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总结(精选16篇)

时间:2023-12-12 10:00:03 作者: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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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宣传周总结

为普及电梯安全相关知识,提升群众安全乘梯意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局对“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工作部署,9月xx日,xx区市场监管局举办“2022年电梯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此次“三进”活动是由xx区市场监管局主办,xx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机电电梯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xx电梯有限公司等共同承办。

宣传活动现场,摆放了电梯知识展板,发放了电梯知识宣传手册,悬挂了电梯安全标语,开展了电梯安全知识讲座。电梯专家向大家讲解了安全乘坐电梯注意事项,通过互动问答方式回答了电梯困人、五方通话、电梯滑梯等问题知识。同时,邀请部分企业人员和小区业主分别观摩和体验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实地感受被困电梯后如何开展救援,全面展示了电梯困人救援的全过程,提高了民众对电梯安全的认识和理解力,提升了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强化了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xx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电梯安全宣传周”为契机,以开展“除险保安”专项整治为主线,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系列活动,进一步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xx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电梯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9月2日至9日,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一老一小”群体,做好“三个结合”,即结合秋季开学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校园,结合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小区,结合重点场所常规监督检查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企业,多途径多形式宣传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联合技术机构现场答疑解难。市本级联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电梯维保公司在小区、校园、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咨询台,向市民群众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答疑200余人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6起,全部按要求处理完毕,满意率达到100%。

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在9月2日省特检院怀化分院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开放日,来自主城区6个中小学40余名学生和家长实地参观了解电梯结构、电梯运行过程,技术专家通过图片、动画视频和问答互动方式向学生和家长讲解文明乘梯、安全乘梯知识。

突出校园安全宣传。各县市区结合“开学第一课”,在学校播放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片,其中沅陵县、靖州县、会同县在辖区学校召开特种设备安全主题班会,讲解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发放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资料。全市共组织24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了电梯安全宣传教育,电梯安全知识普及学生幼儿2100名。

聚焦养老机构开展宣传。发动湖南怀奥机电有限公司、湖南方兴机电有限公司等7家维保单位,对全市12家养老机构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让老年人了解安全乘梯的必备知识。

创新制作宣传画册。辰溪县、沅陵县、新晃县、中方县、洪江区精选简单易记、通俗易懂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印制成宣传画、宣传单页、宣传手册和宣传手提袋,广泛张贴发放,并统一组织各相关企业开展宣传。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会同县、靖州县、中方县组织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在居民小区开展电梯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模拟居民被困电梯、紧急报警、维保单位及时排除电梯故障将乘客安全救出并恢复电梯正常运行的全过程,提升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据统计,“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市共制作宣传展板66块,播放宣传教育片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200余份,受理投诉举报11起,开展应急救援演练3次,宣传引导12000余人次。

电梯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吸取荆州电梯事故教训,保障电梯使用安全,根据自治区党委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自治区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我局20xx年6月5日至9日对全区所有的大型商场超市进行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2、各企业按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3、各企业加强了对员工之间进行电梯安全和培训并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

20xx年6月15日。

电梯安全管理员年度工作总结

xx年9月,电梯管理部成立,电梯管理部虽然刚刚走过短短三个月,但在马总和公司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有幸得到了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个管理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电梯管理部正逐步朝着成熟、稳健的发展方向前进,为了更好地管理、规范部门工作,更好地提高部门工作效力,今天,我代表电梯管理部,对电梯管理部一年来的工作作一总结,同时也展望一下来年的工作:

1、对公司项目的所有电梯进行定期、定时巡查。

2、对外包单位的《电梯维修保养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并续签。

4、按时进行电梯年检审报;

5、严格管理电梯自检和电梯检测工作。

6、对电梯的大、中小修理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

9、定期进行电梯应急救援演习。

10、新楼盘电梯工程的前期介入工作。

11、完成公司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期按时落实电梯年检审报,并进行自检和年检工作。

3、制订电梯大、中小修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制订电梯零配件采购计划,多方寻价,确保零配件质量,控制成本。

5、严格执行并政府、公司电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严格执行并落实电梯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全年电梯管理部在公司领导的英明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上述二项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工作计划都按期按时完成,公司项目电梯维保质量良好,外包电梯使用管理、维保质量良好,所有项目电梯年检取证工都已顺利完成,电梯故障率明显下降,顾客、业主投诉逐步减少,无一例因电梯使用引起的责任事故。

