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优秀19篇)

时间:2023-12-14 16:50:34 作者:JQ文豪

一个良好的规章制度能够为组织和个人提供明确的指引和规范,使工作更加有序和高效。希望通过这些规章制度范文的参考,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和执行自己的规章制度。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心员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加强疫情期间员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中心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员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员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须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一)请假

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中心请假。通过中心oa系统-审批流转,填写《教育发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中心审批后,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汇总信息,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

(二)销假

中心全体员工须严格按照《关于返青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须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并向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报备。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1.依据学校统一时间,按时上下课,不许迟到和拖堂。

2.上下课时,教师要和学生互致问候或互道再见。

3.不许无教案上课,不许随意离开课堂。

4.进人课堂时不许化妆.戴首饰或穿显眼的服装。

5.语言.板书.行止要规范,身体力行,为人师表。

6.每节课讲授时间限制在25—30分钟之内,以25分钟为宜,其余时间巩固练习,反对满堂灌。

7.原则上每节课都要提问并记分。每月进行一次单元测验并记分。每学期每位学生最低记分:平均4次,单元测验3次,其中期末各一次,共9次。最高不限。

8.讲究教法和学法,注重双基,培养能力,保证学生学会和会学。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强调效果,达到质和量的统一。

9.要尊重爱护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师生出现矛盾后,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其余留待课后处理。不许不给学生上课或末经批准将学生赶出课堂。

10.串课或补课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疫情期间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

3.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时间。

3.1.1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公布。

3.1.2加班时间由各部门视工作情况而定。由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交人力资源备案,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费。

3.2考勤内容。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全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每分钟3元扣款。

3.2.5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3.2.6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3.2.7旷工半天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员或负责人考勤,并于次月1号汇总统计传递给人力资源部。

3.3.2公司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加班时间打卡。

3.4.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4.4紧急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3.5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加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一天论处,并按其情节轻重酌以惩处,直到除名。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

3.5.2有涂改情况者。

3.5.3故意毁坏工卡者。

3.5.4伪造工卡者。

3.5.5偷窃、毁损他人工卡者。

3.5.6自签工卡者(按次计算)。

3.5.7替他人签卡者(双方均论处)。

3.5.8遗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罚款处理。

3.6.1工卡遗失补发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记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人力资源部总监签卡;未打卡又不签卡的`,当月不结算薪津。

3.8上班均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私事,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除按擅离职守论处外,并给警告一次处分。

3.9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按本规定3.7项签卡,否则,按本规定3.2.4/3.2.5项处理。

3.10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有单位主管签核,业务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外出放行条”,但应在主管处登记,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核对。

3.12本公司上下班时间,一律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打卡情况,每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回,保管期限为一年。

4.1事假。

4.1.1事假:员工因私事而必须要请假者,应在“请假单”上提出申请,经主管负责人逐级实认可,批准后方有效,每年累积以14天为期限,超期者视为旷工。

4.1.2事后申请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出具有说服力的有效证明,经主管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并在员工个人请假单上予以登记。

4.1.3凡请事假当月累计不足4小时,一律按计扣工资,不足8小时按一天计扣工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请假者,最迟应于假期的次日提出申请,经主管负责人签核后,将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登记。

4.2.2请病假2天以内者免附医院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2天以上或累计三天以上者必须出具当日就医的资料或指定医院证明(镇级医院)。

4.2.3全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30天,休满时仍须疗养,须附指定或公立医院证明,酌情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

4.2.4当月病假一天者,月薪人员不扣薪。

4.2.5工伤人员按工伤保险规定办理赔付,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确不能出勤者给予工伤假,附认可的医院证明)。

4.3上述原因以外确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后报公司酌情审批。

4.4.请假程序。

4.4.1员工请假需按规定填写请假单,员工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总监审批,3天(含3天)以上须副总审批。

4.4.2主管请假2天内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含3天)需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请假须到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报董事会批准。

4.4.3所有请假事宜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1考勤检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各部门主管,负责统计出勤的文员担任。

5.2检查内容:

5.2.1查明是否有漏打卡、早退、擅离职守、旷工等现象。

5.2.2查明是否有毁损、涂改、伪造、偷窃、自签工卡等现象。

5.2.3各部门检查人员要根据请假单、外出放行条、差旅单对上一天工卡进行检查以掌握员工出勤情况。

5.2.4各员工考勤、加班工时经上述程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签后存查。

6.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7.1请假单。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为确保课堂教学规范化地进行,使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管理,提高课堂教学素质,特定教师课堂常规如下,望每位教师遵照执行。

