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方案(优质14篇)

时间:2023-11-22 17:49:26 作者:雁落霞 集中采购方案(优质14篇)

采购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策略。在采购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而不仅仅是短期的交易。

采购方案

为做好20xx年现代农业项目实施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经研究制定西城街道20xx年度现代农业项目喷灌机械采购方案。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任务,发挥财政补贴政策效应,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因地制宜,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

(三)操作程序科学透明,公正、高效。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农业种养及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抗旱服务队成员、种植面积略大的农户。全办补贴数量50台,每台补贴上限为1000元。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抗旱服务队成员、种粮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确定。

申报程序及补贴资金支付。

(一)各村要把本村喷灌机械分配数量广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并进行两次公示,第一次是对本村喷灌机械购置分配指标、喷灌机械种类和补贴对象的方案、报名时间的公示,第二次是对报名拟购买喷灌机械的农户和基本情况并通过审核筛选后,拟确定为本村购买喷灌机械补贴对象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补贴对象。

(二)各村购机户与办事处签订协议并向办事处财政所交纳拟采购的喷灌机械总价款10%的保证金,填写购机审批表。

(三)购机到位后,办事处及时认真审核购机情况,无误后将采购发票原件、补贴协议、喷灌机械购机农户补贴清册、资金补贴申请报告报请市财政局审查,由市财政局打卡支付补贴资金。

(一)工作进度:

1、20xx年2月中下旬,对农户进行宣传发动,农户填写购机审批表,乡村两级公示。

2、20xx年3月,农户购机后将所有手续交到办事处统一报农委、财政局进行审核。

3、20xx年4月,财政局审核,资金发放到位。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启动。各村要成立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动员,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加强对购机户情况的检查核实。

3、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办事处要对喷灌机械购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同时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保护农户权益。

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药品集中采购要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由省药品采购机构统一发放用户名。

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为全省统一的药品采购平台,分为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医保(新农合)药品(不含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和非医保(新农合)药品采购平台。各采购用户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按照规定在相应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不得网下采购。在我省医疗机构年采购总金额中药品品规金额占比排序累计

80%。

以上,且有。

3

2

家。采购用户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属于国家组织或委托谈判的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按照国家制定的谈判方案执行,各采购用户按照谈判结果进行采购。

妇儿专科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不足。

3

家企业生产和临床用量小的药品以及招标、谈判暂无结果的药品,均实行直接挂网交易,由。

采购。

用户根据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供应能力等因素择优自主议价采购。同等质量药品应按价格就低原则采购。

属于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由国家统一确定的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确定的价格和各采购用户的需求数量自行选择配送企业配送。通用名相同而非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采购用户可根据临床需求,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行采购。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按国家现行规定,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行采购。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

除国家组织谈判议价的药品外,均采用直接挂网方式采购,由采购用户根据临床需求,与相关企业自行议价采购,并严格执行自费药品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确定的医保(新农合)、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品、妇儿专科药品、急(抢)救药品等目录范围。医保目录中划分不明确的药品由省级医保部门确认后列入。其他有关目录划分不明确的药品,参照多数省份的认定结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以设区市为单位制定与综合改革配套的自行采购具体办法,报省医改办和国务院医改办备案后执行。试点城市医疗机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须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国家组织谈判、定点生产药品应执行国家统一定价,其他药品成交价不得高于省中标价。成交价明显低于省中标价的,省中标价则按试点城市成交价进行调整。属于直接挂网范围的药品,北京或天津市已审核通过的,可直接纳入我省数据信息库实现挂网交易,不再重复进行资质审核。积极推动统一药品资质审核标准,实现京津冀资质审核结果互认。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其中,基本药物配送须达到全省所有采购用户全覆盖,每个生产企业在每个采购用户只能委托

1

家配送企业,全省范围内最多不得超过。

55。

家;非基本药物由生产企业按药品选择一定数量的配送企业配送。

急救用药原则上须在

4

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须在。

3

个工作日内配送到位。配送企业应在接到采购用户网上采购订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药品配送,凡在实际配送过程中不能完成配送工作的,生产企业可自行变更配送企业,每月只能变更一次。

中标药品连续两个月或累计

3

个月配送率达不到。

80%。

时,备选药品可依次增补;连续两个月或累计。

3

个月配送率达不到。

70%。

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备选药品可依次替补。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药品,不得参加我省下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投标。

省药品采购机构根据生产企业的申请,定期进行挂网药品增补,凡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合格的药品即可挂网交易。直接挂网药品连续两个月或累计

3

个月配送率达不到。

70%。

6

个月内无交易的,终止其挂网资格。被终止挂网资格的药品,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挂网。

采购用户采购评标药品时,应按所申报的需求量在中标药品范围内选定药品,并与生产企业签订药品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品种、剂型、规格、价格、数量、配送批量和时限、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等内容。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参考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

3

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

2

种。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得高于医疗机构业务支出的。

30%。

各采购用户应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采购监督管理组织,严格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审定的程序,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和满足临床需要的原则,以票决制方式合理确定药品采购使用目录。

各采购用户按

“每周。

1

次”的原则,自行确定上网采购的固定日期。各采购用户要按照网上订单及时办理药品验收入库,不得接收与网上订单通用名、剂型、规格或生产企业等不符的药品。要实时网上操作,确保药品采购的各个环节全封闭网上规范运行。

各采购用户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

30。

也不得以承兑汇票等形式变相拖延付款时间。鼓励采购用户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鼓励采购用户按照互惠互利原则,由银行提供相应药品周转金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药品生产流通成本。医疗机构要将药品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和年度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

