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品油演讲稿(通用5篇)

时间:2023-08-30 12:03:45 作者:曼珠 2023年成品油演讲稿(通用5篇)

演讲比朗诵更自然,更自由,可以随着讲稿的内容而变化站位。一般说来,不要在演讲人前边安放讲桌,顶多安一个话筒,以增加音量和效果。演讲的直观性使其与听众直接交流,极易感染和打动听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成品油演讲稿篇一

乙方:

根据西藏昌都地区加油站与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成品油运输合同》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特签订此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期限: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年月日。

二、油料安排计划到达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业务科油料安排计划后,应按期送达,送达时间为:支线10天,干线7天,如未按期送达甲方将以2%按天收取乙方延迟费,如遇车坏,路堵等特殊情况,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业务科,再另行安排调运。

三、派车方式

甲方业务科编制各油库、油站要货计划,乙方在甲方业务科派车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同时,乙方将具体派车情况报甲方业务科备案。

四、油料配送

在油料运送到各油站、库站后,如需配送到客户,在距离油库站15公里以内的由乙方免费配送。超出15公里的则由甲方支付配送费用。

乙方调油派车单为准。

六、运价结算方式

1、运价为:0.885元/吨/公里/。

2、运费:运价__是在吨位__交通部门认准的公路里程结算。

七、其他事宜一场赌地区盐井加油站与昌都顺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成品油运输合同》条款为准。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效力。藏88617月至9月共四车共计人民币:100000.00大写:拾万圆整。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月日

成品油演讲稿篇二

乙方(承运方):

签约地点: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第二条 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终端用户及其他指定地点。

第三条 承运油品

柴油。 第四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承担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五条 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六条 运费定价

1、本价格包含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支付的通行费等一切与运输相关的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具体核算标准: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计费单价×成运油品数量×计费距离;

第七条 权利义务

1、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权义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2)油品运输送达加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3)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成品油演讲稿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石油成品油库(以下简称油库)是接卸、储存、供应石油成品油的基地。为了提高油库的科学管理水平,做好成品油的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石油成品油(以下简称油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于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油库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采取措 施,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油库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油库现代化技术水平。

第四条油库必须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水平。

第五条油库必须贯彻执行勤俭办企业的方针,改善经营管理,减少油品损耗,降低流通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油库必须根据设计规范,制定布局总体规划。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批准后,作为扩建和更新改造的依据。新建、改建油库时,油库管理部门要 参与方案论证、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油库及其主要设备拆迁,要按程序上报批 准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油库必须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遵章守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油库必须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从油库主任到每个岗位职工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 度,并做到严格考核,保证贯彻执行。

第二章油库内部机构和主任职责

第九条油库等级划分:

一级油库总容量50000m^3及以上。

二级油库总容量10000-50000m^3以下。

三级油库总容量2500-10000m^3以下。

四级油库总容量500-2500m^3以下。

(以上总容量系指石油库储油罐的公称容量)

第十条油库的人员编制,按照业务收发量大小、作业环节多少、复杂程度,本着精简的原则,进行定岗定员。消防人员按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 条例》规定配备。警卫人员从各地实际出发,由油库提出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批准后配备。

第十一条油库内部的职能机构,根据油库规模和担负任务的实际需要设立业务、仓储、修建、安全等部门。

第十二条油库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油库的管理,是油库的安全责任人。

二、组织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方针、政策、制度、计划。

三、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组织、划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以及各级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六、组织检查、总结和向上级单位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七、组织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文化学习,关心职工生 活。

第十三条油库管理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对熟悉这项工作的管理干部和保管、计量、化验、电工、维修工、司炉工、司泵工、消防等技术性工种, 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一节安全组织与领导

第十四条成立由油库主任领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和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油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根 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排,负责做好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各部门、车间、班组,都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本部门、车间、班组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措施。组织群众性的义务警卫消 防队伍,并要对其加强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训练,做到常备不懈。

第十六条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与消防联防组织,安全保卫职能部门负责与之保持密切联系,要定期研究了解社会治安情况,搞好安全教育和防火、灭火技 术训练,共同保卫油库安全。

第二节安全制度与教育

一、岗位专责制;

二、交接-班制;

三、岗位联系制;

四、巡回检查制;

五、设备维护保养制;

六、岗位练兵制;

七、安全生产制。

第十八条油库凡因制度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或有制度和分工,而不检查督促执行者发生的责任事故,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追究油库主任的 责任。

第十九条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一、对油库职工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二、凡新入库职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 专院校实习学生等)必须经入库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 作和学习。

三、外来人员(包括临时工、外包工、办事和参观人员)进库前必须进行人 库安全教育。

四、电工、锅炉工、起重工、电焊工、汽车与机动车驾驶员、船员、计量、 化验、司泵等专业工种结合政审,进行专业安全教育。

五、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或调换新工种时要进行重新教育。

六、基建、改造、大修等工程施工前,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质量、安全、 防火等教育。

七、发生较大或典型事故时,要联系实际进行“三不放过”的教育。

第三节安全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条各级油库必须建立领导干部夜间轮流住库值班制度,节假日要有领导干部带班。重大作业期间,领导必须上岗指挥生产,组织巡检。

第二十一条油库应配备巡检员,建立巡检制度。作业时,巡检员要对作业场所(如罐区、栈台、码头、泵房、管线、阀门、仓库)进行定时巡检,并填写 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油库都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一、年度大检查一般在第四季度内进行。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领导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对过去查出的隐患是否已经完成整改;规章制度 是否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组织是否健全和起到应有作用;各种生产和消防设备 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各种设备的运行、控制、检修记录和设备技术资 料档案是否完整。

