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实用14篇)

时间:2023-11-23 22:40:19 作者:BW笔侠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实用14篇)

应急预案是在面临紧急情况时,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的预先设计的策略和措施。我们来看看以下这些企业成功应对突发事件的精彩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控制学校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暖突发事故的发生,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学校水、电、暖设施及供水、供电、供暖的安全运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办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普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常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配合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达到及时控制,保障水电暖供应和安全。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水电员工和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水电中心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依法实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水电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水电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4、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生突发事件后,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中心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5、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控制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及时快速对突发事件做出反应。

6、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一)组织机构。

水电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水电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防控及处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处置。

2、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

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控制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并以多种方式通知用户。

(一)突发停水。

1、校内大面积停水或全部停水时,立即查找停水原因,并向后勤管理处及学校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及事由。

2、由于学校产权的供水管网破裂引起的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采购人员备料,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由于自来水公司管网或供水设施出现故障,造成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与自来水公司联系,咨询可能停水的时间,并督促其抢修,如较长时间停水,领导组应及时向消防或自来水公司求援,请求用水车向学校重点部门及居民定时供水,或启动学校自备井供水。

4、由于水质污染造成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应立即报告处领导及学校领导,与环保部门、防疫站等联系化验,查找污染源,如属人为投毒,还应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处理污染,并请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向用户供水,中毒人员由校医院负责处理。

(二)突发停电。

1、校内大面积停电或全部停电时,立即查找停电原因,并向后勤管理处及校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及事由。

2、由于学校产权的供电线路或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停电事件,如属低压部分,领导组成员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如属高压部分出现故障,领导组成员应马上联系供电局来维修。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由于产权属供电局的线路或供电设备出现故障,造成突发停电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与供电局联系,咨询可能停电的时间,并督促其抢修,如较长时间停电,领导组应及时与发电机租赁单位联系,租用发电机向学校重点部门供电。

(三)突发停暖。

1、校内大面积停暖或全部停暖时,立即查找停暖原因,并向后勤管理处及学校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及事由。

2、由于学校产权的供暖管网破裂引起的突发停暖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采购人员备料,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由于热力公司热网或供暖设施出现故障,造成突发停暖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与热力公司联系,咨询可能停暖的时间,并督促其抢修。

1、由于供电线路短路引起配电室或供水站火灾或爆炸等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切断所有电源,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保卫部,若火势较大,应及时向“119”报警求援,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2、由于使用电、气焊引起火灾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向保卫部报告,若火势较大,应及时向“119”报警求援,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五)新闻采访。

1、没有征得中心领导同意,中心所有员工有权拒绝新闻媒体人员进入工作室。

2、中心所有员工不得私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3、各部负责人应礼貌地拒绝记者拍摄,引导其到学校宣传部采访。

4、发生问题,由各部负责人承担责任。

(六)重点部位不得擅自进入。

1、未经中心领导同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水电运行场所。

2、中心员工不得将任何朋友、亲属带入水电运行场所。

3、发生问题由各部负责人承担责任。

(七)财产偷盗。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保卫部和单位领导,同时大声制止作案人员行为。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保卫部门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八)人员发生冲突。

1、由在场人员上报部门或单位领导,情况严重直接报保卫部门。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人员陪同受伤者就医。

3、根据情况报保卫部门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九)员工夜间疾病。

2、由带班长或其他成员马上通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领导、家长,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送就近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送医院,可由一位值班人员与部分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值班人员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值班人员须全程陪同生病员工就医,直到把员工安全送回学校。

(十)组织人员外出。

1、领导和员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人的安全负责。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安全工作。

3、出发前要集中全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清点人数。

4、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

5、组织人员有秩序地上车,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6、到达目的地后要有组织地开展活动,不要放纵、散漫。

7、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8、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带队人员要加强巡视,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9、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并有秩序上车,带队人员跟车。

1、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针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2、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表现,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3、任何违背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小组紧急调配,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按事件性质后果予以责任追究,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4、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一)组织机构保障。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为常设机构,按要求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处理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本预案要求配齐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学校或中心组织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中心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四)技术业务保障。要根据实际和预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和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发的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件,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2、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3、组织多层次的预警体系,在各班级设立信息员,建立信息反馈系统,与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管理人员组成畅通的信息网络,及时反映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

4、强化管理、增强责任心,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检查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处理隐患。

5、完善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对重点学生进行预控。

6、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

7、加强学生用餐管理,严禁学生叫外卖,加大学生食堂的检查工作。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也可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分管德育领导、分管理安全领导或者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组织人员对事件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自杀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汇报,同时及时在学生中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班主任应该将情况向学校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小范围冲突、打架情况,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发生学生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首先立即报告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对大规模学生群殴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4)发生学生伤亡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和经过,对于重大事件还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4、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办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失窃学生的稳定工作。

