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大全(17篇)

时间:2023-11-07 08:21:05 作者:梦幻泡

工作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我们的执行力和团队的配合程度。这些范文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路,帮助我们编写出更加出色的工作方案。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号)文件精神,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并认真实施,确保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晋中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统计表》,我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共计81个,面积共计1872.29亩。截止目前,我市已供应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21个,面积共计545.07亩,其中:廉租住房项目土地共计17.51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共计9亩;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共计402.09亩;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共计11x7亩。在未供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有17个项目已办理预审,面积共计1051.45亩。

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x的要求,依照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逐宗督促相关用地单位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具办理保障性住房供地手续时所需的材料,在材料完备的前提下,我们为用地单位加快办理供地手续,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及落实存在一定难度,供地计划数大量节余。

从今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编制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用地规模偏大,盘活存量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是在制定计划和统计时口径不统一,未考虑实际用地中利用存量土地等因素。用地计划是按照房管等部门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意向以及改造计划来测算的,许多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x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无需供地,造成计划用地大于实际用地面积。各县(市、区)需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调整今年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切实把计划落实到地块,并进一步加快供应进度,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是跟踪监管难到位。

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违规操作、边报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由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批后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尚未真正实现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二是部分廉租房项目,是由x实施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为保证施工进度,存在未批先用、边建边报的现象。

一是实行务实的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政策。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测算、确定供地计划,要根据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情况测算,并核实存量土地项目是否为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x回购,不需要供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理的制定年度用地计划,使供地计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是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秩序。要严格执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示和公布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批后监管和执法监察,要依法查处违规操作、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需要把棚户区改造与危旧房整治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保护结合起来,严防大拆大建。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的工作重点,为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供地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今后我们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的任务。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20xx年第一季度已经过完了,我们住房保障工作一直是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群众住有所居为目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着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完善住房保障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稳步发展,切实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

把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作为为民服务的好事和重点民生工程的实事,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市民的政策知晓率,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现有活动阵地和各类媒体,从申请条件、保障方式和标准、申请程序、提交资料、租赁补贴领取、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为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基础管理,先后制定了八项制度一项承诺等规范性制度。为做好基础档案工作,我局把xxxx年以来的所有保障对象的档案重新完善,建立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数据库,实行一户一档一折。实行“红黄绿”三色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了x区职工货币化补贴档案,更便于档案的管理和查找。截止今年一季度,共整理保障住房档案xxxx份,xx盒。

认真贯彻住房保障工作公x、公开、公正原则,使住房保障工作成为惠及老百姓的放心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各单位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条件把好准入关,实行社区、街道、区民政局、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四级审核四级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投诉和举x信息,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人情关、面子关、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及时清查骗领骗租行为,使保障对象不重报、不瞒报、不漏报,避免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居民纳入到保障范围。xxxx年至今年一季度,共清查出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租赁补贴户xx户,坚决肃清违规享受公租房、廉租房人群,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有需要的人群。

加强城区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同志们:

这次全市住房保障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是市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住房保障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部署安排今年的工作任务。下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科学务实,积极作为,20xx年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xx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区、片区两个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三二一”总体思路,积极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科学务实,积极作为,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建设系统和新区、片区两个开发建设指挥部,承担了大量具体工作,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艰辛努力,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为“两城”成功创建立下汗马功劳。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超额完成,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市投入资金26.85亿元,优先落实安居工程用地2309亩,新开工建设项目71个、245万平方米、28389套,完成计划的111%,连同结转项目竣工17343套,竣工率达到68.1%,超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其中: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800套、87.7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90套、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0.5万套、25万平方米,新增租赁住房补贴378户,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用房1.1万套、131万平方米。在全省率先提高了住房保障标准,由原来每户年收入2.7万元,提高到人均可支配收入1.35万元,并实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并轨。全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7.6亿元,同比增长28%;发放贷款16亿元,实现业务收入2.1亿元。在去年2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地级市代表参加了会议;4月和8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调度会上,我市都作了典型发言;国家住建部齐骥副部长来检查工作时,对我市保障房建设公示制度给予充分肯定并安排了中国建设报予以宣传推广;省人大视察时,对我市的工作也给予充分肯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市场监管,实现房地产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具备了个人住房信息异地查询、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三项功能。完成房地产投资175亿元,增长16.3%;商品房施工面积1173万平方米,增长21.6%;新增商品房预售面积770万平方米,增长19.2%;商品房销售面积730万平方米,增长18.6%。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房屋征收机构,较早出台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及配套制度。物业企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启动了物业质量保修金征收工作,专项维修资金共归集1.33亿元,累计归集4.42亿元。

(二)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明显,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49.6%,城镇人口达到500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71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成区人口和面积达到172万人、173平方公里。一是小城镇建设实现新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开会部署,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确定了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采取资金扶持、产业发展、扩权强镇、领导联系、挂职帮扶等措施,推动率先发展。重点镇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其中4个已经市政府批复。全部设立经济园区,新上工业项目208个;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230多亿元。其中:傅庄街道财政收入过2亿元;义堂镇、汤头街道过1亿元;李庄镇打造百亿家电园区;大店镇设置了“三办”、“五中心”、“四平台”;兰陵镇成立了全省首家镇级国有独资投资公司,设立了城建规划分局;义堂镇组建了全省首个镇级消防中队;地方镇建设了全市首家镇级老年公寓,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二是农村社区建设顺利推进。唱响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社区建设—实施“三上”工程—创建生态文明的“四步曲”,实施组织部、农房办、社区办、整治办、文明办“五线”联动机制,突出沿河村、沿路村、镇驻地村等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强化住房品质,尊重农民意愿,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创建生态文明乡村。20xx年,全市在建和竣工农村住房13.7万户,改造危房2.7万户,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20%、108%。三年来,共完成农房建设投资443.8亿元,配套设施投资402亿元,集中建设农村社区1343个,建设农房36.4万户,改造危房7.5万户,拉动居民消费47亿元,腾空土地10万亩(其中可复垦耕地5.25万亩),完成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3.2万户、农房抵押贷款4.5亿元。全省农村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南片区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作了重点发言。在我市召开的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会上,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伟高度评价,蒙阴经验在新农村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三是中心城区发展框架进一步拉开,各项重点项目推进顺利。新区、片区开发建设成效明显,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兰山西部新城、镇山风景区和河东汤泉旅游区建设按计划顺利启动,形成“三点抱城”之势,城区框架进一步拉开。市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市会议中心西楼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相继竣工落成,三河口祊河隧道、大剧院、沂蒙精神纪念馆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相继开工;体育场片区、南坛片区、沂景南片区、运输公司片区等一批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拆迁还建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三)基础设施更趋完善,综合承载能力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城市建设完成投资39亿元。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新建排水管道335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26座,规模89.77万吨/日;新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63处。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滨河路拓宽,沂蒙路、金雀山路、陶然路、东兴大街改造提升成效明显。新增道路长度143公里,我市第一座全互通式立交桥—双岭路立交桥建成通车。亮化工程向细节延伸,中心城区新安装路灯3437盏,173条开展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完毕,群众反映很好。“气化”全力推进,建成天然气高压、次高压管线8条,总长度337公里,除平邑、蒙阴外,其他县区全部接通天然气主管道。建设供热管线83公里,新增供热面积790万平方米,城区供暖覆盖率提高7个百分点。新增供水管道13.35公里,年供水总量达到5050万吨。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和城市防汛应急演练。390个农村社区完成“三上”工程,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建设中更加重视地下空间利用,结合人防工程共新增利用城镇地下空间87200㎡;腾退地下停车场2处,多项人防结建工程开工。

