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报告(实用15篇)

时间:2023-11-30 12:33:08 作者:XY字客

整改报告需要详细说明问题的性质、范围和影响,以及给出改善的建议和建议人。接下来,请看小编汇总的一些优秀整改报告范例,或许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灵感。

学校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市委《20xx年党的建设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清单》安排部署,按照县作风办关于印发《民乐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主动进行整改,并开展了回头看,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水利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任务,强化工作力量,狠抓责任落实,制定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放管服”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落实了相关股室的工作责任,同时领导小组经常调查研究,及时督促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目前,我局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分别由县水政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局水土保持河道管理股、规划建设股、水利管理股和水旱灾害防御股5个股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均明确一名业务专干,同股室负责人一并落实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行政许可、备案和监管任务。

(一)“互联网+”理念还没有全面融入工作之中,对群众在窗口办理和网上申请办理宣传引导不够,再加之大部分农村取用水户受自身文化程度限制,在网上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时操作困难,有的还没有到窗口办理和网上申请办理的意识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措施:

1.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同时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2.继续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办事群众、企业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

3.改进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及时指导办事人员上网申请办理有关事项。

(二)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事项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有的'审批事项需要到现场勘查,例如“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等,因此只能接受网上或电话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措施:

1.加强水利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清单,健全“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2.进一步完善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

3.针对当前取水许可申请的各种情况,积极研究改进措施,创新取水许可审批模式,提高审批办事效率。

(三)部门配合协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的工作,例如系统设定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报附件12项必需件,但根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范,其中大部分可容缺受理,需要工改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在审批前及时出具容缺受理证明,以确保项目审批按规定的网上审批办结时限完成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措施:

1.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配套制度,完成水利部门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

2.改善服务,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营商成本低、政府服务优、创新创业活力强”的服务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对于推动水利改革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务必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局机关牵头单位(股室)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局属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相关牵头任务、配合任务的落实。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承担抓落实的责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要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水务系统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四)严格依法行政。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同时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报告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亲自抓,带头改;中层干部身先士卒,主动查,自觉改;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按期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6次、整改工作推进会8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建立工作台账,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反馈意见及。

时制订了《中共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方案》以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还不够深入、为企业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尚有欠缺服务企业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不动产登记化解遗留难题的措施需进一步创新和强化、测量测绘业务不够精细未实现“多测合一”、面向企业的专题培训和提前介入指导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影响公平竞争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平顶山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健全机制抓整改。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和月通报制度,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切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

经过认真梳理,市委巡察共反馈我局整改任务7大类20个子项。截至目前共制定整改措施56条,共涉及局科室(单位)14个。具体20个子项问题整改任务已经按整改方案全部完成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成率为100%。

(一)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还不够深入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按期召开会议。局党组增加研究优化营商工作的次数,按照方案规定要求,对涉及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汇报,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领导或营商办主持,组织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和相关分局召开联席会;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项活动落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四是落实通报制度,以周报、月报或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通过完善制度,学习政策,进一步提升站位、深化认识、更新观念,做到知行合一、主动作为,立行立改,不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为企业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尚有欠缺,服务企业意识需进一步增强方面。

1、土地报批征收效率亟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县(市、区)社保部门缴纳社保基金费用前置化,对转账凭证或收缴票据以予确认;二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县(市、区)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同意书的审核改为办理承诺,采取办理林地手续与用地报批手续同步实施;三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需提供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压覆矿产资源报告改为办理承诺,采取办理压矿手续与用地报批手续同步实施;四是规范了用地报批程序和报批目录并以平自然资(20xx)17号文件下发执行;五是对县市机构改革后从事用地报批的业务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六是采取对业务人员定人定岗、专人负责网上报批系统的审查申报,熟练掌握新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规定的报批要求;七是将现行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书和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合并整合为“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

2、土地收储模式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度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项目用地单宗规模提升至50亩以上,便于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二是优化土地收储模式,由原以商住用地为主向片区收储的大收储模式转变。20xx年度选择城市规划前景良好,位置优越,市政设施配套基础好的地段,确定片区收储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论证,纳入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并进行连片开发,搞好片区内部综合配套,为我市各类企业和教育、医疗等公用事业项目及时落地,提供优质用地服务。

3、对土地市场预判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研。针对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土地市场不活跃,土地流拍现象突出的情况,我们到各区实地调研,了解了拟供土地情况,掌握了土地市场一手材料,确保明年科学合理供应土地;二是加强研究。针对土地市场、政策等变量因素预判和考虑还不够,对土地评估估价还不够科学合理,也导致一些企业拿地意愿不强的情况,我们对市本级近三年土地供应情况暨20xx年土地供应工作研判分析并已形成报告,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4、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欠缺,一些优质资源盘活进入市场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盘活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统计、填报,及时将辖区盘活处置情况通报各地及相关科室、领导。并负责牵头对辖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分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任务明确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二是指导辖区各局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全省开展的“万人助万企”活动、“百园增效”行动,用活用好政策,解决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处置难题。对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采取:

(1)批、征、供详情上图逐宗进行梳理,彻底弄清底数;

(2)“挂图作战”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一地一策组织土地供应;

(4)对确因长期无法利用的已批建设用地进行评估后给予核减,减少批准建设用地总量,同时严把“增存挂钩”制度关,对完不成年度“双任务量”的坚决不予划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闲置土地处置:

(2)做好与相关行政主管部沟通,解决好确因项目完工相关证照未办理无法销号的问题;

(3)对涉嫌闲置土地进行了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置;三是加大督查核实力度。对处置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核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辖区,进行通报、提醒、问责约谈。

(三)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影响项目的落地和推进方面。

——项目前期审查程序不够科学合理。

1、未根据实际确定审批流程。

整改情况:一是公益、工业、市政、民生类等项目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同时召开;对于省、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重要城市节点、滨湖沿河等对城市发展、风貌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随时召开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二是原则上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以压缩办理时限;三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即可公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经批准后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即可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待公示期满由相关科室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规划方案设计缺乏稳定的标准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平顶山市城市规划管控若干问题的意见》已起草完成,并上报平顶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平顶山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即将出台,以减少企业反复修改方案,节约时间成本;二是随着我市“万人助万企”的深入开展,我局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一学两比”活动,完善职业技能,学习国家相关法律规范;三是新建工程项目将由第三方平台公司进行技术审查,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建设公司报批周期。

