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汇总14篇)

时间:2023-11-21 05:15:48 作者:曼珠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汇总14篇)

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需求。在下文中,我们将分享一些实施方案的关键要素和成功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社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市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及盘锦市有关垃圾分类回收政策指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东郭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城镇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二)科学易行。各村社区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方便居民操作。

(三)示范推进。各村社区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

总结。

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统一规划。各村社区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

三、

推行区域。

**街道5个村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区域。

四、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在全街道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基础保障。

(一)垃圾种类。原则上,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降解垃圾、不可降解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三种类型。

1.可降解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炉灶灰等厨余垃圾,以及庭院作物秸秆、枯枝烂叶等可腐烂的垃圾。

2.不可降解垃圾。具体可细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类。其中: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报纸、书刊、纸壳、饮料瓶、废铜烂铁等;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碎片、卫生间厕纸、塑料包装物、塑料袋等难以回收的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农药包装、医疗用品、灯管灯泡、电瓶电池、电子设备以及过期的药品、化妆品等垃圾。

(二)垃圾分拣。主要采取“农户源头分类+村保洁员上门收集”的模式。

1.农户源头分类。农户要根据垃圾种类,将垃圾分别投放到自家相应的垃圾存储器具中。

2.村保洁员上门收集。村保洁员要每天上门收集、分装可降解垃圾和不可降解垃圾,定期上门收集有毒有害垃圾。

(三)垃圾处理。根据垃圾分类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1.可降解垃圾处理。由村保洁员负责统一收集,运送到村可降解垃圾填埋池,实施统一处理;鼓励农户自行处理厨余垃圾,尽量做到“不出院”。

2.不可降解垃圾处理。由村保洁员负责统一收集、指定地点存放,京环集团负责每日集中转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其中,可回收垃圾由京环集团定期有偿回收。

3.有毒有害垃圾处理。由村保洁员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装站保管,京环集团负责定期集中转运处理。

1、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并按照分类标准,配备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容器设定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不妨碍交通、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另外,对有害垃圾收集桶要做好防渗透等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垃圾收运设施配置。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设施要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投放设施相配套,并统一外观和标识,实行密闭运输。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主任)。

副组长:**。

(副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电话:**。

六、实施步骤。

1、召开工作动员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一次工作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

2、前期准备工作:协调村社区完成试点小区垃圾产生情况、垃圾成分调查;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做到合理布点、标识清晰,按要求配备专用手推车、运输车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和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

3、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标语、广播、会议等开展舆论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保洁队伍进行组织培训,此项工作与前期准备工作同步进行。

4、启动工作: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收集桶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等专门设施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

5、总结经验:年底对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重点提炼试点经验;按照市、区工作安排,制订下一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计划,积极扩大分类收运处置覆盖范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资金保障。工作开展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分类垃圾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运设施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所需经费等由街道村两级财政予以解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与知识普及活动。

(四)总结完善推广。工作开展期间,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以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依法监督和特许经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18.6.5。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作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绍兴的战略布局。为坚定不移地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根据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和《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1.发袋机1-4号楼安置2台,5号楼、6号楼、7号楼、食堂楼各安置1台,配套用房安置1台,共配置7台。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3.每层楼卫生间内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在洗手盆旁设置厨余垃圾垃圾篓一个。

4.每幢楼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个垃圾桶(主楼1-4号楼配两组)。

5.信访楼旁、洗车场、食堂楼东面小广场、会议中心楼设四个垃圾集中投放点,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1.办公室内产生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要分类投放到办公室统一配置的分类垃圾桶内,满后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四个集中投放点。

2.办公室内产生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卫生间洗手盆旁厨余垃圾垃圾篓内,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放到大院内四个集中投放点厨余垃圾桶内。

3.办公室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投放到各幢大楼下有害垃圾桶内,由保洁员定期收集放到集中储存处。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机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和市机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入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入驻主管部门垃圾分类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可临时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配套机制、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市机管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市机管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

(二)建立行政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由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督导员每日要对行政中心各楼层进行巡查、巡检、记录。

(三)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行政中心42家部门,除去驻京办、驻沪办,40家部门(单位)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每月分值为每间办公室30分,每月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排名(按得分比例)、对分类不到位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扣分事项包括:

1.部门(单位)使用垃圾分类桶、袋情况,如未按要求设置、使用,每间办公室扣1分。

2.督导员每日定时不定时在各楼层、各集中投放点巡检垃圾分类情况,检查中发现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3.现场发现各部门(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在各公共区域投放垃圾不分类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4.各部门(单位)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运,未及时清运的,扣5分。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机管局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将行政中心打造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基地。

(二)要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要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机管局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xx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xx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xx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xx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xx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xx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贵安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到2020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贵安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xxx号文件,全面提高xx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现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资源化、无害化处为目标,以垃圾源头分选分投、多途分运为手段,以厨余垃圾收集处理为突破口,科学分分运、优化垃圾分类莫斯,固化街道社区监管职责与工作程序,强化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提过城市文明程度,致力打造高端产业云集、核心功能彰显、城市品位卓越、体制机制优越的现代化南京标志区和城市新中心。

通过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推进全街道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初步形成适合我街道的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机制;至20xx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至20xx年青奥会前全街道基本做到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填埋减量50%。

(二)责任分工。

1、城管科。

负责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负责从区分类办处领受任务并将其分解、分派,及时处理落实;负责将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等信息收集、汇总,建立各类基础档案资料并上报区分类办。

2、各社区。

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宣传;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示范;负责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志愿者;负责对志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培训;负责监管本社区各类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实施;负责本社区居民(单位)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的调查、考评。负责对本社区内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收集、人员情况的`统计等。

为全面扎实稳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区里的统一布署,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垃圾分类工作总的推进原则是先试点、再全面;先生活垃圾分类、再全面实施分类;宣传、指导工作要贯穿在整个分类推广过程中。

(1)厨余垃圾:瓜果皮核、剩菜剩饭等。

(2)其它垃圾:烟头、被污染的纸张等。

(3)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

(4)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2、其它7种特殊垃圾:

(1)集贸市场垃圾:丢弃的蔬菜等。

(2)餐厨垃圾:废弃的生、熟食物。

(3)装修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4)大件垃圾:家具、马桶、浴缸等。

(5)电子垃圾:电器和元器件。

(6)绿化垃圾:落叶和修建下的枝叶。

(7)道路机扫垃圾:以有害灰尘为主的垃圾。

(二)垃圾分类推广大致分两个阶段。

(1)居民(单位)的日常生活垃圾分成四类后,由环卫作业部门负责从指定地点至垃圾末端处理地的直收直运。投放时间:早上6:00-7:00,晚上20:00-21:00;沿街单位的垃圾分类后直接投放到城管部门的专用收集车。投放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集贸市场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3)餐厨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4)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道路机扫垃圾等五种特殊垃圾由专业部门的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xx〕17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

坚持农村垃圾治理公益性事业属性,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序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美好家园。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

坚持效益为先,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选择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和治理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固化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持久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xx年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

xx年,全面完成村庄陈年垃圾清理。

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以上,6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xx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0%,7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xx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一)加快设施建设。

1.配置村庄垃圾处理设施。

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

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2.配置乡镇转运车辆。

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3.建设垃圾处理场。

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要合理布局。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应远离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尽量不安排在村头、路口。

(二)全面实行村庄保洁制度。

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建立日常管护机制。

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

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应分类后就地减量。

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者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彻底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

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推进农田残膜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膜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一)科学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以农户为主体,积极推行集中回收、就地减量、统一转运等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减少进入处理末端的垃圾量。

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对废电池、农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管、废油漆、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

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模式。

根据村庄人口分布、运距等条件合理确定垃圾直运或中转运输等方式,县城周边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远离县城的镇村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

(三)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就近纳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原则上应就地进行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处理的应妥善储存后定期外运处理。

确定终端处理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

(四)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

村庄保洁事务应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让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

调动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履行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等义务。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一条街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

宣传要贴近群众、进村入户。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

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省政府建立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省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省委农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省级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监督指导资金的规范使用。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农牧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积极支持。

各县(市、区)要在准确测算垃圾处理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全省将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评价。

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遵义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努力实现“全域美丽”、打造“至美瑞安”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我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8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玉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

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9月-10月)。社区(村)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街道社区(村),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街道、社区、学校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2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根据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法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路线,统一配置数量充足、规格适宜、标识醒目一致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100%。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居民、单位直接投售至废品回收系统或由商务、供销部门资质认可的单位上门收运和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环保部门负责提出收运处置方案,组织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3.“厨余垃圾”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中小学、医院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已取得市区餐饮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4.“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由环卫所或特许经营收运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应当加强分类知识培训指导,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宣讲队伍,分批次、逐月在社区(村)开展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劝)导机制和管理责任区制度,配备2名分类督导员,各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社区分类劝导员,建立社区督(劝)导员队伍,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可以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相同。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党员志愿者、义工组织等作用,激发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热情。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参考

