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模板18篇)

时间:2023-12-17 19:36:14 作者:薇儿

7.写读后感可以从多个角度和层面出发,可以探讨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情节发展、思想意义以及作者的写作风格等。接下来请欣赏一些读后感范文,相信它们会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领悟。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由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著,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很不错的适合中小学生的读物,在陪孩子读这部小说时,他很专心且热情高涨,我们一起读得很轻松。

这是一部视角独特的推理侦探小说,事情起于一堂中学生法语课,法语老师布置采风作文,范围在一个小镇上,时间是某一天的上午9:00至10:30,作文内容是通过各自的观察写一篇文章。主人公埃尔万和同班25位同学根据老师要求依时分布在小镇的每个角落,把自已的所见所思所感记录下来,没想到与此同时,往常平静的小镇正上演着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小作者们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线索。主人公埃尔万组织几个同学围绕作文展开对本案的调查,最后为警方顺利破案提供了关键线索。

孩子喜欢本书最大的原因是他热衷于侦探小说,()以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曾爱不释手,我喜欢本书原因就多了,其一是故事情节紧凑,推理缜密,环环相扣,能激发读者的思考;其二是故事中出现的人物大多是中小学生,天性烂漫天真,充满了对社会的好奇,调皮又不失社会责任感;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故事中的25篇中学生作文,角度不同,体裁不一,有散文、诗歌、小说、科幻,文笔流畅又不失天真,对学生作文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老师的精彩点评也为故事增色不少。

谈到读完小说的启发,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要进一步培养小孩的观察能力,有良好的观察力和观察习惯,有利于小孩心智的成长;二是作文要思路开阔,不能拘泥于形式,不能千篇一律,要有作者对生活的理解,要天马行空,发挥想像力,思想有多丰富,想像有多大跨度,文章就会有多精彩,国内的学生作文指导,传统呆板,很难激发学生的想像力,这种走出课堂,走向生活,从生活中就地取材的作文思路很具有借鉴意义。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之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二十五片作文最终让二十五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蜘丝马迹。

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成了二十五个小侦探。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我买了那几本书时,我就想一直看这本书。这本书非常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作文里的奇案是一本好书,小编推荐以下看了这本书而写的读后感给大家,欢迎阅读。

在这个暑假,老师给我们介绍了几本书,其中令我影响最深的就是这本《作文里的奇案》了。

故事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生埃尔万的老师给埃尔万班级的25个人布置了一项特别的作业:让大家在上午的9点到10点半之间的一个半小时当中,到这个小镇的各个地方观察,然后写下自己看到的东西。可是就在这个时间段中,这个只有三万人的和平的小镇中发生了一件离奇的谋杀案:一位公证员离奇的死在了自己车里!不过男孩埃尔万号召他的24个同学们在他们写的25篇作文里找到了关键的线索,从而破解了这一桩公证员谋杀案!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如果在生活中留心观察任何一件事,就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们!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峻尔是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之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二十五片作文最终让二十五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蜘丝马迹。

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成了二十五个小侦探。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好很直观的答案,那就是:认真观察,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联系。这就是推理的秘密,也是写好作文的秘密。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由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著,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很不错的适合中小学生的读物,在陪孩子读这部小说时,他很专心且热情高涨,我们一起读得很轻松。

这是一部视角独特的推理侦探小说,事情起于一堂中学生法语课,法语老师布置采风作文,范围在一个小镇上,时间是某一天的上午9:00至10:30,作文内容是通过各自的观察写一篇文章。主人公埃尔万和同班25位同学根据老师要求依时分布在小镇的每个角落,把自已的所见所思所感记录下来,没想到与此同时,往常平静的小镇正上演着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小作者们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线索。主人公埃尔万组织几个同学围绕作文展开对本案的调查,最后为警方顺利破案提供了关键线索。

孩子喜欢本书最大的原因是他热衷于侦探小说,以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曾爱不释手,我喜欢本书原因就多了,其一是故事情节紧凑,推理缜密,环环相扣,能激发读者的思考;其二是故事中出现的人物大多是中小学生,天性烂漫天真,充满了对社会的好奇,调皮又不失社会责任感;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故事中的25篇中学生作文,角度不同,体裁不一,有散文、诗歌、小说、科幻,文笔流畅又不失天真,对学生作文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老师的精彩点评也为故事增色不少。

谈到读完小说的启发,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要进一步培养小孩的观察能力,有

良好的观察力和观察习惯,有利于小孩心智的成长;二是作文要思路开阔,不能拘泥于形式,不能千篇一律,要有作者对生活的理解,要天马行空,发挥想像力,思想有多丰富,想像有多大跨度,文章就会有多精彩,国内的学生作文指导,传统呆板,很难激发学生的想像力,这种走出课堂,走向生活,从生活中就地取材的作文思路很具有借鉴意义。

《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有两个主角——埃尔万和卡桑德拉。在同学们写街头观察日记时,有一个公务员被杀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想协助警察,他俩竟从同学们的日记里找到了那个'凶手'.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我买了那几本书时,第一眼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这本书,我看第一页时,我就想一直看这本书。而且这本书非常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的《作文里的奇案》。它是一本侦探与作文合二为一的好书,看时里面的故事情节让你惊心动魄;看完之后让你牵肠挂肚,回味无穷。

故事主要讲述了在一节作文课上,法语老师达莱纳让全班同学去街头仔细观察,写一篇作文。可谁也没想到他们写的作文却和一起谋杀案有着莫大的关系,这让喜欢侦探的埃尔万对此事非常感兴趣,于是他和好友卡桑德拉不顾家人与老师的阻挡,继续前进侦探的步伐。可是,真相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密秘。死者不是公证员马里多先生,这只是他精心设计的一场骗局。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是聪明的埃尔万,他能够不顾家人、老师的阻拦坚持完成自己侦探,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在鼓励他,让他这么执着、有恒心,但我明白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学习的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不敢面对。我想告诉大家:无论前方的路有多么坎坷,我们都要咬紧牙关坚持住,你一定会成功,我想你的家人朋友也一定会为你而骄傲。千万别轻言放弃。

而马里多先生却使我感到心痛,你以为和你合伙人的密秘是天衣无缝的吗?你逃的了吗?纸包不住火,马里多先生。我要说:“你别再欺骗、伤害别人了,回来自首吧!警察已经来追捕你了!回来和他们道个歉,好吗?”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同学们,这是一本好书,你们也快来读吧!

