大、人口数量较多、住户离出入卡口较远的小区(城中村,下同),应结合居民出行需要,合理增设和调整出入卡口。出现疫情传播的,应落实“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实行更严格的封闭管理和限制措施。

(二)为解决反复测量体温带来的通行阻滞和排队聚集问题,应通盘考虑,统筹住宅小区围合设卡与产业园区、工厂企业、商圈市场、商务楼宇等工作和生活场所的设卡测温安排,原则上只在进入时测一次体温;除特殊需要,同一围合场所不层层设卡测温。

(三)增强卡口管理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或容易拥堵卡口,视条件增加通道或错开查验,或配置红外热成像智能体温检测系统,提高检测效率。

(四)卡口设置应确保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顺利进出。因围合管理需要封堵的进出口,应采用可移动栅栏等障碍物,并加强巡查把守,出现紧急情况时,允许消防车、救护车通过。

(五)城中村内的工厂企业等要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进行设卡围合、封闭管理。来往工厂企业的车辆和员工,可凭通行证或工作证免检通过城中村卡口,由工厂企业设立的卡口查验测温。

(六)社区要加强对网格排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排查工作常态化,不漏一户一人,管控不留死角。社区每天要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分析研判,着重盯住确诊人员、疑似人员、密接人员、隔离人员、发热人员、新增人员、返岗人员等八类本社区人员,查找排查管控工作的不足和漏洞,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一)住户凭“i深圳”认证图码进入小区。初次返抵深人员进入小区必须通过“i深圳”平台如实申报,并提供“i深圳”或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近14天运动轨迹查询数据。

(二)外来人员和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小区,属于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的车辆、人员,要经卡口工作人员确认或经住户同意,并进行信息登记、检测体温、轨迹查验,符合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

(三)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货车、不搭载外来人员的住户车辆,对司机、乘员测温后放行。

(四)打通城市交通“微循环”,对通过社区小区和城中村的市政道路,不能作为其中一部分进行围合管理,确实无法避免围合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辆顺畅通行。

(五)进出住宅小区的时段应保持过往常态,不因疫情防控而打破常规限时进出,不得采取简单粗暴的措施。

(一)认真落实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工作的“两个指引”,把各项隔离工作做实做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新返抵深圳人员,具有与其他住户隔离的居住、生活条件的,即自有住房或单独租房、且目前无其他人居住,实行14天的居家隔离;其余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新返抵深圳人员,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

(二)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

(三)对所有居家隔离人员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继续居家隔离;结果为阳性者送指定医院,一起生活的其他人员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四)规范对隔离人员的关爱,落实五个“仁爱之心”,即:服务周全的仁爱之心,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代购物品、收集垃圾、送餐上门和其它特殊需要的服务;关怀慰问的仁爱之心,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送一个水果篮、一支体温计、一封慰问信;心理援助的仁爱之心,公布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组织心理专家和工作者致电居家隔离人员特别是老、弱、病、残、孕和青少年,开展心理干预,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疫情,保持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扶老助幼的仁爱之心,对因家庭成员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感染病毒等导致无人照顾的老人、小孩等,要组织专门力量照顾;科普引导的仁爱之心,制作微视频、短广播、小故事等,定人、定时通过微信推送给隔离人员。

(五)每天两次电话向居家隔离人员了解身体健康、体温情况,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及时交由卫健部门处理。

疫情期间消毒液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消毒剂的使用品种,确定供货厂家。购置消毒液或更换消毒液生产厂家,必须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同意方可执行。

2.供货厂家应具有医药部门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3.药剂科每次购置消毒剂,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查验每一批号消毒液的检验合格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浓度、有效期和使用说明等,并做详细登记。

4.由医院制剂室配制的各种消毒剂必须标明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浓度和有效期,并经过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临床使用。储存的各种消毒剂必须达到其相应的有效浓度,监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其他科室不得擅自配制和稀释消毒剂。

5.科室领回消毒液后应存放于整洁、阴暗避光处,每次打开后应立即密封,避免挥发和污染,影响消毒效果。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灭菌处理。使用消毒液前必须二人以上查对浓度、有效期、出厂日期及领回日期,并有签字纪录。

6.临床医务人员应了解各种消毒液的性能、作用、有效浓度、作用时间、使用方法及影响因素,并严格按照对物品消毒与灭菌的要求程度选用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不得擅自更改。若遇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制剂室。

7.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监。

消毒剂管理制度督消毒剂的购置和配制,并指导临床使用各种消毒剂。应每月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消毒效果。临床上凡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消毒剂,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疫情期间消毒液管理制度

