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专业13篇)

时间:2023-12-03 08:45:55 作者:琴心月

岗位职责的明确性可以确保组织的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岗位职责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生实习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美化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障”的思想,切实重视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工作。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每次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安全及劳动保障和操作事项。认真落实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每个实验工作者必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包括学生)。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为保证实验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劳动保障,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二、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

三、为保证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每天开出实验时由任课老师负责督促上实验课学生清扫整理。每批实验的学生必须有专门的卫生安全协调员。(强调培养学生的安全与环境的意识)

四、实验教学中心领导应经常监督检查实验工作人员和清洁工对所管办公室、实验室及相关范围进行清扫。

五、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另中心设一名安全员协助搞好安全,消防工作。

六、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七、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八、实验教师应在上课前巡查本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下班前应对本室的门、窗、水、电等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九、实验教师及实验工作者必须切实做好实验前的劳动保障工作,同时必须在每次的实验前,向学生宣传和讲解有关安全和劳动保障的事项。

十、实验中心每月第一星期的周二下午组织进行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大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登记检查情况,定期进行阶段讲评。检查情况列入学期考评指标。

十一、以上各项由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科学管理,注意安全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落实定期与不定期的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并有检查记录。

三、实验室内不准高声谈笑,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四、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它仪器设备,经常做好事故应急准备,遇到事故要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有关人员。

五、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或制止者,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追究责任。

六、大型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危险品,要有专人管理,必须严格使用登记手续。

七、下班前管理人员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进行安全检查。

八、保持实验室内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自行车和家具等。

九、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8、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控制制度。

9、试验数据的记录、分析、复核及审核制度。

10、试验抽样及样品保管制度。

一、贯彻执行有关材料试验管理的批示、决定;

四、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性能的检测和工序质量检验;

五、加强试验室建设,负责试验设备的购入、调试、维修、更新和使用管理工作;

六、参与竣工验收和竣工后质量验收、评比工作。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试验、检测方面的政策、方针、法令、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二、负责实施主管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布置的工作和计划。

三、全面负责试验室各项工作,制定试验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

四、全面负责试验(检测)室内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机构设置管理、人员安排。

五、负责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实施、工作计划的督促检查和贯彻执行。

六、负责试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上报、购置、更新、报废等事宜。

七、负责试验室a、b类仪器设备定期校验和校验计划安排。

八、负责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的实施。

试验人员工作守则。

一、服从领导听指挥,遵守国家有关法令、遵守上级质检站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劳动安全制度。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得玩忽职守和营私舞弊。

三、努力学习精通业务,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保证数据准确可靠,试验时必须两人进行操作,填写报告字迹清楚,签字齐全。

四、讲究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益,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布置的任务。

五、不得私自向外泄露或提供试验数据和检测结果,不得私自对外处理或答复测试有关问题。

六、发生检测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七、爱护和保养好仪器设备,勤俭办事、节约支出、互相协作。

技术责任制是试验、检测报告的正确性、科学性和全面性的基础,是试验、检测报告质量的保证,也是考核试验技术人员业务成绩的重要依据。为此,对试验技术人员明确如下责任:

一、试验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全室的试验、检测工作,对各种试验、检测报告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对试验室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主办试验员对安排承接的试验、检测工作的全过程及试验报告的正确性负技术责任。

三、试验人员对自己承担的试验项目和提供的试验、检测数据、原始记录的正确性承担技术性责任。

四、试验、检测报告的打印,需经主办试验员校对打印对试验、检测报告的质量负责。

五、试验报告后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应完整,数据无错误,结论确切公正,不允许涂改,如需改动时,在改动处要加盖公章。

六、试验检测报告需由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加盖单位试验专用章和资质章方为有效。

七、审批后的试验、检测报告一式三份,二份交有关单位,一份存档备案。

一、试验室设主任一人,受公司经理委托全面负责试验室的工作。

二、任何仪器、设备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调整。

三、电器设备应保持完好无损,保证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得私自增设和移动电气线路,增加负载。

四、具有危险性的试验在进行前,参加试验的人员应充分讨论试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时应由试验负责人统一指挥,一旦发现危险,应立即停止测试。

五、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检查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允许仪器设备带“病”操作使用。

六、仪器存放室具备有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七、进行野外测试时,由测试人负责现场安全操作,防止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八、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手册》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每一年检查一次,修正完善,确保测试正常进行。

九、节假日前应对仪器设备存放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

十、严格执行有限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文件精神。

十一、保持试验内外的环境卫生和仪器设备的干净整洁。

一、试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处必须张挂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非本室试验人员严禁试验操作,不得随意乱动、调整、靠近。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

三、电器设备需保持完好无损,任何人不得私自擅自增设和移动电气线路,增加负载。

四、危险性的试验、检测设备需有安全防护装置,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各种化学试剂,要妥善安放,小心使用。