5、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应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导现场进行灭火。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打开消防通道,疏散学生,隔离电源,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

7、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突发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医室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室救治或派车送至市区医院,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3)如发生重大急病以至涉及生命危险的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或大面积食物中毒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除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外,还应及早采取隔离等措施。

8、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预案。

(1)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针对存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定期约见制。

(2)学校对心理疾病严重的学生应向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

(3)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学校应及时与学校心理援助部门联系,并通知学生家长。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安全、有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盛州、县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监管,加强学校的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安全、有序。

本方案适用我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入校袭扰、校园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以及突发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暴发流行、自然灾害、校园伤害案件等突发事件。

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做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特成立学校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对全校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黄秀春、龙春生、姚建华、贾宗友、向世忠、向成杰、孙延、王兴忠、龙海、各年级组、各功能室。

(1)组长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报送以及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2)副组长负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控制、人员救治以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3)成员负责各系统的安全、法制教育,对多发、易发的安全部位和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

(一)以下安全要求由龙春生、龙海、王兴忠老师具体落实,分管领导向大文。

1、校外周边30米内无乱设摊点,严禁学生在校外购买零食。

2、禁止学生乘坐摩托车、农用车上学,无证车。

3、严禁不良青年到学校周边骚扰学生。

4、门卫管理:上课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必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学校和派出所,学校财物出校门时,必须有一定手续,无手续,值日教师和门卫有权扣。

5、学生每期的安全、法制、教育。

6、各班有暴力倾向和心理偏差学生的控制和教育,分解到教师、班主任人头。

7、有安全隐患区域设置警示牌。

8、学校出入口设置交通警示牌、减速带。

9、学生下自习的监管由值周教师负责,组织实施。

10、加强学生应对火灾、地震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训练。

11、消除校内乱停放车辆现象,严防校园及周边机动车伤害学生事故的发生,教师机动车指定地点停放。

12、对校园周边社区精神病人、有严重心理疾并反社会人群的排查。

13、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治理情况报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以下安全要求由孙延老师具体落实,分管领导向大文。

1、定期检修保养教室及教师办公室电路。开关、插座、电扇等出现破损,必须立即更换。

2、定期排查校园危房,对教室及公共设施的窗玻璃、钉子进行专门排查。

3、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与记录。

4、食堂食品安全(健康证、卫生、餐具消毒、食品采购索证、留样、各种记录等)。

5、防传染病流行,校园消毒工作。

6、消防器材设置,防火教育。

7、检查夜间校内照明设施。

8、校园、操场及周边道路平整、完好,排水通畅。

9、化学实验室中的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保管。

10、加强教师宿舍收费的管理。

(三)以下安全要求由石安光校长具体落实。

1、教职工中有严重心理疾病教师的排查及管理。

2、购置警用设备、保卫人员着装。

3、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与记录。

4、教师体罚学生、语言暴力。

5、整个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以下安全要求由班主任具体落实。

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天天讲,周周小结,并做好记录。班主任要建立每个学生家长的联系档案。各班的班干部增加一名安全委员,协助老师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不安全行为。

1、班内设施(电线、电灯、电器、其他设施等)出现安全隐患上报并及时处置。

2、学生行为安全:严禁学生打架、玩火、玩烟花爆竹、锐刃钝器、私自下池塘游泳、到池塘边玩耍玩水、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课间追逐疯跑,做好自习课安全管理。

3、参与住校生安全教育与管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3)组织由保健老师、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培训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校防雪灾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雪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校内各种渠道进行防雪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防雪灾知识的普及教育,积极开展防雪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雪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雪、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雪灾工作,把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1、接到上级指示和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雪灾工作。组织教职工随时准备执行防雪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雪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辅导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师生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各种危险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雪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1、进入防雪灾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雪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雪灾应急行动中,全校师生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施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贯彻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映,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状况,妥善处置,努力将事态控制于校内,花解于班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李法凯、张伟、黄建生、黄顺明、杨益民、吴聪鹏、黄振华、杨建志、陈聪益。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李法凯为组长,黄建生为副组长。

2、工作小组和职责设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1)指挥办公室主任:

黄xx副主任:吴xx成员:黄xx、陈xx、杨xx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只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组长:

李xx副组长:黄xx成员:各年级年段长、班主任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话现场处置工作,即使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规划方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学生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组长:

吴聪鹏成员:保卫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4)后勤保障组组长:

陈聪益副组长:苏逸挺成员: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员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学校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1、工作原则。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由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相互支持,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过细思想工作。

(4)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2、具体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严格安全保卫,割断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关闭校门,组织外来干涉学生的串访。

(3)管好本校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讲清事实真相,不止处置措施,各年级、班主任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将学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坚决封堵,防止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以避免我校学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6)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并采取强制措施,将闹事骨干带离闹事地点。同时组织力量继续做好一般闹事者与参与人员的劝说工作,直至事态平息。

(7)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要热情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1、照明用具;

2、照相机;

3、录音机。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培训

安全,是学校进行正常教育教学的保证,是每个家庭幸福的保证,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保证。根据上级针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如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值班制度、防灾紧急预案等),安排24小时值班,确定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分工,作好指挥调度及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落实逐层承包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年级组长到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形成层层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承包机制,学校与各部门负责教师(包括班主任、宿舍负责人、伙房管理员、化学实验员等)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在“四考”中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大力学习宣传安全知识,克服师生存在的麻痹大意的思想,利用校会、班会、主题班会以及校园广播、板报、演讲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使师生认识到什么事有危险,什么事不该做,做了会有哪些后果,应该怎样做,怎样避免危险;如果发生危险,应当怎样自救,怎样互救,怎样求救。

3、做好排查,防患于未然。对重点屋舍、电路、食堂、小卖店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纪律是对孩子行为的约束,而这种约束正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保障。必须加强常规管理,不能出现管理漏洞。尤其是在中午、晚饭后加强监控力度,坚决制止下井洗澡的事情发生。主要由带班领导、执周教师组织学生会查人落实。

(一)、用电安全。

1、放学后值日生要切断教室电源。

2、雷雨天要切断楼内电源。

3、住宿生严禁私自在寝室内使用“热得快”,不得私自接灯,不得使用交流电的录音机等自备电器。

4、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学生要报告电工修理,不要自己进行线路维修。

5、打扫卫生要注意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灯泡灯管、插座等电器。

6、不许爬电杆掏鸟,不在电线下进行放风筝、玩球等活动。

7、如果发生触电,马上就地实施科学救治并联系医院,然后上报。

(二)、用火安全。

1、增强防火意识,学习防火知识。

2、学生不得玩火,冬季取暖,依据《取暖防火制度》执行,在取暖期防止煤气中毒,带班领导、查宿教师每天都要严格检查炉具,检查通风情况,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3、学生做好防火宣传。如劝说、阻止父母不在野外用火,家中用火注意安全,安全使用煤气罐等。

5、食堂做饭用火,依据《伙房防火制度》执行。

6、如果发生火灾(因明火或因电引起),怎么办?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慌,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是上课期间,应马上疏散学生,并逐级上报。在救火过程中,不允许学生参与救火,只可以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教师经过培训的可以参与救火。

(三)、体育、游戏安全。

1、经常检查体育器械,保证器械的安全性。

2、体育课,教师严格要求,杜绝大撒鹰。

3、教给学生防护知识,以及正确的使用体育器材的知识。

4、在课间做正当游戏,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楼栏处拥挤,更不得做危险性游戏。

5、运动或游戏时发生伤害,及时报告老师。进行正确处理,伤害严重马上联系医院,并逐级上报。

(四)、劳动安全。

1、劳动时,严密组织,责任到人,要求学生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指挥。

2、使用工具时,严禁嬉戏、追逐打闹。

3、注意劳动保护。

(五)、集体活动中的安全。

1、除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中的重要教育活动之外,原则上不再组织其他群体活动。如春游、秋游等。

2、如有群体活动,必须建立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六)、食品安全。

1、师生食堂严格按《伙房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2、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购买安全合格的食品,并作好记录。

3、对校内小卖店严格监控,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不合格食品马上责令其食品下架,令其改正。

4、如发生食品中毒,值班教师、负责同志马上联系医院或拨打120电话,并立即上报。

(七)交通安全。

1、每位师生必须牢记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

2、学生骑车(不满12周岁的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车),要求不许脱手骑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等。教师不得酒后驾车。

3、出入校门必须下车,并本着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规则。

4、坚决不允许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学生上晚自习不允许骑车。

(八)、恶劣气候、环境下的"安全问题。

1、遇雷雨时,防止雷击,要求孩子不到高树、电杆、墙下等处躲避,也不要站在山脊等高处,也不要接打电话。

2、如果在放学时发生雷雨,必须推迟放学,雨后没有洪水,可自行结伴回家,天晚时可联系家长,或由老师护送回家。如果发生山洪,必须由家长来接,或由老师护送方可离校,如遇特殊情况,应留校住宿或请老师想别的办法。