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要坚持政府主导,维护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质,省有关部门要保障平台规范化建设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按照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实现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院、医保经办机构、价格主管部门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省药品采购机构要建立平台信息实时调整机制,根据企业的申请,对资质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审核和修正。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全省医疗机构服务监控系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降低患者医药费用。对违规网下采购、拖延货款的采购用户,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冻结网上采购资格、责令支付违约金、降低等级等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哄抬价格等行为。对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的价格,要加强市场监测和跟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秩序。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及时收集分析药品供求信息,强化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情况的监督。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省级将加强对高回扣药品品规重点跟踪监控,并建立

“黑名单”制度,切实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

医疗机构要制定相关制度

明确医师处方权限,规范医生诊疗用药行为,强化药师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控制“大处方”和过度医疗,促进医务人员合理用药,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药品成本调查,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垄断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以及伪造或虚开发票、挂靠经营、

“走票”等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药品质量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快建立药品价格重点监测体系,科学确定监测品种,重点监测药品出厂价格、集中采购价格、医院和零售药店的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以及药品市场供应变化等情况切实加强低价药品监测,及时汇总分析药品价格重点监测的相关信息,及时应对药品价格异常波动,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药品价格秩序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要面向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服务,提高药品招标采购、配送管理、评价、统计分析和动态监管等能力。定期公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数量、回款时间和各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名单

以及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配送率、不良记录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物价、保险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药品采购中质量安全、价格监测、配送使用和医保(新农合)支付等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向医保部门开放网上招标采购平台的运行情况,增强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管与惠民实效。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要按规定与医疗机构及时、足额结算医疗费用。各设区市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管责任和指导作用。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按时回款、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等重点环节和药品采购全过程的监管,及时通过约谈、问责等方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并通过制定药品采购指导目录等方式指导医疗机构合理选购药品,减少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盲目性。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药品采购机构廉政制度建设,增强廉洁意识,坚决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防范和杜绝各种廉政风险。

煤矿集中采购试点方案范文优选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xxx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xxx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本办法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成立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和年度总结;。

(三)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

(五)负责重大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六)对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纠纷进行调处。

第五条设立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技术专家库,由校内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部分专家,参与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项目的论证,参加采购项目的评标和表决。

第六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职能部门对全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进行组织和日常管理,其中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

(二)会同财务、科技、教务等部门制订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负责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标书、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制作;。

(五)代表学校与供货方签订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设备进行验收,督促供货方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

(八)完成学校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根据不同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学校组成7-9人的临时采购工作组,人员由用户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及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出采购的建议方案;。

(二)对拟确定的供货商进行资信、技术和产品等方面的调查;。

(三)审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标书及相关文件;。

(四)对采购项目进行评标和表决,确定一般项目的中标单位或个人,提出重大采购项目的中标建议。

第八条凡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或一次批量购买价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取集中采购形式。对于国家强制实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法规及程序执行。

第九条单价在10万元--20万元(或批量10万元--2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20--40万元(含批量20万元--4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40万元(含批量4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由主管校长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

第十条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采购的物资设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物资设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采购。

(五)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

第十一条已经列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单个项目的采购方式由物资设备采购部门提出建议,并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以切实维护学校的利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未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采购合同中擅自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的程序。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中,属于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邀请招标的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项目清单的填报;2.招标工作的准备;3.招标文件的起草;4.市场调研和标底的确定。

(二)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

1、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范、服务条款等;。

2、招标邀请,既向能够提供招标产品的生产或经销单位(下称投标人)发出邀请;。

4、投标书的书写规范,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价格、降价声明、价格折扣等;。

5、违约处罚条款。

(三)发标。

标书制作完成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邀请投标人寄发。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

(四)开标。

开标时,应召集采购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投标人代表举行开标会议,公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当场开标,公开唱标,并作好记录。

(五)评标。

采购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内容,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分商务(投标人资质、信誉、服务条款)、技术、价格等三大部分;商务、技术均满足标书要求时,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如投标人较多,可采取先初评,确定3个投标人,再进行复评的方式,依据价格、品牌、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人;投标书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条款的为废标。

评标以评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开标、评标、定标的过程应作好记录,形成纪要,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同时向监察审计处和财务处等有关单位送交纪要复印件。

(六)签订中标及采购合同:评标结果产生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程序。

(三)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采购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询价采购方式的程序。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他采购方式的程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订采购项目的有关采购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具体承办。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对招标工作全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政府招标的法规及学校招标规定执行的情况;招标方式、标准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招标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得到落实。

第十九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或者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投标的,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

第二十条与招标工作有关的人员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回避的、干涉招标工作的、暗示中标人的、泄露招标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与投标人串通的,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工作人员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工作人员或者评委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第二十二条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应责令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签订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力及承担的责任,签订合同的项目单位应派人负责经常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依法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建筑集团集中采购方案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行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节约采购成本支出,降低我行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银行山东省分行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分行本部、支行、直属分理处。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集中采购是指我行集中统一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以下统称为商品)的行为。

(一)按项目类别划分。

10.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事项。

(二)按项目金额划分。

市行本部单笔结算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采购事项,支行单笔结算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元的采购事项。对于常年有需求的项目,如计算机耗材、办公用具等大宗低耗品及招待服务等项目,可采取集中招标、授信采购的方式。严禁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的行为。第五条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经济、适用、高效的原则,确保采购商品的最佳性能价格比,维护建设银行的利益。

第六条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原则上均应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章集中采购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

