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调查报告总结大全(16篇)

时间:2023-11-14 10:00:07 作者:曼珠 农民工调查报告总结大全(16篇)

调查报告的写作需要收集充分的数据和信息,以确保结论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继续阅读,您将发现一些经典调查报告的范文,希望能够激发您的写作灵感。

农民工调查报告

我们学校现有在岗教师128名,学生1051人,下设5所村小,学生居住在三个乡镇26个村。其中,农民工子女127名,来自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2%;农村留守儿童12名。最近,我们进行了一次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

我们学校地处近郊农村,6所学校分布于新城子现代副城周边。事实上,已成为大量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小学。我们学校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体现,不是简单的城乡差异,而是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间的差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更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全校所有的农民工子女的问卷和统计资料进行了分析。

农民工子女实际上包括了两个群体,一个是流动儿童,一个是留守儿童。从这样一个整体的概念出发,这两个群体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这两个群体之间,从整个变化态势来讲,是动态的,今天的流动儿童可能会成为明天的留守儿童,今天的留守儿童也可能成为明天的流动儿童。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加之城市劳动力的缺乏,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1.心理问题突出。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且农民工子女都是从农村的学校直接进入本地,他们和真正的农民并不相同,而是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2.安全无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工作大多不稳定,工作变动导致了居住场所的不固定,而且流动人口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租住房往往都是在环境较差、出行不便、租金低廉的地方。这样一来,学校和家庭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无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脱离家长监护问题非常突出,而且导致学生的出行安全无法保障。

3.教学内容相异。一般来说,农民工子女大多是从偏远农村的学校转入我校。他们的文化基础较差,所采用的教材版本往往不同(尤其是英语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及不同的学习环境导致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能适应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学习热情,缺乏成就感,情绪不稳定,如忍受性低、孤独感强等;二是缺乏团体归属感,易产生不良情绪如反抗倾向、被压迫感等。同时,农民工子女还普遍存在自信心不足、自我评价偏低、自卑、自闭、压抑等心理特征。这些原因导致流动儿童产生厌学态度。

4.家长思想观念落后。家庭能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上的帮助对学生适应性有显着影响。调查表明,大多数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还是非常关注的,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家长不能对子女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辅导。流动人口多半来自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农村,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让他们没有能力、时间和精力来科学合理的教育孩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严重脱节,家里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氛围,以致流动儿童在学习心理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全社会应一起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让所有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在共同的蓝天下一起成长。

1.制度创新问题。我们国家已逐渐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国家已经规定了两个为主的原则,就是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以政府为主,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准的教育管理体制。我们管理模式是以户籍为主的,要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就要改成以常驻人口为准,把常驻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的教育的日常管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不仅仅是教育制度的创新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制度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就教育问题来谈教育的制度创新,因为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不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当务之急,是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我们最重要的还是要经济制度的改革,要消灭城乡两元制度,这个制度不改革,经济不发展,城乡的差异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永远解决不了,为什么农民要进城,就是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经济制度的差异,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2.正确认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其次要认识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正逐步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克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农民工子女比较懂事,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

按照总队1—2月份市县队调查信息报送要点,我队就“外出农民工务工情况”,于2014年2月24日—25日对工程村、蔺家河村、南井寨村和陈窑村部分外出农民工进行了电话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以男性较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男性8人,占88.9%,女性1人,占11.1%,;50岁以下的8人,占88.9%,50岁以上的1人,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88.9%,只有1人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获取工作多是依靠老乡、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介绍为主,通过职业介绍所的较少。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获取工作全部来自于亲朋好友介绍。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年前到唐山市迁安县某钢铁厂打工,就是通过熟人介绍,了解到务工信息后组织和自己交情不错的老乡出去打工的。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缺乏,就业渠道窄,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以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种类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在钢铁厂务工的就有7人,占77.8%。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的9个农民工中,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之间的有7人,4000元以上的有2人。工程村外出的6个农民工执行的是日工资,标准是130元/天。陈窑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加提成,这7人是按月发放工资,无拖欠、克扣现象;蔺家河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工资无克扣现象,但是延迟一月发放;南井寨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6000元/月,每月只发1000元保底工资,其余工资每年11月15日左右或者辞职不干的时候一次性结清,无克扣现象。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表示,如果工资低于130元/天,他就不出去打工了。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的居住和饮食一般都有保障,但是居住条件和饮食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是管吃管住,居住的是集体宿舍和工棚,饮食是集体食堂。

饮食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每天给20元的生活费,由于工作强度和青壮年饭量较大,有些农民工每天20元的伙食补贴大部分都不够吃,也有极个别经济比较困难的、比较节俭的人略有剩余。

居住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给提供住宿,居住的是集体宿舍,每间12㎡的宿舍居住6个,比较拥挤,有时休息不好。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从业的农民工工作强度一般都比较大,特别是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从事的钢铁厂维修工作每天需要工作10小时,上午7点—11点30分,下午1点—6点30分,并且是日工资,有些农民工为了多挣钱,一般都不休息,即使有个小病小痛也就忍一忍、坚持去上班。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农民工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绝大多数农民工通常与用工单位或雇主口头协商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和雇主签订合同的农民工很少,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的更少,用工单位或雇主主动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感到孤立无助,少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同时他们享受的工作待遇也较少,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也无双倍工资。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没有签定用工合同。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只有2人签订了用工合同,只有3人用工单位或雇主给缴纳了工伤保险。只有南井寨村一姓刘民工介绍,用人单位在每年国庆节和中秋节这两个节日给100元过节费。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最大的生活感受就是空虚寂寞。他们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闲暇时间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喝酒,年轻人玩手机较多,学习充电的机会很少。例如南井寨村一位20多岁的姓刘民工介绍,他是长期在野外作业,闲暇时间就是看电视、玩手机,无所事事,精神上非常空虚。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缺乏,造成就业面窄,就业渠道少,就业消息滞后;部分学历较高人员对职位、工资、待遇要求较高,造成合适的工作岗位不好找。通过对9个农民工进行调查,了解到他们多数人明确表示仍然想外出务工,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外出务工地点和从事工作种类尚不固定。例如陈窑村一女性民工原来在石家庄务工,每月工资是1000元加提成,嫌弃工资低下,通过同学去北京找工作了。

1、继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创业,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创业条件。

3、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其知道如何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确保用工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5、要继续畅通就业渠道,做好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

6、由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有利于身心健康、促进学习和劳动技能提升的场所和环境,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城市边缘人的角色注定了其问题的复杂性,作为具有复杂社会背景的特殊群体,数目庞大的农民工权利的实现程度和生活状况的改善程度无疑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出现的特殊现象。在目前的学术界,我们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身份的界定上存在着二元性,即他们既有农民身份又有工人身份,有工人之实却无工人之名。再加上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很多应有的权利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为了切实调查农民工实际的生存状况和权利实现情况,20xx年1月、2月、7月和8月,笔者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在山东、河南、甘肃、陕西、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进行了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状况的调研,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由于选取的学生都有充分的条件接触到农民工群体(如家人或亲戚是农民工),所以,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问卷所占的比例都很高,共发放问卷350份,有效回收329份,有效回收率为94%。这一调查虽不足以反映我国农民工的整体状况,但整个调研完全是一种纯民间的行为,且学生们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感都很强,因此,通过对这些问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关农民工的更接近真实的信息,为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提出思考。在此,也感谢我同事杨洪晓,学生郑扬、薛泽林、范才营、侯莉媛、李莉、王苗苗等为该调研所做的贡献。

被调查的群体既有第一代农民工,也即年龄较大的部分,其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也有新生代的农民工,也即比较年轻的那部分群体,年龄在20岁到30之间。其文化程度也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初高中比例相对较高,占到了总数的45%,中专以上的有38。8%。分析认为,这些拥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应该多属于第二代农民工,也即农村里那些初中或者高中毕业后因升学无望而辍学的年轻一代,他们直接告别乡村,进城进厂打工以挣钱补贴家用或为自己未来积蓄资本。从总体上来说,现代的农民工群体其文化素质是要高于改革开放之初进城的第一代农民工,表现在学历相对较高,对新事物、新观念接受能力更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更为开放。从收入角度来看,月收入大多集中在1000—3000之间,其比例高达76。1%,收入在3000元以上比例只占到了9。2%。这就反映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收入水平不高、经济地位较低的现状。我们认为,这是由于在第一代农民工逐步退潮之际,新一代的农民工大多是刚刚开始在城市的打拼历程,因技术、人脉等各种原因,致使这一代年轻的群体收入水平不会太高,也拉低了农民工群体的总体收入水平。

对于农民工的工作状况,我们立足于对农民工进城后的职业性质、工作报酬、工作时间等几个维度进行分析。在关于农民工职业状况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18。8%的人选择了建筑业,有10%的人选择了文教卫生,12。5%的人选择了批零贸易和餐饮业,选择其他选项的占到了总数的30%。可以看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还是处于低端层次,行业水平不高。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大,更换工作的频率较高,其行业性质呈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特征,也正是由于这种不稳定性导致了很多农民工对自己的行业界定存在模糊,进而使得他们在被问及自己的行业性质时,“其他”这一选项所占比例较高。从劳动时间上来看,每周的工作时间在45小时以下的占到了12。5%,45—55小时与55—65小时的均为28。8%,而65个小时以上的比例则为30%。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他们是在为城市的发展和低廉的工资而透支着自己的劳动力。考虑到其收入情况,对比之下就不难发现,农民工群体的付出与所得也是远远不成比例的。

边缘人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生活中注定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故其权利的保障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问题。在调查中,我们从经济权、健康权、社会保障权等三个角度出发,对农民工的权利的实现状况进行调查。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63。7%的人是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的,这其中,甚至有17。5的人连跟用人单位基本的口头约定都没有。这是因为农民工大多是依靠亲戚、朋友、熟人、同村人的关系而“跟随”进城或进厂,亲友之间的信任取代了他们之间的法律承诺。甚至他们会认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有伤情面,但是这种非正式的、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非契约性约定是没有坚实的维权根据的。在随后的调查中就可以发现,工资曾经被拖欠的农民工达到了总数的63。8%。其中的20%甚至是经常性的被拖欠。而在维权手段上,51。3%的人选择了协商、调解,忍气吞声的占到了总数的25%,为第二大比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只有18。8%,甚至有少数人采取了暴力解决的途径。可以认为,农民工群体的经济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其法制维权意识有待提升,维权手段有待改进,维权途径有待完善。从健康状况的角度来看,生病了会去医院的人只有31。3%,43。8%的人选择了“只有重病的时候才会去医院”。甚至有人即使在重病的情况下也只是靠买点药硬撑过去。由此可见,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无疑是处在被忽视的地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无法参加城市医疗保障的农民工群体只能在医院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望而却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有35%的人选择了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在剩下的65%的群体中,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明显较为突出,前者为总数的53。3%,后者为28。8%。但是在现实中,农民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大多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也就是其参保的地域仍然是其出生的乡村,这种状况下的医疗保险并不能减轻其在城市的医疗负担。至于工伤保险,参与者也多为第二代农民工,因为相对父辈而言,其风险意识相对较高,但是其参加比例却仍然较低。

