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辆经营合同(优秀13篇)

时间:2023-11-21 08:39:04 作者:书香墨 租赁车辆经营合同(优秀13篇)

根据租赁合同,承租方有权使用租赁财物,并负有保管和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通过查看以下范文,您可以了解不同类型的租赁合同,针对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范本。

租赁车辆经营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租赁事项。

1、甲方租用乙方客车一辆,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员工上下班接送任务。

2、车辆要求:

3、租用客车行驶路线:

4、原则上甲方用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甲方节假日休息。具体时间及线路见附件。

5、甲方节假日如需用车,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安排。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租赁。若双方确认继续租赁,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费用。

1、甲乙双方同意,每单班租费为元,每天每班计元,如甲方要求加班,则按上述运价结算。

2、每月按实际发生班次结算租车费用,先租后付,乙方于次月5日前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给甲方,甲方于五日内付款。

四、特别约定。

1、乙方承诺:如客车驾驶员存在超速行驶、闯红灯、服务态度恶劣、因乙方驾驶员原因导致漏载甲方员工等情况,甲方随时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若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被视为单方违约,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乙方车辆不能按时接送甲方员工的,每次扣款元;如一月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3次)的甲方可要求更换客车驾驶员,乙方则必须更换驾驶员,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而影响正点接送的除外。

4、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内出现上述合同终止或解除情况的,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以便双方能通过协商给予以解决。

2、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租赁经营合同

当前我国国有公路运输企业普遍实行的是“车辆租赁经营”这一经营模式,你知道车辆租赁经营合同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租赁经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经营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权属、价值、用途。

甲方将其所有的价值万元的型的鲁l号货运车辆出租给乙方从事甲方组织的物流运输业务,乙方同意承租。乙方在保证完成甲方组织的运输任务的前提下可自货源承运。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6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车辆交付。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甲方应于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日将出租车辆及营运证照及手续交付乙方使用、经营。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期限、方式。

三十六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万元,并按年利率%计息。每一合同年度租金为万元,利息元。乙方应按月等额支付租金及利息,应于本合同生效的次月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租金及利息,以此类推。若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营收入中扣划;若其营运收入不足以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划,被扣划的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补齐。

第五条经营方式。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享受益。

第六条货源组织、车辆调度、管理费提取。

一、租赁期间,货源由甲方统一组织,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提供较为稳定的货源,且优先安排乙方承运。

二、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车辆及其所雇用的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确保甲方安排的承运任务。

三、乙方承运甲方统一组织的货源,由甲方统一结算,甲方从乙方运费总额的%提取管理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将运费余额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自组货源承运的,由乙方自行结算,但不应影响甲方安排的承运业务。

第七条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出租车辆的证照审验,营运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乙方应予配合。乙方应承担经营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燃油费、维修费、走路过桥、违章罚款、有关部门对车辆征收的其他费用等。运营所产生的税金由甲方从乙方经营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八条车辆保险。

乙方承租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交强险按国家规定办理;车损险投保金额为车辆价值;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万元;驾乘人员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万元∕每座;货物险、集装箱险予实际投保。保险手续由甲方办理,保险费由乙方承担,首期保险费乙方应于应当续保日前三日支付,甲方应自收取保险费之日起三天被办妥保险手续。

若乙方逾期支付保险费时,甲方有权自行办理续保手续,保险费从乙方的运营收入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划。当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赔款应优先支付对外赔偿费用及甲方为乙方对外垫付的赔偿费用,余额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车辆维护、保养及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

租赁期间,乙方应定期对所承租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营,严禁严禁带病行车,如乙方疏于对车辆的维修、保养,车辆出现影响安全时,甲方有权强令停运,进行强制性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应具备适格的证照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有效证照。乙方应与其雇佣的司乘人员签订雇佣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及承担社会保险费用,该雇佣合同应交甲方一分备案。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应经甲方考核方能上岗。

乙方所雇佣的驾乘人员与甲方不存在。

劳动合同。

关系,亦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第十条事故处理。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货损事故、商务事故等行车事故对外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事故发生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处理,如乙方因故不能会同甲方处理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结果乙方应于认可。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食宿费等。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及利息,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车辆在运营中产生的税费。

2、甲方有权制定必要的。

规章制度。

监督乙方安全运营合法经营。

3、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承担的车辆驾驶员办理证照审验手续。

4、甲方有义务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运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安全使用所承租的车辆从事营运并享有所产生的收益。