第七条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为集中采购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由分管计财的行长担任委员会主任,由行长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工会、风险管理部、造价咨询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任委员。

第八条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批集中采购商品目录、确定采购方式和供应商、管理和监督采购活动。

第九条集中采购办公室与计划财务部合署办公,负责集中采购的日常管理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一)平衡年度采购计划、落实资金和相关指标;

(二)编制、公布集中采购目录;

(三)审核集中采购的可行性报告;

(四)负责超省行授权额度的采购上报事宜;

(五)负责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集中采购活动中,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按照《**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归口管理。

第十条同级监察、法律部门承担集中采购的监督职能,以列席集中采购的各种会议和查阅采购计划、合同文件等方式对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集中采购结果签字确认。我行的集中采购行为同时接受上级行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业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汇总和审核使用部门(单位)提出的需求和计划并加以调整平衡;

(三)参与评标或商务谈判;

(五)负责对采购商品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进行验收,合格后索取购货发票,按照《**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分行报账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六)牵头组织合同履行及采购后续跟踪管理。

第十二条评标小组负责招标购买过程中的评标活动。评标小组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小组成员由集中采购办公室提名,报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评标小组成员原则上由集中采购办公室、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不得早于评标活动前一周成立,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企业(个人)接触,而且与投标企业(个人)有利益关联的评标小组成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或由评标小组决定其回避。

第十三条谈判小组负责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采购过程中的谈判活动,其组织原则、成员结构和回避制度原则上与评标小组相同。

第十四条集中采购授权,对于临时发生的、对业务发展或日常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急需采购且金额小、数量少、时间要求紧的零星商品,根据经济以及可控性和特事特办原则,集中采购办公室可根据情况委托业务管理部门或授权使用单位在预算和近期集中采购价格之内采取询价采购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后10内将采购情况报集中采购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集中采购的程序。

第十五条集中采购事项进入采购程序前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采购项目得到有权部门及行领导(行长办公会议)签批的审批单或上级行批复文件;

(二)计财部门认可的财务计划批复通知书;

(三)集中采购办公室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每年12月份各单位(部门)分类汇总本单位(部门)下年度的采购需求和计划,按业务类别报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采购支出预算超出各单位(部门)本级财务授权的,同时按照建设银行财务授权管理规定程序报批。业务管理部门在所辖范围内对使用部门采购需求和计划加以调整平衡,提出《集中采购申报书》,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对采购数量、采购方式、质量要求、技术参数、兼容性以及该项采购行为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统一报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核平衡。

第十七条。

集中采购办公室对《集中采购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上级行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平衡调整后形成集中采购计划,集中采购计划由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定后,集中采购办公室编制采购目录,并提出组织实施计划报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经业务管理部门或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核,项目不可行或财务不能承受等原因而不能纳入年度集中采购计划的商品,应当及时反馈申请单位。

第十九条单批(项)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市分行集中采购办公室直接组织招标,由集中采购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单批(项)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交市分行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查后,报市分行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定,集中采购办公室根据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组织落实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由集中采购办公室落实采购事宜。

第二十条经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采用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进行集中采购的,由业务管理部门编制招标文件,提供不少于五个的供应商及其详细资料的书面报告。由评标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和我行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评标结果应当公示。

第二十一条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业务管理部门应提供不少于三个的供应商及其详细资料的书面报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业务管理部门应提供相应供应商的名称及其详细资料的书面报告,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结果和选定的供应商书面上报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招标小组或谈判小组的书面报告及其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审议,确定采购商品的供应商及品牌、采购数量、价格和服务等条件。

第二十三条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确定供应商后,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正式签订前须经本行法规部门审查。

第二十四条对供应商给予的各类销售折扣、优惠一律在应付款中抵扣。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交货后,使用部门与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采购合同的标的组织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在验收结算书上签署意见并提交集中采购办公室。集中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合同对验收结算书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合同条款的,通知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集中采购办公室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的15日(于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对本次集中采购进行总结。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发生违约或纠纷等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第二十八条对招标文件、影像、图纸、评标报告、谈判记录、会议记录、合同或协议、总结等资料应分类建档作为重要档案保存。

第二十九条集中采购建立台帐登记制度,每次集中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登记《**银行分行集中采购商品台帐》。

第三十条集中采购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

b)采购金额不大,产品或服务价格透明,波动幅度不大;c)个别采购需求特殊或技术复杂的情况。

(四)询价采购,是指采购方对不少于三个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遇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a)采购金额较小;b)规格标准统一;c)商品供应渠道丰富;d)价格透明度高且变化幅度小。

a)商品或服务供应商是唯一且不可替代的;

e)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且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f)上级行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需经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五章招标与投标。

第三十二条招标工作由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集中采购办公室报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资信等情况;

(二)负责评标小组成员名单提名,报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组织招标会的开标、评标、定标;

(四)监督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

(五)招标标底(若设)备案;

(六)把评标情况、定标结果书面报告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

(七)把招标会资料及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有关的《会议纪要》整理归档;

(八)完成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采购方案

2、通过采购活动,对运营系统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和辅料的支持,以优质、高效服务于生产环节,为生产环节保证其生产物料的优质供应。

1、采购议价活动和供应商的选择,确保生产物料供应的物美价廉;

3、采购物料进仓时间的跟进与管控,确保生产物料的准时供应;

4、采购物料的品质跟进与管控,确保生产物料的品质;

6、新物料的打样跟进,确保新物料的打样准时,从物料供应方面保证新项目的推行进度;

7、维系优质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2、物料未能准时入仓,直接影响生产上线,pc不得不调整生产计划,影响客户交期;