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作文里的奇案》,它的作者是法国的伊夫•格勒韦,是由晨光出版社出版的。

《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埃尔万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9点至10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个公务员被“杀”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想协助警察破案,他们竟从同学的作文里寻找线索。最后,他们居然真的找到了“凶手”。

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却变成了二十五个小侦探。

我喜欢这本书,它的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我看完第一页就想看第二页,看完第二页还想看第三页……而且,这本书的意思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强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学习。我希望大家都喜欢这本书,并且像书中的主人翁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一样细心观察、思考,拥有一颗好奇心。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

我并没想过我的将来,因为我的将来无论是光明还是黑暗!再向前就是赵祯皇帝的寝陵,不知哪里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来等人发现。

镜头一:我轻身走在广阔的大马路上,突然一个画面出现在我的眼前。林雪玲对他吹鼻子瞪眼的,那眼神真可怕,吓得我直打哆嗦;从新的学期开始,我一定要多举手发言,更加快速的完成作业,做一个很好的学生。“啊——事情是这样的。日积月累,他的绰号已有很多比如“数学佬”啊“老臭人”啊“采鸟一只”拉“偏心佬”拉就连那只可怜的破带子也有了绰号“臭袋”“破袋”“草袋”......我对这个教师也是讨厌至极,但是有一件事情却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

’其实,自从那次倪夏因为某种原因,大热天顶着太阳直趋麽麽绿为牙牙买万万麽绿给那个好死不死大热天装病的召柒。在从车站去往作业区的路上,我看见了一排排排列有序的抽油机分布在充满生机的草原上,它们头一磕一磕的,似乎在跟我们打着招呼,欢迎我们来到这里。

很多时候男人们都没有搞懂一件事情,女人要的就是安全感,所以她才肯跟着你,为你洗衣做饭,一辈子守在你身边不离不弃?我看到了他们吃得狼吞虎咽的,心里甜滋滋。如果没有祖国母亲,百姓将如何生存下去呢。

我想问您,叔叔,在天上的感觉好吗?都非常干渴,叶子,杆子变得脆脆的,黄黄的,显得没有任何生机。自私一点讲,我真不希望科比过生日,尤其是想起他还没有完成离开鲨鱼再次登顶的梦想的时候。还差一千多经验就升级了;“绵薄之力”才是谦词。

这三个老师都很凶。猛然想起老师说的一句话:“你周围的世界越喧哗,你就越容易迷失自己!五一我们去东甲岛玩,要在上面呆三天两夜。

悄悄地挂上了丰硕的果实。我也告诉我认识的每一个人——要珍惜啊;

无论她有多忙,她都要抽出一点时间来辅导我学习。正是这心灵的温度,才使得受难群众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这篇文章会告诉我们答案;直到有一天,外婆对我说:“你的嘴巴一点儿都不像你的爸爸妈妈,这么大。就在我们心软和缺乏勇气的时候,最好的日子毫不留情地逝去了。可是,不到一分钟,奇迹出现了,一只聪明的蚂蚁绕道找到了被石头隔断的原路线,蚂蚁们又重新排好队伍前进了!当我把纸打开的时候心随着纸的抖动而跳动,纸打开得越大,我的心情就越兴奋,我把纸全部打开时,看到一个大大的纸圈,忍不住叫起来xxx我成功了xxx。

我知道我的时候,我就是现在这个样子。可就在这时候,空调里传出xxx叽叽叽xxx的声音;现多形容非常留恋,舍不得离开。爱是跷跷板,必须要两个人一起,享受甜蜜和快乐。

记得在一次体育课上,我们一群男生在篮球馆里打篮球;6李小鱼被命令跪在地上看着被蹂躏的鲜花反省,只剩下残缺的花瓣。县各部门、各街道、镇乡抽调的近3000名干部群众、部队官兵参加灭火战斗,与肆虐的火魔展开了一场殊死较量,叔叔、阿姨们砍出一条10公里长的防火隔离带,终于制服了凶猛的火魔。

升完国旗后,很快就轮到我们唱歌了,小姐姐对我说:“加油!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认真观察,用心体会,找出事物表面之下隐藏的真相,多思考,多分析,这也是我们写作文的最好的秘密绝招。

还记得有一次考试的时候,试卷上的作文要求是我从来没见到过的,我想了半天也落不了笔,眼看时间已经过去一小半了,我心里特别着急,可是越着急越想不出来怎么写。忽然,我想到从题目入手,题目是《照片里的故事》,我想到那个周末刚好和爸爸妈妈去拍了全家福,想到当时摄影师姐姐一直在让我们摆各种造型,俏皮的,有温馨的,特别有意思,比如有一个造型是当时要求爸爸妈妈背靠背坐在草地上,我站在他们俩中间从后面探出一个小脑袋,想到这些我又看了一遍作文要求,哇!太棒了,一下子我就豁然开朗了,不一会儿我就完成了一篇生动有趣的作文,老师也觉得这篇作文写得特别真实,还得了优星呢,我想这就是认真观察用心体会的好处吧。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

生命是一袭华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记住――在亦南,我们飒飒就是王道?爷爷每天都花好多钱买烟。

我气呼呼地撞进车铺,一个羸弱的青年人坐在xxx油垢xxx之中。“王澍,是真的吗!

