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记忆(精选15篇)

时间:2023-12-14 15:35:35 作者:笔舞

优秀作文不仅需要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还需要有独特的思考和表达能力。通过阅读优秀作文,可以拓宽自己的思维空间,开阔自己的视野。

尘土里的记忆小学的散文

我喜欢到她的菜摊买菜。四十多岁的妇人,瘦瘦的,脸色黑红,身上是廉价的棉布汗衫,却洗得很干净。同样是卖菜,她的菜比别人的新鲜干净,码得整整齐齐。你跟她还价,她不急不恼,笑呵呵的,并不像别人那样,反复跟你讲种菜有多么不容易。她没有生意人的精明,相反,脑子似乎有些迟钝,3毛钱一斤的花菜,人家买了4斤6两,她反反复复地算,憋红了脸也没算出来。买的人就笑,给她一块五,她回过神儿来,像是占了多大便宜似的,慌忙再给人家添几个辣椒。也有的人会少给她一毛两毛,旁边的人提醒她,她只呵呵一笑,并不计较。

我曾在旁边观察过,这个连账都算不清的妇人,是整个菜市场里生意最好的。摊前,人们互信,友善。人情的温暖,碎花点点,清香缕缕。

那天从街上回来,经过一个路口时,一位交警正在对一个出租车司机罚款。出租车司机是个年轻的男孩子,旁边站着一个女孩儿。交警一边写罚款单一边教育他:你这是载人的车啊!怎么敢给她开?转回头又教训女孩儿:你没驾照也敢随便开车?男孩儿低着头不说话,女孩儿和他并肩站着,也不说话。我看到,他们两个人的手,始终握在一起。只是,交警教育男孩儿的时候,是女孩儿的手在外面握着男孩儿的手;交警教训女孩儿的时候,男孩儿的`手翻过来,紧紧握着女孩儿的手。

我笑着走开,心里眼里,都是那两只充满爱意的手。年轻,真好;相爱,真好;有爱的滋润,真好。

邻居是一位老先生,六十多岁了,膝下只有一女。女儿却在一次意外中瘫痪失语。常在黄昏的时候,看到老先生推着女儿在小区里散步,一边给女儿讲当天的新闻或有趣的事情。有一次,正说着什么,老先生突然跑到前面,对着女儿手舞足蹈,还围着女儿跳起了舞。老先生花白的头发在夕阳下闪着金黄的光,轮椅上的姑娘,笑成了一朵灿烂的花。

那温馨的一幕,被许多人看到,大家远远看着,没有人去打扰,因为那是属于他们的。

大家明白,有亲情的滋养,父女俩很快乐,他们的生活中洋溢一种温暖淳厚的情愫。这情愫也在所有人的心里漫延成河,河面涟漪轻泛,河边繁花盛开。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和他们一样平凡而卑微,相貌平平,运气一般,奋斗半生基本一事无成,终日为柴米油盐奔波。可是,这些平凡卑微的人们,依然活得生机勃勃、自足快乐。就像尘土里开出的花,虽然平凡卑微,却一样开得坚韧而明艳;即使有风霜雨雪,荆棘暗礁,也一样始终努力地盛开。

1.文中那位卖菜妇人连帐都算不清,为什么是整个菜市场生意最好的?(4分)。

2.文章描绘了三幅街头小景,每一幅都令“我”感动的原因各是什么?(4分)。

3.文中画线句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表达了什么含义?(4分)。

4.文章标题“开在尘土里的花”有什么寓意?(4分)。

参考答案:

1.因为同样是卖菜,她的菜比别人的新鲜干净,码得整整齐齐。你跟她还价,她不急不恼,笑呵呵的,并不像别人那样,反复跟你讲种菜有多么不容易。她没有生意人的精明,不和顾客斤斤计较。

2.原因是虽然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和他们一样平凡而卑微,相貌平平,运气一般,奋斗半生基本一事无成,终日为柴米油盐奔波。可是,这些平凡卑微的人们,依然活得生机勃勃、自足快乐。就像尘土里开出的花,虽然平凡卑微,却一样开得坚韧而明艳;即使有风霜雨雪,荆棘暗礁,也一样始终努力地盛开。

3.比喻,把人们之间的爱的感情比拟成漫延的河流、河岸的繁花,表达了人与人之间感情的美好,爱无处不在。

4.尘土里的花比喻大多数平凡卑微的人们,虽然经历很多坎坷曲折,虽然微不足道,却依然努力的生活着,并相互传递着爱的美好。

尘土里的记忆小学的散文

阔别生我养我的家乡已二十余年。而就在我落地二十余天,母亲为了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毅然在村里的澡堂子里接受了结扎手术。

澡堂子,是农村人脱口而出的叫法。村口里的澡堂子,我记忆忧新。它创建于六十年代,紧靠河边,上水方便,排水也方便,运输柴草更加方便。“火将军”就背对着小河,面对炉门,不停地挑动着柴草,一节一节地推向前方,送去热量,温暖着父老乡亲。

我喜欢在村口的澡堂子里洗澡,因为离家不远,走几步就到了。而附近几个村庄的人,远的要跑上几里路才能享用。不单单是这原因,那时候冬天洗上一次澡,是要当着大事来做的。农村人有个习惯,洗澡前要尽量填饱肚子,要把换洗的干净衣服拿到太阳心下晒一晒,要自带肥皂。澡资先是几分钱,后来涨到一毛,进门先买筹子。原先的筹子是废旧硬纸板剪的,小方块子,上面盖有印章,由于反复使用,白纸板最后几乎都变黑了,后来就改成了竹片做的,十厘米左右长的条状,还用油漆涂上标记。他用你用,磨的光滑滑的。交完钱凭筹子就可以进去更衣了。更衣室很简单,围绕四面墙壁用木板搭起来的,“一路到头”的长床,上面铺着草席。澡客们把衣服脱好,就用外套把所有衣物包着,侧面看,就像一座座坟茔,客多的时候,挤一挤,挪一挪,一个紧挨一个。

村里有供销社里的、粮站里的、信用社里的等等拿工资的人,还有远近村干部也来这里洗澡。他们通常请走堂的把外套挂到二梁上,一来是怕板正的衣服皱了;二来是说不定有手表等值钱的.东西怕弄丢了。