3、因物料品质异常导致生产异常工时;

4、异常物料未能及时处理,影响工单、订单结尾,以及库存的增加。

1、采购costdown:(此指标为指标库中的关键效益指标)。

计算公式:(sum(议价后单价-议价前单价)*议价后采购量)/当期采购总金额;

数据采集:erp,通过操作采购单的erp账号从erp中抓取该账号当期的操作记录,并判断其采购料号的当期与基期的单价差异,并计算出差异金额,乘以当期采购量,即为该账号采购此物料的costdown金额。

目标设定:一般制造型企业,在年度经营目标中会有全面costdown目标,其中就有制造成本的costdown比例,以此分解会产出原材料、人工、制费、品质失败等项目的costdown比例,其中的原材料costdown比例就是此处采购的costdown目标。一般不仅仅是直接采购降价,其中也包含一些costdown项目。

若没有制定其经营costdown目标,也只能以costdown比例的历史数据来修订,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和产品的发展阶段以及当期的市场订单量,企业的发展阶段成熟稳定或成熟的产品其costdown比例可略低于以往的比例,毕竟采购costdown是有限的;反之,则高于以往的比例。此方法易于操作,但对市场预测、产品变化以及采购市场的变化应对不及时。所以在日常操作中,必须根据实际的情况,根据市场变化或新项目、新产品的导入及时调整costdown目标。

b、战略采购活动不予计算其岗位或部门的costdown金额;

c、卖方市场物料不予考核其采购costdown指标;

d、负责不同物料的采购人员,只设定物料别的costdown目标,根据其采购类别加权计算其考核得分。

2、异常采购损失比例:

指标定义:因采购人员的工作缺失,未及时与供应商下达采购计划或未做好供应商的产能评估和品质评估,导致不得不进行高于市场价格的单价进行采购,所造成的采购成本上升。此指标属于缺失项。

计算公式:(sum(议价后单价-议价前单价)*议价后采购量)/当期采购总金额;

目标设定:此类指标可作缺失项,出现为零分,未出现不扣分;

注意事项:异常采购原因的归属判定。

3、付款周期协商达成,

目标设定:根据不同的物料别,向后延迟一定的付款周期;

注意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物料别的标准付款周期,并录入erp系统。

4、iqc批次合格率,

指标定义:反应采购物料品质状况;

计算公式:当期采购ok批次/当期采购总批次;

数据采集:erp,通过操作采购单的erp账号从erp中抓取该账号当期的操作记录,并判断其当期采购料号的品质状况是ok还是ng及异常处理状况是批退、分选、还是特采。

目标设定:可按公司的年度品质目标设定,或参考其近一年的历史值设定。

注意事项:其目标的设定,勿以其采购物料总的合格批次来定,最好设定各类的物料的合格率目标,利用比例加权的方法计算其考核得分,这样操作偏于各类物料的品质管控和提升;当天交付的不同采购单的同料号物料,是以一批计算还是以多批计算,在试行前必须定义清楚。

5、进料交期达成率,

指标定义:反映采购物料的准时交付状况;

计算公式:当期准时交付批数/当期应交付总批次,此计算相对较严格,部分物料其采购单的尾数处理会有一定的周期;或以应交付的数量计算,其计算比较合情合理。

数据采集:erp,通过操作采购单的erp账号从erp中抓取该账号当期的操作记录,并判断其当期采购料号的进仓日期是否在应交日期之前,并设定判定栏位。

目标设定:可按公司的年度品质目标设定,或参考其近一年的历史值设定。

注意事项:应交日的确定,可以企业所规定的各类物料的交付周期直接在系统设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客户在下达订单后,可能还有一些要求作调整,此为客户原因导致订单调整,此时,需根据客户确定的最终需求,重新审核起始日期,重新确定应交日。

6、异常物料处理及时率,

指标定义:反映采购人员对各类异常来料的处理及时状况;

计算公式:(当期应处理不良批次-当期未处理不良批次)/当期应处理不良批次;

数据采集:由仓库统计其数据;

目标设定:或参考其近一年的历史值设定;

注意事项:在考核试行前,需与采购人员约定各类物料异常处理的周期。

7、新物料打样缺失。

指标定义:反映采购人员对新物料打样的及时状况和品质状况;

目标设定:无新物料打样缺失;

注意事项:在考核试行前,需与采购人员约定各类物料打样的周期。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附件1:

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重要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充分实现采购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并且便于进行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采购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均衡性不高,采购计划申报呈现“前松后紧”的现象,一些基层预算单位的计划申报工作零星、分散,造成采购成本增加,没有发挥出集中采购的优越性,也使采购效率大打折扣。为此,市财政局决定于2006年选取五个部门开展系统集中采购工作试点,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加强采购执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提高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采购效率。

一、试点部门的确定。

根据近年来的集中采购规模大小、同类项目的采购频次、2006年集中采购预算等,选择市公安局、人事局、合肥学院、卫生局、房产局等五个部门试点进行系统集中采购,由试点部门定期编制本系统集中采购计划,采购中心组织规模采购。

(一)按季编制原则。集中采购计划一般按季度编制,须跨季的,一个计划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二)完整反映政府采购预算原则。凡列入市政府确定的2006年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范围内的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当年采购预算进行管理。

(三)规模效益性原则。将分散在基层单位的同类零星项目,通过计划形式集中起来,提高单位采购的规模和效益。

(四)非歧视性原则。系统集中采购计划中除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不得指定品牌。

三、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编制范围及构成(一)项目范围:纳入合肥市200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重点是本部门、系统内须经常采购的通用和专用的项目。