公司项目电梯共78台,其中外包管理电梯18台,自主挂靠维保60台(包括家庭电梯2台)。电梯管理部还兼顾了(16台)入户梯(ic)卡智能化系统和中央监视系统的维护,还有电梯巡查,电梯大、中小修理、厅门脱胶修理,电梯底坑防水、设备保护和电梯安装遗留问题的整改和处理,配合地产公司仓储园8台电梯的管理、验收,移交等事情以及新楼盘电梯的前期配合工作等等。

环岛丽园电梯自主维保已经有四年,蓝郡广场电梯也于xx年3月15日由电梯管理部接管维保,在此前后阶段,蓝郡广场电梯维保班组,在高峰主管的带领下,除了做好公司所有项目电梯的正常维修保养工作以外,主要的大中小修工程统计如下:更换电梯钢丝绳10条,厅门脱胶修理150扇,修理按钮132个,更换曳引轮3个,修理层楼显示器5套,主机连轴器更换1台,底坑张紧轮修理3台,修理光幕2套,43台电梯底坑除锈刷漆,补偿链防晃轮更换12套,称重板修理1块,4台自动扶梯加装毛刷,更换扶手带辅助皮带2条,更换梯级4套等等的修理,通过自主维保修理,不仅降低了成本,也为电梯正常安全运行,提供了保障。

电梯管理部针对外包电梯管理,严格进行《电梯维保合同》审核和维修协议的审核,真正做到了公司利益高于一切,在双方互惠互利、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对电梯零配件坏损、老化鉴定,价格审核,严格把关,对电梯故障分析鉴定,电梯配件更换检查验收,电梯费用支出审核等工作如电梯保养费调整,乙方责任的完善,易损、易耗品以及零配件的免费提供,收费零配件价格的控制等,明确责任,主动积极协调和沟通,严格审核零配件费用、大小修理费用各种费用的支出,对电梯零配件更换采购,多方寻价,货比三家,保证质量,如市面上能采购到的配件全部由采购员进行采购,能够修理的电器元件及电子板全部自行修理,不能修理的电子板积极寻找修理渠道,以最低廉的价格实现最大效益,确保电梯维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2、制订了《电梯应急救援预案》,xx年在各管理处实行,上、下半年内各进行一次演习,通过演习,提高了员工在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3、制订了《电梯报修及处理规程》,为了确保蓝郡广场电梯维保工作顺利安全进行,特制订该规程,同时进行了多次培训和落实。

4、制订了《入户电梯维保规定》,同时进行了培训和落实,并监督实施。

5、制订了电梯管理部《电梯月检检查标准》,电梯管理部对各项目电梯每月进行一次月检,同时来考评电梯维保质量和服务。

6、制订了《电梯维保计划和服务标准》,并贯彻落实。

1、电梯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电梯管理部每月进行二次技术、安全培训(公司级和班组级),并定期进行考评,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3、电梯管理部实行师付带徒弟,老的带新的,已落实“一帮一”“一带一”培养机制。通过培训,不断提高电梯工的服务技能等水平,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xx年9月19日电梯工刘忠华在蓝郡广场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时,不幸负伤,事后电梯管理部所有成员,都进行了深刻的反醒,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其根源还是安全意识淡泊,违反电梯工进出电梯井道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此,刘忠华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电梯管理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加强电梯工安全生产、安全操作上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公司项目电梯的安全正常舒适运行。

本年度的工作虽然按计划完成了,但在完成的质量上还做得不够,就部门运作和培训工作来看,主要表现在:

1、管理力度不够,用力不均,部分环节薄弱。

2、培训缺乏针对性。

在电梯团队培训中,应该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了理论而缺少现场操作上的培训。

1、蓝郡广场电梯厅门脱胶修理。

2、电梯曳引轮磨损严重,有约15台主机曳引轮等待更换。

3、蓝郡广场电梯40台高层电梯平衡系统存在问题。

3、新楼盘电梯工程的前期介入工作。

电梯管理部就象是刚刚破土而出的幼苗,有待于阳光雨露的滋润,更有待于公司领导对电梯管理部的悉心指导和关怀,更离不开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个管理处的帮助和协作,新的一年即将来临,电梯管理部团队,应加强学习,着眼未来,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步伐,我们必须学习借鉴先进的电梯维保企业的先进的管理经验,进一步规范电梯管理制度和电梯维保制度,进一步加强电梯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力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提高公司项目电梯的维保质量和服力水平,为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舒适的乘梯环境而努力。

