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管理制度(模板12篇)

时间:2023-11-26 23:29:16 作者:LZ文人

有了规章制度,可以有效避免混乱和纷争,提高工作效率。如果你正纠结于如何制定规章制度,不妨参考以下范文来获取一些灵感。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以保障幼儿和教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促进学我园后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幼儿及教职工生活,服务于教育教学,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后勤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分管安全工作的同志主抓安全工作,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警园联防机制;幼儿园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要有计划性,有安全保障措施,要落实组织活动的领导或教师的安全责任;要对幼儿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的`培养训练。幼儿园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有防火防盗等方面的防护措施,节假日有专人看值班并形成制度。幼儿园要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合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备,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监督、检查、考评机制,园内及周边时常保持干净整洁,地面无果皮、纸屑,墙壁无乱贴、乱画,门窗保持洁净,各种专用室布置整洁,教学图书、实验仪器、办公用品等陈列有序,无灰尘,室内外无蜘蛛网;绿化带无杂物、杂草,厕所及时冲洗,垃圾及时清运,消除卫生死角,杜绝脏、乱、差现象;经常进行健康教育、养成教育,培养全体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幼儿园厨房以服务幼儿和教职工为宗旨,由幼儿园直接管理。食品和其它原材料有专人采购。粮食及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要在持有卫生及质检合格证的经营单位购买。有原始入出登记帐册,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用原料和“三无”食品;厨房周边环境卫生好,食堂内部干净、整洁、无老鼠、苍蝇、蟑螂及其它有害昆虫。操作间与室外隔绝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无油垢、无污物。食品贮存分类、分架,熟食、生食分开,且标注有生、冷标志,隔墙离地存放,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防投毒设施;厨房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合格证,幼儿园饮用水要达到卫生安全标准,保证幼儿每天有开水喝,有热水用。严禁在幼儿园内任何地方投放毒鼠药物。

校舍及其它固定资产有管理与维护制度,有登记册和保管人或责任人签字,有学校资产档案,有维护经费年度预算、审批和结算清单。易耗物品管理有专室、专人、有出库、入库登记册。

幼儿园的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内容

1.保证园内房屋、场地、家具、玩具、游乐设施、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园室内外场地、设施及用品等仍存在安全隐患,如水泥地面、

墙角、金属管、螺钉、水龙头、桌凳、围栏等,易使幼儿撞伤、檫伤、摔伤,一方面园方要尽快完善,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要做到随时随身细心看护。

3.严禁私自带幼儿或让幼儿走出园外,到河边、马路、商店、高地等危险处玩耍。

4.幼儿玩耍游乐设施时,必须要有老师的随身看护。5.使用电器设备、取暖、热水、热汤时,一律由老师经手,严防触电和烫伤。

6.在使用完毕设施、用具用品后,老师必须放置到固定的安全处。

1.严防“三无”、过期、变质等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食品入园。

2.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

3.幼儿所用餐具、茶杯等必须经过消毒。

4.教室、宿舍等幼儿活动和生活场所要定期消毒。

5.厨房、餐厅要做好防鼠、防蝇、防毒措施。

6.关注天气变化,要做好幼儿的防寒、防暑。

7.要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疫措施和上报。

8.园内要备有幼儿常用药品。按要求存放、保管、使用。

9.及时发现幼儿身体不适或生病情况,及时就医并通知家长。

10.工作人员要负责作好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园内的清洁、整洁。

1.严格做好消防工作。园内要配备灭火器。工作人员要懂得使用。

2.做好防溺水、防雷电工作。

3.严禁让幼儿搭乘无牌、无证及不安全车辆。

4.建立和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严防幼儿错领、冒领和丢失。

5.严禁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免伤害幼儿的身心健康。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

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幼儿园安全保障管理制度措施

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园室内外场地、设施及用品等仍存在安全隐患,如水泥地面、

墙角、金属管、螺钉、水龙头、桌凳、围栏等,易使幼儿撞伤、檫伤、摔伤,一方面园方要尽快完善,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要做到随时随身细心看护。