(二)检查的基本分工:

直属公司负责检查所属油库;省、区、市公司负责检查直属油库和地、市级 的油库;地、市级公司负责检查县级油库。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排队,油库能解决的,限期整改。油库 解决有困难的,属于上级公司管的,上级公司要及时予以解决;属于行政领导部 门管的,要汇报清楚,要求予以解决,同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检查后,要将上 年度整改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教训,本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意见及时 逐级写出报告。

(一)着重查思想、违章、隐患和劳动、工艺、操作、施工、工作纪律。

(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组织力量抓紧整改。通过检查总结,进行 安全教育。

三、基层单位的安全监督巡检员,要督促检查本单位每一个职工执行安全制 度、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的情况,对违犯者有权予以制止、纠正和向领导 报告。

第四节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油库要建立要求明确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在大门外设立醒目告示牌,由门卫负责监督检查实施。出入库管理制度中主要包括:禁止一切人员因 私事入库、住库,临时工人库必须佩带证章,因公入库人员必须进行登记,严禁 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各种汽车入库必须有防火帽、 静电接地装置、灭火器材等项内容。

第二十四条油库职工在岗期间,必须穿着非化纤类工作服。

第二十五条铁路蒸汽机车入库,要加挂隔离车,关闭灰箱挡板,不得清炉和顶车溜放作业。

第二十六条油船停靠码头时,锅炉及生活用火必须关闭。

第二十七条严格明火管理:

一、库内电焊、气焊、化验等常用固定明火点,要加强管理,并不得擅自移 位。

二、在非固定点进行明火作业时,油库必须提出用火理由、地点、项目、工 作量、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措施等。在油罐区、桶装油品储存区、轻油装卸作业 区的用火要报经当地有关领导部门或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在其他场地的明火作业, 要经过油库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

第二十八条油库的油罐区、桶装油品储存区、收发油栈台、码头、油泵房、发电间、变配电间、消防泵房、锅炉房为要害部位,必须采取措施,严加防范, 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315kva以上的变配电间和消防泵房, 要建立值班制度。

第二十九条油罐区的防火堤及防火堤以内,不准种植树木和其他作物。防火堤以外种植的树木,不得影响消防道路的畅通和妨碍消防人员的实际操作。地 上明罐防火堤以内不得有超过十公分的杂草和枯草,要及时清除复土隐蔽罐顶部 及其周围五米以内的枯草。

一、防汛、防洪、防台风。每年雨季到来之前,要对所有生产设施进行全面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固,并疏通排水沟道。遇有紧急情况时,空油罐和 空容量较大的油罐,要进行注水;趸船和码头引桥,要紧固系牢,防止水、风袭 击造成移位、损坏。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油库的机电设备、桶装油品 和其它贵重物资。

二、防胀。输油管线上的膨胀管,在收发和输转油品时要关闭,用完后及时 打开,防止胀裂管线、阀门。

三、防冻。每年冬季到来之前,要做好油库设备的保温防冻工作。油罐放水 阀、排污阀(底阀)和管线上的阀门、消火栓要排除积水或用不燃材料包扎保温, 防止冻裂。解冻后及时清除包扎物。

四、防山火。复土隐蔽库要在离罐壁15米以外修筑防火沟或防火带,防止山 火侵袭。

五、防地震。油库接到地震预报后,要尽可能扩大桶装油品数量,以保证做 好震期用油供应,同时要进一步加固防火堤,堵死放水口。接到临震预报后,放 空高架罐,拆断油罐阀门处的管线(金属软管线除外),防止拉裂油罐、阀门、 管线。

六、防雷。遇有雷雨、大雪、大风沙天气时,应暂时停止接卸,设备复位。

第三十二条防静电规定:

一、金属油罐,按周长计算每30米要设一组静电接地装置,但周长不足60米 的油罐,静电接地装置不得少于两组,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油库中其它部位 的防静电和防雷共用接地装置的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接地装置技术要求符合 有关规定。

二、油罐汽车、火车、船舶装油规定:

(一)油罐汽车必须保持有效的静电接地胶带。在装油前先接好静电接地线。 使用非导电胶管输油时,要用导线烙胶管两端的金属法兰进行跨接。

(二)油罐火车装油,必须将栈桥、鹤管、管道、槽车进行等电位联接。

(三)船舶装油时,要使作业管线的金属管口与油船的进油口保持金属接触, 并用导线与岸上金属管进行跨接。

三、灌油和输油:

(一)装油鹤管输油时,要下伸到接近油罐、船仓底部间距不高于200毫米 处(油船有输油管达到仓底者除外),严禁喷溅式进油(包括油罐输油)。套筒 式鹤管,套筒间要进行金属跨接。严禁用塑料桶灌装汽油。

(二)灌油、输油的速度控制在1米/种之内,在出油口被浸没以后加大流 速,但最高流速不得超过6米/秒。

四、计量、取样:

(一)接卸轻质油品静置时间,小于15m3的油罐汽车静置时间2分钟,15-50m3油罐火、汽车及储罐静置时间3分钟,50-5000m3的储罐静置时间10分钟, 大于5000m3的储罐静置时间30分钟 后才能进行计量。

