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施工管理制度(热门17篇)

时间:2023-12-12 08:41:38 作者:书香墨

3.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施工安全规定,保证工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一些常见的施工合同和法律法规可以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以下是一些相关的知识和案例。

施工管理制度

1、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之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管理公司审批,经管理处出具同意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住户应进行现场监理,以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超过5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9:00―12:00,14:0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论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与管理公司协商后,在管理公司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持有专业资格证的单位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用途;不得随意加装防盗网、防盗门。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后,每天按指定地方放置。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0、未经管理公司事先同意,电梯不得作为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的工具。

幕墙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1获提'湖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综合考评样板工程'。

1.2维护zz大酒店的形象,不影响育*小学正常教学秩序。

湖南省施工现场综合考评文文件要求。

3.1对照综合考评中文明施工三级考评表的内容以及建设单位的治安保卫要求每天由项目部派人逐项落实。

3.2制定和完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在胸前佩戴统一标志。

3.3在显眼处悬挂好建筑施工许可证牌,在出入口及危险作业区挂好安全标志。现场管理人员一律戴红色安全帽,二线工作人员配载白色安全帽,一经工作人员戴黄色安全帽。

3.4建设好施工办公室,各办公室必须挂好岗位责任制、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各种统计规划网络图表,摆设整齐,行成一股技术意识浓、管理机制健全、健康文明向上的气氛,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标语、横幅、线路必须整齐、标准、规范。

3.5临建设施、机械设备、水电和道路的布置都要按审批后的平面图布置,按标准化现场的要求进行布置。现场材料员、工程质量具安全员和技术部门要负责管理好施工现场。临建、机械、水电的设置要力求整齐,围墙外侧涂刷外墙涂料,书写宣传标语,一定要做到文明美观。

3.6建筑材料要在指定场地内分类堆码整齐,所有材料都要按计划数量,按先后次序分批进场,储备量尽量压缩,废料尽可能回收加工利用或及时处理。

3.7现场内要挖好临时排水沟,并要经常疏通,保持流水畅通,及时排除场内雨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必须经沉淀后排出场外,场内的坑井无用的及时填平,有用的必须加盖,保持场地无污水淤泥。

3.8搞好门前'三包',在基础施工期间,土方的运输过程周围的环境,应安排专人对周围进行清扫和清洗。保持场内清洁卫生,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不准随地倒垃圾、污物,违者罚款处理。楼面拆好的周转材料必须有组织用塔吊放下,不得随意抛弃。

3.9制定消防措施,安排专人管理消防,宿舍、木工加工棚、厨房、仓库等易燃场所设置灭火器及消防水池。采购与建筑火灾有关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10严禁乱挂、乱接、乱绑线。产生明火的工种操作完毕后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

3.11职工食堂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清扫、制定防鼠、防蝇、防各种传染病、有毒、有害烟尘的措施。

3.12改善施工现场的生活卫生条件,临建住房内必粉刷,厨房灶台、墙面贴面砖,厕所采用水冲式冲便器,施工现场设化粪池。建筑生活垃圾有专车清运,有固定的倾倒场所,并与主管部门签订卫生管理责任书。

3.13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

3.14民工宿舍制定管理制度,确保专人负责。宿舍清净,衣被洁净,床铺整齐成一条线,生活用品在规定地方摆放整齐,每天清扫。宿舍必须通风保暖。照明亮度应符合规定。

幕墙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编制施工方案:根据图纸及现场情况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有关人员研究确定施工的关键工序,对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管理。

2审核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先由项目经理对方案进行初审,然后上报公司工程部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的方案要重新进行编制直至合格。

3根据合格的方案对现场责任工程师进行交底,施工前由责任工程师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后进行施工。

4项目责任工程师是过程控制的现场责任者,负责根据施工进度总计划及阶段工期目标进行分解,制定周作业计划。以周计划要求明确过程质量管理点和管理措施,组织好各专业工序的交叉作业施工,进行技术交底的指导与实施。

5实行样板作业法:项目经理部在分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做样板,工程部和项目经理部进行质量首检监定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操作。

6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过程中,由责任工程师组织进行自检、交接检,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7当石材安装工种、电焊工种、刷漆工种等工种间需要交叉配合施工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确定交叉配合施工的时间、地点及责任人。所有交叉配合工作均需按过程控制流程图进行。工程程序由需要配合方向责任工程师提前提出配合要求,条件具备即应首先进行交接检查,再进行配合施工。施工中的协调工作由责任工程师负责,对其它分包单位各专业的协调由项目经理负责。

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湘桂铁路提速扩能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工程施工中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的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工程施工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消除风险的管理方法及代价进行评估,确定施工中的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