五、在仪器设备的适当地方,必须备有消防器材(灭火瓶或灭火器)。

六、试验室和仪器室要保持整洁,安排专人定时清扫,保证无灰尘污染。

七、严禁易燃品和烟火乱放,如试验确实需要,必须严格采取防护措施。

八、每天下班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

一、试验室所有的原始数据,试验检测报告和其它技术资料等,由本室负责收集、保管。

二、经过审批后的试验、检测正式报告一般要求一式三份,一份由试验室作为技术档案资料归档保管,二份送有关主管单位。

三、试验、检测报告及原始数据的保存期定为三年。

四、借阅各种技术资料应履行登记手续,本室人员借阅时间不超过三天,外室或外单位人员借阅,需经室负责人同意,但不准借出试验室。

五、仪器设备档案资料、验收、维修、使用、报废记录保存到该仪器批准报废为止。

六、各类技术资料到规定的保存期后,资料员提出销毁申请,经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七、存档的技术资料,一般不外借,不复制(对室外人),不外传,做好保密工作。

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控制制度。

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把试验质量的好坏放在第一位,对试验人员的工作成绩的考评,也以试验质量的好坏为主要标准。

二、每项试验检测任务都由室负责人安排,室内试验项目由两名以上人员负责实施。

三、试验检测前首先明确要求,查阅有关的试验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四、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测试仪器的准备、启动、调试等。

五、试验、检测结束后,应认真检查试验、检测过程是否正确,数据记录是否完整,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需认真分析,重新测试。

六、试验样品需有足够的备样,当发生停电,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需迅速排除故障,用备样继续完成试验。

七、测试时,当出现测试数据与预期结果相差很大时,应立即暂停试验,待查明原因后再继续试验。

试验数据的记录、分析、复核及审核制度。

一、试验人员应使用规定的表格,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内容详尽、完整、准确,字迹清晰工整。

二、原始记录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准使用铅笔与圆珠笔。

三、原始记录的数字,不允许随意涂改,如需涂改顼按规定办法进行。

四、原始记录应填写完整,并对数据认真审查,并有记录人、校核人签名,作为编写试验报告的依据。

五、原始记录应交资料室保管,作为技术资料存档备查。

六、试验、检测报告由各试验员整理填写,签名后连同原始记录送复核人审定签字批准,最后由室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发送。

七、试验、检测报告连同原始记录由资料室负责归档保存。

试验抽样及样品保管制度。

1、进出口钢材,每50吨抽检一组试件,每100吨抽检二组至少1组试件,每批抽检一组试件。

2、进出口钢材抽检样品保管六个月。

3、建筑钢材20吨抽检1组,试件不合格抽检2组试件,少于60吨,每批抽样按上述要求进行。

4、高强钢丝每3吨逐盘检查外观,每批抽检其它各种性能指标10%,不合格抽检20%,再不合格逐盘检查。

5、建筑钢材样品保管6个月。6、建筑水泥每批水泥和不同的水泥品种都需要分别抽检1组。

7、水泥砼每浇筑一次抽检2组,不同结构按规定分别抽检。

8、沥青混凝土的原材料都必须按规定抽检。9、抽检资料保管3年。

10、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实体都应随机抽检。

1、试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处必须张挂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非本室试验人员严禁试验操作,不得随意乱动、调整、靠近。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

3、电器设备需保持完好无损,任何人不得私自擅自增设和移动电气线路,增加负载。

4、危险性的试验、检测设备需有安全防护装置,每次使用前要实行安全检查,各种化学试剂,要妥善安放,小心使用。

5、在仪器设备的适当地方,必须备有消防器材(灭火瓶或灭火器)。

6、试验室和仪器室要保持整洁,安排专人定时清扫,保证无灰尘污染。

7、严禁易燃和烟火乱放,如试验确实需要,必须严格采取防护措施。

8、每天下班回家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

1、本室的仪器设备配置专门技术人员管理,并对各分室人仪器设备管理。

2、严格执行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对一些关键的仪器设备由指定的人员使用操作,其他人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

3、本室仪器设备均应按要求登记、建帐、编号、指定分室保管,主要和贵重精密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编制操作规程。

4、所有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建立计量仪器设备技术档案,严格执行检定周期。

5、所有液压试验机的液压油应定期更换,保障油路畅通,电器设备应防护和接电安全,定期进行检查。

土工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水、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完全了解,作好使用记录。

3、试验人员在操作前应熟悉该项目试验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应避免一边试验一边查阅操作规程。

