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协作性,促进组织的发展。对好的规章制度范文的总结和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_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个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下同)、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第七条工作时间考勤管理。
一、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天为休息。
第八条考勤办法。
一、员工实行上午和下午打卡制度,夜间加班、非工作日加班和节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特殊情况下未打卡或忘记打卡的,次日应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统补签,忘记打卡的在3天内申请补签方有效,超过3天未申请补签而无正当理由的作为矿工处理。
四、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是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五、公司每个月给每一位员工4小时的工作休息时间,用于必须在工作日处理的私人事务,但必须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
六、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
七、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4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5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九条加班。
一、为了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二、加班分为工作进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临时加班和员工自由加班三种。
三、加班时间规定:员工一天内在公司的停留时间超过12小时,即可视为加班。例如,某员工早上8:3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过20:30,那么这个时间就将被认为是该员工当天加班的起始时间,加班时间以不低于1个半小时为准。
四、工作日夜间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后,还需进行加班打卡,以此记录加班时间。加班前或加班后给行政部留加班交代事由,提出推迟次日上班时间或安排调休。
五、加班给予补贴,标准为10元/人/次,如加班时间至深夜公交停运后而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采用实报实销。
六、非公司安排或处于计划内的加班视为自行加班,不享受加班餐补和交通费报销。
七、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项目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可享受基本日工资两倍的待遇。
第十条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入需外出办公的应填写《外出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档,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三、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回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
送行政部备案:
一、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返回公司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的标准=工资总额/30天/8小时。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三、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年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四、婚假。
1、员工在领取结婚证1年之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五、产假。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计划生育外的不享受有薪假期。
六、丧假。
第十二条旷工。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执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为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法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三、自动离职的按员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奖罚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2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休假。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罚款0元。
书面警告罚款20元。
记小过罚款100元。
记大过罚款3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与公司《员工手册》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机关管理制度含休假请假考勤制度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岗在职人员,抽调参加中心工作人员,单位聘用及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条国家法定假日含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年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作人员请事假是在工作有效时间内请假做私事,各股室、二级机构对请事假要从严掌握,严格审批。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病休,x个月以内的由二甲以上医院出具医疗住院诊断证明;x个月以上的须经县法定医疗期鉴定小组认定,县法定医疗期鉴定小组从全县副高以上职称医师随机抽调人员组成。凡符合病休条件的,按以下规定调整工资:病假在两个月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x个月的,从第x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x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x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x个月的,从第x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第五条请假及休假实行轮级管理,按级上报,局人事股备案。
1、党组成员请假、休假由局长批准。
两天以上由分管党组签字,报局长同意和分管机关负责人备案。
3、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由分管负责人审批,两天以上由局长审批。
未按程序履行手续或超假视同旷工,并按《劳动法》执行。
第六条面部扫描指纹考勤规定:
(二)考勤对象:全体干职工;
(三)可免考勤的人员:
1、患重病人员,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报局党组审批;
2、参与中心工作的由本人出具中心工作牵头单位公函并写出报告,报局党组审批;
3、司机岗位工作人员;
4、男满xx岁、女满xx岁的工作人员可免考勤;
5、其他经局党组审批同意的人员;
8、考勤结果作为年度绩效奖发放的主要依据。
第一条管理原则。统一管理、安全第一、节约能源、降低费用、提高效率。