为落实《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宜阳新区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宜春市《关于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营造低碳、健康、文明的教育氛围,为创建“文明城市”发挥教育人积极的作用。

二、总体目标。

我校共有55个班级,3000余名师生员工,每人每天都要产生一些垃圾,如废纸、旧书报、食品包装、厨余垃圾等,其中以废纸为最多。这些垃圾如果混杂在一起被运走,一方面是对资源的浪费,如废纸、塑料等完全可以再生利用;另一方面,垃圾中有可能混有少量有害物品(如废电池),会造成环境的污染。另外,少数学生平时乱扔垃圾,既影响校园环境,又会养成不良习惯,这也不利于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

鉴于上述情况,学校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思想指导下,培养学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习惯,同时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学生影响家庭、社区、为我校实施垃圾分类打好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俊。

副组长:潘国荣莫新华。

成员:

各班班主任。

四、责任分工:

1、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保证推广及分类工作所需经费。

2、校长室负责对教师的宣传教育,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推进情况,负责教师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3、德育处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保证学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并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组织师生开展投放垃圾的分类实践活动,切实宣传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产生。

4、总务处负责学校垃圾分类的落实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等垃圾箱准备工作,督促垃圾回收部门进行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工作。布置学校垃圾分类大型和小型宣传牌。

5、教务处负责垃圾分类纳入课程计划,指导学校垃圾分类“进课堂、进教材”活动。

五、目标任务。

(一)宣传动员。通过“国旗下讲话、黑板报、主题班会”等途径,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努力营造全体师生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通过学科渗透,将垃圾分类知识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帮助全体学生树立垃圾分类意识,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掌握垃圾分类方法,培养学生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的良好习惯,让垃圾分类意识入手、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号召学生积极向家庭成员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带动家庭成员参与并践行垃圾分类活动,让垃圾分类成为家庭生活习惯,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

(三)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学校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添置,确保校园内教室、办公室、公共场所合理设置足够的垃圾分类箱,满足实际分类需要。建立校园垃圾收运体系,并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好学校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

六、步骤措施。

(一)宣传、启动。

主要内容:

以宣传普及垃圾分类意义和方法为重点,提倡、鼓励师生实行垃圾分类投放,让全校师生逐步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好习惯。

相关措施:

1、加强垃圾分类回收教育,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橱窗、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垃圾分类的意识,使广大师生逐步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好习惯。

2、开展“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营造“垃圾分类”的课程氛围。

3、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和宣传牌。

(二)实施、推广。

主要内容:

1、一方面继续多种形式,各种渠道、全方位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与日常行为规范,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强管理过程的监督、整改。

2、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力争做到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

相关措施:

1、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箱,并统一标识。

2、利用微信群、家长会等各类活动,开展“节约资源,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以点带面,促进学校周边社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3、分别召开教师、班主任及学生会议,明确分类意义、工作要求,落实具体措施。

4、完善先进班级评比制度,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与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七、具体分类:

校园垃圾主要包括: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毒垃圾、厨余垃圾四大类。

1、可回收垃圾。

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类。

(1)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纸盒等等,但是纸巾和厕所纸遇到水就会化掉,所以是不可回收的。

(2)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等。

(3)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水瓶胆等。

(4)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饼干罐、罐头盒、废电线等。

(5)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2、有毒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筒、药品等。

3、厨余垃圾。

主要包括饭堂吃剩的剩菜剩饭。

4、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有毒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垃圾基本都是不可回收垃圾。比如口香糖、树叶、烟头、建筑垃圾、粉笔头等。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智慧、低碳、幸福广州”的中心任务,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牢固树立“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检验标准”的分类观念,着力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法制化规范”的运行机制,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管理、宣传动员等工作,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在20xx年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

三、主要任务。

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按市城管委划定的具体实施区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待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正式投入使用后,全面实施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

在进一步完善本区生活垃圾分类系统的基础上,依据生活垃圾“三化”(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兼顾末端处置、号召全社会参与、方便市民投放等原则,确定本区居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的分类方式,全区垃圾分类实现“双统一”(即:标准统一、标识统一)。

