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优秀17篇)

时间:2023-11-06 23:57:04 作者:书香墨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优秀17篇)

写心得体会不仅可以帮助自己更好地理解和思考,也可以与他人进行分享和交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学习《民法典》个人心得体会

20xx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为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按照国家立法规划,属于我国自己的民法典将于20xx年问世。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虽然我国历朝历代都有各种律令,新中国也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但是我国的民法体系一直没能完整地建立起来,而这成为了几代人孜孜以求的“中国民法典”梦想。这一任务早已上升至国家层次,党的xx届四中全会就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这一重大立法任务,《民法总则》诞生为民法典翻开了第一页。

《民法总则》共206条,全面系统地确定了中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关系到每个中国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方方面面,被誉为民事法律体系中的“小宪法”。《民法总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增加了许多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内容;体现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经济社会平衡、包容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民法总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开篇第一条,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完善监护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基于现行民事法律,对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适应了社会的发展;“绿色原则”被确立为民法总则的基本规定,促进可持续发展;民法总则既传承我国优秀法律文化传统,坚定文化自信,又有世界眼光;民法总则健全民事法律秩序,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凸显对民事权利的尊重。

民法总则中鼓励见义勇为、保护救助人,增加条款消除救助人的后顾之忧;规定英雄烈士是国家和民族精神的体现,是引领社会风尚的标杆,增加恶意诋毁英烈承担民事责任的条款;针对中老年人监护问题,进一步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调整了监护人范围、强化了国家监护职能并完善了撤销监护相关规定;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由10岁调整为8岁。这些都是建设法治社会、追求现代文明的具体体现。

作为普通的民众,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完善,我们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制观念,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从而为推动和谐、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更加齐头并进,让生活更美好。脱贫攻坚是我们彻底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最后一战,全面小康是“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人们常说,人活一口气。这口“气”是拼搏之气,也是顺畅之气。有时候,在拼搏中虽然有了成果,但可能仍感觉“不开心”。因为除了有成果的收获,更在乎被周围环境所“尊重”。比如工作了一天回到屋里,忽然接到房东电话让明天搬走,一看租期还有半年才到期,那心里的憋屈怎么办?看到小区电梯里打的五花八门的广告,回想到这笔收益去哪里了?越想越生气。好不容易刚处了个对象,在路上散步,突然一条狗扑了上来,狗主人却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是挥拳相向还是保持绅士风度?让人着实为难。十几岁的孩子偷偷拿着父母的积蓄在网上打了“赏”,父母该怎么办?不用怕,在《民法典》里都能找到答案。有时候,苦一点累一点倒不怕,怕的是被人、被周遭所“忽视”。虽然要想有“存在感”,就要不断去拼搏,但大环境的塑造也很重要。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让群众在关注小康社会“物”的同时,更有“神”,更有“感”,就如同“骨骼”和“血肉”,“有力”而“优美”。

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藏“富”于民,“富”中更“安”,奋斗起来更带劲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富口袋”,还要“富脑袋”。要把这两“富”深深地藏于人民的生活之中,让这“富”与时代同进。“此心安处是吾乡”,有“乡”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的地方,就要守护好。有法可依,并不断完善,就是最好的“守护”。当我们走在全面小康的大道上,再“手握”《民法典》,无论在哪里,心底都会有着落。“底盘”更稳才敢开得更快。《民法典》无论是大到物权、合同,还是小到家庭矛盾、邻里纷争,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据和答案,可以说是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无时无刻、无所不在。情况明了,底气足了,就如解“后顾之忧”。俗话说,心稳了,手就稳了,在接续奋斗的路上就会更加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喷薄出那为事业热火朝天的干劲儿。“底盘”更稳才能开得更快。民心安,则天下和。“和”就是心齐,心齐则事成。《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更加齐头并进,让生活更美好。脱贫攻坚是我们彻底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最后一战,全面小康是“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人们常说,人活一口气。这口“气”是拼搏之气,也是顺畅之气。有时候,在拼搏中虽然有了成果,但可能仍感觉“不开心”。因为除了有成果的收获,更在乎被周围环境所“尊重”。比如工作了一天回到屋里,忽然接到房东电话让明天搬走,一看租期还有半年才到期,那心里的憋屈怎么办?看到小区电梯里打的五花八门的广告,回想到这笔收益去哪里了?越想越生气。好不容易刚处了个对象,在路上散步,突然一条狗扑了上来,狗主人却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是挥拳相向还是保持绅士风度?让人着实为难。十几岁的孩子偷偷拿着父母的积蓄在网上打了“赏”,父母该怎么办?不用怕,在《民法典》里都能找到答案。有时候,苦一点累一点倒不怕,怕的是被人、被周遭所“忽视”。虽然要想有“存在感”,就要不断去拼搏,但大环境的塑造也很重要。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让群众在关注小康社会“物”的同时,更有“神”,更有“感”,就如同“骨骼”和“血肉”,“有力”而“优美”。