第二条车辆安排。为方便工作,党组成员因公用车,由机关事务中心统一调节优先安排;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因公用车需事前申报,在用车不相冲突的前提下可以调节,紧急公务可安排公务平台车辆,机关事务中心要对单位公车及县公务平台车辆使用情况建立用车台账。
第三条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统一由局机关事务中心归口管理;
维修前,先由该车专职驾驶员向分管机关副局长报告,经同意后到机关事务中心填写《车辆维修通知单》并送修,凭单结账,未按程序办理,不得入账。维修项目不得虚报和作假,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4、车辆驾驶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报局党组研究同意方可变更。
6、司机违章记录处罚由司机本人承担。
7、司机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由司机分别承担损失费用:全责10%、主责5%、同等2%、次责1%,并扣发本车司机全年安全奖。
下班后,所有车辆必须入库,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库的,须报告机关事务中心批准。
2、司机洗车实行定点;
3、司机每月补助xx元出车费,每月补助电话费xx元,全年安全奖金xx元,补助劳保用品费xx元/年。
第一条公务接待原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省委九条、市委九项规定。秉承厉行节约、热情得体、归口管理、公开透明等原则。
第二条公务接待活动归口局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管理,凭公务函给予接待。就餐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特殊情况需报告局长同意后,由分管机关负责人进行定点安排,用餐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同城接待。
第三条公务接待不得安排香烟、纪念品、土特产和酒水。不得饮酒。
第四条公务接待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必须由局机关事务中心刷卡及时结算。其报账程序为:凭接待公函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好《接待清单》,开好发票,经局计财股审核,由分管机关副局长签字方可入账。
第五条机关事务中心管理人员应及时报账。报账时,应按公务接待标准予以报账,不得超标准报销。烟酒和高档菜肴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未经许可或未有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所产生的接待费用一律不得入账。
第七条机关事务中心应加强对食堂人员的管理,厨师及帮工人员必须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厨房工作人员特殊情况需请假需向食堂管理人员汇报,并自己请好帮工人员,事务中心不负责请人。
第八条干职工用餐采用计餐制,早餐xx元/餐、中餐xx元/餐。除在职干职工、退休、退线老同志外食堂禁止带外来人员来食堂就餐或将饭菜带出食堂。如特殊情况需向食堂管理人员告知后按早餐xx元/餐、中餐xx元/餐,予以收费。并在当月的xx日统计结算后报计财股。公务接待用餐给予厨房加班工作人员补助xx元/桌。
第九条机关事务中心要加强对公用财产的管理。凡出现故意损毁财产者,必须照价赔偿或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如要处置办公设备,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机关事务中心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负责对水、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定期对场所和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第一条管理原则:厉行节约、严控开支、物尽其用、反对浪费。
第二条办公用品及日常开支实行集中采购归口管理。凡涉及办公所需用品由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事前申报,机关事务中心从严掌握,根据其需要按规定程序集中采购,凡涉及办公或公务活动的日常开支,由分管机关负责人审签。单次超过xx元以上的开支和采购必须报告局长同意;单次超过xx元以上的开支和采购必须进行会商,并有会商记录备案。以上两项,同时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第三条机关事务中心应对采购物品的价格、质量和数量严格把关,并负责对购进物品进行登记,使用单位当事人签领,建立进出物品台账。
第四条机关事务中心应按季度向分管机关负责人报告办公用品及日常开支账目,便于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严禁购买高档用品或超支采购、私自采购。
第六条严禁私自处置共有财产,一经发现按原价由当事人予以赔偿并全局通报。
第七条办公用品实行登记制,责任单位为机关事务中心、计财股,凡股室、二级机构人员调进调出,需进行财产审计核对。
第一条各办公室禁止私用电炉、电烙铁、电热器等电热设备。严禁私接电源、私装电灯、私改线路。机关事务中心要定期对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电闸开关和照明灯具等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条办公楼内不准随意使用火源,禁止燃烧废纸杂物,不得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鞭炮等)。
第三条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严禁非火警使用消防设施,不得堵塞和占用消防通道或妨碍消防栓的使用。机关事务中心要定期启动各类消防设施运转,检查有无故障,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四条各类文件实行专人登记管理,安全存放,无关人员不得翻阅需要保密的文件。档案的查阅、摘抄和利用,必须经档案室负责人同意,必要时经档案室负责人或主管局长审查批准。
第五条机关事务中心要加强食堂饮食管理,食堂所用炊具、餐具必须达到卫生标准,食品原料需绿色无污染,严禁使用霉变和过期食材。食堂每月一次卫生大扫除,确保干净整洁。
第六条机关大楼下班关闭后,保安人员在所有进出通道加锁。工作人员需加班的,到保安室进行登记,并履行本办公区安全保卫职责。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不得进出机关大楼。
第七条各办公室每天上班时间要负责本工作区内的安全防盗工作,中午和下午下班后做好清场和安全检查工作。机关院落、宿舍的治安由保安室负责,定期对监控摄像头进行检查维护,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严防偷盗事故,发现可疑迹象和犯罪嫌疑分子,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八条加强机关车辆停放管理,非停车区域不得乱停乱放。对进出机关院落的外来车辆,保安室严格进行登记,并指定位置停放,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过夜停放。
第九条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后果的,该照价赔偿的照价赔偿,该追究责任的视情节给予处理处分,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局属各二级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管理范围。包括预算计划管理、资金收支管理、财产实物管理及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收费及票证管理等。民政资金实行计财归口管理。做到统一账户、统一核算、统一要求、收入做到一个口子进。严格收支两条线,一律不得坐支。各二级机构实行报账制,不得自行设立账户或小钱柜。
第二条预算管理要求。计财部门要认真制定好民政资金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收支预算和各二级机构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做到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二级机构采取制定预算、核定指标、分月下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单位所有开支必须做到先批、后用的原则,坚决杜绝先斩后奏行为,未经研究批准的开支,谁用谁负责。