(二)输油作业过程中进行测油高时,为防止静电放电,金属量油尺一端要 和油罐跨接或用带木锤的绝缘皮尺测量油罐空间。

(三)取样筒、温度计的系绳须是铜链或棉麻绳,不得使用含有化纤材料的 制品,不得使用化纤纱头。

五、其他方面的防静电装置,要符合电业部门及《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油库罐区、油泵房不准设临时设施进行收。发作业。除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安全职能部门批准不准进入罐区。

第五节消防管理

第三十四消防人员主要职责:

一、熟悉消防设施的分布情况和灭火作战方案,熟练掌握消防设备、器材的 操作技术和灭火要领,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二、装卸、收发、输转轻油作业及在非固定明火作业点动用明火时,要派人员 值勤,负责现场安全,发现违犯规定时有权立即制止。

三、专职消防人员除按规定轮休者外,一律住库,外出必须请假,不得擅离 职守。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学习和训练,搞好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负责对 本库和联防单位的义务消防人员进行灭火训练。

第三十五条立式钢质油罐的消防设施,必须按照《石曲库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

第三十六条地上小油罐库的罐区,必须配置的消防设施:

一、移动式消防泵一至二台及配套的水带、水枪、泡沫钩枪等,配备一定量 的泡沫液。

二、规模在一千立方米以上的小油罐库罐区,要设置总容量一百至二百立方 米的消防水池。

三、规模在一千立方米以下的小油罐库罐区,要设置总容量50-100立方米 的消防水池。

第三十七条油品收发作业区和桶装储存区消防器材的设置:

一、铁路装卸油作业区,按鹤管组数配置。

(一)一组配置石棉被两块,8公斤干粉灭火机或10升泡沫灭火机两个。

(二)五组以下者配置100升手推车式泡沫灭火机两台。

(三)五组以上者配置100升手推式泡沫灭火机或65公斤干粉灭火机三台, 并设消火栓及配套的泡沫钩枪、吸取器、泡沫液桶、水带等。

二、油泵房,按油泵台数配置。 一台泵配置3公斤二氧化碳灭火机或3公斤干粉灭火机三个。每增加一台泵, 增加灭火机一个。泵与电机设有隔墙者,隔离间要按上述标准配置。泵房门口设0.5立方米砂箱(桶)一个,石棉被四至五块,防火铁锹五把。

三、桶装仓库、简易仓库、小油罐库房、露天桶装场地,按库房建筑面积或 存放场地面积,每300平方米配置8公斤干粉灭火机四个、100升手推车式泡沫灭 火机或65公斤干粉灭火机1台,0.5立方米砂箱两个,铁锹5把,石棉被五块。建 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时,要按比例相应增加。

四、副油间和副油场地,按副油管数配置。四组以下的配置8公斤干粉灭火 机或10升泡沫灭火机三个,100升手推车式泡沫灭火机或65公斤干粉灭火机一至 二台,石棉被三块,0.5立方米砂箱一至二个,铁锹五把,四组以上的要适当增 加。

五、码头、趸船配置10升泡沫灭火机六至八个,100升手推车式泡沫灭火机 或65公斤干粉灭火机二至五台,石棉被四至八块。大型码头要配置消火栓、泡沫 钩枪、泡沫液桶和足够数量的水带、砂箱、铁铲等。

第三十八条辅助生产作业区消防器材的设置:

一、计量室、化验室各配置3公斤二氧化碳灭火机或“1211”(二氟一氯一 溴甲烷)灭火机二至五个。

二、锅炉房设置3公斤二氧化碳灭火机两个,燃油锅炉增设10升泡沫灭火机 两个。

三、变(配)电间、仪表控制室、空气压缩机室,按作业间每间配置3公斤 二氧化碳灭火机和4公斤“1211”灭火机各一个。

第三十九条土油罐区,要配置石棉被四至五块,100升手推车式泡沫灭火机或65公斤干粉灭火机一至两台。

第四十条消防器材要摆放在取用方便的地方,要有专人保管。摆放位置、品名、数量,要绘成平面图,加强管理,不准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油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灭火作战计划,并编制图表和说明,作为实践和灭火训练的主要内容。灭火作战计划确定以后,报上级和公安部门备 案。

第四十二条供水系统的管理和检修:

一、消防水池要经常存满水,池内不得有水草杂物。

二、地下供水管线要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常开,地下管线每隔二至三年要 局部挖开检查,每半年冲洗一次管线。寒冷地区冬季放空管线水时,要保证5分 钟内将水送到最远油罐。

三、每天巡回检查消火栓,每月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米范 围内,严禁堆放杂物。

四、固定式消防水泵要常年充水,每天作一次试运转。消防车要每天发动试 车,按规定检查、养护。

五、消防水带要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里,防止受潮霉烂。每半年 对全部水带按额定压力作一次耐压试验,持续五分钟不漏水者为合格。使用后的 水带要晾干收好。

第四十三条泡沫系统的管理和检修:

一、灭火剂的保管:

空气泡沫液应储存在5-40℃的室内,禁止靠近一切热源,每年检查一次泡 沫液沉淀状况。灭火剂每半年抽验一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灭火剂的有效 期,按照生产厂说明书规定,掌握调换。

二、空气泡沫混合器,每半年做一次检查校验。空气泡沫产生器的空气滤网, 要经常刷洗,保持不堵不烂,隔封玻璃要保持完好。

三、各种泡沫枪、钩管、升降架等使用后,都要擦净、加油,每季进行一次 全面检查。

四、泡沫管线,每年进行一次分段试压,试验压力应不小于1.2mpa,五分钟 无渗漏。

第四十四条各种灭火机,要避免暴晒,火烤,冬季要有防寒措施,要定期换药,每隔二年进行一次筒体耐压试验,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六节劳动保护