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藏“富”于民,“富”中更“安”,奋斗起来更带劲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富口袋”,还要“富脑袋”。要把这两“富”深深地藏于人民的生活之中,让这“富”与时代同进。“此心安处是吾乡”,有“乡”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的地方,就要守护好。有法可依,并不断完善,就是最好的“守护”。当我们走在全面小康的大道上,再“手握”《民法典》,无论在哪里,心底都会有着落。“底盘”更稳才敢开得更快。《民法典》无论是大到物权、合同,还是小到家庭矛盾、邻里纷争,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据和答案,可以说是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无时无刻、无所不在。情况明了,底气足了,就如解“后顾之忧”。俗话说,心稳了,手就稳了,在接续奋斗的路上就会更加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喷薄出那为事业热火朝天的干劲儿。“底盘”更稳才能开得更快。民心安,则天下和。“和”就是心齐,心齐则事成。《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施行后,《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九部法律同时废止。

利用实施前的时间,开始学习《民法典》,首先通读《物权编》。通读一遍后,并未发现特别明显的变化;通读第二遍后确实感受到了一些变化,可以预见这些改变将对社会规范产生影响,小结肤浅的心得体会,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一、增强意思自治的范畴。

意思自治,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是独立且自由的,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当事人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民法典》许多条文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扩张更加广泛且明确。例如第一分编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范围扩大到了不动产物权协议,不再局限于买卖房屋协议可以预告登记,未来自然人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完全可以预告登记,登记机关不得拒绝。第二分编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了农村集体成员的查阅权、复制权。查阅权、复制权原本出现在《公司法》、《刑事诉讼法》中,本条将其用在广大的村集体中,体现了从民法上保障村集体成员的自治原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了村干部的_发生。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的完善和修改,明确了小区业主的共决机制,增加了共决事项,降低了最低通过表决要求,有助于业主自治的操作性的提升,使得业主自治能够更容易实现。第四分编中第四百零四条,将流押条款效力做了变更,从以前的无效条款变更为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种相对缓和的改变,也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更好在意思自治和维护抵押财产的交换价值两者间做到了平衡。

二、横空出世了居住权。

常见的用益物权为“城市一个农村两,还有一个管大家”,既城市一个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两分别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个管大家则是地役权。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成为了一项全新登场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合同应当书面且登记设立。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感觉很像租赁关系,居住权与租赁合同不同点是,1居住权原则无偿设立(除非当事人约定)。2居住房登记设立。3不受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以上部分无效的限制。4居住权属于物权范畴。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机构未来将承担居住权登记的业务的办理,与日常生活对应的是,城市中的廉租房、公租房、长租房,以及以房养老的无房老人。居住权的设立对不不动产的价值应当产生很大影响,如果购买已设立了居住权的不动产,占有和使用仍为居住权人,势必会导致不动产的价值受到影响,有可能体现为交易价格的腰斩。居住权的诞生将对房地产市场增加诸多不确定性,但肯定增加了执行不动产的难度。

三、担保物权鼓励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动产抵押的设立仍采用意思主义,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句话已从动产浮动抵押的条款中扩大了所有动产抵押。意义在于动产抵押鼓励登记。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设立多个抵押的,按照登记优先的原则,该原则未变,只是在两处抵押都登记时,旧法按债权比例清偿,本条则是严格按照登记的时间确定先后清偿顺序,同一清偿顺位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进一步倒逼抵押权人不仅要登记而且还要快登记。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和抵押权竞合时,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物权编的变化虽不是,但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是难以预料的。受认知所限,物权编小结中还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原因是部分条文没有完全领悟,有些认知甚至需要纠偏,无疑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但对新事物的学习都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日积跬步,或许总有一刻能领悟之前不能领悟的,看到之前不曾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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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个人心得体会,,个人感悟,总汇