第三条财务机构及组织领导。民政财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局党组是全局财务工作的集体领导,财务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分管副局长审批制。二级机构实行局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法人审批制。各财务单位必须配备好财务人员设好会计、出纳(或报账员)实行钱、账分离原则。
第四条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消费刷卡制度,财务开支原则杜绝现金结算,提倡全局干职工到民政开户行(建设银行)办理公务消费卡,凡是有公务消费实行先申报,后刷卡,凭合规票据和手续到财务部门报账,不得先斩后奏,实行一事一结、一事一票,当日消费当日刷卡,杜绝挂账。
第五条财务开支报销凭证及审批流程。财务开支必须提供合法的原始凭证,外来凭证必须印有财政或税务部门的监制章,凭证中应有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列明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位、金额等要素。接待费用必须有接待公函、接待费消费明细、正规发票、打款小票。大额报销发票或一次性定点结算发票必须要有详单,每次经手人签字记录。所有报销凭证都应注明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原始发票不得涂改、挖补等错误现象。重大工程结算及采购项目,必须要有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招投标书、合同协议书、审计财政评审结果才能结账。财产采购并要有使用人填写好使用登记表,财务报销经办人持上述合格凭证,由分管领导签字,到财务部门审核,发票是否合格、数字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签出审核意见后,到主管财务副局长审批签字,再由局长审查后,到财务部门结算,除小额现金外,原则上开支实行非现金结算。开支发票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严禁跨期报销过期发票。差旅费、下乡费、培训费报销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标准。出差、下乡相关事由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签字,主管财务签字,xx个工作日内报账,逾期不得报销,学习培训必须有上级或相关部门通知,并经局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参加,凭培训通知食宿安排情况,按标准、费用报销。
第六条借款管理。原则上任何干部职工不得借用公款。确因公务出差需要借支不得超过xx元,必须当月借当月交账结清。因特殊情况超xx元以上须经分管财务副局长和局长审批。
第一条会务管理包括党组会、局务会及全局干职工大会的管理。学习含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及自学等。
第二条会议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务接待、设施设备管理、场地清扫、公物的维护和更换。严禁损坏公物和设施。
第三条党组会、局务会、局干职工大会根据其工作实际需要由党组决定召开,遵循减少“文山会海”原则。
第四条参会人员必须严格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和在会场内吸烟、随意接打手机。各股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因公或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必须经得局长批准,工作人员因公或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纪检组备案。
第五条鼓励干职工自学成才,鼓励干职工在各类刊物投稿。相关奖励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六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定在月底进行,学习内容为:时事政治、业务知识、廉政建设、岗位制度等,无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缺席。
第一条机构、人员和档案管理。
1、各类机构的设立(含二级机构)、单位名称、法人、地点、性质及级别的变更,须书面向政工人事股报告,提交局党组审核同意后,由政工人事股向有关部门申办相关事宜。
2、各股室和二级机构人员的任免、聘用、调整,按干部管理权限须先报政工人事股,经请示主管人事的局领导同意后,由政工人事股会同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组织考察,再提交局党组研究、批准。
3、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因中心工作,需要抽调工作人员的,需书面报告所需岗位、所需人员及工作要求等情况,由政工人事股提出初步人选,报请局党组或局长审核同意后实施。
4、工作人员调进调出必须向政工人事股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新进人员档案按要求由政工人事股代理,各股室和二级机构也要将入档材料及时送交代理部门,同时注意收集保存好自用资料。
第二条年度考核。
全局机关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的全体工作人员及临聘人员,按职位管理办法分级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及等次。
(1)考核的等次分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要求。
(1)严格考核监督。局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在各股室、各二级法人单位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会同政工人事、办公室、纪检、财计、信访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联审。联审办法为:根据参考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考核计分以及民主测评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提交党组研究决定后在全局系统内进行公示。
(2)兑现考核结果。对当年度考核被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发放年终奖;对当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扣发年终奖40%;对当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扣发当年全部年终奖;对连续两年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当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予以降级处理;于连续两年考核被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三条机关在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病住院或去世享受的待遇。
在职人员直系亲属住院,不组织看望慰问。
2、在职人员去世后,由局工会、相关局领导、股室、二级单位、办公室协助死者亲属办理丧事,悼念品、慰问金开支控制在xx元以内。
3、在职人员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去世后,由局工会、二级单位、办公室组织悼念,悼念品开支控制在xx元以内。
第四条机关在职人员的x个节日、一个生日等依据xx省总工会(【2018】xx号)文件执行。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正规公司考勤制度的完整性,代表着一个公司是否规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规公司考勤制度要怎么写呢?下面来看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3、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值班、加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条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工伤假。