(2)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风险评估和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已知某种危险的存在而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控制措施,提高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危险源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控制危险源的状态,通过制订相关的管理、技术措施以保证危险源运行在一个可控、可预见的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

(3)项目部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主要采取事前预防管理的方法:

一是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公司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20xx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项目部是施工安全生产的主体,是落实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二是强制实施许可证制度。劳务队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领导具有安全培训证,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资质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上岗等。

三是执行多方位的安全培训制度。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培训,工程技术人员与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培训等。

四是定期对单位工程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这是危险源管理的工作重点,在对各施工工点、环境、设备等进行全面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危险源评价,制订出各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是使用监控系统进行现场监测与控制。利用软件、硬件技术对重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做好事故的全面预防工作。

六是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可能发生的同类事故案例及预先事故评估模拟结果制订出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展开救援的方案,为后续的事故控制与处理提供技术支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根据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并指挥救援队伍快速有效地控制事故、对受伤人员进行有效的`医疗处理、组织涉险人员疏散、事故灾后的清理与恢复生产等。最后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逐项进行处理,并通过反馈机制加强和完善事故的事前预防措施。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经理应定期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危险源进行评估及管理:

(1)项目部重点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柳江双线特大桥、大青茅隧道)每月评估一次,确定施工中出现的新的危险源并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2)项目部一般工程及危险性较小的工程每季度评估一次,确定施工中出现的新的危险源并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3)项目部针对各种意外情况可组织临时的评估。

各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危险源管理进行总结,并出具总结报告,为后续类似工程的施工提供管理经验。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幕墙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幕墙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幕墙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5.1事前控制。

5.1.1安装幕墙的结构主体工程(钢结构、钢筋混凝土及砖混结构)应符合有关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幕墙工程设计图纸已会审。

5.1.2检查主体结构洞口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洞口尺寸数据由施工单位复核整理完毕提供幕墙承建单位。

5.1.3检查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埋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牢固,位置是否准确。

5.1.4检查幕墙防雷接地节点预留是否到位。

5.1.5确认幕墙分隔样式、颜色及相关技术参数已通过设计签署认可。

5.1.6检查幕墙材料相关质保书、试验报告及质量情况。

5.1.6.1玻璃幕墙材料符合国家现有产品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并有出厂质量证书和幕墙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5.1.6.2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并有保险年限的质量保证书。

5.1.6.3预制配件出厂质量证书。

5.1.7.1检查施工单位人员及机械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到位。

5.1.7.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并通过审批。

5.1.7.3检查幕墙样板完成情况,并通过样板验收评审。

5.2事中控制。

5.2.1.1安装施工前接受质检站和监理的质量安全交底。

5.2.1.2检查和复核主龙骨定位是否准确。

5.2.1.3检查现场焊接或高强螺栓紧固的构件固定后,是否已及时进行防锈处理。

5.2.1.4永久性固定施工前,应严格检验和复核立柱及横梁的安装精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5.2.1.5幕墙安装施工中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隐蔽验收:。

a.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

b.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安装;。

c.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的安装;。

d.幕墙防雷接地节点的安装;。

e.幕墙防火构造。

5.2.1.6结构组件间密封部位表面清理及衬垫放置位置的检验复核。

5.2.1.7检查线脚条和胶条嵌塞是否密实、全面,封缝胶密封是否挤封饱满、均匀一致,外观是否平整光滑。

5.2.1.8检查层间防火及保温矿棉材料是否填塞严实。

5.2.1.9玻璃安装前,检查玻璃的色泽是否均匀一致,镀膜是否有脱落,安装玻璃时涂膜面是否正确。

5.2.1.10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分层进行抗雨水渗漏性能检查。

5.2.1.11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a.设计图纸、文件、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签证文件;。

b.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试验报告及幕墙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c.预制配件出厂质量证书;。

d.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e.施工安装自检记录。

5.2.1.12幕墙工程质量检验应按观感检验和抽样检验分别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5.2.1.13检查幕墙成品保护是否有专人负责。

5.2.2.1幕墙施工机具使用前应进行检验。

5.2.2.2检查施工人员是否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

5.2.2.3检查幕墙施工工作面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现场焊接放火措施。

5.2.2.4督促检查专职安全人员到位情况及巡查制度。

5.3事后控制。

5.3.1组织工程验收和评定,填写《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5.3.2幕墙工程验收交付后,由物管部门及时制定幕墙的保养、维修计划。

6.2《建筑施工手册》。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物资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二十四条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幕墙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主要负责现场施工,可根据工程具体施工进度情况合理对现场的资金、材料、人工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协调各部门及各施工小组的工作,并做好外单位的施工配合、协调工作。