(二)资金范围: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的资金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国内外贷款等。

(三)构成: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由所属单位(基层预算单位)的集中采购计划、主管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采购详细需求清单三部分构成。

四、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编制程序和办法。

(一)主管部门根据市财政局确定的系统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列出本系统的重点实施项目,确定实施时间,提出实施的计划并予以布臵,同时将实施方案抄送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和政府采购中心。

(二)基层单位按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本单位参加系统集中采购的计划。

1、确定本单位参加系统集中采购的具体项目,提出项目规格、型号、参数等技术要求以及需求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2、列入集中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和采购资金来源应与政府采购预算相对应,政府采购预算包括年初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追加采购预算。其中,使用非财力资金进行采购的须由单位和部门落实资金来源。

3、编制本单位集中采购计划,填写《基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计划表》,附详细需求并将自筹的各类资金转至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户名:合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账号:***7),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

(三)试点部门的计划财务部门对基层单位上报的《基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计划表》和详细需求进行审核,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汇编,形成系统集中采购计划。

1、试点部门对所属单位报送的集中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集中采购计划是否符合规定的编制范围、采购项目的品目分类及排列顺序是否有序、采购资金是否落实等。对于非预算内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要求在采购计划申报时将资金转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2、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采购项目内容、项目需求及需求时间等进行整合,使同类项目的配臵尽量协调、标准尽量一致、需求时间尽量统一,并制定采购需求清单。

3、将同类的采购项目进行归并、汇总,编制《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单价、采购数量、采购预算、资金来源构成、需求时间、建议采购方式等。同类项目的金额如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在报送采购计划的同时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并附相关文件依据。

4、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应注重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品目的采购,除特殊情况(如追加预算、突发事件、上级紧急任务等)外,不得超过两次。

5、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应当在采购计划中按品目进行汇总单列,同一品目的采购,每季度内不得超过两次。对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仍按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中超过20万元的同类协议供货项目,主管部门应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6、原则上三个月为一个采购期,主管部门按采购期编制采购计划。审定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和采购清单于每一采购期初报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与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填报《合肥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书》。

(四)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负责对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是否落实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送政府采购处;政府采购处对《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后,批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1、对于非预算内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应督促部门在采购计划申报时将资金转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2、系统集中采购计划一经批转采购,原则上不作调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采购项目变更、终止、追加、减少或调整计划的,必须按原计划编制程序报批。

3、实行系统集中采购后,对已列入系统集中采购的项目,市财政局不再受理基层单位的零星申报。但单位采购同类项目金额在前次合同的十分之一以内,如市场行情没有明显变化,可以在不改变原合同实质条款的前提下,由主管部门审核,经市财政局批准,与前次中标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中心进行签证。

五、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实施。

(一)试点部门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应按要求统一签订《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具体确定双方在编制采购文件、确定评标办法与中标标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采购中心对部门报送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要及时进行调研,并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具体实施事宜。

(二)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到财政局批复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和相关资料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合财购[2005]71号)文件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1、订立部门系统集中采购的实施方案,并据此开展采购活动,对性质复杂或金额较大(100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方案,应报市财政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采购领导小组及成员(适用重大项目)、项目内容与标段划分、采购方式调整意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评标办法、定标的标准与依据、合同签订的形式(如协议、定点)等。

3、招标评标工作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执行,并请市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参加现场监督。

(三)合同的签订与验收。系统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由主管部门与中标企业直接签订,但应分各基层单位列出详细内容。合同应明确中标企业对各基层单位的服务保障、售后承诺等。验收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基层单位实施,政府采购中心予以配合。

不论何种支付方式,中标企业应向部门或基层预算单位出具发票,政府采购中心相应出具《政府采购货物移交单》,部门或单位财务据以记账,作为实行政府采购的依据。

集中采购合同

乙方(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________年]7号)、《国家卫计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________年]70号)、《____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________年]7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依据《____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标药品目录》、《____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谈判采购和定点生产药品采购目录》以及各市(州)药品采购联合体或省属医疗机构议价形成的《____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以下统一称为《____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共同制定乙方《药品采购供应目录》,目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中标企业、采购价格等信息。《药品采购供应目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除直接挂网药品价格可以实行动态调整外,其它药品在采购周期内不得另行组织议价,定点生产及谈判采购药品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三)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内容与《药品采购供应目录》内容不符的,以时间在后的确定的内容为准。

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3条采购方式。

甲方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网址:____________)发送药品采购订单,乙方须在4小时内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网上订单进行响应,并按照约定的药品品规配送药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条采购价格。

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采购价格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布的中标价格为准,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

第五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与《____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中的项目内容相一致,必须符合国家的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

(三)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四)乙方所供药品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药品检验部门出具的该药品同批号质量检验报告书,符合检查验收要求,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乙方提供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应占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乙方不得推诿或拒绝合理退换。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供应配送。

(一)供应配送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在贵州____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必须按照临床需要及时送到,配送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三)甲乙双方须在贵州xx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中及时填报供应、配送、入库等情况。

第八条验收。

(一)药品交货地点,经双方协商确定为____。

(二)乙方销售药品,要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两票制”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发票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还应当提供从生产企业获得的,加盖该配送企业印章的进货发票复印件。

(三)甲方对送达的符合“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经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后方可签字入库,并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网上确认工作。

(四)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剩余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五)对不符合“两票制”、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在2日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使用。

(六)甲方在临床使用中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七)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中标品规药品替代。