——推进“放管服”改革还需用力。

1、审批存在层层会签现象,是否有政策法律依据。

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审批层层会签”是否具有政策法律依据支撑情况,对该现象逐项进行调研并进行梳理,并会同律师一起研究,确保存在的会签现象具有政策法律的可靠依据,对没有支撑依据的已经全部取消。

2、一些人员对业务不熟悉。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事人员业务水平。一是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力争2-3年内主要业务科室人员全员轮训一遍;二是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厅调训;三是由各科室梳理相关业务制度、政策,编印政策汇编并下发;四是适时组织业务研讨交流,利用培训、业务会时机,针对常见问题、常办业务进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3、审批超出承诺时限。

整改情况:审批窗口安排专人每天对审批系统在办审批事项进行检查,对审批职能属于局相关业务科室的报件,做到电话提醒和督促,保证报件按时办结,避免出现超期现象。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及时进行解答并出具书面退卷意见。结合实际,将领导的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和大数据局进行沟通,并进行更新。

4、审批效率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窗口人员分工,增加窗口办理规划业务人员;二是接到办件申请后,合理确定办件人员,立即展开资料审查;三是选派优秀业务人员进驻审批窗口;四是合理安排资料审查与踏勘现场、会议等工作,统筹安排人员,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审批系统不完善影响项目报批进度。

1、审批系统存在“抛锚”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每日检查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布事项,对打不开和出错问题立即对接信息中心,权限在我局的立即整改,权限在省厅的,逐级向省厅汇报进行修正;二是进一步落实“一次办妥”“最多跑一次”事项,不再收取规划验线事项的纸质材料,全部由企业在互联网终端上传资料。

2、业务流程缺少过渡性引导。

整改情况:由审批科协调市工改办和大数据局,调整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并联事项,将企业较容易办理的供水、供电事项与文物勘探事项列为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并联事项,自由选择并联,达到既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又提升省工改办考评指标中的并联率。

(四)不动产登记仍有不够简便之处,化解遗留难题的措施需进一步创新和强化方面。

——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共享仍有障碍。

1、部门之间信息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实现身份证明材料系统备案;二是涉及多家单位电子证照不能共享的问题,积极与大数据局联系,通过市大数据局协调各家单位及技术支撑部门实现电子证照全面共享使用。目前,上述两个问题均已得到较好的落实。

2、强调纸质,网络信息难以共享。

整改情况:一是开发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企业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系统备案,通知企业后续所有登记不再重复提供;二是之前办理过业务的开发企业,从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提取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备案,通知企业后续所有登记不再重复提供。

——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证办理困难。

1、要加大力度解决此问题,需市局牵头、多部门联动出台相关政策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确权登记科为牵头科室的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由我局牵头,政府主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出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

整改时限:目前我局代政府起草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已报政府,待征求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建议并经政府审核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正式文件。

(五)测量测绘业务不够精细,未实现“多测合一”方面。

1、存在测绘失误导致项目开工延期情况。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没有提前将地块坐标录入省厅报批系统检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办理土地手续时,要求测量部门坐标转换与省厅有关部门成果一致;二是严格审查测量成果,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坐标与周边地块进行无缝对接;三是提前将地块坐标录入省厅报批系统,进行自检。

2、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尚未实现。

整改情况: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指导意见》(豫自然资发〔20xx〕38号)文件要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搭建“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打破多部门行政壁垒,整合测绘事项,规范测绘标准,建立测绘成果共享机制。一是统一了“多测合一”基准,建立了平顶山相对独立的20xx坐标系统;二是完成了《平顶山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出台;三是在市直单位开展了多次调研并完成了调研报告及技术方案编制;四是在市大数据局统筹指导下,开展“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目前,前三项工作已落实到位,预计12月底前完成第四项平台的建设及部署工作。

(六)面向企业的专题培训和提前介入指导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编纂《万人助万企相关法律政策汇编》发放至各分局、局属单位及业务科室,各单位(科室)主动对企业就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二是我局深入企业进行调研积极组织政策宣传及法律法规,已将相关专题培训列入新年度培训计划。三是建立系统的培训规划。借助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干部培训教育平台,积极组织优秀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企事业家及业务骨干参加业务培训、法制培训,开拓视野,提升素质。

(七)存在违规收取费用,影响公平竞争方面。

整改情况:对测量项目进行详细分类,明确收费内容和标准。一是基础测绘任务、工程验槽和正负零勘验等项目不收费;二是违法建设现状测量,采用政府采购的形式,不向企业收费;三是对于地形图补测、工程放线、竣工验收测量等服务性测绘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并严格遵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下发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执行。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离领导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有的整改任务需分期完成,有的整改成果需持续巩固,有的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依据《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平办〔20xx〕20号),按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局党组将认真对照市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扎实实抓整改,把巡视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巡视整改任务,不松劲、不放手,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不留“尾巴”,不打“折扣”。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织密扎牢制度规定“笼子”

在狠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与对策,进一步完善规划、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权力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万人助万企”等工作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深入推进政务“四位一体”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巡察整改与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结合起来,一是从开展区域评估、实行净地出让、告知承诺制、实信用管理入手,紧扣“标准地”供应、“拿地即建设”两个核心,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推动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二是推行“互联网+办证”,实现自然资源与住建、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通过设立流动服务站,开通便民服务点等途径,实现快办、上门办、就近办,全面铺开“交房即交证工作;三是围绕降低登记成本、配合做好地使用权纠纷审理、提升登记便利度、强化服务能力等手段,实行流动上门服务,推行网上预约办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以问题整改成效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努力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积极的贡献。

“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报告集合

  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14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20〕14号),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465.39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2880.59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19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11类67个申报项目,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湘潭争取资金总计566.1万元(其中,专项资助资金251.1万元;市本级专项立项19个,205万元;省本级专项项目2个,资金110万元),超额完成450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7740万元。今年来,全市共有11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意向金共计8540万元,质押专利133件。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湖南内容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长沙知识产权局、株洲市场监管局签订《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719户、变更登记2056户、注销登记56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3天缩短了0.5天。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基本已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5个工作日、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2020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693户,其中企业31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6户,个体工商户7315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1582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40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1342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98笔,其中股权冻结56笔、股权冻结续行9笔、股权冻结解冻30笔、股东变更3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110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湘潭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2月12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11月20日起在万达美食旅游项目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4户,延后现场检查的21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填补了我省医用防护服生产的空白。该公司生产的防护服迅即交付我省援鄂医疗队,为疫情防控作出了“湘潭贡献”,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9239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79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19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183412户。48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0个,共录入执法人员1094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4437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潭政办发〔2020〕1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11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1833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7条,3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3200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立案查处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查办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1135人次,走访经营户861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968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湘潭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娱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10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7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一)企业开办方面。