第四十五条油库应按国家和当地劳动部门并参照石化企业的有关规定,发

放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十六条卸收车、船余油和清洗油罐,必须进入车、船、油罐作业时,要佩带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防爆工具,系好安全带并指派专人监护。

第四十七条焊工,电工等工种作业时,必须佩带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要根据规定,佩带安全带、安全帽,设置绳网和脚手架。

第四十八条油库必须关心职工生活,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疾病者,妥善安排。高温季节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严寒地区要做好防寒取暖。

第七节事故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各级油库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按照规定向上级单位报告。其中库内发生爆炸、着火、人员伤亡、重伤、跑油、混油及其财产损失 一万元以上(销售公司直属油库六千元以上)的一级事故,逐级上报。省、区、 市公司和直属公司接到油库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电报等快速方法上报 销售公司。

第五十条油库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查不清事故原因不放过,当事人和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业务管理

第一节油品收、发、保管

第五十一条油而入库:

一、油库接到发货方的启运通知和运输部门的车、船到达预报后,要及时做 好接收准备。主管人员必须亲自检查准备工作情况,并到现场指挥。

二、车、船到达后,要按照启运通知认真核对到货凭证及车号。散装油品, 要检查车、船体技术状况、铅封,并进行化验、计量;桶装油品要清点件数、检 斤计重、检查质量,尽快卸收,防止积压车、船。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作出 记录,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卸收铁路罐车油品时,要收尽底部余油。卸收船装油品时,轻油要注水 冲舱,粘油要进行刮洗。

四、卸收和输转油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指定专人巡视输油管线。 连续作业时要办好交接-班手续。作业开始前与交接-班后应有复查制度。

五、油品卸收完毕后,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第五十二条油品出库:

一、油品出库,必须根据发货凭证,检查发出油品的质量和数量。车、船到 达前做好装运准备。车、船到达后,要检查车、船体技术状况、包装容器的完好 和洁净程度,符合要求者,及时装运。

二、装完车、船后,要按规定进行计量、铅封,出具合格证,及时办理发运 和出库手续,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三、发出的桶装油品,要做到标记清晰,桶盖拧紧,无渗漏。

第五十三条罐装油品的储存保管:

一、所有油罐均须逐个建立分户保管帐,及时准确记载油品的收、发、存数 量,做到帐货相符。

二、油库储油不得超过安全容量。除储存轻质油品罐的底板有严重变形影响 计量准确度的以外,一般不得垫水。

三、不同品种、规格的油品,要实行专罐储存。油罐改储他种油品时,要按 照本制度附录三的要求进行清洗。

第五十四条桶装油品的储存保管:

(一)、要贯彻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长期存放。如存放期限超过半年,应 进行倒垛。

二、保管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季节定量灌装标准,并做到标记清晰,桶盖拧紧,无渗漏 (灌装标准见附录八)。

(二)对不同品种、规格、包装的油品,要实行分类堆码,建立货堆卡片, 逐月盘点数量,定期检验质量,做到货,卡相符。

(三)润滑油和润滑脂应当入库保管,其中润滑脂类、变压器油、电容器油、 汽轮机油、小包装油品及各种工业用汽油等,不得露天存放。

三、库内堆垛方法:

(一)一律立放,双行并列,桶身靠紧,垒层牢固,桶口向外。

(二)油品闪点在28℃以下的,不得超过二层;闪点在28℃至45℃之间的, 不得超过三层,闪点在45℃以上的,不得超过四层。

(三)桶装库的主要通道宽度不能小于1.8米,垛与垛的间距不能小于1米, 垛与墙的间距不能小于0.5米。

四、露天堆垛方法:

(一)堆放场地要坚实平整,高出地面0.2米,四周有排水设施。

(二)卧放时要做到双行并列,底层加垫,桶口朝外,大口向上,垛高不超 过三层。斜放时要做到下部加垫,桶身与地面成75度角,大口向上。

(三)堆垛长度不能超过25米,宽度不能超过15米,堆垛内排与排的间距不 能小于1米,垛与垛的间距不能小于3米。

(四)汽、煤油要斜放,不能卧放。润滑油要卧放,立放时必须加以遮盖。

五、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定时检查保养制度。

(一)发现油桶渗漏,要及时倒装。

(二)发现库内油品蒸气浓度超过规定时,要加强通风。

(三)露天存放的桶装汽、煤油,气温高于28℃时要采取降温措施。

第二节油品计量

第五十五条油库都必须配备待有合格证的专职计量人员,二级以上油库要设置计量机构。

第五十六条计量人员的基本任务:

一、收油时检查车体状况,核对车型、车号、油品品种,计量数量。

二、对储油罐进行计量,动转罐作业前后及时计量,非动转罐每三天计量一 次。每次计量都要做出完整记录,及时准确地提供容器存油变化动态。

三、油罐输油作业时,要对输油状况进行监视,防止瘪罐、溢油。

第五十七条计量人员要接受系统内和地方计量部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计量法规和石油产品计量管理规定,严格按石油产品 计量操作制度正确操作。

