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的合同范文(15篇)

时间:2023-12-13 08:35:45 作者:QJ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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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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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是位于市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座首层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市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座首层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

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租期。

租期自年月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

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

具体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_____月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

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

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

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年月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年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1.2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1.3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

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

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4.1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

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

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

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第1页。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

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

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

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

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保证金。

7.1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7.2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7.3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保证金的扣除。

7.4.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

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

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

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

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

失。

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

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33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续租。

10.1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

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

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进场移交。

11.1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

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

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商铺的使用。

12.1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

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

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

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

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

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离店。

13.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

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

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

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

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

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

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

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

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

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三十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

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

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本合同项下任何通知、文件以传真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四日视为收悉日。

无论乙方指定地址是否为商铺,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将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铺后也视为送达。

通知、文件送达后,乙方商铺人员应当立即签收并给予书面回执,如果乙方商铺人员拒绝签收,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无论是否商铺是否有人)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

第十九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承租合同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______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______联系电话:。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位于房屋,建筑(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包括:

第2条基本条件。

2.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切实拥有合法出租权,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保证出租房屋符合作为乙方物流收货及相关业务的使用需要。

2.2在未取得乙方同意前,甲方不得将甲方产权的其他部分用作工业用途,及出租或出售给任何其他经营业态与乙方冲突的行业。

2.3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承租房屋门头及外墙面延续甲方合法的使用权部分由乙方承租范围,供乙方装设招牌、标记、商号和指引系统等使用,但相关的审批登记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4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在出租期间符合消防要求。

2.5保障乙方人员、车辆24小时通行,和物流车辆、办公车辆的停放.

第3条租期。

3.1租期为,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束。

3.2续租: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条件由双方另行通过友好协商决定。

3.3合同终止日,乙方应将房屋清理干净交还甲方,乙方可拆走房屋内所有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及其他可移动物品。

第4条租金和支付方式。

租金为元/年,支付方式为:______,甲方应出具收款发票,因收款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5条其他费用。

5.1乙方租赁范围内的水、电、暖等能源实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承担租赁期内使用租赁标的物经营行为而发生的由政府职能或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5.2缴费方式为:

第6条房屋交付。

6.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同时对房内财产进行移交登记;若因房屋交付前具有质量问题引起纠纷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甲方交付的房屋及水、电、暖等设施具备可使用状态,且均已经安装分表,能够单独计量。

第7条房屋改造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增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在不危及房屋的结构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商业形象和经营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或增添附属设备、设施,但房屋的结构改造需要另行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房屋损坏,第三人伤害及相关部门因改造房屋所做的处罚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

7.2乙方增添的附属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归乙方,并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和保养。

第8条:转租和联营。

乙方有权将部分承租房屋转租他人或与他人联合经营,乙方转租他人经营的项目必须合法,因此发生的纠纷、损失处罚由乙方承担。

第9条: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

乙方保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甲方应在交付房屋时保证房屋内相关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消防设施等的线路和管道设施及房屋主体结构等)能够正常使用。租赁期间房屋的正常管理和维护由甲方负担。

第10条:违约责任。

10.1如因房屋产权及相关因素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乙方所有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2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赔偿年租金20%的违约金及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3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交纳租金,每延期一日,按年租金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10.4乙方在承租期内造成的房屋和甲方移交财产的非正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11条:乙方经营期间给任何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12条:因政府规定需对房屋拆迁,房屋拆迁补偿由甲方享有,乙方可依法向拆迁人主张其应得权利,但乙方不得影响甲方及时获得拆迁补偿。自拆迁公告之日起本合同终止履行。

第13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法定事由,政策性原因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退还未履行合同期间的全部租金。

第14条:甲方应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权的排他权,如因此与第三人发生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15条: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在六个月的期间在甲方所在地适当的地点标记乙方经营场所变动的信息。

第16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单位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1.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乙方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注意:需要保证产权证和甲方身份一致,如不一致,需要有甲方有权出租的证明。

承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号________所属场地(详见甲方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场地平面分布)________号的营业铺面,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用房使用(见附表平面图)。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方式:

1、租用期共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第一年________元,第二年________元,第三年____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并于____天内交清。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承担之房屋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和应交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不拖欠,且乙方无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该保证金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4、合同期内,出租房屋的物业管理,水、电、税等一切因使用出租房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铺面的照明用电、清洁用水,为乙方设立专用水电表,并保证乙方的用电负荷,不得随意停电。

甲方保证现有出入口的畅通,不得人为设置任何障碍阻挡人流通行,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经营。

