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规章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提高员工的素质和道德水平。规章制度范文的执行和监督要建立相应的检查和评估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劳动部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档案建立范围
凡被公司招聘并录用的人员,均应同时拥有个人社会档案和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包括电子档案、文本档案各一套。
第三条个人社会档案:本公司员工的个人社会档案原则上要求均在西安市各人才中心托管,并随员工工作关系予以转接。
第四条员工内部档案:公司员工内部档案作为个人社会档案的补充,统一在公司存档由行政人事部管理,以方便行政人事部工作需求,并按年度视情移交归存到个人社会档案。
第五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收集的内容:
1、《员工应聘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身份证及户口本(或暂住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员工职业、技能信息的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
3、《培训合同》、培训结业证书、奖惩文件或记录等其他资料。
4、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收集办法:
1、个人社会档案:个人社会档案托管在西安市各人才交流中心的公司的员工,提出归档申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向申请人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移交员工内部档案信息,以形成员工社会档案的有效积累。移交社会档案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在公司员工内部档案中留存备查。
2、员工内部档案:公司新入职员工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形成公司内部档案。凡本文所列应归档的各类资料,在职能部门内形成材料后的一周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第七条归档标准:
1、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有形成时间的日期。
2、一般要求用原件存档。如用复印件存档的,须加盖行政人事部门专用章后方可入档。
第八条员工档案除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及主管人事的主管外,其余人员不得擅自查阅。如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公司员工档案,须填写《档案查阅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有关国家机关及相关单位人员若需查阅员工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填写《档案查阅审批表》,由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方予查阅。
第十条员工档案原则不予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须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查阅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在档案卷宗中涂改、圈划或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扩散档案内容,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二条员工社会档案的转接由本人按照相关机构的规定自行办理,原则要求社会档案随劳动关系一并转移。
第十三条员工调动或离职,其内部档案内需要移存至社会档案的资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移存。
第十四条对于正常离职且离职手续齐备的员工内部档案,在公司保存5年(一般员工)―20xx年(中高层管理人员)后酌情销毁。
第十五条对非正常离职或离职手续不齐全的.员工内部档案,原则上永久留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销毁。
第十六条员工档案编号管理,档案编号为八位数且具有唯一性,其中档案编号前四位数字为入职员工序号,包括前两位公司部门编号和后两位员工编号。档案编号后四位数字表示员工入职的年份和月份。员工档案编号与员工工卡、餐卡、考勤卡以及未来公司增设的各项与员工信息有关的物品保持一致性,以便检索。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的销毁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在办理档案销毁审批手续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到专业销毁场所进行销毁。未经鉴定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员工档案。对故意损坏或擅自销毁者,应视情节给予惩处。
1、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及企业相关制度,维护员工档案的真实性。
2、按照归档范围认真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日常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3、做好员工档案的保管、保密和保护工作,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做好员工档案工作的基础建设,促进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为更有效的对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有效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全体员工之个人档案(入职档案、培训档案、绩效管理档案、离职档案)、统计资料、劳动工资、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由行政部专人负责保管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1)个人简历;。
2)员工入职登记表。
3)应聘人员登记表;。
4)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表;。
5)笔试结果报告;。
6)身份证复印件。
7)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材料。
8)离职证明;。
9)试用期员工跟踪表;。
10)试用期考核表;。
11)各类合同及协议;。
12)员工异动履历表.