1、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课堂,示意值日生喊“起立”,老师迅速检查学生起立致敬情况,要求学生向教师行注目礼,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然后再向学生说:“同学们好”。学生齐答:“老师好”后,教师向学生鞠躬致谢。

2、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课堂规范,引导学生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集中精力学习,有良好的课堂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教与学的效率。

3、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学生站姿,坐姿,看书写字姿势。要求学生站直坐正。

4、上课时,教师要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5、教师必须既管教又管导,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的提醒,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

6、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语言、职业语言、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教育学生时可以严格,但不得打骂学生,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在课堂上发泄个人怨气。

7、下课铃响后,教师应结束授课说:“下课”。值日生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齐说“谢谢老师”,教师向学生行鞠躬礼后离开教室。如校内或外地人员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听课人先离开教室,必要时鼓掌欢送。

8、.教师必须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随便离开。如安排有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在各个功能室授课时,教师必须教育学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爱护各功能室的仪器,认真指导学生掌握实验操作,切实搞好组织工作。

9、教师在课堂上不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应落落大方。教师不得坐着讲课,不得吸烟,手机调至整荡状态。

10、教师必须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的提醒,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每个同学的站姿、坐姿、看书姿势和听讲状态,根据情况要及时纠正。

11、教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不得私自将音、体、美、思、社等课改上其它课。上课时间不得离开课堂。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一、做好上课准备,预备铃一响,每位同学应立即就座,准备好学用品,静候老师上课;班长要督促检查。

二、上课铃响后,班长喊“起立”,师生立正互相问好;学生坐下后,副班长应向老师报告出勤情况,老师登记在出勤表上;下课铃响,班长喊“起立”,师生互相敬礼后下课。

三、学生迟到,必须在教室门口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就座。

四、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做好课堂笔记,积极思维,踊跃回答老师的`问题,做到脑到、眼到、耳到、手到。发言应先举手,老师指名提问时,学生应该起立,回答问题用普通话。

五、做好预习、复习和作业:

做好预习、课后复习和作业,是巩固旧课、上好新课的重要条件。

1、预习:今天预习明天的新课,弄清教材轮廓,划出难点要点。

2、复习:复习时先回忆课堂教学内容后翻看笔记和课本,在理解基础上,对公式、定理、概念等,该记忆的要及时背诵或默记。

3、作业:在复习基础上,认真、独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作业。

六、早读和自修:

1、早读时按规定读语文或外语,不许利用早读时间抄袭作业或做别的事。

2、自习课要认真读书或做练习,不许喧哗和吵闹,要做到老师在和老师不在一个样。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和《盐城师范学院教职工请销假若干规定》、《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处(集团)实际,就做好职工(含编外用工)考勤和请销假工作通知如下:

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应对工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1.各科室(中心)要明确一名考勤负责人,按逐级考勤流程抓好日常考勤工作。

2.员工由各条块班组长负责考勤;班组长由分管科长(主任)负责考勤。

3.考勤时间:当月1日至当月月底。

4.考勤报送:考勤表需经考勤负责人和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次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人力资源科(遇节假日可顺延)。(附件1: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考勤表)

5.各科室(中心)的考勤负责人务必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是当月发生病假、事假、离职、工伤等情况,必须将相关假条、通知单等材料一同附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考勤人员及科室(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6.各科室(中心)职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私自调班和请人代班,考勤负责人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汇报科室(中心)负责人,并向人力资源科备案。

1.请假

(1)在编人员

实行网上申请流程,通过“企业微信”app办理请假手续。选择“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时,向科室(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科科长、处(集团)分管领导、党总支书记、处长(总经理)同时发起请假申请。

(2)编外人员

填写《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请假审批表》,按表格要求进行逐级审批,审批后送人力资源科备案。

2.销假

请假期满的,应在1天内到人力资源科履行销假手续。

1.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请假,次日办理补假手续。

2.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须按上述规定办理新的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论处。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职者,逾期不归或补假不准者,及经查明所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一律视为旷工论处。

4.请假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因通讯不畅或失联造成不利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疫情期间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9、员工连续旷工三日或者三个月内非连续旷工达五日,公司将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