什么“奇特”的病都出来了。”小花猫的主人来了,“小白,快把小燕子放下来。最后,我拼尽全力,终于赢得了第一位的宝座,并成功冲线;九寨沟四季景色都十分迷人。然后你就把猫抱在我家里来了,但是我妈不要,说:“以后搬回老家,难道你也要抱回家去呀。

我真希望我是一只会魔法的鸟!今天,哪怕中加班的大哥哥大姐姐们不给我们进,春天,也会张开双臂欢迎我们的。如果我是一只蜜蜂,我会在天空中飞翔,看着我们祖国是多么的美丽。

那时已经快四点了,我跑到钢琴旁边,用美妙的琴声表达愉悦而又兴奋的心情;而更重要的是寻找知识。还是试试能不能站起来吧。可是我没钱,如果我向爸爸借,肯定要答应他的条件(他的条件我肯定一时没法办到),我只好自己赚钱了;卑微的生命,也有它平凡中的坚定但那时,他真的会快乐吗。

我站到窗台上才发现。她的性格也像风一样,不会有中心;

阳光落在他的身上,这次,没有了那片温暖、舒服加开心。我心里高兴极了。山路崎岖不平,都是用石子搭起路来的,这条路非常窄,旁边绿树成荫,微风拂过,还丝丝有点惬意;呵,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她呢。晚上,爸爸妈妈回到家就对我说:“儿子,爸爸妈妈今天太高兴了,所以,今天晚上我们不在家吃饭,我们出去吃。

过了几天,我又去看,发现蚕豆的皮裂开了,我就知道泡的时间够长了,就要开始下种了。我们的作品,或许缺的就是那种味,我们都无法体会到味。

女孩们高兴极了,换上了花花绿绿的连衣裙,在树荫下唱起美妙的歌曲秋天,花园里的石榴树结满了一颗颗硕大饱满的果实;孩子十分愤怒,向小山骂起来,然而,小山仍旧毫不客气地回敬他。我们不但向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还接受了大自然对我们特别丰厚的馈赠。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

有的错,永远都不能犯。

说真的,我们班的同学恐怕没有一个不服她的。“问我家在哪里?爸爸偷偷告诉我,说爷爷腰疼的时候,晚上怕吵醒我们,没有吱过声,而是硬撑过去,只有在白天,他让爸爸用手顶着他的腰他使劲地往后倚,直到爸爸的手顶的疼了,他才觉得好受点儿,但他从不打止痛针,那东西对身体有害。

例如树,不一定涂绿色,什么蓝色、紫色都可以。”“那我们是不是已经破解了诅咒呢?忽然一阵可怕的狂风卷来,转眼间,小树苗竟被风吹的无影无踪。

每次进球得分都会带来自信,每次抢断盖帽都会自豪,篮球,彰显我们男孩的野性,带来的远不止这些。每个人都会觉得老师如同母亲般的唠叨,使人感到厌烦?作文难,难在不知道如何才能让孩子爱上作文,家长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地说。而民工们剩余的饭菜,则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的确,按《水浒传》里的描述,水泊梁山一百单八将中的许多人“武艺高强”!站在山顶上往下看,全都是万丈深渊,我征服了高峰。

在学校里我们要尊敬老师,努力学习。可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有一天它竟悄悄地逃走了,害我难过了好多天,直到现在还时常会想起它。

走吧走吧”把我拒之门外,我刚要思考是咋回事,只听得“砰”一声门响,老妈走了,我开开心心的走在路上,忽然我想起了什么,气喘吁吁的跑回家,果不其然,老妈正在练,瑜,珈!两个用来抄鸡蛋。

楚王开怀大笑,笑声荡开酒面,一股浓烈的女儿红扑鼻而来。“我也不例外,瞧瞧,我的皮肤很白,还能散发出香味,小主人还叫我白雪公主呢1橡皮不紧不慢地说;史湘云:我满喜欢湘云的。

“叮铃铃”清脆的闹钟把我从梦乡吵醒,我按了一下电钮,我瞬间就穿上了华丽的衣服,走进洗手间,洗手池里自动放满了不冷不热的水,洗漱完毕后来到餐厅,保姆机器人一号已经做好了香气扑鼻的饭菜。正如冬雪默默地飘,玉兰静静地开,一切都在无言之中,惟其之宁静,之悠闲,才更加显示出生活的美好。

怎么湿湿的,真臭啊。指尖的云游游过翡冷翠的一夜本不想停留无望的手指尖的片刻逍遥食指的云游相思不要中指停留长久不曾有无名的逍遥浪漫己远走无言云游徘徊指尖不曾再有爱的出口相牵的手大大小小你们何时一起走问世间英雄为何物,非你莫属,你坚守了心中不变的信仰,因为英雄风风雨雨都曾经历,所以起起伏伏都很从容。莎娜感觉自己就像是坐在教室里似的,这全是这神镜的魔力呀;这就是责任的全部意义。

在长征时,现在的老先生王瑞年仅16岁,他的爹、姐、姐夫与他自己都参加了红军,其中,讲到了“四渡赤水”、“过草地”、“爬雪山”、“飞夺泸定桥”这些战斗故事。大家知道,我国书法艺术源远流长,正书有xxx颜筋柳骨xxx之说!正好,小可的爸爸也在家。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戴上墨镜,世界在你眼前就立即失去了光彩,个人的不幸往往是脆弱者观察生活的墨镜。”

在这本书中,那位有趣的法语老师达莱纳女士的想法——让班里的25位学生,散布在城镇的各个角落,观察街上的行人,展开想象,来写一篇作文。可谁都没有想到,这却与一个谋杀案有关,主人公矣尔万,展开行动,搜集到了全班同学的作文,做了一次奇异的“游历”。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外面天暗的仿佛吞噬了星空,外面有事狂风暴雨,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打个寒颤。我打开阳台门,好冷啊,手冻得跟冰似的,忽然,我看到放在阳台上的几株多肉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唯独梅花却傲然挺立。我把它们都抱回屋,盯着梅花出了神,脑子里思索着什么,于是我翻了翻资料:这种植物的春花温度点比普通的植物要低,所以在寒冷的季节开放。后来古人也用梅花这种精神来赞颂有着一样品德的人。

我恍然大悟,又把她重新送回"暴风雨之中”,看着他傲然挺立,我的心也不再害怕这暴风雨的夜晚了。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许多本有趣的书,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法国作家伊夫勒韦的《作文里的奇案》。