1)培训通知;。
2)培训签到表;。
3)培训总结报告(或考评结果);。
4)派出培训审批表;。
6)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
(三)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的档案资料按月归整。
(四)员工离岗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一)基础管理。
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或解聘处理。
3、人事档案按入司时间分类存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录于《在职员工人事档案目录》(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目录》(附件二),并在档案袋上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袋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为永久保存。
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档案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状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交人事部归案,原件当场查验。
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字后归档。
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保留至该员工离岗8年止)。
8、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蛀。
9、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签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10、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二)档案的查、借阅。
1、公司档案分为保密级与非保密级两个级别,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非保密级档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附件三),并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跨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人事档案,特殊情况下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3、公司级领导、人事行政部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所有经批准后借阅出的人事档案需于借阅的三天之内归还(特殊情况可延长期限),对借阅后到期未还者、归还破损、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5、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6、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四)。
(三)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1、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和损坏档案材料;。
2、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如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必须事先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同意。
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自带档案流动,确有需要,由档案发出方做好封口,接收方接受档案时须注意检查档案封口是否完整。
六、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二)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五)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七、制定、修订、废除与颁布实施。
本办法经核准后,由行政部公告实施;修订或废止亦同。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公司行政人事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转正及晋级表、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1、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员工姓名、性别。将档案资料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档案袋,电子档案以hr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2、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入职之日始,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应聘挡案表、录用审批表、员工个人档案表、体检报告、离职(失业)证明等。
具体时限要求如下:
3、 社会保险、合同签订等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1、调阅员工的人事档案需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表》并经有效批准。
2、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3、 部门主管有权调阅其他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但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4、部门主管级别的人事档案,总经理有权调阅。
借出的档案必须在2天内归还。
6、所有调阅档案,均需登记备案。
1、继续受聘的员工档案,作为其今后聘任聘用的依据;档案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应在妥善保管一年以后销毁。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档案应妥善保管三年以后销毁。
发出部门:行政人事部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二):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201x年9月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要建立工作业绩档案,对各段时期的工作要有评价和考核,对其主要表现记入档案。考核标准是依据岗位责任制中的职责范围等内容,考核工作可分配到各部门进行,最后由人事部汇总。
第二条建立员工工作业绩档案的目的是便于对员工正确全面地评价,对工作突出、成绩和贡献较大者要给予表扬、奖励、晋级等。对工作不踏实、消极怠工、屡屡出现差错者要进行批评、处罚、降级或撤职。
第三条员工工作业绩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5.职位变更。员工在工作中,由于工作表现及服务年限因素,其职务、级别与工资待遇等内容会有变化,这种变动也体现了员工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贡献大小。因此,员工工作档案对员工职位的变动记录是考查员工工作表现的客观依据。
第四条在员工工作档案中,还要搜集员工工伤情况记录、客人表扬或投诉员工的信件(复印件)等资料。这对于全面、有效地考查员工表现都有重要作用。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下面是爱汇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供大家阅读!