第五十八条新建造的油罐和新购置的量具、仪表,要经过检定,合格者才能使用。所有油罐都要编制准确的容量表。

第五十九条油罐检定周期规定:立式罐四年进行复检,卧式罐八年进行复检。因某种原因造成明显变形的油罐,必须重新经过检定方准使用。

第六十条石油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规定:温度计、密度计一年,量油尺半年,流量计(表)半年,磅称除平时经常做好校验外,半年检定一次。

第六十一条各级油库要根据“石油产品自然损耗管理办法”的要求,按作业环节建立健全损耗登记统计记录、报表和溢、耗审批制度,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管 理,降低损耗。

第六十二条损耗处理,必须实事求是,有依据,有凭证,不得弄虚作假。出库前的一切损耗,由经营单位负担,不得转嫁给用户和其他单位。中转代管油 品,在运输、保管、收发环节中发生的一切定额损耗,均由委托方负担。

第六十三条保管及零售损耗处理:

罐装保管损耗,按月核销。困计量不准而发生的虚假盈亏,在当月不能处理 者,允许跨月处理,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对屡亏屡盈者,要认真查明原因,采取 措施加以解决。清理油罐损耗,逐罐核销。桶装保管损耗,按批在出席或盘点时 核销。零售损耗,按月一次核销。对于超耗部分,要查明原因,按规定经报批后 才能核销。

第六十四条运输溢耗处理,收货方负担定额损耗,发货方承受溢余,责任方负担损耗。

第三节油品质量

第六十五条油库必须配备持有合格证的化验人员,二级以上油库要设置化验室。仓储部门要经常了解各作业环节油品质量的维护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采取 措施加以改进。

第六十六条化验人员的基本任务:

一、收油时,取样检验,填写证书。

二、对储存油品定期检查、化验,记载质量卡片。

三、对出库油品质量出具合格证书。

第六十七条在卸收、输转、灌桶、倒装油品时,要按油品性质分组,实行专泵、专管、专桶专用。设备达不到要求的,要加以洗刷。非专用泵、管互用的 洗刷,按附录二规定进行。油罐重复使用的洗刷,按附录三规定进行。油桶重复 使用的洗刷,按附录四规定进行。

第六十八条入库油品:

一、进口油品,必须进行全分析,合格后方可接卸。国产油品要重点化验( 化验项目见附录五),发现不符合规格标准者,应单独存放,与发货方取得联系, 共同验明质量,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二、冬季接卸加温油料时,卸收后应立即排净管线内积油。

三、卸收罐装油品灌桶时,要随即上紧桶盖,不得有水、杂、灰尘浸入。

四、段收油品时,按gb4756-84规定采样。

桶数

经抽查,发现问题较大时,要逐桶检查。

六、接收地方厂油品(包括加工整理、废油再生),必须按协议商定的质量 标准验收,不合格者,不予收货。

第六十九条库存油品:

一、罐装储存:

二、含硫量高、添加剂含量大、性质很不稳定的油品,如金工油、刹车油等, 应尽量缩短储存期。

三、油品化验周期:桶装油品六个月,罐装油品三个月。因储存条件变化, 对油品质量有疑议时。要随时化验检质。

四、油罐清洗周期:

轻油、重柴油、润滑油罐不得超过三至五年,如发现油罐底部含水、杂多, 影响油品质量时,随时进行清洗。

第七十条出库油品:

一、油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油品符合规格标准要求,并带有合格证(零星用 户不附合格证),调配油品要有技术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二、出库桶装油品要做到桶内洁净,标记清晰,垫圈有效,桶盖拧紧。露天 存放者,装运前要抽验水质。堆放在站台、码头上的待运桶装油品,要有蓬布遮 盖。

三、用户自备提油容器要严格检查,发现脏、漏等不合要求的,要进行更换, 否则不予灌装。

第七十一条油库调配的油品,要按照规定的规格标准逐批化验,合格者,方可灌装出库。

第四节财会

第七十二条各级油库要严格执行《石化销售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报帐制单位要实行费用定额管理,独立核算单位要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 管理水平。

第七十三条遵守会计制度规定的记帐规则,设置会计帐簿,填制记帐凭证,正确、及时、完整、合法地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 准确、帐帐、帐卡、帐实相符。定期编制会计报表,真实反映油库的财产、资金 变化和经营成果。

第七十四条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品、低值易耗品要严格核算、管理。除财会部门设置完整的明细帐外,实物保管部门应建立实物登记帐(卡)。定期 盘点商品及各项资产,发现帐实不符,及时标明原因,加以解决。一切财产损失 (如事故损失、商品变质、油品损耗和财产短少等),均需标明原因,分清责任, 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处理。

第七十五条根据《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及时进行资 产的清查、报废和更新改造。油库的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必须用于油库的更 新改造和大修理,不准挪作他用。

第七十六条各级油库必须采取措施搞好财产管理。对于违犯财经纪律,玩忽职守,使国家财产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章设备管理

第七十七条各级油库必须设有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人员,二级以上油库应有设备管理机构。

第七十八条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任务:

一、参与油库设备的规划、选型,逐步实现油库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通 用化。

二、参与设备的安装及调试运转,负责设备的投产验收。

三、负责设备运行管理,督促做好运行记录,按照规定定时定期提出小修、 中修和大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鉴定设备技术状况,及时提出更新和报废计划,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五、认真做好设备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反映设备选型、安装、运行、使用、 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的技术状态。

六、负责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素质。

第七十九条二级以上油库要有设备检测用测厚仪、试压泵、气体浓度检测仪、静电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基本工具。