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工作。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建企业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税务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证电子营业执照仍存在困难。

2.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设置“企业开办功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进驻政务大厅,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3.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公章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场行为,并且全市各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实现。2019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6665家,如政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开支达2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首次刻制印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4.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设的两个不同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开发、调试权限。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

1.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

2.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交电子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便民原则没有全方位体现。

3.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程网办。

4.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评估并预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所证明,而我省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规定,“第六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

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也不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2.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

3.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企信息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常开展。

4.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直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5.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因检查方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从。多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繁杂,也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

6.“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则,但具体如何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级被追责问责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于形式。

(四)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1.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仍不健全。虽多次强调和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个别地方仍重视不够,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强,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仍未建立工作机制,未及时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2.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竞争执法专业性很强,熟悉业务的办案人员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与新形势、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稳定队伍,充实新生力量。

(五)执法办案方面。

1、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原有执法队伍老同志多、年轻人少,骨干人数少,工作人手不足,导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

3、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但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主要还是以处罚的手段来教育当事人。

4、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认为执法主要职责是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严格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思考不多。如个别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这些设备是企业正常生产必用的,一旦封存,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封存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法律上要求封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是履行法定职责、封存隐患设备为主。

5、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市场安全形势依然复杂。

6.对执法办案的保障有待加强。办案手段缺失,执法装备不全,办案风险越来越高。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台、摄像机4台、照相机6台,与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数量不足,办案场所配备不齐等问题,需投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音像记录等设备。

1.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开展以文件抽查为主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保障各类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

2.继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议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板块建设。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缩减办理环节。建议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印章刻制单位、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等进驻有条件的政务中心办公,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集中办理,三个窗口相邻办公,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窗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立登记办件比例。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5.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或申请人办事。

6.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精简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工作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公开承诺”“先证后查”。

7.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由牵头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强协调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省级部门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实现各部门省级业务平台与协同监管平台数据的对接和互通;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定期召开双随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议和责任部门协调会议,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对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江苏等双随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和交流,对照不足,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纵深开展。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对失信和被行政处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四是明晰免责和问责情形,启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种具体情形和责任。会同优化办、督查室等部门,进一步对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推进不力,经督查仍不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对依照信用信息(包含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信用信息)确认为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不依法依职责实施联合惩戒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8.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确保各项减负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组织以及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搭车收费、转嫁成本、巧立名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转供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加价行为,确保一般工商业用户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9.围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教育、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营造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10.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起草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

11.强化联动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要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大抽检范围、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的督查指导,落实属地管辖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2.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职工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学校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市人力社保局下发的《关于市人力社保局领导同志带队集中督导检查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案》,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科室工作人员政策熟悉、宣传解读培训到位。本科室业务政策较多,且纷繁复杂,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职称、岗位设置、职员制改革等相关业务政策,并紧密与工作融会贯通,且及时掌握和学习最新政策,并做好宣传讲解。

(二)在作风建设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文件规定要求,工作期间本科室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举止文明规范、工作精力集中效率高,不存在上班时间玩手机、玩忽职守等现象。

(三)我们在办理日常业务工作中,一切“以人为本”,设身处地为办事人员着想,并结合政策文件要求,尽量简化办事手续,精简各类证明材料,采取“一次性告知”的工作方式,尽量让办事人员缩短办事时限,并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提供服务,及时整理科室业务流程,日益规范业务办理手续,一切向着“简便、快捷、高效”的方向努力。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于涉及到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推荐、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等重要文件通知,我们积极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并做好政策解读。

目前没发现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一)继续加强业务政策学习。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强化政策学习的深度、广度,并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继续加强行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科室纪律,并引导科室工作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精神境界,以崇高的理想服务群众,加强政风行风的自查和互相监督,及时提醒,及时整改。

(三)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做好其他相关具体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报告

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城市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尤其是在疫情背景下的经济模式下,不仅需要大规模的外资进入,同时也需要本地的创业群体,依托本地的资源大力发展经济,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来促进地区的发展。当然,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是显著的,不过,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短板”,还在影响着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做实业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一是政策的便利性有待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申报要有一定浮动标准。如,江苏省地区总部企业申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瞬联软件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8月23日,当时并不符合2018年地区总部申报要求,但2019年的申报标准为当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导致该公司2019年也没能参加申报。企业建议能否把申报期延长,能够让类似他们这种下半年成立的企业,在第二年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当年标准的也能参加申报。

二是营商软环境还比较欠缺。现有的招商激励政策不够灵活,优势不明显。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招商扶持政策,但有些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三是招商人才还比较匮乏。懂项目、懂经济、懂政策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在重大项目跟踪对接上显得力不从心,影响了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另外招商人员的行动迟缓,投入的精力不大,服务意识不强。

一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依法简化项目落地流程。利用网络平台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建立“雨花外资企业”工作群,由专人负责、提供政策解答、发布市场资讯、网上业务培训,真正做到24小时在线服务。

二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根据我区稳外贸、稳外资措施和《雨花台区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10条政策》、《雨花台区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稳定发展30条服务措施》的要求,拟由区政府、区内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银行等三方合作,设立“南京市雨花台区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出口退税资金池”,支持有潜力的外贸综合服务类企业为我区外贸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服务,确保我区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

三是优化净化服务环境。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为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实现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合作对话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种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动平台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县政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我局按照《关于做好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准备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对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清单、“放管服”改革部分具体问题参考清单、“一次办好”改革重点任务台账等,对交通运输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及时更新调整权力清单。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及时取消、承接相关权力事项,及时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梳理细化办事指南、流程及办理时限,切实做到了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前,我局共承接行政处罚xx项,行政强制x项,行政确认x项,行政奖励x项,行政监督x项,其他权力x项。

二是及时对外公布各项清单目录。通过网站对外公布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清单,不存在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等问题。

三是清理规范各类证明材料。对依申请办理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在办理过程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有明确依据,不存在让申请人提供“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等情况。

