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大学生工作简历(优秀14篇)

时间:2023-12-11 08:15:06 作者: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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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大学生工作简历

工作年限:1年以内。

工作地点:广州-不限。

求职意向:cad设计/制图|其他美术/设计职位|机电工程师|机械制图员|汽车销售。

工作经验(工作了8个月,做了1份工作)。

广州联皓自动化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8个月]。

职位名称:工程师助理。

工作内容:作为助理,主要是协助工程师绘图,装配调试机器,修改图纸等工作。

教育经历。

20xx年6月毕业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

20xx年6月毕业龙川县田家炳中学高中。

自我描述。

本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工作都受到老师的认可,多次获得校奖学金以及优秀班干部荣誉称号,实习期间曾担任机械工程师助理,能吃苦耐劳,性格开朗,乐观幽默,有创造力,工作认真负责,学习欲望强。

机械类专业学生工作简历

年龄:26岁身高:162cm。

婚姻状况:未婚户籍所在:贵州凯里。

最高学历:本科工作经验:1年以下。

联系地址:贵州凯里。

最近工作过的职位:

期望工作地:贵州省。

期望岗位性质:全职。

期望月薪:3000~4000元/月。

期望从事的行业:机械/设备/重工,医疗设备/器械,建筑与工程,家居/室内设计/装潢,能源(采掘/冶炼/原材料)。

技能特长:计算机与机械。

兰州理工大学(本科)。

起止年月:2012年9月至2016年6月。

学校名称:兰州理工大学。

专业名称: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

获得学历:本科。

机械工作简历

诚信徽章:未申请身高:174cm。

人才测评:未测评体重:65kg。

人才类型:应届毕业生。

应聘职位:工程/机械,电子/电器/半导体/仪器仪表,工业/产品设计。

工作年限:1职称:

求职类型:实习可到职日期:一个星期

月薪要求:20xx——3500希望工作地区:广州,佛山,东莞。

长城宽带佛山分公司起止年月:20xx—07~20xx—01。

公司性质:国有企业所属行业:通信/电信/网络设备。

担任职位:客服工程师。

工作描述:负责寻找潜在客户群,使其成为公司用户;为用户提供上门维护,解决网络问题。

离职原因:实习期满。

海南大学起止年月:20xx—10~20xx—07。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所属行业: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化妆品)。

担任职位:主管。

工作描述:该部门的营业范围:桶装饮用水及饮水机。

主管的职责:

1、负责该部门的全部管理工作:包括进货、每日销售情况、每日盘点、每日结算。

2、安排每个员工(学生)的工作时间:根据每人的课余时间不同,安排不同的上班时间。

离职原因:学业繁忙,没有课余时间。

教育经历。

毕业院校:海南大学。

最高学历:本科。

获得学位:学士。

机械大学生工作简历

目前所在:广州。

年龄:45。

户口所在:广西。

国籍:中国。

婚姻状况:已婚。

民族:汉族。

身高:161cm。

体重:58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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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大学生工作简历

姓名:

性别:男。

年龄:27岁身高:168cm。

婚姻状况:未婚户籍所在:贵阳。

联系地址:贵阳。

求职意向。

最近工作过的职位:

期望工作地:贵州省/贵阳市。

期望岗位性质:全职。

期望月薪:5000~6000元/月。

技能特长。

技能特长:篮球,运动。

教育经历。

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

起止年月:9月至7月。

学校名称:哈尔滨商业大学。

专业名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获得学历:本科。

长春一汽-实习生。

起止日期:7月至月

企业名称:长春一汽。

从事职位:实习生。

业绩表现:

企业介绍:

比亚迪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

起止日期:207月至11月

企业名称:比亚迪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从事职位:结构工程师。

更多。

机械大学生工作简历

性别:女。

身高:160cm。

年龄:24。

民族:汉。

婚姻状况:已婚。

学历:大专。

户籍:陕西省西安市。

政治面貌:共青团员。

现居住地: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方式:159××××××××。

求职意向。

求职类型:全职。

希望职业:工程机械-不限。

要求月薪:面议。

希望职位:机械加工,行车操作,库房管理,检验。

希望地区:陕西-西安-不限。

教育情况。

时间:20xx-20xx。

学校:西安工程大学。

专业:机电一体化学历:大专。

专业描述:我所学的专业有工程制图、金属工艺学、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床数控技术、测试与控制技术、电气控制与plc、机电一体化技术等。