2、乙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期时足额支付租金,并承担车辆在运营中产生的税费。

3、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承租车辆的安全运营,不得实施有损车辆的掠夺性行为运营。

4、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及相关规定、行业规章和甲方制度的规章制度,保证合法营运。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事项。

一、租赁期间,非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转租所承租的车辆,不得对承租的车辆设定任何权利负担。

二、租赁期满,若乙方交清了租金及利息,且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及清偿全部对外债务时,车辆归乙方所有时,甲方应配合乙方于10天之内办理车籍过户手续。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万分之四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不能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于乙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及时为乙方承租的车辆及驾驶员办理证照审验手续,严重影响乙方运营的,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乙方运营收益的,甲方除应全额支付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连续个月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利息,逾期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或者营运收入亦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按期对承租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致使车辆存在不安全情形的,或者乙方实施掠夺性运营损坏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甲方个月的租金。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清偿对外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维修费、罚款等)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且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四十三万购买的混凝土运输车交由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车辆产权。

乙方自有混凝土运输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产权在租赁期限内属于乙方。租赁期满后,车辆产权自动转移至甲方。

二、租赁期限。

乙方车辆经营期限:三年;自20xx年02月11日至20xx年02月10日止。本。

不是劳务合同,车辆所聘请、雇佣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决定。

三、购车、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车辆除购置款四十三万元(人民币)外,其余费用(含10%购置税、保险、上牌费用约六万元)均由甲方自己处理。日后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也由甲方自行承担。

2、租赁费:甲方自20xx年02月12日起每过半年支付壹拾贰万元整(人民币),共支付6次,总共支付费用为柒拾贰万元整。

3、乙方车辆购置费用应于20xx年02月11日前到位。

四、安全机务管理。

1、车辆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车辆转让和拍卖。

2、车辆一切牌证均由甲方自行办理。

1、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

2、由于车辆运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其他。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

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甲方需支付乙方购车款;并支付乙方利息每年25%。违约处理:如过期未支付租赁费用,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经双方认真审查,协商一致后再予签字。

十二、租赁期满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壹万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车辆承租方式、车辆费用及支付抵扣方式。

1、甲方自愿将合同车辆辆租赁给乙方从事蒙古国原煤入境运输业务,乙方承诺使用合同车辆为甲方且仅为甲方提供煤炭运输业务,车辆具体资料后附明细,共计辆。在签订合同付款之日起天内将车辆交付给乙方。如因厂家的原因延期交付车辆,甲方顺延交付时间。

2、车辆经营期为年,从年月日始至年月日。

3、甲方每辆车作价万元人民币,乙方首付款为万元人民币\辆,共计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订立该合同时每辆车支付定金万元,共计万元整,提车后每辆车再付现金万元整,共计万元整。剩余部分用出入境原煤运费抵顶,从塔本陶勒盖煤矿至蒙煤场每趟抵还车款不低于元人民币,从蒙煤场至中煤场每趟抵还车款不低于元人民币,已付款与运费抵扣的还车款金额之和达到车价时,车辆产权转为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4、由甲方代交中蒙海关收取的抵押金每辆车叁万元。从蒙煤矿至蒙煤场每趟另扣因车辆入蒙暂出口海关抵押金元,蒙煤场至中煤场每趟扣元,直至每车扣足万元为止。待该车停止营运、中蒙海关核销后,甲方负责与海关结清该车的海关抵押金,所扣叁万元全额返还乙方。

5、乙方租赁甲方车辆期间,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原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负自清,与甲方无关。

6、甲方与乙方是合作关系,如甲方有新增加车辆,乙方有优先购置权,乙方及其雇用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雇用和劳动关系。

第二条:运费结算及其它费用支付、提取、抵扣方式。

1、运费一月一结,次月中旬结清上月运费,如因甲方原因没有结清,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如因甲方以外原因,甲方不承担损失。运费的基价为每吨公里元人民币(因政策、市场、路况等客观因素可浮动)。现行运价为塔本陶勒盖煤矿至蒙煤场元人民币/吨;蒙古煤场至中国煤场元人民币/吨,以后若运价调整,甲方对乙方的运价做相应调整,随行就市。