(一)编制公布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按照能减即减的原则,对拟列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逐项论证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对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时限等内容进行了完善,完成了本系统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调查摸底工作,转发了市局《xx市道路运输中介服务规范标(试行)》,用于罐体检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服务;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参照《xx省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办法》,此外借助省厅公布的《xx省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参考单位名录》,为涉路工程建设单位选择委托技术评价单位时提供有效参考,最终形成了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情况。20xx年,我局即下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次办好”改革的目标任务、范围重点、职责分工和配套措施等,统领全局“一次办好”工作。目前我们已梳理出“一次办好”服务x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x项;公共服务事项x项。所有事项的“一次办好”改革任务成100%。全面再改造我局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通过制作流程图、优化内部环节、完善空白表、拟定示范本等方式对已完成“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事项进行办事流程清理、优化、再造。机动车维修经营精简材料9份,并承诺在收件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诚信考核、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继续教育,承诺在收件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含配发船舶营运证件),承诺在收件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厘清监管职责,严格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研究细化改革事项自律准则和标准,建立制度体系,严禁擅自提高许可条件和许可程序,切实加强监管,防止“自由落体”,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推进综合监管。全面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并公布“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将随机抽查结果归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三是严格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全面落实部门间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涉企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站公示栏等,对行政处罚信息以及“黑名单”信息进行上传公示,真正起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接群众需求,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多措并举完善监管。

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对现有审批进行再清理,指导各审批实施单位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是简化规范审批流程。在符合行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简化审批办理的环节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的干预,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积极做好系列清单的完善和公布工作,并结合上级要求和系统开发情况,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报告

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市工信局就2019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自查报告向社会公开,欢迎各界人士监督、批评。

年初以来,按照省委、市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市工信局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主动公开承诺,接受市委巡察。结合“。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全局上下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局干部职工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持续好转,秉承“主动规范高效廉洁”要求,坚持企业至上,高效率办事,优质量服务,解企业难题,促经济发展,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今年9月,被省委授予了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一)打造务实工作作风。市工信局以问题为导向,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年初建立了市县(区)两级专班,开展企业“大遍访”活动,遍访全市298户规上工业企业和100户重点成长型企业,强化市县工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持续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动态,了解企业实际困难,提供精准服务。建立了成长型重点企业名单,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特別是对临规企业更是精细培养,预计年内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0户。

(二)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帮助企业及时、全面享受到国家和省各项支持政策,局领导先后8次亲自深入科处室和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的服务大厅走流程,要求各项落实政策工作均要优化流程,通过整改,共减少了5个中间环节,使惠企政策落实更加顺畅,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明显提高,企业申报的流程更加清晰。做到了在收到上级关于流贷贴息、投产项目、技改专项、数字化车间、首台套、创业创新、标准体系、职称评定等文件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把文件转发给县(市)区工信部门和中省直企业,并由县(市)区工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其他企业。同时,在市中小企业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中发布政策文件,便于广大企业及时知晓。

(三)提高为企服务质效。一年来,市工信局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秉承“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的服务理念,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坚持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所需材料,明确申报要件和有关要求,让企业了解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条件、标准。对企业申报的材料严格把关、悉心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个不过。2019年,帮助企业申报了高质量发展、工业强基、技改专项、项目投产、数字化车间、“首台套”产品等政策支持,预计帮助企业争取奖补资金1亿元以上。

(四)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服务经济发展,做企业的“娘家人”。市工信局以畅通政企渠道、打造沟通平台为己任,建立了市中小企业微信公众号和50多个微信群,不仅及时发布惠企政策和企业各类需求信息,还能与企业保持互动,及时了解企业心声。2019年,市工信局组织召开了6次企业家座谈会,认真倾听企业家意见,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

(五)破解涉企瓶颈问题。市工新局充分发挥非公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建立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调动市县两级专班力量,不断破解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已经帮助262户企业解决了融资和人力资源、生产要素保障、建设审批流程以及历史遗留等各类问题304个。

经市委巡察反馈、主题教育检视和多层次、多方面征求意见,市工信局在工作作风和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干部职工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新发展的能力不足、本领不强,不善于运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业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二是深入基层调研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注重过程重于注重效果。三是专业不精、工作“跑粗”,制定文件上下一般粗,与我市实际结合不紧密。四是没能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没有及时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红利。

一是提升服务本领。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业务培训,持续苦练内功提升素质,引导广大干部解放思想,全面提高法治意识工作本领和服务水平。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集中学习宣贯《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增强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进工信部门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三是压实落靠责任。局党组对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负全面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了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营商环境整改报告锦集

区政法委:

自全省“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区委以及省市院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经过充分的动员部署和深入的对照检查,并落实整改,取得了一些实效,现将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行深入的动员部署。20xx年初,我院专门召开党组会,对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对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动员部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

(二)成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我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且安排专人负责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我院在认真学习省市区委关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将需要突出整治的问题细化到科室,落实了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四)开展学习研讨。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警示教育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了省市区委关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文件,并分组展开学习讨论,为下一步开展省市区委关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文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集中整治窗口服务,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院党组安排,控申科干警在集中学习领会上级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查找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顿重点,积极营造优质服务环境,决心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打造优化发展环境的服务窗口,展示优良作风的形象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二是践行“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改进工作作风。在控申接待大厅全面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标准的“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活动,并制定了十条“公开承诺”。我院要求接访干警规范着装,统一挂牌,实名上岗,做到精神饱满、态度可亲、举止端庄、言行文明、用语规范,解答群众问题耐心细致,办理业务全程高效,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展现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几年来我院没有发生一起涉检进京到省访。三是再造工作流程,加强控申检察业务规范体系建设。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对举报、控告、刑事民事申诉、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等控申业务进行系统梳理和流程再造,规范了控告申诉工作操作流程。完善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工作中,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做到接待行为规范化,线索管理规范化,办案程序规范化,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化,接待用语规范化,始终把释法说理工作放在第一位,把化解矛盾工作贯穿于控申工作的始终,为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完善窗口服务设施,提供安全、便利、高效的人性化服务。重新制作信访接待大厅标志牌、工作人员岗位牌。在信访接待大厅开展实名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大厅放置了常用急救药等便民物品,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等,对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以清单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免费提供复印、打印等服务,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优先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接待环境。