第一条要建立工作业绩档案,对各段时期的工作要有评价和考核,对其主要表现记入档案。考核标准是依据岗位责任制中的职责范围等内容,考核工作可分配到各部门进行,最后由人事部汇总。
第二条建立员工工作业绩档案的目的是便于对员工正确全面地评价,对工作突出、成绩和贡献较大者要给予表扬、奖励、晋级等。对工作不踏实、消极怠工、屡屡出现差错者要进行批评、处罚、降级或撤职。
第三条 员工工作业绩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5.职位变更。员工在工作中,由于工作表现及服务年限因素,其职务、级别与工资待遇等内容会有变化,这种变动也体现了员工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贡献大小。因此,员工工作档案对员工职位的变动记录是考查员工工作表现的客观依据。
第四条 在员工工作档案中,还要搜集员工工伤情况记录、客人表扬或投诉员工的信件(复印件)等资料。这对于全面、有效地考查员工表现都有重要作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劳动部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档案建立范围
凡被公司招聘并录用的.人员,均应同时拥有个人社会档案和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包括电子档案、文本档案各一套。
第二章 员工档案种类及运用
第三条 个人社会档案:本公司员工的个人社会档案原则上要求均在西安市各人才中心托管,并随员工工作关系予以转接。
第四条员工内部档案:公司员工内部档案作为个人社会档案的补充,统一在公司存档由行政人事部管理,以方便行政人事部工作需求,并按年度视情移交归存到个人社会档案。
第五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收集的内容:
1、《员工应聘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身份证及户口本(或暂住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员工职业、技能信息的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
3、《培训合同》、培训结业证书、奖惩文件或记录等其他资料。
4、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三章 员工档案收集程序和归档标准
第六条 收集办法:
1、个人社会档案:个人社会档案托管在西安市各人才交流中心的公司的员工,提出归档申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向申请人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移交员工内部档案信息,以形成员工社会档案的有效积累。移交社会档案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在公司员工内部档案中留存备查。
2、员工内部档案:公司新入职员工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形成公司内部档案。凡本文所列应归档的各类资料,在职能部门内形成材料后的一周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第七条 归档标准:
1、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有形成时间的日期。
2、一般要求用原件存档。如用复印件存档的,须加盖行政人事部门专用章后方可入档。
第四章 员工档案的借阅
第八条员工档案除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及主管人事的主管外,其余人员不得擅自查阅。如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公司员工档案,须填写《档案查阅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 有关国家机关及相关单位人员若需查阅员工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填写《档案查阅审批表》,由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方予查阅。
第十条 员工档案原则不予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须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查阅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在档案卷宗中涂改、圈划或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扩散档案内容,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章 档案的转接
第十二条 员工社会档案的转接由本人按照相关机构的规定自行办理,原则要求社会档案随劳动关系一并转移。
第十三条 员工调动或离职,其内部档案内需要移存至社会档案的资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移存。
第六章 员工档案的存档期限及销毁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正常离职且离职手续齐备的员工内部档案,在公司保存5年(一般员工)—10年(中高层管理人员)后酌情销毁。
第十五条 对非正常离职或离职手续不齐全的员工内部档案,原则上永久留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销毁。
第十六条员工档案编号管理,档案编号为八位数且具有唯一性,其中档案编号前四位数字为入职员工序号,包括前两位公司部门编号和后两位员工编号。档案编号后四位数字表示员工入职的年份和月份。员工档案编号与员工工卡、餐卡、考勤卡以及未来公司增设的各项与员工信息有关的物品保持一致性,以便检索。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的销毁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在办理档案销毁审批手续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到专业销毁场所进行销毁。未经鉴定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员工档案。对故意损坏或擅自销毁者,应视情节给予惩处。
第七章 员工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及企业相关制度,维护员工档案的真实性。
2、按照归档范围认真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日常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3、做好员工档案的保管、保密和保护工作,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做好员工档案工作的基础建设,促进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月5日
一、目的
为更有效的对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有效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全体员工之个人档案(入职档案、培训档案、绩效管理档案、离 职档案)、统计资料、劳动工资、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由行政部专人负责保管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 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四、档案管理内容
(一)员工入职档案:
1)个人简历;2) 员工入职登记表3)应聘人员登记表;4)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表;5)笔试结果报告;6)身份证复印件7)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材料8)离职证明;9)试用期员工跟踪表;10)试用期考核表;11)各类合同及协议;12)员工异动履历表.