这件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本篇作品的男主角埃尔万g.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的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同学在早上9:00~10:30之间,散步的小镇的各个角落,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但是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故事的的通过男女主角埃尔万·g.和卡桑德拉·k.和几个好朋友的帮助抓住了案子的主要线索,然而事实的真相并不是那么的简单,在他们所有的证据都正确的情况下凶手竟然指向了他们两个的同学克莱亚·c.的舅舅和表姐,但是他们相信克莱亚的舅舅和表姐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更不具备杀人的条件,根据他们后期对同学们的作文归纳和总结,最后协助警察将真正的幕后凶手找到了。

通过故事的男主角埃尔万g.和女主角卡桑德拉·k.,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好很直观的》案: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不能见看表面现象,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才有可能还原事件的真相。

《洞穴奇案》读后感

“五名洞穴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决定抽签吃掉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选中了威特莫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判处绞刑。”这就是我所读的,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12年4月版《洞穴奇案》,书封上写的著名假想公案——洞穴奇案的简要案情。

四名被告有罪或无罪的结论虽然简单,但细读书中虚构的十四位法官各自就罪与非罪阐述的理由,显示了法律本身的引人入胜。

首先总结四个争议的焦点。

一是一命换多命划算,还是生命具有绝对价值;

二是按照法律条文断案,还是探究法律的目的;

三是本案四名被告是否构成紧急避险;

四是五名探险者重回自然状态,达成新的契约,还是仍然属于纽卡斯国法律管辖。

接着逐一解析以上四个争议焦点。

第一点:我大学时初次接触这个故事,认为四名被告无罪,理由就是牺牲一个人的命救活四个人的命,这不是很划得来吗?直到看到生命的价值都是平等的,我们能够为一百人的生命而杀掉一个人吗?一百万人呢?什么时候杀人的“收益”会超过“损失”,以至于我们可以开始谈论“划算的交易”?有这样的一个点吗?在预防性杀人中永远都没有划算的交易,有的只是手上带着鲜血的幸存者。由此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在绝境之下人心中的道德律令应该战胜求生的本能,宁愿自己饿死也绝不做杀死他人的事。这种观点当时对我的冲击甚大,显然前一种观点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盛行的功利主义,一切都可以计算和交易,以至于某些道德准则早就被我们抛到九霄云外,熟不知有些价值可以计算,但生命却不一样。正是这种对生命价值的漠视,导致撞伤不如撞死这种可怕的观点盛行,看懂这点也就能明白为什么堕胎在美国是一个重要的公共议题,而在我国堕胎自由似乎是不言自明的共识。

第二点:本案中纽卡斯国的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都必须被判处死刑。”有法官就认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来适用法律,反对法官按照个人理解的公平正义来解释法律。有法官则认为一个人可以违反法律的表面规定而不违反法律本身,刑法的目的是威慑,而这种极端情况下的威慑却没有意义。那有法官就提出,刑法的目的可不止一种,除了威慑还有报复和改造,假定我们必须根据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当法律有许多目的或这些目的有争议时,我们该如何处理?这牵涉到价值位阶发生冲突时,如何取舍的问题。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主导的价值观不一样,所做的选择就会不同。

第三点:关于四名被告的杀人行为是否构成违法阻却事由,本书用了“自我防卫”和“紧急避难”两个概念,我读完后发现以中国刑法的概念应该理解为“紧急避险”。紧急避险之所以不认为是犯罪,就是因为行为人不具备犯罪故意。那么本案中四名被告是否具有杀人故意就成了争议的焦点。有罪一派认为,通过抽签这种有计划的方式选择一个受害人,就证明了四被告人的故意,但另一派则认为,在四被告人陷入绝境的情况下,被害人虽然不是侵犯者,但除了杀死一个人没有其他自救的办法,所以绝境构成了紧急避险的事由,在抽签这种公平公正的方式下,四名被告不具有杀人的故意。

第四点:我觉得这个观点最别出心裁。福斯特法官举出一句法谚,“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时,法律也随之停止。”基于社会契约论的基本假设,他认为在本案的绝境之下,五名探险者已经脱离文明状态,重回自然状态。这时,他们五个形成自治的共同体,文明社会的法律对他们已经没有管辖权,该五人基于一致同意达成新的契约才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那按照福斯特的观点推演,既然案发时他们处于自然状态,获救后,纽卡斯国的法官也没有理由对他们做出审判,因为法官们是文明社会的法官,而案发时他们处于自然状态。但福斯特法官的契约论观点就没法解释被害人撤回同意后,四名被告杀害威特莫尔的正当性何在。倒是塔利法官从另一个角度的论证颇具说服力。他说五人平等地承担死亡是公平的,因为如果威特莫尔退出抽签,且假设他撤回同意得到尊重,那么剩下的每个人被抽中的概率就从原来的五分之一变成了四分之一,这样就会增加另一个人退出抽签的可能性,如果再退出一个人,剩下的人被抽中的概率又会上升变成三分之一,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抽签计划搁浅,等待五人的就是被饿死的结局。这就表明威特莫尔撤回同意不是他退出抽签的正当理由,如果公正要求平均分配风险,就需要他们对威特莫尔撤回同意置之不理,因为选择抽签而不是等待最弱的伙伴死亡是正当的。

法律文书缺乏说理性一直是我国司法工作人员受人诟病之处,这体现了我们法律思维能力的匮乏。上半年网上疯传的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的一份所谓翻版“许霆案”的最伟大判决书,确实不失为近年来我看到最具说理性的一份法律文书。既有各种理论的分析,又不失法官的温情。精读《洞穴奇案》,同样是享受不同法哲学思想交锋的一场精神之旅,如何充分有效说理,是需要长久思考和训练的技艺。

《洞穴奇案》读后感

这是一本意外的书,最初在开卷八分钟听到,后来是要送给某人呢,没来的及送就送不出去了,在出差的时候看了一半,后来另一半看完之后,深深的发现,只要你思考,人就是不同的动物,你我都不一样,因为观点也因为观念,或者本身我们就不一样。

要理解也要开解,最好站在别人的角度替别人想想,或许长久些。前提是:做自己。

英文名叫thecaseofthespelunceanexplorers,可以直译为洞穴探险者案例,讲的是作者虚拟的一个案例的分析。

“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这是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这一著名的公案成了以后西方法学院学生必读的文本,并在此基础上演绎出了更多的公案。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他们真的有罪吗?请看十四位法官的判决书。”