第一节储、输油设备

第八十条油罐

一、油罐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罐体

1、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2、罐体倾斜度不超过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5厘米)。

3、保温层无脱落。

(二)附件

1、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口齐全有效,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

2、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接地装置有效。

3、油罐进、出阀门和入孔无渗漏,各部螺栓齐全、紧固。

二、油罐出现下列问题时,要及时进行维修:

(一)圈板纵横焊缝、底与圈板的角焊缝,发现裂纹和渗漏者。

(二)圈板凹陷、起鼓、折皱的允许偏差超过设备检修规程规定者。

(三)罐体倾斜超过规定者。

(四)泡沫室盲板损坏,油罐与附件连接处垫片损坏者。

(五)非金属油罐,经定期开挖检查发现渗漏者。

(六)投产五年以上的油灌,要结合清洗情况检查底板锈蚀程度,4毫米的 底板余厚小于2.5毫米,4毫米以上的底板余厚小于3毫米和顶板折裂腐蚀严重者。

(七)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每年要开挖3一5处进行检查),发现防腐失效 和渗漏者。

(八)油罐主要附件的检修,按照附录六的规定进行。

三、油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厘米高度要用涂料进行防腐 处理。

四、油罐外表无锈斑、无起壳,油漆完好。油罐刷漆规定:原则上淋水罐2 -4年一次,非淋水罐4-6年一次。

第八十一条管线和阀门的检查与维修:

一、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线,输油前要用水以工作压力的1.5倍进行强度试 验。使用中的管线每1一2年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二、地上管线和管沟管线及支架、管沟,要经常检修,消除杂草杂物,排除 积水,保持整洁。

三、直接埋入地下的管线,埋置时间够五年老,每年要在低洼、潮湿的地方 挖开数段检查,发现防腐层失效和渗漏者,必须及时维修。

四、油罐区、油泵房、装卸油栈台、码头、副油区和输油管线上的主要常用 阀门,要每年检修一次,其它部位的阀门,要每二年检修一次,平时加强保养, 做到不渗不漏。

五、要及时拆除废弃不用的管线。地下管线拆除有困难的,必须和使用中的 管线断开。

六、地上管线的防锈漆,要经常保持完好。油泵房和装卸作业区的管组阀门 手轮要按照油品种类,涂刷不同颜色的油漆,汽油为红色,煤油为黄色,柴油为 灰色。

第八十二条油泵房的管理要求:

一、油泵房建筑必须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要求。

二,、地下、半地下轻油泵房要加强通风,油蒸汽浓度不得大干爆炸下限的25%。

三、油泵及管组要做到技术状况良好,不渗不漏,附件、仪表齐全,安装符 合规定,维修保养良好。

四、电气设备及安装符合技术规定。

五、作业、运行、交接-班记录完整。

六、新泵和经过大修的泵,要进行试运转,管组、附件要进行水压试验,达 到规定要求。

第八十三条各种油泵的检修周期(检修项目按照设备检修规程的规定):

一、离心泵

(一)小修周期运行2000-2500小时。

(二)大修周期运行8000-10000小时。

二、齿轮泵

(一)小修周期运行1200--1500小时。

(二)大修周期运行4000-5000小时。

三、真空泵

(一)小修周期运行1200-1500小时。

(二)大修周期运行4000-5000小时。

四、往复泵

(一)小修周期运行2000小时。

(二)中修周期运行4000小时。

(三)大修周期运行8000小时。

五、间断性工作的各类型泵检修周期适当缩短。

六、以上四种油泵,在中、大修后,经试车合格,办理验收手续,才能投产 使用。

七、其它种类型泵按照设备检修规程规定进行检修。锅炉和空压机的安装、 使用、维修按机械、劳动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节电气设备

第八十四条油库安全用电规定:

一、油库用电区域划分:

(一)爆炸危险区域:易燃油品和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油品生产 作业区及其周围的有限空向。

1.0区:凡是释放出危险源的油罐呼吸阀、敞开口的量油口、铁路槽车罐口、 汽车油罐口、油舱仓口、真空管排气口、发油鹤管口、消气器等。

2.1区:凡是具有汽油,煤油、35号柴油等易燃油品的泵房、灌油间、桶 装库房、复土罐的附件室、罐室、阀室、氧气仓库、乙炔罐室、化验室油样间等。

3.2区:闪点高于45℃的柴油泵房、灌油间、捅装库房等。

(二)火灾危险区域:石油库经营的柴油(-35号柴油除外)、变压器油、 润滑油(脂)等可燃油品的生产作业区。

(三)除上述场所外,其它场所为一般用电区域。

二、油库电气设备选型:

(一)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选型:

1.0区内应选用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1区内应选用隔爆型、正压型,等级最低不得低于b2c级。1区使用的电动 机应选防爆节能型(yb系列)。

3?2区内应选用隔爆型、正压型或增安型。

(二)火爆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可选用封闭式、防水型、保护型。

三、轻油装卸、输转、灌装、储存场所及用于运输的车、船,必须使用防爆 式照明用具。油库必须使用防爆式手电筒。

第八十五条油库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库电气安全规程》进行安装,达到整体防爆。

第八十六条变、配电间操作规定:

一、操作高压变、配电装置,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二、变压器运行规定:上层油温不超过55℃。