2020年度5月21日,全国两会大幕正式拉开。受疫情影响,这场“春天的盛会”来得有些迟,但代表委员环绕民生的呼吁声和国是的建言声,一直都在线上。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以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除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等要害词外,全面依法治国同样是两会高频词汇,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负有重大职责,承担着重要任务。备受关注的“民法典草案”,其编纂过程如同一面镜子,有效的开门立法反映出新时代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折射出法治思维深入人心法治实践深入推进。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向着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奋进路上,我们更要充分发挥强盛制度优势,实现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凝结历史进步的强盛推动力量。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书写人民当家作主新篇章。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国家的意志在这里交融。全国各级人大设立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等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28万个,邀请322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31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立法座谈会;两次组织全国政协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400多名各界群众参加;26场全国政协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900余万网民在线观看……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还是人民政协制度这一中国式民主的具体形式,全国两会本身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例和长期实践,人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同时寻求人民群众法治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不断书写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新篇章。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立法中践行群众路线。大疫如大考。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握依法防控“指挥棒”,在坚持群众路线中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和凝结群众。针对疫情暴露出的立法方面的问题,面对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社会关切,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到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为疫情大考交上一张厚重的法治答卷。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度1月26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高空抛物点个外卖,民法典的编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要求,倾听民生吸纳民意广聚民智,具有强盛生命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民意和民智在立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尊重和发挥,在群众路线中行稳致远,展现人民更加满足的立法作为。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良法善治护航全面小康。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着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环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制定外商投资法,修改土地管理法;环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环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启动长江保护法立法……一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律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草案47件,通过34件,其中新制定法律5部,这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019年驰而不息推动良法善治的成绩单。收官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代表更要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积极主动依法履职,当好“百姓代言人”“小康发言人”和“法治推广人”,为全面小康筑牢法治根基。

法治,是改革稳定的基石,经济发展的动能和人民幸福的后盾。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2020全国两会满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必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迈出更加铿锵有力的步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

未满8岁的孩子,偷偷用父母银行账户给网络主播打赏10万元,这钱能退么?在小区被高空抛物砸伤,如果找不到扔东西的人,该找谁赔偿?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却把房子卖了,要求租户搬走,该怎么办?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这些问题都能找到相应法律依据。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10万字内容,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必将深刻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刑法,而是民事领域的婚姻法。社会秩序的建立,人民权利的保障,都有赖于对基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和规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买卖、交易等才能顺利进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相继出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较为完善,为什么还要把与民事相关的法律编纂成一部法典?原来,民事法律调整的主体多、涵盖领域广、关系复杂,相应的法律条文数量也很庞大,其中还有不协调、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地方。因此,编纂民法典就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经过系统编纂,民法典将发挥“1+12”的效果。

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民法典中新设置的“离婚冷静期”,引发不少关注和讨论,这样的“制度设计”本身就彰显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倡导夫妻和谐、珍视家庭价值的文化观念。此外,民法典还专门引入“优良家风”的表述,同时在商事交易与夫妻关系的平衡中更加凸显了维护家庭和睦的价值取向。类似规定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不仅体现着“中国特色”,对于世界民事领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视的宝贵财富和经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发挥最大效用,法治中国建设必能再上新台阶。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认同法律、尊崇法律,这就离不开有力有效的宣传教育。党的__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这篇重要讲话中,总书记提出了“三个讲清楚”的明确要求,为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比如,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等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二是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比如,民法典明确平等保护物权的基本原则,吸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最新表述,等等。实施好民法典,“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在民法典中,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方面,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另一方面,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学习《民法典》个人心得体会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一部与人民生活各方面密切相关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5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贯彻实施民法典,带头保障民法典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民法典是一部保障人民权利、推动国家治理的法律宝典。

民法是最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一项艰巨繁难的立法工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民法典编纂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深刻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这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成熟完善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达到了新高度,标志着我国人民权利保障进入了新阶段。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尊重和保障人民各项民事权利、进一步增进人民福祉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希望国家法律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民法典将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法律固化下来,规定的民事权利种类更加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体系更加完备,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更加完善,权利保护机制更加健全有效,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保护和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规定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民事基本制度,确立了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具体制度,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的是,民法典通过规制、界定和维护每个民事主体的各项具体权益,促进每个民事主体更加自觉自律,使国家治理手段更加丰富、透明、高效,有利于加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有力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注入持久的动力和活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以法治为基础、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受法治规则调整的经济制度。民法典确认市场主体的法律资格、权利义务,强化民事主体在市场经济中的平等地位,为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建立了完备的规则体系,为各类民事主体提供了稳定的行为预期,为各类民事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竞争,对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刻领会民法典的精神内涵,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理念跟进更新。

民法典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融入民事法律规范,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注入了强大精神力量。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贯穿法律监督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民法典本身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立法领域的重要制度成果,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理念。在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过程中,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民法典真正成为新时代保护人民权利的宝典。

宣传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心得就是工作或学习中的体验和领悟到的东西,亦可以称作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一种日常应用文体,属于议论文的范畴。一般篇幅可长可短,结构比较简单。那你知道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都有那些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0宣传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篇大全。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近日,单位组织全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2期《求是》杂志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学习交流,对《民法典》有了浅显了解。