(四)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审批管理。一是城乡规划编制成果颇丰。《市总体规划》已通过部际联席会审查,即将获批。编制完成《市近期建设规划》和《五区统筹规划》,东风东关、体育场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文化医疗、农贸市场等专项规划。4个县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29个省级中心镇、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100个特色村和1130个中心村的完成规划编制。二是城乡规划审批进一步规范。共召开24次市规划委员会例会,审批项目795个。大力实施“阳光规划”,对规划设计成果和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过程公示;大力实施“效率规划”,增设了专家委员会,实施项目预审和现场办公服务制度,开设“绿色通道”,提高了规划水平和审批效率。三是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加大批后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另外,规划展览馆共接待国家、省、市参观团体3700余个、15万余人次,成为展示大美的重要窗口。去年4月份,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一是创新县城管理工作初显成效。在费县召开全市创新县城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其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管理模式,各县积极借鉴,加大力度,建立了管罚一体的城市管理体制,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城市管理队伍。《大众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费县经验,省住房建设厅杨焕彩厅长对我市创新县城管理工作专门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开展市区城市管理责任区、环境卫生责任制考核,每月一通报、一点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沂南县、苍山县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建好队伍,莒南县出台《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环境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二是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两城”同创为契机,以和谐城乡建设、创建城镇管理明星镇、环境卫生示范村、户外广告样板路等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乡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百日会战活动,大力推进干线公路、城区外环路和水域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提升环卫保洁水平。中心城区共清运生活垃圾36万吨,道路保洁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率达到40%,建筑垃圾处置率达到90%。新增临时停车泊位8000个、收费停车场25家,打造户外广告样板路16条,查处违法、违章建设1260余起。三是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进程。全市共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3座,实现了“一县一场”;建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135座,在建32座;完成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投入运行,启动了市餐厨垃圾处理场筹建工作。加强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提高环卫保洁作业标准,改善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试行环卫保洁“一体化”作业方式,市场化、物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扎实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突出抓好了二级平台建设、系统升级、案件处置、优化服务等环节,现有6个县区、18个部门、27个专业平台上线运行,发现问题6.9万个,处置结案4.5万个。

(六)建管并举,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完成园林绿化投资5.9亿元,新增绿地面积407万平方米。一是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沂南县、苍山县成功创建“省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达到8个,9个乡镇荣获市级园林小城镇称号,54个单位荣获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称号,带动提升了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二是城区绿量明显增加。开展绿色廊道建设,对全市180余条(段)主干道进行绿化补植,新增乔灌木1164万株,形成了“景不断链、绿不断线”的道路景观效果。开展老城区绿化补植工作,投资2500万元,补植各类地被植物25万平方米,提升改造公园、绿地32处。三是滨河景区进一步繁荣。开展了大树栽植提升、橡胶坝除险加固、水上违法整治等工作,举办了世界杯滑水赛等活动,武河湿地升格为国家级湿地公园,景区接待游客200万人次,达到了人、水、绿和谐的新境界。四是管养工作实现跨越。按照“养护管理同城同标准”的原则,出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8个规范性文件,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养护水平。以防控美国白蛾为重点,加强了园林病虫害防控工作。

(七)扎实开展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成绩显著。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新标准,完成节能建筑267万平方米,标准执行率达到98%;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45个、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06.3%;太阳能和浅层地能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完成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项目57个、面积214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推广任务的214%;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全市138家粘土砖厂全部拆除,168家非法页岩砖厂拆除155家,节约土地2万亩,节约燃烧标准煤3.2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万吨/年、二氧化硫排放500吨/年,全省治理粘土砖厂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加强节水研究和宣传,积极推动了节水器具和新技术应用。

(八)狠抓工程建设管理,建筑业快速发展。编制了《市建设工程管理责任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五大主体责任。完成勘察设计项目1500余项、500万平方米,实现收入12.6亿元。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共办理施工许可项目462个、面积1309.3万平方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263个、面积596.2万平方米。创“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2项,“泰山杯”奖8项,“装饰泰山杯”奖5项;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1个,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6个,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19个。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和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制度,共受理拖欠投诉273起,同比下降28%,清理拖欠工资1343万元,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被省住建厅予以推广。征收建设行业养老保障金1.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84%,拨付1亿余元,惠及职工近3万名。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力推动了我市建筑业发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35亿元,同比增长50.5%;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00亿元,同比增长50.5%;缴纳税金12.9亿元,同比增长51.7%;完成外出施工产值129亿元,同比增长266%。

今年各项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指挥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和密切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益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建设领域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建设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镇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化率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比先进发达地区相差近10个百分点。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县城和小城镇支撑乏力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仍相对薄弱。四是城市基础设施总量仍相对不足,市政管网不够完善,防灾减灾体系还不健全,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五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繁重,按实际供热计量收费尚未大范围推广。六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仍很繁重,配套资金压力较大。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振奋精神,乘势而上,扎实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实现县域经济大跨越、小城镇建设大突破、民生质量大改善的关键一年。国家和省市安排的安居工程、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创新、新旧城区开发建设,项目多、投资大、工期紧、要求高,是近年来工程量最大的一年,任务十分艰巨。做好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构建和谐、加快富民强市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今年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进一步振奋精神,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迎接新的挑战。做好今年的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从国家宏观政策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稳中求进”的发展思路,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将明显增加,国家确定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有关政策,为我们克服困难、加快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看,省里将组织实施100个省重点项目,安排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1万亿元,省政府近期将制定出台支持沂蒙老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实施《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推动鲁南经济带发展,将给我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从我市情况看,经过这些年发展,我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为城乡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更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建设系统干部群众士气高涨、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凝聚了乘势而上、跨越发展的强大力量。

今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三大重点,积极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在城乡建设任务的实施过程中,坚持“四重四强”原则,即:更加重视民生项目,进一步强化安居工程和服务设施建设;更加重视城市内涵,进一步强化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更加重视和谐发展,进一步强化服务与管理的统一;更加注重品味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住有所居为目标,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统筹建设,规范管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今年省下达我市的任务是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9280套(户),竣工9000套(户),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81户。省里要求9月底前要全部开工,三分之一主体结构基本完成,三分之一进入楼层施工,三分之一开始基础施工。今年新开工数量虽然比去年少,但是加上去年结转续建项目,在建工程规模将达到3.3万户,任务实际上更加艰巨。市房管局要尽快分解落实,各县区也要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早完备手续,确保项目早开工、多竣工。要落实好建设用地,对保障房用地继续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应保尽保。要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利用好沂蒙革命老区对接中部政策的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向保障房倾斜等政策,加大信贷支持,满足工程建设资金需要。要加强分配管理,严格准入程序,确保分配公平。研究探讨轮候期限,使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在合理轮候期内获得保障房。完善退出机制,控制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在收入提高后退出,制订和实行有利于退出的动态租金标准,真正让困难家庭受益。要创新运营管理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严格落实土地供应、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认真贯彻国办发〔20xx〕45号文件,制定配套政策,出台公租房管理和保障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租售和使用管理。统筹解决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转户人群、企业困难人员的住房问题,使其平等享受城市发展成果。二是严格落实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要认真落实调控政策,综合运用房地产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着力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合理的社会预期和有效的监管调控体系。要有序调节住房供应,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积极争取金融部门信贷支持,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住性、改善型住房需求。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健全完善前期建设条件意见、中期预售把关、后期综合验收备案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重点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监控房地产企业资金运作。三是抓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今年,国务院将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更好地发挥这块资金的作用,我们要积极主动地进行先期研究,吃透精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拓宽资金使用渠道。要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依法强化归集工作,重点做好规模以上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社团组织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要督促未建、不缴、欠缴单位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计检查和内部稽核,完善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住建方案】万全县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015。

年张家口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5。

年全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目标任务共。

405。

套:

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140。

套,城市棚户区改造。

215。

户。

新增发放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

50。

户。

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

1020。

套(户),其中:保障性住房。

800。

套,棚户区改造住房。

220。

户。

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竣工后。

6

个月内分配入住。

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的总体进度要求是:落实多层。

2

年、高层。

3

年达到基本建成,确保项目竣工后。

6

个月内分配到户。

2015。

年新开工目标任务,

4

15。

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批;

6

月底开工率达到。

70%。

8

90%。

9

月底所有项目实现全部开工;