2、乙方所租赁甲方车辆的行驶区域为:中国甘其毛都口岸际誉物流园区经蒙古国查干哈达煤场至蒙古国塔本陶勒盖煤矿,往返运输。乙方若私自驾驶车辆驶离该区域为违约。若乙方确需驶离该区域,需向甲方以书面形式申请,申请同意后方可驶离。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向甲方承担每车元的违约金,同时终止合同。

3、车辆营运中所需加油费用由甲方预付并预支每趟每台车元生活费,在运费结算时由甲方扣回。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车辆国际道路运输资质由巴彦淖尔市宏友涉外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友公司)提供,宏友公司办理车辆和从业人员的涉外运营备案手续资料、国际道路行车许可证的发放,代理处理事故,乙方按规定向宏友公司缴纳管理费用。乙方以车队进行管理的,乙方按运费总数的%提取管理费用,乙方按运费总额的%缴纳宏友公司涉外资质管理费用。

5、甲方为乙方代办证照手续及车辆年检审,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6、租赁车辆投入运营后的各种税费(车船税、营业税、过路费、入蒙人员劳务补偿费、出入境费用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代为缴纳。因政策性因素发生税费变动,甲方有权根据变动幅度进行调整。

7、乙方所租甲方车辆必须参加车辆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其中第三者责任险要求投保最低险额为30万元的大额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若甲方代为垫付,则从运行开始后2个月内从运费中将垫付的保险费扣回。

8、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本合同未列费用及一切罚没款项全部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因第三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对乙方所管理车辆实行单车核算、单车考核,出入境运煤车辆在正常营运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每月每车完成趟以上的运输任务(塔本陶勒盖煤矿至蒙煤场)。出入境运煤车辆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营运时,甲方为乙方尽快寻找新的货源,乙方要立即返回投入运输,否则甲方将没收所缴纳首付款及归还的车款并收回租赁车辆。

3、乙方必须遵守中蒙两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严禁从事或参与走私、贩私、贩毒、吸毒等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4、租赁车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商务事故,甲方为其提供现场处理、涉外交涉、索赔及善后处理等项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均由乙方负担。若乙方不按时支付事故费用,由肇事引起的一切行政、经济、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未还清车款前,因故无法履行义务时,经甲方同意后可转让车辆,但必须按期清算车款和相关费用。重新评估车价办理新的租赁合同,否则私自转让车辆视为违约,公司将收回车辆。合同终止。

6、合同期满车款还清,车辆归属乙方后,若乙方同意继续给甲方从事煤炭运输业务,在国家和地方政策及甲方的生产经营许可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继续签约。

7、乙方租赁甲方车辆后,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若连续半个月停运,甲方有权将车收回,但乙方所交车款和所还车款抵做甲方车辆使用费用,不予退还。该车收回后甲方对外重新租赁,若乙方阻止甲方工作,乙方承担该车每天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豁免。

1、乙方在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内可自行或雇佣驾驶员,对租赁车辆运营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乙方对单车的核算及管理如实上报甲方,不得隐瞒。如若属个人购置的车辆,乙方代为管理,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代为管理提取管理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如若乙方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损失,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3、若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所交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首付款和还车款,作为甲方车辆的使用费用,不予退还。

4、因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变更合同部分条款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其他:

1、甲方所指定的各种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同时,遵守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

2、提示:甲方就上述已印条款对乙方做了详尽、通常解释,乙方同意上述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租赁经营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发挥企业管理,个人自主经营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车辆经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客运车辆的租赁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牌座型客车一辆,牌照号川m,自编号,租赁给乙方经营,经营线路:至(以下简称租赁车辆)。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租赁经营期间租赁车辆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经营使用权。本合同终止后,线路经营权由甲方收回,租赁车辆归乙方所有。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必须立即将租赁车辆户籍转出公司或报废。车籍过户或报废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三条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管理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及督促执行责任,同时有对乙方所聘驾驶人员进行审核、培训、考试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实行自主经营单车核算,乙方对单车经营的盈亏、债务和安全事故承担责任,该车经营中的一切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赁费元(大写:),上述租赁费不含税费、保险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支付办法:乙方须在每月24日——25日前向甲方缴纳次月租赁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按拖延一天收滞纳金50元,拖延二天收100元,拖延三天收200元处理。超过四天不交清者,除每天交滞纳金200元外,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以变卖、拍卖租赁车辆所得价款抵扣乙方应交费用和滞纳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该经营线路停运的经济损失,和其它经济损失。