作为城市的“外来者”,农民工在城市中对自身地位如何界定,城市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总体感受无疑是在探讨农民工问题的过程中绕不开的重要环节,根据我们关于农民工与城里人关系的调查。在与城市人的关系上问题上,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不好不坏”这一选项(53。8%),相处融洽的人占到了37。5%的比例,只有少数人选择了不协调。但是从城市地位的自我感知这一角度来看,大多数人却依然有较大的失落感(37。5%),认为自己得到不公平待遇的占到了28。8%,为所有选项中的第二大比例。还有少数人认为城市人看不起自己。也就是说,虽然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跟城里人在生活上可以比较融洽的相处,但是这种表面的和谐并不能改变他们心中的巨大落差。也反映出进城的农民工在忍受着经济压力的同时也要忍受着被歧视的心理压力,有学者也同时把城里人的歧视以及农民工务工的心理落差视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心理成本”。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从家庭顾虑、居住条件、子女问题、现实困难等四个角度进行调查。首先,从农民工家庭顾虑这一方面来说,占到首要比例的是“家中老人需要照顾”(65%),外出务工后,家中的父母就成了农民工心中的首要牵挂,如何尽孝成为在异地的农民工群体的首要难题。担心“家中土地无人耕种”的比例为38。8%,因为受到传统因素的影响,农民始终把土地视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而选择“在城市受到歧视”这一选项的比例为25%,担心自己没有什么技能和身体状况的分别为22。5%和20%。除此之外,担心自己子女教育问题的比例仅次于老人问题,其比例高达55%。在随后的关于子女教育问题的详细调查中,56。3%的人其子女还是在“在家乡的学校上学”,这就是农村大量留守儿童产生的原因所在。而在打工本地上学的比例只占到了17。5%,当地的学校不愿接纳农民工子女,高昂的借读费、寄宿费也是农民工所无法承担的。此外,孩子失学的比例占到了10%,(分析认为,这部分主要是第二代农民工的子女,因年龄原因,可能还没有上学)。当问及子女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时,“升学难”成为困扰农民工的首要因素,占到了总数的50%,而选择“学费太贵”这一选项的比例为40%,“公办学校进不去”的比例则为10%。在关于农民工居住状况的调查中,住在单位宿舍的占到了总数的28。8%,为所有选项中的最高比例。选择在外租房的为27。5%,暂住在雇主家的比例为8。8%。这种情况与后面的农民工所面临的现实困难的调查结果形成呼应,当问到您进城务工时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时,没有住房的占到了53。8%,成为农民工面临的最大问题。其次是“生活没有保障”和“远离家乡思念亲人”,这两项比例分别占到了38。8%和33。8%。而“工作比较危险”和“工作不稳定”的分别为30%和28。8%。可以看出,农民工所面临的大多还是很现实的、与自己安身立命相关的问题,他们远离家乡,既对留守在家中的老人孩子充满牵挂,又面临着住房、收入、医疗、工作不稳定等各种难以抗拒的现实压力,其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在我们随后的关于农民工迁居城市的原因调查中,“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教育水平”成为了首要选择,这两项的比例分别为72。5%和57。5%。选择较高的社会地位的比例则只有13。8%。由此可知,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目的很是单纯、朴素。较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让他们获取高于农村务农的收入,从而满足家庭的开支并摆脱贫穷的困扰。而较高的教育水平则是为了子女的成长考虑,他们不愿意让自己的下一代也像自己一样苦苦打拼在城市的边缘。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悲苦使得他们任劳任怨,他们把上下两代人的负担全部扛在肩头,只为让自己的子女能够通过读书学习改变命运,让自己的下一代能够与城里人生活在同样的一片蓝天之下。但是我们却看到,快速发展的城市、飞速前进的中国经济并没有给他们想要的生活,因为经济地位的低下、户籍制度的不合理限制,他们始终享受不到一个真正的“市民”的待遇,更不要奢谈公民的尊严。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正常发展,都不能靠牺牲一个阶层来换取另一个阶层的福利,改革开放三十年来,2。3亿的农民工群体用自己低廉的劳动力支撑起了整个国民经济大厦,获取一定的收入诚然是他们的原始初衷,但是他们却同时也为这个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血汗甚至是生命。因此,当社会发展到今天,当这个国家的物质财富已经极大的充裕,当和谐社会成为我们的建设目标,如何才能通过有效的改革,废除不合理的制度限制,保障这一庞大群体的切身利益,给他们以国民的真正待遇,让他们也活的更有地位、更有尊严,不仅仅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这个以工农阶级为基础的国家对这一群体的一种补偿。

农民工调查报告

据统计,截至20xx年12月底止,我镇市外农民工返乡人数为823人,其中返乡创业0人,返乡就业823人。其中,男534人,女289人;16—35岁返乡农民工为442人,36—45岁的251人,46岁以上的130人;大专以上的3人,高中及同等学历的55人,初中及以下的为765人;从事信息产业的3人,从事机械制造业5人,服务业5人,其它行业810人。

(二)就业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我镇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创业的积极性并不高,全部选择在区内就业。返乡农民工中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占总数的84%,且文化水平均偏低,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仅占7%左右;从就业方向上看,从事高端产业的农民工极少,由于文化素质低,缺乏专业技能,高达98.4%的农民工集中在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劳动保障差、收入不稳定的采矿、建筑、餐饮服务行业工作。

(三)返乡原因。

经过抽样调查,大部分农民工返乡,选择在家乡就业的原因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因为家中上有老下有小,无人照料,放弃外出打工机会,以方便照顾家庭选择回乡就业;一类是因为自身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文化水平偏低,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用工需要。在调查部分返乡农民工是否有创业意向时,大部分农民工均表示,创业一是缺乏启动资金,二是风险太大,三是自身无创业经验和能力,不敢贸然选择创业。个别文化层次稍高,经过外出打工锻炼了专业技能的农民工,表示有创业的想法,但是苦于无创业资金又怕担风险,难于实现创业的理想。一类是城市租房等生活高,压力大。

统计数据和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面狭窄、职业技能低下、文化水平偏低、创业意识淡薄,只求找到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不求自身的长远发展和从业技能的提高,仅仅把返乡就业作为无奈之选,靠体力劳动和简单劳动赚取微薄的工资。而对于目前市内用工需求旺盛的电子信息产业和机械制造、服务业等,由于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低、缺乏从业技能,无法到这些大企业应聘工作获得高工资高福利待遇。

一方面是产业发展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一方面是返乡农民工从事高风险低工资的体力工作;一方面是劳资双方的关系紧张,众多不规范的用工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情屡屡发生,一方面却是劳动保障完善、用工规范的大企业招不到符合要求的工人。产生这样的困境,表明目前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存在问题:

(一)服务方式方法陈旧,信息渠道不畅通。

市、区出台了许多促进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如何保证这些政策快速、及时、有效、全面的发挥效益,普惠群众,这就需要广泛的宣传。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根本不知道市、区出台的优惠政策,也不知道如何获知就业创业信息。大部分人找工作依然是经过亲友熟人介绍。而对于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上的用工信息,很大一部分人无法及时获取。举办招聘会、发布就业信息,发放宣传资料,这样单一传统的就业服务方式,不能及时高效的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

(二)注重提高就业率,忽视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

百分之九十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走出去打几年工,也没学到什么技术,回到家乡也只能从事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我们在提供就业服务时,出发点更多的是放在让农民工找到工作上,而不是促使农民工干一行,擅长一行,在一个行业里长知识长技能取得长远发展。因此,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况:这个农民工今天找到了工作,可是没多久又失业了,于是又找工作,循环往复。我们统计的就业率短期内看是较高的,可是与实际情况差距很大。帮助农民工找到工作不难,难的是使农民工稳定就业,学到技能以脱贫致富。

(三)忽视对农民工创业潜能的激发。

自去年我市及我区鼓励扶持微型企业的一系列政策出台之后,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积极性被大大激发,各种微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创立起来。可即使在这样的有利条件下,我镇报名创立微型企业的返乡农民人数仍然是寥寥无几,与其他乡镇街道庞大的微型企业数量相比,我镇的微企数量显得微不足道。这就暴露出来我们对农民工创业工作的关心重视不够。一方面有政策宣传不到位的原因,一方面是创业信心不足。

随着重庆市这几年以来的快速发展,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特别是信息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同时,经开区体制调整以及市政府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也为我区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吸引本地农民工在市内区内就业或创业,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优质的劳动力资源,显得尤为迫切。人力资本是城市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充分发掘人力资源这一生产力要素,对于城市繁荣、家乡富裕、农民增收至关重要。

(一)改进政府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与效益。

一是密切关注与监督返乡农民工的情况。基层政府及工作部门要有自己的监测网络,坚持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长期跟踪掌握,了解其动态的所需所想所求,做好农民工思想的引导工作。二是及时跟进服务。对滞留在家乡的返乡农民工,要及时跟进,特别是对有资金积累、有市场信息、有管理经验、有创业需求的务工人员要实行特别的联系与服务,为他们创业提供方便。三是改进服务方式与手段。要了解农民工乐于获取信息的途径与方式,通过电视、公共信息电子平台、手机信息、远程教育平台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丰富就业创业宣传手段和方式,提高宣传的效果,扩大政策的公开程度、政策知情的范围,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政策信息空白与不对称问题,帮助返乡农民工正确理解掌握政策,用上用足国家政策。坚持活动与平常工作的统一,持之以恒抓好日常的服务工作,切忌运动式工作方法。

(二)改革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益。

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确定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重点,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使得农民工能够学以致用。一是整合培训资源。整合各部门的培训资源,统筹培训的资金、物力等,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切忌撒胡椒面式的资金分配。二是务求培训实效。培训要与我市、我区的主导产业、产业集群相结合,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人力;改革短期培训,短期培训以实用技术为主,兼顾法律知识,培养农民工适应社会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坚持以长期培训为主,并将培训与技能认定相结合,真正提高培训技能。