了衣服,就垫着脚,去选一双木拖子套上。走起路来,木拖子“咔他咔他”响,脚上感到滑叽滑叽的,上面有肥皂水呢,所以要特别小心。还有这木拖子,其实就是在一块像鞋垫形状一样的厚木板的前半部,钉上一截报废的三角带做成的,不分左的右的,但是有大有小,所以,我们小屁孩还是要注意挑选。

我偶尔馋起来,摸摸口袋还有分把钱,仅仅一分钱可以买到三颗三个米子的花生,拣你认为大的拿。或者买喂小孩用的一勺子葵花。小时候不懂,总看到摆摊的老头,把金属勺子放到水泥块上磨。现在知道了,勺子磨小了一点,葵花就少盛了一点。

我的邻居老厚,专门管烧火,就是文章开头说到的“火将军”。澡堂里水烫不烫,暖和不暖和就由他控制。老厚人忠厚,做事兢兢业业。那时候,村里有柴滩,家家户户户都可以根据人口分到一块,把高大的整齐的芦柴抽选出来编柴帘卖钱,落选的就当着柴火烧水煮饭。

冬天,小屁孩都有事做,大人捻麻线,我们放学回家就绕线刮子。天冷,我们经常去找老厚掏火脚做火盆,炸扁豆蚕豆。

我们渐渐地长大了,展翅高飞,跳出了农门,离开了家乡。据说老厚在澡堂里烧火,一直烧到临终,那时候他家里没有什么收入,他就这样度过了平凡的一生。

现在,冬天洗澡,走进什么浴城,休闲中心,已经完全没有了往日澡堂子里的痕迹。泡在偌大的池水里,有冲浪,有电视看,甚至还可以游上好几米。人与人之间,几乎不怎么脸熟了,熟悉的只是简单地点个头,独自钻包间了,出门到吧台结起帐来遮遮掩掩的,怕遇上熟人呢。甚至听说了,一个走堂的不甘寂寞,跑到一家足疗店去消费,突发脑溢血,当场不治身亡。

澡堂子,乃是净身之地。每当洗澡,我偏偏会想起家乡的往事和我的邻居老厚。那是我尘土的记忆,磨灭不去的。

尘土里的记忆小学的散文

一想起尘土,我就想起很多,很多孩童时代的事。

那夏天的傍晚,三三两两的趴在地上用手指扒拉金蝉的景象;随父母去田地,自己却钻进庄稼里,前面的蟋蟀一蹦一跳,我在后面也一蹦一跳;安静的坐下来,手里捧着一条满身沾满泥土的蚯蚓,感受它在掌心里湿滑的蠕动着;心血来潮的时候,还要折一截麦秸,硬要给那满地的小活物建造一个住所,几天后来看那小小的住所里已经空空如也了。正因为这样,一身洗的干净的衣服,不一会就被我浆染的黄土满身。

这满脑子里的回忆,却只有我自己的世界,但在这个世界里,总会有两个模糊的身影,想看清怎么也看不清,想忘记却是更难。我想,这就是父母在我满是新奇的童年里留给我的印记,在我想来是模糊的,但却是终身都在的。

父亲是脱了军装进入庄稼的,在父亲复员回家之前,我以为“爹”只是个称谓,而不是一个人,一个和母亲同样重要的人。当父亲把满是胡茬的脸贴在我稚嫩的脸上时,我想那时候父亲尽管心里乐开了花,但脸上还是一如往常的平静严肃。父亲从军队回家,带回了许多自己穿的黄军服,父亲让母亲摘了肩章,拆了领花,然后去田地里的时候就喜欢穿着,他说穿习惯了,而且衣服耐实,穿着做农活挺合适。但父亲有一个毛病,就是喜欢随地而坐,每次站起来后,我都会看见他屁股上沾满的黄土,但我不敢吭声告诉父亲,更不敢伸手去拍掉那刺眼的黄土。最终都是父亲回到家里,母亲拿着甩子(类似于拂尘,用于拍打衣服上的尘土)将父亲全身上下拍打一遍,才会将那仿佛搁在我心里的黄土拍掉。

母亲是爱干净的,家里总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父亲却是不在乎这些,所以母亲在屋门口的墙上挂了一把甩子,规定每个人进屋前必须甩打一下全身的尘土。这把红色的甩子,在那里一挂就是十几年,母亲给父亲甩尘我也看了十几年,父亲总是像站军姿那样站着的笔直,两条胳膊向两边伸直,总是闭着眼睛。母亲挥着甩子,说:“转。”父亲便像一个转动的雕塑一样转着圈,这也许是父亲在家里最让我觉得和蔼的时候了。我也是被那把甩子拍打了十几年,每次母亲给我甩尘的时候,我也会像父亲那样闭着眼睛,伸着胳膊,仿佛是在享受。而父亲给我甩尘的时候,我总是缩手缩脚缩脖子,就连耳朵也恨不得捂起来,恨不得赶快躲开。因为母亲挥打下来的甩子就像长了眼睛,没有衣服的地方从来不去,而父亲落下来的甩子,就像没头的苍蝇,哪里都能打到,倒像甩着鞭子施刑审问犯人一样,身上的尘土不仅没有打干净,还连带耳朵打的通红。

那挥动甩子的声音,在家中已经成了不可少的声音。一甩子一甩子地挥起落下去,掸走附在身上的尘土,也在这尘起尘落间,溜走了很多岁月,这岁月走的静悄悄,但却有些无情,总要留下些痕迹,母亲的`脸上爬满了皱纹,父亲的军姿再也站的不那么标准了,就连那精神的黄军衣穿起来也皱皱巴巴。只有那把红色的甩子还挂在那里,尽管褪了色,但依然能甩出那温暖柔和的声音来。

在外好几年,很少打电话回家。偶尔打电话回家,父亲却变得婆婆妈妈起来了,话也多了起来,通一次电话,我只是静静的听着父亲在高兴的说着,一遍一遍的叮嘱着让我注意身体。有时候我也会惊讶,父亲怎会说出这样的话。后来才听母亲说,我离家后家里就只剩下父母两人了,父亲经常在空空的院子里进进出出,然后就坐在门口发呆。我知道,父亲是想我了,但每次通电话的时候却从来不说,只是说些家长里短,说些庄稼的长势。去年姐姐结婚,我在婚礼的前一天晚上才赶回到家里,刚一放下行李,父亲就拿起甩子在我身上打了起来。也许是父亲老了,落下来的甩子没有了力道,突然感觉变得很温柔。拍打完尘后父亲又让我做到火炉旁,然后端了苹果出来,我知道,这是家里种出来的苹果,个头很大,颜色正好,香味在火炉的热气下扑鼻而来。我知道,父亲是高兴的,只是这突然的高兴逆了他平日的性格,所以就一时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了。