(二)立足检察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保护营商硬环境,建立经常性走访企业调研机制,我院深入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全力服务非公企业,优化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辖区企业创造最大“法治红利”和最强“法治动力”。先后来到了辖区内xxx公司、xxx公司等x家大规模企业,与企业法人、管理层、职工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征求对我院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现状、生产规模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讲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知识,介绍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五大职能,进行普法宣传,发放检察法律服务手册。根据企业普遍面临的风险预防不足问题,积极发挥法律预防风险作用,在企业日常经营、民间借贷、投融资担保、企业财税收风险预防等方面提供全程便民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强化检务督察,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作风整顿优化营商活动开展以来,我院迅速落实。一是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xxx市政法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明察暗访视频和省检察院警示教育等视频,传达学习了关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院干警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根弦只能紧不能松。要深刻领会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服务全区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认真做好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精神和省、市、区作风整顿活动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聚焦“四风”问题,加大检务督察力度,进一步规范干警从检行为。通过正面典型教育干警修德律己,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剖析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对检察人员非公务活动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力度,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专项治理工作,我院全体干警均进行了自查自纠。我院采取不定期督察的方式,对公务用车、上班纪律、财务管理等进行监督。

(四)深入开展专项活动,服务发展大局。

我院充分结合三大攻坚战开展。

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通过办理个案和法律监督解决具体问题,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解决类型化问题。在批捕、起诉等诉讼环节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运用刑法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提前介入工作和证据审查把关,加强诉讼监督。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纪检监察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建立线索排查、移送、反馈机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区别对待原则,分类处理黑恶犯罪涉案人员,对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从严打击;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正确适用法律,防止机械执法,做到不枉不纵;立足检察职能,全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我院以“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公共利益”为主题,开展“上街头、入机关、进企业、入社区”系列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册xxx余份。

(一)对上级部署理解不深,工作安排的不实。

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本院高度重视,领导有力,行动迅速,但仍存在对上级部署要求理解不深,贯彻落实不彻底,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任务分解不细,责任传导不实,干警没有深刻认识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按部就班按照区委关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未纳入本单位内部考核,工作安排缺乏惩戒措施,责任落实缺乏震慑力。

(二)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检察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仍局限于检察办案,不善于统筹兼顾,不能自觉将服务营商环境融入检察工作的具体环节,上下联动与部门联动不够,服务方式较单一,服务效能不高,工作效果不佳。虽然能够深入企业开展研讨服务活动,但有效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并不多。

(三)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检察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少数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过度依赖经验,对案件驾驭能力不足,司法专业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围绕深化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培训不够,针对性不强。三是个别干警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素养不高,自我满足,缺乏学法用法的主动性,法律素养不能适应新时代要求,习惯用旧思维老办法处理新问题。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安于现状、进取意识不强的倾向,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四是开拓创新不足,习惯于墨守成规、因循守旧、按老办法办事的惯性思维,面对工作难题强调客观理由,克难攻坚的勇气和韧劲不足。五是司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仍存在机械司法和诉讼程序不够严格规范等问题。六是调查研究不深入,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实践问题,对一些重点工作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缺陷、以及如何更加有效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

(四)服务营商环境基层组织建设动力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党支部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作存在消极被动的现象,有时存在为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一些面上工作任务而开展工作的现象,党建工作缺乏创新和活力;存在以研究、讨论检察业务工作代替党的组织活动、较少真正开展扎实有效的组织生活等问题。二是党务干部的素质能力有待提高。各支部支部书记、委员均为各部门党员干警兼任,平时业务工作繁忙,无暇顾及支部工作,各个支部委员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的倾向;另一方面,随着干部年轻化进程加快,人员变动较大,许多新当选的支部委员未做过党务工作,对支部工作不熟悉,工作不到位,也影响了支部作用的正常发挥。三是党员的教育管理模式陈旧。党员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单调,不能够很好地贴近党员实际,调动广大党员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党组织活动吸引力不够。党员教育仍然主要是在单位会议室或办公室读报纸、念文件,或是党组织负责人上党课。绝大部分党员认为党组织活动形式呆板乏味、缺乏新意,有的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是带着应付差事的态度参加。

(一)着力营造精研细学、勤学善思的氛围。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宣传活动为中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带头宣讲,各支部通过主题党日等活动掀起学习热潮,广泛开展论坛、研讨以及竞赛等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素质。

(二)完善激励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处室考核、干警平时考核等制度以及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规范评先评优工作,进一步激发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

(三)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修订谈心谈话工作办法,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干警“慵懒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认真落实执行“最多跑一次”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健全改革项目清单和办事指南,努力打造网上预约、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12309投诉热线、律师服务等功能的网上检察服务平台。

(五)强化公共关系建设。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转型发展,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宣告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检察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

(六)组织干警深入系统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广泛开展业务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和业务技能,开展执法不文明问题专项督察活动和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分析。院党组对评查结果进行专题研究,举一反三,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七)严肃执纪问责。完善从严治检禁令和警示约谈工作办法,加大对违反禁令行为责任追究,坚决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

(八)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考核,强化“八小时以内”的管理和监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

下一步,我院将按照省市区委和省市院的安排部署,持续大力推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作风整顿取得实效、营商环境加速改善。

税收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县营商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度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馆结合工作实际,对我馆20xx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了问题导向,进行了专题研究,全面分析原因和解决办法,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问题和原因。

在档案接收工作中,没有根据《档案法》规定要求的时间节点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接应交的档案移交档案馆。其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单位对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根据《档案法》规定按时将档案整理好移交档案馆;二是我馆上门督促的'力度不够,导致被动接收档案多,主动上门征集接收档案少,档案征集接收数量不多。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力争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的大部分档案应接尽接,及时入库,以完善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馆藏全宗档案完整性,充实丰富馆藏。

责任股室:业务股。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1、根据新修订《档案法》的规定向县委办以县委办名义下发关于全县档案资料征集接收工作相关文件。

2、依法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整理移交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档案整理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使档案整理更加规范化。同时主动上门督促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规范收集、整理档案和移交档案。

总之,我馆要夯实责任意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当前一项重要业务工作来抓,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要强化“一盘棋”意识,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坚持真抓实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