编撰《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对我国立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愈发感受到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可谓社会所需,民之所向,一切以人民利益为中心。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对于社会来讲,《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民众来讲,多元化的生活使民众对于法治的需求也愈发迫切,对于非法律从业者的普通民众来说,《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和美好生活的需求,更是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靠,房产买卖、遗产处理、高空坠物、占道纠纷、个人信息保护、衣食住行、老人赡养、生产经营等等,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更是指出,要加强对《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然而,对于非法律从业者而言,民法典体系庞大、专业性极强,理解起来有一定困难,这就需要专业人士加以解读,并用普通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将民法典送到基层一线,可谓是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必须要打通“最后一公里”。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宣讲《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要让民法典成为公众随身携带的“宝典”,就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让公众懂法;就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公众信法。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民法典必将不断发挥其善治意义,无愧于法典之名。然而在系列宣讲中,更应该使民众明白,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一天之内,时时都在面临着和他人签合同的场景。例如买东西那就会面临一个买卖合同,搭乘公交车就是一个运输合同,租房子住就会面临一个租赁合同,向他人借款就形成一个借款合同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整个《民法典》,“准合同”这一法律术语,仅在《民法典》目录及分编条目出现两次,具体的法律条文中都直接使用了准合同的两个子概念,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扩大了无因管理人的债权请求权益范围,包括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所规定的“因管理实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因管理实务受到的损失(适当补偿原则);该条第二款对“非善意”的无因管理人的权利做了限制: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该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管理人不享有相应债权。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一定能够正确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从“法律”到“法典”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历时66年的编纂,经过几代法律人的努力得来的宝贵成果。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是新中国首部民法典,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范,民事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发展,一些特殊的民事行为中往往会牵扯到多部法律,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或出现各部法律之间的适用重叠,或出现超出了单行民法调整的范围而造成管辖空白的情况,从而给立法、司法、普法、守法造成困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实施,在社会各项基础都基本健全的前提下,迫切需要将民事行为规则系统化、体系化,同时切实解决民法内部的和谐问题,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发展。因此《民法典》的诞生,可以说既是势在必行,也是水到渠成。

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除了内容丰富、涉猎范围广,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从法条之后所体现出的深刻的立法指导思想。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的出台,就是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制保障,更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思想。

此次通过的《民法典》由7编加附则共84章、共1260个条文构成。第一编为总则,之后依次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民法典》并不是全新编纂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多部单行法的集合,而是综合新时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区别于《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单行法,有针对性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去粗取精,形成体系化、系统化的规范。这七编把民生相关的方方面面都涵盖在一部法律之下,从小到老百姓衣食住行,大到国家综合治理,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指引。

在各分编中,值得关注的重大创新和亮点要属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民法典》总则编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较于1986年《民法通则》所表述“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此次民法典首次把“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弥补了传统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也体现了《宪法》保障人权的根本要求。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编共六章五十一条,涵盖了从全面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个人信息防火墙等社会热点问题,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趋势,突出细化了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所拥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加强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有关的人格利益的保障,从法律层面对人格权利和利益进行了肯定和保障,为进一步深化人格权的保护奠定了请求权的法律基础。除此以外,《民法典》还实现了多处制度创新,包括规定了“自甘风险”规则以及“自助行为”规则、完善了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等体现时代特征的内容。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法律,不仅仅是看法条的科学性和周延性,更多的是看实际运行效果。良法善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以法律的视角审视社会活动,固守法律底线。新时代的中国,需要一部这样的《民法典》,让她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给社会生活提供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用法治构筑稳稳的幸福。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四大检察工作中,不仅是民事检察,其他各项检察业务都要结合《民法典》承载的法治精神、基本原则、具体条款,深入贯彻研究,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深入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这为推进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但从总体上看,民事检察工作依然是短板、弱项、离“做强”还有不小差距。实际上,《民法典》与“四大检察”都有紧密联系。此次《民法典》合同编不同于《合同法》的是,在其第三分编专门对准合同有关内容进行了规范,所谓的准合同和合同不同的是,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而准合同是单方意思表示。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民法典》准合同编颁布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同时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防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这是一项系统的庞大的立法工程。

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济南一中队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学习了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领悟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探讨并了解《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并针对性学习第三编《合同》、第七编《侵权责任》的相关内容。下一步,济南一中队党支部将逐步结合实际工作,对民法典中涉及执勤业务的部分着重研讨,并形成执勤规范,为未来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筑桥铺路。