10。

月底前形成明显的实物工作量,其中:主体基本完工的要占到总任务的。

1/3。

进入地上施工阶段的要占到。

1/3。

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性桩)的占到。

1/3。

;项目“五证”(项目立项、土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全部办结。

6

月底前完成当年竣工任务的。

50%。

8

80%。

10。

月底前完成全部竣工任务。

项目竣工后。

6

个月内分配到户。

2015。

3

月底前,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并在政府网站、报纸上向社会公布年度建设、分配计划。

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强力推进。

“城中村”改造和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对棚改的资金、土地、税费减免、信贷等支持政策。规范征收拆迁行为,鼓励通过货币安置、政府组织居民自主购买或政府直接购买存量商品房的方式,提高安置补偿效率。用好国开行棚改融资政策,棚改融资工作要依法依规实施,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不出问题。

按照。

4

月底前土地手续办理完毕,保证按时开工;严格落实资金“。

5+1。

”规定渠道,确保土地出让金总收入的。

5%。

资金按规定足额提取。继续坚持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县区财政兜底的原则,确保不留缺口。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充分调动企业、个人融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最大力度保障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认真执行《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定(试行)》,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项目交付使用时,配套设施必须满足基本入住条件,并按规定统一组织验收;认真梳理在建以及竣工保障性住房小区在配套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缺项,制订完善方案并尽快建设投用,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零容忍”,确保达到优质工程、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加强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等信息的动态监管,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充分发挥房管、民政、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保障性住房网络系统在分配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强化联审联查工作。实现联审联查责任倒追机制,对工作缺位致使出现重大审核失误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责任。坚持全过程公开、全方位监督,以机制规范行为、以制度堵塞漏洞,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生命线”,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加强城区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吴兴区、湖州经济开发区、太湖度假区(以下称“中心城区”)。

一、申请对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企业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具体配租方案由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组成:(1)申请人;(2)配偶;(3)未婚子女(离异人员的子女监护权归属以离婚协议或生效的司法文书为准)。

与申请人有法定抚养和赡养关系的人员是否列入申请家庭成员,由申请家庭自行确定。其他人员不能计入家庭成员。

二、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口条件。

申请人须为已婚(含离异、丧偶)或年龄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并具有中心城区城镇居民(非农)户口连续5周年以上。现役军人,服刑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申请人。

申请家庭其他成员须具有中心城区城镇居民(非农)户口且与申请人实际共同居住(申请家庭其他成员中的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以及服刑人员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经济条件。

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30000元(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

申请家庭成员购有10万元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为准)或两辆(含)以上非营运小轿车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住房条件。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一户总面积不超过55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等凭证为准)。

住房核定范围:申请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内所有的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解困房、征收(拆迁)安置房(包括货币安置、期房安置),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途径取得的自有房屋(含营业房、厂房),自建房(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承租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市场租金除外)。

住房转让(含货币安置)时间未满5周年的,应计入申请家庭现有住房面积。对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因特殊病种医治而造成住房转让的,不受转让时间限制。但需由申请家庭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或社区、街道(乡镇)证明。

离异时间未满5周年的,离异前原住房面积(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除外)按离异时人均(含未婚子女)计算,并计入离异后申请家庭现有住房面积。

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后取消其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不能提供有效建筑面积的非成套砖木结构住房,建筑面积为使用面积乘1.25;不能提供有效建筑面积的非成套砖混结构住房,建筑面积为使用面积乘1.4。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湖州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分别送所在单位和房产、征收(拆迁)、公房、公积金、社保等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家庭成员原属农业户口的,应由原农业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土地管理部门出具批地建房、征收(拆迁)安置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经上述部门审查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申请家庭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已完成审查);。

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特殊病种的,须提供《特殊病种专用证历本》原件及复印件;。

5、“三属”成员家庭、低保户家庭、重残疾家庭应当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获得区级以上的荣誉称号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9、住房保障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受理。

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相关材料及申请家庭情况予以核对,并张榜公布七天,材料不齐的应要求补正。将核对通过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所在街道(乡镇)。街道(乡镇)应按要求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区住房保障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退还申请家庭。

(三)初审。

区住房保障机构将《申请表》送民政、工商、税务、车辆、户籍等管理部门,由各部门分别对申请家庭的收入、工商登记信息、完税证明以及车辆、户口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并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原因并将相关材料退至街道(乡镇)。

(四)复审。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对有疑议的,由市住房保障联合审核小组进行联审。对复审通过的,在湖州住房保障网及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并将相关材料退至区住房保障机构。

四、轮候与配租。

(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申请时间等内容。

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向符合条件的“三属”成员家庭、低保户家庭、重残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残疾军人家庭、复员军人家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家庭等配租。配租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到低确定配租资格,当出现末位得分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

未取得配租资格的轮候对象,其轮候资格从本次配租结束之日起保留三年。当轮候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须在配租前进行资格复审。

(三)评分方法。

基础分为100分,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加分或减分:

1、无房不扣分,现有住房的按房屋住房面积扣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申请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加10分;。

4、没有非营运小轿车的加10分。

(四)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家庭的房源分配通过现场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操作程序如下:第一步,摇号确定顺序号;第二步,按顺序号摇号确定房号。摇号过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监察部门等参与监督。

申请家庭未能按时到场摇号,但在当日当场次摇号结束前能到场的,可在最后一户顺序号摇完后接着摇号。

(五)当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户数少于推出的房源数时,直接组织摇房号。

(六)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入住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并签订《湖州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七)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家庭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统一配租的或参加统一配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租赁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本次申请配租废止,自摇号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合同管理。

(一)初次租赁合同签订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二)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以下的各项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2、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4、房屋维修责任;。

5、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6、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8、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须按3个月的租金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本金。违约的可从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四)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间死亡的,其申请家庭成员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办理租赁合同变更手续。

六、租金管理。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按保障对象执行不同租金标准,原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和低保户家庭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类型市场租金的40%-50%左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类型市场租金的60%-70%左右(具体租金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定并在配租方案中公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如已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则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属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已建立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租金可通过公积金个人账户提取支付,不足部分由申请家庭另行交纳。

(四)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按租赁合同约定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七、使用管理。

(一)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借或转租,也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

(二)承租人应统一办理缴费卡并按时交纳租金。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

(三)承租家庭发生住房、收入等情况变化的,应及时向所属市、区住房保障机构申报。

(四)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对房屋自行装修。对于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内部设施或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五)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机构组织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但须签订续租合同,续租合同期最多不超过3年。

八、退出管理。

(一)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前终止合同。

(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1、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3、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四)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九、附则。

(一)市、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公布相关部门审查窗口的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各相关审查部门在申请期限内应有专人负责办理审查事项。

(二)符合相关规定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另行制定。

(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户口、年龄、婚姻及住房等截止时间为上年度12月31日。

(四)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住房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五)本实施细则名词解释:

1、本实施细则中的“特殊病种”:是指属《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湖人社发[2012]145号)中规定的病种。

2、本实施细则中的“残疾军人”:是指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医疗终结后符合评残条件,经法定的程序,取得民政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3、本实施细则中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具体是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并在民政部门领取生活补助的人员。

4、本实施细则中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并在民政部门领取生活补助的人员。

5、本实施细则中的“三属”:是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6、本实施细则中的“低保户”:是指已依法取得民政部门核发并在册的《湖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总工会核发并在册的《湖州市低收入职工优惠证》(a证)。

7、本实施细则中的“重残疾”:是指已取得残联部门核发的一级、二级残疾等级证书和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等级证书的人员,以及民政部门管理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

(六)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保障工作简报

全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配合工作。

继续强化巡查、督促,立足解决问题现场协调服务,推进年度目标冲刺。

11月16日-11月22日,市住建委相关人员继续开展全市各棚户区项目点巡查工作,督促加大跃进新村、友好剩余地块棚户区协议签订、房屋搬迁、拆除力度,做好房屋拆除现场扬尘治理、安全防护等工作,确保文明安全拆除。