营商环境整改报告锦集

近年来,我局积极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涉林企业营商环境,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现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的函》要求,就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全力优化林业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个不留、能合并的全部合并的原则,将审批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企业减轻负担,为我市重点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并在市行政中心办事大厅和局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对象、审批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承办时限等,全面实现林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效率化。三是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作了运行流程图,完成“两单一图”更新工作。全市林业系统完善行政权力清单166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

(二)打造“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抚州样板,扶持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启动市级龙头企业评选是我市发展林业产业的一个“创新样板”,通过连续开展三届评选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我市林业企业争创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性越来越高,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已从2013年首次评定的3家发展到如今的40家。截至目前,抚州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共86家,包括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44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积极申创林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了产业扶贫,林农增收。特别是近几年在全市开展“四进四联四帮”精准扶贫活动中,我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及订单农户等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联结,在产业扶贫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积极帮助涉林企业争创“龙头企业”等荣誉同时,企业也将享受银行贴息贷款等林业政策支持。

(三)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以林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为依托,围绕“扶持”下功夫,积极引导林农走联合经营的道路,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顺利实现了林农“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加快了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程。截止20xx年11月,全市林业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11个,其中国家级林业合作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3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4家(其中金溪县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家,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数17.95万户,初步显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良好态势。在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方面,林业部门主动为合作社找路子、寻机遇、上项目,逐步实现合作社与市场、项目、金融等方面的有机融合。

(四)科技创新带动非公企业转型,助推民间投资政策落地生根。

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林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可迅速做大或者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品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涉林企业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支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支持申报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食用林产品等资格认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家企业被评为“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分别为: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味味黄花菜专业合作社。获得“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证书的单位,可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可食林产品的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以及产品宣传上使用认定证书,大大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而品牌的提升同样激活了民间投资的热情。

(一)涉林企业比较优势不强。主要表现在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结构单一,多数企业位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低,自我创新能力不强,知名企业和品牌还比较少。

(二)民间融资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自主创新,产品同质性多,导致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等“瓶颈”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去年下半年,我们走访调研了几家园林景观企业,他们在争创行业龙头企业上积极性高,如江西仕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西艺景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是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但在获评龙头企业头衔后,在实际享受贴息贷款、争取项目资金等政策方面力度不大。另外,作为我市口碑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综合性园林企业,在享受当地花卉苗木采购方面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全市也没有功能齐全的大型花卉苗木交易专业市场。

(一)健全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

(二)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三)正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潜能。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向民间投资者提供项目、信息、市场等服务,指导投资者发展新兴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办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更多投资绿色生态产业。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

自20×年×月×日全面推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国、省、市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相继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年度检验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实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38证合一”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放宽工商登记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从20×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便利化改革。对接国省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协调区局相关部门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国务院第一批×项涉企审批事项我局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确定的四种方式有序实施。全面执行全市“三十八证合一”登记,实行“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二是认真执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我局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年底将全区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从十五、六天压减至五个工作日,同时积极运用四川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目前我们采取的是线下窗口办理和力推线上使用“一窗通”平台。将企业开办的×个环节压减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个环节。按照上级要求正准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压减至3个工作日。

三是认真执行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按照上级要求从20×年4月1日起,我区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和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企业注销时,我局窗口不再收取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和报纸公告样章等材料。通过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落实了“宽进严管”的要求,建立了“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了一批,规范了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了一批,引导了企业诚信经营,净化了市场环境。

四是深化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区全面推行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按照省、市局部署,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核准或者总局、省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部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五是开展了企业登记实名身份认证。20×年×月起在全区开展线下实名登记,企业只需进行一次身份认证,即可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各种政务服务事项,有效的防范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工商登记注册行为。

六是动态调整权力责任清单。去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经清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计×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项,行政确认×项,行政裁决×项,行政检查×项,行政奖励×项,其他行政权力×项。按照要求上报后,由区政府对外进行了统一公示。

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的前提下,按照国省市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双告知、一承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使用等工作。在实行“先照后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快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为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我局根据《×市×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区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大项、×小项项随机抽查事项,及全区系统企业抽查工作“六统一”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同时我们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是实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对重点商品和市场的监管。我们认真组织开展“春雷行动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共检查市场、商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个次,捣毁制假窝点1处,牵头和协助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次。通过“摸、商、打、治”“四字法”工作举措既全面打击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靶向查办了“大要案和典型案”,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达×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件,×万至×万元以上案件1件,×万以上案件×件,个案最高处罚额度×万余元。查处涉及疫情防控案件×件,涉案口罩×万余只,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打击×件。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疫情期间,涉及行政审批,一律放宽政策到位。全程实施行政许可“网上办”、“零见面”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全力优化食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行政许可服务措施,延长已经到期的相关许可期限,为×实现“饱和”式复工复业创造了条件。截至×月×日,×共登记市场主体×户,其中各类企业×户,个体工商户×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新增注册资金×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注册资金×万元;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资金×万元。开展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活动。

二是规范了窗口建设。通过强化了业务学习,强化工作责任等措施,我们优化了登记流程,实现了办照提速,按照企业办照“零见面”、“最多跑一次”、“三天办结”的要求,提出“最多跑一次”的登记事项、“三天办结”的登记事项,为了力促涉企事项登记“零见面”我们从去年以来积极开展了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依托全省企业全程电子化系统进行登记,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线上办理体验感。

三是开展“政银合作”。全面实现“就近办、一次办、多点办”我局通过省局批准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在我辖区的网点,力促企业按自愿的原则为申请人无偿提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中所有登记业务的导办及咨询服务。

四是开展工商质进万企活动。去年底提出了优化政策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服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人文环境的要求,开展了“工质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以“问计与企、服务于企”为途径,以“讲精神、送政策、解难题、建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听取“放管服”改革意见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为了使辖区企业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帮助×户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营商环境整改报告

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市工信局就20xx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自查报告向社会公开,欢迎各界人士监督、批评。

年初以来,按照省委、市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市工信局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主动公开承诺,接受市委巡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全局上下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局干部职工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持续好转,秉承“主动、规范、高效、廉洁”要求,坚持企业至上,高效率办事,优质量服务,解企业难题,促经济发展,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今年9月,被省委授予了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一)打造务实工作作风。市工信局以问题为导向,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年初建立了市县(区)两级专班,开展企业“大遍访”活动,遍访全市298户规上工业企业和100户重点成长型企业,强化市县工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持续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动态,了解企业实际困难,提供精准服务。建立了成长型重点企业名单,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特別是对临规企业更是精细培养,预计年内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0户。