一、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配制时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二、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

三、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配制时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四、医院禁止使用过期、淘汰、无合格证明的消毒、灭菌药械。

五、科室自配消毒药时,应建立消毒剂使用登记本,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消毒对象、消毒时间、操作人姓名和定期消毒效果的监测结果以备查验等内容,并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配制。

六、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七、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1、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应同时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八、化学消毒剂的使用原则。

1、根据物品的性能及微生物的特性,选择合理的消毒剂。

2、严格掌握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消毒时间及使用方法。

3、消毒剂应定期更换,易挥发的消毒剂要加盖,并定期检测,调整其浓度。

4、浸泡前将物品洗净擦干,浸没在消毒液内的.物品应打开轴节或套盖,管腔内应注满消毒液。

5、消毒或灭菌的器械和物品在使用前用无菌生理盐水冲净,避免消毒剂刺激人体组织。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一、做好上课准备,预备铃一响,每位同学应立即就座,准备好学用品,静候老师上课;班长要督促检查。

二、上课铃响后,班长喊“起立”,师生立正互相问好;学生坐下后,副班长应向老师报告出勤情况,老师登记在出勤表上;下课铃响,班长喊“起立”,师生互相敬礼后下课。

三、学生迟到,必须在教室门口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就座。

四、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做好课堂笔记,积极思维,踊跃回答老师的`问题,做到脑到、眼到、耳到、手到。发言应先举手,老师指名提问时,学生应该起立,回答问题用普通话。

五、做好预习、复习和作业:

做好预习、课后复习和作业,是巩固旧课、上好新课的重要条件。

1、预习:今天预习明天的新课,弄清教材轮廓,划出难点要点。

2、复习:复习时先回忆课堂教学内容后翻看笔记和课本,在理解基础上,对公式、定理、概念等,该记忆的要及时背诵或默记。

3、作业:在复习基础上,认真、独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作业。

六、早读和自修:

1、早读时按规定读语文或外语,不许利用早读时间抄袭作业或做别的事。

2、自习课要认真读书或做练习,不许喧哗和吵闹,要做到老师在和老师不在一个样。

疫情期间师生管理制度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须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须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住校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情况纳入评优、评“学生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办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疫情期间消毒液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消毒剂的管理工作,改变以往多部门分管的局面。经医院有关领导部门决定,全院的消毒剂由本院药剂科统一购买、贮存、供给。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消毒药械的购置、查验卫生许可证,并定期监测消毒效果。根据消毒学发展的最新动态及研究成果,引进新的高效消毒剂,具体使用规范如下:

一、必须对全院各科室需用的消毒剂进行全面调查,明确使用目的,按卫生部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认可,核准后由药剂科进行选购。

二、药剂科购买消毒剂,应选用卫生部批准的消毒剂,产品标签上注有“(年号)卫消准字(省号序号)”,产品说明书中注明该消毒剂的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并有详细可行的使用说明,注明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注意事项等。还应有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名、厂址。

三、为了安全起见,药剂科应设有消毒剂专管人员,对产品的性质、用途、使用方法应有全面了解,对新购产品应测定细菌含量,质量合格者方可配制,在配制前应测定该产品(批号)有效成分含量,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稀释,稀释用水要求用离子水或无菌蒸馏水,所用稀释液的用具、容器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盛放消毒液的容器应洗净消毒,稀释后的消毒液应及时使用,以防失效。

四、药剂科对于购进的消毒剂应统一保管,一般应将消毒剂保存在阴凉处,特别是卤素类制剂,受日晒后很容易分解而失效。同时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消毒剂的挥发导致的危险性,对易于分解的消毒剂,不宜一次购入量大,防止贮存较久失效,用前应测有效成分含量。

五、药剂科根据科室的消毒液的用量情况,可选用不同的容器规格。用量大、周转快的消毒液可用大包装,用量少、稳定性差的消毒液可用小包装,发至科室的各种溶液要保证质量和使用方便,且标明名称、浓度和有效期限等。各科室对本科消毒剂的使用应有计划,及时领取,短期用完。领取需要现用现配的消毒剂时可预先与制剂中心联系,便于做好准备。

六、我院消毒剂的使用原则。

1、对于能够采用热力消毒灭菌物品尽量不用化学消毒剂。选用化学消毒剂以广谱、高效、低毒、安全、货源广为依据。化学消毒剂按功能强弱分为高效、中效和低效三类。

2、高效消毒剂用于需要穿透皮肤或粘膜才能进入无菌组织的高危器材的灭菌和接触病人粘膜及有破损皮肤的中危器材的灭菌或强消毒。高危器材包括外科器材、心导管、导尿管、移植物及注射器、针头等。中危器材包括呼吸机近端、麻醉机近端、胃肠及支气管内窥镜、腹腔镜、关节腔镜及其他要进入无菌组织的内窥镜。目前我院使用的高效消毒剂有2%戊二醛(碱性)、过氧乙酸。