10、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查过三十天,公司将予以除名。

2、上级临时交办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时间立即完成,则属于加班范畴;

4、员工加班,均属于非工作时间,及假期时间加班,按小时计算工资;

5、加班必须是员工自愿,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

6、加班必须有实际之工作产出(包括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8、加班费用支付标准遵循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法定标准;

9、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性活动、集会、会议、义务劳动等,均不属于加班;

1、有周六周日加班(整时数)的,可申请调休;

2、调休以正常上班计薪,不计加班费;

3、生产线员工调休由公司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安排;

4、当年度未修完的调休,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修完;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可依据员工年休假规定,享有年休假,年。

2.1、年休假安排以工作、生产力不受影响为前提;

2.2、年休假为有薪假期,员工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工作日计发工资。

2.3、公司可视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4、当年度未休完之年休假,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休完;

2.6、因个人原因未休假之天数,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薪;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3.1、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当年度请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2、当年度因个人原因,请假缺勤20天(含)以上者;

2、每季度员工事假请假天数限三天以内;

1、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证明;

3、其他病假情况,公司保留解释的权利;

1、事假是指处理私人事务请假;

2、连续请假3天以上者,需要提前3天申请;

3、连续请假5天以上一周以下者,需要提前一周申请;

4、事假请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员工可以请丧假料理丧事。

2、请丧假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可事后补办);

3、丧假不得超过7天,且需一次性休完;

1、结婚登记一年内,可以申请休婚假;

2、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3、按照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嫁;

5、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6、婚嫁需一次性修完;

7、产假休假规定根据地方政府政策规定进行休假;

8、产假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计划生育政策”;

9、休产假须提供医院证明;

10、产假包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11、产假需一次休完;

12、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正常发放;3-6个月内的延长产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3、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

14、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15、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

16、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它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门协调,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事假。

1、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的体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均需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因公、因私离开学校,赴外地(指离开西安市)应提前两天办理请假和报备手续。

(一)请假

1.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指离开西安市)需提前2天向部门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及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请假。

2.疫情期间教职员工严禁因私因公出国出境。

3.处科级干部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备案

各部门应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出行信息和动态,完善《西安体育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外出请假审批表》(可在学校oa系统人事处流程文件中查找),经部门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及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批,人事处备案方可出行。

(三)销假

教职工需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时向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联系)校领导销假,并报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备案。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教职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因学校有关部门委派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培训、活动等需要请假的。

2.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一)请假申请

1.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按时参加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和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书面请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请假,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补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

2.学生因病请假的,应当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或者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书、病假证明等材料。

3.学生因事请假的,应当提供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

4.学生因学校、学院委托办理公事,或者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等活动需要请假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应提供用人函说明用人事由,请假时长在三天以内,由班级辅导员所在班级辅导员签署意见,并报送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大于三天,由班级辅导员签署同意意见后,再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到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学生因公请假,应当遵循“非必要不请假”原则,用人单位需正确贯彻第二课堂教育理念,在学生学业之余安排参加活动。

(二)学生事、病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1.学生请假须填写《人文学院学生请假条》,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一事由连续多次请假的,须按累计请假天数履行审批手续。

(3)病假假时间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内,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内,由辅导员、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到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4)请假时间为三十天以上,建议休学处理

2.学生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前后,不得提前离校或者延迟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者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3.学生每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当前学期三分之一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学期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应当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按时返校,若请假期限届满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获得批准的,视为旷课,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请假要求

1.学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区以外市、县的,学生须告知家长请假事由并征得家长同意才能请假,同时,学生家长须主动联系辅导员,并向辅导员说明请假原因且同意学生请假的辅导员老师才能审批,学工办审批盖章并登记。

2.因防疫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防疫工作具体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3.学生请假外出,必须遵守公共场所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请假学生,返到目的地后须向辅导员老师发短信或qq消息报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1.学生因事假时间届满后,应及时向班级辅导员履行销假手续。由本人填写并提交《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应按照疫情期间返校流程办理,并由本人填写《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同时须向辅导员老师提供医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治愈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3.所有学生经过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教学活动。

1.学生请假申请条、请假证明等材料,辅导员应当记录和存档,同时学生所在班级班长、学习委员上课时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学生请销假情况。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1)未按照本办法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获得批准自行离校或者擅自离校的;