(二)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帮助企业及时、全面享受到国家和省各项支持政策,局领导先后8次亲自深入科处室和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的服务大厅走流程,要求各项落实政策工作均要优化流程,通过整改,共减少了5个中间环节,使惠企政策落实更加顺畅,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明显提高,企业申报的流程更加清晰。做到了在收到上级关于流贷贴息、投产项目、技改专项、数字化车间、首台套、创业创新、标准体系、职称评定等文件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把文件转发给县(市)区工信部门和中省直企业,并由县(市)区工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其他企业。同时,在市中小企业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中发布政策文件,便于广大企业及时知晓。

(三)提高为企服务质效。一年来,市工信局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秉承“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的服务理念,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坚持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所需材料,明确申报要件和有关要求,让企业了解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条件、标准。对企业申报的材料严格把关、悉心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个不过。20xx年,帮助企业申报了高质量发展、工业强基、技改专项、项目投产、数字化车间、“首台套”产品等政策支持,预计帮助企业争取奖补资金1亿元以上。

(四)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服务经济发展,做企业的“娘家人”。市工信局以畅通政企渠道、打造沟通平台为己任,建立了市中小企业微信公众号和50多个微信群,不仅及时发布惠企政策和企业各类需求信息,还能与企业保持互动,及时了解企业心声。20xx年,市工信局组织召开了6次企业家座谈会,认真倾听企业家意见,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

(五)破解涉企瓶颈问题。市工新局充分发挥非公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建立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调动市县两级专班力量,不断破解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已经帮助262户企业解决了融资和人力资源、生产要素保障、建设审批流程以及历史遗留等各类问题304个。

经市委巡察反馈、主题教育检视和多层次、多方面征求意见,市工信局在工作作风和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干部职工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新发展的能力不足、本领不强,不善于运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业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二是深入基层调研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注重过程重于注重效果。三是专业不精、工作“跑粗”,制定文件上下一般粗,与我市实际结合不紧密。四是没能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没有及时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红利。

一是提升服务本领。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业务培训,持续苦练内功、提升素质,引导广大干部解放思想,全面提高法治意识、工作本领和服务水平。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集中学习宣贯《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增强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进工信部门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三是压实落靠责任。局党组对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负全面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了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根据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医疗保障局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迅速部署行动,聚焦短板弱项,破解瓶颈制约,提升服务效能,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责任,统一思想,迅速抓好各项任务部署落实。

一是成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x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压实职责任务。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把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责任使命感坚持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细。

(二)服务大厅经办服务情况。

上半年,累计受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6585人次(省外780人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网上渠道办理5605人次,受理重大疾病备案1318人次,门诊慢性病5734人次。受理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停保、退休以及关系转移等参保业务15445人次。受理非联网报销手续2819人次。各窗口接受现场及电话咨询1.5万余人次。完成2021年度门诊慢性一般鉴定程序集中鉴定5300人,通过鉴定4890人。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取得丰硕成果。

1、全面落实各项待遇政策。一是全面执行2020版国家《药品目录》,新增救急救命的119个国家谈判药品于2021年1月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二是将门诊重大疾病特定用药由27种增加到93种;三是简化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办理申请流程,由每年只可申报一次调整为每月都可申报,缩短鉴定时限;将25种无法治愈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有三年调整为长期。四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确保我市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2020年落实了国家对职工医保参保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工作,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企业负担。

2、推进实施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再造,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一是全面落实《xxx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推进医保经办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二是全面推行“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制。对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10类61项民生服务事项,实施流程重塑,积极推行《医保窗口优化调整方案》,取消“职工大病”和“生育保险”两个窗口,将相关业务纳入医保综合窗口中,切实抓好业务整体融合,实行相关手续受理“一站式”服务,解决了参保职工需二次提交手续的问题,大幅缩短了业务办理等待时间,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一趟办结”。三是今年5月8日起,推行安阳市区域内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同城通办”,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打破地域限制,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实行医保服务大厅周六周日延时服务制度,每周六、日安排专人为参保群众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五是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参保单位,我们与人社局在市民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方便企业一次性办理社会保障事务。

3、持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一是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业务经办知识和服务能力建设,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采取以身边人教身边人、业务能手带业务新人的办法,促进窗口经办服务队伍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着力改善服务环境,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对服务窗口进行了优化整合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服务大厅配置,设立排队叫号机、志愿服务站、休息排椅、报刊(图书)阅览架、复印机等便民服务设施,统一工作人员服装,规范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三是着力增强群众服务体验。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供服务手册,承诺办结限时。设立服务大厅政策宣传和服务引导岗,提供叫号、排号、政策宣传及服务引导服务。全面落实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一次性办结服务,努力提高群众办事体验。四是着力推进“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开通了微信公众号上的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开通了“豫保通”公众号上的异地就医备案、姓名修改、参保情况查询、报销情况查询、医保三大目录查询、全国联网医院查询、经办流程查询以及网上政策咨询等线上服务,开通参保企业单位医保政策咨询微信工作群,全面服务企事业单位相关医保政策咨询。

4、强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一是通过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设立了相关政策解读栏目,公布权威政策信息,二是定时发布或转载最新政策文章50篇,三是服务大厅发放服务指南、政策明白卡等宣传手册5千余张。

5、规范基金监管行为。

组建基金监管执法人员队伍,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医保局属于20xx年新成立单位,一是在乡镇没有医保经办人员,上级部门目前还没有在乡镇设立经办服务的具体政策,造成医保经办服务向乡镇延伸的欠缺。二是医保局存在人少事多,急需临床医学及信息化专业人员,存在的空编缺人现象严重影响单位服务能力提升。

(二)我市尚未实现开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与医保参保登记一网通办。由于我省医保信息化不完善,没有实现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网,无法实现企业工商登记与医保参保登记一网通办。

(三)“互联网+医保”服务推进缓慢。医保系统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目前只能实现网上异地就医备案、网上报销数据查询,还不能实现网上参保登记、信息更正等其它医保相关业务网上办理。

(一)继续加强领导,确保营商环境责任落到实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之下,继续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把开办企业各项营商环境有关医疗保障指标落到实处,保障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关于医保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继续跟踪开办企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切实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明年实现开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即可完成医保参保登记业务。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制,修订经办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标准,全面开展经办服务事项“好差评”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程公开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设,规范经办事项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夯实服务责任,为高效优质的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经办知识和服务能力培训,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对窗口业务进一步优化整合,全面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