尘土里的记忆小学的散文

最后一次去老屋,已是在三年前了。那时,奶奶尚健在,身体还很硬朗。

小时候的时光大多是与奶奶在老屋度过的,每每思念奶奶的时候,便会想起老屋。

老屋的门前是一条小河,河对岸是一大片菜园子。村里大部分的菜地都在这片菜园子里。一年四季,菜园里都是绿意如春。

犹记得七八岁的光景里,喜欢跟着奶奶到菜园子里,给那些绿油油的蔬菜们除草、浇水、施肥。韭菜、香菜、青菜、包心菜、茄子、四季豆、冬瓜、辣椒……这些蔬菜在奶奶勤劳的双手下,一季接着一季,在整齐的菜地里生长,丰盈了整个童年的餐桌。带着露珠和泥土香气的蔬菜,不需要任何的调料,用自家种的菜籽炸出的油一炒,加点盐,片刻出锅。轻轻夹起一块,那香甜的滋味,我想我此生都不会忘却。儿时不觉珍贵,如今,想要吃一口奶奶亲手种的蔬菜,早已成为奢望。

那时候小河里的水还是清澈的,可以清楚地看见在水里嬉戏的鱼虾。

静静的河水从春流到了夏,河面上,便开满了荷花。最开始,是村里的一户人家种植了一小块,来年的时候,荷叶便覆盖了大半个河面,后来,便满河都是了。夏天,我们这帮小孩子爱做的事,便是采摘河里的荷花和莲子,还有荷叶下那刚刚开始生长的嫩藕。荷花拿回家插在装满清水的酒瓶里,清香的味道便弥漫了整个老屋。新鲜的莲子只要剥去外衣,便成了美味的零食。鲜嫩的莲藕,既可生吃也可以炒菜,大人和小孩都喜欢。

最喜欢的是河里的龙虾了,特别是夏天,更是龙虾出没的时候。最多的时候,可以看见水里的荷叶茎上,都是红红的龙虾趴在上面。这时,村里的孩子们便会拿起一根根竹竿,从妈妈的针线篓里拽一根粗线缠在末梢,绑上一只被剥了皮的青蛙,三五成群去钓龙虾了。钓龙虾不像钓鱼,需要讲究技巧,只要把线上缠着的青蛙肉轻轻放到它的脚边,贪吃的龙虾便会伸出两只钳子,将肉紧紧抱住,开始大快朵颐。这时,先不要急着拉起,等它吃个几口,尝到了肉的鲜嫩,便不会放手,于是便可以收线了。直到被提起放进水桶里,有些贪吃的龙虾还不舍得松开钳子。可是这时候,它已经快成为我们的美味了。

老屋门前有一棵造型奇特的树,不知道是什么树,只知道树枝上长满了刺,所以,我们都叫它刺树。刺树的年纪比我还要大很多,爸爸说,他小时候门前就有了这棵树了。刺树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不像别的树那样枝桠是向上长的,刺树的枝桠是横向舒展着长的。像一颗绿色的大蘑菇。刺树的枝桠非常的柔韧,一条条缠绕起来,密密麻麻,树顶是平的,像极了一个大的煎饼。这块“煎饼”,可是一块“宝地”,小时候家里的被子都是在刺树上晾晒的,到了稻谷收获的季节,在树顶上放两个大簸箕,一两百斤的稻谷晒在上面,也不会动摇一下。

十岁前后的'那几年,家里特别穷。不知哪个算命先生说的,因为那棵刺树长的位置正对着大门,挡住了家里的财运。素来不迷信的爸爸居然信以为真,拿起一把铁锹,将刺树连根挖起,挪了个位置。从那年以后,刺树的叶子就一年比一年稀疏了。后来,就慢慢枯死了。树虽然是死了,但是却没有腐烂。直到现在,那棵枯萎的刺树依然矗立在老屋的门前。

【二】。

老屋最开始是用土胚建造的。

奶奶说,最初建造老屋的每一块黄土,都是爷爷亲手从村后的山上挖的,再和上米汤,倒进用木条订做的“模具”,在大太阳下晒几天,便成了坚固的“砖头”了。小时候村里很多都是土胚的,后来逐渐长大,大多被青砖红瓦的楼房取代了。只有我家的老屋还保留到了现在。

说到底是因为家里实在太穷。

小时候最怕的是下雨,小雨还好,稍稍下大点的雨,家里的地上便摆满了盆盆罐罐。但还是接不住从屋顶漏下来的雨水。老屋的一面墙常年都是潮湿的,因为背着光,很少能晒到太阳。

大约是十三岁那年,那年的雨水特别的多。在梅雨里浸泡了一个多月的老屋似乎有些摇摇欲坠了。有一天夜里,从墙上掉下一大块泥土,将一家人从睡梦中惊醒。墙顶缺了一个大洞,雨水被风刮进屋里,打在我们身上。那晚我们吓得都不敢睡觉。之后那面土墙便被拆了,换成了砖墙。是妈妈向大姨家借了点钱,买了砖头,爸爸一个人砌成的。

家里修修补补的工作都是爸爸做的。小到桌椅的加固,炉灶的修葺,大到修筑粮仓,屋顶的修补。

老屋总共只有两间,一间堂屋,一间卧室。后来又被格成了四间,原本也不大,就显得更加拥挤了。

走进大门就是堂屋,这是老家房子千篇一律的格局。向阳,正对着河。夏天的时候,一开门,就能看见满河的荷叶荷花。门是粗糙的木板钉成的,没有任何的修饰。缝隙很大。冬天的时候,风从门缝钻进来,刺骨的寒。还好是朝南的,冬天大多是西北风。出太阳的时候也比较多。

一张红漆的八仙桌占据了堂屋四分之一的面积,两边各放了一张八仙椅,这是那时家里最体面的家具了。八仙桌的右边是一辆老旧的自行车。黑色的,凤凰牌。是爸妈结婚时购置的,爸爸说,在那时这已算是很贵重的物件了。