(2)请假时间届满,回校后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的;

(3)请假时间届满后不能按时返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

(4)虚构请假事由或者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教案规定时间、内容、方法讲课。

(3)注意调动学生注意力,妥善处理课中出现的意外干扰,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4)教师要注重仪容教态,力求朴素端庄、从容大言、精神饱满。板书工整、字体大小适中,布置合理。

(5)结束课后负责写该班班务日志,注明学生出勤、纪律情况及教效果。语言力求准确、清晰、简练、生动、通俗、逻辑性强、速度适中、语调应有抑扬顿挫。

(6)作好课后教学反思,及时总结本课得失并写入教案。

(7)教务处在上课期间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巡视,并及时做好登记,对违反教师上课纪律的行为根据管理制度作出严肃处理。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政教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5、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劳动、活动等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加重一级处理。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政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1、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方可进入。

3、寝室管理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一、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

二、预备铃响,立即归位,准备好学习用品,静候上课。

三、教师进入教室上课时,班长司“起立”口令,全体起立行注目礼,师生相互问好后坐下。迟到者要在教室门口喊“报告”待允许后方可进教室入座。

四、上课专心听讲,认真作笔记,积极思考,大声答问。向老师答问或发问须起立,经允许后方可坐下。

五、上课时要穿戴整洁,保持正常姿势。不准穿背心、短裤衩、拖鞋;不准披衣散扣;不准悬脚舞手、歪头搭颈。

六、上课或自习要准时到堂,保持安静。不准擅自离位、随便进出;不准谈笑和大声讨论问题。

七、下课铃响,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司“起立”口令,待教师离开讲台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疫情期间师生管理制度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须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须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住校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情况纳入评优、评“学生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办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疫情期间工作管理制度

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5.在分包商生活区设置每日体温测量点,上中晚一天三次测量工人体温并建立体温测量记录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成人员聚集。

7、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小区疫情期间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以及分区分级管理、卡口管理、复工复产等新要求,健全人防、技防、制度防“三防合一”防控网络,更精准落实“五个100%”“十个一律”“四个重点”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强化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对围合区域面积较大、人口数量较多、住户离出入卡口较远的小区(城中村,下同),应结合居民出行需要,合理增设和调整出入卡口。出现疫情传播的,应落实“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实行更严格的封闭管理和限制措施。

(二)为解决反复测量体温带来的通行阻滞和排队聚集问题,应通盘考虑,统筹住宅小区围合设卡与产业园区、工厂企业、商圈市场、商务楼宇等工作和生活场所的设卡测温安排,原则上只在进入时测一次体温;除特殊需要,同一围合场所不层层设卡测温。

(三)增强卡口管理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或容易拥堵卡口,视条件增加通道或错开查验,或配置红外热成像智能体温检测系统,提高检测效率。

(四)卡口设置应确保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顺利进出。因围合管理需要封堵的进出口,应采用可移动栅栏等障碍物,并加强巡查把守,出现紧急情况时,允许消防车、救护车通过。

(五)城中村内的工厂企业等要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进行设卡围合、封闭管理。来往工厂企业的车辆和员工,可凭通行证或工作证免检通过城中村卡口,由工厂企业设立的卡口查验测温。

(六)社区要加强对网格排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排查工作常态化,不漏一户一人,管控不留死角。社区每天要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分析研判,着重盯住确诊人员、疑似人员、密接人员、隔离人员、发热人员、新增人员、返岗人员等八类本社区人员,查找排查管控工作的不足和漏洞,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一)住户凭“i深圳”认证图码进入小区。初次返抵深人员进入小区必须通过“i深圳”平台如实申报,并提供“i深圳”或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近14天运动轨迹查询数据。

(二)外来人员和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小区,属于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的车辆、人员,要经卡口工作人员确认或经住户同意,并进行信息登记、检测体温、轨迹查验,符合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

(三)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货车、不搭载外来人员的住户车辆,对司机、乘员测温后放行。

(四)打通城市交通“微循环”,对通过社区小区和城中村的市政道路,不能作为其中一部分进行围合管理,确实无法避免围合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辆顺畅通行。