新年新起点,xx年希望在公司的卓越领导下,在电梯管理部各位同仁的积极努力下,电梯管理部一定能克服不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电梯安全生产月总结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中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乘坐电梯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电梯安全也备受关注。作为一种特种设备,电梯有着严格的使用和运行规范。

在20__年度的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时,南昌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走进各个县区,以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为市民普及电梯使用的相关知识。

一、工作数据。

本次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全国“质量月”要求,将电梯安全宣传工作作为近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点,通过电子屏、彩页宣传、执法讲解、社区宣传、校园普及等方式全面宣传电梯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的社会氛围。共计开设专版专栏2期,刊发新闻5条,播放宣传短片21个,开展进校园活动8次、进社区活动36次,悬挂标语(横幅)53条,发送宣传短信61条,制作展板111块,张贴宣传画1774张,发放宣传资料4217份。此外,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还组织电梯维保单位进社区活动19次,联合开展电梯安全应急演练20次。

二、工作亮点。

(一)南昌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江西新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昌南分公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开展了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模拟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停电骤停、乘客被困电梯中的情景。救援演练结束后,由监察部门召集全体演练人员召开总结反馈会,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针对问题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救援预案,提升电梯使用单位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二)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在朝阳九洲天虹购物中心设置“电梯安全宣传周”现场问题咨询台,并邀请商场内的群众参与到活动中,就日常使用电梯时遇到的问题与参与人员开展互动问答,提升活动宣传氛围。

(三)新建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深华(通深)物业在新建区新建城开展了电梯安全应急演练,以本次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为出发点,发动深华(通深)物业的其他小区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检查。

(四)青山湖区市场监管局在青山湖区万达广场开展了电梯安全应急演练暨宣传教育活动,在强化群众安全意识的同时,提升企业在重大节日人流聚集情况下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危害,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电梯安装单位在万达星城、海域香庭、名门世家、齐云社区等7个社区通过电梯安全知识讲座;宣传资料和儿童读物发放;电梯安全常识展板展示;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电梯安全知识咨询等,进一步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向社会公布全区电梯基本情况、20__年电梯维保质量抽查结果情况等信息,积极宣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以及宣贯电梯安全法规规范及系列文件等。

三、工作成效。

本次“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发动全社会力量关注和维护电梯安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既有效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加强了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形成了文明乘坐电梯、依法使用电梯的社会氛围,有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电梯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我公司在收到x局《关于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于当日下午即组织了公司管理人员及进行了学习,并对文件内容及精神各自发表了意见及建议。

在会议结束后,领导对继续学习文件精神的工作及对和自查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班组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再学习,并对发表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记录,在文件上签字确认。要求各部门在两天内对自己所管辖的进行自查,对自查结果上报。

对于文件上叙述的两起事故,说明个别单位及个别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管理有漏洞、有欠缺,安全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安全检查力度不够,安全教育不到位,x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鉴于“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我司一向对安全生产下大力度进行管理,认真吸取各种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四级教育,结合各种施工特点,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

我公司x人员相对较多,对于安全生产方面,公司上下从总经理到普通的施工人员我们都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自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并通过不断地学习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每年特别组织两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有人必须参加,领导带头。班组每周都进行安全培训,进场前由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通过考试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从而减少了事故隐患。针对此次学习,公司领导要求公司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检查,对抽查对此次事故发生原因是否清楚,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责任书重新整理,对新来未签人员及时签定,并进行四级教育,使他们从一进公司就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

我司由主管副总亲自带队,对公司在施进行了自查,共自查了台电梯,其中查出隐患台,消除隐患台,未消除隐患台。对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问题也一并进行了检查,对有问题的电梯要求立即整改。

我司已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整理,结合安全常识,急救常识,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等待编制成册,分发到每个人手中。由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了抽查,对抽查内容施工人员能较清楚地解答。各班组施工日志上也对安全教育进行了记录。并严格员工操作证,对到期人员及时进行证件复审,要求施工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我公司将针对此类事故及其他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长期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

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我公司在收到*****的文件,于当日下午即组了公司管理人员及*****进行了学习,并对文件内容及精神各自发表了意见及建议。

在会议结束后,领导对继续学习文件精神的工作及对***和****自查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班组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再学习,并对发表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记录,在文件上签字确认。要求各部门在两天内对自己所管辖的*****进行自查,对自查结果上报。

对于文件上叙述的两起事故,说明个别单位及个别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管理有漏洞、有欠缺,安全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安全检查力度不够,安全教育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鉴于“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我司一向对安全生产下大力度进行管理,认真吸取各种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四级教育,结合各种施工特点,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