上初中时,学校离得远了,爸爸便将一辆很普通的男式28自行车推到谷场上教我。那时很多同学都有了颜色漂亮的26女式自行车,与她们的比起来,这个笨重的大家伙显得特别的老土。所以我不愿意学。但是爸爸是有办法的。每天早上到街上的早点铺买几个包子或油条,说我必须骑满几个来回才可以吃。为了好吃的早点,我不得不跨上这个大家伙,左摇右摆的学起来。刚开始爸爸用很大的力气扶着,但还总是摔倒。后来逐渐掌握了平衡,骑得快起来,爸爸便偷偷放了手。慢慢的,也就学会了。

堂屋的后面是厨房。除了灶台就是一个大大的水缸,和一张用破木板拼凑起来放杂物的桌子。但还是显得很拥挤。

灶台是爸爸自己修葺的。说起来,也有我的一份功劳。因为灶台上的画,是我用毛笔画的。小学时就很喜欢画画,虽然没有专业的老师教过我,但是每次都能将美术课本上的画面临摹得惟妙惟肖。灶台建好了,刷上雪白的石灰。爸爸说好像少了点什么,我说我画点花上去吧。于是取来毛笔和墨水,将美术课本上的兰花搬到了灶台。现在家里的灶台也还是爸爸修葺的,但上面贴满了瓷砖,是画不上画了。但老屋灶台上的兰花还一直保留到现在。

以前没搬出老屋的时候,每次回家爸爸都会说,你看,这花还是你小时候画的。还挺好看。

堂屋左边便是爸爸妈妈和弟弟的卧室了。靠墙放着爸妈的大床,旁边是用木板搭的一张小床,大床边叠放这两只大木箱子,床对面是一张掉了漆的办公桌,桌子的左边角落里,是一个衣橱。就没有别的物件了。但是已经没有多余的空间。

大床是常年挂着蚊帐的,粉色的,或是发黄的白色。因为如果不挂的话,屋顶的灰尘掉下来,可能比被单还要厚。

办公桌是临窗的。栀子花开的时候,妈妈会端来一碗清水,里面插满栀子花,香气便弥漫了整个屋子。有时是映山红。那是我和妹妹在村后的山上摘的。虽然没有什么香味,但是颜色鲜艳,看着有生气。还有荷花、桃花、腊梅、桂花,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野花,也会经常出现在办公桌上。基本上除了冬天,其余的日子里,这个窗台都是不缺美丽的。

这个房间后面便是我和妹妹的房间了。一张木板床,一个立式衣柜,还有爸爸修的粮仓挤在一起,加上只有一个很小的窗户,一年到头,几乎都是黑暗的。所以除了晚上睡觉,我们几乎是不进这个房间的。

【三】。

搬出老屋是在我出来打工几年之后的事了。

记得那是中秋节,爸爸在电话里说,要回家建房子了。我问爸爸,是要把老屋拆了么?爸爸说不,老屋不拆,重新买了块地基,老屋那块已经太偏僻了,都没什么人住了。过年回家的时候,新房已经建好了。但是之后在家住的日子是越来越少了。所以对于这个小时候梦寐以求的楼房的记忆,远不如陪伴了整个童年的老屋深刻。

大前年过年回家时还去了老屋。因为奶奶住在老屋。一家人都在外打工,就奶奶带着叔叔的孩子在家。那天和奶奶围坐在大大的火桶里,听她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以前的事。说得最多的,是爷爷。

爷爷很早就去世了。爸爸那时才十一二岁。奶奶总说,要不是这死老头子走得早,咱这一家子也不会在这破土屋里一住就是几十年。我说,奶奶,你还是搬到我家新房子一起住吧。奶奶又说,还是老屋好,要用什么东西,一伸手就能拿到。新房子虽然大,但是人少,总觉得空荡荡的,冷清得慌。听着奶奶的话,忽然心底空落落的。

奶奶后来的日子都是在老屋度过的,直到摔倒住院。

奶奶是在河边的刺树下摔倒的。小时候经常在那里洗衣服。奶奶的身体一向硬朗,八十多岁了,丝毫看不出体弱的迹象。所以从来没有想过,奶奶会突然离开我们。

老人的身体是经不起病的。即便是轻轻一摔,对于奶奶来说,已是劫难。治疗了大半年之后,丝毫不见好转,身体仿佛突然之间被什么抽空了,消瘦得不成样子。前年的中秋节,奶奶永远地离开了。

现在,老屋已经很久没人进去过了。只有每年过年的时候,爸爸会带上一副对联和“门庆”(贴在窗户和门头的,类似于窗花),贴在老屋的大门和窗户上。每次,爸爸都会去很久。我不知道爸爸是否曾坐在老屋的门槛上,抽着烟,回想起以前的事。

每次梦醒的时候,都会抱着被子呆坐半天。恍惚间,仿佛梦里梦外回到了老屋,闻到了曾经弥漫不散的,老屋泥墙上的霉味。只是此时,已经没有了厌恶。弥漫在心上的,是深深的眷恋。

突然间,很想流泪。

尘土里的记忆小学的散文

我出生在一个比较大的家庭,父辈共弟兄四个,但到了我这一辈,家里的男丁添起来却是显得很艰难。一个大家分家分成四个小家后,就显得更冷清了。我有两个堂弟,而关于尘土的记忆,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最小的堂弟,虽然我很忌讳将他与尘土联系起来。

小弟是二叔的孩子,属鼠,小我六岁。第一次见小弟时,他一岁多,眼睛很小,但泛着一股灵光,很是怯生,偎在奶奶的怀里一动不动。小弟最让人一眼能记住的就是他凸出的脑门和后脑勺,每个人见了他的头,都会不知是恭维还是惊讶的说句:这孩子将来肯定聪明!记得那时小弟还不会走路,经常在地上爬,偶尔会扶着墙壁站起来,每次站起来,就会高兴的拍起手来而忘了去扶着墙,以致突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坐在地上也不哭,而是静静的坐在那里,用一双又黑又亮的小眼睛四周张望着,仿佛要引起大人们的注意,现在想来,这种眼神的确是惹人爱怜。