严禁在车站抢班、压点、争揽旅客,乱停乱放,扰乱运输市场;严禁“三超”“三违”,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规定,服从客站管理。不得擅自提高票价、坑客、宰客,甩客,违者甲方有权停运该班线租赁车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造成对开站点取消该班次的,乙方须承担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旅客服务质量投诉曝光的,造成罢运、群体闹事,干扰政府及主管部门正常工作,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的(如:罢运、堵站等),甲方除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罚外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停运、注销经营权,所产生的风险、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承担由此涉及到甲方经营权被注销,以及影响企业形象、声誉的经济损失赔偿。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接受甲方及甲方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安全意识。必须无条件接受交通、公安、物价、稽查和公司等部门的管理和检查。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乙方在经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一次性交纳四项(安全保证金、驾驶员安全保证金、经营保证金、驾驶员学习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合计:元(大写:),在本合同终止,乙方已结清与甲方的债务、处理完安全事故、将该车报废或将车籍转出公司后,(在经营期内无重大遗留问题)甲方将安全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条乙方自聘驾、售人员,凡受聘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无吸毒史证明,具备所开行班线资质条件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经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核、操作技能和交通法规考试合格后,由乙方与聘用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交由甲方备案。驾驶员、售票人员应经学习培训后方可上车服务。

第十一条乙方与甲方只是租赁经营关系,不存在劳务关系;乙方聘用的人员只与乙方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不论该聘用人员是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佣等关系,甲方不支付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任何劳动报酬或社会保险等;乙方及乙方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该聘用人员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与其聘用人员在所签订合同中约定,聘用人员在履行聘用合同过程中,因事故或意外死亡的,所涉及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租赁经营车辆必须保险。甲方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负责办理租赁经营车辆交强险、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业务(其它险种自愿投保并写出书面申请),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规定时间、办法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逾期不交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发生索赔事故,保险公司拒赔部分和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事故的任何经济方面的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应自行处理一切善后事宜,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但不垫支任何医药费、赔偿费。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乙方应交纳的各种费用不能因事故而减少、拖欠。因乙方的租赁经营行为,致甲方因国家规定、政府机关的要求或有权机关的裁决应向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其他权利人先行代为承担赔偿或支付责任,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导致甲方承担其它经济责任(如被处罚)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承担责任后,乙方应在五日内全额支付甲方已代为承担责任的金额,否则乙方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租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因伤、残、亡或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到法律制裁而不能履行合同,可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申请终止本合同,但账目应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结清,甲方所收取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

第十六条在租赁经营期内,国家各职能部门收取的税费、结算票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租赁车辆进客运站管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每月按规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参营各站的票款解缴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

第十七条租赁车辆的营运证、行驶证、线路经营权(路牌)属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营运证和线路牌,逾期未退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500元的违约金,直到退还为止。乙方在使用期内因违规造成营运证、线路牌被扣或注销的,乙方应按该线路车辆的市场价值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八条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进行定期二级维护和各类检查保养,以确保该车技术性能良好,其所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按时保养和安全例检的,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凡国家对租赁车辆实施的各种审验、检测、换发证照、学习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自行承担费用,逾期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第二十条在租赁经营期内车身的广告经营权属甲方所有,并由甲方统一管理,甲方在租赁车辆上发布广告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买卖和转让租赁车辆,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并按违约处理。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解除合同违约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人民币)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先结清所欠甲方的债务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下列情形出现时终止:

(一)租赁期满。

甲方通知乙方的方式,可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或在简阳、资阳范围内的媒体公告通知的方式。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的,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采用媒体公告通知的,本合同在媒体刊登出公告时解除。

(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通知甲方的方式同本条(二)。

(四)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申请终止的。

(五)租赁期内,租赁车辆技术检测不合乎要求的。

(六)租赁期内,因客运班线的行政许可到期,相关部门不再重新审批的。

第二十三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自觉履行,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为5000元/次。

第二十四条该租赁车原值为元人民币,经营期已达.年,按车辆经营期限计算,该车现值为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甲方以上述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通知乙方的,即视为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乙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加黑条款为特别提示条款,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其意思。

第二十七条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需变更本合同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并作为主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签订地为四川省简阳市,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车辆挂靠经营合同

第一条为发展义乌市汽车租赁业,加强对租赁汽车的规范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严格遵守省,市对汽车租赁的有关文件规定,全面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乙方自带具备汽车租赁备件的x汽车壹辆,车牌号x,由甲方承租赁代理业务,所有权不变。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合同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定额向甲方缴纳代理费及国家规定等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按每日出车的20%计算。第二个方案初始代理费5000元,后续代理费700元/月。