基本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结合区内不同区域的垃圾量和成份构成等因素,原则上:居民家庭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有害垃圾等三类;公共区分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两类;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学校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收集处理:由居民和单位直接纳入废品回收系统,或投放到可回收物容器,由保洁人员收集后纳入废品回收系统。

2.厨余垃圾收集处理:

(1)居民厨余垃圾收集处理:楼房居住区由居民投放至各楼层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或采用标准颜色胶袋装载放置家门口,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并用专用保洁车(或塑料垃圾桶)将厨余垃圾运至厨余垃圾中转点后,再采用专用运输车将厨余垃圾运至市指定处理厂(场)进行集中处理。

(2)单位食堂厨余垃圾收集处理:厨余垃圾由各单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每天由辖内行政街用专用保洁车(或塑料垃圾桶)将厨余垃圾运至厨余垃圾中转点后,再采用专用运输车将厨余垃圾运至市指定处理厂(场)进行集中处理。

3.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居民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由区城管局用专用运输车定期将有害垃圾运至区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临时贮存;待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区城管局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置。

4.其它垃圾收集处理:由各环卫作业单位按现行收运方式进行收运,进入现行生活垃圾处置系统进行处理。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

分层级、分区域建立考核评估体系,评估指标涵盖分类容器的设置、分类物流的组织、分类数据的统计、社会宣传的组织、单位和市民的知晓率及参与程度等方面,采取专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定期对各职能部门、行政街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将设施的配置率、市民的知晓率等评价指标纳入城市管理评价体系中。

(四)努力营造社会互动氛围。

充分借助媒体宣传阵地、主题活动宣传阵地、教育教学宣传阵地、总体策划宣传方案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营造公众参与氛围,重点让广大市民知晓为什么分类、分几类、怎样分类,并分阶段、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结合各类创建活动及市区有关重大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高潮。组织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并能参与互动的各类主题活动。

2.发放一批宣传资料。针对机关团体、企业、居民、学生等不同群体,制作各类宣传品及宣传手册,发放到街道、社区、居民。

3.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的资源优势,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至各阶层。首先是机关团体做好表率作用;其次是在学生的日常教学中,将垃圾分类内容纳入到学生实践活动中;三是将垃圾分类纳入志愿者服务内容,形成以团员和青年志愿者为核心,以物业人员、居委会干部、居民为主力,由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常态工作的志愿服务格局。

4.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有关评选活动中,如文明社区、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卫“双竞赛”、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等评比活动。

四、实施范围。

从20xx年4月份起,按市城管委划定的实施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学校、市场、两条行政街、其他行政街一至两个具示范作用的小区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各社区、企业推进。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20xx年3月底前。

按照《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城管委垃圾分类的标准和要求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将有关宣传资料发放至居民住户,各街道将有关宣传资料张贴在各社区宣传橱窗,组织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上门宣传活动,并组织安排人员参加各类专项培训及参观学习。

2.20xx年4月后。

结合各实施区域逐步推开,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宣传实效;在实施阶段尚未推行的区域,继续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分类设施配置,为该区域按时推开垃圾分类作准备。

(二)实施阶段。

1.4月1-15日。在区政府、各行政街食堂,沙园街,南华西街,各农贸市场推行垃圾分类。

2.4月16-30日。在中小学校推行垃圾分类。

3.5月份。除沙园街、南华西街外的16条行政街选取1―2个小区推行垃圾分类。

4.6-12月份。

(2)逐步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3)逐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原始资料和数据收集、归档管理;

(4)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条例和本方案要求,对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区成立由刘捷副区长任组长,黄春风副主任、吴美庭局长任副组长,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园林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供销社、工商海珠分局、区规划分局、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行政街要相应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计划保障。

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须在20xx年3月31日前制订本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垃圾分类设置配备计划、宣传计划、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人员配置等方面内容,并将方案报区城市管理局。

(三)经费保障。

施行垃圾分类涉及垃圾终处理场所、设施的硬件建设,垃圾分类整个流程设备的购置,一些必不可少配套设施,环卫作业人员增加等方面经费的投入。在此过程中,机关单位、企业开展垃圾分类的费用,以单位负责为主,政府作适当补贴;行政街开展垃圾分类的费用,根据各行政街所承担的任务量及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成效,政府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作适当补贴和奖励。

(四)施行保障。

对各街道垃圾量增长实行量化考核。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各行政街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统一运输,并根据市对各行政街进入填埋场的垃圾量数据,确定其生活垃圾产生量基数(吨),按市核定的标准制订各行政街全年垃圾量增加比例,结合市公布的垃圾阶梯式收费标准对各行政街垃圾量增长进行量化考核。