第一位:认为法律有条文:“任何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都必须被判死刑”,认为被告有罪,但应获得行政赦免。

第二位:认为被告完全无罪。理由有二:

第一,案发时被告们处在“自然状态”而非“社会文明状态”,现行法律对他们不起作用。

第二,正如假定自我防卫而致施暴者于死地则自我防卫者犯了谋杀罪并不会威慑自我防卫者那样(因为人被置于生死的险境,根本不会考虑这么多),本案的被告也处于那样的境地,所以实定法的效力是退隐的。

第三位:弃权,在法律与道德的两难中选择回避。

第四位:维持原告有罪,认为法律不能参考个人意愿与个人的正义观念。对于第二位法官认为法律的目的是威慑,表达了不同观点,认为法律的目的谁也说不清,而我们只能履行法律。而所谓“正当防卫”也不成立,因为死者并没有威胁到被告们的生命。

第五位:认为被告无罪。认为法律必须为人服务,而根据民意调查,有九成的人认为应该宽恕被告或给予象征性的处罚后释放,而法律不能成为少数派,这样与暴政无异。人们应该根据人的常识来判断,它涉及到实践,而不是抽象的理论。

最终判决:被告有罪,处于绞刑。

洞穴第六人出现,与他四个朋友一样吃了威特摩尔,但至今才被发现。

第六位:认为被告有罪。认为立法机关必须考虑道德,正因为考虑了道德,所以才认为谋杀是有罪的。而司法机关无关乎同情,司法机关与道德是独立的。

对于所谓“紧急避难”即被告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去杀人的,同样认为不成立:

第一,假若紧急避难成立,那么所有罪犯都会辩称自己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犯罪的,会造成对法治的破坏。

第二,人因为饥饿去偷窃并不能赦免偷窃罪,同样因为饥饿去杀人也不能赦免杀人罪。

第三,有其他方法减轻饥饿,比如等待最虚弱者先行死亡,或者吃掉自己身上不重要的末端,或者多等几天都可以。

第四,对造成危害者不能受惠于紧急避难。

第五,被告对危机准备不足。

第六,抽签的选择并不公平。

总而言之,法律并不能因为个人道德喜好而有所改变,法官的职责就是维护法律,不能徇私。

第七位:认为被告无罪。因为被告虽然故意杀人,但是却没有犯罪意图。被告是处于紧急避难的条件下,因为自我保存的意识而去故意杀人,并没有任何邪恶的动机,也即没有犯罪意图的自我防卫罢了。被告已经处在“死亡的必然性”之下,而杀人是当时想要生存的唯一选择,而被害人的同意无关紧要,因为我们考虑的是被告有无故意犯罪的企图。所以惩罚这名被告是取抽象的形式而舍弃实质的正义。

第八位:认为被告无罪。预防性杀人与自我防御杀人成立的理由就是让对方死去比让被害者或者更多被害者死去更合理一些。也就是这种方式可以让对社会和他人的危害降到最低。洞穴中的被告们如果不进行杀人,则他们就都要死去,这是一项划算的交易,并且通过抽签平摊死亡的可能对每个人来说是公平的,而从紧急避难上来说,被告也完全符合。

第九位:认为被告无罪。虽然被告进行紧急避难或者自我防卫是在有完全自我意识的情况下的故意行为,但是这种故意行为却是当时唯一的出路,面对当时的行为,他只能顺从于这一种选择,所以尽管是自发的有意识的杀人,仍应当认为是紧急避难行为。对于一个没有邪恶杀人意图的杀人犯,对其的邪恶杀人行为处于极刑,无疑是没有意义的惩罚。法律不能脱离现实抽象的存在。

第十位:认为被告有罪。每一个生命都是极其崇高和无限珍贵的,生命有平等的价值。没有哪一个生命可以超越另一个生命。所有任何牺牲都必须是自愿的,不然就是侵犯了法律所确认的生命平等和神圣尊严。被害者不仅没有对其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并且并未同意以自我牺牲来拯救大家,所以其他人对他生命的剥夺必须得到惩罚。

第十一位:认为被告有罪。被害者并未同意牺牲自己以救大家,也即被害者的`生存权利被恶意剥夺了。紧急避难或者自我防卫可以成为杀人的理由,但不是免责事由,被告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一旦背叛无罪,则悲剧可能会重复发生。

第十二位:认为被告无罪。如果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即使是法官本人在洞穴中,也一定会赞成这样的做法。而如果所有法官都在宣判一个不比自己坏得人,那无疑是法律的耻辱。

第十三位:认为被告有罪。因为刑法的首要作用就是保护公民免受犯罪所带来的伤害,如果对心理免责事由继续承认会加剧问题,只有严格惩罚犯罪才是预防犯罪的最有效手段。被告所谓的紧急避难只不过建立在“心理抗辩”之上,而心理是个人的、主观的,我们不应该承认心理或者意志力方面的任何理由。再者,被害人曾请求过再等几天,但是被漠视了。意识形态不应该左右法律,而法官的职责就是勇敢的依法判案。

第十四位:回避判决。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权,这个案件涉及“故意”一词的使用范围的开放性。而甚至是立法者都会受到自身使用的语言的局限。所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无可避免的,我们不应该回避,而应该负责地适用。而在洞穴中的人们是否已经缔结新的“社会契约”,这一点我们只能做出推测,因为当时我们与他们联系不上。所以我们只能做出回避的选择。

最终判决:被告有罪,处于绞刑。

《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探险者”一案的是富勒教授基于部分现实,精心构建的一个引发人们去思考的法律故事,这一模型集中的、深层次的反映了法律和道德在个案中的冲突和矛盾。关于“洞穴探险者”案件的讨论,一直是激烈且多元化的。从这个故事被发表到现在,不同法学流派对本案的审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见解。每种见解都像一束光,从不同的方面照亮了案件,但又或多或少的存在不能触及和无法让人完全信服的部分。这一案件的特殊性使得无论是支持判决有罪还是认为探险者无罪的人都有足够的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但又无法使自己的意见在法学理论家(如果是全体公民都参与讨论,应该是可以形成多数意见的结论的)中间得到普遍的支持和认可。最终,无论是富勒教授还是续作者萨伯,都倾向于将本案存疑。