第六条乙方委托代理租赁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责任险、乘员险、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车主责任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应按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配齐各管理岗位的人员、制度并公布各管理岗位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有关服务质量、驾驶员守则及车辆保养、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做详细的记录,以供结账核算。如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又不能及时赔付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车辆作留置,赔偿后余款返还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赔偿。

第九条代乙方缴纳各项规税费,发放各类证件,提供财税部门统一票据。

第十条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与甲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事项按租车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如果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承担20%的损失,其余80%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车辆被骗,经公安机关查处而无法追回车辆的,甲方只承担赔偿车辆估价的5%。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业务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摊派和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乙方按规定应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况和整洁的车貌,年审不合格,则须强制停车整修,经复检合格后方可运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四章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因甲方违约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按乙方损失额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违约按有关条款处罚,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按时和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及有关规税费,每迟交一天甲方收取滞纳金20元。

第十七条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时;

2、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致使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履行;

3、从事违法活动触犯刑律的;

4、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瞒报的或擅自处理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规定乙方应上缴国家征收的规税费及其他应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变相收取费用。合同期内如遇到国家征费有所调整,乙方应按国家规定进行交纳。

第十九条合同期满,若乙方愿意续签合同,甲方应优先安排。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未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别约定管辖地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胜方的律师费用有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车辆租赁经营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经营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权属、价值、用途。

甲方将其所有的价值万元的型的鲁l号货运车辆出租给乙方从事甲方组织的物流运输业务,乙方同意承租。乙方在保证完成甲方组织的运输任务的前提下可自货源承运。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6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车辆交付。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甲方应于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日将出租车辆及营运证照及手续交付乙方使用、经营。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期限、方式。

三十六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万元,并按年利率%计息。每一合同年度租金为万元,利息元。乙方应按月等额支付租金及利息,应于本合同生效的次月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租金及利息,以此类推。若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营收入中扣划;若其营运收入不足以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划,被扣划的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补齐。

第五条经营方式。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享受益。

第六条货源组织、车辆调度、管理费提取。

一、租赁期间,货源由甲方统一组织,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提供较为稳定的货源,且优先安排乙方承运。

二、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车辆及其所雇用的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确保甲方安排的承运任务。

三、乙方承运甲方统一组织的货源,由甲方统一结算,甲方从乙方运费总额的%提取管理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将运费余额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自组货源承运的,由乙方自行结算,但不应影响甲方安排的承运业务。

第七条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出租车辆的证照审验,营运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乙方应予配合。乙方应承担经营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燃油费、维修费、走路过桥、违章罚款、有关部门对车辆征收的其他费用等。运营所产生的税金由甲方从乙方经营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八条车辆保险。

乙方承租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交强险按国家规定办理;车损险投保金额为车辆价值;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万元;驾乘人员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万元∕每座;货物险、集装箱险予实际投保。保险手续由甲方办理,保险费由乙方承担,首期保险费乙方应于应当续保日前三日支付,甲方应自收取保险费之日起三天被办妥保险手续。

若乙方逾期支付保险费时,甲方有权自行办理续保手续,保险费从乙方的运营收入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划。当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赔款应优先支付对外赔偿费用及甲方为乙方对外垫付的赔偿费用,余额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车辆维护、保养及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

租赁期间,乙方应定期对所承租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营,严禁严禁带病行车,如乙方疏于对车辆的维修、保养,车辆出现影响安全时,甲方有权强令停运,进行强制性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应具备适格的证照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有效证照。乙方应与其雇佣的司乘人员签订雇佣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及承担社会保险费用,该雇佣合同应交甲方一分备案。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应经甲方考核方能上岗。

乙方所雇佣的驾乘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亦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第十条事故处理。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货损事故、商务事故等行车事故对外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事故发生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处理,如乙方因故不能会同甲方处理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结果乙方应于认可。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食宿费等。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及利息,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车辆在运营中产生的税费。

2、甲方有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监督乙方安全运营,合法经营。

3、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承担的车辆驾驶员办理证照审验手续。

4、甲方有义务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运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安全使用所承租的车辆从事营运并享有所产生的收益。

2、乙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期时足额支付租金,并承担车辆在运营中产生的税费。

3、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承租车辆的安全运营,不得实施有损车辆的掠夺性行为运营。