小弟三岁的时候,我快十岁。小弟是十分安静的,不哭不闹,很听话。每天下午放学后,我都会引着小弟在村子里转。但小弟是一点不喜欢走路的,老是伸着两只胳膊让我抱着他走,到现在我还记得抱起他的感觉,一种不一样的重量,一种温暖、亲近而又带着轻微呼吸的感觉。

三岁的小弟只会说一些简单的词语。还记每次奶奶都会指着我给小弟说:“叫大哥,这是你大哥。”然后又指着二堂弟说:“这是你二哥。”这样说的次数多了,小弟叫我的时候都会叫“大”,而连不上后边的那个“哥”字。“大”在我们的方言里,就是“爹”的意思。以致后来,只要我放学刚走进村口,坐在村子那头的小弟就扯着嗓子喊:“大——”每次总会惹出满街道的笑声。

小弟四岁的时候,我上小学五年级。我开始躲着已经能走会说的小弟,因为他老是跟在我的后面,即使我去上学也会跟着去学校。有天下午,我折了两截树枝,在院子里写了一行拼音字母,我告诉小弟,照着写一遍才可以跟我玩。当我把那截树枝交给小弟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眼睛里满是委屈,眼睛里噙满了泪水。第二天小弟也没有再缠着我,当我放学回家的时候,我看见小弟趴在地上,撅着屁股,手里拿着树枝在地上划着,嘴里还念叨着别人听不懂的儿歌。我走近一看,之前我写的那行字母下,小弟写了一行歪歪斜斜的,认不出是什么的符号。他看见我来了,扬起手将那截树枝递给我,仿佛是完成了什么重大的任务一样,显然在小弟眼里,他对于自己的那行杰作是很满意的。小弟的头发经常被奶奶剃的很短,这样他凸出的后脑勺看起来就更加的长,我就喜欢抚摸他的后脑勺,他的头发很稀疏,摸起来毛茸茸的感觉。每次我的手刚放在他的头上,他就开始笑个不停,仿佛他的痒痒肉长在了头上。小弟笑起来声音很清脆,每次一笑就没了眼睛,张开的嘴里露出几颗紧密的牙齿,那样子即使现在还常常清晰的出现在我的眼前。

奶奶喜欢养猫,小弟也喜欢猫。那是一只温顺的猫,白色的皮毛中带着几片耀眼的金黄。在太阳底下,它看起来就像几滴菜油滴在了纯白的牛奶上。小弟经常用他稚嫩的手学着大人的样,从头摸到尾,嘴里还念叨着:小猫咪咪,快快长大。小弟当然不知道,那只猫的岁数比他大很多。小弟有段时间很喜欢晚上和猫睡在一起,把猫抱在怀里。后来猫产了猫崽,几只未睁眼的猫崽偎在母猫的身旁,小弟就整天的学着猫叫,在家里,除了奶奶,只有小弟才会被母猫允许靠近它的几个幼崽。

五岁的小弟,已经开始调皮了。喜欢捉迷藏,喜欢突然间跳出来吓你一跳,然后自己开心的笑起来。随着小弟的长大,我对于他的记忆却越来越模糊,五岁的时候,他应该还是很短的头发,四面张望着他那前后凸出来的脑袋。即使那个时候的所有事我都忘了,我也忘不了一件事。那年夏天的时候,我带着小弟在田地里转,那时正是正午,地里一个人影也没有,十分安静。走着的时候却愣是被一片绿莹莹的西瓜地勾住了心,虽然自家地里也种着西瓜,虽然我知道现在的西瓜还没完全成熟,但我还是忐忑着从地里抓着瓜蔓拽出了一个西瓜。小弟看见西瓜虽然很高兴,但他似乎也从我的神情中看出了一些不正常。我还没来得及“享用”这“成果”的时候,就有人在后面喊着追了上来。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溜之大吉,所以就拉起小弟跑了起来,没跑几步,小弟就摔倒在地上。后面的人赶了上来,我不敢抬头去看,只觉得一个黑影罩在了我的头顶,接着就是大声的咒骂,这种骂声在寂静的中午格外的响亮,也就是这种骂声,将会一辈子在我心里响起,让我不再去逾越。小弟吓哭了,他从来没有哭的这么凶过。那段时间被那骂声,被小弟的哭声拉的很长,记得后来是奶奶来将我和小弟领了回去。回去之后好长时间,小弟都是不说话,只要别人说话声音稍大一点,他就显得很不安,很害怕。那时候我虽然还是孩子,但毕竟大一些,但小弟还很小,我不知道这在他的内心留下了多大的阴影。那段时间,母亲经常责备我,说我不应该偷东西,更不应该带着小弟去。所以我一直很是内疚,后来看到小弟慢慢长大后又变得活泼开朗,我心中的内疚感才减轻了一些。

六岁时小弟得了病。那天晚上小弟喊着肚子痛,一整晚都没有停下来,说总感觉有东西往下坠。第二天那疼痛是缓解了,但是丸胀了起来。家人这才慌了,奶奶说这是疝气。小弟从此开始每天吃药,走起路来极为不便,下身经常戴着护具,将疝气的部分往上托着。小弟不能走得快,更不能跑,就这样持续了两三年的时间,才慢慢的恢复了正常。

小弟七岁的时候,我十三岁。由于二叔生意上的原因,也为了给小弟治病方便,二叔决定带着小弟去外地。小弟七岁的时候,还是如往常的安静听话,很白的皮肤,依然很短摸起来毛茸茸的头发,喊我的`时候依然喊“大”,尽管他那时候说话已经很连贯了。

之后我也去离家较远的地方上学了,很少回家。再次见到小弟的时候我十五岁,小弟九岁,那时候他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那是快过年的时候,小弟跟着二叔回家过年。天气很冷,他也没有戴帽子,他的头发变得很黑很浓很长,这样倒是使人看不到他长长的后脑勺,比起以前瘦了很多,两只眼睛还是以前那样的小,眼睛里的水灵气没有了。说起话来总是不停,喜欢大声嚷嚷,不时的夹杂几句脏话。二婶把他从人群里拉到我的跟前,他看见我倒有了些生分,他笑了笑,叫了我一声“哥”就跑开了。本来想象中的那声“大”没有到来,那份重逢的热情没有到来,我心里不禁有了些失望。