11月18日下午,市住建委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农资公司仓库地块、跃进新村、文化光明片、友好棚户区巡查,督促加大协议签订、搬迁拆除力度,对少数要求过高的被搬迁人,同步完善相关程序。

11月20日上午,市住建委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铜官山区召开滨江、金山社区棚改协调会,协调安置房办证及选择保障房安置住户相关手续办理事宜。

市征收办。

11月17-18日,市征收办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到跃进东西村、文化光明、俞家村及源北棚户区、友好新村棚户区等项目征收现场进行督查,指导、协调相关征收问题,推进征收进度。

市建投公司。

11月16日,市建投公司发布跃进东西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11月19日,市建投公司发布天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监理单位招标公告,主体工程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

今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不少于4200户。截止11月22日,签订搬迁协议4180户,已搬迁3688户,已拆除2583户,已安置2837户(其中:铜陵县276户、铜官山区2044户、狮子山区278户、郊区239户)。

从本周巡查情况看,一是友好项目土地仍未挂牌,直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友好、跃进项目公房产权下放有待进一步加快。

(一)全力推进友好项目土地挂牌。友好项目建设用地区域内房屋已拆除,市国土局尽快完成土地挂牌,推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辖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棚改专班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农资公司仓库地块、跃进新村、友好剩余部分以及与棚户区相关联商业网点搬迁拆除,切实推进棚改搬迁工作提速提效。市住建委、市征收办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合力推进年度目标攻坚。

(三)进一步加快公房产权下放。各公房产权单位要切实妥善解决公房产权下放中的问题,加速推进友好剩余地块、跃进新村、建华新村西片等区域产权下放工作。

(四)加强棚户区拆除现场治理。一是要加强安全防护。辖区政府要加强对拆除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加强拆除区域围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市住建委要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和监督,确保安全拆除。二是要加大拆除现场建筑垃圾清理,切实做到“拆一片净一片”。

(五)继续加大棚改宣传。继续有针对性的开展进村入户宣传,讲清政策底线,帮助居民算经济帐,引导居民选择适合的安置方式,推进协议签订。通过“一报两台”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宣传力度,继续营造棚改搬迁良好氛围。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一年来,根据县局安排部署,对各专业人员实行了定岗定责,细化目标管理,严格按照县局考评实施方案,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总体要求,建筑业和保障性住房统计做了如下工作。

1、狠抓队伍建设

对于在建项目找单位领导落实了统计人员,二是对县重点项目中无论开工未开工,均找单位领导落实了统计人员。由于保障性住房是今年新增统计专业,我县尽早部署、落实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确保保障性住房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2、认真搞好统计培训

统计人员落实后,召开了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会议,会上学习了保障性住房统计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培训,使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保障性住房的统计业务流程及报表的填制,做到了都能及时报送报表,且确保了数据的准确度。

3、建立健全统计台账

统计执法检查后,对未建立台帐的要求全部建立统计台帐。建筑业、保障性住房统计均建立了进度台账和历史台账,并要求基层统计也相应建立好台账。

4、按时报送各项报表。

建筑业、保障性住房各相关单位,每季均能做到按时报送或提前一天报送。

今年10月份,对全县7家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数据质量检查。经查,效果良好,没有虚瞒报现象,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所报数据准确度高,真实性强,为领导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

1、撰写资料中专题分析少,质量不高。

2、少数数据质量还有待提高。

1、继续认真搞好建筑业和保障性住房季度报表,提升数据质量。

2、继续抓好基础规范化工作,按时报送各项报表。

3、继续撰写好统计分析资料,特别是专题分析,提高分析质量,为各级领导指导工作搞好服务。

4、继续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xx年是我市住房保障五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住房保障工作取得较大发展的一年。按照市委、市x部署,x月1日,我市出台了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四个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制定了住房保障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x月初,市委、市x确定了新的20项民心工程,提出全年为12.9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xx年,新建保障性住房585万x方米、9万套,租房补贴4万户,全年累计为13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比xx年提高了75%。

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为历年之最。新建保障性住房585万x方米、9万套,比xx年增加了1倍。

二是住房保障受益面大幅拓宽。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家庭达4万户,其中新增2万户,是xx年的7倍;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由拆迁家庭扩大到非拆迁的孤老、大病、残疾家庭;推出了限价商品住房制度,为广大非拆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新的方式。

三是政策创新点多。按照“x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组织建设了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可租,引导群众住房消费,增加租赁房源供应;鼓励有空置房的家庭向低收入家庭出租房屋,根据出租期限长短给予补助;对申请家庭由租到住房给补贴提前至取得补贴资格即计算补贴;建立会审机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但确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经区县房管、民政、街道等部门会审同意后可申领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及时改善住房条件,放开了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5年后方可上市销售的规定,拉动居民购房消费;等等。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完善政策、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x、开展广泛宣传、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工作等几方面开展了工作。

去年5月1日以来,我局会同市民政局召开了5次由市有关部门、区县x、区县房管和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参加的全市性住房保障工作会、培训会、推动会和现场交流会,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工作开展。延龙局长除参加上述会议外,在政策实施的关键环节,还多次主持召开了18个区局长会议,进行重点推动。

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由市x印发了《关于落实xx年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责任目标的实施意见》,将xx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区县。明确建立考评机制,对各区县的工作完成情况实施目标考核,并组成督查小组,对18个区县的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四项住房保障新政策实施后,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制定贴近群众需求。

二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市场租赁住房难的问题,开展市内六区存量空置房源调查和最低收入家庭租房意向调查,召开相关区县街道办事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座谈会,多方征求支持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的意见和建议,为建立租赁房源信息库和建设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提供决策参考,使租赁房源供应贴近群众需求。

按照高丽x“下大力量抓好住房保障工作,为群众多建房、建好房,更好的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的指示,大力推动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

一是对应新建的5万x方米、1000套廉租住房,变集中建设为分散建设,采取由市内六区从在建的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方式,用于向本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实物配租。配建的廉租住房已全部落实,配建资金也已划拨到位。

二是对规划建设的380万x方米、6.23万套经济适用房,克服了宏观调控带来的资金筹措困难,保证了按时开工建设。

三是对限价商品住房,开工建设了昆俞北路、张贵庄路、津滨大道南侧等7个项目、150万x方米、2万套限价商品住房,部分项目已上市推出。

四是启动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同时,积极协调中德储蓄银行落实了建设资金。

三是加大调度、协调力度,把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调控、监管纳入常规化管理,及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使保障性住房早开工、早上市、早惠及群众。

一是落实市x《xx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将彩丽园、金堂家园、联建里以及瑞贤园、瑞秀园4个廉租住房小区全部交由所在区x,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是为提高审核工作效率,确保完成xx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办公室,重点协调建设、规划、物价、民政等方面。主动帮助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联系手续办理事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加快开工手续的办理。对各区在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实物配租、发放补贴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每天集中会审,当天解决不过夜。

三是为方便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开设了中低价租赁房源网页,免费提供适合低收入家庭租赁的房源信息,搭建信息x台。房源信息来自于各区县房管局、中介机构和有空置房屋的个人三方面,除网页外,还通过电视台视讯频道对外发布,为群众及时了解房源信息提供更加快捷的途径。

一是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集中宣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xx广播电台、xx电视台、xx津日报、今晚报、人民网等媒体对住房保障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报道,共刊播稿件314篇,录制专题节目60余期,群众热线节目30余期。

二是制作了要点突出、形式生动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宣传彩页50余万份,通过街镇、居委会向居民发放;统一制作了住房保障各类申请流程图,在区县和街镇受理窗口张贴,力争政策宣传到户、到人。三是在天津电视台视讯频道开辟住房保障栏目,全面宣传住房保障政策。

开通住房保障政策咨询热线,专人接听解答;积极协调,妥善化解盛世嘉园购房群众集体访事件;积极稳控经济租赁房住户集体访事件,避免“五一”敏感时期进京x事件。完成局x交办群众来信答复276件次,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1xx余件次,完成网络信箱答复151余件次。完成有关建议提案答复23件,占全局承办工作的27%,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按照住房保障规划要求,提出了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安排,经21次市x常务会审议通过,确定了xx年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工作思路。