3、中效消毒剂主要应用于水体和疫源地消毒、皮肤和粘膜消毒(碘、醇)及医院的常规消毒。目前我院使用的中效消毒剂有消佳净(水剂、片剂)、爱尔施消毒片、0.5%碘伏、75%酒精、2%甲醛、安尔碘。

4、低效消毒剂主要应用于皮肤、粘膜和外环境的消毒。目前我院使用的低效消毒剂有0.1%洗必泰。

5、使用消毒剂的临床科室,应按卫生部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核查消毒剂的剂量和浓度,使用时应标明使用期限,定期对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消毒灭菌效能的监测。

疫情期间司机管理制度

外来车辆除送粮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入内。送粮车在厂区大门进行车辆消毒、粘贴封条,方可进厂,停留指定区域;货物装卸后,严禁停留,立即离厂。

外来人员由企业进行测温、登记,从头到脚消毒,全程严禁与厂区内职工近距离接触。

小区疫情期间管理制度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社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石家庄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对本小区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特别是在公租房、出租屋等居住的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群体,以及探亲访友人员,建档立卡、一户一表、动态管理。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建立详细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各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进入小区人员一律测温、登记,车辆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去过武汉的和来自武汉的及其密切接触者、发热人员等有过密切接触的,要第一时间向社区进行报告,并接受医学隔离观察。鼓励居民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疫情期间工地管理制度

1、本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必须完善防控机构,方可复工。

2、外省籍职工没有进行健康准认的、上岗前必须在家自我隔并每天上报体温状况。

3、本项目职工居家观察没有达到14天时间和健康要求的一律不准返岗。

4、工地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否则一律不准复工。

5、项目部必须编制专项防控安全施工方案及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液、酒精、防护服、护目镜、喷淋机、喷雾器、雾炮、洗车池等措施及防护用品。

6、项目部必须专人安排专人对工地内食堂、卫生间、宿舍等场所的设施进行全面的通风换气和消毒防疫,并建立每日两次定期消杀防疫制度并做好记录。办公室、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明显位置放置酒精和免洗手消毒液,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职工口罩定期更换,规定口罩专用扔弃区域,防止二次污染。

7、项目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门禁岗位值守,个人或车辆进入工地前均逐个测量体温,同时记录身体状况,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在办公区设置医学观察室,设明显标识,设立安全防控距离。

8、项目部就餐全部采用分餐制,餐具全部改用一次性餐具,并保持就餐时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

9、项目部必须在工地等显著位置开展防疫宣传,并通过微信及qq方式向职工发送防疫相关信息,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和更换口罩及防护用品,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

10、疫情期间发现未佩戴口罩直接驱逐出场,对其班组罚款500元。

11、必须根据当地企业防控组要求,每日上报生产经营、职工状况及防疫工作情况。如发生疫情立即上报并立即停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防疫工作的重要指令;。

(2)负责组建防疫及指挥部及分配防疫工作;。

(3)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4)全面指导项目的防疫工作;。

(5)对突发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6)负责下达启动和解除疫情应急预警信息的指令;。

(7)提供疫情防控资金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8)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1)负责落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2)组织施工人员及车辆进场的登记、检查工作,组织对生活区、生产区的`检查。

(3)负责协助外部医疗防疫人员对现场感染或疑似人群的救护及隔离;。

(5)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隔离、封闭及解除隔离封闭;。

(6)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施工现场采取的其他防疫措施;。

(1)负责防疫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

(2)负责疫情防控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

(3)负责审核防疫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参与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管理;。

(5)确定疫情事件的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

(1)负责防疫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2)负责疫情防控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各岗位责任制度并报审;。

(4)参与防疫及应急培训、演练;。

(1)负责实施疫情防控方案确定的各项管理措施;。

(2)负责配合外部医疗防疫人员对现场感染或疑似人群的救护及隔离;。

(3)对现场施工进出人员进行日常的防疫检查、登记工作;。

(4)对现场施工人员是否遵守防疫规定进行监督、整改;。

(5)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培训及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3)负责防疫及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