三、配电装置,必须正确操作刀闸,每一路开关要挂有明显的标示牌。

四、不能在带负荷情况下操作隔离开关。560千伏安以下的变压器允许用负 荷开关直接拉合。

五、送电后或运行中,如发现油开关自动跳闸,或高压熔断器跌落,应查明 原因后再行送电。

第八十七条变、配电装置的检修:

一、电力电容器的检查,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外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二、每半年、每年检修的项目和要求,按照电业管理部门有关的规定进行。

三、新购置、长期停用和大修后的变压器,使用前要进行一次线圈绝缘测定, 符合规定者,方可使用。

第八十八条电动机使用和技术规定:

一、主体完整,零附件齐全有效,外壳有铭牌。

二、启动、保护和测量装置齐全,电缆、轴承不漏油。

三、内部无明显积灰和油泥。线圈、铁芯槽楔无老化、松动、变色等现象。

四、绝缘电阻在热状态下,每千伏不小于一兆欧。

五、电流在允许范围内,输出功率功到铭牌要求。

六、定子、转子温升和轴承使用温度在允许范围内,严禁超负荷运转。

七、滑环、整流子无火花运转。

八、各部振幅及轴向窜动不大于规定值。

第八十九条电动机的检修:

一、在一般场所使用的,每年用500伏摇表检测一次,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每半年检测一次,绝缘电阻不得低于1兆欧。 在水泵房、锅炉房、洞内等潮湿场所使用的,每半年检测一次,绝缘电阻不得低 于0.5兆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二、解体检修:

封闭式的每年一次,防爆式的每二年一次。发现轴承、转子、定子、绝缘、 防爆面、接线盒等安装不符合要求者,要及时修理或更换。

三、在解体检修电动机的同时,要检查和校正有关的控制设备和导线。

第九十条主要输电线路的安装规定:

一、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油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 油泵房的上空。

二、变、配电间通往上述区域的线路,要采用地下电缆。通往趸船的线路, 要采用软质电缆。

三、建立临时用电申请管理制度,非经批准,不得随便拉接临时线路。

第九十一条输电线路的检修:

一、架空线路,要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作业车间及其他线 路要每季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要随时拆除不在使用的临时接 线。

二、高压电缆检查,按电业部门规定进行。低压电缆检查,每年进行一次。

第三节油捅管理

第九十二条油桶是油库经营油品的专用包装,必须加强管理,做到定级准确(见附录九“油桶鉴级标准”)、使用合理,改善搬运条件,减少碰撞磨损, 搞好清洗、整形、修焊、刷漆等,力求延长使用年限。

第九十三条露天存放空桶的场地,要平整,无积水,四周设有排水沟。要分类分级堆垛,垛高不超过五层,垛间要留有通道,超过半年时要倒垛。新桶要 尽量入库(棚)保管。

第九十四条油桶的折旧费,重磅桶分七年,轻磅桶分五年,分年按季摊销。

要健全油桶保管帐和出入库手续制度,定期核对,年终盘存,做到帐实相符。

第六章环境保护

第九十五条油库要有绿化规划,种植适合当地气候土壤特点的树种、花草,覆盖地表。油库绿化要以树景为主,绿化面积要达到可绿化面积的90%(除生产 设施、建筑物及消防、供电、市政设施等规定以外面积)。

第九十六条污水、污物处理:

一、油库要有油水分离、沉淀设施来处理含油污水。一、二级油库要有污水 净化处理装置。污水的排放,要遵守有关排污规定。

二、油库排水系统,要有控制设施,严加管理,防止发主事故油品流出库外。

三、清洗油罐及其他容器的油渣、泥杂,可作为燃料或进行其它处理。

四、失效的泡沫液(粉)等,要妥善处理,防止j5染。

第九十七条油库锅炉烟囱,要有消烟除尘装置,排烟要达到国家标准。

第七章附则

第九十八条各省、区、市石油公司和直属公司,要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销售公司备案。

第九十九条各省、区、市石油公司和直属公司)要将所属油库每年增减情况,按附录七要求,于下年一月底以前报告销售公司。

第一百条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实行。原有的制度、规定、办法与本制度有抵触者,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仅属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

零售的经营方式为: 

(一)为机动车加油的加油站; 

(二)《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加油点包括: 

1、岸边向船舶零售柴油的加油点(以下简称岸基加油点); 

2、水上向船舶零售柴油的加油船(以下简称加油船); 

第五条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贸委)负责制定并公布本省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的初审并上报商务部;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仓储经营的行政许可;负责对各设区市成品油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对本省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必须具备《办法》第七条所列的条件。 

第十条 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应当具备《办法》第八条所列的条件。 

第十一条 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加油站应当具备《办法》第九条所列的条件。 

(二)岸基加油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行业发展规划; 

2、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3、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具备供船舶安全靠泊的设施; 

6、具有合法、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三)加油船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行业发展规划; 

3、具有安全与防污染操作规程、应急措施、船舶油污保险; 

4、有合法、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四)配送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行业发展规划; 

2、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3、可供支配的具备准运成品油条件的送油车; 

4、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5、有合法、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一)《成品油批发经营申请表》(附表7); 

(二)《成品油批发(仓储、专项用户)企业情况登记表》(附表9); 

(三)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相应输油管道、铁路专线或码头平面示意图; 

(七)油库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八)商务部规定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一)《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登记表》(附表8); 

(二)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相应输油管道、铁路专线或水运码头平面示意图;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六)成品油经营设施《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七)《成品油批发(仓储、专项用户)企业情况登记表》(附表9)。 