时间:20xx年一月-至今。

公司名称:西安国水风电投资集团。

公司性质:集体企业。

所属行业:生产/加工/制造。

所在部门:生产部。

职位名称:行车操作员,机械加工技师。

离职原因:上班太远影响工作。

工作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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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简历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保护农业机械经营者、使用者和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的动力机械、作业机械、运输机械。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生产、管理、科研、推广、销售、维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增加对农业机械化事业的投入,鼓励开展农业机械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推广和农业机械的技术改造。发展农业机械教育事业,完善农业机械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

第五条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管理工作。

根据需要设置的乡级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由县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与乡级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实行双重领导。

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税务、机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管理农业机械工作。

第六条对在农业机械化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社会化服务。

第七条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和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农业机械使用者提供信息、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维修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无偿调拨、占用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组织的房产、场地、设备和资金。

第八条农业机械科研单位、设置农业机械专业的院校、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和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应当根据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经营服务、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推广。

第九条农业机械科研单位、技术推广机构、有关院校及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形式提供农业机械技术的,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鼓励和支持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

第十一条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资格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

第十二条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应当逐步完善乡村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功能,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服务,向农户推荐优质适用的农业机械。

第十三条在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中,应当保证服务质量,不误农时;属于有偿服务的,收费应当合理。

第三章经销与使用。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经销的农业机械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经销农业机械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其经销的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负责,禁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经销国家规定实施安全认证或者推广许可证制度的农业机械产品,必须具有安全认证或者推广许可证标识。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产品,应当有中文警示说明或者警示标识。

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经销农业机械产品应当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经销的产品实行修理、更换、退货。

第十六条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将农业机械交给无驾驶证或者操作证的人员驾驶或者操作。

第十七条推行农业机械作业合同制。签订农业机械作业合同,应当有作业质量和作业安全的内容。

第十八条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时,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调动农业机械进行救灾、抢险,并给予农业机械所有者适当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拥有的农业机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报废的,必须收缴牌、证,不得转让或者买卖。不得自行拼装农业机械。

第四章质量监督。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的法定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本地区推广、经销、使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检验和农业机械新产品投入使用前的质量鉴定检验。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必须具备农业机械修理条件,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经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鉴定,属承修农业机械不合格的,应当进行返修。因修理质量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五章安全监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依法行使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职能,负责农业机械牌证管理,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考核,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和处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道路外作业发生的农业机械事故。

第二十四条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当服从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的安排,参加乡、镇农业机械安全联组,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和个人拥有拖拉机、柴油机、耕作机械、收获机械的应当到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或者使用证,并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后,方准使用。从事营业运输的,应当按照交通、工商、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申请拖拉机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拖拉机来源证明;。

(三)拖拉机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拖拉机进口凭证;。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拖拉机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完成拖拉机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定期实行检验制度。经检验不合格的限期修理,并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需要转让农业机械的,应当办理过户、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禁止拖拉机从事客运。

第二十七条驾驶拖拉机,应当依法取得拖拉机驾驶证。

申请拖拉机驾驶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道路外发生农业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及时报告当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接到农业机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救护,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处理事故,尽快恢复生产秩序。

农业机械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由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依法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部门责令停止经销,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将农业机械依法报废。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逾期不补办的,处以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条例造成农业机械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给予下列处罚:。

(三)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或者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以吊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或者操作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驾驶证或者操作证。

第三十五条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工作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六条以谩骂、威胁、暴力等方式阻碍、拒绝农业机械监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办法。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农业机械简历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农业机械管理,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保障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推广、教育培训、使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将农业机械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支持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市和区、县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

(四)组织、指导农业机械化工程开发和农业机械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教育培训;。

(五)负责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修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对本系统的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对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科技与教育。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项目。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保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教育培训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

第九条有关部门对于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机构创办的为农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在税收、信贷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条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发、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和技术。