1、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公假。
1、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
一、总则: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集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近-亲丧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产准假15天。
12.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dd12:00。
下午14:00dd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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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光。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光为:上午8:00d12:00,下午13:30d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光和休息时光,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光。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回到后及时补卡。补卡时光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资料、目的、地点、时光、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务必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务必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务必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光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光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职责人进行扣薪50d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光与所填报时光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贴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务必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务必透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状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光。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光以外的延时工作时光。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务必在正常工作时光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光。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光。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光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光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光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光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光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二、管理规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周休一天、串休)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注:由部门领导同意汇总交由人事部统计考核)。
2.打卡制度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公出申请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上月考勤报表。
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假、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一)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
(1)每月允许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一次不计考勤;。
(2)每月迟到或早退二次以上,10钟以内,从第二次开始每次每分钟扣一元钱人民币;。
(二)旷工。
1.旷工的处罚:员工旷工按《奖励与处罚》条例实施处罚。
2.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一天,并按其情节酌情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含三小时)者;。
(2)未经批准,上班时间非因工外出3小时以上者;。
(3)代替或委托他人考勤者;3.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者,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9:00――18:00。
1)每周工作六天,工作人员可在周二至周五之间根据部门人员情况安排1天休息,并上报公司行政部报备,若临时有事需要调休的`必须事先填写调休单,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如无批准不予安排调休。
2)异地员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请由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否则不予安排调休,需凭往返车票做为返家凭证。
3)各部门每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如有改动须提前到行政部备案。
二.考勤打卡。
1)公司员工必须上、下班在指纹机处打卡签到、签退。
2)新员工入职3日后即需输入指纹安排打卡。
3)凡正常出勤但忘记打卡均视为未打卡。
4)因手指受伤等特殊情况导致指纹机无法识别,需当时与行政部文员确认,到行政部填写《手工签到单》否则视为未打卡。
5)因临时性工作外出无法到公司打卡,需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员工未打卡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递交行政部,否则月底核查考勤记录时视为未打卡。
6)上述记录请按时申报,逾期不予补办手续。未打卡者经调查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罚,其他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并未请假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而未请假者视为早退。
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为10元/次。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第一次按罚款10元/次处理,第二次处理则为20元,第三次罚款为40元,第五次罚款位80元,第六次罚款为160元,依此类推。
3)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每次旷工按100元/次罚款。
4)由于公事推迟上班而未提前经主管同意者,按迟到论。
5)月累计超过5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计迟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优秀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擅自离岗、旷工。