我公司*****人员相对较多,对于安全生产方面,公司上下从总经理到普通的`施工人员我们都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自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并通过不断地学习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每年特别组织两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有人必须参加,领导带头。班组每周都进行安全培训,进场前由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通过考试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从而减少了事故隐患。针对此次学习,公司领导要求公司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检查,对抽查对此次事故发生原因是否清楚,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责任书重新整理,对新来未签人员及时签定,并进行四级教育,使他们从一进公司就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

我司由主管副总亲自带队,对公司在施*****进行了自查,共自查了***台电梯,其中查出隐患**台,消除隐患**台,未消除隐患**台。对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问题也一并进行了检查,对有问题的电梯要求立即整改。

我司已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整理,结合安全常识,急救常识,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等待编制成册,分发到每个人手中。由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了抽查,对抽查内容施工人员能较清楚地解答。各班组施工日志上也对安全教育进行了记录。并严格员工操作证,对到期人员及时进行证件复审,要求施工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我公司将针对此类事故及其他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长期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

积电梯安全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意识,倡导安全文明乘梯,有效防范电梯安全风险,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市局2022年“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部署要求,xx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2022年“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

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电梯安全宣传周”启动以来,xx县局精心准备,广泛动员辖区各学校组织师生观看2022年“电梯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视频—“开学第一课”电梯安全教育宣传片,教育青少年学生了解电梯的正确乘用方法,关注电梯安全,提升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的良好氛围。

9月x日,xx县局联合xx县电梯维保公司采取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陈列安全知识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现场向群众介绍乘坐电梯的正确方法,对遇到电梯故障如何判断处理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重点提醒老人、孩子“一老一小”乘梯时遇到停梯被困轿厢内时的注意事项,积极倡导“安全乘梯、文明乘梯”行为。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xx余人次。

下一步,xx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让群众掌握更多的电梯安全知识和应急自救知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梯里的安全》教案安全教育《电梯里的安全》

设计意图:

安全教育工作是大家所重视的,但是安全教育活动设计却仍然不多见。在一次兴趣组活动中,和大班小朋友聊天的时候,问起:如果碰到坏人你该怎么办?孩子们的回答很出乎我的预料:孙悟空、奥特曼等动画明星成了很多孩子心目中的英雄兼救星,这让我感到了身上的重担。偶然的机会,和他们又聊起《幼儿画报》里的故事,有个孩子介绍了“电梯里有只大熊”的故事,并且很认真地补充说:红袋鼠碰到坏人很勇敢的!于是就萌生了将此活动设计成一个安全教育活动的念头。

活动目标:

1、乐意参与集体讨论活动,大胆地表述自己的看法,并在相互的交流中学会安静地倾听、获得启发。

2、通过看vcd、讨论等活动,了解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知道在单独情况下遇到一些陌生人时应该具有的警惕性行为。

3、在扮演等活动中感受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以及遇到危险时能够想办法应对的`勇敢精神。活动准备:

活动过程:

一、引入如果你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遇到了陌生人,怎么办?(幼儿都知道要警惕,不给陌生人开门等,给幼儿心理上作好的铺垫)。

(出现问题情境)。

二、欣赏与理解故事“电梯里有只大熊”

2、欣赏动画片。

3、理解故事(1)红袋鼠碰到了谁?(一只大熊,有着尖尖的牙齿和锋利的爪子)。

(2)红袋鼠心里是怎么想的?(害怕大熊会绑架自己、或是吃掉自己、或是拐卖自己)。

(3)他是怎么做的?(想办法救自己:让电梯每层都停下来,如果看到人就大声呼救)。

电梯安全守则

为了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确保乘客安全,预防升降机故障的发生,特制订本守则:

1.使用电梯时,欲上楼者请按向上方向按钮,欲下楼者请按向下方向按钮。

2.电梯抵达楼层后,乘客应判明电梯运行方向;当确定电梯运行方向与自己去往的方向一致时再进入轿厢。

3.乘客可以按电梯内操作面板上的“关门按键”关闭电梯门;电梯门扇亦会定时、自动关闭,乘客切勿在楼层与轿厢接缝处逗留,以免被夹伤。

4.乘客进入轿厢后,通过按动楼层选层按钮确定电梯停靠楼层。乘客不得倚靠轿厢门。

5.电梯均有额定运载人数标准。当人员超载时,电梯内报警装置会发出声音提示,此时乘客应主动减员,退出电梯。

6.当电梯发生异常现象或故障时,乘客应保持镇静,可拨打轿厢内报警电话寻求帮助或等待救援。切不可擅自撬门,企图逃离轿厢。

7.保持轿厢内的清洁卫生,不在轿厢内吸烟、随地丢弃废物。

8.乘客要爱护电梯设施,不得随便乱按按钮和乱撬厢门。

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经常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定期联系电梯维修保养,做好维保记录;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和汇报。