4、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及相关规定、行业规章和甲方制度的规章制度,保证合法营运。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事项。

一、租赁期间,非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转租所承租的车辆,不得对承租的车辆设定任何权利负担。

二、租赁期满,若乙方交清了租金及利息,且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及清偿全部对外债务时,车辆归乙方所有时,甲方应配合乙方于10天之内办理车籍过户手续。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万分之四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不能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于乙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及时为乙方承租的车辆及驾驶员办理证照审验手续,严重影响乙方运营的,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乙方运营收益的,甲方除应全额支付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连续个月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利息,逾期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或者营运收入亦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按期对承租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致使车辆存在不安全情形的,或者乙方实施掠夺性运营损坏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甲方个月的租金。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清偿对外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维修费、罚款等)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且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租赁车辆租赁合同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个人车辆租赁合同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_____天,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出资购买公司的台挖掘机,使用时间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乙方不得购买新车或租用其它人车辆,如生产需要增加车辆,需甲方同意。车租赁在乙方名下经营,租赁期限必须长于__期限。

二、结算方式为包月,单台挖掘机每月租金万元/台,付款日期是每月15日之前。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金额的千分之五/日的违约金。

三、乙方负责车辆的维护与保养,司机和燃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享有车辆使用权。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运输,如因车辆无理由不到位影响乙方施工,将由甲方承担损失。

四、如双方有争议不能协调解决,将在当地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车辆租赁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出租车辆(带司机)给甲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乙方将车号为_______的_______型车辆带司机出租给甲方,车辆来源合法。

1、租车期限

为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时止。

2、租金的交纳

(1)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付款______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如采用分期支付共分___期,每期_______________元,付款______日为每月的__________日。

1、司机每月工作天数为____天,每天工作时间为___小时,含____小时用餐时间。超时工作为每小时_______________元,在休息日加班为每小时_______________元,在节假______日加班为每小时_______________元。

2、燃油费

租赁费中已包含每个工作日__________公里的燃油费,超公里数甲方支付每公里_______________元。

工作日的燃油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不限公里数。

3、停车费由____方承担。

4、路桥费由____方承担。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第三者责任险(__________元以上)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3、有权拒绝甲方驾驶租赁车辆。

4、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甲方驾驶租赁车辆引发的除外。

5、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驾驶租赁车辆引发的除外。

6、承担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

7、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权利。

8、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甲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甲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乙方带来损失的。

(4)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3______日。

(5)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作相应赔偿。

9、对租赁期间车辆的损伤、质量问题承担维修义务,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甲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由此造成甲方的车辆停用损失每日赔偿_______________元,车辆正常保养除外。

10、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应符合甲方的相关规定。

(1)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

(2)必须身着深色西服

1、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支配权。

2、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3、车辆使用目的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4、甲方必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给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5、承担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租赁方为受益人的乘客险费用。

6、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租赁方有权随时解除车辆租赁合同,不予赔偿。

(1)如果发现乙方的车辆来源不合法。

(2)如果发现乙方伪造各类车辆证件、交费凭证、单据。

(3)如果乙方驾驶员存在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情况。

(4)如果乙方驾驶员存在严重的驾驶技术问题,多次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缴纳租金,逾期按每天当期租金额的__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1、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乙方、甲方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次用车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以经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签订的《用车确认书》为准。

二、本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适用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汽车服务质量》(195。

5)相关标准和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客运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能够提供的车辆型号和数量如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用车必须提前____日告知乙方预定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租车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双方按此要求签订《用车确认书》。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特殊情况除外),甲方行程应游客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确定变化后的租车费用。

3、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如有人为因素损坏应照价赔偿。

4、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得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得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得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驾驶在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住宿、用餐由甲方承担,驾驶员工资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甲方不得擅自与乙方单位的司机个人订车。

6、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客运车辆及旅游车辆的相关标准,持有有效的行车证照、年检手续、运管部门颁发的包车客运《道路运输证》和标志牌,具有旅游车辆营运资质,车辆座位险每座必须达到20万元以上。

2、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必须在55岁以下,具有客运或旅游车辆从业资格、驾驶经验丰富并达到________年以上驾龄。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要积极配合导游的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开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或夜间行驶。

3、行程在400公里(含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如双方无特殊约定,乙方应当提供双驾驶员,保证在连续驾驶三小时后休息一次。