(二)员工培训档案:
1)培训通知;2)培训签到表;3)培训总结报告(或考评 结果);4)派出培训审批表;5)员工外派培训合同6)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7)员工培训统计表。
(三)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的档案资料按月归整。
(四)员工离岗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五、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一)基础管理
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 理规范。
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 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或解聘处理。
3、人事档案按入司时间分类存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 进行整理,并及时登录于《在职员工人事档案目录》(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目录》(附件二),并在档案袋上 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袋进行编号。人事档案 原则上为永久保存。
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档案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状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交人事部归案,原件当场查验。
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 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 登记。
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 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 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字后归档。
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 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保留至该员工离岗8 年止)。
8、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 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潮、防晒、 防蛀。
9、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签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 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10、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 案管理的科学化。
(二)档案的查、借阅
1、公司档案分为保密级与非保密级两个级别,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非保密级档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附件三),并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跨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 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人事档案,特殊情况下经人事行政 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3、公司级领导、人事行政部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 阅手续。
4、所有经批准后借阅出的人事档案需于借阅的三天之内归 还(特殊情况可延长期限),对借阅后到期未还者、归还破损、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5、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 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6、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 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四)。
(三)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1、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和损坏档案材料; 2、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如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 取证必须事先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同意。
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 予以惩处。
4、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自带档案流动,确有需要,由档案发 出方做好封口,接收方接受档案时须注意检查档案封口是否完整。
六、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二)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 资料销毁审批表》交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 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 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五)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七、制定、修订、废除与颁布实施
本办法经核准后,由行政部公告实施;修订或废止亦同。
行政部
20xx年4月22日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3、 经体检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保健品的患者,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并按《人员健康管理程序》对患病者所在岗位的环境进行消毒等处理。病患者身体恢复健康后,应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并将患病情况及体检结果录入档案。
2、卫质部负责建立和保管全体员工的健康档案,并负责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操作性前提方案》、公司制定的其它相关卫生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含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须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保证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五条、公司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八条、员工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公司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须建立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须按规定妥善保存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酒店档案工作的主要流程是:
1、 接 收:凡酒店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业已办理完毕并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报告、规定、通知及有关资料、图片、会议记录等均应列入酒店档案的接收范围。
酒店档案一年接收一次,酒店各部门应于次年一月底前将档案资料统一移交人事部。
2、 整 理:
(1)、酒店档案按年综合整理,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整理归档。
(2)、酒店各部门的档案按其形成的各种门类和体裁列为一个全宗。
(3)、办公室档案,按其不同内容和体裁,制成统一的分类档案。
(4)、按照案卷的排列顺序编制卷号,案卷目录上应区别情况标明不同保管期限。
3、 保管及利用
(1)、酒店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
(2)、凡使用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单。重要档案的借阅应经总经理批准。
(3)、借阅结束后,请借阅者在档案借阅单上签名。
4、鉴定和移交
(1)、档案鉴定工作在相关领导的领导下,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2)、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酒店领
(3)、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酒店领导批准,由两人在指定地点监销。
(4)、档案移交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档案员调动工作,须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岗。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_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为了统一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及时把握员工队伍的动态,在各部门单位制定原有档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公司采取统一的员工档案管理流程。相关内容如下:
1、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统一格式的员工档案表(员工信息登记表和员工入职登记表),并将档案表格式以电子稿的形式传发至各部门单位。
2、各部门单位及时协助公司行政部门对现有员工进行详细的档案信息登记。登记完毕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将已登记的档案信息表以电子稿的形式传至公司行政部门备案。
3、针对新进员工,各部门单位应在招聘录用结束之后,及时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登记新员工的档案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内由本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以电子稿形式传至公司行政部门,以便公司统一管理。
4、对于离职员工,各部门单位应在员工离职后第一时间将离职员工信息传至公司行政部门,方便公司及时修改员工档案。
5、员工工作出现公司内部调整变动时,由所涉部门单位及时填写相应的工作调动单,并以电子稿的形式传至公司行政部门,以便公司及时调整员工档案。
以上内容如有未尽之处,望各部门单位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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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为更有效的对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有效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全体员工之个人档案(入职档案、培训档案、绩效管理档案、离职档案)、统计资料、劳动工资、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由行政部专人负责保管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一)员工入职档案:
1)个人简历;
2)员工入职登记表
3)应聘人员登记表;
4)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表;
5)笔试结果报告;
6)身份证复印件
7)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材料
8)离职证明;
9)试用期员工跟踪表;
10)试用期考核表;
11)各类合同及协议;
12)员工异动履历表.