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与改善民计民生,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x稳较快增长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低收入家庭租房率还需提高,规范化管理水x尚待进一步提升,保障房源调控能力有待增强等方面,这些问题和制约因素是今后我们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中要重点研究解决的。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局党组、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充分认识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县委、县政府执政为民、改善民生,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中心本着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的工作原则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操作,有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工作

到今年底,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274套(包括安置灾民和预分配),占20xx年底前建成的3599套公共租赁住房的90.97%,为市级下达3231套任务的101.33%。其中,有购买意愿的44户。全年共收取保证金1873.49万元,租金201万元,其中:收取购房款366.27万元。

在分配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组织、代表监督、司法公证”,“公平、公正、公开”,“分类编号、按幢投放、租售分开”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全年共进行了7次联审,组织了5次公开抽签配租。

(二)依法依规,认真落实、整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事项

《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造成公共资源浪费2620套由于基础设施滞后导致截止20xx年底未及时分配闲置2620套。

1、三个佳阳小区2620套已整改1783套(含安置灾民临时居住500套),剩余837套。

2、达丙惠民小区由于户型改造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闲置的9套已整改。

(三)加大投入,全力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20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40套(翁堵镇16套、鸡飞镇24套),总建筑面2240平方米。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基础浇筑,下拨上级补助资金144万元(其中,翁堵镇58万元;鸡飞镇86万元),完成投资50万元(其中,翁堵镇20万元;鸡飞镇30万元);20xx年公租房(昌宁摩尔农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工近一年后,于今年12月正式复工,拨付项目资金102.28万元;20xx年代建项目已启动回购程序。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严格数据审核,按项目进度及时、精确、安全的拨付各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年内共拨付上级补助6213.56万元。其中:云南城乡投资有限公司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4002.26万元;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493.74万元;卫生系统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32万元;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59.2万元(教育系统56.92万元,工信局102.28万元);发放租赁补贴680户171.36万元(其中新增120户);20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1249万元。资金结余301万元,为云南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五)积极工作,主动参与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积极参与9·16自然灾害灾民安置工作。为灾民提供临时安置住房500套,其中,田园镇:180套(全部在形象佳阳小区);漭水镇:320套(形象佳阳小区140套,金色佳阳小区180套)。

2、办理了时代佳阳、金色佳阳、思源实验小学等3宗土地使用证。

3、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各种工作事项。

在一年来的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工作实践中,逐渐暴露和突显出一些问题。一是房源特别是城区体量过大,入住率不高。目前城区已建成和基本建成的房源有3205套,到20xx年将达到5881套,租售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大;二是承租保证金过高,一般住房需求群体难以承受,特别是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短时期内难以筹集这笔资金;三是保障房户型结构不尽合理,一室一厅无法满足三人及以上家庭的生活需求,一室一厅房源极难租售,一室一厅结构房源占剩余房源的85%以上;四是物业管理难度大,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对象范围广,层次多,管理成本高,物业管理企业未引进,管理难度大;五是公共租赁住房租售程序繁杂,办公成本高,工作人员少,工作效率不明显。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事关社会公平和群众福祉,事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昌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工作。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售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责任的落实。切实深化对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纳入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联系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协管项目的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困难和出现的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落实、早解决,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住保中心将积极采用电视、广播、发放宣传单、led电子屏等多种宣传媒介,尽可能的让全县每一个家庭都了解保障房相关政策及申请条件,并在入住对象中广泛宣传户型合并的相关政策,做到公共租赁住房的最大化租售。

(三)扩宽入住对象。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目前由于两室一厅房源相对较少,一室一厅难以配租,建议允许入住家庭申请相连一室一厅房源,并免收承租保证金。

(四)尽快引进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目前保障性住房小区均已有人入住,根据住户反映,佳阳公司承建的三个小区内卫生、安全等问题急需解决,提请佳阳公司应立即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各小区以解决保障性住房小区脏、乱、差等问题。

(五)创新运营管理。

一是由于目前两室一厅房源和申请对象相对较少,建议下步申请对象在手续完善的情况下,不受批次限制,住保中心将分栋投放房源,申请对象随到随抽。

二是在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组建运营公司,剩余房源交由运营公司可向社会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体出租并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可转变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

三是对引进的人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就业职工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周转住房,并灵活确定周转期。企、事业单位,由单位代表符合条件的职工统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大政方针,***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县林业局高度重视今年的林业依法行政工作。一年来,按照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大悟建设的实施意见》(悟发〔***〕2号),我局认真学习,全面落实,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进一步明确:县林业局为林业行政执法主体,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为受县林业局委托执法单位,不得以自已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应一律以林业局名义进行行政执罚。森林公安局和森防站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可以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执罚。二是进一步明确各执法单位主要职责。林业站守土有责,主要抓属地源头管理,木材检查站站岗放哨,主要抓流通管理,森林公安综合执法,主要抓涉林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立案与打击。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上岗制。要求林业执法人员必须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执法时一律持证亮证,对在编不在岗和发证后已退休的工作人员,一律收回原有执法证。四是着力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省林业厅制定的裁量标准执行,最大限度地缩小林业行政案件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确保了依法行政。五是做好林业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要求各执法部门和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必须严格填写有关法律文书,履行法定程序,否则不予审核、不支持处罚意见,做到处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事实清楚,坚决杜绝处罚与依据不符,适用法律不规范完整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的公正性。对重大问题实行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了错案的发生,保护了行政执法人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按省市林业部门和法制办对行政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组织林业执法人员进行自查。查程序是否合法,查手续是否完备,查笔录是否规范,查材料是否齐全,查适用法律条文是否正确等。从组织开展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检查中,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基本能按照省林业厅统一制作的文书归档,材料较完整规范,行政处罚能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执行,能正确规范运用法律条款,依法行政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六是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xx县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和错案追究制。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我县组织开展了“绿盾三号”、“破案百日攻坚会战行动”、“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种涉林违法犯罪。组织森林公安局、林业管理站、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等执法单位一齐出动,联手执法。对各执法单位明确执法范围、突出执法重点,并强化责任追究。林业站守土有责,抓辖区内的源头管理;检查站把住关口,严防死守,抓运输环节的管理;稽查队流动执法,对重点地区实施监督检查;森林公安局抓大案要案,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为主。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手软。一年来,共查处涉林刑事案件11起,刑事拘留13人;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3起,行政处罚48人;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场点43家,停业整顿3家,取缔非法经营加工场点4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一是落实精简下放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省政府开展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承接省级下放项目中的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核发,和工程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20公顷以下的审批。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方式。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行政审批流程图,张贴上墙,并印成小册子,向社会公开。三是推进林业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将全部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送达,对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实行网上办理。

一是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采取发短信、发放宣传册、张贴标语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两次学法活动。举办了林业行政案例评析会、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了林业系统干部法治意识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法治素养,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虽然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没有全面彻底扭转,少数人思想中仍然存在着执法的随意性和人情性。二是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还不足,导致有的越权执法,有的适用法律错误,有的甚至超过自由裁量权最高标准进行处罚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加强纪律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在执法人员中开展培训和考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根据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要求。我市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和资金要素制约等困难和压力,不断创新、不断强化政府责任、不断加大要素投入力度,全力以赴抓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目前我市住房保障的良好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保障政策体系全面完善。

这几年,通过对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的销售,以及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基本摸清了我市住房困难家庭对保障房的需求状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了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上半年,我们在《奉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奉化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并得到了实施,标志着我市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二种形式(实物与货币)、三条途径(租、售、补)、“五房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的确立和完善。

20xx年,我市根据宁波要求,开展了住房保障十周年回顾总结活动,加强政策研究与梳理。化大力气完成了《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的回顾与展望》的成果课题、《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文件汇编》、《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大事记》、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历年数据统计及有关文字图片的整理收集工作。在奉化市住房保障专栏网上进行了系统的发表和宣传,对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工程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根据《20xx年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规定,今年,我市需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套,新开工城市旧住宅区(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350套;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34套。