(一)《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登记表》(附表8);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成品油零售企业情况登记表》(附表10); 

(一)《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登记表》;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船舶所有权证书及有效的检验证书,租赁船舶还应提供租赁合同; 

(五)《水上加油船情况登记表》(附表11); 

(一)《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登记表》(附表8); 

(二)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成品油零售企业情况登记表》(附表10); 

(一)《成品油仓储经营符合规划确认申报表》(附表1); 

(二)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成品油演讲稿篇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社会发展速度不断提升,我国在成品油运输领域也获得显著的成效,与此同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便凸现出来。签订成品油运输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品油运输合同模板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学习。

成品油运输合同模板1

甲方(托x方):

乙方(承运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任务:

乙方承运甲方成品油(汽油、柴油)配送业务。

第二条 运输路线及时间: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情况提前一天告知乙方运输路线及时间,乙方参与承运甲方油品的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该路线必须符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通行要求。如果路线发生变化,则甲方应当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运费标准:

乙方应本着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按照甲方运送需求的实际情况给甲方进行单车次的运输费用报价(本价格包含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支付的通行费等一切与运输相关的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双方经协商确认运费价格后,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运输。

第四条 运费结算: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结算方式为:运输结束当月一次性结算。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3)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后的证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户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乙方违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运输甲方成品油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超出每车次10公斤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耗部分的货物价值,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费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变更送达行车路线,但是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合理调配乙方参与承运甲方油品的车辆。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收货方验收货物后,收到乙方开具的运费收据,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运费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3.甲方要在运输任务执行之前1天,提供运输路线、装卸油地点,若运输任务在送达过程中需要变更运输路线时,甲方应当及时通知到乙方的承运车辆。

3.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涉及服务的单位或客户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要求支付运费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参与运输车辆和人员必须配备完整有效证件,及相关保险,并且有义务提供给甲方备份,由于证件不齐全及无效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及相关国家部门问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货物发生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

3. 乙方所承运的车辆有义务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规范化操作,以及甲方客户的规章制度。

4.乙方所承运的车辆乙方有义务自行负责管理(包括车辆在停车场里的安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承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灾、爆炸、污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解决。

5.乙方承运的车辆将甲方的油品送达目的地后,必须主动配合甲方的购油客户做好计量和质量的验收工作。计量和质量验收程序按照甲方客户要求的程序办理。如果数量缺少或油品质量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承担甲方油品运输中由于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损失及因此所造成的公共损失,乙方必须承担赔偿及所有责任。

7. 乙方如弄错油品的到货地,应当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8.货物在起运地点被装入运输车辆后,直至其被运抵交付收货人之前,由乙方对产品负责。在此责任期中,如果油品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按甲方货物当时的市场零售价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赔偿,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实际损失额按照装入或者应当被装入运输车辆的货物数量与实际交付给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货物数量之间的差额计算认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等。

2.上述约定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无法执行本合同的,则违约方应按照全额运费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不可抗力事件持续____日,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权在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各自承担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与发生的费用,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其他情形: 。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

(一)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 二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上述争议发生期间以及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当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1.根据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以及当面送交(对方应当签收)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3)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xx局出具的投送收据,证明该通知已送达收件人。以传真通知的,以发送传真一方的传真机发送报告为准;以电子邮件通知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标识为准;专人递送或留置在该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该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讯地址,视为已经通知。

3.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成品油运输合同模板2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为甲方运送油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其具有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从事危险品公路运输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车辆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及相关资料;其运输人员必须具有运输危险品的上岗证及相关证件。

二、乙方用于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应符合甲方所规定的适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最低标准。

三、乙方车辆必须按规定要求购买足额的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商业险。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出示保单和已付保险金凭证。

四、因乙方送货车辆或司机原因在运输途中或甲方及甲方指定地点单位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司机出库前应自觉做好试水、量缸容、量密度等相关工作,在确保该车油品数量、损耗在正常误差范围内才打封条出库,到达甲方及甲方指定地点单位时封条必须完好,如封条破损,则该车油品数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确保油车运输损耗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超耗部分则由乙方赔偿(注:柴油超过千分之三以外、汽油超过千分之五以外)。甲乙双方相互监控油品质量。

六、乙方司机、押运员有偷盗油品行为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七、乙方按时、足量、准确地将甲方油品送到指定地点后,及时把甲方客户签收单、送货单等单据返回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正规运输发票、代运车辆运输清单,运费以每次确定的价格按月核算,双方核清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运费。

八、乙方不得将承运信息透露给

第三方。

九、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将配送计划(或油品配送单)以传真等方式传递给乙方并电话予以确认,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该计划(或油品配送单)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及任务安排双方共同商定的可行办法处理并严格执行。

十、有效期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g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二、若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成品油运输合同模板3

甲方(托x方):

乙方(承运方):

签约地点: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第二条 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终端用户及其他指定地点。

第三条 承运油品

柴油。

第四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承担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五条 承运责任

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六条 运费定价

1、本价格包含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支付的通行费等一切与运输相关的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具体核算标准: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计费单价215;成运油品数量215;计费距离;

第七条 权利义务

1、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权义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2)油品运输送达加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3)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成品油演讲稿篇五

乙方(承运方):

签约地点:

本合同自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终端用户及其他指定地点。

柴油。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承担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1、本价格包含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支付的通行费等一切与运输相关的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具体核算标准: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计费单价×成运油品数量×计费距离;

1、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权义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2)油品运输送达加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3)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1、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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