(三)鼓励就业为主,引导创业为辅。

一是对有创业能力的,引导创办企业。开展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使返乡人员掌握创业技能,了解与创业相关的工商、税务、信贷知识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创业指导、项目推荐、政策扶持,为创业者提供办理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做好创业的后续服务工作,帮助他们实现成功创业。二是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力发展种养殖为主的农业开发项目,支持、引导与鼓励返乡人员回归农业。三是对符合创办微型企业条件的返乡农民工,要积极向其宣传讲解有关微型企业创办扶持政策及申办程序,帮助其分析适合在我镇发展的餐饮、避暑休闲、特色旅游产品及高山特色农产品等项目,协助起草创业策划书等以及构思产品或服务的包装宣传营销等环节,为创业者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一)希望出台对农民工进行系统、长期培训的政策措施,提高职业技能,从普通“劳动力”变为“技术”个人。

(二)希望出台保障农民工地位的政策措施,实现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促进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就业创业,是一项富民强镇的民生举措。激发农民工回乡创业在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同时,又为当地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为解决农民工就业和增收提供了有效途径,使农民就地就近进入二三产业,为我镇及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要不遗余力地逐步完善和加强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新政策,提高服务水平,讲究服务方法,真正使就业服务工作为民解难、为民谋利。

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上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也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话题,也多次被政府和一些机关单位提到工作日程上的话题。

由于我国是以农业为主的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故关于农民工的一些话题仍需引起大家的关注。

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每天没有机会或心思涉及有关农民工的一些信息。

为了了解现代大学生对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的认识欲对其所持的态度,并在此同时加深大学生对农民工的关注,从而可希望通过此渠道,可使大学生乃至社会把更多的目光与关注投向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从而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本次调查以《大学生眼中的农民工形象》为调查题目,调查主要在大一新生中展开,调查人数为50人,实际收问卷48份,问卷调查真实有效。

四、问卷样式:略。

据问卷调查22项,每个调查项目所选选项占总体的百分比,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调查人群半数之上为农村的学生,其余为城镇学生,故对问卷的调查人群较具代表性和普遍性,调查有说服力。

根据调查,在校大学生由于身在学校与外界很少接触,由于学校条件有限,故对农民工的一些信息来源不是很多,但对农民工的问题还是很关注的。

调查涉及大学生对农民工工作范围,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工作原因及在城市工作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对这些项目做了简单的统计。

根据调查数据得知大学生对农民工的话题还是较为陌生,对其工作的岗位仅局限于在城市建设工地作为建筑工,餐饮行业。

但对其工作的稳定性可以得出一致意见,认为农民工作的职业不稳定,均为临时性质,从而导致一系列有关农民工的利益问题出现。

问卷的主题部分对如今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在城市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作了详细的调查。

对于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大学生认为其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如今农村家庭因各方面经济压力所迫,简单的农业经营模式已无法满足当代的生活消费,因此需步入城市,参加进城市建设的队伍中来,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满足了城市建设对劳动力的需要。

从而农民进入城市变成为了一种潮流,更多的人进入农民工的队伍中。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与生活上的问题是大学生关注最为密切的,其中包括在城市中的消费,医疗,工资发放,及城市居民对待农民工的态度。

对于城市中高水平的消费和农民工工作的人格尊严,广大大学生对此表示是农民工在城市务工面对的最大的问题。

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群体城市的高消费使农民工无暇自顾,省吃俭用从而对其健康状况带来不利影响,间接对城市建设带来不利因素,由于城市中的医疗模式对于农民工来说无法接受,因而加剧了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广大学生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对于商家忽视农民工人身安全,工作场地经常存在安全隐患;2,对于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3,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从而引出一些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及社会制度具体实施上的问题,认为有必要完善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其实施力度,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因为农民工在城市中工作给农民带来了额外的收入甚至成为了一个家庭脱贫的渠道,从而对于低产阶级的农民来说成为了一种潮流。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在短时间内使城市人口剧增,增加了城市生活压力,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对于此问题,同学表示应理性看待,农民工虽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对城市建设也有消极影响。

城市建设离不开农民工,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可能造成城市劳动力过剩,农村劳动力缺乏的现象,因此需对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加以控制,不得盲目。

在提及当代大学生可以为农民工可以做的事情时,半数同学对此表示不曾想过,从而表现出大学生的奉献意识不强,社会集体意识不强。

认为大学生能力有限,无法为农民工作出切切实实的事情,但可以动员社会上更多的人,使大家关注农民工,做到一个积极宣传的工作。

至此,问卷所有内容总结结束。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做完此课题调查后,关于农民工也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

农民工作为一个新兴的群体,给城市建设带来了新的力量,在实现我国农业化与城市化的事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据数据资料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7.6%,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农民工强有力地支撑了国家工业化建设,也推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也为农民家庭带来了除农业之外的收入,从而形成了一种“一人就业,全家增收”模式,在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之下,实现了人力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

除此之外,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表现,城市支持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民工为农村与城市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桥梁,使农村不至于封闭于狭小空间之内,从而加快了我国农村文明建设的进程。

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增加城市生活压力和管理难度这一现实问题,我认为,对于此问题应辩证看待,农民工进入城市,由于与城市居民存在生活水平,文化水平,价值观上的差异,故在与城市居民相处过程中,存在不一致。

对于部分城市居民与城市制度不公平对待农民工与农民工子女的事宜上因给予严肃对待。

人生而平等,不管农民工存在多少“缺点”,社会应该充分认识和尊重其时代性以及鲜明个性,而不是一味地批评和偏爱。

近年来80后、90后农民工或者叫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农民工队伍的主体。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出来打工,主要不是为生存,而是为发展,盼望定居城市,融入城市文明。

他们更加关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人生价值。

而无论是从城市化需要,还是从现行政策体制,我们都不应、也不能再把他们拒之城外,送回农村。

对待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再沿用老办法,要“以人为本”,要关注他们特殊成长经历,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加快他们与城市的“融合”。

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对于城市健康发展,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从而,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是历史性的、全局性的,是符合我国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需要的,其创造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复苏,从而引领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复苏。

对于农民工这一群体,应加强其规范化与组织化,如今所需要的是提高现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与高效性,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其中存在的不足,需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提法农民工综合素质。

对于农民工能力不足问题,需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一些技能与安全培训,提高其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法律意识和文明水准,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与工作效率,与工程质量。

对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问题,采取多渠道措施,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完善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做到劳动资源合理流动,拓宽就业渠道。

针对农民工权益问题,增强对其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可以自己针对自己身具体情况进行法律申辩。

同时完善有关农民工的社会法律法规,可是农民工有法可依。

针对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融问题,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巨大的贡献,解决好就业、权益、文化观念等各方面的问题,是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形成共同价值观,要降低城市门槛接纳他们,用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同化他们,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和新产业工人。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此次调查与总结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不应只局限于学校。对于此调查课题,充分认识到如今农民工这一形象真正的内涵,清楚作为大学生今后应在这方面做的事宜,虽能力有限,仍需全力以赴,切实发挥青年生力军的社会作用。

农民工调查报告

自《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20xx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20xx元,比20xx年增加359元,增幅达21.2%,拖欠问题有效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子女教育、自主创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自主创业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创业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的估算,20xx年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达15863万人,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5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几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和方针政策,农民工权益和生存状况基本得到解决,使农民工逐步摆脱了“弱势群体”的名称。但由于农民工数量过于庞大。为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农民工的生存条件,必须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自主独立的发展和工作。因此,对于农民工的自主创业问题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对于农民工而言自主创业意味着什么?他们自己又如何看待?对此,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外语系“三下乡”第二支队带着这些问题在我国农民工人数最多的城市之一,重庆市及周边区县通过分发统计表、踩点访问、网络查阅、图书查阅等途径搜集大量数据,在加以汇总和分析后得出相关结论并撰写此次报告。

50名调查对象中,平均年龄为27.14岁,其中16~20岁的占15%,21~25岁的占24%,26~30岁的占30%,31~35岁的占20%,36~40岁的占12%。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

从文化程度看,小学文化程度占8%,初中文化程度占52%,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3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20个样本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占32%,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20%,批发零售业占14%,住宿餐饮业占1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10%,其他行业占8%。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22%,20xx年占25.2%,20xx年占30.3%,20xx年初达到42.1%;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16.6%,20xx年占16.8%,20xx年占22.9%,20xx年初达到36.7%。

调查显示,20xx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9049元,人均收入4869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675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1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5.4%。20xx年,农民工月均收入达1690元,比20xx年的875元增长近一倍。从数据分析与往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据我们的统计和调查表明,大多数农民工对自主创业的相关常识较为生疏。在50名调查者中对自主创业有意识或对自主创业内容或国家相关政策的农民工只占到总人数的22%(11人),但希望通过自主创业摆脱打工或现状的占总人数的68%(34人)。

我们对50名农民工就业状况和创业意愿进行了详细调查,其中有自主创业意愿的7人,占14%。还有一部分农民工就业期望值过高,因就业素质低,岗位、待遇不合意愿,也在创业与求职就业之间徘徊。

目前,对于农民工求职就业,我们主要是依靠行政促进、信息转达等手段,开辟渠道行聘求对接之便,其就业成果往往依托于企业及三产服务业等提供的岗位。政府能够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仅仅是杯水车薪。没有足够的岗位,促进措施力度再大,也不会有更大的成效。而自主创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创业者个人及其所在基层组织合力同步才能实现。通过网络数据对某县有创业意愿的9684人调查发现,截止20xx年五月中旬,已实现自主创业、项目在建或启动开始创业的有20xx人,已建设和在建创业项目1786个,实际创业人数占20.8%。总体来说,能够走上创业之路者比例还相对较低。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现在农民工对待自主创业的心态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一是个人、家庭等各方面不具备创业条件,也没有创业动机;二是有创业意愿而望“海”兴叹,随着创业大潮的涌动,内心也燃起创业激情,想通过自主创业改变现状,但缺乏信息,无技能,少资金,因而显得有心无力,难以迈出创业步伐;三是虽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但由于创业意识淡薄,感觉创业路难走,不愿担冒风险,“怕”字当头,缺乏自主创业信心;四是创业愿望迫切,掌握技能或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有决心有信心,这类人往往是创业的成功者。

制约农民工创业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资金不足,缺乏金融支持。农民工依靠一般性耕种和在外打工所积累的资金有限,甚至没有积累。资金的关卡把许多农民工挡在了创业大门之外。政府扶持创业的小额贷款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能够拿到的是少数,有的创业项目小额贷款额度也难以满足需求。调查的有创业意愿的9684人中,因为缺少创业资金难以成行的就有7166人,占74%。无钱投入是绝大多数农民工创业的“瓶颈”。

二是创业起步,渴求指导服务。调查发现,由于一些创业者在创业之初对项目缺乏生产行业、产品、市场销售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投资适度、设计规模、经营核算等方面的知识,迫切需要得到有关方面对项目的“会诊”定位及其他各个环节的指导服务。没有这种指导,他们往往缺乏信心,举棋难定。一部分创业者因为缺少这种指导,使投资陷入盲目性。