(六)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持续推进经办模式升级,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和完善,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联网+医保”建设进度,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和应用推广,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逐步将医疗保障各项经办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终端和移动终端,通过“数据多跑路”打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堵点和难点,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报告

为广泛听取基层和企业对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泰安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拓展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空间”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于20xx年4月10日开展了外商投资企业营商环境、生产经营及规划、投资热点等的问卷调查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162份,截至5月25日,收回调查问卷102份。总体来看,外资企业对于本市的投资环境基本满意,但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我市外资企业共计264家。其中,泰山区36家,岱岳区31家,新泰市70家,东平县11家,宁阳县42家,肥城市32家,高新区42家。大部分外资企业自20xx年以来基本盈亏持平,少数企业处于亏损逐减和盈利逐增的状况,还有部分企业处于停产或无人管理状况。

泰山区实发36份实收11回收率31%;岱岳区实发31实收14回收率45%;新泰市实发70实收12回收率17%;东平县实发11实收3回收率27%;宁阳县实发42实收38回收率90%;肥城市实发32实收24回收率75%。部分调查问卷不能收回的原因分别是:

1、泰山区: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泰安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安永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泰安禧爱国际服饰有限公司、泰安惠好木业有限公司、泰安鲁宝奶牛养殖乳业有限公司、泰安祥杰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泰安鸿昌达铸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由于公司处于年检期间无法上交调查问卷。

2、岱岳区:山东海泽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台湾高新产业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盟电器(泰安)有限公司、泰安道斯湖工贸有限公司、泰安复发中记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史宾莎涂料有限公司、山东泰安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泰安宏光石材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未能联系到公司负责人。

3、宁阳县:泰安德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泰安浩森苗木有限公司、宁阳华旭农业有限公司、山东泰山立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今年新批企业尚未发放调查问卷。

5、东平县:山东昱中天航空机械有限公司、东平洲际泰亚麻纺织、山东宾纳大麻纺织、山东九鑫机械工具、泰安易圣企业管理咨询、东平百成矿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忙于年审。

6、新泰市:泰安鑫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泰安新美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泰安保绿生物肥料有限公司、泰安中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绿森生物肥料有限公司、泰安市金腾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20xx年新批企业。

新泰合力紧固件有限公司、新泰敏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泰肯特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山东沃科矿业有限公司、新泰爱克电缆有限公司、新泰三友纺织有限公司、山东泰欧酒业有限公司、泰安天野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幸运纺织有限公司、山东祥泰洁净煤有限公司、泰安华美门窗有限公司、山东良达发兴圆环链有限公司、山东南鲜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新泰鑫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建能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立业矿井隔爆装备有限公司、山东新沙单轨运输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宇进机械有限公司、新泰市莲花山碧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泰新雅篮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山东云峰经贸有限公司、新泰彤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泰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泰安滨湖经贸有限公司、泰安航泰贸易有限公司、泰安东成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泰安市华兴手套有限公司、泰安三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博大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泰安汇宝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泰安市康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因公司年检,负责人联系不到。

(一)问题。

1、投资建厂过程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规划审批、电气全套设施供应、外汇审批、工程监理等方面手续办理时间较长。

2、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物流成本、政策稳定性、外汇、交通、招工以及银行融资等方面。

3、外资企业对本市投资环境满意度及建议。

(二)建议。

1、加大对于小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放宽贷款政策,降低贷款利率,改善融资环境。

2、完善开发区内的水电气设备等配套设施。

3、简化项目等事项审批流程。

1、围绕法制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开放环境五个方面,聚焦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研究提出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

2、要着力构建低成本的企业经营环境,加快出台一批符合泰安实际、符合外资企业需要的鼓励政策和扶持举措。

3、努力降低企业在经营的配套、物流、行政、生活等方面的综合成本,进一步理清和规范企业反映强烈的各种收费行为,使企业享受到比投资其他地区更为低廉的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报告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在市局的大力指导帮助下,县各部门的配合下,我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第四期考核评价工作,认真充分准备于20xx年12月16日顺利完成了“包容普惠创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考评指标填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实施。根据我县12月11日和12日两次营商环境考评专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营商环境考评专题会议,主动协调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公共交通公司等有关单位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固化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具体业务负责人、参训人员、填报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处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仔细分析考题,认真准备答题。按照市12月12日营商工作考评工作会议的培训内容和下发的填报指引,我局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养护、绿色出行、共享交通、智慧物流、等方面内容及时与县级相关单位联系,有针对性的在资料、数据掌握方面加强了协调。本次营商环境考核,局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对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考评题目中涉及到的港口、机场、轨道交通等我县尚未具备的基础设施内容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和施工进度做出了详细说明。

从20xx年xx营商环境第四期考评填答整体情况分析,xx县“包容普惠创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暴露了我县在政策指引、基础设施、数据统计分析方面尚有欠缺此次考核具体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养护、绿色出行、共享交通、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政策文件等内容,共计考题32道(填空题24道,是否题7道、简答题1道,详见《20xx年xx市营商环境考核第xx期指标评价问题复原》)。

本次试卷考题中有11题涉及到港口、高铁和轨道交通。我县虽然有港口项目在推进,但仍未投入运营;高铁和轨道交通项目处于争取阶段,所以在试卷中填报数据为“零”。但在备注中都尽力说明原因、工作进度和取得成效。

试卷中涉及政策支持层面2题。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权限问题,我县基本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政策进行推进。

总体来说本次“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评价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市局审批处和第三方xx公司专家的`指导下,在广大责任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真实、客观、高质量的完成了作答。

二是在机场、铁路、公路、物流等项目上积极争取,构建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形成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三是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5g、“互联网+”大数据、县块链等新科技技术,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与供应链、物流枢纽建设深度融合发展,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四是进一步完善交通发展规划指导。紧紧抓住我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期的有利时间,进一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提升的重大作用,按照“科学规划、分批实施、重点推进、加强储备”的原则,以重点高速公路和枢纽项目为重点,加大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推动一批支撑性强的公路、水路、铁路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夯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基础。

五是强化项目建设投融资工作力度。在政策范围框架内,灵活采用bot、ppp等建设模式,争取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增强综合交通枢纽重点项目融资能力,破解建设资金困境。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