(二)员工培训档案:
1)培训通知;
2)培训签到表;
3)培训总结报告(或考评结果);
4)派出培训审批表;
5)员工外派培训合同
6)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
7)员工培训统计表。
(三)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的档案资料按月归整。
(四)员工离岗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一)基础管理
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或解聘处理。
3、人事档案按入司时间分类存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录于《在职员工人事档案目录》、《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目录》,并在档案袋上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袋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为永久保存。
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档案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状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交人事部归案,原件当场查验。
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字后归档。
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保留至该员工离岗8年止)。
8、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蛀。
9、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签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10、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二)档案的查、借阅
1、公司档案分为保密级与非保密级两个级别,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非保密级档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附件三),并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跨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人事档案,特殊情况下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3、公司级领导、人事行政部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所有经批准后借阅出的人事档案需于借阅的三天之内归还(特殊情况可延长期限),对借阅后到期未还者、归还破损、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5、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6、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四)。
(三)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1、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和损坏档案材料;2、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如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必须事先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同意。
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自带档案流动,确有需要,由档案发出方做好封口,接收方接受档案时须注意检查档案封口是否完整。
(一)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二)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五)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本办法经核准后,由行政部公告实施;修订或废止亦同。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3.职责
公司管理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4.程序
档案袋,电子档案以hr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保密员工的信息资料。
4.2 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入职之日起,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
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信息表、户口本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本单位员工档案。如公司对员工档案材料(如鉴定、考核材料、离职、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的材料,奖惩材料等)的收集、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档案材料交至档案代保管服务机构由档案代保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放入员工的档案。
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如:奖罚记录、职位调动、任命、借用、离职申请、考核管理等。
4.5 本部门职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管理部经理批准。
部经理批准。
4.7 所有调阅档案,均需登记备案。
档案应妥善保管三年以上销毁。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人事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第一次建档后,日后所有有关个人人事资料都随时归档,包括员工在职期间试用、考核、职位调动、工资晋升、培训记录、行政处分、奖励等,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条、新员工报到后按《个人资料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建档,目录如下:
1、招聘登记表
2、聘用通知书
3、学历证、职称证、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
6、员工转正申请表
7、聘用合同
8、奖惩材料
9、任免、升降、调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员工档案薄册,记载档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变动情况。
第七条、要做到分类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对。
第八条、所有人事档案都属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密。
第九条、人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总经理有权查阅任一员工的档案,除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员工的工资档案。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借阅自己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查阅人员应严格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划、污损、带出、丢失。
第十二条、收回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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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机关文书档案和违纪人员档案的管理,保证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文书档案是机关重要的机密材料,涉档人员应牢固树立保密保卫意识,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档案或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档案室。