《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以及个人感受

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的编纂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推进编纂民法典工作,先后十次审议民法典相关草案,组织全国人大代表两次研读讨论民法典草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经过反复修改的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该法典在本次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心声和愿望。

二、民法典将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三、民法典颁布与实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

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建设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杈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

四、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律师要把学习和掌握民法典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学好、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个人学习感悟心得体会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之前,围绕民法典学习,我写了《做实“笨”功夫练出好功夫》,认为,民法典的学习还是扎稳“马步”,勤做“笨”功夫才好。今日,学习共产党员网《习近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深感,我们要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镜头“广角”,对不适应之处及时“聚焦”修正。

党政干部要习惯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现有行政规则、规定“广角”,对与民法典相悖者及时“聚焦”修正。“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决不能对时代的新发展新变化视而不见,决不能仅以一句“以往如何如何”搪塞了事,决不能以一句“我不懂”“我不知”“我不了解”作为不落实民法典的借口。要切实扛起时代责任,积极发挥党政干部“先学一步”“先做一步”作用,以自身较好的民法典知识掌握,以主动结合工作职责的民法典视角,及时做好相关行政规则、规定的修定完善,避免实践中出现和民法典不一致,甚至“反着干”“打架”的现象。要树立民法典思维,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切实让民法典精神融入到老百姓大事小情的处理之中,让民法典成为回应百姓呼声,维护百姓正当利益,守法者受保护、违法者受惩戒,体现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带给人民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法律工作者要习惯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现有法律、法规“广角”,对与民法典不相适应的地方“聚焦”修订完善,体现担当作为。专业人做专业的事。民法典的出台,无疑凝聚着一代代法律工作者的探索和实践。当前,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实践同样离不开广大法律工作者的专业解读、落实。法律工作者要勇于担起时代赋予的重大机遇和责任,在民法典融入百姓生活、融入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体现法律工作者的志趣、抱负和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为法治国家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纠纷和案件的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感受到时代进步的力量,感受到民法典“民”字当头的伟大力量。

党员同志要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约束个人行为“广角”,对“八小时之外”“单位之外”“组织视线之外”要主动“聚焦”修正。民法典的学习运用,从来不仅是法律工作者的事,而是和每个人人生的各个阶段、和民事活动各个领域息息相关,是一部代表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益的好法典。作为新时代党员,不应有任何特权,而要更严格纪律约束,更好地遵守、维护、捍卫民法典的“特权”。党员要用好民法典,首先要学好民法典。要加强原文的学习,逐字逐句深化了解认识,要认认真真打好民法典基本功,把“马步”扎稳,把功夫练实。其次,要主动宣传民法典。要体现担当,做出自己的努力,主动向身边人、工作中人、家里人宣讲民法典。要善于通过典型事例,以故事化的表述、情节化的讲述,让更多人知道民法典、熟悉民法典,学会用民法典捍卫自身正当权益。第三,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民法典。“法与时转则治”,民法典是一部伟大的法律,它的具体环节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有所变化,我们要有完善民法典,让民法典更符合时代需要、百姓需求的志气和决心,在火热的社会实践中主动运用民法典,在运用中捍卫、在捍卫中完善。第四,党员要多在“看不见”的地方着力、做实。对于党员同志来说,遵守民法典的标准要求不能降低,也不能混同于一般群众,应当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加强自我修养,放大人生格局,升华人生境界,用好民法典,尤其在“八小时”之外,别人“不容易看得见”的地方,体现诚信、担当、律己、责任,为诚信社会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自己的努力和坚守。

“视角”“广角”“聚焦”终究要落于一个“实”字,践于一个“行”字。要实实在在学、老老实实用、认认真真思、扎扎实实做,真正做到以民法典实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让民法典带给人民以温暖与守护,让公平和正义的阳光照耀神州大地。

学习《民法典》个人心得体会【】

5月的深圳,观澜河畔绿荫葱葱。

法者,治之端也。伴随着民法典表决通过,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即将走进你我生活,在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发挥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

从民法到民法典,一个“典”字折射出整个国家治理水平的提升——。

近年来,不少进城务工农民遇到了新问题:“家中承包地闲置,能否‘出租’出去进行农业生产?”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吸收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规定,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为“三权分置”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打牢法律基础。

“这是一个巨大进步,有助于用活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好激发农村社会活力。”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说。

民法典是权利的宣言,更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

从体现交易自由,到强调契约精神;从设立“特别法人”,到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民法典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明确民商事活动的行为规则和基本遵循,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惩罚性赔偿,为基因胚胎科研活动划定规范,确定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紧扣时代脉搏,有效增强民事法律规范的时代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一部民法典,熔铸中华民族的“精气神”。