3、严禁私自带幼儿或让幼儿走出园外,到河边、马路、商店、

高地等危险处玩耍。

防触电和烫伤。

6、在使用完毕设施、用具用品后,老师必须放置到固定的安全。

处。

二、饮食卫生防疫安全。

1、严防“三无”、过期、变质等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食品入园。

2、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

3、幼儿所用餐具、茶杯等必须经过消毒。

4、教室、宿舍等幼儿活动和生活场所要定期消毒。

5、厨房、餐厅要做好防鼠、防蝇、防毒措施。

6、关注天气变化,要做好幼儿的防寒、防暑。

7、要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疫措施和上报。

8、园内要备有幼儿常用药品。按要求存放、保管、使用。

9、及时发现幼儿身体不适或生病情况,及时就医并通知家长。

10、工作人员要负责作好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园内的清洁、整洁。三、其它安全工作。

1、严格做好消防工作。园内要配备灭火器。工作人员要懂得使用。

2、做好防溺水、防雷电工作。

3、严禁让幼儿搭乘无牌、无证及不安全车辆。

4、建立和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严防幼儿错领、冒领和丢失。

5、严禁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免伤害幼儿的身心健康。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

四、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五、建立和健全以“园长为组长,其他为成员”的安全工作小组。

六、建立和健全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和上报制度。

幼儿园安全保障管理制度措施

1. 保证园内房屋、场地、家具、玩具、游乐设施、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 园室内外场地、设施及用品等仍存在安全隐患,如水泥地面、墙角、金属管、螺钉、水龙头、桌凳、围栏等,易使幼儿撞伤、檫伤、摔伤,一方面园方要尽快完善,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要做到随时随身细心看护。

3. 严禁私自带幼儿或让幼儿走出园外,到河边、马路、商店、高地等危险处玩耍。

4. 幼儿玩耍游乐设施时,必须要有老师的随身看护。

5. 使用电器设备、取暖、热水、热汤时,一律由老师经手,严防触电和烫伤。

6. 在使用完毕设施、用具用品后,老师必须放置到固定的安全处。

二、饮食卫生防疫安全

1.严防“三无”、过期、变质等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食品入园。

2.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

3.幼儿所用餐具、茶杯等必须经过消毒。

4.教室、宿舍等幼儿活动和生活场所要定期消毒。

5.厨房、餐厅要做好防鼠、防蝇、防毒措施。

6.关注天气变化,要做好幼儿的防寒、防暑。

7.要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疫措施和上报。

8.园内要备有幼儿常用药品。按要求存放、保管、使用。

9.及时发现幼儿身体不适或生病情况,及时就医并通知家长。

10.工作人员要负责作好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园内的清洁、整洁。

三、其它安全工作

1.严格做好消防工作。园内要配备灭火器。工作人员要懂得使用。

2.做好防溺水、防雷电工作。

3.严禁让幼儿搭乘无牌、无证及不安全车辆。

4.建立和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严防幼儿错领、冒领和丢失。

5.严禁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免伤害幼儿的身心健康。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

四、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五、建立和健全以“园长为组长,其他为成员”的安全工作小组。

六、建立和健全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和上报制度。

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使公司对原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需的原料采购。

三、工作程序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

d.历史业绩等。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b.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行时,可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采购资料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总经理批准。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采购产品的验证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qs标志的产品,质量检验科1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原辅材料验收: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具体控制如下:

a.采购产品验收:在按照《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各种原辅料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验收的同时,还要按照下述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相关检验、验证内容的记录。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在发证范围)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供应商未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应视情况对其采购产品拒收或单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来自非合格供应商的货物拒收;到期未提供官方合格证明资料或与要求内容不符,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直到提供资料齐全为止;连续3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运输车辆是否卫生;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验证货证是否相符,货证不符的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存放;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

b.原辅料的贮存:原辅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贮存。

5.采购产品的质量跟踪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到期无改进的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中心所有炊事人员须定期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炊事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五不(即: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用手抓食品;不对仪器打喷嚏咳嗽;不直接用勺尝味)。