电梯安全守则

一、电梯在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响及异味,通风、照明是否良好,观察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二、搞好轿厢、层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证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三、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禁止运送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四、禁止在电梯运行中使用三角钥匙开户层门。

五、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启动紧急报警装置,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企业进行处理。

六、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程: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使其保持镇静,等待救援,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准确判断轿厢位置,保证层轿门可靠关闭;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轿门,疏散乘客;关闭层轿门,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通知电梯维护保养企业进行处理。

七、电梯层门三角钥匙开锁后,须检查紧急开锁装置是否可靠复位,防止开锁后层门未能有效的重新锁上。

八、发生火灾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当电梯到达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若是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应设法使轿厢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电梯管理人员切断电梯电源后采用绝缘灭火器灭火。火灾发生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九、发生地震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应设法使电梯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乘客,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地震停止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十、当电梯井道内进水时,电梯管理人员一般应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后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如水已经将轿厢淋湿,无论何层应立即停用电梯,且切断电梯电源。然后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水灾过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电梯安全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梯安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立协议甲方: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立协议丙方:__________(产权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_________房屋装修装饰管理,根据国家《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________省城市物业管理办法》、《___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装修施工前:

2、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册,其中,特种操作工须附相关证照复印件;

3、乙方为其施工人员申办《临时出入证》并缴付工本费________元/人(证);

5、乙方委请的消防自动报警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单作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乙方向甲方提供资质证明。

二、装修施工过程中,乙方承诺遵守甲方以下管理规定:

8、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影响毗邻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

9、施工装修垃圾的清运必须安排在夜间进行(垃圾清运费用由乙方自付);

11、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违者一次处罚________元;

12、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违者一次处罚________元。

三、装修施工结束:

2、装修结束后经验收,符合协议约定和装修管理规定的,甲方退还装修保证金。

四、其它事宜: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_________

电梯安全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应当配合、协助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房产、安监、价格、公安、通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安监、公安等部门制定电梯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

第六条鼓励电梯制造、使用、维护保养单位以及电梯检验机构等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第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鼓励新闻媒体、学校、社会团体等开展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并承担以下义务:

(二)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供必需的电梯备品备件、技术培训和其他技术帮助;。

(三)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四)因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电梯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九条建设工程安装电梯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将电梯制造、维护保养、销售单位信用情况以及产品性能、售后服务能力、质量保证承诺、应急救援能力等作为电梯采购和招标的条件。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宾馆、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和图像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

住宅等其他建筑新配置的电梯,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和图像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

进行重大维修或者改造的既有电梯,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有条件的应当配置具有图像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既有住宅申请使用共有部分加装电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批准手续。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制造单位对安装、改造、修理后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原电梯制造单位已经注销或者无法取得联系,电梯所有权人自行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改造电梯的,电梯改造单位应当更换电梯产品铭牌,并标明电梯改造单位名称、改造日期和改造资质证件编号等相关信息。电梯改造单位对改造后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业务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第十三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于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电梯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经电梯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竣工验收后,电梯施工单位将电梯钥匙以及技术资料移交给电梯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使用管理单位的,即为交付使用。

电梯改造单位或者修理单位应当对更换的电梯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明确质量保证期限,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相关零部件。

第十四条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台账,将销售的电梯产品目录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销售、转让使用过的电梯,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受让者提供原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销证明、安全技术档案和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前款所称电梯使用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行使电梯管理权利、履行电梯管理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新安装的电梯尚未移交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

(四)电梯所有权人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物业使用权的,可以约定物业使用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电梯使用单位无法确定的,电梯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督促电梯所有权人确定使用单位,或者指定使用单位。

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发生变更的,原电梯使用单位和变更后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电梯拟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停用后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

电梯使用单位更新电梯或者报废电梯,应当在更新或者报废后三十日内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一)因电梯故障导致人员伤亡的;。

(二)受水浸、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的;。

(三)故障频率高,电梯使用单位认为需要安全评估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条电梯安全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安全评估规则作出客观、公正、明确的评估结论,对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于评估结论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向负责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评估信息。