在小弟十二岁的时候,二叔折了生意,也就回了家,小弟也跟着回来了。其实小弟并没有我听到的那么顽劣,只是有些贪玩和调皮吧。回家后也没再抽烟,没再整天玩游戏。我想,小弟的本身是不坏的,只是出于天性的模仿,以及缺少正确的管教而做出了些顽劣的事来。十二岁的小弟,还是喜欢安静,喜欢笑,那些我听说来的在他身上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他还是像以前的他。

小弟十三岁的时候,个头突然长高了很多,说起话来声音变得沙哑起来。小弟的学习也渐渐好了起来,他做起事来的样子很认真,不明白的时候总是皱着眉头。也就在这一年,小弟总是说腿疼。问医生回答说是小病,发育阶段,营养没跟上,小弟就天天补钙。后来过了一段时间,小弟疼的晚上睡不着,家人才带着他去医院检查,结果是肿瘤,需要住院治疗。这消息是晴天霹雳,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大病。小弟就从此住进了医院,我很后悔在这期间我未曾去看望过他,觉得自己很是不称职,一直有种内疚感。在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医生说病情可能会恶化,建议去别的大医院。那天晚上二叔一夜没睡,经过几个小时颠簸把小弟转到了省里最大的医院。在这治疗期间,我没见过小弟,但终于有好消息传来,说可以手术,手术如果成功,那就能康复,但必须将腿截掉。我不知道这究竟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经过长时间的考虑,二叔最终还是同意做手术。手术很成功,但还没等喘一口气,医院的检查结果却是出人意料:已经扩散了。

后来的一天,二弟给我打来电话,他几乎是哭着说完整个噩耗。虽然这个噩耗在很久之前就被医生所预言,但听了之后我还是经不住涌出了泪。记得那天是春分,风很大,天在下雨,雨里夹杂着雪片,落在脸上,很冷。那年,小弟十五岁,我二十一岁。

又是一年春节。我二十二岁,小弟仍然十五岁。春节的喜气包围着这寒冷的天气,人来人往的热闹让我不禁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不禁想起了小弟。我想去看看小弟,却不知道他葬在哪里。我也不想去问任何人,因为这样的提问会引起更多人的伤心。我只能在心里默默的思念着小弟。忽然我觉得整个家乡的土地都变得亲切起来,因为小弟已经融入了家乡的泥土里,每一寸土地,都似乎有了小弟的身影。

小弟已经离开了两年,每次想起来,我都忍不住会鼻酸流泪。短短的十五年,又是长长的十五年,最终汇成了一段长长的回忆与怀念。周围能让人想起小弟的事物越来越少,但我会永远的记住这十五年,在我心里,小弟也在慢慢地长大。

我多想某天当我踏进村口时,从远处会传来一声清脆而又高兴的叫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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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嫩的叫声如同羽毛一样轻柔地抓挠着我的耳朵,让我的内心泛起了丝丝涟漪。我静静的在旁看着它,它的眼睛还 没有完全睁开,身体却在不停地蠕动着那小小的白团,短短的毛还 掩不住它粉红色的皮肤,四肢隐匿在蓬松的棉布里。我看着它用小爪子挠了挠自己粉嫩的鼻子,好像在打喷嚏样不停地点着头,显得昏昏沉沉的。

它渐渐长大了,原本的“白”鼻子也渐渐变成了“黑”鼻子,毛越长越长,已经不想当初见时那般柔弱,活泼是它最好的代名词。但是,每天黄昏,它都会静静地小跑到门口,懒懒地趴在地上等待着我的归来。它用最响亮雀跃的声“汪”来迎接我的归来,在我身边欢快地跳着,摇着像花样怒放的尾巴。

然而,这样活泼的它,这样生机勃勃有精神的它,也终究逃不过岁月的追逐,它在这场追逐赛中败下阵来,无奈地迎来生命的终点我曾想过,它会活着,活得很久很久,直到我成长到足以承担它离去是的悲伤的时候。当那天我不得不去上学的时候,它像是想站起来送我,却虚弱地直不起身,它的叫声不复往常,我好像看见个哭泣的灵魂从我的头顶掠过,它的泪水掠过切,飞尽我的眼中,将我的泪水也引了出来。

内心深处,涌动着股浓浓的思念;记忆深处,回荡着种熟悉的声音。

我听见那个遥远的声音与我的心跳重合,重重地敲击着我的大脑。我睁开了眼睛,看着眼中的世界由清晰变得模糊,看着被泪水打湿的泪痕扩散开来,看着记忆中的那个它跑向了远处,再也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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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愿自己做一世鬼魂,比做人幸福多了,因为做人会很累,我不喜欢,鬼也是有思想的。因为它的上世有思想。

我相信人会有前世今生,也许前世的我不是乖孩子,也许前世的是自由乐观的,今生来补偿了。

记忆中,只是迷茫de一片,什么都不存在,因为,或许,我不在乎过去吧对过去,一丝留念也没有上高三的他说,这么多年的生活就像做梦一样,三四年一场梦我惘然那梦醒了怎么办,初三的她说,梦醒了就完了六年级的她说,梦醒了,在继续做呗!

再继续做,梦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多年,我大概做了三四场梦,真的只是那么简单的梦吗,一晃而过,,梦醒后,是没有记忆的,我也是吧,难怪这么多年没有记忆,只有偶尔的一些的片段!

能忍受寂寞的,只是在寂寞之时喜欢一个人遐想,也可以说是发呆,要不然,会感觉很这种感觉说不出来,而在和维她们在一起时,我总会很放松,没有顾忌,就像暂时忘了所有未来的那场梦也不再挂念!