四、洗碗池、洗菜池及时擦洗疏通,餐厅每日三擦三扫,做到清洁、舒适。

五、严格执行双墩、双刀制,生熟分开制,杜绝交叉感染。

六、餐具、茶具、炊具、灶具及盛放直接入,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七、采购各种肉类,必须坚持索要检疫证件及屠宰证明等制度。

八、环境卫生要做到无脏、无异味,泔水桶、垃圾车、废品堆、下水道要及时处理清运,保持整洁,厕所应经常冲洗,防堵防漏。

九、各餐厅及环境卫生要执行分片包干、定人定物、责任到人制度。

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五、各餐厅消过毒的餐具必须干净卫生,无污垢,无油垢;

七、各餐厅无论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备案、注明消毒方法;

八、各餐厅所有人员的工作服、工作帽一周必须消毒1至2次;

九、各餐厅的大厅、操作间、主副食为、毛菜间、消毒间、更-衣室、平常每周一期消毒2次,遇有疫情每日必须餐餐消毒。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00㎡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 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人员需要佩带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该清洗,操作时应该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物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在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1、采购员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核查。

3、所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假货、发霉生虫、又还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油污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1、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1029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3、监测系统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必须调试、校正一次。

4、每七天必须对监测系统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5、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6、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7、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48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8、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

9、值班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人在主机上操作,并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

10、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备案手续。

12、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13、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实现双电源供电,并配备ups备用电源,ups电源能在5分钟内自动切换,保证系统正常供电。

二、人员定位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1, 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在处理井下故障时应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记录,故障设备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

2, 根据矿井采掘变化,读卡器设立点的移动增减,设备线路延长或回收及相应调整,报请有关领导,由监控室维修人员组织实施安装。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检测、校验,确保设备完好,否则严禁设备入井。

3, 井下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的所有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详细做好检查记录

4,矿井系统发生变化时及时绘制人员定位跟踪系统布置图,标明读卡器位置 。

5, 监控室计算机操作员应熟练掌握软件的操作方法,做到问题处理及时、问题及时上报。

6, 人员定位系统必须实现双电源供电,并配备ups备用电源,ups电源能在5分钟内自动切换,保证系统正常供电。

三、通讯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3, 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调度室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4, 使用单位的井下电话机,必须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及维护,不得更改。

5, 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通讯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单位负责对通讯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讯缆线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井下电话机和通讯分线盒、缆线。

6, 通讯维护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监督通讯相关设备、缆线的使用情况。

7, 人员定位系统必须实现双电源供电,并配备ups备用电源,ups电源能在5分钟内自动切换,保证系统正常供电。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强化海事监管效能,提高海事执法服务水平,促进港航经济的发展,保障国家人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系指船舶在港内的以下作业:

(一)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

(二)船舶试航、试车;

(三)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

(四)船舶烧焊或明火作业;

(五)船舶悬挂彩灯;

(六)船舶校正磁罗经;

(七)船舶在港内进行可能影响船舶和港口安全的其它作业。

第三条船舶港内安全作业应提前24小时向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备。拆修作业或明火作业等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满足提前24小时报备要求的,船舶应不晚于作业前2小时向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备。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四条船舶在港内进行安全作业,需在作业活动开始前由船长或通过其代理人向所在港区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船舶港内安全作业书面报备材料。

报备内容应包括:船名、船舶经营人、停泊位置、船舶载货状况、作业种类、作业时间、安全防范措施、船长安全声明、作业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备人联系方式。

船舶从事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还应提供作业项目及部位,应急备车时间。

船舶从事试航、试车,还应提供试航证书及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

船舶从事烧焊或明火作业,还应提供动火部位及项目,消防车(船)监护情况(适用时),可燃气体清除证书,安全员及作业人员姓名。

船舶从事悬挂彩灯作业,还应提供彩灯悬挂示意图。

船舶从事校正磁罗经作业,还应提供罗经校正人员的资质证明及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

第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港内安全作业提交的报备材料应及时登记,并按本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如海事管理机构对报备材料有异议,应立即在作业前向船舶提出整改要求。船舶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六条船舶在所报备的作业开始前未收到海事管理机构不同意见或提出整改要求的,即可按原报备计划实施作业。期间所报备的作业内容如有变动应重新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备。