七、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垃圾分类工作;

(二)区经贸局:负责再生资源(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管理;

(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七)区卫生局:负责协调食品消费环节监管部门敦促单位食堂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九)区国土房管分局:负责敦促物业管理小区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十一)工商海珠分局:负责协助区城管局敦促市场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十二)区规划分局:负责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规划报建工作;

(十三)团区委:负责组织全区团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十四)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对违反《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协助区城管局对垃圾分类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协调区经贸局、区供销社规范废品回收站,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八、奖惩。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条例进行问责,并列入当年城市管理评比的重要内容;对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予以奖励。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20xx-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常福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健全网络、明确职责、发动群众,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以集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为重点,推进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和集镇区垃圾分类工作。在20**年,按照垃圾分类任务进度表时间,实现集镇区域内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住宅小区、行政村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0%。集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实现就地处理或与农村有机垃圾协同处理。基本建立餐厨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

(一)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

1、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强制分类。

实现集镇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逐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或与农村有机垃圾协同处理。统筹协调,建立餐厨垃圾、有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打造3到5个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进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规范分类行为。力争到20**年底,集镇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推进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置。

落实集贸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做好有机垃圾源头分类。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必须全部纳入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处理,严禁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置。

配套改造和更新居民小区分类垃圾箱房,实现“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置”五规范。全面推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有序推进“干湿分类”,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外,将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湿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他垃圾)。落实社区、物业等基层组织(企业)的管理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工作考核内容。年内建立不少于3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其中四分类示范小区不少于1个)。

4、完成分类片区建设任务。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三个全覆盖要求,推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主导责任,明确各行业指导责任,强化各单位参与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片区建设工作。

5、推进集镇区生活垃圾分类。

按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推进集镇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集镇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配套完善集镇区主要道路沿线、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加快推进集镇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至20**年底,集镇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0%。

6、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有机垃圾就地处置。

进一步完善农村分类投放设施,通过入户宣传、积分兑换、福利挂钩、红黑榜、纳入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快提质扩面。抓好农村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完善农村有机垃圾收、运、处信息化管理体系。鼓励对现有的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将餐厨垃圾与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户有机垃圾、蔬菜大棚种植垃圾等进行协同处置。加强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运行管理,提高处理站运行负荷,提升有机垃圾分类减量成效。完善分级考核经费挂钩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有机肥推广应用。到20**年底,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村分类覆盖率达100%。

(二)推进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1、加快完善分类收运体系。

配套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建立分类收运专门队伍,统一收运车辆外观与标识,便于管理和社会监督。对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倒逼机制。对拒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的物业企业,与信用评价挂钩。加强分类收运单位、作业人员管理,形成“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的分类收运机制。实行混装混运有奖举报,对环卫收运单位混装混运情况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实行市场退出。

2、全面推进大分流体系建设。

根据街道实际,单独建设或与其他板块协同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用于大件垃圾拆解、居民有害垃圾集中暂存、可回收物集中堆放和分拣等。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协同”体系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加快建立就地处理和相对集中处理相结合,焚烧处理作为应急和托底的餐厨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所建设,落实集贸市场主体责任,建立收运体系,全面实现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或就近协同处置。提升园林绿化垃圾处置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站点和集中处置点,建立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至20**年底,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置体系。

以村和社区为基点,面向居民村民,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通过政务微信,户外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市民讲堂、志愿者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户外宣传阵地的示范带头作用,普及分类知识,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分类工,为垃圾分类的逐步推广打造坚实基础。

2、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将垃圾分类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内容和各类文明创建及示范评选标准,并占较高权重分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组织和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争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者、宣讲者、推动者、监督者。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实施作用,推动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各类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劝导工作,招募一批垃圾分类宣讲志愿者,进学校、社区及单位开展专题宣讲。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志愿者进学校、社区及单位宣传活动,同时按上级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使垃圾分类知识家喻户晓。

3、多层面开展分类知识专项培训。

建立多级垃圾分类培训制度,街道由卫生管理科负责,每年两次,面向部门、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开展垃圾分类集中培训。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志愿人员、督导人员等的专业培训,提升垃圾分类整体工作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单位、各部门、各行政村、各社区要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成立**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担组长,分管领导等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设立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社区(行政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人力保障。

(二)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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