(五)进出住宅小区的时段应保持过往常态,不因疫情防控而打破常规限时进出,不得采取简单粗暴的措施。

(一)认真落实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工作的“两个指引”,把各项隔离工作做实做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新返抵深圳人员,具有与其他住户隔离的居住、生活条件的,即自有住房或单独租房、且目前无其他人居住,实行14天的居家隔离;其余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新返抵深圳人员,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

(二)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

(三)对所有居家隔离人员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继续居家隔离;结果为阳性者送指定医院,一起生活的其他人员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四)规范对隔离人员的关爱,落实五个“仁爱之心”,即:服务周全的仁爱之心,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代购物品、收集垃圾、送餐上门和其它特殊需要的服务;关怀慰问的仁爱之心,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送一个水果篮、一支体温计、一封慰问信;心理援助的仁爱之心,公布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组织心理专家和工作者致电居家隔离人员特别是老、弱、病、残、孕和青少年,开展心理干预,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疫情,保持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扶老助幼的仁爱之心,对因家庭成员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感染病毒等导致无人照顾的老人、小孩等,要组织专门力量照顾;科普引导的仁爱之心,制作微视频、短广播、小故事等,定人、定时通过微信推送给隔离人员。

(五)每天两次电话向居家隔离人员了解身体健康、体温情况,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及时交由卫健部门处理。

疫情期间司机管理制度

外来车辆除送粮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入内。送粮车在厂区大门进行车辆消毒、粘贴封条,方可进厂,停留指定区域;货物装卸后,严禁停留,立即离厂。

外来人员由企业进行测温、登记,从头到脚消毒,全程严禁与厂区内职工近距离接触。

疫情期间工地管理制度

当前,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如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外地疫情防控教训,按照《关于全面做好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青建安监字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避免出现疫情防控漏洞。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要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持续落实建设工程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加强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管控,在建设工程各进出入口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亮码等规定;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每天将进场工人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二是更加重视疫苗接种工作,要本着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项目施工人员自觉接种疫苗、提高接种意愿,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引导项目施工人员应接尽接,尽可能地提高接种覆盖率。

三是按规范开展卫生清洁、消杀通风工作,保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全面做好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建立消毒台账,并在消毒点公示消毒情况等工作。

四是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抓好安全生产会议、班组活动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取消室内聚集活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各类安全教育交底活动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是加强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增加人员配置和设施配备,全面完善参建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做好防护消杀等物资储备,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态势,严格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做好建设工地内人员管理,强化联防联控。

二是强化人员排查随访,各项目要配合属地政府全面排查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进入建设工地人员及其亲属,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全面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工作;告知项目外出人员如实报告行程,非必要勿前往中风险等级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三是各项目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务必根据工作实际,每日全面排查统计,发现密切接触人员的,立即向辖区内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各区市安全监督机构收到报告后立即向市安监站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时完成核酸检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全市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的严峻性,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疫情。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工作形势,明确工作重点,以全面做好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进入建筑工地的排查和管控为重点,查找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漏洞不足,加强督导检查,补齐短板弱项,严防疫情输入蔓延。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日常疫情防控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疫情期间消毒液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消毒剂的使用品种,确定供货厂家。购置消毒液或更换消毒液生产厂家,必须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同意方可执行。

2.供货厂家应具有医药部门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3.药剂科每次购置消毒剂,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查验每一批号消毒液的检验合格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浓度、有效期和使用说明等,并做详细登记。

4.由医院制剂室配制的各种消毒剂必须标明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浓度和有效期,并经过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临床使用。储存的各种消毒剂必须达到其相应的有效浓度,监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其他科室不得擅自配制和稀释消毒剂。

5.科室领回消毒液后应存放于整洁、阴暗避光处,每次打开后应立即密封,避免挥发和污染,影响消毒效果。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灭菌处理。使用消毒液前必须二人以上查对浓度、有效期、出厂日期及领回日期,并有签字纪录。

6.临床医务人员应了解各种消毒液的性能、作用、有效浓度、作用时间、使用方法及影响因素,并严格按照对物品消毒与灭菌的要求程度选用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不得擅自更改。若遇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制剂室。

7.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监。

消毒剂管理制度督消毒剂的购置和配制,并指导临床使用各种消毒剂。应每月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消毒效果。临床上凡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消毒剂,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疫情期间小区管理制度

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5、在分包商生活区设置每日体温测量点,上中晚一天三次测量工人体温并建立体温测量记录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成人员聚集。

6、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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