三是缺乏经验和技能,期盼创业培训。大面上只注重了就业技能培训,而对创业者的培训重视不够。由于受教育程度和知识限制,部分创业者思维方式传统,营销观念滞后,市场开拓能力差,家族式管理,机制不合理,生产人员技术水平低,产品缺乏竞争力。因此,经营管理培训和生产工人的技能培训是创业者的迫切需求。

四是盼望有关部门热心支持,便捷服务。农民工创业,有创业的外在条件即产品、市场等,有内在条件即个人创业意愿,但这距挂牌开张、创业成功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需要经过工商、税务、劳动、卫生、环保、土地等多个部门的多道门槛,他们最盼望一路“绿灯”。这些部门的热心支持、快捷服务是他们顺利创业,成功创业的关键。任何一道关都有可能把创业者挡在门外。

以上农民工新情况的分析表明,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拖欠问题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农民工的会保障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是农民工收入低、社会障参保率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大多没有产生积极自主创业的想法和准备。总的来说,首先是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还包括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农民工问题解决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等。

农民工的状况之所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就得到有效的改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问题引起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意见》的贯彻,显现出明显的政策效应。而农民工问题之所以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意识没有形成,主要原因也在于农民工对社会和个人的认知没有达到一定高度,以及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效应的不足等,因此加强和普及农民工思想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同时许多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要引导和培养农民工形成自主创业的意识。

《国务院若干意见》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有效的,现在的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根据上述对农民工新情况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特别要注意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劳动法,加强对农民工的学历及社会教育,逐步引导走向自主创业;加大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整顿和完善政府的就业组织和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强化对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保证农民工就业的正式渠道的廉洁高效;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首先下决心建立强制性的、规范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然后再逐步纳入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自主创业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自主创业问题。

农民工和“民工潮”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有现象。农民工和“民工潮”既是经济市场化改革、经济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的产物,也是经济体制转轨、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结构转换都还没有完成的结果。农民工和“民工潮”虽然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把二、三产业的劳动者区分为城市职工与农民工两种,毕竟是不正常、不合理的现象;农民工潮水般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毕竟还是一种非常规的成本过高、问题过多、副作用过大的乡城人口流动。农民工问题和“民工潮”现象最终必将消失。

那么,农民工问题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工潮”现象怎样才能最终消失呢?我们认为,其一是将农民工城市化。因为,只有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民工“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落后的二元经济才能真正转变成一元现代化经济,“候鸟”式的农民工才能成为永久性的城市职工,农民工才能变成市民,春节一般也不需要回农村过年,也就不存在农民工及各种歧视和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民工潮”及其带来的春运紧张也就自然消失。

其二是引导农民工形成自主创业的意识。随着我国,尤其是重庆市及周边区县农民工城市化的逐步扩大,城市人口量激增。对城市人口就业将产生极大的压力。同时,城市化的农民工学历文化水平较低,在社会岗位的竞争上不占优势。因此若引导农民工自主创业,不仅发挥农民工大量劳动力优势,为国家经济发展建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能够一定条件下能够避免农民工在以往形式的就业中遭遇不公平待遇。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帮扶十分重要。

引导推动农民工创业,不仅仅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缓解就业压力,统筹城乡就业的治本之策,长远之举。就业岗位决定着就业成果。因此,政府如果单纯在岗位和求职农民工之间为就业而推张举措,从宏观、长远的角度来说是被动的。必须从根本上探索长远的、可持续增加岗位、扩大就业容量的体制、机制和措施。那就是政府在积极推进招商引资、筹建大企业项目的同时,强化措施引导推动农民工自主创业,增加创业项目数量,扩大就业空间。发挥出农民工创业的潜能,就把包“袱变”成了财富。创业项目对于促进带动就业的作用是巨大的,门槛低,易于就地就业,双方对接相对灵活。

政府方面一是要引好路,为农民工创业定好位。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以市场的眼光选项从业。依据个人条件帮助选准项目是创业成功的重要一环。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设立由经贸、商业、金融等方面的专家及有关行业权威人士组成的指导团、智囊团或成立这方面的专门机构,帮助把脉诊断,为农民工创业人员定位选项,出金点子。对自有资金少或可能争取到的资金少的,从投资少见效快、技术含量低的小项目做起,陆续滚动发展;对缺少技能、市场开拓能力的,可立足当地农产品或产业集群上项目,利于掌握技能和融入市场;对有一技之长的帮其发挥个人优势,筛选合适项目。通过综合谋业人员各方面的条件,帮助“量体裁衣”,规避风险,扬长避短,让他们因人而宜,圆创业梦。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这是促进创业的“瓶颈”。在用足用活小额贷款政策基础上,政府与金融部门协调,开拓支持创业的信贷渠道。实行农户联保,协调加入行业协会实施联手“抱团”担保,都是可行的。政府也可探索建立农民工创业专门扶持基金,重点对创业项目实施贴息扶持,或者研究试行农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扩大抵押资产范围。逐步放宽政策,开放融资渠道,允许民营金融机构进入民间融资领域,促进资金信贷的市场竞争,激活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使面向农民工的信贷机制更加灵活。

三是简化程序,营造宽松创业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农民工创业报批涉及到的各个部门要一盘棋,也可以实行并联审批,减少环节。目前,各地都有对于创业的优惠政策,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方面。但创业者能否享受到、享受多少,则少有过问。这其中缺少一个牵头或综合督查落实的机构或部门。立足于在体制、机制上为农民工创业拓宽空间,有专门机构负责或制度规范,以确保搞好“保驾护航”是必要的。

四是搭台铺路,筑巢引凤。政府投入一定资金,统一规划建设创业园、创业基地或创业一条街,也可依据产业组织农民工居家集体创业,结伴出“海”。政府强化服务扶持措施,减少创业人员创业过程中的多个环节。昌乐县自去年以来,建设了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各镇(街道)建设了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这些园区和基地都实行选址、规划、建设、设施配套及项目审批手续等统一办理,极大地方便和促进了农民工创业。同时,创业项目同一种类,同一行业形成集群的,由政府出资聘用权威技术能人,统一指导创业项目生产经营。对于有技能、有实力的在外务工能人,政府可引导、鼓励、邀请其回乡创业。

五是搞好创业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针对创业人员需求,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向”、“分级”、“分行”培训,对创业项目的招用工人实施技能培训,或者按照创业项目需求进厂(场)培训,积极为创业人员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持。

六是注重给创业者以政治荣誉,提高其社会地位,打造其与政府之间的情感平台。对于创业的模范、典型,要大张旗鼓给予表彰。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同时,在政治上给与一定的地位。通过发放慰问信、贺年卡、组织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与创业人员沟通感情,体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农民工调查报告

按照总队1—2月份市县队调查信息报送要点,我队就“外出农民工务工情况”,于xx年2月24日—25日对工程村、蔺家河村、南井寨村和陈窑村部分外出农民工进行了电话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以男性较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男性8人,占88.9%,女性1人,占11.1%;50岁以下的8人,占88.9%,50岁以上的1人,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88.9%,只有1人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获取工作多是依靠老乡、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介绍为主,通过职业介绍所的较少。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获取工作全部来自于亲朋好友介绍。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年前到唐山市迁安县某钢铁厂打工,就是通过熟人介绍,了解到务工信息后组织和自己交情不错的老乡出去打工的。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缺乏,就业渠道窄,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以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种类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在钢铁厂务工的就有7人,占77.8%。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的9个农民工中,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之间的有7人,4000元以上的有2人。工程村外出的6个农民工执行的是日工资,标准是130元/天。陈窑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加提成,这7人是按月发放工资,无拖欠、克扣现象;蔺家河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工资无克扣现象,但是延迟一月发放;南井寨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6000元/月,每月只发1000元保底工资,其余工资每年11月15日左右或者辞职不干的时候一次性结清,无克扣现象。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表示,如果工资低于130元/天,他就不出去打工了。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的居住和饮食一般都有保障,但是居住条件和饮食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是管吃管住,居住的是集体宿舍和工棚,饮食是集体食堂。

饮食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每天给20元的生活费,由于工作强度和青壮年饭量较大,有些农民工每天20元的伙食补贴大部分都不够吃,也有极个别经济比较困难的、比较节俭的人略有剩余。

居住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给提供住宿,居住的是集体宿舍,每间12㎡的宿舍居住6个,比较拥挤,有时休息不好。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从业的'农民工工作强度一般都比较大,特别是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从事的钢铁厂维修工作每天需要工作10小时,上午7点—11点30分,下午1点—6点30分,并且是日工资,有些农民工为了多挣钱,一般都不休息,即使有个小病小痛也就忍一忍、坚持去上班。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农民工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绝大多数农民工通常与用工单位或雇主口头协商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和雇主签订合同的农民工很少,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的更少,用工单位或雇主主动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感到孤立无助,少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同时他们享受的工作待遇也较少,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也无双倍工资。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没有签定用工合同。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只有2人签订了用工合同,只有3人用工单位或雇主给缴纳了工伤保险。只有南井寨村一姓刘民工介绍,用人单位在每年国庆节和中秋节这两个节日给100元过节费。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最大的生活感受就是空虚寂寞。他们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闲暇时间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喝酒,年轻人玩手机较多,学习充电的机会很少。例如南井寨村一位20多岁的姓刘民工介绍,他是长期在野外作业,闲暇时间就是看电视、玩手机,无所事事,精神上非常空虚。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缺乏,造成就业面窄,就业渠道少,就业消息滞后;部分学历较高人员对职位、工资、待遇要求较高,造成合适的工作岗位不好找。通过对9个农民工进行调查,了解到他们多数人明确表示仍然想外出务工,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外出务工地点和从事工作种类尚不固定。例如陈窑村一女性民工原来在石家庄务工,每月工资是1000元加提成,嫌弃工资低下,通过同学去北京找工作了。

1、继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创业,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创业条件。

3、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其知道如何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确保用工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5、要继续畅通就业渠道,做好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

6、由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有利于身心健康、促进学习和劳动技能提升的场所和环境,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农民工调查报告

在最近公布的《中国尘肺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xx)》中的数据显示,中国尘肺病农民估计数量在600万人左右。尘肺病的死亡率高达22.04%,更为严重的是,每年仍有2万名新增尘肺病患者。

欧洲和美洲国家的经验是,尘肺病问题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遏制和解决,日本最后一例尘肺病在1970年,美国尘肺病在1930年代已经消灭。目前在我国,与尘肺病的严重性相比,它的社会关注度相对较低。尘肺病患者90%是农民,他们从事矿山开采、路桥隧道开凿、金属冶炼等行业,缺乏安全和权益保障,维权艰难,更缺少发声途径。曾经很多人不知道这种职业病,但经过近些年的尘肺病农民工维权事件、媒体报道等,尘肺病的知晓率已经有所提高。

“高达82%的尘肺病农民工最终在家里去世,因为他们在患病晚期已经没有条件住进医院接受治疗了”。

“去世尘肺病农民工家庭情况十分糟糕,所调查的家庭没有一家有存款,75%的家庭有欠债,28.26%的家庭变卖过家产”。

在7月5日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xx)》中,一组组数据敲击着人们的神经,这是接受调查的501个尘肺病家庭的真实写照,也折射出全国逾百万尘肺病患者的现实生活。

陕西镇安一村庄共200户人家,尘肺病家庭达70户。

“在调查的样本中,尘肺病农民工平均年龄48.5岁,其中最小的只有25岁;去世的尘肺病人平均年龄仅47岁,最小的32岁,尘肺病让他们提前结束了人生!”