(三)保持存档地段的清洁,严禁在档案柜旁存放不利安全的物品,严禁在档案室吸烟。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潮、防蛀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四)查阅借用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外单位查阅档案,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档案申请表》,同时由查阅档案单位负责人和本机关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查阅。查档人员只能查阅经同意查阅的档案材料,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涂改,不得拆换、抽取、增添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抄录和拍照档案材料。本机关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后可以借用,但必须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借阅单位必须妥善保存,不得转借、毁损,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机关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管理按照县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原则上时限在10年以上的文书档案应移送县档案馆保存。机关各室立卷归档的文书档案,除需要移送机关档案室统一管理的外,其余的档案由各室自行保存。
(六)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如有变动,应认真做好档案及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环节的衔接,监理项目部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三、工程文件的收发及管理规定。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监理项目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员统一接收;统一接收国网项目部、集团项目部、电监办以及监理项目部等下发的各项文件,做好接收记录。
3.1.4信息管理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文记录,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上级下发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及会议纪要,由信息管理员按所指定的单位及时传递并建立发放记录。
1、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2、归档范围:
1)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2)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3)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监理项目部有权退回,相关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3、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4、其它。
(1)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国家电网办[20xx]250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项目部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2)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3)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5)符合国家电网项目部《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xx]25号及《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国家电网基建质量[20xx]322号要求。
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在工作和各种活动中形成并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件资料,它起着凭证、依据和史料的作用,并为团委指导帮助学生会开展工作提供丰富材料。
1、学生会档案管理工作由院学生会办公室档案组成员负责统一管理;。
2、各部门应设管理本部门档案的副部长,负责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以及保管工作;。
3、各部门负责档案的副部长应与办公室加强联系,沟通思想,交流经验,以便于档案管理制度的顺利推行。
1、学生会档案分类为:各类文件类(上级文件、申报表、申请表)、会议记录类、人事档案类(包括各部门及其干部档案类奖惩记录类)、工作计划类活动内容及工作总结类及其他共六类。
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
(1)文件类:。
文件(包括上级文件、申请表、申报表)一律按a4纸一份归类存档;。
(2)会议记录类:。
(3)人事档案类:。
(4)工作计划类:。
(5)活动内容类:。
学生会各部门组织活动应当制定活动计划书(策划书),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出活动总结,并把工作总结于活动结束后3天内交于办公室,此工作计划保留存档,以利于期末部门考核时起参照作用;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给办公室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6)工作内容类:。
学生会办公室档案组成员把各届学生会成员的档案设宗,主要含以下材料:。
(1)学生会干部个人档案;。
(2)学生会干部各学期的工作总结以及工作成绩评定;。
(3)与学生会干部本人有关的各类文字材料;。
(4)各类材料均一式两份。
1、当有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在场时,直接由管理员负责归档;。
2、管理员不在时,应及时通知管理员,由管理员整理归档;。
3、管理员归档时,应详细填写档案管理纪录;。
4、未经过主席或者办公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借口借阅档案;。
5、调档时,必须持有主席的签字证明;。
6、调档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做详细记录,并填写档案借阅表;。
7、档案一旦遗失,管理人员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及时补档;。
9、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档案,否则一经查实,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10、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整理核查档案。
1、活动策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结束后整理得经验、教训;。
2、活动新闻稿。(对于比赛类活动,必注明各轮次的战况及获胜方)。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应完整、科学地保管好学生会的档案材料,以备查询、参考、交流,特制订本细则。
1、查阅前请对照办公室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详细资料;。
2、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并由审批人(部长)同意;。
3、各部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确认归还日期;
4、档案查阅完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且未讲明原因的讲上报主席团并做严肃处理;。
5、本细则适用于学生会在各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今后工作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样、图表、奖证、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材料的管理工作。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特建立本制度。档案制度总则在于规范学生会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利于查询借阅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3、遇有学生会干部工作调动或辞职离任时,要及时报于办公室备案;。
5、院学生会的其它文件及文字资料是否列入院学生会档案,由院学生会办公室决定;。