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水费、电费。如乙方单方面违约且未缴以上费用,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立即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场地内铺面开业后,经营场所内治安、卫生、消防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按双方划定的地界经营,不得占道影响汽车和消防通道,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第五条:免责条款。

如因国家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给双方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若因此时常不能开业或开业后按有关规定需要停业,导致合同终止的,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六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乙方因使用出租房屋、自动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管理服务内容见副页一)。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承租合同

一、按照合同的规定收取租金。

二、有权决定在租赁期满后是否继续出租。

三、可以决定是否允许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

四、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有权责成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五、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出租人有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权利。如果因此而造成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租赁物转租、转让、转借或是与他人调换使用;。

3、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

4、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

5、故意损坏承租的租赁物;。

6、法律、法规规定要以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的其他行为。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使用权。

按合同约定,承租人有权占有、使用租赁物;。

对出租人违约(没按约定提供租赁物)行为,或因违约所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租赁物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的租赁物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赁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给第三人承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

承租人的义务主要有。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所确定的方法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无锡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范本。

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的范本。

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范本。

承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为乙方营业实际为准。

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按年计算。

七、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门面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门面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商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经营)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门面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租金扣除。

九、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门面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

十一、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续租。

十二、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三、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其它。

十四、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五、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为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六、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成之风险责任。

十七、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甲方必须配合乙方调整时间,及和各部门沟通调解。

十八、乙方经营期间,市场广告费用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共同承担,并且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和其他经营户进行沟通、协商。

第八条违约。

十九、甲、乙双方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门面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

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一、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达成一致后,才可中止合同。

二十二、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三、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五、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门面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七、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十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承租合同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出租方(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承租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承租方(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本合同所指房屋为市区(县) 路(街) 号。 房屋建筑(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房屋户型为 ,建筑结构为。

第二条 房屋所有权保证

出租方保证合法、完整的拥有本房屋所有权或出租权。出租方保证本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未设置任何担保、抵押;未涉及任何捐赠。

第三条 房屋适用保证

出租方保证本房屋在交付承租方使用时,除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居住条件和有关行业要求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使用标准:

1. 水、电可安全顺畅使用;

2. 有线电视可安全顺畅使用;

3. 宽带网线可安全顺畅使用;

4. 电梯可安全顺畅使用;

5. 垃圾清运可顺畅运送。

在房屋出租期间,出租方保证上述居住条件和使用标准能够持续运作。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达到以上要求,出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按本合同要求将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五条 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六条 租金的交付

承租方应于实际租赁一月后,于第二月的首个星期内交付首月租金。此后每月租金的交付按此顺延。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若实际租赁期的末月有实际租赁天数不足月情况发生,则按当月天数与实租天数的比例折算当月租金。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

房屋应于双方共同签订合同当日交付承租方使用。双方在出租方准备的房屋及附属设备交付清单上签字。出租方应同时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电气线路图、房屋水路线路图等能够确保承租方房屋安全顺畅使用的必要文件、资料。

第八条 提前退租

承租方有权提前退租。退租应提前3日通知出租方。

第九条 租期延长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后,若无承租方的书面通知表示相反意见,则本合同自动延期。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条 房屋装修

租期届满或退租时,若承租方已进行过房屋装修,出租方应偿付承租方适当的的装修款项。具体数额为装修剩余价值(按5年折旧完毕计算)的50%。

第十一条 房屋维修和状态保持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3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非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的房屋维修和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的房屋虫害防治、防火安全和防疫要求等由出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的市政广告、美化要求等市政要求由出租方负责。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十二条 房屋转租

在按期足额缴纳租金条件下,承租方有权转租房屋或寻求合租者,事先无需征得出租方同意。

第十三条 租赁的传承

承租方有同住者的,承租方失踪、下落不明、死亡或长期外出情况下,租赁关系继续有效,除非承租方的同住者明确拒绝延续合同。

第十四条 房屋灭失风险

租赁期间,房屋由于非承租方原因灭失的,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当于2个月租金数额的补偿金。

第十五条 优先承租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十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均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指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其他法定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20%。

本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和因违约而导致对方预期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不能被认为是对本条款项下全部文字含义的精确限定或外延限定。

对本合同文字的解释应仅限于其字面含义。

第十九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可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承租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承租合同

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若继续使用房屋,在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既不缴纳租金又不腾空房屋,承租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出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赁费用,并解除其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也可在起诉前,通过书面催告的方式要求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告知未履行义务将产生的法律后果。

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租赁合同除了到期自动解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1、转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转让。

承租合同

出租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出租方(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邮编:

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承租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邮编:

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本合同所指房屋为市区(县)路(街)号。房屋建筑(使用)面积为_平方米。

房屋户型为_,建筑结构为_。

第二条房屋所有权保证。

出租方保证合法、完整的拥有本房屋所有权或出租权。出租方保证本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未设置任何担保、抵押;未涉及任何捐赠。

第三条房屋适用保证。

出租方保证本房屋在交付承租方使用时,除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居住条件和有关行业要求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使用标准:

1.水、电可安全顺畅使用;

2.有线电视可安全顺畅使用;

3.宽带网线可安全顺畅使用;

4.电梯可安全顺畅使用;

5.垃圾清运可顺畅运送。

在房屋出租期间,出租方保证上述居住条件和使用标准能够持续运作。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达到以上要求,出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四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月,出租方从_年_月_日起按本合同要求将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年_月_日收回。

第五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

第六条租金的交付。

承租方应于实际租赁一月后,于第二月的首个星期内交付首月租金。此后每月租金的交付按此顺延。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若实际租赁期的末月有实际租赁天数不足月情况发生,则按当月天数与实租天数的比例折算当月租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

房屋应于双方共同签订合同当日交付承租方使用。双方在出租方准备的房屋及附属设备交付清单上签字。出租方应同时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电气线路图、房屋水路线路图等能够确保承租方房屋安全顺畅使用的必要文件、资料。

第八条提前退租。

承租方有权提前退租。退租应提前3日通知出租方。

第九条租期延长。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后,若无承租方的书面通知表示相反意见,则本合同自动延期。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条房屋装修。

租期届满或退租时,若承租方已进行过房屋装修,出租方应偿付承租方适当的`的装修款项。具体数额为装修剩余价值(按5年折旧完毕计算)的50%。

第十一条房屋维修和状态保持。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3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非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的房屋维修和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的房屋虫害防治、防火安全和防疫要求等由出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的市政广告、美化要求等市政要求由出租方负责。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十二条房屋转租。

在按期足额缴纳租金条件下,承租方有权转租房屋或寻求合租者,事先无需征得出租方同意。

第十三条租赁的传承。

承租方有同住者的,承租方失踪、下落不明、死亡或长期外出情况下,租赁关系继续有效,除非承租方的同住者明确拒绝延续合同。

第十四条房屋灭失风险。

租赁期间,房屋由于非承租方原因灭失的,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当于2个月租金数额的补偿金。

第十五条优先承租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十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均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指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其他法定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20%。

本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和因违约而导致对方预期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不能被认为是对本条款项下全部文字含义的精确限定或外延限定。

对本合同文字的解释应仅限于其字面含义。

第十九条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可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承租方: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承租合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厂房租赁位臵、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场地转让承包于乙方使用。物厂房租赁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厂房租赁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甲方负责乙方场地转让承包的外围的安防防盗!

第二条场地转让承包期限。

2.1场地转让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厂房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场地转让承包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

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金每年为人民币元正;。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使乙方能够正常使用,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照明电供乙方使用。

2.有水井水供乙方使用。

3.排污管道需接通到围墙外大排污管中。

4.帮助乙方处理工商税务等部门关系及地方关系。

5.由于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的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场地转让承包租金。

第四条场地转让承包费用的支付。

支付方式:

第五条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的转让。

5.1在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租金。

第六条厂房租赁场所的维修,建设。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场地转让承包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场地转让承包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6.2乙方在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期限内应爱护场地转让承包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场地转让承包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场地转让承包期限;。

2、乙方应在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约应同时终止。

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场地转让承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厂房租赁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场地转让承包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厂房租赁场地转让承包,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1.1厂房租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场地转让承包款项后生效。

承租合同

(l)承租人有合理使用、善意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合同法)第21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租赁物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当及时通知、并妥善保管好租赁物。承租人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承租人原则上不得撤毁、改变租赁物的现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是,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2)承租人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私自将出租物转租他人。同时,(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现实生活中的“二房东”现象有悖于合同法的规定。

(3)承租人交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但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如果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当然,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入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承租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归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期间届满或一方违约而致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并且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但是,根据(合同法)第236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除法律另有规定,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原状。如果出租人对租赁物正常使用并尽妥善保管义务的,出租人不得要求承租人对租赁物合理的老旧和磨损进行赂偿。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了改装或改建,那么承租人座予恢复原状。

承租合同

现有蒸气/摩托油轮_________号,悬挂_________旗,_________净登记吨,有大约装油_________容积,和船级_________,现正在_________的船东_________与租船人_________于本日相互达成协议。