在发布《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xx)》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面色凝重。

这份调查报告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近100名志愿者完成。近1年中,他们深入安徽、甘肃、贵州、湖北、湖南、四川、陕西、云南等8个农民工输出大省,抽取20个尘肺病较为集中的村庄。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世尘肺病人中,76.9%在诊断时已经处于三期(即晚期)。

来自陕西镇安的农民工王明升就是三期尘肺病患者,他的父亲和弟弟也不同程度患有尘肺病。为了一家人的生活,病情较轻的父亲仍在做泥瓦匠赚取微薄的收入。

不过,王明升觉得自己不是最不幸的,至少在好心人的救助下,他们还活着。他所在的村里有200户人家,尘肺病家庭有70户。其中一个家庭4个孩子全因尘肺病相继离世,只剩两个年事已高的老人。

以门诊为例,33.13%的人一分钱未报销,47.46%只报销1000元。

“早期尘肺病人只要及时诊断、治疗,对生命不会有威胁。一旦到了晚期就没有任何方法进行治疗了。”无锡人民医院副院长兼胸外科主任陈静瑜,做过不计其数的肺移植手术,他深知尘肺病对生命造成的伤害。但现实却是,由于大部分尘肺病农民工入不敷出,治疗对他们来说早已成为“奢侈品”。

受访的尘肺病农民工中,年平均收入只有1万余元,平均每月收入不足1000元,最少的年收入为0元。而他们的年平均支出达到24804.9元,是年平均收入的近2.5倍,最多的更高达31万元。

调查发现,看病占了尘肺病农民工的大部分收入,平均达到12364.8元。相对的,能够获得报销的比例却并不理想。以门诊为例,一分钱也没有报销的为33.13%,只报销1000元的为47.46%。

受访的尘肺病农民工家庭中,95.7%没有任何存款,甚至有近72%的农民工负债累累,70%的农民工没有获得低保,大部分过着入不抵支的生活,小部分人仅能维持收支平衡。有22.3%的农民工为治病变卖家产,16.14%的尘肺病家庭子女辍学。

为了节省开支,尘肺病农民工选择减少或放弃治疗:57%的人有病痛但无钱去门诊治疗;超过90%的人没有到医院进行过任何疗养和康复训练。

这些都是压倒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74.3%未申请过赔偿,申请者中82.7%未获得赔偿。

对尘肺病农民工来说,及时获得赔偿将带来生的希望。但调查报告指出,只有25.72%的尘肺病农民工申请过赔偿,74.3%的人没有申请过;仅有17.3%的人表示获得了赔偿,82.7%的人表示没有获得。

“可以看出,一方面尘肺病农民工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争取赔偿的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主要还是争取赔偿困难重重使他们望而却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孟燕华在报告中指出,九成受访者认为申请赔偿是十分困难的。

在有维权经历的25.72%的农民工中,申请赔偿到获得赔偿平均需要16.94个月,时间将近一年半。其中,花费时间最长的达72个月。在争取赔偿的花费上,平均为6529元,最多达9万元。

争取赔偿的过程中,有31.5%的人依靠有关部门,35.6%的人主要靠自己,13.7%的人依靠社会组织。

尘肺病农民工认为申请赔偿困难的主要原因包括:不知道向谁申请赔偿;无劳动合同,没有证明,无法获得正式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导致难以获得工伤赔偿;经济困难;申请时间及拖延时间长;用工单位推卸责任;有关部门不作为,互相推脱等。

过半尘肺病农民工从事高粉尘工作xx年以上。

卢晖临告诉记者,接受调查的尘肺病农民工中,99.33%长期从事高粉尘工作,从事xx年以上的占到52.09%。98.9%的人只接受过初中以下教育。收入高、进入门槛低和老乡介绍,是农民工选择高粉尘工作的主要原因。

高粉尘工作主要集中在矿山(87.7%)和工地(7.19%);有80.73%为民营小企业;83.07%的尘肺病农民工从事过两个以上的高粉尘单位,其中更有15.35%的人频繁换工作,已记不清工作过的单位数量。

粉尘防护措施不到位是造成农民工罹患尘肺病的重要原因。调查显示,62.67%的尘肺病农民工在工作中没有佩戴防护面具,25.34%的农民工只戴了一段时间。

对于为什么没有佩戴防护面具,74.16%的人表示用工单位没有提供,14.23%的人觉得戴不戴没关系,11.61%的人觉得难受和不方便。

此外,一些用工单位防护措施缺失、掩盖高粉尘对工人的危害等行为,加剧了粉尘对农民工的威胁。受访农民工表示,83.41%的单位没有向工人宣传粉尘的危害,81%的单位没有粉尘作业的安全规定,80.14%的单位没有检查工人是否佩戴面具,接近九成的农民工从没有进行过入职和离职的身体健康检查,93.2%的尘肺病农民工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

农民工调查报告

我区新生代农民工大约有5.6万人,在职工中比例大约为37%。4月中旬至下旬,区总工会在我区工业企业、餐饮企业、商贸服务业等行业内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工资收入、工作情况、职业卫生状况、生活满意度、个人意愿等方面的48项内容,调查样本为400人。抽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从事工业制造、建筑装饰和商贸服务业,技术性工作与轻体力工作成为新生代农民工择业首选,与传统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业相比,有了本质的区别。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6.3%,高出我区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6个百分点。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资水平较低,二是技能水平偏低,三是就业选择被动,四是权益容易受损。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工资水平偏低。20xx年我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19元。调查统计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工资仅为1867元。因此新生代农民工把高工资作为择业首先。有41.8%的新生代农民工把工资收入作为就业的第一选择,依次是工作强度和工作环境,分别是22%和10%。考虑工作危险性和受企业尊重分别占2%和3.6%。目前的高物价和高房价,是新生代农民工背负的两大压力。在这种压力下,新生代农民工只能把生存作为第一选择。调查显示:78%的新生代农民工当月工资全部花光,没有积蓄。

新生代农民工收入偏低的主要原因是民营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存在缺陷。现阶段,民营企业职工的工资基数、工资增长基本上是由企业单方决定,不利于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调查显示,由企业单方确定的职工工资占69%,通过工会集体谈判确定的占12%,职工与企业商谈确定的占6%。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占13%。在工资增长方面,民营企业多数没有健全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技能水平偏低。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序仍然偏低。其中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比例占47%,高中和中职教育比例为41%,大专以上文化占12%。工业企业中,68%的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取得相应专业的技能等级证书。取得初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占21%,具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占9%,具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仅占2%。而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备中职、高职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占劳动力市场总需求的60%以上。很明显,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水平还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也就是说,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并且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新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的发展,他们中只有30%能够长期稳定就业。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阻碍他们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成长进步的关键性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渠道单一,最主要的原因是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相对不足,其次是继续培训短缺。我区境内有xx职教中心、正大软件学院、xx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xx工业管理学校、xx民族专修学校等学校、大江技校等学校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这些学校针对初中毕业学生开展基本技能技术教育,其中大部分是新生代农民工。但仍然有许多从农村出来的初中、高中学生,他们没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而直接进入工厂或走上工作岗位。即使是接受了初级职业教育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也面临继续培训的困难。目前我区基本上没有开展此类培训的机构。另外,企业不看重技能等级证书,也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不主动考取技能等级证书的原因。多数企业并不看重职工的技能等级证书,而只看重职工的实际操作能力。企业不把技能等级水平与工资标准挂钩,职工就不会主动去争取那一纸证书。一些小企业为降低成本,专门招聘低技能人才,也让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失去了培训提高的机会。

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交友、恋爱、结婚的黄金期。同时,他们刚走出校门,仍处于“半成人”阶段,对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强。由于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工资收入低、就业行业农民工男女比例失调(建筑业和制造业男性多、服务业女性多),这就使他们普遍面临想交友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的困境,再加上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婚恋和精神情感成为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感情孤独”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超过七成将“感情孤独”作为困难的首选。在实地调研中,透过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略带羞涩的话语,常让我们感到其内心闪烁的隐痛和不安。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第四个问题是权益容易受损。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是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共同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样的农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资本状况,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基本劳动权益实现上与传统农民工相比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境况相似,仍旧普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保障不够等方面。据一项在广东的调查,20xx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61.6%;遭遇工资拖欠的人所占比例为7.1%;人均拖欠工资1538.8元,差不多相当于人均1.5个月的工资。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20xx年流动人口监测报告,60%的农业流动人口就业于工作条件差、职业病发生率高和工伤事故频发的低薪、高危行业。同时,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仅有60%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其中,服务业最差,这一比例只有47.3%12。

调查显示,25%的职工不能在8小时内完成劳动定额任务,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在加班的职工中,81%的职工加班时间在2小时以内,19%的职工加班在2至4小时。有59%的职工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拿到加班工资,33%的职工加班工资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有8%的职工没有得到加班工资。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劳动争议得不到有效调解。我区企业普遍存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能有效调解劳动纠纷等问题。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企业不重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企业认为:企业已经作出了处理,企业自己怎么调解?调解应当是上级职能部门的事情。企业这种想法,实际上是把解决劳动争议责任推向政府部门,增加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量,使得那些矛盾比较小,比较容易解决的劳动争议也得不到妥善处理,损害了职工权益。

区总工会接到的投诉,比较常见的是经济纠纷。因为几天的工资问题双方协商不好,引发劳动争议。这类问题,企业本身是有能力解决的。但企业采取推诿拖延的方式处理,职工无可奈何。对“劳动纠纷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的问题,很多打工者选择了放弃,大多数人觉得不是我一个人受到这样的侵害,大家都这样,算了吧,哪里都一样。还有部分人认为,找相关部门投诉或者走法律途径解决太浪费时间和精神,还不如去多找几分钱挽回损失划算。