6、属于学生会所有的档案,由委员会决定公布:未经上述机构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办公室有权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本制度所称“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2、档案要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碳素墨水工整书写。a4纸文档是指文书、档案等原始的或电子的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维护征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促进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发展,更好的为税收征管服务,根据某地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收征管资料,是指在征管全过程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记录。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地方规费的征管资料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真实准确的原则。
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内容包括采集(录入)、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等部分。
第四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征管组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综合组负责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征管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室和专用档案柜,配备忠于职守、熟悉业务、保守机密、认真负责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征管资料按基本资料、分户资料和综合资料等分类管理,具体为:税务登记类、帐簿凭证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发票管理类、税务检查类、综合类、征管质量考核类等。
第七条:各征管组对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一般按以下归集流程操作: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按标准装订资料————排列编号————装盒编目————移交上柜。
第八条:综合组在税务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资料,按规定整理、传递和归档,并在结案后10天内复印送交征管组,进入户管档案。
第九条:归档资料必须是税收征管各环节办理完毕后的正式资料。资料应文字清楚、内容完整、手续齐全。资料格式原则上以上级局制定的表证单书式样及规格为准。
第十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的税收征管资料实行一户一档。户管档案内容应包括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整个征管过程的全部资料,并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财务报表等项目分类顺序归档。
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一般按街道、地段、行业等归档,实行十户一档。并按税务登记、定税、申报、征收、停复业等项目顺序归档。
第十一条:分户档案中的税务登记类资料归入当年度档案。
第十二条:征管资料归档时,应按税收征管环节、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同类资料应排放在一起,以便查阅和调用。
永久、长期保管的资料档案必须去掉金属物。
归档资料应依据分类和资料编号编制资料目录。目录的标题应按所归档的征管资料的分类填写,并按资料的排列顺序编写页码。
归档资料目录应置于归档资料之首。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征管资料的传递、登记、保管、借阅等项管理制度,并对资料的归集、保管、借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往年资料必须由档案室保存,当年资料由各征管组分别归集,集中到专柜保管。
第十四条:征管资料档案的保管必须做到“三专”、“六防”,即:专人、专柜、专室,并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措施。
第十五条:征管资料调阅、复制、移送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
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刻苦学习、不断提高文化和业务水平、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负责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保管、统计、编研和系统化工作。
四、全面熟悉室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提供利用,做好咨询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和档案的利用制度。
五、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温湿度记录,年终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地核对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保持室内整洁,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义务,档案属于涉及托管人员隐私,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二、各类档案的借(查)阅,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单》。
三、个人档案一律须托管人员本人、或委托书指定的委托人,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借阅。
四、外单位来人借(查)本托管人档案,需持单位《档案借(查)阅申请单》并经科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
五、阅档必须在档案室,不得携带外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外借的档案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拆开、调换、污损文件或在文件上圈点、划字等,要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
七、外借档案一旦发生遗失、损坏、销毁等,应立即知会办公室进行处置。
八、档案室对外借逾期未归还的档案,要及时做好催还工作。
九、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做好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大力推广配方肥尤其是缓释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两年,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生产过程问题的追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业投入品采购记录表;二是种植业农事生产记录表;三是农产品销售记录表。
三、生产记录由主要负责人填写,并由相关人员对其记录进行定期检查。
通过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全面真实地掌握农产品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情况、质量控制标准、产品生产数量和销售去向,既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也加强了农产品生产者的自律约束。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咨询档案的管理与使用,进一步促进心理咨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档案管理规定:
凡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心理咨询室的各种门类载体的资料(学生心理档案、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试结果、心理咨询记录、团体辅导文件和其他相关文字资料、录像、缩微胶卷和磁带等)都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管理。