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不会让仗义出手者陷入法律与道德困境。民法典鼓励见义勇为,明确减免救助人责任,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编纂民法典,诠释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

厚重的民法典,1200多个条文之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庄重醒目。

区别于西方民法典的价值理念,我国民法典清晰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入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价值内核之中。

对禁止结婚的情形作出完善,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设立离婚冷静期……以民法典为纲,将相敬如宾、相濡以沫的优良传统继续发扬传承。

“树立优良家风”写进法律,弘扬家庭美德;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减少遗产纠纷……民法典托举“家”的温暖,用千万个家庭“小幸福”融汇成国家民族“大和谐”。

为解决小区纠纷提供法律依据,维护和谐邻里关系;规定“自助行为”制度,引导社会成员合理维权;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保护无过错方权益……民法典树立鲜明导向,引领公序良俗,彰显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全面修典,不止于立法,更在于法之必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关键。人们注意到,今年的两高报告均提出,要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对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的青年学生来说,学习民法典不仅是一次普法的过程,更有利于树立契约精神、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师范大学教授谢资清说,建议各行各业尽快开展学习民法典的活动,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各司其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和内容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

缘法求道,道立国坚。以民为本,循法而治。

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治丰碑。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我是文院的学生,但是考研想考法律硕士,选修民法学,主要是为了听一下老师分析地一些案例。因为有些时候,光有理论知识是死板的,只有跟案例结合起来,才能理解地更加生动,记忆才能更加深刻,更有利于民法的学习。

就这样,在每节课老师生动的案例分析下,那些生硬而又严肃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对民法的了解也更加深刻。随着学习的深入,逐渐发现,民法是一门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大部分需要维护的就是自己的民事法律权利。

首先,从民法的定义来说,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由此展开来看,民法是解决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依据。而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此时,民事法律关系又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这三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于民法中的“人”,它可以是公民(自然人)、个体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法人和合伙组织等,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在特定条件下也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事实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公民。这里的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其中由两个属性,是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是从公民出生时开始,结束于公民死亡之后。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其中,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就具有了行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权利或者年满16周岁且经济独立的也可以行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满十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凡是未满十周岁且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能力的,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今天对于民典法中的相邻关系谈谈自己的看法。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中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国有句谚语,远亲不如近邻。在日常生活中,邻居可能是除了家人以外,我们接触最多的人了。与邻里间的关系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要保持邻里关系的和谐,大家住在一起就是缘分,要互相理解包容。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每家都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有时候你只是伸出了你的双手,说了一句暖心的话,但对于处在困难时期的邻居来说往往是巨大的帮助。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邻里关系处得好,就可以互为助手、互为依靠,对各家的生活、学习、工作都有益处;反之,邻里关系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街坊邻里的安定,而且还会败坏社会风气。邻里出现矛盾,要主动相让。让,不等于无能、不等于低人一等,而是体现一种宽容的胸怀、大度的风格、高尚的情操。邻里之争进一步则“狭路相逢”,退一步则“海阔天空”。邻里遇到一些矛盾纠纷时,双方都要礼让、谦让,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同时,要严以律己,主动承担责任,多作自我批评。只有这样,邻里方能和睦相处。

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谚语“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家有难邻里帮。”正确处理邻里关系,才能阖家幸福、社会安定。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全国人大经过立法程序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__年1月1日实施。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的公布实施,在我国法制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下面我说说初读民法典的体会:

一、要认真研读世界法制史中《民法典》的前世今生。了解世界近代史中对民法的认知、适用和发展,以及民法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居民个人权益方面所起的作用。这是读好我国当今《民法典》的基础。

二、要认真研读中国《民法典》的渊源。在我国历史长河中,社会秩序主要是靠酷刑维持的,民法制度是从酷刑制度变革而来的,这种变革与囯家制度改革、法益改革息息相关。统治阶级用刑民并举的方法维护统治阶级利益是社会进步的象征,是人民的觉醒。

三、要认真研读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的产生和发展,早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就有《民法总则草案》、《民法典草案》、《民法通则》等,还相继出台了《婚姻法》、《继承法》等单行法律、规章。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做律师主要是代理民事诉讼业务,做刑辩的很少。

四、现在颁布实施的《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产物,是亲民的法律,是国家法律制度深度改革的产物,是人们维权的“护身符”。

五、公民的权利是由日常生活细节组成的,从老百姓的生活细节着手,展示民法的魅力,充分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国家治理的民主和自由,这对全国各地老百姓来说是大事,是幸事。