1.1.1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现场施工进度计划。

1.1.2与业主、监理协调并做好施工准备。

1.1.3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进度,负责本工程的安装质量和施工进度。

1.1.4协调各部门及各施工队的工作,并做好外单位的施工配合、协调工作。

1.1.5参加工地现场协调会,做好记录并解决问题。

1.2.1负责配合施工进度审核(或提出)材料采购和加工计划;。

1.2.2负责现场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安装标准的贯彻执行;。

1.2.3协调解决现场安装中遇到的其它技术问题。

1.3.1负责对现场材料的清点、保管和发放;。

1.3.2负责材料的安全措施;。

1.3.3提出各种材料的.补缺情况;。

1.4.1根据本工程的技术文件、图纸和业主标准、企业标准进行现场产品检验;。

1.4.2对进场的产品、半成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准进场;。

1.4.3对产品、半成品保护措施的检查;。

1.4.4在安装过程中,对检查不合格的有权作出返工决定,并报请公司备案;。

1.4.5配合项目经理、监理公司、质检站完成工序工程及整体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1.5.1监督执行本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5.2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不许上岗;。

1.5.3对现场环境、安全状况及时掌握,落实必要的安全保护器具。

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四、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五、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七、发生火警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九、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生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防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十、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幕墙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2)负责召开施工可行性方案论证会,选择最佳方案,审定并付诸实施;。

3)负责从设计、制作、物料供应到安装全过程的工作协调;。

4)负责与省、市、区及土建等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协调。

负责施工现场的整体施工管理,协调各专业施工,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负责解决现场重大施工技术问题,负责现场的技术协调工作,合理组织各专业之间交叉施工,负责设计图纸的确认及现场的技术管理工作。

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各分项工程的报验,对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负责。

1)负责根据工程图纸资料,结合行业标准与企业标准进行产品检验;。

2)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质量标准培训及考核;。

3)负责对现场的半成品进行检查;。

4)对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措施进行指导检查;。

5)对违反施工工艺的操作有权提出返工处理意见;。

6)参与工程的所有检测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

负责施工变更的签证、验收资料整理、材料报验等管理等工作。

1)组织和审查力学计算、结构设计和施工设计;。

2)确保设计部分的结构及理论符合技术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1)组织消化建筑施工图,并与建筑设计师进行技术方案交流;。

2)组织踏测工地现场,提出并解决图实不符的方案;。

3)组织设计门窗节点图、工艺材料单等;。

4)组织解决施工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

5)组织工程验收。

6)编制验收技术资料和交甲方存档的技术资料。

7)编制竣工图。

1)负责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上岗前培训;。

2)负责对现场图纸和文件的整理、保管和编辑;。

3)负责对临时出现的尺寸偏差作出处理;。

4)负责处理施工现场中的以前技术问题;。

5)负责与建筑师、监理师、甲方工程师有工作联系。

2)负责对施工日记的记录、管理工作;。

3)组织解决施工中的技术困难;。

4)负责编制现场安装计划、并付诸实施;。

5)对现场施工进度计划、人员组织、物料保管及安全等全面负责。

6)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设备、人员、材料的调整工作;。

7)与施工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联系协调。

1)负责对运往到施工现场的所有材料的验收、清点、保管的发放事宜;。

2)负责提供补发明细;。

3)负责对现场材料实施必要的安全防御措施;。

4)负责现场所用的设备的管理;。

1)负责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

2)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3)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4)负责检查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队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公司日常管理中来,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确保承包方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大、中、小检维修项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

3定义

3.1外包工程项目:是指经本公司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3.3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指对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负有主要管理职责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项目的管理部门。

3.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

4职责

4.1工程项目主管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4.2安全环保部

4.2.1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拟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2.2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4.2.4对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4.2.5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3工程所在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在本部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4外包单位

4.4.1外包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4.4.2开工前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4.3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场所;

4.4.4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5落实施工项目的各项安全措施。

4.5财务部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

4管理程序及要求

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本公司对所有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任何单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录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

4.1.2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b.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c.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d.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e.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f.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g.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记录;

j.外包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k.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料。

4.1.3评审程序

a.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部门对中标外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b.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外包单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包单位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

c.新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之前两年内曾发生过死亡及以上事故的。

d.外包单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4.2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要求

4.2.1外包单位通过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才能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4.2.2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本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与外包单位签订。

4.2.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必须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协议后的2天内,外包单位应按工程施工合同总额的1%-10%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予以明确。

4.3安全教育

4.3.1经审查合格并签订安全协议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组织施工人员接受本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教育等,并作好记录,未经教育不得进行工程施工。

4.3.2外包单位应自觉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

4.4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4.4.1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手续,填写《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工。

4.4.2外包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

a.外包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b.外包单位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c.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外包单位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4.3外包工程施工计划/方案的编写