1.本船应紧密、坚实、牢固,在各方面适合于本航次,在本航次中保持如此状态,除海上风险外,应尽快开航和驶往_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达(经常浮起)的地方,并按租船人要求装满全部的_________吨散装货物,但不得超过除属具、船具、给养和设备之外本船可以合理地积载和装运的数量(应在可伸缩的油舱中给货物的伸缩部分留出足够的舱容),将如此装载的货物驶往(如提单所指定的)_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达(经常浮起)的地方,并按装货时每吨(20英担)支付_________运费后,如数交货。

2.运费应在交货之时,在伦敦无折扣地以现金支付,扣除一切在装港给船长的借支和有关保险费。如果需要,在卸装的港口费用应以现行的汇率用现金垫付。

3.由于货物原因而产生的税和其他费用应由租船人支付,由于船舶原因而产生的税和其他费用应由船东支付。

4.货物泵入船舱由租船人承担费用和风险,货物泵出船舱由船方承担费用,但船方的风险仅限于船舷以内。如果装卸港口的规定允许船舶生火,船方提供油泵和所需蒸汽以及人员操作。如果港口不允许船舶生火,租船人应解决装货所需要的蒸汽和承担费用。

5.租船人可允许用_________晴天连续小时(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或船舶已经滞期)进行装卸作业。租船人有权在晚上或除外时间进行装卸,但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6.船舶应按租船人的指示,去到达一个能使其经常浮起的地方或码头或驳船旁边装卸货,但任何可能产生的驳船费和风险由租船人承担。租船人有权在卸港将船舶从一个卸货泊位移到另一个卸货泊位,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装卸时间应从船舶装备好接货或卸货时起算,船长给租船人代理6小时通知,无论是否靠泊。

8.滞期费应按每连续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但如果在装港或卸港由于发生意外事故或机器故障所导致的延误时间,租船人应将滞期费减少至每连续日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

9.船方对天灾、海上风险、火灾、船长和船员非法行为、公敌、海盗、盗贼、统治者的拘捕或扣留、碰撞、搁浅,以及其他航行事故,即使是由于引水员、船长、船员或其他船东雇员的疏忽、过失或判断失误所造成,均不负责。船方对由于爆炸、锅炉爆炸、轴的损坏,或任何机器和船壳的潜在缺陷造成损失,只要这些不是由于船东、船舶管理人和船舶经营人未克尽职责而造成,都不负责。船方有权按任何顺序停靠任何港口,没有引水员而开航,或拖带和救助遇难船舶,或为救助生命和财产而绕航,或为船东单独的利益而救助。船方对由于罢工、停工、民事动乱、商业争端、或任何有意图或进一步行动,不论船东是否是其中一方,工人罢工、停工、骚乱或洪水,或其他事故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之外而导致阻止或延迟装卸所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灭失、损坏或延迟,都概不负责。

10.如果租船人不能提供全部的货物,船方有权不开航,直到船舶油舱能够被装到适航状态,并且运费要按船舶装载全部货物来计算支付。

11.船东因未收到所有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和弥补这些费用而对货物享有绝对留置权。

12.船舶允许拖带或被拖带,援助遇难的船舶,或为补充燃料煤或油而停靠任何港口。

13.本合同应受装运货物之船舶的船旗国法律管辖,除非在发生海损或共同海损时,应根据“1950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进行解决。

14.如果由于冰冻不能进入装港或卸港,船舶应驶向最近的安全和开放可进入的港口,并把船舶到达用电报通知给租船人或收货人,租船人或收货人有义务用电报指定(由他们选择)不冰冻和有能力装或卸散油设备的港口。从船舶被冰冻停工,直到船舶到达最终港口卸完所用的全部时间应由租船人按每连续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

15.如果船舶到达装港或卸港外,面临船舶被冰冻的危险,船长应用电报和租船人联系,租船人也应以电报答复,并指示船舶驶往上述以外的没有冰冻危险的和有装载或/接受散油设备的一个港口,或者停留在原港口,由租船人承担风险,并赔偿船舶可能耽误的时间,按每连续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

16.船长应负责经常保持船舶油舱、油管和油泵清洁,但如果租船人所装的`油与以前装在油舱里的种类不同,由租船人负担费用。船方对由租方装载不同品种的油所产生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船方对于渗漏不负责任。

17.如果租船人将船舶派往有检疫的任何港口,时间应按船舶被耽误的每小时计算,并且本合同第8条款规定的全部装卸时间已被使用完毕,但如果在船舶驶往港口途中才宣布的检疫,租船人不负责由检疫隔离所产生的延误。