第十一条农业机械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做好农业机械管理、技术、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农业机械管理、技术人员应当接受岗位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从事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的机构和人员应当具备与其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三条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市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

第三章生产、销售和维修。

第十四条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必须依据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

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业机械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准生产;国家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农业机械产品,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禁止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产品。

第十五条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农业生产需要研制和开发先进、适用的产品,其产品鉴定由农业机械鉴定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有质量缺陷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包修、包换、包退;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对有质量缺陷的产品包修、包换、包退或者赔偿损失后,有权依法向造成产品质量缺陷的责任者追偿。

第十七条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应当保证其产品易损配件的供应。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在产品停产后的保供期内,应当负责提供维修使用的零配件。

第十八条农业机械销售者必须具备所售产品的保管条件,配备具有所售产品知识的人员。

第十九条农业机械销售者必须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和其他质量标志。

第二十条销售农业机械产品应当明码标价。国家对产品实行价格管理的,销售者应当执行国家规定。

禁止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产品。

第二十一条各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对农业机械产品的生产、销售、维修进行行业质量监督。

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对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和零配件进行质量检验。

第二十二条设立农业机械维修厂(点),必须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并依法取得所在区、县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发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第二十三条农业机械维修厂(点)应当在审定的修理等级和修理范围内开展业务,并依照修理技术标准和工艺要求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对修理不合格的,应当无偿返修;因修理技术造成机件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社会化服务。

第二十四条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是负责当地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的事业机构,其机构、编制和人员应当保持稳定。

第二十五条有关部门应当在税收、信贷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扶持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机构增强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功能,开展社会化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和使用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市级财政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机构所得收入,应当主要用于为农业生产服务,任何单位不得提取、抽调和挪用。

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机构及其所属企业的资产,任何单位不得侵占或者无偿调拨。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兴办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机械服务组织。

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组织开展以农业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机械服务。

本市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具体办法由市农业机械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制定。

第二十八条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和农业机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外向农业机械服务经营者收费。

第二十九条农业机械服务经营者在服务中应当信守合同、保证质量、合理收费。

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制定的作业标准或者服务方与用户约定的作业标准。

农业机械服务价格由服务方与用户参照指导价格约定。必要时,市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和市物价管理部门可以制定最高限价。

第三十条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时,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统一调集农业机械投入抢险救灾活动;抢险救灾结束后,应当依据农业机械的使用和损失状况给予适当补偿。

第五章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国家规定实行牌证管理的自走式农业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向市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和有关证件。

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应当接受定期的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

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所有权转移、变更、抵押或者注销的,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

第三十二条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来历证明;。

(三)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第三十三条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定和安全性能要求的农业机械。

第三十四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国家规定实行牌证管理的自走式农业机械驾驶人员,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

前款规定的农业机械驾驶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定期审验,未参加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驾驶。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当遵守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三十五条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经常对农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

第三十六条农业机械在乡村、场院、田间和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作业和行驶,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农业机械在公路上行驶,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因农业机械的销售、维修、服务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的,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责令停办,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或者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技术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物价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领取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由区、县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恢复或者归还;情节严重的,由违反规定单位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申报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可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或者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六条妨碍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机械简历

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男|29岁(1987年9月19日)。

居住地:天津。

电话:187********(手机)。

e-mail:

最近工作[1年2个月]。

公司:xx有限公司。

行业: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职位:标准化工程师。

最高学历。

学历:本科。

学校:河北工业大学。

自我评价。

心态好,性格随和,沟通能力良好,能够和团队团结协作为共同的工作目标努力奋斗;责任心强,积极主动,是自己负责的任务坚决负责到底,不求有功,但求无愧;敢于质疑,我们测试人员要对用户负责,对公司的利益负责,对软件产品的质量严格把关,对于与研发有争议的问题我们要坚定自己的立场或找第三方协调。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希望行业: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目标地点:天津。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标准化工程师。