同时,新生代农民工存在社会保险意识不强的现象。调查统计显示,我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为79%,医疗保险参保率为67%,工伤保险参保率为74%,生育保险参保率为72%,失业保险参保率为40%。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要高于平均水平。因为他们更了解《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在应聘时,会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条件。但新生代农民工本身对工作岗位,工作环境较为挑剔,频繁在企业间跳槽,工作单位不稳定,个人不重视参加社会保险。

新生代农民工还存在不重视劳动合同履约的现象。调查统计显示,我区民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较好。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达84%,但劳动合同期限普遍较短,1年的占31%,2至3年的占41%,3至5年的占17%,5—7年的占6%,无固定期限的占5%。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比较开放,更希望自由,更渴望实业职工梦想,盼望尽快融入城市。相对于父辈,他们更注重自己人性的尊严,更追求生活的质量,他们有自己的想法,选择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做赚钱的机器。有的打工者想法很单纯,只满足于“找份工作,不要太累”,他们不愿在一个单位长期固定打工,因此有些人主动放弃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因为自身原因,放弃履行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履约率低,自身权益受损。同时他们在就业中存在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不强,不重视劳动合同履约等现象,新生代农民工存在城市生活有边缘化倾向。

新生代农民工还存在城市生活边缘化的倾向。新生代农民工较之父辈,就业和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他们有文化知识,思维活跃,维权意识有所增强,对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要求。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数在城里长大,即使在农村,也完全没有农业生产经验,所以他们不可能像父辈一样回农村居住。在城里居住,他们就面临高房价的压力,同时,他们也很难融入城市生活。

案例:小宇到主城打工快一年了,工厂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小宇和同事刚成为朋友,就得分开,到现在也没有知心朋友。在工厂,小宇要从周一工作到周日,每天从早上8时到晚上9时,中间只有2小时的休息时间。在所剩无几的空闲时间里,小宇总是选择上网来逃避现实,“在网络里,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没有压力,很快乐”。

我们应当注意这样一个现实:新生代农民工在成长的过程中,正处在中国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变革最激烈的时代,人口流动更快,信息更全面,新思潮此起彼伏。因此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多元,外在表现时尚,职业期望高,追求物质精神享受。他们不像传统意义的农民工那样仅仅为了养家糊口,他们不满足简单、机械、重复的劳动,而是寻求自我发展机会,寻找立足城市的机会,或者为回乡创业打基础。新生代农民工已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我们应当重视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引导他们融入城市生活,同时也要引导他们自主创业、返乡创业,推动新农村建设。

农民工调查报告

xx县位于湖南省最西部,东连芷江侗族自治县,南、西、北三面分别与贵州省天柱、三穗、镇远、玉屏及万山特区毗邻。全县总面积1508平方公里,辖7镇16乡297个村,总人口26万,其中农业人口22.8万人,劳动力12.8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约7万多人。长期外出务工3.4万人,务工地点主要是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务工行业主要集中在服装、建筑、电子、制鞋、玩具加工、餐饮等,月工资水平一般为900-20xx余元。

xx县农民20xx年外出务工3.4万人,目前已返乡3680人,占外出农民工的10.8%。大部分是从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返乡。xx县农民工返乡后情绪稳定,生产、生活正常。

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出口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出口受到限制,经济不景气,导致企业停产、转产、降薪、裁员,造成一些农民工不得不返乡。

1、企业停产。由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卖不出去,占用大量的资金,工厂无法正常生产,只有关门停产,工人也只好另谋出路或者返乡。

2、企业降薪。由于近段时间,企业生产的产品销路不好,不敢大量生产,工人都是计件发放工资,工资一降再降。由于工资少,难以保障正常的基本生活,农民工只有回家。

3、企业裁员。由于企业状况不好,只能勉强维持现状,企业只有降低成本缩小规模,进行裁员。裁下的人员无法找到其他工作,只有返乡待业。

农民工提前返乡,主要是因为xx县农民工就业单一,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废品收购行业,科技含量不高,农民工没有多方面的生产技能,转行难。农民工大量返乡造成xx县农民增收困难,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为解决这一问题,xx县采取了以下对应措施:

1、制定返乡农民工就业安置工作方案。在对返乡农民工情况进行摸底登记,掌握情况和趋势,了解返乡人员数量和分布,以及各自的特长、想法、要求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地二、三产业发展、劳动力需求、农业生产特点等情况,提出对返乡农民工培训、转移务工、创业的对策意见,制定返乡农民工就业安置工作方案。

2、开展返乡农民工培训。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农办、县科技局等单位参与,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培训、互助培训等多种形式,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再就业技能和相关法规培训。现培训236人次,其互助式培训效果较好。这种由具有不同专长和经历的农民工相互学习的培训方式深受欢迎。

3、引导返乡农民工就业。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和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企业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提供岗位,并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工的就业机会。现已通过企业就业76人,参与农村建设就业3258人,占返乡农民工的90.6%。

4、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农业、工商、税务、国土、金融等部门联合出台办证、信贷、税收、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现返乡农民工中还有18人开了商店,23人购买了运输车辆,27人建起了养殖场,占返乡农民工的18%。

一是资金问题。资金不足仍然是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一大障碍。不少返乡农民工家境并不宽裕,虽然返乡时积累了一些资金,也具备了创业所需的一些知识,但对于想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的返乡创业者来说,自己积累的资金还不够,而筹集资金又有相当大的难度,在支付了开办费用、投资设备后,想要再扩大生产经营并不容易,多数只能小规模维持。

二是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够、规模不大、档次不高、培训专业窄,不能充分满足农民工培训需求。

三是信息不通。有的返乡农民工虽然有好的创意,但对市场需求不了解,不敢投资;有的则因过时的信息而贸然投资,结果资本都打了水漂。

一是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引导、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国家可以此重点扶持边贫地区返乡农民工创业。

二是引导、鼓励成立劳动力转移协会等劳动力转移群众专业互助组织,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县发展和改革局)。

农民工调查报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xx年、xx年、xx年和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xx年、xx年、xx年和xx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xx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在外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长5.8%。外出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减少1.8%,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二)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7.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租赁住房的占36.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农民工占13.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房的农民工占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自购房农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镇自购住房的农民工增加。在自购房农民工中,在小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占49.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增加。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一)超时劳动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变化不明显。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3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较上年变化不大。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8%,与上年基本一致。

(二)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2%,与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建筑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上升。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下降0.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0.4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下降0.3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

(三)工资拖欠额上升较多。

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长17.1%。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长16.8%;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长14.8%。

(四)参加“五险一金”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比上年分别提高1.2、0.5、0.5、0.7、0.6和0.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均有提高。外出农民工在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参保率高于本地农民工,在养老、失业和生育方面的参保率低于本地农民工。

(五)东部地区参保率最好,中西部地区参保率提高较快。

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9.8%、医疗保险20.4%、养老保险20.0%、失业保险12.4%、生育保险9.1%、住房公积金6.0%,均好于中西部地区。但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提高较快。

(六)制造业参保率最高,建筑业参保率最低。

分行业看,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中,制造业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34.2%、医疗保险22.1%、养老保险21.4%、失业保险13.1%、生育保险9.3%、住房公积金5.3%,分别是参保率最低的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2.3倍、医疗保险4.1倍、养老保险5.5倍、失业保险6.2倍、生育保险7.9倍、住房公积金5.9倍,从事不同行业农民工参保率差距明显。

附注:

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就业、收支、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情况,国家统计局xx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30个村和23.5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举家外出:指农村劳动力及家人离开原居住地,到户籍所在乡镇以外的区域居住。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指农民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农民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工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以保证农民工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6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由此可见,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今年5月我对上饶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对我县现在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全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占了近50%,参保的企业也有58%没有全员参保,有92%的农民工不知道有关伤亡补偿的标准,65%的农民工不清楚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及相关的社保政策制度,很多农民工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是不沾边的,而且这些人当中相当大一部分人有“拿人工资,替人做事”的思想,既然拿了别人的工资就理所应当为老板做事,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是自己不小心,活该自己倒霉,赖不上别人,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对能够切实保障自身权益的工伤保险也迫切需求。

1、企业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交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而且他们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又大,人员不容易管理,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帮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理费用,根本不知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而且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可以稳定职工队伍,只有做好了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平稳发展。

2、非法用工现象严重。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中,有些单位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根本不具备用人资格。特别是在建筑领域,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包工头大量存在,使得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知向谁索赔,而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大多数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就让农民工出院,致使农民工身体康复期变长,严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还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农民工对工伤的发生有过错为由要求农民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或单位承担少量的医疗费用,这给农民工造成了很重的经济负担,所以说非法用工问题政府方面绝对不容忽视,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3、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发生工伤后,许多用人单位也只是为农民工治疗工伤,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伤私了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凭借着自己的优势迫使农民工让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嚣:“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胜,我也不给你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农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满和解条约的农民工通过打官司,千辛万苦拿到法院的判决时,部分用人单位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来应付,这更加重了农民工的负担。

制改革的需要。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事业迫在眉睫,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1、要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工都正确认识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的规定,有利于雇佣双方,形成积极参保的浓厚氛围。还应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到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工伤农民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工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各部门应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

各相关部门如劳动保障、安全监察,财政、税务、环保、卫生、建设等单位要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分别把好用人单位参保关,互相监督和制约,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有权向其进行行政处罚,在当前维护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环节中,比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方面应为工伤农民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还应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权威机构,以切实维护好工伤农民工的权益。

3、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工伤保险工作。

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应增强责任感,解放思想,拓展思路,与时俱进,把工伤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另外,在做好农民工工伤补偿工作的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全面发展。

农民工调查报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xx年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20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5、1.5、0.5和0.6个百分点。

(二)本地农民工增长较快,占比提高。

从农民工构成看,本地农民工10863万人,比上年增加289万人,增长2.7%。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比上年增加63万人,增长0.4%。本地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9.2%,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单位:万人、%。

20xx年。

20xx年。

增减。

增长。

27747。

27395。

352。

1.3。

其中:外出农民工。

16884。

16821。

63。

0.4。

10863。

10574。

289。

2.7。

(三)中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从输出地看,中部地区农民工9609万人,比上年增加163万人,增长1.7%,占农民工总量的34.6%;东部地区农民工10760万人,比上年增加96万人,增长0.9%,占农民工总量的38.8%;西部地区农民工7378万人,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3%,占农民工总量的26.6%。中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西部地区高0.8和0.4个百分点。

(一)女性农民工比例有所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6.4%,女性占33.6%。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8.8%,女性占31.2%;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4.1%,女性占35.9%。农民工中女性比例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在农民工总量中占比提高,而本地农民工女性比例较高所致。

(二)青壮年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8.6岁,比上年提高0.3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5.2%,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9%,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