现实,始终无情,梦,总有一天会做到尽头,那一天,我又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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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华如水,夜,平安而温柔。

经过场大雨的冲洗,天空变得越发洁净起来。晚上,登上楼顶的平台,仰望星空。天上只有几丝薄云,月亮挂在上空,群星拱月。

心中突然有了个想法,找出北斗星与其他星座。在星星中辗转搜寻,找到了那高挂天空的“勺子”,那勺柄就是北极星。这使我想起我的奶奶。

小时候有半时光是和她度过的。清晨,奶奶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于是,我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早上,吃完饭以后,奶奶背着锄头,提着菜篮子,有时种菜,有时挖野菜,餐桌上的美味都是这样来的。中午,在桌营养的饭菜中度过。下午,奶奶会带我去各处我没去过的地方游玩。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晚上坐在院子中,依偎在奶奶的怀抱里,听她讲述个个关于星星的故事。而找北极星就是奶奶教给我的,这是每个晚上奶奶都要和我做的事情。这时奶奶便会拿出张躺椅,手持把蒲扇,扇扇为我驱赶蚊虫,带来清爽。

星依旧,人已不在。我想也许真的如同奶奶故事中所说的那样,人死后能化为天上的颗星。以往,奶奶都是唱歌唱给我听,特别是《小星星》,当她轻声唱,嗓音轻柔,如丝绸般滑过我的心尖,模糊了过去与现在。所以,奶奶我现在唱的歌但愿你能听的到,此刻寂寥的空中,只有我的声音在那儿游离飘荡。

听爷爷说,奶奶那天不知是怎么的了,吃完便急急忙忙出门,不知所踪。最后发现是在台阶底下。因是脚踏空滚到底下。记忆中奶奶都是个不紧不慢的人,但这次是如此之急。她是受到了什么召唤吗?必有些事,是为大多数人所无法得知的,它们隐没在事件之后,在于我们隔绝的世界里,与逝去的时光轻声耳语。

歌声中,滴泪珠顺着眼角滑落。我仿佛又看见了她淡淡笑着,汪汪美目穿越时光,静静看着我。又带有隐约的耳语声,转瞬消逝。它们似乎从未离我远去,可我却难以接近。

奶奶,至你被火化前的那刻,我甚至还想,有奇迹出现,你会突然醒来,可是毕竟是不可能的。火化场的温度很高,我想你是不是被高温烘烤地难以忍受,痛就哭出来吧!到了送你最后程之时,望着什么都不懂的弟弟,我再也控制不住地哭了出来。

你离我是如此之远,如同那遥远的星光,闪烁,在亿万年以外。我想触摸你,可是,在我面前,只有苍白的你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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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渐渐前进,永远停留不住。时间是美好的,随着时间的前进,我们的知识也在增多。我有过这样一次经历,这个经历很难忘,一共有六年。

我们家的楼道里墙壁上,有那么一道数学题。不知道是谁写上去的,用竖式写的286乘1.8,在我四岁的时候,每次上下楼梯,看到那竖式时,我就会想:这写得是什么?不用猜,是胡乱写的!便接着走。那时,我什么都不懂得,看见乘法算式肯定不理解啊,所以才会觉得那道怪怪的题是胡乱写的。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过了六岁生日,上了学前班,当我再看到那道小数乘法时,我便出来很多想象。

因为那时我不懂得乘法和竖式,有一次,路过那里时,我想:1.8是什么?是不是118呢?然后不小心把118写成了1.8,第二个一写得太快没写上?旁边的不是乘号,而是大差号,是吗?因为那时我并不知道小数,所以才误以为是写错的118。第二次路过时,我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我想:难道这些数字是什么暗语?代表着什么含义,是外星人的求救信号吗?都是我想象力太丰富了。

我上了一年级的时候,学习了竖式,我才知道,原来这是竖式,不是什么暗语呀!我想:虽然是竖式,可是乘法的怎么算?,乘法的两位数怎么算?小数怎么算?这个人真厉害呀!竟然会那么多。我看了看,竖式的结果是414.8。结果都是小数呀!

时间慢慢流淌,我九岁了,上三年级了!我学了乘法竖式,还有两位数的乘法竖式呢!心想:我什么时候才学小数的乘法竖式呢?好期待呀!

这道竖式整整六年,他承载了我的希望,疑问和想象这样一道题286乘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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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苏州。第一反应是一片的绿色。

我想,这里的美,是我所不能描绘的。自己浅薄的语句尚不能写出它的美来。我只看见高耸的房屋冲出绿色的屏障,承接着蓝天上稀薄的云朵;我只听见路边蝉孜孜不倦的鸣叫和水底鱼儿游动发出的水花四溅的声音;我只感受到海风轻快的划过树尖,给热气腾腾的苏州带来清凉的慰藉。我的感官尚不灵敏,我只能说出这些人人都触摸的到的美丽。我毕竟是平庸的人。

我曾说,苏州是个适合动物生存的地方。我至今都觉得我没说错。苏州处处有树,甚至在马路边,也是一个小小花园。水中有莲花,水草,水花和游动的小小的鱼儿。岸边有树。飘逸的垂柳,低矮的灌木和各个季节盛放鲜花的树。岸上有草地,和小小的野花,还有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象。同时,还有永不停歇的蝉鸣和舞动的蜻蜓,还有那些熟悉又陌生的乡间动物。我说,苏州是个适合动物生存的地方。

苏州的步行街也是我记忆较深的地方。只因为我在这里看到一句话“在不知不觉之中,苏州人早已经把园林融入了他们的生活之中”。我想,的确是的。苏州算不上大城市,众人给她的评价是“小家碧玉”。对于我来说,这份小家碧玉又有什么不好?它的清丽、自然总是给人一种逃脱的感受。那么自由。

我很欣赏苏州的夜景。万家灯火照耀。处处水道、湖泊的岸迹闪耀着灯火,而苏州最多的绿色也覆满了荧光。坐在树下,看着碧波荡漾,看着游船漂移,吹着夜间的海风,也是分外惬意。这是我觉得最美的夜景。

这是初来苏州的我,最初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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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冬天,纽约特别冷,绵绵的阴雨一直持续到四月,我一个人孤独地生活在黑暗的世界中,凄寒的冬雨使我减少了很多外出的机会。

终于有一天,寒冷消失了,春天好像触到了我的额头,空气中散发着一种迷人的香气。后院窗外,一只可爱的小鸟叽叽啾啾叫着,仿佛催促我:“快出来啊!”

四月的天气是善变的,我依旧穿着冬季外套,但并没有再戴羊毛围巾、帽子和手套,然后愉悦地拄着拐杖,沿着门廊走下人行道,抬头对着太阳展现欢迎的笑容,感激它的温暖与许诺。

我继续朝那条寂静的小巷走去,一个邻居打开门说:“嗨!”并问需不需要载我一程。我说:“不用了,谢谢你。我的两条腿已经休息了一整个冬天,关节也需要活动活动了,我还是走走吧。”

到了街角时,我停在路边。我一向习惯停在路边,等绿灯亮了,有行人通过时再和他们一块儿过街。这一天我等得比平时久了点,但仍然耐心地等着,同时哼起小时候在学校里学的一首儿歌“春天来了”。

突然,一个抑扬顿挫的洪亮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你唱歌听起来像是很快乐的人,我有这个荣幸请你陪我过街吗?”受到如此的恭维,我真是受宠若惊,只能喜不自胜地说:“好!”