(4)负责防疫相关标识、标牌、宣传标语的制作及张贴;。

(5)汇总工地当日疫情信息,形成疫情防控日报。

(1)负责制定、报批和编制应急演练、及防疫培训计划;。

(3)负责对进场所有人员进行防疫宣传培训;。

(4)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消毒、体温检测、登记、隔离等防疫工作;。

(1)负责关注感染或疑似病人的后续医疗救治情况;。

(2)负责核实感染或疑似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

(3)负责洽谈感染或疑似人员的善后工作;。

(4)负责各项对外索赔事宜;。

(1)负责对工地进场材料及运输人员来源检查登记,降低运输方面的感染风险;。

(2)负责制订防疫及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

(3)负责防疫及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统计、发放等;。

(4)负责防疫及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落实,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1)根据防疫指挥部指令对施工设备进行停用及恢复;。

(2)制定设备防疫期间使用制度,避免使用设备造成感染;。

(3)保障防疫期间的供水、供电及防疫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4)负责应急车辆使用及日常管理维护;。

(5)对进出车辆、设备进行消毒、登记;。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一、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

二、预备铃响,立即归位,准备好学习用品,静候上课。

三、教师进入教室上课时,班长司“起立”口令,全体起立行注目礼,师生相互问好后坐下。迟到者要在教室门口喊“报告”待允许后方可进教室入座。

四、上课专心听讲,认真作笔记,积极思考,大声答问。向老师答问或发问须起立,经允许后方可坐下。

五、上课时要穿戴整洁,保持正常姿势。不准穿背心、短裤衩、拖鞋;不准披衣散扣;不准悬脚舞手、歪头搭颈。

六、上课或自习要准时到堂,保持安静。不准擅自离位、随便进出;不准谈笑和大声讨论问题。

七、下课铃响,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司“起立”口令,待教师离开讲台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疫情期间工作管理制度

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5.在分包商生活区设置每日体温测量点,上中晚一天三次测量工人体温并建立体温测量记录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成人员聚集。

7、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的体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均需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因公、因私离开学校,赴外地(指离开西安市)应提前两天办理请假和报备手续。

(一)请假

1.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指离开西安市)需提前2天向部门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及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请假。

2.疫情期间教职员工严禁因私因公出国出境。

3.处科级干部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备案

各部门应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出行信息和动态,完善《西安体育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外出请假审批表》(可在学校oa系统人事处流程文件中查找),经部门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及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批,人事处备案方可出行。

(三)销假

教职工需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时向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联系)校领导销假,并报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备案。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教职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疫情期间小区管理制度

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5、在分包商生活区设置每日体温测量点,上中晚一天三次测量工人体温并建立体温测量记录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成人员聚集。

6、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因学校有关部门委派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培训、活动等需要请假的。

2.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一)请假申请

1.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按时参加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和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书面请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请假,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补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

2.学生因病请假的,应当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或者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书、病假证明等材料。

3.学生因事请假的,应当提供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

4.学生因学校、学院委托办理公事,或者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等活动需要请假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应提供用人函说明用人事由,请假时长在三天以内,由班级辅导员所在班级辅导员签署意见,并报送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大于三天,由班级辅导员签署同意意见后,再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到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学生因公请假,应当遵循“非必要不请假”原则,用人单位需正确贯彻第二课堂教育理念,在学生学业之余安排参加活动。

(二)学生事、病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1.学生请假须填写《人文学院学生请假条》,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一事由连续多次请假的,须按累计请假天数履行审批手续。

(3)病假假时间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内,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内,由辅导员、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到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4)请假时间为三十天以上,建议休学处理

2.学生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前后,不得提前离校或者延迟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者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3.学生每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当前学期三分之一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学期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应当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按时返校,若请假期限届满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获得批准的,视为旷课,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请假要求

1.学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区以外市、县的,学生须告知家长请假事由并征得家长同意才能请假,同时,学生家长须主动联系辅导员,并向辅导员说明请假原因且同意学生请假的辅导员老师才能审批,学工办审批盖章并登记。

2.因防疫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防疫工作具体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3.学生请假外出,必须遵守公共场所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请假学生,返到目的地后须向辅导员老师发短信或qq消息报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1.学生因事假时间届满后,应及时向班级辅导员履行销假手续。由本人填写并提交《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应按照疫情期间返校流程办理,并由本人填写《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同时须向辅导员老师提供医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治愈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3.所有学生经过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教学活动。

1.学生请假申请条、请假证明等材料,辅导员应当记录和存档,同时学生所在班级班长、学习委员上课时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学生请销假情况。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1)未按照本办法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获得批准自行离校或者擅自离校的;

(2)请假时间届满,回校后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的;

(3)请假时间届满后不能按时返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

(4)虚构请假事由或者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