对于这么一个著名的,理论家广泛探讨的案件,虽然大家都想给出一个一锤定音的“最后判决”,但是可惜的是“第十五个判决”的做出并非易事。此处,我并不完全同意某位法官的意见,但是我所给出的意见又基本是基于几个法官主要理由的综合,所以也不能算是独立的“第十五个判决”,而应该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折中。

我认为,作为法官,应当严格维持法的传统,遵循立法至上原则,根据条文“任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者都应该被处死”规定,在对法律正常的、一般语境下的理解范围内做出判决探险者有罪。同时,提出恳请行政赦免的司法建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裁判。

得出这个结论的理由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是经过合法程序由合法主体所立,且并无明显的违背人性道德和常理的。也就是说,从一般意义上去考量这个法律条文,条文本身是没有明显违背道德,不属于自然法学派所认为的恶法范畴。在本案中适用虽然可能会引发一部分人认为显失公平,有损正义,这也只能理解为法条的漏洞和立法者的考虑不周,不能从根本上否定这一法条的效力。

其次,本案中适用法条虽然会引起不公,但是法官在裁判时还是应该严格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为准。

在英美法国家,法官造法是一种常见的形式。但是在本案的假定中,联邦法律是禁止法官造法的。在这种情况下,福斯特法官认为探险者所处的洞穴处于“自然社会状态”,并不适用联邦法律,而是应该适用原始的所谓的“自然法”,汉迪法官建议交由公众以“常识”来审理,这两种意见无疑都是对现行联邦法律的规避,变相的进行法官造法。这显然是有违联邦立法传统的,一旦开了先河,联邦法律的权威将会受到各种“个案”的挑战。这种破坏法制统一性和稳定性的做法,其可能的危害性要大于收益,应该不予采纳。

类似于本案中的情况,正如伯纳姆首席法官所说的,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到。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立法漏洞。立法者并非上帝,因此即便是再精准周全的法律,在不断流逝的时光和无奇不有的世界中,也会有未能涵盖的漏洞出现。如果能在案发前发现并堵住漏洞自然是最好的。然而现实情况却往往是漏洞伴随着案件的发生才被发现。这时如果却有必要弥补法律上的漏洞,就不得不面临一个艰巨的选择:本案中直接变通适用法律,“本案弥补”;或者是严格的执行有瑕疵的法律,在本案审结后由立法者进行“案后弥补”。应该说,本案中持无罪判决意见的法官们,基本都是适用了“本案弥补”这一方式。然而,这一方式无可避免的掺入了很多法官个人的情感和道德因素,是法官对法律的一种再造。即便是所有的法官都是绝对的公平正义且道德价值观正确的“理想化法官”,这种行为也可能引发司法上的不稳定。如果再把“理想化的法官”这个假设去除,考虑到法官的个体化差异,这种不稳定所带来的危害就更显而易见了。因此,本案弥补的方式并不合适。

适用“案后弥补”的方式,显然会造成本案的不公。这种不公会可能会引发人们对法律道德性的指责。然而,这种不公和不满,是维持法律长久统一和法律权威性的必要成本。法律的道德性本身也只存在于立法活动中,这种指责只能指向立法活动,也只能由立法活动来弥补。对于从事司法活动的法官来说,就应该仅仅对法律本身负责,准确无误的适用法律。法官应该尽量避免被公众的呼声,甚至个人的感情好恶影响,毕竟法官的终身制和独立性就是为了保证法官的判断不受社会的左右,仅仅对法律本身负责。

在法律的范围内部分的消除法律僵化所带来的不公。直接的适用条文进行判决,毫不犹豫的将四名探险者处死,虽然在形式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统一性,但是会让法律本身的权威受到人们的质疑。对于这种僵化引发的不公,联邦法律本身就规定了行政赦免这一制度。福斯特法官认为行政赦免是法律外的行为,本身就是法律的“耻辱”,这一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行政赦免这一制度本身就是由联邦法律所确立的并赋予效力的,因此,这一制度本身也是法律制度的一个环节。有罪但赦免,这一看似矛盾荒唐的判决,其实恰恰是让法律的稳定性和正义性都能兼顾的最好折中。

《洞穴奇案》读后感字

01、在一个叫做纽卡斯的国家,五名探险者在探险中遭遇意外,受困山洞,洞口被落石死死封住。由于探险者们没有按时回家,家属都报了警,营救部队知悉后迅速前往事发地点展开搜救。

在等待救援过程中,五人携带的食物都已消耗殆尽。为了维持生存等待营救,其中一名探险者威特莫尔,提议通过抽签,吃掉其中一人。可是就在抽签前,威特莫尔又收回了意见,但其他四人仍然执意要抽签,并且恰好抽中了威特莫尔。

成功获救后,幸存的四名探险者被以杀人罪起诉。

这是法学家富勒提出的一个非常著名的虚构案例。在庭审中,富勒通过五位法官之口,表达了五种不同的司法观点。五十年后,《洞穴奇案》的作者萨伯,在富勒的基础上续写了九个新的观点。

在这些不同的观点中,不乏彼此针锋相对的。

其中有两位法官谈到了自己对于生命价值的截然不同的看法。

02、塔利法官认为,在洞穴事故中,威特莫尔的命运是值得同情的。但在这起悲剧中,通过抽签决定的一命换多命是一项再划算不过的“交易”。

以杀人做为手段确实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但是在这样一个事实中,一个将死的人通过牺牲自己,使得剩余的人存活下来,我们不会有人否认,这是一个远远优于让所有人都共同死去的选项。

如果你还觉得这点难以接受,那么让我们改变一下数目。假如牺牲一个人,拯救的是一百万人,那我们的选择将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将毫不迟疑的选出那名“志愿者”。也就是说,尽管我们会产生感性上的偏差,但这种一命换多命的“交易”总是划算的,区别只在于数目比例上的大小罢了。

面对塔利法官的观点,特朗派特法官则认为,杀人永远不是“划算”的交易。

生命是一个无法用数字衡量的单位。如果我们承认,人生而平等,生命是无价的,那么一个生命与两个生命就是同样珍贵的,与一百万个生命相比同样如此。

03、所以,生命究竟是否可以计算?