(八)药监部门在抽检中证实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药品,证实没有执行“两票制”的药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现3人次以上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储存和管理。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应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制度,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按照“两票制”的相关要求,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第十一条退货。

乙方应接受不符合“两票制”药品、滞销药品、效期临近药品的退货,同时应将退货药款及时返还,未返还的在下一批货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整个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所有集中采购药品均须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药品进行采购,并及时支付货款。

(四)乙方须保证在合同周期内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的需要持续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乙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支付货款。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一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一方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终止合同。

如果一方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守约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中标品种。

2.甲方无故不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____%的违约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拖延支付货款,应向乙方赔偿利息损失,乙方同时有权暂停或停止部分或全部供货。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2.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____%,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同时,乙方将被列入不良记录。

3.乙方拖延交货,导致甲方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4.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乙方所供药品不符合“两票制”相关要求,按照市场清退机制,解除配送关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同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二)双方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中标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此对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1.凡在《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中标价格进行网上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3.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对于伴随服务条款和收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修改。除了双方已在上面的双方约定条款签署约定或签署其他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5.乙方向甲方提供不限于“随货同行单”、“销货清单”等“两票制”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网上采购药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的规定,自觉服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甲乙双方须按照《关于建立贵州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规定,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贵州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廉洁购销合同》。

第十九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采购方案

为了规范公司采购行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体制。

公司可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具体负责公司采购业务。

公司所有原轼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程。

公司采购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体制。

三、重要的、大宗的、贵重的或限额以上的采购,由采购部门统一办理;低值、小额或限额以下的采购,由使用的部门各自办理。

公司实行成批和零星采购相结合体制。

五、年度物资计划难以概括,或市场供求变化导致物资需求计划改变的,可在年度中进行多交的零星采购。

六、贯彻“五适”方针,即以最适当的价位、在适当的时间、从最适合的地点,购进适当品质及适当数量的物料。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材料消耗定额、各部门物资需求以及现有库存情况,可以制定年度采购计划预案。

根据年内生产进度安排、资金情况和库存变化,相应制定半年、季度或月度的具体采购计划,该计划按期滚动修订。

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半年、季度采购计划须经总经理审批,月度采购计划变化不大的经总经理划主管副总核准。

根据采购计划制作的采购预算表,以一式多联方式提交,分别经采购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按权限签批核准。

公司物料库存降低到安全库存量或控制标准时,可即进提出采购申请,并分为定量订购和定时订购两种方法实施采购。

采购部收到请购单或采购计划被批复后,立刻开展多方询价、比价、议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询价人员将三家以上候选供应商的品种、性能指标、报价、批量、运输和付款条件等情况报采购主管选择。对大宗、贵重、批量性的采购可采取公开竞价、招标、产品订货会等方式进行采购。尽量提高每次采购批量,获得批量折扣,降低采购成本。采购询价获准后,采购员即与供应商洽谈买卖合同及合同条款。买卖合同采用国家标准合同和本公司拟订合同格式。合同文本须经采购主管和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重大采购合同须经公司律师审核和工商部门鉴证。采购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采购员按合同付款进度,向财务部申请借款,及时向供应方支付定金和各期货物。采购员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方按时发货。收到托运单据或提货凭单后,即前往提货点,按提货程序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或重量,相符后签收。如发现货物品种、数量或重量与合同不符,质量经检测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符,采购购员可拒绝接收或将货物退回供应方。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与合同不符的,采购员及进告知供应方,并就退货、经济补偿、赔偿和罚款事宜进行谈判。验收合格的货物及时运抵仓库,办理移交入库手续,并持有关发票和提货凭证到财务部销帐。采购员负责对在签字货物和在签字货款明示于图表,分类监控、跟催。采购员对缺货、不明供应商、供货延迟、验收不合格、货款诈骗等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处置,寻找替代品或变更生产计划。

九、其他。

1.采购部应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公司下达的降低采购成本的指标,或达到采购目标成本。

2.采购员密切关注主要材料、物资市场供求、价格变动情况,趋势预测,提出最有利的采购时机。

3.采购部分分析主要物料的采购成本及构成,掌握出厂价、运输费、采购费用、在途损耗、保险费等在采购成本的比重,对有关费用重监控。

4.采购部选择运输方式,应考虑运输费用、快捷性、途中损耗、安全性、方便性等,多方案比较后选定方式。

5.会同财务部确定贷款分期付款和结算方式,协商使用赊购、商业票据,减少公司采购和库存资金的占用。

十、采购部对采购员的如下工作行为进行考查、评价:

采购目标成本的完成情况;。

采购合同履约率和违约程度;。

采购成本节约额或损失额;。

价格波动情况;。

供应商稳定性和开拓供应商新情况;。

廉法或执着收回扣、受贿情况。

以上工作情况记入采购员业绩档案,作为考绩依据,并作出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十一、附则。

本办法由采购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生效。

1.采购经办人在“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的估算价格、数量和总金额。

2.各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必须把“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3.采购物料定单必须写上公司统一规定po单号报总经理审批后复印一份交与财务。

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长期报价采购:凡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每年第一个月重新审定上年度供应商,与供应商洽谈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且作出相关评审记录。

1.“物品申请表”批准签字且到财务部备案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采购定单或物料申请表”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必需由仓库或使用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办理入仓手续。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料采购付款必须见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及我司开出的入库单、采购定单、收款收据等单据方可结款或开支票。

文档为doc格式。

集中采购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设备工机具的购买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办公用品、设备工机具等原则上由综合办室统一购买,并设有采购员办理相关事宜。