4、土工击实应在专用的击实台上进行。5、使用天平称量时,应避免吹风,必要时应关门、窗及电风扇,以免造成称量不准及细颗料损失。

6、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并查明原因。

7、试验完毕,应将所使用的仪器擦干净,配件放回原处,较精密的仪器应放入柜内或套上防尘罩,试验原料当日清理。

8、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9、认真执行《试验室管理制度》。

水泥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配件、水、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及配件性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

3、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程序,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操作规程。

4、试验室温度为17℃-25℃,相对湿度大于50%,试样、试模及水温与室温相同。试验时记录室温,试验室般不宜通风。

5、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并查明原因。

6、试验完毕,应将所使用的仪器、配件擦洗干净,放回原处,无用的试验废料应于当日清理完毕。

7、定期保养仪器,保持室内清洁,应注意计量仪器的检定期限。

8、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9、认真执行《试验室管理制度》。

力学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箱、水、电等检查一遍,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人员应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包括配套的仪器及配件如何正确使用,万能试验机应尽可能在其量程的20-80%范围内使用。

3、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操作程序,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操作规程。

4、在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查明原因。

5、万能机使用完毕,应做好使用记录,清理台板上的试验残留物,使机器恢复原状。

6、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压力机、万能机定期检定。

7、试验配件等使用完应擦干净后放回原处,无用的试验废料应于当日清理完毕。

8、下班前,关闭所有门、窗、水、电。需昼夜运行的仪器除外(如标养箱)。

本室为试件养护的重要场所,为保证试件的正常养护,尽可能减少外界因素对试件的影响,因此制定以下规定,请大家遵守:

1、本室由专人负责每日的温度、湿度记录,以及仪器的操作使用,保证室内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温、湿度控制装置或改变已有的设置。

2、送、取样品时,应注意随手关门,试件摆放应有规律,不许随意堆放,试件间距至少保持3-5cm,不得叠放在一起。

3、每个试件都应标有号码及成型日期,取样前必须认真核对号码、日期,避免出错。

4、如发现温、湿度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5、试验人员在本室的停留时间不宜过长,特别是与外界温差较大时,易引起人体不适(尤其夏天)。

6、谢绝无关人员进入本室。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实验室由上自然科学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 实验台、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不准在台上、墙上乱刻乱画。

三、 上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四、 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 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六、 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七、 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应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八、 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九、 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的离开实验室,并关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械加工实验室是进行学生实习实训、技能考核、生产及研究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及卫生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

二、凡进入本实验室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或军训服);必须戴安全帽(女生务必将长发挽入帽内);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时,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三、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熟悉车床性能,熟练掌握各操作手柄的作用,否则不得动用车床。务必遵守纪律,听从指导,服从安排,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实验中要服从老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方法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四、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在实验(加工)过程中,不得随意串岗,严防多人同时操作车床;并且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出现特殊情况或异常响声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五、每次实验结束后,学生将加工工件交指导老师测量并打分,做为本次实习的成绩;将本次实习实训使用的工具、量具、刀具以及未用毛坯料放至指定位置;须留相应学生对车床及实验室进行清扫。

六、车床清扫及保养。

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由管理人员认真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

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实验过程中万一出事,不要惊慌,如涉及人身安全,应尽力保护学生,尽量让学生疏散出去,同时实事求是、科学地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学生感到恐惧,害怕实验。

2、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触电者脱离电源之后,将触电者迅速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急救,进行人工呼吸,有危险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一、供电线路,特别是实验室供电线路及各种用电器的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电规范,线路与用电设备必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

三、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规程。

四、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品,禁止吸烟。

五、化学实验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用水、电等设备、设施以确保安全。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每日下班前检查水闸、电源、门窗、烘箱等设备,保证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2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3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4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5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6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7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8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3.9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研发任务。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4.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4.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4.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4.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

4.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3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正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

5.4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5.5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5.6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7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5.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5.9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化学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照看。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5.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5.11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1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5.13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 4、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5.14装强腐蚀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自洗净。

5.15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胶垫或草垫垫好,如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5.16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可将管口对人,以免溅出伤人。

5.17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 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伤人。

5.18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5.19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5.20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1仪器设备的管理

6.1.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6.1.2仪器设备有检定规程,有授权检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应送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进行自校或互校。

6.1.3经验收合格,并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带cmc标志)、样机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的测量仪器,应在仪器上加贴合格或准用标志,方可批准启用。

6.1.4管理员至少每年两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

6.1.5复检(校)后的检定(校准、检测)证书或报告原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向使用者提供复印件。

6.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6.2.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6.2.3实验室仪器药品清整归位,检查实验仪器是否运作正常,无灰尘蛛网及污垢,对量筒,烧杯等易碎易裂之仪器应清点其数量,并呈报废数,根据清点结果,对损坏或缺失仪器药品进行报修,并及时请购。