4.4.3.1外包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写安全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工程所在部门、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贯。

4.4.3.2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安全目标、组织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保护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4.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a.外包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作业时,要按照本公司《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批手续。

b.对设备(系统)检维修、维护时,必须办理“停电作业票”。

c.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

e.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门协助外包单位进行办理。

4.4.4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4.4.4.1外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所负责项目全过各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场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4.4.3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重点监督和检查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违章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对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

4.4.4.4对于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根据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4.4.5设备启动、调试的安全管理

4.4.5.1施工过程中需要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联系,由中央控制室操作人员或岗位员工负责操作,严禁外包单位私自启动设备。

4.4.5.2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4.4.5.3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熟悉管辖范围的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内容。

4.4.6外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4.4.6.2废旧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4.7竣工安全验收

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结合贵阳市住建厅和轨道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监理10标工程起于中山路车站止于沙冲路车站(不包含车站),分为2个工作段,设3站4竖井,3站为中山路车站、人民广场车站、火车站车站,4竖井为中人区间竖井、人火区间1号、人火区间2号竖井、火沙区间竖井。

监理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竖井、横通道、围护桩、深基坑开挖,车站结构、隧道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1、监理部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在工程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录建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制定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认真组织方案、措施的实施,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

2、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的监理部编制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3、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后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是规定的深基坑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4、要求施工单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5、要求施工单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的施工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

6、监理单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重大危险作业进行重点监理。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的,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

7、要求施工单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环境将重大危险的名称、位置、注意事项、作业时间、责任人等在工地醒目位置及时公示和更新。

1、监理部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部每周不少于一次,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情况做安全旁站好记录。

2、监理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重大危险进行巡查、平行检查及必要的旁站监理。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责令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书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作为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

监理部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按规定认真编制包括施工安全衙大危险源在内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4、工程监理部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立即下达暂时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及时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书面报告。

5、凡被列入监控范围的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监理部必须经常与当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沟通信息。

1、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将危险源产生的事件或事故分为以下类别: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粉尘、噪声、振动、车辆伤害等。将活动/产品/服务项目可分为:基础工程、脚手架工程、临边工程、消防管理、模板工程、钢筋作业、砼作业、油料存放、回访维修、施工用电作业、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及作业、竖井施工通道楼梯、塔吊安装、拆除及作业、电气焊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办公区域、木工机械作业、钻桩作业、生活区域管理、管道安装等。

2、危险源及风险的辨识更新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新的危险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 a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b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c当发生重大事故或相关方严重抱怨时d当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有改变时。

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关键措施之一,为保证危险源评价的正确合理,对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应遵循系统的思想和方法。

1、定性评价:这种方法是依据以往的数据分析和经验对危险源进行的直观判断。对同一危险源,不同的评价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思想难以统一。但对防治常见危害和多发事故来说,这种方法比较有效。施工现场重点防治的“五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就是在对以往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

2、定量评价:这种方法是对危险源的构成要进行综合计算,进而确定其风险等级。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各有利弊,施工企业应综合采用,互相补充,综合确定评价结果。当对不同方法所得出的评价结果有疑义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采用高风险值的评价结果。

3、在严重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不可承受风险。 a可能造成死亡事故;b重大以上设备事故; c可能发生重伤事故; d在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一般风险。 a可能造成轻伤事故;b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

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3、要求施工单位制订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针对所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每一项重大危险源都要有控制措施、目标、管理方案、实施部门、检查部门、检查时间。例重大危险源:大型设备的拆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控制目标:确保无伤亡事故、无设备事故;控制措施:制订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执行管理程序或制度、培训与教育、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等。管理方案:a、有资质专业公司安装、拆除、加节; b、编制安装、拆除、加节、移位等专项技术措施,并经相关部门及技术负责人审批; c、装、拆前须对操作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d、装、拆过程指派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 e、装、拆人员须持有效证上岗,并须体检合格; f、装、拆期间须设置警戒区; g、按要求设置卸料平台、防护门、通讯装置等; h、搭设完毕后在自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最后应落实实施部门和检查部门以及完成时间。

3、要求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单位按照每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进行演练,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4、措施及方案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于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建筑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5、每月监理部组织现场监督检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6、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培训教育,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尤其是以事故预防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

7、要求施工单位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进场报验制度,进场安装、运行、拆卸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施工管理制度

1.公司由一名国家一级项目经理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对内及对外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在公司决策层的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从工程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施工承包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层由生产、技术、材料和行政事务四大部分组成,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权组织生产施工要素,包括劳动组织,材料供给,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2.项目部设六个职能部门,分述如下:。