第三条 :本地员工需购买办公用品、设备工机具时,首先填写相应的购买审批表。单价超过1000元,应同时附有购买申请,说明理由。由部门经理核准后签字。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及行政总监、总经理审批签字同意后购买。属固定资产购置范围的,经计划财务部审核。

第四条 :购买价值总额10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设备工机具等物品时,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审批签字后,再由总经理进行批示。属固定资产购置范围的,经计划财务部审核。

第五条 :采购员根据购买审批表,提出购买方案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后,采购员进行统一采购。

第六条 :采购结束,立即将购买物品交库管员入库,经库管员核查,如发现不合格物品,库管员有权拒绝入库,采购员应负责更换或退还物品。

第七条:异地员工申购设备工机具需各部门文秘填写申请,部门核实,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签字后购买。遵守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未经申请发生的购买行为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司不予报销,但可办理入库手续在部门报销。

第八条:异地采购时采购员应详细登记采购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

厂家的地址及联系方式,返回公司后及时将有关资料交给库管员保存。

第九条:异地采购报销时,需经库管员核实采购物品后履行入库报销手续。

第十条:采购应遵循的原则:

1、质量可靠,价格低廉;

2、避免重复采购、减少库存积压造成的浪费;

3、采购员与库管员需分开;

4、根据实际需求量,做计划性采购;

5、注意采购物品的售后服务和信誉。

第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公司不允许吃、拿、卡、扣现象的发生。

第十二条:属固定资产购置范围的,按公司相关流程办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在综合办公室。

集中采购合同

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关于集中采购合同你是怎样理解的?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中采购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需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供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见附表《挂网采购药品明细表》。

第二条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

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挂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

(二)交货地点: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

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乙方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三)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

1.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挂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挂网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网品种。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挂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条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一、合同周期不低于1年。

二、双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挂网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挂网采购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挂网价格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并认可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三条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原件一式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日期:日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编号: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

通知书。

》。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生产厂家。

认证情况。

中标价(元)。

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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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案

建设工程已进入装修及安装工程阶段;根据合同约定需对约定的材料进行询价,为使询价工作有序开展且不制约工程的正常进程,特提出如下询价意见:

一、询价原则:

1.按施工方上报的品牌、型号、规格进行询价;

2.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

3.按规定计取采保等相关费用;

方案一:施工方先将需询材料名称、规格及材料价格,递送至监理、业主、事中审计,然后由业主方及时安排各单位的相关人员到市场对所报材料询价,最后由业主组织各单位根据询价情况与施工方在询价会上友好协商确定材料价格。

方案三:由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事中审计单位确定材料品质及门市地点、厂家,最后根据询价原则给施工方确定材料结果。

20xx年3月27日。

采购方案

为严格执行国家局**年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中烟系统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监督,按照《**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国烟办〔**〕89号)、《**中烟工业公司**年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烟工〔**〕118号)和国家局《关于开展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卷烟厂、直属公司、四个中心、机关各部门。

重点围绕20xx年实施的烟用材料、烟机零配件、交通工具、一般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燃料、10万元及以上的防灾救灾物资、批量1万元以上的办公耗材(含软件)等方面的大宗(大额)物资采购开展检查。烟用材料包括专卖品和非专卖品卷烟材料,烟机零配件主要是烟草专用机械零配件。

开展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着重检查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实施过程是否合规,监督检查是否到位。

(一)管理制度完善性。

检查物资采购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管理制度应根据烟草专卖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国家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国家局即将出台《关于加强卷烟工业企业烟用材料采购规范管理的规定》、《关于规范烟机零配件采购行为的若干规定》、《烟机零配件网上交易监管工作管理办法》等)。物资采购制度要覆盖机构与职责、集中、授权、自行采购目录、资质认证、计划预算管理、采购方式、招标投标管理、采购程序、合同管理、质量管理、档案资料(记录)管理、咨询投诉程序、监督管理等采购活动内容。

(二)决策程序规范性。

物资采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采购活动决策的依据、决策过程及民主决策等方面情况。

(三)实施过程合规性。

1、供应商管理。供应商管理实行企业内控的资质认证制,包括供应商资质认证、资质复核与进入退出机制。供应专卖品卷烟材料的供应商应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2、采购计划与预算。年度采购预算应按规定程序审批;采购计划经过审批后实施;专卖品卷烟材料采购计划按国家局、总公司下达的计划编制执行。

3、采购程序。符合招标条件的采购项目应当进行招标;招标过程按照招标投标法及规定程序进行;实施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得到批准或授权,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部门应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按照规定流程和审批程序对符合支付条件的采购项目支付采购资金。

4、痕迹管理。采购过程中有关档案资料(记录)的保存、销毁按照规定进行。

(四)监督检查到位性。

内部监督检查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监督活动并保存记录;监管情况纳入企务公开范畴。

(一)自查阶段(4-5月):各卷烟厂和直属公司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制订本单位物资采购自查方案并开展自查。由于各单位检查范围涉及项目的分管部门不一,应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分别写出烟用物资采购、零配件采购、行政性设备采购(含交通工具、一般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耗材及其他)的自查办法并分别认真自查。公司本部的相关自查由物资采购中心牵头,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配合。原则上5月底前完成自查总结并上报公司整顿办。