工作时间内,未请假而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内视为擅自离岗,到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未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及工作期间未请假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为旷工。
1)擅自离岗按事假双倍工资予以处罚。
2)月度旷工一次或一天扣罚当月工资10%。
3)月度旷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罚当月工资20%。
4)月度旷工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5)旷工一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并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年累计旷工3次或3天以上除名。
五.外出管理。
1)员工因公外出时,应获部门经理批准并在前台《员工外出登记簿》上注明外出时间,返回后注明返回时间。未签外出者按事假处理,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送行政部。
六.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
1)病假请假应在上班前60分钟前办理(可电话通知形式),否则一律按非事先申请事假处理:因突发急病不能执行此标准,请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
2)请病假两日(不含两日)以上者,必须提供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并提供病例,化验单,缴费凭证等。
3)病(事)假请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请,不得委托其他同事转告,否则视同未请假。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日的作息时间如下(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上午时间08:00——12:00;。
午休时间12:00——13:30;。
下午时间13:30——17:30。
若因工作需要,各部门调整安排员工上、下班时间,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但时间应与规定时间相符。
(七)人事行政部将核实后的考勤情况制表,每月24日前报送财务部;。
(八)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记录在册,实行奖惩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第二条病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指定医院诊治,需要治疗及休养的时间,即为病假;。
(一)当急症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时,应及时和本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并持指定医院所开据的假条及医生处方底联一并交人事行政部,复核签字后方能生效。病假不满4小时按半天计算,满4小时不满8小时按一天计算。
(二)女员工怀孕保胎,依据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
(六)员工因病住院期间或病休假期跨两个考勤月,交假条时应在考勤表上注明;。
(七)病假证明批准时间以公历时间为准;。
(八)病休期间如遇产假、婚假、丧、探亲假等假期时,应合并计算;。
(九)连续病休期内遇有公休日或法定休假日时,不另外计算病假;。
(十二)开具人情病假、伪造病假证明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事假。
员工家庭有困难或办理个人事务须占用工作时间,由本人亲自办理事假请假手续。其它对发生下列情况均按事假处理:
(一)因打架受伤在治疗休养期;。
(二)停职检查期间;。
(三)因本人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留期间;。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而需要休假的时间;。
(五)因培训不及格被要求停职补习的时间。
第四条迟到和早退。
(一)迟到:超出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者视为迟到。
(二)早退: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以内者视为早退。
第五条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一)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虽提出辞职申请但未获得批准而不到岗;。
(二)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擅自不到岗;。
(四)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三十分钟以上);。
(五)假期已满无故不到岗;。
(六)各种假期无证明或证明无效;。
(七)伪造或涂改各种假期证明;。
(八)假期证明丢失或未按时上交而责任在本人的;。
(九)委托他人打卡,或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者,将视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年假、探亲假。
(二)年假和探亲假标准: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和探亲假期。首次享受年假或探亲假的,按来公司满一年的次月起半年内提出申请,申请获批与开始休假应距离半个月。
未转正或实习未正式录用期间不计算时间。
(三)休假天数:每年度年休假5天(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探亲假7天(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下列情况不享受年休假或探亲假:
1.休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以上者。
2.休产假60天以上者。
3.脱产学习累计30天以上者。
4.员工休完假期后,出现上述情况时,取消第二年的休假资格。
(五)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发放。
第七条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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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一、员工考勤内容包括:正常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等。
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公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至2小时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超过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四、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30%月度奖;
累计达3次以上、6次以下者,扣发60%月度奖;累计达6次以上者,扣发当月月度奖;情节严重者,作违纪给予警告处分。
五、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上网玩游戏、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当月累计违反3次,按旷工半天处理;当月累计违反3次以上、6次以下,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6次以上,按旷工2天处理;情节严重的,作违纪给予警告处分。
六、旷工半天者,扣发30%月度奖;