6.2.4每台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6.2.5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2.6凡经过记载有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6.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6.3.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6.3.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6.3.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6.3.4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7.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

7.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7.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

7.4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7.5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7.6剧毒物品要专人专柜保管,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

7.7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7.8剧毒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实验装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剧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物品。剧毒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剧毒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7.9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7.10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8.1实验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

8.2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8.3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实验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洁整理,将使用仪器清洗干净,玻璃仪器放入烘箱干燥,物归原处,将实验台,通风橱整理干净。

8.4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

8.5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8.6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药品归药品室,不得滞留现场。

8.7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验室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相关设备正常运转,相关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及整个实验室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现作如下规定:

1. 进入实验室,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不随意或擅自操作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

2. 实验室内一律严禁抽烟,吃东西及使用明火(正常实验情况除外). 3. 操作使用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前,务必阅读了解相关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及使用事项,严格按规定操作,防止不当操作造成人身伤害。

4. 实验室电源电路属实验室仪器设备专用,严禁随意更改变或更电路设计功用,连接大功率用电器或挪作他用。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5. 实验室内所设相关气源,水源及相关管线,实验室人员应不定期对室内管线,接头及连接控制阀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管线,接头及连接控制阀功能失效,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现相关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及时处置。

6. 实验室使用或存储的化学药品及试剂,须做好相应标识并按药品及试剂特性于划定区域按规定条件存储放置。非相关人员严禁随意止取用。

7. 实验人员使用相关化学药品及试剂前应详细阅读相关药品及试剂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项,并在规定指定位置处进行实验,试验后废液应集中收集并作做统一处理,禁止随意倾倒。

8. 实验室内设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放置划定区域,不得堵塞或占用,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用有效性。

9. 实验室钥匙应由专人统一负责掌管,非实验室相关人员不得拥有实验室钥匙,避免实验室物品遗失事件发生。

10. 每天实验室相关人员下班离开前,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实验室内水.气.电源等情况及门窗,无疏漏后方可离开。

实验室

二零一一年九月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实验室管理员、实验指导教师、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流程,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实验室内不准私拉电线,如工作需要,事先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五、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要单独隔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

六、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氮气、氧气等)的实验室,严禁烟火。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事先向保卫处申请,经批准并转移好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可点火作业。

七、实验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管理。

八、实验室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九、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十、实验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实验室管理员同意。

十一、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和督促学生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清理和归还各种试剂及化学药品。

十二、参加实验的学生离开实验室后,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室管理员一起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电(气、水)源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关好实验室门、窗。

十三、重要实验室、或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应派专人值守。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二、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性质相抵触的应分室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

五、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

六、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七、做好防汛工作。

八、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学校保卫处电话:89003119)。

2、借阅档案时应登记,并应当日归还;

5、严格遵守本站《为用户保密和保护技术所有权程序。

1、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监测分析的技术和有关仪器的使用和维护;

7、爱护公共财物,节约试剂、水电,保证室内清洁整齐,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时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学校保卫处电话:89003119)。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2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3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5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6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7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8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3.9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研发任务。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4.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4.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4.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4.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

4.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3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正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

5.4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5.5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5.6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7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5.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5.9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化学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照看。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5.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5.11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1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5.13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4、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5.14装强腐蚀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自洗净。

5.15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胶垫或草垫垫好,如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5.16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可将管口对人,以免溅出伤人。

5.17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伤人。

5.18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5.19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5.20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1仪器设备的管理。

6.1.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6.1.2仪器设备有检定规程,有授权检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应送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进行自校或互校。

6.1.3经验收合格,并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带cmc标志)、样机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的测量仪器,应在仪器上加贴合格或准用标志,方可批准启用。

6.1.4管理员至少每年两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

6.1.5复检(校)后的检定(校准、检测)证书或报告原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向使用者提供复印件。

6.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6.2.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6.2.3实验室仪器药品清整归位,检查实验仪器是否运作正常,无灰尘蛛网及污垢,对量筒,烧杯等易碎易裂之仪器应清点其数量,并呈报废数,根据清点结果,对损坏或缺失仪器药品进行报修,并及时请购。

6.2.4每台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6.2.5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2.6凡经过记载有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6.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6.3.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6.3.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6.3.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6.3.4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7.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

7.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7.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

7.4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7.5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7.6剧毒物品要专人专柜保管,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

7.7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7.8剧毒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实验装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剧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物品。剧毒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剧毒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7.9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7.10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8、卫生工作制度。

8.1实验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

8.2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8.3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实验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洁整理,将使用仪器清洗干净,玻璃仪器放入烘箱干燥,物归原处,将实验台,通风橱整理干净。

8.4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

8.5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8.6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药品归药品室,不得滞留现场。

8.7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验室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9、本管理规定自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