单位:%。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6.3。

4.9。

4.7。

3.5。

3.7。

32.7。

31.9。

30.8。

30.2。

29.2。

22.7。

22.5。

22.9。

22.8。

22.3。

24.0。

25.6。

26.4。

26.4。

26.9。

50岁以上。

14.3。

15.1。

15.2。

17.1。

17.9。

(三)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1%,小学文化程度占14%,初中文化程度占59.7%,高中文化程度占16.9%,大专及以上占8.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7.9%,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2.6%,提高1.2个百分点。

单位:%。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未上过学。

1.1。

1.1。

0.9。

0.8。

1.6。

1.4。

小学。

14.8。

14.0。

11.5。

10.9。

18.1。

17.1。

初中。

60.3。

59.7。

61.6。

60.5。

58.9。

58.9。

高中。

16.5。

16.9。

16.7。

17.2。

16.2。

16.6。

大专及以上。

7.3。

8.3。

9.3。

10.7。

5.2。

6.0。

(一)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从输入地看,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977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3.2%,占农民工总量的21.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648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增长0.4%,占农民工总量的59.4%,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20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2%,占农民工总量的18.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745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下降1.5%,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5.9%,比上年减少0.9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7.3%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1.1%跨省流动,下降1.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5%跨省流动,下降0.4个百分点。

表420xx年外出农民工地区分布及构成。

按输出地分。

外出农民工总量(万人)。

构成(%)。

外出。

外出。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合计。

16884。

7745。

9139。

100.0。

45.9。

54.1。

东部地区。

4944。

858。

4086。

100.0。

17.3。

82.7。

中部地区。

6592。

4024。

2568。

100.0。

61.1。

38.9。

西部地区。

5348。

2863。

2485。

100.0。

53.5。

46.5。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1190万人,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66.3%,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8.6%流入直辖市,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22.6%流入省会城市,提高0.2个百分点;35.1%流入地级市,提高0.9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80%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4.6%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提高0.7个百分点。

表520xx年外出农民工流向地区分布及构成。

合计。

直辖市。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小城镇。

其他。

外出农民工总量(万人)。

16884。

1460。

3811。

5919。

5621。

73。

其中:跨省流动。

7745。

1188。

1752。

3258。

1473。

73。

省内乡外流动。

9139。

272。

20xx。

2660。

4148。

100.0。

8.6。

22.6。

35.1。

33.3。

0.4。

其中:跨省流动。

100.0。

15.3。

22.6。

42.1。

19.0。

0.9。

省内乡外流动。

100.0。

3.0。

22.5。

29.1。

45.4。

0.0。

(一)在第三产业就业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5.1%,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1.1%,下降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1.1%,下降1.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就业的比重为44.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9%,提高0.5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0.6%,提高0.4个百分点。

表6农民工就业行业分布。

单位:%、百分点。

20xx年。

20xx年。

增减。

第一产业。

0.5。

0.4。

-0.1。

第二产业。

56.6。

55.1。

-1.5。

其中:制造业。

31.3。

31.1。

-0.2。

建筑业。

22.3。

21.1。

-1.2。

第三产业。

42.9。

44.5。

1.6。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11.4。

11.9。

0.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5。

6.4。

-0.1。

住宿和餐饮业。

6.0。

5.8。

-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2。

10.6。

0.4。

(二)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较快。

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分别比上年提高1.9和3.1个百分点,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在中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9%,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1.5%,分别比上年提高0.7和0.6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4.8%,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2.9%,分别比上年提高1.7和1.1个百分点。

表7分地区的农民工产业分布。

单位:%。

在东部地区。

在中部地区。

在西部地区。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第一产业。

0.4。

0.4。

0.4。

0.3。

0.8。

0.7。

第二产业。

61.2。

60.2。

52.5。

50.7。

47.1。

44.1。

第三产业。

38.4。

39.4。

47.1。

49.0。

52.1。

55.2。

(三)本地农民工从事制造业比重上升,从事建筑业比重下降明显。

本地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9.9%,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27.7%,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19.4%,下降1.3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0.2%,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34.4%,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22.8%,下降0.9个百分点。

(四)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上升。

受雇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4%,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6.6%,受雇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72.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94.1%,提高0.2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6.7、4.4、2.2和4.1个百分点。

单位:元、%。

20xx年。

20xx年。

增长率。

合计。

2864。

3072。

7.2。

制造业。

2832。

2970。

4.9。

建筑业。

3292。

3508。

6.6。

批发和零售业。

2554。

2716。

6.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01。

3553。

7.7。

住宿和餐饮业。

2566。

2723。

6.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532。

2686。

6.1。

(二)在东部地区的农民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13元,比上年增加247元,增长8.3%;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18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增长5.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64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长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2.6和2.4个百分点。

(三)外出务工农民工收入增速高于本地农民工。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59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8.1%;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781元,比上年增加175元,增长6.7%。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578元,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1.4个百分点。

(一)外出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速加快。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12元,比上年增加68元,增长7.2%,比上年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居住支出人均475元,比上年增加30元,增长6.7%;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快于中部地区,且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居住支出增长最快。

表9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务工月均生活消费和居住支出。

生活消费支出(元/人)。

其中:居住支出(元/人)。

居住支出占比(%)。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合计。

944。

1012。

445。

475。

47.1。

46.9。

东部地区。

954。

1028。

447。

480。

46.8。

46.7。

中部地区。

861。

911。

414。

425。

48.0。

46.7。

西部地区。

957。

1025。

449。

469。

46.9。

45.8。

(二)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分城市类型看,外出农民工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1106元,比上年增长8.4%;在地级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43元,增长7.7%;在小城镇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892元,增长4.5%。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在小城镇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表10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城市类型务工月均生活消费和居住支出。

生活消费支出(元/人)。

其中:居住支出(元/人)。

居住支出占比(%)。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合计。

944。

1012。

445。

475。

47.1。

46.9。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1020。

1106。

489。

528。

47.9。

47.8。

地级市。

968。

1043。

420。

452。

43.4。

43.4。

小城镇。

853。

892。

430。

444。

50.4。

49.8。

(三)独立租房、购房、早出晚归农民工比重上升。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居住的占11.1%,下降0.6个百分点;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4.8%,下降0.7个百分点;与他人合租的占18.1%,下降0.3个百分点;独立租赁居住的占18.9%,提高0.4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占14%,提高0.7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住房的农民工比例为1.3%,提高0.3个百分点。

(四)得到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宿舍或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1%,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7.9%,下降0.7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6%,提高1.4个百分点。

(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1个月,比上年增加0.1个月。外出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均较上年略有下降。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39.1%,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0.4个百分点。

表11外出农民工从业时间和强度。

20xx年。

20xx年。

全年外出从业时间(月)。

10.0。

10.1。

平均每月工作时间(天)。

25.3。

25.2。

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小时)。

8.8。

8.7。

日工作超过8小时的比重(%)。

40.8。

39.1。

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

85.4。

85.0。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分别为39.7%和31.7%,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1.6个百分点。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所改善,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单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年以下劳动合同。

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没有劳动合同。

13.7。

3.1。

21.2。

62.0。

其中:外出农民工。

14.6。

3.7。

23.1。

58.6。

12.5。

2.3。

18.5。

66.7。

12.9。

3.4。

19.9。

63.8。

其中:外出农民工。

13.6。

4.0。

22.1。

60.3。

12.0。

2.5。

17.1。

68.3。

(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5%,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3%,提高0.2个百分点。

20xx年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2%,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其他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7%,提高0.2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为0.3%,与上年持平。其他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表13分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

单位:%、百分点。

20xx年。

20xx年。

增减。

合计。

0.8。

1.0。

0.2。

制造业。

0.6。

0.8。

0.2。

建筑业。

1.4。

2.0。

0.6。

批发和零售业。

0.3。

0.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5。

0.7。

0.2。

住宿和餐饮业。

0.3。

0.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3。

0.3。

(四)人均被拖欠工资有所上升。

20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10692元,比上年增加79元,增长0.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8667元,比上年增加519元,增长6.4%。

农民工子女调查报告

---苏北四市外出民工子女生存现状调查调查时间: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调查地点:宿迁、淮安、盐城、徐州。

调查人员:xxx、xxx、xxx、xxx。

指导教师:xxx。

调查主题:苏北四市外出民工子女生存现状。

从繁华都市到卫星城镇,到处都有这么一群忙碌的身影:他们搞建筑,送牛奶,卖小吃,当服务员,做清洁工„„他们不知疲倦风雨无阻,承担了城里人最不愿意干的脏活、苦活、累活;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中一股重要的力量,已经成为现代城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就是从农村流入到城镇的劳动力;他们,就是为生活而四处奔波的地地道道的中国农民,被人们约定俗成为“农民工”,简称“民工”。

在苏北广大农村,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留在家里,大都由爷爷奶奶照养,农村里的这部分老人,不仅年龄大,与孩子之间存在较大的代沟,而且他们中的教育程度偏低,大多是文盲和半文盲,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具有一定的保守性、局限性,他们欠缺教育孙辈的能力,有的甚至扭曲了孩子的教育,他们往往只能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却在其他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是“隔代教育”现象。

xxxx年x月xx日,我们来到淮安市盱眙县明祖陵镇龙窝村进行采访,全村共1400人,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就达378人,其子女大多由爷爷奶奶照管。现读一年级的李加农,是一个典型的叛逆男孩,其父母在无锡打工,与爷爷奶奶相依生活。他身体强健、皮肤黑亮,第一眼给人的印象就是很顽皮、很霸气。由于是爷爷奶奶唯一的孙子,因此被奉为掌上明珠,倍加宠爱,大有“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摔了,要月亮不敢给星星”的意思,这导致了他放纵、狂妄、蛮横的性格。周围的小朋友都很怕他,家里家外是个小霸主,听奶奶说,去年加农和小朋友一起玩的时候欺负别人,没想到对方也不甘示弱,两个人就打了起来,慌乱中被对方手中的金属钉刺伤了眼球,后经医生检查右眼已失明,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前途,家中花了好几万元在上海为他做眼球移植,即便如此,奶奶还是担心的说:“小小年纪就做出这种事情,长大了怎么得了啊?村里人会怎么评价他啊?恐怕连媳妇也难讨啊!”就因为这件事,妈妈和爷爷奶奶大吵大闹了一场,埋怨其管教不力;也因为这件事,学校劝其退学回家,可是没有别的学校愿意接收他,如今仍辍学在家,看着别人快乐的上学放学,这个昔日的“小霸王”忍不住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经过这件事后,爷爷奶奶也开始意识到应对他加强管教了,每天让他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以消磨他任性、霸道的性格。如今,理菜已经成为他每天的必修课了,在我们离开的时候终于听到好消息:经与校方多次请求,小加农又可以重返他向往已久的课堂了。