当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60%月度奖;当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当月月度奖;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含福利),扣发当月月度奖;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只发放基础工资(泰州最低工资标准加200元),扣发当月月度奖,给予警告处分;当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情节严重的,作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需请假的,须提前向领导汇报。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三、四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五、六条规定处理。
八、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考勤登记工作,员工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综合管理部进行不定期抽查。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九、员工考勤工作与月度考核及年终考核挂钩。
凡受到本制度第四、五、六条规定处理的员工,月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取消本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考勤制度
(人)字120319---01号工时制度,公司实行的工时制度分为二种:标准工时制与不定时工时制,具体工时制度的执行,由人事部依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执行。
考勤记录,办公室管理部门考勤以上下班打卡为依据,即早上8:30前和下午17:30后各打一次,其中午餐时间(12:00-1:00)不计入工作时间。各项目部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记录,考勤周期为本月1日到本月最后一天。工资发放日为次月15日前。
1.考勤管理人员每月1日采集和整理考勤信息及上月请假单、加班单;
3.考勤由人事部、办公室实施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者予以重处。
(二)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时间在十五分钟以内者,每次处罚款50元;
2.当月累计迟到三次或以上者增加罚款100元;
3.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者,即视为旷工半天;
4.如果是上班途中遇不可避免的特殊情况,(如:车祸,道路封闭等不可避免的情况)可在第一时间告知部门经理,上班后补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的说明即可。
5.各部门机动人员因工作需要需迟来或早走的,需提前写好公事外出申请单,并由相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写申请的,需第一时间告知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及时转告人事专员或办公室做好记录,次日来公司补办相关手续。
(三)加班。
1.公司批准的员工加班,由公司安排倒休;
2.倒休原则上应当年休完;当年没有倒休完,可适当延长至次年的三月一日前;
3.各部门每月5号前将上月批准的加班单与考勤表一起及时上报给行管部,过时不补;
4.各部人员如需加班,由部门经理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5.加班期间,执行打卡,否则,人事部不认可其加班;各项目部应做好加班、考勤记录,并及时将相关手续传回办公室,作为本部门的考勤依据。
※不计入加班的情况。
1.公司提供的培训、会议、座谈等时间不计入加班;
2.参加公共娱乐及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不计入加班时间;
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
4.因个人原因在正常工作时间,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不计入加班。
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增强组织纪律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结合管理区和本局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
1、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打卡考勤制度。
2、职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必须遵守管理区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职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论处。
(4)因偶发事件迟到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
(5)对迟到或早退者,处罚款50元,每次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款200元。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打卡考勤。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8:00)前,上午下班时间(中午12:00)后,下午上班时间(冬春季下午2:30,夏秋季下午3:00)前,下午下班时间(冬春季下午5:30,夏秋季下午6:00)后准时打卡,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2、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论。
3、因公出差或下乡,应于出差或下乡前到办公室办理出差下乡手续。
1、每年职工可休事假15天,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休假前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超过3天需要经过管理区主管领导批准,全年事假超过15天,扣除请假当天工资。
2、病假经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主要领导或管理区主管领导审批。
3、职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期,如带薪休假、婚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等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xx管理局
20xx年4月22日
考勤制度
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工作时间规定。
1.员工考勤以每日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
中午就餐及休息时间,可以在12:00~13:30时间区域内,自由选择就餐时间,如需外出就餐,员工应该轮流就餐,外出就餐时间限定为30分钟,可在休息区自由活动、休息,必须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
第四条考勤的时间单位。
1.本制度所称“一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一个月”为当月的1日至月末。第五条考勤计算周期。
以月为单位计算,即每月自1日至月末,如遇节假日等,根据工作安排,可提前或推后计算考勤。
第六条关于请假的规定。
意后方可休假,并在3日内补办假条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期间(无论病假事假)均无薪,有年假者可以年假抵折。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取消年终奖励,并不参与下年度调薪。
4.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三年以上(含三年)可享受婚假及丧假。相关规定详见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七条关于迟到、早退的规定。
1.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视为迟到;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扣款。