在我们的许多英雄故事中,牺牲一位英雄拯救成千上万的人,总是会被传为佳话,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这样的行为具备合理性。如果我们承认生命可以冠以数字来衡量,那么是否就意味着,生命并非无价,而是存在价值区间的。

如此一来,现实中的一切不平等,就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富人可以购买穷人,只要出的价格足够,他可以买一个,两个,一百个。在事故中出了人命,有钱人也可以大大方方拿钱消灾。

然而事实是,无论多少金钱,多少条额外的生命,都无法弥补一条生命的消逝所带来的遗憾,以及这些遗憾,在其他与这条生命存在羁绊的生命中所撕开的空洞。

所谓的电车难题,利用的也是同样的困境。当两条车轨绑上了不同数字的生命,我们道德和价值观就开始在数字的利益计算中迷失了。

04、价值衡量是人类在社会进化中发展出来的一种本能,利益权衡更是一个人被视为成熟、理性的标签。但如果我们所有的一切,都可以通过数字计算得失,那诸多看似美好的事物,就有了利益的前置条件。

爱情的美好,是只有当没有车与房的顾虑时;亲情的温暖,是只有当没有可供纠纷的遗产时;生命的无价,是只有当没有数字的比较时。

如果是这样,那你和我就必须承认,你我存在的意义,就是做为社会这把巨大算盘的,串在一条条利益链上的冰冷的算珠。

洞穴奇案读后感

上个周末我去中国美术馆附近的三联书店买了一本6月新出版的《洞穴奇案》,带回宿舍,刚拿起便放不下了,但读这本书的过程并不轻松——由于是法律专业的通识读本,书中充斥着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且句子的长度和逻辑结构有些让人难以忍受,但经过仔细而又沉重地将书读完之后发现这些并未阻碍我对本书所阐述的观点的理解;相反,我对作者的论证感到由衷赞叹,这本书无疑引发我对法律、哲学以及正义、情感以及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思考,并使我深切感受到逻辑思辨的伟大力量。后得知本书是香港政府推行通识教育的过程中被极端推崇的好书之一,难怪这本书这样深深吸引了我。

大家乍一看书名,也许会认为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其实不然,这是一本关于法哲学的经典著作。本书主要讨论的案例是由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lonfuller)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了一个假想公案: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并且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他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本书中作者富勒围绕这个虚构的案例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法学家萨伯(petersuber)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本书便是十四位法官的判决书的集合。

本书对案例的讨论充斥着各种思想观念的矛盾,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政治取向和时代特点。人在社会生活中,法律、道德、正义、人情等等作为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几个维度,在这些维度里面思考问题,由于每个人的经验,判断各不相同,因此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现就书中的话题仅举两例以说明几位大法官的主要观点以及其中精妙的论证技巧:

第一个例子,首席法官表达了其主要思想: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须判处死刑。根据这一条,我们基本可以断定其“不仅公正明智,而且是法律所允许的唯一方案”。然而另一位福斯特法官以“探究立法精神”为题,用两个新观点巧妙地绕过了首席法官的论点。福斯特法官认为:首先,实定法是建立在人在社会中可以共存的基础上的,一旦失去了这个基础,实定法便不再适用,而应适用所谓的“自然法”,因此本案案发时“不在联邦法律的管辖下”;其次,法律的规定应该根据它显而易见的目的来合理解释,为了说明问题,他举了另外一个案例:在某一案中,根据把汽车停放在特定区域超过两个小时构成犯罪的规定,被告有罪,但由于当时街道被游行所占据而使得车辆无法移动,因此有罪判决最终被法庭撤消,因为在判案时要“明智地解读实定法”,因此,福斯特法官认为,综合两个观点,本案被告应该被判无罪。

第二个例子,在讨论饥饿是否构成紧急避难的问题上,认为饥饿不是杀人理由的唐丁法官举了另外一个例子,在这个例子中,被告沃尔金由于盗窃一个面包而被指控,被告的答辩理由是当时正处于接近饥饿的状态中,法庭没有接受他的答辩理由。因此唐丁法官认为:“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食物的正当理由,怎么能成为杀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呢?”而另一方,赞成构成积极避难的斯普林汉姆法官却认为沃尔金案与本案有着很多区别:首先,沃尔金可能并不是一直在挨饿,我们不知道其挨饿的程度;其次,除了犯罪,沃尔金还可以有许多其他的选择,比如找一份工作,甚至乞讨等等,然而在本案中山洞中的探险者却没有这样的选择,杀人只能成为唯一选择。这样精彩的辩论让我拍案叫绝。

从以上列举的两例,我深刻地体会到思维推理的逻辑性和多元性,这样的例子书中还有很多。然而问题出现了:每个法官说的都有道理,而结论却千差万别,难道法律条文终将成为一场玩弄思维游戏的文字工具吗?经过思考,我想这是不会的,因为法律是具有其时代性的,在某个时代,从宏观上看,主流意识虽然不会左右法律,但其所导致的公众道德会不自觉地融入到立法和审判中去,因此,处在某个时代的法律规定是具有严肃性的且是真理的代言人。本书作者萨伯告诫我们不要“对号入座”,道理应该就在于此了。