住宅小区电梯经安全评估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评估结论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论对电梯进行相应的更新、改造、修理,并办理变更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义务:

(一)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应资格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四)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和紧急呼救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七)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暂停使用,并在电梯入口处进行公告;。

(八)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救援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九)协助做好电梯的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工作;。

(十一)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及安全提示牌;。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义务。

第二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并订立维护保养合同。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不得将业务转包或者分包。

第二十三条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变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持合同原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和配备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

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已备案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定电梯维护保养方案,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四年;。

(四)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电梯事故应急预案;。

(六)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七)除不可抗力外,接到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八)对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义务。

第二十五条乘客应当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二)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三)拆除、破坏电梯的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登记标志、报警装置和电梯零部件;。

学龄前儿童应当在成年人陪同下乘用电梯。

第二十六条电梯保修期满后的更新、改造、修理费用,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执行;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电梯制造、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在电梯中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并接受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电梯检验机构依法从事电梯检验工作,并履行下列义务:

(三)将检验结果报送电梯所在县(市、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四)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的要求,实现检验与安全监督管理之间的网络数据传输。

第三十条在用电梯的定期安全检验周期为一年。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三十一条电梯检验机构应当自接到电梯使用单位的检验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验完毕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报告。

第三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机构的书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复检并作出书面答复。

第三十三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县(市、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四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销售等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单位的,相关单位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五条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宾馆、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使用的电梯,以及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梯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评价并建立信用档案。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分类监管、风险提示的依据,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销售、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时,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行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予以查封。

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电梯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核实事故情况,并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十条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委派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作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委派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

第四十一条电梯制造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明知电梯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和图像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未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电梯改造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电梯改造完成后未更换产品铭牌,标明本单位名称、改造日期、改造资质证件编号等相关信息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将相关业务转包、分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一)未建立、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的;。

(三)使用单位变更时未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变更后的电梯使用单位的;。

(四)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和紧急呼救系统不能够正常使用的;。

(五)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未暂停使用并在电梯入口处进行公告的;。

(六)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未迅速采取救援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第四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维护保养电梯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变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而未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的;。

(四)未对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

(五)发现电梯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暂停使用的。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间隔时间超过十五日的;。

(二)对维护保养的电梯自行检测间隔期超过六个月的;。

(三)除不可抗力外,接到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三十分钟内未赶到现场实施救援的。

第四十九条电梯制造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电梯中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电梯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出具报告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的;。

(二)发现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使用单位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接到投诉或者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及时调查处理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三条居民家庭自用电梯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所称的严重事故隐患,包括使用以下情形的电梯:

(一)非法生产或者利用废旧零部件拼装的电梯;。

(二)主要部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者缺失的电梯;。

(三)发生事故后未经全面检查的电梯;。

(四)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梯;。

(五)因电梯设备本体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10月28日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制定、20xx年11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电梯安全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电梯的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第三条电梯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市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电梯安全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督促和支持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电梯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范围,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市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电梯安全意识。

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单位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习惯。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电梯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七条电梯行业协会等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协助做好电梯安全工作。

第八条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第二章生产、经营。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安装、运行所涉及的建筑结构进行设计。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使用需求以及功能要求,对电梯安装、运行所涉及的建筑结构进行合理设计,提出电梯选型意见。

建设单位采购电梯的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满足消防、无障碍通行等要求。车站、机场等场所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选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公共交通型电梯。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电梯用于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

第十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保证电梯的质量、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依法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保证电梯零部件的供应,并提供必需的技能培训以及其他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十一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受委托单位不得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

原电梯制造单位已经注销或者不再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的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使用单位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承担电梯改造、修理的单位,对电梯质量安全负责,并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电梯改造、修理的技术资料。改造单位应当更换电梯产品铭牌,并承担电梯制造单位的义务。

第十二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施工。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经监督检验合格并竣工验收后,电梯施工单位应当将电梯钥匙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电梯使用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电梯交付使用前,电梯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被非施工人员使用。

第十三条移装电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移装电梯:。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

(三)出厂文件以及相关技术资料不齐全的;。

(四)未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安全评估,或者经安全评估存在事故隐患未消除的。

第十四条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应当符合规划、建设、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电梯经营单位应当销售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要求的电梯,并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在本市销售境外制造的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明确在境内承担其义务的机构。

第三章使用、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新安装电梯未移交给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

(二)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受委托方为电梯使用单位;。

(四)出租、出借配有电梯的场所的,应当书面约定电梯使用单位;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租、出借方为电梯使用单位。