第七条船舶所报备的港内安全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有关安全隐患,并通过vhf或其它通讯设备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第八条在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或其它可能影响港内安全作业的情况下,船舶不得进行或及时停止有关港内安全作业,并于重新作业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九条船舶在进行港内安全作业期间,应按有关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并保持vhf守听。

第十条船舶试航、试车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船舶试航应尽可能选择在白天能见度、海况良好的情况下进行。

(二)船舶试航应避开航道、狭水道、通航密集区等重要通航水域及水产养殖、重点捕捞区。

(三)船舶试车时,应注意船尾部的周围环境,冬季应注意海冰的影响,应不危及其它船舶和港口设施的安全。

(四)船舶在试航、试车时应配备足够的合格船员。

第十一条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得随意施放救生或求生信号。

(二)船舶不得将救生艇用于交通及其它目的。

第十二条船舶进行烧焊或明火作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承接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船舶修理从业资格。

(二)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明。

(三)船舶进行烧焊或明火作业的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36—92第三条的有关要求。

(四)明火作业场所需要进行测爆检查的,必须清除舱内油、气,取得船舶可燃气体清除证明,并在报备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液化气船、散装液态化学品船和油船明火作业,还应遵守其它有关的特别规定。

(五)测瀑合格的舱室或处所,明火作业必须在4小时内开工,否则应重新测爆认可。作业前和作业中,必要时,应有专人对施工区域及受影响处所随时复测可燃气体浓度。

第十三条船舶悬挂彩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有效遮蔽,不得影响船舶自身应悬挂号灯的发光效能。

(二)船舶悬挂彩灯不得与附近的助导航设施的发光效能相同或相近,以免影响其它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十四条船舶校正磁罗经时应注意:

(一)不得在锚地、通航密集区、水产养殖区、重点捕捞区进行。

(二)对中国籍船舶的磁罗经校正,应由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人员进行。

第十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对报备的船舶港内安全作业,加强船舶作业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作业船舶不符合管理规定要求的,应及时责令船方纠正;对拒绝纠正或未达到规定要求严重影响安全的,现场监督执法人员应责令船舶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船舶不按规定报备港内安全作业、作业中不遵守有关规定、不按要求进行纠正或不按要求停止作业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海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第三、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四、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五、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六、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七、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质量和安全是建筑装修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一定要非常的重视。建筑施工单位在设计建筑装修时一定要考虑这些问题,相关的部门也应该尽到相应的监管责任,共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坐班制,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遇特殊情况外出,及时挂牌通知。

2、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有关教学大纲和教材,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勤奋地学习和工作,及时了解教学进度,安排好切实可行的实验计划,并协同教师认真落实各种实验联系单制度,确保100%的实验开出率。认真领会实验要求,做好学生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帮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

3、全面负责一个学科的实验室管理工作,仪器室要保持整洁,仪器陈放整齐规范,仪器帐物清楚规范,做到帐帐、帐物相符,并认真做好仪器添置、申报、验收、上帐,及时做好仪器的清点、报损、一般的维修保养等有关工作。

4、做好每学期的.仪器自查,每年一次清查登记、造册工作,并与总财产核对一次,保证正确无误。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师介绍新仪器、新实验,认真做好实验室、仪器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管好各楼道大门。

6、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安全实行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水、火、电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管好实验楼楼道的电灯。危险药品有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使用,杜绝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7、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8、积极配合课外小组活动,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9、完成教导主任、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完成教委仪器站布置的各项工作。

(一)仪器使用办法:

1、演示需要仪器,早三天通知,并填好实验预约通知单,分组实验早一个星期通知,并填好实验预约通知单,演示实验仪器用后及时归还到仪器室(分组实验仪器安排好后,通知上课老师)。做好实验后,通知实验教师收回仪器并验收。

2、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过程,应严格注意安全,使用危险药品时必须先经领导批准,正确配置,教师与实验教师一起称出数量,填好物品使用单,用后必须及时回收清理,并在物品使用单上写明回收数量情况等。