挑食,看,这么青的西红柿他也吃得津津有味的。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

摘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1年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月均工资比2004年增加625元,拖欠问题有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04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1.2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2006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007年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05年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1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状况及其变化。

1.1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略有增加,仍以青壮年为主。

在763个样本中,平均年龄为33岁,其中16~25岁的占28.8%,26~30岁的占12.3%,31~40岁的占31.4%,41岁以上的占27.5%。与2004年相比[2],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提高了4岁,30岁以下的农民工比重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4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重增加了近12个百分点。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1岁,30岁以下的占53.8%;男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4岁,30岁以下的占38.5%。

1.2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从文化程度看,2007年初,文盲/半文盲占3.3%,小学文化程度占16.6%,初中文化程度占59.6%,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18.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0.7%。与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在本次调查中,农民工的平均文化程度为8.7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仍高达80·5%。在对“阻碍你外出打工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16·4%的农民工认为“文化程度太低”是最主要的障碍,这在所有选项中是最高的。

1.3农民工从事的行业部门有所扩大,但仍以制造业、建筑业为主。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720个样本中,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分别占42.1%和36.7%,二者共占78.8%,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6.4%,批发零售业占4.4%,住宿餐饮业占3.8%,采矿业占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0.8%,其他行业占2.4%。与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2002年占22%,2003年占25.2%,2004年占30.3%,2007年初达到42.1%;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02年占16.6%,2003年占16.8%,2004年占22.9%,2007年初达到36.7%。

调查显示,2007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8588元,人均收入4408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314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0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6.7%。根据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05年的调查,2004年,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6065元,人均收入3587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2681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4.9%。与2004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调查表明,中部和西部地区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流出地,而东部地区仍然是主要的输入地。在本次调查中,中西部地区输出的农民工比例为71.4%,比2004年高出4.4个百分点;[2]57.9%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就业。虽然农民工的输出输入地基本格局没有改变,但出现了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农民工在中部地区就业的比重有所提高。2007年初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比2004年的70%下降了12个百分点,而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则较2004年的14%上升了13个百分点,达到27%。二是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004年跨省和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50%和35%,2007年初,这一比重分别为48.6%和32.4%,分别下降了1.4和2.6个百分点。

2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积极变化和存在问题。

2.1农民工的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工资水平仍然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2-2004年,农民工月均工资由659元上升到780元,增长18.4%。而在2007年初,农民工月均工资超过1300元,达到1305元,比2004年增加了625元,增长80·1%,可见2004年以来,农民工工资增长速度加快。从各月均收入组看,2007年初月均800元以下的低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如月均收入在300~500元的农民工占2·9%,比2004年下降了14·9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500~800元的农民工占15·6%,比2004年下降了21·4个百分点。月均800元以上的较高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则大幅度增加,如月均收入在800~1000元的农民工占32·0%,比2004年提高了15·6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1000~1200元的农民工占13·1%,月均收入在1200~1500元的农民工占17·2%,1500元以上的的农民工占19·2%,三者合计,即1000元以上的农民工达到49·5%,比2004年提高了28·3个百分点。

虽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显著低于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农民工2007年初的月均工资仅相当于2005年11月全国职工月均工资的85·4%。此外,2007年初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h,大大超过了城镇职工的平均工作时间。如果按2005年城镇职工每周工作47·8h计算,则2007年初农民工小时工资仅为2005年全国职工小时工资的62·8%,农民工的相对工资水平就更低了(2005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2.2工资拖欠问题有所缓解,但一些行业和地区工资拖欠问题依然严峻。

在此次调查中,65·4%的被调查对象从未被拖欠过工资,18·8%的偶尔被拖欠过工资,15·8%的经常被拖欠工资,人均拖欠工资384元,而且大多数农民工通过与雇主协商等方式已经追回其中的85%。与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05年的调查数据相比较,偶尔或经常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降低了13·7个百分点,人均拖欠工资也下降了近600元,追回的工资比例则上升了12·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近两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从行业和地区的工资拖欠情况看,工资拖欠的行业结构基本保持不变,而地区结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建筑业的工资拖欠问题仍然最为严重,制造业次之,服务业最好。在工资拖欠问题最为严重,政府集中治理力度最大的建筑业,工资拖欠的比重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在本次调查中,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仍达到44·5%,比全国平均值高出9·7个百分点。在服务业,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占19·4%,比全国低15·2个百分点。从农民工输入地的地区结构看,作为农民工最为集中的东部地区,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的地区,因而也一直是政府治理的重点地区。从本次调查的结果看,这种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西部地区已经超过东部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东部地区则成为程度最轻的地区。在西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达到58·3%,比全国平均高出23·7个百分点;而在东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低2·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的情况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高出2·3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有17·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政府组织,7·0%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职业介绍机构,而这一比例在2004年分别为1·9%和12·6%,两者合计共提高了9·9个百分点。表明农民工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有所改善。但是农民工的非正式信息渠道和就业途径仍然居于主导地位。2007年初,75·6%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没有使用过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85·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82·3%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依靠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只有4·2%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和政府组织,5·8%的农民工则是将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作为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而上述对农民工找到工作最有帮助的信息渠道与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基本上一致。由于缺乏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帮助和政府与职业介绍机构的依靠,仍有11·6%的农民工认为找工作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没有就业信息和没有人帮助。

调查显示,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81·6%的是在1周以内,11·7%的是在1个月内,6·6%的是在1个月以上,而未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这一比例分别为70·4%、17·6%和12·0%。虽然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比不使用个人关系能够更快地找到工作,但是通过政府组织、职业介绍机构、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人才市场等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的平均工资,要高于通过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和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等非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在本次调查中,前者的月均工资为1348元,后者的月均工资为1267元,前者比后者高出81元。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也显示了类似的结论[2]。那么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为打工主要目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为什么不愿意选择能够给他们带来较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政府组织或职业介绍机构呢?主要原因是相关组织机构宣传、服务的不到位以及这两种方式本身的不规范、不完善,导致农民工不得已而选择其他的非正式途径。在本次调查中,6·8%的农民工认为以上两种途径费用太高,26·6%的农民工对以上两种途径缺乏信任,害怕被骗,13·0%的农民工仍然不知道利用以上两种途径,53·6%是由于有了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介绍等原因而放弃使用以上两种途径。

2.4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依然严重,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

调查显示,2007年初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每周平均6·5天,每天平均10·0h,比2005年3月的每周平均6·6天和每天平均10·01h略有下降,但大大高于城镇职工的平均劳动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超时加班就成为农民工工作的常态。60·9%的农民工表示他们要经常加班,54·1%的农民工表示在节假日不能得到休息。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是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很多工种岗位具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特点,超时加班工作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虽然农民工要经常加班,以牺牲健康权和休息权为代价,但是很多农民工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在经常加班的农民工中,有40·6%的没有加班费。在节假日的加班中,更有60·1%的没有加班费。

2.5虽然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较高,但农民工的社会满意度较低。

2007年初,农民工对目前打工的企业和工种岗位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较高。在农民工对打工单位的评价中,对打工单位“很满意”的占5·2%,“较满意”的占25·3%,“一般”的占52·5%,“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仅占14·6%和2·4%。农民工对目前的工种岗位感到“很理想”的占5·4%,“较好”的占29·7%,“一般”的占49·5%,“较差”和“很差”的仅占12·8%和2·6%。与2005年相比,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都有所提高。从社会地位方面看,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47·6%的农民工认为他们的社会地位一般,20·3%的被访者感觉社会地位不高,个人尊严方面曾经受到过伤害,9·6%的农民工担心受城里人的歧视。

2.6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与2005年相比,2007年初,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均有所提高。2007年初,有66·5%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参加社会保障,比2005年的参保意愿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实际参加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总人数的26·2%,8·0%,13·0%和4·8%,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19·8,6·2,11·2和4·1个百分点。说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程度依然很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都有待提高。

农民工调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十分的重要,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篇幅较长。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家整理的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家一起来看看吧。

当前,在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城市融入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住建局积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工资拖欠和纠纷事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已有根本性好转,但逐步呈现多样性特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累计施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新开工面积4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不利情况下,去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工地农民工上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资金额889万元,同比下降50%;“中秋”、“国庆”等节日实现零上,春节期间也仅有零星上事件,改变了以往重节日堵门、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为已幅减少。

由于对施工企业采取了有效的制约措施,施工单位也从根本上提高了重视程度,当前单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已越来越少,但却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经整理分析,去年以来的103件农民工上事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建设业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拖欠的18起,占比17%;

3.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实为向建设业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占比17%;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占比23%。

由于对政府项目早作打算,并积极和施工企业沟通,去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并未发生较规模的集事件。而一些私营投资建设项目由于片面压低工程造价,共出现5起农民工复上事件:

1.太仓市山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仓鸿润漂染有限公司车间(新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集。

2.太仓市傅氏机械有限公司车间(港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

3.江苏弘盛建筑公司承建的苏州钢领置业有限公司厂房(港区),因甲方资金投入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集。

4.由太仓世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江苏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档住宅项目江南水郡(璜泾镇),因甲方资金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连续上讨薪。

5.太仓恒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镇安息堂工程,因企业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连续上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经多次协调处理得以解决,未造成恶劣影响。

去年以来,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纠纷调解员会”,建立“工资告知牌”、“工资发放计酬手册”和“工资预留户管理办法”三项制度,构建劳资管理员网络,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等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了预留户资金使用。共收缴农民工工资预留户资金8107万元,动用资金170万元,有效解决了因建设方资金紧张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问题。

二是加强了部门联动调处。加强了与区、镇的联动配合,共同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农民工上事件,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了节前隐患排查。在元旦、春节等节前提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质安监检查抽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提前进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四是加强了拖欠责任追究。对发生农民工较规模集、缠的企业通过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通报、招投标限制和清退等制约措施。

1、合力加对恶意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到住建、人社、、、总工会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重点突出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的清欠检查,把拖欠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小包工头逃逸、向政府部门施压逼讨工程款和恶意欺诈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利用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严厉限制措施,发生恶劣事件的坚决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

2.全面加强对区镇“bt”项目的监控把关。

当前区、镇按“bt”模式操作的建设项目较多,此类项目工程量、资金要求高,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并波及农民工工资。因此需对其进行严格管控,全面执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联席会议确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进行,并从批文立项、二证一书、施工许可证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企业选择上,应充分挑选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资金实力强、有较高资质的企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一旦遇到资金压力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试点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当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试点推广该项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工资,并避免分包企业截留农民工工资,同时有效解决发生纠纷后农民工“举证难”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工资纠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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