读这本书,我认真思考了很多问题,例如法律与公众观点的协调,制度与真理之间的矛盾,同情心对法律的影响以及生命的绝对价值等;同时,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第二,在平时的学习与科研工作中,要多交流,多讨论,这样会更使知识积累地更加扎实,研究技巧也同样会越来越高明。俗话说真理会越辩越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另外,生活中对各种问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思考问题时不随波逐流,不偏激固执,不被他人的观点蛊惑,而应该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常识进行推理判断,自主得出结论与评价,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我们在读书中不断积累知识,在思辨中不断升华内心。让我们在生活中常读书、读好书,在读书的过程中勤思考、多辩论,在思想的世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独特之路。愿读书和思考伴随我们的一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叫作《神秘洞穴大冒险》,这本书很幽默也很惊险,还告诉了我一些知识和道理。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毛毛一行人去洞穴探险,可是在观赏时地面突然塌陷,毛毛他们进入了一个未知的洞穴。他们一直都在找出口,就是要回去吃饭。可是他们找了很多都是死路,而且食物也没有多少了。在一次寻找中,毛毛和他的`哥哥进入了一个支洞穴,但出口突然被落下来的石头堵住了,毛毛和他的哥哥已经和外界隔离了,幸好毛毛发现了一个狗洞,他们爬了一个多小时才出来。最后,毛毛在一个瀑布里发现了一个洞,他们进去后发现水很浑浊,不能出去。这时水急速增加,他们差点就要淹死了,但是水又下降了。过了一天,毛毛的哥哥在洞里面找了两遍,发现了太阳光。他们都高兴极了,马上就游泳过去。最终他们从可怕的洞穴里出来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遇到任何困难也不能害怕,放弃,只有用智慧,用勇敢解决才能走向成功。

《洞穴奇案》读后感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理,对同一种现象,不同的人因为自身不同的人生经历、不同的三观、不同的思维模式或者其他各方面林林总总的的差异,从而形成不同的观点看法。

面对不同的观点和看法,首先我们要有一种包容的心态去看待它,我们应该允许并且欢迎不同观点的存在,其理由在于:第一,通过不同的人提出不同的观点,对一个论题不断的填充丰富,才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充分地对论题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开拓出一条走向真理的道路。打个比方,一条小河很难顺顺利利汇入大海,因为可能在半道她就干涸了,但是无数条河流汇聚在一起,才有可能真正通往宽阔的大海;第二,我一直认为,人类最伟大的一项技能就是创造,从无到有,从有到新。而这种突破很大程度上是不同想法碰撞的结果。我以前经常会听到很多企业打广告说“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不评价企业本身,就这句话而言,吾深以为然;第三,每个人应该都是自由的,无论你是否同意他的观点,别人都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观点的权利。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允许不同声音的存在,是对自由精神的认可。

其次,有选择的吸收借鉴不同的观点,为己所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发现很多东西,尤其是对事物的观点评价都没有办法单纯用对或者错来评价它,因为它本身其实没有对错之分,可能只是说这种观点在某种特定的设置条件下更加匹配适合的问题。我们可以对这些观点进行消化吸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与自己相同立场的观点可以不断丰富踏实自己的论据,不同立场的观点可以开拓新的思路,或者从对立面上为自己的想法寻找新的论据。当然,对于一些错的一目了然完全没有参考价值的观点,可以直接pass掉。

最后,通过不断思考梳理,整理出自己的个人观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筛选出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一种下定结论。不能一味听取别人的意见,你自己总是有自己思考的方式。你自己思考以及总结的过程才是你真正的财富。

《洞穴奇案》读后感

如果说富勒教授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的假想公案是对1842年美国诉霍尔姆斯案(u.s..holmes)和1884年的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reginav.dudley&stephens)的探讨和延伸,使大家共同关注一些存在在分歧的法律哲学,那么萨伯的《洞穴奇案》围绕这虚构的案例进一步续写的九份法律意见无疑是延续着富勒的“游戏”。

《洞穴奇案》不乏虚拟的案例,生动地展现了法学理论之间的交锋和法哲学的时代特点。阅读这本书犹如在法哲学的历史长河中徜徉。

从这十四份法律意见中,我们既可以看到强调尊重法律条文的实证主义法学派,探究法律精神的自然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官宣誓适用法律而非道德的法律形式主义者;读后感。

关乎人类现实的的法律实用主义者。又可以看到富勒去世以后美国法学思潮,即如强调成本效益分析的法经济学。认为法律具有不确定性的批判法学以及强调民主重要性的司法消极主义等等。

我们可能很难在书中看到哪一种法哲学观点更具有说服力,因为法律推理本身具有弹性,真正应该看到是各种不同观点之间的激烈碰撞而展现出来的色彩缤纷的当代法学思潮。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有一天晚上,外面风雨交加,雷声滚动,天阴沉沉的,如同给大地披上了一层灰色的纱。外面安静得如同一根针掉地上也听得见,有一个小男孩儿家里却吵得热热闹闹的。

来到男孩的房间,温馨而又不失童趣。此刻小男孩儿安静的睡着。走近细听,书包里的文具正在展开激烈的讨论。

钢笔发言了,他双手叉腰,眉毛跳动着,生气地说:“你们瞧,我的伤口满身遍野的,让我每天疼痛难忍,都是主人一手造成的。他天天把我丢在地上,丝毫不懂得保护我,甚至把我跟其他的小伙伴放在一起,任我们碰撞,把我一身好看的衣服全部撕碎了,你们说我是不是奇丑无比?”

钢笔语音刚落,文具盒就抢着发言了,他指着自己瘦弱的身子,伤心地说:“主人天天把不干净的东西放在我肚子里,还用笔在我身上涂涂改改的,随意乱扔,肆意妄为,所以现在我全身上下都是五颜六色,破烂不堪。你们看我是不是更惨?”

书本和作业本也迫不及待地发言了:“你们看一看我和作业本弟弟全身上下都是折痕,里面的改正带和改正贴也是多得数不清,主人经常把我们的纸张给撕下来折飞机,我胖胖的身体现在慢慢地变得骨瘦如柴了,你们说我是不是很可怜?”

书包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愤怒,从人群中站了出来,不安地说:“你们都没有我惨,每一次小主人都把我丢弃在了地上,不管地上干净与否,随意扔掷。你们瞧瞧,现在我身上早就有几个大窟窿,一旦有东西掉出来,主人就全部责怪我,对我拳打脚踢。”这时所有的有伙伴们都投出了同情的眼神。这时大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互相依偎在一起。大家异口同声地说:“如果我们的主人是隔壁的同桌,每一天都能把我们整理得好好的,那该有多好吖!”说完,大家一齐低下了头。

睡梦中的小主人听到了小伙伴们的倾诉,很惭愧。下定决心,从此以后改掉了这个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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