他轻轻地挽着我的手臂,我们一步一步踏出人行道,慢慢地过街。一路上我们谈论着天气,并庆幸这一天是如此美好,而彼此之间也早已分不清楚谁是领路人,谁是跟随者了。

到达对街时,红绿灯显然又换了,车声、喇叭声在我耳旁嘶吼。我们又走了几步,到达更安全的地方才停下脚步。我转身向他道谢,但是还来不及开口,他便说了:“我不知道你明不明白,但我真感谢上天能让我碰到像你这样的好心人,陪我这样的盲人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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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看见一件目不忍睹的惨事,没有了记忆力,过目即忘,不会在心灵上留下印痕;或者,某天做了噩梦,讲给别人听也会让人冒冷汗,没有了记忆力,眨眼就忘,好像根本没有做过这个梦,仍旧躺回床上,香甜地睡觉。没有记忆力也好!

但是,老师布置背诵课文,没有记忆力可就完了。刚读完一遍,以为会背了,但转瞬间就连题目也都想不起来了。只好重新读,一背,又忘,再背,还是忘。没有了记忆力,再怎么努力也背不下课文。第二天到学校,老师一查,唉声叹气,“这么容易的课文,你怎么背不下来呢?”你却笨笨地问:“老师,昨天难道有这个作业吗?”老师肯定呆如木鸡。

没有了记忆力,家长要你去买一瓶酱油,可你糊里糊涂地买回来一包糖。家长惊呆了,这是酱油吗?没有了记忆力真可怕,连打酱油的小事都做不好。你还有可能忘了许多重要的信息。甚至,你坐在床上,会问自己,“这是哪里?我是谁?为什么在这里?”见妈妈匆匆赶来,你好奇地问:“你是谁?为什么也在这里?”妈妈目瞪口呆无法作答。

没有了记忆力,原来有那么恐怖啊!学习生活可能全都会乱套。

看来,我要好好爱惜自己的记忆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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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在我耳旁轻唤。

闻之,

我的嘴角微微上扬。

本以为我们就是绝配。可谁知——。

枕边早已消逝的味道。现在,

我只愿做那七秒钟记忆的鱼。

你早已不是我最爱,我也不曾是你相恋。

痛哭,愤怒,嫉妒,遗忘……。

莫过于七秒记忆的鱼。

哭泣。

我曾哭泣过,

但哭泣又能怎样?

好不是无能为力。

痛的是自己,

快乐的却是别人,

何必呢?

再痛你也要坚持,

一个人走到最后,

何须让别人无情的嘲笑你呢?

不要悲伤,

不要哭泣。

请相信自己一点,

请坚强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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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回到家,对着夜空静静地发着呆。我无意间打开手机,点开了相册。由于太过无聊,我开始从下往上翻着,把一千多张照片一张张看过来。由于内存的关系,我最多只能看到半年前的,之前有些都删掉了。

相册就相当于我的日记。因为没有记日记的习惯,而且为了图方便,通常回忆时,就翻翻手机里的相册。我也很少将之冲印出来,嫌太麻烦。

其实,虽然我不怎么喜欢拍照,每一次拍的也不多,可正因为这样,我平时就更加珍爱它们。只不过有时,在外旅游的次数多,经常会遇到难得一遇的美景,可手机里相片又多,占了内存,就会狠下心来删掉前面的几张。

久而久之,当今天翻起相册时,翻到头也只剩半年前的,心中便有些空落落的。只能凭着柜子里的一些奖状依稀记着,一年前,曾在香港的英语比赛夏令营中结交了两个知心好友,却至今没再联系;曾在台湾与古筝老师学姐一起比赛,度过一段美好时光,现在大家各奔东西……绞尽脑汁却也想不出什么细节。

现在翻回来,有了一种想哭的冲动。想想当时怎么就这么傻呢,就为了图个小小的方便,把一生的回忆都弄丢了,值吗?我删除的时候倒是方便,按个删除键就没了,可我怎么都没想过,这些照片,都是删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我曾踏上的那片土地,本来还有相片可供回忆。可现在,没有脚印,没有照片,记忆也将淡去,过个一年半载,就连去没去过这个地方,都要忘却了吧。这一删除键下去,删了的不仅是照片,还是记忆。

继续望着没有星辰的夜空,我想,是不是我今晚所想的,也会被遗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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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园玩了一个游戏,这个游戏可能是我在这里玩得最难忘的游戏,叫“蜡烛游戏”。

游戏开始时,房子里一片漆黑,连一点光都没有,老师给我们每个人一根蜡烛,屏幕上是满天星星和夜空,我们点燃蜡烛,漆黑的房子里顿时明亮起来,随着刘欢的《弯弯的月亮》,我们更深入在烛光之中。

老师叫我们十根蜡烛同时点着,摆在一起,十根蜡烛点燃后,屋子里更亮了,和屏幕上的星空点缀,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说不出的美丽。

我们争先恐后的去排队,来吹灭这十根蜡烛,这可有些难度,有好多人都去吹过,都只还剩下一两根没有吹灭,有一个身穿蓝色衣服,比我矮一点的小胖子成功地吹灭了全部的蜡烛。

我也想去试试,我已经准备好了,她们把蜡烛点燃后,我用力吹,就在我吹过的那一瞬间,全部都灭了,就在我得意洋洋的时候,蜡烛又燃起来了,我也失败了。

我在一旁看着,拿起一根蜡烛在一旁玩,我点燃蜡烛,烛光从蓝到黄,我望着点燃的蜡烛,吹了一下,一开始好像要灭了,可是,又烧起来,我才发现,只要还有一点火星,蜡烛就烧起来了……恍惚间,我仿佛置身太空。

其实,我们要感悟生活中的每一个瞬间,它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就像我们今天玩的'游戏一样,蜡烛点燃的这一个瞬间,刻进了我的记忆,它让我突然明白,一个简单的吹蜡烛游戏,变换一下背景,感觉就完全不一样,是那样的神秘。

在我们生命的每一天,我们是不是可以给自己一点点变化,给自己许许多多新奇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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