六、面对《民法典》中国律师当前的要务是,读懂民法典,要一条一条地读,一篇一篇地研究,要办研读《民法典》的培训班,请专家教授讲课,请学者演讲,请学得好的律师讲学习体会。这是当前律师业的重要任务,也是责任担当。

《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

_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这一要求深刻表明,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治国理政成效的重要方面。

管子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问世,到代表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高立法水平的《唐律疏议》出台,历史表明,法之盛衰关乎政之治乱,良法向来是治国之重器、善治之前提。今天,汲取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系统整合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可以说,编纂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是中国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中华民族在法治道路上的不懈奋进。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从实践看,中国经济发展行稳致远,社会生活风清气正,都离不开民法制度夯实基础、与时俱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充分把握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才能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更高境界。

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不仅要考虑民法典规定,还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与此同时,维护好民法典权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题中应有之义。善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善以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才能让老百姓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欲茂其枝,必深其根。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建议,民法典诞生就是充分尊重民意的过程。遵循同样的逻辑,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不管是遇上高空坠物,还是碰到遗产纠纷,抑或遭遇隐私泄露,只有全体社会成员以民法典为遵循,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才能让民法典真正成为老百姓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从这个意义上讲,把讲清楚阐释好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方能保证全社会缘法而行,实现法盛人和。

大国治理,机杼万端,法治始终是令人瞩目的关键词。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神州大地必将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画卷。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尊敬的某某中学领导、教育辅导站、县教育局领导:

本人某某某,男,1978年9月出生,1998年7月毕业于某某师范体育班,分配到某某中学任教。而后于20xx年8月至20xx年7月在贵州师范大学函授学习,修完专科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

参加工作至今,本人自始至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但随着时代的不断向前发展,知识在不断更新,作为教师想让学生得到一杯水,自己必须具备一桶水,才能满足学生的求知欲望,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在教育战线上奋斗8年的我,深深体会到知识已不够用,于是今年本人积极参加成人高考,并荣幸地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为了能学习到更多的知识,更好地为我县教育事业服务,本人已向录取学校报到,并上交了一年的学费。因此,现本人特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要求到贵州师范大学脱产进修学习。希望上级领导考虑我的实际情况,恳请批准我的申请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某某中学教师某某。

x年12月16日。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于20xx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多万字。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民事法律规范。

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持续深入学习民法典,努力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目前最长的、拥有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次对法律用法典称谓,意义重大,位阶较高。与它不相称或相抵触的刑事法、行政法、商法、社会法在具体运用时应该以民法典的规定为准,其他部门法应急速修改,以与民法典配套成龙,体现法律体系内部的统一性。这是执政为民、以民为本的根本要求。这样做才能实现民法宪法的路径依赖,现代化从根本来说是人的现代化、法治化、权利化。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1260个条文,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民法典共1260条,涵盖从胎儿到坟墓全部环节,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在编纂过程中民法典对原有法律作了不少修改,随着民法典的实施,预计各类配套法律、司法解释等将纷纷出台。

民法典全面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公平规范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类民事活动,充分保护百姓拥有的各类民事权利,有助于增强人们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民法典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当然也应该包含家事法。在处理相关纠纷冲突时,注意‘民法出,忠孝存’而不是‘民法出,忠孝亡’。忠是国家对公民的忠,而不是公民对国家的忠。公民是主体,国家是客体。民与民都是平等主体,都是国家主人。民法典实施应该注重推动市场经济发展,贯彻民商合一,更重要的是,修改市场管理法律,更加尊重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市场主体权利地位。

尤其要注意民企、国企、外企的国民待遇,消除一切市场壁垒。国家作为民法典、将来的刑事法典、行政法典等的义务主体,要特别尊重公民作为社会财富创造主体的地位,保障公民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利,尤其尊重公民的创造性劳动,尤其是公民的智慧产权,这是国家创新的基础,具有战略意义。要进一步解放私权主体,社会管理法要重点修改,比如户籍管理等法律法规,增加对人口流动的肯定性、确权性、赋权性,这对于建立市场经济是至关重要的。

民法典编纂不同于一般法律汇编,民法典的这个‘典’字标志着民事法律制度的成熟,凸显出法律规范从量到质的变化,也是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实实在在地涉及每一个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等,不是一时一事,而是贯穿始终。从全面依法治国的角度看,民法是关乎全局的基础性法律,不但对宪法的实施起到保障作用,在国家治理中也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