(1)工程技术科:具体负责编制施工技术实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向操作人员交底,指导工人施工,负责进度计划的落实,检查施工质量等工作。工程技术部由专业工程师组成。

(2)质量科:具体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

(3)安全科:负责现场施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由安全主任主管。

(4)材料科: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及采购工作,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负责机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工作。

(5)计财统计科:负责财务及成本核算工作以及编制预、决算工作及工程进度款申报、劳动力工资核算工作。

(6)办公室:负责管理保卫、食堂、住宿等行政工作。

3.组织一批高质量、高安全意识作业层人员。根据优良组合的原则,选用具有较高素质,有丰富施工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合同工,分工种编成工作班组,由技术过硬,思想素质好的专业组长带班,加强激励机制,提高作业层施工的战斗力和质量水平,所有投入工程施工的班组均按项目部的'要求,在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协调地进行专业工种施工,确保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到位,落实工作,在总进度计划的控制下完成施工任务。

4.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1)确定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准备;。

1)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选定最佳可行方案;。

2)选择适用的装修施工机械;。

3)设计装饰工程平面布置图;。

4)确定各工种工人、机具和材料的需要量;。

(2)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1)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2)建立检查进度计划的报表制度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程序;。

3)施工图纸供应情况的监督检查;。

4)物资供应情况的监督检查;。

5)劳动力调配的监督检查;。

(3)合同与造价管理。

1)编制投标报价方案;。

2)与业主、分包商及设备、材料供应厂商签订合同;。

3)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处理索赔事项;。

4)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结算工程款;。

5)控制工程成本;。

6)月度结算和竣工决算及损益计算。

施工管理制度

根据施工总平面设计及各分阶段的布置,以充分保障阶段性的重点施工、保证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为目的,在施工实施前,制定详细的各吊机使用、进退场计划,材料生产、加工、堆放、运输计划,以及各工种施工队伍进退场调整计划。同时制定以上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严格依照执行标准、奖罚条例,实现施工平面科学、文明的管理。

施工平面科学管理的关键是科学的规划和周密详细的具体计划。在工程进度网络计划的`基础上形成材料、机械、劳动力的进退场,垂直运输、安装网络计划,以确保工程进度、充分均衡的利用平面为目标,制定出合乎实际情况的平面管理实施计划。同时将该计划输入电脑,实行动态调控管理。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及调整情况,分阶段发布平面管理实施计划,包含时间计划表,责任人,执行标准,奖罚标准。计划执行中不定期召开调度会,以充分协调,研究后,发布计划调整书。

施工平面管理由项目经理总负责,由项目工长、材料部门、机械管理部门、后勤组织部门实施,按平面分片包干管理措施进行管理。

施工现场按照标准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质量方针、施工进度计划、文明施工分片包干区、质量管理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作好平面布置,主要包括:(1)现场办公临建布置。(2)材料堆放场地布置。(3)临时住宿、食堂、厕所布置(工地附近)。

施工现场要加强场容管理,做到整齐、干净、节约、安全、力求均衡生产。

进场构件必须分类、分规格堆放,并作好标识。

现场构件保管,将依据标准的性质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

材料堆放场地设置得力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所有施工人员均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场地硬化、平整无积水,并作好明沟排水排污措施。

施工队管理制度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新录用的工人,3个月内不得从事采矿、天井掘进、竖井掘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6个月内不得独立作业。

1、各分矿原则上不准使用外委施工单位,但分矿无能力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的,必须报请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对外承包。

2、各分矿对外承包的工程,要求采用清包方式,杜绝大包形式。

3、各分矿的工程对外承包时,大型设备、主要设备、主要器具,如:1o米以上卷扬、电机车、装岩机、绞车、矿车、水泵、变电(供电)设备等,原则上由分矿配备。

1、分矿必须将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统一管理体系。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2、安全环保部对外委施工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教育,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不可进入作业。人力资源部教培处负责规范安全培训档案及文字记录。

3、各分矿要建立入井准许制度,凭准许证入井作业,严禁无入井准许证入井。准确掌握入井人数及工作地点。

4、各分矿设安全组,安全组由分矿和外委施工队伍派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组负责全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标准化建设、负责安全确认、车间级安全教育、协调分矿与外委施工队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项等。

各分矿要强制外委施工队伍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制度标准化、工程施工标准化、定置管理标准化、生活设施布局标准化。各分矿的新开拓中段,基建工程,必须按安全标准化施工,已形成的中段通过整改要达到安全标准化。安全标准化,要从工程设计、验收抓起,设计不符合的不能批准,无设计不能施工;重新制定工程验收办法。

原则上外委施工单位每年向甲方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其标准为:工程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工程,安全生产抵押金不低于6%的工程额提取;超过500万元的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前项基础上按不低于超过部分的4%累加。