1、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90套。

我市根据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建设的文件精神,落实了新开工奉化市滨海新区力邦社区公租房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7万平方米,总投资2.5亿元,共490套,超出任务数的245%。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全部结顶,现正内外墙粉刷及门窗安装。

2、新开工城市旧住宅区(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1300套。

该项目位于岳林街道金峰路以东、金海路以南。总建筑面积16.6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49亿元,总套数1300套,超出任务数的370%。由于提早谋划,该项目已于去年底提前开工,目前,即将建成完工。

3、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34套。

黄家塘限价房二期:该项目于20xx年年底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1.1亿元,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共计414套。该项目于今年年初竣工。

亚德客地块公租房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3826平方米,投资7000万元。建有四人间、两人间和单间323套。已于今年10月份竣工。以上项目合计737套,顺利完成任务。

(三)分配销售工作顺利推进。

自去年起,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开始进入全面分配销售阶段,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销售工作圆满完成。

1、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销售:542套经济适用住房已经全部完成分配销售。

2、推出销售黄家塘限价房二期414套,超出任务数207%。分配销售工作自5月21日起,接受申请受理。共有389户家庭参与申报,其中373户符合条件的准购家庭名单在7月24日的《奉化日报》公示,并完成了选房、签订合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工作。

3、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1399套:超出任务数437%。今年9月26日,推出明化公共租赁住房一期、二期1076套房源的配租工作。目前,申请工作已经结束,共有1172户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了申报。今年10月,推出亚德客地块公租房323套。分配对象主要面向亚德客企业职工,从而超额完成了配租320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目标任务。

4、推出销售黄家塘人才公寓198套,超出任务数396%。房源销售工作于今年8月推出。经审核,共有80户家庭符合条件,顺利完成推出销售50套人才公寓目标任务。

5、廉租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今年我市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在去年保障997户的基础上,由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条件的变动,退出126户,新增250户,今年实际享受补助的保障对象共计1121户,补助金额共计327.6473万元。目前,所有符合条条件的困难家庭都已于6月中旬领取了租金补贴。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的高水平“应保尽保”目标。

(四)信息公开和阳光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

今年,我们继续抓好工程质量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和“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做好迎接住建部工程质量检查的有关工作。根据“阳光工程”建设要求,我市开通了“奉化市住房保障专栏”,网页设计、内容编辑和制作效果获宁波市住建委的高度肯定。

在具体实施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实行每项保障房工程项目的领导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公开、公平。在经济适用房一、二期的申购过程中,从工程土地征地开始,项目设计、立项、找投保、施工、监理、分配销售、后续管理等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政策依据、光盘照片、收集齐全后全部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特别是工程建设信息上,我们做到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和项目清单的公开,同时对工程的进展情况每月发布一次。在保障性住房分配的退出信息上,我们把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都及时在网络专栏上公开发布,使广大困难群众都能明确政策、及时申报。

在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我们强化检查监督,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施工主体责任标牌,公开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责任人,明确建设工期和责任分工。平时每半个月一次定期召开保障房建设现场专题会,商量研究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相关问题。良好的管理机制,有力地保证了保障房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在住建部6月份的年中检查过程中受到了好评。

(五)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

为确保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市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专职网络管理员负责住房保障信息工作,将工程建设信息、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按规定收集整理后,统一在网络体系专栏上公开发布。

对所有的保障房源和保障对象根据书面资料,收集整理后,建立一户一档,对保障房工程建设进度和投资额度做到市政府网一日一报,国家统计网一季一报,对及时了解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详细情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大保障宣传力度,及时处理信访投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市住房保障中心设定编制和人员经费30人,专门从事住房保障的政策制定、工程管理和分配销售。今年,我们继续加强住房保障中心机构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型组织建设,开展“抓队伍促业务、抓业务强队伍”建设,强化《奉化市住房保障中心考核办法》,着力建设以住房保障为己任,自我超越、精益求精,总结反思、配合默契的组织文化和工作氛围,为制度化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七)危旧房屋排查解危工作强力推进。

根据宁波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下发了《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房屋解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解危专项行动,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并成立了以陈志昂市长为组长的解危工作领导小组。

从20xx年12月底开始,我市开展全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启动解危专项行动。一年来,全市共检查30104处(幢),其中要求鉴定部门安全鉴定1066处(幢),鉴定面积66348平方米,经鉴定在册cd级危房34处(幢),面积22682平方米。对鉴定出来的危房,我们及时撤离居住人员共218人,同时,通知各镇街道制定解危方案,落实解危措施。

截止目前,全市危房已解危12处(幢),面积8493.6平方米,解危率35%,超额完成在册城镇危房总幢(处)数的25%以上解危目标任务。“菲特”台风后,组织对城镇受灾房屋进行排查,对在册危房进行“回头看”,确保灾后房屋安全,督促落实解危措施。

住房保障进入到现有阶段,面临着土地、资金和管理的多重困境,所以,仍然任重道远。因此,进一步要求我们一手抓规划任务,一手抓要素保障;一手抓政策完善,一手抓分配销售;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后续管理。为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重点要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结合已建房源的配租配售工作,全面评价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情况,拓展保障思路,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要把握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之间的政策衔接,特别是廉租住房并轨到公租房的政策衔接,做到保障条件清楚,分配依据清晰,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根据困难程度落实相应的保障政策。

(二)要抓紧落实20xx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一要抓好计划新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三期2万平方米、300套,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6万平方米、500套的建设任务,确保按时开工;二要完善黄家塘保障房小区的后续施工和配套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我市第一个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保障房住宅小区;三要全面建成明化小区公共租赁住房一期、二期项目,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三)要完成20xx年保障房销售分配任务。

要认真研究黄家塘剩余保障房的销售分配工作,把销售分配工作做细、做实、做公平。一要根据市人才办的审查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人才限价房的再销售分配工作;二要做好限价房二期剩余房源的销售分配,力争明年完成全部销售,回笼建设资金;三要在今年推出公租房1076套房源基础上,完成分房交房任务。

(四)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工作。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人才限价房的保障对象已经相继入住或即将入住,要认真排摸入住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户做到一年2次入户调查,逐步形成保障房住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的小区物业管理。对于公共租赁住房,一是要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制定相应的入住条例;二是要建立每户家庭的信誉档案机制;三是引进公益基金,建立人文关怀机制,由社会力量帮助真正的困难住户;四是引进优质物业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

总之,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应该说领导是重视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是明显的。特别是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率都比较高,还有今年滨海新区力邦社区公租房项目的推出,不但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同时也解决了落户企业的后顾之忧,为促进滨海新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今后的住房保障工作,我们将以先进地区为标杆,继续大力实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按照构筑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全覆盖、立体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努力促进奉化的保障房建设和管理更上一层楼,为全面建设“住有所居”的小康社会,为让低收入群体过上更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房产局的.指导下,我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进展顺利。经过近几年来的艰苦工作,已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建设管理制度,确保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为更好的解决我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区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分解给区城乡建设局和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两个部门共同负责。我局主要负责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及实物配租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由于我区城镇最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户多,为有效缓解住房困难问题,我区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积极争取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实物配租;另一方面采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应补尽补的原则,按照自愿申请、逐级审核的办法,严格按程序启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按照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下达指标为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80户,实际完成184户。另有145户经我局审核上报,通过市房产局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批。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是实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工作严肃,程序复杂,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我区根据市政府出台的《xx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和《xx市廉租住房保障方法》,由各社区集中受理廉租住房申请,城建部门严格审查把关,区纪委、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1、做好住房保障宣传报道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动员符合条件家庭申报,按顺序严格把好准入关。把城镇家庭低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发到各社区、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家庭,积极申报。社区工作人员对申报人提供的住房证明和户口簿进行查阅,认为符合条件了,发放有关表格。

2、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对申报人进行分类归档。符合与不符合、调查与不调查、都能做好存档。各种上报资料、报表及有有关文件接收等,工作完成后能做好保存。总之,在工作中该归档的资料都全部做好归档。