3、学校仪器一律不许随便拆装,如确实需拆装时,应说明理由,由学校批准。拆装后并按时复原。贵重精密仪器应报请上级批准。

4、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制度,并要求学生爱护仪器财物,保持实验室整洁。

(二)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仪器须由领导批准。

2、校内教工因工作需要,需借用仪器、工具,要有借条。

3、本组教师用工具要有借条。

(三)赔偿制度:

1、教师做实验时如损坏仪器,须说明原因并向实验教师登记。凡因工作不负责任而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2、学生实验时,凡不按实验规章行事或任意破坏损坏仪器者,除教育批评外,需上报教导处,并酌情赔偿。

(四)管理制度:

1、自购及下拨仪器须及时分类登记。

2、仪器应经常保持整洁,每学期清点一次。如有缺少,及时查明原因。

3、配合各科教师保管仪器。如有破损及时维修,每年暑假检修一次。

4、每年与校总务处财产保管员核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以防止危险物品丢失。

5、对有毒和易燃易爆的实验药品要严格管理和存放。

6、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实验室,在没有教师允许的情况不准使用明火。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职工健康,使放射性技术应用很好的为企业生产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公司放射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在放射源附近,为防止他人无故进入附近地区,应设置安全区,并在安全区的边界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牌。

2、定期对放射源进行监测,检查是否泄漏。

3、对放射源照射的楼板上加设防护铅板,避免对其他人员不必要的的照射。

4、安装使用新源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放射保护条例》。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行应急照射。

6、废放射源必须请专业部门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7、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接受个人计量检测。

8、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受到的射线照射,应低于国家《放射保护规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员的限制标准。经国家主管部门检测超标时,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应享受必要的保健。

9、在射源装置上设明显的放射性标志。

10、岗位人员每班记录好详细的岗位交接班记录,包括设备的存在状态、运行情况。

11、设备专业检修工作人员每周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有无丢失、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等。

12、公司设备部、设备使用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对放射性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有无丢失情况,并做好记录。各检查人员检查中发现丢失、被盗、泄漏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放射源管理小组,公司立即报告市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13、含源设备的使用场所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登记,暂时不使用时,向地方环保部门申请,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藏,并做好相关的移交手续。

1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职工认识到它的作用以及由于使用不当发生泄漏或丢失、被盗对人员及环境所产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危害。

15、公司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管理,防止出现意外,给国家、集体及个人造成损失。

16、放射事故管理。

16、1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事故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6、2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16、3公司安全部应建立全面系统和完善的事故档案,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喷漆室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制定喷漆室管理制度:

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喷漆室,喷漆室内及周边15米范围严禁烟火。喷漆室内电气必须使用防爆型。

2.喷漆作业必须配带好工作服、工作帽、防毒面具和手套。

3.启动喷漆设备,除尘过滤设备前检查设备是否可靠接地。各管道是否有漏气、漏漆现象,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

4.应保持良好通风,降低喷漆室有害气体浓度。

5.盛装油漆、稀释剂的容器不使用时必须处于密闭状态。

6.喷漆室内外应配备使用的足量的消防器材,并摆放在明显位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灭火器材的位置,喷漆人员应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7.喷漆及除尘设备在使用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并上报。

8.工作完毕后必须清洁设备及工作场所,关闭气、电开关。

9.除喷漆室工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外,任何人不准启动喷漆室的所有设备。

经费保障管理制度

3、适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

(3)矿井综合防治煤尘支出;

(4)矿井防灭火支出;

(5)矿井防治水支出;

(7)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矿井配电室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凡符合设备设施支出;

(10)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11)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健康监护、职业病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

(12)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直接相关的支出。

1、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项资金计划由职业健康办公室落实,其他产生费用由矿财务科负责解决,资金使用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2、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依据、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由工伤社会保险承担。

3、对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年底要把下一年度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每年对职业病病人进行一次复查,并定期为病人进行康复治疗。职业病人的工资、护理费等其他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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