3.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3次(含)以上者,给予警告处罚。如一年之内有二个月(含)以上出现“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3次以上(含)”情形,取消年终奖,不予评优、评先进。
4.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公司将每月进行公示、通报。
第八条关于旷工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请假但未获批准的;以虚假理由请假的;续假未获批准的;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逾期不到岗的;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不履行职责的;一整天都没有出勤记录的;当日迟到超过3小时的。
2.旷工者处以扣薪罚款,计算公式为:扣款金额=旷工天数×3×当月的日基本工资。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次或者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三次者,取消年终奖励,不予评优、评先进,且不参与下年度调薪,旷工累计达到一周将予以辞退。
第九条公休假日及节假日。
2.公休日:每周周六或周日轮休一天。
3.法定假日:共计十天,分别为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另三八妇女节下午女员工休假半天。
第十条公出。
1.因公内或异地出差无法出勤的,应提前或在返回后的第一天告知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并核对考勤。
2.工地考勤应由工地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严格考勤、认真记录,并在次月的3号以前报至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加班。
1.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员工应积极配合。
2.加班应提前向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获批后执行。
3.获得批准的加班可申请在适当的时间安排调休,未安排调休的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加班费。
4.原则上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加班时间自19点以后开始计算。
5.加班时间大于4小时的,给予一次餐补。
6.加班人员当月请假、休假大于等于4小时的,取消餐补。调休的除外。
7.加班人员当月迟到超过两次的(含两次),加班不计。
第十二条带薪年假。
1.员工加入公司并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含一年)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2.带薪年假的天数部门计算。
3.年假的起止日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按天数累计计算。
4.工作年限指在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满一年指从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员工休年假需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6.年假只限当年度适用,不得累计至下一年。却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可在次年给予现金折算。折算公式为:年假折现=未休完的年假天数×最后一个月的日基本工资。
7.已提出调动或辞职申请或被公司辞退的员工,自提出之日起不再享年假,不予休年假,不补当年剩余年假,不折现。
第十三条婚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员工可享婚假。
2.婚假3天,晚婚者可另享有奖励假7天(含节假日及公休日),晚婚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3.休婚假者需提供本人结婚证件,要求结婚登记后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休者不予补偿。
4.婚假期间,享有最低基本工资,不计奖金补助等。
第十四条丧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员工可享丧假。
2.员工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允许申请带薪丧假。
3.丧假为3天,外埠给予路程假(按直达火车及长途汽车行驶时间计算,不超过3天);。
4.丧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考勤制度
考勤不再是社会工作人必须要进行的日常工作,大学课堂也开始渐渐实行考勤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2018考勤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应进行考勤,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以旷课论。
第二条 学生因病请假应有医院证明,请病假在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的须学院院长批准。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院长批准。一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条 学生请假应事先写好假条,并附有效证明。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除急病或紧急事宜外,事后补假条无效。学生请假期满,应及时向班主任,学院院长销假。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批假与否,有关负责人应回复学生本人。对学生请假的审批意见及相关材料存学院办公室备查。学生一学期内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应报校教务处办公室备案,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应予休学。
第三条 学生课堂考勤各班班长负责,班长应按考勤项目如实记录。每天将考勤情况汇总并于下午3:40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将于每周日向学生公布本周考勤结果。
第四条 对旷课人员每学时扣除个人综合考评0.02分并相应扣除该生所在班级班级考核3分,一学期班级无旷课现象班级考核分加5分。
第五条 班主任应对旷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口头警告。
对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旷课达到8学时的,给予预警;旷课10——19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旷课20——29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30——39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旷课40——49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旷课达到50学时以上的,作自动退学处理。
已受旷课处分的学生,再次旷课达到处分规定的,加重一级处分。
第六条 学生自行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课堂讲授活动,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未返校报到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七条 该制度严格以学校相关制度为蓝本进行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办公室所有。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学生会办公室
考勤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dd12:00。
下午14:00dd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