1、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审批工作。今后将廉租住房的申请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使廉租住房保障逐步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充分发挥社区、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审批制度,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

2、联系实际,不断完善我区的廉租住房制度,因地制宜,做好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在实践报告中不断探索廉租住房管理的新思路,鼓励廉租住房入住家庭通过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

3、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涉及到很多部门,如果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社区负责对申请家庭的初步审核,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实物配租等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互相沟通,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单位紧紧围绕年初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标,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改革创新,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一)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20xx年郯城县实施棚改500套。抽调业务骨干,通过开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加大部门单位协调力度,全力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和安置房建设。目前,已完成拆迁,安置房土地摘牌,工程已进行招投标,确定了施工企业并已签订施工合同,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计划8月底前开工建设安置房。开展“全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专项整治行动”。郯城县列入《20xx—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在建项目整治台账》的项目共15个,其中官北片区同时也是被列入省棚改“两快两早”专项整治行动的项目。截至目前,啤酒厂片区安置房验收交付,已完成分房;西关二片区安置房已验收交付,完成分房;沙窝崖片区已经完成分房;官北片区安置房已经验收,正在制定分房方案,近期组织分房;北关三片区已安置过半,剩余安置房也已验收交付,正在制定分房方案,近期组织分房;其他10个项目的安置房建设,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全力做好老旧小区改造。20xx年郯城县批准改造的老旧小区共有18个,涉及居民2149户、67栋楼,总改造面积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造价预算、项目招投标,进入施工阶段。

(三)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专项集中整治。高度重视,制定出台《郯城县物业服务市场考核办法》和《郯城县红色物业“十项制度”》,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抓手;出台《郯城县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物业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坚持县政府工作专班、县纪委工作专班双线推进,狠抓物业领域问题整治。积极协调和部署,县纪委、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等部门联合召开全县物业管理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下发自查清单。成立问题排查组,有县纪委牵头对县内部分物业管理小区进行了入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现场征求业主及物业企业意见,了解物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强化宣传。召开现场观摩会议,组织全县物业企业负责人赴中央华庭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大意义和此次专项整治内容。加大检查力度,公安、市场监督、住房保障中心、消防和郯城街道等部门联合开展物业领域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做到边查办改,即知即改。截至目前,共排查364个小区、家属院,排查问题966个问题,已整改820个,完成率达。

(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狠抓服务和工作效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为企业营造较好的投资环境,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共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15件,总投资预计36亿元,开发面积万平方米,同比增长。新开21个监管账户,新增监管资金亿元,累计总余额亿元。保障了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开展,有效防止了项目烂尾。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4个,备案面积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一)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力度,圆满完成改造任务。抓好20xx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500套的安置房开工建设,完成市布置的20xx年度安置房基本建成任务;完成二、三、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受理、审核、发放;抓好“全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确保郯城县达到要求安置进度;认真完成省、市各级公租房、棚改管理系统维护;认真完成省、市各级公租房、棚改数据收集、整理及报表,确保不漏报、虚报、瞒报。

(二)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切实改造居住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业主在改造内容上形成共识,积极出资。二是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三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发债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争取,为项目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社区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是时候开始写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区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认真学习xx大会议精神,以此为指导做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通过大力开展失业人员的技能和创业培训增加他们的就业能力。今年我们社区就业再就业的工作目标是完成镇下发的就业再就业180人次,并努力超额完成。

二、我社区20xx年劳务输出工作目标

1、完成富余劳动力输出150人,输出370人次、又组织输出32人、转移就业人次76人。

2、输出培训人次360人次。我社区将百分百完成镇下发的输出转移任务做好劳动力输出转移工作。

三、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就业力度。多方联系就业单位千方百计为无业、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推荐就业服务,一方面从就业局网站及时了解就业信息,另一方面对辖区内用工单位经常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用工信息、空岗情况,并建立长期有效的`联系机制和渠道,为下岗、失业人员尽可能就近安排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对社区内经常需求家政服务的用户,我们尽量推荐有工作经验的、素质高的家政人员,达到用户的满意。

四、鼓励自主创业宣传优惠政策。对有条件的失业人员我们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将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优惠条件、就业信息、社会保障规定宣传材料送到没人家中,同时了解她们的要求、愿望,解答她们的咨询问题。在及时向他们宣传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推荐他们参加县、镇组织的创业培训,并为他们创业提供便利。

五、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失业人员的生活、帮助再就业对象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六、认真调查、摸清失业人员就业信息、做到情况清楚、信息及时全部输入电脑、并分类建立档案、使工作高效,目的性强。

七、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求职工作,为失业求职人员提供信息、引线搭桥、灵活多样就业,经常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对特殊困难家庭要尽量帮助他们,对较困难失业人员暂时无力解决的,要给予适当的救济。

八、及时了解社保新政策,做好宣传工作,并完善管理系统。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和证卡申领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和《再就业优惠证》的办理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探索和追求创新机制,紧紧围绕创建充分就业和谐社区的目标,落实措施,完善各项工作,把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做到实处。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建委的关怀指导下;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新成立了“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委,人员到位后很快分工分责,大家定下心,各自投入自己的工作岗位,工作进展有序,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小区项目建设20xx年初申报的廉租住房小区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我县城南新区,占地面积77.8亩,建筑面积81720平方米,其中廉租房600套(每套50平方米),公共租赁房862套(每套60平方米),该项目已于5月底全面开工建设,计划于20xx年12月底部分主体工程完工。

上半年棚户区改造拆迁户958户,分别安置在在桂堰小区421户,庄周小区安置拆迁户537户,让拆迁户达到了100%的满意。今年1700套的棚户区改造已全面开工,分别在六里小区400套、桂堰小区421套、庄周小区879套,12月底全面完工。

5月份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我们通过摇号方式,邀请了人大、司法公证部门,公平、公正、公开的对114户符合实物分配的廉租房住房进行了实物分配,现在114户享受廉租住房实物分配家庭欢心入住,分配结果受到了社区各界的一致好评。人员到位后,我们很快与城关镇协调,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加班加点对今年1288户租赁补贴进行全面逐户摸底,对新增312户实物配租进行审核。通过电视台对今年申报保障性住房及住房补贴进行了大力宣传,贯彻好上级住房保障精神,做到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

我们对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小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摸底,对借用的房源通过协调正在逐步收回,对入住户反映水、电等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力争让廉租房住户满意。

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工作,对我县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家庭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做到应保尽保,6月前保障建设全面开工建设,20xx年12底多层建筑竣工验收。

4、联系实际,不断完善我县廉租住房制度,使党的惠民政策能够切实落到实处。

社区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大会议精神,以此为指导做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通过大力开展失业人员的技能和创业培训增加他们的就业能力。今年我们社区就业再就业的工作目标是完成镇下发的就业再就业180人次,并努力超额完成。

二、我社区20xx年劳务输出工作目标

1、完成富余劳动力输出150人,输出370人次、又组织输出32人、转移就业人次76人。

2、输出培训人次360人次。我社区将百分百完成镇下发的输出转移任务做好劳动力输出转移工作。

三、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就业力度。多方联系就业单位千方百计为无业、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推荐就业服务,一方面从就业局网站及时了解就业信息,另一方面对辖区内用工单位经常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用工信息、空岗情况,并建立长期有效的联系机制和渠道,为下岗、失业人员尽可能就近安排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对社区内经常需求家政服务的用户,我们尽量推荐有工作经验的、素质高的家政人员,达到用户的满意。

四、鼓励自主创业宣传优惠政策。对有条件的失业人员我们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将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优惠条件、就业信息、社会保障规定宣传材料送到没人家中,同时了解她们的要求、愿望,解答她们的咨询问题。在及时向他们宣传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推荐他们参加县、镇组织的创业培训,并为他们创业提供便利。

五、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失业人员的生活、帮助再就业对象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六、认真调查、摸清失业人员就业信息、做到情况清楚、信息及时全部输入电脑、并分类建立档案、使工作高效,目的性强。