施工管理制度

1原离明火。

2盛装汽油的容器应放在阴凉通风处,应没有严禁烟火的标志,禁止放在明火旁或爆晒。

3储油容器的盖要拎紧,预防汽油及蒸发外溢。

4一切储油设施及输油管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小型油罐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上应装有放火器;大型油罐应装呼吸阀,排气管出口距地面不应低于2.5m。新油罐动用前应用水压进行牢固性试验,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2小时。

1、进液管应伸入储罐底部,防止液体冲击产生过量静电,储罐体以及储罐内的一切铁件,均应接地,导除静电。

2、禁止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破坏储罐。

3、为保证油品不从储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应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慢提,不要撞击,以免发生火花。

幕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幕墙是融建筑技术、建筑功能、建筑艺术于一体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是当今建筑物的高级外装修,深受建筑师和用户的欢迎。建筑幕墙是高科技产品,其技术复杂程度较高,影响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的因素众多,施工安全风险较大。为了保证建筑幕墙的施工安全,必须采取适当的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建筑幕墙施工管理中,既要强化安全管理环节,也要把科学安全管理同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保障建筑幕墙的施工安全。

二、建筑幕墙施工的特点

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是其施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与一般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相比较有许多相似点,但更具有许多不同点,这是由于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管理本身的特殊规律所决定的。

1.地区性和流动性管理特点

建筑幕墙施工因为是建筑工程施工,施工地点会分散在不同的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现场,或同一现场的不同单位工程或同一单位工程的不同部位而流动变化的,由此其安全管理必然受到不同地区(或地点)的不同内外环境条件的制约。因此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类的安全交底都带有一定地区性色彩和流动性特征。

2.建筑幕墙施工露天作业和外脚手架作业多

建筑幕墙是建筑的围护结构,其设置就是在建筑物的外立面。这就决定了建筑幕墙的施工是露天作业和外脚手架作业的特点。另外建筑幕墙施工是建筑外立面施工的最后一步,工程中使用的外脚手架在经过长期的日晒雨淋和前面多种工种的施工作业长时间的使用后会出现较多的事故隐患,如脚手板损坏、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松脱或失效、架体内和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封闭失效等。这种特点决定了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多,管理的难度大。

3.使用高处作业吊篮进行施工作业

随着建筑物向高层和超高层的方向发展,建筑施工使用升降式脚手架的情况增多。但是使用升降式脚手架无法进行建筑幕墙的施工作业。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往往使用高处作业吊篮进行建筑幕墙的施工作业。另外建筑幕墙的维护和保养也需使用高处作业吊篮进行作业。高处作业吊篮作业的风险更大,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的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要在日常的管理中加强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三、建筑幕墙施工的安全管理内容

工程施工项目部作为施工生产的基本管理层,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其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前,要进行大量的施工准备工作,这是施工准备的重要环节。因为任何管理上的差错或疏忽都可能引起安全事故,造成生命、财产和经济的巨大损失,因此安全管理工作是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头等重要的大事。一般情况下,建筑幕墙施工有下列内容:

1.设计图纸和相关设计资料

在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的组织者和施工管理班子必须熟悉工程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设计资料,了解和掌握建筑幕墙施工图纸的设计意图、幕墙结构类型、构造特点、技术要求、技术关键和难点,分析设计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影响。如发现设计中对幕墙施工安全有不利影响的要与设计者商量解决。

2.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根?quot;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安全管理原则,施工现场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成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并用制度固定下来,以此把与安全直接有关的领导、技术人员、工人联系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安全管理工作系统。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建筑幕墙施工现场全部生产活动的重要技术文件,用以正确处理人与物、主体与辅助、工艺与设备、专业与协作、供应与消耗、生产与储存、使用与维修以及它们在空间布置和时间排列之间的关系。必须根据拟建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对原始资料调查分析和工程投标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编制出一份能切实指导该工程全部施工活动的科学方案。施工的安全管理必须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编入施工组织设计内,其中应包括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动火作业与防火管理措施等。

4.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首先是进场的安全教育,重点是要提高每一个员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并让他们明白建筑幕墙施工的特点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如做好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和脚手架上的防护,物料提升机的'使用和安全防护,各类伤亡事故的预防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其次是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教育,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教育,使其明白该工种怎样做才安全,明白为防止事故发生所必须执行的操作规则,即必须让工人明白在施工过程中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

再就是开展班组的安全学习,这是工人自我教育的一种形式。班组长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的变化和施工环境的改变,以及班组内的安全动态组织班组内的人员对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加深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提高每一个组员的安全意识。班组的安全学习宜定期进行,如每周一次。