3、如发生地震,班主任或上课教师马上组织学生有秩序的撤离到宽阔的操场,二楼西边两个教室的学生从西边的楼道撤离,东边两个教室的学生从东边楼道撤退。

(九)、防洪措施和应急预案。

1、我校地处天河岸边,防汛形式严峻,全体师生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将防汛工作抓深抓实抓到位。

2、建立防洪抢险指挥组织,遇到紧急情况指挥有序。校长为总指挥,政教处和总务处,年级组长到老师的四级指挥负责体制。值班教师24小时到岗,住校教师积极配合,如有情况立即上报、下传。

3、关注天气形式,收看天气预报,如出现异常,早做安排。

5、白天上课期间发生山洪,危及到师生安全,要求学生听从老师安排,有秩序的转移,转移到距学校500米的东坡村(路线:沿公路南行,向东)。情况紧急时,要求学生要抓紧课桌、椅子等漂浮物,尽可能与老师、同学在一起,等待营救,千万不能独自回家。

6、夜间发生山洪,危及到学校安全,值班老师、住宿老师马上组织男女住宿生学生转移,并逐层上报。水不太大时,可转移到教学楼,水过大,按预案5转移。

7、汛前准备。思想准备,加强防洪意识,遇事不慌;修渠筑坝,重点排查,消除隐患。物品准备,准备好药品、手电、铁锨等物;保证通讯的畅通;进行防汛模拟演练。

(十)治安工作。

1、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专职与群体防范结合(门卫、带班领导、执周教师、学生会),对校园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巡逻。防盗,防止师生受到外来的各种侵害。

2、加强师生思想品质教育,及时处理协调各种矛盾纠纷,杜绝校园内违法犯罪的事件发生。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其他不可抗拒的重大人员和财产受到伤害和损失事件。

1、领导和承诺最高管理者应对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明确的承诺,并通过以下活动证实:

a、制定向上级组织汇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b、制定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c、确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现;

d、确保必要的资源获得。

组织应建立和维护企业文化,以支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针组织应有一个经过最高管理者批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针:

a、适合于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风险;

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承诺;

c、包括对组织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组织接受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d、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

e、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f、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g、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相关和适宜。

组织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战略(总、目标,并应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针相一致,以提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框架。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

现场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见下表.

4、资源

最高管理者应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基础设施;

b、人力资源;

c、专项技能;

d、技术资源;

e、财力资源。

1、组织体系

(1、成立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接受安全委员会领导;

(2、成立施工队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接受工作小组领导。

2、主要职责

处理和实施地震采集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四、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程序

1、应急处理预案的主要内容

2、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和审核

3、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

4、应急处理预案的终止

5、应急处理预案的变更

6、应急报告程序

7、应急指挥程序

8、信息披露程序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

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各级人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备案。

(二)地方人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科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案,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xx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1、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2、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五)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主任)

组员:

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xx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是指不可预见,突然有可能发生的火灾、洪涝灾、工程事故、电击、中毒等事故。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长:冯志刚。

常务副组长:朱福龙。

副组长:刘瑞华、梁平。

成员:孙红霞、

2、办公地点:办公室。

3、电话:

4、应急车辆:

1、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掌握应急救援知识、规程,对应急救援器材提前准备,做到质量合格、完好存放、地点合适,使用方法正确。

3、发现突发事件,发现人要在第一时间向上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

4、各级救援指挥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根据事件性质、规模、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在调动救援队伍实施救援的同时向有关特警电话报警(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请求支援。

5、救援实施时,要做到指挥有序、措施得当、急而不乱。

6、突发事件救援完毕后,相关人员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后,每一位教职员工均可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情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等,并立即报告应急处理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并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育局报告。

2.在向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园门外路口或临近火灾现场地,等待并引导消防车辆。

3.迅速切断有关电源,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4.在场教职员工应当让幼儿保持镇定,组织幼儿有序快速远离失火现场。

5.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不错基础;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值班人员、应急事件处理工作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7.消防车到来之后,园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1.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2.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3.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保证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先救人,后救物。

3.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沿墙边依次下楼离开。

4.不组织幼儿参加灭火。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园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便于消防车辆驶入与正常使用。

6.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进行救治,各班级班主任负责迅速告知其监护人;教工由应急机构负责人通知其家属。

7.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园行政、相关班级的年级组长、班主任要做好幼儿几家长的思想工作,尽快恢复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治安秩序的`稳定。

8.对园内消防安全措施作进一步的整改。

9.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xx依法处理。

10.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

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人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备案。

(二)地方人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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