七、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求职工作,为失业求职人员提供信息、引线搭桥、灵活多样就业,经常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对特殊困难家庭要尽量帮助他们,对较困难失业人员暂时无力解决的,要给予适当的救济。

八、及时了解社保新政策,做好宣传工作,并完善管理系统。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和证卡申领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和《再就业优惠证》的办理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探索和追求创新机制,紧紧围绕创建充分就业和谐社区的目标,落实措施,完善各项工作,把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做到实处。

领导住房保障工作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和冠嵘、黄杰、竹友以及市财政、规划、国土、建设、教育、国资、土地储备和政府研究室等有关部门领导到市房管局调研,主要是了解湛江当前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共同探讨下一步如何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刚才,汉东同志代表市房管局全面汇报了我市保障房供求情况,也谈了今年的工作设想,冠嵘、黄杰、竹友以及教育、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同志也做了发言,讲得很好。现在,我讲两点意见。

一、市房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取得较好成绩。

去年,市房管局紧紧抓住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调控两大重点,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和工作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在保障房建设、房价稳定、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便民服务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顺利完成商品房价格稳控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房管局的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困难,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对保障房建设提出了硬性指标,我们的工作一段时间还受到领导关注。但房管局主动作为,积极向中央领导、部门领导汇报,得到明确指示后采取相应的措施,顺利完成了保障房建设任务,实现了保障房百分百开工的目标。与此同时,下大力气稳定房价。去年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略有增长,均价每平方米5100元,市区每平方米6500元,比前年增长百分之十几,增幅不算太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必须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在新的条件和形势下,我们一定要研究新情况、开拓新思路、采取新措施、赢得新局面,履行好政府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部门工作在一线的优势,不断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解决老百姓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其居”。这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能否做好这项工作,将直接体现我们政府是不是一个真正为人民着想的政府,是不是一个能够研究对策破解难题、解决老百姓实际困难的政府。

二、全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保障房建设是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热点民生,是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各方积极性,优化现有公共资源配置,切实为市民群众解决住房困难的重要课题。我们要加快保障房建设工作进程,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医院、部队、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等多方积极性,确保今年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保障房,争取在未来两至三年内基本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公职人员尤其是新参加工作大学生的住房难问题。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保障房建设的思想认识。大规模建设保障房,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体民情、顺民意、惠民生的“民心工程”,是人民群众期盼、多方关注的一件大事。从去年开始,中央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执行力度,由副亲自抓,足以体现出党委、政府做好保障房建设工作的决心。建设保障房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更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首先,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保障房,将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住有其居”,而不必为了买一套商品房而节衣缩食、苦苦积蓄,从而可以“腾出”钱来改善生活,释放出更多的国民消费力,扩大内需。这样,既有助于解决老百姓最现实的生活问题,又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拿财政供给规模最庞大的教师队伍来说。我市拥有7万多教师,是一个典型的教育大市。虽然《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的收入与公务员相当,但是教师的收入依然偏低,有些县(市、区)根本留不住老师,比如说雷州,不仅教师留不住,甚至连公务员也留不住。国家人社部领导不相信,过来一查才知道雷州的津补贴确实偏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除了体现在工资收入的公平性外,我们的福利待遇也不能人为太低,否则会挫伤公职人员的积极性。要打破这个僵局,我想应该从“房子”开始。其次,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湛江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向前推进的关键时期。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可以解决我们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要推进城镇化,首先要解决农民进城问题。如果没有一定比例的保障房,农民进城就会面临住房难问题,城镇化进程就会放慢。因此,建设保障房与推进城镇化相辅相成。再次,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人才是城市发展的动力。无论是湛江还是其他城市,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最大障碍就是住房。如果把住房问题解决了,就可以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和高端人才选择湛江、落户湛江、服务湛江。此外,有利于带动城市建设。按20xx元每平方米的建设成本计算,今年建设100万平方米保障房就要投入20个亿,无疑将拉动水泥、机械以及相关房地产企业的需求,带动建材、家具等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总之,建设保障房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关系民生、关乎全局,我们要把这项工作当作大事、要事、实事抓好落实。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中肩负的责任。近年来,政府大力倡导保障房建设,在房地产建设环节上下功夫,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多元化发展,使住房供应更充足,结构更合理。政府作为宏观调控实施者,应该如何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呢?我认为,首先,政府要在保障房建设这个问题上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政绩观,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加快建设步伐、加强监督引导,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努力使老百姓实现“住有其居”。其次,政府不能单纯作为一个监管者、调控者来参与房地产市场管理,尤其不能在“建设”这个环节上缺位。再次,政府在处理商品房建设与保障房建设上应该区别对待。对于商品房建设,应该由市场主导、政府监管和引导;对于保障房建设,要由政府主导、市场参与配置。政府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上不能缺位,监管不能缺位、调控不能缺位、建设更不能缺位。我们以前之所以会遇到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求结构失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等尴尬问题,根源就在于政府在房地产“建设”这个环节上缺位。如果政府只是负责监管,建设完全依靠市场来完成,就难免造成房地产行业唯利化,导致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民愤高、怨气多,从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要进一步理清保障房建设思路。刚才大家就保障房建设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我总结了一下,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要研究政策。一方面要研究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在推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政策,结合湛江实际加以贯彻落实。湛江和其他地方不同,国有企业比较多,有省属农垦和众多的农场、盐场以及高校、医院、部队等驻湛单位,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必须结合湛江自身实际。另一方面要创造性、开拓性地开展工作,希望市房管局、市政府研究室认真研究吃透政策,结合湛江实际,争取上半年出台加快湛江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办法。由市房管局牵头起草,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审核。二是要调查摸底。根据刚才汉东同志的汇报,市房管局已经启动有关工作,下一步要对教育、农垦、部队、医院、乡镇和各县(市、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掌握这些部门的住房需求和建设意向,充分发挥各单位自建公租房的积极性。三是要找准办法。要通过分析现状,做出准确判断,拿出切合实际的办法来建设保障房。例如,国有企业不能建商品房,我们可以建设公租房,提供给企业职工居住;学校可以通过盘活教育用地资源,在非教学区建设公租房;土地储备中心可以结合保障房建设的实际需求,及时划拨建设用地,保证保障房项目土地供应;乡镇、企业等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想办法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规划部门要解放思想,积极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合理规划好保障房面积、户型和配套基础设施等。四是要编制计划。由市房管局牵头,编制我市保障房建设三年实施计划,甚至是五年实施计划,以长期计划为指导,使我们在保障房建设规划、用地申报、资金安排、保障需求等方面赢得主动权。五是要严格标准。我们不能把保障房建得富丽堂皇,如果保障房建得比商品房还要舒适,这样就本末倒置了。建保障房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重点是实现“有得住”。要严格控制保障房的面积和装修标准,面积应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以简单装修为准,同时禁止入住后大兴土木进行二次装修。六是要加快推动。确定了建设计划和标准后,要尽快落实建设用地和资金,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动保障房建设。各部门要将加快保障房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指标和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让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群众百姓。市房管局在做好商品房交易登记、房产办证服务的同时,也要代表政府制定好、落实好保障房政策,加快保障房建设进程,确保完成今年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保障房的目标任务。七是要确保公平。保障房后续分配管理能否做到公平公正,是对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考验。在加快保障房建设进程、确保住房质量的同时,要严格按照保障基本、公正程序、公开过程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满足。八是要加强领导。锡平同志具体抓,竹友同志协助抓。市房管局作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保障房建设各方面工作的统筹和开展,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细化任务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把保障房建设工作做好。

同志们,虽然我们的经济暂时落后于发达地区,但我们的志气不能落后、观念不能落后、思想不能落后、行动不能落后。在住房保障、教育发展、卫生环境、文化建设、城市管理、精神面貌等方面,我们一定要主动作为,奋发向上,争取在保障房建设工作中探索出新的经验,努力闯出一条符合湛江市情民意的新路,坚定迈出五年崛起的新步伐,开创建设幸福湛江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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