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严禁擅自携带心理档案外出,心理档案一般不得外借或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应履行有关手续。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按时归还。非专业人员查阅心理咨询有关结果时,须由咨询工作人员指导。
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表在每学期咨询结束至该学期结束时间段内,将应归档的文字材料整理编号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审定后,以时间段为单位(一个学年为一个时间段)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应归档的文件归档存放。声像文件材料应在各项活动后,整理好随时归档,每学期结束前将各类声像文件材料刻录备份,编号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学生心理档案应按规定年限完好保存。
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学生心理咨询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知晓档案内容者,必须严格保密,不向他人谈论被咨询人有关情况,如因泄露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的生产(工作)服务。
适用于东莞厚街海清污水处理厂档案室内外各种资料、档案管理。
3.1行政部为公司档案管理的牵头部门。
3.2除设备、财务等专门档案由各相关部门管理,其余档案由资料档案室集中管理。
4.1凡是能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4.1.1建厂时原始设计资料,各种招投标文件,各种普查、调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其它需要存档的文字材料。
4.1.2各部门如生产、行政、设施维修、合同、技术、保卫、设备、固定资产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类原始材料。
4.1.3部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总结、报告及需要归档的其它文件。
4.1.4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
4.2.1档案管理部门除了通过正常渠道外,应经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收集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应主动配合,定期检查应存档资料,主动向管理部门资料室移交,在外开会等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向行政部作收文登记,个人确需的,经批准可以复印留用。
4.2.2档案管理部门在收到有关归档资料后,应根据其内容,对其价值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存档。每年六月底前,各档案管理部门应完成上年归档资料的清理和归档工作。无归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资料,经过技术人员鉴定和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凡应存档文件,应按内容进行分类、组卷、装订、编号上架,并编制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利用。
4.3档案管理人员要求。
档案管理是一项保密性较强的工作,从事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应热爱档案事业,不务名利,遵纪守法、严守秘密;工作作风严谨、一丝不苟。业务上应努力学习,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知识面,掌握一定的档案管理专门业务知识,熟悉公司所管档案的特定业务的基本特点和规律,能够处理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4.4.1努力学习、宣传和执行《档案法》,遵守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4.4.2认真按照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和编制检查等工作。质量符合档案管理标准要求。
4.4.3耐心细致地做好其它档案人员的档案立卷指导检查,为合法查阅利用档案者提供方便条件。
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4.4.4档案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确保党和国家及本单位涉密工作的安全。
加强对档案材料利用管理,凡属重大技改、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经济数字、人事材料等档案,不得向外泄密。
4.4.5严禁非档案室人员进入档案室。本室人员进出时必须关锁好文柜、门窗,检查安全防盗设施,以防意外。
4.4.6严禁将档案机密材料带入公共娱乐场所、探亲访友;严禁丢失或泄密。如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4.7如有违反《档案法》和《保密法》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追究相应责任。
4.5.1档案的查阅。外单位凭证件,经领导批准,在指定的阅览室和规定的范围查阅。本单位员工查阅或复印按《档案查阅制度》办理。
4.5.2凡属本厂管理人员,原则上均可查阅与本职工作范围有关的档案。
4.5.3如需查阅非本职工作或非本部门范围档案和重要档案时,须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才能查阅。
4.5.4查阅档案时,须填写登记簿,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查阅。如需抄录或复印,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5.5查阅者必须保护档案原貌,不得进行任何勾划、涂改、拆损,对确需拆卷的档案,必须副总经理批准,由档案人员办理。
4.5.6严守档案秘密,不得将档案内容传与他人,否则发生后果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4.6.1档案室是本厂机要重地,非本室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4.6.2每年组卷完成的档案,必须收集齐全,按时入库(柜)并作移交登记。
4.6.3库房应安装调温调湿设备,保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稳定(一般温度14℃-24℃;湿度45%-60%)。
4.6.4库房门窗应有防盗、防尘设施,并防止老鼠入侵,并设置窗帘、窗板等遮阳措施。
4.6.5档案柜、架应按规定整齐排列,并与墙壁保持适当距离。
4.6.6对所藏档案要定期检查,掌握保管情况,定期打扫,清理柜架,确保档案保存完好无缺。
4.7.1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室、技术资料室、财务档案室都是重点防火部位。
4.7.2档案室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油液、爆炸物品和有腐蚀性的物品。
4.7.3档案室不准吸烟、动火、不准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得超过60瓦,下班或人不在时作到人走电断、灯灭。
4.7.4管理人员翻阅、装订档案时不得吸烟。
4.7.5闲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4.7.6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档案管理制度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带给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需利用档案资料者,必须填好借阅单,说明利用的目的等项。
二、利用档案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在指定的地点查阅。档案原则不借出。但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按期归还。
三、重要的资料一律不借出,只限于查阅室查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得损污、涂改档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围点、打杠、增删、批注、抽换、剪裁、撕毁。
五、如因工作需要复制和抄录档案资料,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档案室核对无误后,力口盖公章,方可带走。
六、局党委会、局务会记录、人事工作材料及案件讨论记录,除有关领导外,一律不准查阅,更不得摘抄或复制。
七、对归还的案卷,必须全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处理。
八、借查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制度,违者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