5.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施工安全至关重要。安全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接受交底的施工人员熟知和了解所担负的工作的安全操作要点和与相邻作业的关系。特别是要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强调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部位,防止事故的发生。安全技术交底的时间可以分为施工前对整个工程的一次性-交底和按施工进度根据现场情况分阶段交底。总之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是要及时、细致,要切合现场的情况,切忌无的放矢。

6.日常检查监督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建筑幕墙施工作业点比较分散的特点,工程项目部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作业现场,对既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耍弄清原因和责任人,要求责任人限时整改。安全检查要设专职安全员,也要发动群众进行自检和互检,以利尽早发现事故隐患,消灭或降低损失。

总之,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在整个工程施工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施工管理的风险性很大。要搞好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掌握其内部运动规律,只有这样,才能主动地、自觉地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搞好。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筑玻璃幕墙建设和使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光反射环境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玻璃幕墙,是指由玻璃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者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立面改造工程中建筑玻璃幕墙的采用、设计、施工(以下统称为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建筑玻璃幕墙的使用维护(以下统称为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域内玻璃幕墙工程建设的规划控制。

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玻璃幕墙工程建设的光反射环境影响论证。

本市发展改革、房屋管理、质量技监、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禁止采用玻璃幕墙的范围)

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第六条(幕墙玻璃的采用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在二层以上安装幕墙玻璃的,应当采用安全夹层玻璃或者其他具有防坠落性能的玻璃:

(一)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内的建筑;

(二)临街建筑;

(三)因幕墙玻璃坠落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其他情形。

采用前款规定玻璃的,玻璃幕墙设计时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应急击碎玻璃。

第七条(行政管理部门的告知)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建设项目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的相关规范。

市和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出让土地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的相关规范。

第八条(规划控制)

对拟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对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情形或者采用玻璃幕墙不符合国家、本市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对前款规定的工程,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就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对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情形或者采用玻璃幕墙与周边环境、建筑风格不协调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对拟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玻璃幕墙的型式,并予以注明。

第九条(结构安全性论证和光反射环境影响论证)

对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文件阶段,编制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报告,并提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阶段,委托相关机构对玻璃幕墙的光反射环境影响进行技术评估,并提交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由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等规则,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设计单位应当在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时,落实结构安全性和光反射环境影响的评估和论证意见。

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光反射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和专家论证报告。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通过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变更玻璃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十一条(从业资质)

承担玻璃幕墙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设计资质。

承担玻璃幕墙施工、维修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

本市鼓励玻璃幕墙的设计、施工、维修,由同一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设计要求)

对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坠落伤害事故。

第十三条(建筑材料的要求)

玻璃幕墙工程采用的建筑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以及工程设计要求。

对按照规定应当取得强制产品认证或者生产许可的玻璃幕墙建筑材料,供应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强制产品认证或者生产许可等证书。

对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检测、检验的玻璃幕墙建筑材料,供应单位应当提供产品质量的检测、检验报告,出具质量保证书。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玻璃幕墙建筑材料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玻璃幕墙的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玻璃幕墙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五条(监理要求)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玻璃幕墙专项监理细则,对玻璃幕墙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并对玻璃幕墙建筑材料实行平行检验。

监理单位应当出具玻璃幕墙专项监理报告。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不符合国家、本市的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

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计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

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销售时,建设单位应当向买受人提供《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

《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应当载明玻璃幕墙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设计使用年限、施工单位的保修义务、日常维护保养要求、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玻璃幕墙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玻璃幕墙防渗漏的保修期不低于5年。

玻璃幕墙工程竣工验收满1年时,施工单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对采用拉杆或者拉索的玻璃幕墙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时,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拉力检查和调整。经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维修。

第十八条(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维护责任主体)

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维护责任,由建筑物的业主承担。

本市鼓励业主投保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的相关责任保险。

第十九条(日常维护保养)

业主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技术标准以及《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的要求,对玻璃幕墙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发现玻璃幕墙损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但业主拒绝采取消除危险措施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物业服务单位按照规定协助业主维护玻璃幕墙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条(定期检查)

业主应当委托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有玻璃幕墙施工资质的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对玻璃幕墙进行定期检查:

(一)玻璃幕墙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每5年进行一次检查。

(二)对采用结构粘接装配的玻璃幕墙工程,交付使用满10年的,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进行粘接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3年进行一次检查。

(三)对采用拉杆或者拉索的玻璃幕墙工程,竣工后每3年检查一次。

(四)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玻璃幕墙,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定期检查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实施。

第二十一条(安全性鉴定)

既有玻璃幕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当委托具有玻璃幕墙检测能力的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

(一)面板、连接构件、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爆裂现象的;

(二)遭受台风、雷击、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故而造成损坏的;