(二)全省检查阶段(6-7月):整顿办和物资采购中心组织专项检查组到各卷烟厂和直属公司检查。

(三)迎接国家局抽查阶段(8-11月):在全省检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迅速整改,迎接国家局、总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组的重点抽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真领会物资采购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办法以及自查工作总结必须一把手签字确认,保证自查结果的真实性;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从检查办法的制定到具体实施,要实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具体问题。职能部门和整顿办共同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做到严密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组织实施,边查边改。各单位要按照自查及整改方案组织实施自查和整改工作。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物资采购规范性文件,完善本单位物资采购有关制度,建立物资采购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本单位20xx年实施的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清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自纠、整改、追责。自查不认真,导致重大问题在上级抽查过程中暴露,除处理相关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

采购方案

为建立合理的竞争激励机制,调动采购业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降低公司材料采购成本、提升材料采购品质、保证交期、加强对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充分体现员工的个人价值、岗位价值与绩效价值。

资材部采购业务员。

3.3按劳分配、兼顾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性的原则;

3.4依据员工工作岗位性质、个人资历、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给予相应薪酬与激励的原则。

4.1工资:创造价值额工资。

4.2提成:

4.3因质量或延期所造成实际损失的承担:

因采购质量或延期所造成公司实际损失时,采购业务员应承担损失部份10%的比例,年度责任承担上限额是年度总提成额的70%。

4.4提前支付货款扣减创造价值比例:提前支付货款天数扣减创造价值比例交货10天内2.5%10-20天2%20-30天1.5%4.5确定原材料采购单价:原材料采购单价每月度确定一次,由采购科根据市场行情在月度25号前提供下月度原材料采购单价明确表,报财务审核,经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核准,作为采购科在下月度原材料采购单价的参照标准,该标准从下一个月的1日起执行,有效期1个月。

4.6创造价值评估标准:

4.6.1常用常规物料(主料:纸张、坑纸、灰板,辅料类:化工、印版、油墨等),特殊物料、及大宗物料的降价,均以采购总监确认的单价作为基准,采购业务员在此基准上再次作降价,作为创造价值。

4.6.2新物料代替旧物料,取现时同等物料单价之差,作为创造价值。新物料开发试用合格后,核算创造价值额周期共定为6个月。

4.6.3若因市场不抗拒因素,本身单价上涨或下调,经采购总监和总经理重新确认以后,作为基础,在此基础降价作为创造价值。

4.6.4创造价值额前提,必须保证创造价值物料品质、交期、付款条件等与原物料条件相同。

4.7创造价值是以金额作为考核依据,所以在统计时取降价前与降价后的价格中间差价*采购数量,作为统计最终数据。

4.8确定考核周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即节约成本)以月为考核单位,即每月统计一次成本节约情况,奖金分配以月度、年度为考核单位,即截止当月31日止,在月度支付60%,以每月节约的成本相加之和为年度激励奖金的分配基数,为40%。

4.9提交报表:由采购科指定责任人在每月5号前将统计报表提交采购总监审核,财务部复核、总经理批准。

参考《采购人员行为规范》。

起草部门:资材部审核部门:财务部批准部门:总经办执行部门:资材部、财务部。

《采购业务员创造价值申报确认表》。

采购方案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3、投标人必须有金属家俱(或教具)学生课桌椅、实验桌椅生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注册资金需50万元以上。

1、投标企业税务营业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企业金属家俱(或教具)学生课桌椅、实验桌椅生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企业近二年内生产学生升降课桌椅县级以上质量监督所质量监测报告。

4、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5、如投标人非企业法人应要有企业法人签名的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表。

1.配置清单。

品名。

项目校数量。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学生升降课桌椅。

建西小学50套。

大历小学70套。

高阳小学90套。

城关小学150套。

合计:360套。

1、桌高77cm,桌面板长、宽、厚)。

60×40×15mm。

2、椅高38cm,椅面板(长、宽、厚)。

34×24×15mm。

3.式样和规格得见附图和样品。

1、桌面板为精心板料多层板。

2、椅面板为精心板料多层板。

3、桌子大腿片厚度1.2mm。

档板厚度0.7mm。

脚管柱48×20×1.2mm。

桌子横梁460×40×20mm。

4、椅子小腿片厚度1mm。

脚管柱48×22×1.2mm。

椅子横梁250×40×20mm。

5、桌椅脚底安装橡胶套,要紧不易丢失。

6、所有螺丝应防松螺丝。

7.桌身采用钢板喷塑,脚管及支柱采用方管喷塑精加工。

2、报价表。

品名。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套。

报价。

学生升降课桌椅。

见配置清单。

360套。

小写:

大写:

由县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教育局组成评标小组。在县纪委监督下对投标人和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在投标文件审核合格情况下,以报价表中大写金额的报价最低者中标。

1、参与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保障人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参与投标方中标后提供的货物(含零部件)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全新原装的产品。

3、参与投标方中标后所供设备应二年免费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设备有任何损坏(人为原因除外),中标方均需要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因人为原因损坏或保修期过后需要维修,只应收取成本费。

4、招标方在使用设备时出现问题,中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5、中标方提供的货物应满足招标配置清单中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免费提供货物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

6、中标方应在中标之日起三日内与项目校签订购销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供货到各项目校。

7、货物验收:中标方提供货物由教育局与项目校按配置清单要求共同验收。

1、中标方于交货期,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供货的,中标方应向招标方偿付中标金额5%的违约金。该款项从履约保证金支付。

2、中标方延期交付使用的,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支付每日人民币伍佰元违约金。超过延期交货期限七天,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予接受货物。

3、中标方所供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招标配置清单要求的,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限期更换。同时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支付每日人民币伍佰元的延期交货违约金。

1、中标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持中标通知书、合同书、验收报告、销货发票与项目校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2、各项目校在货物验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货物款90%,余10%作为货物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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