4、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供甲方使用。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搭载无关人员,不得索要小费或提出无理要求,不得有违反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5、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的乙方自有车辆,不得存在任何挂靠的车辆,不得将车辆承包给本单位的驾驶员来接待甲方提供的承运业务,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承运任务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6、租用期间,乙方提供的交通工具如出现故障,在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就立即联系同档次车辆转客,费用由乙方承担。

7、驾驶员在乘客下车时,应保护好乘客的物品,因驾驶员过错致使游客物品丢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按现行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赔付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双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负责协助游客向肇事者追偿。

六、费用结算。

团队结束行程,游客在安全行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方面无投诉的,乙方在____日内出具发票到甲方处结清车费,一团一清。

七、合同的解除:

1、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应尽的义务。

(2)出现责任事故乙方不积极地进行理赔。

(3)乙方可供车数量不符合约定,在____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以单位方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连续三次没有按时结清租车费用。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与乙方驾驶人员签订租车合同,影响乙方利益。

3、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派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的,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团队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当次租车费用%的违约金;乙方擅自将车辆召回,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当于本次租车费用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几日通知乙方,甲方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者承担本次租车费用%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按约定支付租车费用。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承担本次租车费用%的违约责任。

6、乙方车辆中途甩团或中途发生故障两小时内无法修复而又不积极转团,造成旅游行程无法执行,乙方应依照甲方与游客所签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及游客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本次租车费用%的违约金。

7、合同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拥有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臵指标,甲方急需购臵小客车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借用乙方名义,租赁乙方小客车购臵指标购买小客车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臵指标(下称该指标)租赁给甲方使用,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的车辆的一切费用; 乙方只负责提供申请编码为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臵指标。

二、租赁期限及费用

性将一年租金及押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若因延误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收回车牌使用权。期间乙方不可中断租赁服务或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如租赁未满一年要退还指标给乙方时,乙方不退还租赁费。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证件与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臵指标,积极配合买新车。购买新车手续办理完成后,身份证归还乙方。甲方承担车辆购买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辆购臵费、登记费、保险费、相关税费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该指标过购臵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购臵该车辆的出资方为甲方,出资方式为甲方全额出资,在协议有效期内,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乙方若因债权债务问题,引起车牌的连带责任及纠纷,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全部连带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租赁的指标所购新车必须上车辆保险作为安全保障,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保额最低壹佰万元)。使用租赁期间如甲方不购买全险则算甲方违约。因交通事故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承担进行损害赔偿的责任,乙方只负责提供小客车配臵指标,不承担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的责任。

4、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小客车配臵指标(车牌照),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或抵押该车等。如甲方私下转让、转借及出租或抵押该车第三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债务或出现交通事故,全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收回小客车配臵指标(车牌照)使用权,协议终止及办理小客车配臵指标(车牌照)转出手续。

5、当甲方或亲友通过摇号获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本协议内车辆上。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车辆过户到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不配合甲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如遇到紧急情况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的并妥善保管车辆相关证件等手续。

7、租约期满后,如双方解除协议,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甲方带齐相关文件和租赁协议书,收据等,归还给乙方,同时如有车辆违法等罚款由甲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车辆手续。需延期者,需事先致电乙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时间,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赁业务。

四、协议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3、甲方用该指标所购臵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甲方(承租人) 乙方(出租人):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 期:日 期:

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将 工程车(车牌号: ) 辆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为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标准及保证金

1.在租赁期限内,月租金标准为 元/月。

2.支付方式即时间:乙方承诺在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本月的租金交付给甲方,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

3.合同签定后,乙方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合同履行保证金 元于甲方,做为本合同的履行保障。合同期满后,双方不再续约,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保证乙方有权合理地、充分自主地使用该车辆。

3.出租期内,甲方不承担因车辆使用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管理费用。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将租金支付给甲方或转至甲方指定帐户。

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甲方要求下,有义务把该车辆恢复租赁初始原状交还给甲方(正常耗损除外)。

3.乙方有义务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车辆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及设施损坏的,乙方有义务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乙方租赁期间经营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违法违纪事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预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60日仍未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解除前后其实际使用租赁车辆所发生租金与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叁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3.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如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六、车辆的收回

本合同期满后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以收回车辆。

1.本合同期满前,需要继续租赁的,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仍要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年限及租金标准,届时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2.乙方有义务于车辆租赁期满后当日,将承租车辆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通过补充协议订立。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三、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合同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八、合同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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