工作经验。

20xx/8—20xx/10:xx有限公司[1年2个月]。

所属行业: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工艺部标准化工程师。

1.对新员工关于工艺流程的培训。

3.优化产品工艺的流程,提高产品良品率,确保产线稳定生产。

4.预防产品质量事故发生及早期对策,不良品分析,异常处理,改善计划的制定。

20xx/7—20xx/7:xx有限公司[2年]。

所属行业:计算机服务(系统、数据服务、维修)。

技术部标准化工程师。

教育经历。

20xx/9—20xx/6河北工业大学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本科。

证书。

20xx/12大学英语四级。

语言能力。

英语(良好)听说(良好),读写(良好)。

机械专业简历

姓名:

国籍:中国。

目前所在地:广州。

民族:汉族。

户口所在地:湖南。

身材:175cmkg。

婚姻状况:已婚。

年龄:40岁。

培训认证: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经营/管理类、生产副总、厂长工业/工厂类生产部经理。

农业机械简历

姓名:

性别:

年龄:

22。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身高:

173。

户口所在地:

山东济南。

目前所在地:

婚姻状况:

未婚。

最高教育程度:

本科。

毕业院校:

毕业日期:

政治面貌:

团员。

现有职称:

暂无。

证件号码:

0000000000000*****。

教育/培训。

所学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第二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培训经历:

工作经历/专长。

人才类型:

应届毕业生。

工作经验:

0年。

外语语种:

英语。

外语水平:

熟练。

普通话程度:

标准。

计算机能力:

优秀。

工作履历。

目前已有0年工作经验,主要工作履历如下:

详细工作经历:

联通、移动手机卡营销员;

多次校外兼职;

年随院到潍坊雷沃福田重工和潍柴动力参观实习;

顺得通过金工实习。

能力及特长:

一个诚实而自信有着热情和憧憬,渴望成功并努力追求的年轻人,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责任心和创新能力,已经准备好承担一份社会责任。希望能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

职业目标:

暂时不填写。

求职意向。

求职类型:

全职。

面议。

应聘岗位职能:

应聘职位名称:

-----------机械专业人员-----------。

应聘职位名称:

设备维护员。

-----------工业/工厂类-----------。

应聘职位名称:

-----------工业/工厂类-----------。

希望工作地点:

青岛济南烟台天津东营。

个人自传。

暂时不填写。

其他要求。

暂时没有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农业机械简历

基本信息。

真实姓名:xx。

性别:男。

身高:178厘米。

出生日期:19830205

民族:汉族。

身份证:610424198302056***。

婚姻状况:未婚。

政治面貌:群众。

目前所在:陕西.西安。

户口所在:陕西.西安。

籍贯:陕西.西安。

工龄:0。

职称:无。

岗位:学生《士兵》。

教育背景。

最高学历:本科所学专业:兽医第二专业:农业机械。

毕业院校: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日期:20xx

所获证书:无。

第一外语:英语。

等级水平:一般。

第二外语:日语。

等级:无。

培训及教育经历。

在大学期间一年实习一次,学校很重视我们的动手能力。

20xx年6月在合肥工业大学金工实习。

20xx年12月在六安轴承厂,齿轮厂,六安机床厂见习。

20xx年12月机械零件,夹具,刀具课程设计。

求职意向。

工作地点:全国各地|陕西.西安|广东.广州。

所求职位:行业:畜牧(饲料/动保/养殖/乳业)。

职位类别:业务员/业务代表。

可到职日期:随时

求职有效期:20xx-1-1。

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qq:。

邮箱:备用:msn:。

地址:。

邮编:。

主页:。

农业机械简历

姓名:

性别:

-

出生日期:

婚姻状况:

学校所在地:

籍贯:

政治面貌:

入团时间:

宿舍电话:

住宅电话:

e-mail: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教育情况。

大学。

专业。

学历。

主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

个人能力。

语言能力。

专业水平。

其它技能。

其它。

业余爱好。

机械创意简历

学历:xx。

工作年限:以上。

工作地点:广州-白云。

z求职意向:模具工程师|设备维修|机械工程师|注塑工程师|包装/印刷机械工程师。

工作经验(工作了,做了1份工作)。

英格。

工作时间:1月至1月[17年]。

职位名称:经理。

工作内容:负责人员管理,工作纪律。

教育经历。

195月毕业新化xx机械工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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