电梯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电梯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电梯所有权人确定电梯使用单位。

未确定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三)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电梯使用、维护保养标识,电梯检验、安全警示等标志;。

(六)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被困乘客实施应急救援;。

(八)电梯停止运行时,及时检查电梯轿厢,防止电梯轿厢内滞留乘客;。

(十一)配置实时监控系统的电梯,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一个月;。

(十二)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保持电梯通道畅通。禁止加装防盗门等影响电梯安全、应急救援、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的行为。

第十九条对电梯轿厢进行装修时,应当采用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材料和工艺,电梯轿厢重量的变动应当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二十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电梯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后,原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新电梯使用单位移交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变更后电梯使用单位不明确的,原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所有权人移交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第二十二条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资质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聘用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维护保养作业。维护保养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维护保养单位任职。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本市首次开展维护保养业务前,应当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异地登记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本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施工设备和检测仪器。

第二十三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维护保养期间采取围蔽、警示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四)在电梯的显著位置载明近期电梯维护保养信息;。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档案保存不少于四年;。

(九)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公众聚集场所和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协商确定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项目。

第二十五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或者以授权、委托、挂靠等方式变相转包、分包。

禁止以恶意低价、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维护保养业务,降低维护保养质量,影响电梯安全。

第二十六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生变更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更换电梯内维护保养单位相关标识。

第二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负责落实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以及检验检测等电梯运行费用。

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列支程序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不足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

电梯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时,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

依法利用电梯张贴、播放商业广告的收入,应当优先用于电梯的更新、改造、修理以及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第四章乘用。

第二十八条乘客应当遵守电梯乘用规范,安全乘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乘用明示禁止使用状态的电梯;。

(二)违反安全警示乘用电梯;。

(三)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五)强行开启电梯层门、轿厢门;。

(六)拆除和损坏电梯标识标志、紧急报警装置以及电梯安全部件;。

(七)其他危及人身安全或者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监护人应当履行对被监护人安全乘用电梯的监护义务。

第二十九条发生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突发性事件时,禁止乘用电梯逃生。

第三十条乘客被困电梯轿厢内时,应当使用轿厢内报警装置、电话等通讯设备,及时报警求助。

第三十一条乘客发现电梯运行异常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告知电梯使用单位。

第五章检验检测、安全评估。

第三十二条电梯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三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本市首次开展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前,应当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四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受理电梯使用单位的检验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实施现场检验。

第三十五条电梯检验完毕后,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将检验信息于三个工作日内上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系统。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第三十六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重大问题或者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报告电梯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确定继续使用电梯的条件或者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修理:。

(一)电梯故障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二)电梯曾遭遇水浸、火灾、雷击、地震等灾害影响的;。

(三)其他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

电梯经安全评估后,使用单位应当将评估结论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规定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电梯使用单位:。

(一)公众聚集场所;。

(三)其他需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梯信息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电梯安全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立电梯安全信用制度,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受理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并反馈。

第四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监督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电梯选型、配置,加强对在建项目电梯安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对电梯安装、运行所涉及的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电梯日常安全运行管理义务。

第四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电梯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情况,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本辖区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救援、处置以及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改造单位未按规定更换电梯产品铭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电梯安装单位移装电梯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保持电梯通道畅通,影响电梯安全、应急救援、检验检测、维护保养的;。

(三)发生变更未移交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的;。

(四)未办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变更手续的;。

(五)未按规定办理电梯注销手续的。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异地登记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施工设备、检测仪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或者事故报告后,三十分钟内未赶到现场实施应急救援的;。

(二)聘用已在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受聘的维护保养作业人员的;。

(三)安排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的。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受理检验申请后未按规定时间实施现场检验或者未及时上传电梯检验信息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进行查处的;。

(二)发现在用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依法进行处理的;。

(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举报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的;。

(四)在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失职的;。

(五)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在电梯事故救援工作中失职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所称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场所。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规章制度:

1、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胸卡,违者罚款5元/次。

2、进入施工现场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短裤、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总交底,受教育人签字存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次。

5、洞口,厅门口要做防护,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除或挪动防护设施,每个厅门口都应设安全标识。

6、高空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不允许施工。如安全网不设,安全带不系好等,罚款50元/次。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严禁私拉乱接。