18.在履行本租约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在_________解决,船东和租船人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如该两名被选出的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决定,则应再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决定为终局。如果双方中的一方在接到另一方的要求在21天内疏忽或拒绝指定仲裁员,则单独指定的仲裁员有权自行决定,并且他的决定对双方有约束力。为了执行裁决,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9.不履行本租船合同的罚金应以估计的损失金额和为弥补损失产生的费用来计算。

20.船舶应通知船东在装港和卸港的代理办理海关业务。

21.受载日不得在_________之前,除非租船人同意。

22.如果船舶在_________前没作好装货准备,租船人有选择取消租船合同的权利。

23.船长签发提供给他的提单对本租船合同不受损害。

24.租船人有权转让本租船合同,但在如此情况下,原租船人应继续负责完全和真实的履行租船合同。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船东(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租船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租合同

甲方:

乙方:

受化湖人家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甲方负责对属于全体业主的露天车位进行秩序维护。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编号为号的公共车位以租赁的形式有偿提供给乙方作为车辆停放使用,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和执行以下约定:

暂定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也称停车费)每月_________元,一年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一年付一次,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租金由甲方物管公司代收。

1、在租赁期间,除非车位改建,一般不主动收回已出租的车位,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包括乙方)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对车辆及车内物品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协助相关的调查。

4、甲方应提醒住户人员爱护他人财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三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收取拖欠租赁费用。

2、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4、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甲方的秩序维护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防刮、以及消措施,如发生车辆遗失和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承担因自己的原因造成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的伤害及损坏责任。

5、坚守体谅原则,如车位被他人临时停车,由乙方与当事人协商解决;甲方协助做工作。

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承租合同

(l)承租人有合理使用、善意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合同法)第21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租赁物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当及时通知、并妥善保管好租赁物。承租人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承租人原则上不得撤毁、改变租赁物的现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是,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2)承租人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私自将出租物转租他人。同时,(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现实生活中的“二房东”现象有悖于合同法的规定。

(3)承租人交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但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如果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当然,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入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承租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归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期间届满或一方违约而致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并且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但是,根据(合同法)第236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除法律另有规定,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原状。如果出租人对租赁物正常使用并尽妥善保管义务的,出租人不得要求承租人对租赁物合理的老旧和磨损进行赂偿。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了改装或改建,那么承租人座予恢复原状。

无锡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范本。

承租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权属:____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作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元,可看房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____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口;支票口;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力支付下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

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付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余、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经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____________居间人(章):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文档为doc格式。

承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两间的厂房、设备、仓库及生活用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等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500平方米(设备清单见附表)。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模具加工,由甲方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

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2年,即从20__年7月25日起至20__年7月25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3.1租金。乙方自起租日起,前三个月每月承包金为贰万元,由乙方在每月月底支付给甲方,在三个月后,乙方每月承包金为贰万伍仟元,由乙方在每月月底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4.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厂房、工人的生活用房及生产设备必须是完整的、可靠的、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的。

4.2甲方的模具钢材及其他辅料可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可按照当月市场价格向乙方收取费用,按次结账(15天内)。

4.3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出现重大的维修(维修费用在壹万元的),甲方和乙方各承担维修费用的50%。(或协商解决)。

4.4甲方的市场信息有义务提供给乙方供其开发使用。

4.5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不得私自加工铝型材模具。

4.6如果乙方在回收模具款遇到困难时,而该客户与甲方又有生意往来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追回该项款项。

4.7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设备确实不能使用而需要报废的,必须通过甲方确认方可实行。

4.8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增添的设备归乙方所有。如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再续包,乙方可以将所添设备自行带走,也可作价卖给甲方,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

4.9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甲方必须月底结账。

4.10甲乙双方有义务保证对方的生产、生活场所不受外界干扰。()如有一方的生产、生活场所遭到无理取闹者的干扰,有责方负责全权处理完善。

4.11如果甲方在乙方所承包的生产、生活区域内,未经乙方允许存放的任何物件,如有丢失,乙方概不负责。

4.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用电、用水保证,甲方配合乙方在车间内安装相应的电表,按每月得电度费计算后上缴给甲方。

4.13乙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日先交第一个月的承包租金两万元给甲方,第二月起按第三条执行。

第五条财务。

5.1由甲方现在的财会给乙方代办理。也可自寻财会。

5.2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名称《北铝同益模具有限公司》和营业执照,签销售合同,但不签采购合同。

6.1乙方如未按期交纳相应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2乙方有其他不当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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