(三)相关建筑主体结构经检测、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四)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需要继续使用的;

(五)需要进行安全性鉴定的其他情形。

进行安全性鉴定的单位应当出具鉴定结论。

第二十二条(维修)

经检查、安全性鉴定发现玻璃幕墙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应当及时委托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有玻璃幕墙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

需要进行玻璃幕墙大修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

第二十三条(防护措施)

对采用钢化玻璃等存在爆裂、坠落伤害事故风险的建筑玻璃幕墙,业主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粘贴安全膜、设置挑檐或者顶棚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粘贴安全膜的,应当将安全膜固定于周边结构上。

采用的安全膜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安全膜的供应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承担安全膜的产品质量责任。

设置挑檐或者顶棚的,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应当具备抗高空坠物冲击的防护性能。

第二十四条(技术资料)

对玻璃幕墙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将玻璃幕墙定期检查、维修的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给业主。

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业主应当于每年12月将当年玻璃幕墙定期检查、安全性鉴定、维修以及采取防护措施等情况的技术资料,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

新建建筑的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照规定缴存至指定专户。

既有建筑的玻璃幕墙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规定一次性或者分批缴存至指定专户。分批缴存的,最长缴存年限不得超过5年。

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金额,按照玻璃幕墙造价的一定比例确定。缴存比例应当按照玻璃幕墙结构设计、使用材质的安全性能高低,设定不同等级。

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用于建筑玻璃幕墙的检查、鉴定、维修。具体缴存和管理办法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玻璃幕墙信息管理系统)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玻璃幕墙信息管理系统,并负责维护、更新。

规划、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玻璃幕墙的规划管理信息、环境影响论证信息移交给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十七条(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市玻璃幕墙建设和使用维护的情况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各方履行义务。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建设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设计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拒不提供《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安全使用维护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业主未按规定履行定期检查、安全性鉴定以及维修、采取防护措施等义务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临靠道路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业主,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履行安全性鉴定、维修义务,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其限期履行安全性鉴定、维修义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后仍拒不履行义务,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或者予以维修。产生的费用可以在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三十条(未建立和未报送技术资料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移交技术资料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业主未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技术资料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对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理)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有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施工管理制度

为确保t梁重型构件吊装安全稳妥,避免发生施工生产责任事故。遵照交通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与《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并结合以往施工过程中取得的经验,特制定《架桥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以供施工操作人员共同遵守(若使用导梁法施工吊装。亦应参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1)负责制造的厂家和订做的厂家都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钢结构制造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严格的工艺组织、生产、质量检验。对于组拼式架桥机,同样必须对主要的组拼构件进行产品质量把关,必须有产品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有关力学物理性能指标试验报告。

2)架桥机现场安装必须事先进行细致的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有严格的安装程序,必须经过试吊、试运转,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以后才能交付正常生产。

3)架桥机及其吊装设备全部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安装完毕后,先由施工处(现场)组织对架桥机及其吊装设备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再由本单位工程技术、质检、机材、安全部门进行复查;最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质检、安全、设备部门会同有项目部领导参加的包括工程技术、质检、机材、安全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凡发现不足之处,必须及时加固或返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试吊和吊装作业,并填写吊装设备验收表存档,作为一机一档基础资料。

4)正式吊装前,架桥机必须组织试吊工作。作为试吊,必须分级加载,同时亦必须要进行超载试验,超多少为宜,一般超重的行业标准规定为30%。但由于吊装工程起重吨位较大,可由设计、技术、机材及安全部门参与商定超载数量,但必须强调一定要进行超载试验。试吊检查的几个指标必须明确,如挠度、侧倾、中线等;同时必须明确试吊完成后的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指挥;

(2)技术负责;

(3)机务负责;

(4)安全值班;

(5)参加吊装作业的工班;

(6)电工值班(含发电机值班);

(7)木工值班;

(8)配合工长;

(9)配合工班等;

(10)架桥机正式吊装前应组织好,人员要固定,准时到岗,不能随意变动或更换。

2)架桥机正式交付使用前,技术负责人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公布于众,操作工班和有关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熟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架桥机的性能。

3)参加架桥机吊装作业人员(含民工)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高度近视、耳聋、癫痫病等,不得从事架桥机吊装作业。

4)移动架桥机过程,严禁一切人员在架桥机上行走,需作业时,应将架桥机停稳后进行。

5)吊装期间,严禁一切人员及船只在吊装(物)桥下通过,必要时应设安全通道或派出警戒。

6)吊装期间,对起重吊装设备[即钢丝绳、卷扬机、滑轮组及机械连接杆(栓)]要经常检查、保养维修等;易损部位的零配件要备足,每吊完一孔,要对架桥机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盲目作业和设备带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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