8、严禁工作时玩耍,打闹。严禁在工作时饮酒。

9、易燃物一定要远离施工现场。

10、放开钢丝缆,补偿链,电缆时,人不可站在下面。

11、当搬运物件上下楼时,一定多加注意,以逸伤人。

12、以班组为单位填写"kyk"作业表。

13、工作场地应经常保持情况,保持安全环境,做到人走场地清。

电梯安全培训总结

作为一名电梯行业的新人,非常感激公司给予我这样一个培训学习的机会来了解并融入是这个大家庭。通过这段时间在维保、安装岗位的培训,让我对公司、电梯行业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在这个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两个:

二是在武汉培训期间有位公司上海总部领导讲的从事电梯这个行业,不要仅仅只把它当作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它还是一份为我们这个社会做出贡献的事业,它提高了我们生活的质量及效率。其实大多数行业都在为我们这个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我自己的理解就是一个心态问题,用何种心态去面对工作,两种不同的心态去面对同一份工作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当我们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并付诸行动后,会给我们自己带来提高,而这就是我要努力学习的一个方向,如何使自己的心态调整在最佳状态。下面分别概述我在这两个培训岗位的工作及感想。

安装岗位主要接受调试及好的岗位的培训。在调试岗位培训的主要内容有电梯快慢车调试流程、调试t1技术培训课程、qfc菜单检查等。快慢车调试主要是确保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对于关键安全点的控制,qfc菜单检查主要针对电梯安装质量的控制。对于电梯安装后期的qfc菜单检查,可能有时候会增加电梯的安装成本,因为当进行qfc检查时电梯基本已安装完成,这个时候检查出较大的质量问题需进行整改时就需花费更大的人力物力及工期造成安装成本的增加。针对这个问题就需要好的岗位在安装过程中对质量的检查及监控,特别是在电梯某个部件安装初始就及时进行,做到“首件检”最好,比如在安装第一根导轨、第一个厅门时检查其垂直度、水平度是否达标,如不达标寻找原因如安装方法不正确或工具失效等,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在好的岗位的培训中,主要进行安装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好的的主要工作职责应该侧重于工地现场安全跟质量的管理,同时在安装班组与总包、甲方之间进行协调工作。

《电梯里的安全》教案安全教育《电梯里的安全》

设计意图:

在一次兴趣组活动中,和大班小朋友聊天的时候,问起:如果碰到坏人你该怎么办?孩子们的回答很出乎我的预料:孙悟空、奥特曼等动画明星成了很多孩子心目中的英雄兼救星,这让我感到了身上的重担。偶然的.机会,和他们又聊起《幼儿画报》里的故事,有个孩子介绍了“电梯里有只大熊”的故事,并且很认真地补充说:红袋鼠碰到坏人很勇敢的!于是就萌生了将此活动设计成一个安全教育活动的念头。

活动目标:

1、乐意参与集体讨论活动,大胆地表述自己的看法,并在相互的交流中学会安静地倾听、获得启发。

2、通过看vcd、讨论等活动,了解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知道在单独情况下遇到一些陌生人时应该具有的警惕性行为。

3、在扮演等活动中感受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以及遇到危险时能够想办法应对的勇敢精神。

活动准备:

活动过程:

一、引入。

如果你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遇到了陌生人,怎么办?

(幼儿都知道要警惕,不给陌生人开门等,给幼儿心理上作好的铺垫)。

(出现问题情境)。

二、欣赏与理解故事“电梯里有只大熊”

2、欣赏动画片。

3、理解故事。

(1)红袋鼠碰到了谁?(一只大熊,有着尖尖的牙齿和锋利的爪子)。

(2)红袋鼠心里是怎么想的?(害怕大熊会绑架自己、或是吃掉自己、或是拐卖自己)。

(3)他是怎么做的?(想办法救自己:让电梯每层都停下来,如果看到人就大声呼救)。

(4)假如你也在场,你还有没有别的方法?(将问题从动画片抛向幼儿自己)。

(5)熊奶奶对红袋鼠说什么?(肯定自救的积极行为)。

(6)你看了这个故事,你懂得了什么?

三、观看幻灯、讨论。

1、出示几种场合:一人在家、陌生人给你吃东西等等,请幼儿讨论应该怎么办?

将一些正确、合理的方法用简单的动画表示出来。

2、分组讨论:请幼儿自由结伴,自选一种场景,将合适的做法画下来。

3、交流相互之间的发现:展示各组的画,相互介绍。

四、活动延伸。

2、故事表演:幼儿自己分配故事的角色,开展《电梯里有只大熊》的故事表演活动。鼓励幼儿进行创编,增加一些故事情境,或是将故事的场景、情节进行改编,从中获得相应的自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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