虽然民法典并非尽善尽美,在实施中还是希望达到一个超越法、德民法典的效果。这是我国第一个法典实施,应该特别注重发挥律师的参与作用,尊重公民的主权地位,迎接权利时代的到来。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国家的主人是公民,保障公民的私权是国家最基本的义务,这也是民法典最重要的支撑。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于20xx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10多万字。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民法典生效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体现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节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自1954年首次起草民法典起算,历经66年、四度搁浅、累次增删,20__年5月28日,中国终于有了自己的民法典!回望来时路,感念眼前人,几代中国民法学人栉风沐雨,薪火相传,投身时代洪流,为民法典编纂贡献智慧、奉献青春。这背后饱含了多少人的秉烛达旦、笔耕不辍、又有多少次的百锻千炼、集思广益……个中滋味实不足为外人道也,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一部民法典,几代民法人!所以,当我翻开这崭新却早已刻下岁月底色的《民法典》时,我看到的不是繁杂的条目、苍白的文字,而是法律对个体的尊重、对社会的关切、对时代的回应。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体地位之平等来源于每个人都拥有独立的意识,都能通过其意思自治,来享有权利、负担义务,而人格独立与自由正是这一切的基础与前提,其重要性毋庸赘言。

我国《民法典》区别于其他各国民法典的特色之一,即是在体例设计上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该编回应我国新时代以来所面临的诸多重要社会热点问题,如侵犯个人隐私、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人格要素商品化使用、人体临床试验、性骚扰的规制等等。不但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个体价值、人格尊严的重视与保护,更为人格权的未来发展预留了充足的空间。特别是《民法典》第990条并未对人格权进行封闭式的定义,而是采用开放列举的方式,在第一款例举了生命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典型的具体人格权类型;在第二款以开放的方式规定了“一般人格权”,将侵害“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的情形纳入民法的调整范围,使我们可以更加从容面对随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新型侵害人格法益的类型,进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宪法》条款通过《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更加紧密贴合、落地生根。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呼唤:“法的命令是:做人,并尊重他人为人。”而人格权编,6章、51条、近5000字的篇幅恰恰是对这一命令的生动诠释。

整部《民法典》既照顾过去,又面向未来,更重要的是它立足于当下,对群众关切的、社会关注的、实践争议的诸多问题都给予了制度上的回应,从法律的角度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尝试和变革。

纵览《民法典》,我们会发现许多条文仿佛是个“陌生的老朋友”,模样虽然“亲切”,却展现了完全不同的利益分配规则与价值判断,折射出社会变迁对立法理念的影响。如在合同领域,《民法典》改变了以往“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规则,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将其由连带责任保证改为一般保证,使法律推定与保证人(特别是自然人保证)对于承担保证责任的理解越发贴近,更加符合国人的生活观念和社会交往规则,也对混乱的民间借贷领域起到了一定的规制和引导作用。在继承领域,公证遗嘱优先性的废除、新增打印遗嘱、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即突显了对遗嘱人自由意志的尊重,又体现了技术进步对遗嘱法定形式的影响。在物权领域,增设居住权,虽然使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交易流转均受到较大限制,但同时也是对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生活成本激增、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等现实难题所做的制度调整,蕴含了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老有所依的人文关怀。在人格权领域,确立了“死者生前未拒绝,近亲属可以共同决定捐献”的遗体捐献的规则,在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与他人生命健康之间作出了利益衡量与价值取舍,鼓励遗体捐献的善行义举……可以说这是一部契合国人生活、顺应社会现实、体现时代精神的《民法典》!也是一部发掘国人安身立命的实践理性、涵养善良人性、安顿人心与人生的《民法典》!

或有人说法典化之后,带来了不易修改、僵化、滞后等诸多实践难题。但我们需认清的是,民法的法典化不是立法技术上的炫技,毋宁是法律人体系化思维的起点。曾经民事法律领域,特别法之繁多、司法解释之庞杂、法律规范之冲突、案例学说之分歧等等,使得民法陷入了“解释之迷雾”,有必要以法典化的方式使其脉络清晰、体系严谨、逻辑自洽。

任何一部法律自诞生之日起即携带着滞后的基因!然法之不备,并非问题之结束,毋宁是法律思维及创造性活动之开始。我们不能以“法律没有规定”来逃避自己的责任,让渡自己的选择!拉伦茨曾说“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法律均具有历史性,而每个法律解释都具有时代性,法律适用者无不在制定久远的法律中寻求今天问题的答案,何况我们面对的是如此年轻的《民法典》。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既是法律适用者,也是法律解释者,在实践中,遭遇新现象、陷入新困境、面对新挑战,我们无法也不能置若罔闻、推脱怠慢。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重视法律的解释和续造,以此来填补法律漏洞,使法之生命得以绵长延续,使《民法典》焕发出应有的蓬勃生机。

所以,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扪心自问:《民法典》时代来临,法律人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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